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壤剥离 耕作层 耕地中标结果公示(榆树市自然资源局2023)
榆树市自然资源局榆树市2023年第1批次用地项目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JLCTTC-23ZFGC1070(招标文件编号:JLCTTC-23ZFGC1070)
二、项目名称:榆树市2023年第1批次用地项目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吉林省建元伟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长春市朝阳区集安路10号集安小区一栋一单元218室
中标(成交)金额:278.9539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工程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
1
吉林省建元伟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榆树市2023年第1批次用地项目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项目
榆树市2023年第1批次用地项目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项目,详见技术文件、工程量清单。
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历天内完成。
程晓东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曹健、李媛、许秋玲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规定,参照原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工程类标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2.2527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监督部门:榆树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方式:0431-83624470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榆树市自然资源局
地址:榆树市榆西大街
联系方式:孙大明0431-836115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机械设备成套招标公司
地 址:长春市西中华路160号
联系方式:朱宏宇0431-8850509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宏宇
电 话: 0431-88505095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榆树市2023年第1批次用地项目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项目
品目
工程/专业施工/其他专业施工
采购单位
榆树市自然资源局
行政区域
榆树市
公告时间
2023年06月21日 08:14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曹健、李媛、许秋玲
总成交金额
¥278.9539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朱宏宇
项目联系电话
0431-88505095
采购单位
榆树市自然资源局
采购单位地址
榆树市榆西大街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孙大明0431-83611522
代理机构名称
吉林省机械设备成套招标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西中华路160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朱宏宇0431-88505095
附件:
附件1
榆树市2023年第1批次用地项目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项目磋商文件.pdf榆树市2023年第1批次用地项目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项目磋商文件.pdf
附件2
1070成交公告.pdf1070成交公告.pdf
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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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招标文件榆树市2023年第1批次用地项目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JLCTTC-23ZFGC1070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项目采购X[20230524]-0133号采购人:榆树市自然资源局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机械设备成套招标公司2023年6月施工招标文件目录第一卷第一章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3.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4.磋商文件的获取5.磋商保证金6.响应文件的递交7.发布公告的媒介8.联系方式第二章响应供应商须知响应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总则1.1项目概况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4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1.4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1.5费用承担1.6保密1.7语言文字1.8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10投标预备会1.11分包1.12偏离2.磋商文件2.1磋商文件的组成2.2磋商文件的澄清2.3磋商文件的修改3.响应文件3.1响应文件的组成3.2响应报价3.3投标有效期3.4磋商保证金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3.7响应文件的编制4.响应4.1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2响应文件的递交4.3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施工招标文件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5.2开标程序6.评标6.1磋商小组6.2评标原则6.3评标7.合同授予7.1定标方式7.2中标通知7.3履约担保7.4签订合同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重新招标8.2不再招标9.纪律和监督9.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9.2对响应供应商的纪律要求9.3对磋商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9.5投诉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附表一:首次报价表附表二:开标记录表附表三:问题澄清通知附表四:问题的澄清附表五:中标通知书附表六:中标结果通知书附表七:确认通知第三章评标办法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1.评标方法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3.评标程序3.1初步评审3.2详细评审3.3响应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4评标结果附件A:评标详细程序附件B:废标条件附件C:评标价计算方法施工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第三节合同附件格式第五章工程量清单1、工程量清单说明2、投标报价说明3、其他说明4、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第二卷第六章图纸1.图纸目录2.图纸第三卷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第一节一般要求第二节适用的国家、行业以及地方规范、标准和规程第四卷第八章响应文件格式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一)投标函(二)投标函附录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三、联合体协议书四、投标保证金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六、施工组织设计附表一: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附表二:拟配备本工程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图附表六:临时用地表七、项目管理机构(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二)主要人员简历表八、拟分包计划表九、资格审查资料(一)响应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二)近年财务状况表(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四)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五)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六)企业其他信誉情况表(年份要求同诉讼及仲裁情况年份要求)施工招标文件(七)主要项目管理人员简历表(八)中小企业声明函十、其他材料.........................................................................................................错误!未定义书签。最后报价表响应供应商项目信息简介表施工招标文件第一卷施工招标文件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榆树市2023年第1批次用地项目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吉林省机械设备成套招标公司(长春市西中华路160号,吉林成套招标416室)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3年6月20日13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1.项目基本情况1.1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项目采购X[20230524]-0133号1.2项目编号:JLCTTC-23ZFGC10701.3项目名称:榆树市2023年第1批次用地项目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项目1.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1.5预算金额:2791467元1.6最高限价:2791467元1.7建设地点:榆树市自然资源局指定地点1.8建设规模:详见技术文件《榆树市2023年第1批次用地项目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项目》中基本情况、技术要求及工程量清单。1.9采购范围: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详见工程量清单。1.10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历天内完成。1.11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1.12本项目所属行业:建筑业。2.申请人的资格要求: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文件要求;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2.3.1响应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施工招标文件及以上(新版要求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响应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响应供应商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2.3.2投标人应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等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具体格式见相关文件附件)。2.3.3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子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第一标段投标;单位负责人同一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2.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3.5外省入吉建筑企业应按照《吉林省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管理办法》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提供上述平台公示信息网页截图加盖公章;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备案并且信息一致(提供网络查询截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的社保证明(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社保,须包含社保开户单位名称及社保查询账号密码)且为唯一社保,并保证其内容真实性,提供网上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2.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3.7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查询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主体名单查询,须提供“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页截图;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不良信用记录提供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查询;提供以上四个网站的查询截图,查询时间为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施工招标文件3.获取磋商文件3.1时间:2023年6月8日8点30分至2023年6月14日16点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3.2地点:吉林省机械设备成套招标公司(长春市西中华路160号吉林成套招标416室);3.3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时持以下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针对本项目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3)法人及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人提供原件核对)。3.4售价:500元。4.响应文件提交4.1截止时间:2023年6月20日13时00分(北京时间)。4.2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4室。5.开启5.1时间:2023年6月20日13时00分(北京时间)5.2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4室。6.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7.其他补充事宜7.1公告媒介:本项目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榆树市人民政府网上发布。7.2响应文件提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8.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8.1采购人信息名称:榆树市自然资源局地址:榆树市榆西大街联系人:孙大明联系方式:0431-83611522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吉林省机械设备成套招标公司施工招标文件地址:长春市西中华路160号联系方式:0431-885050958.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朱宏宇电话:0431-885050958.4监督部门监督部门:榆树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电话:0431-83624470施工招标文件(六)企业其他信誉情况表(年份要求同诉讼及仲裁情况年份要求)1、近年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情况2、在施工程以及近年已竣工工程合同履行情况3、其他备注:1、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情况主要是近年响应供应商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因违反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或强制性标准和执业行为规范,经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执法监督机构查实和行政处罚,形成的不良行为记录。应当结合第二章“响应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0.1.2项定义的范围填写。2、合同履行情况主要是响应供应商近年所承接工程和已竣工工程是否按合同约定的工期、质量、安全等履行合同义务,对未竣工工程合同履行情况还应重点说明非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如果有)的原因等具体情况,等等。施工招标文件(七)主要项目管理人员简历表说明:“主要人员简历表”同本章附件七之(二)。未进行资格预审但本章“项目管理机构”已有本表内容的,无需重复提交。施工招标文件(八)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施工招标文件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施工招标文件(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施工招标文件(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施工招标文件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施工招标文件(九)资格条件承诺函资格条件承诺函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单位(公司)参与(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承诺如下: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3.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我方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我单位(公司)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特此承诺。盖章:签字:日期:施工招标文件(十)其他材料磋商文件中要求或初步审查中要求提供的各项材料附表1:最后报价表最后报价表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标段号:开标时间:__年__月__日__时__分响应供应商名称投标总价(元)大写:小写:(元)注:1、填报的内容必须和响应文件及投标函中的内容一致。2、本表为开标时唱标使用,应在响应文件电子版中明确标注此项页码。3、因最后报价报价需做价格调整,要求编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造价人员提供根据最后报价调整后的清单价格调整承诺(同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和注册造价人员签字及加盖执业印章)。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若本企业被选为成交供应商,承诺将在成交公示期结束前向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提供调整后的价格清单(同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和注册造价人员签字及加盖执业印章),首次及最后报价所用造价人员应为同一人。该承诺随在递交最后报价表时一并提供给采购代理机构。同一造价机构仅能为本项目中的一家响应供应商服务。响应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施工招标文件附表2:响应供应商项目信息简介表响应供应商项目信息简介表响应供应商名称组织机构代码资格等级请填写与本项目有关的企业资格等级工期(交货期)质量投标报价(万元)响应供应商工程业绩项目名称项目名称项目名称拟任项目经理工程业绩项目名称项目名称项目名称拟任项目项目经理姓名职称证书注册执业资格证书编号身份证号注:项目经理证书上的注册编号(例:吉888888888888)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形式承保银行或担保公司名称经营地址联系电话注:承保银行或担保公司名称写全称(注:此表请投标单位认真填写此表,不能有空项)榆树市2023年第1批次用地项目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项目成交公告一、招标编号:JLCTTC-23ZFGC1070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项目采购X[20230524]-0133号二、项目名称:榆树市2023年第1批次用地项目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项目三、中标(成交)信息供应商名称:吉林省建元伟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长春市朝阳区集安路10号集安小区一栋一单元218室供应商代码:91220101MA14TRWE22中标(成交)金额:2789539.00元四、主要标的信息工程类工程名称:榆树市2023年第1批次用地项目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项目工程施工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历天内完成工程项目经理:程晓东工程施工范围:榆树市2023年第1批次用地项目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项目,详见技术文件、工程量清单。工程执业证书信息: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五、评审专家名单:曹健、李媛、许秋玲。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规定,参照原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工程类标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金额:2.2527万元。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2023年6月21日)八、其他补充事宜无。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榆树市自然资源局地址:榆树市榆西大街联系人:孙大明联系方式:0431-8361152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吉林省机械设备成套招标公司地址:长春市朝阳区西中华路160号联系人:朱宏宇联系方式:0431-88505095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朱宏宇联系方式:0431-885050954、监督部门监督部门:榆树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联系方式:0431-83624470十、中小企业声明函(八)中小企业声明函公司(联合作)产管理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保全为符合政资装务的中小企业(成省服务全合的中小企武)、相关企业(会路合分中的中小企业,分小企业情况如下:1.榆树市2023年第1批次用地项目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到离项目(标的名称),属于建筑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吉林省建元伟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65人,营业收入为448.18万元,资产总额为266.865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吉林省建元伟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日:2023年6月20日(八)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武线。和关企业《会员合院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位库有份中小企业)的类情况如下:1.榆树市2023年第1批次用地项目占用讲地耕作层土填利离项目(标的名称),属于建筑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吉林省建元伟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65人,营业收入为448.18万元,266.865万元,属于(小型企业);资产总额为2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吉林省建元伟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日:2023年6月20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土壤剥离 耕作层 耕地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