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建筑 常态化监管中标结果公示(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汤山街道办事处2023)
汤山街道既有建筑常态化安全监管服务成交公告
汤山街道既有建筑常态化安全监管服务
江苏德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汤山街道办事处 委托,就汤山街道既有建筑常态化安全监管服务 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将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项目编号:JSZC-320115-JADH-C2023-0017
项目名称:汤山街道既有建筑常态化安全监管服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南京南大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广州路228号503室
成交金额:2700000元(单位:人民币)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项目名称:汤山街道既有建筑常态化安全监管服务
招标范围:房屋安全监管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五、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招标代理中标服务费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标准80%计取,不足3000按3000计取,评标专家评审费由代理人先行垫付,具体按实际招标标段发生金额为准,成交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无论是否将该费用在报价中列明,均视为已含在总价中。专家评审费均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专家评审费按实际支付计取。
六、评审专家名单
戴建忠、郭利人、刘焕武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汤山街道办事处
地 址:南京市江宁区汤山街道辖区内
联系方式:025-850967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德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江宁区竹山南路555号有志大厦B2-339
联系方式:1811492189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花工
电 话:18114921893
汤山街道既有建筑常态化安全监管服务采购文件.doc汤山街道既有建筑常态化安全监管服务采购文件.doc
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JSZC-320115-JADH-C2023-0017汤山街道既有建筑常态化安全监管服务汤山街道既有建筑常态化安全监管服务项目名称:江苏德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〇二三年六月目录第一章磋商邀请3第二章竞争性磋商须知6一、总则7三、响应性文件递交13四、磋商13五、无效磋商响应文件14六、成交及合同授予14七、无成交供应商原因15八、质疑和投诉15第三章磋商项目需求17第四章评分标准18第五章合同20第六章磋商响应文件24一、磋商申请及声明26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27三、磋商报价汇总表28四、磋商分项报价表29五、资格证明文件30六、供应商基本情况说明30七、实施方案31八、项目组成员一览表31九、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格式32十、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32十一、质量保证及服务承诺33十二、中小企业声明函34十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4十四、技术条款偏离表格式35十五、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35十六、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附件)35磋商邀请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汤山街道既有建筑常态化安全监管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市江宁区竹山南路555号有志大厦B2-339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6月16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SZC-320115-JADH-C2023-0017项目名称:汤山街道既有建筑常态化安全监管服务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285万元最高限价:284.5855万元,磋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做无效标处理采购需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合同履行期限:一年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符合并提供信用承诺书,信用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符合并提供信用承诺书,信用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符合并提供信用承诺书,信用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符合并提供信用承诺书,信用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符合并提供信用承诺书,信用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符合并提供信用承诺书,信用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备注:依据南京市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政府采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信用承诺书格式见附件),不再需要提供证明材料。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1、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一)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二)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2、违反信用承诺的法律责任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经调查核实后,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1)具有有效的省级以上(含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具有有效的省级以上(含省级)建设工程管理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含主体结构及钢结构检测)(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3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4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应当在“南京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内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日2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供应商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的同时,提交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中打印的“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3年06月05日至2023年06月09日为止,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2:00至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南京市江宁区竹山南路555号有志大厦B2-339方式: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在江苏德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市江宁区竹山南路555号有志大厦B2-339)购买磋商文件。售价:100元/份,售后不退。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06月16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南京市江宁区竹山南路555号有志大厦B2-339五、开启时间:2023年06月16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南京市江宁区竹山南路555号有志大厦B2-339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考察,投标人可自行联系采购人。请务必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仔细认真地查勘,在随后的采购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汤山街道办事处地址:南京市江宁区汤山街道联系人:夏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江苏德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南京市江宁区竹山南路555号有志大厦B2-339联系人:花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花工电话:18114921893第二章竞争性磋商须知江苏德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汤山街道办事处(采购人)委托,对其汤山街道既有建筑常态化安全监管服务(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兹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相关信息如下:序号项 目内 容1项目编号JSZC-320115-JADH-C2023-00172项目名称汤山街道既有建筑常态化安全监管服务3采购代理机构江苏德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4代理机构地址南京市江宁区竹山南路555号有志大厦B2-3395磋商文件获取方法1.有意参加磋商者,在报名时间内携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至江苏德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市江宁区竹山南路555号有志大厦B2-339)参加报名。2. 磋商文件出售方式:每本1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6项目限价人民币大写:贰佰捌拾肆万伍仟捌佰伍拾伍元整(¥2845855元),超过最高限价作废标处理。7合同履行期限一年8磋商有效期磋商之日起30天9磋商报名时间2023年06月05日至2023年06月09日为止,每天9:00-11:30,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9磋商报名地点南京市江宁区竹山南路555号有志大厦B2-3399磋商报名要求凡有意参加磋商者,在报名时间内携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至江苏德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市江宁区竹山南路555号有志大厦B2-339)参加报名10响应性文件递交信息时间2023年06月16日 14:00—14:3010响应性文件递交信息地点南京市江宁区竹山南路555号有志大厦B2-33910响应性文件递交信息要求各供应商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参加。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不予接受。11响应性文件份数正本份数:壹份;副本份数:贰份 ;电子版投标文件(U盘)壹份12磋商 信息时间2023年06月16日 14:3012磋商 信息地点南京市江宁区竹山南路555号有志大厦B2-33913联系 事项采购单位联系人夏工13联系 事项采购单位联系电话025-8509671313联系 事项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花工13联系 事项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8114921893;邮箱:2530381258 @qq.com 一、总则1.适用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规章和规定等。2.定义2.1“供应商”是指参加竞争性磋商,并符合磋商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2“货物和服务”指本磋商文件中所述产品及相关服务。本次采购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2.3“采购人或使用单位”是指使用货物和服务的单位。3.政策功能3.1(1)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的相关规定认定。(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对联合投标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2%的扣除(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以扣除后的价格作为评审价格。(3)根据《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4)根据《财库〔2017〕141号》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5)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或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或大型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按“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和《财库〔2017〕141号》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未提供上述资料的报价,其价格不予扣除。3.2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信息安全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经过认定的节能产品;信息安全产品是指列入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并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制定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经过认证的环境标志产品。3.3提供的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的,供应商应当选择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并提供由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复印件。3.4提供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供应商应当选择《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并提供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3.5提供的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的,供应商应当选择《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且经过认证的环境标志产品投标,并提供有效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3.6采购文件中的参考产品品牌或型号,是采购人根据项目所要实现的功能列出的品牌或型号,并不是限制条件。供应商可以采用不低于参考的产品档次参与竞争,但是所有技术和功能不得低于采购要求,并提供证明材料以保证整体功能的实现,并在方案中加以合理的阐述说明,否则将可能作为无效投标处理。4.参与竞争性磋商供应商资格条件4.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符合并提供信用承诺书,信用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符合并提供信用承诺书,信用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符合并提供信用承诺书,信用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符合并提供信用承诺书,信用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符合并提供信用承诺书,信用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符合并提供信用承诺书,信用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备注:依据南京市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政府采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信用承诺书格式见附件),不再需要提供证明材料。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1、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一)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二)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2、违反信用承诺的法律责任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经调查核实后,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4.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1)具有有效的省级以上(含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具有有效的省级以上(含省级)建设工程管理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含主体结构及钢结构检测)(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4.3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4.4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应当在“南京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内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日2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供应商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的同时,提交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中打印的“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1)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按以下程序进行:①登陆“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网站,点击“南京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链接图标,在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②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③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注册成功后,供应商每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投标(响应)截至日前,应先登录“信用南京”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投标(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是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5.磋商供应商的义务及注意事项5.1集中勘查现场及答疑会:采购人不组织,供应商可自行查勘,在随后的采购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5.2义务5.2.1磋商供应商应当认真阅读本磋商文件,完全明了本项目之名称、用途、数量、质量和交付时间,完全明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5.2.2磋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性文件。响应性文件应对磋商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完全响应。5.2.3磋商供应商应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响应性文件送达磋商地点。5.2.4磋商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排挤其他磋商供应商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磋商供应商的合法权益。磋商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公众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5.2.5磋商供应商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对所递交的响应性文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性文件的组成部分。5.3注意事项5.3.1本项目采购方式是竞争性磋商,整个项目是一个整体、不可分割。供应商在参加磋商前可以向采购人了解实地情况及在江宁区范围内相关工程需求,以确保制定出合理的投标方案,否则由此引起的误投风险及相应的损失自行承担。本项目由采购人自行组织或委托第三方验收。供应商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按无效投标处理。5.3.2验收标准5.3.2.1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标准和技术要求,未明确部分按照国家最新的相关标准;5.3.2.2供应商随响应性文件提供的货物制造国制造及验收的官方标准或货物验收大纲,经采购单位确认后,将作为对货物的验收依据之一;5.3.2.3供应商在澄清响应文件时作出的承诺,经采购单位确认后,将作为对货物和服务的验收依据之一;5.3.2.4项目完毕后,由采购单位组织按国家相关标准进行验收。5.3.3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没有对磋商文件都作出实质性响应,相应风险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包括作无效投标处理。5.3.4任何供应商成交,须保证所供货物和服务能通过当地有关职能部门验收,否则采购单位有权拒绝支付合同款项。5.3.5供应商应保证采购人在使用该货物(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投标人应承担全部责任。5.3.6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6.1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应在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性文件提交截止日期五天前按磋商文件中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如传真等)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予以答复;在磋商文件公布期间,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磋商文件实质性变动的除外。6.2磋商文件公布期间如有实质性变动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原磋商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并自变更之日起公布期限顺延,相关供应商应请及时关注。如果潜在供应商因自身的原因未能及时获取相应信息,供应商将承担被拒绝参加磋商或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风险。7.磋商有效期磋商有效期为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之日后30天。8.磋商费用8.1磋商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8.2招标代理中标服务费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标准80%计取,不足3000按3000计取,评标专家评审费由代理人先行垫付,具体按实际招标标段发生金额为准,成交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无论是否将该费用在报价中列明,均视为已含在总价中。专家评审费均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专家评审费按实际支付计取。二、响应性文件的编制9.响应性文件的语言、计量单位、货币和编制9.1磋商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性文件、技术文件和资料,以及磋商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响应性文件中若有英文或其他语言文字的资料,应提供相应的中文翻译资料。对不同文本磋商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9.2磋商供应商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9.3磋商供应商应用人民币报价。报价产品如果是进口产品的,应提供人民币与美元之间的汇率;报价单位为“元”。9.4磋商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如有修改,修改处须有供应商公章或投标专用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磋商代表签字。9.5磋商响应文件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顺序,统一用A4规格幅面打印、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由于编排混乱导致磋商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责任由供应商承担。9.6供应商应在磋商响应文件中写清相应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全称、地址、电话、传真等。10.响应性文件的组成10.1供应商应当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磋商响应文件,并根据自己的商务能力、技术水平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逐条标明是否响应。10.2磋商响应文件由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价格部分,以及其他部分组成。11.响应性文件的商务部分:商务部分是证明供应商有资格参加磋商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这些文件应能满足竞争性磋商采购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其中加★项目不得有缺失或无效,否则视为无效投标。(1)★第二章4.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证明文件;(2)★第二章4.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提出的特定条件证明文件;(3)★磋商申请及声明;(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5)★《磋商报价汇总表》、《磋商分项报价表》;(6)★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7)★商务条款偏离表;(8)响应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和商务资料。响应货物如果属于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应在响应文件中予以明确标注,并提供相应证书的复印件。否则,磋商评审时不予认可。12.报价部分12.1价格部分是对货物和服务价格构成的说明,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没有特别说明的话,对每一项货物和服务仅接受一个价格。12.2磋商报价是磋商文件所确定的采购范围内的全部货物或服务的价格体现。磋商报价: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劳资、交通费、风险评估费等,应包括供应商为完成编制任务所承担的全部费用、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及合同包含内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不论其在采购文件中是否有提及。响应供应商应根据上述因素自行考虑磋商报价。12.3磋商供应商应在《磋商报价汇总表》、《投标分项报价》等中标明拟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价、总价以及分项报价。12.4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市场价格变动,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不可预见因素,一旦成交,总价不变。如果有漏项,视同让利。12.5本次磋商将采用二轮报价的形式,磋商申请单位需委派授权代表准时参加报价,否则视为放弃报价。经磋商后,如果成交价低于供应商在磋商响应文件报价的话,分项报价同比例调整。以供应商的最后报价作为价格评分依据。12.6报价表必须由供应商法人代表或委托授权人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如有优惠条款,请单独列明,但不得影响报价,影响货物或服务整体功能。12.7政府采购提倡公平竞争,反对盲目压价参与磋商,任何盲目压价和低于成本报价将会被拒绝。13.技术部分。技术部分是证明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是合格的、并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以及对货物和服务的详细说明,这些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提供的货物如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有不符之处,应说明其差别之所在。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其中加★项目不得有缺失或无效,否则视为无效投标。(1)★质量保证及服务承诺;(2)★实施方案;(3)★技术条款偏离表;(4)项目组成员一览表;(5)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资料等。三、响应性文件递交14.响应性文件应由授权委托人在规定时间内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的地点。15.响应性文件须装订成册,密封封装,封面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地址、电话等。响应性文件须提供正本壹份、副本贰份,且须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1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响应文件将拒收:(1)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等。17.诚实信用17.1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17.2供应商不得以向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成交。四、磋商18.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小组分别与供应商进行磋商。19.磋商小组(3人以上、含3人)将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织相关专家评委及采购人代表组成。20.磋商程序20.1响应性文件初审20.1.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性文件中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磋商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20.1.2符合性检查。依据磋商文件规定,从响应性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实质性响应是指供应商响应性文件与磋商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影响合同的内容、服务质量;或者在实质上与磋商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磋商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磋商小组决定供应商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性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如果响应性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磋商小组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成为实质上响应。磋商小组将允许修正响应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供应商相应的名次排列。20.2磋商和澄清。在磋商澄清环节,对响应性文件中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代表签字,但不得改变响应性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0.3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就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的技术、商务和价格进行磋商,磋商的轮次由磋商小组决定。20.4磋商小组制定一个符合采购人要求的最优方案,或直接根据响应性文件要求所有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作最后报价。21、评分方法和标准。21.1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审总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作为成交候选供应商或者成交供应商的评分方法。21.2综合评分的主要因素是:详见评标标准。21.3评分标准详见第四章五、无效磋商响应文件22.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1)未通过资格审查的;(2)未实质性响应采购要求的;(3)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六、成交及合同授予23、确定成交供应商23.1综合比较与评价后按照得分高低顺序对供应商进行排列。得分相同的,按磋商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磋商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综合排名第一名的供应商确定为成交供应商。磋商小组认为,排在前面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最低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磋商小组可以取消该供应商的成交候选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递补,以此类推。23.2成交供应商确定后,将在原采购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公告,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应按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单位、政府采购中心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3.3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3.4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或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合同的,拒绝签订合同的一方应至少向另一方支付中标价1%的补偿金,以及为磋商过程所发生的有关费用和双方商定的其他补偿。23.5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成交供应商除发生法律规定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外不得放弃或拒绝签订合同的。放弃或拒绝签订合同的,情节严重的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名单,在一至三年内不得参加南京市江宁区政府采购活动。23.6代理机构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作未成交原因的解释。23.7所有磋商响应文件都将作为档案保存,不论成交与否,代理中心均不退回。24、编写磋商(评审)报告磋商小组根据磋商过程和结果编写磋商(评审)报告。25、签订合同25.1成交供应商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5.2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25.3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视情与排位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25.4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七、无成交供应商原因26.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次采购无成交供应商:(1)所有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被磋商小组认定为无效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供应商的最终报价超过采购预算,且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发生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5)采购人需求发生重大变化暂时不能确定或供应商提供的服务不能满足需求等八、质疑和投诉27.质疑27.1磋商供应商对磋商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27.2磋商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全部质疑,但需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27.3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磋商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磋商供应商和其他有关磋商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28.投诉质疑磋商供应商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南京市江宁区财政局投诉。第三章磋商项目需求一、项目概况:项目名称:汤山街道既有建筑常态化安全监管服务地点:南京市江宁区汤山街道二、服务需求按照要求对自建房屋进行摸底、排查,对结构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进行结构安全鉴定或评估,并提供整治方案。对于300平方米或者造价100万以上房屋装修进行监管。三、服务内容1、房屋安全性评估鉴定:根据自建房排查,目前存在1000栋房屋存在安全隐患。1)摸底排查、形成目录手册;2)按照国家或地方执行标准出具评估或鉴定报告,出具整改方案;3)投标单位在满足建设方需求,结合实际情况以及国家或地方、行业规范、执行标准等综合考虑报价。2、办理餐饮证照等经营性房屋巡查评估:对于300平方米或者造价100万以上房屋装修进行监管,对上报的经营性房屋进行现场查看、评估,给出房屋是否有拆改的意见,确保全覆盖。四、服务人员和设备要求1.服务人员配置要求:安全评估及巡查人员(含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2.服务人员素质要求:技术人员应具有土木工程相关学历。3.设备配备:检测评估所需要的检测设备,应具有计量证书。五、清单序号工作内容服务内容单位数量1动态巡查1丶对辖区内所有建筑按社区网格,开展常态化、拉网式巡查,及时发现新增隐患。2丶服务周期至2023年年底;栋530572隐患建筑的安全体检1丶对辖区内在册隐患建筑(含巡查新发现隐患),开展动态监测,做好房屋沉降倾斜、开裂、墙体风化裸露等情况的测量对比,分析安全状况,一栋一档,每年度完成一次区域内隐患建筑的安全体检,全面掌握动态变化情况,精准处置。2丶服务周期至2023年年底;栋10003装修拆改技术指导1丶配合装饰装修综合受理窗口开展工作,对辖区范围内装修拆改活动提供从受理备案、方案审查、现场巡查到完工查验全流程专业指导,杜绝因拆改导致的隐患增量。2丶服务周期至2023年年底;项14专业技术指导1、结合12345投诉及信访处置配合做好相关检测、论证及专业解答,进一步压紧压实房屋所有权人主体责任。2丶对拟修缮加固的隐患建筑消险施工进行专业技术指导。3丶服务周期至2023年年底;项1第四章评分标准1价格(10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磋商价格最低的磋商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磋商报价)×10(小数点后保留两位)10分2服务方案(42分)对招标项目的理解、编制依据及原则等总体思路评估等方面酌情评分:理解与认识最全面的得12分;较为详细的得10分;无明显缺陷的得8分;基本符合本项目需求的得6分;内容较少,表述的内容较一般的得4分;没有不得分。12分2服务方案(42分)对招标项目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进行评分:综合评价优秀的得10分;较好的得8分;无明显缺陷的得6分;基本符合本项目需求的得4分;内容较少,表述的内容较一般的得2分;没有不得分。10分2服务方案(42分)对招标项目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合理化建议进行酌情评分:针对性强、操作性强,保障措施到位的得10分;较为详细的得8分;无明显缺陷的得6分;基本符合本项目需求的得4分;内容较少,表述的内容较一般的得2分;没有不得分。10分2服务方案(42分)对工作计划安排进行酌情评分:针对性强、操作性强,保障措施到位的得10分;较为详细的得8分;无明显缺陷的得6分;基本符合本项目需求的得4分;内容较少,表述的内容较一般的得2分;没有不得分。10分3业绩(12分)供应商自2020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类似房屋安全性鉴定相关业绩,每提供一个得3分,最高得12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提供的证明材料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一律视为未提供)12分4项目组人员(30分)(1)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及以上执业资格的得4分;同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加4分,本项最高得8分。(需提供注册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计分)(2)技术负责人:具有国家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及以上执业资格的得4分;同时具有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的得4分;同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加4分,本项最高得12分。(需提供注册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计分)(3)项目组其他人员(除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外):江苏省房屋安全鉴定检测专业技术证书的每个证书得2分,最多得10分。(①需提供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组其他人员相关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及技术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②须提供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项目组其他成员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2023年03月-2023年05月)复印件加盖公章)30分5企业实力(6分)投标人为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房屋安全鉴定备案单位得6分。(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6分说明:1、对国家认定的节能、环保产品分别给予价格评标总分值4%、4%的加分(特别说明:节能、环保产品必须纳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等官方网站“节能、环保产品查询系统”,且以提供的证书复印件为依据)。2、参加投标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对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小企业(含小型、微型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供应商为小企业,且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企业制造的货物。如果提供的货物为大中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视同大中型企业。3、所有认证、证明和业绩均以有效的复印件加盖公章,评分标准中所含的主观分部分由各评委独立评分,计分时取各评委评分的平均值为某个投标人的本项得分(保留2位小数)。评标结果保留两位小数。第五章合同南京市江宁区政府采购合同(供参考)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汤山街道既有建筑常态化安全监管服务采购单位: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汤山街道办事处成交单位:签订日期:2023年月日采购合同(服务类)(具体合同条款由采购人和供应商依据招投标文件拟定,本件仅供格式参考)采购人(以下称甲方):供应商:(以下称乙方)住所地:住所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采购结果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合同标的乙方根据甲方要求提供下列服务:汤山街道既有建筑常态化安全监管服务,服务内容详见乙方响应性文件等。第二条合同总价款本合同项下服务总价款为___________(大写)人民币。第三条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甲方采购文件、乙方响应文件和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四条权利保证乙方应保证为甲方提供货物和服务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第五条质量保证乙方提供的服务必须全部达到采购文件各项要求,国家或行业有规定的,还要符合相应规定。第六条交付使用和验收1、乙方应当在合同签订后一年内完成采购文件规定的项目并交付甲方使用。采购文件有约定的,从其约定。2、甲方自行组织或视情邀请相关专家或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采购文件和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承担验收费用等。第七条合同款支付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后期结算时以实际完成工作量,单价按中标单价执行。2、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由甲方自行支付,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3、付款方式:(1)检测鉴定及安全巡查及整改技术指导工作结束,提交成果资料并审查通过后,发包人支付至合同约定检测鉴定费用的80%;(2)检测鉴定服务经甲方验收完成确认后,方可付清剩余检测鉴定费用(累计付款至100%)。(乙方检测鉴定结果如未能达到标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重新检测鉴定,甲方不再另行支付相关费用)第八条违约责任1.乙方逾期交付的,每逾期1天,甲方可按应付设计咨询费用的万分之三向乙方减付。延误超过30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返还该阶段已收设计咨询费用。乙方逾期交付的,今后参加政府采购信誉将受到影响。乙方交付设计咨询文件后,应协助甲方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本合同约定的设计咨询服务内容范围内的必要调整补充,乙方不再就上述工作向甲方收取任何费用。2.乙方在承担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解除合同的除外)。甲方未能及时追究乙方的任何一项违约责任并不表明甲方放弃追究乙方该项或其他违约责任。第九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1、除《政府采购法》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2、除发生法律规定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外,甲乙双方不得放弃或拒绝履行合同。乙方放弃或拒绝履行合同,在三年内不得参加采购人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第十条合同的转让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1、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解决争议:(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向南京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3、在仲裁期间,本合同应继续履行。第十二条诚实信用乙方应诚实信用,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和承诺履行合同,不向甲方进行商业贿赂或者提供不正当利益。第十三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2、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3、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甲方(委托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或委托代表人: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日期: 年 月 日日期: 年 月 日磋商响应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日期:评分索引表评分项目在投标文件中的页码位置行数不够,自行添加注:建议投标供应商为《投标书》制作详细目录,并将该《评分索引表》放在投标书目录之前。一、磋商申请及声明磋商申请及声明致: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汤山街道办事处根据贵方JSZC-320115-JADH-C2023-0017号采购文件,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姓名和职务)代表(供应商名称),提交响应文件并参加磋商。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1.按磋商需求的磋商报价为。2.我们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磋商或收到的任何磋商。3.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磋商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问题的权利。4.我们同意从规定的磋商日期起遵循本磋商文件,并在规定的磋商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5.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磋商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6.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并保证于承诺的时间完成货物的启动、调试等服务,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7.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3)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磋商的;(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8.与本磋商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供应商名称(盖章):地址:联系电话:传真:供应商授权代表姓名(签字):联系电话:日期:年月日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汤山街道办事处: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供应商注册地址)的(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授权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编号:JSZC-320115-JADH-C2023-0017号,项目名称,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附:法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被授权人签字:日期:年月日三、磋商报价汇总表磋商报价汇总表项目编号:JSZC-320115-JADH-C2023-0017项目名称:汤山街道既有建筑常态化安全监管服务磋商报价大写: 备注磋商报价小写: 备注响应文件份数正本: 份 副本: 份项目负责人合同履行期限其它(如有优惠条件须在此注明)供应商(盖章):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说明:1、采购人对每一项货物和服务仅接受一个价格,不得填报有选择性报价方案。若有优惠条款须注明,但不得影响报价,影响产品整体功能。2、磋商报价是磋商文件所确定的采购范围内的全部货物或服务的价格体现。磋商报价: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劳资、交通费、风险评估费等,应包括供应商为完成湿地保护小区方案编制任务所承担的全部费用、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及合同包含内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不论其在采购文件中是否有提及。响应供应商应根据上述因素自行考虑磋商报价。四、磋商分项报价表磋商分项报价表项目编号:JSZC-320115-JADH-C2023-0017项目名称:汤山街道既有建筑常态化安全监管服务供应商根据清单要求格式自拟供应商(盖章):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说明:1.采购代理机构对每一项货物和服务仅接受一个价格,不得填报有选择性报价方案。2.经磋商后,如果成交价高于或低于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首次报价的,分项报价同比例调整。五、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参考)1.磋商公告2.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证明材料2.磋商公告2.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证明材料3.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4.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有其他证明文件供应商(盖章):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六、供应商基本情况说明供应商基本情况说明要求尽可能简短精炼。(一)名称及有关情况:(1)名称:(2)地址:传真/电话:邮编:(3)成立或注册日期:(4)法人代表姓名:(5)开户银行名称及地址:(6)供应商在南京地区的代表姓名和地址邮编、传真、电话(二)供应商简介: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企业发展简史(2)企业获得的荣誉、受过的违规处罚情况等(三)供应商认为需要说明的其它情况供应商(盖章):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七、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格式自拟)供应商(盖章):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八、项目组成员一览表项目组成员一览表项目名称:汤山街道既有建筑常态化安全监管服务项目编号:JSZC-320115-JADH-C2023-0017 序号姓名性别本项目职务执业资格或职称备 注供应商(盖章):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备注栏,可填写该人员擅长的工种,附相关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九、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格式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汤山街道办事处:我单位(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在下划线上如实填写:有或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说明: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供应商(盖章):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十、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我单位郑重声明:我单位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公司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主要设备有:。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供应商(盖章):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十一、质量保证及服务承诺质量保证及服务承诺我公司就项目编号为“JSZC-320115-JADH-C2023-0017”的汤山街道既有建筑常态化安全监管服务质量保证及服务承诺如下:(供应商自拟)供应商(盖章):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十二、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盖章):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十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不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盖章):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十四、技术条款偏离表格式技术条款偏离表项目编号:JSZC-320115-JADH-C2023-0017项目名称:汤山街道既有建筑常态化安全监管服务序号招标文件条目号招标要求规格投标响应偏离我方承诺,除上表所列内容外,我方完全响应本次招标文件技术条款要求。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说明: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十五、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商务条款偏离表项目编号:JSZC-320115-JADH-C2023-0017项目名称:汤山街道既有建筑常态化安全监管服务序号招标文件条目号招标文件要求的商务条款投标响应偏离我方承诺,除上表所列内容外,我方完全响应招标文件商务条款要求。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说明: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十六、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附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附件)(仅为示范格式,直接填写无效,需至“南京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在线打印)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联系人联系地址联系电话诚信档案记录情况信用承诺信用承诺:我公司自愿参加贵中心(公司)组织的本次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坚守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诚信经营,无条件遵守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各项规定。我们郑重承诺,本公司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包括: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接受各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和有权机关的审查和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二〇 年 月 日注:1、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2、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做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经调查核实后,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建筑 常态化监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南京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