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更换VRV空调中标结果公示(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政府2023)
太平南路69号16、17层更换VRV空调成交结果公告
南京瑞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委托就太平南路69号16、17层更换VRV空调进行竞争性磋商,按规定程序进行了磋商,现将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NJRJ-CS-202301084
二、项目名称:太平南路69号16、17层更换VRV空调
三、成交信息:
成交供应商名称:南京创亚环境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地址:南京市秦淮区大光路街道鑫园12-102室
成交金额:78.8888万元
项目负责人:曹勇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主要标的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位
单价 (元)
质保年限
1
风管式室内机
约克
YCDN056H0PAGQH:▲制冷量5.6kw,制热量6.5kw,额定输入功率90W,风量750m3/h,自带冷凝水提升泵,配有线控制器
14
台
10040.00
1年
2
VRV空调室外机
约克
YEOH100VPEMBQH:▲额定制冷量28kw,制热量31.5kw,制冷功率7.00kw,制热功率7.24kw
4
台
82120.00
1年
五、评审专家名单及评标信息:
评审专家名单:张成宇、权敏、童建平(采购人代表)
评审地点:南京市栖霞区石狮路12号绿地云都会大厦2幢703室
评审日期:2023年5月29日 下午14:30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收取方式: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2.收费标准:成交供应商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代理招标收费基准费率计算,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费;
3.收费金额:1.3933万元。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竞争性磋商公告媒体及日期:江苏政府采购网、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 2023年5月18日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 址:南京市太平南路69号 联 系 人:童建平 联系方式:025-845560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南京瑞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栖霞区石狮路12号绿地云都会大厦2幢703室(南京地铁2号线4号线金马路站上盖建筑) 联系方式:025-831117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敏 电 话:025-83111722-8015 注: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pdf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太平南路69号16、17层更换VRV空调竞争性磋商文件.doc太平南路69号16、17层更换VRV空调竞争性磋商文件.doc
3《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2023年05月19日单位名称南京创亚环境设备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04MA27GBPT09法定代表人李静联系人李静联系地址南京市秦淮区大光路街道鑫园12-102室联系电话18805151551诚信档案记录情况暂无南京市政府采购失信处罚记录暂无南京市政府采购失信处罚记录暂无南京市政府采购失信处罚记录信用承诺我公司自愿参加贵中心(公司)组织的本次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坚守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诚信经营,无条件遵守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各项规定。我们郑重承诺,本公司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包括: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有用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接受各级政府采购鉴前龄门有权机关的审查和处罚。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2023年05月19日我公司自愿参加贵中心(公司)组织的本次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坚守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诚信经营,无条件遵守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各项规定。我们郑重承诺,本公司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包括: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有用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接受各级政府采购鉴前龄门有权机关的审查和处罚。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2023年05月19日我公司自愿参加贵中心(公司)组织的本次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坚守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诚信经营,无条件遵守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各项规定。我们郑重承诺,本公司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包括: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有用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接受各级政府采购鉴前龄门有权机关的审查和处罚。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2023年05月19日19太平南路69号16、17层更换VRV空调附件十六、政府采购政策1、企业声明函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的(大平南路69号16、17层更换VRV空调)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太平南路69号16、17层更换VRV空调,属于工业;制造商为(青岛江森自控空调有限公司),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微型企业;本公司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程有茗称(盖章型12023年5月29日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年度数据,无2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3201041南京瑞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第53页共56页电话:025-83111722cs扫描全能王/1瑞嘉建设REGALCONSTRUCTION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NJRJ-CS-202301084项目名称:太平南路69号16、17层更换VRV空调南京瑞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3年5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3第二章竞争性磋商须知8第三章评标标准19第四章采购需求23第五章合同草案条款28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及附件29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太平南路69号16、17层更换VRV空调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市栖霞区石狮路12号绿地云都会大厦2幢703室(南京地铁2号线4号线金马路站上盖建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5月29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1项目编号:NJRJ-CS-2023010841.2项目名称:太平南路69号16、17层更换VRV空调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1.4预算金额:80万元1.5最高限价:80万元1.6采购需求:太平南路69号空调系统已使用近20年,目前存在设备老化、故障较多、零配件停产等问题。为做好机关后勤保障工作,营造良好的办公环境,拟对故障率较高的16、17层VRV空调进行分批更换。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1.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完成全部设备供货、安装调试。1.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承诺书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与评标标准。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2.4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三、获取采购文件3.1时间:2023年5月18日至2023年5月25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3.2地点:南京市栖霞区石狮路12号绿地云都会大厦2幢703室(南京地铁2号线4号线金马路站上盖建筑)3.3获取方式:3.3.1线下获取:应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3.3.2线上获取:(1)下载附件中的文件领取表,将营业执照扫描件、文件领取表、付款凭证发送到邮箱:ruijiajianshe999@163.com,邮件标题需备注单位名称和项目名称。(2)工作人员收到完整材料后发送竞争性磋商文件,纸质文件将在1个工作日内寄出(快递费到付)。3.4售价: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服务费100元,售后不退。3.5报名如有问题请联系:025-83111722-8018。四、响应文件提交4.1响应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23年5月29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4.2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5月29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4.3响应文件接收地点:南京市栖霞区石狮路12号绿地云都会大厦2幢703室(南京地铁2号线4号线金马路站上盖建筑)五、开启5.1时间:2023年5月29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5.2地点:南京市栖霞区石狮路12号绿地云都会大厦2幢703室(南京地铁2号线4号线金马路站上盖建筑)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7.1响应文件份数:纸质版响应文件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电子版标书一份,U盘形式,单独封装;响应文件电子版中必须包含响应文件的全部内容,不得加密,所有文档、图表等采用PDF格式或WORD格式),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7.2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第十一条、十二条所列严重失信行为情形的供应商;(4)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7.3本项目成交后不允许分包、转包。7.4现场递交文件时,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被授权委托代表人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出席。7.5供应商应当从采购代理机构合法获得竞争性磋商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文件。7.6现场考察、答疑时间:采购人不组织,供应商可自行考察。7.7是否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7.8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录“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2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注册成功后,供应商需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是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时,将对供应商的信用记录进行核实并保存,并将核实结果作为评审工作的参考。“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一式两份,一份装订在响应文件中,一份用封套单独加以密封,并在封套上注明“信用记录表”字样,随报价一览表、响应文件一并递交。未按上述要求提供信用记录表的,响应文件可能被拒绝接收。7.9本竞争性磋商公告在江苏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angsu.gov.cn/)、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公示发布。若有关本次竞争性磋商存在的变动或修改,敬请各供应商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信息更正公告。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地址:南京市太平南路69号联系人:童建平联系方式:025-8455605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南京瑞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南京市栖霞区石狮路12号绿地云都会大厦2幢703室(南京地铁2号线4号线金马路站上盖建筑)联系方式:025-83111722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敏电话:025-83111722-8015第二章竞争性磋商须知一、总则1、适用法律1.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规章和规定等。2、定义2.1“供应商”是指参加磋商竞争,并符合采购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2“货物或服务”指本采购文件中所述产品及相关服务。2.3“用户或使用单位”是指使用服务的单位。3、政策功能3.1中小企业政策(1)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应当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二条、《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第一条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第一条的规定。(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对于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的项目,小微型企业联合体应当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九条的规定。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4%的价格扣除。(4)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5)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不享受相关政策。(6)项目所属行业: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及《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等文件规定,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工业。3.2节能产品政策(1)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节能产品品目政府采购清单,且经过认证的节能产品;(2)拟采购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规定必须强制采购的,实行强制采购。(3)拟采购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规定优先采购的,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实行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要求详见第三章说明内容。(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节能产品供应商应当提供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5)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不享受相关政策。3.3环境标志产品政策(1)环境标志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制定的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政府采购清单,且经过认证的环境标志产品;(2)拟采购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规定优先采购的,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实行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要求详见第三章说明内容。(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环境标志产品应当提供有效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4)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不享受相关政策。3.4信息安全产品政策(1)信息安全产品是指列入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并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2)提供的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的,供应商应当选择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投标,并提供由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复印件。(3)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不享受相关政策。3.5进口产品政策(1)除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另有规定外,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进口产品认定依照《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的规定。(2)允许进口产品参加的,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可以参加。(3)允许进口产品参加的,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4)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不享受相关政策。3.6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供应商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并将网站查询有关记录留存(财库〔2016〕125号)。(2)查询截止时间: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供应商信用查询记录不符合要求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拒绝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4、磋商费用4.1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无论采购结果如何,采购代理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2本次采购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代理招标收费基准费率计算收取;前期方案论证、市场调研、控制价审核等相关技术咨询参照苏价服〔2014〕383号文规定收费标准收取;评审费依据苏财购〔2016〕48号文件按实结算(代理机构先行垫付),由成交供应商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请供应商予以关注并核算到总报价中。该项费用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时结清。付款账户如下:户名:南京瑞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工行南京龙江支行账号:4301024119100057021二、响应文件编制5、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6、响应文件的语言、计量单位、货币和编制6.1提交的响应文件、技术文件和资料,包括图纸中的说明,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若有英文或其他语言文字的资料,应提供相应的中文翻译资料。对不同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6.2供应商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6.3供应商应用人民币报价。6.4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如有修改,修改处须有供应商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磋商代表签字。由授权磋商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6.5响应文件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顺序,统一用A4规格幅面打印、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由于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责任由供应商承担。6.6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写清相应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地址、电话、传真等。7、响应文件的组成7.1供应商应当根据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根据自己的商务能力、技术水平对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逐条标明是否响应。响应文件由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价格部分,以及其他部分组成。7.2响应文件的商务部分。商务部分是证明供应商有资格参加磋商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这些文件应能满足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其中加※项目不得有缺失或无效:(1)※磋商申请及声明;(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3)※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中2.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文件(提供承诺书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4)※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中2.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证明文件;(5)《商务条款偏离表》;(6)※《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及供应商在有效经营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7)合同草案条款;(8)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资料。7.3响应文件的技术部分。技术部分是证明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是合格的,并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以及对服务的详细说明,这些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提供的服务如与磋商文件要求有不符之处,应说明其差别之所在。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其中加※项目不得有缺失或无效:(1)※项目的技术说明或实施方案;(2)分项报价表;(3)《核心产品及主要产品一览表》;(4)《技术条款偏离表》;(5)服务承诺;(6)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情况一览表;(7)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资料。7.4响应文件的价格部分(1)价格部分是对服务价格构成的说明,磋商文件如没有特别说明的话,对每一项服务仅接受一个价格。(2)报价应包含完成本服务项目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以及供应商为完成相关服务所承担的全部费用(包括招标代理费、专家评审费、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内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3)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市场价格变动,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不可预见因素,一旦成交,总价格不变。如果有漏项,视同让利。(4)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法规变化以及汇率浮动、物价指数浮动等对价格的影响,以可调整的价格或以选择性报价递交的磋商文件将作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被否决。(5)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并结合本企业的融资能力、管理水平和项目实际,参照各类费用标准和规范,结合项目所在地的社会、政治、自然条件,综合考虑市场及政策风险因素自主报价。7.5响应文件的其他部分。其他部分由供应商根据编制响应文件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文件。三、响应文件签署与提交8、响应文件签署8.1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8.2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8.3有下列情形的响应文件将拒收: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等。四、磋商9、联合体(本项目不适用)9.1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9.2鼓励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9.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由同一专业的供应商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并以响应全权代表方的应答材料作为商务评审的依据。由不同专业的供应商组成联合体,首先以响应全权代表方的应答材料作为认定资质以及商务评审的依据,涉及行业专属的资质,按照所属行业对应的供应商的应答材料确定。9.4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9.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0、磋商组织10.1在提交响应文件时间截止后,采购代理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小组按照供应商投标签到逆顺序分别与供应商进行磋商。10.2磋商工作由采购代理负责组织,具体磋商事务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11、磋商程序11.1磋商小组评审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性文件,并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磋商。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11.2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均有同等的磋商机会。11.3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用“★”加注或特别说明的内容为实质性要求。11.4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11.5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11.6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最后报价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1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14〕214号)第三条第四款的规定,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磋商小组将根据供应商最后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11.7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1)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资格条件的;(2)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包括改变清单设备配置、清单子目数量、单位及清单报价漏项、缺失等);(3)报价低于完成本项目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支付给员工的工资(不得低于供应商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公积金,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4)未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5)在磋商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6)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11.8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终止:(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所有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被磋商小组认定为无效的;(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4)所有供应商的最终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5)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6)采购人需求发生重大变化暂时不能确定或供应商提供的服务不能满足需求等。12、评定成交方法和标准12.1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审总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作为成交候选供应商或者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方法。12.2综合评审的主要因素是:价格、业绩、供应商综合实力及服务方案等。12.3评审标准详见文件第三章。13、确定成交供应商13.1在综合比较与评价后按照得分高低顺序对供应商进行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磋商小组将综合排名第一的供应商确定为成交供应商。13.2成交供应商确定后,将在指定的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成交供应商及时到南京瑞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领取成交通知书。13.3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3.4采购代理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作未成交原因的解释。13.5所有响应文件都将作为档案保存,不论成交与否,采购代理均不退回。14、编写评审报告14.1磋商小组根据磋商过程和结果编写评审报告。15、签订合同15.1成交供应商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15.2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15.3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5.4成交供应商除发生法律规定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外不得放弃或拒绝签订合同的。放弃或拒绝签订合同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视情将其列入不良行为名单,在一至三年内不得参加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采购活动。15.5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或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视情与排位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5.6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五、询问、质疑、投诉和诚实信用16、询问16.1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提出询问,采购代理将在两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17、质疑17.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质疑文件原件送达南京瑞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17.2质疑文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并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否则,采购代理不予受理:(1)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采购公告发布时间、磋商时间;(2)提起质疑的日期、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根据(具体条款);(3)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4)质疑供应商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包括座机、手机、传真号码等);(5)质疑文件应当署名,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6)供应商委托代理质疑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17.3质疑供应商是指直接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自供应商获得采购文件之日起计算,且应当在提交响应截止之日前提出;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自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自采购结果公告之日起计算。17.4采购代理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将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采购代理遵循“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调查论证费用。18、投诉18.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代理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代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投诉。19、诚实信用19.1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和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19.2供应商不得以向采购代理工作人员、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成交。经查实供应商有此行为的,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将供应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处理。19.3供应商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阻碍政府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采购代理将提请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19.4供应商不得虚假承诺,否则,按照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处理。19.5供应商应自觉遵守磋商、评审纪律,扰乱磋商、评审现场秩序的,属于失信行为,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失信行为将被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第三章评标标准评分方法和标准: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统计方法采用百分制(满分100分),将全部评委评分直接进行算术平均,小数点后保留2位。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由评标委员会确定成交供应商。序号评分因素评审标准分值1价格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30(小数点保留两位)302产品主要性能及质量供应商必须制定“技术条款偏离表”,对照第四章采购需求中二、产品清单规定的技术参数进行逐项应答。未逐项应答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未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无效投标。评委根据“技术条款偏离表”评分,“▲”号项为重要参数,若有任何一项负偏离,每项扣分4分,扣完为止。文件中 “▲”号项需提供检测报告或者产品手册、技术白皮书、官方网站截屏等证明材料。202产品主要性能及质量1、所投多联机设备采用全直流变频高压腔压缩机的得2分,采用全直流变频高中压腔压缩机的得1分,其他类型压缩机不得分(提供产品手册、技术白皮书、官方网站截屏等证明材料,未提供不得分);2、所投多联机设备具备《中国电器防腐蚀等级认证证书》(防腐等级为W及以上)的得2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提供不得分)。43制造商能力所投多联机设备制造商获得有害物质过程管理体系QC080000、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及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认证,全部满足得6分,缺少一项扣1.5分,扣完为止。(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提供不得分)64实施计划和进度方案评委根据各供应商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实施计划和进度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包装运输、安装调试、进度计划、进度保证措施等)进行综合评审。方案清晰、准确、完整,计划编制合理,切实可行,关键节点的控制措施科学合理,针对性强的得10分;方案完整,计划编制合理,具有针对性的得7分;方案片面不完整,计划编制不合理不具有针对性的得4分;未提供不得分。105质量保障方案评委依据供应商提供的项目质量保证方案进行综合评审。质量保证措施合理、清晰、科学、符合实际及项目需求且具有针对性的得10分;质量保证措施合理可行,满足部分项目需求且具有针对性的得7分;质量保证措施不合理,不能够满足项目实际且不具有针对性的得4分;未提供不得分。106验收方案评委根据各供应商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验收方案进行综合评审。方案及验收标准具体完整、可操作性、针对性强,完全符合项目需求的得10分;方案及验收标准清晰合理,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得7分;方案及验收标准片面不清晰、不合理不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得4分;未提供不得分。107售后服务方案评委依据供应商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运维方案、服务保障体系、服务内容、故障解决方案、售后服务人员的技术水平及现场服务措施、应急服务响应时间等)进行综合评审。服务内容及响应全面、专业、服务保障体系完善,服务方案切实可行,能够完全满足采购人要求的得10分;服务内容及响应一般、服务保障体系较完善,方案可行,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得7分;服务内容及响应、服务保障体系不完整,不完善,不具有可行性的得4分;未提供不得分。10合计100说明:1.小微企业价格扣除1.1货物服务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生产的产品给予报价的10%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1.2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投标,如果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4%的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10%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小企业(含小型、微型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供应商为小企业,且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企业制造的货物。如果提供的货物为大中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视同大中型企业。2.监狱和戒毒企业的价格扣除2.1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2监狱企业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3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扣除3.1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5.对国家认定的节能产品和环保产品分别给予投标价的5%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节能、环保产品必须纳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等官方网站“节能、环保产品查询系统”,且以提供的证书扫描件为准)。6、评分标准中提到的认证、业绩均以有效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为依据;要求提供原件核查、备查的在开标前与响应文件一并递交,开标后不再接收任何原件及资料。7、供应商必须提供真实信息,如有提供虚假信息、证明、合同或证书等虚假资料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如已签署合同的,则中止合同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第四章采购需求一、项目背景太平南路69号空调系统已使用近20年,目前存在设备老化、故障较多、零配件停产等问题。为做好机关后勤保障工作,营造良好的办公环境,拟对故障率较高的16、17层VRV空调进行分批更换。二、产品清单序号设备名称设备参数单位数量1风管式室内机▲制冷量≥5.6kw,制热量≥6.3kw,额定输入功率≤90W,风量750m³/h,自带冷凝水提升泵,配有线控制器台142风管式室内机▲制冷量≥6.3kw,制热量≥7.1kw,额定输入功率≤90W,风量870m³/h,自带冷凝水提升泵,配有线控制器台43风管式室内机▲制冷量≥7.1kw,制热量≥8.0 kw,额定输入功率≤100W,风量870m³/h,自带冷凝水提升泵,配有线控制器台84VRV空调室外机▲额定制冷量≥28kw,制热量≥31.5kw,制冷功率7.00kw,制热功率7.24kw台45VRV空调室外机▲额定制冷量≥33.5kw,制热量≥37.5 kw,制冷功率8.70kw,制热功率8.62kw台2三、技术参数要求原旧设备室内机位于16,17层,外机位于28层屋面,现需要将原设备在不影响正常使用的情况下进行更换。室内外机需满足技术参数要求。新设备吊装过程中,原系统需要保证正常运行,利用周六周日休息日需完成新系统安装调试到位,保洁到位,确保周一工作日办公室继续有空调使用,不影响办公。新系统就位后,方可对老系统管路进行拆除,原系统有部分内机需进行拆除封堵重新调试。室外机基础需重新制作,电源线需要利用原主机电源进行改造,吊顶部分拆除和恢复也需要安装单位考虑在内。1、各室内外机制冷量、制热量需要满足采购文件需求,室内机均要带有冷凝水提升泵。2、室外机尺寸必须能满足摆放位置尺寸要求,在南京市正常气候条件下制冷、制暖都要求效果良好。3、机组应有隔振装置,维修方便,运行中有良好的润滑保障,并且运转过程中不得出现异常声响和振动。4、机组应具有良好的防尘、防雨、防腐和安全防护性能。外壳应有足够的强度并作除锈和防腐处理,在运输和安装、运行过程中不得出现凹凸变形。5、机组表面应无划伤、锈斑和压痕,表面光洁,喷涂层均匀,色调一致,不得有剥落、卷皮、裂纹、气泡、流痕、杂色等现象。6、制冷剂应采用R410A环保制冷剂。7、室外机应具备紧急运行和后备运行功能以及断电后自动恢复功能。8、蒸发器、冷凝器盘管应采用紫铜管,翅片应排列整齐、片距均匀,无裂纹、毛刺等。不允许有碰撞损坏。9、冷凝器、蒸发器及其他在压力下工作的部件应符合有关规定,在工作压力下应能长期正常运行、无渗漏。四、项目需求1、任何原因引起的更改、合同外的任何工作等均须经过采购人书面同意方可实施,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2、成交供应商应采取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因本项目施工产生的安全问题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3、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全面质量管理方案:3.1材料、元器件等的采购质量管理;3.2制造过程的质量管理;3.3检验监测的质量管理。4、试验测试方案4.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应提出制造和安装地点的检验计划,以供采购人批准。4.2设备在生产周期内供应商应邀请采购人代表到制造厂进行设备监造,积极配合并提供方便,包括但不仅限于此,提供有关设备的详细资料,各类数据及设备的工作原理、检验的生产流程和质量监测措施。4.3采购人代表有权在发货前的任何适当时间内到制造厂所在地检查、检验和监督对合同文件规定提供的所有设备性能进行的试验。4.4在制造厂的检查或测试,并不由此而解除供应商执行合同所承担的任何责任,工厂检验并不作为采购人的最终验收。4.5当设备准备测试时,成交供应商应提前两周发出书面通知采购人,有关在何处、何时进行某设备的何种测试;如果在规定的时间内采购人委托的代表不到场,测试仍可按采购人代表在场的情况进行,并应及时地把测试结果报告采购人。4.6如采购人要求,成交供应商应解释检查试验的一切事项,直到采购人满意;如经检验或测试不符合规定,成交供应商应依照合同文件做无偿改进,由此引起的检验和测试延误,不得作为延期交货的理由。5、包装和运输方案5.1供应商应对设备的包装和运输及存放按规定提出具体方案,以供采购人审批。5.2每件包装外面应清楚地打上货物名称、合同编号、制造厂名称、存放要求的标记。5.3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应包括在报价中,该包装材料仍是采购人的财产。5.4备品配件及专用工具应装在箱内运送并与设备分别包装,这些箱子应适合储存,在它们的整个储存年限内不会损坏,储存年限应在包装上说明,所有备件应加上标签,以示区别。5.5采购人将拒收运抵现场的被损坏或有缺陷的或不符合合同要求的任何设备,成交供应商不得据此作为延期交货的理由。五、安装调试及验收要求(一)设备交货、验收地点成交后应按合同中规定的到货时间和地点进行所有设备的到货及设备检验、检测工作。具体交货地点由采购人指定。(二)设备到货验收的基本要求1、供应商必须依合同要求对全部货物的型号、规格、数量、外形、包装及资料、文件(如装箱单、保修单、随箱介质等)进行验收;验收时采购人必须由人员在现场。2、当初验时出现不符合标书和合同要求的严重质量问题时,采购人保留索赔及退货权利;3、当出现设备损坏、数量不全或产品不符等问题时,由供应商负责解决;4、设备检验、检测通过,由采购人开具设备到货验收合格单。(三)供货要求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完成全部设备供货、安装调试。(供货及安装时间以采购人通知时间为准)2、货物和调试验收标准:按行业通行标准、厂方出厂标准和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承诺(不低于国家相关标准)。(四)设备安装实施调试要求1、供应商负责采购产品的供货、安装调试与交付,供应商必须安排专人负责,直到本次项目验收结束。设备安装、调试所需的工具、仪表及安装材料由供应商自行解决。实施过程应严格执行国家及行业规定的施工规范,并保证项目实施安全。2、本项目为交钥匙项目,包含但不限于拆除旧机、空调整机设备费、到场运输费、安装费、辅助材料、整机免费质保期内的维修费用,供应商需一并考虑在项目的总体报价中,成交后,不得以任何理由向采购人提出增加费用的要求。如遇发生要求增加费用未果,供应商消极怠工或偷工减料的情况,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拥有对供应商索赔的权利。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得影响用户系统的正常运行,如果造成用户系统停止服务的,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用户保留索赔的权利。3、采购人保留对项目实施后验收的权利,在验收或使用过程中发现不满足采购要求的性能指标,经第三方验证确实,采购人有权无条件退货,并依据合同进行处理。六、售后服务要求(一)质量保证期:设备及软件等投入运行后,自采购人组织验收合格之日起免费保修一年,在质保期内所有设备及软件等出现质量问题(人为除外),成交供应商负责无条件更换,同时还需提供长期技术支持和维修服务。(二)成交供应商应承诺2小时到达现场处理问题,4小时排除故障(包括维修配件到达服务现场,特殊配件更换除外),响应文件中需提供具体的保障措施。(三)成交供应商需提供现场技术培训,具体培训地点及时间由采购人指定。(四)成交供应商接到故障报告后,应按采购人规定的服务水平和响应速度到达现场进行处理。(五)成交供应商应严格遵守服务合约的目标在最短时间内恢复系统正常运行。(六)成交供应商应长期提供优良的技术支持及备品备件的优惠供应,并提供详细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和说明产品的质量保证。质保期内结合系统实际运行情况,免费为采购人提供技术指导和人员培训,培训内容:a、系统和设备工作原理和性能;b、设备安装测试;c、系统维护、操作等。七、付款方式1、双方签订合同后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2、货物进场,数目核对无误十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3、施工、安装、调试完毕,采购人接收并全系统正常运行一周,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款至合同总金额的100%(付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日);4、以上款项支付时间,采购人有权根据成交供应商在服务过程中质量、安全及进度的控制情况,优先或滞后安排款项的支付。5、每次付款前成交供应商须提供等额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因财政审批导致的迟延支付,采购人不承担迟延支付的违约责任。第五章合同草案条款南京市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编号:项目名称:太平南路69号16、17层更换VRV空调使用单位: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供货单位:签订日期:合同编号:采购人:(以下称甲方)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供应商:(以下称乙方)住所地:南京市太平南路69号住所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合同标的乙方提供下列货物:序号名称数量单位货物名称、规格及数量详见乙方响应文件。第二条合同总价款本合同项下货物总价款为(大写)人民币,分项价款详见《报价表》。本合同总价款包含以下内容:(1)货物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装缷、保险、安装、调试及其材料;(2)验收合格之前保管及保修期内备品备件、专用工具、伴随服务、技术图纸资料、人员培训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3)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4)乙方应当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5)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本合同为总价合同,合同执行期间总价不变。第三条合同期限1、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完成全部设备供货、安装调试。本合同期限自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2、质保期:一年。第四条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下列关于采购编号NJRJ-CS-202301084的采购文件、响应文件,以及与本次采购活动相关的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投标(响应)文件和报价表;(2)供货一览表;(3)交货一览表;(4)技术规格响应表;(5)投标(响应)承诺;(6)服务承诺;(7)中标(成交)通知书;(8)甲乙双方商定的其它文件。第五条权利保证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第六条质量保证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的技术规格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及所附的“技术规格响应表”相一致;若技术性能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2.乙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具有良好的性能。货物验收后,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所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第七条包装要求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该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损失均由乙方承担。2.每一包装单元内应附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凭证。第八条交货和验收1.乙方应当在合同签订后30天内将货物安装调试完毕交付甲方正常使用,时间、地点由甲方指定。采购文件有约定的,从其约定。2.乙方交付的货物应当完全符合本合同或者采购文件规定、响应文件所承诺的数量和规格要求。乙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和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货物,由此引起的风险,由乙方承担。3.货物的到货验收包括:型号、规格、数量、外观质量及货物包装是否完好。4.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及配件、随机工具等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乙方负责补齐,因此导致逾期交付的,由乙方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5.货物和系统调试验收的标准:按行业通行标准、厂方出厂标准和乙方响应文件的承诺(不低于国家相关标准)。第九条伴随服务/售后服务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包”规定,以及合同所附的“服务承诺”提供服务。2.除前款规定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1)货物的现场安装、调试和/或启动监督;(2)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行及维护等对甲方人员进行免费培训。3.若采购文件中不包含有关伴随服务或售后服务的承诺,双方作如下约定:(1)乙方应为甲方提供免费培训服务,并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主要培训内容为货物的基本结构、性能、主要部件的构造及处理,日常使用操作、保养与管理、常见故障的排除、紧急情况的处理等,如甲方未使用过同类型货物,乙方还需就货物的功能对甲方人员进行相应的技术培训,培训地点主要在货物安装现场或由甲方安排;(2)所购货物按乙方响应承诺提供免费维护和质量保证,保修费用计入总价;(3)保修期内,乙方负责对其提供的货物整机进行维修和系统维护,不再收取任何费用,但不可抗力(如火灾、雷击等)造成的故障除外;(4)货物故障报修的响应时间按乙方投标(响应)承诺执行;(5)若货物故障在检修4小时后仍无法排除,乙方应在24小时内免费提供不低于故障货物规格型号档次的备用货物供甲方使用,直至故障修复;(6)所有货物保修服务方式均为乙方上门保修,即由乙方派员到货物使用现场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7)保修期后的货物维护由双方商定。第十条合同款支付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2.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由乙方开具发票,甲方按照本条第3款的约定支付。3.付款条件:(1)双方签订合同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2)货物进场,数目核对无误十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3)施工、安装、调试完毕,甲方接收并全系统正常运行一周,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款至合同总金额的100%(付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日);(4)以上款项支付时间,甲方有权根据乙方在服务过程中质量、安全及进度的控制情况,优先或滞后安排款项的支付。(5)每次付款前乙方须提供等额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因财政审批导致的迟延支付,甲方不承担迟延支付的违约责任。第十一条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拒付货物款的,由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的5%违约金。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货款的,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的1‰滞纳金,但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5%。3.如乙方不能交付货物、完成安装调试的,甲方有权扣留全部履约保证金;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4.乙方逾期交付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偿付合同总额的1‰的滞纳金。如乙方逾期交付达1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乙方时生效。5.乙方所交付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甲方拒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货款总额5%的违约金。6.在乙方承诺的或国家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取两者中最长的期限),如经乙方两次维修或更换,货物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应退回全部货款,并按本条第3款处理,同时,乙方还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7.乙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和“服务承诺”提供伴随服务/售后服务的,应按合同总价款的5%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8.乙方在承担上述4-7款一项或多项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解除合同的除外)。甲方未能及时追究乙方的任何一项违约责任并不表明甲方放弃追究乙方该项或其他违约责任。9.乙方投标(响应)属虚假承诺,或经权威部门检测提供的货物不能满足投标(响应)文件要求,或是由于乙方的过错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乙方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外,还应向甲方支付30%赔偿金。第十二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1.除《政府采购法》第50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2.除发生法律规定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外,甲乙双方不得放弃或拒绝履行合同。乙方放弃或拒绝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按规定接受相关部门的处罚。第十三条合同的转让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第十四条争议的解决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1)种方式解决争议:(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向南京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如没有约定,默认采取第2种方式解决争议。3.仲裁期间本合同应继续履行。第十五条诚实信用乙方应诚实信用,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和投标(响应)承诺履行合同,不向甲方进行商业贿赂或者提供不正当利益。第十六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签字并盖章生效。2、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3、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附件:产品清单(以下无正文)甲方(采购人):(盖章)乙方(供应商):(盖章)代表人:代表人: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日期: 年 月 日日期: 年 月 日附件:产品清单序号设备名称设备参数单位数量1风管式室内机▲制冷量≥5.6kw,制热量≥6.3kw,额定输入功率≤90W,风量750m³/h,自带冷凝水提升泵,配有线控制器台142风管式室内机▲制冷量≥6.3kw,制热量≥7.1kw,额定输入功率≤90W,风量870m³/h,自带冷凝水提升泵,配有线控制器台43风管式室内机▲制冷量≥7.1kw,制热量≥8.0 kw,额定输入功率≤100W,风量870m³/h,自带冷凝水提升泵,配有线控制器台84VRV空调室外机▲额定制冷量≥28kw,制热量≥31.5kw,制冷功率7.00kw,制热功率7.24kw台45VRV空调室外机▲额定制冷量≥33.5kw,制热量≥37.5 kw,制冷功率8.70kw,制热功率8.62kw台2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及附件响应文件项目编号:NJRJ-CS-202301084项目名称:太平南路69号16、17层更换VRV空调供应商名称:日期:目录注:供应商根据附件顺序编制响应文件并制作目录(须生成页码)评分索引表序号评分项目自评得分在响应文件中的页码位置附件一、磋商申请及声明格式磋商申请及声明致: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根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邀请,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姓名和职务)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名称),提交响应文件。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声明和承诺如下:1、我们的资格条件完全符合政府采购法和本次招标要求,我们同意并向贵方提供了与磋商有关的所有证据和资料。2、按磋商要求,我们的磋商总报价为(大写)元人民币,(小写)元人民币。项目负责人(姓名)。3、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放弃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任何误解的权利,提交响应文件后,不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本身提出质疑。否则,属于不诚信和故意扰乱政府采购活动行为,我们将无条件接受处罚。4、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响应文件,并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5、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并保证于承诺的时间完成服务的启动/集成、调试等服务,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6、我方决不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决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决不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代理机构恶意串通、决不向采购人、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和评委进行商业贿赂、决不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决不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如有违反,无条件接受贵方及相关管理部门的处罚。7、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联系方式为:地址:电话:开户银行:银行账号:供应商授权代表姓名(签字):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供应商住址)的(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被授权代表人姓名:年龄:职务:身份证:联系电话:供应商(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注:后附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附件三、报价一览表格式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名称报价(元)备注投标总价(人民币,大写)元响应文件份数正本:份副本:份电子响应文件:份投标货物中有无进口产品有 无供应商是否属于小微型企业是 否供应商是否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是否供应商是否属于监狱企业是否供应商名称:(盖章)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说明:1、《报价一览表》一份,要求单独封装并标明“报价一览表”字样,随报价文件一并递交。2、“供应商是否属于小微型企业”栏内填写“是”或“否”。如填写“是”,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为代理商投标,还需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商出具的上述文件。非小微企业产品不享受价格扣除。如未按要求提供、填写,或相关内容表述不清前后矛盾的,不享受价格扣除。附件四、分项报价表分项报价表(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二、产品清单并报价)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名称品牌规格型号 数量 单位 单价 (元) 总价 (元) 是否属于残疾人福利单位的产品 是否属于监狱企业的产品 123456...供应商名称:(盖章)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说明:1、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2、在“是否属于残疾人福利单位的产品”、“是否属于监狱企业型企业的产品”栏内,填写“是”或“否”,如果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产品报价无法划分计算的,评标时将不予认可。3、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清单的产品描述规定的参数要求报价,在投标时必须注明主要材料、设备规格、品牌。4、报价说明:报价应是本采购文件所包含确定的全部工作内容及本采购文件未说明但完成该项目必须包含的所有全包费用的价格体现。最终报价应包含但不限于前期勘查数据取得、项目实施、检查验收、设备费用、专用工具费、材料和人工费、配套设施水费电费及各项创建、复查费、措施费、安全文明施工费、各种税费、劳保、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以及政策性文件规定市场风险、政策调整风险的各项应有费用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附件五、核心产品及主要产品一览表核心产品及主要产品一览表(仅供参考,可按需调整)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核心产品序号名称品牌、规格或型号数量单价(元)质保年限主要产品(至少填报单价最高的两个产品)序号名称品牌、规格或型号数量单价(元)质保年限供应商名称:(盖章)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注:1、核心产品评审说明: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与其他品牌的供应商进行比较与评价。附件六、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响应对照表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响应对照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资格性审查响应内容是否响应(填是或者否)响应文件中的页码位置1《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2本次采购项目实施所必须的特定资格要求证明材料(如有)..序号符合性审查响应内容是否响应(填是或者否)响应文件中的页码位置1响应文件的有效性(是否签字盖章)2响应文件的完整性(1正2副,1份电子档)3磋商报价未超过预算或最高限价4不存在重大负偏离......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名称:(盖章)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说明: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附件七、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1、《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在线打印);2、本次采购项目实施所必须的特定资格要求证明材料(如有)。附件八、技术条款偏离表格式技术条款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竞争性磋商文件条目号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规格型号参与投标的技术响应是否偏离偏离内容及原因供应商名称:(盖章)说明:1、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2、供应商应逐一说明投标产品和服务响应,直接拷贝竞争性磋商文件技术要求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附件九、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商务条款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竞争性磋商文件条目号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商务条款参与投标的商务响应是否偏离供应商的承诺或说明供应商名称:(盖章)说明: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附件十、拟参与本项目人员一览表拟参与本项目人员一览表(参考)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姓名性别年龄学历及专业执业资格及证书号技术职称相关工作年限及工作经历拟担任本项目何种工作备注供应商名称:(盖章)说明:需提供项目组所有人员的人员名单、专业资历、擅长技术、职责安排等资料。附件十一、供应商类似业绩情况表供应商近年类似业绩情况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项目名称业主单位及联系方式项目合同价项目概况项目实施期限备注供应商名称:(盖章)说明:请供应商根据本格式要求如实填写业绩情况表,并附业绩合同复印件与获奖证明(如有)。附件十二、技术说明(项目实施方案)技术说明(自行编制)附件十三、质量保证及服务承诺质量保证及服务承诺(自行编制,格式自拟)附件十四、投标需要的其他证明文件及材料附件十五、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我公司自愿参加贵公司组织的本次采购活动,严格遵守招标文件资格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坚守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诚信经营,无条件遵守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各项规定。我们郑重承诺,本公司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条件,包括: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接受各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和有权机关的审查和处罚。如果我公司中标(成交),将在结果公告发布后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供下列材料核验:(1)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一年的财务报表或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一年内的银行资信证明(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或其他证明材料;(2)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二〇年月日附件十六、政府采购政策1、企业声明函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太平南路69号16、17层更换VRV空调,属于工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盖章):日期:年月日3、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4、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产品认证证书)5、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产品认证证书)6、进口产品转让技术、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对于允许进口产品参加的项目)附件十七、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格式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我单位(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在下划线上如实填写:有或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不是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说明: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声明人(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十八、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仅为示范格式,直接填写无效,需至“南京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在线打印)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联系人联系地址联系电话诚信档案记录情况信用承诺我公司自愿参加贵中心(公司)组织的本次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坚守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诚信经营,无条件遵守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各项规定。我们郑重承诺,本公司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包括: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接受各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和有权机关的审查和处罚。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二〇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更换VRV空调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南京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