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综合办公楼提升改造项目 综合办公楼提升改造中标结果公示(拉萨市堆龙德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



堆龙德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办公楼提升改造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XZZB-XZXH-2023011(招标文件编号:XZZB-XZXH-2023011)
二、项目名称:堆龙德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办公楼提升改造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四川鸿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成都市武侯区一环路南一段22号5层22号
中标(成交)金额:73.924787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工程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

1
四川鸿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堆龙德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办公楼提升改造项目
综合办公楼提升改造
按照甲方要求执行
胡强
证书编号:01062943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石雄、李科、罗永春。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国家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规定,按照成交金额的1.5%向成交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739248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本成交结果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拉萨市堆龙德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堆龙德庆区109国道与东嘎东路交叉口        
联系方式:13889099679(工作时间拨打)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西藏欣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17502830313(工作时间拨打)            
联系方式:拉萨市柳梧新区海亮颇章32栋104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唐先生
电 话:  17502830313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堆龙德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办公楼提升改造项目

品目
工程/建筑物施工/事业单位用房施工/其他事业单位用房施工

采购单位
拉萨市堆龙德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区域
堆龙德庆县
公告时间
2023年05月22日 14:34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石雄、李科、罗永春。

总成交金额
¥73.924787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唐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17502830313

采购单位
拉萨市堆龙德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采购单位地址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堆龙德庆区109国道与东嘎东路交叉口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3889099679(工作时间拨打)

代理机构名称
西藏欣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17502830313(工作时间拨打)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拉萨市柳梧新区海亮颇章32栋104号

附件:

附件1
竞争性磋商.pdf竞争性磋商.pdf

附件2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堆龙德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办公楼提升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XZZB-XZXH-2023011采购人:拉萨市堆龙德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采购代理机构:西藏欣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期:2023年5月目录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部分供应商磋商须知第三部分采购需求及确定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数量和方式第四部分供应商、货物、服务、工程的资格条件要求第五部分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第六部分工程量清单第七部分体现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22第八部分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第九部分报价要求第十部分供应商响应文件编制要求第十一部分供应商响应文件相关文书格式第十二部分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标准第十三部分政府采购合同(样例)第十四部分采购项目履约验收标准和要求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堆龙德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办公楼提升改造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西藏欣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拉萨市柳梧新区海亮颇章32栋104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5月19日15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XZZB-XZXH-2023011;项目名称:堆龙德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办公楼提升改造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739875.80元(大写人民币:柒拾叁万玖仟捌佰柒拾伍元捌角整)最高限价:739875.80元(大写人民币:柒拾叁万玖仟捌佰柒拾伍元捌角整)采购需求:综合办公楼提升改造(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合同履行期限:按照甲方要求执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3年5月8日至2023年5月12日上午9:30至13:00,下午15:30至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西藏欣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拉萨市柳梧新区海亮颇章32栋104号)方式:现场购买,售后不退售价:85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5月19日15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西藏欣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拉萨市柳梧新区海亮颇章32栋104号五、开启时间:2023年5月19日15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西藏欣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拉萨市柳梧新区海亮颇章32栋104号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1)按照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和(财库【2022】19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2)执行《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3)执行《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4)执行《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5)执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6)执行《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首购和订购管理办法》的规定。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拉萨市堆龙德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堆龙德庆区109国道与东嘎东路交叉口联系方式:138890996792.采购代理信息名称:西藏欣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拉萨市柳梧新区海亮颇章32栋104号联系方式:175028303133.本项目联系方式姓名:唐先生电话:17502830313第二部分供应商磋商须知一、供应商磋商须知附表序号条款名称说明和要求1采购人拉萨市堆龙德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采购代理机构西藏欣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3采购项目名称堆龙德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办公楼提升改造项目4磋商文件编号XZZB-XZXH-2023011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6采购预算(实质性要求)预算金额:739875.80元(大写人民币:柒拾叁万玖仟捌佰柒拾伍元捌角整);超过采购预算的参与报价为无效报价。6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最高限价:739875.80元(大写人民币:柒拾叁万玖仟捌佰柒拾伍元捌角整);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7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报价低于成本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审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审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8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9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10小微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和(财库【2022】19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3%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微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3、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参与报价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参与报价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1、对按照相关管理规定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10%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评审,且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响应文件中进行承诺。11评审情况公告评审结果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12联合体磋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3考察现场、标前答疑会采购单位认为有必要,另行书面通知。14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时间严格按国家和财政部相关规定执行。15构成磋商文件的其他文件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书及有关补充通知为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16磋商有效期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届满后90天。17报价方式总价报价及分项明细报价。18实施地点服务期限项目实施地点:甲方指定地点。服务期限:按合同要求执行。19质量要求、验收标准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技术标准。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磋商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以及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20响应文件份数正本壹份,副本贰份。21签字盖章供应商必须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签字、盖章。22响应文件的装订壹份正本和贰份副本分别装订。23响应文件封面的标注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均应标明: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地址、年月日;标段号(如有);并分别在封面上标明“正本”和“副本”字样。24响应文件外层密封袋的标注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地址、年月日、标段号(如有)。25递交响应文件地点西藏欣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拉萨市柳梧新区海亮颇章32栋104号)26磋商时间和地点磋商时间:同磋商截止时间;磋商地点:同递交响应文件地点。27参与报价保证金1、非现金形式缴纳(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投标保证金的金额:14000.00元2、递交方式:(1)递交要求:使用银行转账的方式缴纳保证金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下列指定账户:账户名称:西藏欣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账号:25934001040002403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柳梧支行备注:项目名称、比选保证金(2)响应供应商应当将磋商保证金凭证的复印件放入响应文件一磋商保证金中。(3)磋商保证金必须以响应供应商名义办理,不得以响应供应商分支机构、个人或其它名义办理;响应供应商须将保证金从其企业基本账户一次性划转到采购文件指定的磋商保证金收取账户,否则视为未按要求缴纳磋商保证金。3、(1)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2)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5和工作日内无息退还。4、发生以下情况之一,保证金不予退:供应商在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中标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中标供应商未按采购文件要求交纳履约保证金的;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28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时约定。29磋商文件、评审工作咨询联系人:唐先生联系电话:1750283031330成交通知书领取结果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后,成交供应商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单位介绍信和个人身份证)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成交通知书。联系人:唐先生。联系电话:17502830313地址:拉萨市柳梧新区海亮颇章32栋104号31供应商询问、质疑供应商询问、质疑问由西藏欣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联系人:唐先生。联系电话:1750283031332供应商投诉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33招标代理服务费1、若采购项目无预算指标或预算指标中未列支采购代理服务费的,按国家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规定,按照成交金额的1.5%向成交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2、若采购项目有预算指标并在预算指标中列支了采购代理服务费的,乙方按照采购项目预算指标中列支的金额向采购人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34付款方式按甲方要求二、总则1.适用范围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所叙述项目的货物/服务/工程采购要求。2.定义2.1“采购人”系指拉萨市堆龙德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西藏欣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3“供应商”系指领取了磋商文件拟参加磋商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的供应商。2.4“货物/服务/工程”系指磋商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货物/服务/工程供应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3.合格供应商合格的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3.1具备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条的基本条件;3.2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了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3.3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3.4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未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不存在未依法履约被有关部门处罚(处理)的情况。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五)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名单及理由。评审报告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根据自身专业情况对每个有效参与报价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独立评分,加权汇总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得出每个有效参与报价供应商的总分。采购人代表原则上对技术类评分因素独立评分。其他不能明确区分的评分因素由磋商小组成员共同评分。4.3资格审查内容如下:序号审查项目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设备、人员和技术能力(提供相关声明,格式自拟)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21年经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可提供在工商备案的公司章程复印件【格式可自拟】或最新的银行资信证明;)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了有效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7特定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4.4符合性审查内容如下:序号审查项目1响应函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2响应文件签署、盖章: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3响应报价:响应报价是固定价且未超过预算金额(竞争性磋商文件有最高限价的,报价未超过最高限价)4磋商保证金: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5合同履行期限和地点: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6响应内容: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服务无实质性遗漏7供应商是否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围标、串标行为(若有一项,按废标处理):供应商需提供书面声明4.5综合评分明细序号评标项目权重评分标准一报价30分1、供应商的报价:供应商在磋商承诺不变的基础上进行报价(采用两次报价方式,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作为首轮报价,第二次报价作为参与计算的最终磋商报价),报价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超过规定时间的报价将被拒绝。2、根据财政部(财库[2007]2号)文件,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0.30×100注:1.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2.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磋商基准价和最后报价。3.本次采购执行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加分政策:给予价格3%的扣除,计算方法:评审价格=最后磋商报价×97%,按照评审价格计算其价格分得分。4.中小企业应根据相关规定附中小企业声明函。5.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二商务部分(20分)商务部分(20分)商务部分(20分)1类似项目业绩6分每提供一项房建类业绩得3分,本项最高6分。注: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复印件,不提供或提供不齐全的不得分。2项目经理4分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含)以上职称得4分,(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不提供不得分)。3技术负责人5分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得2分,高级职称的得5分,(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不提供不得分)。4其他人员5分提供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安全员(C证)、劳务员证书以及社保证明,每提供1个岗位人员上述资料得1分,最高5分,(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不提供或资料不全不得分)。三技术部分(50分)技术部分(50分)技术部分(50分)总体概况6分其中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①施工组织总体设想规划方案;②施工标段划分方案。每提供1项内容描述且与本项目相关得3分,每项内容存在1处与本项目无关的描述得2分,每项内容存在2处与本项目无关的描述得1分,每项内容存在3处(含)以上与本项目无关的描述得0.5分,此项最高6分,不提供不得分。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6分其中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①施工现场平面布置措施;②施工现场临时设施布置措施;③临时道路布置措施。每提供1项内容描述且与本项目相关得2分,每项内容存在1处与本项目无关的描述得1.5分,每项内容存在2处与本项目无关的描述得1分,每项内容存在3处(含)以上与本项目无关的描述得0.5分,此项最高6分,不提供不得分。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的保证措施8分其中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①施工进度计划安排;②施工各阶段的保证措施。每提供1项内容描述且与本项目相关得4分,每项内容存在1处与本项目无关的描述得2分,每项内容存在2处与本项目无关的描述得1分,每项内容存在3处(含)以上与本项目无关的描述得0.5分,此项最高8分,不提供不得分。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及质量保证措施8分其中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①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②质量保证措施。每提供1项内容描述且与本项目相关得4分,每项内容存在1处与本项目无关的描述得3分,每项内容存在2处与本项目无关的描述得1分,每项内容存在3处(含)以上与本项目无关的描述得0.5分,此项最高8分,不提供不得分。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8分其中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①安全文明施工方案;②环境保护措施。每提供1项内容描述且与本项目相关得4分,每项内容存在1处与本项目无关的描述得3分,每项内容存在2处与本项目无关的描述得1分,每项内容存在3处(含)以上与本项目无关的描述得0.5分,此项最高8分,不提供不得分。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6分其中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①劳动力投入计划;②机械设备投入计划;③材料投入计划。每提供1项内容描述且与本项目相关得2分,每项内容存在1处与本项目无关的描述得1分,每项内容存在2处与本项目无关的描述得0.5分,每项内容存在3处(含)以上与本项目无关的描述得0.2分,此项最高6分,不提供不得分。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8分其中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①关键施工技术、工艺阐述和理解;②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每提供1项内容描述且与本项目相关得4分,每项内容存在1处与本项目无关的描述得3分,每项内容存在2处与本项目无关的描述得1分,每项内容存在3处(含)以上与本项目无关的描述得0.5分,此项最高8分,不提供不得分。政策性加分的相关说明:节能、环保以国家财政部等部门发布的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为准(供应商须提供所投产品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相应页面的打印或复印材料,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附件评审纪律为了保证本项目竞争性磋商评审工作的严肃性和规范性,严格按照本项目磋商文件制定的评审程序、标准及方法进行评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第18号令颁布的《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报价管理办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评审纪律。1、本项目评审工作本着“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进行。2、磋商小组应严格遵循相关规定,按照磋商文件所提的内容,严格、认真、公平、公正地审查响应文件在实质上是否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根据磋商文件的要求和供应商的条件择优而定。3、磋商小组由相关方面的专家组成,磋商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4、评审的过程严加保密。评审过程中指定联络员与供应商联系,磋商小组成员或工作人员不得与供应商私下交换意见或透露评审情况,如违反规定将予以严肃处理。5、在磋商、评审期间,供应商试图影响评审的任何做法(包括向磋商小组成员、工作人员探听评审情况等)都被视为严重违纪,磋商小组有权拒绝其报价。若在成交后发现有此行为,则取消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的资格。6、在评审期间,任何人不得向外传递信息。不允许把响应文件及其汇总材料带出指定地点,该材料应有专人保管和发放。7、参加评审的专家不代表各自单位,没有向各自单位汇报评审情况的权利和义务。8、参加评审的专家不得向供应商解答与之有关的评审情况。磋商小组及其成员没有向未成交供应商解答与评审有关问题的权利和义务。9、评审过程除磋商小组成员外,有关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可以参加会议,但没有评议和表决权。其他与评审无关人员不得参加评审,不得探听评审情况,如违反规定,将严肃处理。10、根据择优而定的原则,磋商小组对成交供应商的选择必须确保在符合法定人数的基础上作出决定,所有磋商小组成员应在评审结果和评审报告上签字。第十三部分政府采购合同(样例)合同编号:。签订地点:XXXX。签订时间:XXXX年XX月XX日。采购人(甲方):供应商(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与项目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项目(项目编号:**-*******)的《磋商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项目基本情况合同期限:内容与质量标准1、XXXX;2、XXXX;3、XXXX.…费用及支付方式本项目费用由以下组成:1、XX万元;2、XX万元;3、XX万元。……支付方式:知识产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不可抗力事件处理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在甲方所在地的当地人民法院进行起诉。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一式XX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XX份,乙方XX份,采购代理机构XX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1、项目磋商文件2、项目修改澄清文件3、项目响应文件4、成交通知书5、其他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地址:,地址: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注:其他合同专用条款在合同签定时另行约定第十四部分采购项目履约验收标准和要求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应按照政府采购项目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指导意见要求进行验收。政府采购履约验收书参考样本(服务类)采购单位项目名称合同名称合同名称供应商项目及合同编号合同金额合同金额分期验收是□否□分期情况共分期,此为第期验收共分期,此为第期验收共分期,此为第期验收共分期,此为第期验收共分期,此为第期验收验收时间验收地点验收组织形式验收组织形式□自行简易验收□验收小组验收□自行简易验收□验收小组验收验收内容服务质量服务进度人员、设备配备情况安全标准服务承诺实现服务承诺实现合同履约时间、地点、方式验收内容合格□不合格□按时□不按时□合格□不合格□合格□不合格□合格□不合格□合格□不合格□合格□不合格□专业检测机构情况说明存在问题和改进意见最终结论合格□不合格□合格□不合格□合格□不合格□合格□不合格□合格□不合格□合格□不合格□合格□不合格□验收小组成员签字采购代理机构意见采购代理机构意见采购代理机构意见采购代理机构意见采购单位意见采购单位意见采购单位意见采购单位意见经办人:负责人:(采购代理机构公章)经办人:负责人:(采购代理机构公章)经办人:负责人:(采购代理机构公章)经办人:负责人:(采购代理机构公章)经办人:负责人:(采购单位公章)经办人:负责人:(采购单位公章)经办人:负责人:(采购单位公章)经办人:负责人:(采购单位公章)供应商确认:(单位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确认:(单位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确认:(单位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确认:(单位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确认:(单位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确认:(单位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确认:(单位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确认:(单位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字)说明:1.该表为服务类项目履约验收的参考样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根据工作实际进行调整。2.“采购代理机构意见”,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自行组织的,无需填写该项内容及加盖公章。第十二章保证金退还申请表申请单位名称(加盖公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开标日期保证金缴纳金额应退保证金金额大写:应退保证金金额小写:退款原因□1.未中标(未成交)及未中标(未成交)包号:□2.中标(成交)及中标(成交)包号:□3.其他情况:收款单位名称收款单位开户银行收款单位账号收款单位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审核财务人员签字:财务主管签字:注:1.申请退款单位须提供原保证金交款、转账、汇款凭证(原件或复印件)。2.本表仅用于投标供应商(报价人)退还保证金时使用。3.请投标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向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单独递交本表,以便尽快退还投标公司的保证金。(退还的原因可暂不填写)注:1.申请退款单位须提供原保证金交款、转账、汇款凭证(原件或复印件)。2.本表仅用于投标供应商(报价人)退还保证金时使用。3.请投标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向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单独递交本表,以便尽快退还投标公司的保证金。(退还的原因可暂不填写)附件1-9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休)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拉萨市堆龙德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单位名称)的堆龙德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办公楼提升改造项目(项目1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堆龙德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办公楼提升改造项目(标的名称),属于建筑工程(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四川鸿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128人,营业收入为514.47万元,资产总额为4673.90万元1,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_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放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四川鸿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日期:2023年5月18日12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综合办公楼提升改造项目 综合办公楼提升改造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拉萨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