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灯安装中标结果公示(武胜县三溪镇人民政府2023)



一、项目编号:N5116222023000102

二、项目名称:2023年三溪镇路灯安装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中国广电四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武胜县分公司
四川省广安市武胜县建设南路15号
317,12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货物类(中国广电四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武胜县分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1
照明设备
2023年三溪镇路灯安装项目
绿源海程
5m
320(套)
991.00
317,12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侯锴、刘安平、唐亮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采购代理费用由采购代理机构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15]299 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向中标单位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由中标成交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给代理机构。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8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武胜县三溪镇人民政府
地址:武胜县三溪镇三溪路71号
联系方式:0826-67720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申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广安市武胜县四川省广安市武胜县城东商贸新区富强路与创新路交叉口
联系方式:0826-63016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女士
电话:0826-6301688

四川申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3年06月25日

相关附件: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2023年三溪镇路灯安装项目询价通知书(2023061501).pdf
2023年三溪镇路灯安装项目询价通知书(2023061501).pdf

2023年三溪镇路灯安装项目年三溪镇路灯安装项目评审情况表评审情况表项目编号:N5116222023000102,项目编号:序序号号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是否通过是否通过资格性审资格性审查查是否通过是否通过符合性审符合性审查查未通未通过原过原因因是否根据政府扶持政策在是否根据政府扶持政策在评审时进行价格扣除评审时进行价格扣除评审结果评审结果1中国广电四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武胜县分公司是是/否第一成交候选人:中国广电四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武胜县分公司;报价金额:317120(元)(叁拾壹万柒仟壹佰贰拾元整)。第二成交候选人:成都布林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报价金额:319040(元)(叁拾壹万玖仟零肆拾元整)。第三成交候选人:成都乐迪时代科技有限公司;报价金额:319680(元)(叁拾壹万玖仟陆佰捌拾元整)。2成都布林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是是/否第一成交候选人:中国广电四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武胜县分公司;报价金额:317120(元)(叁拾壹万柒仟壹佰贰拾元整)。第二成交候选人:成都布林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报价金额:319040(元)(叁拾壹万玖仟零肆拾元整)。第三成交候选人:成都乐迪时代科技有限公司;报价金额:319680(元)(叁拾壹万玖仟陆佰捌拾元整)。3成都乐迪时代科技有限公司是是/否第一成交候选人:中国广电四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武胜县分公司;报价金额:317120(元)(叁拾壹万柒仟壹佰贰拾元整)。第二成交候选人:成都布林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报价金额:319040(元)(叁拾壹万玖仟零肆拾元整)。第三成交候选人:成都乐迪时代科技有限公司;报价金额:319680(元)(叁拾壹万玖仟陆佰捌拾元整)。2023-06-25-第1页-三、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武胜县三溪镇人民政府)的(2023年三溪镇路灯安装项目)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太阳能路灯(标的名称),属于工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四川绿源海程科技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3人,营业收入为346.47万元,资产总额为175.19万元,属于微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中国广公司武胜县分公司日期:2023年06月21日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116-项目编号:N51162220230001022023年三溪镇路灯安装项目询价通知书中国·四川(武胜)采购人:武胜县三溪镇人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四川申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共同编制二〇二三年六月-1-目录第一章询价邀请……………………………………………………3第二章询价须知……………………………………………………6第三章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24第四章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25第五章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27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31第七章评审方法……………………………………………………48第八章政府采购合同(草案)……………………………………53-2-第一章询价邀请四川申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武胜县三溪镇人民政府(采购人)委托,拟对2023年三溪镇路灯安装项目采用询价方式进行国内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项目要求的供应商参与询价采购。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N51162220230001022、采购项目名称:2023年三溪镇路灯安装项目3、采购人:武胜县三溪镇人民政府4、采购代理机构:四川申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二、资金情况资金来源及金额:财政资金32万元(大写:叁拾贰万元整)三、采购项目简介:2023年三溪镇路灯安装项目等要求详见询价通知书第五章。四、供应商邀请方式公告方式:本次询价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ichuan.gov.cn/)、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guang-an.gov.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3-(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非中小企业参与的将视为无效响应。(三)根据本项目实际提出的特殊条件:无。六、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供应商自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询价通知书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询价通知书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2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七、询价通知书获取时间、途径和方式:1.询价通知书获取时间:2023年06月16日至2023年06月20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2.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未通过本途径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获取采购文件的依据以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提供的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名单为准)-4-3.询价文件获取方式:在线获取,询价文件售价:人民币0元/份(响应资格不能转让)。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6月21日09:30(北京时间)。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询价地点。递交响应文件时需手持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待。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地点:四川申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四川省广安市武胜县城东商贸新区富裕路与创新路交叉口)。十、联系方式1、采购人:武胜县三溪镇人民政府通讯地址:武胜县三溪镇天桥路71号联系人:邓老师联系电话:0826-67720002、采购代理机构:四川申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通讯地址:四川省广安市武胜县城东商贸新区富裕路与创新路交叉口联系人:赵女士联系电话:0826-6301688-5-第二章询价须知一、供应商须知附表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1确定邀请询价的供应商数量和方式本次询价邀请的供应商数量:3家或以上。本次采购采取公告的方式邀请参加询价的供应商。2采购预算(实质性要求)采购预算:32万元(大写:叁拾贰万元整)。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无效。3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最高限价:32万元(大写:叁拾贰万元整)。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4联合体询价不接受联合体询价。5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6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7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1.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报价低于采购预算的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的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询价小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材料,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询价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处理。2.供应商的说明材料材料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3.供应商说明材料应当加盖公章,否则无效。4.供应商提供说明材料后,询价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说明材料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说明材料或者说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说明材料书的,询价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8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实质性要求)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微型企业。-6-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监狱企业证明》原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4.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报价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报价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6%的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注:若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进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9成交结果公告成交结果公告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公告内容为: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2.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3.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4.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5.所有供应商的资格性、符合性审查情况6.询价小组成员名单;7.结果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10询价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询价保证金。11履约保证金金额:成交金额的5%。交款方式:履约保证金可以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包括网银转账,电汇等方式)。收款单位:采购人指定开户行:采购人指定银行账号:采购人指定交款时间:成交通知书发放后,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注:提供保函的担保机构必须是依法成立的具有相关资质和偿付能力的担保机构。保函是银行等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必须要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能够进行查询,否则将取消成交资格,采购人将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履约保证金退还方式:原路退回。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履约验收合格后30日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上缴国库。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并赔偿供应商并赔偿供应商损失。-7-12询价文件咨询联系人:赵女士联系电话:0826-630168813询价过程、结果咨询联系人:赵女士联系电话:0826-630168814成交通知书领取成交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后,请成交供应商凭单位介绍信和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四川申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领取成交通知书原件。联系人:赵女士联系电话:0826-6301688地址:四川申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四川省广安市武胜县城东商贸新区富裕路与创新路交叉口)15供应商询问和质疑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采购人接收并答复供应商针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中有关技术、商务、资格条件、评审办法等采购需求以及因未按顺序确定成交结果供应商的询问、质疑等。四川申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依法受理采购项目采购过程中产生的除采购公告、采购文件中有关技术、商务、资格条件、评审办法等采购需求以及因未按顺序确定成交结果供应商等内容之外的询问、质疑。采购人:武胜县三溪镇人民政府联系人:邓老师联系电话:0826-6772000通讯地址:武胜县三溪镇天桥路71号采购代理机构:四川申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联系人:赵女士联系电话:0826-6301688联系地址:四川省广安市武胜县城东商贸新区富裕路与创新路交叉口。邮政编码:638400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询价通知书、询价过程、询价结果的范围。16供应商投诉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部门联系人:谭先生联系电话:0826-6231553地址:武胜县沿口镇兴武大道邮编:638400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17声明承诺提醒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的各种声明和承诺应当真实有效,无效声明和承诺、虚假声明和承诺将由供应商自己承担由此带来的任何不利后果,虚假声明和承诺还将报告监管部门追究法律责任。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8-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响应文件中进行承诺(格式自拟)。18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根据《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8号),如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付款方式应符合本条例的相关规定,具体方式在合同中确定。19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人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20落实节能、环保、无线局域网、信息安全产品政策1.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相关要求,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2.本项目采购/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应强制采购的产品范围,供应商应当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3.本项目采购/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应优先采购的产品范围,本项目采购/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应优先采购的产品范围,响应报价相同的,按供应商提供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由多到少顺序排列。4.响应产品属于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的《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在有效期内的,按《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关于印发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5〕366号)要求优先采购。5.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根据《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号)的要求,供应商应当提供由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和销售许可证,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响应处理。具体详见《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实质性要求)21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报本级财政部门备案。-9-22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或金额采购代理费用由采购代理机构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15]299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向中标单位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由中标成交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给代理机构。23相关说明1.本项目除明确标注“允许进口”投标的设备以外,其余均不允许进口设备参与投标。2.本招标文件中若涉及建议品牌或者供应商,均不作为指定要求,其意思表示为“参照或相当于”建议品牌或者供应商,其品牌或供应商具有可替代性。-10-五、2023年三溪镇路灯安装项目报价表(格式)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号序号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小计(元)是否属于进口产品123...合计(元)合计(元)大写:;小写:元。大写:;小写:元。大写:;小写:元。大写:;小写:元。大写:;小写:元。大写:;小写:元。项目完成时间项目完成时间注:1.所有报价均用人民币表示,所报价格是交货地的验收价格,其总价即为履行合同的固定价格。运输、税金等费用以及询价通知书规定的其他费用均应包含在报价中。2、应完整填写产品的品牌和型号或项目内容。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日期:-47-第七章评审方法询价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应当按照《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部长令第74号)、《四川省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实施办法》(川财采[2015]36号)的规定履行职责和义务,不得违法评审、违反评审工作纪律。1.询价程序1.1供应商签到并递交响应文件。1.2资格审查。1.3出具资格审查报告,当场宣布资格审查结果,并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但涉及商业秘密的除外。1.4询价小组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规定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书面审查。1.5询价小组拟出具评审报告前,询价采购单位应当组织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采购文件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1.6询价小组编写评审报告。询价小组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供应商的报价由低到高排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供应商报价相同的,由询价小组组织供应商抽签确定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1.7采购人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询价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1.8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发出成交通知书。2.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标准2.1熟悉和理解询价通知书和停止评审。2.1.1询价小组正式评审前,应当对询价通知书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询价通知书中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询价办法和评审标准、政府采购政策要求以及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等。2.1.2本询价通知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询价小组应当停止评审:(1)采购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2)采购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单一来源的除外);-48-(3)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询价通知书未依法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4)询价通知书载明的成交原则不合法的;(5)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是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之外的评标方法,或者虽然名称为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但实际上不符合国家规定;(6)采购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2.1.3出现本条2.1.2规定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询价小组应当向采购人书面说明情况。除本条规定的情形外,询价小组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审。2.2资格审查。2.2.1本项目需要询价小组进行资格性检查。2.2.2询价小组应依据法律法规和询价通知书的规定,对响应文件是否按照规定要求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是否属于禁止参加询价的供应商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询价资格。2.2.3询价小组资格审查结束后,应当出具资格审查报告,并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规定确定参加询价的供应商名单。没有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询价小组应当在资格审查报告中说明原因。2.3询价。供应商资格审查结束后,询价小组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规定对供应商的其他响应文件进行书面审查。供应商响应文件未实质性响应询价通知书的,询价小组应当对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并书面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2.4报价。2.4.1询价小组对供应商响应文件审查结束后,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规定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2.4.2报价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修正: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如果小写、大写金额和单价、总价金额出现明显文字错误,应当按照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程序先纠正错误后,再行修正,不得不经过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直接将供应商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4.3响应文件不得出现报价表,如出现报价相关文件视为无效投标2.5复核。询价小组应当进行评审复核,对拟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供应商被无效处理的重点复核。-49-2.6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本项目”询价小组应当按供应商的报价由低到高排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询价报告。报价相同的,按供应商提供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有效证书数量由多到少顺序推荐。报价且提供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有效证书数量相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2.7现场复核2.7.1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询价小组拟出具询价报告前,采购组织单位应当组织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询价通知书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的,采购组织单位应当根据情况书面建议询价小组现场修改评审结果。由询价小组自主决定是否采纳采购组织单位的书面建议,并承担独立评审责任。询价小组采纳采购组织单位书面建议的,应当按照规定现场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并在询价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不采纳采购组织单位书面建议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采购组织单位书面建议未被询价小组采纳的,应当接照规定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擅自中止采购活动。采购组织单位认为询价小组评审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采购组织单位复核过程中,询价小组成员不得离开评审现场。2.7.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现场修改评审结果:(1)询价小组已经出具询价报告并且离开评审现场的;(2)采购组织单位现场复核时,复核工作人员数量不足的;(3)采购组织单位现场复核时,没有采购监督人员现场监督的;(4)采购组织单位现场复核内容超出规定范围的;(5)采购组织单位未提供书面建议的。2.8出具询价报告。询价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以及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名单;(二)评审日期和地点,询价小组成员名单;(三)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名单及报价情况和未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名单及原因;(四)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审查情况等;(五)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及理由。2.9询价小组在询价过程中,不得改变询价通知书所确定的技术和服务等要求、评审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和合同文本等事项。-50-2.10供应商资格审查应当以有关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为依据,审查范围不能超过法律法规和询价通知书中对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要求。询价小组资格审查过程中,其成员对供应商资格是否符合规定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2.11有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实行10%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评审。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响应文件中进行承诺。2.12询价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需要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应当以书面形式(须由询价小组会全体成员签字)作出,并给予供应商必要的反馈时间。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材料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2.13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询价采购活动:(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询价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14供应商现场报价,应当在评审室外填写报价单,必须按照报价表格式完整填写,并签字或盖章,密封递交现场监督人员或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由工作人员收齐后集中递交询价小组。工作人员不能拆封供应商报价单。供应商报价单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报价单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响应文件不得出现报价文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处理。2.15供应商在报价过程中,不得串通。发现供应商存在串通的,询价小组应将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3.评审纪律3.1询价小组在采购活动过程中,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51-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的规定履行职责和义务,不得违法评审、违反评审工作纪律。3.2评审过程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询价过程和结果。3.3询价小组成员以及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不得泄露评审情况以及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3.4询价小组成员应当遵守下列工作纪律:(一)遵行《政府采购法》第十二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及财政部关于回避的规定。(二)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组织单位统一保管。(三)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四)评审过程中,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审工作,不得发表倾向性、引导性意见,不得修改或细化采购文件确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意见,不得违反规定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五)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除因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外,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六)服从评审现场采购组织单位的现场秩序管理,接受评审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组织单位的请托。-52-第八章政府采购合同(草案)提示:采购人应根据具体项目的特点,按以下格式进行编写。形成较具体的合同文本,并将正式合同送区司法局审核后,进行合同的签订事宜(具体签订时,删除提示内容)。合同编号:XXX签订地点:XXX签订时间:XXX年XXX月XXX日采购人(甲方):XXX供应商(乙方):XXX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XXX采购项目(项目编号:XXX)的《询价通知书》、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询价通知书、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一、合同货物货物品名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万元)总价(万元)备注交货期二、合同总价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XXX元,即RMB¥XXX元(最终金额以实际收货为准);该合同总价已包括货物材料、制造、包装、运输、交付使用之前所有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单价不变,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53-三、质量要求1.乙方须提供全新的货物,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权益。2.货物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行业)XXX标准,以及本项目询价通知书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3.乙方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XXX日内送交货物成品样品给甲方确认,在甲方出具样品确认书并封存样品后,乙方才能按样生产,并以此样品作为验收样品。4.货物制造质量或规格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乙方负担,甲方有权到乙方生产场地检查货物质量和生产进度。5.货物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理或调换,但费用由甲方负担。四、关于交货1.乙方交货期限为合同签订生效后的XXX日内,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XXX天内交货到甲方指定地点,(如由于采购人的原因造成合同延迟签订或延迟供货通知的,时间顺延)。2.验收由甲方组织,乙方配合进行:(1)货物在乙方通知货物到场后当日内进行查验收货(验收)。合格后双方再签字确认货物的品种、规格、数量,并由此作为结算依据。(2)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甲方询价通知书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乙方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询价通知书和响应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3)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3.货物到场后XXX日内,甲方无故不进行验收工作并已使用货物的,视同验收合格。4.如乙方供货到场的货物与合同约定的货物有质量、规格等偏差的,甲方有权退货,并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且须支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甲方还可依法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5.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广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广市财采〔2021〕275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及国家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方法和内容组织验收。五、付款方式以招标文件为准。六、违约责任-54-1.甲方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应偿付合同总价百分之XXX的违约金;(2)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除应及时付足货款外,逾期付款超过XXX天的,应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万分之XXX/天的违约金;乙方有权终止合同;(3)甲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还应按乙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乙方。(4)按需求,合理通知乙方供货,并组织现场货物交接验收。2.乙方违约责任(1)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XXX的违约金,并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内更换合格的货物给甲方,否则,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违约,按本条本款下述第“(2)”项规定由乙方偿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2)乙方不能交付货物或逾期交付货物而违约的,除应及时交足货物外,应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万分之XXX/天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XX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则应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XXX的款额向甲方偿付赔偿金,并须全额退还甲方已经付给乙方的货款。(3)乙方货物经甲方送交具有法定资格条件的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检测后,如检测结果认定货物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标准的,则视为乙方没有按时交货而违约,乙方须在XXX天内无条件更换合格的货物,如逾期不能更换合格的货物,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另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XXX的赔偿金给甲方。(4)乙方保证本合同货物的权利无瑕疵,包括货物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疵。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货物主张权利或国家机关依法对货物进行没收查处的,乙方除应向甲方返还已收款项外,还应另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XXX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乙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按甲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甲方。七、争议解决办法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机构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由当事人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八、其他1.签订合同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缴纳总金额的%,(计:xxx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乙方按合同约定履约完毕后退回。2.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3.本合同双方应加盖骑缝章。4.本合同一式四份,自双方签章并经代理机构审核编号后生效。甲方执贰份,乙方、采购代理机构各执一份。-55-甲方:(盖单位公章),乙方:(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地址:,地址: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5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路灯安装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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