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垃圾分类地磅称重服务中标结果公示(江苏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3)



江苏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2023年度垃圾分类地磅称重服务项目(震川322个)的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受江苏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委托,苏州宇恩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对其所需采购的2023年度垃圾分类地磅称重服务项目(震川322个)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招标项目编号:SZYE2023-FS-G-003
二、招标项目名称:2023年度垃圾分类地磅称重服务项目(震川322个)
三、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等:详见招标文件
四、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
2023年03月30日开始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昆山分中心
五、评标信息:
1、开标时间:2023年04月21日13:30(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山分中心(昆山市前进西路1801号政务服务中心(西区)A1栋B2层)
3、评标委员会名单:高洁萍、芦藤龙、申宏伟、张振球、杨卫
六、中标信息:
中标供应商名称:苏州市伏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地址:苏州市高新区科技城培源路1号软件大厦5号楼7楼
中标金额:人民币肆佰柒拾柒万肆仟陆佰元整(¥4774600.00元)
中标服务费:人民币伍万柒仟壹佰叁拾元整(¥57130.00元)
中标标的内容:

序号
标的物名称
投标总价/元
服务期限

1
2023年度垃圾分类地磅称重服务项目(震川322个)
4774600.00
3年,自全部 设备验收合格 之日起计算。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苏州宇恩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昆山市开发区南浜路258号二楼
邮政编码:215300
联系人:华婷、薛媛媛
电话:0512-57383089     传真:0512-57383088
2、采购人:江苏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联系人:芦藤龙  联系电话:57725621
注:1、公告期限:公告之日起1个工作日。
2、各投标人对本次结果如有异议,请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苏州宇恩项目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七个工作日以外的质疑请求不再受理。
 

附件

江苏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2023年度垃圾分类地磅称重服务项目(震川322个)项目招标文件.doc江苏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2023年度垃圾分类地磅称重服务项目(震川322个)项目招标文件.doc

YuEN宇恩项目咨询YuEnProjectConsulting昆山市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项目编号:SZYE2023-FS-G-003采购项目:2023年度垃圾分类地磅称重服务项目(震川322个)采购单位:江苏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苏州宇恩项目咨询有限公司二〇二三年三月总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函4第二章投标人须知7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14第四章招标书23第五章合同条款30第六章评标方法、评分标准36第一章投标邀请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受江苏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委托,苏州宇恩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对其所需采购的2023年度垃圾分类地磅称重服务项目(震川322个)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一、招标项目编号:SZYE2023-FS-G-003号;二、招标内容:2023年度垃圾分类地磅称重服务项目(震川322个)三、租赁期:3年,自全部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四、投标人资格要求(一)一般条件:投标单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二)特殊条件:无(三)其他条件: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注:1、投标单位要充分考虑知识产权问题,应保证采购单位免除且承担由于投标单位在其本国使用该项目所需的材料和设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而引起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行动、行政程序索赔、请求等,以及采购单位为此而产生的损失和损害、费用和支出(包括律师费)。五、招标文件获取信息1、获取采购文件时间:上网之日起至2023年04月07日17:00(北京时间)2、招标文件获取:投标供应商须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昆山市分中心下载中心页面上下载安装供应商投标工具客户端”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投标人须打印、保留“网上获取采购文件时间截图”,质疑时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时间截图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3、本项目以电子投标文件的内容为准,不再收取纸质投标文件及相关原件等纸质材料,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成功与否,以收到系统自动发回的PDF格式的回执为准。4、网上投标事项请登录: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昆山市分中心进行查看注意事项。5、技术咨询(工作日09:00-17:00)5.1联系电话:0512-50355903;5.2供应商QQ群:115194657,投标相关流程请参考群文件中《昆山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投标快速指引》文件;5.3CA咨询:0512-57379257。六、投标文件接收信息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模式,供应商须网上提交投标文件,并可通过远程开标方式完成开标。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4月21日13:30(北京时间)2、远程签到起止时间:2023年04月21日13:00起(北京时间)3、远程CA预解密时间:2023年04月21日13:30至13:40(北京时间)七、开标有关信息1、远程开标时间:2023年04月21日13:30(北京时间)2、开标地点: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山分中心(昆山市前进西路1801号政务服务中心(西区)A1栋B2层)3、询问方式成功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在下载采购文件后,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可在系统中进行询问,询问信息不显示询问人的相关资料。代理机构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收到询问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内以网上答复的方式予以解答,由系统回复给询问人。4、中标服务费:以差额累计法收费(按项目预算金额100万元以下,收取1.5%;100-500万元,收取1.1%;500-1000万元,收取0.8%;1000-5000万元,收取0.5%;5000-10000万元,收取0.25%);5、投标文件中的内容需和招标文件相关指标对应绑定,开标时需要随身携带CA证书,并输入正确解锁密码(未携带数字证书(CA)准时参加开标会议的,数字证书(CA)密码输入错误达到10次或输入时间超过10分钟的,均视为无效投标)。6、招标内容:序号招标内容12023年度垃圾分类地磅称重服务项目(震川322个)八、项目预算本项目预算:人民币大写肆佰捌拾叁万元整(¥4830000.00元)九、联系事项1、采购人:江苏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地址:昆山市开发区联系人:芦藤龙联系电话:577256212、招标代理机构名称:苏州宇恩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昆山市南浜路258号二楼邮政编码:215300联系电话/传真:0512-57383089/0512-57383088联系人:华婷、薛媛媛十、为加强对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供应商政府采购行为,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经营,维护政府采购公平竞争环境和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按《昆山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十一、本采购信息公告媒体:江苏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与本次采购有关公告亦是刊登在此媒体,敬请各供应商注意。十二、公告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十三、远程开标支持计算机端及手机端,供应商可根据“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昆山市分中心下载中心”对应的操作手册进行操作。十四、远程开标设备必须符合配置要求(配置要求详见操作手册),且必须配备麦克风和摄像头(采购过程可能需要视频和语音交流)。项目开标前,供应商应当提前检查电力供应、网络环境和远程开标会议有关设施、设备的稳定性和安全性,并对必要的软件进行提前启动,供应商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响应或者不能进行现场实时交互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十五、昆山市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监督电话:0512-57310854备注:请贵单位领取本次招标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准备工作,按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响应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招标。苏州宇恩项目咨询有限公司2023年03月30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说明和释义1、说明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苏州宇恩项目咨询有限公司组织的招标活动。1.2、本次招标活动及因本次招标产生的合同受中国法律制约和保护。1.3、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苏州宇恩项目咨询有限公司。2.词语释义2.1、招标人:具体组织实施招标活动的法人。2.2、投标人:经认定有资格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和自然人。2.3、响应: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或招标人发布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并按规定投标的行为。2.4、合同:采供双方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规定的内容签署的以书面形式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协议的所有文件。2.5、甲方(采购方):合同中明确规定的实际购买货物和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和自然人。2.6、乙方(供应商):合同中规定的向采购方提供货物和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和自然人。2.7、伴随服务: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承担的与提供货物和服务有关的辅助服务,比如运输、保险、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配合措施、维修响应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2.8、知识产权:指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无形资产专有权的统称。2.9、天:日历数。2.10、交货地点:合同中明确约定的乙方提交的货物和服务最终到达地点。2.11、合同价款: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2.12、产地:货物开采、生长、生产、最终制造、加工或提供服务的来源地。2.13、不可抗力: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二、投标人1.合格投标人的范围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函”中投标人要求2、投标委托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人,须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授权投标人(质疑、投诉)必须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提供社保证明).3、投标费用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4、为保证项目质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招标文件的说明1、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总目录所列内容组成,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和资料,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2、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2.1、供应商在获取招标文件后,若有疑问,应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项目交易系统上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代理机构将按规定在项目交易系统上予以答复。2.2、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3、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将按规定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以补充公告形式在法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2.4、供应商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关注原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有无本项目的补充公告。3、质疑3.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应知自己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按照质疑函范本进行规范质疑((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昆山分中心下载中心“【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相关供应商。3.2、质疑文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并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附上相关证明材料。3.2.1、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开标时间。3.2.2、提供网上获取采购文件时间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提起质疑的日期、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根据(具体条款)。3.2.3、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质疑相关证明材料中如涉及到产品功能或技术指标的,应出具相关制造商的证明文件(友情提示:供应商全部产品线中没有满足技术需求要求的产品才可以对招标产品提出质疑,并提出修改理由和修改建议)。3.2.4、质疑供应商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包括座机、手机、传真号码等)。3.2.5、质疑文件应当署名,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3.2.6、供应商委托代理质疑的,被授权质疑人必须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提供社保证明),应当向被质疑人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3.3、采购代理机构如对被质疑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以公告方式通知,与质疑事项有关的供应商可通过“苏州市政府采购网”采购公告栏、“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更正公告栏自行查看、下载相关采购项目的补充通知。3.4、供应商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阻碍招投标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我公司将提请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3.5、投标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否则将不予接受。四、投标文件说明1、投标文件计量单位和使用文字1.1、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1.2、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编制,投标文件中必须使用其他文字的,必须附有中文译本。对于未附有中文译本和中文译本不准确的投标文件,由此引起的对投标人不利后果的,招标人概不负责。2、投标文件的组成和顺序2.1.投标文件一(资格证明):2.1.1投标单位情况表(格式见第三章);2.1.2投标承诺函(格式见第三章);2.1.3投标单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2.1.4投标单位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2.1.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双方身份证(如有授权,必须提供,格式见第三章);2.1.6投标单位符合相关扶持政策的证明材料(任意一款):2.1.6.1投标单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附件)2.1.6.2投标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详见附件)2.1.6.3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注:投标人必须提交“2.1.1-2.1.6”款规定的资料,否则,将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2.2.投标文件二(报价部分)2.2.1开标一览表(格式见第三章);2.2.2投标报价表;注:投标人必须提交“2.2.1-2.2.2”款规定的资料,否则,将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2.3.投标文件三(技术部分,不得出现报价):2.3.1针对本项目详细的服务管理方案;2.3.2售后服务承诺(服务期内售后服务的内容、期限、响应时间及措施等);2.3.3偏离表(技术、商务);2.3.4项目负责人基本情况、工作人员安排计划、岗位分配情况;2.3.5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2.3.6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2.3.7投标单位情况表;2.3.8通过有效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加盖投标人公章)2.3.9投标人法人身份证明或投标人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含社保证明)2.3.10有关部门出具的投标人为员工交纳社会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医疗保险金的情况证明;2.3.11招标代理人在招标文件或补充文件中要求的证书、文件等资料注:投标人必须提交“2.3.2、2.3.3、2.3.8、2.3.9”款规定的资料,否则,将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3、投标文件编制说明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制作,需盖章或签字之处,应加盖电子签章或使用加盖公章及签字的彩色扫描件,如果未按要求制作上传,将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4、投标报价4.1、投标单位对本项目的报价应包括完成本项工作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设备)、管理、维护、售后服务、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除非因特殊原因并经双方协商同意,投标单位不得再要求追加任何费用。同时,除非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否则,投标单位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4.2、投标单位应按《投标报价表》中的招标项目计算单价和总价。《投标报价表》中的每一单项均应计算并填写单价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署。4.3、投标单位应对招标文件内所要采购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对其中部分内容报价的,将被认定其未实质性投标招标文件。如果招标文件要求分标段投标的,则投标单位可以根据自身经营许可范围,选择投标其中部分或者全部标段,但各标段应分别计算填写单价和总价。4.4、投标文件报价中的单价和总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除非另有规定。5.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自开标日起90天内,投标书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五、投标文件的提交、修改和撤回1.投标文件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通过供应商投标工具客户端进行提交;2.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撤回或者修改投标文件。六、开标和评标1、开标1.1、代理机构按《投标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公开开标。开标仪式根据委托人授权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1.2、参加开标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应携带数字证书(CA)签名报到,未携带数字证书(CA)准时参加开标会议的,数字证书(CA)密码输入错误达到10次或输入时间超过10分钟的,均视为无效投标。2、资格审查、信用查询2.1、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视为无效投标。2.2、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2.1、查询时间:进入评审环节前。2.2.2、查询渠道:统一登录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的“供应商信用查询”系统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信用查询”系统实时提供来自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信用江苏、诚信苏州网站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2.2.3、查询证据留存方式:对存在失信信息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应填写《苏州市级政府采购供应商失信信息确认函》,由失信供应商应签名确认。同时登陆到来源网站页面进行复核并打印,作为证据留存。3、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小组3.1、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小组(以下简称评标委员会)的评标工作由招标采购单位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并独立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3.2、公开开标后,直到宣布中标单位中标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所有资料,有关中标的信息都不应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泄露。3.3、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确定中标的过程中,投标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依法处理。4、对投标人及投标文件的审核4.1、采购人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投标人资格审查,如缺少内容,视为无效投标;4.2、初审中,对价格的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修正:4.2.1、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金额为准;4.2.2、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4.2.3、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2.4、投标人不同意以上修正,则其投标将被拒绝。4.3、与招标文件有重大偏离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重大偏离系指货物和服务的质量(包括品牌)、数量及交货期明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这些偏离不允许在开标后修正,但招标人将允许修改投标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的地方,投标人不得对招标文件进行实质性修改,包括但不限于付款方式、付款条件等商务条款,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4.4、招标人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内容本身,不依靠开标后的任何外来证明。4.5、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被拒绝:4.5.1、投标文件未按照本须知规定签署和盖章;4.5.2、未按本须知规定提交资格文件;4.5.3、与招标文件有重大偏离;4.5.4、投标人拒绝修正错误;4.5.5、投标人的报价是选择性的;4.5.6、投标人的报价只投了部分内容;4.5.7、其他被评委会认定无效的情况。5、投标的澄清5.1、评标委员会有权就投标文件中含混之处向投标人提出询问或澄清要求,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人通知的时间、地点派技术和商务人员进行答疑和澄清。5.2、必要时采购代理机构可要求就澄清的答复作书面回答,该书面回答应有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署,并将作为投标内容的一部分。5.3、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澄清不得改变投标的价格及实质性内容。6、废标和无效标6.1、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废标:6.1.1通过资格审查且无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6.1.2、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6.1.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6.1.4、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6.1.5、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七、中标结果1、中标单位的确认1.1、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资格审查情况,对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按照招标文件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和汇总评分结果。1.2、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确定中标单位。1.3、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将中标单位在政府采购信息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投标单位如有质疑,应于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法规规定要求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2、中标通知书2.1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法定流程发布中标公告,及时向中标单位发送中标通知书。2.2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4、合同的签订4.1中标单位应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期限,与甲方签订合同。4.2签订合同及合同条款应以招标文件和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为依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4.3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4.4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八、其他事项1、中标服务费1.1、中标单位须按规定支付中标服务费,该费用应在中标公示结束后三天内付清。1.2、中标单位如果未按规定缴纳中标服务费,招标人将保留诉讼的权利。2、监督2.1、政府有关监督部门将对招投标全过程进行监督。3、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说明:对本章所有的投标书格式,投标方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改,但补充和修改不得造成与本格式内容有实质性的违背。投标文档结构表标书名称文档名称标题名称标书结构投标承诺函1、投标承诺函标书结构(投标方)法人授权委托书2、(投标方)法人授权委托书标书结构开标一览表3、开标一览表标书结构投标报价表4、投标报价表标书结构偏离表(技术、商务)5、偏离表(技术、商务)标书结构中小企业声明函6、中小企业声明函标书结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标书结构资格证明文件8、资格证明文件1、投标承诺函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人名称)、苏州宇恩项目咨询有限公司:经仔细阅读和研究,我单位同意招标文件的各条款要求,自愿参加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的投标,并做出如下承诺:1.我单位已详细审查并确认全部招标文件(包括补充文件)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2.我单位同意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并保证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均真实有效,若有虚假,我单位承担一切责任;3.我单位愿意按照招标文件的一切要求,响应该项目的全部实质性内容。4.我方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5.我单位同意按采购单位确定的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有评标专家进行评审,并对评标结果无任何异议。6.除不可抗力外,我单位如果发生以下行为,将在行为发生的10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支付本采购文件公布的预算价的2%作为违约赔偿金。(1)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响应)有效期内实质上修改或撤回投标(响应);(2)中标后不依法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4)恶意串通;(5)其他违法违规情形。7.我单位知晓上述行为的法律后果,承认本承诺书作为采购人要求我单位履行违约赔偿义务的依据作用8.我单位同意采购人关于违约责任的认定方式和对违约责任的处罚;在服务过程中,如我单位违约,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违约责任。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2、(投标方)法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单位名称)的法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的(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苏州宇恩项目咨询有限公司组织实施的编号为SZYE2023-FS-G-003号的招标活动。代理人在开标、评标、合同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这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代理人在授权委托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委托的撤销而失效,除非有撤销授权委托的书面通知,本授权委托书自投标开始至合同履行完毕止。代理人无权再委托特此委托投标单位:(盖章)法人:(签字)代理人:(签字)年月日3、开标一览表开标一览表总报价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服务期投标人:(公章)法人/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4、投标报价表项目投标报价表序号标的物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元)总价(元)最终报价金额大写 元 (¥: 元)投标人:(单位盖章)法人/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5、偏离表(技术、商务)项 目招标要求投标内容偏离说明投标人(单位盖章):法人/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6、中小企业声明函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项目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投标人:(公章)日期:年月日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单位盖章)日期:年月日8、资格证明文件(1)、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苏州宇恩项目咨询有限公司:本公司愿就由贵公司组织实施的编号为SZYE2023-FS-G-003号的招标活动进行投标。本公司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所有关于投标资格的文件、证明和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与真实情况不符,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投标方)法人签字:(投标方)公章:年月日(2)、投标单位情况表投标单位情况表单位名称(盖章)法人成立日期企业地址注册资本万元经营范围职工人数其中:有中高级以上职称的人数资产总计万元净资产万元股东权益万元销售收入2022年   万元实现利润2022年      万元营业面积(含厂房面积)平方米其中:自有面积 平方米承租面积 平方米单位简历及内设机构情况单位优势及特长近三年来完成或正在履行的重大合同情况最近2年内在经营过程中受到何种奖励或处分最近3年内有无因售假、售劣或是其他原因被消费者投诉或起诉的情况及说明(包括解决方式和结果)最近3年内主要负责人有无因经济犯罪被司法机关追究的情况及说明获得技术认证的工程师及简介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第四章招标书受江苏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委托,苏州宇恩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对其所需采购2023年度垃圾分类地磅称重服务项目(震川322个)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单位参加投标。一、招标项目编号:SZYE2023-FS-G-003号二、招标项目名称:2023年度垃圾分类地磅称重服务项目(震川322个)三、招标内容(一)项目概况通过垃圾分类源头地磅称重服务的建设,项目为开发区小区点位的分类房提供地磅称重服务,实现计量情况、运行情况等有关情况进行监管,实现对开发区范围内城市垃圾分类源头投放数据的集中整合汇聚,基于“三定一督”业务特点,实现源头建档,明确源头产废主体和减量贡献度,为早日实现开发区的减量目标提供数据和考核依据,为星级小区评定助力。垃圾分类源头地磅称重服务配套信息化平台,可直接对接上级数据和其他工作平台以及权限的设置,解决开发区、小区、物业各单位间分散独立等问题,形成一个整体。(1)服务模式:本项目为整体服务模式,项目所涉及垃圾分类源头地磅称重服务设备、数据传输、应用平台等均由投标人采购或开发,服务期间所有权归投标人所有,服务期满后所有权归招标人所有。项目所产生的数据、文件等所有权归属采购人,其使用由采购人按需支配,投标人应无条件配合。(3)服务内容:2023年度垃圾分类地磅称重服务项目(震川322个)(4)服务要求:1.数字化:本次系统在设计过程中所采用的设备均应采用数字化、网络化设备,满足开发区垃圾分类的部署要求。2.稳定性:在整个系统中,对于系统的稳定性、可靠性要求非常高,系统需要全年不间断运行,以保证传输到市级平台数据的准确和可靠。3.安全性:前端系统采集的数据需要对接到“苏州市垃圾分类综合管理平台”,为后续的大数据分析提供基础,防止核心数据的非法访问,保护数据的安全传输与存储,因此系统的安全性要求严格,要求数据服务具备完善的信息安全认证、加密机制,保证系统的数据安全。4.能够以地理信息系统为载体,展示实时数据及实时数据的统计分析功能;能够对所管理范围内的设施、设备进行直观标定;对多种计量数据格式的计量设备的数据进行采集及分类管理,并提供多维度的可视化数据统计、分析、分类查询功能,以图表等多种可视化技术的形式预测收运工作的效果,为进一步的工作措施提供相关的支撑数据。(5)服务技术参数要求序号类别服务名称配置单位数量1软件服务平台大数据驾驶舱以GIS地图为底图,呈现出垃圾分类网格化管理,运用“一张图”的概念通过GIS图层切换技术,看板支持进行各类业务的穿透,便于管理人员快速、全面了解开发区垃圾分类相关的业务上的整体数据,实现垃圾分类动静态数据、统计与细化数据在看板综合显示,实现垃圾分类数据“汇聚、存储、分析、应用、展示”。主要包括:资源分布数据展示、实时动态数据展示、数据分析预测展示等功能。套12软件服务平台数据报表功能综合利用系统数据,运用数据分析技术,对垃圾分类数据进行多维度分析展示。主要包括:计量数据精细管理、前端溯源数据统计、异常报警数据报表、数据统计分析工具、分类成效数字看板等。套13软件服务平台资源管理功能对投放点内的资源、设备进行统一管理,以不同的行政区划、管理主体等进行查看,以便管理人员快速获取所有资源、设施设备的运行状态,掌控管辖范围内分类资源运行特征,通过数据准确判断异常情况。套14软件服务平台仪表端APP包含系统管理、数据管理、权限管理。系统管理实现对称重服务设施的基础设置;数据管理实现对称重数据的处理、上传以及显示;权限管理实现对仪表端APP的权限设置,防止数据外泄以及作业规范。称重数据将在仪表APP中显示,同步将上传至管理平台。套15软件服务平台后台管理功能实现系统权限设置和参数设置,实现系统权限的合理分配,统一配置参数保障平台的稳定运行。套16软件服务平台系统接口对接与其它数据平台的接口,包括苏州市各处置平台垃圾分类监管平台的接口对接。套17源头计量服务称重地磅1)分度值:≤0.1kg。2)分度数:≥5000。3)量程:≥1000kg。4)采用4路传感器方案。 5)精度准确等级:符合OIML Ⅲ级秤标准。 300kg偏载误差:≤0.3kg6)鉴别力测试:放上或取下等于140g附加砝码,此时原来的示值应改变1个分度值。套3228源头计量服务称重控制仪1)安装方式:壁挂式。2)外壳材质:碳钢喷塑。3)电源开关:非自锁。4)触摸屏分辨率:800*1280,比例16:10。5)触摸屏显示尺寸:≥10寸或屏幕对角线≥25.4厘米。6)触摸形式:电容式,触摸钢化玻璃材质。套3229源头计量服务称重控制程序1)亮度调节:可调。2)操作方式:无触碰式、自动化操作。3)扩展接口:具备RS232、RS485接口,RS232 接口输出信号,联动摄像头,摄像机能实时抓拍和录像;预留WIFI、蓝牙接口、4G/5G接口等。4)称重数据上传时间的显示:可在参数设置中,设定称重数据显示上传时间在4秒内上传。5)支持多种垃圾类型的判断,保证数据的准确性:6)秤体感应到电子标签并读取标签信息后,触摸屏仪表显示:清洁屋名称、垃圾桶编号,垃圾桶颜色及垃圾种类、净重、毛重。7)通过AI进行图像分析,智能识别垃圾桶颜色及垃圾种类,解决标签卡损坏或误读造成的数据问题。8)垃圾桶去皮:秤体感应到电子标签并读取标签信息后,通过标签自动判断秤体上预设垃圾桶空桶重量,并自动去皮,触摸屏仪表显示:清洁屋名称、垃圾桶编号,垃圾桶颜色及垃圾种类、净重、毛重。9)自我判断(有/空桶):自动判断,空桶时重量不上传,并语音提醒“重量过轻”。10)语音输出:带人声语音提示“称重成功”。11)数据上传:通过网络上传至移动终端显示“提交成功”,并留有数据上传时间记录,伴随语音播报“成功”。12) 无信号时的数据存储:先存储,有信号后自动或手动上传数据。13) 数据内容:清洁屋名称、垃圾桶编号,垃圾种类、净重、数据上传时间,与触摸屏仪表上传记录中数据一致。数据内容实现自动备份,可用于后期现场审计。14) 屏幕保护:可设定屏幕保护时间,在设定的屏幕保护时间内秤台无操作时,启动自动屏保黑屏,滚动显示垃圾分类宣传语,当计量前端有重量变化时自动转到操作界面。15) 校准:远程实现数据清零(手动方式或者APP重启清零)。16)硬件自检:开机启动后实时获取硬件设备及网络状态。当出现设备故障,可通知运维人员进行现场处置。套32210源头计量服务RFID卡刷卡器1)读卡距离:称体中心上方150cm±10cm。2)中心读卡器激光开口尺寸:10*10cm±1cm。3)工作频率:840Mhz – 960Mhz4)接口:支持RS232、RS485。5)标准:支持 EPCglobal UHF Class 1 Gen 2 / ISO 18000-6C 标准协议台32211源头计量服务垃圾桶标签卡RFID协议: EPC Class1 Gen2, ISO18000-6C频率: (美标) 902-928MHz, ( 欧标) 865-868MHz芯片: Impinj Monza R6-P存储: EPC128bits , USER64bits, TID96bits写入次数: 100,000次功能: 读写数据保存: 50年应用表面: 金属表面读距 :(固定机)6.8米,(美标) 902-928MHz, 金属表面6.5米,(欧标) 865-868MHz, 金属表面读距:(手持机)3.5米,(美标) 902-928MHz, 金属表面3.5米,(欧标) 865-868MHz, 金属表面张322012源头计量服务身份数据写入服务程序1)写入垃圾桶身份信息,垃圾桶类型、编号、净重等,用以称重时确认垃圾类型2)写入数据类型可定制张322013源头计量服务4G路由器1)无线速率:双频并发,1167Mbps;2)传输标准:802.11a/n/ac$802.11b/g/n2×2,MIMO;3)天线类型:内置天线;4)网络模式:移动4G(TD-LTE),联通4G(TD-LTE/LTE FDD),电信4G(TD-LTE/LTE FDD),联通3G(WCDMA),移动3G(TD-SCDMA);5) 网络接口:4个10/100/1000Mbps其中1个 LAN/WAN复用接口;6)最高传输速率:150Mbps;7)频率范围:双频(2.4GHz,5GHz)套32214数据流量流量卡200M/月张/3年322(6)、日常运维要求(1)日常保养:每月1次对所有设备进行日常维护、检修。(2)故障检修:接招标人通知后,2小时内到达故障现场,12小时内修复故障,重大故障需超过12小时修复的必须由甲方相关人员确认。(3)设备维修:接招标人通知后,2小时内到达维修现场,24小时内修复相关硬件,重大故障需超过24小时修复的必须由甲方相关人员确认,如规定时限不能修复,应有替换设备保障系统正常运行。(4)设备完好:投标人需保障设备正常使用,完好率达到100%。(7)、项目时间要求1、合同签订后45个日历天内完成全部设备安装调试并投入使用;2、项目租赁服务期3年,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开始计算。(8)、其他服务要求1、本项目采用租赁模式,租赁服务期结束(含由于考核不满足要求提前终止合同)后,所有设备产权归招标人所有;2、新建称重点涉及到接电问题,须保持24小时通电,接电产生的费用和日常运行的电费全部由使用单位承担;3、中标人负责将地磅前端数据按照招标人要求推送至苏州市垃圾分类管理平台,并在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系统对接,如无法完成,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解除合同,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额10%作为违约金,服务期内的通讯链路费用、流量传输费用、无缝接入费用等全部由中标人承担。投标文件中提供满足上述要求的承诺函,否则为无效标。4、自动款智能地磅系统对于垃圾桶类型的识别率不得低于99.5%;5、服务期内须准备主要产品的备品备件(如地磅面板、其他易损件等)10%以上;6、服务期间,因地磅硬件设备给第三方造成的事故、损失,包括火灾、电气事故等,产生的赔偿由中标人负责;7、因中标人考核得分导致合同终止的,中标人需继续提供不低于半年的服务,服务期间费用按原考核标准执行。第五章合同条款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招标人(甲方)和服务单位(乙方)在合同履约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经友好协商,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服务内容:详见第四章二、合同金额2.1本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合同总价包括完成项目工作中所需的所有费用,包括人工费(包括人员工资、加班费、社会保险费用、福利费等)、设备费、备件备品费、交通运输费、宣传费、培训费、维修费、税费及政策性文件规定和合同所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三、服务期及服务地点3.1、合同签订后45个日历天内完成全部设备安装调试并投入使用;3.2、项目租赁服务期3年,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开始计算。3.3、项目地点:按采购人要求四、付款方式1、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总价的20%;施工结束且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的10%;第二年3月份支付合同总价30%第三年3月份支付合同总价30%,剩余10%作为质保在合同三年期满后结清。2、中标方须提供正式的税务发票,采购人凭中标人开具的税务发票进行付款。五、甲方权利和义务:5.1、甲方有权要求并监督乙方提供合格服务。5.2、因乙方过错或违反合同约定事项给甲方造成名誉损失和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5.3、甲方应按时支付服务费用。5.4、甲方应教育所属人员尊重乙方工作人员的劳动成果,积极配合乙方工作人员履行合同。5.5、定期组织对乙方服务质量的考核、收集意见和建议,根据考核结果对乙方进行扣款,并将结果通报乙方。六、乙方权利和义务6.1、乙方自觉接受甲方管理,遵守甲方的一切规章制度,文明上岗,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服务。6.2、乙方应指定项目负责人对本项目进行统一管理,与甲方进行沟通,并根据甲方要求随时调整服务标准。6.3、如甲方认为乙方工作人员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乙方应及时调整。乙方如需调离已在履行职责的工作人员,须征得甲方同意。6.4、乙方应定期对员工进行岗位职责和安全教育,加强岗位责任考核。因乙方管理不当、违规操作发生安全事故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6.5、乙方工作人员在岗履行职责期间(包括上下班途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经济和道义上的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6.6、乙方在服务过程中应当做到安全文明工作,为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条件,为工作人员办理人身安全保险,合同期内若发生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承担。6.7、乙方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聘用人员并支付薪资报酬、缴纳社保等。6.8、项目服务期间乙方工作人员必须遵守疫情防控规定,采取必要防控措施。6.9、乙方应具备处理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建立各类应急预案,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七、转包或分包7.1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乙方直接提供,不得转让他人提供;7.2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服务分包给他人;7.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给予终止合同。八、税8.1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九、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9.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合格产品,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确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具有良好的性能。乙方同时提供符合招标要求的垃圾收运服务。9.2乙方提供的货物在租赁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包括因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所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1)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2)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9.3日常维修要求:(1)日常保养:每月1次对所有设备进行日常维护、检修。(2)故障检修:接招标人通知后,2小时内到达故障现场,12小时内修复故障,重大故障需超过12小时修复的必须由甲方相关人员确认。(3)设备维修:接招标人通知后,2小时内到达维修现场,24小时内修复相关硬件,重大故障需超过24小时修复的必须由甲方相关人员确认,如规定时限不能修复,应有替换设备保障系统正常运行。(4)设备完好:投标人需保障设备正常使用,完好率达到100%。9.4在租赁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十、违约责任10.1在合同生效后,甲方无理由要求终止服务的,应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款的5%,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足。10.2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逾期付款金额的每天万分之四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10.3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受乙方提供服务,应当承担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10.4乙方不能提供服务的,或服务不合格从而影响甲方按期正常使用的,应向甲方偿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足。10.5乙方逾期提供服务的,应与甲方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协商,甲方仍需求的,乙方应立即提供服务按照逾期服务的每天万分之四支付逾期违约金,同时承担甲方因此遭致的损失费用。十一、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1.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11.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11.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二、诉讼12.1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合同签订地在此约定为昆山市。十三、合同其他文件13.1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2)中标通知书;(3)供方中标的投标书;(4)招标文件;(5)供方在招投标过程中所作的其他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十四、合同生效及其它14.1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生效后至昆山市财政局采购科备案。14.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合同法》等有关条文执行。14.3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贰份,乙方、采购代理机构各执壹份。甲方:乙方:法人(授权代表):法人(授权代表):签约日期:签约日期:开户行:开户行:帐户:帐户:合同签定地:备案机构:附件:考核办法(甲方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调整)1、检查与考核(1)甲方每季度对乙方的服务工作进行考核,乙方应做好配合。(2)甲方在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及时整改,在每季度抽查检查考核得分表上签字确认。(3)如对考核得分存在异议,乙方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甲方共同核实确认。2、付款甲方进行季度考核,考核结果与实际付款金额挂钩,考核总分100分。(1)考核得分≥95分,全额拨付该季度服务费用。(2)考核得分85分(含)-95分(不含),每下降1分扣除当季度应付费用的1%。(3)考核得分80分(含)-85分(不含),每下降1分扣除当季度应付费用的2%。(4)考核得分低于80分的,扣除当季度应付费用并解除合同。3、考核标准考核项目考核内容扣分值日常维护自动型地磅设备在平时使用过程中,对垃圾桶类型明显识别错误或识别失败的,或识别时间超过3秒(垃圾桶位置正确且二维码/条形码/数字没有污损情况下)的,经上报、核实后,每次扣1分日常维护投放点每周通过平台巡查两遍并做好记录,平台自检在线率低于98%的,每次扣0.5分,每低1个百分点再扣0.5分日常维护发生故障2小时未发现并报备我方和属地使用单位的,每次扣0.5分日常维护维修更换设备的性能参数低于服务标准的,每件扣1分日常维护维护人员、工具、备品备件等缺失,未及时补全的,每次扣1分日常维护未经我方书面同意,擅自改变方案设计、移机移位的,每次扣2分日常维护检修用电脑设备需提前报备,专网专用,擅自入(出)网的,每次扣1分应急保障每月1次对所有设备进行日常维护、检修,每缺一次扣1分应急保障报修电话不接听(30分钟内回拨完成通话的除外)每次扣1分应急保障接甲方通知后,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维修的,每次扣2分应急保障重大活动和任务期间,对我方的巡查、快修、值守任务要求不响应、不落实的,每次扣10分安全事故违规操作导致网络外联的,每起扣20分安全事故违规操作导致人身安全事故的,每起扣10分安全事故违规操作导致计量平台数据等泄露的,每起扣10分,造成重大影响的,加扣10分安全事故违规施工被通报的,每起扣2分安全事故未经我方书面同意,擅自将本项目中的设备、链路和资源(人员和维修工具除外),向其他单位、个人和社会组织开通开放、提供服务或混合使用的,每次扣10分安全事故国家法定节假日、重大任务或其它专项行动期间,应安排值班保障,如未准确及时到岗,发现一次扣2分(并追究相关责任)。节假日应急值班出现一次设备损坏,4小时内无备件替代情况的,扣1分备件情况本项目运维人员新增、变更,未提前报备的,每人次扣0.5分人员管理每季度对运维人员开展1次安全保密教育培训(资料台账留档备查),未达到的每人次扣0.5分人员管理每年与运维人员签订责任书,未达到的每人次扣0.5分人员管理接到投诉一次扣1分客户满意度台账、记录、资料弄虚作假的,每次扣1分奖惩机制有充足的备品备件,遇不可抗力,有临时应对方案,及时满足我方需求的,每次视情加1-5分,累计最高不超过5分奖惩机制重大任务或其它专项行动期间,保障有力、未出现纰漏,得到我方认可的,每次加1分,累计最高不超过5分第六章评标方法、评分标准一、评标办法1、本次招标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或者中标人的评标方法。2、综合评分的主要因素为:价格、技术、财务状况、信誉、业绩、服务、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以及相应的比重或者数值等。总分值100分,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为10%(权重),技术与质量及其它90%(权重)。3、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标书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按算术平均方法,计算出每个投标人的得分;价格得分通过计算直接取得;价格得分加评委算术平均得分,为投标人的总得分。二、采购政策(一)小、微企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苏州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意见》(苏财购〔2022〕16号)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如投标人认定为中型、小型或微型企业,则需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填报《中小企业声明函》。加盖公章后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电子件放置于投标文件一中提交,未提交则不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政策。(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相关规定,如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的政府采购政策。加盖公章后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电子件放置于投标文件一中提交,未提交则不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政策。(三)监狱企业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相关规定,如投标人为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则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的政府采购政策。证明文件电子件放置于投标文件一中提交,未提交则不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政策。(四)绿色采购根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对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投标人需提供该产品有效期内的认证等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电子件放置于投标文件三中提交。(五)若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及监狱企业认定证明等材料为虚假材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并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三、评分标准(一)价格(10分)1、投标总报价大于财政预算价格的为无效投标报价,无效投标报价的投标文件不进行评审,作无效标书处理。2、价格得分计算方法:根据各投标人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有效投标报价中的最低价作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价格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重×100%;(计算到小数点后二位)(二)各阶段评审指标初审评审指标指标描述分值资格性检查符合性检查复审评审指标评审类别评审项评审规则分值价格分(10分)价格评审指标(10分)价格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重×100%;(计算到小数点后二位)10分10技术部分90分项目了解情况投标单位提项目了解情况应包含以下:①项目理解②现状及需求分析,阐述清晰且分析到位得4分,阐述不够完整且有明显不足的得2分,未提供相关内容的不得分。4技术部分90分架构设计方案投标单位提供架构设计方案,应包含①架构设计②技术路线③关键技术特点,方案完整且符合招标要求得3分,阐述不够完整且有明显不足的得2分,未提供相关内容的不得分。3技术部分90分平台建设方案投标单位提供平台建设方案,应包含以下:(1)数据驾驶舱建设方案:符合项目实际情况且详细完善得3分,不完全符合项目实际情况或有错漏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2)数据报表建设方案:符合项目实际情况且详细完善得3分,不完全符合项目实际情况或有错漏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3)资源管理建设方案:符合项目实际情况且详细完善得3分,不完全符合项目实际情况或有错漏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4)仪表端APP建设方案:符合项目实际情况且详细完善得3分,不完全符合项目实际情况或有错漏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5)后台管理建设方案:符合项目实际情况且详细完善得3分,不完全符合项目实际情况或有错漏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6)称重数据接口对接方案:符合项目实际情况且详细完善得3分,不完全符合项目实际情况或有错漏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18技术部分90分实施方案投标单位提供详细完整的实施方案,应包含以下:(1)整体实施及安装方案:符合项目实际情况且详细完善得3分,不完全符合项目实际情况或有错漏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2)安全文明生产保护方案:符合项目实际情况且详细完善得3分,不完全符合项目实际情况或有错漏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3)项目进度控制方案:符合项目实际情况且详细完善得3分,不完全符合项目实际情况或有错漏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4)质量保障方案:符合项目实际情况且详细完善得3分,不完全符合项目实际情况或有错漏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5)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方案:符合项目实际情况且详细完善得3分,不完全符合项目实际情况或有错漏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15技术部分90分运行维护方案投标单位提供详细完整的运行维护方案,应包含以下:(1)日常巡检方案,符合项目实际情况且详细完善得3分,不完全符合项目实际情况或有错漏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2)发生故障处理及维修方案:符合项目实际情况且详细完善得3分,不完全符合项目实际情况或有错漏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3)专业运维人员配备方案:符合项目实际情况且详细完善得3分,不完全符合项目实际情况或有错漏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4)使用培训方案:符合项目实际情况且详细完善得3分,不完全符合项目实际情况或有错漏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12技术部分90分技术响应投标人提供服务所投入产品的技术规格参数、配置、功能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的应全部在技术偏离表中逐项列出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每负偏离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20技术部分90分体系认证证书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及数据存储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高8分,提供证书及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查询截图。8技术部分90分项目经理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1人):1、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高级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得2分;2、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系统规划与管理师证书,得2分。注:提供有效证书及投标人近期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扫描件。4技术部分90分项目团队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团队成员(不含项目经理):具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计算机(或电子信息)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证书,得1分;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软件设计师证书,得1分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信息安全工程师,得1分。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得1分。注:团队成员名单不得重复,提供有效证书及投标人近期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扫描件。4技术部分90分业绩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接过的类似项目业绩,有一个得1分,最高得2分。注:提供有效的项目合同扫描件2备注:1.为确保货物、服务质量,投标单位除投标价格得分以外的分值低于75%作无效标处理。2.投标单位在进行网上投标时,以收到系统自动发回的PDF格式投标回执为上传成功的唯一标志,否则视为无效投标。3.投标文件中的内容需和招标文件相关指标对应绑定,无绑定不得分。4.技术标内一律不得含有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5.开标时需要随身携带CA证书,否则视为无效投标。6.以上评分标准中评分的每一条,各投标单位均应提供相关的资料并作出相应的对比供评分评判。全文完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垃圾分类地磅称重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江苏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