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复审鉴证服务中标结果公示(2023)


序号 采办包 名称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预计发标时间 (填写到月)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备注   常州院高新技术企业复审鉴证服务采购 详见附件:技术文件及附件 常州院高新技术企业复审鉴证服务采购(1项)   2023年6月 ★一、资质要求 1.应答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 2.应答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3.专业资质要求 服务商需在“公布 2023 年常州市参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中介机构名单”内,符合出具高新技术企业专项报告资质的中介机构,公司成立3年以上。 4. 体系要求 无 二、信誉要求: A.应答人不得是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应附查询结果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B.近三年(2020年1月1日-报价截止日前)内应答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应附查询结果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查询网站为“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 C.应答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应附查询结果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D.应答人与本采购项目其他应答人不得存在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E、应答人在《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填报供应商注册信息,并在注册审核通过后,方可具备参与采办业务的基本资格,未通过注册审核的应答人应答均视为无效。 F、应答人应在应答文件中提供其公司章程或其他能够体现出资人、股东信息的法定文件,作为评标/评审时的依据。 G、应答人承诺:中国海油在职员工(不含正式派出的)未有在投标人单位担任股东、法人代表、董事、监事和其他任职人员的情形。 H、应答人承诺:与本采购项目其他应答人不存在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二、应答人或应答人所提供的第三方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1)被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在集团范围内进行风险提示,且在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信息系统中被采购冻结,进入调查程序的; (2)被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处以“取消投标资格”及以上处罚,且仍在处罚期内或处罚期满但在系统中的供应商档案中的“档案状态”为“采购冻结”、“业务状态”为“冻结”的; (3)被采购人所属单位处以“取消投标资格”及以上处罚,且仍在处罚期内或处罚期满但在系统中的供应商档案中的“业务状态”为冻结的; (4)应答人未在系统中领购询价文件; (5)询价文件中规定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和国家强制产品认证等相关否决事项,应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 (6)中国海油在职员工(不含正式派出的)有在投标人单位担任股东、法人代表、董事、监事和其他任职人员的情形; (7)应答人与本采购项目其他应答人存在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三、服务商要求 (本次采购允许服务商参与! 服务商需满足:1)服务商须同时满足自有社保人数≥10人;(应提供近3个月社保证明)2)不得将中国海油作为唯一服务客户;3)实缴注册资本金不能为零。对不满足要求的或未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服务商,都将可能影响评审结果。 注:服务商实缴注册资本金不能为零。(提供注册资本金缴纳证明:可提供银行转账记录、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文件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截图。例外情形:大学、事业单位可不提供注册资本金缴纳证明。) 四、业绩要求 供应商在近3年(2020年1月1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内供应商至少具有1项已完成相关专项审计服务业绩一项(注:需要明确合同的关键服务内容,有参照性),并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文件。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包括:具有法律效力的业绩合同、服务验收材料以及所对应的结算发票。】(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完全涵盖以上内容,否则视为无效业绩,缺少任何1项都将可能将影响评审结果) 提示:服务商须承诺中国海油非其唯一服务客户并提供支持性材料(海油外业绩)。        

附件1:

技术文件.docx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高新技术企业复审鉴证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