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顶中标结果公示(岢岚县西豹峪乡人民政府2023)
一、项目编号:1409292023BCS00038
二、项目名称:西豹峪乡马家河村屋顶分布式200KW光伏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
西豹峪乡马家河村屋顶分布式200KW光伏项目
本项目共分一个包,采购内容为本项目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工程施工。具体报价范围及所应达到的要求,以磋商文件中相应规定为准
不限
批
报价:1179485.88(元)
大勇集团有限公司
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迎泽西大街86号信达国际金融中心15幢9-0911-01号
91140100MA0K03M03A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1
西豹峪乡马家河村屋顶分布式200KW光伏项目
西豹峪乡马家河村屋顶分布式200KW光伏项目
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工程施工
2个月
刘敏
晋2142010201106401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高慧琼,任建立,周强(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0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岢岚县西豹峪乡人民政府
地 址:忻州市岢岚县西豹峪乡前西豹峪村
联系方式:138350000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鑫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忻州市忻府区通岗路农业精品园西二巷3号
联系方式:173350001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电 话:17335000131
附件信息:
西豹峪乡马家河村屋顶分布式200KW光伏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doc西豹峪乡马家河村屋顶分布式200KW光伏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doc487.8K
西豹峪乡马家河村屋顶分布式200KW光伏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1409292023BCS00038采购人:岢岚县西豹峪乡人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山西鑫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日期:二零二三年六月目录第一部分磋商公告1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4第三部分评审标准和评定方法32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41第五部分合同草案条款43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48第一部分磋商公告西豹峪乡马家河村屋顶分布式200KW光伏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西豹峪乡马家河村屋顶分布式200KW光伏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6月15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1409292023BCS00038项目名称:西豹峪乡马家河村屋顶分布式200KW光伏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最高限价:1197924.39元采购需求:本项目共分一个包,采购内容为本项目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工程施工。具体报价范围及所应达到的要求,以磋商文件中相应规定为准。合同履行期限(工期):2个月。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3年6月5日至2023年6月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方式:在线获取售价:免费获取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2023年06月15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2、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递交。五、响应文件开启1、时间:2023年06月15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2、地点:忻州市开发区戴斯酒店院内公寓C座19层;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login/#/login)线上开启。开启后,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响应文件解密,解密截止时间未进行解密的,视为未递交响应文件。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2、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交易,供应商操作流程详见“山西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岢岚县西豹峪乡人民政府地址:忻州市岢岚县西豹峪乡前西豹峪村联系方式:1383500005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山西鑫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山西省忻州市忻府区通岗路农业精品园西二巷3号联系方式:17335000131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女士电话:17335000131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采购人名称采购人联系方式岢岚县西豹峪乡人民政府联系方式:13835000056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山西鑫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张女士联系方式:173350001313项目名称西豹峪乡马家河村屋顶分布式200KW光伏项目4是否允许代理商参加否5是否允许联合体参加否6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大写):壹佰壹拾玖万柒仟玖佰贰拾肆元叁角玖分(¥:1197924.39元) 注:供应商提交的报价不得超过其最高限价,否则响应无效。7响应文件份数及解密时间供应商需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递交(在山西政采云平台投标客户端(http://www.ccgp-shanxi.gov.cn)线上加密递交1份;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即为解密开始时间,解密时长30分钟。解密截止时间未进行解密的,视为未递交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06月15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忻州市开发区戴斯酒店院内公寓C座19层线上开启。注:供应商需自备电脑进行解密(可远程解密)。供应商携带的个人电脑出现故障或因特殊原因未携带个人电脑的,可使用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的备用电脑,但出现不利于供应商的任何因素,由供应商自行承担。8供应商具备的资格证明文件本次供应商应按下列要求内容及顺序提交资格证明部分文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承诺函(见‘响应文件格式’);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见‘响应文件格式’);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供应商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函(见‘响应文件格式’);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须提供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见‘响应文件格式’);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证明文件须提供供应商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见‘响应文件格式’);6、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见‘响应文件格式’);7、磋商保证金证明文件8、供应商为中小企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磋商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供应商须按照工信部联【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八部分),所属行业为电力。9、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9.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9.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10、信用信息查询10.1查询地址:“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10.2查询截止时间: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截止时间为磋商文件开启当日;10.3查询内容:“信用中国”网查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记录情况;“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情况或其他信用信息记录; 11、供应商认为需要附的其他资格证明材料注:(1)第1-9项资格证明文件,若有一项未提供或无效,将导致其不具备磋商资格,且不允许在开启后补正。(2)第10项查询结果中供应商存在失信记录情形的,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处理,查询记录与其他评审资料一并保存。9商务、技术文件本次供应商应按下列要求内容及顺序提交商务技术部分文件商务部分★(1)磋商函(见‘响应文件格式’);★(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见‘响应文件格式’);★(3)法人授权委托书(见‘响应文件格式’,若供应商授权代表为法定代表人的可不提供);(4) 供应商提供近三年项目案例(供应商列表说明,格式自定); (5)供应商企业简介;(6)政策性要求文件;(7)供应商认为需要附的其他商务材料。技术部分★(1)报价一览表(见‘响应文件格式’);★(2)商务要求响应偏离表(见‘响应文件格式’);★(3)技术要求响应偏离表(见‘响应文件格式’);(4)施工组织设计;(5)项目管理机构;(6)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服务材料。注:未对以上文件中标“★”的要求作出实质上响应的,将导致其不具备磋商资格,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10保证金金额投标保证金的金额:贰万元整(小于投资额的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R采用电汇收款单位:山西鑫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忻州和平街支行账 号:14050168840800000116递交方式:(通过本单位基本银行帐户递交)退还方式:(通过本单位全额退还至报价单位基本银行帐户)R采用保函形式:保函应当是银行、保险公司或者担保公司直接出具的保函,响应文件中附复印件,并现场提供保函原件以备审查。R采用银行汇款和支票,应当明确收款账号,响应文件中需附汇票存根或银行转账通知扫描件及其基本账户转出的证明,并现场提供汇票存根或银行转账通知原件以备审查。11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如涉及的话)1、本项目涉及进口产品的要求:(1)本项目采购标的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2)本项目采购标的物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如无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如果有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参与,应当按照公平竞争的原则进行评审。2、本项目涉及“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要求: (1)本文件所采购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磋商供应商必须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内的产品,需将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如实填写到《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并提供所投产品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或影印件。(2)本文件未列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磋商供应商可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非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或其范围以外的产品。3、本项目涉及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要求:(1)投报产品有“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将实行优先采购政策。(2)磋商供应商须如实填写《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并提供所投产品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或影印件。4、本项目涉及正版软件的要求:磋商供应商需承诺投报的计算机产品预装正版操作系统,投报的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5、中小企业参加本项目磋商要求:(1)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属于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需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2)小型、微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服务,或者大、中型企业提供其他小型、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享受所报货物的价格折扣。(3)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价格折扣。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磋商的要求:(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微企业,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2)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享受报价货物的价格折扣。7、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磋商的要求:(1)监狱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微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或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监狱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享受投标货物的价格折扣。(3)监狱企业与大、中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或者向监狱企业分包,且联合体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约定监狱企业的协议金额占到合同金额30%以上的,对标的总价给予3%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4)对于非专门面向监狱企业的采购项目,对监狱企业的标的总价给予15%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8、本项目涉及创新产品、创新服务的要求:(1)磋商供应商投报产品或服务属于《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中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在评审时,享受投报产品价格折扣。(2)磋商供应商投报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并填写《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9、本项目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要求:本文件列出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要求的,磋商供应商需填写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函,承诺商品包装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符合《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注:1.格式见第六部分。2.如不涉及上述内容,供应商无须提供相关文件。12响应文件纸质版递交纸质响应文件三份(一正二副)(应由电子响应文件导出)纸质版响应文件不得采用活页装订,应胶装成册。响应文件封面应加盖供应商单位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在评标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邮寄至山西省忻州市开发区戴斯酒店院内公寓C座19层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1733500013113磋商有效期90日历天(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14磋商小组成员构成磋商小组构成:3 人,其中:采购人代表 1 人,评审专家 2 人;专家确定方式:从山西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15确定成交供应商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16现场勘查不组织17标前答疑不召开18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磋商文件第四部分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第五部分政府采购合同范本中相关内容,对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方代表签字确认。19代理服务费及支付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支付,收费标准: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收取注:本表内容与供应商须知正文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表内容为准。电子响应须知附表序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响应文件编制1.1供应商应使用政采云系统的响应文件编制工具,按照操作手册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使用数字证书(CA)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签字、签章。同时使用数字证书(CA)对响应文件进行加密。1.2在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时,需对应系统中每个模块要求,形成独立的PDF格式文件,按照指定对应模块,逐条完成上传,保存后提交。1.3电子响应文件所附各类证件、证书、证明,均随响应文件统一编排页码进行上传。2电子响应文件解密2.1在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后,采购代理机构会在政采云系统发出解密指令,供应商在收到解密指令后,须使用加密响应文件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对已递交(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可远程解密)。2.2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时间: 30 分钟2.3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流程:使用用户名密码或电子CA登录政采云系统→项目采购→开标评标→找到对应项目→解密→输入CA密码→开始下载→解密完成。2.4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响应文件,包括以下情形:(1)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使用非本次磋商加密用CA数字证书解密的;(3)供应商使用的CA数字证书属于注销或无效或损坏的。3其他3.1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全过程,均采用电子形式进行,不再接收纸质文件。在评审过程中,当政采云系统出现异常情形时,经请示财政部门同意后,采购代理机构可采用其他方式进行评审活动。3.2待系统恢复后,采购代理机构须把线下开启、评审结果数据录入政采云系统。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适用于本次采购活动的全过程。2.定义2.1采购方:指进行本次磋商活动的单位。2.2代理机构:指在采购方委托的范围内依法开展磋商活动,组织本次磋商活动的执行机构,即“山西鑫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3供应商:指符合本磋商文件规定向按期提供响应文件参加磋商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潜在供应商:指符合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供应商。2.5货物:指供应商按磋商文件商务技术要求,向采购人有偿提供的各种物品及其他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2.6服务:指磋商文件所表述的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的服务和应当履行的承诺和义务。2.7工程:指供应商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应完成的工程施工项目。2.8磋商文件:是采购代理机构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采购人采购需求制定的向潜在供应商发出并告知项目需求、磋商活动规则和合同条件等信息的要约文件,是本项目磋商活动的主要依据,对磋商活动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2.9响应文件:是指供应商应磋商文件的条件和要求,按规定编制并按时递交的文件。3.合格供应商的条件3.1按照竞争性磋商公告的规定,获取采购文件。3.2供应商必须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本国供应商。供应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持有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所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3.3供应商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本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条件:3.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3.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4本次磋商不允许代理商参加。3.5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形式。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磋商采购活动。3.7采购人不统一组织已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不召开磋商前答疑会。如供应商认为需要可自行进行现场考察,采购人对其考察过程中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4.磋商费用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通知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代理机构将通过山西政府采购平台政采云系统中发出(视同书面通知),因线路故障导致通知延迟或无法查看,代理机构或采购方将不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磋商活动可以继续有效地进行。二、磋商文件6.磋商文件的内容6.1.磋商文件由下列五部分内容组成:第一部分磋商公告;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第三部分评审标准和评定方法;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第五部分合同草案条款;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6.2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后,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遗漏、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磋商文件2个日历日内向采购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6.3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条款、规范、格式和事项要求等内容。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没有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该磋商有可能被拒绝,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7.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7.1澄清或修改时间及处理:上传响应文件截止日之前,代理机构或采购方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其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所澄清或修改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代理机构或采购方应当在上传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公告形式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发布变更公告。不足5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7.2澄清修改的补充文件中包括原提出的问题及问题的说明意见,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7.3供应商澄清要求的提交:任何已下载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均可以在上传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询问,并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下同)送达代理机构。7.4澄清、修改及其它答复的效力:代理机构或采购方一旦对磋商文件做出澄清或修改,即发生效力,代理机构或采购方有关的补充文件,应当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三、响应文件8.响应文件编制的原则8.1供应商应在认真阅读磋商文件所有内容的基础上,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完整的响应文件,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文字回答。8.2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采购人对其中任何资料做进一步审查的要求。8.3响应文件须对磋商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否则将被拒绝。9.响应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9.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包括商务、技术文件和资料中的说明)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9.2除另有特殊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3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做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必要时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签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证明类文件,与供应商名称或其它实际情况不符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文件。9.4对于未附有中文译本和中文译本不准确的响应文件,由此引起的对供应商的不利后果,采购人概不负责。10.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10.1响应文件组成响应文件分为资格证明部分、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资格证明部分指供应商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的文件,商务部分指供应商提交的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技术部分指供应商提交的能够证明供应商提供的技术、服务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本次磋商,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及供应商自行编写的其他文件。前附表第8项资格证明文件、第9项商务、技术文件中的加“★”项指标、政策性要求中国家强制性因素等若有缺失或无效或商务技术文件未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将作无效报价处理。10.2响应文件其他要求10.2.1编排要求响应文件规格幅面(A4);按照磋商文件第六部分格式要求和系统中的编排顺序,统一编目、正序编排页码(响应文件中扫描件或影印件及彩色宣传资料等均须与响应文件正文一起逐页编排页码)。由于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其责任应当由供应商承担。10.2.2格式要求本磋商文件第六部分已提供“响应文件格式”的,需按照格式要求编制和上传(供应商可以对所提供的格式进行扩展,但不得更改格式内容),没有提供格式的,供应商自拟。如供应商参加多包磋商的,要求按包分别独立制作响应文件。10.2.3响应文件的份数、加密10.2.3.1响应文件的份数本次磋商须提交的响应文件份数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0.2.3.2响应文件加密系统中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须使用数字电子CA(单位、法人或个人)进行加密。11.磋商保证金11.1供应商必须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提交磋商保证金。11.2磋商保证金提交方式可为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11.3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采用电汇、转账交纳的,须通过本单位银行基本账户递交,磋商保证金须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提交,否则视为未提交。因银行结算,不可抗力等非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原因造成的磋商保证金不能及时到账,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1.4未按前述各款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或所提交磋商保证金不完全符合各项要求的响应,将被视为无效磋商。11.5在成交结果公告后5个工作日内,未成交的供应商到采购代理机构财务部门办理磋商保证金(不计利息)的退还手续。成交人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人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到采购代理机构财务部门办理磋商保证金(不计利息)的退还手续。11.6磋商保证金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保持有效,采购人如果按本须知相关条款的规定延长了响应文件有效期,则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11.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一)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二)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三)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四)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12.磋商报价12.4.1所有磋商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应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产品价格、相关服务内容、调试、验收、技术培训、保险以及相关税费等所有费用。在其它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2.4.2供应商应按报价要求的内容认真填报“报价一览表”。12.4.3供应商投报多包的,应对每包整包内容分别填报,不得拆包分项报价。12.4.4本次磋商不接受可选择方案的报价。13.响应文件填写说明13.1供应商应详细阅读本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响应文件应对本磋商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性的响应。13.2响应文件应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第七部分的要求提交,并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响应文件未按规定提交或留有空项,将被视为不完整响应的响应文件,其响应文件有可能被拒绝。13.3供应商必须对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可靠性负责,并接受磋商小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13.4因响应文件字迹潦草、提交资料不清晰或表达不清楚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3.5为提倡诚实信用的磋商行为,特别要求供应商应本着诚信精神,在本次响应文件中按照磋商文件要求,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内容。一旦在评审中被发现存在重大偏离或被认定为属于重大偏离,则磋商小组有权决定对该响应予以拒绝。14.响应文件的有效期14.1本项目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1条。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响应无效。14.2磋商有效期从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14.3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方可要求供应商将响应文件有效期延长一段时间,这种要求和供应商的答复以书面形式进行。供应商可以拒绝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磋商保证金。同意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时,本须知关于磋商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规定仍适用。15.响应文件的签署及其他规定15.1组成响应文件的各种文件均应遵守本款规定。15.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电子CA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印章,否则将按响应无效处理。15.3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在指定的位置签字(章)或加盖个人电子CA章、加盖供应商电子CA章,否则将按响应无效处理。15.4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有供应商电子CA章或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章)。15.5因响应文件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四、响应文件的上传、解密及其他16.响应文件上传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及补充修改文件(如有的话)在“政采云系统”完成上传。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解密响应文件。17.响应文件解密17.1采购代理机构在解密开始时间发出解密指令,供应商接到解密信息后,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使用加密电子文件时的电子CA进行解密(可远程解密)。17.2由于供应商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响应文件解密的,视为未上传响应文件,响应无效。17.3解密截止时间后,供应商将无法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除特殊情形需请示财政部门采用其他方式外,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延长解密时间。17.3在响应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完成解密的供应商不足法定磋商家数时,不得进行下一步评审程序。18.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18.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可以对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内容需在“政采云系统”中加密上传,未进行上传的补充、修改内容无效。18.2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否则,按无效处理。18.3在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已上传的响应文件(含补充、修改)进行撤回。19.响应文件开启及其有关事项19.1上传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出解密指令。并对响应文件开启(解密)活动现场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应当清晰可辨,音像资料作为采购文件一并存档。19.2磋商小组成员和参与评审的采购人代表不得参加响应文件开启(解密)活动。19.3本项目实行密封报价,不进行公开唱标。19.4解密结束后,供应商各自在“政采云”系统中对其报价进行确认,采购代理机构打印报价结果。19.5开启(解密)过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主动提出回避。19.6供应商未对报价进行确认的,视同认可开启结果。19.7“报价结果”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五、磋商程序和内容20.组建磋商小组20.1采购代理机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磋商文件的规定,结合本项目特点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评审专家共三人组成。20.2评审专家对本单位的采购项目只能作为采购人代表参与评审,法律规定的情形除外。20.3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由本机构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审活动。20.4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在评审结果公告前应当保密。20.5评审专家由采购代理机构从山西省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通过随机抽取方式产生。对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评审专家的,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采购人可以自行选定相应专业领域的评审专家。20.6磋商中因评审专家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磋商小组成员组成不符合相关规定的,代理机构应当补足后继续磋商。被更换的磋商小组成员所做出的磋商意见无效。20.7无法及时补足磋商小组成员时,代理机构应当停止磋商活动,封存所有响应文件及评审资料,重新组建磋商小组进行磋商。原磋商小组所做出的磋商意见无效。20.8代理机构应当将变更、重新组建磋商小组的情况予以记录,并随磋商文件一并存档。21.评审(本项目在政采云系统进行电子评审,实际评审过程可按照系统设置程序和顺序调整进行)21.1磋商小组成员首先对磋商文件进行符合性、合理性审查,如磋商文件内容中存在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或歧视性等条款,应当向采购代理机构说明,并停止本项目评审。21.2解密结束后,依据磋商文件中规定“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磋商小组成员按分包顺序对每包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符合性进行独立审查。21.3根据资格证明文件审查结果(评审意见不一致时,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各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21.4对资格性审查合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商务技术文件进行审查,根据审查结果(评审意见不一致时,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确定其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商务技术要求做出了实质性响应。21.5在审查过程中,除资格证明文件外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的商务技术存在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但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过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1.6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内容应当在“政采云系统”中提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电子CA章,并在政采云系统中进行回复。磋商小组成员根据回复内容,判断其是否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21.7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是指与磋商文件的主要商务技术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经磋商小组成员认定完全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21.8未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是指对磋商文件的主要商务技术条款、条件和要求等未完全实质上响应或者响应不一致,存在限制了采购人或其他供应商的权利与义务,纠正这些内容将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A.未对“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9条中带★号的商务技术文件及采购需求中的商务技术指标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的;B.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C.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报价的,报价超过磋商文件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D.工期、项目地点、款项支付方式、验收标准等不满足磋商文件中的相关要求或技术指标超出采购人可接受的负偏差范围的;E.不符合磋商文件中有关分包、转包规定的;F.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G.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21.9如果未对磋商文件商务技术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磋商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再对响应文件进行任何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从而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21.10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判定,除项目需对文件中无法用文字表述的其他特殊要求(如需对样品、演示内容等)作为实质性审查内容外,只依据供应商在“政采云系统”中提交的电子响应文件。21.11磋商小组各评审专家在资格性、符合性审查之后,与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磋商(询标)。21.12供应商对磋商(询标)的答复应当通过“政采云系统”做出回复,并加盖电子CA章。21.13响应文件评审结束,对未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2.磋商(询标)22.1磋商小组成员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就本次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通过“政采云系统”分别进行磋商(询标)。22.2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询标)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需经采购人代表签字确认。22.3在磋商(询标)过程中做出的实质性变动内容,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组长将实质性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系统”给各供应商发出询标函。各供应商在接到询标函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政采云系统”提交加盖供应商电子CA章的对询标函所有内容作出的答复函。22.4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视为响应无效:(1)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对询标函所有内容做出答复函的,(2)未在答复函中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电子CA章的;(3)未按磋商小组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4)磋商小组对答复内容经过评审后认为其没有对磋商内容作出实质性响应的;(5)存在采购人不能接受内容的等情形。23.最终报价23.1报价原则23.1.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要求、服务要求等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向所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开启第二次报价通知,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在“政采云系统”中提交第二次(最终)报价。23.1.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要求、服务要求的,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符合规定数量供应商的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在“政采云系统”中提交最终报价。23.1.3供应商在提交最终报价函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最终报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在“政采云系统”中提交最终报价的,视为退出最终报价。23.1.4提交的最终报价须加盖电子CA章,并在政采云系统上传。23.2报价审核23.2.1根据本文件第四部分“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对最终报价进行符合性审查。23.2.2对最终报价存在明显不合理的,磋商小组有权决定是否通过“政采云系统”要求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3.2.3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家数不足法定供应商数量的,需依法重新组织磋商活动或终止磋商活动。23.2.4经审查,合格供应商数量符合法定供应商家数时,对符合政策性要求优惠的各供应商的最终报价,按照磋商文件中确定的优惠率,对其最终报价进行调整后,形成各供应商最终评审价格。23.3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视为响应无效:(1)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的;(2)未在最终报价函中加盖电子CA章的;(3)未按最终报价函要求进行填报或最终报价函填报不完整,存在可空项、漏项、缺项的;(4)磋商小组成员对各供应商的最终报价进行合理性审核过程中,如磋商小组成员一致认为某个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行的可能时,磋商小组成员有权决定是否通知供应商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24.综合评分、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原则24.1综合评分原则24.1.1磋商小组各成员对合格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按照磋商文件第三部分的综合评分细则进行独立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得分。24.1.2价格评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评审价格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价格评审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24.1.3各供应商的评分因素得分加其报价得分,为各供应商的最终综合得分。24.2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原则24.2.1磋商小组依据24.1.3各供应商最终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序;24.2.2综合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名;24.2.3综合得分与最后报价均相同的,按照技术方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名。24.2.6磋商小组成员对推荐顺序有异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磋商活动继续进行。25.确定成交供应商25.1本次磋商项目,授权磋商小组按照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序,优先直接确定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26.编写评审报告26.1磋商小组根据磋商记录和磋商情况及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评审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邀请供应商参加磋商活动的具体方法和相关情况;(二)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及响应文件解密情况;(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四)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各供应商的资格性、符合性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评审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五)提出成交供应商的排序名单和理由。26.2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出具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27.评审复核27.1磋商小组要对评审数据进行校对、核对。27.2除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畸高、畸低的情形外,代理机构或者采购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27.3采购方、代理机构发现磋商小组未按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磋商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相关部门。28.磋商过程保密28.1在磋商期间,任何人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响应内容及服务方案和其他信息。28.2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磋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28.3磋商开始,直到授予成交供应商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磋商的有关资料等,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与磋商无关的人员透露。28.4在磋商期间,供应商企图影响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磋商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责任。28.5磋商结束后,参与评审的所有人员不得带走与相关规定要求违背的任何资料。29.关于供应商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29.1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或无效响应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供应商进入初审、磋商或其它后续程序的,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代理机构均有权采取相应的补救及纠正措施。30.磋商项目终止30.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代理机构或采购方应当终止磋商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磋商活动:(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磋商方式适用情形的;(二)出现影响磋商公正、公平行为的;(三)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四)在磋商过程中符合磋商文件资格性符合性要求的供应商不足法定数量的(法定数量:货物、工程类3家;政府机关、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采购服务类:2家)。30.2在磋商活动中因重大变故,磋商任务取消的,代理机构或采购方应当终止磋商活动,通过发布终止项目公告的方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活动的供应商,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和磋商任务取消原因报送相关部门。六、签订合同31.成交公告与成交通知31.1代理机构或采购方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刊登本次磋商公告的媒体上发布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将磋商文件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成交结果公告应当包括:(一)采购方和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二)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三)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四)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合同履行期限、质量标准等;(五)磋商小组成员名单。31.2代理机构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做未成交原因的解释。31.3成交通知书对采购方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是合同的组成部分。31.4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方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31.5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合同的,采购方可以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磋商活动。拒绝签订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磋商活动。32.成交服务费32.1采购项目成交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参照国家相关标准规定计取。33.签订合同33.1采购方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磋商内容、服务、技术要求等事项签订采购合同。33.2采购方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及其相关承诺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磋商内容、服务及技术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33.3除磋商文件要求可以转包、分包情形外,成交供应商不得转包、分包,亦不得将合同全部及任何权利、义务向第三方转让。代理机构或采购方有权决定按照成交供应商成交后毁标、终止或解除合同等依约处理。33.4采购方与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否则,应承担赔偿责任。33.5成交供应商应当自合同或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合同报代理机构备案。七、保密和披露34.保密和披露34.1供应商自获取磋商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对本磋商项目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磋商获得的信息向第三方外传。34.2参加磋商过程的有关人员对磋商情况以及在磋商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34.3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部门或评审的有关人员披露。34.4在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规定的情形下,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成交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磋商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成交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成交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八、询问和质疑35.供应商有权就磋商事宜提出询问和质疑。35.1磋商程序受相关规定的约束,并受到严格的内部监督,以确保授予合同过程的公平公正。35.2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条款或商务、技术要求有异议的,应当在开启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35.3供应商对磋商文件的质疑,应在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磋商程序环节的质疑。35.4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成交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或采购方提出质疑。35.5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磋商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在获取磋商文件或者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35.6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35.7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35.7.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35.7.2质疑项目名称、编号、包号;35.7.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35.7.4事实依据;35.7.5必要的法律依据;35.7.6提出质疑的日期。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35.8质疑书应当附相关证明材料。质疑材料应为简体中文,一式二份。35.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代理机构可不予受理:35.9.1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质疑的;35.9.2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的;35.9.3所提交材料未明示属于质疑材料的;35.9.4质疑书没有法定代表人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质疑书由参加磋商项目的授权代表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但没有法定代表人特别授权的;35.9.5质疑书未提供有效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的;35.8.6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或者行政复议或者诉讼程序的;35.9.7质疑书未附相关证明材料,被视为无有效证据支持的;35.9.8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条款或技术要求有异议,未在开启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并且供应商已经参与报价,而于开启后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35.9.9在提出本次质疑前半年内连续三次质疑而无事实依据的;35.9.10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35.10代理机构或采购方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35.11供应商对磋商过程、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代理机构或采购方可以组织原磋商小组协助答复质疑。35.12质疑答复应当包含以下内容:质疑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收到质疑函的日期、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质疑事项、质疑答复的具体内容、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告知质疑供应商依法投诉的权利;质疑答复人名称;答复质疑的日期。质疑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35.13采购方、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磋商活动;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35.13.1对磋商文件提出的质疑,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磋商活动;否则应当修改磋商文件后重新开展活动。35.13.2对磋商过程、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规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磋商活动。质疑答复导致成交结果改变的,代理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相关部门。35.14质疑供应商对采购方、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相关部门投诉。九、违约处罚36.供应商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磋商保证金将被没收,并可能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同时代理机构将提请相关监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作出处理。36.1开启后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供应商撤回其响应文件;36.2在磋商期间,供应商企图影响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报价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6.3成交供应商未按本磋商文件规定签约;36.4成交供应商与采购方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36.5成交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37.磋商小组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一)确定参与评审至评审结束前私自接触供应商;(二)接受供应商提出的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对于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的情形除外;(三)违反评审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方的倾向性意见;(四)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五)在评审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的;(六)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标资料;(七)其他不遵守评标纪律的行为。磋商小组成员有前款第一至五项行为之一的,其评审意见无效,并不得获取评审劳务报酬和报销异地评审差旅费。第三部分评审标准和评定方法一、资格性审查要求序号类型审查要求要求说明1营业执照对提供的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进行审查。 1.1提供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1.2扫描件清晰,符合要求。 2财务报告对提供的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函的有效性、完整性、符合性进行审查。2.1提供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函; 2.2承诺函须有效,内容完整,签章符合要求。 3基本资质对提供的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能力承诺函的完整性、符合性进行审查。 3.1提供供应商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函;3.2承诺函须有效,内容完整,签章符合要求。4基本资质对提供的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的完整性、符合性进行审查。 4.1提供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4.2承诺函须有效,内容完整,签章符合要求。5基本资质对提供的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的完整性、符合性进行审查。5.1提供供应商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5.2声明须内容完整,签章符合要求。 6基本资质对供应商提供的廉洁自律承诺函的完整性、符合性进行审查。6.1提供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函;6.2承诺函须有效,内容完整,签章符合要求。7基本资质对供应商提交的磋商保证金的符合性进行审查。7.1要求足额交纳,从供应商的账户转出。提供保证金交纳证明扫描件。7.2扫描件清晰、符合要求。9特定资格对供应商提交的资质证书及项目经理资格证明文件的符合性进行审查8.1提供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8.2 提供拟派项目经理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无在建项目承诺书;8.3扫描件清晰,符合要求。 9采购政策供应商为中小企业9.1供应商须按照工信部联【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六部分),所属行业为电力。9.2以上证明材料须有效,内容完整,签章符合要求。说明:除上述内容外,供应商提供的其他材料,不作为资格审查的内容。二、符合性审查要求序号类型要求要求说明1商务资信对供应商提供的磋商函的符合性、完整性进行审查。1.1提供磋商函。1.2磋商函须内容完整,签章符合要求。2商务资信对供应商提供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的符合性、完整性进行审查。2.1提供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2.2证明文件须内容完整,签章符合要求。3商务资信对供应商提供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证明文件的符合性、完整性进行审查。3.1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证明材料,若供应商授权代表为法定代表人的可不提供。3.2证明文件须内容完整,签章符合要求。4报价对供应商提供的磋商报价一览表的符合性、完整性进行审查。4.1提供报价一览表。4.2报价一览表须内容完整,签章符合要求。4.3报价一览表存在漏项、缺项、错项;存在有超出本项目预算金额等情形的的,响应无效。4.4报价有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的,响应无效。5商务资信对供应商提供的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的完整性、符合性进行审查5.1提供商务条款响应表;5.2响应表须内容完整,签章符合要求。5.3对照本文件“第四部分 商务、技术要求”中“商务要求”:合同履行期限、项目地点、款项支付、质量标准,对响应文件的响应情况进行审查。未全部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无效。6技术对供应商提供的技术服务要求响应偏离表的完整性、符合性进行审查6.1提供技术服务规范响应及偏离表;6.2技术服务要求响应偏离表须内容完整,签章符合要求。6.3对照本文件“第四部分 商务、技术要求”中“技术要求”的内容,对响应文件的响应情况进行审查。未全部做出实质性响应或磋商小组共同认定响应内容与其相关证明材料存在重大偏离的,响应无效。7商务资信对其他实质性要求进行审查。不存在下列情形:7.1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报价的,报价超过磋商文件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7.2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7.3不符合磋商文件中有关分包、转包规定的;7.4 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7.5不符合政府采购国家强制性因素要求的条件。说明:1.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内容,经磋商小组共同认定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将导致响应无效。2.响应文件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等存在前后不一致情形的,可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做出澄清;如响应文件中所涉及内容全部与磋商文件不一致,按无效响应处理。三、政策性要求评审内容及标准(如涉及)1、本项目采购标的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否则报价无效;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如无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在综合得分相同前提下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如果有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参与,应当按照公平竞争的原则进行评审。2、本文件采购产品中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磋商供应商必须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内的产品,需将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如实填写到《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并提供所投产品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或影印件。3、本文件未列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磋商供应商可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非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或其范围以外的产品。4、磋商供应商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将实行优先采购政策,对应产品价格占项目比重小于10%的,每有一项得0.1分;对应产品价格占项目比重为10%-35%的,每有一项得0.5分;对应产品价格占项目比重为35%以上的,每有一项得1分;本项实行优先采购政策内容,最多加3分(如为采购货物、工程类项目,该项评分项在评分标准中体现)。磋商供应商需将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如实填写到《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并提供所投产品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或影印件。5、承诺所投报的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6、中小企业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1)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确定的中型、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属于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需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2)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如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4)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4)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5)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本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6)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本项目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1%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1)须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响应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2)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A.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B.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C.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D.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E.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3)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8、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磋商的要求(1)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全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参加本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9、本项目涉及创新产品、创新服务的评审标准(1)磋商供应商投报产品或服务属于《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中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在评审时,享受投报产品6%的价格折扣,以折扣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磋商供应商投报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应在响应文件中填写《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并提供《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3)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价格折扣政策可与其他政府采购政策叠加。10、本项目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评审标准:本文件列出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要求的,磋商供应商需填写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函,承诺商品包装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符合《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四、报价符合性审查的内容及标准1响应文件报价审核1.审查供应商报价是否超出预算金额,否则响应无效。五、无效响应的情形未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为无效响应。六、评分细则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标准和评定方法,对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响应文件,依据最后报价、各项商务、技术、服务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价,并填写打分表。综合评分的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报价、服务方案的合理性、先进性及供应商提供的其他内容及条件。磋商小组成员对各供应商得分的算术平均值加价格得分,为各供应商总得分,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评审细则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一、商务部分( 10分) 业绩(10分)(由磋商小组共同认定)供应商近3年承担过一项与拟磋商工程为同类型工程的,得2分,最高得10分。(同类型工程定义:1、同类型工程是指光伏发电工程;2、近三年完成的同类型工程2020年6月至磋商截止日;3、同类型工程业绩是以同一工程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证明为准;4、同类型工程时间认定以中标、成交通知书明确的时间为准。)二、技术部分(60分) 施工组织设计(60分) 1.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施工方案的全面完整、针对性强、切实可行性进行综合评审,得0-10分;2.依据劳动力计划安排合理性进行综合评审,得0-5分;3.依据材料供应安排及进出场方案合理性进行综合评审,得0-5分;4.根据提供的施工安全保障制度方案进行综合评审,得0-5分;5.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质量安全管理及保证措施的切实可行性进行综合评审,得0-5分;6.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机械设备配置满足本工程施工要求进行综合评审,得0-5分;7.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提高工程质量、降低造价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可行性进行综合评审,得0-5分;8.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档案管理方案的可实施性和合理性进行综合评审,得0-5分;9.施工现场采用环保、消防、降噪声、文明等施工技术措施针对性强、切实可行,得0-10分;10.具有突发事件应急措施及预案,得0-5分。三、价格部分(30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 %×100注: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再进行价格扣除。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一、商务要求1、项目概况:本项目拟利用西豹峪乡马家河村境内移民安置房屋顶,建设分布式光伏电站一座,规模为200KW,根据地理位置及房屋结构,宜采用水泥墩立柱的安装方式。2、合同履行期限(工期):2个月3、项目地点:西豹峪乡马家河村4、款项支付:合同签订时由甲乙双方协商。5、质量标准:合格并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二、技术要求1、满足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规范、规程。2、工程量清单(另附)。第五部分合同草案条款(合同格式仅供参考,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甲乙双方根据年月日竞争性磋商(文件编号:)的采购结果和有关采购及采购响应文件的要求,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以下合同: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2、项目内容:。3、工期:。4、建设地点:。5、质量要求:。6、工程清单:序号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单位数量单价小计备注合计:序号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单位数量单价小计备注合计:二、合同金额1、人民币(大写):(小写):2、合同总金额包括完成所有工作的全部费用;3、此价格为合同执行不变价,不因国家政策及市场价格变化而变化。三、付款方式1、工程施工完毕,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付工程款的%,质保期满付清余款。2、付款时,乙方应当出具税务部门认可的正式发票。四、甲方责任1、甲方负责组织验收,并按合同约定付款。2、为乙方提供工作场地和各种必要条件;3、对管理服务工作进行安排与指导;4、负责与有关部门必要的联系和协调。五、乙方责任1、根据甲方要求时间、地点施工;2、参加甲方组织现场交底,拟定技术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3、按要求组织实施项目,保质、保量、按期完成项目任务;4、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以及有关防火安全和环境保护的规定,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项目结算;5、遵守国家或地**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清理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6、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7、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采购货物进行保护。六、施工及工程质保1、乙方提供的所有材料均应执行国家行业规定且应符合施工条件,要严格按照施工规范对设备进行安装、调试等;2、乙方应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进行施工作业,施工具体情况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实施;3、工程质保执行国家相关规定,质保期为一年。七、验收1、工程质量标准按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执行,工程质量各项指标按照国家规范达到合格要求;2、所提供材料必须为厂家正品,乙方必须载有材料合格的各项技术参数说明,对货物进行初步点验,如有不符应及时加以解决。八、履约保证金1、乙方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五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合同总价%的履约保证金;2、乙方由于过错而导致支付违约金和赔偿损失时可由履约保证金抵顶支付;当违约金和赔偿金额超过履约保证金时,甲方可追偿超过履约保证金的部分;3、验收后,乙方没有发生违约行为的,可在验收后5个工作日内凭《验收结算报告》及乙方公司出具的收据(加盖财务专用章)向甲方申请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九、违约责任1、如果甲方逾期付款,超过10日后,每日应向乙方偿付应付款项的0.5%作为违约金;2、如果乙方没有按合同规定交工或提供服务,每延迟一天扣除合同总金额的0.5%的违约金,直至按合同交工或提供服务为止。违约金最高限额为合同总金额的5%。一旦达到该最高限额,甲方有权终止合同;3、乙方不能提供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服务或发生其它违约行为时,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十、不可抗力1、不可抗力事件系指合同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件,如战争、动乱、瘟疫、严重火灾、洪水、地震、风暴或其他自然灾害等;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并在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通报灾害情况,甲方应对灾害处理提供必要协助;3、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相应延长。十一、关于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1、乙方工作的实施,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2、由于乙方在工作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十二、争议的解决1、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应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的,应提交发包人所在地的仲裁机构解决;2、当产生任何争议及争议正在诉讼程序时,除争议事项,双方应继续行使其剩余的相关权利,履行本合同的其他义务。十三、监督和管理1、双方签订的采购合同不得与本项目磋商文件及成交结果相违背,否则不予备案;2、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合同和磋商文件的前提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补充协议”形式作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应报送政府采购办公室备案;3、甲乙双方均应自觉配合政府采购办公室对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十四、补充条款附:。十五、附则1、有关本项目的的招标及投标文件作为本合同的补充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合同正本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送政府采购办公室一份备案,采购代理机构存档一份。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地址:地址: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电话:电话:日期:年月日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提交文件须知1.供应商应严格按照以下顺序填写和提交下述规定的全部格式文件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混乱的编排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后果由供应商承担。2.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和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3.本资格声明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的和准确的。4.磋商小组将应用供应商提交的资料并根据自己的判断,决定供应商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5.供应商提交的材料将被妥善保存,但不退还。6.全部文件应按供应商须知中规定的语言和份数提交。(格式)(正/副)本(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响应文件供应商单位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年月日目录格式目录资格证明文件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3.供应商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函……………………………………………4.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5.供应商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6.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7.磋商保证金证明文件………………………………………………………8.供应商为中小企业………………………………………………………9.特定资格证明文件………………………………………………………10.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文件1.磋商函………………………………………………………………………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4.供应商提供近三年项目案例………………………………………………5.供应商企业简介……………………………………………………………6.政策性要求文件……………………………………………………………7.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材料……………………………………技术文件1.报价一览表…………………………………………………………………2.商务要求响应偏离表………………………………………………………3.技术要求响应偏离表………………………………………………………4.施工组织设计……………………………………………………………5.项目管理机构……………………………………………………………6.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材料…………………………………资格证明文件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采购人名称:本供应商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依据磋商文件相关规定,郑重承诺: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有通过具有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2021年度或2022年度合格且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本年度由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无不良记录资信证明等文件。符合本项目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如成交,我方将按我方响应文件承诺,保证合同顺利履行。如有虚假或隐瞒,采购人可取消我方任何资格(成交/签订合同),我方对此无任何异议,并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和责任。特此承诺。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3.供应商履行合同能力承诺函采购人名称:本供应商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如上述承诺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声明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4.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采购人名称:本供应商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依据磋商文件相关规定,郑重承诺:我方在参加本项目前一年内严格依法缴纳税收和给单位职工缴纳社会保障金。不存在虚假、造假行为。如有违反,愿承担一切责任。特此承诺。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5.供应商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采购人名称:本公司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磋商活动,在参加本次磋商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在磋商前查询了本公司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信用信息,其中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均为0记录;查询了本公司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为0记录。如上述声明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声明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6.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采购人名称:为维护本次磋商工作的正常秩序,本公司特郑重承诺如下: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磋商文件》的规定,规范本公司的投标行为,保证做到合法参与本次磋商采购活动、正当竞争、廉洁经营。二、本公司保证在本次磋商采购工作中做到:1.不与其他供应商相互串通参与磋商采购、陪标,损害贵单位的合法权益;2.不与用户串通参与磋商采购,损害学校利益或他人的合法权益;3.不以向用户、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成交;(包括送礼金礼品、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咨询费、劳务费、赞助费、宣传费、支付旅游费用、报销各种消费凭证、宴请、娱乐等);4.不利用他人名义参与磋商采购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谋取成交;5.保证不以其他任何方式扰乱本次磋商采购工作;6.保证严格遵守磋商采购会议纪律。三、我公司承诺在本次磋商采购活动中,如有违反以上第二条中的行为,同意贵方上报省级主管部门,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之规定给予进入不良信誉记录、扣除保证金等惩罚,我公司及项目参与人员完全接受。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7.磋商保证金证明文件(1)磋商保证金凭证或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磋商担保函致:山西鑫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供应商全称)参加贵方组织的采购编号为磋商项目活动。按磋商文件规定,已递交人民币元的磋商保证金。若未成交,请按磋商文件要求,退还至以下银行(应与汇出银行一致):收款单位:开户行:账号:行号:附:磋商保证金缴纳证明(支票、保证金收据或电汇凭证复印)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支票、保证金收据或电汇、转账凭证、保函等复印件粘贴处)注:提供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磋商担保函的,只需提供保函扫描件,无须提供上述内容。(2)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证明材料8.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企业具体情况如下:1.(项目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日期: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9.特定资格证明文件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2)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在建项目承诺书10.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文件1.磋商函致:采购人(供应商全称)授权(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我方愿参加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磋商。为此:我方同意在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起的有效期个日历天内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合同履行期限(工期):,质量:。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规定的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3、提供磋商须知规定的全部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正本、副本、最终报价一览表等。4、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货物报价详见最终报价一览表。5、我方承诺:完全理解最终报价超过采购预算金额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6、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7、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采购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服务要求,若有偏差,已在响应文件商务条款偏离表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8、保证遵守磋商文件的规定。9、如果在响应文件开启后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我方的磋商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10、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11、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目磋商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1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磋商文件,包括磋商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13、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磋商文件所列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提供相应服务。14、我方承诺接受采购文件中《合同条款》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所有有关本磋商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地址:邮编:电话:传真:供应商代表姓名:供应商代表联系电话:(办公)(移动)E-mail: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注:本次报价以响应文件中的方案进行首次报价。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磋商函的任何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磋商,从而导致该磋商被拒绝。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致:(采购人)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供应商住址)的(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附:供应商授权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注:若供应商授权代表为法定代表人的可不提供。4.供应商提供近三年项目案例同类项目合同案例列表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发包人名称发包人地址发包人联系人及电话合同价格开工日期竣工日期项目经理项目描述备注注:1、后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详见评审办法要求,一项目一表。2、没有同类型工程的,此表可以不提供。5.供应商企业简介供应商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 话联系方式传 真网 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经济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其中项目负责人营业执照号其中高级职称人员 名注册资金其中中级职称人员名注册资金其中执业/职业人员 名开户银行账号经营范围备注供应商全称:(盖章)日期:6.政策性要求文件(一)环保节能产品证明材料(如不涉及,此函可不提供)(1)强制节能产品明细表格式(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如本项目所投产品中不涉及强制节能产品,此表可不提供)强制节能产品明细表序号产品名称制造商产品型号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号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认证机构名录“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和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以及便器、水嘴等”,属于国家强制性采购产品,必须提供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注:1.采购货物中如含有强制节能产品的,须如实填写强制节能产品明细表;2.提供所投产品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产品认证证书。3.所投报信息安全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表格格式参照本项明细表提供,有效认证证书扫描件或影印件附后。(2)对非实质性要求的响应内容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格式(若有的话,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序号产品名称制造商产品型号产品认证证书号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本产品报价金额占本包总报价金额比重(%)注:认证证书附后。(二)正版软件承诺格式(如不涉及,此函可不提供)正版软件承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本供应商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本公司承诺投报的计算机产品预装正版操作系统,投报的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如上述声明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声明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日期:(三)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格式(若有的话,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本供应商现参与____________项目(项目编号:____________)的采购活动,本公司承诺所供商品包装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符合《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如上述声明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声明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日期:(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如不涉及,此函可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日期:(五)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若有的话,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如不涉及,此表可不提供)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磋商供应商名称:货币:人民币/元序号货物名称品牌规格型号产地及厂家数量单价总价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价格合计:说明:(1)磋商供应商如实填写表格,无相应内容可填的,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或用“/”来表示。(2)磋商供应商投报产品包含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需填写此表后,提供《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日期:7.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材料技术文件1.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货币:人民币/元供应商名称投标报价小写投标报价大写工期质量承诺 项目经理备注说明:后附本项目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2.商务要求响应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序号项目磋商文件要求响应文件的对应响应偏离情况备注1合同履行期限2项目地点3款项支付4质量标准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3.技术服务要求响应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序号项目名称磋商文件技术服务要求响应文件响应内容偏离情况备注 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4.施工组织设计1、施工组织设计内容格式自拟(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文字宜精炼、内容具有针对性)2、施工组织设计除采用文字表述外应附下列图表,图表及格式要求附后2.1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2.2劳动力计划表2.3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计划2.1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工程序号机械或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国别产地制造年份额定功率(KW)生产能力用于施工部位备 注2.2劳动力计划表工程单位:人工种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工种注:1.供应商应按所列格式递交包括分包人在内的估计劳动力计划表。2.本计划表是以每班八小时工作制为基础编制的。2.3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计划1.供应商应递交的施工进度网络图或施工进度表,说明按磋商文件要求的工期进行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成交的供应商还应按合同条件有关条款的要求递交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2.施工进度表可采用网络图(或横道图)表示,说明计划开工日期和各分项工程各阶段的完工日期和分包合同签订的日期。3.施工进度计划应与施工组织设计相适应。5.项目管理机构(1)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2)项目经理简历表(3)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4)项目经理及项目班子组成人员有关证件的复印件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工程职务姓名职称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已承担在建工 程 情 况职务姓名职称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原服务单位项目数主要项目名称一旦我单位成交,将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我方保证并配备上述项目管理机构。上述填报内容真实,若不真实,愿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项目管理班子机构设置、职责分工等情况另附资料说明。 项目经理简历表工程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职称学历参加工作时间担任项目经理年限项目经理资格证书编号在建和已完工程项目情况建设单位项目名称建设规模开、竣工日期在建或已完工程质量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工程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职称学历参加工作时间担任技术负责人年限在建和已完工程项目情况建设单位项目名称建设规模开、竣工日期在建或已 完工程质量注:后附项目经理及项目班子组成人员有关证件的复印件。6.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材料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屋顶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