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设备中标结果公示(四川省科学城医院2023)



四川省科学城医院呼吸科设备第一批(第三次)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0747-2360SCCMY446(谈判文件编号:0747-2360SCCMY446)

二、项目名称:四川省科学城医院呼吸科设备第一批(第三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四川天乐康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星狮路711号大合仓商馆1栋1单元604号
成交金额:人民币13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货物名称
货物品牌
货物型号
货物数量
货物单价(元)

1
四川天乐康科技有限公司
便携式肺功能仪
赛克
X1
1台
53,000.00

2
数字式6分钟步行系统
海思瑞格
V1.0.6
1套
77,000.00

五、评审专家名单:
苟新东、王洪州、谢刚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照本项目谈判文件进行收费。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2,000.00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方式:谈判。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四川省科学城医院     
地址:四川省绵阳绵山路64号        
联系方式:李洪波;0816-248583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A2号中化大厦19-21层/四川省绵阳市绵山路64号华庭酒店301(绵阳项目部地址)            
联系方式:陈维、乔红 0816-24892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洪波
电 话:  0816-2485834

十、 附件
采购文件

附件:23-MY446-呼吸科设备第一批-采购文件-发售版(第三次).pdf23-MY446-呼吸科设备第一批-采购文件-发售版(第三次).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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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发售版)项目编号:0747-2360SCCMY446四川省科学城医院呼吸科设备第一批项目(第三次)谈判文件采购人:四川省科学城医院采购代理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司2023年目录第一章采购邀请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及应当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第四章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第六章评审方法第七章合同草案第一章采购邀请中化商务有限公司受四川省科学城医院委托,拟对呼吸科设备第一批采用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谈判。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0747-2360SCCMY446;2.项目名称:呼吸科设备第一批;3.项目基本概况介绍:采购需求一览表序号产品名称数量单项最高限价交货地点简要技术要求1便携式肺功能仪1台5.5万元四川省科学城医院采购人指定地点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2数字式6分钟步行系统1套8万元四川省科学城医院采购人指定地点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4.★是否允许进口产品:不允许进口;5.★采购预算:13.5万元;6.★最高限价:13.5万元,其中便携式肺功能仪最高限价为5.5万元,数字式6分钟步行系统最高限价为8万元。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到货并完成安装。二、供应商邀请方式:本次谈判邀请由采购人通过下列第(1)种方式。(1)公告邀请方式(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公告的媒介为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招投标信息网:http://ztbxx.caep.ac.cn/);(2)直接邀请方式;三、资金情况:财政性资金,已落实。四、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截止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供应商不是“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是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8.不属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不属于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9.未被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处以禁入处罚且处于禁止期内(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在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招投标信息网)查询结果为准);10.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10.1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等规定:所投产品若属于医疗器械,按照相关规定提供以下资质证书:①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为生产企业(或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的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生产备案凭证、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备案凭证;②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为经销商的提供本单位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备案凭证、生产企业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生产备案凭证、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备案凭证。注:“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或者生产企业不在其住所或者生产地址销售医疗器械,在其他场所贮存并现货销售医疗器械的,应当按照规定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备案凭证;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五、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地点及售价:时间:2023年5月27日上午9:00时至2023年5月31日下午17: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售价: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在本项目采购文件获取时间期内,供应商在我公司指定网站上购买本项目采购文件,登录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e.sinochemitc.com)通过网上支付方式购买采购文件(支付方式采用二维码扫码支付)。潜在供应商需先进行网上注册(免费)。支付成功后,可下载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完成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联系负责人获取采购文件。1)注册:通过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完成注册(免费),在注册中请按照要求提供真实有效的合法信息及证件。工作人员会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已注册单位可跳过此步骤);2)购买:注册审核通过后,在【投标管理-购买文件】页面找到项目标号,通过网上支付方式购买文件。支付成功后下载采购文件,可联系工作人员领取纸质文件;所有报名、缴费、发票等业务均须在平台操作完成(平台注册过程中如遇任何问题可联系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技术支持人员电话:010-86391277);采用直接邀请方式的项目,供应商在收到谈判邀请后须在中化电子招投标平台确认是否参与本项目谈判,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未确认的视为放弃参与本项目谈判。3)纸质文件领取地点:四川省绵阳市绵山路64号华庭酒店3楼(绵阳项目部地址)。六、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6月7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供应商应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之前将响应文件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将被拒绝。七、谈判时间:2023年6月7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八、谈判地点(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四川省绵阳市绵山路64号华庭酒店105室。九、联系方式采购人:四川省科学城医院地址:四川省绵阳绵山路64号联系人:李洪波电话:0816-2485834采购代理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平安幸福中心B座26层地址:四川省绵阳市绵山路64号华庭酒店3楼(绵阳项目部地址)联系人:乔红、陈维电话:0816-2489230传真:0816-2489230电子邮件:qiaohong01@sinochem.com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供应商须知附表序号条款名称说明和要求1确定邀请谈判的供应商数量和方式1.本次采购项目由采购人通过公告邀请方式或直接邀请方式邀请不少于3家供应商进行谈判。如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少于3家,则本项目本次采购活动终止。2.公告方式邀请供应商的采购项目,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大于等于3家的,可继续进行评审。3.直接邀请供应商的采购项目,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大于等于3家的,可继续进行评审。邀请方式详见第一章“采购邀请”。2采购预算(实质性要求)采购预算:详见第一章“采购邀请”。超过采购预算的最终报价为无效报价,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2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最高限价:详见第一章“采购邀请”。超过最高限价的最终报价为无效报价,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3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1.在评审过程中,谈判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最终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谈判小组应当要求其在谈判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谈判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的书面说明材料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2.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本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3.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谈判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序号条款名称说明和要求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谈判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4响应文件有效期(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有效期为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90天。5谈判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谈判保证金;本项目收取谈判保证金,保证金的金额:2000元(大写贰仟元零角零分)(实质性要求)。具体要求如下:交款方式: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包括网银转账、电汇等方式)。采用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的,交款截止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采用保函方式缴纳的,保函生效时间应早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保证金收款子账户获取方式:登录【中化电子招投标平台】,点击【获取文件及电子发票】菜单,点击【子账号查看】按钮,查看保证金收款子账户信息(为23位银行帐号)。注1:保证金银行回单复印件需装订在响应文件中。注2:联合体谈判的,可以由联合体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谈判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谈判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注3:谈判保证金应当以供应商的名义缴纳提交或递交担保函。6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本项目收取履约保证金,金额为成交金额的10%(实质性要求)。具体要求如下:序号条款名称说明和要求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放后,采购合同签订前,向采购人交纳本项目的履约保证金。交款方式:履约保证金可以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包括网银转账,电汇等方式)。收款单位:待成交后采购人提供。开户行:待成交后采购人提供。银行账号:待成交后采购人提供。注:出具保函的主体应当是金融机构、保险机构、担保机构等依法成立且具有相关资质和偿付能力的机构,否则将取消成交供应商的成交资格,采购人将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履约保证金退还方式及时间: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质量保证期结束)结束后,双方无争议或争议解决后,完成业务移交后,甲方向乙方退还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1)成交供应商拒绝履行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2)采购人发现成交供应商未按照要求履行合同或技术协议,经采购人书面要求整改且拒不整改的。7采购文件咨询联系人:乔红联系电话:0816-24892308谈判过程、结果工作咨询联系人:乔红联系电话:0816-24892309评审办法最低价法综合评分法10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将按谈判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授权评审小组根据供应商最终排名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的,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成序号条款名称说明和要求交供应商。11成交通知书发出结果通知书发送至供应商(直接邀请方式项目适用)或在中物院招投标信息网上发布结果公告后(公告邀请项目适用),采购代理机构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联系人:乔红联系电话:0816-2489230地址:四川省绵阳市绵山路64号华庭酒店3楼12供应商询问供应商询问由中化商务有限公司负责答复。联系人:乔红联系电话:0816-2489230。地址:四川省绵阳市绵山路64号华庭酒店3楼邮编:621000。13供应商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且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1.受理质疑方式:书面方式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2.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2.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2.4事实依据;2.5必要的法律依据;2.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序号条款名称说明和要求供应商委托代理人递交质疑函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授权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授权委托书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授权委托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3.联系人:乔红4.联系电话:0816-24892305.邮箱:qiaohong01@sinochem.com6.地址:四川省绵阳市绵山路64号华庭酒店3楼注:①.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②.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必须一次性提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接受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多次质疑。14供应商投诉投诉受理单位: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固定资产投资建设管理中心联系电话:0816-2482753联系地址:四川省绵阳市绵山路64号注: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15备选方案和多个报价(实质性要求)本项目不接受备选方案和多个报价,否则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16代理服务费成交供应商支付,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下浮10%向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不足2000元的按照2000元收取。代理服务费支付的受益人为——中化商务有限公司。17信用记录查询1.资格审查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于资格审查时通过“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等渠道全面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通过网页截图序号评分因素及权重分值评分标准1报价(38.0%)报价(38.0)经专家评审的最低有效评审报价作为评审基准价,其报价得满分38分;其他供应商的报价得分按“最终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最终报价)×38分”计算。2需求响应部分(43.5%)技术要求及功能要求满足情况(33.5)1.针对技术要求中标注“●”符号参数条款,负偏离的有一项扣0.5分(共47项,合计23.5分),本项分数扣完为止;2.针对技术要求中标注“▲”符号参数条款,负偏离的有一项扣2分(共5项,合计10分),本项分数扣完为止。注:技术参数除明确要求的证明材料外,其他项所有参数均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技术白皮书/彩页/检验报告/截图等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定;且供应商需在技术偏离表中注明页码索引,否则造成的漏评、误评供应商自行承担。3需求响应部分(43.5%)项目实施方案(10.0)供应商根据本项目特点,提供项目实施方案至少包含但不限于:①巡检维保计划;②零配件配备情况;③质量保障措施;④培训计划;⑤应急方案。以上5项内容齐全、满足本项目要求、具有可执行性、且有利于本项目实施得10分,每有一项方案内容缺失扣2分,每有一项方案内容不完善或有缺陷或与项目实际不符扣1分,扣完为止。4商务部分产品的交货期(2.5)交货期满足谈判文件要求的得1.5分。在满足谈判文件要求的前提下交货期每提前15天的加1分,此项分数加满为止;交货期不响应或者负偏离的得0分。5商务部分供应商提供的免费质保期(4.0)全部产品免费质保期在满足谈判文件要求的前提下(满足得0分),全部产品免费质保期每延长一年加2分,加满为止。免费质保期不响应或者负偏离的按照无效响应处理。6(18.5%)供应商提供的免费维保期(4.0)全部产品免费维保期在满足谈判文件要求的前提下(满足得0分),全部产品免费维保期每延长一年加2分,加满为止。免费维保期不响应或者负偏离的按照无效响应处理。7(18.5%)供应商提供的售后服务(3.0)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售后服务进行评分,供应商须提供售后服务团队、售后服务方案、售后服务电话,每提供一项并且具有可实施性的得1分,最多得3分。8(18.5%)2.8编写谈判报告谈判小组推荐及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后,应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出具谈判报告。谈判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项目业绩(5.0)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指:便携式肺功能仪或数字式6分钟步行系统),每提供1个加1分,此项分数加满为止。注:项目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的材料不满足要求的业绩不得分。①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以及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名单;②谈判日期和地点,谈判小组成员名单;③谈判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评审情况、谈判情况、谈判过程中改变采购需求的内容、供应商各轮报价情况等;④供应商最后报价比较一览表(最低价法)、供应商评分比较一览表(综合评分法);⑤评审后的供应商排序;⑥推荐的候选成交供应商的名单(成交供应商)与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谈判报告应当由谈判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谈判小组成员对谈判报告有异议的,谈判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谈判报告有异议的谈判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谈判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谈判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谈判报告。2.9谈判异议处理规则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成员对响应文件是否符合谈判文件规定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但不违背谈判文件规定。有不同意见的谈判小组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谈判文件规定的,应当在谈判报告中予以反映。2.10供应商澄清、说明2.10.1谈判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10.2谈判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2.11终止谈判采购活动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谈判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通知书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采用公告邀请方式的采购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最终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最高限价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4)采用直接邀请方式的采购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最终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最高限价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3.谈判纪律及注意事项3.1谈判小组内部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必须保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给供应商或与供应商有关的单位或个人。3.2在谈判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对谈判小组成员进行旨在影响谈判结果的私下接触,否则将取消其参与谈判的资格。3.3对各供应商的商业秘密,谈判小组成员应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供应商。3.4谈判小组独立评判,推荐成交候选人,并写出书面报告。4.确定成交供应商本项目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方式详见供应商须知附表。5.成交通知书5.1成交通知书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5.2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关责任。5.3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对成交或未成交原因作出解释,也不退还响应文件。6.谈判小组在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谈判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四)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评审专家做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以及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五)发现谈判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谈判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六)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7.评审专家在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一)发现参加了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活动,须主动提出回避,退出评审;(二)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代理机构统一保管;(三)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四)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影响评审公正的倾向性、歧视性言论,不得征询或者接受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不得明示或暗示供应商在澄清时表达与其响应文件原义不同的意见,不得以谈判文件没有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作为评审的依据,不得修改或者细化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违规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五)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六)评审现场服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的管理,接受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代理机构的请托。第七章合同草案甲方:四川省科学城医院,合同编号:签订地点:乙方:,签订时间:一、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数量、金额、供货时间等:产品名称型号规格生产厂家单位数量单价(元)金额(元)交货时间合计金额:(¥)注:注:注:注:注:注:注:注:二、交货方式及时间1、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到货并完成安装。2、交货地点:四川省科学城医院。甲方指定专人负责清点接货,乙方应随货提供产品合格证、使用手册、生产商的出厂证明(如有)等技术资料。3、包装及运输方式:采用自定义运输方式,费用由乙方负担。乙方应负责货物装载、运输及卸载过程中的安全,在上述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4、安装及验收方式:乙方自行组织安装,对安装过程中的安全负责,甲方给予配合。乙方应在发货前3日书面通知甲方。产品送达后,乙方应及时进行安装调试。安装调试完成后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验收。对验收(包括调试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及时退货、换货,因此造成的损失和费用应由乙方负责。如果乙方未按照前款时间按时通知甲方收货和验收的,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5、在货物到达送货地点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前,货物损坏或灭失的风险均由乙方承担。三、价格及货款支付1、合同价格:按成交通知书价格执行。2、★货款支付:成交乙方完成全部货物的运输、安装、调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金额100%,即人民币元(大写元整)。乙方应完整移交设备相关资料,如未按要求完成资料移交,甲方有权中止支付程序直到完成资料移交并验收合格。应移交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合格证、强检证明、说明书(纸质、电子)、售后服务证书、产品安装验收合格证书等。涉知识产权的还需提交其他相关权益说明资料。3、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本项目收取履约保证金,金额为成交金额的10%(实质性要求)。具体要求如下: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放后,采购合同签订前,向采购人交纳本项目的履约保证金。交款方式:履约保证金可以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包括网银转账,电汇等方式)。收款单位:待成交后采购人提供。开户行:待成交后采购人提供。银行账号:待成交后采购人提供。注:出具保函的主体应当是金融机构、保险机构、担保机构等依法成立且具有相关资质和偿付能力的机构,否则将取消成交供应商的成交资格,采购人将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履约保证金退还方式及时间: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质量保证期结束)结束后,双方无争议或争议解决后,完成业务移交后,甲方向乙方退还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1)成交供应商拒绝履行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2)采购人发现成交供应商未按照要求履行合同或技术协议,经采购人书面要求整改且拒不整改的。四、买卖双方责任义务1、甲方的责任和义务1)按本合同规定支付供方货款;2)负责派人按合同要求收货和验收产品。2、乙方的责任和义务1)对产品的设计和制造质量负责。乙方应保证提供的产品为全新的、原产的,没有任何权利瑕疵,没有侵犯任何人之知识产权及其他合法权利的产品。否则由此发生的纠纷及赔偿责任由乙方承担。在产品使用寿命之内,如果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因质量原因导致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2)按合同要求准时交货。供货人不得提供与本合同不符的货物(无论其是否优于合同的要求),否则视为验收不合格,供货方按照第七条承担违约责任。乙方应在甲方支付最后一笔款项(质保金除外)前10日内向甲方提供合同金额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而不视为违约。乙方不得因此拒绝或拖延履行合同。五、★售后服务:1、免费质保期及免费维保期:全部产品整机免费质保不低于2年。在产品整机免费质保期结束后,全部产品整机免费维保期不低于1年。免费质保期内,免上门费、维修费、材料费。免费维保期内,免上门费。2、质保期内产品出现故障,乙方在接到甲方正式通知后2小时内响应,48小时内派相关人员到现场检修(按成交供货商投标文件响应的执行)。在质量保证期内,凡因正常使用出现的质量问题,供货商应提供免费维修或更换。在厂家(供货商维修服务中心)维修时,供货商应支付设备或组件的包装和运费。对更换或修复的零部件从更换或修复之日起重新计算质量保证期。乙方未按上述约定执行的,甲方有权自行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正常使用出现的故障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由于操作不当产生的故障按成本价计取。3、质保期外产品出现故障,维修费、材料费费用由甲方承担,按成本价计取。4、乙方应提供设备终生售后服务与技术支持,及时就维保信息变更事项书面函告甲方。5、乙方承诺提供学术支持:培训、进修。6、(如有接口功能设置)乙方应提供接口免费开放服务,并承担与HIS等相关系统的接口费六、合同的解除和变更:1、合同生效后,除不可抗力外,不得解除和无故变更,若因计划变更,要求变更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对方在接到通知十五日内给予答复,逾期未答复则视为已同意。2、变更或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负责。七、违约责任:1、如果乙方不能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完成供货的,每逾期一日,须承担合同总价1‰的违约金。逾期达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再支付剩余的货款。同时,乙方应按照前述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低于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的,乙方应赔偿不足部分。2、当乙方提供的货物经甲方及用户方验收不合格时,乙方应在30日内更换不合格的货物,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及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如果乙方未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完成货物的更换,或者更换后的货物仍然验收不合格,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不再支付剩余的费用。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每日合同总价1‰的违约金,违约金低于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的,乙方应赔偿不足部分。甲方终止合同并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3、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图纸及其他资料、甲方的信息及其他甲方未明示可以公开的信息(以下简称保密信息)保密,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上述保密信息透露或转让给第三方,也不得自行使用,否则按照国家保密法承担相应责任。本保密义务的期限为永久,不因本合同的终止或解除而终止。4、若合同的任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即该方不能控制的事件发生,如战争、火灾、水灾、台风、地震、禁令和政府的法令及其它双方认可的不可抗力情况等原因的影响不能正常执行合同,则合同应顺延执行,延期的时间与事件的持续时间相等。受阻方应尽快将发生的不可抗力事件情况以电传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十日内邮寄有关部门开具的证明,作为不可抗力的证明。5、甲方如不能按合同约定退还履行保证金的(如有),乙方有权对其受到的损害向甲方要求赔偿。6、乙方如违反“乙方廉洁承诺书”相关承诺,自愿接受采购单位及中物院依法依规采取的终止采购外协活动、认定中标/成交无效、撤销合同、追究相关民事/刑事责任等措施。同时自愿接受列入中物院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参加中物院采购外协活动,并自愿按合同金额5%扣减。八、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生效后,买卖双方都应严格履行合同,如出现问题应按照《民法典》等有关规定办理。任何一方在变更合同约定的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的,应在变更前10日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另一方将书面函件送达到合同约定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即视为送达,由此导致的不利后果及损失由未按时履行通知义务的一方承担。2、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出现未尽事宜后,双方在不违背合同和谈判文件的原则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纪要形式作为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协商不成时,选择诉讼,由合同签订地点法院管辖。3、本合同正本一式伍份,甲方执叄份,乙方执贰份。买方:,卖方:法人(委,法人(委托)代表:,托)代表:负责人:,负责人:联系人:,联系人:单位地址:,单位地址:开户行:,开户行:银行账号:,银行账号:联系电话:,联系电话:传真:,传真:邮编:,邮编:附件:供应商廉洁承诺书为确保采购外协活动的规范与廉洁,共同建设风清气正的购销合作关系,自愿作出以下廉洁承诺:一、参加采购单位的各项采购外协活动均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廉洁从业规定,遵循诚信、公平竞争原则,不损害国家、采购单位及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二、不向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专家行贿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一)不向相关工作人员及亲属馈赠礼品、礼金(包括但不限于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购物卡及贵重物品等)。(二)不向相关工作人员及亲属提供宴请、联谊活动、度假、旅游,以及到营业性娱乐场所(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性的歌厅、舞厅、卡拉ok厅、夜总会、桑拿、按摩和高尔夫球等)消费。(三)不为相关工作人员及亲属安排工作,以及支付应由其个人自付的各种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住宅装修、婚丧嫁娶、旅游、度假、食宿、购物、学费、子女出国留学等)。(四)不直接、间接唆使或利诱相关工作人员利用其职务便利谋取私利。相关工作人员及亲属提出违纪要求或有其他违纪违法问题的,应及时提醒纠正并向采购单位监督管理部门举报。三、如违反相关承诺,自愿接受采购单位及中物院依法依规采取的终止采购外协活动、认定中标/成交无效、撤销合同、追究相关民事/刑事责任等措施。同时自愿接受列入中物院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参加中物院采购外协活动,并自愿按合同金额5%扣减。承诺单位:(公章)202X年XX月XX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设备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四川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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