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更新改造媒体展项展览服务 媒体展项展览服务中标结果公示(上海科技馆2023)
上海科技馆更新改造媒体展项展览服务-地球展区(二包件)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2-12-024
二、项目名称:上海科技馆更新改造媒体展项展览服务-地球展区(二包件)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中标(成交金额)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1
媒体展项展览服务项目:地球展区包件一
5649998.07元
上海幻维数码创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上海市静安区上海市静安区广中西路777弄13号
2
媒体展项展览服务项目:地球展区包件二
5193901.99元
杭州拓凡展示工程有限公司
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旧)杭州市江干区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包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媒体展项展览服务项目:地球展区包件一
媒体展项展览服务项目:地球展区包件一
包一“媒体展项展览服务项目:地球展区包件一”项目位于展厅核心区域,该展项为球形LED多媒体主题秀,配合适当的光影与声效,展现地球系统中万物互联、相互影响的关系;每天定时播放,待机画面循环播放。项目工作包含内容策划、设计制作、设备采购和集成、安装调试、培训、维保等。
以包设计、包展陈实施(包括相关设备、人工、材料,除业主提供的展品外)、包质量、包安全的方式实施展陈承包并确保本项目最终验收的顺利通过。
合同签订后36个月。
以包设计、包展陈实施(包括相关设备、人工、材料,除业主提供的展品外)、包质量、包安全的方式实施展陈承包并确保本项目最终验收的顺利通过。
2
媒体展项展览服务项目:地球展区包件二
媒体展项展览服务项目:地球展区包件二
包二“媒体展项展览服务项目:地球展区包件二”项目包含5个集成媒体展项及1个艺术装置(玻璃艺术)展项;项目工作包含内容策划设计、影片制作、软硬件采购与制作、集成、运输、安装、调试、培训、维保等。
以包设计、包展陈实施(包括相关设备、人工、材料,除业主提供的展品外)、包质量、包安全的方式实施展陈承包并确保本项目最终验收的顺利通过。
合同签订后36个月。
以包设计、包展陈实施(包括相关设备、人工、材料,除业主提供的展品外)、包质量、包安全的方式实施展陈承包并确保本项目最终验收的顺利通过。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马建萍,陈颖,陈德来,葛宜贵,李晓敏,吴美华,吴晓雷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无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中标理由及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附件。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科技馆
地 址:浦东新区世纪大道2000号
联系方式:686220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上海市大连路515号
联系方式:359680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顾文林
电 话:35968025
附件信息:
4115e014734c4c0a806d25f7af5030e9.docx4115e014734c4c0a806d25f7af5030e9.docx
上海科技馆更新改造媒体展项展览服务-地球展区(二包件).pdf上海科技馆更新改造媒体展项展览服务-地球展区(二包件).pdf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上海科技馆更新改造媒体展项展览服务-地球展区(二包件)
品目
采购单位
上海科技馆
行政区域
上海市
公告时间
2023年05月10日 10:33
评审专家名单
马建萍,陈颖,陈德来,葛宜贵,李晓敏,吴美华,吴晓雷
总中标金额
¥0.0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顾文林
项目联系电话
35968025
采购单位
上海科技馆
采购单位地址
浦东新区世纪大道200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68622000
代理机构名称
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
上海市大连路515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35968025
项目编号:2022-12-024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上海科技馆更新改造媒体展项展览服务-地球展区(二包件)采购项目招标文件采购人:上海科技馆集中采购机构: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第1页共85页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第四章招标需求第五章评标方法与程序第六章投标文件有关格式第七章合同书格式和合同条款附件----技术需求第2页共85页第一章投标邀请项目概况上海科技馆更新改造媒体展项展览服务-地球展区(二包件)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海政府采购网(www.zfcg.sh.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04-21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2022-12-024项目名称:上海科技馆更新改造媒体展项展览服务-地球展区(二包件)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10915000元,其中第1包采购预算为5650000元,第2包采购预算为5265000元。最高限价:同预算金额,超过各包件最高限价的投标不予接受。采购需求:包一“媒体展项展览服务项目:地球展区包件一”项目位于展厅核心区域,该展项为球形LED多媒体主题秀,配合适当的光影与声效,展现地球系统中万物互联、相互影响的关系;每天定时播放,待机画面循环播放。项目工作包含内容策划、设计制作、设备采购和集成、安装调试、培训、维保等。包二“媒体展项展览服务项目:地球展区包件二”项目包含5个集成媒体展项及1个艺术装置(玻璃艺术)展项;项目工作包含内容策划设计、影片制作、软硬件采购与制作、集成、运输、安装、调试、培训、维保等。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6个月。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第3页共85页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03-0709:00至2023-03-2217:0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2时至17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www.zfcg.sh.gov.cn)方式:网上报名下载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截止时间:2023-04-2110:00(北京时间)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www.zfcg.sh.gov.cn)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上海科技馆地址:浦东新区世纪大道2000号联系方式:6862200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地址:大连路515号联系方式:35968000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顾文林电话:35968025第4页共85页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项目情况项目名称:上海科技馆更新改造媒体展项展览服务-地球展区(二包件)项目编号:2022-12-024项目地址:浦东新区世纪大道2000号项目内容:包一“媒体展项展览服务项目:地球展区包件一”项目位于展厅核心区域,该展项为球形LED多媒体主题秀,配合适当的光影与声效,展现地球系统中万物互联、相互影响的关系;每天定时播放,待机画面循环播放。项目工作包含内容策划、设计制作、设备采购和集成、安装调试、培训、维保等。包二“媒体展项展览服务项目:地球展区包件二”项目包含5个集成媒体展项及1个艺术装置(玻璃艺术)展项;项目工作包含内容策划设计、影片制作、软硬件采购与制作、集成、运输、安装、调试、培训、维保等。采购预算说明:本项目采购预算为10915000元人民币,其中第1包采购预算为5650000元,第2包采购预算为5265000元。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二、招标人采购人名称:上海科技馆地址:浦东新区世纪大道2000号联系人:徐卓恺电话:68622000传真:集中采购机构名称: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地址:大连路515号联系人:顾文林电话:35968025传真:35968054前台咨询电话:021-35968090三、合格供应商条件第5页共85页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四、招标有关事项初步设计文件领取:2023年3月21日17:00前,持法人授权书和身份证至大连路515号,按要求签署保密承诺书后领取。联系人:顾文林。书面提问截止时间:2023年3月23日17:00前,邮箱:gwl@cgmail.jgj.sh.gov.cn,传真:35968055招标答疑会:不召开答疑资料获取时间及方式:2023年3月28日17:00前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门户网站:上海政府采购网)发布。招标答疑会:不召开踏勘现场:不组织。投标有效期:不少于90天投标保证金:不收取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投标邀请(招标公告)或延期公告(如果有的话)递交投标文件和材料的方式和地址:响应文件提交方式:1.由供应商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门户网站:上海政府采购网)提交。投标文件提交网址:http://www.zfcg.sh.gov.cn2.除上条所述的电子投标文件外,供应商还应提供以下内容:于投标截止日前递交至上海市大连路515号305室,联系人:顾文林。(1)将所投包件的设计成果文件刻录于U盘中,密封后注明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集中采购机构,文本以pdf格式,图片以JPG或TIFF格式,视频以avi、MP4格式,执行文件以exe格式,编排文件清单并编号。(2)小样案例及材料样板:第1包还需按采购需求要求提交【关键材料样板】LED屏幕模块小样(能够体现产品技术特点及工艺质量,如点距、拼接方式等)小样不少于4个模块,两排两列完成拼接,表现拼接处的拼缝特点;小样整体尺寸不大于0.5平方米;第2包还需按采购需求要求提交提供“A21-1-8-IM1自然的形态”2个玻璃艺术品实样(实样尺寸不超过长200毫米,宽200毫米,高200毫米),“A21-2-4-IM1人造生物圈”人工肺(South/Westlung)动态模型第6页共85页装置(直径不超过250毫米,高150毫米);封装在完整的包装纸箱内,包装箱开口处贴上封条,封条上注明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所有样品均无需提交检测报告。如投标方中标,所提供的样品将由甲方保留待用,如未中标,将返还投标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网址: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门户网站:上海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zfcg.sh.gov.cn)网上开标完成后,集中采购机构将对各家投标人提交的设计文件进行拆封,该过程随同开标过程一起进行录音、录像。评标方法:详见第五章《评标方法与程序》中标人推荐办法:详见第五章《评标方法与程序》五、其它事项付款方法: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履约保证金:收取,为合同金额的5%。质量保证金:不收取质量保证期:从竣工验收通过之日起计不少于24个月。六、说明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第三批单位上线运行的通知》的规定,本项目采购相关活动在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的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简称:采购云平台,门户网站:上海政府采购网,网址:www.zfcg.sh.gov.cn)进行。供应商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供应商在采购云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采购云平台中的“操作须知”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第7页共85页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概述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1.2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投标邀请》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采购项目的招标采购。1.3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投标邀请》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招标人。1.4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所有各方,对在参与招标投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商业和技术秘密以及其它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均负有保密义务,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1.5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第三批单位上线运行的通知》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门户网站:上海政府采购网,网址:www.zfcg.sh.gov.cn)进行。2.定义2.1“采购项目”系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采购项目。2.2“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为完成采购项目所需承担的全部义务。2.3“招标人”系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组织本次招标的集中采购机构和采购人。2.4“投标人”系指从招标人处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2.5“中标人”系指中标的投标人。2.6“甲方”系指采购人。2.7“乙方”系指中标并向采购人提供服务的投标人。2.8招标文件中凡标有“★”的条款均系实质性要求条款。2.9“采购云平台”系指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门户网站为上海政府采购网(www.zfcg.sh.gov.cn),是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3.合格的投标人3.1符合《投标邀请》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合格投标人所必须具备的资格条件和特定条件。3.2《投标邀请》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3.1项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权利义务、合同份额;联合体协议书应当明确联合体主办方、由主办方代表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第8页共85页(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3)招标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规定的特定条件。(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合格的服务4.1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应当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技术秘密等合法权利。4.2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并且其质量完全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均有标准的以高(严格)者为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采购目的的特定标准确定。5.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6.信息发布本采购项目需要公开的有关信息,包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公告、中标公告以及延长投标截止时间等与招标活动有关的通知,招标人均将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公开发布。投标人在参与本采购项目招投标活动期间,请及时关注以上媒体上的相关信息,投标人因没有及时关注而未能如期获取相关信息,及因此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对此承担任何责任。7.询问与质疑7.1投标人对招标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询问。询问可以采取电话、电子邮件、当面或书面等形式。对投标人的询问,招标人将依法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7.2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其中,对招标文件的质疑,应当在其收到招标文件之日(以采购云平台显示的报名时间为准)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对招标过程的质疑,应当在各招标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对中标结果的质疑,应当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投标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超过次数的质疑将不予受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7.3投标人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代理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投标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并提供相应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第9页共85页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7.4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函应当按照财政部制定的范本填写,范本格式可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右侧的“下载专区”下载。7.5投标人提起询问和质疑,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供应商询问、质疑处理规程》的规定办理。质疑函或授权委托书的内容不符合《投标人须知》第7.3条和第7.4条规定的,招标人将当场一次性告知投标人需要补正的事项,投标人超过法定质疑期未按要求补正并重新提交的,视为放弃质疑。质疑函的递交应当采取当面递交形式,否则视为未递交。质疑联系部门: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综合业务科(项目监管科),联系电话:021-35968020,地址:上海市大连路515号3楼。7.6招标人将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7.7对投标人询问或质疑的答复将导致招标文件变更或者影响招标活动继续进行的,招标人将通知提出询问或质疑的投标人,并在原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8.公平竞争和诚实信用8.1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的竞争中应自觉遵循公平竞争和诚实信用原则,不得存在腐败、欺诈或其他严重违背公平竞争和诚实信用原则、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行为。“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采购人员在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提供虚假材料,谎报、隐瞒事实的行为,包括投标人之间串通投标等。8.2如果有证据表明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的竞争中存在腐败、欺诈或其他严重违背公平竞争和诚实信用原则、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行为,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并将报告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人须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之条文描述方式双倍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投标人的行政与刑事责任。8.3招标人将在开标后至评标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投标人信用记录,并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第10页共85页(5)由于甲方其他方面原因;则甲方须尽快以书面对竣工期给予公平和合理的延长。5.2.6.2若甲方认为乙方很可能或已经因非不可抗力所述的其它理由,未能在协定的时间或在竣工期已延长了的时间之内履行合同。甲方可以指示乙方对货物的其中任何部分优先供应。乙方须无偿对剩余工作无延误地遵从指示。5.2.7维修保养5.2.7.1货物正式移交甲方后,乙方应提供合同规定的免费维修保养,在此期间,乙方应提供非人为损坏的货物、材料及维修人员工具等,应对所有货物予以定期试验和检查,并对货物和装置进行必要的运行维护,更换不合格的货物和材料。5.2.7.2如乙方认为货物材料是属人为损坏,不在保养范围内,应于开始维修前提供书面证明,并列明所需费用交付甲方确认,在免费维修保养期内,乙方应继续对甲方的工作人员提供维修指导。5.2.7.3需进行重大维修或修理工作而需要的任何装置部分的隔离或服务停顿应预先通知甲方。5.2.7.4保养维修期内所需更换的零配件由乙方免费供应,并只能采用原装零配件,除一般磨损外,因其他人的疏忽或误用或因乙方不能控制的原因导致的更换费用,乙方不必负责。5.2.7.5如有必要,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由于甲方或甲方须负责的任何单位或人员的行为或疏忽而造成的损坏、损失、损毁的零件清单。乙方还将提供维修及替换这些零件,由此引起的额外费用由甲方垫付并负责向责任单位进行索赔。六、服务费用的支付6.1合同金额本合同项目服务费用金额见本合同主要要素,乙方完成及达到本合同文件规定的要求与标准的与本服务项目有关的所有费用(包括应承担的各项税负)均包含在合同金额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6.2付款方式第一笔付款:合同签订生效并收到合同价5%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函后30日内,甲方向中标人支付合同金额的10%;第二笔付款:中标人完成全部深化设计并经甲方确认后30日内,甲方向中标人支付至合同金额的40%;第三笔付款:中标人完成所有设备和材料(包括配件及附件)的场外采购、制作、调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30日内,甲方向中标人支付至合同金额的60%;第四笔付款:中标人完成项目中现场施工及联动调试验收完成后30日内,甲方向中标人支付至合同金额的80%;第五笔付款:项目通过竣工验收,中标人提交决算报告且通过项目审价后30日内,甲方向中标人支付至审定价的98%并退还履约保证金;第六笔付款,政府审计通过后,甲方将向中标人支付尾款。6.3税费第76页共85页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已包含在上述合同金额中。七、履约保证金7.1在签署本合同之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一笔合同第2.5条规定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可以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甲方认可的银行出具的履约保函,前述相应票据及保函的期限应覆盖自出具之日起至完成服务且验收合格之日止的期间,如未覆盖需重新按合同规定提交。乙方提交履约保证金所需的有关费用均由其自行负担。7.2如乙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则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得到补偿。履约保证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仍需承担赔偿责任。7.3履约保证金(全额或扣减后剩余金额部分)在按本合同规定验收合格后15日内退还乙方。上述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是指:履约保证金采用支票、汇票、本票形式出具的,票据已兑付(或贴现或背书转让)的,退还方式为甲方将相应金额的钱款以银行转账方式无息退还至乙方账户,未兑付(或贴现或背书转让)的则将相应票据原件退还乙方;采用银行保函形式出具的,则甲方在前述期间内退还乙方提交的银行保函原件。7.4除合同规定情形外,如果因甲方自身原因未能按照前述规定期间向乙方退还相应履约保证金,甲方应以应退还履约保证金数额按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基准利率按日向乙方承担利息损失,直至上述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八、双方权利义务8.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8.1.1甲方有权向乙方询问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的内容,有权检查和监督乙方的服务工作的质量、管理等情况,有权要求乙方以书面形式就前述内容进行汇报。8.1.2甲方有权对乙方服务过程中出现的具体问题提出建议和意见,有权通知乙方对违反合同规定的行为及时纠正,并按本合同有关规定给予处理。甲方或获其授权的代表可就本合同的任何问题向乙方发出书面指示。乙方须立刻执行甲方发出的指示。若在收到甲方催促执行已发指示的书面通知后七天之内,乙方仍未执行,甲方可另聘他人执行该指示所要求的工作,并把所有有关的费用作为债务向乙方追讨,或从本合同应付或将付款项中扣除。8.1.3甲方在任何时候可以向乙方发出书面指示,在合同总体范围内对如下一点或几点提出变更:(1)合同项下需为甲方特殊制造的货物的图纸、设计或规格;(2)装运方式和包装方式、交货地点;(3)乙方须提供的服务。8.1.4若上述任何变更导致了乙方履行合同项下任何部分义务的费用或所需时间的增减,应对合同价格和/或交货进度进行合理的调整同时相应地修改合同。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的变更指示后3天内根据本款提出调整的要求。8.1.5如乙方未能在合理时间内提供上述所述说明,或者如果甲方经与乙方协商,在合理时间内不同意合同价格的增减,调整供货期和/或对合同的其他修改等,甲方有权决定项目变更第77页共85页是否实施。8.1.6因乙方违反合同规定给甲方或相关方造成损失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8.1.7当甲方认定项目服务专业人员不按项目服务合同履行其职责,或专业能力、管理能力、责任心较差,不能有效与甲方配合并履行其项目服务义务,或与第三人串通给甲方造与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项目服务专业人员,如对甲方造成实际损失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8.1.8甲方有权同意或不同意乙方因自身工作需要而更换合同约定的主要工作小组成员的要求。8.1.9甲方应当在合同履约中,督促、协调与本项目服务有关的第三人(与合同履行有关的相关单位)协同乙方办理有关服务事项。甲方就乙方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在15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答复。乙方要求第三人提供有关资料时,甲方可根据自己的能力负责协调、转达及资料转送,但并不成为甲方当然的义务。8.1.10甲方应当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乙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8.1.11在施工场地内,甲乙双方认为有保险的必要时,甲方按协议条款的约定,办理建筑物和施工场地内甲方人员及第三方人员生命财产保险,并支付一切费用。乙方办理施工场地内自己人员生命财产和机械设备的保险,并支付一切费用。8.1.12合同文件说明要甲方审批、认可的文件,供应单位皆须提交给甲方审核批准和认可。甲方的任何不批准或不修改建议,乙方均要按合同文件所承担的责任。批准应以书面形式发出,否则无效。8.1.13甲方可委托其项目顾问执行审批的工作,甲方的审批不解除乙方的责任。8.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8.2.1乙方有权在履行合同期间内取得按合同约定应有的报酬。8.2.2乙方在项目服务过程中,如甲方提供的资料不明确时可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8.2.3乙方有权在合同履行期间得到甲方必要的支持,有权拒绝执行甲方任何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8.2.4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地方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在合法且不侵犯他人利益的原则下进行项目服务活动,并对其所进行的服务活动负责。8.2.5乙方应按本合同所述的时间、服务范围和内容,尽自己的一切努力,按本合同约定及行业通常接受的技术惯例和专业机构承认的标准,高效地履行自己的义务。在项目执行过程中支持和维护国家和甲方的合法利益。8.2.6向甲方提供与本项目服务有关的资料,包括项目服务单位、人员的资质证书及承担本合同业务的专业人员名单、项目服务工作计划等,并按合同约定的范围、时间、工作依据、工作标准等,出具内容齐全、规范、准确的相关报告等。8.2.7乙方应对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服务以及在履行中因自己违约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承第78页共85页担责任并应当向甲方进行赔偿。但下例情况不视为乙方违约:(1)非乙方的行为、过失、违约或失职造成的损失或伤害;(2)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8.2.8乙方必须为本项目涉及的各种资料、数据和收据等保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及乙方员工不得泄露、遗失、复印与本合同规定业务活动有关的一切资料和内容。所有甲方或第三人(与合同业务有关相关单位)提供的与本合同规定业务活动有关的一切资料,在合同结束后均应归还。8.2.9乙方应对本项目所提供服务结果的可靠性、准确性、全面性向甲方负责,由于服务结果的可靠性、准确性、全面性不足而导致甲方工作偏差或失误,乙方应承担责任。8.2.10乙方在履行合同期间或合同规定期限内,履行本合同所确定的项目负责人及主要专业技术、管理人员等必须是本单位职工和该项目的实际操作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调换或撤离上述人员。8.2.11按本合同支付给乙方的报酬应为本合同服务的唯一报酬。8.2.12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均不能直接或间接从事与本合同中活动相冲突的商业或职业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任何工作人员行贿或有类似的行为。8.2.13如甲方请求项目变更,随后又决定停止变更,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偿付准备项目变更说明所做工作的开支,但是乙方应预先通知甲方其大概开支金额及其准备就此要求偿付的打算,而且甲方已同意乙方可以在此基础上开始准备工作。8.2.14乙方须按照合同文件的规定,完成本项目设计并提供投标文件所附货物表中的产品、安装、调试及必需的附件、备用的配件及保养维修内需要正常替换的零配件。乙方并须提供以下的服务:(1)指派为乙方代表,负责合同履行;(2)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技术要求和标明的技术规范、项目进度和合同总价,严格履行全部合同义务。本项目技术要求详见合同附件一;(3)乙方应根据项目的总体要求和设计的具体要求,确保制作、安装、调试等各个环节的质量达到甲方要求。同时,乙方还应根据项目进度的要求,保证其负责的项目设计制作工程按照各项目节点的时间进度表按时完工与竣工;(4)在场外验收通过后,乙方应负责将项目安全运输至甲方指定场地;(5)乙方(包括其制造商、供应商)必须严格、全面地把握其深化设计、采购、制作、安装以及施工的工作质量,确保由其完成的项目通过甲方或项目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以及有关政府部门的验收;(6)乙方应根据其实施的各项工作内容,根据甲方、项目监理的要求按时向甲方、项目监理提交各项专题报告、日常进度报告、施工质量报告、突发事件报告、施工内容修改申请等甲方、项目监理要求提供的报告;(7)乙方在履约过程中接到甲方、项目监理的通知对某些采用的器材、设备、制作工艺或第79页共85页安装情况提出整改意见或要求时,乙方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经双方协商直至符合甲方、项目监理的要求为止;(8)乙方在动工前已了解并确认甲方提供已有的与项目设计制作工程相关的设计图纸、说明、规格要求及其它文件的内容。乙方对甲方以后提供的上述资料如有疑问,乙方应在收到后3天内向甲方正式提出,直至全部清楚并确定为止,否则,由此造成的差错由乙方负全责;(9)乙方将负责所有的深化设计文件、设计计算、施工图等文件的制作,并负责在实施前获得有关专业机构对其技术上的认可或政府有关部门的审核批准,但上述认可或批准均不免除乙方设计或施工上的缺陷责任;(10)乙方在设计、制作过程中,应积极做好与土建总承包单位的配合、协调工作,包括配合影院装饰、建声、给排水、暖通、强电、网络、环境照明等方面的设计、施工及安装等工作;(11)乙方应对甲方负责其承包的项目。乙方对与其签定合同的制造商、供应商、分包商的行为负责,并承担相关责任;(12)乙方依本合同及适用法律应承担的其他责任。8.2.15乙方应按本合同书所指定的时间,提交货物及完成安装、设计图、提供安装说明书、操作说明及维护保养手册。8.2.16乙方应提供必需的附件、专用工具及仪表,并提供完整的资料,保证货物的正常工作,其品种与数量应列出清单。8.2.17乙方须遵守政府对本合同有管辖权的管理机关的法律、条例和通知,并呈交所需的通知、申请和支付有关的法定费用和税项,除按法律规定是由甲方负责的则除外。因乙方未有缴纳其应缴的法定费用及税项,而由甲方按法律规定代缴,乙方须补偿甲方所有费用。8.2.18乙方应确保其按照本合同要求所提交的设计文件、制作的剧场项目(包括但不限于角色形象、三维模型、音乐、图片、完整影片和电脑软件等)及为完成项目而实施的其它工作没有侵犯任何人的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及其他知识产权。乙方保证甲方均不会因其履行合同义务而引起的在专利权、经注册的技术以及其他知识产权方面,发生针对甲方的任何第三方的索赔。如有发生,乙方将负责处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以及包括律师费用在内的一切费用及损害赔偿。8.2.19乙方应负责货物在工地现场就位安装和调试、操作培训和指导等的全部工作。配合、服从甲方、监理工程师对项目进度的安排、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统一管理和协调,否则将按照本合同条款中违约处理。8.2.20乙方应遵守项目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8.2.21乙方应负责保管运至现场的任何货物直至甲方验收认可后,并自费补充可能丢失的或被盗的该等货物。第80页共85页8.2.22本项目设备供货应在深化设计被批准后,按照批准的设计要求进行供货。设备供货、安装、调试、施工与技术服务等工作将纳入监理、项目管理单位的管理范围,乙方必须服从监理和项目管理单位的协调管理。九、保密及廉洁条款9.1保密9.1.1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提供、接触、知悉的对方相关仍处于不为公众所知悉或尚未主动对外公开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有关人员、技术、经营、管理等方面的各类信息),均为本条款项下双方所应恪守保密义务所针对的对象,即使该等信息未能在本保密条款的约定中穷尽。9.1.2甲乙双方在合同中专辟本保密条款,视为双方已就相关需保密信息采取了必要、适当的保密措施。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除须配合司法调查的情形外,在未征得对方书面同意之前,甲乙双方均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披露、透露或促使第三方获得前述应当保密的信息。9.1.3违反保密义务的,视为严重的根本违约行为,除应按合同约定承担有关违约责任外,还应当承担由此导致的行政乃至刑事法律责任,并应承担损失赔偿责任。9.1.4保密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书面、电子数据等承载保密信息的各种形式。9.1.5前述保密义务条款为独立条款,不因本协议的解除、终止而失效。9.2廉洁8.2.22本项目设备供货应在深化设计被批准后,按照批准的设计要求进行供货。设备供货、安装、调试、施工与技术服务等工作将纳入监理、项目管理单位的管理范围,乙方必须服从监理和项目管理单位的协调管理。九、保密及廉洁条款9.1保密9.1.1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提供、接触、知悉的对方相关仍处于不为公众所知悉或尚未主动对外公开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有关人员、技术、经营、管理等方面的各类信息),均为本条款项下双方所应恪守保密义务所针对的对象,即使该等信息未能在本保密条款的约定中穷尽。9.1.2甲乙双方在合同中专辟本保密条款,视为双方已就相关需保密信息采取了必要、适当的保密措施。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除须配合司法调查的情形外,在未征得对方书面同意之前,甲乙双方均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披露、透露或促使第三方获得前述应当保密的信息。9.1.3违反保密义务的,视为严重的根本违约行为,除应按合同约定承担有关违约责任外,还应当承担由此导致的行政乃至刑事法律责任,并应承担损失赔偿责任。9.1.4保密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书面、电子数据等承载保密信息的各种形式。9.1.5前述保密义务条款为独立条款,不因本协议的解除、终止而失效。9.2廉洁8.2.22本项目设备供货应在深化设计被批准后,按照批准的设计要求进行供货。设备供货、安装、调试、施工与技术服务等工作将纳入监理、项目管理单位的管理范围,乙方必须服从监理和项目管理单位的协调管理。九、保密及廉洁条款9.1保密9.1.1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提供、接触、知悉的对方相关仍处于不为公众所知悉或尚未主动对外公开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有关人员、技术、经营、管理等方面的各类信息),均为本条款项下双方所应恪守保密义务所针对的对象,即使该等信息未能在本保密条款的约定中穷尽。9.1.2甲乙双方在合同中专辟本保密条款,视为双方已就相关需保密信息采取了必要、适当的保密措施。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除须配合司法调查的情形外,在未征得对方书面同意之前,甲乙双方均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披露、透露或促使第三方获得前述应当保密的信息。9.1.3违反保密义务的,视为严重的根本违约行为,除应按合同约定承担有关违约责任外,还应当承担由此导致的行政乃至刑事法律责任,并应承担损失赔偿责任。9.1.4保密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书面、电子数据等承载保密信息的各种形式。9.1.5前述保密义务条款为独立条款,不因本协议的解除、终止而失效。9.2廉洁9.2.2甲方不得接受乙方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乙方亦不得向甲方提供或报销前述费用以及其他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若甲方工作人员要求乙方给予其任何形式的不正当利益,或发现甲方工作人员违反前述原则的行为,乙方应当及时向甲方举报的,并提供相关证据给甲方,甲方经查实后作出处理,并为乙方保密。9.2.3乙方承诺并且确认,违背本条款的廉洁及诚信义务,将被视为严重的根本违约行为,应按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9.2.1乙方应当守法诚信,保证服务能力及服务质量,不得与甲方恶意串通操纵政府采购活动。十、知识产权及所有权归属10.1知识产权10.1.1在项目期间内,乙方根据本合同要求提交的项目文件及服务成果(包括但不限于图表、图形、软件、规格书及乙方所提供与本合同有关的资料,及阶段性、过程性成果等相关资料)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并使用,乙方就此不做任何的权利保留。10.1.2乙方在项目中使用的由甲方提供的所有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及附件、招标文件、设计文件及说明等资料的所有权和知识产权均属于甲方。乙方为履行本合同所形成的深化设计成果及其他任何成果(包括但不限于角色形象、三维模型、音乐、图片、完整影片和电脑第81页共85页9.2.1乙方应当守法诚信,保证服务能力及服务质量,不得与甲方恶意串通操纵政府采购活动。十、知识产权及所有权归属10.1知识产权10.1.1在项目期间内,乙方根据本合同要求提交的项目文件及服务成果(包括但不限于图表、图形、软件、规格书及乙方所提供与本合同有关的资料,及阶段性、过程性成果等相关资料)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并使用,乙方就此不做任何的权利保留。10.1.2乙方在项目中使用的由甲方提供的所有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及附件、招标文件、设计文件及说明等资料的所有权和知识产权均属于甲方。乙方为履行本合同所形成的深化设计成果及其他任何成果(包括但不限于角色形象、三维模型、音乐、图片、完整影片和电脑第81页共85页软件等)的完整知识产权均属甲方所有。10.2所有权在项目期间内,乙方根据本合同要求提交的项目文件及服务成果(包括但不限于阶段性、过程性成果等相关资料)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除公安机关、法院、检察院及其他相关政府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查阅外,乙方需要查阅的,应向甲方提出申请,经甲方同意后可以查阅与其有关的材料(应对乙方保密的材料除外)。十一、违约责任11.1除合同规定外,如果甲方未能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足额支付相应服务费用的,应当按照未付服务费用的千分之(1‰)按日计收延迟付款滞纳金,直至足额支付服务费用时止,但延迟付款滞纳金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5%)。一旦达到延迟付款滞纳金的最高限额,乙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并有权就由此造成损失向甲方主张赔偿或补偿。11.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可能遇到妨碍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期提供服务。除合同规定或甲方确定同意延期提供服务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甲方应从服务费用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赔偿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一(1%)计收,直至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天按一周计算。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考虑终止合同。11.3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服务职责,但未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整改,乙方达到服务质量标准后,甲方应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11.4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服务职责,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实赔偿,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最高为合同金额的5%。因乙方服务能力、服务质量问题导致甲方无法实现合同目的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根据情况向乙方追回已付合同款项及追索最高为合同金额5%的违约金。11.5若乙方提供的货物与合同要求不符负有责任,并且甲方已于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和检验、安装、调试和验收测试期限内提出索赔,乙方应按甲方同意的下述一种或多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1)乙方同意甲方拒收货物并把被拒收货物的金额以合同规定的同类货币偿付给甲方,乙方负担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费用、运费和保险费、检验费、仓储和装卸费以及所需要的其它必要费用;(2)根据货物的低劣和受损程度及甲方遭受损失的金额,经双方同意降低货物价格;(3)更换有缺陷的零件、部件和/或设备,以达到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和/或修理缺陷部分,乙方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甲方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更换的货物质量保证期应重新计算;11.6因乙方原因导致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为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第82页共85页求乙方按合同11.4条承担违约金并赔偿相关损失。11.6合同履约过程中,未经甲方同意,乙方自行变动在合同中承诺的主要服务人员的、就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进行转让或分包的、擅自中止合同履行的、履约过程侵害了包括甲方在内任何人合法权益及其他不适当履行本合同的违约情形,将按照合同11.4条的违约责任处理,情况严重者(如:未按甲方要求限期改正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11.7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及赔偿责任,甲方有权在向乙方发出通知后,于乙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扣除,不足部分甲方仍有权向乙方进行追偿。十二、不可抗力12.1如果合同各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话,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12.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国家政策的重大变化(如突发应急事件,政府采取应急措施的),以及其它双方商定的其他事件(如黑客攻击、系统崩溃、互联网灾难等)。12.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并在15日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不可抗力证明文件发送给另一方确认。合同各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12.4当不可抗力情形终止或消除后,受影响的一方应尽快以电话或传真通知对方,并以EMS证实。12.5受不可抗力影响方应尽一切努力减少因不可抗力而产生的损失,否则应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12.6如不可抗力延续超过45日以上(含本数)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本合同的执行问题,并应尽快达成协议。十三、合同终止、中止、变更13.1合同终止13.1.1违约终止合同13.1.1.1在甲方针对乙方违约行为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方可在下列情况下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1)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甲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服务及货物;(2)如果乙方的行为构成根本违约;(3)乙方拒绝执行甲方根据合同规定方式发出的指示或项目变更;(4)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任何义务。13.1.1.2如果甲方根据上述的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甲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另行购买与为提供服务及货物类似的服务及货物,乙方应对甲方另行购买类似服务及第83页共85页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13.1.1.3如果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之规定向有关部门举报,追究其法律责任。13.1.2破产终止合同如果乙方破产、进入解散或清算程序,或丧失清偿能力(包括但不限于被有关部门列入执行黑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录等情形),视为乙方已无法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赔偿与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向乙方追究违约责任及追讨损失的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13.1.3不可抗力终止合同如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或延迟履行会给一方或双方造成严重利益损害的,双方可协商终止本合同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及赔偿责任,但仍应就已履行部分进行费用结算。13.2合同中止13.2.1除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外,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中止合同。13.2.2若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但合同仍有继续履行可能的,双方当事人可协商中止履行本合同全部或部分内容。13.3合同变更13.3.1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本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13.3.2除合同规定情形外,双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应当变更。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13.3.3合同签订日后,如果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任何法律、法规条例、命令或任何具有法律效力的地方规定生效、颁布、废除或发生变化,包括有关当局在解释和适当方面的变化以使项目发生费用或拖延工期,合同金额将相应增加或减少,供货期将作相应的调整。十四、合同转让和分包本项目不得转让、不得分包。十五、争议解决及管辖、送达15.1双方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也可(请在选择项中打“√”)□提请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15.2在仲裁或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的部分外,本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第84页共85页败诉一方应当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等。15.3本合同中双方的地址、传真等联系方式为各自文书、信息送达地址。以专人传送的,受送达人签收即构成送达;以邮件或快递形式送达的,对方签收、拒签、退回之日视为送达;如以传真形式送达,则以传真信息发送确认之日视为送达。前述地址同时也作为双方争议发生时的各自法律文书送达地址(包括原审、二审、再审、执行及仲裁等),变更须提前书面通知对方,原送达地址在收到变更通知之前仍为有效送达地址。十六、其他16.1本合同于双方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通过数字证书签订采购合同或纸质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且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如有)后生效。16.2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并通过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报上海市财政局备案。16.3本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签约各方:甲方:乙方:(盖章)(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章)合同签订地点:合同签订地点:年月日年月日第85页共85页包二中标单位中小企业声明函十一、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上海科技馆(单位名称)的上海科技馆“媒体展项展览服务项目:地球展区包件二”(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上海科技馆“媒体展项展览服务项目:地球展区包件二”(标的名称),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行业:承接企业为_杭州拓凡展示工程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71人,营业收入为7102.96万元,资产总额为3633.20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杭州拓凡示工程有限公司日期:2023年4月28日说明:(1)本声明函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降混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等非企业性质的政府采购供应商不属于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确定的中小企业,不得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中标人推荐理由(中标公告公示):包一:上海幻维数码创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方案设计完整、有创意、具有较好的交互性,内容方案层次鲜明,视觉效果艺术表现力强,空间环境设计具有较好整体感。DEMO样片和现场实物小样佳,主创人员和技术人员业绩和奖项较好,企业综合实力强,综合得分最高,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包二:杭州拓凡展示工程有限公司项目方案设计完整、富有创意、艺术性强,玻璃制品富有层次、工艺水平高,项目团队配置较强、专业度高,企业综合实力较强,人员配备较齐。综合得分最高,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更新改造媒体展项展览服务 媒体展项展览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上海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