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实用型大型工程机械购买租赁 铲车 挖掘机 实用型大型工程机械 835H型轮式装载机中标结果公示(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石人子沟街道办事处2023)
新疆一方立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石人子沟街道实用型大型工程机械购买租赁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YFLZ招字2023009
二、项目名称: 石人子沟街道实用型大型工程机械购买租赁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石人子沟街道办事处铲车2辆、挖掘机1台
铲车2辆、挖掘机1台
3
辆
/
1381000.00
新疆九彩瑞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喀什西路752号西部绿谷大厦二层2-8-689
91650106MA79G5GR1R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品牌
数量
单价(元)
规格型号
1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石人子沟街道办事处铲车2辆、挖掘机1台
石人子沟街道实用型大型工程机械购买租赁项目
广西柳工
2
280000
835H型轮式装载机
2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石人子沟街道办事处铲车2辆、挖掘机1台
石人子沟街道实用型大型工程机械购买租赁项目
现代
1
821000
HW150N轮式挖掘机
五、评审专家名单:
何芳,王运,聂智婷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服务费按照差额定律累进计费方式计算,标准如下: 成交金额100万元以下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50%,服务类采购费率1.50%; 成交金额1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10%,服务类采购费率0.80%; 成交金额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80%,服务类采购费率0.45%; 成交金额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50%,服务类采购费率0.25%; 成交金额5000万元至10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25%,服务类采购费率0.10%; 成交金额10000万元至100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05%,服务类采购费率0.05%; 成交金额1000000万元以上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01%,服务类采购费率0.01%;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800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石人子沟街道办事处
地 址:水磨沟区石人子沟百泉路1727号
联系方式:0991-68778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一方立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红光山路绿地中心蓝海大厦1101室。
联系方式:136399716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苏建国
电 话:13639971696
附件信息:
设备评审报告.pdf设备评审报告.pdf178.7K
石人子沟街道实用型大型工程机械购买租赁项目.docx石人子沟街道实用型大型工程机械购买租赁项目.docx872.5K
政府采购项目评审报告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标项1]1、采购组织机构:新疆一方立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项目名称:石人子沟街道实用型大型工程机械购买租赁项目3、项目编号:YFLZ招字20230094、采购内容: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石人子沟街道办事处铲车2辆、挖掘机1台5、开标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红光山路绿地中心蓝海大厦1101室。6、采购单位: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石人子沟街道办事处7、预算执行确认书编号:[2023]282号8、采购预算金额:141万元9、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10、发布采购公告时间:2023-06-0811、公告采购发布网站:政府采购网12、采购响应截止时间:2023-06-2011:00:0013、供应商报名情况:新疆新联利美环卫设备有限公司,新疆百年禾顺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新疆九彩瑞环保设备有限公司,新疆凯艺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新疆圣鹤华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新疆瑄玉天成环卫设备有限责任公司,新疆昌盛通达贸易有限公司,新疆胜博瑞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新疆宇昊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千里马(乌鲁木齐)工程机械有限公司10家供应商获取了本项目磋商文件14、供应商投标(响应)情况:新疆新联利美环卫设备有限公司,新疆百年禾顺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新疆九彩瑞环保设备有限公司,新疆凯艺机械设备有限公司4家供应商投标15、更正公告发布时间:2023-06-0816、更正公告发布网站:政府采购网二、评审小组组成二、评审小组组成1、采购人及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文件的规定组建评审小组,通过自行抽取的方式确定评审专家,其中采购人代表0人,评审专家3人,分别如下:姓名,单位,职称/身份,手机号码,备注王运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正式专家,18099692266组长聂智婷新疆呈信润升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正式专家,18699401128组员国家电投集团新疆能源化工有限责何芳任公司原在乌鲁木齐有色研究院任正式专家,15099699339组员职2、经核对,评审人员身份与上表名单一致。3、评审小组成员均签署《政府采购评审小组成员廉洁自律承诺书》。4、评审小组其他情况说明:无1/3三、评审方法和标准三、评审方法和标准本标项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评分标准详见采购文件“评审办法”(竞争性谈判和询价采购原则上应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四、评审情况及说明四、评审情况及说明1、资格性审查情况说明:新疆新联利美环卫设备有限公司、新疆百年禾顺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新疆九彩瑞环保设备有限公司、新疆凯艺机械设备有限公司4家单位通过资格审查。2、符合性审查情况说明:新疆新联利美环卫设备有限公司、新疆百年禾顺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新疆九彩瑞环保设备有限公司、新疆凯艺机械设备有限公司4家单位通过符合性审查。3、无效响应供应商名称、原因及现场确认情况:无4、提请澄清供应商名称、澄清问题及其说明情况:无5、比较和评价(包括技术和商务偏离情况,重点比较和评价候选供应商的优劣):新疆九彩瑞环保设备有限公司所投产品满足磋商文件要求,评分第一,公司所投产品更适宜本项目,建议为中标候选人。6、供应商得分排序表标项1:序供应商,供货期/服务项目保证金缴纳方式确认声明书是商务/技价格最终排号,负责人(元)(元)否签署(元)术得分得分得分序号供应商,报价(元),术得分得分得分序新疆九彩瑞环保设1381000元(壹佰叁拾捌10元(壹拾元14000元(壹万1元(壹元3备有限公司万壹仟元整)整)肆仟元整)整)66.2729.9196.181新疆凯艺机械设备1390000元(壹佰叁拾玖15元(壹拾伍元14000元(壹万1元(壹元4有限公司万元整)整)肆仟元整)整)50.029.7279.722新疆百年禾顺农业1394500元(壹佰叁拾玖15元(壹拾伍元14000元(壹万1元(壹元2发展有限公司万肆仟伍佰元整)整)肆仟元整)整)49.029.6278.623新疆新联利美环卫1377000元(壹佰叁拾柒15元(壹拾伍元14000元(壹万1元(壹元1设备有限公司万柒仟元整)整)肆仟元整)整)45.2330.075.2347、推荐的中标(或成交)候选人综上,现推荐中标候选人:第一中标候选人:新疆九彩瑞环保设备有限公司8、其他需说明的评审情况:评审小组成员专家(签名):2/3现场监督员:项目经办人:2023年06月20日3/3石人子沟街道实用型大型工程机械购买租赁项目磋商文件项目名称:石人子沟街道实用型大型工程机械购买租赁项目项目编号:YFLZ招字2023009采购人(盖章):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石人子沟街道办事处代理机构(盖章):新疆一方立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联系人:苏建国代理机构电话:13639971696代理机构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绿地中心蓝海1101室目录第一部分采购公告3前附表4第二部分投标须知13一、总则13二、招标文件的构成、澄清、修改17三、投标18四、开标、资格审查与信用信息查询21五、评标25六、定标25七、合同授予26八、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27九、验收27第三部分采购需求29第四部分评标办法29评标办法前附表32一、评标方法29二、评标标准35三、评标程序35四、评标中的其他事项37第五部分合同条款40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47资格文件部分47商务技术文件部分60报价文件部分69第一部分采购公告项目概况石人子沟街道实用型大型工程机械购买租赁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6月20日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YFLZ招字2023009项目名称:石人子沟街道实用型大型工程机械购买租赁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元):141最高限价(元):141采购需求: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铲车2辆、轮式挖掘机1台,详见招标文件。备注: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交货;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06月08日至2023年06月15日,每天上午10:00至13:30,下午15:3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方式:线上获取,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6月20日11:0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开标时间:2023年06月20日11:0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投标人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2.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投标人,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响应或响应失败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未办理CA的投标人可自主通过新疆CA申领渠道“新疆政务通”申请政采云平台可使用的CA设备,如原有兵团或公共资源使用的CA,可与新疆CA联系,申请增加电子证书即可,无需重复申领。4.投标人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5.逾期未上传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采购人不予受理。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新疆一方立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苏建国联系电话:13639971696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绿地中心蓝海1101室2、采购人名称: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石人子沟街道办事处联系人:班军联系电话:1816022055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项目名称石人子沟街道实用型大型工程机械购买租赁项目2项目编号YFLZ招字20230093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采购人标人: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石人子沟街道办事处招标人地址:乌鲁木齐市石人子沟百泉路联系电话:18160220551联 系 人:班 军 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5采购需求▲铲车2辆、轮式挖掘机1台、质保2年。6投标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7供货期限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交货。8到货地点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采购人指定地点。9是否需要提交样品不需要。需要,样品要求如下:10踏勘现场否,自行踏勘。统一组织。联系人:/ 联系电话:/踏勘时间:/ 踏勘地点:/ 11投标前答疑会不组织答疑会 组织答疑会组织答疑时间:组织答疑地点: 12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之日起 90 日历天。13投标保证金▲本项目的最高投标限价(即采购预算)为:141万(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出最高投标限价;且分项报价也不得超出各项目分项的限价(如有),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2)投标报价包括招标范围内所有项目的交通运输、劳务、验收、人员培训和后续服务、设备、设备损失费、外购配套件费、利润、落户、挂牌、商业险、税金等全部费用。9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投标保证金的金额:14000元(壹万肆仟元整);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汇、网银、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单位名称:新疆一方立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名称: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新兴街支行账号:11556000000045272行号:304881011500附注:xxx项目投标保证金注:投标保证金必须在开标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6月20日11:00时(北京时间)前确保到帐;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无效。注:1、保证金的提交要求:必须以投标单位的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汇款时必须在备注栏写明所投采购项目名称。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银行电汇、银行转账的方式到新疆一方立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账户,须对公转账,不接受个人打款,以个人名义打款将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于截止日之前确认到账,若供应商未按照上述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文件将被拒绝评审。2、供应商无须到新疆一方立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换取收据,开标时需携带投标保证金电子回单。14招标文件答疑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5日对招标文件异议以书面形式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做出澄清回复。联系人:苏建国 联系电话:13639971696 提交方式:澄清、修改、更正文件发出后,投标人必须使用最新的更正文件制作投标文件。15投标文件递交形式▲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须使用CA加密设备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16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格式要求进行签署、盖章。▲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其投标无效。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3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签署、盖章的要求适用于电子签名。19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6月20日 11:00(北京时间)20投标文件提交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21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22代理服务费▲1、代理服务费的计算方法:国家计委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取费。2、代理报酬支付方式:由中标人支付。3、代理报酬的支付时间:由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支付。 23签署合同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中标人与采购人签署《政府采购合同》并将合同返于代理机构电子版一份。24履约保证金是否缴纳:是 否交纳时间:合同中另行规定交纳金额:合同中另行规定(不超过合同金额10%)质保期内无质量问题后退还。25付款方式具体依照双方签订的合同履行。26评审方法竞争性磋商(本项目采用两轮报价,供应商提交二次报价后,磋商小组对满足所有实质性要求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供应商提交的二次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推荐第一、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27评标委员会的组成评标委员会人数:3人。 评委确定方式:从新疆政采云平台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确定(采用回避制度)。28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1)中小企业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投标文件中须同时出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价格扣除。(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监狱企业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2.依据2011年300号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工业 (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注:未提供以上材料的,均不给予认可)。29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策,节能产品政策适用 不适用 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节能环保清单-中国政府采购网 (ccgp.gov.cn))网页查询文件31质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一)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三)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三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质疑格式:(中国政府采购网 (ccgp.gov.cn))下载专区下载联系人:苏建国联系电话:0991-4161908联系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红光山绿地中心蓝海大厦1101室质疑提交方式:纸质版,一式三份;32其他一、对可接受分支机构投标的项目,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及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总所)公章。总公司(总所)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二、投标人一旦依法被确认为中标人,其投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小微企业等),将会随中标结果公告一并发布在采购信息发布网上,接受社会监督。33投标文件解密时长▲(1)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2023年06月20日上午11:00-11:30前)供应商可以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2023年06月20日上午11:30前)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2)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https://www.zcygov.cn。34报价要求▲有关本项目实施所需的所有费用(含税费)均计入报价。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是报价的唯一载体。投标文件中价格全部采用人民币报价。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投标报价出现下列情形的,投标无效:(1)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2)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3)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4)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5)投标报价明细中出现的“赠品”、“回扣”、“0元”、“免费赠送”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35其它本次采用全流程电子开评标,二次报价投标企业需准备好企业 CA 锁、电脑进行登陆报价(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供应商--政采云平台操作指南)。注:投标人必须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采购人需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采购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或被拒绝。第二部分投标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该项目的招标、投标、开标、资格审查及信用信息查询、评标、定标、合同、验收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定义2.1“采购人”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人。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机构。2.3“投标人”系指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负责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2.5“电子签名”系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公章”系指单位法定名称章。因特殊原因需要使用冠以法定名称的业务专用章的,投标时须提供《业务专用章使用说明函》(附件4)。2.6“电子交易平台”是指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所依托的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2.7“▲”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系关键技术指标,“”系指适用本项目的要求,“☐”系指不适用本项目的要求。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3.1本项目原则上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除非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已经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且在采购需求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会对其加以限制,仍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3.2支持绿色发展3.2.1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投标无效。3.2.2修缮、装修类项目采购建材的,采购人应将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性能、指标等作为实质性条件纳入招标文件和合同。3.2.3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3.3支持中小企业发展3.3.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3.3.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3.2.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3.3.2.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3.2.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3.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3.4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3.5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3.3.6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3.3.7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3.4支持创新发展3.4.1采购人优先采购被认定为首台套产品和“制造精品”的自主创新产品。3.4.2对省级以上主管部门认定的首台套产品,自纳入《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起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业绩分为满分。产品核心技术高于国内领先水平,并具有明晰自主知识产权的“制造精品”产品,自认定之日起2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业绩分值为满分。产品核心技术高于国内领先水平,并具有明晰自主知识产权的“制造精品”产品,自认定之日起2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业绩分值为满分。3.5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切实保障企业公平竞争,平等维护企业的合法利益。4.询问、质疑、投诉4.1供应商询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4.2供应商质疑4.2.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4.2.2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机构提出质疑,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机构不予受理:4.2.2.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供应商获得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4.2.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须一次性提出。4.2.2.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4.2.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4.2.3.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4.2.3.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4.2.3.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2.3.4事实依据;4.2.3.5必要的法律依据;4.2.3.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需一式三份。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函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附件2。4.2.4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4.2.5采购人或者采购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4.2.6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4.3供应商投诉4.3.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4.3.2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4.3.3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4.3.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投诉书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附件3。二、招标文件的构成、澄清、修改5.招标文件的构成5.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附件:5.1.1招标公告;5.1.2投标人须知;5.1.3采购需求;5.1.4评标办法;5.1.5拟签订的合同文本;5.1.6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5.2与本项目有关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6.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6.1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6.2采购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将同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通知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依法应当公告的,将按规定公告,同时视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三、投标7.招标文件的获取详见招标公告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8.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采购人组织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的,潜在投标人按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参加现场考察或者开标前答疑会。9.投标保证金详见前附表。10.投标文件的语言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11.投标文件的组成11.1资格文件:11.1.1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11.1.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11.1.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不适用)11.1.4联合协议。(如有)11.2商务技术文件:11.2.1投标函;11.2.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11.2.3分包意向协议;(如有)11.2.4符合性审查资料;11.2.5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11.2.6投标标的清单;11.2.7商务技术偏离表;11.2.8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11.3报价文件:11.3.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11.3.2投标报价明细表。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投标无效;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投标无效。12.投标文件的编制12.1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各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请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规定的格式进行,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评标委员会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投标人的风险。12.2投标人进行电子投标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12.3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新疆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政采云电子招投标供应商操作指南;政采云电子招投标供应商投标客户端;)”进行查阅。13.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13.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格式要求进行签署、盖章。▲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其投标无效。13.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13.3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签署、盖章的要求适用于电子签名。14.投标文件的提交、补充、修改、撤回14.1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14.2电子交易平台收到投标文件,将妥善保存并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确认回执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除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或提取投标文件。14.3采购人、采购机构可以视情况延长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在上述情况下,采购机构与投标人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期。15.备份投标文件(本项目不适应)15.1投标人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后,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但采购人、采购机构不强制或变相强制投标人提交备份投标文件。15.2备份投标文件须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制作生成,并储存在DVD光盘(或者U盘)中。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加盖公章并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联合体投标的,包装物封面需注明联合体投标,并注明联合体成员各方的名称和联合协议中约定的牵头人的名称)。不符合上述制作、存储、密封规定的备份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或者被拒绝接收。15.3直接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招标公告中载明的开标地点将备份投标文件提交给采购机构,采购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备份投标文件。15.4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先将备份投标文件按要求密封和标记,再进行邮政快递包装后邮寄。备份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点;送达时间以签收人签收时间为准。采购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备份投标文件。邮寄过程中,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发生泄露、遗失、损坏或延期送达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15.5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16.投标文件的无效处理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第4.2项规定的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17.投标有效期17.1投标有效期为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投标无效。17.2投标文件合格投递后,自投标截止日期起,在投标有效期内有效。17.3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无效。四、开标、资格审查与信用信息查询18.开标18.1采购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18.2开标时,电子交易平台按开标时间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采购机构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18.3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投标人提供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19.资格审查19.1开标后,采购人或采购机构将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19.2采购人或采购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特定资格条件进行审查。19.3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与基本资格条件、特定资格条件相应的有效资格证明材料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其投标无效。19.4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人或采购机构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19.5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再评标。序号资格要求评审内容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投标人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提供有效 的营业执照。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投标人是法人且成立一年或以上的,提供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上市公司或大型企业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未完成的,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告,财务报告至少应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等);成立未满一年的,提供成立之日后的财务报告。财务报告至少应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等。(复印件加盖公章)。(2)无法按第(1)条提供财务报告的投标人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投标人也可以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原件),代替财务状况报告。以上提供任意一项内容即可。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足够数量的设施设备及技术人员的证明材料或承诺。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由投标人对以下内容提供书面承诺及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1) 投标人依法交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本项目公告发布时间前六个月内(至少提供 1 个月)交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完税证、缴款书、印花税票、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2) 投标人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也需要按此项规定提供交纳税收的凭据;(3) 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以上提供任意一项内容即可。5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由投标人对以下内容提供书面承诺及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1) 投标人依法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本项目公告发布时间前6 个月内(至少提供1 个月) 交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交纳清单);(2) 投标人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也需要按此项规定提供交纳社会保险的凭据;(3) 依法不需要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交纳社会保障资金。以上提供任意一项内容即可。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附件的格式要求,根据相关法规规定,提交书面声明。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对提供相关服务有专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须提供相关许可的证明材料。8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投标截止当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投标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0.信用信息查询、符合性审查表20.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投标截止时间当天的信用记录。20.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现场查询的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经确认后将与采购文件一起存档。20.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0.4联合体信用信息查询: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五、评标21.评标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和有关规定,履行评标工作职责,并按照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全面衡量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响应情况。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排出推荐中标的投标人的先后顺序,并按顺序提出授标建议。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办法。六、定标22.确定中标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评审报告送交、采购结果确定和结果公告均在线完成。为进一步提升采购结果确定效率,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及时将评审报告在线送交采购人。采购单位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线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中标、成交通知书和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同时发出。23.中标通知与中标结果公告23.1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机构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编制发布采购结果公告。采购机构也可以以纸质形式进行中标通知。23.2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开标记录、未中标情况说明、中标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评分汇总及明细。23.3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七、合同授予24.合同授予合同主要条款详见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25.合同的签订25.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在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新疆政府采购网上公告。鼓励有条件的采购人视情缩减采购合同签订时限,提高采购效率,杜绝“冷、硬、横、推”等不当行为。除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中标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5.2中标人按规定的日期、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如中标人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成员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25.3如签订合同并生效后,供应商无故拒绝或延期,除按照合同条款处理外,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并给予通报。25.4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5.5采购合同由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内容通过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自动备案。26.履约保证金26.1拟签订的合同文本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0%。鼓励和支持供应商以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形式提供履约保证金。采购人不得拒收履约保函,项目验收结束后应及时退还,延迟退还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八、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27.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27.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7.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7.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27.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7.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28.出现以上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九、验收29.验收29.1采购人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理。29.2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29.3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29.4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第三部分采购需求采购清单1.铲车2辆、轮式挖掘机1台2.预算金额:141万3.质保期:2年4.供货期: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交货。技术参数30型装载机参数序号项目型号及参数1品牌要求一线品牌2排放标准国四3整车外形尺寸(mm)≥7200×2450×31004额定载质量(kg)≥30005标准斗容m³≥1.6m³6工作质量(kg)≤105007卸载高度(mm)≥32008轴距(mm)≥28009发动机功率(kw)≥92KW10最大掘起力≥105kn11最大转向角≥35°12最小转弯半径≤487013最大的爬坡度≥28°14油箱(L)≥140L15倾翻载荷(kg)≥6000Kg16质量证明省级或部级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轮式挖掘机参数序号名称参数1品牌要求一线品牌2排放标准国四 3整机重量(kg)≥13700kg4发动机功率(kw)≥110kw5标准斗容m³≥0.57 m³6最大挖掘力(小臂)ton≥7.507爬坡能力≥35°10工作型式涡轮增压、电控直喷11气缸数量≥4缸 12系统类型电控全功率调节负流量控制13油箱(L)≥270L14液压油箱≥100L15动臂长度≥4400mm16斗杆长度≥2100mm17最大垂直挖掘深度≥4450mm 18最大挖掘高度 ≥8200mm19最大卸载高度≥5850mm20质检证明省级或部级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第四部分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项目评审内容分值技术部分评分40分技术参数响应程度1、供应商须对照《技术参数》中全部内容逐条在《技术参数偏离表》中列明响应内容及是否偏离等情况,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技术参数》中的技术规格要求,全部满足得25分,每有一项负偏离(不满足需求)的扣1.5分,扣完为止。注:供应商须对本采购文件技术要求进行点对点应答,必须在引用本采购文件的基础上,进行逐条逐项答复、说明和解释,特别对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供应商必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具体参数真实的证明材料。参数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同投标货物型号一致的产品手册、彩页、产品说明书、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等材料(清晰可见),证明其符合技术参数要求。25分供货服务保障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供货服务保障方案进行评审,内容包括:1、服务方案中设备质量、项目安全措施、进度安排完全满足项目实际要求的得9分,方案描述不清晰或有缺失内容的每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未提供或不满足需求的不得分。2、有明确的项目质量管理方案和制度,项目管理机构及职责分配合理,符合项目实际,具有操作性。完全满足项目实际要求的得6分,方案描述不清晰或有缺失内容的每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未提供或不满足需求的不得分。15分商务部分评分30分同类业绩根据投标产品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类似项目业绩情况进行评审,每提供一份业绩加1分,最高得5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扫描件、验收报告等,没有提供证明材料或者提供材料不全的,不得分。5分培训实施方案供应商应制定详实的培训计划,对设备操作人员和相关养护人员进行培训,直至熟练掌握使用方法及常规维护为止。包括①培训计划②培训方案③培训模式④成果验收⑤培训过程中突发事件处置方案等。培训实施方案内容全面、科学、合理、切实可行,以上要点阐述明确且恰当得分5分。方案描述不清晰或有缺失内容的每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未提供或不满足需求的不得分。5分合理化建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后期使用、维护等方面提出的切实可行的合理化建议与措施。合理化建议与措施全面详实,科学合理,可行性高的得5分;合理化建议与措施不全面,可行性低为的得2分。没有合理化建议与措施不得分。5分应急保障预案①供应商须提供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内容须包含维修人员的配备情况、维修备品备件的送达时间、设备短时间无法修复的具体预案等)所有预案均提供且可实施得3分,速度慢实施困难的得1分,缺少预案或无法满足需求不得分;②供应商的设备安装、调试的组织措施严密、方法明确,设备安装、调试技术措施可靠、关键技术的控制方法准确,实施计划合理,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5分售后服务①售后服务、质保期服务、易损件维修件储存供应方案、优势服务等。方案完整详细、易实施且简单有效程度的得4分,否则不得分。②售后服务承诺,技术服务队伍,服务流程,整体方案等完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易于操作且具有可行的得4分(需提供书面承诺材料),存在不满足(负偏离)或不清晰(包括承诺内容)每项扣1分,扣完为止。③服务保障体系、响应时间(7*24小时服务响应,60分钟内提供处置方案),满足得2分,否则不得分。10分价格部分评分30分投标报价在价格评分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30分一、评标方法1.本项目评分法。按国家计委等七部委颁发的《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结合本项目特点,本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本项目采用两轮报价,供应商提交二次报价后,磋商小组对满足所有实质性要求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供应商提交的二次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推荐第一、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二、评标标准2.评标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三、评标程序3.1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无效。符合性审查表序号审查事项审查内容1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等一致2投标保证金保证金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3授权委托书按要求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4投标文件签字盖章投标文件按要求签字盖章,且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5有效报价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有效报价,不存在高于最高限价或低于成本价,不存在恶意报价损害采购人利益的行为;6其他1.不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2.符合国家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要求;3.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4.未出现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3.2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3.3汇总商务技术得分。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商务技术得分情况。3.4报价评审。3.4.1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3.4.1.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3.4.1.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4.1.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4.1.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4.1.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3.4.1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财政部第87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3.4.2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投标无效。3.4.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投标无效。3.4.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4.5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序号情形价格扣除比例计算公式1供应商须为小型、微型企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扣除10%评标价=总投标报价—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10%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5排序与推荐。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多家投标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的该产品或者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的核心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3.6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四、评标中的其他事项4.1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需要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和投标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投标人提交使用电子签名的相关数据电文或通过平台上传加盖公章的扫描件。给予投标人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不得少于半小时,投标人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2投标无效。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4.2.1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未提供有效的资格文件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4.2.2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4.2.3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4.2.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4.2.5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4.2.6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4.2.7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4.2.8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4.2.9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4.2.10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4.2.11投标人有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情形的;4.2.12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4.2.13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4.2.14法律、法规、规章(适用本市的)及省级以上规范性文件(适用本市的)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5.废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在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5.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5.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5.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5.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采购机构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6.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将停止评标工作,并与采购人、采购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采购机构确认后,将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7.重新开展采购。有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违法行为之一,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依照下列规定处理:7.1未确定中标或者中标人的,终止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7.2已确定中标或者中标人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无效,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或者中标人;没有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7.3政府采购合同已签订但尚未履行的,撤销合同,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或者中标人;没有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7.4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采购人、供应商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7.5政府采购当事人有其他违反政府采购法或者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经改正后仍然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或者依法被认定为中标、成交无效的,依照7.1-7.4规定处理。第五部分合同条款合同将由(以下简称甲方)与经评审最终确定的中标人(以下简称乙方)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协商后签订。以下为招标人提出涉及乙方的主要条款,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对其进行确认或拒绝。如投标人在其投标文件中未做拒绝或提出修改要求的,招标人将视作认同。石人子沟街道实用型大型工程机械购买租赁项目采购合同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本项目为石人子沟街道实用型大型工程机械购买租赁项目采购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规、本次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投标中的承诺等及招标结果,甲、乙双方就本项目达成如下合同条款:1.1、货物(品牌、规格、厂家、产地)、服务名称、数量、单价及合同分项价格、总价:单位:元名称规格型号品牌数量单价小计合计:合同总价(人民币大写):1.1.1、合同价格为货物到达甲方指定地点价格,包含一切税费、货物费、运杂费、保险费、装卸落地费、保管费、备品备件专用工具、货物仓储费、拆除费、二次搬运费(搬运至各区域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安装水电费、安装人员食宿交通、安装调试费、备品备件专用工具费(若有)、检测验收费(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货物进场、材料和成品抽检、最终检测及验收费)及质保期内维护保养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等。1.1.2、甲方因实际需要调整供货数量时,合同总价按结算时实际货物验收单数量为准。具体采购数量,必须由甲方书面确认后方可作为结算的依据。1.2、质量保证、标准及规范要求1.2.1、乙方对提交的所有货物(含消耗材料)质保期,为货物通过专项验收合格之日起年。1.2.2、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货物,同时应保证货物的各项功能和技术指标达到投标文件和国家相关标准。1.2.3、乙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建筑物使用寿命内的正常使用和运行。1.2.4、标准规范1)乙方提供的所有产品及其设计、制造、材料、检验、供货、计量、验收与全部服务,均应符合采购文件技术规格、性能参数及功能的要求,并严格按照适用于相关法规、规范和国家标准执行;所有计量仪器必须符合国际计量标准。2)由甲方认可的其他国家的其他权威标准,并为最新标准,乙方应及时提供给甲方(国外标准应翻译成中文)。3)乙方遵守不仅限于此规格书中的标准时,要求及时解释清楚,获得甲方认可后,乙方推荐的标准和制造规范才能等效或适用于本合同。1.3、交货与安装期1.3.1、交货地点: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石人子沟,甲方指定区域。1.3.2、交货方式:乙方按甲方要求整批或分批供货。1.3.3、交货期与安装期:按甲方要求交货并安装,安装期天完成全部货物的交货和安装调试,并提交甲方验收;交货时间以货物运抵交货地点日期为准。1.3.4、乙方在货物到货前5天将货物名称、规格、数量、包装箱件数、每件包装箱的尺码、毛重及对货物的卸车(卸车由乙方负责)、贮存的特殊要求以传真的形式通知甲方,以便接货。1.4、货物包装1.4.1、货物包装须符合国家或专业(部)标准规定,以保证货物在长途运输、装卸以及存储过程中的安全,由于包装不善导致产品失缺或损坏,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1.4.2、每一包装箱内必须附有装箱清单。1.5、安装、调试及培训1.5.1、按照甲方要求,乙方需完成所有货物的就位安装、相互间的衔接及调试,使货物投入试用期,并向甲方提交要求专项验收的书面报告。1.5.2、安装标准:符合我国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和技术标准。1.5.3、在合同期内,乙方自行负责其施工人员一切工资、福利等,如发生工伤、职业暴露、职业病、疾病至死亡等情况,一切责任及费用由乙方全部负责。乙方所有人员的事故由乙方全权负责,乙方应对其员工投保保险,并加强安全教育。1.5.4、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安全操作规定施工。若发生因乙方措施不力而造成的安全事故,其责任及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1.5.5、乙方负责对甲方的维修人员(人)进行培训,使甲方维修人员熟练掌握操作和维护、维修技能,直到取得制造商的培训合格证书。完成培训后,乙方提供详细的培训记录,并作为专项验收的一项内容。1.5.6、安装调试及培训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全部承担。1.6、货物验收1.6.1、货物进场验收:货物交货到指定区域,甲方按国家相关材料进场规定与发货通知内容要求、对货物的数量、包装、合格证、样品(若适用)等内容进行验收,该项验收仅作付款依据,最终验收以专项验收合格为准。1.6.2、货物专项验收:货物安装调试完毕,甲方在认可乙方提交的书面报告后,组织相关部门,按本合同、采购文件、投标文件及相关标准规范进行专项验收,直至合格,甲乙双方共同签署《专项验收合格报告》。1.6.3、甲方认为如有必要在货物制造过程中派人到货物制造厂进行监制,或在产品发货前派人赴制造厂进行预验收,乙方应予以积极配合并对监制或预验收工作提供方便。1.6.4、验收及监制过程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1.7、付款本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元)。1、合同签订生效后,乙方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税务发票,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预付款。2、全部货物安装完毕,经验收合格交付甲方投入使用后,支付至合同总价的100%(以乙方提供满足甲方要求的等额税务发票为付款前提)。1.8、售后服务1.8.1、质保期内本项目质保期为2年,质保期内,因整套货物(含所有部件和附件)的任何故障,由乙方免费提供所有维修配件,乙方在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半小时内,携相关配件赶到甲方现场,并应在12小时内免费更换或修复。同一货物在质保期内发生相同质量问题2次以上的,乙方应免费更换为新货物,新货物的质保期由更换之日起2年。1.8.2、质保期后货物质保期后,乙方应确保货物在整个使用期内的正常使用,向甲方提供24小时售后服务,货物使用期内乙方负责货物的维护、维修以及和配件、消耗材料的供应,并承诺其价格不高于市场价。1.9、违约责任1.9.1、除法定不可抗力外,乙方未按期按量到货、安装调试及提交验收,则视做违约,甲方有权终止部分合同甚至全部合同,乙方须向甲方赔偿合同金额10%的违约款。1.9.2、若验收不合格,乙方应在5天(日历天)内及时予以处理,期间发生的一切相关费用均由乙方负担,若第二次验收仍不合格,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在罚没全部履约保证金后,乙方向甲方退还全部货款,甲方保留向乙方索赔的权利。1.9.3、乙方若提供假冒伪劣产品、未经甲方同意更换货物配置、未经甲方同意更换部件品牌及未经甲方同意转包第三方,均将视为严重违约,乙方须按合同总价的100%,赔偿甲方所有损失,甲方有权终止部分甚至全部合同。1.9.4、甲方若认为有必要对乙方行使的抽检、批检乃至货到用户现场的检验,如发现半成品或成品存在或部分存在不符合要求的,将单方面直接做出部分否决或全部否决不合格(不达标)已采购的半成品或已使用在成品中的半成品或成品等决定,直至决定部分或全部退货或终止合同;乙方应充分考虑由此导致的(诸如重新采购达标的半成品或重新生产合格的成品或由于重复工作而影响按期交货或终止合同等)部分或全部、直接和间接的、全部的经济责任和违约责任。1.9.5、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且在发生后30天内(日历天)未能纠正的,甲方有权终止全部合同或部分甚至全部合同。1.9.6、乙方违约所导致的合同终止,合同履约保证金归甲方所有,不再退还。1.9.7、在终止部分合同的情况下,乙方仍负有对已交货部分货物的产品质量责任。1.9.8、在货物试用期、使用期内,因货物质量或安装问题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则全部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所有赔偿费用。1.10、合同修改对合同条款的修改或补充必须经过双方同意,并共同签署,达成书面修改协议。任何单方面的修改和补充均为无效。1.11.、资料提供1.11.1、乙方项目竣工后,向甲方提供相关资料(如下,包括但不限于):1)货物的彩色图片;2)货物技术规格说明书;3)货物的清单及备品备件清单;4)随机(随货物)资料:质量合格证、货物标签、使用说明书及维修手册等资料。5)甲方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文件和技术资料;1.11.2、售后服务、紧急维修中心及维修人员的电话号码。1.11.3、提供及修改上述资料图纸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全部承担。1.12、特别约定1.12.1、在货物专项验收合格之前货物归乙方保管。1.12.2、乙方有责任与总包方及其它乙方保持联系和合作,并接受统一管理,遵守工地的安全和建筑规定。提供所需的相关数据及资料、标准和资料等工作。1.12.3、乙方承诺永久向甲方提供免费的技术支持(包括技术咨询、设备整改方案、提供相关数据资料及规范标准等)。1.12.4、合同未涉及内容,按采购文件要求执行。1.12.5、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货物批量生产前先出样,涉及货物色泽的先定色,乙方只有在得到甲方认可了款式、颜色的前提下,方能按认可的样品进行批量生产。1.12.6、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货物的款式进行调整,直到调整后的款式符合甲方的要求。1.13、合同纠纷解决1.13.1乙方和甲方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自争议发生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协商仍不能达成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1.14、合同生效1.14.1、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合同生效。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甲方(盖章):乌鲁木齐市天山区红雁片区管理委员会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签字)法定代表人或:(签字)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联系人:联系人:经办人:经办人: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签订日期:签订日期:注:最终合同以实际签订为准。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资格文件部分目录(1)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页码)(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页码)(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页码)(4)联合协议………………………………………………………………(页码)一、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方参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项目编号)】政府采购活动,郑重承诺:(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不存在以下情况: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投标人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投标人是法人且成立一年或以上的,提供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上市公司或大型企业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未完成的,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六个月中任意1个月的财务报告,财务报告至少应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等);成立未满一年的,提供成立之日后的财务报告。财务报告至少应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等。(复印件加盖公章)。(2)无法按第(1)条提供财务报告的投标人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投标人也可以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原件),代替财务状况报告。以上提供任意一项内容即可。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我单位郑重声明:我单位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公司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主要设备有:。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投标人:(全称)(电子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盖章)日期:20年月日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1)投标人依法交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本项目公告发布时间前6个月内(至少提供1个月)交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完税证、缴款书、印花税票、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2)投标人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也需要按此项规定提供交纳税收的凭据;(3)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以上提供任意一项内容即可。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投标人依法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本项目公告发布时间前6个月内(至少提供1个月)交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交纳清单);(2)投标人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也需要按此项规定提供交纳社会保险的凭据;(3)依法不需要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交纳社会保障资金。以上提供任意一项内容即可。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采购单位名称):我公司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招标,本公司郑重声明,我公司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投标单位条件。若贵方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发现我公司在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有重大违法记录,我公司将无条件退出本项目的响应,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我公司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声明。投标人名称(盖章):XXXXXXX有限公司日期:年月日注:[近三年:指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声明函(采购单位名称):我公司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招标,本公司郑重声明,我公司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投标单位条件。若贵方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发现我公司在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有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违法记录,我公司将无条件退出本项目的响应,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我公司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声明。投标人名称(盖章):XXXXXXX有限公司日期:年月日注:[近三年:指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招标公告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选择提供相应的材料;未要求的,无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注:1.填写要求:①“标的名称”、“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依据磋商文件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填写,不得缺漏;②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③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等3种企业类型,结合以上数据,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④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或者未按以上要求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无效,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2.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根据招标公告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材料;未要求的,无需提供)四、联合协议(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投标人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联合体所有成员名称)自愿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加(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项目编号)】投标。一、各方一致决定,(某联合体成员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二、所有联合体成员各方签署授权书,授权书载明的授权代表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及投标内容而对采购人、采购机构所作的任何合法承诺,包括书面澄清及相应等均对联合投标各方产生约束力。三、本次联合投标中,分工如下:(联合体其中一方成员名称)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四、(联合体其中一方成员名称)提供的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其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以上;……。(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其中一方提供的服务全部由小微企业承接,且其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对联合体报价给予6%的扣除)五、如果中标,联合体各成员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六、有关本次联合投标的其他事宜:1、联合体各方不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各方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3、本协议提交采购人、采购机构后,联合体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上述内容进行修改或撤销。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日期:年月日商务技术文件部分目录(1)投标函…………………………………………………………………………………(页码)(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页码)(3)分包意向协议…………………………………………………………………………(页码)(4)符合性审查资料………………………………………………………………………(页码)(5)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页码)(6)商务技术偏离表………………………………………………………………………(页码)(7)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页码)一、投标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方参加你方组织的(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项目编号)】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为此:1、我方承诺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天(不少于90天),本投标文件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2、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2.1资格文件:2.1.1承诺函;2.1.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1.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不适用)2.1.4联合协议。(如有)2.2商务技术文件:2.2.1投标函;2.2.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2.2.3分包意向协议;(如有)2.2.4符合性审查资料;2.2.5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2.2.6商务技术偏离表;2.2.7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2.3报价文件2.3.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2.3.2投标报价明细表。3、我方承诺除商务技术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方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4、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4.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4.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4.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4.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5、其他补充说明:。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二、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适用于非联合体投标)(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身份证号码:,手机:),以我方名义处理(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项目编号)】政府采购投标的一切事项,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本授权委托书签章即生效,被委托人无转委托权。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身份证复印件需清晰可辨认)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身份证复印件需清晰可辨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身份证复印件需清晰可辨认)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身份证复印件需清晰可辨认)特此告知。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签发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的身份证明(适用于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自然人本人代表投标人参加投标)身份证件扫描件:正面: 反面: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三、分包意向协议(中标后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提供分包意向协议;采购人不同意分包或者投标人中标后不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则不需要提供。)(投标人名称)若成为(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项目编号)】的中标供应商,将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投标人名称)与(所有分包供应商名称)达成分包意向协议。一、分包标的及数量(投标人名称)将XX工作内容分包给(某分包供应商名称),(某分包供应商名称),具备承担XX工作内容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二、分包工作履行期限、地点、方式三、质量四、价款或者报酬五、违约责任六、争议解决的办法七、其他(分包供应商名称)提供的服务全部由小微企业承接,其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以上。(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允许分包的,分包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全部由小微企业承接,且其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分包供应商名称:……日期:年月日四、符合性审查资料序号实质性要求需要提供的符合性审查资料投标文件中的页码位置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需要使用电子签名或者签字盖章的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见投标文件第 页2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投标函见投标文件第 页3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的其它实质性要求。招标文件其它实质性要求相应的材料(“▲” 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招标文件无其它实质性要求的,无需提供)见投标文件第 页五、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办法前附表中“投标文件中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目录”提供资料)六、商务技术偏离表序号招标文件章节及具体内容投标文件章节及具体内容偏离说明12……投标人保证:除商务技术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七、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单位响应你单位项目招标要求参加投标。在这次投标过程中和中标后,我们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并郑重承诺:一、不向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赠送礼金礼物、有价证券、回扣以及中介费、介绍费、咨询费等好处费;二、不为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报销应由你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向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提供有可能影响公正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四、不为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五、不为项目有关人员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工作安排等提供好处;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合法经营,坚决抵制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如违反上述承诺,你单位有权立即取消我单位投标、中标或在建项目的建设资格,有权拒绝我单位在一定时期内进入你单位进行项目建设或其他经营活动,并通报市财政局。由此引起的相应损失均由我单位承担。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报价文件部分目录(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页码)(2)投标报价明细表……………………………………………………………(页码)一、开标一览表(报价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你方招标文件要求,我们,本投标文件签字方,谨此向你方发出要约如下:如你方接受本投标,我方承诺按照如下开标一览表(报价表)的价格完成(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实施。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单位均为人民币元)投标报价小写: 大写: 元供货期注:1、投标人需按本表格式填写,不得自行更改。2、有关本项目实施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计入报价。采购人将以合同形式有偿取得货物或服务,不接受投标人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不得出现“0元”“免费赠送”等形式的无偿报价,否则视为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投标无效。3、特别提示:采购代理机构将对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供应商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等予以公示。4、本表中的“投标报价”用于报价评分,合同金额按实结算。5、投标报价包括招标范围内所有项目的交通运输、劳务、验收、人员培训和后续服务、设备、设备损失费、外购配套件费、利润、落户、挂牌、商业险、税金等全部费用。投标人(盖公章或电子签章)日期:二、投标报价明细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名称规格型号制造商/产地/品牌数量单位......单价合价备注123投标报价:注:以上表格中投标单位可进一步细分或添加,栏数不够可自加,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各项服务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及投标人的利润和应交纳的税金等(包括人员工资、《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各种社会保险费、工具、办公费等其他费用)详细列出。投标人对合同内容的费用、质量、安全、文明服务等实行全面承包等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最终汇总价应和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中报价保持一致。附件附件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附件2:质疑函范本及制作说明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附件3:投诉书范本及制作说明投诉书范本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投诉人: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被投诉人1: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被投诉人2……相关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三、质疑基本情况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投诉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投诉事项2……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投诉书制作说明: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附件4:业务专用章使用说明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方(投标人全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登记注册的合法企业,在参加你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招标编号:(项目编号)】投标活动中作如下说明:我方所使用的“XX专用章”与法定名称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对使用“XX专用章”的行为予以完全承认,并愿意承担相应责任。特此说明。投标单位(法定名称章):日期:年月日附:投标单位法定名称章(印模)投标单位“XX专用章”(印模)附件5:中小企业声明函(示范格式见资格文件部分)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注:1.填写要求:①“标的名称”、“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依据磋商文件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填写,不得缺漏;②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③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等3种企业类型,结合以上数据,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④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或者未按以上要求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无效,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2.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附件6:中小企业相关政策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开发了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并于2020年2月27日上线运行,在国务院客户端和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上均有链接(http://202.106.120.146/baosong/appweb/orgScale.html),广大中小企业和各类社会机构填写企业所属的行业和指标数据自动生成企业规模类型测试结果。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国经贸中小企[2003]143号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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