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文旅促消费中标结果公示(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2023)



一、项目编号:JG203223980106
二、项目名称:“水韵江苏·惠享旅程”文旅促消费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同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苏州工业园区裕新路188号同程大厦A区4F-401室  
成交金额:人民币199.5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水韵江苏·惠享旅程”文旅促消费项目
服务范围:
(1)搭建“水韵江苏”线上文旅旗舰馆;
(2)打造江苏文旅惠民盲盒;
(3)开展江苏文旅产品优惠促销活动;
(4)举办江苏文旅推介会;
(5)开展线下门店推广活动;
(6)发放文旅消费惠民券等。
服务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至2023年11月15日。
服务标准:国家相关标准及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陈永进、谢华、许高生(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成交供应商按成交金额的0.199%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缴纳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为3970.05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各投标人对本次评标结果如有异议,请于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公司提出质疑, 七个工作日以外的质疑不再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龙蟠里9号
联系方式:许老师 025-834356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清江南路18号鼓楼创新广场D栋10楼1007室
联系方式:颜丽  徐鑫磊 025-83315832   83311056  139139313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颜丽  徐鑫磊
电话:025-83315832   83311056  13913931305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水韵江苏·惠享旅程”文旅促消费项目采购文件.doc
“水韵江苏·惠享旅程”文旅促消费项目采购文件.doc

“水韵江苏·惠享旅程”文旅促消费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JG203223980106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04月24日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竞争性磋商须知第三章评审标准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第六章附件竞争性磋商公告“水韵江苏·惠享旅程”文旅促消费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e交易平台(https://www.ejy365.com)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3年05月0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1项目编号:JG2032239801061.2项目名称:“水韵江苏·惠享旅程”文旅促消费项目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1.4预算金额:人民币200万元1.5最高限价:人民币200万元1.6采购需求:搭建“水韵江苏”线上文旅旗舰馆;打造江苏文旅惠民盲盒;开展江苏文旅产品优惠促销活动;举办江苏文旅推介会;开展线下门店推广活动;发放文旅消费惠民券等。主要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1.7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至2023年11月15日。1.8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1.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2022年度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和利润表),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并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2.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并提供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无。2.4第2.1(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5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2.7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结束后,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三、获取采购文件3.1获取时间:2023年04月24日至2023年05月04日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3.2获取方式:(1)供应商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前须前往,登陆e交易平台(https://www.ejy365.com)按照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完善相关信息及选择项目报名、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2)平台网址为:https://www.ejy365.com。下载者首次登陆平台前,须前往平台免费注册,注册成功且完善相关信息后,可以及时参与平台上所有发布的项目。(3)下载者应充分考虑平台注册、信息检查、资料上传、费用支付所需时间,下载者必须在获取时间内完成支付,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4)下载者需要发票的,须通过平台“资金管理”模块进行操作。竞争性磋商文件服务费发票由招标代理机构开具;下载者选择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可在“资金管理--标书费电子发票”下载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选择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在“资金管理--专用发票申请”中填写相关信息;非因招标代理机构或平台原因,发票一经开具不予退换。(5)平台网站首页“帮助中心”提供操作手册,下载者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注册、登录等操作。易交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方式供应商技术支持热线:400-828-0799(工作时间:9:00-11:30,13:30-19:00)供应商项目参与操作说明:https://www.ejy365.com/upload/link/2022/08/30/48e1dd12-5050-4bbf-bfc9-a0d7a037ba1c.pdf技术支持服务态度不满意投诉热线:400-828-0799转0。(6)联合体投标(如允许)的,联合体各方应当指定牵头人,并授权其以自身名义在平台办理注册、下载文件、缴纳保证金等手续,其在平台的办理行为,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3.3纸质采购文件服务费每套500元,售后不退。四、响应文件提交4.1截止时间:2023年05月0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4.2地点:南京市鼓楼区清江南路18号鼓楼创新广场D栋11楼开标2室4.3磋商响应文件份数:纸质版一式肆份(壹份正本、叁份副本)、电子版磋商文件壹份(一般应为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平台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磋商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五、开启5.1时间:2023年05月0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5.2地点:南京市鼓楼区清江南路18号鼓楼创新广场D栋11楼开标2室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7.1本项目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7.2供应商应当从采购代理机构合法获得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7.3勘察现场或答疑:无。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8.1采购人信息名称: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地址:南京市鼓楼区龙蟠里9号联系方式:许老师025-83435620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清江南路18号鼓楼创新广场D栋10楼1007室联系方式:颜丽徐鑫磊025-83315832、83311056、139139313058.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颜丽徐鑫磊电话:025-83315832、83311056、13913931305竞争性磋商须知一、总则1、适用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等。2、定义2.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2“供应商”是指参加竞争性磋商,并符合采购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3“货物和服务”指本采购文件中所述产品及相关服务。2.4“用户或使用单位”是指使用服务的单位。3、政策功能3.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小企业(含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在评标时将获得优势,参加投标的小企业(含小型、微型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及《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3.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发展政策,监狱和戒毒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在评标时将获得优势,参加投标的监狱和戒毒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和戒毒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要求详见《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在评标时将获得优势,参加投标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要求详见《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4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拟采购产品属于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规定必须强制采购的,实行强制采购。拟采购产品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规定优先采购的,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实行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评审标准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章。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投标人应当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3.5强制采购信息安全产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信息安全产品投标人应当选择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投标,并提供由国家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3.6进口产品政策(1)除招标公告载明接受进口产品参加外,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进口产品认定依照《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的规定。(2)允许进口产品参加的,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可以参加。(3)允许进口产品参加的,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投标人的进口产品。3.7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不享受相关政策。二、磋商响应文件编制4、磋商响应文件的语言、计量单位、货币和编制4.1供应商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技术文件和资料,包括图纸中的说明,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若有英文或其他语言文字的资料,应提供相应的中文翻译资料。对不同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4.2供应商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4.3供应商应用人民币报价。报价产品如果是进口产品的,应提供人民币与外币之间的汇率;报价单位为“元”。4.4磋商响应文件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顺序,统一用A4规格幅面打印、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由于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责任由供应商承担。4.5供应商应在磋商响应文件中写清相应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全称、地址、电话、传真等。5、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5.1供应商应当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磋商响应文件,并根据自己的商务能力、技术水平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逐条标明是否响应。5.2磋商响应文件由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价格部分,以及其他部分组成。5.3本次采购的最小单位是包。采购项目的技术要求中未分包的,供应商对要求提供的服务不得部分投标;采购项目的技术要求中已经分包的,可以以包为单位投标。5.4磋商响应文件的商务部分。商务部分是证明供应商有资格参加磋商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这些文件应能满足竞争性磋商采购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1)-(6)所述材料如提供不全或不满足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供应商的投标):(1)竞争性磋商申请及声明(格式见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见附件);(3)申请人资格资信证明文件:1)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中2.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文件;2)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中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3)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中2.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证明文件;(4)报价表(格式见附件);(5)供应商缴纳磋商保证金凭证(如需要);(6)《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如竞争性磋商公告中要求提供);(7)分项报价表(格式见附件);(8)《商务条款偏离表》;(9)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资料。5.5磋商响应文件的技术部分。技术部分是证明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是合格的、并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以及对服务的详细说明,这些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提供的服务如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有不符之处,应说明其差别之所在。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1)项目技术方案或服务说明;(2)《采购需求条款偏离表》;(3)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资料。5.6磋商响应文件的价格部分价格部分是对服务价格构成的说明,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没有特别说明的话,对每一项服务仅接受一个价格。(2)报价应包含与磋商项目有关的所有费用,以及技术资料、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3)供应商应在《开标一览表》、《分项报价》等标明投标货物和服务等的单价、总价以及分项报价。供应商符合本须知3.1条所述情形的,须在《开标一览表》、《分项报价》中注明。(4)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市场价格变动,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不可预见因素,一旦成交,总价格不变。如果有漏项,视同让利。(5)响应文件所报的投标价格不得超过磋商文件规定的预算价、限价,超过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6)经磋商后,如果成交价低于供应商在磋商响应文件报价的话,除特别注明外,分项报价同比例调整。5.7磋商响应文件的其他部分。其他部分由供应商根据编制磋商响应文件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文件组成。磋商保证金:根据江苏省财政厅“苏财购【2020】52号”文件要求,本项目不需缴纳磋商保证金。三、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7、磋商响应文件的签署、密封和递交7.1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在磋商文件中注明须加盖公章、签字的地方加盖公章,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如为授权代表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正本必须为原件,但供应商的相关证明文件可采用复印件,采用复印件的,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认为需要时,供应商应提供原件供核对。7.2磋商响应文件不应有涂改、增删之处,如必须修改时,修改处必须有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同时加盖供应商公章。7.3供应商应当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磋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7.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将拒收:(1)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2)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8、联合体8.1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8.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8.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同提交。8.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四、磋商9、磋商组织9.1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间截止后,采购代理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小组分别与供应商进行磋商。9.2磋商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磋商事务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10、磋商程序10.1磋商小组审阅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凡不具备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不得进入磋商程序。10.2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就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的技术、商务和价格进行磋商。10.3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10.4如磋商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提交响应(或补充)文件,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10.5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10.6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2家(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除外)。最后报价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10.7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1)未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数额和办法缴纳磋商保证金的;(2)不满足“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二、申请人资格要求”的规定的;(3)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实质性要求是指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用带星号(“★”)、“须(必须)”或“应(应当)”等其他文字说明的商务和技术要求。)(4)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10.8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终止:(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除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10.9磋商有效期为90天,从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磋商响应文件中承诺的磋商有效期应当不少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载明的磋商有效期。11、评分方法和标准11.1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审总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作为成交候选供应商或者成交供应商的评分方法。11.2综合评分的主要因素是:价格、服务、业绩、投标响应性等。11.3评分标准详见第三章。12、确定成交供应商12.1综合比较与评价后按照得分高低顺序对供应商进行排列。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磋商小组将综合排名前三的供应商推荐为成交候选人。12.2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12.3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2.4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或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合同的,拒绝签订合同的一方应至少向另一方支付与磋商保证金相等的补偿金,以及为磋商所发生的有关费用和双方商定的其他补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2.5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成交供应商除发生法律规定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外不得放弃或拒绝签订合同的。放弃或拒绝签订合同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情节严重的提请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名单,在一至三年内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12.6采购代理机构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作未成交原因的解释。12.7所有响应文件不论成交与否,采购代理机构均不退回。13、编写磋商(评审)报告13.1磋商小组根据磋商过程和结果编写磋商(评审)报告。14、签订合同14.1成交供应商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14.2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14.3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采购人可以视情与排位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签订合同,以此类推。14.4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五、质疑与投诉15、质疑15.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15.2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15.3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15.4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代理人提出质疑和投诉,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15.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15.6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必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15.7质疑函的主要内容须按照财政部制定的质疑函范本(财政部指定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填写;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15.8质疑函应当使用中文。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15.9质疑函应当现场书面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处,提交时应出示有效身份证明。16、投诉16.1供应商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16.2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16.3投诉人对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投诉处理决定不服或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逾期未作处理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16.4投诉人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16.5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1)捏造事实;(2)提供虚假材料;(3)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16.6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代理机构在招标采购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有权控告和检举,联系电话:025-86636139(招标代理机构质量管理部门)、025-86636853(招标代理机构纪检监察部门)。六、诚实信用17.1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和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17.2供应商不得以向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磋商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成交。经查实供应商有此行为的,将在本项目发布媒体上进行公告,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将供应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处理。17.3供应商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阻碍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采购中心将提请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17.4供应商不得虚假承诺,否则,按照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处理。七、磋商费用18.1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无论采购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18.2成交供应商按成交金额的0.199%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缴纳代理服务费。第三章评审标准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统计方法采用百分制(满分100分),将全部磋商小组成员评分直接进行算术平均,小数点后保留2位。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由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序号评分项目评分标准分值1价格(15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15(小数点保留2位)15分2项目团队人员配置分工(7分) 根据供应商项目团队人员配置情况进行评分:团队架构10人以上得3分;团队架构5-10人得2分;团队架构5人以下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需提供响应供应商为服务团队缴纳的近半年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和专业能力证明的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3分2项目团队人员配置分工(7分) 根据供应商项目团队人员分工情况进行评分:团队人员分工合理得4分;团队人员分工基本合理得3分;团队人员分工一般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4分3平台优势(8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电商平台2022全年月均活跃用户数评分,全年月均活跃用户数大于2亿得8分;全年月均活跃用户数在[1.5亿,2亿]得5分;全年月均活跃用户数[1亿,1.5亿)得2分;全年月均活跃用户数小于1亿不得分(需提供第三方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8分4营销资金额度配置(6分)为激发江苏文旅消费潜力,有效撬动和释放江苏全省文旅消费,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文旅营销资金配比方案进行评分,优于采购需求得6分;符合采购需求得3分;不符合采购需求得0分(需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不提供或不符合要求不得分)。6分5线上旗舰馆搭建 (8分)根据“水韵江苏 惠享旅程”旗舰馆设计方案、宣传方案、运营维护方案进行综合评分。方案匹配度最优,可行性高的,得8分;方案匹配度良,可行性较高的,得5分;方案匹配度为一般,可行性一般的,得2分;不提供或不符合要求不得分。8分6文旅消费盲盒活动(8分)根据文旅消费盲盒的产品丰富度、平台补贴力度、盲盒活动售后服务等方案进行综合评分。                                                                                                                                                                                                                                                                                                                                                          盲盒的产品丰富、平台补贴力度大、盲盒活动售后服务好的,得8分;盲盒的产品较丰富、平台补贴力度较大、盲盒活动售后服务较好的,得5分;盲盒的产品一般、平台补贴力度一般、盲盒活动售后服务一般的,得2分;不提供或不符合要求不得分。8分7线下路演推广活动(16分)供应商线下路演推广活动具体,新颖性与有效传播影响性强,推广活动方案综合评估最好得8分;供应商线下路演推广活动较具体,新颖性与有效传播影响性较强,推广活动方案综合评估较好得5分;供应商线下路演推广活动一般,新颖性与有效传播影响性一般,推广活动方案综合评估一般得2分;不提供或不符合要求不得分。8分7线下路演推广活动(16分)根据供应商线下路演推广活动规模、次数进行打分。推广活动规模最大、次数最多的得8分;推广活动规模较大、次数较多的得5分;推广活动规模、次数基本符合采购需求得2分;不符合采购需求不得分。8分8线下门店推广(16分) 根据线下门店推广方案的创新性、可行性、活动效果进行综合评分。方案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可行性高、活动效果好的得8分;方案创新性、可行性较高、活动效果较好的得5分;创新性、可行性一般、活动效果一般、得2分;不提供或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8分8线下门店推广(16分) 根据线下门店推广数量进行评分。线下门店推广数量最多的得8分;线下门店推广数量较多的得5分;线下门店推广数量基本符合需求得2分,8分9宣传方案(8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整个项目宣传方案进行打分。原创稿件数量最多,新闻网站和客户端覆盖率最多的得8分;原创稿件数量较多,新闻网站和客户端覆盖率较多的得5分;原创稿件数量,新闻网站和客户端覆盖率基本符合采购需求得2分;8分10业绩经验(8分)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具有类似项目业绩,每个得2分,最高得8分(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8分注:1.所有认证、证明和业绩均以有效清晰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为依据。2.小微企业价格扣除2.1对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的项目,只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2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投标,如果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4%的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给予10%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3.监狱和戒毒企业的价格扣除3.1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2监狱企业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3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扣除4.1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4.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5.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第四章采购需求—、项目名称:“水韵江苏·惠享旅程”文旅促消费二、项目预算:人民币200万元。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200万元。费用说明: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采购人需求的所有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为提供相关服务所付出的人员、差旅费、宣传费等支出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三、项目概况:根据2023年“水韵江苏·有你会更美”文旅消费推广季相关活动安排需要,拟委托旅游电商平台,通过线上展馆搭建、惠民盲盒推广、文旅产品优惠促销、省内外文旅推介会、线下旅行社门店推广等活动,全方位展示江苏丰富的文化旅游资源,激发江苏文旅消费潜力,推动江苏文旅高质量发展。四、服务内容及具体要求:(一)搭建“水韵江苏”线上文旅旗舰馆:旗舰馆需要涵盖“吃住行游购娱”六大元素内容,上线产品需覆盖江苏省13地市资源,专题页面设计符合江苏文旅品牌特色,供应商需充分利用自身各类平台及合作平台的广告资源对旗舰馆进行宣传推广,曝光量不低于1亿(供应商响应文件中需提供初步活动方案,中标后具体实施方案需得到采购方认可后实施)。(二)打造江苏文旅惠民盲盒:整合江苏省优质景区资源、度假酒店、文化遗产、非遗好物、乡村游产品等打造江苏文旅惠民盲盒,助力江苏休闲度假产品的快速转化。开展线上惠民盲盒活动不少于2次,每次活动周期不少于5天,盲盒产品数量不少于20个。资源需覆盖江苏全省景点、酒店、旅游线路、交通出行、美食特产、非遗文创等(供应商响应文件中需提供初步活动方案,中标后具体实施方案需得到采购方认可后实施)。(三)开展江苏文旅产品优惠促销活动:结合平台优势,推出产品折扣、产品秒杀、超级会员周等活动,促进江苏文旅产品销售,每季度开展1次优惠促销活动,每次活动时间不少于1个月,上线产品数量不少于30个。(供应商响应文件中需提供初步活动方案,中标后具体实施方案需得到采购方认可后实施)。(四)举办江苏文旅推介活动:在核心客源城市开展“水韵江苏”文旅消费推介会活动,强化与客源地的联动性,推广江苏文化、美食、生态等城市IP,形成对主力市场的全方位、深层次、多领域的营销覆盖。活动次数:不少于3次。活动形式:路演推广。活动规模:不少于80人(不含参加活动群众人数)。其中我省参与活动的省、设区市文旅主管部门、文旅企业人员约70人由采购方组织,媒体记者和举办活动地相关行业人员由供应商邀请。组织保障:供应商需针对活动特点制定科学、合理的工作方案,方案需突出活动创新性和传播效果,全方位宣传推广江苏文旅资源和产品。路演活动地点要求在城市主要商圈、人员密集地区大型商场、高等院校等地。我省参加活动人员在当地的食宿、交通及路演活动场地、展位搭建等相关保障由供应商承担(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往返交通、住宿自行承担,其他旅游企业和不能报销人员由供应商协助解决)。(供应商响应文件中需提供初步活动方案,中标后具体实施方案需得到采购方认可后实施)。(五)开展线下门店推广活动:在全国重要客源地,采用供应商线下门店(不低于10家)进行各类推介营销活动,门店内需设专用位置摆放“水韵江苏”宣传资料,能播放“水韵江苏”宣传片等多种形式推广江苏文旅产品(供应商响应文件中需提供初步活动方案,中标后具体实施方案需得到采购方认可后实施)。(六)发放文旅消费惠民券:激发江苏文旅消费潜力,有效撬动和释放江苏全省文旅消费,发放文旅消费惠民券,惠民券、配置资源及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供应商响应文件中需提供初步活动方案,中标后具体实施方案需得到采购方认可后实施)。(七)活动宣传方案:“水韵江苏·惠享旅程”活动需要制定具体宣传方案,按每项活动内容特点,在重要时间节点分别进行宣传报道,重要活动需要重点宣传,单项活动撰写原创稿件不少于5篇,需覆盖5家以上国内主流新闻网站和客户端,整个活动撰写原创稿件不少于30篇,整体宣传需覆盖30家以上国内主流新闻网站和客户端。(八)团队要求:本项目服务团队需不少于10人(需提供人员情况汇总表并加盖公章),团队人员专业配置合理,职责划分全面,具有类似项目工作经验。(九)其他要求:1、采购方在合同签署后有权对采购方案进行适当调整。本项目中涉及的各项物料、图文材料、音频视频发布前需经过采购方确认。2、成交供应商应接受采购方对方案执行情况、服务质量等的监督、检查和验收,根据项目进展提出意见和建议,并有权查看与项目直接相关的凭证和资料,成交供应商应予以配合。3、投放实施过程中,成交供应商的工作方法、工作成果涉及知识产权的,成交供应商应保证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4、成交供应商根据采购方要求及时报告项目实施工作计划、提交相应成果。服务流程及服务成果须符合最新的国家级、省级行业规范和技术标准。5、成交供应商提交的成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要求供应商整改外,采购方将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提交的成果不符合本项目的规定要求或成果内容严重偏离采购方下达的任务要求的。(2)未经采购方同意,逾期提交成果的。(3)未经采购方同意,擅自将成果对外展示或使用的。(4)不能认真按照采购文件及采购方要求进行项目实施,造成重大损失或产生重大社会不良影响的,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向成交供应商获取应有赔偿。6、该项目成果版权归属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所有,未经允许,中标供应商不得用于其他用途。成交供应商需保证项目成果的原创性,所用素材、音乐和肖像等不得有版权争议,如有版权争议由中标供应商负责。不得有任何侵权行为,否则成交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负责消除影响。五、商务要求:(一)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至2023年11月15日。(二)付款方式:合同签订生效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款的50%;项目执行完毕经验收合格后支付项目尾款。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水韵江苏·惠享旅程”文旅促消费项目合同(仅供参考)项目名称:“水韵江苏·惠享旅程”文旅促消费项目甲方: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乙方:签订日期:合同编号:政府采购计划号: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供应商单位(以下称乙方):住所地:住所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采购代理机构的成交结果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合同标的乙方根据甲方要求提供下列服务:(服务内容)详见乙方响应性文件等。第二条合同总价款本合同项下服务总价款为(大写)人民币,分项价款在“分项报价表”中有明确规定。第三条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乙方响应文件及承诺等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四条权利保证乙方应保证为甲方提供的货物和服务不侵犯第三方的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一旦出现侵权纠纷,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第五条质量保证乙方提供的服务必须全部达到采购文件各项要求,国家或行业有规定的,还要符合相应规定。第六条交付使用和验收1、乙方应当在本合同签订后天内完成采购文件规定的项目并交付甲方使用。采购文件有约定的,从其约定。2、甲方自行组织或视情邀请相关专家或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采购文件、乙方响应文件及承诺等有关附件和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由乙方承担验收费用等。第七条履约保证金1、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为该项目免费维护期满时止。2、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3、履约保证金扣除甲方应得的补偿后的余额在有效期满后无息退还给乙方。4、履约保证金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缴纳。第八条合同款支付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2、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由甲方自行支付,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3、付款条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第九条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验收或拒付款的,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5%违约金。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合同款的,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支付应付未付合同款项5‰违约金,但累计违约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5%。3、如乙方不能按期交付服务的,甲方有权扣留全部履约保证金;同时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的5‰的违约金,累计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额的5%。如乙方逾期交付达1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乙方时生效。乙方逾期交付的,今后参加政府采购信誉将受到影响。4、乙方在承担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解除合同的除外)。甲方未能及时追究乙方的任何一项违约责任并不表明甲方放弃追究乙方该项或其他违约责任。5、乙方虚假承诺,或经权威部门检测提供的货物和服务不能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或是由于乙方的过错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乙方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外,还应向甲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30%赔偿金。第十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49条、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2、除发生法律规定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外,甲乙双方不得放弃或拒绝履行合同。乙方放弃或拒绝履行合同,在三年内不得参加南京典晶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第十一条合同的转让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1、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种方式解决争议:(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向项目所在地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如没有约定,默认采取第2种方式解决争议。2、在诉讼或仲裁期间,本合同应继续履行。第十三条诚实信用乙方应诚实信用,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和承诺履行合同,不向甲方进行商业贿赂或者提供不正当利益。第十四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2、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份交代理机构存档。3、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甲方(采购人):(盖章)乙方(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单位地址:单位地址: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第六章附件(项目名称)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目录(注:供应商根据附件顺序编制投标文件并制作目录(须生成页码))附件一、竞争性磋商申请及声明竞争性磋商申请及声明致: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根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公告,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姓名和职务)代表(供应商名称),提交响应性文件并参加磋商。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1、我们的资格条件完全符合政府采购法和本次采购要求,我们同意并向贵方提供了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的所有证据和资料。2、投标报价详见报价表。3、我们的报价产品中无(有或无)进口产品(服务)。4、我们已详细阅读全部磋商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放弃对磋商文件任何误解的权利,提交响应文件后,不对磋商文件本身提出质疑。5、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保证于承诺的时间内完成货物的启动、调试等服务,并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6、我方决不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决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决不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决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和磋商小组进行商业贿赂、决不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如有违反,无条件接受贵方及相关管理部门的处罚。7、我方正式通讯方式为:地址:电话:传真:8、我方正式开户银行和账号为:开户银行:账号:供应商授权代表姓名(签字或签章):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致: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供应商住址)的(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或签章生效,特此声明。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被授权人签字:供应商盖章:日期:年月日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附件三、报价表报价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总价合计大写:人民币       小写:人民币      备注服务时间/交付使用时间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投标标的是否全部由小微企业提供                    (填写“是”或“否) 供应商(盖章):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说明:1、本项目仅接受一个价格,不得填报有选择性报价方案。若有优惠条款须注明,但不得影响报价,影响产品整体功能。2、“投标标的是否全部由小微企业提供”栏内填写“是”或“否”。如填写“是”,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未按要求提供、填写,或相关内容表述不清前后矛盾的,不享受价格扣除。3、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附件四、分项报价表分项报价表序号分项内容单位数量单价合价是否小、微企业产品(货物或服务)1      2      3      4      5      6……                                        合计:          元(小数点保留两位)说明:1、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2、未注明小微企业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供应商(盖章):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附件五、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商务条款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序号采购文件条目号采购文件要求的商务条款磋商响应偏离说明                         供应商(盖章):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附件六、采购需求条款偏离表格式采购需求条款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序号采购文件条目号采购文件要求的采购需求条款磋商响应偏离说明                         供应商(盖章):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附件七、拟参与本项目人员一览表拟参与本项目人员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姓名性别年龄学历及专业执业资格及证书号技术职称相关工作年限及工作经历拟担任本项目何种工作备注                                                            供应商(盖章):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附件八、供应商类似业绩情况表供应商类似业绩情况表序号项目名称业主单位业主联系方式工作主要内容合同金额备注                                   供应商(盖章):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附件九、企业声明函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盖章):日期:年月日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节能产品认证文件(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产品认证证书)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文件(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产品认证证书)进口产品转让技术、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对于允许进口产品参加的项目)附件十、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格式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我单位(供应商名称)宣布声明和承诺如下:我单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不是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说明: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声明人:(公章)日期:年月附件十一、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如需要)附件十二、资格资信证明文件附件十三、项目技术说明或实施方案附件十四、联合体协议及联合体授权委托书(如允许联合体)附件十五、《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如需要)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文旅促消费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江苏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