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证据分析中标结果公示(天长市公安局2023)
采购项目编号:czcg202305-075信息来源: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
交通事故简单证据分析项目(二次发布)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3-05-24 16:30信息来源: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
交通事故简单证据分析项目(二次发布)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czcg202305-075
二、项目名称:交通事故简单证据分析项目(二次发布)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高诚司法鉴定所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磨子潭路73号
成交金额:每年贰拾玖万肆仟元整 (¥294000.00元/年)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交通事故简单证据分析项目(二次发布)
服务范围:根据天长市交通管理大队统一安排,包括事故中队及其他中队管辖区域。
服务要求:中标人应当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遇有死亡、重大疑难事故或者专项行动,在接听到委托单位电话后,相关的法医学鉴定、痕迹鉴定、车辆鉴定技术人员在半小时内到达指定地点,并在第一时间按要求对委托项目进行鉴定。不推诿鉴定项目委托,切实保障鉴定质量。
服务时间:3年,详细起止日期签订合同时约定,合同一年一签。
服务标准:鉴定机构应当遵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令第146号),在约定的期限内出具符合《道路交通事故案卷文书》(GA40-2018)、《司法部关于印发司法鉴定文书格式的通知》(司发通【2016】112号)要求的检验、鉴定报告。
五、评审专家名单:佘焕春、颜国平、张云峰、崇京琴、杨碧婷。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滁公管〔2022〕5号,以及补充文件滁公管综〔2023〕19号《关于进一步明确代理费计取标准的通知》的服务费报价标准收取,收费金额人民币:3000元(不含专家评审劳务费8075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天长市公安局或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天长市天康大道或天长市仁和南路天然居综合楼二楼,联系电话: 0550-2518007或0550-7526111-802,13309602109。也可以通过网上渠道在线提起质疑( http://ggzy.chuzhou.gov.cn/zwxx/002001/002001001/20220114/673ab83f-0eb5-477f-9264-c3a3139c379d.html)。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http://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1/011001001003/20200727/7fb88e17-63dd-4f17-b17c-290526c6eda8.html)向天长市财政局采购办提出投诉或者线上提交投诉材料(http://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1/011001001003/20200221/b079d9ca-90f2-4cce-aa7c-94a444e7ac91.html),地址:天长市商务中心5楼,联系电话:0550-7770527。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天长市公安局
地 址:天长市天康大道
联系方式:张硕、0550-25180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天长市仁和南路天然居综合楼二楼
联系方式:俞建梅、0550-7526111-802、133096021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硕、俞建梅
电 话:0550-2518007、0550-7526111-802、13309602109
十、附件
1.二次报价单
2.业绩一览表
交通事故简单证据分析项目(二次发布)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3-05-24 16:30信息来源: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
交通事故简单证据分析项目(二次发布)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czcg202305-075
二、项目名称:交通事故简单证据分析项目(二次发布)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高诚司法鉴定所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磨子潭路73号
成交金额:每年贰拾玖万肆仟元整 (¥294000.00元/年)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交通事故简单证据分析项目(二次发布)
服务范围:根据天长市交通管理大队统一安排,包括事故中队及其他中队管辖区域。
服务要求:中标人应当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遇有死亡、重大疑难事故或者专项行动,在接听到委托单位电话后,相关的法医学鉴定、痕迹鉴定、车辆鉴定技术人员在半小时内到达指定地点,并在第一时间按要求对委托项目进行鉴定。不推诿鉴定项目委托,切实保障鉴定质量。
服务时间:3年,详细起止日期签订合同时约定,合同一年一签。
服务标准:鉴定机构应当遵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令第146号),在约定的期限内出具符合《道路交通事故案卷文书》(GA40-2018)、《司法部关于印发司法鉴定文书格式的通知》(司发通【2016】112号)要求的检验、鉴定报告。
五、评审专家名单:佘焕春、颜国平、张云峰、崇京琴、杨碧婷。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滁公管〔2022〕5号,以及补充文件滁公管综〔2023〕19号《关于进一步明确代理费计取标准的通知》的服务费报价标准收取,收费金额人民币:3000元(不含专家评审劳务费8075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天长市公安局或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天长市天康大道或天长市仁和南路天然居综合楼二楼,联系电话: 0550-2518007或0550-7526111-802,13309602109。也可以通过网上渠道在线提起质疑( http://ggzy.chuzhou.gov.cn/zwxx/002001/002001001/20220114/673ab83f-0eb5-477f-9264-c3a3139c379d.html)。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http://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1/011001001003/20200727/7fb88e17-63dd-4f17-b17c-290526c6eda8.html)向天长市财政局采购办提出投诉或者线上提交投诉材料(http://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1/011001001003/20200221/b079d9ca-90f2-4cce-aa7c-94a444e7ac91.html),地址:天长市商务中心5楼,联系电话:0550-7770527。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天长市公安局
地 址:天长市天康大道
联系方式:张硕、0550-25180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天长市仁和南路天然居综合楼二楼
联系方式:俞建梅、0550-7526111-802、133096021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硕、俞建梅
电 话:0550-2518007、0550-7526111-802、13309602109
十、附件
1.二次报价单
2.业绩一览表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交通事故 证据分析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