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 绿化 道路改造中标结果公示(阳高县园林绿化中心2023)


一、项目编号:1402212023BCS00071
二、项目名称:阳高县云林路南段道路改造绿化建设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采购内容
总价(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
包1(金光街段)
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979300(元)
阳高县国营苗圃
阳高县城北门外
91140221406890816G

2
包2(高柳街--晨光路段)
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1141232.36(元)
山西雷霆鼎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大同市平城区恒安街南侧鸿滨嘉苑4号商铺
9114020034685066X2

3
包3(侧分带护栏)
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661334.52(元)
大同赛燕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大同市阳高县东小村镇神泉堡南
91140221MA0H92TR29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1
包1(金光街段)
详见招标公告
2023年9月至11月
郭小东

2
包2(高柳街--晨光路段)
详见招标公告
2023年9月至11月
李霖

3
包3(侧分带护栏)
详见招标公告
2023年9月至11月
李玉权

五、评审专家名单:
于凤梅,孟善日,唐楠(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国家标准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包1:9790;包2:11600;包3:73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阳高县园林绿化中心
地 址:阳高县城北门外园林绿化中心
联系方式:0352-66222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有清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大同市平城区千禧御东画卷底商(4-5号有清咨询)(开源街北)
联系方式:1553529595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袁宏凡
电 话:15535295957
附件信息:

阳高县云林路南段道路改造绿化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doc阳高县云林路南段道路改造绿化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doc856.5K

阳高县云林路南段道路改造绿化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1402212023BCS00071采购人:阳高县园林绿化中心采购代理机构:山西有清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二〇二三年五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1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第三章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23第四章评审办法24第五章合同文本31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41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阳高县云林路南段道路改造绿化建设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山西省政府采购信息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免费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6月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1402212023BCS000712、项目名称:阳高县云林路南段道路改造绿化建设项目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预算金额:共计2980000.00元5、最高限价:标项1(金光街段):983589.10元标项2(高柳街--晨光路段):1145134.28元标项3(侧分带护栏):668257.20元6、采购需求:本项目共分为三个标项,分别为金光街段、高柳街--晨光路段和侧分带护栏,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7、合同履行期限(工期):2023年9月至11月8、养护期:三年。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与参加本次项目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活动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直接控股、管理关系;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标项2的供应商拟选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林业或绿化或园林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标项3无特定资格要求。6、同一供应商只能参与本项目中的一个标项。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获取磋商文件1.时间:2023年5月22日0时至2023年5月29日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3.方式:只允许在线获取4.售价:0元备注:未按规定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起的质疑、投诉将不予受理。四、响应文件提交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6月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政采云平台投标客户端完成递交(上传),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五、开启1.时间:2023年6月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2.方式:线上开启3.地点:山西省大同市平城区千禧御东画卷底商(4-5号有清咨询)会议室(开源街北)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其他补充事宜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阳高县园林绿化中心地址:阳高县云门街联系人:杨伟联系电话:0352-662220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山西有清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山西省大同市平城区千禧御东画卷底商(4-5号有清咨询)(开源街北)联系方式:15535295957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袁宏凡电子邮件:youqingzhaobiao@163.com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项目名称阳高县云林路南段道路改造绿化建设项目2采购内容本项目共分为三个标项,分别为金光街段、高柳街--晨光路段和侧分带护栏,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3采购预算金额2980000.00元4资金来源资金来源为县财政资金。5建设地址阳高县云林路南段道路6工期2023年9月至11月 7付款方式按合同签订8采购人采购人:阳高县园林绿化中心地址:阳高县云门街联 系 人:杨伟联系电话:0352-66222029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山西有清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山西省大同市平城区千禧御东画卷底商(4-5号有清咨询)(开源街北)业务联系人:袁宏凡电 话:15535295957邮 箱:youqingzhaobiao@163.com10供应商应具备的特定资质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11是否允许代理商参加磋商否12磋商前答疑会不组织13现场考察不组织14响应文件份数供应商需在政采云系统上传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即为解密开始时间,解密时长30分钟。解密截止时间未进行解密的,视为未递交响应文件。纸质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15响应文件要求内容及编排顺序供应商需提交的报价文件1、报价一览表;2、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15响应文件要求内容及编排顺序资格响应部分1、营业执照副本;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4、供应商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5、供应商无违法记录声明;6、报价截止时间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信用记录(包括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截图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截图并加盖报价人公章;7、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见‘响应文件格式’);8、拟派的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具有林业或绿化或园林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注: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15响应文件要求内容及编排顺序供应商需提交的商务文件1、报价函;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3、供应商基本情况表;磋商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填写(代理商)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磋商供应商为制造商的填写(制造商)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报价产品中既有自身制造,又有代理的,代理商和制造商的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均需填写;(见‘响应文件格式’)4、近三年主要同类项目业绩一览表;5、供应商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及递交磋商保证金汇款凭证或保函复印件;6、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的和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材料;15响应文件要求内容及编排顺序供应商需提交的技术文件1、商务、技术规范响应及偏离表;2、服务团队人员;3、管理方案;4、项目整体实施方案;5、项目实施进度计划。6、服务质量及保障措施7、关键部位实施方法8、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的和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材料16磋商保证金金额本项目要求提交保证金,标项1金额:11000.00元 ;标项2金额:13000.00元 ;标项3金额:8000.00元 ;交款方式:磋商保证金可以以支票、汇票、本票、电子保函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包括网银转账,电汇等方式)。保证金收款人:山西有清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滨河支行账 号:157056336(请注明项目编号及用途)交款时间: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注:提供保函的的担保机构必须是依法成立的具有相关资质和偿付能力的担保机构。保函是银行等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必须要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能够进行查询,否则将取消成交资格,采购人将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磋商保证金退还方式:原路退回。17磋商报价 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为:标项1(金光街段):983589.10元标项2(高柳街--晨光路段):1145134.28元标项3(侧分带护栏):668257.20元。(供应商报价有且只有一个有效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报价。)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1.本工程参照《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山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补充规定、2018年《山西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并结合企业自身实力和市场行情报价;2.投标报价编制要求2.1一律按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要求编制磋商报价。18响应文件有效期90日历天19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供应商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电子投标客户端去制作、编制响应文件;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6月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线上递交;3、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山西省政府采购信息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中完成递交(上传),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4、供应商须将纸质响应文件在开标结束后将纸质版文件送到代理公司。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全过程,均采用电子形式进行,纸质文件只作为存档备案使用。5、招标截止时间后,山西省政府采购网电子投标客户端无法接受响应文件。20磋商过程中根据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本项目的技术要求、服务要求、合同商务条款磋商过程中不作任何变动。21确定成交供应商本项目由采购人根据磋商小组递交的《评审报告》,通过“山西省政府采购平台”依法确定成交供应商。具体流程见第27.1款规定。22其他要求无23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计费标准、支付时间、支付方式为: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请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支付。24磋商小组的组建磋商小组由招标人代表和社会专家评委组成:共 3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1 人,社会专家评委 2 人。25同类项目案例相关要求年份要求:2020年05月20日至投标截止时间;26其他补充说明(1)本项目开标方式选择远程开标,供应商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上传响应文件。标书解密方式为远程解密,供应商需使用编制标书时的CA数字证书,自行登录系统进行网上解密;解密设备及网络环境由供应商自行准备;在解密截止时间之内未完成解密的,视为响应无效;开评标期间,供应商应在网址开标大厅随时关注开、评标进度,做好评审期间磋商等工作。供应商电脑出现故障或因特殊原因出现不利于供应商的任何因素,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投标供应商递投标文件邮寄地址:邮寄地址:山西省大同市平城区千禧御东画卷底商(4-5号有清咨询)(开源街北)公司名称:山西有清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收件人:袁女士电 话:1553529595727本项目所属行业绿化工程28竞争性磋商文件解释权本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所有。备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与供应商须知不一致处,以前附表为准。一、总则1.采购项目概况1.1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采购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采购预算金额: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适用范围: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2.定义2.1“采购人”指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的采购单位。2.2“采购代理机构”指组织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的执行机构,即“山西有清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2.3“供应商”指符合本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受邀请获得磋商文件参加磋商,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响应文件、最后报价的供应商。2.4“货物”指供应商按磋商文件的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2.5“服务”指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的服务和应当履行的承诺和义务。2.6“工程”指本磋商文件所述建设工程。2.7磋商文件:是采购代理机构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采购人采购需求制定的向潜在供应商发出并告知项目需求、磋商活动规则和合同条件等信息的要约文件,是本项目磋商活动的主要依据,对磋商活动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2.8响应文件:是指供应商应磋商文件的条件和要求,按规定编制并按时递交的文件。3.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3.1具有本项目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3.2供应商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持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证件的供应商。3.3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和本项目所需的特定条件及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供应商的规定,有能力提供磋商采购服务的供应商。3.4本次磋商是否允许代理商参加,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5本次磋商是否允许联合体参加,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若《磋商邀请函》接受联合体参加的:(1)两个以上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磋商邀请函》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实质性要求)。(3)联合体各方均应当提供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5项中1-6项要求的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4)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磋商协议并在响应文件内提交,明确约定联合体主体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磋商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参加磋商活动,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磋商。联合磋商协议格式见本磋商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5)下载磋商文件时,应以联合体协议中确定的主体方名义下载。(6)联合体参加的,应以主体方名义提交磋商保证金(如有),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7)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同一项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业绩等有关打分内容根据共同磋商协议约定的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责任,确定一方打分,不累加打分;评审标准无明确或难以明确对应哪一方的打分内容按主体方打分。(8)联合体中任意一方为中小企业的,该方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9)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3.6关于关联企业除联合体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子项目的磋商活动。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3.7关于中小微企业参与磋商中小微企业是指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供应商。中小微企业参与磋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参加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3.8关于分公司参加磋商分公司作为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应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或扫描件或影印件及法人企业授权书,法人企业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法人企业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4.合格的服务4.1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应当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技术秘密等合法权利。4.2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并且其质量完全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4.3系统软件、通用软件必须是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或版权的正版软件,涉及到第三方提出侵权或知识产权的起诉及支付版税等费用由供应商承担所有责任及费用。5.竞争性磋商费用供应商应当承担参与本次磋商活动发生的相关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6.通知6.1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代理机构将通过山西政府采购平台政采云系统中发出(视同书面通知),因线路故障导致通知延迟或无法查看,代理机构或采购方将不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磋商活动可以继续有效地进行。7.解释权7.1本次磋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7.2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解释为准。7.3本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解释。7.4磋商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将对此解释为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二、磋商文件8.磋商文件的内容8.1磋商文件由下列八部分内容组成: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章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第四章评审办法第五章合同文本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8.2除非特殊要求,磋商文件不单独提供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9.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9.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并以公告形式通知所有接收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9.2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上传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以公告形式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发布变更公告,不足5日的,将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9.3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9.4如延长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或项目因故暂停,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以公告形式通知所有接收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9.5项目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供应商磋商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或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变化,还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用更正公告(或变更公告)的方式发布。9.6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是否组织供应商召开磋商前答疑会。如果召开,将向所有已领取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发出通知,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9.7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是否组织现场考察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三、响应文件10.响应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10.1报价人提交的报价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包括技术资料、图纸等中的说明以及报价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报价的所有来往函件,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10.2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必须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11.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11.1响应文件分为报价部分、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响应文件所有内容须装订为成册。供应商须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份数。商务部分指供应商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报价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技术部分指供应商提交的能够证明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服务满足采购文件规定的文件。11.2响应文件要求内容及编排顺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有格式的详见本磋商文件第六章。11.3响应文件规格幅面(A4),胶装成册。按照磋商文件所规定的内容顺序,统一编目、编页码装订(响应文件中复印件及彩色宣传资料等均须与响应文件正文一起逐页编排页码)。11.3.1装订其他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磋商保证金12.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磋商保证金,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2磋商保证金应当以电汇形式提交。必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到账,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报价无效。12.3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交纳后,务必在汇款单位附加信息及用途栏注明项目名称。12.4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12.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一)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二)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三)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四)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五)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13.磋商报价13.1所有的磋商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13.2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中,要填报“报价一览表”(格式见第六章),应提供服务的单价(包括各项服务的费用)、总价及其他事项,作为本次磋商的第一轮报价。13.3其他轮次的报价均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各项服务的费用。13.4供应商报出的最后报价为服务全部完成交付的最终价格。14.响应文件填写说明14.1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响应文件应对磋商文件中的要求要做出有效性和完整性的响应。如果不能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不能对磋商过程中各方面的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14.2磋商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中有格式的,应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14.3报价一览表应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统一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14.4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磋商小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14.5供应商应保证响应文件副本与正本内容保持一致,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14.6为提倡诚实信用的行为,特别要求供应商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在本次响应文件中,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对服务的技术指标、服务内容等进行完整地、真实地描述。15.响应文件的有效期本项目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6.响应文件的签署及其他规定16.1组成响应文件的各种文件均应遵守本条规定。16.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电子CA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印章,否则将按响应无效处理。16.3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在指定的位置签字(章)或加盖个人电子CA章、加盖供应商电子CA章,否则将按响应无效处理。16.4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有供应商电子CA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章)。16.5因响应文件字迹模糊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四、响应文件的提交17.响应文件的解密17.1采购代理机构在解密开始时间发出解密指令,供应商接到解密信息后,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使用加密电子文件时的电子CA进行解密(可远程解密)。17.2由于供应商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响应文件解密的,视为未上传响应文件,响应无效。17.3解密截止时间后,供应商将无法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除特殊情形需请示财政部门采用其他方式外,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延长解密时间。17.4在响应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完成解密的供应商不足法定磋商家数时,不得进行下一步评审程序。18.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详见前附表),将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及补充修改文件(如有的话)在“政采云系统”完成上传。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解密响应文件。19.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19.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可以对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内容需在“政采云系统”中加密上传,未进行上传的补充、修改内容无效。19.2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否则,按无效处理。19.3在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已上传的响应文件(含补充、修改)进行撤回。20.开启20.1上传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出解密指令。并对响应文件开启(解密)活动现场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应当清晰可辨,音像资料作为采购文件一并存档。20.2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在供应商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20.3磋商小组成员和参与评审的采购人代表不得参加响应文件开启(解密)活动。20.4本项目实行密封报价,不进行公开唱标。20.5解密结束后,供应商各自在“政采云”系统中对其报价进行确认,采购代理机构打印报价结果。20.6开启(解密)过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主动提出回避。20.7供应商未对报价进行确认的,视同认可开启结果。20.8“报价结果”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五、磋商采购程序21.成立磋商小组21.1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项目的特点组建磋商小组,对具备实质性磋商响应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磋商小组评审专家从采购评审专家库随机抽取。磋商小组由采购人的授权代表和评审专家共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21.2磋商小组负责完成具体的评审磋商事务,提出经磋商小组签字的书面评审报告。21.3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评审。21.4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在评审结果公告前应当保密。21.5评审专家由采购代理机构从山西省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通过随机抽取方式产生。对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评审专家的,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采购人可以自行选定相应专业领域的评审专家。21.6磋商中因评审专家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磋商小组成员组成不符合相关规定的,代理机构应当补足后继续磋商。被更换的磋商小组成员所做出的磋商意见无效。21.7无法及时补足磋商小组成员时,代理机构应当停止磋商活动,封存所有响应文件及评审资料,重新组建磋商小组进行磋商。原磋商小组所做出的磋商意见无效。21.8代理机构应当将变更、重新组建磋商小组的情况予以记录,并随磋商文件一并存档。22.响应文件的开启项目在政采云系统进行电子评审,实际评审过程可按照系统设置程序和顺序调整进行。23.响应文件审查23.1磋商小组成员首先对磋商文件进行符合性、合理性审查,如磋商文件内容中存在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或歧视性等条款,应当向采购代理机构说明,并停止本项目评审。23.2解密结束后,依据磋商文件中规定“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磋商小组成员按分包顺序对每包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符合性进行独立审查。23.3根据资格证明文件审查结果(评审意见不一致时,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各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23.4对资格性审查合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商务技术文件进行审查,根据审查结果(评审意见不一致时,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确定其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商务技术要求做出了实质性响应。23.5在审查过程中,除资格证明文件外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的商务技术存在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但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过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3.6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内容应当在“政采云系统”中提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电子CA章,并在政采云系统中进行回复。磋商小组成员根据回复内容,判断其是否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23.7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是指与磋商文件的主要商务技术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经磋商小组成员认定完全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23.8未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是指对磋商文件的主要商务技术条款、条件和要求等未完全实质上响应或者响应不一致,存在限制了采购人或其他供应商的权利与义务,纠正这些内容将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A.未对“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6条中带★号的商务技术文件及采购需求中的商务技术指标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的;B.未按磋商文件的规定签署、盖章的;C.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D.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报价的,报价超过磋商文件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E.执行标准、服务期限、服务地点、款项支付方式、履约保证金及验收标准等不满足磋商文件中的相关要求或技术指标超出采购人可接受的负偏差范围的;F.不符合磋商文件中有关分包、转包规定的;G.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H.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23.9如果未对磋商文件商务技术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磋商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再对响应文件进行任何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从而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23.10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判定,除项目需对文件中无法用文字表述的其他特殊要求(如需对样品、演示内容等)作为实质性审查内容外,只依据供应商在“政采云系统”中提交的电子响应文件。23.11磋商小组各评审专家在资格性、符合性审查之后,与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磋商(询标)。23.12供应商对磋商(询标)的答复应当通过“政采云系统”做出回复,并加盖电子CA章。23.13响应文件评审结束,对未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4.磋商24.1磋商小组成员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就本次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通过“政采云系统”分别进行磋商(询标)。24.2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询标)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需经采购人代表签字确认。在满足3家以上供应商的竞争要求的情况下,进入最后报价。24.3在磋商(询标)过程中做出的实质性变动内容,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组长将实质性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系统”给各供应商发出询标函。各供应商在接到询标函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政采云系统”提交加盖供应商电子CA章的对询标函所有内容作出的答复函。,在满足3家以上供应商的竞争要求的情况下,进入最后报价。24.4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视为响应无效:(1)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对询标函所有内容做出答复函的,(2)未在答复函中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电子CA章的;(3)未按磋商小组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4)磋商小组对答复内容经过评审后认为其没有对磋商内容作出实质性响应的;(5)存在采购人不能接受内容的等情形。24.5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要求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除要对磋商文件变动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响应外,还要做出新的一轮报价。24.6经磋商、审查,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全部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在满足3家以上供应商的竞争要求的情况下,进入最后报价。24.7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退出磋商要求书面提出,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本项目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保证金。25.最后报价25.1报价原则25.1.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要求、服务要求等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向所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开启第二次报价通知,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在“政采云系统”中提交第二次(最终)报价。25.1.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要求、服务要求的,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符合规定数量供应商的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在“政采云系统”中提交最终报价。25.1.3供应商在提交最终报价函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最终报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在“政采云系统”中提交最终报价的,视为退出最终报价。25.1.4提交的最终报价须加盖电子CA章,并在政采云系统上传。25.2报价审核25.2.1根据本文件第四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对最终报价进行符合性审查。25.2.2对最终报价存在明显不合理的,磋商小组有权决定是否通过“政采云系统”要求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5.2.3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家数不足法定供应商数量的,需依法重新组织磋商活动或终止磋商活动。25.2.4经审查,合格供应商数量符合法定供应商家数时,对符合政策性要求优惠的各供应商的最终报价,按照磋商文件中确定的优惠率,对其最终报价进行调整后,形成各供应商最终评审价格。25.3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视为响应无效:(1)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的;(2)未在最终报价函中加盖电子CA章的;(3)未按最终报价函要求进行填报或最终报价函填报不完整,存在可空项、漏项、缺项的;(4)磋商小组成员对各供应商的最终报价进行合理性审核过程中,如磋商小组成员一致认为某个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行的可能时,磋商小组成员有权决定是否通知供应商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26.综合评审26.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26.2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评审办法中规定的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进行。27.采购结果确认与公告27.1采购结果确认(确定成交供应商)27.1.1采购结果确认(确定成交供应商):本项目由采购人根据磋商小组递交的《评审报告》,通过“山西省政府采购平台”依法确认采购结果、确定成交供应商。具体流程如下:(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2)采购人将在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将确认意见以书面形式回复采购代理机构。27.1.2采购组织机构不对评审结果做任何解释。27.2采购结果公告和成交通知书签发27.2.1采购结果公告及《成交通知书》签发:见《磋商须知前附表》;27.2.2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7.2.3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成交。27.3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质疑磋商响应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采购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山西省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28、采购代理服务费1、是否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计费标准、支付时间、支付方式见《磋商须知前附表》;2、中标(成交)通知书签发后,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被取消成交资格或放弃成交的,仍须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3、采购代理服务费缴纳凭证将作为采购人合同付款和验收的前提条件,成交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和投标承诺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的,合同款不予支付、合同验收不予通过。28.1.5特别说明:采购代理服务费缴纳凭证将作为采购人合同付款和验收的前提条件,成交供应商未按上述规定和投标承诺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的,合同款不予支付、合同验收不予通过;28.1.6成交供应商确定后,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合同的,或因自身原因被取消成交资格或放弃成交的,已收取的采购代理服务费不予退还。29、合同签订和履约担保29.1签订合同29.1.1合同签订时间期限:见《磋商须知前附表》;29.1.2成交供应商应在《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内,与采购人通过“山西省政府采购平台”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和成交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9.1.3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其失信行为上报至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对其依法处理。29.1.4原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9.2履约担保(履约保证金)29.2.1履约担保递交要求:见《磋商须知前附表》;成交供应商应递交而未递交履约担保的,合同款不予支付、合同验收不予通过。29.2.2采购合同签订后,成交供应商不按合同约定履约的,采购人可以解除采购合同,并对成交供应商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作“不予退还”处理。同时,成交供应商还须按以下约定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承担违约责任:(1)采购人已向成交供应商支付了合同款的,成交供应商须一次性退还采购人已支付的合同款,并向采购人支付等额违约金;(2)采购人还未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款的,成交供应商须一次性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额30%的违约金。29.2.3履约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按约定履约完毕后退还。29.3合同款支付方式等29.3.1合同款支付方式:见《磋商须知前附表》。29.3.2质量保证金:见《磋商须知前附表》。29.3.3施工用水电费:见《磋商须知前附表》。29.4预付款担保预付款担保:见《磋商须知前附表》。30.2、其它事项30.2.1.无论报价的结果如何,所有响应文件(含电子版)、投标资料等,一律不予退还。30.2.2.无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报价人均应承担所有参加投标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30.2.3.无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单位不解释未中标理由。30.2.4.磋商文件未尽事宜,待合同签订时具体商定。30.2.5.本磋商文件由山西有清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第三章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一、项目内容1.项目名称:阳高县云林路南段道路改造绿化建设项目2.项目编号:1402212023BCS000713.项目概况:本项目共分为三个标项,分别为金光街段、高柳街--晨光路段和侧分带护栏,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另附)。4.预算金额:2980000.00元5.最高限价:标项1(金光街段):983589.10元标项2(高柳街--晨光路段):1145134.28元标项3(侧分带护栏):668257.20元6.工期:2023年9月至11月。7.养护期:三年。8、符合国家以及建设主管部门现行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等相关要求。第四章评审办法一、响应文件初审(一)资格性检查的内容及标准序号内容标准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2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2.承诺函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2.承诺函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 4履行合同的能力供应商提供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函(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5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提供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名单的查询记录情况(查询时间必须为采购公告发布后);提供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查询记录情况(查询时间必须为采购公告发布后)(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6保证金的交纳及开户许可证提供磋商保证金交纳汇款凭证或保函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及响应人基本户开户信息7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声明函须符合磋商文件要求8特定的资格要求拟派的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具有林业或绿化或园林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资格评审判定某供应商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签署具体原因,否则视为该供应商通过资格审查。1、提供的复印件不清晰、无法辨认。2、提供的内容不符合规定,该项内容视为无效。3、资格审查内容若有一项未提供或达不到检查标准,将导致其投标无效,且不允许在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补正。4、上述表中所列内容如与本项目所属行业的相关规定有不符之处,以行业相关规定为准。(二)响应文件的符合性审查的内容及标准序号内容标准1报价供应商报价有且只有一个有效报价,且未超出采购预算金额。2商务资信响应文件的签署符合磋商文件的规定,签署和印章使用完整、有效。2商务资信报价函中承诺的响应文件有效期,符合磋商文件要求,有效期为90日历天。2商务资信保证金的交纳,符合磋商文件要求,足额交纳2商务资信响应文件未附有磋商文件不能接受的条件3技术质量要求符合磋商文件规定3技术施工方案符合磋商文件第四章的采购需求说明:1、符合性审查的内容,经磋商小组认定存在重大偏离或保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2、对特殊情况的处理磋商小组要遵循磋商文件第二章第19.3条规定的原则。3、审查时,磋商小组可允许供应商修改响应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微小的、非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对其他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三)特别说明:1、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的其他材料,不作为资格检查的内容。资格检查内容存在清晰度差、辨认困难,磋商小组可查看原件。2、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要求“格式”提供的材料,如有调整,内容及签署必须完整、有效,且没有本文件不可接受的条件。二、政策性要求的评定1、采购的货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提供国产产品,即非“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产品各项技术标准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2、根据《******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的规定,本项目采购的货物中如包含财政部、发改委发布的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标注的国家强制性采购产品,以及同时属于财政部、环保部发布的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均须提供清单中的国家强制性采购产品。本文件有规定允许采购清单以外产品的除外。货物中有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须按第六章的格式如实填写节能产品明细表、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同时,提供所投产品在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所在页截图复印件,并予以标记;其中所投台式计算机还须提供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所在页截图复印件,并予以标记,作为评定依据。包含有国家强制采购的节能、环保产品,供应商未在响应文件中进行标记,又没有能够作出承诺,磋商小组经审查所报产品不属于国家强制采购的节能、环保产品将对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3、本项目所采购的货物中如包含计算机,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所采购的其它软件必须为正版软件。4、提供货物中如含有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须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未附有效认证证书,将有可能导致响应文件无效。5、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1)支持中小微企业:依据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工程项目为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须按照财库【2020】46号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参加报价视同小微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工程项目为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注: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①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②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③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1)须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时,享受6%-10%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A.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B.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C.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D.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E.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F、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7、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依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报价单位属于监狱企业的,货物价格给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注:①监狱企业又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②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有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三、成交标准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对价格、商务、技术等主要因素的量化指标进行评审得分(具体评分见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一、商务部分(18分)(评标委员会共同认定)1、供应商业绩(12分)合同案例是以(2020年5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提供投标人同类型合同业绩(提供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服务内容)作为证明材料,每提供一个合同案例得3分,最高得12分,否则不得分。2、项目负责人业绩(3分) (评标委员会共同认定)投标人提供准确项目负责人同类型合同业绩(提供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服务内容)作为证明材料,每提供一个合同案例得3分。3、响应文件响应程度(3分)根据响应文件编制完整性、内容的规范性(有详细目录,目录与有关材料装订顺序对应清晰、查阅方便)等方面进行综合比较打分0-3分,未满足不得分。二、服务人员要求(12分) 1、服务团队人员(12分)(评标委员会共同认定)(1)本项目配备其他人员名单,提供姓名、职务、岗位证书满6人的得6分,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不得分。(2)本项目组织架构,横向对比完善5-6分,较完善3-4分,一般0-2分。三 、施工方案(50分)1、管理方案(10分) 投标人根据本项目制定管理方案,包括但不仅限于工作方法与流程及管理制度;进行综合比较与评价、打分。满足需求且合理有针对性的得(8-10分),满足的得(4-7分),一般得(0-3分),未提供的不得分。2、项目整体实施方案(10分)投标人根据本项目编制花草栽植实施方案是否科学、全面,进行综合比较与评价、打分。满足需求且合理有针对性的得(8-10分),满足的得(4-7分),一般得(0-3分),未提供的不得分。3、项目实施进度计划(10分)针对本项目提供有实施时间进度表且方案科学、合理,能满足工作要求,分析其分工是否合理,是否能最大限度保障本项目服务要求,进行综合比较与评价、打分。满足的得(8-10分),满足的得(4-7分),一般得(0-3分),未提供的不得分。4、工程质量及保障措施(10分)针对本项目制定工程质量方案,保障措施方案且保证体系完整、措施有力及奖惩措施等内容全面,进行综合比较与评价、打分。满足的得(8-10分),基本满足的得(4-7分),一般得(0-3分),未提供的不得分。5、关键部位实施方法(10分)针对本项目花草栽植关键部位实施方法明确、切实可行,针对性强的得(8-10分),满足的得(4-7)分,一般的(0-3)分,未提供不得分。四、价格部分(投标报价)(20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2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20合同文本(本合同仅供参考)JF-2003-012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名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使用说明甲、乙双方使用合同文本时,要逐条进行商定。在严格遵守有关管理规定的基础上,根据工程的具体、实际情况进行签定。合同中的未尽事宜,可以在本合同附件3中填写补充条款;如认为某条文不能完全体现双方意愿、需要修改时,可在附件3中写明**—*条修改为……。如认为某条文完全不适用,可在附件3中写明**—*条文不适用。附件1、附件2,请甲、乙双方参照国家工商管理局、建设部(1999)第313号文件及建设施工合同(GF—1999—0201)第五条和第六条内容,并和单位有关领导研究后填写。甲、乙双方在补充条文、修改条文中不得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省、市有关规定及行业管理办法相抵触,否则,按无效合同论处。填写本合同文本时,必须用钢笔填写,要求字迹工整、整洁、清楚,内容真实,不得涂改。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合同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以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有关条款,结合省市有关规定和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工程概况第一条:工程基本情况1-1工程名称:1-2工程地点:1-3工程内容:1-4施工面积:1-5施工类型:1-6土方工程量:1-7植物材料工程量:1-8承包范围:第二条:工期依据国家颁布的工期定额,经双方商定,本工程开竣工和验收、交付使用日期确定如下:开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工程养护期:交工、交付使用日期:第三条:乙方资质等级:第四条:工程质量等级:4-1竣工验收时,达到《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规定的竣工验收标准。4-2养护验收时,达到《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规定的养护验收标准。4-3交工验收时,达到《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规定的交工验收标准。第五条:承包方式及合同价款:5-1承包方式:5-2合同价款:本工程合同价款金额为人民币万元。第六条:图纸:甲方应在开工前天向乙方提供图纸份。第二章双方一般责任第七条甲方代表7-1甲方驻施工现场全权代表姓名:7-2总监理工程师姓名:7-3甲方全权代表职责:(见附件1)7-4总监理工程师职责:甲方代表或总监理工程师易人,甲方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因负的责任。第八条乙方代表8-1乙方驻施工现场全权代表姓名:8-2乙方全权代表职责(见附件2)乙方代表易人应提前7天通知甲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第九条甲方工作9-1考察乙方的资质和施工能力。9-2负责施工现场的前期准备工作,使施工现场具备施工条件,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遗留问题。9-3解决水源、电源问题,并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开通施工场地与外部公共道路的通道,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9-4负责办理临时占地、占道许可证和委托质量监督手续。9-5向乙方提供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并保证数据的真实。9-6组织乙方、设计单位和质监部门进行图纸交底与会审,并整理图纸会审和交底纪要。9-7负责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并承担有关费用。9-8配合乙方办理合同登记和开工报告。甲方应完成以上工作,如造成延误,应承担违约责任,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支出,负责赔偿乙方有关的经济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第十条乙方工作10-1乙方在施工前必须具有资质证和开工报告,如因手续不完善造成的处罚和停工损失,由乙方承担。10-2向甲方代表提供年、月工程进度计划和相应的进度报表;如发生工程事故,应及时向甲方代表和有关部门报告。10-3按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一切与工程有关的照明、看守和警卫等设施。如发生工程损坏、材料丢失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及所发生的费用。10-4遵守晋中市人民政府和有关管理部门对市容环境卫生及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坚持文明作业,材料机具应堆放整齐,施工垃圾应及时清运,竣工时应做到工完场清。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和罚款由甲方承担)。10-5遵守晋中市人民政府和有关管理部门对施工运输车辆、施工噪音的管理规定,会同甲方办理有关手续,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乙方责任造成的费用和罚款由乙方承担。10-6参加甲方组织的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10-7负责办理合同登记和开工报告。10-8采取积极措施做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10-9负责施工工地施工期间、养护期间、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的成品保护工作,承担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丢失的修复、补栽工作及其费用。第三章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第十一条进度计划11-1乙方在开工天前,向甲方代表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总进度计划。甲方接到以上文件后天内予以审批,逾期不批复,可视为该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已经批准。11-2乙方必须按甲方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代表对进度的检查和监督。11-3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绿化工程施工操作规程组织施工,积极配合质检部门的工作。11-4乙方必须严格遵守晋中市有关绿化工程施工管理规定,并做到当天苗木当天栽植,当天及时浇水。延期开工12-1乙方应按合同开工日期组织施工,如不能按时开工,应在开工日期5天前,向甲方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三天内不予答复,可视为已同意乙方要求,工期相应顺延。甲方代表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竣工日期不予顺延。12-2甲方要求乙方推迟开工日期,征得乙方同意后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承担乙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第十三条暂停施工13-1甲方代表因故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应在提出要求后24小时内提出停工后对工程的处理意见。乙方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实施甲方代表处理意见后,向其提出复工要求,经甲方代表批准后继续施工。13-2甲方代表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乙方复工要求后24小时未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工。13-3停工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经济支出,相应顺延工期;停工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第十四条工期延误在施工过程中,对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甲方代表应当确认,工期相应顺延。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甲方不能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供图纸。合同中约定或甲方代表同意给予的顺延的其它情况。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处以罚款,每延误一天,按合同价款罚万分之二,计人民币元。第四章质量与验收第十五条检查与返工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操作规程》和设计要求在适合植物生长土质上进行施工。如遇不宜绿化的土质,在原设计穴壕规格标准上,加大加深穴壕,换土种植。乙方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或监理单位)和有关单位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15-1甲方应按规定将工程委托质量监督部门监督,并承担监督费用。15-2施工中经检查检验工程质量不合格,乙方应按甲方代表、质监部门(或监理单位)的要求进行返工、修改,承担其返工、修改的费用。非乙方原而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15-3以上检查检验不应影像施工的正常进行。第十六条隐蔽工程16-1凡隐蔽工程,经乙方自检合格后,及时书面通知甲方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甲方代表和有关单位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乙方可继续施工。16-2经验收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设计要求,若甲方代表验收24小时后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可视为甲方代表已经批准,乙方可继续施工。工程质量等级乙方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养护验收、交工验收应分别达到《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条件;注明为优良工程的,竣工验收、养护验收交工验收要分别达到《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规定的优良标准。17-1竣工验收、养护验收、交工验收结果达不到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乙方应按质量监督部门或有关单位提出的要求进行返工、修改,直到符合合格或优良条件要求,并承担返工、修改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17-2因甲方原因导致工程的质量验收不合格,甲方承担返工、修改所发生的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17-3甲方要求工程的质量达到优良标准,经质量监督部门核验为优良工程,甲方应支付乙方由此而增加的经济支出,对工期由影响的应给予顺延,并按有关规定奖励乙方。因乙方原因使工程质量达不到优良标准,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达不到优良标准,达到合格标准的,按合格工程结算。因甲方原因使工程质量达不到优良标准的,由甲方承担返工所发生的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工程质量等级由质量监督部门核定,甲、乙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上级主管部门解决。第五章合同价款与支付第十九条合同价款与调整19-1确定本工程造价的依据:工程预算定额为:取费标准为:材料预算价格为:其它有关确定工程造价的文件或规定为:19-2本合同价款经确认后,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改变,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应作调整。设计变更和甲方确认的工程量增减。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文件。合同中约定的其它增、减调整情况。第二十条付款方式:20-1在工程全部结束后,十五天内,甲方须进行工程竣工验收,验收结果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后,壹周内,甲方要向乙方支付工程费用总额%的工程款。20-2工程通过甲方组织的竣工验收、进入养护期后,在施工当年的十一月一日前甲方须进行工程养护验收,验收结果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后,壹周内,甲方要向乙方支付工程费用总额%的工程款。20-3养护期满后,十五天内,甲方须进行工程交工验收,验收结果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后,十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的工程款。设计变更第二十一条设计变更21-1甲、乙双方均必须坚持按图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设计。确需变更设计,需经原设计单位同意,并出具变更文件或图纸。21-2因甲方提出对原设计变更导致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因乙方施工责任导致设计变更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第二十二条确定变更价款设计变更部分的工程费用按发生时执行的工程预算定额、材料预算价格、取费标准及其它有关文件或规定计算,由乙方编制,甲方核实后,报有关部门审查办理结算。工程材料第二十三条所有栽植土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施肥。工程所用植物材料和工程用其它材料,必须达到本工程设计图纸规定的规格和质量要求,并附有植物材料检疫证书、出圃证明和合格证明,材料在栽植和施工前要经过质监部门验收,验收合格后,才能栽植和施工。无上述证件的材料不准进场。工程竣工、养护、交工与验收第二十四条本工程实行工程竣工验收、养护验收和交工验收的办法。第二十五条工程竣工、养护和交工:25-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养护验收和交工验收条件,乙方应分别在竣工验收、养护验收和交工验收10天前,向甲方提出竣工验收、养护验收和交工验收报告和以下验收资料一套。设计变更的条件和工程洽商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等技术资料。工程竣工图纸、效果图。自检报告。25-2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竣工验收、养护验收和交工验收报告后,应在15日内组织进行验收。25-3竣工日期为该工程通过竣工验收的日期第二十六条养护期和交工期:本工程竣工后,由乙方养护。工程竣工后,从工程通过验收之日起计算养护期。交工日期为该工程通过交工验收的日期。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第二十七条甲、乙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调解不成时,任何一方可采取下列种方式解决。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其它第二十八条安全施工28-1乙方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保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第二十九条本工程严禁分包第三十条违约处罚30-1合同期间,如甲方提出终止合同,向乙方预付的工程款将不被退回。如乙方终止合同时,应向甲方退还预付工程款,并支付工程款的%的罚金。30-2在通过甲方组织的竣工验收后,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支付合同约定的工程款,甲方从应付之日起向乙方支付应付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向乙方支付本工程合同价款%的罚金。30-3在通过甲方组织的养护验收后,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支付合同约定的工程款,甲方从应付之日起向乙方支付应付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向乙方支付本工程合同价款%的罚金。30-4在通过甲方组织的交工验收后,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支付合同约定的工程款,甲方从应付之日起向乙方支付应付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向乙方支付本工程合同价款%的罚金。第三十一条合同的生效与终止本合同签订后,自签发开工报告之日起生效。在验收结算,甲方全部付款完毕,乙方在养护期满,通过工程验收将工程交付甲方后,合同终止。第三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在补充说明中另行约定,作为合同附件。补充条款不得与国家及省、市有关法律法规相抵触。第三十三条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正本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份,由甲、乙双方分送有关部门备案。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发包方(章)承包方(章)地址:地址:法人代表: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电话:电话:邮政编码:邮政编码:鉴公证意见:经办人:鉴公证机关(章)年月日注:本合同样本仅供参考,具体内容由采购人和成交人共同协商确定,但不得违背其实质性内容。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一、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须知1.供应商应严格按照本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交的文件顺序编排响应文件,编排中涉及本部分内容的,应按照本部分提供的内容和格式(所有格式的表格可扩展)填写提交,混乱的编排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和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3.资格声明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及所附材料是真实的和准确的。4.磋商小组将应用供应商提交的技术说明文件等资料并根据自己的判断,决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5.供应商提交的材料将被妥善保存,但不退还。6.全部文件应按供应商须知中规定的中文简体字和份数提交。二、磋商文件中部分格式内容(正/副)本(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响应文件供应商全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字)年月日目录报价部分报价一览表………………………………………………………………………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商务部分一、报价函……………………………………………………………………………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三、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四、营业执照副本……………………………………………………………………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六、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七、供应商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八、供应商无违法记录声明…………………………………………………………九、提供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名单的查询记录情况(查询时间必须为采购公告发布后);提供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查询记录情况(查询时间必须为采购公告发布后);………………………十、中小企业申明函、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十一、近三年主要相关项目业绩一览表………………………………………………十二、供应商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及递交磋商保证金凭证复印件……………十三、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具有林业或绿化或园林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十四、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的和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材料………………技术部分一、商务、技术规范响应及偏离表……………………………………………………二、服务团队人员………………………………………………………………………三、管理方案…………………………………………………………………………四、项目整体实施方案)………………………………………………………………五、项目实施进度计划………………………………………………………………六、工程质量及保障措施……………………………………………………………七、关键部位实施方法………………………………………………………………八、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的和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材料………………报价部分一、报价一览表报价一览表单位:元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总价(元)大写金额:人民币 小写:¥ 项目经理工期养护期质量备注供应商:(盖章)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年月日二、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商务部分一、报价函报价函采购人:(供应商全称)授权(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报价。为此: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本项目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小写)的报价,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及合同约定完成项目。2、我方同意在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磋商会议日起的有效期天内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3、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4、提供规定的全部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正本、副本、电子版。5、我方承诺:完全理解报价超过磋商会议时公布的预算金额时,将被拒绝。6、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7、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磋商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若有偏差,已在响应文件商务条款偏离表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8、保证遵守磋商文件的规定。9、如果在磋商会议后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撤回磋商,我方的磋商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10、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磋商。11、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磋商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1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13、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磋商文件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供货或服务。14、我方承诺接受磋商文件中《合同条款》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15、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成交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3)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未经采购代理机构同意,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所有有关本次磋商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地址:邮编:电话:传真:供应商代表姓名:供应商代表联系电话:(办公)(手机)E-mail: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年月日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身份证号: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特此证明。供应商:(盖章)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采购人: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注册于(供应商住址)的(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代表本公司授权(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供应商代表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三、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供应商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供应商授权人联系方式授权人电 话供应商授权人联系方式传 真邮 箱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名电话项目负责人姓名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成立时间其中从业人员营业执照号其中其中从业人员注册资金其中其中其中开户银行其中其他员工账号其中其中其他员工经营范围备注营业执照副本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我方参加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依据征集文件相关规定,郑重承诺: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符合本项目征集文件规定的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如有幸入围,我方将按我方响应文件承诺,保证合同顺利履行。如有虚假或隐瞒,采购人可取消我方任何资格(投标/入围/签订合同),我方对此无任何异议,并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和责任。特此承诺!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六、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本供应商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活动,依据响应文件相关规定,郑重承诺:我公司在参加本项目招标前严格依法缴纳税收和给单位职工缴纳社会保障金,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符合本项目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特此承诺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七、供应商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磋商供应商(代理商)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采购代理机构:本磋商供应商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现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如上述承诺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声明磋商供应商:(盖章)年月日八、供应商无违法记录声明无违法记录声明采购人:本供应商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如上述声明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声明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年月日九、提供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名单的查询记录情况(查询时间必须为采购公告发布后);提供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查询记录情况(查询时间必须为采购公告发布后);十、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我公司(请填写:属于、不属于)监狱企业。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十一、近三年主要相关项目业绩一览表近三年主要相关项目业绩一览表项目名称主要内容合同金额联系电话联系人备注:以合同为依据(合同复印件中必须能清楚地反映出合同首页、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年月日十二、供应商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及递交磋商保证金汇款凭证或保函复印件十三、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具有林业或绿化或园林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简历表(项目名称)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职称学历参加工作时间担任项目经理年限项目经理资格证书编号在建和已完工程项目情况建设单位项目名称建设规模开、竣工日期在建或已完工程质量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签章):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书(采购人名称):我方在此声明,拟派往(工程名称)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姓名)身份证号码:注册证书号码:现阶段没有担任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我方保证上述信想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特此承诺。供应商:(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年月日附:后附项目经理有关证件的复印件十四、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的和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材料技术部分一、商务、技术规范响应及偏离表商务、技术规范响应及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名称磋商文件商务、技术规范、要求响应文件对应规范偏离情况备注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年月日二、服务团队人员三、管理方案(格式自拟)四、项目整体实施方案(格式自拟)五、项目实施进度计划(格式自拟)六、工程质量及保障措施(格式自拟)关键部位实施方法(格式自拟)八、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的和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材料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建设项目 绿化 道路改造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