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道路停车泊位规范性核查服务道路停车泊位规范性核查服务 道路停车泊位规范性核查服务中标结果公示(北京市交通委员会2023)



[公开]道路停车泊位规范性核查服务道路停车泊位规范性核查服务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11000023210200041341-XM001
二、项目名称:道路停车泊位规范性核查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总中标成交金额:179.6 万元(人民币)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中标成交金额: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北京交研都市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园村3号交大科技大厦1403-1
中标金额:179.6万元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统一信用代码
中标金额

北京交研都市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市海淀区上园村3号交大科技大厦1403-1
911101083066860761
179.6 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供应商
商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总价
服务要求

北京交研都市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道路停车泊位规范性核查服务
/
1
179.6万元
179.6万元
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所有项目工作并结题

服务要求:
已实施改革道路车位规范性常态化抽查检查、已实施改革道路周边违停情况调查、对全市新增改革道路车位进行逐一核查、对全市新增改革道路车位核查整改情况进行复查、规范性核查问题梳理与效果评估、新增有位失管道路的巡查与台账更新、台账销账情况核实、台账数据管理、分析与展示,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所有项目工作并结题。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龚健、刘延华、董绍彤、徐晓旭、尹志鑫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2.1368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招标代理服务费参考原国家发改委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规定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以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规定的标准计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交通委员会(本级)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六里桥南里甲9号首发大厦B座        
联系方式:王燕燕,570705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大国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花乡高立庄路616号新华国际中心D座310室            
联系方式:孙明明,010-8844816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明明
电 话:  010-88448167

招标文件--道路停车泊位规范性核查服务.pdf招标文件--道路停车泊位规范性核查服务.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道路停车泊位.jpg中小企业声明函--道路停车泊位.jpg

道路停车泊位规范性核查服务招标文件招标编号:11000023210200041341-XM001招标人:北京市交通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中大国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2023年3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第五章采购清单第六章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1第一章招标公告项目概况道路停车泊位规范性核查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5月5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至采购代理机构。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11000023210200041341-XM0012.项目名称:道路停车泊位规范性核查服务3.预算金额:180.1924万元4.最高限价:180.1924万元5.采购需求:已实施改革道路车位规范性常态化抽查检查、已实施改革道路周边违停情况调查、对全市新增改革道路车位进行逐一核查、对全市新增改革道路车位核查整改情况进行复查、规范性核查问题梳理与效果评估、新增有位失管道路的巡查与台账更新、台账销账情况核实、台账数据管理、分析与展示,详见招标文件。6.合同履行期限: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所有项目工作并结题。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1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2)依据(财库【2016】125号)文,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以评标当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由采购代理机构查询);(3)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有关规定及划分标准,中小企业承接的,供应商必须提供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4月13日至2023年4月19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zbcg-bjzc.zhongcy.com/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方式: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与线下流程结合招标方式,相关操作如下:(1)办理CA认证证书(北京一证通数字证书),详见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zbcg-bjzc.zhongcy.com/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查阅“用户指南”一“操作指南”一“市场主体CA办理操作流程指引”,按照程序要求办理。(2)于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一“操作指南”一“市场主体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助注册绑定。(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按照规定办理CA数字认证证书(北京一证通数字证书)后,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持供应商自身数字证书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免费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未按上述获取方式和期限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无效)。(4)证书驱动下载:于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一“工具下载”一“招标采购系统文件驱动安装包”下载相关驱动。(5)CA认证证书服务热线010-58511086;技术支持服务热线010-86483801、13669922829。注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演示视频等。售价:0元人民币注:未按上述获取方式和期限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无效。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截止时间:2023年5月5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花乡高立庄路616号新华国际中心D座310室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递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供应商,其相应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采购人信息名称: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六里桥南里甲9号首发大厦B座联系人:王燕燕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中大国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花乡高立庄路616号新华国际中心D座310室联系方式:010-88448167邮箱:zdgxzb@163.com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刘春雪电话:010-88448167,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本表关于招标服务的具体要求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条款号内容说明说明项目名称:道路停车泊位规范性核查服务招标编号:11000023210200041341-XM0011.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2.1采购人名称: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六里桥南里甲9号首发大厦B座联系人:王燕燕2.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中大国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花乡高立庄路616号新华国际中心D座310室电话:010-88448167联系人:刘春雪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报价和货币投标报价和货币13.1投标货币:人民币12最高限价:180.1924万元投标书的编制和递交投标书的编制和递交14.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2)依据(财库【2016】125号)文,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以评标当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由采购代理机构查询);(3)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有关规定及划分标准,中小企业承接的,供应商必须提供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16.1投标保证金金额:不要求。投标保证金银行及帐号:开户单位:中大国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翠微路支行帐号:110060836018800008013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支票(限北京使用)、银行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建议各投标单位优先采用电汇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17.1投标有效期:120天18.1投标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4份,U盘电子版1份(不退)。投标人递交的电子版文件应包含纸质投标文件全部内容,电子版为盖章签字后PDF扫描件及可编辑的word格式电子版文件。电子版文件的存储载体为U盘(为了便于区分,在U盘表面粘帖单位标识,如:投标单位简称+招标编号)。18.2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允许双面打印,且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投标文件书脊处应标明项目名称及供应商名称。20.1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5月5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20.1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花乡高立庄路616号新华国际中心D座310室23.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花乡高立庄路616号新华国际中心D座310室评标评标24.1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结果向采购人推荐不超过3名的中标候选人,并按照评标综合得分进行排序。24.2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30.1履约担保:不要求。其它其它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等,均为企业法人提供,投标人如为事业单位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可提供符合要求的相对应的证明文件。招标文件中要求加盖单位公章的,投标人如为自然人,自然人本人签字即可。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1、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供应商应提交书面质疑函,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2.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2.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2.4事实依据;2.5必要的法律依据;2.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1、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供应商应提交书面质疑函,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2.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2.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2.4事实依据;2.5必要的法律依据;2.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供应商委托代理人递交质疑函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授权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授权委托书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授权委托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7.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不符合条件无须提交)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服务(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2.7.5招标文件要求的其它文件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文件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包括评标标准等,提供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方案、措施等。2.8技术方案格式自拟资格证明材料内容及格式一、目录1.1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1.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1.3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1.4资信证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2021或2022年度)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1.5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1.6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二、填写须知1)以上所列资格证明材料未提供格式的,由投标人提供,需由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2)投标人应保证提供的全部资格证明材料是真实的和正确的。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审查投标人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4)投标人提交的文件将被保密,但不退还。5)全部文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份数提交。1.1-1.7为资格条件,若未能按要求提供所列的证明材料或提供的材料为虚假或伪造的将作无效投标处理。二、投标文件-资格部分1.1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注:需提交有效的“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1.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1、需提供投标截止时间近半年内任意三个月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凭据不能作为证明材料。2、需提供投标人及授权代表投标截止时间近半年内任意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3、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文件证明。本单位成立以来,一直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具有良好记录。特此声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日期:1.3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格式自拟)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日期:1.4资信证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投标人提供本单位上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2021或2022年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投标人无法提供上一年度审计报告,则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说明:1、审计报告复印件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页。2、银行资信证明是指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内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成立一年内的公司可提交当年验资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且无收受人和项目的限制,但开具银行有限制规定的除外。3、银行资信证明应能说明该投标人与银行之间业务往来正常,无不良记录,企业信誉良好等。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作为银行资信证明。1.5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加盖单位公章)说明:投标人提供书面声明或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可以是文字描述、图纸或数据等,能够说明投标人已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日期:1.6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声明或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自行补充。注:1、投标人应当根据自身存在的情形,如实披露与本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供应商情况。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相关投标均无效。3、提供不分包和转包承诺,格式自拟。……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日期:2.7.3中小企业声明函2.7.6招标1项目负责姓名职务参力资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8万元,资产总额为422京交研都市交通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42人,营业收入为3999.8万元,属于(小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医行业);承(承接)企业为(企业务装上人用户单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造型企主上北京静态交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费台投资运营人为同一人的情形。公司通2北京市交通品企业名称乐都市交通科技有限公司北会日期:202304月28日R(Q80153159207北京市交通会开都市北京市交通投标人名称(益章):航部部市安通银行04月:28会日期:2023注:1、投标人或其投标产品生产商如属于中小微型企业请填写本声明函;008011531北京市交通为小微企业;会北京市交会82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道路停车泊位规范性核查服务道路停车泊位规范性核查服务 道路停车泊位规范性核查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北京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