病案管理 系统 智能中标结果公示(眉山市中医医院2023)
智能病案管理系统采购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14022023000030
二、项目名称:智能病案管理系统采购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四川有限公司眉山分公司
眉山市东坡区眉州大道东一段6号
2,598,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货物类(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四川有限公司眉山分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1-1
其他计算机软件
智能病案管理系统
旅鸽
智能病案管理系统V3.4.2
1.00(项)
2,598,000.00
2,598,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夏世云、唐彬、朱华君、刘旭东、王先锐(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进行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4.28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眉山市中医医院
地址:眉山市东坡区岷东大道北段9号
联系方式:028-382800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金瑞程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眉山市东坡区裴城路69号1幢1单元15层3号
联系方式:1818002024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四川金瑞程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18180020245
四川金瑞程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04月17日
相关附件:
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四川有限公司眉山分公司).pdf
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四川有限公司眉山分公司).pdf
智能病案管理系统采购-文件集.zip
智能病案管理系统采购-文件集.zip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智能病案管理系统采购
品目
采购单位
眉山市中医医院
行政区域
东坡区
公告时间
2023年04月17日 16:27
评审专家名单
夏世云,唐彬,朱华君,刘旭东,王先锐
总中标金额
¥259.8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四川金瑞程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电话
18180020245
采购单位
眉山市中医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
眉山市东坡区岷东大道北段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28-38280036
代理机构名称
四川金瑞程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眉山市东坡区裴城路69号1幢1单元15层3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8180020245
附件: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眉山市中医医院的智能病案管理系统采购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智能病案管理系统,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行业;制造商为四川旅鸽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45人,营业收入为1,930.619288万元(大写:壹仟玖佰叁拾万零陆仟壹佰玖拾贰元捌角捌分),资产总额为1,048.961857万元(大写:壹仟零肆拾捌万玖仟陆佰壹拾捌元伍角柒分),属于小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四川有限公司眉山分公司日期:2023年4月14日注:1、供应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结合自身实际,确定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均填0,根据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时的实际情况填写企业类型。3、供应商不属于中小企业的,无需提供此声明。招标文件(货物类)采购项目名称:智能病案管理系统采购采购项目编号:N5114022023000030眉山市中医医院四川金瑞程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共同编制2023年03月24日第一章投标邀请四川金瑞程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眉山市中医医院委托,拟对智能病案管理系统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一、采购项目编号:N5114022023000030二、采购项目名称:智能病案管理系统采购三、招标项目简介为进一步提高医院病案管理的质量及效率,提高业务运转效率、资源的利用率,减少人力、物力投入,切实推动医院降本增效,拟采购智能病案管理系统项目四、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无注: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采购包1:无五、电子化采购相关事项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进入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采购一体化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采购一体化平台供应商库。(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登录采购一体化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四)采购一体化平台技术支持: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400服务电话:4001600900CA及签章服务电话: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六、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一)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详见采购公告或邀请书(二)在招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前,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本项目招标文件上传至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免费向供应商提供。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成功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将收到已获取招标文件的回执函。未成功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成功获取招标文件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供应商应当重新获取招标文件。供应商未重新获取招标文件或者未按照澄清或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进行投标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注:获取的招标文件主体格式包括pdf、word两种格式版本,其中以pdf格式为准。七、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方式(一)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详见采购公告或邀请书(二)投标文件提交方式、地点: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提交投标文件。成功提交的,供应商将收到已提交投标文件的回执函。(三)本项目采取网上开标,即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组织在线开标。八、本投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以公告形式发布九、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釆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四川政府釆购网—金融服务平台,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十、联系方式采购人:眉山市中医医院地址:眉山市东坡区岷东大道北段9号邮编:620010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28-38280036代理机构:四川金瑞程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眉山市东坡区裴城路69号1幢1单元15层3号邮编:620010联系人:刘女士联系电话:18180020245采购监督机构:眉山市东坡区财政局联系人:赵老师联系电话:028-3810530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2.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1采购预算(实质性要求)本项目各包采购预算金额如下:采购包1:2,800,000.00元投标人的采购包投标报价高于采购包采购预算的,其投标文件将按无效处理。2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详见第三章。投标人的采购包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投标文件将按无效处理。3评标方法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详见第五章)4是否接受联合体采购包1:不接受5落实节能、环保、无线局域网、信息安全产品政策1.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相关要求,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2.本项目采购的无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应强制采购的产品范围,供应商应当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3.本项目采购无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应优先采购的产品范围,本项目采购无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应优先采购的产品范围,评审得分/响应报价相同的,按供应商提供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由多到少顺序排列。4.响应产品属于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的《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在有效期内的,按《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关于印发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5〕366号)要求优先采购。5.本项目采购无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根据《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号)的要求,供应商应当提供由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和销售许可证,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处理。具体详见《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6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仅非预留份额采购项目或预留份额采购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适用)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九条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关于本项目采购包中执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情况、具体扣除比例和规则详见第五章。7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核心产品允许有多个,不同供应商提供了任意一个相同品牌的核心产品,即视为提供相同品牌的供应商。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无效。核心产品清单详见第三章。在符合性审查环节提供核心产品品牌不足3个的,视为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8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交的书面说明,应当加盖投标人公章,在评标委员会要求的时间内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提交,否则视为不能证明其投标报价合理性。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投标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9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10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采购包1:不缴纳11投标有效期(实质性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不少于90天。12招标代理服务费(实质性要求)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中“成本+合理利润”原则进行收取4.28万13采购结果公告采购结果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14中标通知书采购结果公告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中标通知书。15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报本级财政部门备案。16进口产品不允许17是否组织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采购包1:组织现场踏勘:否18特殊情况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中止电子化采购活动,并保留相关证明材料备查:(一)交易系统发生故障(包括感染病毒、应用或数据库出错)而无法正常使用的;(二)因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原因,导致采购活动无法继续通过交易系统实施的;(三)其他无法保证电子化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上述的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采购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废标。19报价/分值精确度所有数据项默认最多可输入/展示至小数点后2位,超出小数点位的数值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进行精确。2.2总则2.2.1适用范围一、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二、本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由眉山市中医医院和四川金瑞程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享有。对招标文件中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评标细则及标准由眉山市中医医院负责解释。除上述招标文件内容,其他内容由四川金瑞程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2.2.2有关定义一、“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人是眉山市中医医院。二、“投标人”是指按照采购公告规定获取了招标文件,拟参加投标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三、“代理机构”是指政府采购集中采购机构和从事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代理机构是四川金瑞程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四、“网上开标”是指代理机构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在线完成签到、开标、唱标和记录等活动,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在线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参与开标活动。五、“电子评标”是指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在线完成评标委员会组建,开展资格和符合性审查、比较与评价、出具评标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等活动。2.3招标文件2.3.1招标文件的构成一、招标文件是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资格审查、评标的重要依据。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一)投标邀请;(二)投标人须知;(三)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四)资格审查;(五)评标办法;(六)投标文件格式;(七)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二、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所产生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2.3.2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一、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二、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更正公告,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本项目更正公告信息,按更正后公告要求进行响应。更正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发布更正后的招标文件,投标人应依据更正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若投标人未按前述要求进行投标响应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2.4投标文件2.4.1投标文件的语言一、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主要部分要对应翻译成中文并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未翻译的外文资料,评标委员会将其视为无效材料。二、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涉嫌提供虚假材料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三、如因未翻译而造成对投标人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2.4.2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项目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2.4.3投标货币(实质性要求)本次项目均以人民币报价。2.4.4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一、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二、投标人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三、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使用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2.4.5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投标文件具体内容详见第六章。2.4.6投标文件格式一、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相关内容。二、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编写。2.4.7投标报价(实质性要求)一、投标人的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二、投标人每种货物及服务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投标处理。三、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规定予以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确认,并加盖投标人(法定名称)电子签章,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其投标无效。2.4.8投标有效期(实质性要求)投标有效期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文件未明确投标有效期或者投标有效期小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投标有效期要求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2.4.9投标文件的制作、签章和加密(实质性要求)一、投标文件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进行编制,投标人应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下载投标(响应)客户端,使用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二、投标人应按照客户端操作要求,对应招标文件的每项实质性要求,逐一如实响应;未如实响应或者响应内容不符合招标文件对应项的要求的,其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三、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明确的签章要求,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对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章和加密。四、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代理机构将重新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投标人应重新获取澄清或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按照澄清或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进行投标文件编制、签章和加密。2.4.10投标文件的提交一、(实质性要求)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完成投标文件提交。二、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影响投标文件提交的各种因素,确保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提交。2.4.11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撤回(实质性要求)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成功提交的投标文件;对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的,应当先行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提交。供应商投标文件撤回后,视为未提交过投标文件。2.5开标、资格审查、评标和中标2.5.1开标及开标程序一、本项目为网上开标项目。网上开标的开始时间为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成功提交或成功提交和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予开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作废标处理。二、开标准备工作开标开始时间前,投标人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标。三、解密投标文件(实质性要求)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成功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数量的,代理机构将启动投标文件解密程序,解密时间为30分钟;投标人应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按无效投标处理。四、开标解密时间截止或者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均完成解密后(以发生在先的时间为准),由代理机构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对投标人名称、投标文件解密情况、投标报价进行展示。开标过程中,各方主体均应遵守互联网有关规定,不得发表与采购活动无关的言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及时向工作人员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后,自主决定是否参加网上在线开标,未参加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2.5.2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5.3资格审查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2.5.4评标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2.5.5中标通知书一、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确认中标供应商后,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结果公告、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中标通知书。二、中标通知书是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如果出现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将以公告形式宣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无效,中标通知书将自动失效,并依法重新确定中标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三、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2.6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2.6.1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中标人签订采购合同。二、采购人和中标人签订的采购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以及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6.2合同分包和转包(实质性要求)2.6.2.1合同分包一、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等,必须与中标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一致。二、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中标人的主要合同义务。三、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中标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四、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采购包1:不允许合同分包;2.6.2.2合同转包一、严禁中标人将本项目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将本项目转给他人或者将本项目全部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他人的行为。二、中标人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2.6.3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的权利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2.6.4履行合同一、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及合同条款约定进行处理。2.6.5履约验收方案采购包1:1)验收组织方式:自行验收2)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否3)是否邀请专家:否4)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否5)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否6)履约验收程序:分段/分期验收7)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10日内组织验收8)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详见合同9)技术履约验收内容:与采购文件项目清单中列出的各项明细要求及供应商响应文件承诺、合同约定进行验收。10)商务履约验收内容:与采购文件项目清单中列出的各项明细要求及供应商响应文件承诺、合同约定进行验收。11)履约验收标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要求以及采购文件、响应文件承诺、合同约定要求进行验收。12)履约验收其他事项:详见合同2.6.6资金支付采购人按财政部门的相关规定及采购合同的约定进行支付。2.7纪律要求2.7.1评标活动纪律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应保证评标活动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采购人、代理机构、投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代理机构现场管理规定,接受采购人委派的监督人员的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和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对各投标人的商业秘密,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投标人。对各投标人的商业秘密,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投标人。2.7.2投标人不得具有的情形(实质性要求)投标人参加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三、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四、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五、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六、在招标过程中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进行协商谈判;七、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八、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九、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十、提供假冒伪劣产品;十一、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十二、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十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情形。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有前述一至十一条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文件无效,或取消被确认为中标供应商的资格或认定中标无效。2.7.3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回避要求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投标人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投标人的董事、监事;(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投标人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2.8询问、质疑和投诉一、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规定办理。二、供应商询问、质疑的答复主体: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对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的询问、质疑由眉山市中医医院负责答复;供应商对除采购需求外的采购文件的询问、质疑由四川金瑞程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负责答复;供应商对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询问、质疑由四川金瑞程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负责答复。三、供应商提出的询问,应当明确询问事项,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由供应商签字并加盖公章。为提高采购效率,降低社会成本,鼓励询问主体对于不损害国家及社会利益或自身合法权益的问题或情形采用询问方式处理解决(包含但不限于文字错误、标点符号、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的情形)。四、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一)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三)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五、本项目不接受在线提交质疑,供应商通过书面形式线下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交质疑资料。六、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当准备的资料(一)质疑书正本1份;(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详见附件一)(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委托书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三)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五)针对质疑事项必要的证明材料(针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需提交从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的招标文件回执单)。答复主体: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女士联系电话:18180020245地址:眉山市东坡区裴城路69号1幢1单元15层3号邮编:620010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七、供应商对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详见附件二)第三章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注:当采购包的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时带“★”的参数需求为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必须响应并满足的参数需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合理设定,并明确具体要求。带“▲”号条款为允许负偏离的参数需求,若未响应或者不满足,将在综合评审中予以扣分处理。)(注:当采购包的评标方法为最低评标价法时带“★”的参数需求为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必须响应并满足的参数需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合理设定,并明确具体要求。)3.1采购项目概况为进一步提高医院病案管理的质量及效率,提高业务运转效率、资源的利用率,减少人力、物力投入,切实推动医院降本增效,拟采购智能病案管理系统项目。3.2采购内容采购包1:采购包预算金额(元):2,800,000.00采购包最高限价(元):2,800,000.00供应商报价不允许超过标的金额(招单价的)供应商报价不允许超过标的单价序号标的名称数量标的金额(元)计量单位所属行业是否核心产品是否允许进口产品是否属于节能产品是否属于环境标志产品1智能病案管理系统1.002,800,000.00项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是否否否3.3技术要求采购包1:标的名称:智能病案管理系统参数性质序号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1一、智能病案管理系统(核心产品)产品名称序号功能模块标记配置参数(一)无纸化病历管理系统1研发技术要求采用SOA分析与设计方法,组件化、平台化与集成模式,充分考虑系统的开放性、可扩展性、稳定性及安全性。系统业务逻辑清晰、记录行为日志与数据日志、水印技术、加密技术、系统支持B/S架构。2设计方法与技术架构要求要求采用至少三层(数据层、逻辑层、展现层)的应用架构。面向服务(SOA)架构模型,可视化的、分层结构、模块化、报表定制、面向对象的开发工具、具有事件/消息响应机制;用户可以根据需要按角色组合和配置组件、工作流管理配置化功能、支持服务器主备切换。3数据库要求后台数据库可支持MySQL、NoSQL等数据库产品。4系统安全性要求应用系统须具有良好的安全机制完成用户的认证、授权和数据保密;授权方便、数据库登录用户权限、有完善备份功能、提供数据修改全程监控、提供错误日志、提供系统运行日志。支持接入单点登录、接入数据签名等在内的安全保障措施。5患者档案安全性要求患者病案采用通用PDF格式归档,并提供专业的水印管理功能,在不影响PDF文档本身信息的情况下,保护患者病案不被篡改,可以精确溯源文档出处预防患者隐私泄露。6易用性要求提供操作手册,报表支持与EXCEL的接口。界面友好性,客户端具有Windows风格、文书保持符合医疗标准的电子化的手工纸张样式。7权限管理及系统控制全局性系统运行管理。包括用户及权限管理,参数设置、安全机制,数据对接与接口管理、数据库及文件IP地址管理等。8▲病案系统与其它系统数据集成,实现数据采集,可设置定时服务机制,人工干预或由系统自动完成。9系统内部用户注册及登录对接院内现有单点登录系统,实现统一管理,能够同步HIS账户信息,减少医生使用麻烦,权限在本系统中管理;10与业务系统的数据集成采用成熟的ETL平台技术,采集的控制参数可灵活设置;11病案归档病案无纸化归档是在整个病案归档过程中,无需纸质记录或打印资料,通过系统的逻辑判断进行部分资料完善程度的监管,并生成安全加密的病案文档,进行便捷、高效的病案资料管理。12▲病案管理部门发现需修改的病案,可将病案退回,并说明原因;13▲病案提交时支持三级医师审核签字,且每一级都可以根据需要对病案进行退回并说明原因。14系统可对接HIS、LIS、PACS、RIS、EMR、CA和移动医护等系统,自动获取患者属性及信息、医疗过程中数据及信息;15医生提交病案归档申请后,系统生成病案文档;16医生可多次修改,多次重新提交归档;17审核后病案首页和整体文件上进行CA签名和医院签章;18对已归档病案,支持补充归档;19外院报告和纸质资料,可通过高拍仪扫描,进行收集归档后进行自动签章;20支持实物病案档案的出入库及存储、查询管理;21重新归档申请可以提供归档后的病案资料不可修改功能(需第三方厂商通过接口,配合实现该功能)22▲医生可在线提交需修改资料的申请,可注明修改原因;23上级部门可审批通过、驳回并签注相关意见;24病案主管部门执行病案撤销归档,并保留撤销记录;25医生修改完善资料后,重新提交病案归档申请,重新进入病案归档流程,原病案文档仍然保存。26病案借阅医生或其他科研单位申请借阅或打印病案资料不再需要线下到病案主管部门进行,直接通过系统审核等步骤,不出科室即可完成。27▲借阅的病案生成借阅水印,水印打上借阅信息,借阅文件可以溯源;28▲支持按照病案节点进行借阅和审批;29可通过系统在线提交借阅申请,按诊断、年龄、科室等条件进行病案批量借阅;30借阅病案支持时限控制,借阅到期后病案自动归还;31借阅支持权限控制,可根据权限进行病案的阅读、打印、导出;32支持借阅到期病案延期;33病案打印患者打印流程的管理有助于降低打印成本,简化审批流程,提高服务质量。病案资料可在病案室打印;34▲支持医院自助自定义打印套餐功能。系统根据套餐,生成允许患者打印的资料;35▲支持患者在打印套餐中选择单张或指定张数进行打印,根据打印内容计算支付费用;36患者打印的资料不全,可以单独授权再打印;37病案封存在某些情况下,需要立即封存患者相关出院病案,封存文件为锁定状态,无法解锁,无法编辑修改(需要三方接口支持)。38▲病案封存通过系统赋予某种角色权限完成。并能记录封存现场相关信息,如:封存现场参与人员、上传相关附件等;39文件封存时能实时采集各业务系统中与该患者相关的当前有效数据,生成病案文档,并保存;40已封存病案可立即打印输出。(二)病案智能质控系统41病案无纸化质控系统病案质控规则:规则包含时限性、完整性全面质控,助力医院提升病案质量,42出院质控:临床医生在提交病案时即可对病历的完整性、时限性进行质控,确保数据的完整性。43临床节点查看提醒:实时监控临床提交病案的节点查阅情况,并给予提示;44病案数据管理:对源数据进行管理、查询、病历评分。45交叉质控系统质控管理人员可指定医生对病案进行质控检查和评分。46▲质控医生保存质控内容和分数;47医务科授权质控医生权限,授权质控病案范围;48医务科对质控结果进行审核;49医务科下发质控结果,导出word文档;50被质控医生查看质控结果;51被质控医生对质控结果提出申诉;52医务科对申诉进行审核;53终末质控系统病案质控和评分系统主要包括终末质控、病案评分等功能业务。54▲质控医生可根据质控规则对病案内容进行质控,最终由系统自动对病案进行打分、评级;55▲支持质控结果导出word的功能;56智能质控分析:根据质控结果多维度进行分析,包含:数据评分分析、编码缺陷分析、非编码缺陷分析、缺陷修正跟踪。57数据评分分析:对质控的首页根据评分标准计算最终质控得分,统计合格病案及不合格情况,按科室、按医疗组、按患者、扣分类型及原因等多维度进行分析,监控各科室/医师数据质量情况,为提升病案质量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撑。58▲ICD(疾病/手术)编码缺陷分析:多维度分析病案首页中疾病主要诊断以及编码出现错误的原因,精确定位为题所在针对性的制定改进方案。59▲ICD(疾病/手术)非编码缺陷分析:多维度分析病案首页中非编码项,精确定位非编码缺陷排名、非编码缺陷病案数、缺陷率、同比、环比等数据,精确定位为题所在针对性的制定改进方案。60提供质控知识库的管理维护,针对环节质控和终末质控可根据医院具体的医疗业务质量管理规范自行建立、完善质控规则;61支持设定终末质控抽样规则;62支持医院评分表的导入、导出功能;63支持质控结果下发功能;(三)数字化病案管理系统(不含硬件)64数字化病案管理系统(不含硬件)由于纸质病案文书在实际医疗活动过程中是无法完全避免的,为了将这部分病案文书最终也纳入数字化的管理方式,同时也为了提高历史病案资料的利用率,数字化病案管理需要将无法避免的纸质病案文书和历史病案资料采用高拍或者扫描的方式完成数字化,并且能够将这些数字化的病案首页数据进行结构化的存储,以便于后期的检索和数据挖掘、利用。65历史数据主动提取:对于无纸化系统上线使用之前产生的纸质病案,系统主动提取各业务系统中的原始数据,尤其是病案首页数据。保证所有病案资料都能满足通过病案首页的各种条件来实现检索;66纸质病案翻拍、扫描:系统提供简单易用的纸质病案资料拍照界面,便于高质量完成纸质病案数字化;翻拍完成形成的数字病案可在线实时浏览;(四)医生端APP(需要相关前置机和网络安全设备支持)67医生端APP(需要相关前置机和网络安全设备支持利用移动互联网技术实现院内部分医疗业务移动化处理,提升医院医务人员的工作效率和医院的形象。68支持在院病案查阅、病案提交、首页签名、提交病案管理、设置功能;69支持移动端协同签名.(五)首页智能质控系统70首页质控规则质控规则灵活可维护:根据政策、医院管理和医疗技术发展持续更新。专业的质控规则引擎,全面覆盖疾病分类规则、手术与操作分类规则、非编码规则。71一致性校验:与病案数据无缝对接校验首页与病案数据的一致性。72合理性质控:漏填校验、错填校验、逻辑校验、合并编码校验、主要诊断选择校验、主要手术操作校验、另编码校验等校验类别。完整性质控:审核首页数据填写完整性校验、HQMS有效性校验,所有必填项是否填写,数据格式是否正确。73病案文件导入系统支持卫统4、HQMS等标准文件导入,并支持DBF、CSV、excel等常用文件格式上传。74质控评分根据卫健委《住院病案首页数据质量评分标准2016版》和《院内病案首页管理》两种标准制定质控评分规则库,根据需要可进行配置,全面覆盖国家和医院对首页数据质量要求,通过评分规则库完成电脑自动评分/支持手动评分。75问题导出可多维度的查看/导出质控扣分、缺陷项目汇总及明细表,提供至相关科室,便于临床医师修改病案和提高病案管理效率。76数据质量报告其中包括对质控结果的统计分析,支持统计全院/科室/医生层面,且生成病案首页得分分析、病案首页质控结果分析、病案首页错误数据类型分析等报告类型。77质控痕迹对每次修改进行完整记录,可查看到修改的痕迹、修改人、修改时间。78病案首页数据合理性病案首页数据完整性质控,应包含全部82个首页数据条件必填项的完整性审核,支持根据国家要求进行维护。应至少包括该患者病历全部过程中的六大详细信息模块。79病案首页数据合理性质控:包含全部首页数据中规定值域范围、取值代码的质量控制。系统支持病案管理部根据病历AI审核结果,包括:病案首页得分、总病案首页问题数量、病案首页问题分布等维度进行结果展示。80病案首页数据合规性满足HQMS、卫统4-1、三级医院绩效考核对病案首页上报数据校验标准,对上报数据的合规性进行质量控制,如:住院总费用不等于明细费用之和。81病案首页数据相互检验一致性对患者基本信息、诊断、手术等信息相互间逻辑性进行质量控制,例如:患者性别与诊断不匹配。二、数字化病案专用设备(一)数字化病案专用设备82数字化病案专用设备主摄像头像素不小于1000万,分辨率3664×2744。配备6个LED补光灯,支持三级触控补光。83副摄像头像素不小于200万,采用定焦方式。人像采集装置使用可折叠支架,支持水平方向320°旋转,全方位采集人像,不使用时可以折叠平放。拍摄杆与底座采用USB口拔插式连接,通过螺丝固定,方便拆卸维护及升级。支持A3最大拍摄幅面,立杆采用铝合金材料,可通过立杆伸缩方式快速实现A3/A4拍摄幅面切换。84计算机识别:计算机图像设备识别标准为doccameraXP,配套doccameraXP影像软件,底座面板模具有A3、A4、A5、A6、身份证幅面放置区域的刻度。一、智能病案管理系统(核心产品)产品名称序号功能模块标记配置参数(一)无纸化病历管理系统1研发技术要求采用SOA分析与设计方法,组件化、平台化与集成模式,充分考虑系统的开放性、可扩展性、稳定性及安全性。系统业务逻辑清晰、记录行为日志与数据日志、水印技术、加密技术、系统支持B/S架构。2设计方法与技术架构要求要求采用至少三层(数据层、逻辑层、展现层)的应用架构。面向服务(SOA)架构模型,可视化的、分层结构、模块化、报表定制、面向对象的开发工具、具有事件/消息响应机制;用户可以根据需要按角色组合和配置组件、工作流管理配置化功能、支持服务器主备切换。3数据库要求后台数据库可支持MySQL、NoSQL等数据库产品。4系统安全性要求应用系统须具有良好的安全机制完成用户的认证、授权和数据保密;授权方便、数据库登录用户权限、有完善备份功能、提供数据修改全程监控、提供错误日志、提供系统运行日志。支持接入单点登录、接入数据签名等在内的安全保障措施。5患者档案安全性要求患者病案采用通用PDF格式归档,并提供专业的水印管理功能,在不影响PDF文档本身信息的情况下,保护患者病案不被篡改,可以精确溯源文档出处预防患者隐私泄露。6易用性要求提供操作手册,报表支持与EXCEL的接口。界面友好性,客户端具有Windows风格、文书保持符合医疗标准的电子化的手工纸张样式。7权限管理及系统控制全局性系统运行管理。包括用户及权限管理,参数设置、安全机制,数据对接与接口管理、数据库及文件IP地址管理等。8▲病案系统与其它系统数据集成,实现数据采集,可设置定时服务机制,人工干预或由系统自动完成。9系统内部用户注册及登录对接院内现有单点登录系统,实现统一管理,能够同步HIS账户信息,减少医生使用麻烦,权限在本系统中管理;10与业务系统的数据集成采用成熟的ETL平台技术,采集的控制参数可灵活设置;11病案归档病案无纸化归档是在整个病案归档过程中,无需纸质记录或打印资料,通过系统的逻辑判断进行部分资料完善程度的监管,并生成安全加密的病案文档,进行便捷、高效的病案资料管理。12▲病案管理部门发现需修改的病案,可将病案退回,并说明原因;13▲病案提交时支持三级医师审核签字,且每一级都可以根据需要对病案进行退回并说明原因。14系统可对接HIS、LIS、PACS、RIS、EMR、CA和移动医护等系统,自动获取患者属性及信息、医疗过程中数据及信息;15医生提交病案归档申请后,系统生成病案文档;16医生可多次修改,多次重新提交归档;17审核后病案首页和整体文件上进行CA签名和医院签章;18对已归档病案,支持补充归档;19外院报告和纸质资料,可通过高拍仪扫描,进行收集归档后进行自动签章;20支持实物病案档案的出入库及存储、查询管理;21重新归档申请可以提供归档后的病案资料不可修改功能(需第三方厂商通过接口,配合实现该功能)22▲医生可在线提交需修改资料的申请,可注明修改原因;23上级部门可审批通过、驳回并签注相关意见;24病案主管部门执行病案撤销归档,并保留撤销记录;25医生修改完善资料后,重新提交病案归档申请,重新进入病案归档流程,原病案文档仍然保存。26病案借阅医生或其他科研单位申请借阅或打印病案资料不再需要线下到病案主管部门进行,直接通过系统审核等步骤,不出科室即可完成。27▲借阅的病案生成借阅水印,水印打上借阅信息,借阅文件可以溯源;28▲支持按照病案节点进行借阅和审批;29可通过系统在线提交借阅申请,按诊断、年龄、科室等条件进行病案批量借阅;30借阅病案支持时限控制,借阅到期后病案自动归还;31借阅支持权限控制,可根据权限进行病案的阅读、打印、导出;32支持借阅到期病案延期;33病案打印患者打印流程的管理有助于降低打印成本,简化审批流程,提高服务质量。病案资料可在病案室打印;34▲支持医院自助自定义打印套餐功能。系统根据套餐,生成允许患者打印的资料;35▲支持患者在打印套餐中选择单张或指定张数进行打印,根据打印内容计算支付费用;36患者打印的资料不全,可以单独授权再打印;37病案封存在某些情况下,需要立即封存患者相关出院病案,封存文件为锁定状态,无法解锁,无法编辑修改(需要三方接口支持)。38▲病案封存通过系统赋予某种角色权限完成。并能记录封存现场相关信息,如:封存现场参与人员、上传相关附件等;39文件封存时能实时采集各业务系统中与该患者相关的当前有效数据,生成病案文档,并保存;40已封存病案可立即打印输出。(二)病案智能质控系统41病案无纸化质控系统病案质控规则:规则包含时限性、完整性全面质控,助力医院提升病案质量,42出院质控:临床医生在提交病案时即可对病历的完整性、时限性进行质控,确保数据的完整性。43临床节点查看提醒:实时监控临床提交病案的节点查阅情况,并给予提示;44病案数据管理:对源数据进行管理、查询、病历评分。45交叉质控系统质控管理人员可指定医生对病案进行质控检查和评分。46▲质控医生保存质控内容和分数;47医务科授权质控医生权限,授权质控病案范围;48医务科对质控结果进行审核;49医务科下发质控结果,导出word文档;50被质控医生查看质控结果;51被质控医生对质控结果提出申诉;52医务科对申诉进行审核;53终末质控系统病案质控和评分系统主要包括终末质控、病案评分等功能业务。54▲质控医生可根据质控规则对病案内容进行质控,最终由系统自动对病案进行打分、评级;55▲支持质控结果导出word的功能;56智能质控分析:根据质控结果多维度进行分析,包含:数据评分分析、编码缺陷分析、非编码缺陷分析、缺陷修正跟踪。57数据评分分析:对质控的首页根据评分标准计算最终质控得分,统计合格病案及不合格情况,按科室、按医疗组、按患者、扣分类型及原因等多维度进行分析,监控各科室/医师数据质量情况,为提升病案质量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撑。58▲ICD(疾病/手术)编码缺陷分析:多维度分析病案首页中疾病主要诊断以及编码出现错误的原因,精确定位为题所在针对性的制定改进方案。59▲ICD(疾病/手术)非编码缺陷分析:多维度分析病案首页中非编码项,精确定位非编码缺陷排名、非编码缺陷病案数、缺陷率、同比、环比等数据,精确定位为题所在针对性的制定改进方案。60提供质控知识库的管理维护,针对环节质控和终末质控可根据医院具体的医疗业务质量管理规范自行建立、完善质控规则;61支持设定终末质控抽样规则;62支持医院评分表的导入、导出功能;63支持质控结果下发功能;(三)数字化病案管理系统(不含硬件)64数字化病案管理系统(不含硬件)由于纸质病案文书在实际医疗活动过程中是无法完全避免的,为了将这部分病案文书最终也纳入数字化的管理方式,同时也为了提高历史病案资料的利用率,数字化病案管理需要将无法避免的纸质病案文书和历史病案资料采用高拍或者扫描的方式完成数字化,并且能够将这些数字化的病案首页数据进行结构化的存储,以便于后期的检索和数据挖掘、利用。65历史数据主动提取:对于无纸化系统上线使用之前产生的纸质病案,系统主动提取各业务系统中的原始数据,尤其是病案首页数据。保证所有病案资料都能满足通过病案首页的各种条件来实现检索;66纸质病案翻拍、扫描:系统提供简单易用的纸质病案资料拍照界面,便于高质量完成纸质病案数字化;翻拍完成形成的数字病案可在线实时浏览;(四)医生端APP(需要相关前置机和网络安全设备支持)67医生端APP(需要相关前置机和网络安全设备支持利用移动互联网技术实现院内部分医疗业务移动化处理,提升医院医务人员的工作效率和医院的形象。68支持在院病案查阅、病案提交、首页签名、提交病案管理、设置功能;69支持移动端协同签名.(五)首页智能质控系统70首页质控规则质控规则灵活可维护:根据政策、医院管理和医疗技术发展持续更新。专业的质控规则引擎,全面覆盖疾病分类规则、手术与操作分类规则、非编码规则。71一致性校验:与病案数据无缝对接校验首页与病案数据的一致性。72合理性质控:漏填校验、错填校验、逻辑校验、合并编码校验、主要诊断选择校验、主要手术操作校验、另编码校验等校验类别。完整性质控:审核首页数据填写完整性校验、HQMS有效性校验,所有必填项是否填写,数据格式是否正确。73病案文件导入系统支持卫统4、HQMS等标准文件导入,并支持DBF、CSV、excel等常用文件格式上传。74质控评分根据卫健委《住院病案首页数据质量评分标准2016版》和《院内病案首页管理》两种标准制定质控评分规则库,根据需要可进行配置,全面覆盖国家和医院对首页数据质量要求,通过评分规则库完成电脑自动评分/支持手动评分。75问题导出可多维度的查看/导出质控扣分、缺陷项目汇总及明细表,提供至相关科室,便于临床医师修改病案和提高病案管理效率。76数据质量报告其中包括对质控结果的统计分析,支持统计全院/科室/医生层面,且生成病案首页得分分析、病案首页质控结果分析、病案首页错误数据类型分析等报告类型。77质控痕迹对每次修改进行完整记录,可查看到修改的痕迹、修改人、修改时间。78病案首页数据合理性病案首页数据完整性质控,应包含全部82个首页数据条件必填项的完整性审核,支持根据国家要求进行维护。应至少包括该患者病历全部过程中的六大详细信息模块。79病案首页数据合理性质控:包含全部首页数据中规定值域范围、取值代码的质量控制。系统支持病案管理部根据病历AI审核结果,包括:病案首页得分、总病案首页问题数量、病案首页问题分布等维度进行结果展示。80病案首页数据合规性满足HQMS、卫统4-1、三级医院绩效考核对病案首页上报数据校验标准,对上报数据的合规性进行质量控制,如:住院总费用不等于明细费用之和。81病案首页数据相互检验一致性对患者基本信息、诊断、手术等信息相互间逻辑性进行质量控制,例如:患者性别与诊断不匹配。二、数字化病案专用设备(一)数字化病案专用设备82数字化病案专用设备主摄像头像素不小于1000万,分辨率3664×2744。配备6个LED补光灯,支持三级触控补光。83副摄像头像素不小于200万,采用定焦方式。人像采集装置使用可折叠支架,支持水平方向320°旋转,全方位采集人像,不使用时可以折叠平放。拍摄杆与底座采用USB口拔插式连接,通过螺丝固定,方便拆卸维护及升级。支持A3最大拍摄幅面,立杆采用铝合金材料,可通过立杆伸缩方式快速实现A3/A4拍摄幅面切换。84计算机识别:计算机图像设备识别标准为doccameraXP,配套doccameraXP影像软件,底座面板模具有A3、A4、A5、A6、身份证幅面放置区域的刻度。一、智能病案管理系统(核心产品)产品名称序号功能模块标记配置参数(一)无纸化病历管理系统1研发技术要求采用SOA分析与设计方法,组件化、平台化与集成模式,充分考虑系统的开放性、可扩展性、稳定性及安全性。系统业务逻辑清晰、记录行为日志与数据日志、水印技术、加密技术、系统支持B/S架构。2设计方法与技术架构要求要求采用至少三层(数据层、逻辑层、展现层)的应用架构。面向服务(SOA)架构模型,可视化的、分层结构、模块化、报表定制、面向对象的开发工具、具有事件/消息响应机制;用户可以根据需要按角色组合和配置组件、工作流管理配置化功能、支持服务器主备切换。3数据库要求后台数据库可支持MySQL、NoSQL等数据库产品。4系统安全性要求应用系统须具有良好的安全机制完成用户的认证、授权和数据保密;授权方便、数据库登录用户权限、有完善备份功能、提供数据修改全程监控、提供错误日志、提供系统运行日志。支持接入单点登录、接入数据签名等在内的安全保障措施。5患者档案安全性要求患者病案采用通用PDF格式归档,并提供专业的水印管理功能,在不影响PDF文档本身信息的情况下,保护患者病案不被篡改,可以精确溯源文档出处预防患者隐私泄露。6易用性要求提供操作手册,报表支持与EXCEL的接口。界面友好性,客户端具有Windows风格、文书保持符合医疗标准的电子化的手工纸张样式。7权限管理及系统控制全局性系统运行管理。包括用户及权限管理,参数设置、安全机制,数据对接与接口管理、数据库及文件IP地址管理等。8▲病案系统与其它系统数据集成,实现数据采集,可设置定时服务机制,人工干预或由系统自动完成。9系统内部用户注册及登录对接院内现有单点登录系统,实现统一管理,能够同步HIS账户信息,减少医生使用麻烦,权限在本系统中管理;10与业务系统的数据集成采用成熟的ETL平台技术,采集的控制参数可灵活设置;11病案归档病案无纸化归档是在整个病案归档过程中,无需纸质记录或打印资料,通过系统的逻辑判断进行部分资料完善程度的监管,并生成安全加密的病案文档,进行便捷、高效的病案资料管理。12▲病案管理部门发现需修改的病案,可将病案退回,并说明原因;13▲病案提交时支持三级医师审核签字,且每一级都可以根据需要对病案进行退回并说明原因。14系统可对接HIS、LIS、PACS、RIS、EMR、CA和移动医护等系统,自动获取患者属性及信息、医疗过程中数据及信息;15医生提交病案归档申请后,系统生成病案文档;16医生可多次修改,多次重新提交归档;17审核后病案首页和整体文件上进行CA签名和医院签章;18对已归档病案,支持补充归档;19外院报告和纸质资料,可通过高拍仪扫描,进行收集归档后进行自动签章;20支持实物病案档案的出入库及存储、查询管理;21重新归档申请可以提供归档后的病案资料不可修改功能(需第三方厂商通过接口,配合实现该功能)22▲医生可在线提交需修改资料的申请,可注明修改原因;23上级部门可审批通过、驳回并签注相关意见;24病案主管部门执行病案撤销归档,并保留撤销记录;25医生修改完善资料后,重新提交病案归档申请,重新进入病案归档流程,原病案文档仍然保存。26病案借阅医生或其他科研单位申请借阅或打印病案资料不再需要线下到病案主管部门进行,直接通过系统审核等步骤,不出科室即可完成。27▲借阅的病案生成借阅水印,水印打上借阅信息,借阅文件可以溯源;28▲支持按照病案节点进行借阅和审批;29可通过系统在线提交借阅申请,按诊断、年龄、科室等条件进行病案批量借阅;30借阅病案支持时限控制,借阅到期后病案自动归还;31借阅支持权限控制,可根据权限进行病案的阅读、打印、导出;32支持借阅到期病案延期;33病案打印患者打印流程的管理有助于降低打印成本,简化审批流程,提高服务质量。病案资料可在病案室打印;34▲支持医院自助自定义打印套餐功能。系统根据套餐,生成允许患者打印的资料;35▲支持患者在打印套餐中选择单张或指定张数进行打印,根据打印内容计算支付费用;36患者打印的资料不全,可以单独授权再打印;37病案封存在某些情况下,需要立即封存患者相关出院病案,封存文件为锁定状态,无法解锁,无法编辑修改(需要三方接口支持)。38▲病案封存通过系统赋予某种角色权限完成。并能记录封存现场相关信息,如:封存现场参与人员、上传相关附件等;39文件封存时能实时采集各业务系统中与该患者相关的当前有效数据,生成病案文档,并保存;40已封存病案可立即打印输出。(二)病案智能质控系统41病案无纸化质控系统病案质控规则:规则包含时限性、完整性全面质控,助力医院提升病案质量,42出院质控:临床医生在提交病案时即可对病历的完整性、时限性进行质控,确保数据的完整性。43临床节点查看提醒:实时监控临床提交病案的节点查阅情况,并给予提示;44病案数据管理:对源数据进行管理、查询、病历评分。45交叉质控系统质控管理人员可指定医生对病案进行质控检查和评分。46▲质控医生保存质控内容和分数;47医务科授权质控医生权限,授权质控病案范围;48医务科对质控结果进行审核;49医务科下发质控结果,导出word文档;50被质控医生查看质控结果;51被质控医生对质控结果提出申诉;52医务科对申诉进行审核;53终末质控系统病案质控和评分系统主要包括终末质控、病案评分等功能业务。54▲质控医生可根据质控规则对病案内容进行质控,最终由系统自动对病案进行打分、评级;55▲支持质控结果导出word的功能;56智能质控分析:根据质控结果多维度进行分析,包含:数据评分分析、编码缺陷分析、非编码缺陷分析、缺陷修正跟踪。57数据评分分析:对质控的首页根据评分标准计算最终质控得分,统计合格病案及不合格情况,按科室、按医疗组、按患者、扣分类型及原因等多维度进行分析,监控各科室/医师数据质量情况,为提升病案质量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撑。58▲ICD(疾病/手术)编码缺陷分析:多维度分析病案首页中疾病主要诊断以及编码出现错误的原因,精确定位为题所在针对性的制定改进方案。59▲ICD(疾病/手术)非编码缺陷分析:多维度分析病案首页中非编码项,精确定位非编码缺陷排名、非编码缺陷病案数、缺陷率、同比、环比等数据,精确定位为题所在针对性的制定改进方案。60提供质控知识库的管理维护,针对环节质控和终末质控可根据医院具体的医疗业务质量管理规范自行建立、完善质控规则;61支持设定终末质控抽样规则;62支持医院评分表的导入、导出功能;63支持质控结果下发功能;(三)数字化病案管理系统(不含硬件)64数字化病案管理系统(不含硬件)由于纸质病案文书在实际医疗活动过程中是无法完全避免的,为了将这部分病案文书最终也纳入数字化的管理方式,同时也为了提高历史病案资料的利用率,数字化病案管理需要将无法避免的纸质病案文书和历史病案资料采用高拍或者扫描的方式完成数字化,并且能够将这些数字化的病案首页数据进行结构化的存储,以便于后期的检索和数据挖掘、利用。65历史数据主动提取:对于无纸化系统上线使用之前产生的纸质病案,系统主动提取各业务系统中的原始数据,尤其是病案首页数据。保证所有病案资料都能满足通过病案首页的各种条件来实现检索;66纸质病案翻拍、扫描:系统提供简单易用的纸质病案资料拍照界面,便于高质量完成纸质病案数字化;翻拍完成形成的数字病案可在线实时浏览;(四)医生端APP(需要相关前置机和网络安全设备支持)67医生端APP(需要相关前置机和网络安全设备支持利用移动互联网技术实现院内部分医疗业务移动化处理,提升医院医务人员的工作效率和医院的形象。68支持在院病案查阅、病案提交、首页签名、提交病案管理、设置功能;69支持移动端协同签名.(五)首页智能质控系统70首页质控规则质控规则灵活可维护:根据政策、医院管理和医疗技术发展持续更新。专业的质控规则引擎,全面覆盖疾病分类规则、手术与操作分类规则、非编码规则。71一致性校验:与病案数据无缝对接校验首页与病案数据的一致性。72合理性质控:漏填校验、错填校验、逻辑校验、合并编码校验、主要诊断选择校验、主要手术操作校验、另编码校验等校验类别。完整性质控:审核首页数据填写完整性校验、HQMS有效性校验,所有必填项是否填写,数据格式是否正确。73病案文件导入系统支持卫统4、HQMS等标准文件导入,并支持DBF、CSV、excel等常用文件格式上传。74质控评分根据卫健委《住院病案首页数据质量评分标准2016版》和《院内病案首页管理》两种标准制定质控评分规则库,根据需要可进行配置,全面覆盖国家和医院对首页数据质量要求,通过评分规则库完成电脑自动评分/支持手动评分。75问题导出可多维度的查看/导出质控扣分、缺陷项目汇总及明细表,提供至相关科室,便于临床医师修改病案和提高病案管理效率。76数据质量报告其中包括对质控结果的统计分析,支持统计全院/科室/医生层面,且生成病案首页得分分析、病案首页质控结果分析、病案首页错误数据类型分析等报告类型。77质控痕迹对每次修改进行完整记录,可查看到修改的痕迹、修改人、修改时间。78病案首页数据合理性病案首页数据完整性质控,应包含全部82个首页数据条件必填项的完整性审核,支持根据国家要求进行维护。应至少包括该患者病历全部过程中的六大详细信息模块。79病案首页数据合理性质控:包含全部首页数据中规定值域范围、取值代码的质量控制。系统支持病案管理部根据病历AI审核结果,包括:病案首页得分、总病案首页问题数量、病案首页问题分布等维度进行结果展示。80病案首页数据合规性满足HQMS、卫统4-1、三级医院绩效考核对病案首页上报数据校验标准,对上报数据的合规性进行质量控制,如:住院总费用不等于明细费用之和。81病案首页数据相互检验一致性对患者基本信息、诊断、手术等信息相互间逻辑性进行质量控制,例如:患者性别与诊断不匹配。二、数字化病案专用设备(一)数字化病案专用设备82数字化病案专用设备主摄像头像素不小于1000万,分辨率3664×2744。配备6个LED补光灯,支持三级触控补光。83副摄像头像素不小于200万,采用定焦方式。人像采集装置使用可折叠支架,支持水平方向320°旋转,全方位采集人像,不使用时可以折叠平放。拍摄杆与底座采用USB口拔插式连接,通过螺丝固定,方便拆卸维护及升级。支持A3最大拍摄幅面,立杆采用铝合金材料,可通过立杆伸缩方式快速实现A3/A4拍摄幅面切换。84计算机识别:计算机图像设备识别标准为doccameraXP,配套doccameraXP影像软件,底座面板模具有A3、A4、A5、A6、身份证幅面放置区域的刻度。2三、现场演示技术服务要求:序号演示功能1病案归档在经过医院相关部门允许后,对本院所有知情同意书模板进行采集,统一维护,可在专用授权设备上可编辑模板,包括复选框选择和患者输入内容,便于医生操作。(需要相应签名设备及硬件支持)2支持医生可以通过平板追加术中见知情同意书并签名。(需要相应签名设备及硬件支持)3支持使用无线签名设备,实现知情同意书在移动设备上点哪里签哪里功能,在相应位置实现患者电子签名,并支持对过程进行录音、照像,便于还原整个告知过程;签字后的知情同意书可及时上传至病案归档系统,可以在签名后立即查看,管理患者已经签名的知情同意书。(需要相应签名设备及硬件支持)4重新归档申请系统支持医生提交申请重新修改文件内容后,支持对比修改病历具体节点、内容的前后内容是否按照申请的要求修改,是否超过修改申请范围。5交叉质控系统医务科通过新建质控任务相关规则,授权质控医生查看经过质控任务规则筛选出的需要质控病案,质控医生根据授权进行病案打分,系统会显示打分规则,由用户勾选,并将相应结果提交至管理科室。6医生端APP支持医生、护士使用移动设备查看出院病人信息,并支持通过病案的完整性、单项否决、一致性、及时性、合理性方面进行质控,并将质控结果信息展示给医护人员,同时支持病案提交、首页签名、协同签名操作。(为了网络安全,需要业主提供堡垒机或网络APN支持)7支持科主任通过手机查看全科病案归档情况,包括待提交、签名中、已归档、已提交、已退回、已撤销等不同类型的病案情况。(为了网络安全,需要业主提供堡垒机或网络APN支持)序号演示功能1病案归档在经过医院相关部门允许后,对本院所有知情同意书模板进行采集,统一维护,可在专用授权设备上可编辑模板,包括复选框选择和患者输入内容,便于医生操作。(需要相应签名设备及硬件支持)2支持医生可以通过平板追加术中见知情同意书并签名。(需要相应签名设备及硬件支持)3支持使用无线签名设备,实现知情同意书在移动设备上点哪里签哪里功能,在相应位置实现患者电子签名,并支持对过程进行录音、照像,便于还原整个告知过程;签字后的知情同意书可及时上传至病案归档系统,可以在签名后立即查看,管理患者已经签名的知情同意书。(需要相应签名设备及硬件支持)4重新归档申请系统支持医生提交申请重新修改文件内容后,支持对比修改病历具体节点、内容的前后内容是否按照申请的要求修改,是否超过修改申请范围。5交叉质控系统医务科通过新建质控任务相关规则,授权质控医生查看经过质控任务规则筛选出的需要质控病案,质控医生根据授权进行病案打分,系统会显示打分规则,由用户勾选,并将相应结果提交至管理科室。6医生端APP支持医生、护士使用移动设备查看出院病人信息,并支持通过病案的完整性、单项否决、一致性、及时性、合理性方面进行质控,并将质控结果信息展示给医护人员,同时支持病案提交、首页签名、协同签名操作。(为了网络安全,需要业主提供堡垒机或网络APN支持)7支持科主任通过手机查看全科病案归档情况,包括待提交、签名中、已归档、已提交、已退回、已撤销等不同类型的病案情况。(为了网络安全,需要业主提供堡垒机或网络APN支持)序号演示功能1病案归档在经过医院相关部门允许后,对本院所有知情同意书模板进行采集,统一维护,可在专用授权设备上可编辑模板,包括复选框选择和患者输入内容,便于医生操作。(需要相应签名设备及硬件支持)2支持医生可以通过平板追加术中见知情同意书并签名。(需要相应签名设备及硬件支持)3支持使用无线签名设备,实现知情同意书在移动设备上点哪里签哪里功能,在相应位置实现患者电子签名,并支持对过程进行录音、照像,便于还原整个告知过程;签字后的知情同意书可及时上传至病案归档系统,可以在签名后立即查看,管理患者已经签名的知情同意书。(需要相应签名设备及硬件支持)4重新归档申请系统支持医生提交申请重新修改文件内容后,支持对比修改病历具体节点、内容的前后内容是否按照申请的要求修改,是否超过修改申请范围。5交叉质控系统医务科通过新建质控任务相关规则,授权质控医生查看经过质控任务规则筛选出的需要质控病案,质控医生根据授权进行病案打分,系统会显示打分规则,由用户勾选,并将相应结果提交至管理科室。6医生端APP支持医生、护士使用移动设备查看出院病人信息,并支持通过病案的完整性、单项否决、一致性、及时性、合理性方面进行质控,并将质控结果信息展示给医护人员,同时支持病案提交、首页签名、协同签名操作。(为了网络安全,需要业主提供堡垒机或网络APN支持)7支持科主任通过手机查看全科病案归档情况,包括待提交、签名中、已归档、已提交、已退回、已撤销等不同类型的病案情况。(为了网络安全,需要业主提供堡垒机或网络APN支持)3.4商务要求3.4.1交货时间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40日3.4.2交货地点采购包1:眉山市东坡区岷东大道北段9号3.4.3支付方式采购包1:分期付款3.4.4支付约定采购包1:付款条件说明:合同签订后且采购人收到成交供应商开具的等额发票,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0%。采购包1:付款条件说明:系统整体上线并最终验收通过后,采购人收到成交供应商开具的等额发票,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67.00%。采购包1:付款条件说明:一年质保期满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3.4.5验收标准和方法采购包1: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要求以及采购文件、响应文件承诺、合同约定要求进行验收。3.4.6包装方式及运输采购包1: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均应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要求,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3.4.7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采购包1:质量保修范围:在免费维保期内免费提供维保、抢修服务,以确保该项目软件模块正常运行以及软件版本为最新版本;免费维保期内免费维修(人为及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免费维保期外提供有偿维修服务,免收上门服务费,免费维保期外的维保费用由双方另行约定。保修期:本项目验收通过后提供一年运维服务,费用包含在总价内。维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中标方在接到通知后2小时内响应,8小时内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网络远程等方式远程协助客户处理产品使用中遇到的问题。以上方式不能解决的,中标方承诺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48小时内解决故障,确保产品正常工作。3.4.8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采购包1:违约责任:(1)中标方与采购方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项目合同的正常履行,否则,由守约方向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2)若中标方未按本合同期限完成系统建设的,则每逾期一日,由中标方向采购方每日支付此项目合同服务总金额万分之一的违约金。(3)如因中标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采购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采购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采购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中标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1)本合同及与本合同相关的一切事项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履行本合同中出现的争议及未尽事项,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法解决,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采购方所在地人民法院以诉讼方式解决。3.5其他要求无第四章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眉山市中医医院或四川金瑞程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组建的资格审查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并出具资格审查报告。4.1一般资格审查采购包1:序号资格审查要求概况评审点具体描述关联格式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投标人应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投标人应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7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8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4.2特殊资格审查采购包1:序号资格审查要求概况评审点具体描述关联格式无4.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格审查采购包1:序号资格审查要求概况评审点具体描述关联格式无第五章评标办法5.1总则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规程(修订)》等法律规章,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评标办法。二、评标工作由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三、评标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评标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投标人。四、本项目采取电子评标,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完成评标工作。评标委员会成员、采购人、代理机构和投标人应当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和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操作要求开展或者参加评标活动。五、评标过程中的书面材料往来均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传递,投标人通过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加盖其电子印章后生效。出现无法在线签章的特殊情况,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线下签署评标报告,由代理机构对原件扫描后以附件形式上传。六、评标过程应当独立、保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评标活动。投标人非法干预评标活动的,其投标文件将作无效处理;代理机构、采购人及其工作人员、采购人监督人员非法干预评标活动的,将依法追究其责任。5.2评标委员会一、本项目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应当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审专家是采取随机方式在采购一体化平台的专家库系统(以下简称专家库系统)抽取。技术复杂、专业性较强的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1名法律专家。二、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满足并适应电子化采购评审的工作需要,使用已身份认证并具备签章功能的证书,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入项目评审功能模块确认身份、签到、推荐评标委员会组长。采购人代表可以使用采购人代表专用签章确认评审意见。三、评标委员会成员获取解密后的投标文件,开展评标活动。出现应当回避的情形时,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主动回避;代理机构按规定申请补充抽取评审专家;无法及时补充抽取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封存供应商投标文件,按规定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解封投标文件后,开展评标活动。四、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标,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一)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二)审查供应商投标文件等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三)根据需要要求采购组织单位对招标文件作出解释;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四)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中标供应商;(五)起草评标报告并进行签署;(六)向采购组织单位、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5.3评标方法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5.4评标程序5.4.1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和停止评标一、评标委员会正式评审前,应当对招标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招标文件中供应商资格资质性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评审方法和标准以及可能涉及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内容等。二、本招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标:(一)招标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二)招标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三)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招标文件未依法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四)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招标文件未依法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五)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是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之外的评标方法,或者虽然名称为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但实际上不符合国家规定;(六)招标文件将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七)招标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出现上述应当停止评标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向采购组织单位提交相关说明材料,说明停止评审的情形和具体理由。除上述情形外,评标委员会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标。出现上述应当停止评标情形的,采购组织单位应当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书面告知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说明具体原因,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采购组织单位认为评标委员会不应当停止评标的,可以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4.2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符合资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本项目符合性审查事项,必须以本招标文件的明确规定的实质性要求作为依据。在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如果出现评标委员会成员意见不一致的情况,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但不得违背政府采购基本原则和招标文件规定。符合性审查标准见下表(按以下顺序审查):采购包1:序号符合审查要求概况评审点具体描述关联格式1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报价低于采购预算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投标人报价算术平均价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投标人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2.投标人提交的相关说明和证明材料,应当加盖投标人(法定名称)电子印章,在评标委员会要求的时间内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提交,否则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无效。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投标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开标一览表分项报价表商务应答表投标文件封面以上实质性要求全部响应并满足采购需求的,则通过符合性审查;如有任意一项未响应或不满足采购需求的,则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如果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有任意一项不通过的,应在符合性审查表中载明不通过的具体原因。5.4.3解释、澄清有关问题一、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招标文件有关事项表述不明确或需要说明的,可以提请代理机构书面解释。代理机构的解释不得改变招标文件的原义或者影响公平、公正,解释事项如果涉及投标人权益的以有利于投标人的原则进行解释。二、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更正,并给予投标人必要的反馈时间。投标人应当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效力,有效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材料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三、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需进行电子签章,应当不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不实质性改变投标文件的内容、不影响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导致投标文件从不响应招标文件变为响应招标文件的条件。下列内容不得澄清:(一)投标人投标文件中不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参数指标和商务应答;(二)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的证明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资格、符合性规定要求的相关材料。(三)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材料因印刷、影印等不清晰而难以辨认的。四、投标文件报价出现下列情况的,按以下原则处理:(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出现文字错误,导致金额无法判断的除外;(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五、对不同语言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六、代理机构宣布评标结束前,投标人应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随时关注评标消息提示,及时响应评标委员会发出的澄清、说明或更正要求。投标人未能及时响应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评标委员会应当积极履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职责,不得滥用权力。5.4.4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细则及标准,对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和评价。5.4.5复核评分汇总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当进行复核,对拟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报价最低、投标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等进行重点复核。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评标委员会拟出具评标报告前,代理机构应当组织不少于2名工作人员,在采购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招标文件对评标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一)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二)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四)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标,重新评标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5.4.6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采购包1:候选供应商数量3名。(综合评分法适用)按投标人综合得分从高到低顺序排列,确定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投标人提供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由多到少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且提供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最低评标价法适用)按投标人投标报价从低到高顺序排列,确定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投标人提供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由多到少顺序排列;投标报价且提供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5.4.7编写评标报告评标报告是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的报告,其主要内容包括:一、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二、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三、评审方法和标准;四、开标记录和评审情况及说明,包括投标无效供应商名单及原因;五、评标结果,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经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的中标人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更换等;七、报价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对其报价的合理性予以特别说明。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中签字或加盖电子签章确认,对评标过程和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写明并说明理由。签字但未写明不同意见或者未说明理由的,视同无意见。拒不签字或加盖电子签章又未另行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同同意评标结果。5.5评标争议处理规则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对于符合性审查、对投标人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及其他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但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应当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书面反映。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收到书面反映后,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5.6评标细则及标准一、评标委员会只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采用相同的评标程序、评分办法及标准进行评价和比较。二、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和方法独立评审。5.6.1评分办法若采用综合评分法的,由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对通过资格检查和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独立评审。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评标总得分=F1×A1+F2×A2+……+Fn×An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的得分;A1、A2、……A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n=1)。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5.6.2评分标准采购包1:评审因素评审标准分值构成详细评审70.00分报价得分30.00分评审因素分类评审项详细描述分值客观/主观关联格式详细评审技术、服务要求供应商完全满足磋商文件中采购需求“四、技术、服务要求”要求的得42分,带▲号参数共14项,每存在一项有负偏离的扣2分,非▲号参数共70项,每存在一项有负偏离的扣0.2分,直至此项分值扣完为止。注:带▲号参数应提供厂家彩页或白皮书或检测报告或功能截图等佐证材料,如无佐证材料的,可不予认定。(若具体参数中有明确证明材料要求的以具体要求为准)42.00客观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产品技术参数响应表现场演示供应商演示人员须自行提供设备及其配套设备进行现场演示:供应商完全满足磋商文件中采购需求“五、现场演示技术服务要求”的得14分,演示要求共7项,每存在一项不满足要求的扣2分,直至此项分值扣完为止。14.00客观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项目实施方案对供应商提供的项目实施服务方案进行评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实施信息采集及环境准备;②进度计划安排;③项目实施人员安排;④故障应急响应,以上方案内容每缺少一项或提供的方案中每有一处具有缺陷的扣1分,扣完为止。(缺陷是指:存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凭空编造、方案中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地点区域错误、内容缺失、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等)4.00主观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综合实力1.供应商已取得“全量病案数据(无纸化)采集及质量控制软件”著作权得1分。2.供应商已取得“知情同意书管理系统”著作权得1分。3.供应商已取得“智能病案管理系统”著作权得1分。4.供应商已取得“病案自助打印系统”著作权得1分。5.供应商拟派的项目经理(须是本单位人员)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得1分,同时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系统架构设计师证书加0.5分,同时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系统分析师三类证书加0.5分,本项最高得2分。6.00客观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履约能力2019年1月1日至今,供应商每具有1个类似项目业绩得1分,最多得3分。注:提供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加盖鲜章。3.00客观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无线局域网产品认定为政府采购优先节能产品或者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或者无线局域网产品的得1分。非政府采购优先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无线局域网产品的不得分。(强制要求采购节能产品的除外)注:以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机构认定的为准。1.00客观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价格分价格分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权重30.00客观开标一览表分项报价表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价格扣除序号情形适用对象比例说明关联格式1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均为小型、微型企业20.00%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C1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承接本项目的供应商符合相应条件时,给予C1的价格扣除,即:评标价=最后报价×(1-C1);监狱企业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同等价格扣除,当企业属性重复时,不重复价格扣除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说明:1、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2、评分标准中要求提供复印件的证明材料须清晰可辨。若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标时,除了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能对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5.7废标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一、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代理机构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对于评标过程中废标的采购项目,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招标文件是否存在不合理条款进行论证,并出具书面论证意见。5.8定标5.8.1定标原则采购人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1名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人。5.8.2定标程序一、评标委员会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编制评标情况,生成评标报告。二、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三、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逾期未确认的,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四、根据确定的中标供应商,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中标结果公告,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5.9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四)及时向监督管理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的违法违规情况,包括采购组织单位向评审专家作出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情况,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情况,其他非法干预评审情况等;(五)发现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向采购组织单位书面说明情况,说明停止评审的情形和具体理由;(六)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5.10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一)遵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及财政部关于回避的规定。(二)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组织单位统一保管。(三)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四)评审过程中,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审工作,不得发表倾向性、引导性意见,不得修改或细化采购文件确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意见,不得协商评分,不得违反规定的评审格式评分和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五)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除因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外,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六)服从评审现场采购组织单位的现场秩序管理,接受评审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组织单位的请托。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采购包1:分册名称:投标响应文件分册详见附件:投标文件封面详见附件:投标(响应)函详见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附件: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详见附件:投标人应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详见附件:产品技术参数响应表详见附件:商务应答表详见附件:开标一览表详见附件:分项报价表详见附件: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第七章拟签订合同文本政府采购合同(货物类)政府采购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履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20___年___月___日采购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乙方):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与项目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XXX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一、标的信息二、货物要求1.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货物、辅材中属于《国家强制性货物认证目录》范围内货物的,均通过国家强制性货物认证并取得认证证书。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货物、辅材符合现行的强制性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2.包装方式3.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4.其他要求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四、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五、履约保证金六、验收标准和方法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对乙方提供的货物进行验收。当验收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对乙方......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货物费用。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货物费用。2.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九、违约责任1.若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逾期向乙方支付货物费用,每逾期一天,按应支付金额的X‰作为违约金支付给乙方,直至实际支付之日2.因甲方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对乙方受到的损失予以赔偿或者补偿。十、不可抗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影响期相同。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XX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3.不可抗事件延续XX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一、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十二、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一式3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持有1份,乙方持有1份,同级财政部门备案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法定(授权)代表人:地址:开户银行:账号:签订日期:年月日乙方:(盖章)法定(授权)代表人:地址:开户银行:账号:签订日期:年月日招招标标文文件件(货物类)(货物类)采购项目名称:智能病案管理系统采购采购项目名称:智能病案管理系统采购采购项目编号:N5114022023000030,采购项目编号:眉山市中医医院眉山市中医医院四川金瑞程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共同编制四川金瑞程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共同编制2023年年03月月24日日-第1页-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一章投标邀请四川金瑞程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眉山市中医医院委托,拟对智能病案管理系统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一、采购项目编号:N5114022023000030一、采购项目编号:二、采购项目名称:智能病案管理系统采购二、采购项目名称:智能病案管理系统采购三、招标项目简介三、招标项目简介为进一步提高医院病案管理的质量及效率,提高业务运转效率、资源的利用率,减少人力、物力投入,切实推动医院降本增效,拟采购智能病案管理系统项目四、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四、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无注: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采购包1:无五、电子化采购相关事项五、电子化采购相关事项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进入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采购一体化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采购一体化平台供应商库。(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登录采购一体化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四)采购一体化平台技术支持: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400服务电话:4001600900-第2页-CA及签章服务电话: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六、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六、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一)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详见采购公告或邀请书(二)在招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前,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本项目招标文件上传至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免费向供应商提供。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成功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将收到已获取招标文件的回执函。未成功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成功获取招标文件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供应商应当重新获取招标文件。供应商未重新获取招标文件或者未按照澄清或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进行投标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注:获取的招标文件主体格式包括pdf、word两种格式版本,其中以pdf格式为准。七、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方式七、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方式(一)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详见采购公告或邀请书(二)投标文件提交方式、地点: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提交投标文件。成功提交的,供应商将收到已提交投标文件的回执函。(三)本项目采取网上开标,即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组织在线开标。八、本投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以公告形式发布八、本投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以公告形式发布九、供应商信用融资九、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釆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四川政府釆购网—金融服务平台,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十、联系方式十、联系方式采购人:眉山市中医医院,采购人:眉山市中医医院地址:眉山市东坡区岷东大道北段9号邮编:620010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28-38280036代理机构:四川金瑞程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四川金瑞程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眉山市东坡区裴城路69号1幢1单元15层3号邮编:620010联系人:刘女士联系电话:18180020245采购监督机构:眉山市东坡区财政局,采购监督机构:眉山市东坡区财政局联系人:赵老师联系电话:028-38105303-第3页-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2.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1采购预算(实质性要求)本项目各包采购预算金额如下:采购包1:2,800,000.00元投标人的采购包投标报价高于采购包采购预算的,其投标文件将按无效处理。2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详见第三章。投标人的采购包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投标文件将按无效处理。3评标方法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详见第五章)4是否接受联合体采购包1:不接受5落实节能、环保、无线局域网、信息安全产品政策1.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相关要求,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2.本项目采购的无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应强制采购的产品范围,供应商应当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3.本项目采购无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应优先采购的产品范围,本项目采购无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应优先采购的产品范围,评审得分/响应报价相同的,按供应商提供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由多到少顺序排列。4.响应产品属于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的《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在有效期内的,按《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关于印发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5〕366号)要求优先采购。5.本项目采购无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根据《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号)的要求,供应商应当提供由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和销售许可证,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处理。具体详见《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6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仅非预留份额采购项目或预留份额采购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适用)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九条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关于本项目采购包中执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情况、具体扣除比例和规则详见第五章。-第4页-7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核心产品允许有多个,不同供应商提供了任意一个相同品牌的核心产品,即视为提供相同品牌的供应商。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无效。核心产品清单详见第三章。在符合性审查环节提供核心产品品牌不足3个的,视为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8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交的书面说明,应当加盖投标人公章,在评标委员会要求的时间内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提交,否则视为不能证明其投标报价合理性。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投标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9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10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采购包1:不缴纳11投标有效期(实质性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不少于90天。12招标代理服务费(实质性要求)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中“成本+合理利润”原则进行收取4.28万13采购结果公告采购结果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14中标通知书采购结果公告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中标通知书。15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报本级财政部门备案。16进口产品不允许17是否组织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采购包1:组织现场踏勘:否-第5页-18特殊情况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中止电子化采购活动,并保留相关证明材料备查:(一)交易系统发生故障(包括感染病毒、应用或数据库出错)而无法正常使用的;(二)因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原因,导致采购活动无法继续通过交易系统实施的;(三)其他无法保证电子化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上述的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采购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废标。19报价/分值精确度所有数据项默认最多可输入/展示至小数点后2位,超出小数点位的数值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进行精确。2.2总则总则2.2.1适用范围适用范围一、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二、本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由眉山市中医医院和四川金瑞程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享有。对招标文件中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评标细则及标准由眉山市中医医院负责解释。除上述招标文件内容,其他内容由四川金瑞程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2.2.2有关定义有关定义一、“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人是眉山市中医医院。二、“投标人”是指按照采购公告规定获取了招标文件,拟参加投标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三、“代理机构”是指政府采购集中采购机构和从事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代理机构是四川金瑞程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四、“网上开标”是指代理机构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在线完成签到、开标、唱标和记录等活动,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在线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参与开标活动。五、“电子评标”是指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在线完成评标委员会组建,开展资格和符合性审查、比较与评价、出具评标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等活动。2.3招标文件招标文件2.3.1招标文件的构成招标文件的构成一、招标文件是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资格审查、评标的重要依据。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一)投标邀请;(二)投标人须知;(三)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四)资格审查;(五)评标办法;(六)投标文件格式;(七)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二、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所产生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第6页-2.3.2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一、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二、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更正公告,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本项目更正公告信息,按更正后公告要求进行响应。更正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发布更正后的招标文件,投标人应依据更正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若投标人未按前述要求进行投标响应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2.4投标文件投标文件2.4.1投标文件的语言投标文件的语言一、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主要部分要对应翻译成中文并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未翻译的外文资料,评标委员会将其视为无效材料。二、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涉嫌提供虚假材料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三、如因未翻译而造成对投标人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2.4.2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项目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2.4.3投标货币(实质性要求)投标货币(实质性要求)本次项目均以人民币报价。2.4.4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一、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二、投标人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三、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使用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2.4.5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投标文件具体内容详见第六章。2.4.6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格式一、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相关内容。二、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编写。2.4.7投标报价(实质性要求)投标报价(实质性要求)一、投标人的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二、投标人每种货物及服务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投标处理。三、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规定予以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确认,并加盖投标人(法定名称)电子签章,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其投标无效。2.4.8投标有效期(实质性要求)投标有效期(实质性要求)投标有效期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文件未明确投标有效期或者投标有效期小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投标有效期要求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2.4.9投标文件的制作、签章和加密(实质性要求)投标文件的制作、签章和加密(实质性要求)一、投标文件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进行编制,投标人应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下载投标(响应)客户端,使用客户-第7页-端编制投标文件。二、投标人应按照客户端操作要求,对应招标文件的每项实质性要求,逐一如实响应;未如实响应或者响应内容不符合招标文件对应项的要求的,其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三、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明确的签章要求,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对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章和加密。四、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代理机构将重新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投标人应重新获取澄清或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按照澄清或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进行投标文件编制、签章和加密。2.4.10投标文件的提交投标文件的提交一、(实质性要求)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完成投标文件提交。二、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影响投标文件提交的各种因素,确保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提交。2.4.11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撤回(实质性要求)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撤回(实质性要求)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成功提交的投标文件;对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的,应当先行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提交。供应商投标文件撤回后,视为未提交过投标文件。2.5开标、资格审查、评标和中标开标、资格审查、评标和中标2.5.1开标及开标程序开标及开标程序一、本项目为网上开标项目。网上开标的开始时间为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成功提交或成功提交和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予开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作废标处理。二、开标准备工作开标开始时间前,投标人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标。三、解密投标文件(实质性要求)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成功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数量的,代理机构将启动投标文件解密程序,解密时间为30分钟;投标人应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按无效投标处理。四、开标解密时间截止或者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均完成解密后(以发生在先的时间为准),由代理机构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对投标人名称、投标文件解密情况、投标报价进行展示。开标过程中,各方主体均应遵守互联网有关规定,不得发表与采购活动无关的言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及时向工作人员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后,自主决定是否参加网上在线开标,未参加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2.5.2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5.3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第8页-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2.5.4评标评标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2.5.5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一、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确认中标供应商后,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结果公告、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中标通知书。二、中标通知书是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如果出现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将以公告形式宣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无效,中标通知书将自动失效,并依法重新确定中标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三、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2.6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2.6.1签订合同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中标人签订采购合同。二、采购人和中标人签订的采购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以及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6.2合同分包和转包(实质性要求)合同分包和转包(实质性要求)2.6.2.1合同分包合同分包一、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等,必须与中标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一致。二、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中标人的主要合同义务。三、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中标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四、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采购包1:不允许合同分包;2.6.2.2合同转包合同转包一、严禁中标人将本项目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将本项目转给他人或者将本项目全部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他人的行为。二、中标人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2.6.3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的权利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的权利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2.6.4履行合同履行合同一、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及合同条款约定进行处理。2.6.5履约验收方案履约验收方案采购包1:1)验收组织方式:自行验收2)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否3)是否邀请专家:否4)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否-第9页-5)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否6)履约验收程序:分段/分期验收7)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10日内组织验收8)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详见合同9)技术履约验收内容:与采购文件项目清单中列出的各项明细要求及供应商响应文件承诺、合同约定进行验收。10)商务履约验收内容:与采购文件项目清单中列出的各项明细要求及供应商响应文件承诺、合同约定进行验收。11)履约验收标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要求以及采购文件、响应文件承诺、合同约定要求进行验收。12)履约验收其他事项:详见合同2.6.6资金支付资金支付采购人按财政部门的相关规定及采购合同的约定进行支付。2.7纪律要求纪律要求2.7.1评标活动纪律要求评标活动纪律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应保证评标活动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采购人、代理机构、投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代理机构现场管理规定,接受采购人委派的监督人员的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和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对各投标人的商业秘密,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投标人。对各投标人的商业秘密,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投标人。2.7.2投标人不得具有的情形(实质性要求)投标人不得具有的情形(实质性要求)投标人参加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三、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四、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五、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六、在招标过程中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进行协商谈判;七、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八、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九、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十、提供假冒伪劣产品;十一、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十二、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十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情形。-第10页-以上实质性要求全部响应并满足采购需求的,则通过符合性审查;如有任意一项未响应或不满足采购需求的,则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如果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有任意一项不通过的,应在符合性审查表中载明不通过的具体原因。5.4.3解释、澄清有关问题解释、澄清有关问题一、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招标文件有关事项表述不明确或需要说明的,可以提请代理机构书面解释。代理机构的解释不得改变招标文件的原义或者影响公平、公正,解释事项如果涉及投标人权益的以有利于投标人的原则进行解释。二、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更正,并给予投标人必要的反馈时间。投标人应当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效力,有效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材料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三、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需进行电子签章,应当不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不实质性改变投标文件的内容、不影响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导致投标文件从不响应招标文件变为响应招标文件的条件。下列内容不得澄清:(一)投标人投标文件中不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参数指标和商务应答;(二)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的证明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资格、符合性规定要求的相关材料。(三)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材料因印刷、影印等不清晰而难以辨认的。四、投标文件报价出现下列情况的,按以下原则处理:(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出现文字错误,导致金额无法判断的除外;(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五、对不同语言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六、代理机构宣布评标结束前,投标人应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随时关注评标消息提示,及时响应评标委员会发出的澄清、说明或更正要求。投标人未能及时响应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评标委员会应当积极履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职责,不得滥用权力。5.4.4比较与评价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细则及标准,对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和评价。5.4.5复核复核评分汇总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当进行复核,对拟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报价最低、投标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等进行重点复核。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评标委员会拟出具评标报告前,代理机构应当组织不少于2名工作人员,在采购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招标文件对评标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一)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二)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四)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标,重新评标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第28页-5.4.6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采购包1:候选供应商数量3名。(综合评分法适用)按投标人综合得分从高到低顺序排列,确定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投标人提供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由多到少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且提供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最低评标价法适用)按投标人投标报价从低到高顺序排列,确定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投标人提供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由多到少顺序排列;投标报价且提供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5.4.7编写评标报告编写评标报告评标报告是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的报告,其主要内容包括:一、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二、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三、评审方法和标准;四、开标记录和评审情况及说明,包括投标无效供应商名单及原因;五、评标结果,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经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的中标人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更换等;七、报价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对其报价的合理性予以特别说明。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中签字或加盖电子签章确认,对评标过程和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写明并说明理由。签字但未写明不同意见或者未说明理由的,视同无意见。拒不签字或加盖电子签章又未另行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同同意评标结果。5.5评标争议处理规则评标争议处理规则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对于符合性审查、对投标人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及其他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但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应当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书面反映。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收到书面反映后,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5.6评标细则及标准评标细则及标准一、评标委员会只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采用相同的评标程序、评分办法及标准进行评价和比较。二、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和方法独立评审。5.6.1评分办法评分办法若采用综合评分法的,由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对通过资格检查和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独立评审。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评标总得分=F1×A1+F2×A2+……+Fn×An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的得分;A1、A2、……A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n=1)。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第29页-5.6.2评分标准评分标准采购包1:评审因素评审因素评审因素评审因素评审标准评审标准评审标准评审标准评审标准评审标准评审标准评审标准分值构成分值构成分值构成分值构成详细评审70.00分报价得分30.00分详细评审70.00分报价得分30.00分详细评审70.00分报价得分30.00分详细评审70.00分报价得分30.00分评审因素评审因素分类分类评审项评审项详细描述详细描述分值分值客观客观/主主观观关联格式关联格式现场演示供应商演示人员须自行提供设备及其配套设备进行现场演示:供应商完全满足磋商文件中采购需求“五、现场演示技术服务要求”的得14分,演示要求共7项,每存在一项不满足要求的扣2分,直至此项分值扣完为止。14.00客观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项目实施方案对供应商提供的项目实施服务方案进行评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实施信息采集及环境准备;②进度计划安排;③项目实施人员安排;④故障应急响应,以上方案内容每缺少一项或提供的方案中每有一处具有缺陷的扣1分,扣完为止。(缺陷是指:存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凭空编造、方案中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地点区域错误、内容缺失、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等)4.00主观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详细评审技术、服务要求供应商完全满足磋商文件中采购需求“四、技术、服务要求”要求的得42分,带▲号参数共14项,每存在一项有负偏离的扣2分,非▲号参数共70项,每存在一项有负偏离的扣0.2分,直至此项分值扣完为止。注:带▲号参数应提供厂家彩页或白皮书或检测报告或功能截图等佐证材料,如无佐证材料的,可不予认定。(若具体参数中有明确证明材料要求的以具体要求为准)42.00客观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产品技术参数响应表-第30页-综合实力1.供应商已取得“全量病案数据(无纸化)采集及质量控制软件”著作权得1分。2.供应商已取得“知情同意书管理系统”著作权得1分。3.供应商已取得“智能病案管理系统”著作权得1分。4.供应商已取得“病案自助打印系统”著作权得1分。5.供应商拟派的项目经理(须是本单位人员)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得1分,同时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系统架构设计师证书加0.5分,同时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系统分析师三类证书加0.5分,本项最高得2分。6.00客观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履约能力2019年1月1日至今,供应商每具有1个类似项目业绩得1分,最多得3分。注:提供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加盖鲜章。3.00客观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价格扣除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无线局域网产品认定为政府采购优先节能产品或者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或者无线局域网产品的得1分。非政府采购优先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无线局域网产品的不得分。(强制要求采购节能产品的除外)注:以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机构认定的为准。1.00客观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价格分价格分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权重30.00客观开标一览表分项报价表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序号序号情形情形适用对象适用对象比例比例说明说明关联格式关联格式-第31页-1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均为小型、微型企业20.00%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C1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承接本项目的供应商符合相应条件时,给予C1的价格扣除,即:评标价=最后报价×(1-C1);监狱企业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同等价格扣除,当企业属性重复时,不重复价格扣除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说明:1、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2、评分标准中要求提供复印件的证明材料须清晰可辨。若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标时,除了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能对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5.7废标废标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一、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代理机构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对于评标过程中废标的采购项目,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招标文件是否存在不合理条款进行论证,并出具书面论证意见。5.8定标定标5.8.1定标原则定标原则采购人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1名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人。-第32页-5.8.2定标程序定标程序一、评标委员会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编制评标情况,生成评标报告。二、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三、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逾期未确认的,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四、根据确定的中标供应商,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中标结果公告,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5.9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四)及时向监督管理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的违法违规情况,包括采购组织单位向评审专家作出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情况,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情况,其他非法干预评审情况等;(五)发现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向采购组织单位书面说明情况,说明停止评审的情形和具体理由;(六)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5.10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一)遵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及财政部关于回避的规定。(二)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组织单位统一保管。(三)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四)评审过程中,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审工作,不得发表倾向性、引导性意见,不得修改或细化采购文件确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意见,不得协商评分,不得违反规定的评审格式评分和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五)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除因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外,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六)服从评审现场采购组织单位的现场秩序管理,接受评审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组织单位的请托。-第33页-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采购包1:分册名称:投标响应文件分册详见附件:投标文件封面详见附件:投标(响应)函详见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附件: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详见附件:投标人应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详见附件:产品技术参数响应表详见附件:商务应答表详见附件:开标一览表详见附件:分项报价表详见附件: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第34页-第七章拟签订合同文本第七章拟签订合同文本政府采购合同(货物类),政府采购合同(货物类)政府采购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履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20___年___月___日采购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乙方):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与项目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XXX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一、标的信息一、标的信息二、货物要求二、货物要求1.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货物、辅材中属于《国家强制性货物认证目录》范围内货物的,均通过国家强制性货物认证并取得认证证书。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货物、辅材符合现行的强制性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2.包装方式3.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4.其他要求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四、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四、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五、履约保证金五、履约保证金六、验收标准和方法六、验收标准和方法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第35页-1.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对乙方提供的货物进行验收。当验收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对乙方......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货物费用。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货物费用。2.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九、违约责任九、违约责任1.若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逾期向乙方支付货物费用,每逾期一天,按应支付金额的X‰作为违约金支付给乙方,直至实际支付之日2.因甲方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对乙方受到的损失予以赔偿或者补偿。十、不可抗事件处理十、不可抗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影响期相同。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XX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3.不可抗事件延续XX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一、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十一、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十二、合同生效及其他十二、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一式3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持有1份,乙方持有1份,同级财政部门备案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授权)代表人:,法定(授权)代表人:地址:,地址:开户银行:,开户银行:-第36页-账号:,账号: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第37页-投标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项目编码}采购包号:{包号}投标人名称:{供应商名称}日期:{当前日期}-第1页-投标人应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应提供以下相关资格证明材料:提供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的证明材料投诉书范本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投诉人: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被投诉人1: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被投诉人2……相关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三、质疑基本情况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投诉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投诉事项2……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投诉书制作说明: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开标一览表采购编号:{采购编号}项目名称:{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供应商名称}序号序号采购项目名称/包名称,采购项目名称包名称,总价总价,交货或服务期,交货或服务期交货或服务地点,交货或服务地点1{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包名称包名称}投标人盖章:(加盖公章)日期:{日期}-第1页-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采购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增加行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供应商名称}日期:{当前日期}注:1、供应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结合自身实际,确定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均填0,根据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时的实际情况填写企业类型。3、供应商不属于中小企业的,无需提供此声明。标的名称所属行业,请选择制造商/承接(承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万元)资产总额(万元)企业规模确定取消-第1页-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属于监狱企业的供应商,可以根据《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注:1.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本身也属于小型、微型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供应商不属于监狱企业的,不提供此声明。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格式自拟)分项报价表分项报价表采购编号:{采购编号}采购编号:{采购编号}项目名称:{项目名称}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包号:包号:投标人名称:{供应商名称}投标人名称:{供应商名称}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品目号品目号序号序号货物名称货物名称规格型号规格型号品牌品牌产地产地制造商名称制造商名称单价单价数量数量总价总价投标人盖章:(加盖公章)日期:{日期}-第1页-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商务应答表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采购项目编号}采购包号:{采购包编号}序号商务要求项具体要求响应情况注:1.以上表格格式行、列可增减。2.供应商根据采购项目的全部商务要求逐条填写此表,并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产品技术参数表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采购项目编号}采购包号:{采购包编号}标的名称:序号需求技术参数项需求技术参数值响应要求(正偏离/无偏离/负偏离)投标(响应)产品技术参数值注:1.以上表格格式行、列可增减。2.供应商根据采购项目的全部技术参数逐条填写此表,并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3.如投标(响应)产品的技术参数值与需求技术参数值完全一致即为无偏离,优于需求技术参数值即为正偏离,反之为负偏离。采购文件确认书采购文件确认书采购文件确认书采购文件确认书采购单位眉山市中医医院项目名称智能病案管理系统采购项目编号N5114022023000030采购方式公开招标代理机构意见本单位根据你单位提供的采购需求和采购实施计划,经确认、协商一致,编制了本项目采购文件,请进行确认并将意见反馈我单位。代理机构签章:采购单位意见经确认,请按此组织实施采购。采购单位签章:-第1页-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采购单位名称}单位的{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供应商名称}日期:{当前日期}注: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身属于小型、微型企业或者监狱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供应商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提供此声明。-第1页-投标(响应)函致:{代理机构名称}我单位作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编码})的投标(响应)供应商,自愿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充分理解采购文件的要求,在此郑重声明及承诺:一、我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我单位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我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我单位满足采购文件规定的特定条件;七、我单位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八、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九、我单位不存在与其他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投标(响应)文件、办理投标(响应)事宜的情形;十、如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我单位提供的样品即为中标(成交)后将要提供的产品,我单位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导致未能中标(成交)的,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十一、我单位一旦中标(成交),将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规定交纳代理服务费、履约保证金,在约定期限内签订采购合同,并严格履行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十二、我单位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我单位承担所有相关责任;十三、我单位为本项目实施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均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要求,包装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十四、我单位完全接受和理解本项目采购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十五、我单位承诺,响应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天;根据采购文件规定,以上承诺事项如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以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准。本函发出后,即对我单位产生约束力,我单位保证严格遵守本响应函的各项承诺,并对本次提交的投标(响应)文件全部内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单位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入围、成交的法律责任。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签章)日期:{当前日期}说明:1.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政部关于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2.需供应商提供的财务状况证明、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等证明材料的,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规定提供。-第1页-智能病案管理系统采购智能病案管理系统采购评审情况表评审情况表项目编号:N5114022023000030,项目编号:2023-04-17序序号号供供应应商商名名称称是是否否通通过过资资格格性性审审查查是是否否通通过过符符合合性性审审查查未未通通过过原原因因是是否否根根据据政政府府扶扶持持政政策策在在评评审审时时进进行行价价格格扣扣除除技术、技术、服务要服务要求求((42.00分)分)现场演现场演示示((14.00分)分)项目实项目实施方案施方案((4.00分)分)综合实综合实力力((6.00分)分)履约能履约能力力((3.00分)分)节能产节能产品、环品、环境标志境标志产品、产品、无线局无线局域网产域网产品品((1.00分)分)价格分价格分((30.00分)分)综合综合评审评审得分得分汇总汇总((100分)分)评审结果评审结果1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四川有限公司眉山分公司是是/是42.004.004.006.003.000.0030.0089.00第一中标候选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四川有限公司眉山分公司;报价金额:2,598,000.00(元)(贰佰伍拾玖万捌仟元整)。第二中标候选人:四川家维桢程贸易有限公司;报价金额:2,720,000.00(元)(贰佰柒拾贰万元整)。2西藏麦穗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是是/是14.000.004.000.000.000.0028.3446.34第一中标候选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四川有限公司眉山分公司;报价金额:2,598,000.00(元)(贰佰伍拾玖万捌仟元整)。第二中标候选人:四川家维桢程贸易有限公司;报价金额:2,720,000.00(元)(贰佰柒拾贰万元整)。-第1页-第三中标候选人:四川智诚天逸科技有限公司;报价金额:2,700,000.00(元)(贰佰柒拾万元整)。3四川家维桢程贸易有限公司是是/是38.000.004.000.000.000.0028.6570.654四川智诚天逸科技有限公司是是/是14.000.004.000.000.000.0028.8746.87-第2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病案管理 系统 智能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