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估项目 分级中标结果公示(淄博市文物保护和考古研究院2023)


淄博市文物区域分级评估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淄博市文物区域分级评估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名称:
淄博市文物区域分级评估项目

二、项目编号:
SDGP370300000202302000180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山东省文物考古研究院

供应商地址:
济南市市中区上新街51号

中标(成交)金额:
1799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淄博市文物区域分级评估项目

淄博市域已知地下文物和潜在地下文物等区域。

对淄博市域已知地下文物和潜在地下文物进行全面评估的基础上,划分出三个级别的地下文物动态分布区等内容。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了解淄博市域内文物古迹遗存的性质、结构、范围及面积等基本情况,并进行现状评估等内容。

五、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范仲峰(采购人代表)、孙宝芹、王松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成交金额的1.5%

代理服务收费金额:26985.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淄博市文物保护和考古研究院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金晶大道140号原海关楼4层 

联系方式:0533-22872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山东永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张店区马尚街道办事处华光路200号玉龙大厦A座

联系方式:0533-21729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卫国

电话:0533-2172908

相关附件:

业绩.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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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公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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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稿)文物区域分级评估项目单一文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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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承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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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支付表.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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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文物考古研究院第2轮报价.pdf
山东省文物考古研究院第2轮报价.pdf

来源平台: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山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投标项目名称:淄博市文物区域分级评估项目序号项目名称采购单位签订合同日期合同金额德州市文化和旅游德州市文化2022年9月27局地下文物分级项和旅游局目日(本表可自行扩展)注:供应商在此表后附同类业绩合同原件扫描件,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按无效投标处理。类似业绩是指供应商已经完成的与本次采购要求相同或者类同的服务,并且签订合同一方必须是投标人。供应商全称(签署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署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日期:2023年6月12日淄博市文物区域分级评估项目成交结果公告一、项目名称:淄博市文物区域分级评估项目二、项目编号:SDGP370300000202302000180三、中标(成交)信息:供应商名称:山东省文物考古研究院供应商地址:济南市市中区上新街51号中标(成交)金额:1799000.00元四、主要标的信息: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淄博市域已知地下文物和潜在地下文物等区域。对淄博市域已知地下文物和潜在地下文物进行全面评估的基础上,划分出三个级别的地下文物动态分布区等内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了解淄博市域内文物古迹遗存的性质、结构、范围及面积等基本情况,并进行现状评估等内容。名称淄博市文物区域分级评估项目五、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范仲峰(采购人代表)、孙宝芹、王松江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成交金额的1.5%代理服务收费金额:26985.00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八、其他补充事宜无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淄博市文物保护和考古研究院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金晶大道140号原海关楼4层联系方式:0533-228722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山东永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张店区马尚街道办事处华光路200号玉龙大厦A座联系方式:0533-2172908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卫国电话:0533-2172908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服务类)项目编号:SDGP370300000202302000180项目名称:淄博市文物区域分级评估项目项目包号:A包采购人:淄博市文物保护和考古研究院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永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发出日期:2023年6月目录第一章采购邀请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总则二、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三、响应文件的编制四、响应文件的递交五、开标及评标六、确定成交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初步评审(样表)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一、开标一览表二、资格证明文件三、商务及技术文件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第一章采购邀请一、项目信息采购人:淄博市文物保护和考古研究院项目名称:淄博市文物区域分级评估项目拟采购的服务的说明:本项目为淄博市文物区域分级评估项目,预算金额1800000.00元。拟采购服务的预算金额:1800000.00元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淄博市文物保护和考古研究院为落实“先考古、后出让”政策,加强对文物的保护,传承优秀历史文化遗产,统筹协调文物保护与经济发展、城乡建设、民生改善的关系,拟在全市范围内推行区域文物评估工作,实现文物保护和城市发展协调共赢的总体目标。本项目在对淄博市域已知地下文物和潜在地下文物进行全面评估的基础上,划分出三个级别的地下文物动态分布区,针对不同级别区域,推行考古勘探、考古调查试探、考古调查等方法不同的考古前置工作。因考古业务属国家规定的特殊行业,专业性强,技术含量高,需具有相应的资质以及对考查地区有充分的了解,山东省文物考古研究院在山东省地下文物的考古调查、勘探、发掘、研究和保护等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科研力量雄厚,基础扎实且对淄博地区有充分的了解。因此山东省文物考古研究院为本项目唯一供应商,本项目采购预算1800000.00元。为确保本项目的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因此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二、拟定供应商信息名称:山东省文物考古研究院地址:济南市历城区唐冶中路3277号三、公示期限2023年6月3日至2023年6月9日四、其他补充事宜五、联系方式1.采购人联系人:淄博市文物保护和考古研究院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金晶大道140号原海关楼4层联系电话:0533-22872262.财政部门联系人:淄博市财政局联系地址:淄博市张店区联通路306号联系电话:0533-38872273.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山东永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王卫国联系地址:张店区马尚街道办事处华光路200号玉龙大厦A座联系电话:0533-2172908六、附件专业人员论证意见(详见附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供应商须知资料表条款号内容1.1采购人:淄博市文物保护和考古研究院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金晶大道140号原海关楼4层电话:0533-22872261.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永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张店区马尚街道办事处华光路200号玉龙大厦A座业务联系人:王卫国电话:0533-2172908传真:/1.3.4合格供应商的特定资格要求:(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的有效证件;供应商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本条所指的其他组织不包含法人的分支机构(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除外);(2)具有国家文物局颁发的《考古发掘资质证书》或省级及以上文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考古勘探团体资格证书》;(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1.3.5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1.3.61.3.6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采购标的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体育和娱乐业等)。其他未列明行业划型标准为: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1.4是否允许联合体响应:(是□否■)1.4.7联合体的其他资格要求:无2.2是否有分包:是□否■本项目(本包)预算额180万元本项目预算属于以下情形:(1)项目为非预采购项目□预采购项目■(2)项目为跨年度预采购项目,概算总金额/万元,采购年限为/年,当年安排数/万元。根据《转发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鲁财采﹝2015﹞33号)文件规定,预采购项目有取消和终止采购的可能。5.6是否现场踏勘:(是□否■)现场踏勘描述:统一现场考察□自行踏勘■现场踏勘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踏勘地点:/联系人:/联系电话:/是否答疑会:(是□否■)答疑会描述:/10.1报价说明:1、本次采购采用二轮报价(最终报价)法,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第一轮报价。第一轮报价与第二轮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视为无效报价。2、本次报价为固定总价,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完成该项目的人工、设施设备、保险、税费、服务、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的各项费用。供应商应充分考虑本项目合同实施期间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并承担由此而带来的风险。凡供应商在报价中未列明但又为招标所必备的项目或遗漏项目,采购人将一律视为已包括在其报价中,在合同执行中将不予考虑。3、供应商应根据市场价格、自身技术装备、管理水平及资金条件、预期利润等情况自行报价,由此进行的测算和报价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4、不接受任何选择报价,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和一个方案,任何有选择性的报价和方案将不予接受。13.1响应有效期:60日历日16.1需自行上传的文件:加密电子响应文件1份。18.1开启时间:2023年6月12日14时00分地点:网上开标大厅。请各供应商在开标前登录网上开标大厅(http://ggzyjy.zibo.gov.cn:9181/BidOpeningHall/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19.2信用查询时间:2023年6月12日14时00分履约保证的形式:履约保证金(非现金形式)、履约保函、履约担保函。提交履约保证的时间:/31是否提交履约保证:是□否■31履约保证金额:合同总价的/(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33.1是否支付预付款:否□是■,预付款比例为30%34.3反腐倡廉监督电话/邮箱:无36.3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联系部门:淄博市文物保护和考古研究院山东永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采购人:0533-2287226采购代理机构:0533-2172908通讯地址:采购人: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金晶大道140号原海关楼4层采购代理机构:张店区马尚街道办事处华光路200号玉龙大厦A座37.1成交服务费:采购代理机构按成交金额的1.5%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成交服务费。支付形式:成交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之前,电汇至以下账户(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王舍路支行;账号:242946148975;收款人:山东永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支付时间:领取成交通知书之前41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解释权:山东永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适用于本供应商须知的额外增加的变动:适用于本供应商须知的额外增加的变动:1供应商资格条件(提供以下资料扫描件):(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的有效证件;供应商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本条所指的其他组织不包含法人的分支机构(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除外);(2)具有国家文物局颁发的《考古发掘资质证书》或省级及以上文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考古勘探团体资格证书》;(3)如法定代表人参加会议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见附件);如被授权代表参加会议,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见附件);(4)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见附件)注:请各供应商务必将以上资格审查资料的扫描件(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可提供电子签章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资格审查资料”章节,未按上述要求提供、上传位置错误者、提供不清晰无法辨认者、提供不全缺少某一项内容者,则资格审查不合格,取消其投标资格。本项目为资格后审。开标会议结束后,评审会议开始前,采购人按有关规定对各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单位,做无效标处理。2供应商应提交的其他文件:/3是否允许供应商将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是■否□其他其他1付款途径:由淄博市财政局国库集中支付或由采购人自行支付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具备服务条件且财政资金到位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30%,全部文物区域分级评估工作完成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30%,乙方提交文物区域分级地图及相关报告,经甲方组织相关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40%。3交付日期(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4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5免费维护期、保修期:/一、总则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1.1采购人:是指依法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的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1.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1.3供应商:是指响应单一来源采购、参加报价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潜在供应商:以单一来源规定的方式获取本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本项目的供应商须满足以下条件:1.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供应商。1.3.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1.3.3以单一来源规定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单一来源采购文件。1.3.4符合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其他资格要求。1.3.5若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供应商为非中小企业,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3.6本次采购标的所属行业详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1.4如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允许联合体进行响应,对联合体规定如下:1.4.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响应。1.4.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1.3.2规定。1.4.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1.4.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响应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响应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4.磋商报价明细表(格式自拟)5.符合价格扣除条件的供应商需提供的资料供应商如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不属于,无需提供)(1)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供应商如属监狱企业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的扫描件(3)供应商如属符合财库〔2017〕141号规定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全称(签署电子公章):日期:*6.商务偏离表序号名称采购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响应情况偏离情况1234……供应商全称(签署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署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日期:注:(1)如无偏离请注明“无”字。(2)如供应商在偏离表中无注明,响应文件与采购文件不一致或差异,以采购文件为准。(3)商务偏离中项目交付时间、付款方式、服务期条款的负偏离视为不响应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7.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投标项目名称:序号项目名称采购单位签订合同日期合同金额(本表可自行扩展)注:供应商在此表后附同类业绩合同原件扫描件,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按无效投标处理。类似业绩是指供应商已经完成的与本次采购要求相同或者类同的服务,并且签订合同一方必须是投标人。供应商全称(签署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署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日期:8.供应商简介及经营状况介绍(包括供应商的综合情况、信誉陈述、履约情况及有效证明资料等);*9.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商务资料10.技术偏离表序号名称采购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响应情况偏离情况123…供应商全称(签署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署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日期:注:1、供应商对照采购文件中产品的技术服务要求在技术偏离表中列出所投产品的技术服务内容,并在技术偏离表“偏离情况”栏以醒目的字体写明正偏离或负偏离,以便评委查阅,无偏离的注明“无偏离”。2、供应商所填写的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如有虚假或隐瞒,一经查实将导致投标被拒绝。*11.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总体情况说明;12.针对本项目的服务实施方案;(包括但不仅限于详细服务方案、人员及设备详细配置、进度计划等情况)13.服务质量保障措施及服务承诺;14.应急服务预案;15.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它技术资料*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合同文本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合同文件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A.成交通知书B.响应文件,(见响应文件)C.投标报价表,(见响应文件)D.采购技术规范,(见采购文件第三部分)E.其他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形成的书面补充协议二、合同范围和条件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与上述合同文件中规定内容一致。三、合同总价合同总价:大写:元;小写:元。四、服务期限:项目交付时间:交付地点:甲方指定地点五、乙方质量保证及服务承诺:(详见响应文件)六、主要服务内容及要求七、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具备服务条件且财政资金到位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30%,全部文物区域分级评估工作完成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30%,乙方提交文物区域分级地图及相关报告,经甲方组织相关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40%。八、验收本项目由乙方提供服务后,甲方对服务内容、成果要求及乙方合同履行情况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验收。验收合格后七个工作日内,证明无任何问题,由甲方*组成的验收小组签署验收报告,作为付款凭据之一。九、双方责任(一)甲方责任1、向乙方提交有关资料和文档。2、指派专职人员协助乙方进行评估工作。3、建立项目联系制度和指派人员对该项目实施过程进行质量监督管理。4、采购文件上约定应履行的其他义务。(二)乙方责任1、应当根据国家、地方、行业有关标准、工作方案本合同的要求,按合同约定期限完成项目,并通过相关部门验收。2、本合同执行后所形成的分级评估工作报告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复制、拷贝或向第三方提供及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3、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将本合同标的的全部或部分转包给第三方。4、乙方在投标服务方案中提供的项目组所有人员经甲方确认后必须严格到位,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5、对该项目所有的资料、各种数据成果依据有关规定应予以设密的,乙方严格按保密资料进行管理,项目完成后,应销毁有关保密资料,违者应追究法律责任。6、成交供应商要按照约定的质量保证和时限完成相关工作。7、文物区域分级评估过程中,发现文物时,乙方应立即采取有效保护措施。由于乙方原因致使文物遭到破坏、毁损所引发的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8、乙方保障文物区域分级评估现场管理,非因甲方原因造成的伤亡事故和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履行合同期间出现人损、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十、知识产权与保密1、乙方调查勘探的相关资料和乙方所提交的报告不应存在权利瑕疵,乙方保证合同项下甲方委托乙方的所有内容不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专利权、商标权。如第三方提出任何侵权主张,由乙方全权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2、与本合同相关的信息,以及执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秘密不得泄露、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执行过程中知悉的国家文物秘密,乙方报请主管部门批准后依*法保护或披露,除此之外,与此相悖的行为将被视为侵权,受损失一方有权依法获得赔偿。十一、违约责任1、合同生效后,如乙方违约(包括质量不合格、服务不及时等),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乙方赔偿本次和再次采购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及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延迟交付,每延迟1日,按应交付产品总额1%支付违约金。2、乙方履行合同不符合规定,除应按合同约定及时调换外,在调换期间,应按调换产品金额每日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3、如果乙方在维修过程中,出现维修不及时、故障处理不彻底等违约行为,经甲方多次督导,仍不及时予以修复,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违约方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4、一方不按期履行合同,并经另一方提示后3日内仍不履行合同的,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5、如因一方违约,双方未能就赔偿损失达成协议,引起诉讼或仲裁时,违约方除应赔偿对方经济损失外,还应承担因诉讼或仲裁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等相关费用。6、其它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无相关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7、按照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等,应当在明确责任后3日内,按银行规定或双方商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十二、争议解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十三、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所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补充协议的生效应符合本合同的有关规定。十四、合同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签订合同后,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各项约定。合同执行期内,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如需变更或解除合同,须依法办理相关手续。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相关部门备案壹份。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或其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地址:,地址:电话:,电话:签订时间:,签订时间:服务质量保障措施及服务承诺我单位的质量管理方针是:“以服务质量为本,对文物负责,创优质服务;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以专业的技术和强烈的责任心,保护珍贵的历史文化遗产;以安全第一,从源头抓起,提供工作人员和文物的全方位安全保障。”我单位如在本次项目中中标,将严格执行质量管理体系的有关规定,使我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在本项目中能够有效正常的运行。保证本项目从资料收集到资料交接全过程均有完善的程序管理和质量保障措施,使服务质量得到有力的保证。1、质量保障强化过程管理——运用系统的管理方法,立足于实际,科学决策、优化资源配置。精心组织各项工作,提高工作效率。严格控制日常工作中的每一道程序、每一个环节,精益求精,打造高质量的工作成绩和项目成果。对自己、对采购方负责,对文物负责、对社会负责,树立良好的形象。致力持续改进——持续改进提升是我单位永恒追求的目标,通过努力营造一个全员共同参与改进、创新的环境,充分激发每位文物工作人员的的积极性和责任感,不断对各项工作、服务技术及整体管理质量体系进行改进。追求高新品质——力求满足用户的需求,满足合同的承诺,并力争超额完成预期目标。使项目结果达到国内领先水平。打造优质项目——在每一项工作中追求高标准、高起点、严要求,以优质成果为目标,不断提高技术水平,创造出全体工作人员引以为荣、使采购方满意的项目。满足采购方需求——将\"以采购方需求为中心\"作为组织活动的宗旨,分析并理解采购方当前和未来的需求,并以此需求为努力的目标。同时兼顾相关各方的利益,以优质的技术服务,满足并力争超越采购方的期望。2、服务措施项目质量主要目标,即为确保报告质量符合已经颁布的现行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在本次项目中,我们将具体为实现目标采取以下措施:1、严格依照采购方要求完成任务。2、增进采购方满意度,确保每一项要求和意见得到及时处理和解决。3、确保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完成工作。4、确保所有资料和报告满足合同规定的各项考核指标。5、无条件满足采购方其他合理的服务工作要求。本项目实行项目负责人制。项目负责人是项目目标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对项目实施过程中进度、费用、质量等方面的统筹和领导。各服务小组成员在项目负责人的领导下,对其分管的工作负责,并接受采购方及本单位相关领导的业务指导和协调。山东省政府采购评审劳务报酬支付表填表时间:2023年6月12日项目编号项目编号SDGP370300000202302000180SDGP370300000202302000180项目名称淄博市文物区域分级评估项目淄博市文物区域分级评估项目淄博市文物区域分级评估项目淄博市文物区域分级评估项目淄博市文物区域分级评估项目分包数量分包数量1个采购人采购人淄博市文物保护和考古研究院淄博市文物保护和考古研究院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永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预算金额预算金额180万元180万元中标成交金额19万元19万元评审地点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审时间评审时间2023年6月12日14时00分至2023年6月12日15时分2023年6月12日14时00分至2023年6月12日15时分2023年6月12日14时00分至2023年6月12日15时分2023年6月12日14时00分至2023年6月12日15时分2023年6月12日14时00分至2023年6月12日15时分2023年6月12日14时00分至2023年6月12日15时分2023年6月12日14时00分至2023年6月12日15时分2023年6月12日14时00分至2023年6月12日15时分2023年6月12日14时00分至2023年6月12日15时分2023年6月12日14时00分至2023年6月12日15时分2023年6月12日14时00分至2023年6月12日15时分评审专家姓名及身份证号评审专家姓名及身份证号开户银行及账号开户银行及账号评审劳务报酬(元)误工补偿(元)住宿费(元)城市间交通费(元)扣减(元)支付金额评审专家确认签字备注备注40088i31400I90500900合计合计总计采购人代表:采购人代表:采购人代表: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主卫国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主卫国采购代理机构加盖公章033184333最后报价表项目编号SDGP370300000202302000180项目名称淄博市文物区域分级评估项目最后报价(单位)大写金额:壹佰柒拾玖万玖仟元整(元)小写金额:1799000.00(元)有关承诺和说明供应商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评估项目 分级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