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河道实施方案编制中标结果公示(宁波市鄞州区水利局2023)
一、项目编号:ZJLB-2023003G(1)
二、项目名称:宁波市鄞州区水利局宁波市鄞州区23条区级及以上河湖长制河道“一河(湖)一策”实施方案(2024-2026年)编制项目项目(标项二重发)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1
投标总价:278000(元)
浙江德睿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杭州市上城区湘悦商务中心 4 幢 1309 室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宁波市鄞州区水利局宁波市鄞州区23条区级及以上河湖长制河道“一河(湖)一策”实施方案(2024-2026年)编制项目(标项二)
宁波市鄞州区23条区级及以上河湖长制河道“一河(湖)一策”实施方案(2024-2026年)编制项目(标项二重发)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2023年10月31日前完成方案编制,并通过审核。
详见招标文件。
五、评标专家抽取
评审专家抽取规则评审专家抽取规则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趁义,王明,张蓓敏,翁冲(采购人代表),方浙东
七、开标情况
标项1标项1
八、资格审查情况
标项1标项1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标项1标项1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标项
供应商名称
专家1
专家2
专家3
专家4
专家5
商务技术得分
报价得分
总分
1
浙江德睿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77.0
61.0
75.7
60.5
65.5
67.94
12.95
80.89
1
宁波大学
61.0
72.0
68.7
65.8
68.4
67.18
12.46
79.64
1
宁波欣智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55.0
60.5
60.0
57.2
54.5
57.44
17.14
74.58
1
浙江慧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60.0
46.0
52.8
47.8
54.1
52.14
20.0
72.14
1
宁波天河水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67.0
44.5
57.4
53.8
65.3
57.6
12.0
69.6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标项1标项1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服务类费率,按照本项目各标段中标金额为收费基数,由中标单位承担支付,不足5000元按照5000元计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5000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市鄞州区水利局
地 址:鄞州区惠风西路55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杨月荣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7419937
质疑联系人:杨月荣
质疑联系方式:0574-874199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绿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汇贤路388号商会大厦A座22层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戴科斌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7624761-802
质疑联系人:吴安维
质疑联系方式:0574-87624761-808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宁波市鄞州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民惠东路16号
传 真:/
联系人:郑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89295894
附件信息:
【招标文件】宁波市鄞州区23条区级及以上河湖长制河道“一河(湖)一策”实施方案(2024—2026年)编制项目(标项二重发)【定稿】.docx【招标文件】宁波市鄞州区23条区级及以上河湖长制河道“一河(湖)一策”实施方案(2024—2026年)编制项目(标项二重发)【定稿】.docx125.1K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中小企业声明函.pdf137.2K
专家抽取规则项目编号:ZJLB-2023003G(1)项目名称:宁波市鄞州区23条区级及以上河湖长制河道“一河(湖)一策”实施方案(2024-2026年)编制项目项目(标项二重发)抽取方案1抽取方案1抽取方案1抽取方案1抽取方式:自行抽取抽取方式:自行抽取评审人数:4评审人数:4抽取规则抽取规则抽取规则抽取规则专家隶属库评审专业人数抽取条件宁波市本级水资源管理服务,其他水利管理服务,水污染治理服务,4年龄:-职称:级别:意愿评标区划:常驻地址:所属单位性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大专院校,回避单位回避原因回避专家回避原因1/1报价文件开标记录表报价文件开标记录表项目编号项目编号ZJLB-2023003G(1)ZJLB-2023003G(1)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宁波市鄞州区水利局宁波市鄞州区23条区级及以上河湖长制河道“一河(湖)一策”实施方案(2024-2026年)编制项目项目(标项二重发)宁波市鄞州区水利局宁波市鄞州区23条区级及以上河湖长制河道“一河(湖)一策”实施方案(2024-2026年)编制项目项目(标项二重发)采购方式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公开招标开标时间开标时间2023-06-1214:00:002023-06-1214:00:00开标地点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序号序号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投标总价(元)11浙江德睿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德睿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德睿环境科技有限公司278000(贰拾柒万捌仟元整)22宁波大学宁波大学宁波大学260000(贰拾陆万元整)33宁波欣智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宁波欣智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宁波欣智信息科技有限公司210000(贰拾壹万元整)44宁波天河水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天河水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天河水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0000(叁拾万元整)55浙江慧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浙江慧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浙江慧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80000(壹拾捌万元整)1/22/2资格审查记录表资格审查记录表资格审查记录表资格审查记录表资格审查记录表资格审查记录表资格审查记录表资格审查记录表项项目目编编号号ZJLB-2023003G(1)项目项目名称名称宁波市鄞州区水利局宁波市鄞州区23条区级及以上河湖长制河道“一河(湖)一策”实施方案(2024-2026年)编制项目项目(标项二重发)采采购购方方式式公开招标开标开标时间时间2023-06-1214:00:00开开标标地地点点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序序号号供应商供应商资格资格审查审查情况情况情况说明情况说明1浙江德睿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符合2宁波大学符合3宁波欣智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符合4宁波天河水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符合5浙江慧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符合1/1符合性评审汇总表符合性评审汇总表符合性评审汇总表符合性评审汇总表符合性评审汇总表符合性评审汇总表符合性评审汇总表符合性评审汇总表项目编号项目编号ZJLB-2023003G(1)项目项目名称名称宁波市鄞州区水利局宁波市鄞州区23条区级及以上河湖长制河道“一河(湖)一策”实施方案(2024-2026年)编制项目项目(标项二重发)采购方式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开标开标时间时间2023-06-1214:00:00符合性审符合性审查人员查人员开标开标地点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序号序号供应商供应商符合符合性情性情况况情况说明情况说明1浙江德睿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符合2宁波大学符合3宁波欣智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符合4宁波天河水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符合5浙江慧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符合签名:1/1得分汇总表得分汇总表项目名称:宁波市鄞州区水利局宁波市鄞州区23条区级及以上河湖长制河道“一河(湖)一策”实施方案(2024-2026年)编制项目项目(标项二重发)(ZJLB-2023003G(1))序号供应商投标总价(元)技术商务得分报价分总得分排名是否推荐成交1浙江德睿环境科技有限公司278000元(贰拾柒万捌仟元整)(评审价:250200元(贰拾伍万零贰佰元整))67.9412.9580.891√2宁波大学260000元(贰拾陆万元整)67.1812.4679.6423宁波欣智信息科技有限公司210000元(贰拾壹万元整)(评审价:189000元(壹拾捌万玖仟元整))57.4417.1474.5835浙江慧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80000元(壹拾捌万元整)(评审价:162000元(壹拾陆万贰仟元整))52.1420.072.1444宁波天河水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0000元(叁拾万元整)(评审价:270000元(贰拾柒万元整))57.612.069.65评审专家(签名):2023年06月13日1/1宁波市鄞州区23条区级及以上河湖长制河道“一河(湖)一策”实施方案(2024—2026年)编制项目(标项二重发)公开招标采购文件项目编号:ZJLB-2023003G(1)项目名称:宁波市鄞州区23条区级及以上河湖长制河道“一河(湖)一策”实施方案(2024—2026年)编制项目(标项二重发)采购单位:宁波市鄞州区水利局代理机构:浙江绿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023年05月目录第一章公开招标采购公告项目概况宁波市鄞州区23条区级及以上河湖长制河道“一河(湖)一策”实施方案(2024—2026年)编制项目(标项二重发)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6月12日14:00(北京时间,下同)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ZJLB-2023003G(1)项目名称:宁波市鄞州区23条区级及以上河湖长制河道“一河(湖)一策”实施方案(2024—2026年)编制项目(标项二重发)预算金额(元):308000.00最高限价(元):308000.00采购需求:标项名称:宁波市鄞州区23条区级及以上河湖长制河道“一河(湖)一策”实施方案(2024—2026年)编制项目(标项二重发)数量:1预算金额(元):3080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一河(湖)一策”实施方案编制,具体详见招标需求。备注:/服务期限:2023年10月31日前完成方案编制,并通过审核。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05月23日至2023年05月3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方式:本项目招标文件实行“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获取,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先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潜在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招标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招标文件;仅需浏览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招标文件”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浏览);招标公告附件内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投标人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并下载了招标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后下载招标文件的时间为准)。注:请投标人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如未在“政采云”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投标无效责任自负。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6月12日14:0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https://www.zcygov.cn在线提交;(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鄞州区蕙江路567号,鄞州区妇儿医院对面,鄞州区政务服务中心5楼,具体开标厅号见大厅大屏幕)开标室。开标时间:2023年06月12日14:00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人对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2.其他事项:2.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项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2.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发展政策。2.3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公布,视同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2.4特别提醒事项:(1)投标人应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未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2)投标人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之外,还可以(邮寄形式或派人现场提交,以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签收时间为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电子投标文件”。(3)电子招投标有关事项说明:①本项目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实行电子投标,投标人须安装客户端软件,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客户端软件下载方式:投标人可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②投标人须申领CA,CA申领及相关操作可参考“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投标人在进行上述操作时,如遇技术问题可致电400-881-7190进行咨询。电子备份投标文件递交方式:①采用邮寄方式提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需按以下要求递交:投标人须在开标前一天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邮寄至规定地点,由招标代理工作人员进行签收。各投标人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邮寄过程中无论何种因素导致备份投标文件未按时递交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备份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招标代理实际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为准。迟到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将被拒收。请各投标人确保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密封包装完好,并在邮寄包裹上注明项目名称,因邮寄过程的密封破损造成不符合开标要求的,本招标代理及招标人概不负责。电子备份投标文件邮寄地址为: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汇贤路388号商会大厦A座22层。收件人:韩帅,联系方式:0574-87624761。②采用现场递交方式递交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当天投标人员进入开标现场递交备份投标文件。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招标人信息名称:宁波市鄞州区水利局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惠风西路55号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杨老师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7419937质疑联系人:杨老师质疑联系方式:0574-8741993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浙江绿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汇贤路388号商会大厦A座22层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韩帅、罗颖楠、戴科斌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7624761-805质疑联系人:吴安维质疑联系方式:0574-87624761-808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宁波市鄞州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民惠东路16号传真:/联系人:郑老师监督投诉电话:0574-89295894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招标需求前附表序号项目招标需求内容1服务内容详见第一章《公开招标采购公告》。2数量详见第一章《公开招标采购公告》。3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服务期限:详见第一章《公开招标采购公告》。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4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详见本章“二、招标需求”。5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它标准、规范执行国家、地方、有关机构所有相关的技术规范与标准,且确保所采用的技术规范、标准必须是国家或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无论此版本在此有无提及。6技术规格要求详见本章“二、招标需求”。7物理特性要求无。8质量、安全要求详见本章“二、招标需求”。9服务标准、期限、效率各项质量、技术要求符合汽车维修技术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以及汽车维修相关标准。其他详见本章“二、招标需求”。10验收标准详见本章“二、招标需求”。11现场踏勘投标人自行前往,风险自担。12演示时间及地点无。13样品要求无。14本项目的核心产品无。一、商务要求项目招标商务要求★服务期限2023年10月31日前完成方案编制,并通过审核。★项目最高限价30.8万元;服务地点/服务现场招标人指定地点。★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30%;方案编制审核通过,并提交最终稿后支付余款。其他要求详见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二、招标需求(一)项目概述根据《关于进一步深化落实河长制全面推进治水工作的实施意见》(甬党办〔2017〕46号),结合省河长办《关于做好浙江省“一河(湖)一策”编制工作的通知》(浙治水办函〔2020〕66号)的编制工作要求,现宁波市鄞州区水利局需按要求对23条河道编制(2024—2026年)“一河(湖)一策”实施方案。标段号河道类别及范围标段二共计12条:甬江、奉化江、前塘河、后塘河、中塘河、东江、杨木碶河、新杨木碶河、印洪碶河、九曲河、三桥江、小洋江。(二)编制原则1、因地制宜:在方案编制过程中要充分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现状、河道现状及前期治理完成情况,治理项目、对策、措施要与当地实际情况适应。2、问题导向:对照河长制六大任务和河道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治理目标和对策措施,治理目标要与存在的问题相匹配。3、突出重点:针对河道需要突出解决的问题,要优先提出对策措施,列出重点项目工作清单。要根据项目难易程度、财力安排、政策保障等,区分轻重缓急,制定阶段性工作目标。4、操作可行:提出的目标和任务要具有可量化、可评估、可行性的特点。根据目标任务,提出细化实施的具体项目清单,项目清单要按照部门职责和属地原则落实每个项目的责任部门和镇(街道)。(三)方案编制要求1、现状调查1.1河道现状调查全面调查河道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包括河道地理位置、集雨面积、所属流域、河道起止点、河道长度、流经区域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等。1.2污染源调查包括工业污染、生活污染、农业农村面源污染、河湖内源污染、船舶港口污染等。1.3涉河(沿河)构筑物调查包括排污(水)口、取水口、水质监测站、水文站、河道提防、水闸、泵站、堰坝等。1.4水环境质量调查包括监测断面水质类别、水环境功能区水质类别及水环境功能区达标率等。2、问题分析根据现状调查结果,分析河道(湖泊)在水环境污染、水资源保护、水生态修复、河湖水域岸线管理、水环境行政执法(监管)等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问题的总结与梳理应与目标和任务相结合。3、治理目标3.1制定依据围绕着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资源保护、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生态修复、监管执法等六大方面,结合省委、省政府治水重点工作,确定每条河道的水质提升总体目标及分年度目标。3.2总体目标总体目标一般包括:水环境质量改善目标(水质监控断面、水功能区达标等)、河湖空间管控目标(新增水域面积、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水利工程标准化、涉水违法建筑物拆除等)、水资源保护目标(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地表水省控断面III类水以上比例指标、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生态基流满足程度等)、水生态修复目标(河道整治、生态河道建设、水土保持、河道清淤等)。将总体目标按照相关任务的完成情况分解到各年度目标。4、工作任务主要包括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资源保护、岸线管理保护、水生态修复、监管执法等六大方面的任务。4.1水污染防治4.1.1工业污染治理在查清各类污染企业整治、工业集聚区污染防控、重点污染行业废水处理等三方面问题的基础上,针对水污染防治目标,提出整治任务和治理措施。4.1.2城镇生活污染防治围绕加强城镇污水收集能力建设,改善处理设施运行状况、加快配套纳污管网建设和旧管更新、推进雨污分流和排污(水)口排查整治、提升污泥处理技术创新水平和无害化利用效率、加大河道两岸地表100米范围内的污染物入河管控措施等方面,因地制宜设立治理目标并制定实施计划。4.1.3农业农村生活污染防治重点围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四方面问题,提出涉及水污染防治方面的整治任务和治理措施。4.1.4船舶港口污染控制针对老旧船舶更新、港口污染管控、河道泥浆运输管理等内容,提出涉及水污染防治方面的整治任务和治理措施。4.2水环境治理4.2.1入河排污(水)口监管严格实施入河排污(水)口身份证式管理。切实将强入河排污(水)口的日常监管,严格入河排污(水)口审核登记,对未依法办理审核手续的,提出限期补办手续要求,对依法依规设置的入河排污(水)口进行登记,并公布名单信息。同时对排污严重的河段建成入河排污口信息管理系统。4.2.2支流水体防治支流水体治理,以“水环境示范镇村”建设等项目为抓手,结合美丽镇村和全域旅游建设规划的综合整治工程。4.2.3生态换水调水,保持生态水位,稀释水体污染物浓度,增加溶解氧含量。为维持一个健康的水生态系统。4.2.4河道保洁、绿化养护河面的养护保洁,开展专项行动,及时清理流域范围内各类沉船、废弃障碍物、沿岸生活生产垃圾,对后塘河河道两岸损毁的植物及时进行补种和修复。4.3水资源保护4.3.1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加强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水质监测和水质达标考核。从严核定水域纳污能力,严守水功能区纳污红线。4.3.2河湖生态流量保障完善水量调度方案,合理安排闸坝下泄水量和泄流时段,维持河湖基本生态用水需求,重点保障枯水期河道生态基流。4.4岸线管理保护4.4.1河湖水域空间管控加强河湖水域空间管控,依法划定河道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并设立界桩等保护标志,明确管理界线,严格涉河(湖)活动的社会管理。4.4.2河湖水域岸线保护统筹水利、环保、国土、规划、港航等各部门的力量,开展省市级河道及城市规划区域重要县级河道的岸线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科学划分岸线功能区,严格河湖生态空间管控。4.5水生态修复4.5.1生态河道、提防、景观绿道建设实施生态河道、闸坝改造、生态堤改造、河道景观绿道建设等工程,有条件的河道积极创建以河湖或水利工程为依托的水利风景区。4.5.2水土流失治理针对水土流失严重区域,提出封育治理、坡耕地治理、沟壑治理以及水土保持林种植等综合治理措施,开展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建设。4.5.3河道清淤工作制定分年度清淤方案,明确清淤范围、清淤方量、清淤时间、清淤方式、处置方法、处置地点等,实现淤泥“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处置,探索建立清淤轮疏长效机制。4.6监管执法打击河湖管理范围内涉河违法行为,清理整治非法排污、设障、捕捞、养殖、采砂、围垦、侵占水域岸线等违法活动;监理河道日常监管巡查制度,实行河道动态监管。4.7公众宣传教育工作开展“五水共治”、“幸福河湖”、“美丽河道”等各类宣传工作,对居民沿河洗涤问题进行宣传教育,逐步改变居民生活习惯,呼吁全民行动,共同建设幸福河湖。5、保障措施明确各级河长和各相关部门职责,提出强化组织领导、强化技术制度、强化督查考核、强化资金保障、强化公众宣传教育等方面的保障措施。(四)成果形式及要求1、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根据《浙江省“一河(湖)一策”编制指南(试行)》编写区级河道“一河(湖)一策”实施方案、编制重点项目汇总清单及任务推进计划表等。2、组织召开专家评审:每项工作开展完成后的成果确认以组织的专家评审认定意见为准。专家成员为三人及以上的单数,审核评定相关成果。注:若服务期间有新的相关政策、法规、文件出台,成果编制的内容、实施方案、形式等以最新的相关政策、法规、文件为准。(五)其他要求1、方案编制单位应按国家和浙江省公布的最新技术规范、标准开展方案编制工作,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质量合格的成果,对其准确性、可靠性负责;2、在双方约定的时限内,由于方案编制单位提供的成果资料不合格无法通过专家组审查验收,方案单位应负责无偿给予补充完善直至达到质量合格通过审查验收。3、方案编制工作外出调查,应遵守安全作业等规章制度,若发生安全事故一切后果由方案编制单位自行负责。4、方案编制单位应承担相关资料的保密义务。5、投标人应保证采购人在本合同范围内使用的服务成果不受第三方提出的关于专利权、版权、设计、其他知识产权或使用许可的法律纠纷,倘若发生有关的诉讼,完全由投标人应诉并承担法律责任和费用。第三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要求1项目名称:宁波市鄞州区23条区级及以上河湖长制河道“一河(湖)一策”实施方案(2024—2026年)编制项目(标项二重发)2采购数量及单位:详见第二章《招标需求》。 ★3投标报价及费用:1)报价构成:应包含所有与本方案编制项目采购服务有关的费用、需要向第三方支付的设计或其他知识产权、相关交流汇报会和审查会费、评审费、人工、保险、管理、税、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应有的一切费用;即完成本项目招标内容及要求所提供服务涉及的全部费用。2)服务期限内,中标人承诺的中标价不因市场因素和政策因素变动而调整;3)本项目采购预算:人民币30.8万元;标项二最高限价30.8万元。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价作无效标处理。4)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应承担的全部费用。4现场踏勘:本项目不统一组织现场勘踏,投标人可自行前往现场踏勘,费用自理。5演示时间及地点(如有):详见第二章《招标需求》。6投标文件组成: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投标人应准备以下投标文件:★(1)投标人于“政采云”上提供电子投标文件。(2)以U盘形式提供的备份电子投标文件数量1份 。7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公开招标采购公告》。8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公开招标采购公告》。9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详见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10中标结果公示:评标结束后,评标结果公示于浙江政府采购网、宁波市政府采购网、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鄞州区)和浙江绿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站。11签订合同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12采购资金来源:预算资金。★13投标文件有效期:自投标截止之日起90天。★14中标人如不遵守招标文件或投标文件各项条款的邀约与要约,或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借故拖延,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将按《浙江省政府采购投标人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上报诚信状况。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的还应当予以赔偿。★1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自同一终端设备或在相同Internet主机分配地址(相同IP地址)网上报名投标的作无效标处理。161、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服务类费率,按照本项目中标金额为收费基数,由中标单位承担支付,不足5000元按照5000元计取。服务类型金额(万元)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以下1.5%1.5%1.0%100-5001.1%0.8%0.7%500-10000.8%0.45%0.55%1000-50000.5%0.25%0.35%5000-100000.25%0.1%0.2%1亿~5亿0.05%0.05%0.05%注:中标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2、中标服务费只收现金、银行票汇款、电汇款;3、中标服务费账号:开户名称:浙江绿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鄞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灵桥支行帐 号:8101 3101 3022 43688服务类型金额(万元)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以下1.5%1.5%1.0%100-5001.1%0.8%0.7%500-10000.8%0.45%0.55%1000-50000.5%0.25%0.35%5000-100000.25%0.1%0.2%1亿~5亿0.05%0.05%0.05%服务类型金额(万元)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以下1.5%1.5%1.0%100-5001.1%0.8%0.7%500-10000.8%0.45%0.55%1000-50000.5%0.25%0.35%5000-100000.25%0.1%0.2%1亿~5亿0.05%0.05%0.05%17解释: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代理机构。一、总则(一)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定义1、“采购单位”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代理机构和采购单位。2、“投标人”系指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3、“产品”系指供方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招标人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台账记录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4、“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须提供的服务。5、“项目”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招标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6、“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7、“★”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三)采购方式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四)投标委托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代表须携带身份证原件供查验;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投标文件中必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正本用原件,副本用复印件,格式见第六章)、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其近开标日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五)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六)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七)转包与分包本项目不允许转包;不经招标人同意,不得分包。(八)特别说明1、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3、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若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的,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审小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的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投标人使用相同制造产品(相同制造产品是指招标文件中指定的“核心产品”)作为其项目的一部分,按一家投标人认定。(九)关于分公司投标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特殊行业外,不允许分公司(分支机构)参加投标。(十)关于知识产权1、投标人必须保证,招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如有第三方向招标人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主张,该责任应由投标人承担。2、投标报价应包含所有应向所有权人支付的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3、系统软件、通用软件必须是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或版权的正版软件,涉及到第三方提出侵权或知识产权的起诉及支付版税等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所有责任及费用。(十一)质疑和投诉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须在应知其利益受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2、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未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得就招标文件提出质疑;未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视为与采购结果没有利害关系,不得就采购响应截止时间后的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提出质疑。3、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面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函格式和内容须符合财政部《质疑函范本》要求,投标人可到中国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财政部《质疑函范本》。4、接收书面质疑函的方式:质疑人可通过送达、邮寄、传真的形式提交书面质疑函,通过邮寄方式提交的书面质疑函以被质疑人签收邮件之日为收到书面质疑文件之日,通过传真方式提交的书面质疑函以被质疑人收到书面质疑文件原件之日为收到书面质疑文件之日。招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联系方式:见本招标文件第一章有关联系方式。5、投标人对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二、招标文件(一)招标文件的构成。本招标文件由以下部份组成:1.公开招标采购公告2.招标需求3.投标人须知4.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5.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6.投标文件格式7.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二)投标人的风险1、投标人应详细阅读采购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和要求,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和资料导致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2、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本次采购活动终止致投标人损失的,相关责任人均不承担任何责任。(三)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1、招标人对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发布更正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更正公告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发出;不足15日的,顺延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更正公告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一经在网站发布,视同已通知所有采购文件的收受人,不再采用其它方式传达相关信息,若因未能及时了解到上述网站上发布的相关信息而导致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3、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采购文件的,投标人应下载最新发布的电子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4、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采购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审小组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三、投标文件的编制(一)投标文件由报价文件、资格证明文件、技术商务文件组成1.报价文件包括以下内容:(1)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2)投标报价明细表(格式见附件);(3)政府采购统计基础信息表(格式见附件);(4)中标服务费支付承诺函(格式见附件);(5)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格式见附件);(6)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2.资格证明文件包括以下内容:(1)资格条件自查表(格式见附件);(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3)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4)投标人声明(格式见附件,含附件一、二)。3.技术商务文件包括以下内容:(1)符合性自查表(格式见附件);(2)投标函(格式见附件);(3)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格式见附件);(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格式见附件);(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人的代表若为非法定代表人的,必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另请提供投标人代表的社保部门出具的开标前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格式见附件);(6)服务条款响应(偏离)表(格式见附件,根据第二章《招标需求》的要求制作);(7)投标人响应表(格式见附件);(8)评分标准或招标文件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商务材料(格式自拟):(二)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方与招标人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2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三)投标报价1.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2.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3.投标人在政采云系统中就本项目填写的报价与以pdf格式上传文件中的报价不一致的,应以pdf格式上传文件中的报价为准。(四)投标文件的有效期★1.自投标截止日起90天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3.投标人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导致投标保证金被没收。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需要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能修改投标文件。4.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五)投标文件的签署和份数1.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装订投标文件并标注页码,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投标人的责任。2、投标文件的份数: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投标人应准备以下投标文件:(1)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含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1份。(2)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含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1份。3、电子投标文件:3.1投标人应根据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及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4、电子备份投标文件:4.1以U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1份,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六)投标文件的包装、递交、修改和撤回1.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用封袋密封后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等并加盖公章。2.未按规定密封或标记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将被拒绝,由此造成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被误投或提前拆封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对已提交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采购单位;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撤回、修改投标文件。修改后重新递交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应当按本采购文件的要求签署、盖章和密封。4.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传输递交的投标件,将被拒收。(七)投标文件效力1、投标文件的效力:投标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位分别为“电子投标文件”、“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在下一顺位的投标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投标文件自动失效。“电子投标文件”在规定解密时间内无法解密时,投标人若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由采购代理机构上传“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进行异常处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2、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A.“政府采购云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B.“政府采购云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C.“政府采购云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D.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E.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八)投标无效的情形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1.在资格审查时,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或者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2.在符合性审查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签章的;(2)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3)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或者与招标文件中标注“★”的条款发生实质性偏离的;(4)投标文件中含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5)投标函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章,或委托人未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填写项目不齐全的;(6)投标文件提供资料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的;(7)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表述不明确、前后矛盾或者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并允许其当场更正的笔误除外);(8)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或者投标文件中经修正的内容字迹模糊难以辩认或者修改处未按规定签署、盖章的;(9)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3.在商务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投标响应,或者投标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2)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或者与招标文件中标“★”的条款发生实质性偏离的;(3)投标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4.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2)未采用投标文件要求的报价形式报价的;(3)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的;(4)评委会一致认为报价明显不合理的;(5)投标报价中出现重大缺项、漏项或被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且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6)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5.被拒绝的投标文件为无效。四、开标电子招投标开标程序:(1)投标截止时间后,采购代理机构向各投标人发出“电子投标文件”开始解密通知。投标人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在线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时间为开标时间起30分钟内。在规定的时间内投标人因故无法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解密的,如已按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代理机构递交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若投标人未向采购代理机构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将由采购代理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进行解密,上传并解密成功后,原“电子投标文件”自动失效。评审时以“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为准。(2)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3)评标委员会对资信技术响应文件进行评审;(4)在系统上公开资格和资信技术评审结果;(5)在系统上开启符合性审查、资格及资信技术评审有效的投标人的报价文件;(6)评标委员会对报价情况进行评审;(7)系统上公布评审结果。特别说明:政采云平台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五、评标(一)组建评标委员会本项目评标委员会依法组建。(二)评标的方式本项目采用不公开方式评标,评标的依据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评标程序1.资格审查招标人代表或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2.符合性检查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合法性进行符合性检查。3.实质审查与比较(1)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2)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核对,如有疑问,将对投标人进行询标,投标人要向评标委员会澄清有关问题,并最终以书面形式进行答复。投标人代表未到场或者拒绝澄清或者澄清的内容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对该投标文件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判。(3)各投标人的技术得分为所有评委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数,由指定专人进行计算复核。(4)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协助评标委员会根据本项目的评分标准计算各投标人的商务报价得分。(5)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评委或代理机构对各部分得分汇总,计算出本项目最终得分。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人同时起草评标报告。(四)澄清问题的形式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或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询问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或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答复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以邮件或传真或在线答复形式在评审当天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询问及答复流程:①政采云平台通过待办事项和短信提醒投标人在截止时间前完成澄清。②投标人在“询标澄清-待办理”标签页下选择状态为“待澄清”的项目,点击操作栏【澄清】。③查看询标函内容,在澄清截止时间前上传澄清文件并对澄清文件进行签章。(注:澄清文件必须以PDF格式上传,文件大小:50M。)④签章完成,文件名称处显示“已签章”,投标人可“撤回签章”修改澄清函和“查看文件”。⑤确认澄清文件内容后,点击右上角【提交】;(注:投标人未对澄清文件签章,提交时,弹框提醒“澄清文件未签章,请进行签章操作”,如遇CA突发情况无法签章,投标人可点击【放弃签章并提交】提交澄清文件;反之则签章后再提交)。⑥完成状态:投标人澄清文件提交成功后,在“询标澄清-全部”标签页下显示状态为“已澄清”。(五)投标文件错误修正原则投标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政采云平台填报的开标一览表中的价格与上传的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的报价不一致的,以上传的报价文件为准;3、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4、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5、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六)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1.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2.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是综合评分法,具体评标内容及评分标准等详见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六、定标(一)确定中标人。1.确定中标人。本项目由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招标人不得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候选人。2.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交招标人确认,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3.采购代理机构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各工作日内,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对中标结果进行公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4.凡发现中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移交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与招标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向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损害招标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情形的。七、评标过程的监控1.本项目评标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2.开标后到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前,所有涉及评标委员会名单以及对投标文件的澄清、评价、比较等情况,评标委员会成员、招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有关人员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人员透露。八、合同授予1.招标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中标人拖延、拒签合同的,将被扣罚投标保证金并取消中标资格。九、特别说明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3、小微企业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具体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4、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可享受小型、微型企业(以下简称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小微企业制造,即货物由小微企业生产且使用该小微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小微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小微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小微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5、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6、本项目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工程项目为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工程项目为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7、小微企业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8、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9、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10、按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11、供应商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一、总则招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依法进行,招标活动及当事人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二、评标组织评标委员会依法组建。三、评标程序1.采购代理机构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进行开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出席开标会议,开标会议由采购代理机构组织,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对供应商的基本情况进行审核。2.采购机构首先开启各投标人的商务技术文件和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和资格证明文件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人的商务技术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和详细评审。对投标人表述不清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将向投标人进行询标,请其澄清其商务技术内容,评标委员再根据各投标人的商务技术文件进行综合评分,并进行商务技术分的汇总(商务技术部分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二位)。3.商务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宣布无效投标人名称及原因(如有)、各有效投标人的商务技术得分;再由采购代理机构开启报价文件,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内容、投标价格等以及代理机构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并做开标记录。评标委员会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计算价格分得分(报价文件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二位)。4.按照投标人的综合得分排名,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并由采购代理机构宣布中标候选人推荐情况。四、评标过程1.资格审查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2.符合性审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3.详细评审评标委员会对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依照本办法对投标文件作进一步评审、比较。评标委员会成员经过阅标、审标和询标,对各供应商进行打分。评委打分参照本部分五、评分标准。商务技术得分由各评标委员会成员打分,根据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相关澄清文件,进行独立打分。价格分由评标委员会统一核算。评委打分采用记名方式,取所有评委汇总得分的算术平均分(小数点后保留二位小数)。注:1)评标委员会对拟认定为投标文件无效的,应组织相关供应商代表进行陈述、澄清或申辩;2)代理机构可协助评审小组组长对打分结果进行校对、核对并汇总统计;对明显畸高、畸低的评分,评审小组组长应提醒相关评审人员进行复核或书面说明理由,评审人员拒绝说明的,由现场监督员据实记录;评审人员的评审、修改记录应保留原件,随项目其他资料一并存档。3)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澄清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4.中标原则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的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定顺序,推荐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本项目的中标候选人。如投标人综合得分相同的则价格低者优先中标;若商务技术标得分也相同,则由采购人代表抽签决定。如评标过程中出现本招标文件未尽事宜,则由评标委员会讨论决定。5.中标结果采购代理机构将中标结果在政府采购指定媒体上公示,并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评分标准(一)技术资信部分评标内容评分标准分值技术分75分1、实施方案(32分)(1)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的具体情况的了解、调研和分析等进行综合评议。8技术分75分1、实施方案(32分)(2)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提供的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包括河道现状调查实施方案、水环境质量调查等)进行综合评议。6技术分75分1、实施方案(32分)(3)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提供的排污口调查方案、河道污染原因分析方案进行综合评议。6技术分75分1、实施方案(32分)(4)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提供的河道水质维护技术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河道水质维护总体实施方案、河道分级分类水质维护技术实施方案)进行综合评议。6技术分75分1、实施方案(32分)(5)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提供的一河一策管理方案进行综合评议。6技术分75分2、重难点分析(6分)根据投标人提交的针对本项目的实施特点、难点、重点及相应解决措施等情况进行综合评议。6技术分75分3、质量保证及进度规划(6分)根据投标人提交针对本项目的实施方案质量保证措施、实施进度及安排情况进行综合评议。6技术分75分4、内部管理制度(5分)根据投标人提交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内部管理制度、内部考核、奖惩措施进行综合评议。5技术分75分5、仪器设备配置(8分)根据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仪器设备的完整性、先进性和可靠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注:投标文件中提供拟投入监测仪器清单一览表、购置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若为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租赁期限必须满足本项目服务期限要求。8技术分75分6、人员配备(8分)评委根据各投标人投入本项目的人数、能力、职称、经验、荣誉等方面进行综合评议。(上述人员须提供身份证、相关证书、近3个月的社保或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证明复印件。)8技术分75分7、服务承诺(5分)评委根据各投标人投入本项目提供的服务承诺(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响应的时效性、服务点设置情况)进行综合评议。5技术分75分8、合理化建议(5分)评委根据各投标人对本项目提供的其他合理化建议进行综合评审。5资信分5分1、项目负责人(3分)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环境工程或水利工程相关专业中级职称的得1分,高级职称的得3分。(投标文件须提供项目负责人身份证、相关证书、近3个月的社保或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证明复印件。)3资信分5分2、业绩(2分)自2020年01月01日起至今,投标人具有水污染防治、或水环境治理、或水环境保护、或水生态修复、或“幸福河(湖)”项目等方面方案或计划编制等相关项目业绩的,每提供一份合同得1分,最多得2分。(合同复印件编入投标文件)2(二)报价部分评审内容详细评审方案及评分标准分值报价得分(20分)参与评审的价格=投标报价-小微企业政策优惠(如有)基准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最低的参与评审的价格,基准价得20分;其余供应商得分为:报价得分=(基准价/参与评审的价格)×20%×100。20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甲方:宁波市鄞州区水利局乙方:(卖方)甲、乙双方根据项目公开招标的结果,签署本合同。项目名称、服务期限、服务内容1、项目名称:宁波市鄞州区23条区级及以上河湖长制河道“一河(湖)一策”实施方案(2024—2026年)编制项目(标项二重发)2、服务期限:3、服务内容:二、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1、本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2、本项目服务期间,中标单位承诺的合同价不因市场因素和政策因素的变动而调整。3、付款方式:三、技术资料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服务的台账或记录等相关资料。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计划、图纸或其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四、署名、版权及保密约定4.1署名(1)本服务成果为甲方所有,双方共同署名。(2)服务成果提交验收时,乙方在扉页标注详细编制人员名单。4.2资料使用和管理(1)甲方提供的既有服务成果只能用于本合同约定的项目,不得扩展到其他项目或其它单位。项目完成后,相关数据应交回甲方。乙方对甲方所提供资料的使用权在合同项目完成后自行终止。(2)乙方应根据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要求,承担对相关资料保密的法律义务。4.3版权、信息发布与学术研究(1)甲方拥有本服务成果的版权。(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擅自对外界发布关于本项目的任何信息。(3)项目完成前,乙方不得单独发表或交流与本项目有关的学术研究成果。4.4甲方在本合同范围内使用相关服务成果不受第三方提出的关于专利权、版权、设计、其他知识产权或使用许可的法律纠纷,倘若发生有关的诉讼,完全由乙方应诉并承担法律责任。五、组成合同的文件(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书及其附件;(4)招标文件;(5)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6)图纸(如有)有关甲乙双方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均视为本合同组成部分。六、转包或分包1、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2、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七、税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八、甲乙双方职责8.1甲方职责(1)协助乙方开展现状调查和基础资料收集工作,提供相关技术资料;(2)分阶段组织审查并对乙方所作的成果提出书面意见,对乙方提交的正式成果进行验收;(3)参与合同设定的各阶段工作,参与研究讨论工作;(4)根据情况需要安排召开相关讨论、审查和论证会。8.2乙方职责(1)开展现状调查和基础资料收集;(2)按甲方提出的要求和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开展研究工作,按合同进度完成各阶段工作,按甲方要求提交相应服务成果;(3)有义务参加各种会议,按甲方要求提供会议材料,并按甲方意见修改完善;(4)项目负责人应参与编制过程中的重要讨论会、座谈会,并在成果汇报时到场汇报;(5)乙方应广泛征求各部门意见,认真落实甲方在项目编制各阶段提出的意见,在下一轮汇报时附具对上一轮意见的落实情况;(6)乙方应全面整合相关资料。(7)乙方应加强成果后期跟踪与服务。服务成果在实施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和需完善修改的,乙方应及时予以修正。(8)方案编制阶段乙方的交通、住宿、餐费等费用由乙方承担;本项目相关的交流汇报会、审查会、评审费等费用也均由乙方承担。九、违约责任9.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的,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款项百分之五作为违约金。9.2乙方逾期提供服务的,每日向甲方支付千分之六违约金。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提供服务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付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9.3乙方未按期提交服务成果,或成果质量未达到要求,或所有方案审查过程中项目负责人未亲自到场,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或向乙方提出违约索赔。十、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一、诉讼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合同签订地在此约定为宁波市鄞州区。十二、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本项目招标文件和乙方投标文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4、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贰份。(以下无正文)甲方:乙方: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签订地点:签订日期:年月日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1.所有投标文件的外包装封面格式:(可选用)投标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文件名称:报价文件/资格证明文件/技术商务文件投标人名称(公章):投标人地址:开标前不得启封年月日2.封面格式:正本/或副本投标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文件名称:报价文件/资格证明文件/技术商务文件投标人名称(公章):投标人地址:年月日3.资格条件自查表资格条件自查表评审内容招标文件要求自查结论证明资料页码资格性审查一、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提供《书面声明》):□通过 □不通过/资格性审查二、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通过 □不通过信用记录 是/否 已失效,如失效,证明材料详见第( )页-( )页资格性审查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书面声明》)。□通过 □不通过/资格性审查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通过 □不通过/资格性审查五、其他供应商认为需要补充说明的资料特定条件。□通过 □不通过第( )页4.符合性自查表符合性自查表评审内容招标文件要求自查结论证明资料符合性审查1、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签章;□通过 □不通过/符合性审查2、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通过 □不通过第( )页符合性审查3. 投标文件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条款(即标注★号条款)无负偏离的。□通过 □不通过第( )页符合性审查4、投标文件没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附加的条件;□通过 □不通过/符合性审查5、投标函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章,或委托人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填写项目齐全;□通过 □不通过第( )页符合性审查6、投标文件提供资料齐全并且不存在内容虚假;□通过 □不通过/符合性审查7、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使用中文表述、表述明确、前后不存在矛盾且使用计量单位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通过 □不通过/符合性审查8、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清晰、能够辨认,且投标文件中经修正的内容(如有)字迹清晰可以辩认并且修改处均按规定签署、盖章;□通过 □不通过/符合性审查9、不含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通过 □不通过/备注:投标人自查表将作为投标投标人有效性审查的重要内容之一,投标投标人请按照其内容及序列要求在投标文件中对应如实提供。5.书面声明书面声明致:浙江绿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我方郑重声明: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我单位符合以下条件:我单位与其他投标人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我单位不是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单位。特此声明。投标人全称(盖公章):日期:年月日6.投标函投标函致:(招标采购单位名称):根据贵方为项目的招标公告(项目编号:),签字代表(全名)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提交投标文件电子U盘1份。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已经了解我方对于招标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有依法进行询问、质疑、投诉的权利及相关渠道和要求。2.投标人在投标之前已经与贵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完全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招标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3.本投标有效期自开标日起90个日历日。4.如中标,本投标文件至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本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5.投标人同意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6.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投标人名称(公章):开户银行:银行帐号: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7.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单位名称:地址: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身份证号码:系(投标人单位全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全称(盖公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名):日期:年月日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致(代理机构):(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授权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合法代理人,参加贵招标代理公司组织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代表本公司处理招标投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宜。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名生效,特此声明。投标人全称(盖公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名):日期:年月日附:授权代表姓名:(印刷体)职务:授权代表签名: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传真:电话:此处请附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也可另起一页。另请提供投标人代表的社保部门出具的开标日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9.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申请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联系方式传真网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高级职称人员营业执照号其中中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其中初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其中账号其中经营范围备注10.服务条款响应(偏离)表服务条款响应(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项号:序号招标文件技术要求投标文件对应技术描述说明注:本表根据第二章《招标需求》的要求制作。投标人全称(盖公章):日期:年月日11.开标一览表开标一览表招标编号:项目名称:标项号:标项号项目名称服务期限投标总价(人民币:元)2023年10月31日前完成方案编制,并通过审核。大写:小写:投标声明注:1、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12.投标分项报价表投标分项报价表标项号: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序号费用内容单位及数量单价总价合计报价(人民币:元)注:本表仅要求报出的分项报价明细,按年度报价计算分项价格,格式可自拟。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13.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风险提示:1.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投标人希望获得《办法》规定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14.投标人响应表投标人响应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项号:序号评审内容证明文件见( )页见( )页见( )页见( )页见( )页见( )页见( )页见( )页见( )页见( )页见( )页见( )页注:根据评分标准逐条填写。投标人全称(盖公章):日期:年月日1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请填写:为符合、不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16.中标服务费支付承诺函中标服务费支付承诺函致:浙江绿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投标人单位名称郑重承诺:若我司在宁波市鄞州区23条区级及以上河湖长制河道“一河(湖)一策”实施方案(2024—2026年)编制项目(标项二重发)(以下简称“本项目”)中有幸中标,我司将严格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的规定,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之内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金额)一次性向贵公司支付中标服务费。若我司未按上述承诺内容执行,我司自愿承担本项目中标服务费200%的违约金,且在中标通知书领取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上述违约金,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由我司承担。特此承诺!承诺人(盖章):日期:附件一加强政府采购售后服务、质量管理须知本招标文件就有关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质量及服务事项告知如下:一、政府采购售后服务联系须知《鄞州区政府采购售后服务联系单》由鄞州区财政局采购办按统一格式制作,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向招标机构领取、填写并粘贴在设备醒目位置(不适合粘贴的除外),工程和服务项目由采购单位和供应商协商解决,保证采购单位在遇到售后服务问题时能及时便利与供应商联系。二、政府采购质量跟踪和检查须知鄞州区财政局采购办将根据不定期检查的情况或采购单位填写的《鄞州区政府采购质量、服务存在问题反馈表》的反馈情况,聘请质量监督部门、政府采购专家和有关单位鉴定供货(服务)质量,检查是否符合和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和配置,有否存在以次充好、弄虚作假、售后服务工作不到位、不负责任或故意推诿、拖延等情节。供应商应自觉接受并积极配合政府采购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如实反映情况。三、供应商监督管理须知1.对不按规定在政府采购货物上粘贴售后服务联系单(不适合粘贴的除外)的供应商,第一次发现的由监管部门予以书面警告并责令改正;第二次发现的作为该供应商下次参加投标时的评分依据之一;2.对不按招标文件、投标承诺及政府采购合同要求供货,偷工减料或降低供货质量的供应商,一经查实,即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第一次发现且合同额在人民币50万元以下的在一年内禁止参加鄞州区政府采购活动;第一次发现且合同额在人民币50万元(含)以上的在两年内禁止参加鄞州区政府采购活动;第二次发现且合同额在人民币50万元以下的在两年内禁止参加鄞州区政府采购活动;第二次发现且合同额在人民币50万元(含)以上的在三年内禁止参加鄞州区政府采购活动。拒不改正的除由采购单位按有关法规要求供应商按招标文件、投标承诺及政府采购合同要求供货外,将无限期禁止参加鄞州区政府采购活动。3.对不按招标文件、投标承诺及政府采购合同要求向采购单位提供完整的售后服务,对采购单位的工作造成影响的供应商,经查实,第一次发现的由监管部门予以书面警告并责令改正,并作为该供应商下次参加投标时的评分依据之一;第二次发现的即由监管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两年内禁止参加鄞州区政府采购活动。拒不改正的除由采购单位按有关法规要求供应商按招标文件、投标承诺及政府采购合同要求提供完整的售后服务外,将无限期禁止参加鄞州区政府采购活动。4.对不按招标文件、投标承诺及政府采购合同要求供货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附件二特别告知函各投标商: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检测验收工作的意见》(鄞财[2009]1号)文件精神和国家、省有关部门等相关规定,我区自2009年11月开始对单项预算10万元以上货物类采购项目统一由区质量技术监督检测中心进行验收(标准额以下的货物类采购个别项目也视情况实行),来进一步规范加强政府采购的供货验收文件。对验收中发现不按招标文件、投标承诺及政府采购合同要求供货的供应商,将给予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和1至3年内禁止参加鄞州区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拒不改正的除按有关法规处理外,将无限期禁止其参加鄞州区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将处罚结果上网进行公示。因此希望各投标商必严格按招标文件要求计算投标报价并保证供货质量,否则将被严肃处理,得不偿失。特此告知。鄞州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投标供应商声明已完全明确招标文件中《加强政府采购售后服务、质量管理须知》和《特别告知函》告知的全部内容,保证按招标文件、投标承诺及政府采购合同要求履行;并在本投标人违反招标文件、投标承诺及政府采购合同时愿意按告知内容接受处罚。投标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三:政府采购统计基础信息表政府采购统计基础信息表招标人及采购项目名称投(中)标单位名称是否国内企业是否宁波企业企业划分标准类型(大型、中型、小型、微型)提供的货物是否本企业制造货物原产地是否是中国境内货物原产地是否是宁波是节能清单产品提供的货物是否是环境标志清单产品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是否本企业提供本项目预算/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中)标金额(万元)/备注:请各投标人务必填写此表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附件:请各位供应商认真填写下表,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按采购代理公司规定要求单独递交。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浙江绿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本人(授权代表姓名),经由(单位)(法定代表人姓名)合法授权参加(编号:)政府采购活动,经与本单位法人代表(负责人)联系确认,现就有关公平竞争事项郑重声明如下:一、本单位与招标人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存在下列利害关系:A.投资关系B.行政隶属关系C.业务指导关系D.其他可能影响采购公正的利害关系。二、现已清楚知道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其他所有供应商名称,本单位□与其他所有供应商之间均不存在利害关系□与之间存在下列利害关系:A.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同一人B.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夫妻关系C.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直系血亲关系D.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E.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近姻亲关系F.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股份控制或实际控制关系G.存在共同直接或间接投资设立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情况H.存在分级代理或代销关系、同一生产制造商关系、管理关系、重要业务(占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或重要财务往来关系(如融资)等其他实质性控制关系I.其他利害关系情况。三、现已清楚知道并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现场纪律。四、我发现供应商之间存在或可能存在上述第二条第项利害关系。供应商代表签名:日期:2023年月日5.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宁波市郑州区水利局的宁波市郑州区23条区级及以上河湖长制河道“一河(湖)一策”实施方案(2024—2026年)编制项目(标项二重发)(项且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宁波市郑州区23条区级及以上河湖长制河道“一河(湖)一策”实施方案(2024-2026年)编制项目(标项二重发)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接企业为浙江德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30人,营业收入为997万元,资产总额为390万元,属于小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以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浙江德春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日期:2023年6月12日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风险提示:1.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投标人希望获得《办法》规定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河道实施方案编制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宁波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