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工程建设 标准规范建设中标结果公示(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23)
一、项目编号:SZDL2023001348
二、项目名称: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标准规范建设
三、投标供应商名称及报价:
包组
投标供应商
报价(元)
A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调查测绘中心
1300000.00
四、候选中标供应商名单:
包组
投标供应商
报价(元)
A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调查测绘中心
1300000.00
五、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调查测绘中心
供应商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69号山水大厦5层
中标(成交)金额(元):1300000.00
六、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标准规范建设 服务范围:详见投标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投标文件 服务时间:项目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8月30日 服务标准:详见投标文件
七、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
马陶然、王学海、李智程
八、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参照深财购[2018]27号文规定,本项目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人民币17400元。
九、公告期限
2023年6月26日至2023年6月29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详见附件。
2.下载打印电子中标通知书
采购人可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后登录交易系统自行下载打印电子中标通知书。
3.供应商质疑
投标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质疑材料现场提交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泰然九路金润大厦7楼EF单元。质疑咨询电话:0755-82800088。
十一、凡对本次公示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三方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泰然九路金润大厦7层E单元
联系方式:0755-82800088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755-82800088-815
邮箱:15989227348@163.com
3.采购人信息
名称: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
联系方式:张工 0755-83949184
十二、附件
1.采购文件。
采购文件szczf:-详见后面附件-
采购文件PDF:-详见后面附件-
采购文件DOC:-详见后面附件-
采购文件附件:(如工程类项目,还包括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详见后面附件-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供应商投标文件)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供应商投标文件)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详见供应商投标文件)
5.投标供应商资格响应文件。(详见供应商投标文件)
6.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详见后面附件-
7.采购文件约定公开的其它内容。
开标一览表:-详见后面附件-
资格性审查表:-详见后面附件-
符合性审查表:-详见后面附件-
供应商价格调整类型报表:-详见后面附件-
评分结果表等:-详见后面附件-
三方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2023年6月26日
公告附件列表:
开标记录表.pdf
开标记录表.pdf
招标文件.zip
招标文件.zip
供应商价格调整类型报表.pdf
供应商价格调整类型报表.pdf
投标文件资格性审查表.pdf
投标文件资格性审查表.pdf
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表.pdf
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表.pdf
评分结果表.pdf
评分结果表.pdf
SZDL2023001348-A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标准规范建设中标结果公告.pdf
SZDL2023001348-A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标准规范建设中标结果公告.pdf
开标一览表包号:SZDL2023001348-A包名: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标准规范建设序号投标单位名称投标报价大写(元)投标报价小写(元)开标备注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调查测绘中心壹佰叁拾万元零角零分零厘零毫1300000.00开标时间:2023-06-2114:30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标准规范建设招标文件信息项目编号:SZDL2023001348项目名称: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标准规范建设包号:A项目类型:服务类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货币类型:人民币评标方法:最低评标价法资格性审查表序号内容1供应商不符合项目资格要求,或未提交相应的资格证明资料,且无法按照谈判小组要求及时补充的(详见邀请函供应商资格,其中未列示的资格要求不得导致废标);2供应商缺席谈判的;符合性审查表序号内容1将一个包或一个标段中的内容拆开投标;2供应商以他人的名义参与谈判、相互串通进行谈判、以行贿手段谋取成交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谈判;3对同一项目提供两套以上的应答方案(谈判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4分项报价或谈判应答总价高于相应的财政预算金额(或设定的财政预算金额下的最高限价);5所投产品、工程、服务在商务、技术等方面没有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是否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由评标委员会根据《实质性条款响应情况表》做出评判);6未按采购文件所提供的样式填写《应答书》;未按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政府采购谈判应答及履约承诺函》进行承诺;未按谈判文件对应答文件组成的要求提供应答文件;7供应商报价有缺漏项目,或者对采购文件规定的项目需求内容或者需求数量进行修改,谈判小组判定谈判响应不满足采购需求;8供应商附有采购单位或谈判专家组不能接受的条件的;9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带病毒;10投标文件用不属于本公司的电子密钥进行加密的;11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资格性审查表》和《符合性审查表》初审不通过,按投标无效处理。评标信息评标方法:最低评标价法最低评标价法,是指以价格因素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的评标方法,即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以报价最低的投标供应商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警示条款一、《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至三年内禁止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并由主管部门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十以上千分之二十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资格,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以上千分之三十以下的罚款,并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在采购活动中应当回避而未回避的;(二)未按本条例规定签订、履行采购合同,造成严重后果的;(三)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四)以非法手段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的;(五)与其他采购参加人串通投标的;(六)恶意投诉的;(七)向采购项目相关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当利益的;(八)阻碍、抗拒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九)其他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二、《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六条供应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主管部门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并作出以下处罚:(一)违法行为属于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的(一)、(二)、(三)、(四)、(六)、(八)、(九)项情形,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五十万元以下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十的罚款,一年内禁止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五十万元以上两百万元以下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十五的罚款,两年内禁止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两百万以上五百万以下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的罚款,三年内禁止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二)违法行为属于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五)、(七)项情形,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一百万元以下,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十五的罚款,两年内禁止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一百万以上两百万以下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的罚款,三年内禁止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第七十七条供应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主管部门取消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的资格,并作出以下处罚:(一)违法行为属于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的(一)、(二)、(三)、(四)、(六)、(八)、(九)项情形,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五百万元以上一千万元以下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的罚款;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一千万元以上两千万元以下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五的罚款;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两千万元以上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三十的罚款;(二)违法行为属于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五)、(七)项情形,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两百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五的罚款;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五百万元以上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三十的罚款。第七十九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的,属于采购条例所称的串通投标行为,按照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有关规定处理:(一)投标供应商之间相互约定给予未中标的供应商利益补偿;(二)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三)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或者由同一人分阶段参与编制的;(四)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或部分投标文件相互混装;(五)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六)由同一单位工作人员为两家以上(含两家)供应商进行同一项投标活动的;(七)主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情形。第八十一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按照采购条例第五十七的有关规定处理:(一)通过转让或者租借等方式从其他单位获取资格或者资质证书投标的;(二)由其他单位或者其他单位负责人在投标供应商编制的投标文件上加盖印章或者签字的;(三)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不是本单位人员的;(四)投标保证金不是从投标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的;(五)其他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行为。投标供应商不能提供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等劳动关系证明材料的,视为存在前款第(三)项规定的情形。三、根据《深圳市财政局关于明确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深财购[2019]42号)的要求,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以下情形的,采购人或招标机构可将有关情况报同级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予以通报:(一)投标截止后,撤销投标的;(二)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的;(三)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采购招标机构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四)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四、为督促各投标供应商依法依规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确保供应商在投标前充分知悉相关违法行为的法律后果,从源头上减少违法行为的发生,深圳市财政局梳理了政府采购常见违法行为,制定了《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详见附件)。请各投标供应商负责人或投标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放置投标文件一并提交。该风险知悉确认书用于对供应商违法行为的警示,不作为供应商资格性审查及符合性审查。第一章邀请函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SZDL20230013482.项目名称: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标准规范建设3.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4.预算金额:130万元5.最高限价:无6.采购需求:标的名称数量单位简要技术需求(服务需求)备注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标准规范建设1项详见采购文件7.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3.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不允许非法转包、分包。4.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5.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6.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7.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信用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8.供应商须为采购单位推荐的供应商。9.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甲级测绘资质证书;专业范围包含工程测量或不动产测绘(提供证书扫描件)。三、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名称: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联系方式:张工0755-83949184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三方诚信招标有限公司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泰然九路金润大厦7层E单元联系方式:0755-82800088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工电话:0755-82800088-815邮箱:15989227348@163.com完整公告内容以网站公布信息为准,详见:http://zfcg.szggzy.com:8081/标的名称数量单位简要技术需求(服务需求)备注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标准规范建设1项详见采购文件标的名称数量单位简要技术需求(服务需求)备注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标准规范建设1项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招标需求一、实质性条款序号具体内容1服务期限:项目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8月30日。注:上表所列内容为不可负偏离条款,负偏离将视为未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作投标无效处理。二、项目背景根据部省关于工程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要求分阶段整合工程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房产等审批涉及的测绘事项,执行统一标准,实现“一次委托,成果共享”,测绘市场全面放开,多举措保证成果质量,规范行业市场,即试行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深圳依托规划、国土、房产大部制优势,早在1993年就形成了“多测合一”的工作雏形。但现行工作模式中积累了大量约定俗成的经验与做法,缺乏系统、完整的管理办法,且现有的技术规范无法覆盖“多测合一”的全流程业务场景。为指导“多测合一”生产作业、质量控制、成果整理、市场监管,形成全业务覆盖的标准规范与管控体系,特立项。三、项目技术要求总体要求为持续深化我市多测合一工作,围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和营商环境优化工作要求,总结提升我市“多测合一”经验,形成管理办法,完善技术规程,构建完整系统的标准体系。工作范围本项目的工作范围为深圳市。项目所依据及参考的标准《******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国务院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21〕24号)、《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建设营商环境试点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深府〔2022〕13号)。《土地勘测定界规程》、《工程测量规范》、《城市测量规范》、《深圳市建筑设计规则》、《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技术规范》、《深圳市人防工程竣工测量技术指引》等。工作内容本项目主要包含两项内容,共12个专题:第一项: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管理办法技术支持专题1.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管理办法技术支持依据国家、省有关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结合国内上海、浙江等地区开展经验借鉴与调研分析,分析我市“多测合一”现状,从多测合一的工作目标、实施范围、测绘事项整合模式、测绘单位管理规定、工作流程、测绘生产要求、成果质量管理、测绘成果审核、行业监管以及成果共享应用等方面多维度进行综合评判,查缺补漏,编制管理办法建议稿和起草说明文件。第二项: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技术规程专题2.土地勘测定界测量技术规程梳理我市现行勘测定界的作业依据与测绘成果,明确我市勘测定界成果现状与成果应用方向,结合《土地勘测定界规程》、《城镇地籍调查规程》、《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技术规程》等标准文件的要求,制定我市勘测定界技术规程,具体内容包括:技术设计、工作准备、控制测量、勘测定界地类认定与面积计算规则、勘测定界成果编制与提交要求等。专题3.规划验线测量技术规程收集我市现行验线测量的作业依据与测绘成果,明确我市验线测量成果现状与成果应用方向,结合《城市测量规范》等标准文件的要求,制定我市验线测量的技术规程,具体内容包括:技术设计、工作准备、控制测量、灰线验线测量条件与精度要求、±0层验线测量条件与精度要求、验线成果编制与提交要求等。专题4.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技术规程将我市2015年发布的《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技术规范SZJG22—2015》整合到本次标准编制的内容。专题5.工程建设项目技术经济指标计算技术规程我市2019年发布的《深圳市建筑设计规则》至今运行情况良好,本次“多测合一”技术规程将尽可能的沿用、参考此标准,同时涉及到绿化、车位的一些技术经济指标折算要求,本次编制过程中在编制车位测量与绿化测量技术规程中将会理清与本规程的关联关系。专题6.竣工规划和用地测量技术规程整理我市现行竣工规划核实测量与用地测量的作业依据与测绘成果,明确我市竣工规划和用地测量成果现状与成果应用方向,结合《城市测量规范》等标准文件的要求,制定我市竣工规划和用地测量的技术规程,具体内容包括:技术设计、工作准备、控制测量、建筑平面位置测量要求、规划条件点测量要求、建筑物四至关系测量要求、用地范围测量成果要求、竣工规划和用地测量成果编制与提交要求等。专题7.车位测量技术规程收集现行车位测量作业依据与测绘成果,明确我市车位测量成果现状与成果应用方向,结合我市《深圳市建筑设计规则》等标准文件的要求,制定我市车位测量的技术规程,具体内容包括:技术设计、工作准备、控制测量、车位测量要求、车位技术经济指标计算要求、车位测量成果编制与提交要求等。专题8.绿化测量技术规程收集现行绿化测量作业依据与测绘成果,明确我市绿化测量成果现状与成果应用方向,结合我市《深圳市建筑设计规则》等标准文件的要求,制定我市绿化测量的技术规程,具体内容包括:技术设计、工作准备、控制测量、绿化测量要求、绿化技术经济指标计算要求、绿化测量成果编制与提交要求等。专题9.人防测绘技术规程本次人防工程测绘将沿用我市2021年发布的《深圳市人防工程竣工测量技术指引》,将其整合汇编至多测合一技术规程。专题10.消防测量技术规程根据我市消防主管部门的管理需求,明确我市消防测量成果现状与成果应用方向,制定我市消防测量的技术规程,具体内容包括:技术设计、工作准备、控制测量、消防测量要求、消防测量成果编制与提交要求等。专题11.市政线性类竣工测量技术规程市政线性类包含工程规划许可证对应的地下管线、地铁、道路等。梳理不同类型工程的测量作业依据与测绘成果,明确成果现状与成果应用方向,结合我市《工程测量规范》、《深圳市建筑设计规则》等标准文件的要求,制定我市政线性类的技术规程,具体内容包括:技术设计、工作准备、控制测量、测量要求、成果编制与提交要求等。专题12.深圳市“多测合一”成果报告规范以工程建设项目各阶段审批的需求为导向,编制“多测合一”成果报告样式及数据统计说明,指导测绘生产。专题13.深圳市“多测合一”数据标准规范以“多测合一”成果共享、应用、管理的需求为导向,制定“多测合一”各项测绘成果的数据标准规范,主要内容包括:电子文件组织及命名规范、要素编码规范、空间数据分层标准、属性字段标准、成果图式规范等,指导测绘生产、数据库与数据质检机制的建设。人员安排要求投标人有五年以上“多测合一”工作经验,熟悉相关法律政策及技术规范;投标人需安排至少5名技术人员参与本项目,其中高级职称以上人员不少于2名;在服务期限内,投标人应按照投标文件中承诺安排项目负责人和团队成员,未经采购方同意投标人不能更换项目负责人。工作成果要求本项目需提交成果包括: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管理办法建议稿、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技术规程建议稿。成果形式为电子稿和纸质稿。四、项目商务要求服务期限项目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8月30日。报价要求投标人应根据成本自行决定报价,但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投标人按总价报价,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财政预算限额;投标报价为全包价,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企业的利润。由投标人根据采购文件所提供的资料自行测算投标报价;一经中标,报价总价作为中标人与采购人签定的合同金额,合同期限内不做调整。付款方式本项目服务费采用包干价,按合同相关规定进行分期付款。合同生效后,投标人提交工作大纲,支付合同总费用20%的第一期进度款;投标人提交管理办法初稿和技术规程初稿并经采购人审核同意后,支付合同总费用70%的第二期进度款;投标人提交全部项目成果并完成局内审议通过后,支付合同总费用的10%作为项目尾款。服务质量监督和项目验收要求售后服务期限从最终成果提交采购人之日起1年。投标人在售后服务期限内提供相关咨询、协调和项目审查等技术支持。投标人安排专人负责售后技术支持,并提供其联系手机、电话、传真、email;如人员需要调整应及时通知采购人。验收要求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局内审议通过。第三章谈判须知一、谈判须知前附表项号条款号内容规定33.1供应商资格要求见采购邀请函1111.1谈判应答文件有效期120日历天(从谈判截止之日算起)1313.1谈判应答文件份数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投标人必须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http://zfcg.szggzy.com:8081/)”,使用“应标管理->上传投标(应答)文件”功能点,将编制好的电子投标(应答)文件上传,投标(应答)文件大小不得超过100MB。2626.1履约担保合同金额的__0__%备注:本表“项号”按条款号编写。二、总则1、谈判说明本项目按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及政府采购其他法律法规,通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2、定义2.1“采购人”或“招标人”:指利用财政性资金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2“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系指依法设立的负责采购组织工作的专门机构;本项目系指三方诚信招标有限公司;2.3“投标人”或“投标方”,即供应商,指参加投标竞争并愿意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依法成立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谈判小组”是依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组建的专门负责本次谈判工作的临时性机构;2.5“日期”指公历日;2.6“合同”指由本次所采购产生的合同或合约文件;2.7“电子投标文件”即谈判应答文件,指利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网站提供的投标书加密软件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应答文件,下同),适用于网上投标(此投标书加密软件可从www.szggzy.com网站“服务导航-政府采购-资料下载”栏目中下载);“相关软件”栏目中下载);2.8“网上投标”指通过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网站上传电子投标文件;2.9谈判文件中的标题或题名仅起引导作用,而不应视为对谈判文件内容的理解和解释。3、供应商资格要求3.1供应商必须具备条件:(见前附表第3项);4、招标代理服务费4.1不论谈判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投标(应答)文件与递交投标(应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4.2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深财购[2018]27号文及相关规定,具体收费标准如下表:中标金额(万元)收费费率100以下1.5%100-5000.8%500-10000.45%1000-50000.25%5000-100000.1%10000-1000000.05%100000以上0.01%注:(1)以中标通知书中确定的中标总金额作为缴费的计算基数;(2)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3)中标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服务费。缴纳服务费账户信息:账户名称:三方诚信招标有限公司帐号:744567948278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深圳东海支行三、采购文件5、采购文件的组成5.1采购文件除以下内容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在谈判结束之前发出的答疑纪要和其他补充修改函件,均是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采购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章采购邀请函;第二章项目要求;第三章谈判须知;第四章合同及履约文件格式;第五章谈判应答文件格式。5.2供应商领取采购文件后,应仔细检查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应在谈判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天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谈判损失自负。供应商同时应认真审阅谈判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果供应商的应答文件未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应答文件未对谈判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5.3任何人或任何组织向供应商提交的任何书面或口头资料,未经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在网上发布或书面通知,均作无效处理,不得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6、谈判文件的澄清6.1谈判文件澄清的目的是澄清、解答供应商在查阅谈判文件后可能提出的与谈判有关的疑问或询问。6.2供应商如对谈判文件内容有疑问,应当在谈判公告规定的澄清(提问)截止时间前以网上提问的形式通过网上政府采购系统提交政府采购代理机构。6.3不论是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需要主动对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供应商的要求对谈判文件做出澄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都将在谈判截止日期前以书面形式(包括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网站发布方式)答复或发送给所有供应商。答复内容是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其有效性按照本谈判须知第11.3、11.4款规定执行。7.谈判文件的修改7.1谈判文件发出后,在谈判截止日期前任何时候,确需要变更谈判文件内容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谈判文件进行修改。7.2谈判文件的修改以书面形式(包括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网站发布方式,如更正公告等)发送给所有供应商,谈判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具有约束力。7.3谈判文件、谈判文件澄清答复内容、谈判文件修改补充内容均以书面形式(包括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网站公开发布方式,如更正公告等)明确的内容为准。当谈判文件、修改补充通知、谈判文件澄清答复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内容为准。7.4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保证谈判文件澄清答复内容和谈判文件修改补充内容在谈判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网站发布方式,如更正公告等)发送给所有供应商。为使供应商在编制谈判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谈判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酌情延长递交应答文件的截止日期。四、谈判应答文件8、谈判应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单位8.1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与供应商之间与谈判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谈判应答文件均应用中文。8.2除技术规范另有规定外,谈判应答文件使用的度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谈判应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证明资料的要求9.1谈判应答文件应当具体包括下列内容: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2)谈判应答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3)应答书4)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5)供应商情况及资格证明文件6)实质性条款响应情况表7)项目详细报价8)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9)采购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料及投标人认为需要补充的资料(格式自定)9.2供应商应当按照本采购文件资格要求、评标信息、具体技术要求及商务需求的相关内容提供证明资料,作为谈判应答文件的一部分。证明资料均要求扫描件(原件备查)。证明资料内容为外文的,必须同时提供对应的中文翻译说明,评审依据以中文翻译内容为准,外文内容仅供参考。证明资料的尺寸和清晰度应该能够被阅读、识别和判断。若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证明资料或提供的是部分证明材料或提供不清晰的扫描件的,谈判小组有权认定其谈判应答文件未对采购文件有关需求进行响应。9.3供应商可以提供证明应答技术方案与谈判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数据或数码照片、制造商公布的产品说明书、产品彩页和我国政府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和核准证件等,以证明供应商响应的真实性。它包括并应符合以下要求:(1)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2)投标产品从采购单位开始使用至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周期内正常、连续地使用所必须的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包括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货源及现行价格;(3)对照谈判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谈判应答文件技术规格已对采购单位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供应商应详细说明应答技术方案中产品的具体参数,不得照搬照抄谈判文件的技术要求;(4)产品说明书或彩页应为制造商公布或出具的中文产品说明书或彩页;(5)我国政府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和核准证件应为证件正面、背面和附件标注的全部具体内容;(6)对项目评标信息中涉及的相关业绩、社保情况、纳税情况、银行资信等级和资金流状况等内容以及初审中涉及的资质证书,供应商应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上述证明材料应为证件正面、背面和附件标注的全部具体内容;若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的是部分证明材料或提供不清晰的扫描件的,谈判小组有权认定其谈判应答文件未对谈判文件有关需求进行响应,涉及资格性检查或符合性检查的按谈判应答无效处理,涉及评分的则予以不计分处理。9.4谈判小组有权对以谋取中标(成交)为目的的技术规格模糊响应(如有意照搬照抄谈判文件的技术要求)或虚假响应予以认定。供应商上述行为一经发现或查实,除扣分或谈判应答响应无效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可视情况报政府采购主管部门作进一步处理。9.5采购人在技术要求中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设备的标准以及参照的牌号或分类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供应商在谈判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牌号或分类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满足采购文件中技术规格的要求,是否中标(成交),由谈判小组来评判。9.6为保证公平公正,除非另有规定或说明,供应商对同一货物或服务应答时,不得同时提供两套或两套以上的应答方案。9.7本项目涉及提供的有关资格资质证书,若原有资格资质证书处于年审期间,供应商提供年审证明的可按原资质投标;若供应商正在申报上一级别资质,在未批准之前,仍按原级别资质投标。10、谈判价格(谈判报价)10.1供应商的总报价不得超过财政预算限额。10.2供应商的总报价为完成采购文件及合同条款所规定的工作内容的各项费用(含完成采购文件及合同条款所规定的工作内容的各项费用),应包括人工、设备、管理、维护、安装、调试、利润、税金、包干预备费、政策性文件规定及采购文件、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包括项目实施期间物价上涨、政策性调整等因素)、责任等各项应有的费用;中标(成交)供应商不得以采购需求中未具体列出为由拒绝承担相关费用。10.3供应商的谈判报价,应是本项目采购范围(见第二章项目要求)和采购文件及合同条款上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并以供应商在应答文件“谈判报价表”中列明的谈判价格(谈判报价)为依据(供应商要自行承担漏算、漏报的风险)。10.4除非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修改采购文件予以更正,否则,供应商应毫无例外地按项目清单(若提供的话)中列出的需求项填报谈判价格(谈判报价)。供应商未填报的价格项目,在实施后,采购人将不予以支付,并视作该项费用已包括在谈判价格(谈判报价)内。11、谈判货币及合同价格11.1本项目的谈判应以人民币计。11.2供应商谈判报价总额一经成交后,即作为该项目的中标(成交)价格。12、谈判应答文件有效期12.1谈判应答有效期为从谈判截止之日算起的日历天数。在此期限内,所有应答文件均保持有效。12.2在特殊情况下,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在原定的谈判应答有效期满之前,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包括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网站公开发布方式)向供应商提出延长谈判应答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供应商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供应商可以拒绝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此项要求,其应答在原谈判应答有效期满后不再有效。同意延长谈判应答有效期的供应商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应答文件。12.3成交供应商的应答文件有效期,截止于完成本谈判文件规定的全部项目内容,并通过竣工验收及保修期结束。13、谈判担保13.1根据《深圳市财政局关于明确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深财购[2019]42号)文的规定,本项目不收取谈判保证金。14、谈判应答文件书写14.1投标人应准备所投项目的电子投标文件一份。此电子投标文件须由投标人根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的后缀名为.szczf的电子招标文件,下载并使用相应的深圳智慧采购平台投标文件制作专用软件打开招标文件(.szczf格式)【下载地址:http://zfcg.szggzy.com/TPBidder/DownLoad/深圳市智慧采购平台投标文件制作专用软件.zip】。14.2投标人在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编制投标书时须注意:14.2.1导入《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的招标文件项目编号、包号应与以此制作的投标文件项目编号、包号一致。例如,不能将甲项目A包的招标书导入《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乙项目B包的投标书。14.2.2不能用非本公司的电子密钥加密本公司的投标文件,或者用其它公司的登录用户上传本公司的投标文件。14.2.3要求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编制投标书的包,不能用其它方式编制投标书。编制投标文件时,电脑须连通互联网。14.2.4投标文件不能带病毒。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用专业杀毒软件对投标文件进行病毒检测,如果这两种软件均报告发现病毒,则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认为该投标文件带病毒。14.2.5完整填写“投标关键信息”,如下图所示:文件(F编辑T)导出(E)浏览B她助(G)系统(S)关于退出(区日新建工程打开工程保存工程CA认证系统登录浏览招标文件1批量转换2预览标书4完成序号是否已转换是否已签章标书签章1批量转换2预览标书4完成序号是否已转换是否已签章标书签章1批量转换2预览标书4完成序号是否已转换是否已签章标书签章1批量转换2预览标书4完成序号是否已转换是否已签章标书签章1批量转换2预览标书4完成序号是否已转换是否已签章标书签章1批量转换2预览标书4完成序号是否已转换是否已签章标书签章1批量转换2预览标书4完成序号是否已转换是否已签章标书签章投标文件正文(信1批量转换2预览标书4完成序号是否已转换是否已签章标书签章1批量转换2预览标书4完成序号是否已转换是否已签章标书签章1批量转换2预览标书4完成序号是否已转换是否已签章标书签章1批量转换2预览标书4完成序号是否已转换是否已签章标书签章1批量转换2预览标书4完成序号是否已转换是否已签章标书签章1批量转换2预览标书4完成序号是否已转换是否已签章标书签章1批量转换2预览标书4完成序号是否已转换是否已签章标书签章文件名是否制作转换标书电子标书1投标函重新转换查看/打印投标文件附件(信1批量转换2预览标书4完成序号是否已转换是否已签章标书签章1批量转换2预览标书4完成序号是否已转换是否已签章标书签章文件名是否制作转换标书电子标书1投标函重新转换查看/打印文件名是否制作转换标书电子标书1投标函重新转换查看/打印文件名是否制作转换标书电子标书1投标函重新转换查看/打印文件名是否制作转换标书电子标书1投标函重新转换查看/打印口生成投标文件3分项报价清单重新转换查看/打印口生成投标文件2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标书信息确认X名称数值单位投标报价大写元投标报价小写元重新转换查看/打印标书信息确认X名称数值单位投标报价大写元投标报价小写元查看/打印投标人情况介绍5货物说明一览表标书信息确认X名称数值单位投标报价大写元投标报价小写元重新转换重新转换查看/打印查看/打印7商务需求偏高表重新转换查看/打印8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重新转换查看/打印9法定代表人证明书重新转换查看/打印10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重要提醒:标书确认信息为开标信息,请确保和投标函内容一致,否则可能会有废标风险!重新转换查看/打印11实质性条款响应情况表生成标书后进行完整性检查重新转换查看/打印12项目实施方案确定取消重新转换查看/打印13售后服务方案重新转换查看打印重新转换6技术规格偏高表就绪当前状态:生成投标文件深圳市区政府采购智慧平台备注:上述“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价”将作为价格分计算依据;其它信息仅是对投标文件相关内容的概括性表述,不作为评审依据。14.2.6投标人在编辑投标文件时,在投标文件目录中属于本节点内容的必须在本节点中填写,填写到其他节点或附件,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4.2.7投标文件编写完成后,必须用属于投标人的电子密钥进行加密,否则视同未盖公章,将导致投标文件无效。14.2.8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纸质、电子、传真等所有形式的投标文件。由于对网上政府采购系统操作不熟悉或自身电脑、网络等原因导致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建议于开标前一个工作日完成投标文件的制作与上传,如上传确有困难,请及时咨询。14.2.9如果开标时出现网络故障、技术故障,影响了政府采购活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有权采取措施如延期、接受无法从网上上传的投标书等,以保障政府采购活动的公开、公平和公正。14.3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14.4经投标人电子密钥加密的投标文件无须盖章或签字,专用条款另有要求的除外。14.5各类资格(资质)文件提供扫描件,专用条款另有要求的除外。五、递交谈判应答文件15、应答文件的保密15.1在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点击【生成标书】按钮进入【填写开标一览表界面】界面,在该界面填写完开标一览表信息后点击【确定】,进入投标文件生成环节。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会在投标文件生成过程中,提示用户输入密码,输入密码后对标文件自动进行加密,此加密程序确保投标文件在到达开标时间后才能解密查看。在加密过程中,请按照软件提示进行操作。加密操作界面如下图所示:文件(F编辑T)导出(E)浏览B她助(G)系统(S)关于退出(区日新建工程打开工程保存工程CA认证系统登录浏览招标文件1批量转换2预览标书4完成序号是否已转换是否已签章标书签章1批量转换2预览标书4完成序号是否已转换是否已签章标书签章1批量转换2预览标书4完成序号是否已转换是否已签章标书签章1批量转换2预览标书4完成序号是否已转换是否已签章标书签章1批量转换2预览标书4完成序号是否已转换是否已签章标书签章1批量转换2预览标书4完成序号是否已转换是否已签章标书签章1批量转换2预览标书4完成序号是否已转换是否已签章标书签章投标文件正文(信1批量转换2预览标书4完成序号是否已转换是否已签章标书签章1批量转换2预览标书4完成序号是否已转换是否已签章标书签章1批量转换2预览标书4完成序号是否已转换是否已签章标书签章1批量转换2预览标书4完成序号是否已转换是否已签章标书签章1批量转换2预览标书4完成序号是否已转换是否已签章标书签章1批量转换2预览标书4完成序号是否已转换是否已签章标书签章1批量转换2预览标书4完成序号是否已转换是否已签章标书签章文件名是否制作转换标书电子标书1投标函重新转换查看/打印投标文件附件(信1批量转换2预览标书4完成序号是否已转换是否已签章标书签章1批量转换2预览标书4完成序号是否已转换是否已签章标书签章文件名是否制作转换标书电子标书1投标函重新转换查看/打印文件名是否制作转换标书电子标书1投标函重新转换查看/打印文件名是否制作转换标书电子标书1投标函重新转换查看/打印文件名是否制作转换标书电子标书1投标函重新转换查看/打印口生成投标文件3分项报价清单重新转换查看打印口生成投标文件2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标书信息确认X名称数值单位投标报价大写元投标报价小写元重新转换查看/打印标书信息确认X名称数值单位投标报价大写元投标报价小写元查看/打印投标人情况介绍5货物说明一览表标书信息确认X名称数值单位投标报价大写元投标报价小写元重新转换重新转换查看/打印查看/打印7商务需求偏高表重新转换查看/打印8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重新转换查看/打印9法定代表人证明书重新转换查看/打印10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重要提醒:标书确认信息为开标信息,请确保和投标函内容一致,否则可能会有废标风险!重新转换查看/打印11实质性条款响应情况表生成标书后进行完整性检查重新转换查看/打印12项目实施方案确定取消重新转换查看/打印13售后服务方案重新转换查看打印重新转换6技术规格偏高表就绪当前状态:生成投标文件深圳市区政府采购智慧平台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点击【生成标书】按钮进入【填写开标一览表界面】界面,在该界面填写完开标一览表信息后点击【确定】,进入投标文件生成环节。文件(F)编辑T)导出(E浏览B)辅助G)系统(S)关于退出区)G日新建工程打开工程保存工程CA认证系统登录G日新建工程打开工程保存工程CA认证系统登录G日新建工程打开工程保存工程CA认证系统登录G日新建工程打开工程保存工程CA认证系统登录G日新建工程打开工程保存工程CA认证系统登录G日新建工程打开工程保存工程CA认证系统登录G日新建工程打开工程保存工程CA认证系统登录G日新建工程打开工程保存工程CA认证系统登录G日新建工程打开工程保存工程CA认证系统登录G日新建工程打开工程保存工程CA认证系统登录G日新建工程打开工程保存工程CA认证系统登录G日新建工程打开工程保存工程CA认证系统登录浏览招标文件1批量转换2预览标书3生成标书4完成序号文件名是否制作是否已转换是否已签章转换标书电子标书标书签章1批量转换2预览标书3生成标书4完成序号文件名是否制作是否已转换是否已签章转换标书电子标书标书签章1批量转换2预览标书3生成标书4完成序号文件名是否制作是否已转换是否已签章转换标书电子标书标书签章1批量转换2预览标书3生成标书4完成序号文件名是否制作是否已转换是否已签章转换标书电子标书标书签章1批量转换2预览标书3生成标书4完成序号文件名是否制作是否已转换是否已签章转换标书电子标书标书签章1批量转换2预览标书3生成标书4完成序号文件名是否制作是否已转换是否已签章转换标书电子标书标书签章1批量转换2预览标书3生成标书4完成序号文件名是否制作是否已转换是否已签章转换标书电子标书标书签章1批量转换2预览标书3生成标书4完成序号文件名是否制作是否已转换是否已签章转换标书电子标书标书签章1批量转换2预览标书3生成标书4完成序号文件名是否制作是否已转换是否已签章转换标书电子标书标书签章1批量转换2预览标书3生成标书4完成序号文件名是否制作是否已转换是否已签章转换标书电子标书标书签章1批量转换2预览标书3生成标书4完成序号文件名是否制作是否已转换是否已签章转换标书电子标书标书签章投标文件正文(信1批量转换2预览标书3生成标书4完成序号文件名是否制作是否已转换是否已签章转换标书电子标书标书签章1批量转换2预览标书3生成标书4完成序号文件名是否制作是否已转换是否已签章转换标书电子标书标书签章1批量转换2预览标书3生成标书4完成序号文件名是否制作是否已转换是否已签章转换标书电子标书标书签章1批量转换2预览标书3生成标书4完成序号文件名是否制作是否已转换是否已签章转换标书电子标书标书签章1批量转换2预览标书3生成标书4完成序号文件名是否制作是否已转换是否已签章转换标书电子标书标书签章1批量转换2预览标书3生成标书4完成序号文件名是否制作是否已转换是否已签章转换标书电子标书标书签章1批量转换2预览标书3生成标书4完成序号文件名是否制作是否已转换是否已签章转换标书电子标书标书签章1批量转换2预览标书3生成标书4完成序号文件名是否制作是否已转换是否已签章转换标书电子标书标书签章1批量转换2预览标书3生成标书4完成序号文件名是否制作是否已转换是否已签章转换标书电子标书标书签章1批量转换2预览标书3生成标书4完成序号文件名是否制作是否已转换是否已签章转换标书电子标书标书签章1批量转换2预览标书3生成标书4完成序号文件名是否制作是否已转换是否已签章转换标书电子标书标书签章投标文件附件(信1批量转换2预览标书3生成标书4完成序号文件名是否制作是否已转换是否已签章转换标书电子标书标书签章1批量转换2预览标书3生成标书4完成序号文件名是否制作是否已转换是否已签章转换标书电子标书标书签章1批量转换2预览标书3生成标书4完成序号文件名是否制作是否已转换是否已签章转换标书电子标书标书签章1批量转换2预览标书3生成标书4完成序号文件名是否制作是否已转换是否已签章转换标书电子标书标书签章1批量转换2预览标书3生成标书4完成序号文件名是否制作是否已转换是否已签章转换标书电子标书标书签章1批量转换2预览标书3生成标书4完成序号文件名是否制作是否已转换是否已签章转换标书电子标书标书签章1批量转换2预览标书3生成标书4完成序号文件名是否制作是否已转换是否已签章转换标书电子标书标书签章1批量转换2预览标书3生成标书4完成序号文件名是否制作是否已转换是否已签章转换标书电子标书标书签章1批量转换2预览标书3生成标书4完成序号文件名是否制作是否已转换是否已签章转换标书电子标书标书签章1批量转换2预览标书3生成标书4完成序号文件名是否制作是否已转换是否已签章转换标书电子标书标书签章1批量转换2预览标书3生成标书4完成序号文件名是否制作是否已转换是否已签章转换标书电子标书标书签章口生成投标文件重新转换查看/打印查看/打印目生成投标文件重新转换查看/打印查看/打印重新转换查看/打印查看/打印已完成检查,准备文件写入已完成检查,准备文件写入重新转换重新转换查看/打印查看/打印查看/打印查看/打印重新转换重新转换查看/打印查看/打印查看/打印查看/打印1投标函重新转换查看/打印2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3分项报价清单中投标人情况介绍货物说明一览表文件生成中,请稍候重新转换查看/打印6术规格偏商表7商务需求偏离表8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9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密码输入框口×10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重新转换查看/打印11实质性条款响应情况表密码:重新转换查看/打印12项目实施方案重新转换查看打印13售后服务方案确定取消重新转换查看/打印1投标函重新转换查看/打印2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3分项报价清单中投标人情况介绍货物说明一览表文件生成中,请稍候重新转换查看/打印6术规格偏商表7商务需求偏离表8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9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密码输入框口×10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重新转换查看/打印11实质性条款响应情况表密码:重新转换查看/打印12项目实施方案重新转换查看打印13售后服务方案确定取消重新转换查看/打印1投标函重新转换查看/打印2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3分项报价清单中投标人情况介绍货物说明一览表文件生成中,请稍候重新转换查看/打印6术规格偏商表7商务需求偏离表8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9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密码输入框口×10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重新转换查看/打印11实质性条款响应情况表密码:重新转换查看/打印12项目实施方案重新转换查看打印13售后服务方案确定取消重新转换查看/打印1投标函重新转换查看/打印2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3分项报价清单中投标人情况介绍货物说明一览表文件生成中,请稍候重新转换查看/打印6术规格偏商表7商务需求偏离表8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9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密码输入框口×10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重新转换查看/打印11实质性条款响应情况表密码:重新转换查看/打印12项目实施方案重新转换查看打印13售后服务方案确定取消重新转换查看/打印1投标函重新转换查看/打印2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3分项报价清单中投标人情况介绍货物说明一览表文件生成中,请稍候重新转换查看/打印6术规格偏商表7商务需求偏离表8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9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密码输入框口×10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重新转换查看/打印11实质性条款响应情况表密码:重新转换查看/打印12项目实施方案重新转换查看打印13售后服务方案确定取消重新转换查看/打印1投标函重新转换查看/打印2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3分项报价清单中投标人情况介绍货物说明一览表文件生成中,请稍候重新转换查看/打印6术规格偏商表7商务需求偏离表8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9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密码输入框口×10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重新转换查看/打印11实质性条款响应情况表密码:重新转换查看/打印12项目实施方案重新转换查看打印13售后服务方案确定取消重新转换查看/打印1投标函重新转换查看/打印2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3分项报价清单中投标人情况介绍货物说明一览表文件生成中,请稍候重新转换查看/打印6术规格偏商表7商务需求偏离表8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9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密码输入框口×10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重新转换查看/打印11实质性条款响应情况表密码:重新转换查看/打印12项目实施方案重新转换查看打印13售后服务方案确定取消重新转换查看/打印1投标函重新转换查看/打印2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3分项报价清单中投标人情况介绍货物说明一览表文件生成中,请稍候重新转换查看/打印6术规格偏商表7商务需求偏离表8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9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密码输入框口×10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重新转换查看/打印11实质性条款响应情况表密码:重新转换查看/打印12项目实施方案重新转换查看打印13售后服务方案确定取消重新转换查看/打印1投标函重新转换查看/打印2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3分项报价清单中投标人情况介绍货物说明一览表文件生成中,请稍候重新转换查看/打印6术规格偏商表7商务需求偏离表8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9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密码输入框口×10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重新转换查看/打印11实质性条款响应情况表密码:重新转换查看/打印12项目实施方案重新转换查看打印13售后服务方案确定取消重新转换查看/打印1投标函重新转换查看/打印2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3分项报价清单中投标人情况介绍货物说明一览表文件生成中,请稍候重新转换查看/打印6术规格偏商表7商务需求偏离表8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9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密码输入框口×10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重新转换查看/打印11实质性条款响应情况表密码:重新转换查看/打印12项目实施方案重新转换查看打印13售后服务方案确定取消重新转换查看/打印就绪当前状态:生成投标文件深圳市区政府采购智慧平台深圳市区政府采购智慧平台S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会在投标文件生成过程中,提示用户输入密码,输入密码后对标文件自动进行加密。15.2若采购项目出现延期情况:如果供下载的招标文件(后缀名为.szczf)有更新,投标人必须重新下载招标文件、重新制作投标文件、重新加密投标文件、重新上传投标文件;如果供下载的招标文件(后缀名为.szczf)没有更新,投标人必须重新加密投标文件、重新上传投标文件(是否重新制作投标文件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定)。否则,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文件无法解密导致投标无效的后果。16.上传投标文件及投标截止日期16.1实行网上投标,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用电子密钥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http://zfcg.szggzy.com/TPBidder/memberLogin)”,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递交投标(应答)文件】”功能点上传投标文件。16.2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按本通用条款第13条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期。在此情况下,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16.3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得上传投标文件。16.4.投标人须在开标当日的开标时间至解密截止时间内进行解密,逾期未解密的作无效处理。解密方法: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http://zfcg.szggzy.com/TPBidder/memberLogin)”,使用本单位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同一个电子密钥,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开标及解密】”进行在线解密、查询开标情况。17、谈判应答文件的递交与截止时间17.1实行网上投标,供应商必须在谈判文件规定的谈判截止时间前用电子密钥登录“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网站”,使用“应标管理”—》“上传投标文件”功能点上传应答文件。如果没有该功能点,请用本单位的机构管理员在“系统维护”—》“修改用户权限”中增加该功能点,如果增加不成功,请在工作日与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如果确有困难,多次上传均告失败,请在谈判截止时间之前携带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应答文件)送达至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17.2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按本通用条款第11条规定,通过修改谈判文件自行决定酌情延长谈判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和供应商受谈判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17.3谈判截止时间以后不得上传应答文件。18、应答文件的修改和撤销18.1供应商在提交应答文件后可对其应答文件进行修改并重新上传应答文件或在网上进行撤销应答的操作。18.2谈判截止时间以后不能通过网上政府采购系统修改应答文件。18.3从应答截止期至供应商在应答文件中确定的谈判应答有效期之间的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谈判应答。18.4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不退还应答文件。六、谈判19、谈判要求19.1本项目谈判小组将于递交谈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到后一定时间内即开始进行谈判;19.2谈判小组为3人以上(含3人)的单数;采购人代表须持本单位签发的《评标授权书》参加谈判。20、谈判应答文件的审查20.1谈判前,谈判小组将对谈判应答文件进行审查,当谈判应答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视为无效,按应答无效处理,不得进入谈判:具体内容见《资格性审查表》。21、谈判应答文件的澄清或修改21.1谈判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对谈判应答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供应商应进行澄清、说明。21.2允许供应商在谈判结束之前根据谈判小组提出的内容进行澄清、修改或完善,或对方案进行相应的调整。22、谈判方式及程序22.1本项目的谈判方式为网上谈判(电话沟通,网上政府采购系统报价)。按照竞争性谈判规则要求,本项目的谈判为三轮,具体顺序为:第一轮报价(谈判)—>第二轮谈判—>第二轮报价—>第三轮谈判—>第三轮报价(最终报价);应答文件中的报价及承诺内容即为投标供应商的第一轮报价(谈判)承诺。22.2具体谈判程序如下:22.2.1第二轮谈判:供应商上传投标(应答)文件后,应在开标时间后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http://zfcg.szggzy.com:8081/),点击网上谈判菜单,进入本项目的网页,查看公告栏;公告栏中将提示供应商按照系统随机抽取的谈判顺序依次进行第二轮谈判;谈判小组认为必要的情况下,将视情况拨打供应商电话进行沟通(如谈判小组认为无必要,将直接跳过与相关供应商沟通的环节);22.2.2第二轮报价:第二轮谈判完成后,谈判小组将启动供应商第二轮报价程序(网上系统将有相关提示);开始报价时,公告栏会提示“报价开始,请在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报价”;供应商的报盘时间为10分钟,只能提交一次报盘,提交后将不能修改;此次报盘为第二轮报价,如有谈判过程中需要补充说明的事项,可在网上系统的“服务承诺”及“附加说明”栏中进行填写;所有供应商都提交报盘或报盘时间截止将结束报盘,谈判小组有权酌情延长报盘时间;22.2.3第三轮谈判,具体操作方法与第二轮谈判一致;22.2.4第三轮报价(最终报价),具体操作方法与第二轮报价一致;详细的操作指南请登陆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网下载操作手册(http://zfcg.szggzy.com:8081/cgxy/013001/list.html)。22.2.6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投标(应答)文件、谈判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资料,对供应商投标(应答)文件进行评估与比较,提出书面评审意见。22.2.7谈判小组将对谈判过程进行记录,以存档备查。七、中标(成交)23、应答无效23.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供应商的谈判作应答无效处理:具体内容见《符合性审查表》。注:《资格性审查表》、《符合性审查表》的所有条款及“最终谈判价格(谈判报价)超过报价最高限额”(视为未通过《符合性审查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审查项)均为应答无效条款,对不属于应答无效条款所列的其它情形,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不得作为应答无效的理由。投标人若有一条审查不通过则按应答无效处理。谈判小组对供应商打√为通过审查,打×为未通过审查。24、中标(成交)24.1谈判小组依据本须知对谈判应答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综合各家供应商最终的方案、服务和价格等谈判结果并按最低价法进行评审。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24.2谈判小组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交书面评审报告,并受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委托直接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25、谈判结果公示25.1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谈判结束后经采购人确认评审结果,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网站(http://www.szzfcg.cn/)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供应商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可在发布公示日期起七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监督电话:0755-82800088。若在公示期内未提出质疑,则视为认同该评审结果。25.2质疑、投诉供应商应保证质疑、投诉内容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6、中标(成交)通知书26.1采购结果公告公布以后,公示期内无有效质疑投诉,成交供应商和采购人可自行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网站(http://www.szzfcg.cn/)上打印《数字中标(成交)通知书》。26.2中标(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26.3因质疑投诉或其它原因导致项目结果变更或采购终止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吊销中标(成交)通知书或终止采购合同。八、合同的授予与备案27、合同授予标准27.1本项目的合同将授予按本采购文件规定评审确定的中标(成交)供应商。28.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应答的权力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保留在谈判截止时间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应答或所有应答,以及宣布谈判无效的权力,对受影响的供应商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供应商解释采取这一行动的理由。29、合同协议书的签订29.1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自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按照采购文件和应答文件内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的实质性内容应当符合采购文件的规定;29.2中标(成交)供应商如不按前款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则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有充分的理由废除中标(成交)结果并报主管部门进行处罚,供应商同时还应承担相应法律与经济责任;29.3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成交项目,不得将成交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30、履约担保30.1在签订合同的同时,成交供应商应按规定(见前附表第26项)的金额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30.2如果中标人不能按规定的金额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采购人将有充分的理由通过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废除中标(成交)结果,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应当予以赔偿。31、合同的备案具体合同签订之日起十日内,由采购人或委托中标(成交)供应商将采购合同副本抄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备案。32、合同的变更合同变更事宜按《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深财购〔2019〕43号)相关规定执行。33、项目验收33.1采购人应当按照谈判文件和合同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及时组织验收。34、宣传凡与政府采购活动有关的宣传或广告,若当中提及政府采购,必须事先将具体对外宣传方案报市财政委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并征得其同意。对外市场宣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形式:a.名片、宣传册、广告标语等;b.案例介绍、推广等;c.工作人员向其他消费群体宣传。35、供应商违法责任35.1《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至三年内禁止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并由主管部门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十以上千分之二十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资格,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以上千分之三十以下的罚款,并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在采购活动中应当回避而未回避的;(2)未按本条例规定签订、履行采购合同,造成严重后果的;(3)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4)以非法手段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的;(5)与其他采购参加人串通投标的;(6)恶意投诉的;(7)向采购项目相关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当利益的;(8)阻碍、抗拒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9)其他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35.2根据《深圳市财政局关于明确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深财购[2019]42号)的要求,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以下情形的,采购人或招标机构可将有关情况报同级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予以通报:(1)投标截止后,撤销投标的;(2)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的;(3)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采购招标机构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4)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九、质疑处理36.质疑提出与答复36.1提出质疑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在采购活动中受到损害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一次性提出质疑。36.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36.3质疑条件36.3.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36.3.2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法定质疑期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对采购文件的质疑,为采购文件公布之日;对采购过程的质疑,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以及评审委员会、谈判小组、竞价小组组成人员的质疑,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示之日;36.3.3应提交书面质疑函,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供应商的名称(或者姓名)、地址、邮编、邮箱、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对象、质疑事项和质疑请求;(4)因质疑事项而受损害的权益;(5)事实依据;(6)必要的法律依据;(7)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36.4提交材料质疑函、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如委托代理人提交的,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36.5收文部门三方诚信招标有限公司,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泰然九路金润大厦7层E单元,质疑咨询电话:0755-82800088。36.6收文办理程序36.6.1供应商提交的质疑材料符合质疑条件的办理收文,出具收文回执;36.6.2供应商提交的质疑材料不符合质疑条件的,视情况处理:(1)质疑主体、时限不符合的,不予收文;(2)质疑函内容、提交人身份证明不符合的,开具补正告知书,供应商可在质疑期内补正后重新提交。36.7质疑答复时限自收文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36.8投诉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37.质疑后续处理37.1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中标、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37.2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1)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采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对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如果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依法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如果合格供应商不符合法定数量,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第四章合同及履约文件格式一、合同条款服务合同示范文本(通用版)填写指南本合同为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局印制的服务合同示范文本(通用版),原则上由局机关各处室、市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市规划土地监察局对外签订的通用服务合同,均首选使用本合同示范文本。各独立核算的直属单位、派出机构、事业单位(含法定机构)可参考使用。由于其他日常性服务购买合同已经单独编制,因此本合同仅供其他服务类合同不能适用,需要另行起草合同时使用。合同示范文本使用时,除项目基本情况、项目质量要求、合同价款、合同履行期限、合同价款支付、项目成果等需按照采购需求补充完善的条款外,其余条款不得增减,如有增减需按照规定合法性审查。签约一方有多个当事人的,可按其各自在合同关系中的作用,在“乙方(受托方)”项下(增页)分别排列为共同乙方。《服务合同示范文本(通用版)》包括封面、合同正文、附件,其中封面、附件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经双方盖章方为有效;合同书未尽事项,可由当事人附页另行约定,并可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本合同示范文本中的“□”为可选择项目,选择该项目在“□”内划“√”,不选择的项目在“□”内划“×”。当事人使用本合同示范文本中,凡是当事人约定无需填写的条款,在该条款填写的空白处划“/”表示或注明“无”等字样。本合同示范文本中“……”为合同同类项列举的省略,当事人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在“……”项中作相应的增加或减少的调整。本合同中甲方编号由我方财务合同审核生效后生成。关于封面的填写。封面显示的是合同的主要内容,如服务名称、双方当事人的名称、合同编号、签订地点等,供当事人在归档时甄别使用,其内容务必与合同正文内容一致。其中的签订地点可能关系到日后可能出现的争议解决的受理机关,因此一般情况下应以我方所在行政区域为准。关于正文部分当事人基本情况的填写。当事人基本情况主要是当事人在履行合同时通讯和付款使用,因此所填内容务必确保能够切实使用。日后一旦发生争议,相关证据,如来往信函(包括电子邮件)、银行单据都以合同约定为准。关于第一条的填写。第一条是对合同标的,即我方向乙方购买的服务内容的基本描述。第一条中应当对服务内容、政府采购品目(需填列至末级)、实施地点进行明确、详细的描述,如果我方需要的服务内容较为复杂,可以以附件清单的形式详细标注。另外在合同中还需明确采购方式,如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邀请招标、询价、直接确定供应商或其他等。关于第二条的填写。第二条是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质量的约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合同标的物的质量应符合国家、行业标准,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含安全生产)。为了明确责任,减少纠纷,应当在合同中对质量进行约定,至少写明所依据的标准。服务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到合同履行的质量以及价款报酬的支付数额。应当注意服务质量标准有不同类型,应当谨慎适用,一旦选择其一,必须忠实履行。质量条款能够按国家质量标准进行约定的,则按国家质量标准进行约定,没有质量标准的标的,可以按照服务性质和类型详细约定质量标准。如果服务质量要求较为复杂,可以以附件形式进行详细约定。关于第三条的填写。第三条是对服务的权利约定。主要目的在于确保乙方对所提供的服务享有完全的所有权,以免被第三人追诉,同时所提供的服务不能侵犯第三人的知识产权。由于知识产权保护的地域性,该知识产权的认定应当以我国法律为准。关于第四条的填写。第四条是对合同价款的约定。其中应当注意的是须明确合同价款的涵盖范围,通过对总价款的确定和价款涵盖范围的确定来确保我方不再额外支付任何费用。如为暂定合同价款的,需提供合同价款的明细附件。关于第五条的填写。第五条是对合同履行期限的约定。该条的主要目的在于约束当事人的履行时间,这是确定委托合同是否按时履行或迟延履行的标准。一般来说,服务合同履行的开始时间或为合同签订之日,或根据我方的需要,可以具体约定开始提供服务的时间。双方可以根据具体的服务性质和类型约定合同履行届满时间。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出现各种情况导致合同履行迟延,服务和付费都晚于合同约定的时间,如果当事人对此没有异议,可以协商推迟,但如果推迟之后该服务行为已经对我方没有实际意义,则应当终止合同。如果我方需要乙方分阶段提供服务,还可以在本条写明分阶段验收服务成果的要求等。关于第六条的填写。第六条是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约定。为保证合同按期、按质顺利完成,双方应当明确约定权利义务,并且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关于甲方的权利义务,主要包括协助义务、付款义务、验收义务、督促乙方按时履行合同和交付成果的权利等。甲方需要变更乙方交付成果期限的,可以约定支付/不予支付相应费用;乙方非因不可抗力迟延交付成果的,甲方可与乙方约定迟延履行违约金。对乙方交付不合格的成果,甲方有拒绝接受的权利。关于乙方的权利义务,包括协助义务、按期按质履行合同义务、接受甲方督促义务、收受合同款项的权利等。甲乙双方认为必要时,可以相应增加/减少权利义务。关于第七条的填写。第七条是对合同最终成果的约定。最终成果的名称、数量等基本要求应在7.1中加以填写。如成果构成、数量较为复杂,可用附件形式具体描述。关于第八条的填写。第六条是对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支付合同价款是我方的主要义务,也是我方控制合同履行的主要手段。本条提供了三种费用支付方式供双方选择。根据服务性质和类型以及我方需要,可以选择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或者其他特殊方式。支付方式中费用支付的额度和支付时间应当清晰、准确地填写,以免日后发生纠纷。我方可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填写合适的付款期限。关于第九条的填写。第九条是对双方协助与通知事项的约定。由于提供服务经常需要提交相关通知和文书,因此有必要对此作出明确约定。甲、乙双方通知和通讯地址发生变动的,应当按照第九条的约定,及时通过书面方式告知对方。关于第十条的填写。第十条是对乙方后续服务义务的约定。本条须明确乙方在项目验收合格几年后仍应配合甲方就本项目提供必要的解释和咨询。关于第十一条的填写。第十一条是对成果权属的规定。成果权属条款规定技术成果及其知识产权的归属。本条须明确成果权属归我方所有,并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在我方同意的情况下,乙方可享受中间成果和最终成果哪些权利。关于第十二条的填写。第十二条是对转让和分包的约定。根据招投标法规定“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合同标的,也不得将合同标的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发包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须在合同里明确合同标的不允许转让,且未经我方同意,不允许进行分包。采购需求文件已明确不可转让和分包的项目,本合同则一律不得转让和分包。关于第十三条的填写。第十三条是保密条款。由于本合同下的服务行为可能涉及到国家机密,也可能涉及到我方工作秘密或乙方技术机密,因此应当互相承担保密义务。关于第十四条的填写。第十四条是关于合同变更的约定。本合同双方当事人若需要变更合同,应当依照第十四条约定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方式和程序进行。关于第十五条的填写。第十五条是关于双方违约责任的约定。除了第十三条约定的保密违约外,双方可能出现的违约是我方无正当理由不接收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的服务或不支付服务费用、逾期支付服务费用等,乙方可能的违约情形包括不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服务质量要求提供服务、延迟提供服务等。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同当事一方违约后,另一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退还已付费用或继续履行合同义务。本条中提及的具体违约金和滞纳金可由双方视合同情况约定。关于第十六条的填写。第十六条是关于合同解除的约定。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是法律的规定,合同中只需对约定解除的情况进行规定。发生《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法定解除事项,或本合同第十六条约定的解除条件成就时,可以解除合同。本条为甲乙双方各自约定了解除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解除合同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关于第十七条的填写。第十七条是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在出现纠纷时一般由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判断。本条中双方可以约定不可抗力出现时双方通知和协商义务。关于第十八条的填写。第十八条是关于合同终止的约定。一般情况下,如合同正常履行,则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后,合同自动终止。出现合同解除、不可抗力等情形的,合同提前终止。关于第十九条的填写。第十九条是关于法律适用的约定。由于服务行为可能出现涉外情形,如乙方是外国当事人,标的在国外等,因此应明确合同适用我国法律,并排除冲突规则的适用,避免出现适用外国法律的情况。关于第二十条的填写。第二十条是关于争议解决机构的约定。由于我方在深圳,为争取当地管辖且有利于我方的原则,一般选择我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法院的优点是费用较低,且有上诉救济程序,缺点是判决期限较长。关于第二十一条的填写。第二十一条是关于合同签订和文本的约定。一般的服务合同,双方签字后合同即生效,生效时间以最后的签字日期为准。为防替换合同页,也可以要求加盖骑缝章,但骑缝章不影响合同效力。合同文本应由双方保留备案。合同的附件与正文效力相同。日后如需就本合同签订补充协议或附件,仍须以书面形式确定。关于合同尾部的填写。尾部为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栏。至少应有双方的合法公章,合同方可生效。合同编号(甲方):合同编号(乙方):服务合同项目名称: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标准规范建设甲方(委托方):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乙方(受托方):签订地点:深圳市本合同共页(含封面)甲方(委托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住所地:法定代表人: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合同联系人:合同联系人电子邮箱:乙方(受托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住所地:法定代表人: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合同联系人:合同联系人电子邮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政法规的规定,并依据□中标通知书(招标编号:)□其他批准文件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开展“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标准规范建设”服务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双方承诺遵守并切实履行以下条款:项目基本情况1.1项目名称: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标准规范建设1.2采购方式为:(3)(1)公开招标(2)竞争性谈判(3)单一来源(4)邀请招标(5)询价(6)直接确定供应商(7)其他1.3项目实施地点:深圳1.4政府采购品目:测绘服务1.5数字化交付情况:R是□否1.6项目服务内容:包含两项内容,共13个专题:第一项: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管理办法技术支持第二项: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技术规程(具体描述见附件1)项目质量要求2.1乙方提供的服务应符合国家、行业标准,符合双方约定目标与内容,成果符合约定。2.2本合同下的服务须符合下列要求(含技术标准):(1)售后服务期限从最终成果提交甲方之日起1年;(2)乙方在售后服务期限内提供相关咨询、协调和项目审查等技术支持;(3)乙方安排专人负责售后技术支持,并提供其联系手机、电话、传真、email;如人员需要调整应及时通知甲方。权利担保要求3.1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甲方的服务或项目成果,必须是任何第三方不能提出任何权利或要求的服务。3.2乙方应当保证其交付给甲方的服务或项目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如发生第三方指控甲方实施的服务或技术侵权的情形,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经济赔偿。3.3双方应共同遵守国家有关版权、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规定,相互尊重对方的知识产权,对本合同内容、对方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如有违反,违约方负相关法律责任。3.4在本合同生效时已经存在并为各方合法拥有或使用的所有技术、资料和信息的知识产权,仍应属于其各自的原权利人所有或享有,另有约定的除外。3.5甲方发现任何第三方在未被甲方许可的范围内非法使用甲方获得的知识产权,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14日内采取适当行动以制止非法使用行为。合同价款4.1本合同项下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小写¥_元。4.2本合同项下合同总价款已涵盖本合同项下全部服务费用及乙方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劳务费用、食宿费用、交通费用、通讯费用、保险税费、办公费用、专业问题咨询费用、成果论证、评审费、成果公开展示费用等,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合同履行期限5.1本合同下的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8月30日,即:□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个月止。5.2本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后,如甲乙双方认为需要继续延长服务期限,应重新签订书面合同。5.3甲乙双方组成项目组,各阶段具体工作时间和内容安排如下:序号工作进度预计成果预计完成时间验收方式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4个月内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管理办法建议稿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月内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局内审议通过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4个月内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技术规程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月内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局内审议通过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6.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根据项目的工作内容和成果要求,对乙方项目组主要成员的构成提出要求。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如发现乙方项目组主要成员有严重错误或有正当理由对乙方项目组主要成员履行的服务不满意的,有权要求乙方替换项目组主要成员。(2)甲方有权以合理方式检查、督促乙方工作情况,同时应及时组织各阶段成果的汇报、审查、研讨、公开展示及公众咨询等工作,并及时将审查和征询结果提交给乙方。(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内容交付项目成果。(4)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前取得本合同项下服务项目的审批。(5)甲方应及时配合乙方,对乙方在项目进行过程中与相关部门的沟通提供支持。(6)甲方应自接到乙方编制的工作方案之日起10工作日内完成工作方案的审定工作,提出审定意见。(7)项目过程中,乙方所需的有关项目资料及应由甲方确定的项目问题,甲方需及时配合提供和确认,超过双方约定的确认时间而影响到乙方的项目进度,相关项目文件提交时间顺延。(8)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足额向乙方支付各阶段合同价款。(9)甲方应指派专人负责与乙方联系,以及接受乙方就本项目的咨询;甲方变更联系人,应及时告知乙方。(10)甲方应派熟悉情况的专人配合乙方进行相关工作,并为乙方详细介绍相关情况,根据实际情况可安排合适的工作场地。(11)甲方要求乙方提前交付成果时,须征得乙方同意。6.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应于双方签署合同后,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工作进度开展工作。(2)乙方应自收到甲方的有关材料之日起15工作日内,根据甲方的有关材料和本合同规定的技术要求,完成工作方案的编制,并交甲方审定。乙方应自收到甲方对工作方案同意实施的审定意见之日起15工作日内完成项目所需设备的购置工作或其他准备工作,并组织队伍进场作业。(3)乙方在项目进行中,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合理的配合。超过10日甲方未配合,乙方有权要求交付成果的时间相应顺延,超过15日甲方未配合,乙方有权要求重新商定交付成果的时间。(4)乙方应接受甲方合理的检查、督促,并在甲方的组织下,及时向甲方汇报各阶段的工作,接受甲方审查。(5)乙方应接受甲方对项目内容、进度等方面的监督和管理,并在规定时间内按甲方相关意见对工作内容和项目成果进行完善。(6)乙方应按有关法规、设计标准、技术规范,以及本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技术标准、工作进度和成果要求进行工作,乙方应当确保项目如期完成,并按本合同约定的工作进度向甲方交付成果。乙方应对其提交的成果质量负责。甲方确认相关报告、项目成果的,不免除乙方的保证责任。(7)乙方应配合甲方的质量检查以及组织、举办本项目各阶段的汇报、审查、研讨、公开展示及公众咨询等工作,并负责解答相应的问题。(8)乙方应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合同约定的技术标准采取措施,因乙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取违法手段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9)乙方应依据合同规定的工作内容和技术要求,组织具有相应能力的各层次技术人员组成项目组。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替换项目组主要成员必须征得甲方同意。(10)合同履行期间,乙方项目组主要成员应按甲方的要求参加本项目审查和讨论的全部工作会议。(11)乙方应派遣专业人员到现场开展相关工作,并及时向甲方通报项目相关情况。(12)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承担第三方委托的本项目范围内的其他项目时,应书面告知甲方;对可能与甲方利益冲突的项目,乙方不得承接。(13)乙方不得擅自将完成本项目所使用的基础属性数据及完成后的各项成果数据进行导出、复制、修改、对外公开、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项目以外的用途。如发生以上情况,乙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14)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扩散、转让甲方提交的有关技术经济资料、方案设计文件和本合同项目成果,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合同总价款______%的违约金,造成损失的还需赔偿甲方损失。(15)乙方不得在任何时间和地点泄漏、透露或者以其它方式给任何第三方提供有关甲方事业、商业或者任何有关甲方机密信息和用户信息。(16)乙方对其工作人员在合同履行期间的一切行为负责,期间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责任及因此发生的人身损害赔偿和其他费用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17)乙方要指定不少于一人全权全程负责本项目服务的落实,包括服务的咨询、执行和后续工作。项目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项目成果7.1项目最终成果为:(1)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管理办法建议稿。(2)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技术规程。7.2乙方应以纸质材料并附电子数据的形式向甲方提供最终成果,成果应落实数字化交付要求。7.3甲方负责对乙方提交的最终成果组织评审,乙方应予积极协助。属于数字化交付的项目,乙方所提供的最终成果必须符合《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开展项目数字化交付工作的通知(试行)》(深规划资源发[2022]184号,附件《项目数字化交付指引》)的相关要求。7.4对于已经提交成果验收的各阶段成果文件,乙方应按照甲方提供的成果审查或审批意见进行修改和完善,并向甲方提供相应的书面报告说明成果修改的详细情况。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随意修改已经验收的成果文件。7.5最终成果验收合格的标志为:□国务院或其组成部门审查批准□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审查批准□深圳市政府审查批准□深圳市区政府批准R甲方会议审议批准□甲方其他形式审批存档□其它:合同价款支付8.1除双方重新达成协议外,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金钱支付均通过本合同首部指定的乙方银行账号进行。乙方出具的付款申请和开具的发票为本合同下的法定结算凭证。8.2经双方协商同意,本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如下:□一次性付清。乙方履行合同全部义务后,经甲方验收通过,涉及资产交付的甲方需登记入库后工作日内,向乙方按结算价一次性支付。R分期支付。本合同总价款分3期付款:(1)首期:自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人民币拾万仟佰拾元角分,小写¥元(占合同总价款的20%,此笔款项为首期款)。如首期款为预付款,待合同履行完毕后,预付款抵作合同价款。(2)第2期:乙方提交管理办法初稿和技术规程初稿,并经甲方审核同意后,支付乙方人民币拾万仟佰拾元角分,小写¥元(合同总价款的70%)。(3)末期:乙方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内容,按照本合同规定提交全部成果并通过最终成果验收,涉及资产交付的甲方需登记入库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人民币拾万仟佰拾元角分,小写¥____元(合同总价款的_10_%)。□按月支付。服务费用每月支付元,甲方应于每月日前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每月的日由乙方出具付款申请及发票交甲方办理结算手续。□其他特别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通知和文件往来9.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等,必须使用书面形式,可采用电子邮件或当面送交(邮寄、传真、电报、电子邮件、当面送交等)方式送达。9.2甲、乙双方通知和通讯地址见合同首部。9.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售后服务10.1乙方应保证所提交项目成果内容详实可靠,数据来源准确;如甲方在合同履行完毕后发现乙方所提交内容存在质量问题,经查证核实后,乙方有义务重新展开工作,直至甲方满意为止。10.2本合同项下项目成果通过本合同约定的最终成果验收程序后年以内,乙方仍应配合甲方就本项目提供必要的解释和咨询。若国家有明确规定的质量保证期高于此质量保证期的,执行国家规定。10.3服务期内,乙方应提供相关服务支持。对甲方所反映的任何与本项目相关的问题在3日之内做出及时响应,在3日之内远程或赶到现场实地解决问题。若问题在3工作日后仍无法解决,乙方应在10日内免费提供服务的补偿、替换方案,直至问题得到妥善解决。10.4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有关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对于乙方违规操作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赔偿责任。成果权属11.1甲方拥有本合同项目的所有中间成果和最终成果,以及与之相关的所有权利。11.2乙方可以请求甲方在公开成果时注明乙方为本合同项目受托人,经甲方同意后,可享有与甲方共同获得与本合同项目成果相关的荣誉证书和奖励的权利。11.3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享有本合同项目中间成果或最终成果的下列相关权利:R利用本合同项目中间成果或最终成果用于学术研究,发表论文或著作;R以受托人的身份利用甲方已公开的成果对外宣传的权利;转让和分包12.1乙方不得向他人转让合同标的,也不得将合同标的分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12.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合同标的的全部或部分转包或分包给第三方或与第三方合作,否则,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12.3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乙方应当就分包项目向甲方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保密条款13.1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的有关保密规定,妥善保管对方提供的资料,任何一方均应对因履行本合同从对方获取或知悉的保密信息承担保密责任,保守对方的各项秘密,并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13.2未经对方许可,任何一方均不得将对方的资料或成果向第三方泄露或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其他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露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支付对方服务费用总额____%的违约金。13.3乙方须以保密方式处理双方直接或间接提供的任何资料,以及因本项目工作所直接或间接取得、处理或接触的任何其他资料。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任何有关项目的内容,或公开任何项目中间成果或最终成果,如向与履行本项目有关的人员提供,则应严格保密并限于履行本合同所必须的范围。如发生以上情况,乙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______%的违约金。合同的变更14.1如发生因甲方追加或变更委托事项导致事项明显增多的情况时,乙方有权要求增加服务费。新增部分的服务费及支付方式,由甲、乙双方重新协商确定。否则,乙方仅在原约定范围内收取费用。14.2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收到书面通知起个工作日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擅自变更合同的一方承担。合同违约责任15.1合同生效后,双方不得任意终止合同,否则赔偿对方合同总价款的%作为违约金。15.2甲方违约责任(1)合同签订后,乙方未展开工作前,由于甲方项目停止或其他自身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甲方偿付乙方合同总价款的%,人民币元;乙方已展开工作的,甲方应按完成的实际工作量支付项目价款,并按合同总价款的%向乙方支付有违约金。(2)甲方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服务、拒付合同价款,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接受服务并支付应付的合同价款。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合同总价款的%作为违约金。(3)甲方变更委托项目内容、规模、条件,或对所提供资料作较大修改时,应于确定修改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告知乙方。因以上原因造成乙方返工,工作量按本合同规定的计费标准计算未超过合同总价款的%时,乙方予以免费返工;工作量按本合同规定的计费标准计算超过合同总价款的%但未超过%时,甲方应按乙方返工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返工费;工作量按本合同规定的计费标准计算达到或超过合同总价款的%时,双方应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行签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4)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延迟或未足额支付合同价款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该阶段未付合同价款每日‰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总价款的%,且乙方提交成果的时间顺延。逾期超过个工作日(含个工作日)以上时,乙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甲方。因政府内部付款审批原因导致甲方迟延付款的,不视为甲方逾期付款。15.3乙方违约责任(1)合同签订后,如乙方擅自中途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向甲方赔偿合同总价款的%,人民币元,并归还甲方预付的全部项目款。(2)未经甲方许可,乙方将本合同项目与第三方合作,或将本合同标的的全部或部分擅自转包给第三方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终止与第三方的合同。乙方应承担因此而产生的相关责任,并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的%的违约金。(3)如乙方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或无法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提供服务,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的%的违约金,同时要求乙方退回全部已收合同款项。(4)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提供服务或者违反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合同款项,并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的%的违约金。(5)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因自身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的日期(含协商延缓的日期)提交项目成果和造成验收时间延后,检测、验收中的产品更改费由乙方承担。给甲方造成损失的,损害由乙方承担,每逾期一天须支付给甲方合同总价款的‰作为违约金,逾期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总价款的%。(6)由于乙方工作的错误或遗漏造成项目成果验收不合格的,甲方给予乙方一定的宽限期,乙方应在宽限期内无偿予以重新开展工作或采取补救措施,以达到质量要求,且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合同价款,并支付合同总价款_____%的违约金。如甲方提出异议后乙方不作答复或者无理由推脱的或乙方无法在宽限期内完成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须退回合同全额费用,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违约金。因项目成果不符合合同要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负全部责任。(7)乙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擅自修改已经提交验收的成果文件的,应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并赔偿甲方合同总价款%的违约金。(8)乙方组织的项目组成员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和技术要求,或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变更约定的项目组主要成员,甲方有权责成乙方采取补救措施或调整项目组主要成员构成。(9)本项目最终成果验收后年以内,乙方未按甲方要求就本项目提供必要解释和接受咨询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承担合同总价款____%的违约金,上述违约金可以在支付合同款项时优先予以扣除。(10)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承担第三方委托的本项目范围内有利益冲突的其他项目,一经发现,无论合同正在履行或已履行完毕,甲方均有权追究乙方责任,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违约金。(11)如乙方提交的服务成果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保证甲方在第三方主张权益时免受损失,并赔偿甲方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12)乙方因过错导致甲方蒙受重大经济损失,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合同解除16.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合同双方中任何一方可以书面通知对方解除合同:□非归责于合同双方的原因,项目取消的;□非归责于合同双方的原因,项目长期暂停,超过工作日;本合同履行期间,因上述情形造成合同终止的,甲方应按乙方已经完成的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费用,乙方同时应将甲方损失减小到最少,且应将已完成的阶段性成果移交甲方。16.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部分或全部解除合同:(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发现乙方不具备相关资质资格的;(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发现乙方不满足本合同规定的;(3)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的日期(含协商延缓的日期)提供本合同项下的服务,延误时间超过个工作日;(4)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工作阶段和成果提交时间及时向甲方交付成果,且延误时间超过____个工作日;(5)因乙方工作的错误或遗漏造成成果质量损失或乙方提供的服务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的约定,且乙方未按甲方要求采取及时有效的补救措施的或经整改后仍验收不合格或不能按期完成整改的;(6)乙方不按约定执行技术标准并开展工作,且不按甲方要求进行更换的;(7)乙方因自身原因不能按合同的各项要求履行合同,经甲方指出仍不及时改正,时间超过本合同约定的履行时间工作日以上的;(8)乙方虽如期提交中间成果和最终成果,但连续次未能通过本合同规定的验收程序的;(9)乙方组织的项目组成员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和技术要求,或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规定的项目组主要成员,且未按甲方要求进行补救和调整;(10)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本合同项目与第三方合作,或将本合同标的的全部或部分擅自转包给第三方,且未按甲方的要求终止与第三方的合同的;(11)乙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有欺诈行为或因乙方过错导致甲方合法权益蒙受损失;(12)非由法律规定或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提供服务过程中接触到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未公开的资料、业务秘密、不宜公开的情况及个人隐私;(13)乙方提交的服务成果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的;(14)乙方破产而无法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时,甲方可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解除合同而不给予乙方补偿。该合同的解除将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15)乙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本合同;本合同履行期间,因上述情形造成合同终止的,乙方除应全额退还甲方已付的合同款项或甲方有权拒付合同价款外,可依法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应支付合同总价款%的违约金。乙方同时应将已完成的阶段成果移交给甲方,并退还甲方有关资料。16.3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部分或全部解除合同或中止合同履行直至甲方自行纠正完毕时止:(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乙方提供的服务;(2)甲方不及时提供相关资料或履行合同协助义务,延误时间超过个工作日;(3)甲方对乙方提交的相关工作方案不予确认,且不说明任何理由。(4)甲方不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逾期支付的合同价款超过合同总价款的%,且逾期个工作日,但因政府内部审批程序导致迟延支付的情况除外;(5)甲方不审查本项目成果或暂停本项目,延误时间超过个工作日;(6)甲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本合同的。本合同履行期间,因上述情形造成合同终止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担,乙方未开始项目工作的,不退还甲方已付的预付款;已开始项目工作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完成的实际工作量,不足或等于一半时,按该阶段合同价款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合同价款的全部支付。乙方同时应将已完成的阶段成果移交给甲方,并退还甲方有关资料。不可抗力17.1本合同在履约过程中,发生不可抗力时,合同受影响的一方应及时告知另一方,并同时发出书面通知。与此同时,合同受影响的一方应尽最大努力,设法将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17.2如不可抗力持续个月后一方仍无法克服,则双方应立即商议应继续履行或终止合同。商议的结果应以书面文件作为本合同的不可分割一部分。17.3本合同履约过程中,未受不可抗力影响的本合同条款,双方应继续努力执行。17.4如合同因不可抗力或其它原因须提前终止的,提出终止的一方须在天前以书面形式,向另一方提出提前终止要求。合同须提前终止的,双方须签署提前终止协议,规定终止日期。合同终止18.1发生以下情形之一,本合同终止:(1)本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履行完毕;(2)本合同一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本合同的约定解除合同;(3)出现本合同约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18.2本合同中的任何条款如因任何原因导致部分无效,本合同的其他条款仍保持原有的效力,应当予以履行。18.3本合同的终止不影响乙方按照约定进行项目后续服务。法律适用本合同一切事宜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但排除冲突法规则的适用。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20.1因服务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服务进行鉴定。服务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0.2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3在法院审理期间,除有争议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可以履行的仍应按合同条款继续履行。其他条款21.1招投标文件、报价文件等是合同重要组成部分,如有不一致的,则以对乙方义务要求最为严格的文件为准。21.2本合同共份附件,附件与本合同条款对双方具有同等效力。21.3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后,立即生效。21.4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当事人各执份,其余交有关部门,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合同履约过程中,合同需要修订文件、补充文件,或任何附件的,均须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页为签署页,无正文)甲方:(委托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委托代理人(签名):合同经办人(签名):乙方:(受托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委托代理人(签名):附件:中标通知书(必须提供,直接确定供应商的除外)附件:项目组成员(必须提供)经双方约定,甲乙双方以下成员组成本项目的项目组:序号承担任务姓名职务/职称联系方式1项目负责人2项目成员......附件:合同价款计算方式(暂定价款的必须提供)二、政府采购履约情况反馈表采购人名称:联系人及电话: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中标供应商名称供应商联系人及电话中标金额合同履约时间自至履约情况评价总体评价□优□良□中□差分项评价质量方面□优□良□中□差价格方面□优□良□中□差服务方面□优□良□中□差时间方面□优□良□中□差环境保护□优□良□中□差其他评价内容为:评价等级为:□优□良□中□差具体情况说明采购人意见(公章)日期:年月日说明:1、本表为采购人向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反映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情况时所用;2、履约情况评价分为优、良、中、差四个等级,请在对应的框前打“√”,然后在“具体情况说明”一栏详细说明有关情况。第五章谈判应答文件格式目录(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二)谈判应答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三)应答书(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五)供应商情况及资格证明文件(六)实质性条款响应情况表(七)项目详细报价(人民币报价,含税价)(八)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九)采购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料及投标人认为需要补充的资料(格式自定)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同志,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特此证明。说明:1、法定代表人为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的主要负责人。2、内容必须填写真实、清楚,涂改无效,不得转让、买卖。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两面);港澳台居民可提供来往通行证扫描件;非中国国籍管辖范围人员,可提供***门认可的身份证明材料扫描件。二、谈判应答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现授权委托(姓名)为我公司签署本项目已递交的投标文件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代理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项目已递交的投标文件内容我均承认。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手机:身份证号码:职务:授权委托日期:年月日附:提供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两面);港澳台居民可提供来往通行证扫描件;非中国国籍管辖范围人员,可提供***门认可的身份证明材料扫描件。三、应答书致:三方诚信招标有限公司1、根据已收到贵单位的项目编号为的项目的谈判公告,遵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和《深圳网上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单位经研究谈判文件后,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电子谈判应答文件一份。2、谈判价格具体见“项目详细报价”,具体以谈判最终报价为准。3、如果我单位获得成交资格,我单位将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足额提交履约担保。4、我单位同意所递交的应答文件在“对谈判须知条款的补充内容”中明确的谈判应答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我单位有可能获得成交资格,我单位将受此约束,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5、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贵单位的成交通知书和本应答文件(含谈判过程中的其他承诺)将构成合同的重要内容。6、我单位理解贵单位将不受必须接受所收到的最低报价或其它任何应答文件的约束。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电子邮箱:供应商代表:供应商名称:日期:年月日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我单位深知本项目对贵局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亦了解贵局对廉政建设的相关要求,因此我单位承诺如下:1.我单位本招标项目所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未侵犯知识产权。2.我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3.我单位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4.我单位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5.我单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6.我单位参与该项目投标,严格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恶意串通,不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我单位已清楚,如违反上述要求,将作投标无效处理,并自动放弃贵局自本项目起所有采购项目的投标事宜。7.我单位如果中标,做到诚实守信,依照本项目招标文件需求内容、签署的采购合同及本单位在投标中所作的一切承诺履约。8.我单位承诺本项目的报价不低于我单位的成本价,不恶意低价谋取中标;对本项目的报价负责,中标后将严格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需求、签署的采购合同及我单位在投标中所作的全部承诺履行。我单位清楚,若我单位以“报价太低而无法履约”为理由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时,且愿意接受主管部门的处理处罚。若我单位中标本项目,我单位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的报价时,我单位清楚,本项目将成为重点监管、重点验收项目,我单位将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并全力配合有关监管、验收工作;若我单位未按上述要求履约,我单位愿意接受主管部门的处理处罚。9.我单位已认真核实了投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所有资料均为真实资料。我公司对投标文件中全部投标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被证实我公司的投标文件中存在虚假资料的,则视为我单位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我单位愿意接受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10.我单位承诺不非法转包、分包。11.我单位承诺未参与本项目的采购需求、技术指标、商务指标等内容的设定,不存在对其他投标单位不公平的行为。11.我单位承诺不对采购人进行贿赂,进行有偿报答。12.我单位承诺不对采购人进行任何形式的利益输送。13.我单位承诺不对采购人进行宴请和娱乐等消费活动。14.我单位承诺不对采购人进行赠送各种礼品、现金、有价证券、中介费、好处费等行为。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依照国家相关法律处理,并承担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投标人:日期:年月日五、供应商情况及资格证明文件供应商须按本谈判文件第一章谈判公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即供应商资格要求)提供相关的资格证明资料。实质性条款响应情况表序号实质性条款具体内容谈判响应偏离情况说明1注:1.上表所列各项均为不可负偏离条款。2.“谈判响应”一栏应当详细填写供应商自身响应情况,而不能不合理照搬照抄招实质性条款具体内容。3.“偏离情况”一栏应填写“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正偏离”表示“投标响应优于实质性条款具体内容要求”,“负偏离”表示“投标响应不满足实质性条款具体内容要求”,“无偏离”表示“投标响应与实质性条款具体内容要求一致”。4.谈判小组有权对谈判响应情况作出判断(作出评审结论)。5.实质性响应条款“谈判响应”情况与应答文件其它内容冲突的,以实质性响应条款“谈判响应”内容为准。项目详细报价(一)分项报价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投标报价(元)(投标总价)备注A填写要求:开标一览表中填写的“投标总价”应与上述分项报价表中的“投标报价”一致,未按此要求填写将视为无效投标。(二)供应商认为需要涉及的其他内容报价清单八、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本公司在投标前已充分知悉以下情形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时的重大风险事项,并承诺已对下述风险提示事项重点排查,做到严谨、诚信、依法依规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一、本公司已充分知悉“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法定情形,相关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一)通过转让或者租借等方式从其他单位获取资格或者资质证书投标的。(二)由其他单位或者其他单位负责人在投标供应商编制的投标文件上加盖印章或者签字的。(三)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不是本单位人员的。(四)投标保证金不是从投标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的。(五)其他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行为。二、本公司已充分知悉“与其他采购参加人串通投标”的法定情形,相关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一)投标供应商之间相互约定给予未中标的供应商利益补偿。(二)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三)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或者由同一人分阶段参与编制的。(四)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或部分投标文件相互混装。(五)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六)由同一单位工作人员为两家以上(含两家)供应商进行同一项投标活动的。(七)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八)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九)主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情形。三、本公司已充分知悉下列情形所对应的法律风险,并在投标前已对相关风险事项进行排查。(一)对于从其他主体获取的投标资料,供应商应审慎核查,确保投标资料的真实性。如主管部门查实投标文件中存在虚假资料的,无论相关资料是否由第三方或本公司员工提供,均不影响主管部门对供应商存在“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违法行为的认定。(二)对于涉及国家机关出具的公文、证件、证明材料等文件,一旦涉嫌虚假,经查实,主管部门将依法从严处理,并移送有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主管部门将一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三)对于涉及安全生产、特种作业、抢险救灾、防疫等政府采购项目,供应商实施提供虚假资料、串通投标等违法行为的,主管部门将依法从严处理。(四)供应商应严格规范项目授权代表、员工参与招标投标的行为,加强对投标文件的审核。项目授权代表、员工编制、上传投标文件等行为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供应商应当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五)供应商对投标电子密钥负有妥善保管、及时变更和续期等主体责任。供应商使用电子密钥在深圳政府采购网站进行的活动,均具有法律效力,须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供应商擅自将投标密钥出借他人使用所造成的法律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相关情形如查实,依法作投标无效处理;涉嫌串通投标等违法行为的,主管部门将依法调查处理。四、本公司已充分知悉政府采购违法、违规行为的法律后果。经查实,若投标供应商存在政府采购违法、违规行为,主管部门将依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处以一至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市政府采购,并由主管部门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处采购金额千分之十以上千分之二十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参与本市政府采购资格,处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以上千分之三十以下罚款,并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吊销营业执照。以下文字请投标供应商抄写并确认:“本公司已仔细阅读《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充分知悉违法行为的法律后果,并承诺将严谨、诚信、依法依规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负责人/投标授权代表签名:知悉人(公章):日期:(备注:如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一栏需填写联合体双方的名称)各投标供应商负责人或投标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一并提交。该风险知悉确认书用于对供应商违法行为的警示,不作为供应商资格性审查及符合性审查条件。九、采购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料及投标人认为需要补充的资料----END----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标准规范建设招标文件信息项目编号:SZDL2023001348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标准项目名称:规范建设包号:A项目类型:服务类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货币类型:人民币评标方法:最低评标价法资格性审查表序号内容1供应商不符合项目资格要求,或未提交相应的资格证明资料,且无法按照谈判小组要求及时补充的(详见邀请函供应商资格,其中未列示的资格要求不得导致废标);2供应商缺席谈判的;符合性审查表序号内容1将一个包或一个标段中的内容拆开投标;2供应商以他人的名义参与谈判、相互串通进行谈判、以行贿手段谋取成交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谈判;3对同一项目提供两套以上的应答方案(谈判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4分项报价或谈判应答总价高于相应的财政预算金额(或设定的财政预算金额下的最高限价);5所投产品、工程、服务在商务、技术等方面没有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是否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由评标委员会根据《实质性条款响应情况表》做出评判);6未按采购文件所提供的样式填写《应答书》;未按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政府采购谈判应答及履约承诺函》进行承诺;未按谈判文件对应答文件组成的要求提供应答文件;7供应商报价有缺漏项目,或者对采购文件规定的项目需求内容或者需求数量进行修改,谈判小组判定谈判响应不满足采购需求;8供应商附有采购单位或谈判专家组不能接受的条件的;9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带病毒;10投标文件用不属于本公司的电子密钥进行加密的;11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资格性审查表》和《符合性审查表》初审不通过,按投标无效处理。评标信息评标方法:最低评标价法,最低评标价法,是指以价格因素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的评标方法,即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以报价最低的投标供应商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警示条款一、《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至三年内禁止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并由主管部门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十以上千分之二十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资格,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以上千分之三十以下的罚款,并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在采购活动中应当回避而未回避的;(二)未按本条例规定签订、履行采购合同,造成严重后果的;(三)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四)以非法手段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的;(五)与其他采购参加人串通投标的;(六)恶意投诉的;(七)向采购项目相关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当利益的;(八)阻碍、抗拒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九)其他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二、《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六条供应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主管部门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并作出以下处罚:(一)违法行为属于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的(一)、(二)、(三)、(四)、(六)、(八)、(九)项情形,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五十万元以下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十的罚款,一年内禁止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五十万元以上两百万元以下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十五的罚款,两年内禁止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两百万以上五百万以下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的罚款,三年内禁止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二)违法行为属于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五)、(七)项情形,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一百万元以下,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十五的罚款,两年内禁止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一百万以上两百万以下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的罚款,三年内禁止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第七十七条供应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主管部门取消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的资格,并作出以下处罚:(一)违法行为属于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的(一)、(二)、(三)、(四)、(六)、(八)、(九)项情形,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五百万元以上一千万元以下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的罚款;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一千万元以上两千万元以下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五的罚款;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两千万元以上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三十的罚款;(二)违法行为属于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五)、(七)项情形,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两百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五的罚款;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五百万元以上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三十的罚款。第七十九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的,属于采购条例所称的串通投标行为,按照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有关规定处理:(一)投标供应商之间相互约定给予未中标的供应商利益补偿;(二)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三)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或者由同一人分阶段参与编制的;(四)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或部分投标文件相互混装;(五)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六)由同一单位工作人员为两家以上(含两家)供应商进行同一项投标活动的;(七)主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情形。第八十一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按照采购条例第五十七的有关规定处理:(一)通过转让或者租借等方式从其他单位获取资格或者资质证书投标的;(二)由其他单位或者其他单位负责人在投标供应商编制的投标文件上加盖印章或者签字的;(三)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不是本单位人员的;(四)投标保证金不是从投标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的;(五)其他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行为。投标供应商不能提供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等劳动关系证明材料的,视为存在前款第(三)项规定的情形。三、根据《深圳市财政局关于明确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深财购[2019]42号)的要求,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以下情形的,采购人或招标机构可将有关情况报同级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予以通报:(一)投标截止后,撤销投标的;(二)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的;(三)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采购招标机构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四)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四、为督促各投标供应商依法依规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确保供应商在投标前充分知悉相关违法行为的法律后果,从源头上减少违法行为的发生,深圳市财政局梳理了政府采购常见违法行为,制定了《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详见附件)。请各投标供应商负责人或投标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放置投标文件一并提交。该风险知悉确认书用于对供应商违法行为的警示,不作为供应商资格性审查及符合性审查。第一章邀请函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SZDL20230013482.项目名称: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标准规范建设3.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4.预算金额:130万元5.最高限价:无6.采购需求:标的名称数量单位简要技术需求(服务需求)备注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标准规范建设1项详见采购文件7.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3.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不允许非法转包、分包。4.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5.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6.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7.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信用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8.供应商须为采购单位推荐的供应商。9.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甲级测绘资质证书;专业范围包含工程测量或不动产测绘(提供证书扫描件)。三、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名称: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联系方式:张工0755-83949184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三方诚信招标有限公司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泰然九路金润大厦7层E单元联系方式:0755-82800088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工电话:0755-82800088-815邮箱:15989227348@163.com完整公告内容以网站公布信息为准,详见:http://zfcg.szggzy.com:8081/第二章招标需求一、实质性条款序号具体内容1服务期限:项目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8月30日。注:上表所列内容为不可负偏离条款,负偏离将视为未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作投标无效处理。二、项目背景根据部省关于工程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要求分阶段整合工程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房产等审批涉及的测绘事项,执行统一标准,实现“一次委托,成果共享”,测绘市场全面放开,多举措保证成果质量,规范行业市场,即试行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深圳依托规划、国土、房产大部制优势,早在1993年就形成了“多测合一”的工作雏形。但现行工作模式中积累了大量约定俗成的经验与做法,缺乏系统、完整的管理办法,且现有的技术规范无法覆盖“多测合一”的全流程业务场景。为指导“多测合一”生产作业、质量控制、成果整理、市场监管,形成全业务覆盖的标准规范与管控体系,特立项。三、项目技术要求1.总体要求为持续深化我市多测合一工作,围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和营商环境优化工作要求,总结提升我市“多测合一”经验,形成管理办法,完善技术规程,构建完整系统的标准体系。2.工作范围本项目的工作范围为深圳市。3.项目所依据及参考的标准3.1.《******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国务院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21〕24号)、《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建设营商环境试点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深府〔2022〕13号)。3.2.《土地勘测定界规程》、《工程测量规范》、《城市测量规范》、《深圳市建筑设计规则》、《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技术规范》、《深圳市人防工程竣工测量技术指引》等。4.工作内容本项目主要包含两项内容,共12个专题:4.1.第一项: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管理办法技术支持4.1.1.专题1.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管理办法技术支持依据国家、省有关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结合国内上海、浙江等地区开展经验借鉴与调研分析,分析我市“多测合一”现状,从多测合一的工作目标、实施范围、测绘事项整合模式、测绘单位管理规定、工作流程、测绘生产要求、成果质量管理、测绘成果审核、行业监管以及成果共享应用等方面多维度进行综合评判,查缺补漏,编制管理办法建议稿和起草说明文件。4.2.第二项: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技术规程4.2.1.专题2.土地勘测定界测量技术规程梳理我市现行勘测定界的作业依据与测绘成果,明确我市勘测定界成果现状与成果应用方向,结合《土地勘测定界规程》、《城镇地籍调查规程》、《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技术规程》等标准文件的要求,制定我市勘测定界技术规程,具体内容包括:技术设计、工作准备、控制测量、勘测定界地类认定与面积计算规则、勘测定界成果编制与提交要求等。4.2.2.专题3.规划验线测量技术规程收集我市现行验线测量的作业依据与测绘成果,明确我市验线测量成果现状与成果应用方向,结合《城市测量规范》等标准文件的要求,制定我市验线测量的技术规程,具体内容包括:技术设计、工作准备、控制测量、灰线验线测量条件与精度要求、±0层验线测量条件与精度要求、验线成果编制与提交要求等。4.2.3.专题4.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技术规程将我市2015年发布的《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技术规范SZJG22—2015》整合到本次标准编制的内容。4.2.4.专题5.工程建设项目技术经济指标计算技术规程我市2019年发布的《深圳市建筑设计规则》至今运行情况良好,本次“多测合一”技术规程将尽可能的沿用、参考此标准,同时涉及到绿化、车位的一些技术经济指标折算要求,本次编制过程中在编制车位测量与绿化测量技术规程中将会理清与本规程的关联关系。4.2.5.专题6.竣工规划和用地测量技术规程整理我市现行竣工规划核实测量与用地测量的作业依据与测绘成果,明确我市竣工规划和用地测量成果现状与成果应用方向,结合《城市测量规范》等标准文件的要求,制定我市竣工规划和用地测量的技术规程,具体内容包括:技术设计、工作准备、控制测量、建筑平面位置测量要求、规划条件点测量要求、建筑物四至关系测量要求、用地范围测量成果要求、竣工规划和用地测量成果编制与提交要求等。4.2.6.专题7.车位测量技术规程收集现行车位测量作业依据与测绘成果,明确我市车位测量成果现状与成果应用方向,结合我市《深圳市建筑设计规则》等标准文件的要求,制定我市车位测量的技术规程,具体内容包括:技术设计、工作准备、控制测量、车位测量要求、车位技术经济指标计算要求、车位测量成果编制与提交要求等。4.2.7.专题8.绿化测量技术规程收集现行绿化测量作业依据与测绘成果,明确我市绿化测量成果现状与成果应用方向,结合我市《深圳市建筑设计规则》等标准文件的要求,制定我市绿化测量的技术规程,具体内容包括:技术设计、工作准备、控制测量、绿化测量要求、绿化技术经济指标计算要求、绿化测量成果编制与提交要求等。4.2.8.专题9.人防测绘技术规程本次人防工程测绘将沿用我市2021年发布的《深圳市人防工程竣工测量技术指引》,将其整合汇编至多测合一技术规程。4.2.9.专题10.消防测量技术规程根据我市消防主管部门的管理需求,明确我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工程建设 标准规范建设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深圳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