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绿化养护服务项目中标结果公示(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万新街道办事处2023)



天津市东丽区万新街道辖区2023年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2023QZC-GK-0501)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3QZC-GK-0501

二、项目名称:天津市东丽区万新街道辖区2023年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三、中标信息

包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企业办公电话
中标金额(万元)

第1包
天津鸿通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天津市东丽区新桂路与运智道交口处东南侧蓝庭中心6-4
91120110MA06G72E6L
13682015122
483.9839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号
服务

第1包

名称:天津市东丽区万新街道辖区2023年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详见项目需求书
服务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
服务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5月31日(特殊情况以签订合同为准)
服务标准: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

徐金芳,张延静,宫长禄,刘永红,张国政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费用收费金额(元):36000

2.代理费用收费标准:结合市场行情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万新街道办事处机关

地址:天津市东丽区

联系方式:022-243752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北京首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黑牛城道57号津玉大厦10楼

联系方式:1892060093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伟

电 话:18920600936

十、附件

采购文件:

招标文件--天津市东丽区万新街道辖区2023年绿化养护服务项目.docx
招标文件--天津市东丽区万新街道辖区2023年绿化养护服务项目.docx

《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png
中小企业声明函.png

北京首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5月30日

天津市东丽区万新街道辖区2023年绿化养护服务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2023QZC-GK-0501)招标单位: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万新街道办事处(公章)招标代理单位:北京首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公章)目录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第二部分采购项目要求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第四部分合同条款第五部分合同特殊条款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第一部分招标公告天津市东丽区万新街道辖区2023年绿化养护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项目概况天津市东丽区万新街道辖区2023年绿化养护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河西区黑牛城道57号津玉大厦10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5月29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2023QZC-GK-0501项目名称:天津市东丽区万新街道辖区2023年绿化养护服务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488.9645万元最高限价:488.9645万元采购需求:包号是否设置最高限额预算(万元)最高限额(万元)采购目录采购需求第1包是 488.9645488.9645其他服务详见项目需求书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5月31日(特殊情况以签订合同为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开标时间之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4、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5、本项目采购货物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采购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及财政部公布的《政府采购产品目录》中的货物和服务。且以最新、有效的清单(目录)为准。(三)本项目专门面对小微企业,需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四)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在有效期内;(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近三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提交2023年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4)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3年5月9日至2023年5月15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天津市河西区黑牛城道57号津玉大厦10楼方式:须携带供应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人资格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小微企业声明函现场获取。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5月29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天津市河西区黑牛城道57号津玉大厦10楼五、开启时间:2023年5月29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天津市河西区黑牛城道57号津玉大厦10楼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万新街道办事处地址:天津市东丽区联系方式:022-2437527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北京首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黑牛城道57号津玉大厦10楼联系方式:18920600936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孙伟电话:18920600936第二部分采购项目要求本项目就天津市东丽区万新街道辖区2023年绿化养护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投标人,均可参加投标。投标产品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技术标准。本部分内容若与其他部分有不同之处,以本部分内容为准。一、项目内容本项目为天津市东丽区万新街道辖区2023年绿化养护服务项目。项目预算488.9645万元。二、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满足以下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定代表人登记证书(营业范围内包含项目相关内容),在有效期内;2.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仪式,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3.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近三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4提交2023年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5.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开标时间之前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三、投标人实施能力完全按照以下要求提供与本项目内容相当的成功案例,提供的证明材料均不得遮挡涂黑,否则不予认定加分。1.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金额、买卖双方名称及盖章、合同清单。2.项目中标通知书。3.第1、2项可提供任意一项。四、技术要求4.1供应商须承诺所提供的服务、人员、设备及耗材符合国家相关强制性规定。4.2本项目不接受赠品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供应商亦不得以采购人要求实施前述馈赠、回扣等行为。4.3投标人须承诺一旦获得成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要求与服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国家及天津市相关政策规定,支付工资、加班费和福利费、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4.4投标人须承诺相应专业人员须具备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项目实施过程中保证持证上岗。4.5具体需求详见项目需求书。五、商务要求(一)报价要求1.投标货币:投标文件报价中的单价和合价以及总报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2.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人员工资、福利、社险、住房公积金等人工费用、服装费、劳保费、交通费、拆除费、装卸费、搬运费、垃圾清运费、机械设备费、材料费、工具耗材费、秩序维护费、管理费、利润及税金等为完成招标文件规定全部任务所需的一切应有费用。投标人所报价格应综合考虑到现场条件、技术方案及措施、人工、材料及机械价格波动、风险等因素。投标人所报价格为最终优惠价格。3.本项目须按照采购人所提供服务清单作为报价依据,填报综合单价,并汇总填报总价,投标人所填报的单价在合同期内不因为市场波动产生变化,并作为结算依据。最终结算金额不因市场波动而调整,最终结算金额不超过合同金额。4.验收及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负责。5.供应商所报价格不能低于成本报价。若供应商报价明显过低,供应商又无具体理由表述清楚的,评标委员会认为报价明显不合理的将被予拒绝。6.在任何时候,如果发现供应商以低于成本价的价格恶意竞争时,将导致废标。7.供应商需就整个项目内容进行响应,不完整的投标将被拒绝。8.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二)服务要求1.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5月31日(特殊情况以签订合同为准)。2.服务地点:天津市东丽区万新街,详见项目需求书,具体以采购人通知为准。3.投标人应自行前往本项目现场进行踏勘,以充分了解任何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但采购人对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所作的任何判断和决策不承担任何责任。投标人必须自行考虑在本项目实施期间的一切可能产生的费用,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采购人除支付合同规定的款项外,一切合同规定外的费用将拒绝支付。(三)验收方法及标准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和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企业标准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必要时,采购人有权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1、考核验收绿化工程养护考核验收实行百分考核验收制,按照《东丽区园林绿化管理考核评分标准》执行。(如遇《考核评分标准》更新,按最新版执行)2、档次评定与管护费支付日常考核成绩划定为优秀(95分以上)、良好(85分以上)、合格(75分以上)三个档次。2.1优秀,日常考核成绩平均分达到95分以上,支付管护费总额的100%。2.2良好,日常考核成绩平均分达到85分以上,支付管护费总额的90%。2.3合格,日常考核成绩平均分达到75分以上,支付管护费总额的80%。2.4不合格,日常考核成绩平均分75分以下,支付管护费总额的70%。2.5解除合同,由于专业管护队伍责任不强,养护期内三次日常考核不合格,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3、关于人员和设备为保证本项目养管服务质量,中标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必备设备,同时满足拟投入绿化养管人员日均至少90人。附件:园林绿化管理考核评分标准考核项目(100 分)单项分值考核标准计分方式园林植物(40 分)乔灌木常绿组球等植物(含行道树)(20分)树形优美,枝叶茂盛,季相明显;无枯枝、死树;针叶树应保持明显的顶端优势;花灌木按时开花结果;需整形树木按观赏要求养护成一定形状。植物有枯枝、折枝、病虫枝等扣5 分;有死树或缺株,每株扣2 分;树穴内有杂草或杂物,每处扣1分。草坪(5 分)应根据不同草种习性和观赏效果进行定期修剪;草坪生长盛,无杂草,无斑秃,无枯黄;草根不裸露;生长高度不超过10cm,边缘整齐。草坪斑秃面积在0.2 平方米以上每处扣1 分;草坪高度应在10cm 以下,高于10cm 扣2 分;绿地内杂草扣2 分。绿篱和模纹(5 分)绿篱模纹枝叶茂密,修剪面平整,棱角整齐,无缺株,无秃裸。绿篱模纹修剪不整齐扣2 分;绿篱模纹枝叶稀疏,缺株或死株扣3 分。绿地卫生(10 分)花坛、花池、绿地内花卉地被植株健壮;花型正,花色艳;无缺株倒伏,无枯枝残花。花卉栽植缺株、不整齐,扣2 分;花卉生长期后,残株未及时清理,每片(块)绿地扣1 分。绿地卫生(10 分)绿地卫生(10 分)绿地内保持整洁,不得有纸屑、果皮、砖块及其它垃圾和堆积杂物,无树挂;不得焚烧树叶、垃圾;及时清扫积水,积雪。绿地内有纸屑、果皮、砖块等生活垃圾,每处扣1分;园林养护作业修剪的枝叶、草屑和绿地内水面杂物没有做到随产随清,每处扣1 分;有树挂每处扣1 分;绿地内甬路有积水、积雪、沉积淤泥,每处扣1 分;土方作业未做好苫盖和控尘措施,每处扣10 分;发现有焚烧落叶、垃圾扣10 分。专业养护(30 分)修剪工作(5 分)树木修剪依据园林绿化功能需求,在不违背树木生长特性和自然分枝规律的前提下,充分考虑树木与生长环境的关系,根据树龄及生长势强弱进行修剪,以达到调整树势、促进生长、美化树形、改善通风采光的目的。没有按照园林养护管理季节性特点进行修剪,发现一处扣5 分。浇水(5 分)根据季节气候特点、土壤保水、植物需水、根系喜气等情况,适时适量进行浇水,促其正常生长。浇水前应先检查土壤含水量。没有按时浇返青水、浇冻水,扣3 分;因天气气候等原因,没有适时进行补水扣2 分。施肥(5 分)根据园林树木生长需要和土壤肥力情况,合理施肥,平衡土壤中各种矿质营养元素,保持土壤肥力和合理结构,尽量施用有机肥。未按照季节和植物习性适时进行施肥工作扣5 分;未根据植物生长情况适时追肥扣3 分。中耕除草(5 分)植物生长季节要进行不间断地中耕除草,应除小、除早。除下的杂草要集中处理,并及时清运。未适时进行中耕除草扣5 分。病虫害防治(5 分)防治园林植物病虫害应贯彻“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方针。应科学、有针对性地进行养护管理,使植株生长健壮,以增强抗病虫害的能力。及时清理带病虫的落叶、杂草等,消灭病源、虫源,防止病虫扩散、蔓延。有病虫害危害迹象扣2 分;有明显危害迹象扣3分;造成植物死亡扣5 分。防寒、支撑(5 分)冬季对不耐寒的树种和树势较弱的植株应分别采取不同防寒措施,保证支撑牢固,随时检查维护。未搭建防寒设施和撤除防寒设施扣2 分;防寒设施应保持完好,发现破损或歪斜每处扣1 分。绿化设施(10 分)绿化设施(10 分)园林设施齐全完好,干净整洁,功能正常。发现设施不整洁每处扣1 分;设施损坏每处扣2分;随意改变绿地用途,每处扣10 分。日常巡查信访整改(10 分日常巡查信访投诉(10 分)对日常巡查发现的问题整改及时;应避免园林信访事件发生或扩大;对日常巡查问题整改时间为1 个工作日。对上月问题整改不力的,加倍扣分计入下期考核成绩;日常巡查整改不力的扣3 分;每发生信访事件一起,扣5 分;整改不及时每起事件扣8 分。(四)付款方式养管资金半年支付一次,支付养管资金前需进行考核验收。考核验收分值达到95分以上的支付管护费总额的100%;分值大于85分,支付管护费总额的90%;分值大于75分,支付管护费总额的80%;分值低于75分,视为考核不合格,支付管护费总额的70%。由于专业管护队伍责任不强,养护期内三次日常考核不合格,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五)投标有效期: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60天(六)履约保证金(以最终签订合同为准)(七)其他要求1.供应商须整包进行投标,不得拆包分项投标。2.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和招标文件所有技术要求、商务要求及项目需求书的要求,结合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对服务的履约情况进行考核与验收。必要时,采购人有权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服务的考核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六、招投标程序(一)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到北京首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黑牛城道57号津玉大厦10楼)购买招标文件。(二)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按照规定的时间,投标人须携带全部纸质投标文件和电子版投标文件,到北京首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黑牛城道57号津玉大厦10楼开标室)接受审查。(三)参加人员及要求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随时准备对评委的询问予以解答。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须加盖公章和法人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四)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内容如下:序项目内容合格条件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定代表人登记证书原件(营业范围包含项目相关内容,在有效期内)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近三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金保障记录。提交2023年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4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若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若法人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注:投标人还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资料的复印件。以上各项中有一项不合格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五)投标文件初步评审阶段如出现下述情况,则按无效标处理:1.未按规定的格式编制内容的;2.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采购项目报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没有参加开标的;或未提供身份证件的或证件失效的;4.授权代表的授权委托书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未签字或盖章的;5.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人相关证件或证件不齐全(见开标须知);或证件未经年检的或年检不合格的或失效的;6.投标人仍在停止参加投标处罚期内的;(以信用信息管理部门提供的内容为准)7.投标文件无单位盖章,或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8.不按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如有澄清或说明、补充等应附在投标文件中)9.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且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评标委员会认定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的;10.投标文件载明的采购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11.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12.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13.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内容的;14.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15.当投标单位投标报价在采购人采购预算(不含采购预算)以上时;16.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未按规定参加开标的;17.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单位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该投标单位的投标应作废标处理;18.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所有复印件或扫描件均应清晰可辩,同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如现场查验时与原件不一致按无效标处理;19.投标文件中,使用涉密技术资料及违规使用未公开出版技术资料的。七、评标方法及中标候选投标人的产生办法(一)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审方法。评审采用百分制,评标小组各成员分别独立对实质上响应投标文件的供应商进行逐项评价打分,供应商技术平均得分、商务得分、资信得分相加之和为供应商最终得分。(二)投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评标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2〕69号)的规定,评标小组成员要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标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四)成交候选供应商产生办法: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的排名次序位于前3名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由评标委员会向采购人推荐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由评标委员会向采购人推荐中标候选人;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部分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由评标委员会向采购人推荐中标候选人。采购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八)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第一部分 商务部分(10分)分值1价格(1)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无效,未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报价按以下公式进行计算。(2)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注:1.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商务报价为无效投标。10分第二部分 资信部分(20分)分值1企业业绩完全按照以下要求提供与本项目内容相当的案例,提供的证明材料均不得遮挡涂黑,否则不予认定加分。1.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金额、买卖双方名称及盖章、合同清单。2.项目中标通知书。3.第1、2项可提供任意一项。每提供一项案例得2分,最高得10分。10分2认证评价供应商具备在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每提供1种证书得2分,最高得6分。6分4项目负责人评价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员工,提供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2023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定。项目负责人具有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得2分;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注:提供证书复印件,不提供不得分。4分第三部分 技术部分(70分)分值1服务方案及方法服务方案包括但不仅限于苗木整形及修剪方案、病虫害防治方案、冬季防火方案、养管计划及各季节苗木的养管措施等。服务方案全面详细,不漏项,专业性、针对性强,操作切实可行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10分;;方案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但存在1处瑕疵:得7分;方案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但存在2处瑕疵;得3分;未提供方案或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得0分10分2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针对进度计划安排、关键阶段控制措施、处理措施等方面进行评价:关键线路清晰、准确、完整、计划编制合理、可行,关键节点的控制措施描述全面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得10 分;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但存在1处瑕疵:得7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但存在2处瑕疵;得3分;未提供方案或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得0分10分3劳动力和材料投入计划及保证措施针对劳动力投入计划、材料物料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的协调性等方面进行评价:劳动力和材料的投入计划有全面详细的描述,劳动力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随施工各阶段的进度调配投入计划合理、准确且能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得10 分;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但存在1处瑕疵:得7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但存在2处瑕疵;得3分;未提供方案或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得0分10分4重点、难点分析及解决措施和方案针对工程中重点、难点分析、处理措施等方面进行评价:对工程中的重点、难点有准确的分析,有详细科学的解决措施和方案,叙述全面详细准确,切实可行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得10 分;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但存在1处瑕疵:得7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但存在2处瑕疵;得3分;未提供方案或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得0分10分5机械设备投入计划针对机械设备投入的计划、设备先进性、可行性等方面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得5分;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但存在1处瑕疵:得3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但存在2处瑕疵;得1分;未提供方案或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得0分5分6安全、文明施工及环保措施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及环保措施全面详细,可行性强、针对性强的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得5 分;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但存在1处瑕疵:得3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但存在2处瑕疵;得1分;未提供方案或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得0分5分7季节性养护方案根据不同季节气候做出有针对性的养护、保洁方案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得5 分;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但存在1处瑕疵:得3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但存在2处瑕疵;得1分;未提供方案或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得0分;5分8针对本项目人员培训方案和应急预案人员培训计划包括对各类人员的业务技能、基础知识培训、思想政治培训;应急预案充分考虑项目特点,涵盖人员流失预案、突发大人流量预案、应急情况处理预案、发生恶劣天气、火灾、等突发性灾害预案、紧急情况疏散预案、紧急任务集结等预案。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得5分;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但存在1处瑕疵:得3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但存在2处瑕疵;得1分;未提供方案或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得0分5分9工程交验后服务措施针对工程交验后服务措施、资料整理计划、移交方案等方面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得5 分;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但存在1处瑕疵:得3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但存在2处瑕疵;得1分;未提供方案或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得0分5分10养护期服务措施针对养护期服务承诺、服务措施、响应时间、处理措施等方面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得5 分;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但存在1处瑕疵:得3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但存在2处瑕疵;得1分;未提供方案或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得0分5分合计100第四部分扣分条款注:本项所称“瑕疵”是指内容缺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性、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八、其他(一)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按照现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2.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3.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及《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和使用信用主体记录及做好有关信用主体标识码登记工作的通知》(津财采【2016】27)号的要求,开标当日评标委员会会查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登记信息,对查询结果中涉及已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继续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并以截屏方式留存包括网站地址、名称和查询信息的显示结果及查询时间等,由查询人员在截屏纸质文件上标注查询时间并签字或盖章,与其他招标文件一并保存。4.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5.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6.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二)出现以下任何情形取消投标资格1.围标或陪标的;2.扰乱评标现场秩序,无理取闹,恶意诽谤的;3.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4.不实应答或虚假应标的;5.按照津财采[2009]4号《关于加强天津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规定,经认定为五级不诚信供应商的。6.实质性技术条款(加注“★”号条款)不得出现负偏离,发生负偏离即做无效标处理。(三)其他注意事项1.请投标人在开标前随时关注北京首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若有补充文件,请投标人将“补充文件回执”下载后盖上公章,传至本公司。邮箱号为:196997982@qq.com。至投标截止时间仍未收到“补充文件回执”的视为已熟知补充文件内容,接受补充文件所表述内容,并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2.根据天津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通知》的规定,对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提交、补交的资质性文件,评审时不予承认。3.投标文件编制要求(1)投标人须按照《投标人须知》“C投标文件的编制”中的相关要求编制投标文件。(2)投标文件格式参照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3)投标人所提交投标文件,分别包括一份正本投标文件、一份副本投标文件和电子版文件(一式二份)。其中,纸质投标文件共分为资格审查文件(详见供应商资质要求)、资信文件和技术文件及商务文件,可装订为一册。4.其他(1)开标以后,不接受投标人及与投标人有关的任何一方递交的材料(评标委员会和监督委员要求提供的除外)。(2)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对所提供的产品进行点对点应答,并逐一做出具体响应。评标委员会对供应商提交的“点对点应答表”响应情况进行审查。(3)未及时提交合同或未按时交纳服务费的投标人,将被取消参加此后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4)如需延长投标截止时间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同时在财政部指定的媒体发布变更公告。(5)在发布成交公告的同时向中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6)在成交公告发布同时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时须向北京首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交纳代理服务费。九、项目需求书(一)养护内容:树木涂白、肥水管理、整形修剪、病虫害防治、中耕除草、环境卫生、日常管护和苗木补植、个别苗木冬季防风防寒、建立绿化养护台账、绿地内无盖井设置警示标志等内容。(二)养护服务标准:严格按照《天津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执行,所有合同范围内绿化养护管理至少达到三级养护质量标准。(三)养护管理1、在养护管理期内对树木、地被、景观设施全程养护管理,达到四个100%的养护管理目标,即:管护期内保证各种树木健康成长,树木保存率达到100%;按时做好施肥、浇灌、病虫害防治、涂白、修剪、杂草杂物清理、防火等日常养护管理,苗木补植树木成活率达到100%;地被植物覆盖率达到100%;养护管理验收合格率力争达到100%,全面巩固和提高万新街界内绿地、绿带的绿化成果及景观效果。2、新植乔木栽植后用木质杆设置支撑,支撑需符合规范标准。树木树冠基本完整。花灌木开花及时、正常,花后修剪及时;绿篱、色块枝叶正常,整齐一致。行道树无缺株,绿地内无死树。落叶树新梢生长正常,叶片大小、颜色正常。在一般条件下,黄叶、焦叶、卷叶和带虫粪、虫网的叶片不得超过5%,正常叶片保存率在90%以上。针叶树针叶宿存2年以上,结果枝条不超过20%。因养护不到位造成的乔灌木死亡,需按原规格、数量进行补植,补植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高温暑热、低温寒冷等极端天气,应对植物、附属设施等做好防护措施。防护情况应及时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补救。常绿、景观等需要实施防寒处理的树种入冬前适时立防风障、设防寒罩、刷白、草绳护干等,防止低温造成树木死亡。按照园林主管部门要求,对需要做冬季防盐防寒设施的区域制作、拆装防盐防寒设施,材料及外观按照市、区统一标准执行。当年无特殊规定的参照往年执行。4、生长期做到叶片健壮、叶大而肥厚、正常条件下不黄叶、焦叶、落叶,树叶上无虫及粪网等;枝干健壮、无明显枯枝、死枝,枝条粗壮;绿篱、绿球、灌木色块等枝条茂密、表面平整、完满无缺;死亡树木及时去除,适时补栽,其缺株在2%以下。5、适时做好植株整形修剪,主侧枝明确,树体结构合理,枝条疏密得当,层次合理分枝点一致;树基、树干无萌条,无偏冠,无过密枝。6、适时加强肥水管理,促进树木和地被植物生长健壮。草坪及苜蓿每年至少修割三次,地被覆盖率97%以上、不能裸露泥土,无大块斑秃。多年生草本植物在生长期内不得有杂草、不得有垃圾杂物,冬季休眠期前进行平茬处理并进行冬灌,7、针对树木品种及可能发生的病虫害,实施有效预防。针对发生的病虫植株及时喷洒、涂抹药剂,控制病源传播、防止次生危害,防治后的树木叶片保存率在95%以上。针对飞絮树种按照季节进行合理有效的治理。8、每年对树木涂白两次(春秋各一次),保证病虫害防治和城市整体美观效果。9、绿地应保持清洁,并整理清除影响景观的杂物、干枯枝叶、树挂、乱涂乱画、乱栓乱挂、乱停乱放、乱搭乱建等。收集的垃圾杂物、干枯枝叶等应及时清运,不得随意焚烧。各种与绿地无关的张贴物或设施应及时清除。10、严控严防火险火灾。配备必要的防火设施设备和宣传标志,加强日常巡视、特别是严控春冬季、春节、清明节等重点时间段期间火灾的发生。11、绿化养护过程中产生的绿化垃圾和生活垃圾由投标人自行处置,甲方不提供垃圾卸地。12、建立绿化养护台账,对养护范围内植物种类、规格、数量、面积等数据进行统计汇总,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做出增加、核减,做到基础数据详实。13、对绿地内无盖井、空树穴、低洼点等危险点位进行有效遮盖,并设置警示标志,避免发生意外伤害。(四)其它管理责任1、发现堆存杂物、私设广告牌、建坟立碑、烧香、点烛、燃放烟花爆竹等各种损毁植被行为要及时制止,对不听劝阻的要及时报告街道办事处主管部门处理。2、遇工程建设,需要临时或长期占绿的,养护单位不得私自处理,违者按照占绿面积每平米500元处罚。3、养护单位自行承担安全生产责任,制定安全生产措施、预案和制度,并提交甲方备案。承担养护过程中养护人员、过往车辆及行人的安全责任。如发生相应事故应由乙方承担赔偿等责任。(五)考核验收及资金支付1、配合街道及上级园林主管部门的工作安排及相关部署,服从管理并定期参与考核验收。街道办事处每月明查一次,每周抽查一次,同时结合区城管委检查结果作为支付养管资金的依据。2、养养管资金半年支付一次,支付养管资金前需进行考核验收。考核验收分值达到95分以上的支付管护费总额的100%;分值大于85分,支付管护费总额的90%;分值大于75分,支付管护费总额的80%;分值低于75分,视为考核不合格,支付管护费总额的60%。由于专业管护队伍责任不强,养护期内三次日常考核不合格,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附:2023年万新街绿化养护招标明细表2023年万新街绿化养护招标明细表序号养管地段起止范围绿地面积 (㎡)行道树 (株)保洁面积 (㎡)1外环线外侧500米绿化带北至小王庄排污河,南至津滨大道,西至外环河886367.22津滨大道津滨大道北侧、中央隔离带及分车带(外环至津昆桥)津滨大道南侧、分车带(津昆桥至吉安路)16679513892津滨桥津滨桥区810584机场客、货运口外环线与机场客、货运交口处112345机场二通道外环线内侧程林桥桥区589196公务机航站楼周边及道路环境整治提升工程外环线以外路段238767海河堤岸公园月牙河至春意桥段72170154088津昆桥津昆桥区2263309津昆桥桥区绿化提升(超出原有绿地的新工) 2606310月牙河成林道至津滨大道4784411津滨大道至京山铁路12娄山道至海河东路18413华顺路津塘二线至金子小幼儿园8014外环线内侧小王庄污水河-津滨桥1463327015成林道外环线-天津烟厂2470016中美史克北侧260034017香兰路至雪莲路烟厂东门 登州路至外环线2016918山青道南侧雪山北路-雪莲路 (京山铁路北)586519登州路成林道至崂山道2140019820崂山道香兰家园南侧界外地24003821雪山路南段津滨大道至京山铁路1052436022雪山路北段津滨大道至万山道846225723千山道雪山路至青岚山路737010024万山道雪莲路至雪山路339325程盛道雪山路至青兰山路21037826警民路津滨大道至成林道35710427程昆道警民路至天山南路49512028青岚山路千山道至雪山路22329程林一村荟臻里,一村1、2号楼158430程林二村居委会北侧三排楼342031第二殡仪馆周边道路津滨大道以北190032嘉春园周边道路雪莲路西、山青道北、程盛道南2560433万山道雪莲路-海航路54834余航道迭山路-海航路6235东台山路万山道-余航道4636季景家园界外地季景家园东、北、西侧855037海悦秋苑界外地海悦秋苑北、东侧612438秋丽家园东侧界外地秋丽家园东侧、雪莲南路西侧(不含雪莲路配套绿化部分)630039香邑国际南侧界外地成林道北侧、香邑国际南侧480040东台山路跃航道-万山道8941无名路天山南路-警民路5042天万道昆仑路辅路-天山南路6143昆仑路辅路西侧铁城公寓南北院外2944津滨大道辅路、昆仑路辅路天山南路口至居然之家10745雪莲东里、雪莲西里界外地雪莲西里东侧、雪莲东里西侧43861646昆仑里小区昆仑里小区内(2020提升改造)906847万隆小区小区内(2020提升改造)2365048雪莲南路公交四厂西侧大树(津滨大道-万山道)2349沙柳北路东侧成林道-卫国道114合 计1952212.2468615408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A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1.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采购公告中所叙述项目货物和服务的采购。2.定义2.1“采购人”系指本次招标活动的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组织本次招标活动的机构,即“北京首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统称“招标采购单位”。2.2“投标人”系指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2.3“货物”系指供应商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2.4“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维修以及其它类似的义务。3.解释权3.1本次招投标的最终解释权归为招标采购单位。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招标采购单位解释为准。3.2本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此解释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4.合格的投标人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供应商的有关规定,有能力提供招标采购货物及服务的供应商。4.2符合招标文件第二部分关于投标人的规定。4.3两个以上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4.3.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4.3.2联合体应当向招标采购单位提交联合协议。4.3.3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并履约。4.4关于关联企业除联合体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子项目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4.5关于分公司投标分公司作为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应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及法人企业授权书,法人企业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法人企业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法律法规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行业,不接受分公司参加投标。4.6关于提供前期服务的投标人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7关于中小微企业投标中小微企业投标是指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投标人,通过投标提供服务。中小微企业投标应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5.合格的服务5.1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并且其质量完全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6.投标费用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7.信息发布本项目需要公开的有关信息,包括采购公告、更正公告、中标公告、终止公告等与招标活动有关的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均将通过“天津市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tjgp.cz.tj.gov.cn。)”公开发布。8.询问与质疑8.1投标人对招标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询问可以采取电话、当面或书面等形式。对投标人的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8.2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向采购人和北京首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质疑无效。投标人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或下载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8.3质疑书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94号令)的要求和格式提出,应明确阐述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法律依据、事实依据、相关证明材料及证据来源,以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投标人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8.4投标人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份。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出质疑者必须同时提交相关确凿的证据材料和注明证据的确切来源,证据来源必须合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质疑函转发质疑事项各关联方,请其作出解释说明。对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将上报天津市东丽区财政局依法处理。8.5质疑受理部门:北京首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电话:022-23830155。提交质疑文件地点:天津市河西区黑牛城道57号津玉大厦10楼。8.6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于受理投标人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8.7对投标人询问或质疑的答复将导致招标文件变更或者影响招标活动继续进行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原采购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9.其他本《投标须知》的条款如与《采购公告》、《采购项目要求》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的,以《采购公告》、《采购项目要求》中规定的内容为准。B招标文件说明6.招标文件的构成6.1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所需货物及服务、招标投标程序和合同条款。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1)采购公告;(2)采购项目要求;(3)投标人须知;(4)合同一般条款;(5)合同特殊条款;(6)附件——投标文件格式。6.2招标文件以中文编印。6.3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采购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7.招标文件的修改7.1招标文件的修改书将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投标人有约束力。7.2在投标截止日期十五日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可依据采购人或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修改招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人,投标人在收到该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7.3为使投标人在准备投标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招标文件的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在投标截止日期三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人,投标人在收到该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8.招标文件的澄清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可要求澄清,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前按采购公告中载明的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或传真等)通知到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或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并在其认为必要时,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书面答复发给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人。C投标文件的编写9.要求9.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文件可能被拒绝,投标人须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风险和责任。9.2投标人应认真填写第六部分表格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有效,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0.投标语言及计量单位10.1投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就投标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件,应以中文书写,全部辅助材料及证明材料均应有中文文本,并以中文文本为准。外文资料必须提供中文译文,并保证与原文内容一致,否则投标人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未按上述规定提供中文文本的,评标委员会有权拒绝其投标。10.2除在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1.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装订成册,并填写“投标文件资料目录”。第二部分有特殊要求的以第二部分为准。12.投标文件格式12.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完整地填写。12.2投标人可对本招标文件“采购项目要求”所列的所有货物进行投标,也可只对其中一包或几包的货物投标;若无特殊说明,每一包的内容不得分项投标,采购人原则上按照整包确定中标供应商,但不排除分项中标的可能。13.投标报价13.1投标人对所投标货物应提供分项单价及总价。13.2除特殊要求外,投标人对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任何选择性的报价。14.投标货币投标书、开标一览表等各表中的报价,若无特殊说明应采用人民币填报。15.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人必须提交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投标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招标文件第二部分规定的资格审查文件;(2)国家及行业对投标项目规定的特殊资格证明文件;(3)投标人对有能力履行投标文件中合同条款和技术要求规定的由卖方履行的保养、修理、供应备件和其他技术服务和义务所做出的书面承诺;(4)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技术和生产能力的证明材料;(5)招标文件第二部分规定的资信文件;(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第六部分附件)。16.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16.1投标人须提交证明其拟供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6.2上述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并须提供:(1)货物主要技术性能的详细描述;(2)保证货物从买方开始使用至招标文件规定的保修期内正常和连续运转期间所需要的所有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详细清单,包括其现行价格和供货来源资料;(3)逐条对买方要求的技术规格进行评议,指出自己提供货物是否做出实质性的响应;或说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17.投标保证金: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相关规定。17.1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政府采购项目中标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3)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投标人有前款第(1)至(5)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无效。18.投标有效期18.1投标有效期为开标之日起60天。投标书中规定的有效期短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可以视为非响应标予以拒绝。18.2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对于同意该要求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19.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9.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按第二、六部分的格式如实编写,未尽事宜可自行补充。19.2投标人按照投标须知的要求进行并分包准备纸质投标文件(每包纸质投标文件需包括资格审查、资信、技术、商务文件并装订成一本)(正本和副本)和电子版文件,纸质投标文件胶装装订成册。在每一份投标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如有差异,以正本为准。19.3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须用不褪色的黑色墨水书写或打印并由正式授权的投标人代表签字、盖章。19.4投标文件电子版文件须采用word2003无加密版格式,内容与纸质版一致(签字盖章除外)。19.5除投标人对错处作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中不得行间插字、涂抹或增删。若有修改须由签署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代表签字和盖章。D投标文件的递交20.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投标文件正本(含书面文件及电子版光盘)投标文件副本(含书面文件)外包封20.1投标人应将纸质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分别装订成册,注明正本、副本字样。20.2投标人应将电子版文件分别(包括正副本)放在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20.3投标人应在外包封上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邮编、联系电话、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等内容,并注明“于正式开标之前(指采购公告中规定的开标日期及时间)不准启封”的字样。20.4如投标文件由专人送交,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20.1-20.4中的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后,按投标注明的时间和地址送至采购代理机构。20.5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和标记的、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并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20.6电报、电话、传真及其它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20.7每个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一经投标,无论投标结果如何,其投标文件恕不退还。2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1.1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公告中规定的地址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应不迟于采购公告规定的截止时间。21.2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本须知的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日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22.迟交的投标文件按本须知第21条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其规定的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23.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消23.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采购代理机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收到该修改或撤消的书面通知。23.2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应按本须知第19条和第20条的规定进行编制、签署、密封、注上标记和递送,并注明“修改投标文件”或“撤回投标”字样。23.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23.4投标人不得在投标截止时间起至投标文件有效期届满前撤消其投标。E开标和评标24.资格审查及开标24.1在有投标人代表在场的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按采购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参加投标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投标人需按照第二部分资格审查中所列各项标准提供原件,不符合要求的按废标处理。24.2采购代理机构按规定作开标记录,存档备查。25.评标委员会25.1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由5人组成,其成员由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委会根据本办法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标委员会负责出具评标报告和推荐中标候选人等工作。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25.2评标委员会负责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并进行审查、询标、评估和比较。评标委员会认为必要时,可向投标人进行询标。25.3如果出现投标截止时间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或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情况时,或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评标委员会有权宣布废标。25.4评标委员会负责完成全部评标过程,向采购人提出经评标委员会签字的书面评标报告。26.对投标文件的审查和响应性的确定26.1资格性检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的内容是否完整,有无计算错误,文件签署是否正确,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是否齐全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26.2符合性检查。在对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估之前,评标委员会首先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文件是指经评标委员会认定的无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文件。26.3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26.4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回不符合要求的重大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响应性的投标。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或中标无效:(1)超出经营范围投标的;(2)投标文件(正本)中资格证明文件(第二部分中规定须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3)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或其有效委托的授权人的签字,或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加盖公章的;或授权期限不符合要求的;(4)投标有效期短于招标文件要求的;(5)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6)投标文件纸质版与电子版不一致的(签字、盖章除外)。(7)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分别装订成册,并填写“投标文件资料目录”,页码与目录不符的,将视为无效投标,予以废标处理。26.5评标委员会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进行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改错误的原则如下:(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6.6评标委员会将要求投标人按上述修改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改后的报价,其投标将被拒绝。26.7评标委员会将允许投标人修改投标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其它投标人的名次排列。27.投标文件的澄清27.1澄清有关问题。为了有助于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有义务按照采购代理机构通知的时间、地点指派专人就相关问题进行澄清。27.2澄清、说明或者补充应当为书面形式,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有效委托的授权人签署。27.3投标人的书面答复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对投标内容进行实质性的修改。27.4澄清文件将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与投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28.投标的评估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原则和评标方法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评估和比较。29.评标原则和评标方法29.1评标原则招标文件是评标的依据,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执行“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维护采购人和投标人的合法、正当的权益;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评估,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不以最低的投标报价作为中标的唯一依据。29.2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审方法。评审采用百分制,评标小组各成员分别独立对实质上响应投标文件的供应商进行逐项评价打分,对评标小组各成员每一因素的打分汇总后取平均分,该平均分为供应商的得分。成交候选供应商产生办法: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的排名次序位于前3名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由评标委员会向采购人推荐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由评标委员会向采购人推荐中标候选人;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部分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由评标委员会向采购人推荐中标候选人。采购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提出不能签订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应重新组织招标。30.评标委员会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进行政策功能评价,如涉及以下内容,具体标准为:(1)评标委员会对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扣除,审核投标人填写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表》。(2)对于非专门面向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项目,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31.保密及其他注意事项31.1在开标、投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成员询问评标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否则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31.2投标人在开、评标过程中,如试图向采购代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31.3为保证定标的公正性,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与投标人私下交换意见。在开、评标期间及招标工作结束后,凡与评标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也不应将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评标情况向投标人或其它无关的人员透露。31.4不保证所有投标一定有中标结果,如出现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或者经审查没有合格标的,将会出现全部落标的可能。F授予合同32.中标供应商的产生32.1采购人可以事先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32.2采购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招标文件的要求确认中标供应商。34.中标通知将通过“天津市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公告,同时发放《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35.签订合同35.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5.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且为合同的组成部分。36.履约保证金36.1若《采购项目要求》规定须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合同签订前,中标人须按照规定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至服务期满并最终验收合格之日。36.2中标人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采购人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37.根据财库便函〔2019〕154号《关于采购人是否有权顺延确定中标或成交供应商等问题的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财政部门报批。采购人应当向财政部门报告供应商违规行为,财政部门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追究有关供应商法律责任。政府采购活动或中标供应商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递补供应商的经济性和效率等因素,自主确定是否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或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38.合同分包38.1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不得分包合同。38.2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中标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第四部分合同一般条款甲方:乙方: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第1条项目概况。1.1项目名称:项目地点:项目内容:承包范围:1.2付款方式:…………………………(具体格式由双方协商,自行拟定)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发包方(章):承包方(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电挂:电挂: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年月日第五部分合同特殊条款合同特殊条款是合同一般条款的补充和修改。如果两者之间有抵触,应以特殊条款为准。合同特殊条款由需求方和中标单位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协商拟订。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正/副本)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供应商详细地址:供应商授权代表:供应商授权代表电话:供应商法定代表人:递交日期:投标文件总目录(需投标人自行编制)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页码检索(需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中除涉及价格的评分项外的每个评分项逐项列明页码)内容组成:A.资格审查部分B.资信部分C.技术部分D.商务部分A.资格审查部分格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投标人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中要求提交的所有材料(所有材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A-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A-2授权委托书A-3资格证明文件A-4真诚投标承诺书A-5中小企业声明函A-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监狱企业声明函A-7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表A-8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承诺书A-9无重大违法纪律声明A-10投标点对点应答表部分格式:A-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单位名称:地址: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身份证号:系的法定代表人。为施工、竣工和保修的工程,签署上述工程的投标文件、进行合同洽谈、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特此证明。(身份证复印件附后)供应商:(盖章)日期:年月日A-2授权委托书兹授权,身份证号:代表进行项目的投标(项目编号:),此授权至年月日有效。特此证明。(身份证复印件附后)供应商:(盖章)委托人:(法定代表人签字、签章)日期:年月日A-3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内容由供应商自行编制。(复印件须字迹清晰且证件须在年检有效期内,并加盖公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营业执照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近三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金保障记录。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A-4真诚投标承诺书北京首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供应商愿意参与“项目(项目编号:)”投标,并作出如下承诺:1、未与其它任何公司\个人达成固定价格的协议。2、在投标撤回之前,不做以下任何事项:(1)向采购人以外的人员泄漏投标情况;(2)与其他参与本次投标的人达成可能限制竞争的协议;(3)为影响投标而向有关招标当事者提供金钱、物质及服务;3、保证所投产品来自合法的供货渠道,若中标,则有义务向采购人提供其需要的有效书面证明材料。如果提供非法渠道的商品,视为欺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承担商品价值双倍的赔偿;同时承担采购人依据现行的国家法律法规追究的其他责任。4、保证递交的投标文件不提供虚假材料,否则接受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处罚,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以下材料或情形之一不实的均视为提供虚假材料:(1)投标价格;(2)交货期;(3)业绩;(4)资质文件;(5)技术响应;(6)服务及履约情况;特此承诺。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A-5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我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A-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请填写:符合/不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将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注: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必须同时提供制造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声明函。监狱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是/不是)监狱企业。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盖章):日期:年月日A-7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如属所列情形的,请在括号内打“√”:中小企业( )我公司为小型、微型企业,并由我公司向采购人提供服务,须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该声明函见响应文件第 至 页。监狱企业( )我公司属于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证明材料见响应文件第 至 页。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我公司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该声明函见响应文件第 至 页。填报要求:请供应商正确填写本表,所填内容将作为评分的依据。其内容或数据应与对应的证明资料相符,如果填写不完整或有误,不再享受上述政策优惠。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A-8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承诺书我单位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并作出如下承诺:我单位依法缴纳税收和员工社会保险,随时接受采购人的检查验证。如违反上述承诺,我单位将按照《天津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管理办法》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承诺。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A-9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我单位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并作出如下声明:我单位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特此声明。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A-10投标点对点应答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名称招标要求投标应答偏离说明备注供应商资格要求(实质性文件)技术要求付款方式服务要求……注:1.不如实填写负偏离情况的投标文件将视为虚假材料。2.招标要求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具体要求。3.投标应答指供应商的实际情况。4.偏离说明指招标要求与投标应答之间的不同之处。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B.资信部分格式A-11近3年来相关业绩情况一览表序号用户单位名称项目内容实施地点项目起止时间合同金额备注注:按照上表附与本项目类似的成功案例,提供的证明材料均不得遮挡涂黑。1)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金额、买卖双方名称及盖章、合同清单。。2)项目中标通知书。。3)第1、2项可提供任意一项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拟投入人员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姓名性别年龄从业年限拟任职务备注123…拟投入设备/工器具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设备名称/工器具名称品牌规格型号备注123…C技术部分格式需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中每个评分项逐项列明(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内容)D.商务部分格式内容组成:C-1投标书C-2开标一览表C-3开标分项一览表部分格式:C-1投标书致:北京首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根据贵方为项目(项目编号:)的公开招标,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我公司(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含电子光盘)、副本一份。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所附投标报价表中规定的应提供和交付的服务投标总价为:¥元(人民币),大写。服务期:2.我公司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3.我公司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更正公告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所有附件。我们认为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更正公告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所有附件)公平公正,无倾向性和排他性,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4.我公司的投标有效期为开标之日起60天。5.我公司同意按照招标方要求提供的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并声明投标文件及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有效。由于我公司提供资料不实而造成的责任和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6.我公司保证所投产品来自合法的供货渠道,若中标,则有义务向采购人提供其需要的有效书面证明材料。如果提供非法渠道的商品,视为欺诈,并承担相关责任。7.我公司承诺完全符合《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并随时接受招标采购单位的检查验证。在整个招标过程中,我公司若有违规行为,我公司完全接受贵中心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给予处罚。8.我公司若中标,本承诺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9.如违反上述承诺,我公司投标无效且接受相关部门依法作出的处罚,并承担通过“天津市政府采购网”等相关媒体予以公布的任何风险和责任。10.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年月日供应商代表签字:C-2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单位:元序号服务名称投标报价(元)备注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C-3开标分项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单位:元序号养管面积(平方米)每平方米单价/年养护金额总价(元)养护期限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A-5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万新街道办事处的天津市东丽区万新街道辖区2023年绿化养护服务项目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天津市东丽区万新街道辖区2023年绿化养护服务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接企业为天津鸿通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8人,营业收入为452.08万元,资产总额342.56万元,属于小型企业我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盖章)天津鸿通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2023年05月29日程有有限公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绿化养护服务项目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天津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