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中标结果公示(北京市知识产权局2023)



[磋商]涉外(港澳台)知识产权交流与合作专项-推进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合作及国别区域知识产权主题活动项目(重新采购)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11000023210200044428-XM001(2)
二、项目名称:涉外(港澳台)知识产权交流与合作专项-推进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合作及国别区域知识产权主题活动项目(重新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总中标成交金额:68.5 万元(人民币)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中标成交金额: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北京华进京联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7号致真大厦A座14层03单元
中标金额:68.5万元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统一信用代码
中标金额

北京华进京联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7号致真大厦A座14层03单元
91110108662152919U
68.5 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供应商
商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总价
服务要求

北京华进京联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涉外(港澳台)知识产权交流与合作专项-推进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合作及国别区域知识产权主题活动项目(重新采购)
/
1
68.5万元
68.5万元
围绕知识产权国际化能力提升,积极参与WIPO框架下的全球知识产权治理,落实我市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签署的谅解备忘录,聚焦本市企业走出去的知识产权服务需求,组织开展与WIPO的合作并推广知识产权国际服务体系,选取不少于3个国家或区域,开展国别区域知识产权主题活动,开展涉外调研和服务,举办交流座谈及经验分享活动,收集梳理国内外知识产权信息、数据资源、典型故事并进行分析、翻译、推广等。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3年11月30日止。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许建丽、赵华、李广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0275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按磋商文件要求。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服务费汇款信息收款单位: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科技金融支行银行账号:867080112810001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知识产权局(本级)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槐柏树街2号院4号楼        
联系方式:孙绍炜,880112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1号久凌大厦南楼15层            
联系方式:张妃,010-684050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妃
电 话:  010-68405022

出售版--推进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合作及国别区域知识产权主题活动项目.docx出售版--推进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合作及国别区域知识产权主题活动项目.docx
中小企业声明函.jpg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COTC涉外(港澳台)知识产权交流与合作专项-推进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合作及国别区域知识产权主题活动项目(重新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0773-2341GNOAFWCS0483采购人:北京市知识产权局采购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05月目录第一章采购邀请1第二章供应商须知4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19第四章采购需求27第五章合同草案条款29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41第一章采购邀请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0773-2341GNOAFWCS04832.项目名称:涉外(港澳台)知识产权交流与合作专项-推进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合作及国别区域知识产权主题活动项目(重新采购)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项目预算金额:84万元最高限价:84万元5.采购需求:名称预算金额(万元)服务期限服务地点采购内容涉外(港澳台)知识产权交流与合作专项-推进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合作及国别区域知识产权主题活动项目(重新采购)84供应商于2023年11月30日前向采购人提交项目最终工作成果及全部原始及过程资料。采购人指定地点围绕知识产权国际化能力提升,积极参与WIPO框架下的全球知识产权治理,落实我市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签署的谅解备忘录,聚焦本市企业走出去的知识产权服务需求,组织开展与WIPO的合作并推广知识产权国际服务体系,选取不少于3个国家或区域,开展国别区域知识产权主题活动,开展涉外调研和服务,举办交流座谈及经验分享活动,收集梳理国内外知识产权信息、数据资源、典型故事并进行分析、翻译、推广等。6.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3年11月30日止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___________。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_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响应:□是☑否;3.2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否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采购文件1.购买时间:自2023年5月12日起至2023年5月18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2.购买地点: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1号久凌大厦南楼15层)3.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本,售后不退。若邮购,须加付人民币50元。(或电话010-68405022联系项目负责人,咨询电子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购买事宜)。标书款专用账户收款单位: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科技金融支行银行账号:867080112810001邮箱地址:zhangfei@chinatendering.com.cn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5月2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1号久凌大厦南楼15层)五、开启时间:2023年5月2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1号久凌大厦南楼15层)六、公告期限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疫情期间加大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等政府采购相关政策。八、对本项目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槐柏树街2号院4号楼联系方式:孙绍炜,(010)8801120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1号久凌大厦南楼15层联系方式:010-68405022、5026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妃、赵玉峰电话:010-68405022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资料表本表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均以本资料表为准。标记“■”的选项意为适用于本项目,标记“□”的选项意为不适用于本项目。条款号条目内容2.2项目属性项目属性:■服务□货物□工程2.3科研仪器设备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是■否3.1现场考察■不组织□组织,考察时间:___年___月___日___点___分考察地点:___________。3.1磋商前答疑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___年___月___日___点___分召开地点:___________。4.2.5标的所属行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标的名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涉外(港澳台)知识产权交流与合作专项-推进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合作及国别区域知识产权主题活动项目(重新采购)商务服务业标的名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涉外(港澳台)知识产权交流与合作专项-推进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合作及国别区域知识产权主题活动项目(重新采购)商务服务业标的名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涉外(港澳台)知识产权交流与合作专项-推进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合作及国别区域知识产权主题活动项目(重新采购)商务服务业10.2报价报价的特殊规定:■无□有,具体情形:___________。11.1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万叁仟元整(¥13,000.00)磋商保证金收受人信息:开户银行及账号收款单位: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科技金融支行银行账号:867080112810001供应商在汇款附言(或银行摘要)中标明项目编号后 4 位数+保证金。11.7.5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无□有,具体情形:___________。12.1响应有效期自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90日历天。20.1成交供应商的确认采购人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否□是成交候选人并列的,按照以下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_______。23.5分包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 ■不允许□允许,具体要求:_______。(1)可以分包履行的具体内容:_______;(2)允许分包的金额或者比例:_______;(3)其他要求:_______。24.1.1询问询问送达形式:发邮件至zhangfei@chinatendering.com.cn。24.3联系方式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方式联系部门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010-68405022;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1号久凌大厦15层。25代理费收费对象:□采购人■成交供应商(1)代理费以本项目成交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差额累进法按照“代理费收费标准”计算收取。(2)代理费的交纳方式: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直接交纳代理费。可用转账支票、汇票、电汇等非现金付款方式一次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代理费。开户银行及帐号: 开 户 名: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科技金融支行账 号:867080112810001代理费收费标准 费率成交金额服务采购100万元以下1.5%100万元-500万元0.8%500万元-1000万元0.45%1000万元-5000万元0.25%5000万元-1亿元0.1%1亿元-5亿元0.05%5亿元-10亿元0.035%10亿元-50亿元0.008%50亿元-100亿元0.006%100亿以上0.004% 费率成交金额服务采购100万元以下1.5%100万元-500万元0.8%500万元-1000万元0.45%1000万元-5000万元0.25%5000万元-1亿元0.1%1亿元-5亿元0.05%5亿元-10亿元0.035%10亿元-50亿元0.008%50亿元-100亿元0.006%100亿以上0.004% 费率成交金额服务采购100万元以下1.5%100万元-500万元0.8%500万元-1000万元0.45%1000万元-5000万元0.25%5000万元-1亿元0.1%1亿元-5亿元0.05%5亿元-10亿元0.035%10亿元-50亿元0.008%50亿元-100亿元0.006%100亿以上0.004%供应商须知一说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联合体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见第一章《采购邀请》。供应商(也称“申请人”):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联合体:指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资金来源、项目属性、科研仪器设备采购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和/或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项目属性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现场考察、磋商前答疑会若《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了组织现场考察、召开磋商前答疑会,则供应商应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由于未参加现场考察或磋商前答疑会而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影响响应文件编制、报价准确性、综合因素响应不全面等问题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不利评审后果。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包括已经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关于进口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文)、《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本项目是否接受进口产品见第四章《采购需求》。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小企业定义: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关于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定义: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定义: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见第一章《采购邀请》。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的政策调整:见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关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如本项目采购产品属于实施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节能产品,则供应商所报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响应无效;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见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如涉及)。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管理为落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有关要求,做好支持脱贫攻坚工作,本项目采购活动中对于支持乡村振兴管理的相关要求见第四章《采购需求》(如涉及)。正版软件依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关于印发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5〕366号),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和含有无线局域网功能的计算机、通信设备、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等产品的,优先采购符合国家无线局域网安全标准(GB15629.11/1102)并通过国家产品认证的产品,否则响应无效。其中,国家有特殊信息安全要求的项目必须采购认证产品。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根据政府采购改革进展和无线局域网产品技术及市场成熟等情况,从国家指定的认证机构认证的生产厂商和产品型号中确定优先采购的产品,并以“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的形式公布。清单中新增认证产品厂商和型号,由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以文件形式确定、公布并适时调整。各级政府部门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时,必须采购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计算机产品,相关规定依据《国家版权局、信息产业部、财政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政府部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采购已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的通知》(国权联〔2006〕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47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财预〔2010〕536号)。信息安全产品所投产品属于《关于调整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要求的公告》(2009年第33号)范围的,采购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否则响应无效。关于信息安全相关规定依据《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号)。推广使用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为全面推进本市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贯彻落实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有关要求,相关规定依据《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政府采购推广使用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有关事项的通知》(京财采购〔2020〕2381号)。本项目中涉及涂料、胶黏剂、油墨、清洗剂等挥发性有机物产品的,属于强制性标准的,供应商应执行符合本市和国家的VOCs含量限制标准(具体标准见第四章《采购需求》),否则响应无效;属于推荐性标准的,优先采购,具体见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二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以下部分:采购邀请供应商须知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采购需求合同草案条款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无效。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采用公告方式邀请供应商参与的,还将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上述书面通知,按照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提供的联系方式发出,因提供的信息有误导致通知延迟或无法通知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具有约束力。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将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三响应文件的编制响应范围、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及磋商语言本项目如划分采购包,供应商可以对本项目的其中一个采购包进行响应,也可同时对多个采购包进行响应。供应商应当对所报采购包对应第四章《采购需求》所列的全部内容进行响应,不得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响应,否则其对该采购包响应无效。除竞争性磋商文件有特殊要求外,本项目磋商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除专用术语外,响应文件及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解释。供应商提交的支持资料和已印制的文献可以用外文,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未附中文翻译本或翻译本中文内容明显与外文内容不一致的,其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响应费用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无论磋商的结果如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承担这些费用的义务和责任。报价所有响应均以人民币报价。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税费,采购人将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所报货物及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出厂价(包括已在中国国内的进口货物完税后的仓库交货价、展室交货价或货架交货价)和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费和保险费,安装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培训、质量保证、售后服务、税费等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全部相关服务费用。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全部相关工程或服务费用。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供应商不能提供任何有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最后报价(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否则其响应无效。磋商保证金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金额及要求交纳磋商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交纳磋商保证金可采用的形式: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接受的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磋商保证金到账(保函提交)截止时间同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等形式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应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到账;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形式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应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原件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由于到账时间晚于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或者票据错误、印鉴不清等原因导致不能到账的,其响应无效。磋商保证金(保函)有效期同响应有效期。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多方共同交纳磋商保证金,其交纳的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退还供应商的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函等形式递交的保证金,经供应商同意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再退还,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规定的其他情形。响应有效期响应文件应在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保持有效,响应有效期少于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期限的,其响应无效。响应文件的样式、签署、盖章响应文件规格幅面使用A4规格纸张,按照磋商文件第六章规定的顺序,统一编目编码装订。由于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其责任应当有供应商承担。响应文件装订建议采用胶订或线订形式,如采用活页装订导致文件内容缺失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字的内容(如授权委托书等),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经正式授权的授权代表有效签署。不符合本条规定的将被视为无效文件。供应商授权代表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附在响应文件中。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盖章的内容,供应商应在指定盖章处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形式(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文件。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有供应商公章及授权代表签字方为有效。供应商应按供应商应准备响应文件一正二副以及电子版一份(电子版应为正本签字盖章后的彩色扫描件,载体可以为U盘或光盘),每套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响应文件正本”、“响应文件副本”、“电子文档”。副本可采用正本的扫描复印件。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电子文档和纸质文件不符,以纸质文件为准。响应文件构成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响应文件的部分格式要求,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对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标记了“实质性格式”文件的,供应商不得改变格式中给定的文字所表达的含义,不得删减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不得自行添加与格式中给定的文字内容相矛盾的内容,不得对应当填写的空格不填写或不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无效。未标记“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和竞争性磋商文件未提供格式的内容,可由供应商自行编写。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中涉及的证明文件。对照第四章《采购需求》,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第四章《采购需求》做出了响应,或申明与第四章《采购需求》的偏差和例外。如第四章《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应当按具体要求提供证明文件。供应商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四响应文件的提交响应文件的密封、标记、提交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本和所有的副本、电子版本分别密封装在单独的信封中,并在信封上标明“正本”、“副本”、“电子版本”字样。所有的信封封皮上均应清楚注明:采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及“在(磋商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信封封口处应有供应商授权代表的签字或供应商公章。为了方便磋商,供应商应将“报价一览表”和“磋商保证金”分别单独密封提交(各放在一个单独的信封内),应与《响应文件》中内容保持一致,并在该信封上标明“报价一览表”和“磋商保证金”字样。如果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对响应文件密封及加写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对文件的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予以拒绝,并退回供应商。响应文件提交地点、截止时间采购代理机构接收《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见第一章采购邀请。《响应文件》须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送达,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依法酌情延长《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和供应商受《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响应文件》,但供应商必须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递交到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撤回《响应文件》的要求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署,补充、修改《响应文件》的书面材料,应当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密封送达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应在封套上标明“修改响应文件(并注明项目编号)”和“在(磋商时间,见第一章采购邀请)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从提交最后报价之后至磋商有效期截止前,供应商不得撤回其《响应文件》,否则其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五评审响应文件的接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竞争性磋商文件预先确定的地点开启响应文件。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将回避。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予开启响应文件。本项目不公开报价。磋商小组磋商小组根据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和本次采购项目的特点进行组建,并负责具体评审事务,独立履行职责。评审专家须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依法自行选定评审专家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查询有关信用记录,对具有行贿、受贿、欺诈等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见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六确定成交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将在收到评审报告后,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成交候选人并列的,按照《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要求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公告与成交通知书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终止在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除了“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签订合同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联合体获得成交资格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成交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包。采购人允许采用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否则响应无效。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询问与质疑询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依法提出询问,并按《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载明的形式送达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质疑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由供应商派授权代表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质疑函须使用财政部制定的范本文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法定质疑期内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再次提出的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答复。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代理费收费对象、收费标准及缴纳时间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由成交供应商支付的,成交供应商须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代理费,报价应包含代理费用。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一、资格审查程序响应文件的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审查磋商小组将根据《资格性检查要求》和《符合性审查要求》中规定的内容,对供应商进行检查,并形成检查结果。供应商《响应文件》有任何一项不符合《资格性检查要求》和《符合性审查要求》要求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资格性检查要求》中对格式有要求的,除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均为“实质性格式”文件。《资格性检查要求》见下表:资格性检查要求序号检查因素检查内容格式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具体规定见第一章《采购邀请》1-1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供应商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是非企业机构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若本项目允许分支机构参加响应,则分支机构参加响应的,此处可提供该分支机构或其所属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相应证明文件。提供证明文件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1-2供应商资格声明书提供了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资格声明书》。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1-3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reditchina.gov.cn、www.gsxt.gov.cn);截止时点: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后、资格性检查阶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实际查询时间为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查询结果网页打印页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竞争性磋商文件一并保存;信用信息的使用原则:经认定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供应商,其响应无效。联合体形式磋商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无须供应商提供,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具体要求见第一章《采购邀请》2-1中小企业声明函当本项目(包)涉及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如下资料: 1、供应商单独响应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为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必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按注1或注2要求提供证明材料。2、如磋商文件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要求合同分包的,且供应商为联合体或拟进行合同分包的,则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具体情况须在《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如实填报。上述中小企业如为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在声明函中如实列明单位性质,并按注1或注2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注1: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北京市含教育矫治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注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见第一章《采购邀请》提供证明文件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有,见第一章《采购邀请》3-1其他特定资格要求如有,见第一章《采购邀请》提供证明文件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4是否接受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时,供应商不得为联合体。5磋商保证金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提供证明文件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符合性审查要求》见下表:符合性审查要求序号检查因素检查内容是否允许澄清、说明或者更正1授权委托书无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有效授权委托书否2身份证明文件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了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的否3签字盖章无单位盖章或无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理人签字的是4报价报价明显低于其他磋商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且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磋商小组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的否5报名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报名的否6实质性格式标记为: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均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否7澄清无正当理由不按照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否8其他采购文件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否 磋商、响应文件有关事项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和最后报价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授权委托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如发现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存在不满足《符合性审查要求》的内容,如属于表中“不允许”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内容,则供应商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如属于表中的“允许”澄清、说明或更正的内容,磋商小组将要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如供应商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未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或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后仍不能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授权委托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澄清文件将作为响应文件内容的一部分。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时间为磋商小组指定的时间,具体时间根据磋商进度另行通知。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最后报价的算术修正及政策调整最后报价须包含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内容,如最后分项报价表有缺漏视为已含在其他各项报价中,将不对最后报价总价进行调整。磋商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此进行书面确认,供应商不确认的,视为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响应,其响应无效。最后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竞争性磋商文件对于报价修正是否另有规定:□有,具体规定为:___________☑无,按下述3.2.2-3.2.5项规定修正。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最后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书面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无效。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价格调整:只有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4.2条规定情形的,可以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否则,评审时价格不予扣除。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且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给定的格式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监狱企业提供了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北京市含教育矫治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的,视同小微企业。若供应商同时属于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的两种及以上,将不重复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减的优惠政策。其他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实施的优先采购:无。磋商环节及提交最后报价后如出现以下情况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无效:供应商对实质性变动不予确认的;不满足磋商文件★号条款或磋商文件技术指标超出磋商文件《采购需求》中主要技术参数允许偏差的最大范围的(如有);未按照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逾期提交最后报价的;如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超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项目/采购包预算金额或者项目/采购包最高限价的;响应文件中出现可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最后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供应商对修正后的报价不予确认的;其他: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本项目采用的评审方法为:本项目的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如涉及)无。关于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如涉及)无。确定成交候选人名单磋商小组将根据各供应商的评审排序以及磋商文件中关于成交候选人的相关规定,确定本项目成交候选人名单,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的排名顺序。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磋商小组根据上述供应商排序,依次推荐排序前3名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若在磋商文件允许的情形下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为二家,则依次推荐二名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磋商小组要对评分汇总情况进行复核,特别是对排名第一的、报价最低的、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进行重点复核。报告违法行为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时,有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的职责。二、评审标准评审因素分值评分标准价格部分10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的磋商报价)×10%×100商务部分15分供应商资质实力3供应商实力强、组织机构完善、知识产权法律服务能力充足,内部有规范的服务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体系,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3分;具有组织机构架构、知识产权法律服务能力一般,内部服务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体系有欠缺的得1-2分;不能提供组织机构架构、内部服务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体系的不得分。商务部分15分供应商资质实力2内部考核管理及激励措施是否具体、切实可行、有利于本项目实施得2分;具有内部考核管理及激励措施的,但可实施性一般得1分;没有内部考核管理及激励措施的,得0分。 (联合体投标的,以主要供应商计算此项得分)商务部分15分供应商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类似项目业绩6供应商近三年承担过知识产权相关项目工作经验,项目内容应与本次采购内容类似或相关(需提供有效合同复印件);每提供一份得1分,最多不超过6分。商务部分15分供应商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类似项目业绩4供应商近三年有知识产权案例研究方面有相关经验;或具有产业知识产权问题研究能力,承担过产业知识产权相关研究课题(以上需提供有效合同复印件);熟悉知识产权服务行业,拥有调动国际行业资源、统筹协调专业力量的能力,有有效对接境外知识产权服务资源经验(需提供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每提供一份得1分,最多不超过4分。技术部分75分本项目人员配备及资质4项目经理:在满足采购文件基本素质要求的同时,担任过涉外知识产权委托项目的经理,每个项目加1分,最多加4分。提供证明材料加盖公章。技术部分75分本项目人员配备及资质8本项目的参与人员具有知识产权领域丰富从业经历,熟悉知识产权规则制定、熟悉英语等多国语言、具有知识产权或国际知识产权服务经验。项目人员每一人符合相关条件加0.5分,最多加8分。(注:供应商需提供上述人员相关工作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该项不得分)技术部分75分本项目人员配备及资质6磋商小组针对响应方案中的团队人员分工方案进行综合比较。拟投入人员配置齐全、分工明确、责任清晰的,得5-6分;拟投入人员配置一般、分工尚可、责任较清晰的,得3-4分;拟投入人员配置不全、分工混乱、责任模糊的,得1-2分;无拟投入人员的,得0分。项目理解9对项目理解透彻,能够胜任本项目要求的,得7-9分;对项目理解良好,能满足本项目大部分要求的,得4-6分;对项目理解一般,能基本满足本项目要求的,得1-3分;对项目理解差,不能满足本项目要求的,得0分。考察供应商对项目建设背景、目标的理解是否准确,是否能够在技术方案中进行详细阐述,专家根据投标文件酌情打分。项目理解6对拟选取主题活动的产业、国别、类型分布进行详细阐述。对主题活动产业选取能够符合本项目要求的得2分,满足本项目部分要求的得1分,不满足的不得分;对主题活动国别选取能够符合本项目要求的得2分,满足本项目部分要求的得1分,不满足的不得分;对主题活动业务领域选取能够符合本项目要求的得2分,满足本项目部分要求的得1分,不满足的不得分。项目方案10对主题活动的举办、知识产权服务指南的制定、中外知识产权资料翻译、北京知识产权国际化发展典型故事的编写、北京市涉外(港澳台)知识产权数据分析、北京知识产权国际化发展报告编写的整体思路、获取途径的可行性等内容进行详细阐述。方案架构清晰,研究方法、技术路线切实可行的,得8-10分;方案架构较为清晰,研究方法、技术路线较为合理的,得4-7分;方案架构一般,研究方法、技术路线有一定操作性的,得1-3分;方案架构混乱,没有对研究方法、技术路线进行描述的,得0分。项目方案8对主题活动、服务指南、北京知识产权国际化发展典型故事选取的标准和分析评议方向进行详细阐述。能够解决拟选取方案的典型性问题,工作思路完备合理,专业性强,得7-8分;能够基本解决拟选取方案的典型性问题,工作思路合理,专业性较强,得5-6分;能够部分解决拟选取方案的典型性问题,具有工作思路,专业性一般,得3-4分;方案具有工作思路,专业性较差,得1-2分;方案没有对应描述的,得0分。项目方案9对按进度完成相关整理加工方案进行详细阐述。响应文件中对方案执行安排合理,逻辑顺畅,具备优秀的技术条件和组织条件的,得7-9分;响应文件中对方案执行安排较为合理,符合逻辑,具备良好的技术条件和组织条件的,得4-6分;响应文件中对方案执行安排一般,具备基本技术条件和组织条件的,得1-3分;方案没有对应描述的,得0分。项目方案3对项目工作本身的知识产权保护方案思路清晰、合理的得3分,满足本项目部分要求的得1分,不满足的不得分。项目实施6主要从项目实施进度计划及其保证措施、质量保证计划及保证措施以及项目管理、项目验收、系统测试等方面进行评定。项目实施方案科学、合理,符合项目需要,得4-6分;项目实施方案较为科学、合理,能较好的符合项目需要,得1-3分;项目实施方案不科学、不合理,不符合项目需要,得0分。售后服务6售后服务方案和质保期应完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售后服务体系完善,承诺服务内容优越,售后服务人员组织结构合理、维护体系健全,技术支持保障到位,得5-6分;售后服务承诺较好,服务体系较完善,可以满足要求,得3-4分;售后服务承诺一般,服务体系一般,尚能满足要求,得1-2分;供应商售后服务承诺不满足要求,不得分。售后服务6售后服务方案和质保期应完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售后服务体系完善,承诺服务内容优越,售后服务人员组织结构合理、维护体系健全,技术支持保障到位,得5-6分;售后服务承诺较好,服务体系较完善,可以满足要求,得3-4分;售后服务承诺一般,服务体系一般,尚能满足要求,得1-2分;供应商售后服务承诺不满足要求,不得分。第四章采购需求一、项目概述1.项目内容围绕知识产权国际化能力提升,积极参与WIPO框架下的全球知识产权治理,落实我市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签署的谅解备忘录,聚焦本市企业走出去的知识产权服务需求,组织开展与WIPO的合作并推广知识产权国际服务体系,选取不少于3个国家或区域,开展国别区域知识产权主题活动,开展涉外调研和服务,举办交流座谈及经验分享活动,收集梳理国内外知识产权信息、数据资源、典型故事并进行分析、翻译、推广等。二、服务要求1.具体要求1.1协助组织推进与WIPO的合作,围绕WIPO和至少3个重点国家和区域(覆盖欧、美、亚)组织国别区域知识产权主题活动,形式内容丰富,包括培训研讨、交流座谈、走访调研、合作签约、宣传推介、国别区域知识产权图书角等,需要同传服务;1.2制定不少于4份国别区域知识产权服务指南,内容重点为国别区域知识产权服务资源;1.3组织开展中外知识产权资料翻译,不少于400千字,以国际动态或报告形式提供,协助在日常工作中提供交传服务,不少于10人次;1.4编写不少于20个北京知识产权国际化发展典型故事;1.5对我市知识产权工作中涉及到的相关企业和知识产权数据开展涉外(港澳台)知识产权数据分析;1.6完成1份北京知识产权国际化发展报告,通过不同的维度比较分析北京知识产权国际化发展情况。2.人员要求供应商指定的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能够保证全过程担负实质性项目组织实施工作,并以本合同约定的项目工作成果形式参加采购人组织的项目评审验收。三、验收标准1.验收标准验收标准主要包括:是否按照本项目约定完成全部项目委托工作、达到工作质量要求并形成符合合同约定的相应项目工作成果等。四、付款方式采购结果确定后,与承担单位签订协议。经费拟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向中标单位,分两期支付:第一期(5-6月):项目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拟支付中标结果确定费用的60%。第二期(12月):项目验收合格、决算评审通过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依据决算评审确定的尾款金额。第五章合同草案条款合同编号:涉外(港澳台)知识产权交流与合作专项-推进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合作及国别区域知识产权主题活动项目(重新采购)委托协议书甲方:北京市知识产权局乙方:签署日期:2023年月项目名称涉外(港澳台)知识产权交流与合作专项-推进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合作及国别区域知识产权主题活动项目合同名称推进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合作及国别区域知识产权主题活动项目委托协议书预算金额甲方单位名称(单位公章)年 月 日甲方负责人(签章)职务(单位公章)年 月 日甲方项目联系人手机(单位公章)年 月 日甲方地址及邮编手机甲方电话手机甲方传真手机甲方电子邮箱手机乙方单位名称(单位公章)年 月 日乙方负责人(手签)职务(单位公章)年 月 日乙方项目联系人电话(单位公章)年 月 日乙方地址及邮编电话乙方电话及传真电话乙方电子邮箱电话乙方开户名电话乙方开户银行电话乙方帐号电话为推进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合作及国别区域知识产权主题活动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或“本项目),甲、乙双方经协商,就下列条款达成一致,并承诺予以严格遵守。一、委托工作期限本项目实施的委托工作期限为【2023】年【5】月【】日至【2023】年【11】月【30】日。二、委托工作内容、成果和合作模式(一)项目委托工作内容围绕知识产权国际化能力提升,积极参与WIPO框架下的全球知识产权治理,落实我市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签署的谅解备忘录,聚焦本市企业走出去的知识产权服务需求,组织开展与WIPO的合作并推广知识产权国际服务体系,选取不少于3个国家或区域,开展国别区域知识产权主题活动,开展涉外调研和服务,举办交流座谈及经验分享活动,收集梳理国内外知识产权信息、数据资源、典型故事并进行分析、翻译、推广等。(二)合作模式甲方提出项目目标、任务要求、工作进度和质量要求,进行项目协调,参加项目工作计划制定、实施过程和业务讨论,组织项目评估和验收评审,提供项目经费;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完成项目委托工作,提交项目工作成果。(三)项目委托工作成果及质量要求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以下项目委托工作成果:协助组织推进与WIPO的合作,围绕WIPO和至少3个重点国家和区域(覆盖欧、美、亚)组织国别区域知识产权主题活动,形式内容丰富,包括培训研讨、交流座谈、走访调研、合作签约、宣传推介等,需要同传服务;制定不少于4份国别区域知识产权服务指南,内容重点为国别区域知识产权服务资源;组织开展中外知识产权资料翻译,不少于400千字,以国际动态或报告形式提供,协助在日常工作中提供交传服务.不少于10人次;编写不少于20个北京知识产权国际化发展典型故事;对我市知识产权工作中涉及到的相关企业和知识产权数据开展涉外(港澳台)知识产权数据分析;完成1份北京知识产权国际化发展报告。三、项目进度安排及要求(一)进度安排1.乙方应于【2023】年【】月【】日前按照甲方要求向甲方报送项目实施方案、项目人员和进度安排等。甲方可就乙方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项目人员和进度安排等提出修改和调整意见。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及时修改和调整。经甲方审定后,乙方在甲方的指导下组织实施项目工作。2.乙方应在【2023】年【】月【】日前完成项目中期工作,达成委托项目中期目标,并向甲方提供相应中期成果。甲方可组织专家小组对项目中期成果进行评估,如需调整或修改,向乙方提出具体调整或修改意见,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及时完成调整或修改。3.乙方应于【2023】年【11】月【15】日前向甲方提交项目初步工作成果。甲方可以组织专家小组讨论,如需调整或修改,向乙方提出具体调整或修改意见,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及时完成调整或修改。4.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完成项目调整或修改后,于【2023】年【11】月【30】日前向甲方提交项目最终工作成果及全部原始及过程资料。乙方应同时向甲方提供上述材料的电子文件。甲方针对项目最终工作成果组织项目验收。(二)具体要求乙方指定的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能够保证全过程担负实质性项目组织实施工作,并以本合同约定的项目工作成果形式参加甲方组织的项目评审验收。验收标准主要包括:是否按照本合同约定完成全部项目委托工作、达到工作质量要求并形成符合本合同约定的相应项目工作成果等。甲方组织项目评审验收,具体考核内容如下:(1)与本合同第二条第一款中规定的项目委托工作内容范围相一致;(2)符合本合同第二条第三款中规定的项目委托工作成果及其质量要求;(3)项目实施方案、人员及进度安排合理,乙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积极接受甲方指导并配合甲方提出调整或修改要求。(4)乙方项目经费支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积极配合甲方提出的与经费支出决算、调整、审计等相关工作。(5)项目组织实施及项目委托工作成果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以及其他人身和财产权利。四、费用给付(一)项目委托经费本项目经费预算金额为人民币(大写)(人民币小写¥元整),上述金额为含税价格。除本合同约定的项目经费,甲方无义务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乙方因组织实施本项目而支出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劳务费、专家费、食宿费、交通费、税费等,均应由乙方自行承担。(二)付款方式本合同项下项目经费共分【2】次支付:1.活动费用分二期支付。第一期(5-6月):项目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拟支付中标结果确定费用的60%。第二期(12月):项目验收合格、决算评审通过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依据决算评审确定的尾款金额。2.乙方应根据约定的付款方式在每次付款时向甲方出具等额有效发票。乙方未开具等额有效发票或发票不符合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延迟付款直至乙方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发票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三)发票乙方应根据约定的付款方式在每次付款时向甲方提供等额有效的发票或国家和本市有关部门规定的有效凭证,如因乙方原因怠于提供发票、凭证或发票、凭证不符合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延迟付款,直至乙方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发票或凭证,且甲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四)经费使用要求乙方应加强对项目经费的财务管理,实行专款专用,保证项目经费用于本项目委托工作。乙方及项目人员不得擅自截留、挪用。项目经费列表:合计:人民币万元。五、双方权利和义务双方均应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严格遵守并认真履行本合同各项条款。(一)甲方的权利义务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内容并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间内提交本项目的项目实施方案、项目人员和进度安排以及项目委托工作成果。2.若乙方提交的项目实施方案、项目人员和进度安排以及项目委托工作成果不符合甲方及本合同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修改或调整,直至符合甲方要求。3.甲方有权监督、检查本合同履行情况。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根据需要对乙方履行本合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监督检查的方式和频率由甲方决定,但应尽量减少对于乙方正常工作的影响。乙方完成全部项目委托工作后,甲方组织项目验收。4.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费用。5.甲方享有对项目配套资金检查的权利。(二)乙方的权利义务1.乙方应为项目实施提供条件支撑和管理服务。乙方应按照项目申报书中的承诺和项目实施方案中确定的人员安排指定专人负责本项目组织实施工作,并编制项目经费预算、决算,严格执行批准的预算。如因故需要变更项目主要负责或实施人员,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交书面申请,并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变更。否则,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经费预算金额的【10】%支付违约金。2.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甲方有权对项目委托工作内容和要求作出合理调整,乙方有义务予以积极配合。同时,乙方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保证按时完成项目委托工作任务。3.乙方应严格按照项目经费预算及本合同约定的支出范围执行项目经费支出,保证专款专用,杜绝弄虚作假、截留、挪用、挤占项目经费等行为。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对于本合同约定的经费支出的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应积极配合甲方延伸审计。4.乙方开展的一切与项目有关的活动应确保全部项目工作人员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乙方如因执行本项目而导致人员生命、健康、财产等受到侵害或使环境受到损害,乙方应负全部责任。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本项目委托工作任务转委托给其他第三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主要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他人履行。6.乙方应积极完成本项目委托工作,确保完成质量,且不得无故拖延。六、知识产权条款(一)乙方向甲方提交的项目报告、项目成果(包括项目原始材料、中间过程性材料及成果和项目最终成果等)的知识产权归甲方单独所有。甲方有权行使本项目所产生知识产权的完整权利,任何其他方无权干预。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任何其他方不得使用本项目产生的知识产权。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处分本项目委托工作成果。(二)乙方在本项目评审结束前,不得发表本项目工作成果。乙方公开发表本项目工作成果,事先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且必须注明该成果为甲方所有。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公开发表或使用本项目工作成果,甲方将依法追究乙方的责任,要求乙方承担项目预算经费金额【20】%的违约金。(三)乙方保证所提交的研究成果没有侵害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等相关权利。如发生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等相关权利的相关情形,乙方承担因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等权利而产生的法律责任。七、保密条款本合同双方应对本项目相关信息及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接收或知悉的其他方的所有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内部资料、数据、商业秘密等)予以严格保密;非经法律法规授权的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权限及程序调取或要求或征得信息披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无关第三方宣传、透露或扩散,亦不得促使或允许他人披露上述保密信息,不得将保密信息用于本合同业务之外的其他用途;并应就保密责任对其工作人员或代理人、分支机构、关联方等的行为负责。本保密期限为长期,直至保密信息经正当程序而成为公开信息为止;本保密条款为独立条款,不因本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而失效。八、违约责任(一)甲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在乙方按规定履约且项目经甲方审核通过的前提下,甲方未按约定向乙方支付项目经费时,甲方应承担逾期付款违约金。每逾期一日,违约金按到期未付金额的千分之一计算。逾期30日的,乙方可终止本合同。(二)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1.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提交工作成果或所提交的工作成果不符合合同或甲方要求,最终导致本项目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的,乙方除有义务继续履行服务直至经甲方确认合格外,还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每逾期一日,违约金按已收取项目经费总额的千分之一计算。乙方逾期30日仍未提交工作成果的,甲方有权无条件解除合同,自乙方收到甲方向其发出的书面解除通知时,该合同即告解除。合同终止后,甲方无需支付合同余款,甲方已付费用超过乙方实际工作量所对应的应付费用时,超过部分乙方应予全部返还,造成甲方其他经济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2.乙方无正当原因未履行本合同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停拨、追缴部分或者全部经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3.乙方未经甲方批准,擅自实施或者转让项目委托工作成果或转让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应当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约定项目预算经费金额【20】%的违约金,并将实施或转让项目所得收益全部上交甲方。4.乙方违反经费使用规定或经甲方检查确认计划进度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减拨或停拨后续项目经费,由此产生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同时要求乙方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约定的项目经费预算金额【20】%的违约金并返还已拨付的经费。5.乙方提供的项目工作成果如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人身权、财产权等权利的,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项目经费预算金额【20】%的违约金并返还已拨付的经费。因此发生的一切纠纷由乙方自行解决和处理,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甲方因此遭受经济损失的,则乙方还应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6.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完成项目时间延误,并经甲方确认的,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甲方付款延期,本合同按延期时间顺延,甲乙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三)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守约方可就违约事项书面通知违约方要求违约方纠正。如违约方在收到守约方发出的纠正违约通知后【5】日内仍不纠正,或虽已纠正但仍未获得守约方满意的,则构成根本违约,守约方据此可以向违约方发出书面通知单方面终止本合同。九、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战争或任何其它类似事件等在合同签订、履行期间内发生的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预见、无法避免的事件)以及政策调整的原因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履行合同全部或部分义务,均依法享有违约责任豁免。出现不可抗力事件时,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于【5】日内及时、充分地向其他方以书面形式发通知,并告知该类事件对本合同可能产生的影响,并积极采取措施,尽力避免损失的扩大,还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相关证明。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合同的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则本合同各方于彼此间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因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十、其他约定(一)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如双方就本合同内容或其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进行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协商或诉讼期间,甲乙双方对于本合同无争议的条款仍应继续履行。(二)各方的详细通信地址均记载在合同中,各方任何对于本合同的履行、终止、解除或其他出于合同履行的需要而必须发送的通知均以该地址为准,如因地址欠详、不实或收件方拒收,由此导致的责任由收件方全部承担,且被退回的信件可以作为信件内含的通知已经送达给对方的证据。一方变更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方;否则,由地址变更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三)本合同的任何一方未能及时行使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不应被视为放弃该权利,也不影响该方在将来行使该权利。任何一方一次行使或部分行使本合同项下任何权利或其他补救不应影响其再次行使该项权利或补救或任何其他权利和补救。如果本合同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或违反任何适用的法律,则该条款被视为删除。但本合同的其余条款仍应有效并且有约束力。(四)本合同经甲乙双方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含骑缝章)后生效。(五)本合同一式【柒】份,甲方执【伍】份,乙方执【贰】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六)本合同包括以下文件作为附件,包括不限于:招投标相关文件(如有)、项目工作初步计划或方案以及其他甲方或乙方认为应当作为附件的文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编制文件须知1、供应商按照本部分的顺序编制响应文件,编制中涉及格式资料的,应按照本部分提供的内容和格式(所有表格的格式可扩展)填写提交。2、对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标记了“实质性格式”文件的,供应商不得改变格式中给定的文字所表达的含义,不得删减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不得自行添加与格式中给定的文字内容相矛盾的内容,不得对应当填写的空格不填写或不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无效。未标记“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和竞争性磋商文件未提供格式的内容,可由供应商自行编写。3、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及所附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准确的和完整的。响应文件封面(非实质性格式)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1-1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1-2供应商资格声明书(实质性格式)供应商资格声明书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参与本次项目磋商中,我单位承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不包括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已经届满的情形);我单位不属于政府采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或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仅适用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我单位不存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情形(单一来源采购项目除外);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法人单位信息如下(如有,不论其是否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均须填写):序号单位名称相互关系12…上述声明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说明:供应商承诺不实的,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有)2-1中小企业声明函说明:(1)如本项目(包)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供应商非必须提供;当小微企业拟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时,仍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如本项目(包)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实质性格式)。(3)如本项目(包)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一定比例的,须提供《联合协议》;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的,须提供《拟分包情况说明及分包意向协议(类型一)》。(4)其他1)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此格式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由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出具。联合体响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由牵头人出具。2)对于联合体中由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或者分包给中小企业的部分,必须全部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者承接。供应商应当在声明函“项目名称”部分标明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具体内容或者中小企业的具体分包内容。3)对于多标的的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充分、准确地了解所投产品制造企业信息。对相关情况了解不清楚的,不建议填报本声明函。(5)温馨提示:为方便广大中小企业识别企业规模类型,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开发了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在国务院客户端和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上均有链接,供应商填写所属的行业和指标数据可自动生成企业规模类型测试结果。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格式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______日期:______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请进行勾选):□不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______日期:______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有)3-1其他特定资格要求4磋商保证金凭证/交款单据扫描件或复印件5响应书响应书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我方参加你方就______(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组织的采购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磋商。1.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自愿参与磋商并承诺如下:(1)本响应有效期为自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______个日历日。(2)除合同条款及采购需求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方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要求。(3)我方已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并对此承担一切法律后果。(4)如我方成交,我方将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并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2.其他补充条款(如有):______。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函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6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本人____(姓名)系____(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_____(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____(项目名称)响应文件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响应有效期届满之日止。代理人无转委托权。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签章或印鉴):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签章):______________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委托代理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说明:1.若供应商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或分支机构(仅当磋商文件注明允许分支机构响应的),则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处的签署人可为单位负责人。2.若响应文件中签字之处均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本人签署,则可不提供本《授权委托书》,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实质性格式)。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情形,可不提供本《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致:____(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兹证明,姓名:____性别:____年龄:____职务:____系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签章或印鉴):______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7报价一览表报价一览表项目编号: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报价总价(元/人民币)服务期限服务地点磋商保证金形式及金额企业类型备注□大型□中型□小型□微型注:1.此表中,报价应和《分项报价表》中的总价相一致。2.本表必须按项目填写。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8分项报价表分项报价表项目编号: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报价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分项名称单价(元)合价(元)备注/说明123…总价(元)注:1.本表应按项目别填写。2.如果不提供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3.上述各项的详细规格(如有),可另页描述。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9合同条款偏离表合同条款偏离表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对本项目合同条款的偏离情况(请进行勾选):□无偏离(如无偏离,仅勾选无偏离即可)□有偏离(如有负偏离,则须在本表中对负偏离项逐一列明)序号竞争性磋商文件条目号(页码)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内容偏离情况(据实填写)说明注:1.对合同条款中的所有要求,除本表所列明的所有偏离外,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2.“偏离情况”列应据实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10采购需求偏离表采购需求偏离表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序号竞争性磋商文件条目号(页码)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响应内容偏离情况(据实填写)说明注:1.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所有商务、技术要求,除本表所列明的所有偏离外,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此表中若无任何文字说明,内容为空白的响应无效。2.“偏离情况”列应据实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或“无偏离”。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11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或供应商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供应商可根据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将需响应的内容在此处进行编写。12最后报价一览表(实质性格式,磋商后提交)最后报价一览表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序号供应商名称最后报价其他声明序号供应商名称大写小写其他声明注:1.此表中,报价应和《最后分项报价表》中的总价相一致。2.本表必须按项目填写。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供应商公章):___________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13最后分项报价表(磋商后提交)最后分项报价表项目编号: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报价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分项名称单价(元)合价(元)备注/说明123…总价(元)注:1.本表应按项目填写。2.如果不提供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3.上述各项的详细规格(如有),可另页描述。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供应商公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涉外(洁澳台)知识产权交流与合作专项ACIP田华进推进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合作及国别区域知识产权主题活动项目(重新采购)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涉外(港澳台)知识产权交流与合作专项-推进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合作及国别区域知识产权主题活动项目(重新采购),属于商务服务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北京华进京联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从业人员73人,营业收入为3657.08万元,资产总额为2926.37万元,属于(小)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北京华进文通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日期:2023年5月2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北京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