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 修复养护工程中标结果公示(第八师石河子市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2023)
一、项目编号:B8S[2023]1301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2022年第八师省道S754新奎线修复养护工程施工
三、开标日期:2023年6月18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四、中标(成交)信息:
成交单位名称:陕西华鑫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成交单位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团结南路32号航天技术应用创业中心2号楼四层5号
成交金额:3300000.15元(大写:叁佰叁拾万元壹角伍分)
五、主要标的信息:
项目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负责人
2022年第八师省道S754新奎线修复养护工程施工
2022年第八师省道S754新奎线公路修复养护,本项目位于第八师142团境内,起点为既有S754新奎线K62+700处,终点为既有S754新奎线K66+790处,路线全长约4.09Km。公路等级采用三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时速30Km/h。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Ⅱ级。项目主要技术指标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中的规定。(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计划开工日期:2023 年 6 月 20 日,计划交工日期:2023 年 9 月 30 日完工
姓名:任国库执业资格等级: 二级建造师专业: 公路工程证书编号:陕1502017201818808
六、磋商小组成员名单:汪倩、赵嫣娜、杨丽莉、张青、潘博峰(采购人评标代表)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计取,由中标人交纳服务费26100元 。
八、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第八师石河子市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联 系 人:魏红山
联系电话:0993-2014080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华通方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石河子市北三路爱派国际写字楼22楼
联 系 人:代欧莉、刘李群、李妙婷
联系方式:0993-2611431
附件信息:
陕西华鑫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小企业声明函1陕西华鑫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小企业声明函1282.0K
★四、中小企业声明函(一)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陕西华鑫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陕西华鑫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参加第八师石河子市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单位名称)的2022年第八师省道S754新奎线修复养护工程施工(项自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2022年第八师省道S754新奎线修复养护工程施工(标的名称),属于建筑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陕西华鑫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25人,营业收入为43038.79万元,资产总额为19044.08万元,属于_中型企业_(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2022年第八师省道S754新奎线修复养护工程施工(标的名称),属于建筑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陕西华鑫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25人,营业收入为43038.79万元,资产总额为19044.08万元,属于中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陕西华鑫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日期:2023年06月17日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二)供应商监狱企业声明函本企业(单位)郑重声明下列事项(按照实际情况勾选或填空):本企业(单位)为直接供应商提供本企业(单位)制造的货物。(1)本企业(单位)无(请填写:是、不是)监狱企业。后附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本企业(单位)无(请填写:是、不是)为联合体一方,提供本企业(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本企业(单位)提供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投标协议合同总金额的比例为无本企业(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盖章):无日期:无企业名称(盖章):陕西华鑫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日期:2023年06月17日(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无单位的无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盖章):无日期:无企业名称(盖章):陕西华鑫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日期:2023年06月17日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施工 修复养护工程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