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财政监督检查服务项目中标结果公示(北京市财政局2023)



2023-2024年度财政监督检查服务项目(第十一包)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11000023210200036332-XM001(5)
二、项目名称:2023-2024年度财政监督检查服务项目(第11包)
三、中标(成交)信息
总中标成交金额:12 万元(人民币)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中标成交金额: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北京中志华金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广渠家园5楼7层705-2
中标金额:12万元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统一信用代码
中标金额

北京中志华金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北京市东城区广渠家园5楼7层705-2
91110105MA004JP0XC
12 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供应商
商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总价
服务要求

北京中志华金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财政部门预算管理专项核查1组

1
12万元
12万元


详见附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计晓亮、邢双剑、王罡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详见附件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财政局本级行政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承安路3号北京市财政局        
联系方式:张立新,555923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玉林里45号腾飞大厦            
联系方式:赵雪波,8391668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雪波
电 话:  83916682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2023-2024年度财政监督检查服务项目(第11包)

品目

采购单位
北京市财政局本级行政

行政区域
北京市
公告时间
2023年06月12日 15:39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计晓亮、邢双剑、王罡

总成交金额
¥12.0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赵雪波

项目联系电话
83916682

采购单位
北京市财政局本级行政

采购单位地址
北京市通州区承安路3号北京市财政局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55592353

代理机构名称
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玉林里45号腾飞大厦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83916682

附件:

附件1
1、磋商文件.doc1、磋商文件.doc

附件2
3、采购人及专家推荐供应商意见书.pdf3、采购人及专家推荐供应商意见书.pdf

附件3
2、成交人最后报价表(北京中志华金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pdf2、成交人最后报价表(北京中志华金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pdf

附件4
[2023] 164.doc[2023] 164.doc

附件5
4、成交人中小微企业政策文件.pdf4、成交人中小微企业政策文件.pdf

投标最后报价表投标最后报价表采购编号:BGPC-G23081.4BC项目名称:2023-2024年度财政监督检查服务项目(第三、九、十一、十四包)包号:3投标人名称:北京中志华金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服务报价明细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品品目目号号序序号号标的名称标的名称服务服务范围范围服务服务要求要求服务服务期限期限服务服务标准标准标的描述或规格型号标的描述或规格型号单价单价数量数量总价总价3-11财政部门预算管理专项1组详见采购文件详见采购文件详见采购文件详见采购文件完成2023-2024年度相关市级预算单位涉及财政部门预算管理等专项检查工作120,000.001.00(项)120,000.00总价合计120000.00120000.00120000.00120000.00120000.00120000.00120000.00120000.00120000.00120000.00投标人公章:日期:2023-06-06-第1页-磋商文件采购编号:BGPC-G23081.4BC项目名称:2023-2024年度财政监督检查服务项目(第三、九、十一、十四包)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二○二三年五月目录第一部分磋商邀请2第二部分报价人须知前附表7第三部分报价人须知11第四部分采购需求23第五部分评分标准和评分方法76第六部分政府采购合同81第七部分电子响应文件格式100磋商邀请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受北京市财政局的委托,对本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现邀请符合本磋商文件规定条件的合格报价人前来磋商。项目基本信息序号项 目内 容备注采购编号BGPC-G23081.4BC项目名称2023-2024年度财政监督检查服务项目(第三、九、十一、十四包)项目属性服务采购人名称北京市财政局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人民币1,154,400.00元采购内容包数:4第3包(会计师事务所检查3组)控制金额:500,000.00元第9包(财税法规和政策执行情况检查1组)控制金额:302,400.00元第11包(财政部门预算管理专项核查1组)控制金额:160,000.00元第14包(财政部门预算管理专项核查4组)控制金额:192,000.00元采购内容具体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第四部分合格报价人的条件: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磋商文件获取方式和下载期限采用推荐形式邀请供应商的:获取方式:采购中心根据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确定的邀请供应商名单,通过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服务平台提供邀请函及磋商文件。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解密、磋商时间及地点电子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023年6月6日上午9:30(北京时间)。解密时间:2023年6月6日上午9:30(北京时间)。解密时限:解密时限为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服务平台开启报价人自行解密功能后120分钟。解密、磋商地点及方式:本项目采用远程解密、磋商方式,由报价人自行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并参与磋商,不接受纸质文件,无须报价人到达现场。注意事项:本项目采用远程解密及磋商方式,为保证解密及磋商顺利进行,请报价人务必远程参加并保持联系人电话畅通,同时确保使用制作上传本项目电子响应文件的计算机设备及自身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服务平台进行自行解密操作,请报价人务必于解密功能开启后及时操作,并关注远程磋商流程。技术电话:010-83916632、83916633未在电子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按程序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报价无效。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及上传注意事项详见磋商文件第一部分说明。解密时具体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14.解密”。为保证解密、磋商环节联系方式畅通,请报价人将参与本项目的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发送至指定邮箱zhaoxuebo@bgpc.beijing.gov.cn。邮件题目为:采购编号+磋商联系人邮件内容为:采购编号+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姓名+手机号码联系信息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信息集中采购机构名称: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地址:北京市丰台区玉林里45号腾飞大厦邮政编码:100069联系人:赵雪波电话:010-83916682传真:010-83916674网址:http://bgpc.bcactc.com采购人联系信息采购人名称:北京市财政局联系人:张老师电话:010-55592353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承安路3号北京市财政局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及磋商重点说明本项目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解密、磋商、报价及评审将配套使用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服务平台,一律不接受纸质文件。请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及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服务平台使用手册(非招标版)相关要求制作并网上提交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解密电子响应文件及磋商响应过程中请保持与互联网的连接畅通。CA数字认证证书办理及开通电子签章咨询电话:010-83916631、83916641电子投标技术咨询电话:010-83916632、83916633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及上传步骤:CA/电子签章办理本项目使用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服务平台,供应商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后,需要加密并加盖电子签章。特别提示:请供应商务必确认CA数字认证证书已开通电子签章功能,开通电子签章功能并加密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后,不得续费或更新该CA数字认证证书,以免影响远程解密功能。确需续费或更新的用户,需重新办理电子签章功能,并重新加密上传电子响应文件。为便于报价人参加本项目电子报价工作,请报价人按照下图所示对应自身CA数字认证证书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报价要求,如无法按照要求在电子响应文件中加盖电子签章和加密,请及时在电子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至CA数字认证证书腾飞大厦派驻办理点办理相关业务,因未及时办理造成无法报价,责任由报价人承担。更新认证证书和开通电子签章说明详见:http://bgpc.bcactc.com/news/tid/96类别图样是否可用说明第一类是北京收费系统发卡,此类证书为最新发放的且为当前使用的证书类型,须到采购中心CA认证证书办理点办理电子签章及信息绑定后可正常使用。第二类是北京收费系统发卡(北京企业持卡)。情形1:有效期为2020年4月30日之前的证书,须到采购中心CA认证证书办理点更新证书、办理电子签章及信息绑定后可正常使用。情形2:有效期为2020年4月30日之后的证书同第一类CA数字认证证书,须到采购中心CA认证证书办理点办理电子签章及信息绑定后可正常使用。第三类是外地收费系统发卡(外地企业持卡)。情形1:有效期为2020年4月30日之前的证书,须到采购中心CA认证证书办理点更新证书、办理电子签章及信息绑定后可正常使用。情形2:有效期为2020年4月30日之后的证书同第一类CA数字认证证书,须到采购中心CA认证证书办理点办理电子签章及信息绑定后可正常使用。第四类否旧版本,芯片不支持电子签章功能、不支持使用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参与项目报价,须重新办理。投标客户端下载与安装打开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投标客户端下载页面(http://bgpc.bcactc.com/news/nid/7405),按照页面中“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服务平台使用手册(非招标版).doc”里的操作说明安装投标客户端到本地电脑,并根据操作手册说明进行制作。操作流程可同时下载参考教学视频。电子响应文件制作根据磋商文件要求按顺序编制生成PDF格式电子响应文件后,再使用投标客户端导入PDF格式电子响应文件,在投标客户端内标记需要应答的评审点,并填写投标报价,自动形成投标报价表。电子响应文件加密及加盖电子签章对磋商文件要求加盖电子签章的位置加盖电子签章,检查签章无误后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加密。特别提示:请报价人务必使用开通电子签章功能的CA认证证书进行上述操作,操作同时不要插入其它认证证书。电子响应文件上传打开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服务平台(https://dzztb.bgpc.bcactc.com/)登录后进入系统,点击交易执行→应标→项目投标→已参与项目→电子响应文件管理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请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打开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服务平台(https://dzztb.bgpc.bcactc.com/)登录后进入系统,点击“开标→供应商远程开标→今日开标”,找到相应项目进行操作。参与磋商开标完成后,供应商可点击“交易执行→磋商/谈判→评审中→等候大厅”等待磋商小组发起线上远程视频磋商,磋商小组会依次与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报价人分别进行磋商。注:1.采取远程磋商的方式,供应商需注意自备的电脑具有摄像头和麦克风功能,可远程视频磋商;2.必须用谷歌浏览器进行登录。报价人须知前附表磋商文件中所有带*条款均为实质性响应条款,电子响应文件须完全响应,未实质响应的,按照无效电子响应文件处理。序号项 目内 容说明与要求电子响应文件在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服务平台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未提交电子响应文件,作无效响应处理。报价人应提交响应文件的资格部分*报价函根据磋商文件提供格式填写,加盖报价人电子签章。报价人应提交响应文件的资格部分*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的证明文件根据报价人实际主体身份,提供报价人自身的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复印件。(特别说明:*如报价人为分支机构的,除提供上述报价人自身的营业执照等复印件外,还须同时提供设立该报价人的上级单位(指总公司等)对报价人的授权委托书,根据磋商文件提供格式填写。报价人不属于分支机构的,无须提供本授权委托书。)报价人应提交响应文件的资格部分*资格条件承诺书根据磋商文件提供格式填写,加盖报价人电子签章。报价人应提交响应文件的资格部分信用记录情况本条为资格性审查事项之一,无须报价人在电子响应文件中提供。磋商小组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要求,在评审现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及审查报价人的相关信用记录,并将查询的结果网页截屏与评审资料一并保存。(1)如报价人在磋商小组评审时查询到的信用记录结果中显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作无效电子响应文件处理。(2)如报价人在磋商小组评审时查询到的信用记录结果中显示其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属于存在重大违法记录,作无效电子响应文件处理。报价人应提交响应文件的资格部分*中小微企业政策文件根据招标文件提供格式填写,加盖报价人电子签章。说明:(1)根据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要求,报价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根据响应文件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同等价格扣除,但同时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小微企业的,不重复价格扣除。报价人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根据招标文件格式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具体执行规定:本项目4包全部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请报价人按要求提供中小微企业政策文件,不符合各包中小微企业要求的或未提供中小微企业政策证明文件的,作无效投标处理。(1)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商业服务业。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2)请报价人根据上述相关文件通知要求认真理解并核对是否符合中小企业、监狱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扶持政策,并如实提供对应声明函或证明文件。报价人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或证明文件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报价人应提交响应文件的资格部分*报价人须具备的特殊资质证书报价人须提供财政部门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复印件。报价人应提交响应文件的资格部分*项目负责人、团队成员资格要求报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1人,并须具有注册会计师证书。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提供的证书信息中应可查询持证人姓名、证书编号、发证日期、有效年度年检情况。如年检情况等为二维码形式,须同时提供扫描二维码后生成的年检凭证内容页等信息;上述信息如提供不完整,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2、各包:因本项目各包均存在多个检查项目共同推进的具体情况,为保证项目进度,报价人如同时投报本项目2包及以上,各包项目负责人及团队成员名单均不可以重复。如出现重复的,重复所涉及的包均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报价人须在响应文件资格性部分列明项目负责人、团队人员名单及身份证号码。参照磋商文件格式填报。报价人应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的技术部分项目团队人员报价人自行编制。报价人应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的技术部分实施方法报价人自行编制。报价人应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的技术部分进度及质量保证体系和措施报价人自行编制。报价人应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的技术部分保密措施报价人自行编制。报价人应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的技术部分单位内部管理报价人自行编制。报价人应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的技术部分业绩报价人自行编制。报价人应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的技术部分*投标报价表按照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并生成,加盖报价人电子签章。客户端填写分项报价后,投标报价表自动生成在客户端内与电子投标PDF文件一同加密上传,无须额外提供其他投标报价表。报价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报价保证金。是否允许进口产品报价否依据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采购进口产品的有关规定,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须履行相关程序,本项采购未履行相关程序,故报价人所投货物仅限产自中国境内的产品。是否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方案否是否允许转包否是否允许分包否是否允许联合体报价否响应文件有效期180天报价人须知总则定义:“采购人”名称详见磋商文件第一部分。“潜在报价人”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本磋商文件的各项规定,且按照本项目磋商公告及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报价人”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本磋商文件的各项规定,按照本项目磋商公告及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取磋商文件并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磋商文件中所述的指定媒体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及北京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beijing.gov.cn)。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对应条款。本项目电子响应各项要求、流程及注意事项已在本磋商文件及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服务平台使用手册(非招标版)中进行说明,如报价人未按要求操作导致的报价无效,责任由报价人承担。评审时,采购人和磋商小组保留审核报价人相关电子响应文件原件的权利。采购中心对本磋商文件的各项条款具有解释权。合格报价人的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本项目生产、制造、供应或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供应商。报价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报价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本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具有报价人须知前附表第二条规定的其他相关资格条件。采用发布公告形式邀请供应商的,报价人须按照磋商公告及磋商文件要求,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在规定的下载时间内持报价人自身的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http://bgpc.bcactc.com)下载本项目磋商文件,否则其电子响应文件无效。采用推荐形式邀请供应商的,报价人须为被邀请的供应商,否则其电子响应文件无效。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报价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磋商。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磋商。通过资格预审方式确定合格报价人的项目,资格预审合格的报价人在评审阶段资格发生变化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中心和采购人。报价人不得被列入相关部门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磋商费用报价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采购中心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相关费用。采购中心提供磋商文件免费下载或获取,且不收取成交服务费。磋商文件磋商文件磋商文件由下列七部分内容组成:第一部分磋商邀请;第二部分报价人须知前附表;第三部分报价人须知;第四部分采购需求;第五部分评分标准和评分方法;第六部分政府采购合同;第七部分电子响应文件格式。报价前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任何已按规定程序下载或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报价人,均可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采购人或者采购中心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电子响应文件编制的,应当在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在指定媒体上以发布公告的形式通知下载或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报价人,不足5日的,应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电子响应文件报价范围、电子响应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报价人可以对磋商文件的其中一包或几包或全部包进行报价,但报价须包含一包中采购需求所列的全部内容,不得将一包中的内容拆开报价,拆开报价的,作无效报价处理。报价人提交的电子响应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以及报价人与采购中心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电子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电子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内容要求报价人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磋商文件中所有带*条款均为实质性响应条款,电子响应文件须完全响应,未实质响应的,作无效电子响应文件处理。电子响应文件分由资格部分和技术部分组成。资格部分指报价人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技术部分指报价人提交的能够证明报价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本次磋商,报价人应按报价人须知前附表第二至三条规定提交资格、技术部分文件和需要报价人自行编写的其他文件(具体填写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七部分电子响应文件格式)。上述的相关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电子响应文件按照磋商文件第二部分报价人须知前附表及第七部分响应文件格式规定的顺序和格式,统一编码后制作生成PDF文件,按照磋商文件要求上传提交。对于磋商文件中提及的复印件要求,照片件、扫描件、影印件、截图件等与其具有同等效力。电子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资料均应真实有效,无效的文件视为未提供。报价所有报价无特殊要求的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请报价人根据采购需求在电子投标客户端中自行编制报价,填报的分项报价和总价均不得为零、为空,否则作无效电子响应文件处理。本项目所涉及的运输、施工、安装、集成、测评、测试、调试、验收、培训、备品和工具、保险、售后服务、税款、质检、行政许可及相关证书等费用均包含在报价中。本次磋商不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方案和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或可调整的方案和报价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报价而作无效电子响应文件处理。磋商小组认为报价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报价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报价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电子响应文件处理。最低报价不能作为成交的保证。电子响应文件的有效期本项目电子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详见报价人须知前附表第十条。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报价无效。采购中心可根据实际情况,在电子响应文件有效期截止之前,征询报价人是否同意延长电子响应文件的有效期,报价人同意延长的须作出书面声明。在延长的电子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报价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报价。电子响应文件的签署及其他规定组成电子响应文件的各项文件均应遵守本条。报价人须根据磋商文件要求签字或加盖报价人电子签章。本磋商文件中所要求加盖的报价人公章是指在电子响应文件中使用CA数字认证证书加盖与报价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行政公章”的电子签章,不得加盖其它“合同专用章、投标专用章、财务专用章”等非行政公章;签字是指签字或名章。不符合本条规定的盖章为无效盖章。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的制作和上传具体说明及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一部分磋商邀请。电子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报价人须在磋商文件规定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在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服务平台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否则报价无效。电子响应文件的撤回和撤销在电子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报价人可登陆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服务平台对所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在进行撤回或重新上传。在电子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后,报价人不得在电子响应文件的有效期内撤销其电子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解密解密本项目采用远程电子解密方式。报价人须在制作上传本项目电子响应文件的计算机设备上,使用自身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服务平台,并在规定的解密截止时间内对其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自行解密。注:请报价人确认已将负责解密的工作人员联系方式发送至采购中心指定邮箱并保持电话畅通。在规定的解密截止时间内,如所有报价人均自行解密成功,则解密时间自动停止进入展示报价人名称环节;如有报价人未自行解密成功,则解密时间倒计时至截止时间后进入展示报价人名称环节。解密程序结束后,有效报价人数量符合法律规定的,将在系统内展示所有解密成功的报价人名称。到规定的解密截止时间,如部分报价人未进行自行解密、未解密成功,该报价人的电子响应文件作无效响应处理。到规定的解密截止时间,如所有报价人的电子响应文件均无法自行解密成功的,该项目将暂停解密,另行通知解密时间。暂停期间,所有报价人无法修改或重新上传报价和电子响应文件。磋商和评审选取评审专家及组建磋商小组采购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本磋商文件的规定及项目特点选取评审专家。本项目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本磋商文件的规定及项目特点组建磋商小组。评审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电子响应文件中的资格文件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报价人是否具备磋商资格。符合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从电子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全部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磋商小组要审查每份电子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作无效电子响应文件处理。报价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响应文件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文件。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电子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或认定为无效电子响应文件: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未对磋商文件中规定所有带*部分的条款作出实质性响应的,包括其中未按规定签字、盖章的;属于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作无效电子响应文件或无效报价处理情形的;首次报价、最后报价等各轮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报价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报价导致无法履行合同的;不符合磋商文件中有关分包、转包规定的;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电子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电子响应文件中通过投标客户端制作并加盖报价人电子签章的报价与电子响应文件中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客户端制作生成的投标报价表为准;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本磋商文件17.2条的规定经报价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报价人不确认的,其报价无效。电子响应文件的澄清磋商小组有权要求报价人对电子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等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报价人的澄清应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以电子文件响应方式进行,并加盖报价人电子签章。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电子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电子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报价人拒不按照要求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磋商小组可拒绝该报价。磋商本项目采取远程磋商的方式,报价人在远程线上参与磋商,并按磋商程序通过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服务平台对其磋商记录及报价进行确认、响应及加盖报价人电子签章。磋商小组与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报价人分别进行磋商。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磋商小组根据项目情况可进行一轮或多轮磋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报价人。报价人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电子响应文件,并加盖报价人电子签章。报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对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形成的磋商记录或承诺在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服务平台中加盖报价人电子签章确认并提交。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报价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报价人不得少于3家。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报价人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报价人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报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在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服务平台中填写最后报价,加盖报价人电子签章并提交,提交后不得修改和撤回。在规定时间内,如所有报价人均成功提交最后报价,则报价倒计时时间自动停止,结束最后报价环节,进入综合评审阶段;如规定时间截止后,报价人未提交最后报价,则该报价人作无效报价处理。所有报价人均成功提交最后报价后或规定的报价时间截止后,系统统一开启向磋商小组展示全部最后报价结果的功能。如磋商中出现符合《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中的情形,则按财政部通知要求执行。报价人在磋商中形成的承诺和最后报价等是报价人电子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已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磋商过程中,如在磋商小组要求的合理时间内,因报价人自身原因无法完成远程磋商及报价的,磋商小组有权将该报价人电子响应文件作无效响应处理。综合评分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报价人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报价人的电子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具体评审原则、方法和成交条件详见磋商文件第五部分评分标准和评分方法。确定成交人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采购人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人。磋商过程要求在磋商期间,报价人企图影响采购中心或磋商小组公正性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报价无效,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报价人串通报价,其报价无效:不同报价人的电子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不同报价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报价事宜;不同报价人的电子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不同报价人的电子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不同报价人的电子响应文件相互混装;在磋商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如磋商中出现符合《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中的情形,则按财政部通知要求执行。成交通知成交通知采购人确定成交人后,采购中心将在采购中心网站及指定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并公示成交人的投标报价表,同时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未成交通知成交公告发布后,未成交供应商可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服务平台,进入左侧“交易执行→应标→项目投标”菜单,在“已参与项目”列表中点击项目右侧的“投标结果查询”链接查询本单位未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原因、评审汇总得分及排序等相关信息。签订合同签订合同成交人应在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成交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和成交人电子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评审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因质疑投诉、不可抗力或成交人不能履约等情形,采购人保留按相关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磋商小组评审的推荐顺序与其他合格的候选供应商签订合同的权利。合同签订后交采购中心存档1份。质疑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涉及的采购需求、评审标准、合同等由采购人提出的内容及采购结束后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或供应商提出的质疑事项涉及采购人与采购中心就本项目签署的政府采购委托代理协议中涉及采购人义务事项的,由采购人受理并负责答复;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法律法规中规定的政府采购组织程序提出质疑的、或供应商提出的质疑事项涉及采购人与采购中心就本项目签署的政府采购委托代理协议中涉及采购中心义务事项的,由采购中心受理并负责答复。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事实依据;必要的法律依据;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及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代理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供应商提出质疑的须按磋商文件规定格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当面提交质疑函原件(由授权代表提交的,还须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并出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供应商不得进行虚假、恶意的质疑,不得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的工作秩序。不符合上述27.2-27.9条规定的质疑函不予受理。供应商如果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质疑的,或在质疑过程中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将报请有关部门查处。如情况属实,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等处罚,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质疑函格式:政府采购项目质疑函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名称: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手机:传真: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采购编号:包号:采购文件获取日期:质疑事项分类:□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成交结果□采购执行程序□上述四项之外的其他事项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授权代表签字:公章:提交日期:采购需求一、项目基本情况为切实履行财政部门监督职责,充分发挥会计监督服务宏观调控和财政管理、保障财税政策执行、提升会计信息执业质量和资产评估执业质量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央专项整治工作和财政部工作部署的要求,紧密围绕宏观调控、财政重点扶持行业和社会关注热点,每年度开展的监督检查工作。具体:一是组织完成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二是组织完成财税法规和政策执行检查,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和财政部门预算管理专项核查工作;三是组织完成举报、投诉专项检查工作;四是组织完成资产评估机构执业情况检查工作。本项目委托期为自合同签订日起两年,合同执行期以项目完成时间为准。本项目预算为115.44万元,共分为4包。具体分包情况如下:二、第3包采购需求(一)基本情况按照工作安排,为切实履行两师行业的监督职责,2023-2024年拟对两师行业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第3包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检查3组,每年完成不少于15个会计师事务所检查等工作,负责会计师事务所后期汇总工作,预算金额共50万元。(二)服务内容根据《注册会计师法》、《会计法》、《审计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对事务所执业质量及财务状况实施全面检查。1.业务执行过程中是否贯彻风险导向审计理念,是否有效识别和评估被审计单位可能存在的重大错报风险,并针对风险评估结果实施控制测试和实质性程序,风险评估是否流于形式。2.是否在开展初步业务活动的基础上,结合被审计单位实际制定有针对性的总体审计策略和具体审计计划,是否对项目组成人员进行恰当分工和指导监督,审计计划是否流于形式。3.是否对所有重大的交易、账户余额及列报都实施了必要的实质性程序,函证、存货监盘、固定资产检查、截止测试等常规审计程序是否落实到位,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否充分适当,发表的审计结论及审计意见是否恰当。4.审计证据是否能够支持审计报告的意见类型,出具的审计报告是否恰当等。5.财务会计核算情况重点关注会计师事务所财务管理制度的建设、执行情况和会计核算情况,财务部门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制度》、《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税务师事务所会计核算办法》等法律法规、文件制度的情况。6.其他重点关注质量控制体系建立执行情况。检查事务所质量控制制度和内部管理制度是否完备,内部治理机制是否健全完善,是否建立了业务承接与保持制度,各项制度内容是否符合法规、准则要求;全体员工是否遵循职业道德,是否通过制度规定要求主任会计师或类似职位的人对质量控制承担最终责任;事务所是否制定了适当的有关人力资源、有关业务工作底稿的政策与程序,事务所的业务委派、业务执行和业务报告签发、工作底稿归档管理的政策和程序是否适当等。是否存在挂名执业的注册会计师,是否存在同时在两个以上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等问题。(三)检查时间及要求:第3包检查时间为每年7月至11月,分别开展不少于15家事务所检查工作,检查组对每家事务所至少抽查四份报告底稿。*(四)资格性要求*1.报价人须提供财政部门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复印件。*2.报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1人,并须具有注册会计师证书。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提供的证书信息中应可查询持证人姓名、证书编号、发证日期、有效年度年检情况。如年检情况等为二维码形式,须同时提供扫描二维码后生成的年检凭证内容页等信息;上述信息如提供不完整,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3第3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具体政策详见招标文件报价人须知前附表。*4.因本项目各包均存在多个检查项目共同推进的具体情况,为保证项目进度,报价人如同时投报本项目2包及以上,各包项目负责人及团队成员名单均不可以重复。如出现重复的,重复所涉及的包均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报价人须在响应文件资格性部分列明项目负责人、团队人员名单及身份证号码。(五)对报价人技术力量的要求报价人针对委托项目工作内容及在招标文件中阐述达到以下服务要求的保证措施并做出相应承诺。1.对组织机构的要求:第3包报价人应组建以分包专业为主的项目团队服务于采购人,项目团队至少4人,由项目负责人(须为注册会计师)、一名注册会计师及助理人员组成。报价人按照采购人要求实施财政检查,应尽可能保证团队人员固定,原则上团队负责人不得更换,确需更换人员的,应提前报采购人批准且做好人员交接培训后方可调整。不能以任何形式将项目再次委托给其他中介机构。2.对技术力量的要求:①报价人应明确指定项目负责人配合采购人工作,相关工作经验丰富;②项目负责人要求执业五年(含)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沟通协调能力,工作态度认真负责,熟悉有关法律法规及准则。③项目团队其他人员要求具有相关工作经验,业务熟练、勤奋敬业、有团队协作精神、综合业务素质高;④团队所在机构及人员需提供近两年参与政府部门委托依法开展的财税政策执行或资金使用管理专项监督检查的成果文件资料。3.对检查质量的要求:报价人须遵守国家和地**府主管部门的有关法律、法规以及采购人约定的有关财务、会计、审计、评估方面的程序和规定,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实施检查,确保检查证据充分,程序严谨合规;报价人要有内部审核制度,项目审核结果要有项目负责人进行复核。4.对审核效率的要求:报价人接受项目委托后,应按采购人规定的时限完成任务。特殊情况应及时向采购人报告。5.其他要求:报价人要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职业道德,勤勉尽责,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和廉政规定,遵守采购人内部相关管理制度,不得对外泄露在检查过程中获知的被查单位的任何资料、信息。(六)对报价人工作程序和服务质量的要求1.报价人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准则规范,严格按照程序工作,确保依据充分、证据确凿,检查结果公正准确。2.按时保质保量完成评价工作,确保不遗漏问题。3.报价人要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制订具体工作方案。4.项目人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把握整体,不要限于固定的程序和思维模式;对发现的问题,不要仅停留在表面,及时了解、分析产生的原因以及带来的后果,寻根究底,把握实质。5.项目组要保证工作底稿和检查报告的质量,现场人员要交叉复核,避免出现差错。6.项目结束后,报价人要及时向采购人报送检查工作底稿、财政检查报告,对财政检查报告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同时应遵循保密性原则,完整返还项目资料并删除相应电子资料,不得遗失,不得在报价人处滞留。7.报价人要在工作过程中和出具财政检查报告后,做好对相关成果的解释工作,根据需要参加相关工作会议。(七)人员最低配置安排包号及包名称团队人员总人数其中:包号及包名称团队人员总人数项目负责人人数其他注册会计师人数其他团队成员人数第3包(会计师事务所检查3组)4112三、第9包采购需求(一)基本情况:坚持突出重点,加强财税法规和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推动中央、北京市重大财税政策落实见效。组织开展以预决算公开等为重点的财税政策资金监督检查、核查、调查等任务。督促相关市级部门、各区财政部门建立政策资金常态化监督机制,选取重点领域的市级部门、资金量大的区级财政部门实施现场检查,必要时延伸检查项目执行的最末端,重点关注相关财税政策落实、预算指标分解下达、资金支付等情况,加快财政资金支出进度,督促规范安全使用。第9包财税法规和政策执行情况检查1组分包预算金额30.24万元。(二)服务内容根据《财政检查工作办法》(财政部令第32号)《北京市财政局行政处罚工作规程》(京财法〔2022〕14号)等有关规定开展检查工作。1.第9包:每年完成对全市部分区级财政部门及相关单位、市级预算部门及相关单位财税法规和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专项调查、检查工作。按财政监督检查规程及其专项检查工作通知要求,制定分项检查工作方案及工作安排,做好查前政策资金了解等各项准备,实施现场检查,制作财政检查工作底稿、汇总报表,收集相关证据资料,出具财政专项检查报告、分析制作典型案例、汇总报告等。(三)检查时间及要求:2023年5月至2024年12月底。*(四)资格性要求*1.报价人须具有财政部门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2.报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1人,并须具有注册会计师证书。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提供的证书信息中应可查询持证人姓名、证书编号、发证日期、有效年度年检情况。如年检情况等为二维码形式,须同时提供扫描二维码后生成的年检凭证内容页等信息。上述信息如提供不完整,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3.第9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具体政策详见招标文件报价人须知前附表。*4.因本项目各包均存在多个检查项目共同推进的具体情况,为保证项目进度,报价人如同时投报本项目2包及以上,各包项目负责人及团队成员名单均不可以重复,如出现重复的,重复所涉及的包均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报价人须在响应文件资格性部分列明项目负责人、团队人员名单及身份证号码。(五)技术力量要求报价人针对委托项目工作内容及在招标文件中阐述达到以下服务要求的保证措施并做出相应承诺。1.对组织机构的要求:报价人应组建专业的项目团队服务于采购人,每个项目团队至少9人,由1名项目负责人(同时为注册会计师)、1名注册会计师、及7名助理人员组成。报价人按照采购人要求实施财政检查,应尽可能保证团队人员固定,原则上团队负责人不得更换,确需更换人员的,应提前报采购人批准且做好人员交接培训后方可调整。不能以任何形式将项目再次委托给其他中介机构。2.对技术力量的要求:①报价人应明确指定项目负责人配合采购人工作,相关工作经验丰富;②项目负责人要求执业五年(含)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沟通协调能力,工作态度认真负责,熟悉有关法律法规及准则。③项目团队其他人员要求具有相关工作经验,业务熟练、勤奋敬业、有团队协作精神、综合业务素质高;④团队所在机构及人员需提供近两年参与政府部门委托依法开展的财税政策执行或资金使用管理专项监督检查的成果文件资料。3.对检查质量的要求:报价人须遵守国家和地**府主管部门的有关法律、法规以及采购人约定的有关财务、会计、审计、评估方面的程序和规定,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实施检查,确保检查证据充分,程序严谨合规;报价人要有内部审核制度,项目审核结果要有项目负责人进行复核。4.对审核效率的要求:报价人接受项目委托后,应按采购人规定的时限完成任务。特殊情况应及时向采购人报告。5.其他要求:报价人要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职业道德,勤勉尽责,严格回避制度,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和廉政规定,遵守采购人内部相关管理制度,不得对外泄露在检查过程中获知的被查单位的任何资料、信息,不得将检查中取得的材料用于与检查无关的事项。(六)对报价人工作程序和服务质量的要求1.报价人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准则规范,严格按照程序工作,确保依据充分、证据确凿,检查结果公正准确。2.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监督检查工作,确保不遗漏问题,问题不出现歧义。3.报价人要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制订具体工作方案,组建项目组、确定项目人员等。项目组要保证财政检查工作底稿、典型案例和检查报告的质量,现场人员要交叉复核,避免出现差错。项目人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把握整体,不要限于固定的程序和思维模式;对发现的问题,不要仅停留在表面,及时了解、分析产生的原因以及带来的后果,寻根究底,把握实质。4.报价人要在项目结束后,及时向采购人报送检查工作底稿、典型案例、财政检查报告,负有汇总任务的,还需提交汇总财税法规政策执行总体情况报表及报告、典型案例、撰写政策评估报告等。报价人对财政检查报告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同时应按照保密性原则要求,完整返还项目资料并删除相应电子资料,不得在报价人处滞留,不得遗失。5.报价人要在工作过程中和出具财政检查报告后,做好对相关成果的解释工作,根据需要参加相关工作会议。(七)人员最低配置安排包号及包名称团队人员总人数其中:包号及包名称团队人员总人数项目负责人人数其他注册会计师人数其他团队成员人数第9包(财税法规和政策执行情况检查1组)9117四、第11包、第14包采购需求(一)基本情况按照北京市财政局监督工作安排,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各部门预算单位预算编制的真实性、准确性,不断完善财政预算管理,继续开展2023-2024年预算编制基础数据核查及事业基金核查等相关工作。(二)服务内容完成2023-2024年度相关市级预算单位涉及财政部门预算管理等专项核查工作。(三)检查时间及要求:检查时间为每年5月至12月。第11包财政部门预算管理等专项核查1组,完成2023-2024年度相关市级预算单位涉及财政部门预算管理等专项核查工作,预算资金16万;第14包财政部门预算管理等专项核查4组,完成2023-2024年度相关市级预算单位涉及财政部门预算管理等专项核查工作并负责核查后期汇总及撰写报告等相关工作,预算资金19.2万。*(四)资格性要求*1.报价人须具有财政部门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2.报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1人,并须具有注册会计师证书。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提供的证书信息中应可查询持证人姓名、证书编号、发证日期、有效年度年检情况。如年检情况等为二维码形式,须同时提供扫描二维码后生成的年检凭证内容页等信息。上述信息如提供不完整,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3.第11、14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具体政策详见招标文件报价人须知前附表。*4.因本项目各包均存在多个检查项目共同推进的具体情况,为保证项目进度,报价人如同时投报本项目2包及以上,各包项目负责人及团队成员名单均不可以重复,如出现重复的,重复所涉及的包均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报价人须在响应文件资格性部分列明项目负责人、团队人员名单及身份证号码。(五)对报价人技术力量的要求报价人针对委托项目工作内容及在招标文件中阐述达到以下服务要求的保证措施并做出相应承诺。1.对组织机构的要求:报价人应组建专业的项目团队服务于采购人,每包均要求项目团队至少6人,由1名项目负责人(同时为注册会计师)、1名注册会计师及助理人员组成。报价人按照采购人要求实施财政检查,应尽可能保证团队人员固定,原则上团队负责人不得更换,确需更换人员的,应提前报采购人批准且做好人员交接培训后方可调整。不能以任何形式将项目再次委托给其他中介机构。2.对技术力量的要求:①报价人应明确指定项目负责人配合采购人工作,相关工作经验丰富;②项目负责人要求执业五年(含)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沟通协调能力,工作态度认真负责,熟悉有关法律法规及准则。③项目团队其他人员要求具有相关工作经验,业务熟练、勤奋敬业、有团队协作精神、综合业务素质高;④团队所在机构及人员需提供近两年参与政府部门委托依法开展的财税政策执行或资金使用管理专项监督检查的成果文件资料。3.对检查质量的要求:报价人须遵守国家和地**府主管部门的有关法律、法规以及采购人约定的有关财务、会计、审计、评估方面的程序和规定,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实施检查,确保检查证据充分,程序严谨合规;报价人要有内部审核制度,项目审核结果要有项目负责人进行复核。4.对审核效率的要求:报价人接受项目委托后,应按采购人规定的时限完成任务。特殊情况应及时向采购人报告。5.其他要求:报价人要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职业道德,勤勉尽责,严格回避制度,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和廉政规定,遵守采购人内部相关管理制度,不得对外泄露在检查过程中获知的被查单位的任何资料、信息,不得将检查中取得的材料用于与检查无关的事项。)(六)对报价人工作程序和服务质量的要求1.报价人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准则规范,严格按照程序工作,确保依据充分、证据确凿,检查结果公正准确。2.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监督检查工作,确保不遗漏问题,问题不出现歧义。3.报价人要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制订具体工作方案,组建项目组、确定项目人员等。项目组要保证财政检查工作底稿、典型案例和检查报告的质量,现场人员要交叉复核,避免出现差错。项目人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把握整体,不要限于固定的程序和思维模式;对发现的问题,不要仅停留在表面,及时了解、分析产生的原因以及带来的后果,寻根究底,把握实质。4.报价人要在项目结束后,及时向采购人报送检查工作底稿、典型案例、财政检查报告,负有汇总任务的,还需提交汇总财税法规政策执行总体情况报表及报告、典型案例、撰写政策评估报告等。报价人对财政检查报告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同时应按照保密性原则要求,完整返还项目资料并删除相应电子资料,不得在报价人处滞留,不得遗失。5.报价人要在工作过程中和出具财政检查报告后,做好对相关成果的解释工作,根据需要参加相关工作会议。(七)人员最低配置安排包号及包名称团队人员总人数其中:包号及包名称团队人员总人数项目负责人人数其他注册会计师人数其他团队成员人数第11包(财政部门预算管理等专项核查1组)6114第14包(财政部门预算管理等专项核查4组)6114六、服务期限和服务地点1、服务期限:本项目委托期为自合同签订日起二年,合同执行期以项目完成时间为准。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评分标准和评分方法1、评分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满分为100分。2、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报价人的价格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报价)×价格权值×100。3、最低报价不作为成交保证。4、具体评分标准:表一:第3包评分标准序号评分因素评分项标准分评分标准1价格(10分)投标报价(10分)10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响应价格最低的响应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报价人的价格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响应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响应报价)×价格权值×1002技术(70分)项目负责人(10分)4审查注册会计师证书从事相关工作年限≥8年,得4分;5年≤从事相关工作年限<8年,得2分;从事相关工作年限<5年,得0分。注:自注册会计师证书上注明的发证日期起算。2技术(70分)项目负责人(10分)6近5年(2018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类似项目且担任负责人的,有1项得3分,最多不超过6分。须提供相关证明复印件,不提供不得分。3技术(70分)项目团队人员(25分)10项目团队中配备注册会计师(不含项目负责人)1人得1分,每增加1名注册会计师加1分,总分不超过10分。3技术(70分)项目团队人员(25分)5配备人员数量是否合理,能否满足项目需要。项目团队配备人员数量<4人,得0分;项目团队配备人员数量 = 4人,得1分;5人≤项目团队配备人员数量≤6人,得3分;项目团队配备人员数量≥7人,得5分。3技术(70分)项目团队人员(25分)5配备人员中具有同类工作经验的,有1人加1分,总分不超过5分。须提供相关证明复印件,不提供不得分。3技术(70分)项目团队人员(25分)5配备人员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有1人加1分,总分不超过5分。4技术(70分)实施方法(15分)15方案中对检查计划阶段、现场实施、报告成果验收等阶段的各项工作内容是否详细、目标是否明确、操作性是否强。内容详细、目标明确、操作性强的,得15分;内容较详细、目标较明确、操作性较强的,得10分;内容基本详细、目标不完全明确、操作性一般的,得5分;内容不够、目标不明确、操作性较差及没有实施方案的,得0分。注:本部分参考采购服务要求。5技术(70分)进度及质量保证体系和措施(15分)7进度计划是否合理,对检查计划、现场实施、报告成果验收等阶段是否制订了详细、可操作时间安排,是否能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评价任务。进度合理得7分;进度较合理得5分;进度不够合理得2分;进度较差没有进度计划得0分。注:本部分参考采购服务要求。6技术(70分)进度及质量保证体系和措施(15分)8进度和质量保证体系是否完备,能否保证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全部检查工作。体系措施完备,得8分;体系措施较完备,得5分;体系措施不够完备,得2分;体系措施较差或没有,得0分。注:本部分参考采购服务要求。7技术(70分)保密措施(5分)5保密措施合理得当,得5分;保密措施较好,得3分,保密措施一般,得1分,保密措施较差或没有,得0分。8商务(20分)单位内部管理(15分)15内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质量控制措施是否有效,权责是否清晰,是否具有企业内部控制手册、业务模块管理制度和流程图、不相容岗位措施等内部控制管理材料。制度健全,质量控制措施有效、权责清晰的得15分;制度较健全,质量控制措施良好、权责较清晰的得10分;制度健全性一般、质量控制措施一般、权责清晰度一般,得5分;制度不健全,质量控制措施较差,权责不清晰或没有管理制度得0分。9商务(20分)业绩(5分)5近五年(2018年1月1日至今)具有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作为相关证明计算,有一个得1分,满分5分(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要求反映出项目名称、项目金额、签字盖章页等。)表二:第9包评分标准序号评分因素评分项标准分评分标准1价格(10分)投标报价(10分)10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响应价格最低的响应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报价人的价格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响应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响应报价)×价格权值×100。2技术(70分)项目负责人(10分)4审查注册会计师证书从事相关工作年限≥8年,得4分;5年≤从事相关工作年限<8年,得2分;从事相关工作年限<5年,得0分。注:自注册会计师证书上注明的发证日期起算。2技术(70分)项目负责人(10分)6近5年(2018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类似项目且担任负责人的,有1项得3分,最多不超过6分。须提供相关证明复印件,不提供不得分。3技术(70分)项目团队人员(25分)10项目团队中配备注册会计师(不含项目负责人)2人得1分,每增加1名注册会计师加1分,总分不超过10分。3技术(70分)项目团队人员(25分)5配备人员数量是否合理,能否满足项目需要。项目团队配备人员数量<9人,得0分;项目团队配备人员数量9人,得1分;项目团队配备人员数量9(不含)-12(不含)人,得3分;项目团队配备人员数量≥12人,得5分。3技术(70分)项目团队人员(25分)5配备人员中具有同类工作经验的,有1人加1分,总分不超过5分。须提供相关证明复印件,不提供不得分。3技术(70分)项目团队人员(25分)5配备人员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有1人加1分,总分不超过5分。4技术(70分)实施方法(15分)15方案中对检查计划阶段、现场实施、报告成果验收等阶段的各项工作内容是否详细、目标是否明确、操作性是否强。内容详细、目标明确、操作性强的,得15分;内容较详细、目标较明确、操作性较强的,得10分;内容基本详细、目标不完全明确、操作性一般的,得5分;内容不够、目标不明确、操作性较差及没有实施方案的,得0分。注:本部分参考采购服务要求。5技术(70分)进度及质量保证体系和措施(15分)7进度计划是否合理,对检查计划、现场实施、报告成果验收等阶段是否制订了详细、可操作时间安排,是否能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评价任务。进度合理得7分;进度较合理得5分;进度不够合理得2分;进度较差没有进度计划得0分。注:本部分参考采购服务要求。6技术(70分)进度及质量保证体系和措施(15分)8进度和质量保证体系是否完备,能否保证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全部检查工作。体系措施完备,得8分;体系措施较完备,得5分;体系措施不够完备,得2分;体系措施较差或没有,得0分。注:本部分参考采购服务要求。7技术(70分)保密措施(5分)5保密措施合理得当,得5分;保密措施较好,得3分,保密措施一般,得1分,保密措施较差或没有,得0分。8商务(20分)单位内部管理(15分)15内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质量控制措施是否有效,权责是否清晰,是否具有企业内部控制手册、业务模块管理制度和流程图、不相容岗位措施等内部控制管理材料。制度健全,质量控制措施有效、权责清晰的得15分;制度较健全,质量控制措施良好、权责较清晰的得10分;制度健全性一般、质量控制措施一般、权责清晰度一般,得5分;制度不健全,质量控制措施较差,权责不清晰或没有管理制度得0分。9商务(20分)业绩(5分)5近五年(2018年1月1日至今)具有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作为相关证明计算,有一个得1分,满分5分(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要求反映出项目名称、项目金额、签字盖章页等。)表三:第11包、第14包评分标准序号评分因素评分项标准分评分标准1价格(10分)投标报价(10分)10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响应价格最低的响应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报价人的价格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响应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响应报价)×价格权值×1002技术(70分)项目负责人(10分)4审查注册会计师证书从事相关工作年限≥8年,得4分;5年≤从事相关工作年限<8年,得2分;从事相关工作年限<5年,得0分。注:自注册会计师证书上注明的发证日期起算。2技术(70分)项目负责人(10分)6近5年(2018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类似项目且担任负责人的,有1项得3分,最多不超过6分。须提供相关证明复印件,不提供不得分。3技术(70分)项目团队人员(25分)10项目团队中配备注册会计师(不含项目负责人)1人得1分,每增加1名注册会计师加1分,总分不超过10分。3技术(70分)项目团队人员(25分)5配备人员数量是否合理,能否满足项目需要。项目团队配备人员数量<6人,得0分;项目团队配备人员数量 = 6人,得1分;7人≤项目团队配备人员数量≤8人,得3分;项目团队配备人员数量≥9人,得5分。3技术(70分)项目团队人员(25分)5配备人员中具有同类工作经验的,有1人加1分,总分不超过5分。须提供相关证明复印件,不提供不得分。3技术(70分)项目团队人员(25分)5配备人员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有1人加1分,总分不超过5分。4技术(70分)实施方法(15分)15方案中对检查计划阶段、现场实施、报告成果验收等阶段的各项工作内容是否详细、目标是否明确、操作性是否强。内容详细、目标明确、操作性强的,得15分;内容较详细、目标较明确、操作性较强的,得10分;内容基本详细、目标不完全明确、操作性一般的,得5分;内容不够、目标不明确、操作性较差及没有实施方案的,得0分。注:本部分参考采购服务要求。5技术(70分)进度及质量保证体系和措施(15分)7进度计划是否合理,对检查计划、现场实施、报告成果验收等阶段是否制订了详细、可操作时间安排,是否能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评价任务。进度合理得7分;进度较合理得5分;进度不够合理得2分;进度较差没有进度计划得0分。注:本部分参考采购服务要求。6技术(70分)进度及质量保证体系和措施(15分)8进度和质量保证体系是否完备,能否保证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全部检查工作。体系措施完备,得8分;体系措施较完备,得5分;体系措施不够完备,得2分;体系措施较差或没有,得0分。注:本部分参考采购服务要求。7技术(70分)保密措施(5分)5保密措施合理得当,得5分;保密措施较好,得3分,保密措施一般,得1分,保密措施较差或没有,得0分。8商务(20分)单位内部管理(15分)15内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质量控制措施是否有效,权责是否清晰,是否具有企业内部控制手册、业务模块管理制度和流程图、不相容岗位措施等内部控制管理材料。制度健全,质量控制措施有效、权责清晰的得15分;制度较健全,质量控制措施良好、权责较清晰的得10分;制度健全性一般、质量控制措施一般、权责清晰度一般,得5分;制度不健全,质量控制措施较差,权责不清晰或没有管理制度得0分。9商务(20分)业绩(5分)5近五年(2018年1月1日至今)具有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作为相关证明计算,有一个得1分,满分5分(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要求反映出项目名称、项目金额、签字盖章页等。)政府采购合同(此合同仅供参考。以最终采购人与成交人签定的合同条款为准进行公示,最终签定合同的主要条款不能与磋商文件有冲突)北京市财政局中介机构委托合同甲方: 北京市财政局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承安路3号地址: 联系人: 联系人: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鉴于甲方项目的需要,委托乙方作为负责项目的中介机构,甲、乙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1、工作内容乙方在甲方指导下,按照规定程序实施工作任务,具体包括:1.1、;1.2、;1.3、;1.4、。2、进度安排2.1、年月日前:完成;2.2、年月日前:完成;2.3、年月日前:完成;2.4、年月日前:完成。3、工作依据按照专业委托业务工作的要求,乙方应当以下列内容为工作依据:3.1、;3.2、;3.3、。4、工作方案4.1、乙方按照工作内容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包括工作目的、工作范围、工作方法、人员构成、工作进度及时间安排等内容。4.2、乙方在工作方案中确定完成本合同约定任务的人员具备相应专业资格,对于部门预算项目评审和绩效考评等业务工作,必要时应当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选聘技术、管理专家参与项目的审核与评价。本次乙方承担具体工作任务的人员构成如下:;;。4.3、工作实施方案须经甲方确认同意后实施。5、工作报告乙方按合同规定完成工作后,应按合同规定撰写工作报告,具体内容包括:工作简述、目标及实现程度、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建议、相关附表和附件;以及。6、权利义务6.1、乙方应执行已确定的工作方案,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擅自将业务转委托其他机构,擅自转委托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乙方应明确本合同工作的总负责人和各分项目负责人,合同执行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随意调换人员,擅自更换人员的,甲方有权视情况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经甲方同意更换人员的,乙方应当做好交接工作,确保对本合同约定事宜不受影响。6.2、根据项目工作情况需要聘请专家的,发生的费用由甲/乙方承担;现场、非现场工作由甲方协调、乙方具体组织进行。6.3、本合同工作具体要求和验收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以合同附件的形式列明。6.6、乙方在工作过程中应接受甲方的监督,并根据甲方的建议和要求加以改进。6.5.、乙方负责对项目单位工作人员和专家组成员进行培训,并协助项目单位完成材料的收集、整理和编写报告。6.6、乙方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提交项目报告和相关材料,并保证报告合法、全面、客观、公正和真实,甲方对乙方提交的材料组织验收。6.7、乙方应遵守甲方规定的纪律要求和工作规范,坚持公平、公正、客观的工作原则,不得自行变更标准;同时应遵循保密原则,对项目单位提供的材料和工作中掌握的信息应保密,工作完成后应交甲方,不得自行处理。6.8、乙方与项目单位有审计、评估、咨询等业务往来的,应主动向甲方声明回避,由甲方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乙方是否可以继续实施工作。6.9、乙方不得向项目单位提出与本合同工作无关的要求,不得另行收取费用或接受任何好处。6.10、乙方应及时向甲方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甲方有权向乙方询问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的内容;有权阐述对具体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当甲方认定乙方工作人员不按本合同履行其职责,或与第三人串通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更换乙方工作人员,直至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在本合同执行中,甲方有权随时对乙方在投标时的服务承诺进行核查,如发现存在以下问题,将视情况终止委托关系、扣减服务费用。6.10.1、乙方缺乏承担约定业务能力的;6.10.2、未经允许改变人员安排的;6.10.3、有应查而未查出的重大违法违规事项或者对检查出来的问题未发表公正性审核意见的;6.10.4、应当回避而未主动声明的;6.10.5、向项目单位收取额外费用或接受项目单位好处的;6.10.6、在本合同执行中,乙方不得无故单方终止委托关系。7、保密义务7.1、保密的内容和范围:项目资料和涉密信息:是指甲方和项目单位提供的需要保密的项目情况和信息,其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书面资料和电子文档。7.2、乙方承诺,依法遵守保密义务并承担相应保密责任,除非甲方书面允许,乙方将无限期保守秘密。7.3、乙方要严格要求接触项目资料和涉密信息的员工树立保密意识并采取必要的措施避免员工泄密行为的发生。在员工知悉该保密信息前,应向其提示保密信息的保密性和应承担的义务,并保证上述人员以书面形式(详见附件)同意接受本协议条款的约束,确保上述人员承担保密责任的程度不低于本协议规定的程度。7.6、乙方对项目资料和涉密信息采取严格的归档、保管和借阅措施。乙方应将所有包含保密信息的文件和记录存放在一个安全的、保险的地方。任何以电子方式存储于电脑的保密信息应当有效地防范任何未经授权的直接或间接通过网络进行的入侵或使用行为。7.5、乙方要严格限制项目资料和涉密信息的借阅范围,保证资料信息没有被广泛传播。7.6、除非甲方书面允许,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除甲方以外的第三方透漏、传播该项目资料和涉密信息的任何信息,不得将本协议项目约定的任何资料和信息应用于本合同约定之外的其它用途。7.7、若乙方有违反本协议的情形,无论故意与过失,应当立即停止侵害,并在第一时间采取一切必要措施防止保密信息的扩散,尽最大可能消除影响。8、服务费用8.1、本次项目服务费总金额为人民币元;人民币大写金额:。8.2、结合业务的开展情况,双方约定通过以下第种方式支付服务费:(1)甲方在本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预付乙方总服务费%的服务费(预付金额一般不得超过服务费总额的50%);剩余服务费在本合同约定所有工作结束并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2)在本合同约定所有工作结束并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全部服务费。乙方根据本合同取得的收入,其有关的一切税费由乙方根据国家现行法律规定负担。9、违约责任如乙方未能严格执行工作方案,未按甲方规定的工作进度和要求开展工作,未严格履行甲方规定的人员行为规范和廉政要求,以及未按期提交有关报告材料,提交的报告材料经验收不合格并拒绝改进,甲方有权按违约处理,并处以总服务费25%的违约金。因乙方的违约行为或过错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向甲方进行赔偿。10、争议解决因本合同产生的分歧,双方应本着有利于合同履行的原则平等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持贰份,乙方持贰份,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年月日年月日北京市财政局保密承诺书本承诺书所指的内部资料信息是我公司在接受北京市财政局专项委托过程中接触到的未经公开发布、未经北京市财政局书面允许发布的内部资料信息,以及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的秘密类资料文件。为保证北京市财政局的内部资料信息安全,作为参加北京市财政局的委托中介机构,我公司自愿签订本承诺书,接受本承诺书的约束。一、我公司承诺在参与本次委托工作完毕后,未经北京市财政局书面许可,我公司不会将任何内部资料信息公开发表。二、我公司承诺对此次内部信息资料负有保密责任。未经北京市财政局书面许可,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泄露内部信息。三、我公司承诺自本保密承诺书签订之日起,至内部资料信息成为公众资料信息之日止,我公司对内部资料信息始终负有保密责任。并有对参与此次工作的员工进行教育、宣传的责任。四、我公司对本承诺书中约定的保密责任的任何违反将构成违约,我公司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违约责任,弥补北京市财政局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并支付合同价款25%的违约金。违反国家法律规定的,将承担对应的法律责任。五、本承诺书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内部信息成为公众信息之日起失效。六、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乙方(签字,盖公章):年月日电子响应文件格式报价函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我方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采购编号:_________________)的有关采购活动。为此,我方同意和承诺:我方承诺已详细阅读并理解磋商文件及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服务平台使用手册(非招标版)中关于本项目电子响应各项要求、流程及注意事项,如未按要求操作导致的报价无效,责任由我方承担。我方将委托授权代表持我方的用户名和密码进入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服务平台,代表我方参与本项目远程解密、磋商、报价等环节,并加盖我方电子签章;同时,持我方的用户名和密码进入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服务平台,参与本项目远程解密、磋商、报价、加盖我方电子签章等环节的人员均视为我方授权代表,其操作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服务平台产生的法律后果对我方具有法律约束力。我方已详细阅读全部磋商文件、包括磋商文件的相关更正补充(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保证遵守磋商文件的规定。我方已经完全理解了磋商文件中的各项内容和报价人的各项权利义务的真实含义,并承诺在发生争议时不会以对磋商文件存在误解、不明白的条款为由,对贵中心行使任何法律上的抗辩权。我方同意在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磋商日起180天内遵守本电子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遵守“报价人须知”中第九条第二款关于延长报价有效期的规定。我方承诺提供报价人须知规定的全部电子响应文件。我方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磋商文件中的各项资格和技术要求,愿意如实提供任何与本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有偏差,已在电子响应文件中显著处予以说明。我方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货物及服务的报价详见响应文件,知晓最低价不作为成交保证的规定。我方保证忠实地执行与采购人所签订的协议和合同,并承担协议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我方知晓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七十三、七十四条中对于供应商的有关规定,若有相关情形的,依法接受有关处罚,及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本报价函自本项目电子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日起生效。报价人公章(电子签章):__________________报价人相关备注信息:报价人地址参与远程磋商人员姓名参与远程磋商人员手机号参与远程磋商人员邮箱请报价人按要求填写上述备注信息,不作为评审使用。上级单位授权委托书(报价人为分支机构的须提供)我单位(单位名称:___________)同意我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单位名称:___________)参加(项目名称:___________)(采购编号:___________)的政府采购活动。在本次磋商和签订、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中出现的所有法律责任,均由我单位和该报价人共同承担。上级单位公章(盖章):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资格条件承诺书我方承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和本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我方承诺具备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对应证明材料,并接受采购人和磋商小组有权审核相关证明材料的权利,如上述承诺信息不属实或证明材料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责任由我方承担。报价人公章(电子签章):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说明: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供应商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无须提供本声明函。本声明函中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名称详见磋商文件第二部分报价人须知前附表。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声明函中企业名称(盖章)指加盖报价人公章(电子签章)。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报价人公章(电子签章):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项目负责人、团队成员情况包号:序号团队成员姓名身份证号1项目负责人张三XXXXXXXXXXXXXXXXXX2团队成员1李四XXXXXXXXXXXXXXXXXX3团队成员2王五XXXXXXXXXXXXXXXXXX4……说明:1、报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1人,并须具有注册会计师证书。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提供的证书信息中应可查询持证人姓名、证书编号、发证日期、有效年度年检情况。如年检情况等为二维码形式,须同时提供扫描二维码后生成的年检凭证内容页等信息。上述信息如提供不完整,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2.因本项目各包均存在多个检查项目共同推进的具体情况,为保证项目进度,报价人如同时投报本项目2包及以上,各包项目负责人及团队成员名单均不可以重复,如出现重复的,重复所涉及的包均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报价人须在响应文件资格性部分列明项目负责人、团队人员名单及身份证号码。团队人员情况第3、9、11、14包会计师事务所参考表格团队人员身份姓名身份证号工作年限(年)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的类似项目(自行描述并附相关证明)是否为注册会计师(是/否)职称情况同类工作经验(自行描述并附相关证明)项目负责人——团队其他人员————团队其他人员————团队其他人员————团队其他人员————团队其他人员————团队其他人员…————团队人员数量(人)说明:请报价人参考上表如实填报相关内容,并附证明材料复印件,表中划横线栏目无须填写。工作年限:提供注册会计师证书,以证书注明的发证日期起算。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的类似项目:自行描述并附相关证明。职称情况:提供相关证书。同类工作经验:自行描述并附相关证明。评审专家推荐供应商意见书采购编号:BGPC-G23081.4BC项目名称:2023-2024年度财政监督检查服务项目(第三、九、十一、十四包)本项目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碳商,根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碳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的相关规定,采购人采取“和评审专家书面推荐方式选择供应商的方式”执行相关采购程序,按照“采购人推荐供应商的比例不得高于推荐供应商总数的50%”的要求,并结合本项目实际需求,评审专家推荐供应商情况如下:、第3包1、推荐供应商名称:北京慧智宏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推荐理由:该单位符合招标文件的基本要求,有参与本项目竞争性商的意愿。经查询“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该公司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推荐供应商名称:北京立泽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推荐理由:该单位符合招标文件的基本要求,有参与本项目竞争性碳商的意愿。经查询“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该公司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二、第9包1、推荐供应商名称:北京北会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推荐理由:该单位符合招标文件的基本要求,有参与本项目竞争性碳商的意愿。经查询“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该公司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推荐供应商名称:北京中则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推荐理由:该单位符合招标文件的基本要求,有参与本项目竞争性碳商的意愿。经查询“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该公司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第11包1、推荐供应商名称:北京中盛嘉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推荐理由:该单位符合招标文件的基本要求,有参与本项目竞争性碳商的意愿。经查询“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该公司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推荐供应商名称:信大茂通(北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推荐理由:该单位符合招标文件的基本要求,有参与本项目竞争性碳商的意愿。经查询“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该公司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四、第14包1、推荐供应商名称:北京智合永承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推荐理由:该单位符合招标文件的基本要求,有参与本项目竞争性碳商的意愿。经查询“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该公司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推荐供应商名称:北京和汇悦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推荐理由:该单位符合招标文件的基本要求,有参与本项目竞争性碳商的意愿。经查询“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该公司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专家名单:序号专家姓名身份证号工作单位手机号码1计晓亮******************国信招标集团139116798092邢双剑******************北京卓锐盛世科技发展有限公司15901235876专家签字:日期:2023、5.2采购人推荐供应商意见书采购编号:BGPC-G23081.4BC项目名称:2023-2024年度财政监督检查服务项目(第三、九、十一、十四包)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本项目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碳商,根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碳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的相关规定,我单位采取“和评审专家书面推荐方式选择供应商的方式”执行相关采购程序,按照“采购人推荐供应商的比例不得高于推荐供应商总数的50%”的要求,并结合本项目实际需求,我单位推荐供应商情况如下:推荐供应商名称:一、第3包:天华正信(北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推荐理由:该所业务能力较强,业务评价较好,在以往的服务中体现较好的业务素质与服务意识。项目负责人能够对项目成员合理分工,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完成检查工作。二、第9包:丹顿(北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推荐理由:公司团队意识强,从业人员业务水平较高,进度及质量保证体系和措施反映较好,工作态度端正,积极性高,公司内部管理严格。三、第11包:北京中志华金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推荐理由:公司团队参与财政监督检查意愿强,从业人员专业水平高,公司管理严格。四、第14包:中瑞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推荐理由:公司团队人员优秀,专业能力强,工作态度端正,公司内部严格管理,财政政策掌握全面。经查询“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该公司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北京市财政局(盖章)2023年5月24日12023-2024年度财政监督检查服务项目(第十一包)结果公告[2023]号采购编号:BGPC-G23081.4BC项目名称:2023-2024年度财政监督检查服务项目(第十一包)采购人名称:北京市财政局联系人:张老师电话:010-55592353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承安路3号北京市财政局采购货物或服务名称及数量:序号采购服务名称数量及单位备注1财政部门预算管理专项核查1组1项无采购项目性质或用途:办公服务期:两年磋商文件发布日期:2023年5月25日确定成交日期:2023年6月12日成交供应商名称:北京中志华金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供应商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广渠家园5楼7层705-2成交金额:12万元磋商小组成员名单:计晓亮、邢双剑、王罡集中采购机构全称: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集中采购机构地址:丰台区玉林西路45号腾飞大厦邮编:100069项目负责人:赵雪波联系电话:010-83916682传真电话:010-83916675本项目成交公告公示期限: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本项目成交公告发布媒体网址:https://bgpc.bcactc.com/zfcgzx/(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网)http://www.ccgp-beijing.gov.cn(北京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附件:1、磋商文件2、成交人最后报价表3、采购人及评审专家推荐供应商意见书4、成交人中小企业声明函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2023年6月12日项目负责人:赵雪波部长:要求发布日期:2023年6月12日填报日期:2023年6月12日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北京市财政局(单位名称)的2023-2024年度财政监督检查服务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2023-2024年度财政监督检查服务项目第11包(财政部门预算管理专项核查1组),属于商业服务业;承接企业为北京中志华金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从业人员50人,营业收入为183.16万元,资产总额为187.47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北京中志华金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日期:2023年5月25日说明: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供应商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无须提供本声明函。3.本声明函中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名称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5.本声明函中企业名称(盖章)指加盖投标人公章(电子签章)。8/182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财政监督检查服务项目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北京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