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品修补 干道宣传制作中标结果公示(中共丽水市委宣传部2023)


浙江处州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市区主次干道宣传牌制作(维护修补)、内容更换和移动小品修补更新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浙处州磋商[2023]023号
二、项目名称:市区主次干道宣传牌制作(维护修补)、内容更换和移动小品修补更新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1
报价:671500(元)
浙江浪尖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南明山街道祥龙路162号110-7室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市区主次干道宣传牌制作(维护修补)、内容更换和移动小品修补更新项目
市区主次干道宣传牌制作(维护修补)、内容更换和移动小品修补更新项目
详见磋商文件
详见磋商文件
详见磋商文件
详见磋商文件

五、评标专家抽取
评审专家抽取规则评审专家抽取规则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郑桂珍,杨晓梅,季时斌(采购人代表)

七、开标情况
标项1标项1
八、资格审查情况
标项1标项1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标项1标项1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标项
供应商名称
专家1
专家2
专家3
商务技术得分
报价得分
总分

1
浙江浪尖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80.5
74.5
85.9
80.3
10.0
90.3

1
丽水少微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63.0
59.0
75.4
65.8
9.76
75.56

1
丽水市领尚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57.0
55.0
68.1
60.03
9.88
69.91

标项1标项1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标项1标项1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磋商文件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8000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共丽水市委宣传部
地 址:丽水市莲都区花园路1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夏贻索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8-2090752
质疑联系人:丁 敏
质疑联系方式:0578-20923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处州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丽水市莲都区灯塔街284号三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郑燕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957822280
质疑联系人:季建峰
质疑联系方式:0578-2860384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丽水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址:丽水市莲都区北苑路190号
传真:0578-2669165
联系人:吴先生、叶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8-2669165

附件信息:

成交人公告内容.docx成交人公告内容.docx14.0K

企业类型声明函.pdf企业类型声明函.pdf273.7K

来源平台: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专家抽取规则项目编号:浙处州磋商[2023]023号项目名称:市区主次干道宣传牌制作(维护修补)、内容更换和移动小品修补更新项目抽取方案1抽取方案1抽取方案1抽取方案1抽取方式:自行抽取抽取方式:自行抽取评审人数:2评审人数:2抽取规则抽取规则抽取规则抽取规则专家隶属库评审专业人数抽取条件丽水市本级广告服务,2年龄:-职称:级别:意愿评标区划:常驻地址:所属单位性质:回避单位回避原因回避专家回避原因1/1开标记录表开标记录表项目编号项目编号浙处州磋商[2023]023号浙处州磋商[2023]023号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市区主次干道宣传牌制作(维护修补)、内容更换和移动小品修补更新项目市区主次干道宣传牌制作(维护修补)、内容更换和移动小品修补更新项目采购方式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竞争性磋商开标时间开标时间2023-06-1914:30:002023-06-1914:30:00开标地点开标地点浙江处州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丽水市莲都区灯塔街284号三楼)浙江处州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丽水市莲都区灯塔街284号三楼)浙江处州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丽水市莲都区灯塔街284号三楼)浙江处州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丽水市莲都区灯塔街284号三楼)浙江处州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丽水市莲都区灯塔街284号三楼)序号序号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报价(元)11丽水少微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丽水少微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丽水少微文化传媒有限公司688000(陆拾捌万捌仟元整)22浙江浪尖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浙江浪尖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浙江浪尖文化传媒有限公司671500(陆拾柒万壹仟伍佰元整)33丽水市领尚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丽水市领尚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丽水市领尚文化传媒有限公司680000(陆拾捌万元整)1/22/2资格审查记录表资格审查记录表资格审查记录表资格审查记录表资格审查记录表资格审查记录表资格审查记录表资格审查记录表项目编项目编号号浙处州磋商[2023]023号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市区主次干道宣传牌制作(维护修补)、内容更换和移动小品修补更新项目采购方采购方式式竞争性磋商开标时间开标时间2023-06-1914:30:00开标地开标地点点浙江处州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丽水市莲都区灯塔街284号三楼)浙江处州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丽水市莲都区灯塔街284号三楼)浙江处州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丽水市莲都区灯塔街284号三楼)序号序号供应商供应商资格审查情资格审查情况况情况说明情况说明1丽水少微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符合2浙江浪尖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符合3丽水市领尚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符合1/1符合性评审汇总表符合性评审汇总表符合性评审汇总表符合性评审汇总表符合性评审汇总表符合性评审汇总表符合性评审汇总表符合性评审汇总表项目编号项目编号浙处州磋商[2023]023号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市区主次干道宣传牌制作(维护修补)、内容更换和移动小品修补更新项目采购方式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开标时间开标时间2023-06-1914:30:00符合性审查人符合性审查人员员开标地点开标地点浙江处州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丽水市莲都区灯塔街284号三楼)序号序号供应商供应商符合性情符合性情况况情况说明情况说明1丽水少微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符合2浙江浪尖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符合3丽水市领尚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符合签名:1/1技术技术商务商务评分明细评分明细(专家(专家1))项目名称:市区主次干道宣传牌制作(维护修补)、内容更换和移动小品修补更新项目(浙处州磋商[2023]023号)序号评分类型评分项目内容分值范围丽水少微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浙江浪尖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丽水市领尚文化传媒有限公司1商务供应商自2019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磋商截止之日止,具有类似业绩的,每个业绩得0.2分,最高为1分。1、合同扫描件装入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中,否则不得分。2、是否属于类似业绩由磋商小组根据合同的内容、特点以及与本项目的类似程度等进行认定。0-10.01.00.02技术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工作目的、工作任务、工作内容的理解、认识和熟悉成熟等,由评委在规定分值内打分。0-53.54.53.53.1技术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项目重难点分析,由磋商小组成员判定评分,本项最高得5分。0-54.04.53.53.2技术根据供应商针对项目重难点提出的应对策略,由磋商小组成员判定评分,本项最高得5分。0-54.04.53.04.1技术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设计方案构思新颖,立意独特,寓意深刻,特点鲜明,富有创意等,且符合丽水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氛围。由评委在规定分值内打分(0-5分)0-53.54.53.04.2技术根据设计方案符合制作点位周边的环境特性、设计主体与周边环境巧妙结合情况等。由评委在规定分值内打分(0-5分)0-53.04.03.04.3技术设计文案与效果图内容是否完整、文字清晰、制作完美、内容说明表达正确的,由评委在规定分值内打分(0-5分)0-53.54.53.04.4技术功能实用,因地制宜的利用周边资源,空间创意、规划布局合理性,由评委在规定分值内打分(0-5分)0-53.54.53.05.1技术根据投标人提供项目实施方案的合理性、可行性等,由磋商小组成员判定评分(0-5分)0-53.54.53.05.2技术由评委根据投标人制定的管理制度及工作流程的规范性、可行性、完整性进行比较,由磋商小组成员判定评分(0-5分)0-53.54.53.05.3技术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质量控制方案的全面性、可行性,由磋商小组成员判定评分(0-5分)0-53.54.53.05.4技术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实施进度承诺进行比较,由磋商小组成员判定评分(0-5分)0-53.54.53.05.5技术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施工安装措施(含安全文明施工方案、安装措施、安保措施)的合理性、科学性、可行性等,由磋商小组成员判定评分(0-5分)0-53.54.53.06技术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应急预案,对突发性事件所采取的相关应急预案是否完善、有效,应急保障措施是否适用、可行,由磋商小组成员判定评分,本项最高得5分。0-53.54.53.57.1技术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后期维护服务方案、措施、技术力量、配合响应、等服务承诺,由磋商小组成员判定评分,本项最高得4分。0-43.03.52.57.2技术质保期承诺:招标文件规定一年,满足招标文件不得分。投标人承诺每增加一年加1分,最高得2分。(0-2分)0-22.02.02.08技术根据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团队人员的数量(0-2分)、服务经验(0-2分)、职责分工(0-2分)、组织协调能力(0-2分)等配置的齐全性、合理性等,且满足本项目需求的,由评委在分值范围内打分。0-84.57.05.01/79技术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针对本项目制定的验收方案是否合理、严谨,由评委判定评分,本项最高得5分。0-54.04.54.010技术评委根据投标人提出的针对本项目的合理化建议进行比较,由磋商小组成员判定评分,本项最高得5分。0-53.54.53.0合计合计合计0-9063.080.557.0专家(签名):2/7技术技术商务商务评分明细评分明细(专家(专家2))项目名称:市区主次干道宣传牌制作(维护修补)、内容更换和移动小品修补更新项目(浙处州磋商[2023]023号)序号评分类型评分项目内容分值范围丽水少微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浙江浪尖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丽水市领尚文化传媒有限公司1商务供应商自2019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磋商截止之日止,具有类似业绩的,每个业绩得0.2分,最高为1分。1、合同扫描件装入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中,否则不得分。2、是否属于类似业绩由磋商小组根据合同的内容、特点以及与本项目的类似程度等进行认定。0-10.01.00.02技术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工作目的、工作任务、工作内容的理解、认识和熟悉成熟等,由评委在规定分值内打分。0-53.54.03.03.1技术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项目重难点分析,由磋商小组成员判定评分,本项最高得5分。0-54.04.02.53.2技术根据供应商针对项目重难点提出的应对策略,由磋商小组成员判定评分,本项最高得5分。0-53.54.53.04.1技术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设计方案构思新颖,立意独特,寓意深刻,特点鲜明,富有创意等,且符合丽水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氛围。由评委在规定分值内打分(0-5分)0-53.04.52.54.2技术根据设计方案符合制作点位周边的环境特性、设计主体与周边环境巧妙结合情况等。由评委在规定分值内打分(0-5分)0-53.04.03.04.3技术设计文案与效果图内容是否完整、文字清晰、制作完美、内容说明表达正确的,由评委在规定分值内打分(0-5分)0-53.04.03.04.4技术功能实用,因地制宜的利用周边资源,空间创意、规划布局合理性,由评委在规定分值内打分(0-5分)0-53.04.02.55.1技术根据投标人提供项目实施方案的合理性、可行性等,由磋商小组成员判定评分(0-5分)0-53.04.02.55.2技术由评委根据投标人制定的管理制度及工作流程的规范性、可行性、完整性进行比较,由磋商小组成员判定评分(0-5分)0-53.04.03.05.3技术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质量控制方案的全面性、可行性,由磋商小组成员判定评分(0-5分)0-53.04.03.05.4技术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实施进度承诺进行比较,由磋商小组成员判定评分(0-5分)0-53.04.03.05.5技术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施工安装措施(含安全文明施工方案、安装措施、安保措施)的合理性、科学性、可行性等,由磋商小组成员判定评分(0-5分)0-53.54.03.56技术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应急预案,对突发性事件所采取的相关应急预案是否完善、有效,应急保障措施是否适用、可行,由磋商小组成员判定评分,本项最高得5分。0-54.04.04.07.1技术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后期维护服务方案、措施、技术力量、配合响应、等服务承诺,由磋商小组成员判定评分,本项最高得4分。0-42.53.52.07.2技术质保期承诺:招标文件规定一年,满足招标文件不得分。投标人承诺每增加一年加1分,最高得2分。(0-2分)0-22.02.02.03/78技术根据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团队人员的数量(0-2分)、服务经验(0-2分)、职责分工(0-2分)、组织协调能力(0-2分)等配置的齐全性、合理性等,且满足本项目需求的,由评委在分值范围内打分。0-85.57.06.09技术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针对本项目制定的验收方案是否合理、严谨,由评委判定评分,本项最高得5分。0-53.04.03.510技术评委根据投标人提出的针对本项目的合理化建议进行比较,由磋商小组成员判定评分,本项最高得5分。0-53.54.03.0合计合计合计0-9059.074.555.0专家(签名):4/7技术技术商务商务评分明细评分明细(专家(专家3))项目名称:市区主次干道宣传牌制作(维护修补)、内容更换和移动小品修补更新项目(浙处州磋商[2023]023号)序号评分类型评分项目内容分值范围丽水少微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浙江浪尖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丽水市领尚文化传媒有限公司1商务供应商自2019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磋商截止之日止,具有类似业绩的,每个业绩得0.2分,最高为1分。1、合同扫描件装入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中,否则不得分。2、是否属于类似业绩由磋商小组根据合同的内容、特点以及与本项目的类似程度等进行认定。0-10.01.00.02技术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工作目的、工作任务、工作内容的理解、认识和熟悉成熟等,由评委在规定分值内打分。0-54.24.93.23.1技术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项目重难点分析,由磋商小组成员判定评分,本项最高得5分。0-53.84.83.13.2技术根据供应商针对项目重难点提出的应对策略,由磋商小组成员判定评分,本项最高得5分。0-53.34.72.94.1技术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设计方案构思新颖,立意独特,寓意深刻,特点鲜明,富有创意等,且符合丽水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氛围。由评委在规定分值内打分(0-5分)0-54.14.53.94.2技术根据设计方案符合制作点位周边的环境特性、设计主体与周边环境巧妙结合情况等。由评委在规定分值内打分(0-5分)0-53.94.63.54.3技术设计文案与效果图内容是否完整、文字清晰、制作完美、内容说明表达正确的,由评委在规定分值内打分(0-5分)0-54.24.73.54.4技术功能实用,因地制宜的利用周边资源,空间创意、规划布局合理性,由评委在规定分值内打分(0-5分)0-54.14.83.55.1技术根据投标人提供项目实施方案的合理性、可行性等,由磋商小组成员判定评分(0-5分)0-53.84.92.65.2技术由评委根据投标人制定的管理制度及工作流程的规范性、可行性、完整性进行比较,由磋商小组成员判定评分(0-5分)0-54.24.64.15.3技术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质量控制方案的全面性、可行性,由磋商小组成员判定评分(0-5分)0-54.64.84.15.4技术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实施进度承诺进行比较,由磋商小组成员判定评分(0-5分)0-54.34.54.25.5技术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施工安装措施(含安全文明施工方案、安装措施、安保措施)的合理性、科学性、可行性等,由磋商小组成员判定评分(0-5分)0-54.44.64.36技术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应急预案,对突发性事件所采取的相关应急预案是否完善、有效,应急保障措施是否适用、可行,由磋商小组成员判定评分,本项最高得5分。0-54.44.74.37.1技术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后期维护服务方案、措施、技术力量、配合响应、等服务承诺,由磋商小组成员判定评分,本项最高得4分。0-43.83.93.77.2技术质保期承诺:招标文件规定一年,满足招标文件不得分。投标人承诺每增加一年加1分,最高得2分。(0-2分)0-22.02.02.05/78技术根据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团队人员的数量(0-2分)、服务经验(0-2分)、职责分工(0-2分)、组织协调能力(0-2分)等配置的齐全性、合理性等,且满足本项目需求的,由评委在分值范围内打分。0-87.08.07.09技术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针对本项目制定的验收方案是否合理、严谨,由评委判定评分,本项最高得5分。0-54.74.94.110技术评委根据投标人提出的针对本项目的合理化建议进行比较,由磋商小组成员判定评分,本项最高得5分。0-54.65.04.1合计合计合计0-9075.485.968.1专家(签名):6/77/7得分汇总表得分汇总表项目名称:市区主次干道宣传牌制作(维护修补)、内容更换和移动小品修补更新项目(浙处州磋商[2023]023号)序号供应商报价(元)技术商务得分报价分总得分排名是否推荐成交2浙江浪尖文化传媒有限公司671500元(陆拾柒万壹仟伍佰元整)80.310.090.31√1丽水少微文化传媒有限公司688000元(陆拾捌万捌仟元整)65.89.7675.562√3丽水市领尚文化传媒有限公司680000元(陆拾捌万元整)60.039.8869.913√评审专家(签名):2023年06月19日1/1成交人公告内容(非联合体磋商时提供。)采购项目:市区主次干道宣传牌制作(维护修补)、内容更换和移动小品修补更新项目采购编号:浙处州磋商[2023]023号成交人名称浙江浪尖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成交人负责人刘大敏成交人地址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南明山街道祥龙路162号110-7室 成交标的服务内容单位数量总价(元)市区主次干道宣传牌制作(维护修补)、内容更换和移动小品修补更新项目项1671500成交金额合计(元)671500服务要求:(1)质量保证期内如出现破损等,我公司在接到电话后,1 小时内响应,2 小时以 内到现场处理,48 小时内修复,现场不能修复的,提出修复方案征得采购人同意。 (2)施工安装过程中,各有关人员人身安全及财产安全问题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采购人概不负责。 (3)服务期限内我公司根据采购人需求局部调整设计方案,我公司积极重新调整 方案并保证施工制作周期如期进行,如调整后仍不能达到采购人要求,采购人有权取消 此点位施工并不支付本点位任何费用。 (4)我公司可以自行实地踏勘,采购人不统一组织,如不进行现场踏勘的,所产 生的风险我公司自行承担。(5)本项目施工修补安装过程中如遇场地尺寸限制等问题,广告大小有变动的, 我公司随时满足采购人要求,由此产生的投标风险均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6)项目完成后,发生与本项目相关的各类涉及人身安全及财产安全的问题由我 公司自行解决、承担,采购人概不负责。注:1、供应商应根据其响应情况填写该表,并保证其与响应文件内容的一致性、正确性和真实性;2、填写该表不代表供应商已具有成交人资格。本表只作为成交结果公告内容的一部分,进行公告使用;3、本表内容涉及较多,供应商可以适当增减表格行数,以保证表格内容的完整;4、评审结果排名第一的供应商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该表格及项目响应文件电子文档刻录成光盘或将电子文档提交给代理机构的项目负责人。未按时提交规定内容造成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5、成交结果公告内容如涉及供应商的商业秘密等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不予公告的情形,供应商应另附书面说明,如未事前书面说明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七、▲企业类型声明函(一)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中共丽水市委宣传部(单位名称)的市区主次干道宣传牌制作(维护修补)、内容更换和移动小品修补更新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市区主次干道宣传牌制作(维护修补)、内容更换和移动小品修补更新项目(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浙江浪尖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10人,营业收入为800万元,资产总额为500万元,属于微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三选一);……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附小微企业证明材料:注册登录一使用须知1全国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服务网(小微企业名录)首页我要查政策我要查查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我要学知识我去专题找服务首页/我要查查小微企业/企业详情·企业名称:浙江浪尖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注册资本:500万人民币91331127MA2E2N6K9D500万人民币登记机关景宁金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门类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成立日期2020年01月06日行业其他广告服务享受扶持政策信息经营异常信息严重违法失信信息企业黑名单信息更多信息暂无享受扶持政策版权所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号:京ICP备18022388号2技术支持电话:010-88650856政府网站(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声明:本单位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三)监狱企业证明注: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声明:本单位非监狱企业。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小品修补 干道宣传制作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