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功能测定仪等设备 肺功能测定仪中标结果公示(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2023)
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杏林分院肺功能测定仪等设备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ZDZB(XM)-2023051(招标文件编号:ZDZB(XM)-2023051)
二、项目名称:杏林分院肺功能测定仪等设备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厦门三惟健商贸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四里北64号之一第六层D单元(湖光大厦)
中标(成交)金额:98.9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货物名称
货物品牌
货物型号
货物数量
货物单价(元)
1
厦门三惟健商贸有限公司
肺功能测定仪等
厦门赛客
X1等
1批
989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侯剑辉、李晓林、刘灿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成交金额在100万元人民币以内的:按成交金额的1.5%计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4835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采购代理服务费缴交帐户:开 户 名:福建省中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 户 行:建设银行福州城北支行账号:3500 1890 0070 5251 5459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镇海路55号
联系方式:陈老师 0592-21399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中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20号基金大厦15层1503室
联系方式:邱智、 0592-20304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邱智、邱玉婷、林燕飞
电 话: 0592-2030455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杏林分院肺功能测定仪等设备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专用设备/医疗设备/其他医疗设备
采购单位
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行政区域
厦门市
公告时间
2023年06月06日 16:32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侯剑辉、李晓林、刘灿辉
总成交金额
¥98.9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邱智、邱玉婷、林燕飞
项目联系电话
0592-2030455
采购单位
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
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镇海路5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陈老师 0592-2139931
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省中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20号基金大厦15层1503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邱智、 0592-2030455
附件:
附件1
ZDZB(XM)-2023051 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杏林分院肺功能测定仪等设备采购项目发售稿.docZDZB(XM)-2023051 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杏林分院肺功能测定仪等设备采购项目发售稿.doc
中达招标中达招标厦门市货物及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项目编号:ZDZB(XM)-2023051项目名称:杏林分院肺功能测定仪等设备采购项目采购人: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采购代理机构:福建省中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二0二三年月此采购文件纸质版内容与电子版内容一致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20号基金大厦15层1503室邮编:361001电话:0592-2030455传真:0592-2030455网址:http://www.fjszdzb.comE-mail:zdzb1314@163.com目录第一章响应邀请……………………………………………………………………………3第二章响应人须知……………………………………………………………………………7响应人须知前附表………………………………………………………………………7无效响应条款……………………………………………………………………………9评审方法和标准………………………………………………………………………10一、说明…………………………………………………………………………………13二、采购文件………………………………………………………………………………15三、响应文件的编写………………………………………………………………………16四、响应文件的提交………………………………………………………………………20五、响应文件的评估和比较………………………………………………………………21六、成交原则和签订合同…………………………………………………………………25七、询问、质疑与投诉……………………………………………………………………27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30第四章采购合同格式……………………………………………………………………37第五章响应文件相关格式………………………………………………………………44注:本采购文件共72页(含封面),请潜在供应商领取采购文件时自行核对,如发现缺、损等情况,自领取采购文件之日起二日内向福建省中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潜在供应商自负。响应邀请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名称:杏林分院肺功能测定仪等设备采购项目2、项目编号:ZDZB(XM)-20230513、采购标的一览表:合同包品目号标的名称数量主要技术要求最高限价(人民币:元)是否允许进口产品参加谈判是否核心产品响应保证金(人民币:元)11-1肺功能测定仪2套详见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570000是是011-2呼吸康复训练仪2套详见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300000是是011-36分钟步行试验系统1套详见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120000是是0二、响应人的资格要求:凡有能力提供本采购文件所述标的,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不存在重大违法记录及行贿犯罪记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供应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响应人: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本项目基本资格条件采取“信用承诺制”,响应人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见第五章)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在响应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响应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响应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响应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1应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以下要求提供证明材料:①响应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响应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响应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响应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响应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响应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响应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响应人),应选择提供有效资信证明;(鉴于开标时间为2023年初,绝大部分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潜在响应人2022年度财务报告尚未完成,因此,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响应人提供2021年的年度财务报告的视为符合谈判采购文件资格要求)②响应人缴纳近六个月内任一个月【自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月)】应纳税款的证明(银行缴税付款凭证复印件或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③响应人缴纳近六个月内任一个月【自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月)】社会保险费的证明【从社保窗口或从社保系统或其他缴费系统中打印的有盖章(含电子章)或有二维码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备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文件。(因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社保、税款的企业,无法提供相关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的,提供有关情况说明视同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提交完整。)1.2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1.4响应人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谈判小组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评审工作结束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及“信用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三个网站查询、打印响应人的相应信用记录,若发现响应人参加本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倒计时间)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其资格审查不合格:(1)被“信用中国”、“信用厦门”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2)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且惩戒期限未满的;(3)存在属于《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重大违法记录”情形的【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的罚款(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其他说明:①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响应人信息的,不认定响应人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响应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②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③响应人无需再提供信用记录查询相关文件。若响应人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资格审查人员查询结果为准。2.2响应人、响应人法定代表人、谈判代表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以首次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倒计时间)应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原件。2.3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响应人为所投产品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所投产品属于二类、三类医疗器械)或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一类医疗器械);响应人为所投产品经销商且所投产品属于三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如所投产品属于二类医疗器械的,也可以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的经营备案凭证》;所投货物若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提供相关说明文件。3.2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所投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注册登记表应提供)。所有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证书上产品型号必须与其提供的标的说明一览表中型号一致);所投货物若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提供相关说明文件。4、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否。※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三、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1、地点:2023年5月30日至2023年6月2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至11:30时,下午15:00至17: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福建省中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20号基金大厦15层1503室)。3、方式:现场获取或邮件获取。在谈判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潜在供应商可向福建省中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3.1现场获取:请有意购买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将《招标(采购)文件购买登记表》(附件可下载)送达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20号基金大厦15层1503室福建省中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办理购买手续。3.2邮件获取:①.填写《招标(采购)文件购买登记表》(格式见附件);②.按谈判公告规定的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转账或电汇交纳费用(交纳帐户见本章末《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表》),并将竞争性谈判文件购买登记表及汇款单据扫描后用邮件发送至我司指定邮箱zdzb1314@163.com(购买时间以指定邮箱收到邮件时间为准);③.与我司标书购买联系人联系,确认款项是否到帐,相关文件是否收悉;④.我司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购买登记表上的信息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竞争性谈判文件,如需邮寄发票,邮费自理。未通过上述途径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不予书面通知竞争性谈判文件更改补充内容等(如有)及不受理响应。4、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纸质竞争性谈判文件或电子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售价均为100元人民币/份。如需邮寄,另加50元特快专递费,我司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纸质竞争性谈判文件与电子竞争性谈判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竞争性谈判文件售后不退。四、首次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和地点1、首次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地点:响应人应于2023年6月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递交至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20号基金大厦15层1503室福建省中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未密封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2、谈判时间、地点:与首次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五、公告期限自本谈判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其它事宜1、本项目信息如有变更,福建省中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福建省中达招标网》(http://www.fjszdzb.com)通知,请响应人关注。七、对本次谈判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名称: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镇海路55号联系方式:陈老师0592-21399312.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邱智、邱玉婷、林燕飞电话:0592-2030455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中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 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20号基金大厦15层1503室联系人、联系电话项目负责人: 邱智0592-2030455谈判文件获取:林燕飞0592-2030455保证金查询: 陈美莺 0591-87805820电 子 信 箱:zdzb1314@163.com传真:0592-2030455帐户信息(谈判文件获取、采购代理服务费缴纳):开 户 名:福建省中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帐户信息(谈判文件获取、采购代理服务费缴纳):开 户 行:建设银行福州城北支行帐户信息(谈判文件获取、采购代理服务费缴纳):账 号:3500 1890 0070 5251 5459第二章响应人须知响应人须知前附表本须知前附表的条款号是与《响应人须知》中条款的项号相对应的。如果有矛盾的话,应以本须知前附表为准。条款号项目编 列 内 容2.1采购人名称: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镇海路55号 联系电话:陈老师 0592-21399313资格标准响应人资格标准:详见《第一章 响应邀请》“二、响应人的资格要求”。注:1、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的,有年检要求的应符合规定,并加盖响应人公章;有变更事宜的,变更文件应附齐全。2、谈判文件要求原件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否则视为该材料未提供;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复印件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谈判文件对原件、复印件未作要求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若供应商提供注明“复印件无效”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其响应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否则视为该材料未提供。 3、谈判小组对响应人所提供的资格类文件仅负审核责任。即使响应人所提交的资格类文件通过了审核,在评审过程中乃至确定成交响应人后,如发现响应人所提供的资格类文件不合法或不真实,仍可废除成交响应人成交资格并追究成交响应人的法律责任。6现场踏勘 不集中组织8.6备选响应方案不允许 11.1响应有效期响应截止期结束后90日历日。响应有效期不足将导致其响应被拒绝。12.2响应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谈判保证金13响应文件的格式13.1 响应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3份;正本与副本如不一致,以正本为准。电子文本(加盖公章的正本完整PDF扫描件)一份(U盘)。14响应文件的密封、标记和递交响应文件递交地址: 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20号基金大厦15层1503室。 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6月6日09时30分整(北京时间)。响应人法定代表人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法人的授权委托书,备查。16.2谈判小组成员组成: 3 人以上单数。17.1评审方法和标准最低评标价法,具体评审方法和标准详见附表。18.4.2 成交原则谈判小组将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评审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属于《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厦门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财政部门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两家或一家供应商进行采购情形,则可以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2名或1名成交候选人。22.1采购代理服务费成交服务费:成交金额在100万元人民币以内的:按成交金额的1.5%计取;注: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经认定符合中小企业政策规定且资料提供完整的企业),成交后可享受代理服务费下浮10%的优惠。23.4履约保证金 有,3%。24.3采购项目行政监督部门采购人监察部门 终止采购活动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单位将终止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属于《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厦门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财政部门颁布的规范性文件规定供应商不足1家的)。无效响应条款以下集中列示本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无效响应因素,具体条款号中的详细规定详见采购文件各章节,请各响应人认真查看对照。序号所在章节条款号、无效标因素1第二章“响应人须知” 8.1响应文件应对采购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并保证其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不得有弄虚作假的行为,否则其响应将被拒绝。28.4如果谈判小组发现响应人为谋取成交在《技术规格和商务偏离表》中恶意篡改采购文件的要求或响应产品响应栏中应答的技术指标与其提供的佐证材料明显不符的【特别是采购技术要求中涉及具体数值要求的指标,响应人应答的具体数值与响应人提供的佐证材料不一致的(非因简单粘贴复制形成),可视为响应人为谋取成交而恶意篡改响应产品技术指标】,谈判小组可视为弄虚作假而拒绝其响应,其响应保证金不予退还。310.首次响应文件组成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按无效响应处理。411.1响应有效期不足将导致其响应被拒绝。512.2未按规定缴交响应保证金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614.1首次响应文件未密封将导致其响应被拒绝。714.3.2响应人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不得修改、撤回响应文件,否则其响应将被拒绝。817.5响应人任何试图影响谈判小组对响应文件的评估、比较或者推荐候选人的行为,都将导致其响应被拒绝,响应保证金不予退还。918.1.1如果响应人不满足采购文件所规定的资格标准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 其响应将被拒绝。1018.1.2.1响应文件出现下述情形之一的,将导致符合性检查不合格,其响应无效。具体规定详见第二章本条款号内容。1118.2.5对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要求,如果响应人经谈判后仍不能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其响应将被拒绝,不进入下一轮谈判。具体规定详见第二章本条款号内容。1218.3.4若响应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报价,使得其响应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响应人应按谈判小组要求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按无效响应处理。1319.谈判小组在谈判过程中发现响应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认定其有恶意串通响应行为,并做出其响应无效的决定。具体规定详见第二章本条款号内容。14对“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内容必须逐项应答,未逐项应答或不满足采购文件任一重要条款(带★号条款)或不满足采购文件一般条款(采购文件中带★号以外的其他条款,含商务条款、技术条款)达到五项(含)以上的将导致响应无效。对“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第二大点带★号技术参数条款未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的视为不满足。上述“相关佐证材料”包括:国家认可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检验(检测)报告、认证证书,或者所投货物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技术资料(彩页或技术说明书),或者所投货物制造商官网发布的技术资料(并提供网址),或者谈判小组认可的其他客观证据材料。序号所在章节条款号、无效标因素1第二章“响应人须知” 8.1响应文件应对采购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并保证其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不得有弄虚作假的行为,否则其响应将被拒绝。28.4如果谈判小组发现响应人为谋取成交在《技术规格和商务偏离表》中恶意篡改采购文件的要求或响应产品响应栏中应答的技术指标与其提供的佐证材料明显不符的【特别是采购技术要求中涉及具体数值要求的指标,响应人应答的具体数值与响应人提供的佐证材料不一致的(非因简单粘贴复制形成),可视为响应人为谋取成交而恶意篡改响应产品技术指标】,谈判小组可视为弄虚作假而拒绝其响应,其响应保证金不予退还。310.首次响应文件组成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按无效响应处理。411.1响应有效期不足将导致其响应被拒绝。512.2未按规定缴交响应保证金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614.1首次响应文件未密封将导致其响应被拒绝。714.3.2响应人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不得修改、撤回响应文件,否则其响应将被拒绝。817.5响应人任何试图影响谈判小组对响应文件的评估、比较或者推荐候选人的行为,都将导致其响应被拒绝,响应保证金不予退还。918.1.1如果响应人不满足采购文件所规定的资格标准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 其响应将被拒绝。1018.1.2.1响应文件出现下述情形之一的,将导致符合性检查不合格,其响应无效。具体规定详见第二章本条款号内容。1118.2.5对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要求,如果响应人经谈判后仍不能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其响应将被拒绝,不进入下一轮谈判。具体规定详见第二章本条款号内容。1218.3.4若响应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报价,使得其响应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响应人应按谈判小组要求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按无效响应处理。1319.谈判小组在谈判过程中发现响应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认定其有恶意串通响应行为,并做出其响应无效的决定。具体规定详见第二章本条款号内容。14对“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内容必须逐项应答,未逐项应答或不满足采购文件任一重要条款(带★号条款)或不满足采购文件一般条款(采购文件中带★号以外的其他条款,含商务条款、技术条款)达到五项(含)以上的将导致响应无效。对“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第二大点带★号技术参数条款未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的视为不满足。上述“相关佐证材料”包括:国家认可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检验(检测)报告、认证证书,或者所投货物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技术资料(彩页或技术说明书),或者所投货物制造商官网发布的技术资料(并提供网址),或者谈判小组认可的其他客观证据材料。序号所在章节条款号、无效标因素1第二章“响应人须知” 8.1响应文件应对采购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并保证其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不得有弄虚作假的行为,否则其响应将被拒绝。2第二章“响应人须知”8.4如果谈判小组发现响应人为谋取成交在《技术规格和商务偏离表》中恶意篡改采购文件的要求或响应产品响应栏中应答的技术指标与其提供的佐证材料明显不符的【特别是采购技术要求中涉及具体数值要求的指标,响应人应答的具体数值与响应人提供的佐证材料不一致的(非因简单粘贴复制形成),可视为响应人为谋取成交而恶意篡改响应产品技术指标】,谈判小组可视为弄虚作假而拒绝其响应,其响应保证金不予退还。3第二章“响应人须知”10.首次响应文件组成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按无效响应处理。4第二章“响应人须知”11.1响应有效期不足将导致其响应被拒绝。5第二章“响应人须知”12.2未按规定缴交响应保证金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6第二章“响应人须知”14.1首次响应文件未密封将导致其响应被拒绝。7第二章“响应人须知”14.3.2响应人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不得修改、撤回响应文件,否则其响应将被拒绝。8第二章“响应人须知”17.5响应人任何试图影响谈判小组对响应文件的评估、比较或者推荐候选人的行为,都将导致其响应被拒绝,响应保证金不予退还。9第二章“响应人须知”18.1.1如果响应人不满足采购文件所规定的资格标准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 其响应将被拒绝。10第二章“响应人须知”18.1.2.1响应文件出现下述情形之一的,将导致符合性检查不合格,其响应无效。具体规定详见第二章本条款号内容。11第二章“响应人须知”18.2.5对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要求,如果响应人经谈判后仍不能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其响应将被拒绝,不进入下一轮谈判。具体规定详见第二章本条款号内容。12第二章“响应人须知”18.3.4若响应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报价,使得其响应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响应人应按谈判小组要求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按无效响应处理。13第二章“响应人须知”19.谈判小组在谈判过程中发现响应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认定其有恶意串通响应行为,并做出其响应无效的决定。具体规定详见第二章本条款号内容。14对“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内容必须逐项应答,未逐项应答或不满足采购文件任一重要条款(带★号条款)或不满足采购文件一般条款(采购文件中带★号以外的其他条款,含商务条款、技术条款)达到五项(含)以上的将导致响应无效。对“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第二大点带★号技术参数条款未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的视为不满足。上述“相关佐证材料”包括:国家认可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检验(检测)报告、认证证书,或者所投货物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技术资料(彩页或技术说明书),或者所投货物制造商官网发布的技术资料(并提供网址),或者谈判小组认可的其他客观证据材料。评审方法和标准一、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即响应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报价最低(评审后的价格)的供应商作为成交候选人或者成交供应商。二、谈判程序:1、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谈判小组首先对各响应人的响应文件进行初审,资格性、符合性检查不合格的响应人其响应无效,不进入谈判。具体标准详见本须知18.1条款。2、谈判:在此阶段,谈判小组依据响应人递交的文件资料进行服务和商务谈判,根据评审情况要求响应人进行重新承诺服务和重新报价,以满足采购人最大需求。谈判小组所有成员将集中与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并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具体标准详见本须知18.2条款。3、最后报价:经谈判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响应人后,合格的响应人如存在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中价格扣除情形的,则对响应人的最后报价按政府采购优惠政策的规定扣除相应的价格后计算出该合格响应人的评审价格。具体标准详见本须知18.3条款。4、推荐成交侯选人: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即供应商提供的产品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谈判小组按评审价格从低到高进行排序,并推荐成交候选人。如评审价格相同的,报价最低的响应人将被排序在前,如评审价格与报价相同,响应产品属于“节能、环境标志”清单内产品的优先采购(若同一合同包中所投产品同时获得节能、环境标志认证的,在评审价格相同且报价相同的情况下拥有认证数量最多的产品优先采购),若响应产品不属于“节能、环境标志”清单内产品的,谈判小组将对响应人技术、售后服务、综合实力各方面的优劣进行评估,优于采购文件要求的将被排序在前优先推荐,如响应人技术、售后服务、综合实力均相当,无优劣之分,则谈判小组将以随机抽取方式抽取侯选成交供应商排序。PG项:政府采购优惠政策:PG-1、属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内产品的优惠政策:《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要求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不参与优惠评审。1、响应产品属于节能(非强制类)、环境标志产品清单内产品的将给予相应评标项总分值一定幅度的加分或价格扣除。具体优惠幅度如下:同一合同包内的节能(非强制类)、环境标志产品各报价总金额占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最低评标价法10%(含10%)以下给予每个单项报价金额3%的价格扣除10%-30%(含30%)给予每个单项报价金额6%的价格扣除30%-50%(含50%)给予每个单项报价金额8%的价格扣除50%以上给予每个单项报价金额10%的价格扣除按照《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规定执行。3、同一合同包中只有部分品目号响应产品属于节能(非强制类)、环境标志清单内产品的,按属于上述清单内各品目号响应产品的合计报价占该合同包报价的百分比计算评审优惠幅度。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同一产品,同属节能(非强制类)、环境标志目录的,不分别进行价格扣除。4、根据闽财购〔2010〕28号文规定,若节能、环境标志清单内的产品仅是构成响应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响应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5、响应人应对此类产品单独分项报价,并提供产品的证明资料复印件且加盖响应人公章。未单独分项报价或未按规定提供产品的证明资料的不给予价格扣除。以上所有证明文件复印件均须加盖响应人公章(原件备查),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予加分或价格扣除。PG-2:中小企业优惠政策 经与采购人确认,本项目为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货物类采购项目,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本项目执行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如下: (一)中小企业优惠政策: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精神,在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中,对符合上述管理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货物、服务类项目按15%扣除,工程项目按5% 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应当由中小企业制造,不对其中涉及的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应当由中小企业承建,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和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的承接商应当为中小企业,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作出要求。 2、大型企业提供的所有采购标的均为小微企业制造的,可享受价格扣除;如果一个采购项目或采购包含有多个采购标的的,则每个采购标的均应由中小企业制造,否则不予价格扣除。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本文件最后章节格式);货物类采购项目,投标文件中还应提供《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统计表》(见本文件最后章节格式)并附在报价部分中,否则不予价格扣除。(二)监狱企业优惠政策:根据财库【2014】68号文《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价格扣除。 (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优惠政策:根据财库〔2017〕141号文《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价格给予15%的扣除;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与其他组织组成联合体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协议合同金额占总合同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合同金额5%的价格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财库〔2017〕141号文规定格式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加单位公章。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印发《关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价格扣除的通知》,对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货物项目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还应同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统计表”,标明具体哪些货物是其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是由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仅有标明部分的货物才能启动价格扣除,不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部分,不得进行价格扣除。 说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公告成交供应商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供应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供应商希望获得《办法》规定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如发现供应商提供的《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视为其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其中标、成交无效,并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同一合同包内的节能(非强制类)、环境标志产品各报价总金额占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最低评标价法10%(含10%)以下给予每个单项报价金额3%的价格扣除10%-30%(含30%)给予每个单项报价金额6%的价格扣除30%-50%(含50%)给予每个单项报价金额8%的价格扣除50%以上给予每个单项报价金额10%的价格扣除同一合同包内的节能(非强制类)、环境标志产品各报价总金额占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最低评标价法10%(含10%)以下给予每个单项报价金额3%的价格扣除同一合同包内的节能(非强制类)、环境标志产品各报价总金额占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最低评标价法10%-30%(含30%)给予每个单项报价金额6%的价格扣除同一合同包内的节能(非强制类)、环境标志产品各报价总金额占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最低评标价法30%-50%(含50%)给予每个单项报价金额8%的价格扣除同一合同包内的节能(非强制类)、环境标志产品各报价总金额占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最低评标价法50%以上给予每个单项报价金额10%的价格扣除一、说明1.适用范围1.1本采购文件仅适用于响应邀请中所叙述项目的货物及服务采购。2.定义2.1“采购人”系指本次采购项目的业主方。2.2“采购单位”系指组织本次采购活动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2.3“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本次采购项目活动组织方,即福建省中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4“响应人”系指获取了本采购文件,且已经提交或者准备提交本次响应文件的制造商、经销商或服务商。2.5“货物”系指卖方按采购文件规定向买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仪器仪表、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2.6“服务”系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咨询、调研、评估、规划、设计、监理、审计、保险、租赁、印刷、维修、物业管理、软件等。2.7解释权:采购单位拥有本项目采购文件的最终解释权。2.8响应人必须从福建省中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否则不能参加本次采购活动。3.合格的响应人响应人须按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资格标准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文件。3.1凡有能力提供本采购文件所述货物、服务,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境内企业均可能成为合格的响应人:3.1.1响应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3.1.2响应人的经营活动(包含:生产、销售、运输、安装及维修等)涉及到须经国家行政许可的,应获得许可,响应人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通过许可的相关证明文件或证件。3.1.3响应人应符合《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的相关规定。3.1.4响应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3.1.5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文件。3.1.6如资格证明文件经行政部门要求取消或发生变动的,响应人应提供相关说明。3.1.7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查询有失信信息记录且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内的供应商以及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查询到已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均不能成为合格的响应人,其响应作无效处理。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本项目在首次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谈判前,采购代理机构将先行登入上述网站对参加谈判的供应商的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将查询结果上报谈判小组,并将相关网站查询网页界面打印存档。3.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响应人也不得与本次采购项下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的公司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3.3如果响应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情形之一的,也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①、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②、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③、母公司、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或均为同一家母公司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3.4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响应人可以组成一个响应联合体,以一个响应人的身份参加谈判。(响应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拒绝联合体响应的项目除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谈判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联合体中资质等级较低的一方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针对本项目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响应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响应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参加谈判,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谈判。响应联合体未提交联合体响应协议的将导致其响应被拒绝。联合体只能以其中一方具备的条件作为评审依据,响应人在响应文件中必须明确以联合体的确定一方的条件参与商务部分评分。4.响应费用4.1响应人自行承担其参加采购活动所涉及的一切费用。4.2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对响应人发生的一切费用不承担义务和责任。二、采购文件5.采购文件的组成5.1采购文件用以阐明所需货物及服务采购程序和合同主要条款。采购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⑴谈判邀请⑵响应人须知⑶采购内容及要求⑷合同主要条款⑸响应文件格式6.现场踏勘除非有特殊需要,采购文件不单独提供本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有设施、配套设施等情况,响应人若对以上情况要求了解,经采购人同意后,可以到使用地勘查,费用自理,否则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采购人对响应人实地现场踏勘后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及发生的意外均由潜在响应人自行承担。是否集中组织现场踏勘详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7.采购文件的澄清及修改7.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如有疑点,可要求澄清。要求澄清应按谈判邀请中载明的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7.2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或依供应商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修改采购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个工作日的,将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响应人在收到该通知后应立即以电报或传真的形式予以确认,若在规定时限内未确认的均视为已收悉。该澄清或修改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和响应人受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三、响应文件的编写8.要求8.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对采购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并保证其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不得有弄虚作假的行为,否则其响应将被拒绝。8.2除非有另外的规定,响应人可对《采购标的一览表》所列的全部合同包或部分合同包进行报价。8.3采购文件规定的相关要求,如果响应人在响应文件中没有以书面方式提出不符合的说明,则视为响应人能够完全理解并满足采购文件要求。对有不符合采购文件技术、商务要求的,不管是多么微小,响应人都应在《技术规格及商务偏离表》中如实详细说明,响应人在成交后才提出或被采购人发现响应人有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均按弄虚作假处理。8.4如果谈判小组发现响应人为谋取成交在《技术规格和商务偏离表》中恶意篡改采购文件的要求或响应产品响应栏中应答的技术指标与其提供的佐证材料明显不符的【特别是采购技术要求中涉及具体数值要求的指标,响应人应答的具体数值与响应人提供的佐证材料不一致的(非因简单粘贴复制形成),可视为响应人为谋取成交而恶意篡改响应产品技术指标】,谈判小组可视为弄虚作假而拒绝其响应,其响应保证金不予退还。8.5谈判小组有权在评审过程中或采购人有权在采购活动过程中对响应文件中的各种资料、说明、承诺的真实性进行核查,响应人应无条件配合采购人的核查工作,不得托词拒绝核查或隐瞒真实情况,如发现响应人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其响应将被拒绝,响应保证金不予退还,其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监督管理部门并在相关网站上予以公示;已成交的取消其成交资格,响应保证金不予退还;已签订合同的,则视为响应人违约,采购人有权单方面中止合同;给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的,还必须进行赔偿并负相关责任。8.6备选响应方案:响应人提交的备选响应方案应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相应的评审标准和处理办法另行规定。是否允许响应人提交备选响应方案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9.响应文件语言9.1响应文件应用中文书写。采购文件中载明的资格或技术商务要求中涉及的响应人提供的证明文件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的,必须要求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中文译本的,认定为该项资格或技术商务要求不符合。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响应人报价时提供的中文译本、翻译机构及翻译人员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并加盖响应人公章。如原件与译文不一致的,以中文翻译件为准。9.2各种计量单位及符号应采用国际上统一使用的公制计量单位和符号。10.响应文件的组成:首次响应文件组成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按无效响应处理。10.1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1)、承诺书(附件1)(2)、报价一览表(附件2)(3)、分项报价表(附件3)(4)、标的说明一览表(附件4)(5)供货范围清单(附件5)(6)、技术规格及商务偏离表(附件6)(7)、技术服务体系与维保方案(附件7)(8)、响应人的资格证明文件(附件8)(9)、响应人代表合法性证明(附件9)(10)、响应人提交的其他资料(附件10)(11)、采购代理服务费承诺书(附件11)(12)、符合政府采购优惠政策相关文件(附件12)(如有)11.响应有效期11.1响应文件从响应人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开始生效,在响应人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期限内保持有效。响应有效期不足将导致其响应被拒绝。11.2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于响应有效期满之前书面要求响应人同意延长有效期,响应人应在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响应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响应保证金可按规定予以退还。响应人答复不明确或者逾期未答复的,均视为拒绝上述要求。对于接受该要求的响应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响应文件,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响应保证金有效期,有关退还和不予退还响应保证金的规定在响应有效期延长期内继续有效。12.响应保证金12.1响应保证金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采购代理机构将以银行提供的响应保证金到帐时间为依据。12.2响应人应在提交响应文件之前按响应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向采购代理机构缴交响应保证金。未按规定缴交响应保证金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12.3响应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采购活动免受响应人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12.4联合体响应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响应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响应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2.5响应人办理响应保证金缴纳手续时,应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金额、方式缴纳,不得多交或少交。因金额不对、或未注明项目编号、合同包、用途或未以自身名义缴交而查询不到的,其后果由响应人自行承担。12.6响应保证金的退还: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按照响应人在响应文件中所载明的开户行、开户名称、帐号等信息,原额无息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并送达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如有要求成交供应商支付履约保证金的,则增加:支付履约保证金)后,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合同原件5个工作日内,原额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12.7因采购代理机构原因造成逾期退还响应保证金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商业银行同期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向响应人支付资金占用费。12.8响应保证金的有效期为响应有效期满后的30个日历日。12.9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响应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响应人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响应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的;(2)提供虚假、失实证明(说明)或伪造相关证明(说明)等响应材料的;(3)不接受采购文件中有关规定,对其价格有误之处修正的;(4)恶意干扰谈判活动,不听劝阻的;(5)若响应人被谈判小组认定为串通响应的;(6)响应人存在采购文件第二章第3.2条所列情形或响应人之间存在采购文件第二章第3.3条所列情形之一,且同时参加本项目响应、谈判的;(7)若响应人未能做到:a、在成交通知书要求的期限内签订合同;或b、按采购文件规定和响应文件承诺履行其义务。(8)符合本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响应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的。上述不予退还响应保证金的情况给采购单位造成损失的,还要承担赔偿责任。12.10成交供应商因故未签定合同或未履行合同的,响应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3.响应文件的格式:13.1响应人须提供本须知第10点规定文件组成的响应文件,份数要求详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13.2响应文件应按本采购文件中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规定的内容编制;13.3响应文件正本必须用A4幅面纸张打印(图纸、彩页等非A4幅面的材料在每页加盖公章后可另册装订),应编制封面、目录、页码。副本可以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正、副本均须胶装(永久性、无破坏不可拆分)装订成册,并加盖骑缝章(或每页盖章)。封面须标明“正本”、“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则以正本为准。13.4响应文件应由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鲜章)(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其它类型章无效),如由后者签字,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代表完整、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响应人代表在同一个项目中只能接受一个响应人的委托参加谈判,否则将导致其响应无效。13.5除非有另外的规定或许可,响应文件报价使用的货币为人民币。13.6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全部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料或墨水打印、书写或复印(副本可由正本完整复印),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个人签字应真实、有效。13.7全套响应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改动是根据采购代理机构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为改正响应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而进行的。有改动时,修改处应由授权代表签署证明或加盖公章。13.8响应文件应对其响应产品详细分项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13.9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的并加盖响应人公章,有年检要求的应符合规定;有变更事宜的,变更文件应附齐全。13.10响应人应提交证明其拟供货物或服务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技术响应文件,该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并提供货物或服务主要技术性能的详细描述。响应人随同响应文件提供的技术资料(含法定检测机构的测试报告、鉴定文件等)必须规范、完整。否则将导致谈判小组做出不利于响应人的判定。13.11响应人对采购要求应该响应的内容采取回避,或对本应提供的技术数据采取文字叙述答非所问、含糊不清、模凌两可的,将导致谈判小组做出不利于响应人的判定。13.12采购文件有要求响应人对技术、商务内容逐条应答的,响应人应对照《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中条款在《技术规格及商务偏离表》中逐条填写,如实应答,不可简单复制粘贴或缺漏项应答(特别是采购技术要求中涉及具体数值要求的,响应人应如实填写所响应产品的具体参数数值)。采购文件中载明的技术和商务要求,属于实质性要求,不满足即为无效响应的条款或采购文件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技术指标或商务条件,响应人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在对应处标注对应关系)予以佐证,并在《技术规格及商务偏离表》中备注佐证材料所在页码。如果响应描述与其提供的证明材料不一致且证明材料描述内容不满足采购要求的,谈判小组可依据证明材料直接判定该项指标为负偏离,如果谈判小组认定响应人有为谋取成交而恶意篡改响应文件情形的按本须知第8.4条处理。13.13响应人的澄清、说明、更正或按照采购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13.14电子响应文件:响应人应采用PDF格式将响应文件正本完整扫描制作成电子文本,用U盘保存(无病毒),其中所有文件不做压缩处理、不留密码,资质文件和证书等可用扫描以图片方式保存。电子响应文件与纸质响应文件内容应一致,若不一致的,以纸质响应文件为准。四、响应文件的提交14.响应文件的密封、标记和递交14.1响应文件的密封、标记14.1.1响应人应将响应文件正本和全部副本分别密封(正本、副本分开,同类副本可封装在一个密封袋中)。外包装及响应文件封面均需标明项目编号、响应人名称、项目名称(有多个合同包号的项目应注明所投合同包号)及“正本”或“副本”字样。首次响应文件未密封将导致其响应被拒绝。14.1.2响应文件外包装均需密封,并注明“于年月日时之前(指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准启封”的字样,并签字或盖章。14.2响应文件的递交14.2.1响应人应将响应文件按照本须知第14.1条的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后,按响应人须知前附表注明的地址送至接收人。不接收邮寄或快递的响应文件。14.2.2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接收,或即使已接收但其响应仍可被拒绝,且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由此造成的对响应文件的误投或提前拆封的责任。14.2.3响应文件应在响应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迟到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14.2.4递交响应文件时响应人的名称要与获取采购文件时登记备案的名称相一致,不一致的应提供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单位名称变更证明,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响应文件。14.2.5响应人法定代表人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法人的授权委托书,以便校验。14.3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14.3.1响应人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响应人补充、修改的内容,应按本响应人须知的规定编制、密封、标识和提交,还要在内层、外层包封上标明“补充、修改”字样,对响应价格的修改应附有相应细项的单价和合价。响应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14.3.2响应人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不得修改、撤回响应文件,否则其响应将被拒绝。14.3到提交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采购单位收到的响应文件少于3个的{属于《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厦门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财政部门颁布的规范性文件规定供应商不足1家的},本次采购程序终止,采购单位当场宣布采购失败,并将已接收的响应文件原封退还相应的响应人;响应人不愿意领回的响应文件由采购单位销毁,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采购单位将依法重新组织采购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采购。五、响应文件的评估和比较15.谈判开始时间及参与人员15.1在谈判邀请所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15.2会议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采购人、响应人和有关方面代表参加。所有响应人应派授权代表参加会议、并签到。16.谈判小组16.1评审由采购单位依法组建的谈判小组负责。由谈判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并做出授予合同的建议。16.2谈判小组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法律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其中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谈判小组成员人数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16.3谈判小组成员与响应人有利害关系必须回避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申请。【利害关系是指:⑴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⑵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⑶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⑷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⑸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17.评审原则17.1谈判小组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法和标准进行独立评审。17.2对所有响应人的评估,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评议过程将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采购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的依据。17.3有关响应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以及推荐成交候选人的一切情况都不得透露给任一响应人或与上述评审工作无关的人员。17.4谈判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17.5响应人任何试图影响谈判小组对响应文件的评估、比较或者推荐候选人的行为,都将导致其响应被拒绝,响应保证金不予退还。18.谈判程序18.1响应文件的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18.1.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谈判小组将依据响应人提交的响应文件按本须知第3点所述的资格标准对响应人进行资格审查,以确定其是否具备响应资格。如果响应人不满足采购文件所规定的资格标准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其响应将被拒绝。18.1.2符合性检查18.1.2.1谈判小组还将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响应文件出现下述情形之一的,将导致符合性检查不合格,其响应无效。(1)、首次响应文件组成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2)、响应有效期不足的;(3)、未按规定缴交响应保证金的;(4)、响应人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5)、未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编制、制作、装订首次响应文件的、首次响应文件关键字迹模糊不清的,其响应将被拒绝。(6)不符合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18.1.3关于相同品牌产品(本条规定不适用于服务类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响应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报价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报价;报价相同的,由谈判小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服务要求响应优劣、资格条件高低、商务条件高低情况依序择优确定。其余响应无效。谈判小组按照上述规定确定有效响应人后,若响应人家数不足法定家数的,按照本章第20.6条规定处理。家数达到法定家数的,评标继续。(3)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所有核心产品多家供应商均用同一品牌产品参加同一个合同包响应的,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18.1.4通过资格性、符合性检查的供应商低于法定家数的,本谈判程序终止。18.2谈判18.2.1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采购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采购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18.2.2对采购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采购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会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18.2.3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18.2.4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谈判情况退出谈判。采购代理机构将退还退出谈判的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18.2.5对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要求,如果响应人经谈判后仍不能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其响应将被拒绝,不进入下一轮谈判。18.2.5.1实质性偏离是指:(1)实质性影响合同的范围、质量和履行;(2)实质性违背采购文件,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和成交供应商合同项下的义务;(3)不公正地影响了其它作出实质性响应的响应人的竞争地位。(4)响应文件存在采购文件规定的重大偏差。下述情况属于重大偏差:(1)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2)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3)响应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采购文件的要求;(4)响应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采购文件规定的;(5)响应文件载明的付款方式不满足采购文件规定的;(6)响应文件存在二项(类)细微偏差的;(7)不符合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18.2.5.2细微偏差:响应文件在实质上响应采购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响应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响应文件的有效性。下述情况属于细微偏差:(1)有明显文字和算术计算错误的内容,能接受谈判小组提出修正意见的;(2)同类问题出现前后文字表述不一致;(3)含义不明确的表述。谈判小组应当书面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响应人在评审结束前予以补正。补正的程序和方法按照法律法规对澄清的规定执行。无法补正的,可在评审时对细微偏差作不利于该响应人的认定。18.3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18.3.1谈判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属于《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厦门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财政部门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两家或一家供应商进行采购情形,则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或1家。18.3.2谈判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谈判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属于《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厦门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财政部门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两家或一家供应商进行采购情形,则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或1家。18.3.3对漏(缺)报项的处理:采购文件中要求列入报价的费用(含配置、功能),漏(缺)报的视同已含在响应总价中。对多报项及赠送项的价格评审时不予核减,全部进入价格评议。18.3.4若响应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报价,使得其响应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响应人应按谈判小组要求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按无效响应处理。18.4推荐成交候选人18.4.1经谈判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响应人后,合格的响应人如存在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中价格扣除情形的,则对响应人的最后报价按政府采购优惠政策的规定扣除相应的价格后计算出该合格响应人的评审价格。18.4.2谈判小组将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评审价格由低到高的顺序根据响应人须知前附表中确定的成交候选人数量推荐出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19.串通响应行为谈判小组在谈判过程中发现响应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认定其有恶意串通响应行为,并做出其响应无效的决定:19.1不同响应人的响应文件错、漏之处一致或雷同,且不能合理解释的;19.2不同的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等由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19.3由同一人或分别由几个有利害关系人携带两个以上(含两个)响应人的企业资料参与资格审查、领取采购项目资料,或代表两个以上(含两个)响应人参加答疑会、交纳或退还响应保证金、参加谈判的;19.4不同响应人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的;19.5不同响应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响应事宜的;19.6不同响应人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的;19.7不同响应人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19.8不同响应人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的;19.9不同响应人的响应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帐户转出的;19.10有关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串通响应行为。六、成交原则与签订合同20.成交原则20.1最低报价不作为成交的保证。20.2采购人根据谈判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中依法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应当依法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当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资格、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时,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当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20.3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评审价格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21.成交通知21.1评审结束后,评审结果经采购人确认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应按相关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1.2《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合同》签订后,《成交通知书》成为《合同》的一部分。21.3在成交合同签字生效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向未成交供应商发出落标结果通知书。未成交的响应人在发出落标结果通知书的二周内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逾期未领取者,视为放弃领取。22.采购代理服务费22.1响应人须知前附表所述方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按如下标准和规定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22.1.1按《成交通知书》中确定的成交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以合同包为单位),计算方法为差额定率累进法。前附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2.1.2采购代理服务费币种为人民币;22.2采购代理服务费交纳方式:22.2.1响应人须知前附表所述方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前将采购代理服务费以转帐或电汇方式汇入本公司帐户。23.签订合同23.1采购人、成交供应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参照本采购文件第四章的《合同》文本签订合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逾期未签订合同,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采购代理机构将没收响应保证金,以抵偿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逾期不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的,按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处理。23.2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的修改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补充或修改的文件及澄清或承诺文件等,均为双方签订《合同》的组成部分,并与《合同》一并作为本采购文件所列采购项目的互补性法律文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3.3采购人在合同履行中,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23.4履约保证金:本项目是否需缴纳履约保证金详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七、询问、质疑与投诉24.询问、质疑与投诉24.1响应人对政府采购活动有疑问的,可以通过口头、电话、传真等形式向采购单位提出询问,采购单位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24.2响应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进行质疑。24.2.1提出质疑期限的计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办理。24.2.2质疑书要求:质疑书应当署名。响应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本人签字的书面材料;响应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供其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的书面材料(逐页加盖公章)。质疑人提交质疑书应包含下述内容,否则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接收:质 疑 书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依据《政府采购法》和《 》的规定,我们认为 项目的(采购文件编号: )采购活动中有几个问题严重损害了我们的权益,特提出如下质疑。1、 (事宜经过) ;2、 (事宜经过) ;3、 (事宜经过) 。我们认为,以上几项,违背了政府采购法规的有关规定,其中第1项 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条(或 )的“ ”规定,第2项 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 条(或 )的规定,第3项 违背采购文件第 条(或 )的规定。相关请求及主张: 质疑人: 全称 (公章) 法定代表人: 印刷体 (签字) 委托人: 印刷体 (签字) 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固定电话) 传真: 经办人移动电话: 二○××年×月×日附:1、质疑人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委托代理的事项和具体委托权限,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无需)2、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经年检合格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4、事实依据及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事实依据中应写清采购活动经过,客观情况和有关法律、政策依据,质疑人应列举所有可供证明的证据。明确载明:证人姓名、住所和联系方式;书证、物证的来源及由谁保管;并提供复印件以便调查)。【质疑材料中有外文资料的,应一并附上中文译本,并以中文译本为准 (加盖公章)】。5、同时提交一份未加盖质疑人公章的全套电子版质疑材料。24.2.3潜在响应人(响应人)质疑应当符合下列条件:①必须是参与所质疑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只购买采购文件,而未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仅可对采购文件的内容提出书面质疑,但不得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既购买采购文件而又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可对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提出书面质疑;②在质疑有效期内提出质疑;在法定质疑期内供应商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二(多)次质疑不予受理,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只针对第一次有效质疑进行答复;③质疑内容及提交的证明材料应符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④质疑事项应在所质疑的政府采购项目活动范围内;⑤证据真实,来源合法。24.2.4质疑的受理24.2.4.1采购代理机构审查供应商提供的书面质疑材料,内容不符合规定的,一次性书面告知响应人修改或补充后在规定的质疑期限内重新提出质疑,重新提出质疑日期为提出质疑日期,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24.2.5下列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质疑,不予受理;(1)质疑人不是所质疑政府采购活动的参与者,或不符合本章24.2.3条第①项规定的;(2)质疑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3)质疑未签署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法人名义投诉的,质疑书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4)超过质疑时效的。24.2.6质疑事项属于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处于保密阶段的事项,质疑供应商必须提供信息来源或有效证据,否则,认定为无效质疑事项。24.2.7质疑投诉人应保证质疑投诉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投诉材料的,报送监管部门后将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在相关网站予以公布。24.3供应商对采购单位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响应人须知前附表所述采购项目行政监督管理部门投诉。25.采购项目行政监督部门25.1采购项目行政监督部门可视情依法派员对本采购活动的全程进行监督。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对“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内容必须逐项应答,未逐项应答或不满足采购文件任一重要条款(带★号条款)或不满足采购文件一般条款(采购文件中带★号以外的其他条款,含商务条款、技术条款)达到五项(含)以上的将导致响应无效。对“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第二大点带★号技术参数条款未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的视为不满足。上述“相关佐证材料”包括:国家认可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检验(检测)报告、认证证书,或者所投货物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技术资料(彩页或技术说明书),或者所投货物制造商官网发布的技术资料(并提供网址),或者谈判小组认可的其他客观证据材料。一、项目概述及总体要求:1.响应人及所投产品应满足下述要求:1.1响应人所投货物为生产厂家的正规合格产品,所有货物均为全新原厂原包装(未经使用和非展览会展示样品设备,外观无刮、碰痕迹,并有下列明显标记:名称、品牌型号、制造商标识、产地、出厂日期、出产序列号等),不接受改装改配产品。货物的制造标准及技术规范等有关资料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要求。货物的电气、设备仪表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噪音方面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货物质量达到设计要求,安装调试各项指标符合技术参数要求且须通过质检计量部门的检验。1.2响应人应按正规销售渠道供货,保证采购人能享受原厂或原厂认可的售后维修机构的售后服务。响应人所提供的服务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响应人提供的产品中如有配套使用的相关软件,必须是正版的、合法的。1.3响应人须保障采购人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招标采购单位无关,响应人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招标采购单位因此而遭致损失的,响应人应赔偿该损失。响应人中标后提供的产品不满足本条款要求的,采购人将拒绝验收,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将由成交供应商负责。二、技术参数要求:品目号1-1、肺功能测定仪(一)用途:用于患者肺功能检查和肌力评估;(二)技术参数:1、采用压差检测技术;2、检测参数至少包含FVC(用力肺活量):FVC、FEV1、FEV3、FEV6、FEV1/FVC、FEV1/VCMax、FEV3/FVC、PEF、FEF25、FEF50、FEF75、MMEF、VEXP、FET、MEP等呼气指标,PIF、FIVC、MIP等吸气指标;VC(肺活量):VC、VT、IRV、ERV、IC,肺总量TLC等;★3、可进行呼吸肌力评估;4、具有≧40项问卷量表,并可以自行添加问卷;配套医生管理系统,可远程查看呼吸报告、呼吸历史,可生成历史趋势曲线图形,包含周/月/季不同时段图标及对应报告;5、具有零点平衡校准功能;6、具有标准A4报告打印或扩展热敏打印功能,方便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筛查与流调等工作场景下可以及时打印报告;7、具有双向连续检测呼气和吸气,并实时显示动态曲线;★8、针对配合程度特别差无法完成用力肺活量检测的受试者,提供分段式呼气检测和吸气检测以提高配合程度;9、智能语音提醒测试过程;具有倒计时语音提醒,质控结果A-F级自动评定分析;10、一体化设计,无任何外接管路或连接线;★11、具有呼吸训练模式,训练次数为6~30次,训练模式可选择手动或自动;手动模式可选阻抗为3~100cmH2O,步进≤1cmH20;自动模式可选难度级别为1~5星;12、VC:测量范围:0~10.5L;FVC:测量范围:0~10.5L;FEV1∶测量范围:0~10.5L;FEV6∶测量范围:0~10.5L;13、呼气末流量灵敏度≤0.025L/s;呼吸峰值流量∶0~17L/s;测量范围内的气流阻力≤0.35kPa/(L/s);14、支持呼吸康复管理平台;(三)配置清单:系统1套、主机2台、适配器2套、阀头2个、图文工作站一套(含输入、输出设备)、定标桶2个、咬嘴10个、一次性过滤嘴10个、USB连接线2条。品目号1-2、呼吸康复训练仪(一)用途:用于患者呼吸康复训练;(二)技术参数:1、高精度压差式流量传感器,流量检测范围0~840LPM,容量检测范围0~8L;2、具备吸气和呼气训练模块;★3、自动和手动训练模式,手动模式训练指标范围6~100cmH2O,自动训练负荷从一档到五档阻抗可调;★4、支持气道廓清频率≥11段可调,阻力≥10段可调;5、振动频率范围10~32HZ;6、具有咳嗽能力、呼吸肌力及最大自主通气量评估;7、训练中可实时进行心率、血氧监测,医生平台可远程管理呼吸训练数据及体征指标变化;8、具备数据化动画激励式界面,清晰评估每次训练效果;9、具备语音智能播报功能;10、具备自我评估问卷,可进行汉密尔顿焦虑量表等评估;11、训练结果至少包含最大吸气压、吸气容积、吸气次数、总吸气量、呼气压、呼气容积、呼气次数、总耗能、气道廓清频率、振幅及压力;12、电池容量≥10000mAH;≥2.4英寸LCD液晶屏幕;13、绝壁下达患者训练处方,包括呼气训练、吸气训练及气道廓清,可选择多个患者及处方同时进行;14、具备人群分析、指标分析、问卷分析模块,可按周、月、季、年等时间段搜索分析汇总;15、支持呼吸康复管理平台;(三)配置清单:呼吸训练器2台、手动推车1台、呼吸训练平板端软件1套、阀头2个、适配器2套、USB连接线2条、图文工作站一套(含输入、输出设备)。品目号1-3、6分钟步行试验系统(一)用途:用于患者心肺功能评估(二)技术参数:1、具备多参数记录功能:采用标准化方法,对患者进行时间限定的步行距离、步行速度以及不适症状的检查。评价心肺疾病患者对治疗的反应情况;评价患者整体的功能状况,监测和记录患者在6分钟步行范围内心率、血压、血氧、步行距离、费力指数等。可扩展心率变性分析功能,检测数据永久保存,可自动生成报告,可打印。2、具备数据趋势实时分析,支持过程中异常数据抓取;系统可智能分析及评估患者运动能力和心肺功能评级,从运动强度、时长、频率、模式等方面生成个性化的建议运动处方。3、具备远程管理和实时监护功能:可以通过显示屏幕远程实时查看患者的心电图、血氧、血压等情况;6分钟自动计时及全程语音干预;4、具备患者列表、添加患者、历史报告、报警参数设置等功能模块;5、血氧报警设置范围:50%~99%,心率报警设置范围:50bpm~150bpm;6、系统配备动态心电图分析系统,具有动态心电采集和回放,患者信息记录下载、数据上传归档功能;有初期设定、获取待检查病人列表、患者信息新建与修改功能;能够实时传输心电波形数据,可通过手机、pad等设备实时查看波形;7、SD卡数据存储,通过数据接口可以按U盘方式快速读取心电数据回放;8、具备显示回放功能,在回放设备(一般为通用计算机)上回放全程心电图;9、具备血压计、便携式心电计,可显示动态血氧饱和度数值、脉率数值。具备数据存储功能,存储的数据可以无线传输至六分钟步行试验系统;10、可支持呼吸康复管理平台、移动工作站等多屏显示;显示内容包括:心电波、血压值、血氧值、心率值、脉率值、行走距离,步数,症状等;11、支持无线蓝牙4.0通信模式,具有良好抗干扰能力,无遮拦通讯距离≥15米;无线WIFI通讯传输,距离≥20米;12、平台软件系统可拓展,可拓展医院端心肺康复管理平台功能:具有心肺康复工作站功能:完善的心肺康复临床路径,患者导入导出、上下级转诊、系统评估、处方开具、院外管理,远程监护,实时随访,实现院内院外康复全流程管理。院外患者居家或进行康复运动,医生可以远程监护患者情况,Borg量表疲劳度及呼吸等级评定等;★13、支持三道、十二道心电数据记录,采样精度≥24位,共模抑制比:>100dB,频率响应:0.05Hz-100Hz;14、支持显示屏显示操作,可实时预览心电图波形,支持起搏脉冲显示;★15、输入阻抗:≥50MΩ,耐极化电压:±600mV;16、支持导联纠错功能,支持心率变异性分析,支持房颤默认自动分析、通过独立房颤模块快速批量编辑阵发性房颤;17、具有散点图、组合散点图和直方图功能;18、具有起搏器分析功能:通过硬件检测起搏脉冲信号,无需勾选起搏器型号,具备全导联起搏检测;(三)配置清单:系统软件1套、脉搏波血压计1台、背包1个、六分钟地贴1套、动态心电图分析系统1台、脉搏血氧仪1台、一次性使用心电电极1包、图文工作站一套(含输入、输出设备)。三、货物交货要求1、包装:货物交货时应按国家有关标准要求进行包装。1.1包装必须与运输方式相适应,包装方式的确定及包装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由于不适当的包装而造成货物在运输过程中有任何损坏由成交供应商负责。1.2包装应足以承受整个过程中的运输、转运、装卸、储存等,充分考虑到运输途中的各种情况(如暴露于恶劣气候等)和项目所在地的气候特点,以及露天存放的需要。1.3专用工具及备品备件应分别包装,并在包装箱外加以注明其用处。2、成交供应商负责将所有货物免费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四、技术服务要求1、安装调试要求1.1由成交供应商负责设备的现场安装和调试,在接到用户通知后派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免费安装调试,直至验收合格(由采购单位签字确认,附验收报告);安装须符合我国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1.2成交供应商应在货物运抵现场一周前,向买方提供安装调试及运行的进度计划表。1.3在设备的安装、调试、试运行期间,成交供应商安装调试人员一切费用自理。1.4成交供应商安装结束后应在规定的交付使用时间之前将废物移离现场,清理妥当,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1.5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设备、材料及施工用具,在进入采购人安装地现场后的保管,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成交供应商在安装地现场施工人员的安全、保险、食宿,由成交供应商负责。2、培训要求成交供应商应提供现场人员的培训,包括但不限于操作培训、保养培训和维修培训,保证使用人员正确操作设备的各种功能,维修人员能进行常规维护、检修与保养直到熟悉为止。并提供书面承诺和培训方案;(所有培训不再另行收取费用)。3、质保期和售后服务要求★3.1本项目所有产品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3年,从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计算;期间成交供应商应提供一切维修服务和更换零配件(不再另行收取费用)。3.2质保期内要求设备开机率达97%以上,【开机率=(法定工作日×24小时-设备实际故障停机时间)/(法定工作日×24小时)】。3.3质保期内免费上门,免费维修(包含所有配件的更换),在质保期内要求定期回访、维护,有问题做到及时处理。在质保期间出现故障,成交供应商应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2小时以内响应,4小时内维修人员到场,24小时内排除故障。24小时内无法排除故障的,须提供代用设备或提出经采购人同意的解决方案。3.4在免费质保期以后,成交供应商仍应负责提供终身维修服务,出现质量问题时,成交供应商必须在4小时内电话响应,24小时内到达,并保证以不高于在设备出产地的一般价格及时提供所需配件,但只能收取配件费,不收人工服务费,并享有优惠购买零配件待遇。响应人应在响应文件中说明指定维保代理人的情况。3.5要求成交供应商在仪器寿命期内以不高于投标价格的价格保证备品备件并长期提供技术咨询服务,软件终身免费升级。3.6成交供应商应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提供所投产品在福建省内售后服务机构有关资格证明文件、售后服务机构设置和售后服务专业人员配置等方面情况:提供维修中心详细地址及联系电话。提供售后维修工程师名单及联系方式。4、验收标准和验收方法4.1验收标准:设备按国家相关标准及合同中相关条款要求进行验收。产品质量达到设计要求,安装调试各项指标符合技术参数。4.2验收程序:货物验收分卖方出厂检验、安装调试检验及最终验收三个阶段。4.2.1出厂检验:成交供应商在货物出厂前,应按产品技术标准规定的检验项目和试验方法进行全面检验,成交供应商应随同货物提供出厂检验报告、产品质量合格证,结果必须符合4.1验收标准的要求。4.2.2安装调试检验:设备安装、调试过程,成交供应商应作详细检验记录。安装调试检验结果应符合制造厂产品标准和招标文件规定。检验记录应真实并提供给采购人。4.2.3最终验收:设备安装、调试结束后,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并会同采购人及有关部门或专家(如需)按第4.1款规定的标准要求进行最终验收。合同货物验收时,由采购人签署《厦门市政府采购验收报告》。4.3成交供应商对国内交货的货物应单列清单注明。属于进口货物的须提供报关单等相关完税证明。如需办理进口手续,所需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并负责办理相关手续。4.4本章节《技术规格要求》内容只提及仪器主要配置,成交供应商应根据投标产品的特点,提供足够的部件,确保仪器能通过验收和法定计量部门检定。因成交供应商提供的部件不足够,导致仪器不能通过验收和法定部门计量检定,则所欠缺的部件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免费提供,且每逾期一天,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偿付不能通过验收和法定计量部门计量检定的仪器总价的2‰的延误金。4.5在验收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4.6若验收不能符合要求,采购供应商将按合同商务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5、技术资料要求成交供应商应在设备交货时向采购人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包括:产品验收标准(含产品合格证验收清单等);技术操作手册、技术说明书;使用说明书;设备安装调试资料、维修线路原理图及其维修资料;零部件目录;备品备件易耗件清单及合同中要求的其他文件资料。6、专用工具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安装和维修所需的特殊专用工具及清单(如果有的话),其费用包括在投标总价内(格式见采购文件第五章)。7、备品备件成交供应商应提供设备在质量保证期内所需的备品备件(如果有的话),其费用含在报价总价中(格式见采购文件第五章)。★五、其他要求:1、除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若出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采购文件未列明的情形,则响应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行。2、投标人报价要求:响应人响应报价不得超出采购文件规定的各合同包及各品目号最高限价。响应报价应包含响应货物所涉及的所有费用,包括货物制造、包装、运输、装卸、税金、保险、安装调试、搬运、验收、培训、检验、保修、外贸代理费(若有)、招标代理服务费、关税(若有)等一切相关费用。交货时间、地点:3.1交货时间:合同生效后30天内送达并安装调试完毕。3.2交货地点: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约定地点。4、付款方式与条件:4.1合同货物最终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后,采购人凭成交供应商开具的100%合同总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及采购人签署的《厦门市政府采购验收报告》向成交人支付至合同总价的97%。4.2预留合同总价的3%作为质保期的履约保证金,待整机验收合格满一年且无合同纠纷后,采购人凭成交供应商提供的履约保证金退还申请,一次性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应扣除违约金)。4.3成交供应商也可选择最终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支付至合同总价的100%,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合同总价的3%作为质保期的履约保证金。说明:履约保证金提交方式: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由成交供应商自行选择。经采购人确认成交供应商已履行合同义务,采购人无息返还成交供应商履约保证金。第四章采购合同格式招标项目(招标编号)医疗设备采购合同合同编号:买方(采购单位):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签订地点:厦门卖方(中标/成交供应商):根据招标项目采购(招标/项目编号:)的招标(谈判)结果,现依照招标(谈判)文件、投标(报价)文件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内容,双方达成如下协议:1、合同标的物和合同价格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制造商数量单 价(元)总 价(元)医疗器械注册证号 合同总价(小写):人民币 合同总价(大写):人民币 元整备注说明:1、合同总价包括但不限于设备费、运至买方指定地点的运输费、保险费、伴随服务费、安装调试费、质保期内的维修维护费(人为损坏的除外)、操作人员培训费、税费等所产生的一切费用。2、合同货物的技术参数等详见卖方投标(报价)文件。2、交货2.1交货方式:卖方负责送货到交货地点完成安装调试,并承担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及风险。2.2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__天内完成交货及安装调试。2.3交货地点:。3、供货清单及包装、运输要求3.1供货清单:包括产品主机、随机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的名称及数量。(详见附件)3.2包装、运输要求:3.2.1卖方所提供的全部货物是厂家出厂的原包装。3.2.2卖方提供的全部货物须采用相应标准及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种包装应适应于相应的运输方式,并有良好的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保护措施,以便保证货物安全运抵现场。货物在运输途中所发生锈、损坏和丢失及其它任何损失由卖方承担责任和费用。3.2.3每件包装应附有详细装箱清单和质量合格证书。4、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4.1质量要求:卖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必须达到或高于招标(谈判)要求及投标(报价)承诺。4.2技术标准:合同货物应符合所附产品说明所述的技术规格和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货物来源国适用的国家标准,这些标准必须是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4.3卖方保证,其提供的合同货物具备医疗器械注册证,并且满足国内医疗行业管理的有关规定。5、验收5.1合同货物到达交货地点且卖方完成安装、调试工作后,买卖双方同意,合同货物由买方验收并以买方的验收意见为准。合同货物安装调试后经买方验收合格视为最终验收合格。5.2合同货物验收时,由买方签署《厦门市政府采购验收报告》。5.3卖方应派代表参与验收过程,卖方未派代表参与或对验收意见有异议但未在验收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的,视为卖方对验收意见无异议。如卖方在验收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异议,以买方委托的第三方验收意见为准。5.4最终验收合格后,卖方应在买方要求的时间内直接交付买方使用。合同货物交付使用前由卖方负责保管,合同货物的毁损或灭失风险由卖方承担。5.5买方根据本合同约定提出换货、退货或解除合同的,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自行收回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货物,并承担因退换货或解除合同所产生的一切费用。6、售后服务6.1质保期为货物经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个月。质保期满后,合同货物无质量问题或存在的问题均已解决的,由买方向卖方出具质保期满确认书。6.2故障响应时间:在质保期内接到买方通知后,卖方必须在小时内电话响应,接到买方通知小时内到达,小时内修复;小时内无法修复的,卖方提供相应配置的代用设备或更换新设备,以保证买方工作生产不中断,其中发生一切费用由卖方承担。特殊情况下,由卖方与买方协商,并经买方同意后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完成设备的修复或更换。6.3质保期结束后,卖方仍应负责提供终身维修服务,但只能收取零配件费零配件价格不得高于市场同类产品的价格。卖方保证能长期提供维修配件,具体的维修服务协议待质保期满另行签订。6.4回访及不定期检修:卖方承诺对所有维修服务工作进行定期回访(半年一次),卖方应每季度向买方提供维修报告,维修报告应包括每次维修或保养响应和到场的时间、维修持续时间、故障地方、更换的配件等,并接受买方的监督和检查。买方可根据合同货物的使用情况要求卖方在规定时间内免费为合同货物进行检修、日常维护及保养服务,以保证合同货物的长期正常使用。6.5技术培训:卖方应向买方免费提供合同货物的操作使用及基础维护的培训,直至使用单位的技术人员能完全掌握设备操作技能。6.6技术资料:卖方应向买方提供完整的中文技术资料,包括:产品验收标准,技术说明书,使用说明书,操作手册,设备安装调试资料,安装维修手册,维修线路原理图及其维修资料,零部件目录,备品备件易耗件清单(含价格)及专用工具清单(若有的话)等文件资料。7、付款条件与方式7.1付款条件卖方同意,买方按7.2约定的付款进度将相应款项汇入卖方指定账户。(补充卖方的账号信息)7.2付款方式7.2.1合同货物最终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后,采购人凭成交供应商开具的100%合同总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及采购人签署的《厦门市政府采购验收报告》向成交人支付至合同总价的97%。即:RMB¥元(大写人民币:元整)。7.2.2预留合同总价的3%作为质保期的履约保证金,待整机验收合格满一年且无合同纠纷后,采购人凭成交供应商提供的履约保证金退还申请,一次性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应扣除违约金)。即:RMB¥元(大写人民币:元整)。7.2.3成交供应商也可选择最终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支付至合同总价的100%,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合同总价的3%作为质保期的履约保证金。说明:履约保证金提交方式: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由成交供应商自行选择。经采购人确认成交供应商已履行合同义务,采购人无息返还成交供应商履约保证金。8、知识产权卖方须保障买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与买方和使用单位无关,卖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责任与一切费用。如买方因此而遭致损失的,卖方应赔偿该损失。9、违约责任9.1卖方未能按时交货或未能按时交付使用的,每逾期一日,卖方应支付逾期交货货款2‰的违约金。逾期超过10个日历日,买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卖方应另外支付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9.2合同货物验收不合格的,买方有权选择解除合同或换货。如买方选择换货,卖方重新供货导致的交货期延迟的,按9.1条处理;若买方选择单方解除合同的,卖方支付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9.3卖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4.3条约定,在合同货物最终验收合格前发现的,按9.2条处理;在合同货物最终验收合格后发现的,买方有权退货,如买方已支付货物价款,卖方应在买方规定的时间内予以返还,此外,卖方应另外向买方支付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9.4卖方的投标(报价)资料有弄虚作假、隐瞒事实内容等情形,在合同货物最终验收合格前发现的,按9.2条处理;在合同货物最终验收合格后发现的,买方有权退货,如买方已支付货物价款,卖方应在买方规定的时间内予以返还,此外,卖方应另外向买方支付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如验收合格后发现货物不合格,由买方委托的第三方进行确认。)9.5因卖方原因导致退换货的,卖方应承担退换货所需的一切费用。如卖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收回不合格货物,买方不对上述货物的灭失或损坏承担任何责任。如卖方逾期超过20个日历日仍未收回的,买方有权自行处理上述货物。9.6质保期内,若卖方实际的维修响应(到达现场)时间不满足本合同要求的,每次应支付1000元违约金,买方有权另聘第三方对设备提供技术维修服务,由此产生的维修费用由卖方承担;卖方未按照本合同其它要求及投标(报价)文件售后服务承诺书的条款履行义务的,每次应支付2000元违约金。9.7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在补救违约而采取的任何其他措施未能实现的情况下,即在买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30天内卖方仍未纠正其任何一种违约行为,买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卖方除应退还买方已支付的款项外,还应向买方支付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9.8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无法弥补买方损失的,卖方应继续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买方有权直接从未付的款项中扣除卖方根据本合同约定应付未付的违约金、赔偿金等。10、不可抗力10.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以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10.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者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者控制的事件。10.3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11、合同纠纷处理方式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事项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2、组成合同的文件及优先顺序本项目的下述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且应当互为解释;存在不一致时,应按下列顺序优先解释:(1)医疗设备采购合同;(2)招标(谈判)文件及补充规定;(3)投标(报价)文件及澄清说明。13、其他约定13.1本合同未尽事宜,买卖双方另行补充。13.2本合同一式三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买方执两份、卖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14、卖方其他义务14.1卖方承诺严格按照《廉洁告知书》相关内容履行,不向买方及相关人员直接或间接进行商业贿赂。14.2卖方发现买方工作人员有任何索贿行动的,应向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部门反映情况。14.3卖方违反《廉洁告知书》相关内容的,严格按《廉洁告知书》规定承担相关责任。14.4如卖方被列入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则严格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规定》(国卫法制发〔2013〕50号)相关规定处理。14.5《廉洁告知书》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买方: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卖方:单位地址:厦门市镇海路55号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使用部门负责人:授权代表:签订时间:签订时间:电话:电话:移动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附:供货范围清单廉洁告知书廉洁告知书:为进一步完善厦门市属公立医疗单位采购监督制约机制,防止发生医疗领域商业贿赂行为,贵司在医疗机构采购活动中要廉洁自律、诚实守信,遵守如下规定: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物资采购、服务采购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廉政建设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为获取不正当利益损害国家、集体、第三人和对方利益。不得有商业贿赂行为,如赠予甲方人员现金、物品、有价证券,或以支付凭证、理财等方式变相支付本应由甲方人员承担的款项。不得以任何理由邀请甲方人员进入营业性娱乐场所或者参加影响业务工作公平公正开展的其他活动。不得到甲方医疗场所、工作人员家中推销产品并提供任何好处费,不得采用不正当手段进行临床促销活动。不得以回扣、宴请等方式影响甲方人员采购或使用医药产品的选择权,不得在学术活动中提供旅游、超标准支付食宿费用。如违反上述规定,甲方有权选择立即中止、终止或解除与贵司正在进行的任何业务关系,贵司应承担甲方因此产生的经济损失、不良后果及相应的违约责任。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廉洁告知书我已收到,内容我已知悉并理解,我方承诺将严格按照《廉洁告知书》相关内容履行。签字:盖章:日期:响应文件格式响应文件(正本/副本)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合同包:响应人名称: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日期:年月日目录1.承诺书(附件1)…………………………………………………………………………页码2.报价一览表(附件2)……………………………………………………………………页码3.分项报价表(附件3)……………………………………………………………………页码4.标的说明一览表(附件4)………………………………………………………………页码5.供货范围清单(附件5)…………………………………………………………………页码6.技术规格及商务偏离表(附件6)………………………………………………………页码7.技术服务体系与维保方案(附件7)……………………………………………………页码8.响应人的资格证明文件(附件8)………………………………………………………页码资格承诺函(附件8-1)………………………………………………………………页码营业执照(附件8-2)…………………………………………………………………页码响应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附件8-3)…………页码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附件8-4)…页码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附件8-5)…………………页码其它资格证明文件(附件8-6)…………………………………………………………页码9.响应人代表合法性证明(附件9)………………………………………………………页码10.响应人提交的其他资料(附件10)………………………………………………………页码11.采购代理服务费承诺书(附件11)………………………………………………………页码12.符合政府采购优惠政策相关文件(如有)(附件12)…………………………………页码注:目录应标注页码附件1、承诺书致:福建省中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我方认真研究了项目采购文件(含补遗书和答疑书),(项目编号):。我方愿按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货物及服务。我方同意在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算起的90个日历天内,受响应文件的约束。在上述时间内,本响应文件对我方一直有约束力,并可随时被接受成交。在正式合同签署并生效之前,本响应文件连同贵方的成交通知书,将对我方具有约束力。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采购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和有关附件,下同],我方将自行承担因对采购文件理解不正确或误解而造成的相应后果。2.我方保证遵守采购文件的全部规定,保证所提交的材料中所含的信息均为真实、准确、完整,不具有任何误导性,也不存在弄虚作假的行为。3.我方声明在本次采购活动中不存在采购文件第二章“响应人须知”第3.3条规定的情形,与同一合同项下其它响应人之间也不存在采购文件第二章“响应人须知”第3.2条规定的关联关系。4.如果发生采购文件第二章响应人须知第12条所述情况,则同意福建省中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不予退还响应保证金。5.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报价、谈判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的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6.若获成交资格,我方将按照采购文件(含补遗书和答疑书)及我方响应文件、响应文件书面澄清(如有)的具体规定,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按照要求,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按采购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7.在整个采购过程中及谈判结束后,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我方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本次采购活动的任何信息、资料及内容。8.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响应人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响应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印刷字体)(签字或盖章)电话:传真:地址:邮政编码:日期:年月日附件2、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合同包报价总价谈判保证金备注报价总价(大写金额): 整。a报价的明细:详见《分项报价表》。★注意: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1.1只需根据上表中的格式报价,填写项目报价总价,无需将合同包中包含的所有品目设备罗列在报价一览表中。1.2响应人应按照本表格式填写所投的合同包的“报价总价”。1.3本表中列示的“合同包”应与《分项报价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保持一致,即:若本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为“1”时,《分项报价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亦应为“1”,以此类推。1.4“大写金额”指“报价总价”应用“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元、角、分、零”等进行填写。响应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响应人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附件3、分项报价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合同包序号投标标的规格来源地单价(现场)数量总价(现场)备注**1*…注:1、本表按照下列规定填写:1.1响应人应按照本表格式填写所投合同包的分项报价,其中:“合同包”、“序号”、“投标标的”及“数量”应与采购文件《采购标的一览表》中或第三章的有关内容(“合同包”、“序号”、“采购标的”及“数量”)保持一致。“合同包”还应与《报价一览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保持一致,即:若《报价一览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为“1”时,本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亦应为“1”,以此类推。1.2“投标标的”为货物的:“规格”项下应填写货物制造厂商赋予的品牌(填写的品牌名称应与国家强制性认证证书中载明的品牌名称保持一致,若有)及具体型号。“来源地”应填写货物的原产地。1.3“投标标的”为服务的:“规格”项下应填写服务提供者提供的服务标准及品牌(若有)。“来源地”应填写服务提供者的所在地。1.4同一合同包中,“单价(现场)”ד数量”=“总价(现场)”,全部序号“总价(现场)”的合计金额应与《报价一览表》中相应合同包列示的“报价总价”保持一致。1.5若采购文件要求响应人对“备品备件价格、专用工具价格、技术服务费、安装调试费、检验培训费、运输费、保险费、税收”等进行报价的,请在本表的“备注”项下填写。2、如本表与采购项目特点不符,允许响应人根据项目特点编制。响应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响应人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附件4、标的说明一览表项目编号:合同包序号投标标的数量规格来源地备注**-1*……※注意: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1.1“合同包”、“序号”、“投标标的”及“数量”应与采购文件《采购标的一览表》中或第三章采购清单的有关内容(“合同包”、“序号”、“采购标的”及“数量”)保持一致。1.2“投标标的”为货物的:“规格”项下应填写货物制造厂商赋予的品牌(属于节能、环保清单产品的货物,填写的品牌名称应与清单载明的品牌名称保持一致)及具体型号。“来源地”应填写货物的原产地。“备注”项下应填写货物的详细性能说明。1.3“投标标的”为服务的:“规格”项下应填写服务提供者提供的服务标准及品牌(若有)。“来源地”应填写服务提供者的所在地。“备注”项下应填写关于服务标准所涵盖的具体项目或内容的说明等。2、响应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否则响应无效。3、响应文件中涉及“投标标的”、“数量”、“规格”、“来源地”的内容若不一致,应以本表为准。响应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响应人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附件5、供货范围清单表5-1、组成货物主要件和关键件清单项目编号:货币单位:合同包/品目号序号货物名称品牌、规格、型号产地数量备注 响应人(全称并加盖公章):响应人代表签字:表5-2、专用工具清单(如有)项目编号:货币单位:合同包/品目号序号工具名称规格、型号产地数量单价总价备注 响应人(全称并加盖公章):响应人代表签字:表5-3、备品备件清单(如有)项目编号:货币单位:合同包/品目号序号备品备件名称品牌、规格、型号产地数量单价总价备注 响应人(全称并加盖公章):响应人代表签字:说明:响应人应对上述表格内容进行详细填写,如果所投产品没有相应内容的请在表中注明“无”。附件6、技术规格及商务偏离表响应人(全称并加盖公章):项目编号:按采购文件规定内容填写按响应人所响应内容填写规格条目号 采购文件要求响应人响应偏离情况备注 注:1、响应人应对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中各点要求逐条应答,不可简单粘贴复制。特别对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响应人必须提供所响应产品的具体参数值。禁止在“响应人响应”栏中只填写“同左”或“满足”,否则有可能导致响应无效;又或有不实陈述,谈判小组有权视其为提供虚假材料而拒绝其响应。2、偏离情况栏中填写: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3、响应部分可后附详细说明及技术资料等相关证明材料,并应在备注栏中注明响应文件中对应的页码范围。4、本表如有多页,应逐页加盖公章。响应人代表签字:附件7、技术服务体系与维保方案响应人应根据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中实施和售后服务要求的内容,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按下列顺序制作技术服务体系与维保方案:技术培训方案;质保期内的维保范围和内容;质保期后的维保服务内容及服务费用;售后服务承诺、保障措施:应填写本地化服务情况一览表,说明有无本地化服务机构;涉及多个品目号不同产品其维保机构不同的,应按品目号制作。响应人视自身情况提供的更优、更合理的售后服务承诺(如有);响应人认为需填写的其它内容。技术服务情况一览表响应人全称服务形式□ 在福建省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及人员□ 在福建省具有固定的合作伙伴□ 在福建省注册成立□ 无上述情形技术服务机构服务机构全称技术服务机构服务机构地址技术服务机构人员信息姓名学历或职称(本表后附证书)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码技术服务机构人员信息负责人技术服务机构人员信息服务人员名单技术服务机构人员信息服务人员名单技术服务机构人员信息服务人员名单其他有关证明文件说明(如营业执照等,如有):备注:具有合作伙伴的应填写合作伙伴的相关资料,并提供双方的合作协议以及合作伙伴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如有相关资料请附本表后)响应人(全称并加盖公章):响应人代表签字:附件8、响应人的资格证明文件6-1、资格承诺函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单位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承诺如下:1.我单位具有符合采购文件资格要求的财务状况报告。2.我单位具有符合采购文件资格要求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3.我单位具有符合采购文件资格要求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若我单位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响应人(全称并加盖公章):响应人代表签字:日期:﹍﹍﹍﹍﹍﹍﹍﹍﹍﹍﹍﹍﹍﹍﹍﹍﹍﹍﹍﹍﹍﹍﹍﹍说明:1.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供应商可删减承诺事项,如删去承诺第1项的,则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响应人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以下要求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相应的证明材料。①响应人财务状况证明材料响应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响应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响应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响应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响应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响应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响应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响应人),应选择提供有效资信证明;(鉴于开标时间为2023年初,绝大部分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潜在响应人2022年度财务报告尚未完成,因此,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响应人提供2021年的年度财务报告的视为符合谈判采购文件资格要求)上述材料只需提供一项,无需同时提供,制作时删除本栏。★注意:响应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响应人加盖其单位公章。②响应人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1、响应人缴纳近六个月内任一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应纳税款的证明(银行缴税付款凭证复印件或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2、响应人缴纳近六个月内任一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社会保险费的证明【从社保窗口或从社保系统或其他缴费系统中打印的有盖章(含电子章)或有二维码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上述材料必须同时提交,制作时删除本栏。★注意:1、响应人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1响应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响应人,提供响应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2响应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响应人,提供响应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3响应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而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响应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2、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文件。(因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社保、税款的企业,无法提供相关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的,提供有关情况说明视同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提交完整。3、响应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响应人加盖其单位公章。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8-2、营业执照致:福建省中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响应人为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请填写法人的具体证照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响应人为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请填写非自然人的非法人的具体证照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请填写自然人的身份证件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注意:1、请响应人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选择相应的“□”(若有)后,再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2、响应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响应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响应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响应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响应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响应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响应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3、响应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响应人加盖其单位公章。4、制作时删除注意内容。响应人(全称并加盖公章):响应人代表签字:日期:8-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致:福建省中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我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特此声明。★注意:1、谈判采购文件未要求响应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响应人应提供本声明函。2、谈判采购文件要求响应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响应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3、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4、请响应人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声明,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响应人(全称并加盖公章):响应人代表签字:日期:8-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致:福建省中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658号文件的规定,特作如下声明:一、在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二、我方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没有失信信息记录或不在处罚期内;三、我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四、我方若被采购人确定为成交人,同意并接受各单位或个人的监督审查。五、经查实我方若有虚假声明,同意采购代理机构不予退还我司的提交的谈判保证金;并自觉接受相关监督管理部门的处罚,因在本次采购活动中出现违反本声明行为的给其他当事人造成经济损失的,按规定予以赔偿。如谈判保证金不能弥补我方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我方同意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六、我方自愿将本声明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内容。七、本声明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此声明是由(响应人全称)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为全权代表的身份提交的。响应人(全称并加盖公章):响应人代表签字:日期:8-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致:福建省中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根据谈判采购文件的规定,特作如下声明:一、我方公司(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身份证号)、谈判代表(姓名身份证号)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二、我方若被采购人确定为成交人,同意并接受各单位或个人的监督审查。三、经查实我方若有虚假声明,同意采购代理机构不予退还我司的提交的谈判保证金;并自觉接受相关监督管理部门的处罚,因在本次采购活动中出现违反本声明行为的给其他当事人造成经济损失的,按规定予以赔偿。如谈判保证金不能弥补我方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我方同意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四、我方自愿将本声明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内容。五、本声明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此声明是由(响应人全称)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为全权代表的身份提交的。响应人(全称并加盖公章):响应人代表签字:日期:8-6、其它资格证明文件福建省中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我司响应文件中还提供了下述证件:1、……2、……我司保证上述证照真实,有效。若有需要,可通知我司提供原件校验。响应人(全称并加盖公章):响应人代表签字:日期:注:根据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其它相关证件、材料(如有),制作时删除本栏。附件9、响应人代表合法性证明9-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响应人名称:单位性质: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身份证号:系(响应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响应人:(全称并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注:响应人代表为法人的提供此件,表9-1与表9-2无需同时提供。9-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福建省中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响应人全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印刷体)授权(响应人代表姓名,印刷体)为响应人代表,代表本公司参加贵司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采购活动,全权代表本公司处理报价、谈判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报价、谈判、签约等。响应人代表在报价、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本公司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响应人代表无转授权。特此授权。本授权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响应人代表:性别:固定电话:移动电话:单位:部门:职务: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附:授权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可另附页)授权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被授权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方接受授权方响应人(全称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响应人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响应人代表身份证号:日期:日期:注:响应人代表不是法人的提供此件,表9-1与表9-2无需同时提供。附件10、响应人提交的其它资料1、响应人认为应提交的其他材料,可在此附件中提交。附件11、采购代理服务费承诺书致:福建省中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我们在贵公司组织的项目中参与响应、谈判(项目编号:),如获成交资格,我们保证按采购文件的规定,以支票、汇票、电汇、现金或经贵公司认可的其他付款方式,向贵公司缴交采购代理服务费。我方如违反上述承诺,承担相应责任,我方对此无异议。特此承诺!响应人(全称并加盖公章):响应人代表签字:邮编:电话:传真:日期:附件12、符合政府采购优惠政策相关文件(如有)制作说明:1.响应人有属于政府采购优惠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加分或价格扣除情形的须按下述要求制作并提交文件,否则不予加分或价格扣除。1.1 须按本附件格式制作并提交。1.2 应详细填写产品明细表,产品明细表以合同包为单位,不同合同包请分表制作,同一合同包请按照该合同包的品目号顺序分别填写。1.3按采购文件评分标准中的要求提供符合政府采购优惠政策情形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务必与所填报的产品明细表内容(如品牌、型号、规格、证书号等)一致,否则不予加分或价格扣除。1.4证明材料在相对应处做出标记后按产品明细表中品目号排序提交,证明材料附在所佐证的产品明细表后。2.无此情形的无须提交本附件内容。12-1、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相关材料节能(非强制类)、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合同包____)响应人(全称并加盖公章):项目编号:货币单位:元12345678910品目号清单产品名称品牌/型号规格数量单价小计所属清单类别认证证书编号证书有效截止日期所在清单页码1/1A节能1/1A环境标志1/2B节能1/2B环境标志1/3C环境标志……A1:本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A2: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国内现场交货价)A3:本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占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的比例(A3=A1/A2,以%列示)A4:认证数量小计12345678910品目号清单产品名称品牌/型号规格数量单价小计所属清单类别认证证书编号证书有效截止日期所在清单页码1/1A节能1/1A环境标志1/2B节能1/2B环境标志1/3C环境标志……A1:本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A2: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国内现场交货价)A3:本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占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的比例(A3=A1/A2,以%列示)A4:认证数量小计注:1.本表以合同包为单位,不同合同包请分别填写,同一合同包请按照该合同包的品目号顺序、所属清单类别顺序分别填写。2.本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同一产品如同时属于节能(非强制类)、环境标志目录的,应按所属清单类别分别在表中罗列。但同一产品同属财政部相关部门公布的同类产品目录,在本表中不重复罗列。表中品目号、清单产品名称及所属清单类别栏中填写的内容仅为示例,响应人填写此表时应清除,根据所响应产品的实际情况制作。3.栏目7所属清单类别系指“节能(非强制类)”、“环境标志”类别。4.栏目6为栏目4×栏目5;A1项为栏品6的合计数;A2项金额应与报价一览表报价总价金额一致;A4项为各类认证证书的合计数,数量应与栏目9认证证书编号栏的合计数一致。5.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未按要求附证明材料或未详细填写本表将不予价格扣除。响应人代表签字:12-2、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相关材料12-2-1、声明函根据企业所属性质自行选声明函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响应人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响应人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响应人参加贵单位的(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响应人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说明:只有部分货物由残疾人福利企业制造的,在该货物后标★)()由本响应人承建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工程()由本响应人承接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服务;本响应人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备注:1、请响应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本声明函,并在相应的()中打“√”。2、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3、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内容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响应人(全称并加盖公章):响应人代表签字:日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肺功能测定仪等设备 肺功能测定仪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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