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财务监理中标结果公示(上海市财政局2023)
中标结果公告
采购项目编号:
310000000230313116956-00018112
采购项目名称:
上海交大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金山院区项目财务监理服务
采购项目子包编号:
1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上海申康卫生基建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代码:
9131010974058710XP
公告标题:
上海申康卫生基建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上海交大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金山院区项目财务监理服务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公告内容:
一、项目编号:310000000230313116956-00018112二、项目名称:上海交大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金山院区项目财务监理服务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中标(成交金额)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1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金山院区项目项目财务监理服务
254.9249万元
上海沪港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上海沪港金茂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上海市静安区成都北路333号(南幢)1501A室、上海市静安区成都北路333号(南幢)1501B室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包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金山院区项目项目财务监理服务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金山院区项目项目财务监理服务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金山院区项目总投资暂估为118361万元,项目地址为上海市金山区亭林镇36-05地块。本项目主要内容为全过程财务监理工作,内容包括从项目立项获批复后至通过审计、竣工财务决算及账面资产完成移交期间,全过程的资金监控、财务监理、投资控制(包括按工程价款结算审核)等工作,具体项目内容、招标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相应规定为准。
按采购人要求
从项目立项获批复后至通过审计、竣工财务决算及账面资产完成移交期间可能发生的财务监理等所有事宜。
按采购人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朱毓菁、张燎、陈颖涛、丰晓、陈雷、陈海涛、金人杰/张文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招标代理单位将在发放中标通知书之时向中标单位收取中标服务费。中标服务费以中标金额为计费基数,参照国家计价格[2002]1980号文(服务类)规定累进制计算。服务费若低于10000元的,根据上海申康卫生基建管理有限公司沪卫基管[2018]12号文,按10000元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27394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为综合评分法。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确定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财政局,上海申康医院发展中心,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
地 址:上海市肇嘉浜路800号、上海市康定路2号、上海市黄浦区瑞金二路197号
联系方式:54679568、52130011、643700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申康卫生基建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静安区中兴路1539号B座11楼
联系方式:63279000-114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溪
电 话:63279000-1142
附件信息:
中小企业声明函-沪港.png中小企业声明函-沪港.png259.7 KB
招标文件-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金山院区项目财务监理服务2023.4.11.pdf招标文件-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金山院区项目财务监理服务2023.4.11.pdf1.1 M
首次公告时间:
2023-05-09
公告源URL: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
上海沪港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上海沪港金茂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第十一章享受政府采购优惠政策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福利企业证书11.1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上海市财政局、上海中康医院发展中心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单位名称)的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金山院区项目财务监理服务(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金山院区项目财务监理服务,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上海沪港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93人,营业收入为26338.2473万元,资产总额为71644.8180万元,属于中型企业2.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金山院区项目财务监理服务,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上海沪港金茂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45人,营业收入为8414.4566万元,资产总额为21474.4621万元,属于中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SCO.1TD公司投标人(公章):上海沪港设咨询有限公上海沪港金茂会计所有限日期:2023年号月N850OYNN注1.本声明函适用于所有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等非企业性质的政府采购供应商,不属于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确定的中小企业,不得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声明为中小84招标文件编号:SSHCCAC2023C002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金山院区项目财务监理招标文件招标人:上海市财政局上海申康医院发展中心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招标代理单位:上海申康卫生基建管理有限公司日期:二〇二三年四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政府采购主要政策第四章:项目招标需求第五章:评标方法与程序第六章:投标文件有关格式第七章:合同格式第一章招标公告项目概况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金山院区项目财务监理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海市静安区中兴路1539号金融街中心B座11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5月8日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310000000230313116956-00018112项目名称: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金山院区项目财务监理服务预算编号:0023-J00032654(代理机构内部编号:SSHCCAC2023C002)预算金额(元):5098498(由市级建设财力按造价标准全额限额安排)最高限价(元):5098498采购需求:包名称: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金山院区项目财务监理服务数量:1预算金额(元):5098498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金山院区项目总投资暂估为118361万元,项目地址为上海市金山区亭林镇36-05地块。本项目主要内容为全过程财务监理工作,内容包括从项目立项获批复后至通过审计、竣工财务决算及账面资产完成移交期间,全过程的资金监控、财务监理、投资控制(包括按工程价款结算审核)等工作,具体项目内容、招标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相应规定为准。合同履约期限:从项目立项获批复后至通过审计、竣工财务决算及账面资产完成移交期间可能发生的财务监理等所有事宜。本项目(允许)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扶持福利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等。(1)落实预留份额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不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享受10%的价格折扣;(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将其视同小微型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3)本次招标项目组须配备至少1名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的财务人员。允许供应商与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联合投标,联合体的组成成员不得超过两家。会计师事务所应具备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4)凡是此前已接受采购人或其他相关方的委托或聘请,为本项目的准备或实施提供过与财务监理工作内容有关的各类咨询服务(包括本工程的设计、采购代理、代建、工程监理,或与承担上述工作的单位存在控股、隶属关系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的)的均不允许以任何形式参加本次投标。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4月18日至2023年4月24日,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上海市静安区中兴路1539号金融街中心B座11楼方式: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注:获取招标文件时请提供营业执照、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联合体协议(如有)、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失信被执行人截图、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截图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图(以上资料需复印件加盖公章),至上海市静安区中兴路1539号金融街中心B座11楼招标部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须保证获取招标文件所提交的资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售价(元):50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5月8日10:0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上海市静安区中兴路1539号金融街中心B座11楼会议室。开标时间:2023年5月8日10:00开标地点:上海市静安区中兴路1539号金融街中心B座11楼会议室。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投标人及时关注。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上海市财政局,上海申康医院发展中心,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地址:上海市肇嘉浜路800号、上海市康定路2号、上海市黄浦区瑞金二路197号联系方式:54679568、52130011、6437003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上海申康卫生基建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静安区中兴路1539号金融街中心B座11楼联系方式:63279000*1142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陈溪、张鑫电话:63279000*1142、1147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目录名称内容1.1项目(标段)名称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金山院区项目财务监理服务2.招标内容见招标公告和采购需求书。3.项目类别货物□服务4.采购人上海市财政局地址:上海市肇嘉浜路800号联系人:张文伟电话:54679568上海申康医院发展中心地址:上海市康定路2号联系人:张之薇电话:52130011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地址:上海市黄浦区瑞金二路197号联系人:冯博巍电话:643700355.采购代理名称:上海申康卫生基建管理有限公司联系地址:上海市静安区中兴路1539号金融街中心B座11楼联系人:陈溪、张鑫联系电话:63279000*1142、1147传真:632791116.踏勘现场不组织□组织,踏勘时间:年月日时分地点:7.书面疑问提交截止时间时间:2023年4月25日11时00分传真:63279111或扫描后发送至邮箱:chenxi@shcsc.net潜在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疑问的,则视为对招标文件无异议。8.补充招标文件发放时间:2023年4月25日下午16:00地点:上海市静安区中兴路1539号金融街中心B座11楼会议室序号目录名称内容9.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5098498元(含税),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10.投标有效期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内11.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12.投标文件份数正本的数量:一份副本的数量:陆份电子文档一套(U盘或光盘形式,加盖公章的扫描版)。13.投标文件编制装订及密封要求投标文件应按商务标文件、技术标文件分开编制合并装订。投标文件封面右上角应标注“正本”、或“副本”字样。纸质版投标文件须胶装,不可活页装订,并要求逐页标注连续页码,并用密封袋密封,封口处需加盖公章。封袋面上应注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标段号及投标人全称、地址。采购人对由于投标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其他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14.报价范围(1)包含与本项目有关的全部服务费用。(2)★供应商应针对本招标文件里所有的服务进行报价,不能只对部分服务进行报价。若投标报价有缺项漏项的,按以下办法处理:若有缺项漏项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允许缺漏项最高项数:*项,超过该项数的投标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若投标文件中的缺漏项数量在上述规定的范围内,视为缺漏项的价格包含在投标总价中,评审时不调整评标价。如若中标,应按招标要求对全部服务进行履约。15.投标报价(1)报价币种:人民币报价(含税价)(2)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应是□总价□单价其他(下浮率)固定不变的,各投标人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材料、人工等价格波动等风险,一旦中标,在投标期间和合同履行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予以变更价格。16.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截止时间:2023年5月8日10:00地点:上海市静安区中兴路1539号金融街中心B座11楼会议室17.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2023年5月8日10:00地点:上海市静安区中兴路1539号金融街中心B座11楼会议室注:投标文件按照递交时间先到后开的顺序拆封唱标。18.投标人开标时需携带的资料1.法定代表人出席需携带:(1)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格式见附件);序号目录名称内容(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疑问函或无疑问函原件(时间为提疑时间)。2.委托代理人出席需携带:(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疑问函或无疑问函原件(时间为提疑时间);(4)委托代理人近半年内任一月社保缴纳证明(可通过随申码、支付宝等软件查询打印)。注:1、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2、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投标单位本单位人员,提交社保缴纳证明是为证明之用,如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社保证明的或非本单位人员的,将提交给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19.类似项目要求年份要求:近五年。时间范围:本次投标截止之日起计,倒推算日期。20.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成员为7人(其中采购人代表2人,专家5人)各评委按照评标办法对每个投标人进行独立评分,在每个投标人得到评委的7个评分后计算平均分值,按照每个投标人最终平均得分的高低依次排名,前三名依次推荐作为中标候选人。2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否,本项目评标委员会应依据投标人得分排序,推荐排名靠前的3名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22.履约保证金不提供□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形式:/履约保证金的金额:/23.政策功能(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投标人若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按规定提供真实、完整、准确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未提供或提供内容不全的,则不享受价格扣除。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中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2)中小企业:1)中小企业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应当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提供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序号目录名称内容2)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10%的价格折扣优惠。(投标人若为小型、微型企业,必须按照规定提供真实、完整、准确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未提供或提供内容不全的,则不享受价格折扣优惠。)3)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中小企业所属的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4)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5)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6)政府采购监督检查、投诉处理及政府采购行政处罚中对中小企业的认定,由货物制造商或者工程、服务供应商注册登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24.中标服务费招标代理单位将在发放中标通知书之时向中标单位收取中标服务费。中标服务费以中标金额为计费基数,参照国家计价格[2002]1980号文(服务类)规定累进制计算。服务费若低于10000元的,根据上海申康卫生基建管理有限公司沪卫基管[2018]12号文,按10000元收取。中标服务费缴纳方式:户名:上海申康卫生基建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人民广场支行账号:1001205809004605867提交方式:由中标单位账户转账,不接受现金、支票、本票、汇票、私人账户转账等其他支付方式。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概述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1.2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招标公告》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采购项目的招标采购。1.3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公告》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采购人。1.4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所有各方,对在参与招标投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商业和技术秘密以及其它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均负有保密义务,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2.定义2.1“采购项目”系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采购项目。2.2“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为完成采购项目所需承担的全部义务。2.3“采购人”系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人。2.4“投标人”系指从采购人处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向采购人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2.5“中标人”系指中标的投标人。2.6“甲方”系指采购人。2.7“项目单位”系指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2.8“乙方”系指中标并向采购人提供服务的投标人。2.9招标文件中凡标有“★”的条款均系实质性要求条款。3.合格的投标人3.1符合《招标公告》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合格投标人所必须具备的资质条件和特定条件。3.2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及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3.3被省级或省级以上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处分,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且尚在禁止期内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的投标。4.合格的服务4.1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应当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技术秘密等合法权利。同比例扣减财务监理费;建筑面积以批准额的105%起,每超过1%,扣减财务监理费的1%,二者合并计算。(4)末次考核保留金=财务监理酬金总价×5%×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核结果情况;受托人因未能发挥日常的监督与服务职能,未能确保竣工财务决算数据的合法和合理性要求,使竣工财务决算未能得到市财政局或有关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全额扣减末次考核保留金,并赔偿委托人合同金额30%的违约金。(5)支付途径:受托人按上述付款时段及节点考核情况提出财务监理酬金付款申请并递交相应的有效发票,经项目单位、项目代建单位签署意见后,上报上海申康医院发展中心,上海申康医院发展中心审核后,按相关程序通过项目专用账户拨付。第二十七条因建设工程财务监理业务的需要,受托人在合同约定外的外出考察(仅限出差到上海市以外的省市),其所需费用由受托人负责。第三十二条现场人员的保险在本合同期间内,受托人应保证对其所有现场人员均购置了持续的人身意外险。未经提前十五(15)天书面通知委托人及项目单位且得到项目单位同意,受托人不得取消保单或对保单作出重大变更。受托人应向项目单位和项目管理公司提供表明已购买此类责任保险的证明。第三十三条针对财务监理工作质量建立考核制度。根据管理需要,委托人可委托代建人具体组织实施。(详见附件1)受托人在规定的监理范围内工作良好的,即在每次考核(年度考核结合不定期考核)中得分均在80分(含80分)以上的,本项目结算审价工作委托人将委托受托人继续完成,否则,委托人可另行委托第三方进行本项目的结算审价工作。第三十四条受托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提交《项目投资财务监理实施细则》。附件1:关于财务监理业务质量考核办法(试行)附件2:本项目财务监理组人员具体名单附件3:财务监理人员的行为规范准则附件4:联合体协议附件1:关于财务监理业务质量考核办法(试行)为适应新形势下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需要,上海申康医院发展中心(以下简称申康中心),负责基建项目财务监理业务质量考核管理工作。一、考核内容及办法财务监理业务质量的考核按年度进行,采用每年定期考核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形式。(一)每年定期考核每年定期考核一般采取工作陈述、查阅资料、复核三算质量、现场评估和情况通报等方式,考核结束将通过一定形式将考核结果和整改建议告知财务监理单位。每年定期考核的时间,依据合同签订后的项目建设进度而定。整个项目每年定期考核内容及要求如下:1、首期考核:①时间:在总包合同签订后当年进行。②内容:主要对财务监理提交的概算拆分细化、投资控制指标分析报告和总预算审核报告的业务质量进行全面考核,同时考核其综合业务质量。③要求:未按下列规定完成财务监理工作的,对应年度考核标准扣减相应分值且计入年度考核总分。概预算工作质量考核要求具体见下表(委托人可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对考核内容进行完善、修改):内容内容内容评分办法工程文件视各节点工程文件收集完整程度酌情给分(1分)可行性研究文件视可研文件收集完整程度酌情给分(1分)概预算资料视概预算资料收集完整程度酌情给分(1分)概预算工作质量︵40分︶收集资料的完整性(权重:4%)设计文件视资料收集完整程度酌情给分(1分)财务监理台帐各类监理台帐设立(0.5分)及完成质量高的(0.5分)专业讨论记录建立专业讨论记录档案(0.5分)且质量高的(0.5分)概预算工作质量︵40分︶业务操作的规范性(权重:10%)业务操作程序规范业务程序编制规范的(0.5分),业务操作规范的(0.5分)三算工作底稿有概预算工作底稿(0.5分)且详细的(0.5分)完整的(0.5分)综合归纳过程综合归纳条理清晰(1分)且反映全面完整的(1分)造价指标对比投资控制指标确定合理(1分)且对比分析及时(1分)概预算分析及时性(权重:4%)概算拆分细化概算评审后一个月内,针对概算评审表进行拆分细化分解,制定投资控制目标,实施监督考核(不按时扣减1分,不保质扣减1分)概预算分析及时性(权重:4%)预算编制审核及时总包单位签订合同后二个月内出施工预算,分析报告对应概算指标进行投控分析(不按时扣减1分,不保质扣减1分)项目细项审核正确编或审预算项目细项(2分)偏差分析项目偏差审核(1分)分析(1分)概预算审查的合理性(权重:10%)正确分析项目正确分解细化概算项目(1分)并进行分析审核(1分)取费标准取费标准审定(1分)科学分析三算分析客观(0.7分)、全面的(0.8分)概预算审查的合理性(权重:10%)专项成本分析专项成本分析及时(1分)客观(1分)概预算审查的合理性(权重:10%)造价指标分析造价指标分析全面(1分)概预算审查报告的及时性(权重:4%)概预算审查报告的及时性概预算动态对比分析及时(1分)与合同价(0.5分)、合同变更价(0.5分)、结算价(0.5分)、实际支付数(0.5分)对比分析及时(1分)建议的针对性概预算审查报告有建议(1分)且针对性强(1分)概预算审查报告的客观性(权重:8%)内容详细程度概预算审查报告内容详细(1分)反映全面完整(1分)、分析合理客观(1分)概预算审查报告的客观性(权重:8%)结论的可靠性概预算审查报告结论可靠(1分)概预算审查报告的客观性(权重:8%)修改完善程度概预算审查报告修改完善及时(1分)充分(1分)综合业务质量考核:考核实施细则的编制质量及技术力量到位情况、工作实绩、财务监理报告总体质量、财务监理档案管理五个方面。具体要求见下表:内容内容评分办法实施细则编制质量(权重:8%)内容完整性视内容完整程度酌情扣减(4分)实施细则编制质量(权重:8%)措施操作性措施操作性不强的(2分),无针对性的(2分),扣减相应分值本项目配置各类专业人员的齐全情况配备人员不合理(2分)、不齐全的(2分),扣减相应分值技术力量到位情况(权重:18%)本项目人员的业务水平现场到位人员与投标书中配备人员不符的(4分),扣减全部分值技术力量到位情况(权重:18%)现场人员到位情况应到未到或不能随叫随到的,发生一次扣减1.5分,三次以上,扣减全部分值(5分)技术力量到位情况(权重:18%)例会到位情况未经筹建办同意缺席一次,扣减1.5分,缺席三次,扣减全部分值(5分)业务工作实绩(权重:14%)财务监理的主动性工作不主动(1.5分)、不积极的(1.5分),视程度酌情扣减分值业务工作实绩(权重:14%)财务监理建议的针对性不能发现问题(1分)、揭示问题(1分),且建议缺乏针对性或应提未提的(1分),扣减相应分值业务工作实绩(权重:14%)财务监理工作的效果前期费用合法性审核不主动或未完成或报告明显错误(2分);项目单位管理费支出的审核无合理理由批准超支的,未按财政有关规定执行的(2分);对概算、预算拆分切块细化工作不及时完成或审查报告明显错误的(2分);月度已完工作量的量价审核未做完全的、签发工程款支付出错的、动态投资于概算控制目标对照分析不及时提供或未能提供的(2分);均扣减相应分值完整性报告内容不完整的,视其程度,扣减相应分值(3分)财务监理报告质量(权重:12%)及时性递交报告延缓一天的,扣一分,延缓三天,扣减全部分值(3分)财务监理报告质量(权重:12%)准确性报告数据明显错误的,扣减全部分值(3分)财务监理报告质量(权重:12%)规范性报告不规范的,视其程度,扣减相应分值(3分)各类文件存档情况视文件存档规范程度(1分),相应给分财务监理档案管理(权重:8%)工作底稿质量视工作底稿完整性(1分)、细致性(1分),相应扣减分值财务监理档案管理(权重:8%)内部流程记录情况视流程记录清晰性(1分)、完整性(1分),相应扣减分值财务监理档案管理(权重:8%)规章制度情况无规章制度(1分)规章制度不全面(1分)或与实际有差距的(1分),扣减相应分值2、次年及以后年度、末期的考核:①时间:按照项目的建设周期,对应首期考核的日期为项目的次年考核日期,以后年度的考核日期依此类推。至项目决算阶段竣工财务决算完成后,经市财政局竣工决算批复后一个月内,根据财务监理提交的决算审核报告、财政决算批复等情况,作为财务监理质量末期考核依据。②内容:依据项目建设进度,按工程节点考核相对应的财务监理工作的业务质量,主要考核投资控制的实施力度、效果及监理进程中反映的综合业务质量情况。投资控制实施力度、效果的考核,着重业务操作规范、三算审查是否合理、三算审查报告是否客观、及时等;综合业务质量考核着重实施细则编制质量、技术力量到位情况、工作实绩。③要求:参照首期考核要求,着重三算工作的分析对比及时与否,是否合理、客观,综合业务质量方面着重考核细则的实施效果、工作实绩、财务监理报告质量。未按规定完成的,对应年度考核标准扣减相应分值,计入年度考核总分。(二)不定期抽查:1、时间:不定期抽查视项目进展中财务监理工作中出现或存在的问题,采取有针对性地抽查方式。抽查结果和整改建议将通过一定形式告知财务监理机构。不定期抽查发生在年度考核前,则抽查后的扣分计入当年度考核总分,若发生在年度考核后,则抽查后的扣分计入次年度考核总分。2、内容及要求:(1)在财务监理实施的全过程中,财务监理单位出具的除审价报告之外的其他财务监理报告有内容不实、数据错误,财务监理报告出具不及时等情况发生的,按如下规定执行(扣减金额由委托人在当季度应支付财务监理费中扣除):①财务监理单位提供内容不实数据错误的审查报告,未造成直接或间接的经济损失的,每次扣减财务监理费用1万元,对应年度考核扣减相应分值1分;已造成项目单位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的,每次扣减财务监理费用3万元,对应年度考核扣减相应分值3分。②财务监理单位故意提供内容虚假的审查报告,不管是否造成损失,均按每次3万元扣减财务监理费用,对应年度考核扣减相应分值3分。③财务监理因出具审查报告不及时或因过失或故意提供不实或内容虚假的审查报告,造成相应后果,除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之外,需追究法律责任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2)财务监理单位未能履行参加工程例会,未经项目单位同意,缺席一次扣减财务总监理费1万元,对应年度考核扣减相应分值1分。(3)在工程建设过程中遇到特殊情况需相应专业技术人员配合工程建设、监理和施工等工作,财务监理未能做到随叫随到的,每发生一次扣减财务总监理费1万元,对应年度考核扣减相应分值1分。(4)财务监理单位应按投标书中制定的实施细则确保相关人员配备到位,并保证其出勤率、工作责任心到位,未按规定的,每缺席人次一次,扣减1万,同时扣减年度考核1分。(5)财务管理方面的监理工作,财务监理单位未按其实施细则执行的,监理工作效果差,在整个财务监理过程中,财务监理单位投标书中配备的注册会计师不到位,监理报告建议缺乏针对性,监理报告不及时、不完整、不准确、不规范,监理档案管理混乱(参照财务监理业务质量考核表内容),上述现象第一次发生将予以口头警告,第二次发生将予以书面警告,第三次发生扣减财务监理费用3万,对应年度考核扣减相应分值,情况严重的全部扣减;情况一般的扣1/2分值。(6)配置的财务监理总监对应“投资监控”方面的财务监理的各专业主审人员力量不到位,收集资料不完整、业务操作不规范,造成三算审查不及时、不合理、审查报告不客观(参照财务监理业务质量考核表内容),连续二次整改不到位的扣减财务监理费用3万,对应年度考核扣减相应分值,情况严重的全部扣减;情况一般的,扣减1/2分值。二、费用支付办法按年度考核的不同阶段,采用算术平均计算等方法,对当期考核不满80分的,延期支付当季度和与质量考核挂钩的财务监理费,待整改结果满意后,扣罚相应阶段财务监理费用的1%后,再予以支付;考核得分在80分(含80分)到90分之间的,支付当季度和与质量考核挂钩的财务监理费的50%,整改结果满意后,再予支付另50%财务监理费用;考核得分在90分(含90分)到100分之间时,支付当季度和与质量考核挂钩的财务监理费。整改方案须在考核检查后的次月提交,否则从当季度以后的财务监理费都将暂缓支付,直至整改结果满意为止。三、组织实施1、财务监理业务质量考核人员,由市财政局、上海申康医院发展中心、项目单位、项目代建单位、外聘专家等若干人员组成。2、每年定期考核事先向财务监理机构发出考核通知书,财务监理机构应当做好书面工作陈述报告,接受考核。不定期抽查不作事先通知。3、考核人负责制定“财务监理业务质量考核表”,由考核小组综合评议、打分,考核分数与财务监理费相关节点的支付直接挂钩。4、如市财政局出台新的财务监理考核办法,按市财政局相关文件执行。四、奖励与赔偿1、为了促进财务监理工作质量的提高,调动监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感,对于由于财务监理的合理化建议所节约的投资及工作成效,由委托人确认后酌情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具体数额及开支办法由双方协商确定。2、对于因为财务监理的失职造成突破控制概算的,财务监理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额最高为本合同的全额财务监理费(去除相关税金),具体计算方式如下:赔偿费=财务监理咨询费×(1-增值税)×超概额/概算额。签署及确认:财务监理单位(盖章):2023年月日附件2:财务监理人员名单拟参加委托财务监理人员情况表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文化程度职称等级从事专业职称及职位专业资质本项目中担任角色财务监理单位(盖章):日期:附件3:财务监理人员的行为规范准则1、认真尽责和行使职权财务监理在本合同期间,应认真、勤奋地工作,依照一个专业财务监理单位应当具备的资质和能力为业主方提供专业服务,积极组织与协调与本项目相关的各项前期研究分析及各项实施工作,维护业主及项目单位各方面的合法权益。在任何情况下,财务监理方所行使的技能、谨慎和尽责不得低于在相同行业具有同等资质、经验和称职的财务监理方在提供与项目范围、性质和规模类似的服务时的水平。2、项目单位的财产所有由项目单位提供或支付费用,供财务监理方使用的物品均属于项目单位的财产,在任何实际可行的情况下,该等所有权都应加以标记。当服务完成或终止时,财务监理方应将库存中履行服务过程中未消耗的物品按业主方的要求移交给项目单位。3、对驻场人员的要求(1)财务监理方必须依照合同附件2的要求,确保现场人员实质性到位,并按要求到业主方进行现场办公。(2)财务监理方的任何人员在项目单位现场办公时应注意行为表现。在办公时间内不得利用互联网、电话进行股票买卖或行情查询,不得利用互联网观看或下载与本项目财务监理工作无关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小说、电影、直播、图片),不得做与本项目无关的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准备其他项目的资料、准备各类考试、观看各类格式的电影等)。(3)如项目单位认为财务监理方的任何人员行为不当或不具备圆满履行任务的能力,且提出具体例证,可要求财务监理方立即更换该等人员。财务监理方应立即安排同等能力的人员代替。4、责任对于财务监理方、其雇员(兼职或全职)、伙伴、供应商、分包单位或代表财务监理方的任何人士的任何行为、疏忽、过错或过失而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引起,或全部或部分由此引致的任何和所有诉讼、法律或行政程序、请求、要求、损害、责任、费用、支出和与财务监理方履行本合同有关或附带的任何类型或性质的损失,无论是在服务完成之前或之后发生,财务监理方于此免除业主方、业主方的关联方、项目单位、管理人员、雇员、继承人和授权代表的责任,为该等人士辩护,并使该等人士免受任何损失。以上义务不适用因委托人或项目单位故意不当行为或重大过失而直接引起的责任。5、责任保险在本合同期间内,财务监理方应对其所有现场人员维持人身意外险。未经提前十五(15)天书面通知委托人及项目单位且得到项目单位的同意,财务监理方不得取消保单或对保单作出重大变更。财务监理方应向项目单位提供表明已购买此类责任保险的证明。6、版权项目单位对本合同期间内开发、产生、创作或设想的任何设计、数据、图纸、范围、模型、图表、标准、附录、文件、报告、观念和想法(无论是否可获得专利或版权)均拥有所有权和产权,财务监理方不得将上述信息或材料用于或使第三方用于与本项目无关之目的。财务监理方根据本合同执行工作的成果也属项目单位拥有的所有权与产权,如财务监理方拟使第三方使用该等成果,应杜绝向第三方批露项目单位的名称,并对信息数据和结论保密。财务监理单位(盖章):日期:附件4:联合体协议甲方(联合体主办方):法定代表人:住所:乙方(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住所:甲乙双方自愿组成联合体参加上海市财政局、上海申康医院发展中心、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以下简称“委托人”)组织实施的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金山院区项目财务监理服务项目的招标活动,并中标,现就签署财务监理合同有关事宜订立协议如下:一、双方一致决定,以为联合体主办方,为联合体成员。二、联合体主办方和成员签署此协议,就中标项目的财务监理服务向委托人负责,对委托人承担连带责任后,甲乙双方内部按责任比例承担各自法律责任。三、联合体主办方代表联合体成员接受委托人的任务,并负责在整个财务监理合同服务期内全部相关事宜。四、联合体分工原则:1、甲方承担从财务监理合同签订后至通过审计、竣工财务决算及账面资产完成移交期间,全过程的资金监控、投资控制(含工程价款结算审核)等工作。2、乙方承担服务期间财务管理工作。3、甲方负责总体监督管理财务监理活动,与委托人对接,对委托人汇报和交付工作成果。五、联合体在整个合同服务期的费用根据各自承担的工作量进行分摊,财务监理酬金由本项目委托人支付至甲方账户,甲方负责按分摊费用支付至乙方账户。六、本协议作为合同附件,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至完成全部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后终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上述实质内容进行修改或撤销。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甲方(联合体主办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章):日期:2023年月日乙方(联合体成员)(盖章):法定代表人(签章):日期:2023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财务监理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上海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