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豆制品中标结果公示(新疆医科大学2023)
五矿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新疆医科大学2023年豆制品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WKZB2311XJCB60282
二、项目名称: 新疆医科大学2023年豆制品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总价(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
新疆医科大学2023年豆制品采购
报价:1048460(元)
新疆园中蔬商贸有限公司
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赣江街217号格林威治城一期C11栋1单元603
91650103MA79G0GC59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总价(元)
1
新疆医科大学2023年豆制品采购
104846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米拉提·瓦力叶夫,于琦,万智慧(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依据《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中标价下浮50%后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7766.53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医科大学
地 址:新医路393号新疆医科大学
联系方式:0991-21101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五矿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红山路26号时代广场C座19A-L室
联系方式:18097676662、1320135503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捷、张钟冉
电 话:18097676662、13201355037
附件信息:
新疆医科大学2023年豆制品采购项目文件.doc新疆医科大学2023年豆制品采购项目文件.doc339K
新疆园中蔬商贸有限公司中小企业声明函1新疆园中蔬商贸有限公司中小企业声明函1292.6K
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名称:新疆医科大学2023年豆制品采购项目项目编号:WKZB2311XJCB60282采购人:新疆医科大学(盖章)联系人:赵晓勇联系方式:0991-2110171采购代理机构:五矿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盖章)联系人:刘捷、张钟冉联系方式:0991-8855580、18097676662 、13201355037目录一、竞争性磋商公告3二、供应商须知-7-三、技术参数··············································································26四、评审标准32五、拟签订的合同文本-50-六、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51-一、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新疆医科大学2023年豆制品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6月27日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WKZB2311XJCB60282项目名称:新疆医科大学2023年豆制品采购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年度预算金额(元):1100000.00元/年本项目需分项报价,投标报价超过总价视为无效投标采购需求:以参数为准标项名称:新疆医科大学2023年豆制品采购数量(单位):/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所属行业:批发和零售业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供应商仅限于:中小企业/小微企业;(2)《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文);(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文);(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中小企业优惠、监狱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5)《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供应商需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标项一:(一)资格条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提供营业执照正本扫描件)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财务会计制度相关资料)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相关证明材料)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相关证明材料)5、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截图)6、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7、本项目授权人证明。(需提供相关授权委托书)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9、有效的投标保证金银行回执单。(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0、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1、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扫描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2、提供所投货物的近期第三方检验报告(由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专业检测机构出具,各项指标需在国标范围内,检验日期须在2022年6月1日以后;豆腐、豆腐皮、凉皮、米粉为必检项目)(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3年06月14日至2023年06月21日,每天上午10:30至13:00,下午15: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政采云平台客户端方式:线上获取售价(元):免费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06月27日11:00(北京时间)地点:政采云平台客户端五、响应文件开启:开启时间:2023年06月27日11:00(北京时间)地点:政采云平台客户端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无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新疆医科大学联系方式:0991-211017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五矿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红山路26号时代广场C座19A-L室联系方式:0991-8855580、18097676662、13201355037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刘捷、张钟冉电话:0991-8855580、18097676662、13201355037二、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列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1项目名称新疆医科大学2023年豆制品采购项目2采购人名 称:新疆医科大学 联系人:赵晓勇联系电话:0991-21101713采购代理机构名 称:五矿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红山路26号时代广场C座19A-L室联系人:刘捷 、张钟冉联系电话:0991-8855580、18097676662 、132013550374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资金来源:预算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5项目预算年度预算金额(小写):1100000.00元/年;6最高限价本次采购设置最高限价:1100000.00元。本项目需分项报价,投标报价超过总价视为无效投标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出此范围将作废标处理。7供应商资格条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提供营业执照正本扫描件)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财务会计制度相关资料)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相关证明材料)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相关证明材料)5、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截图)6、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7、本项目授权人证明。(需提供相关授权委托书)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9、有效的投标保证金银行回执单。(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0、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1、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扫描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2、提供所投货物的近期第三方检验报告(由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专业检测机构出具,各项指标需在国标范围内,检验日期须在2022年6月1日以后;豆腐、豆腐皮、凉皮、米粉为必检项目)(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8联合体投标 R不接受 □接受 9备选方案R 不接受□ 接受10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6月27日11:00(北京时间)11磋商时间、地点磋商时间:2023年06月27日11:00(北京时间)磋商地点:政采云平台客户端 12磋商小组的组建及评审专家的确定方式招标采购单位依法组建磋商小组共__3__人组成,其中采购人代表 1 人和专家评委_2_人。小组确定方式:从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确定。13磋商保证金缴纳方式:电汇、网银转账13磋商保证金金额(小写):200000.00元 (大写):贰万元整 13磋商保证金收款单位:五矿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分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乌鲁木齐市光明路支行 行号:102881001224 账号:3002 0122 0920 005917913磋商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3年06月27日11:00(北京时间)注:(1)用转账或银行电汇提交保证金的,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代理机构银行账户;未按招标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视为非实质性响应。保证金为预算价格的2%。(请各投标人在缴纳保证金时注明项目名称(若字数超标,可自行简写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如未注明,造成保证金无法查明的,责任由投标人承担)(2)投标人以转账或银行电汇形式提交保证金的应充分考虑资金在途时间,保证金应于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账。14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即指投标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每一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得分相同的,报价较低的一方为中标人。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技术指标较优的一方为中标人。15磋商有效期 60 日(日历日)16投标文件份数投标人投标文件数量及要求:因本项目为政采云线上投标,具体以上传文件数量为准。17是否允许投报进口产品□是R否 18节能、环保要求按国家有关节能环保政策执行19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依据《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中标价下浮50%后收取。再无其他任何费用。20中小微型企业有关政策(1)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2)本项目为中小微企业预留项目,故价格不进行扣除幅度。21服务期限一年,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采购计划明细,乙方接到甲方供货通知后24小时内进行供货。22质保期合同期内配送的货物必须为24小时内生产产品。质量保证期自甲方书面验收合格之日起至生产厂家产品包装上印刷的有效质保期为止。23付款方式1、本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总价以合同单价乘以甲方实际采购数量确定总价进行支付。甲方支付上述任何一笔款项前,乙方应提供符合甲方财务做账要求的正规全额增值税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付款项且不承担违约责任。2、采取滚动押单方式结账。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之后,乙方首次送货完毕且经甲方书面验收合格两个月后按照实际验收合格数量结算首月货款,以此类推。每月按使用餐厅的大类最多进行1次货款结算。如遇节假日、寒暑假、甲方财务扎帐等特殊情况,结账日期依次顺延。3、甲方通知乙方结算货款时,乙方需认真核对结算清单和送货单,双方就当次货款结算完毕且乙方开具货款正规发票后即视为乙方对该期货款结算金额认可无异议。从发票开具之日起,乙方再发现当期货款存在错算、漏算的情况,甲方不予补付任何货款,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4、本合同有效期满后,如因本项目尚未完成招投标程序,在无法确定新成交供应商的情况下,甲方可要求乙方根据本协议约定的价格继续履行供货义务。但继续供应货物的金额不得超过本协议已发生供货总金额的10%。待甲方完成招投标程序、确定性的成交供应商后,合同自动终止。24质量标准合格25资格审查资料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提供营业执照正本扫描件)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财务会计制度相关资料)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相关证明材料)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相关证明材料)5、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截图)6、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7、本项目授权人证明。(需提供相关授权委托书)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9、有效的投标保证金银行回执单。(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0、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1、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扫描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2、提供所投货物的近期第三方检验报告(由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专业检测机构出具,各项指标需在国标范围内,检验日期须在2022年6月1日以后;豆腐、豆腐皮、凉皮、米粉为必检项目)(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6磋商轮数和最后报价的其他要求1、磋商轮数:二次或二次以上;2、最后一轮磋商结束后,所有仍在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按照磋商小组的要求做最后报价(含修正的响应文件,如有),最后报价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后折合现场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3、最后报价的递交地点、公布地点同开标地点,并在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见证下统一集中收缴,逐一展示、公布和登记报价,并由供应商代表签字确认以示公开。27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人名称: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在年月日时分前不得开启28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封面响应文件封面28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目录响应文件目录28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商务、经济、技术文件★投标函★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开标一览表★分项报价表★资格证明文件★近三年(2020年6月1日-至今)类似项目业绩★售后服务承诺★主要人员配备表★商务条款偏离说明表★项目实施方案★技术规格偏离表 28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他资料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如有)。注意事项各供应商应在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到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期间,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主体信用记录,并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作为响应文件组成部分。其他要求1、签字盖章要求:(1)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书应加盖公章;(2)其他证明供应商资格的文件或证明材料应为加盖单位公章,样式可参照“投标文件格式”编制;(3)本文件中明确要求盖章或签字的,须盖章或签字。2、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磋商文件所提供投标文件格式(表格可按照同样格式扩展)。未提供格式的,需要时由投标人用文字或者表格、图片等其它形式提供。其他/注:1、本表内容与磋商文件其它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本表内容为准。2、本表中“”标示选择使用该项一、说明1.1适用范围1.1.1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磋商公告中所述项目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的采购。1.2定义1.2.1“采购人”是指: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3“监管部门”是指: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4“供应商”是指: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并且符合磋商文件规定资格条件和参加竞争性磋商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1.2.5“成交供应商”是指:是指经磋商小组评审,授予合同的供应商。1.2.6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统称为招标采购单位。1.3、货物和服务1.3.1“货物”是指:供应商制造或组织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货物,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磋商文件中没有提及招标货物来源地的,根据《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均应是本国货物,另有规定的除外。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其合法生产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能够按照合同规定的品牌、产地、质量、价格和有效期等履约。1.3.2“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政府自身需要的服务和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1.4、磋商费用1.4.1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竞争性磋商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采购单位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二、磋商文件2.1.磋商文件的构成2.1.1磋商文件由下列文件以及在采购过程中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组成:(1)竞争性磋商公告;(2)供应商须知;(3)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相关服务要求;(4)评审方法、步骤、标准;(5)合同格式及合同条款;(6)响应文件格式;(7)在磋商过程中由采购单位发出的澄清和补充文件等。2.1.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相关要求等。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有可能导致被拒绝,或被按照无效文件处理或被确定为无效文件。2.2.磋商文件的澄清2.2.1供应商在收到磋商文件后,若有疑问需要澄清,应于收到磋商文件后二日内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传真、电子邮件等)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下统称采购机构)提出,采购机构将以书面形式予以解答,解答内容将送达所有参与磋商采购活动的供应商。2.3.磋商文件的修改2.3.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日期。三、响应文件的编制和数量3.1.响应文件的语言3.1.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单位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响应文件的修改内容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3.2响应文件的构成3.2.1供应商编制的响应文件应包括但不少于下列内容:(1)商务文件内容(详见第六章商务文件组成)(2)技术文件内容(详见第六章技术文件组成)3.3响应文件编制3.3.1响应文件应分为“封面”、“目录”、“商务、经济、技术文件”和“其他材料”四个部分组成。商务、经济文件指供应商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技术文件指供应商提交的能够证明其提供的服务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本次磋商,供应商须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第30项规定提交商务、经济文件和技术文件,其中加★项目若有缺失或无效,将导致投标被拒绝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3.3.2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提供格式的,响应文件须按照格式编制;表格样式不够或多余的,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可按照格式要求自行增加或减少。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未提供格式的,供应商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提供。3.3.3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及相关要求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第16项的规定。3.3.4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可以使用别的语言,但其相应内容必须附有中文翻译文本,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翻译文本为主。3.3.5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本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承诺并履行本文件中各项条款规定及要求。3.3.6响应文件必须按本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通知及附件进行编制。3.3.7如因供应商只填写和提供了本文件要求的部分内容和附件,而给评审造成困难,其可能导致的结果和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4.磋商报价要求3.4.1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均以人民币报价。3.4.2商应按照“第三章采购需求”规定的货物、服务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开标一览表》和《分项报价明细表》确定的格式报出分项价格和总价。磋商报价应为优惠后的报价,任何报价上的优惠应体现在各分项报价中,国家规定的各项税费不得优惠。磋商报价中不得包含磋商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磋商报价中也不得缺漏磋商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将被视为已包含在磋商报价中。3.4.3《分项报价明细表》填写时应响应下列要求:(1)对于报价免费的项目应标明“免费”;(2)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供应商支付的税款和其它应交纳的费用都要包括在供应商提交的磋商总价中;(3)应包含货物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保险和伴随货物服务的有关费用。3.4.5每一种规格的货物、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3.4.6供应商所报的总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3.4.7供应商的最后磋商报价超过项目采购预算的为无效报价。3.5备选方案3.5.1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编制磋商备选方案,否则将被视为无效响应文件。3.6联合体投标3.6.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与磋商。3.6.2采取联合体形式磋商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有一方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特定条件。3.6.3联合体各方之间必须签订联合磋商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主体及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其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联合磋商协议。3.6.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6.5采取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其响应文件必须由联合体所有成员或其各自正式书面授权的代表签署(盖章),以便对所有成员作为整体及作为个体均具有法律约束力。3.6.6联合体成交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3.6.7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3.7.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3.7.1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3.7.2资格证明文件必须真实可靠、不得伪造。3.7.3磋商文件要求或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它相关资格证明材料。3.7.4证明投标货物、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3.8.磋商保证金3.8.1供应商应在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之前,通过信息主体库中备案的企业银行账户,将所规定数额的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至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内(不接受现金缴纳)。保证金缴纳时间以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中显示的到账时间为准。3.8.2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保证金的将视为未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其响应文件无效。3.8.3未成交的供应商,其保证金在成交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磋商保证金的来款渠道原路退还至供应商缴纳保证金的企业银行账户内;如有质疑或投诉,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质疑和投诉处理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保证金的来款渠道原路退还至供应商缴纳保证金的企业银行账户内。3.8.4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将合同原件报采购代理机构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保证金的来款渠道原路退还至供应商缴纳保证金的企业银行账户内。3.8.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将被没收:(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资料的;(2)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3)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4)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3.9.磋商的有效期3.9.1磋商有效期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有效期不足的将被视为无效文件。3.9.2有效期内供应商未经采购结果确认磋商达成一致不得改变其磋商最后报价及承诺的全部义务。四、响应文件的递交4.1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开标方式为电子开标可忽略本项)4.1.1供应商严格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制作响应文件,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可以对其所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修改并重新递交,但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最后一次提交的响应文件为有效投标文件。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为准,逾期将被拒绝。4.1.2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分别装入密封袋内加以密封,分别在密封袋上标“正本”或“副本”字样,并在密封处压口加盖公章及法人章。4.1.3供应商还应将填好的开标一览表、响应文件(电子版)分别装入密封袋内加以密封,在密封处压口加盖公章及法人章,并在密封袋上注明“开标一览表”、“响应文件(电子版)”字样,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4.1.4所有响应文件密封袋上均应贴上封条,封条上应写明的内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1.5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请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并提交。4.1.6如果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对响应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予以拒绝,并退回供应商。4.2响应文件的递交(开标方式为电子开标可忽略本项)4.2.1供应商应当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磋商,并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开标地点。4.2.2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4.3迟交的响应文件(开标方式为电子开标可忽略本项)4.3.1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其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收到的任何响应文件。4.4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开标方式为电子开标可忽略本项)4.4.1供应商在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可以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如要修改,必须在撤回并修改后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修改后的响应文件再重新提交。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已提交的响应文件撤销或修改。4.4.2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在评审结束后,无论中标与否都不退还。五、竞争性磋商程序5.1磋商小组的组成5.1.1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全面负责对响应文件的审查、评审、磋商、打分等全部评审工作。磋商小组人数以及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组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2磋商方法5.2.1磋商小组将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方法进行评审。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分为响应文件初审、澄清有关问题、比较与评价响应文件、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5.2.1项目评审方法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评审方法、步骤及标准”。5.3响应文件的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5.3.1资格性检查(开标方式为电子开标可忽略本项)(1)磋商小组根据评审办法前附表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资格评审。资格性检查不合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无效文件处理。(2)磋商小组在进行资格检查时,不得改变磋商文件中已载明的资格条件、标准和办法。资格性检查不合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无效文件处理。(3)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逐项对照上述资格性检查要求提交相应的原件和资格证明文件供磋商小组核查,否则评委将不予采信。(4)磋商小组在评审中必要时可按供应商提供的联系方式就有关问题进行查询核实,或要求供应商做出书面澄清,查询及澄清结果将作为审查的依据。(5)通过全部资格性检查条件合格的供应商才能通过资格检查,其响应文件方可进入下一个检查阶段。5.3.2符合性检查磋商小组根据评审办法前附表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检查。符合性检查不合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无效文件处理。5.4违法违规行为5.4.1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无效文件处理:(1)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2)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3)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6)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7)不同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8)使用伪造、变造的行政许可证件;(9)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10)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11)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12)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5.5磋商小组审查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有无计算上的错误等。5.5.1响应文件的修正及澄清(1)磋商小组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2)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汇总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提交最终报价时,如果供应商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5.5.2评审之前,磋商小组要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响应文件应该是与磋商文件要求的关键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响应文件。对关键条款的偏离或反对将被认定为是实质上的不响应。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响应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的除外。5.5.3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文件。5.5.4评审期间,磋商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必须按照磋商小组要求的澄清内容和时间做出澄清。除按本磋商文件规定改正算术错误外,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澄清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在评审期间,磋商小组可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进行澄清,但不得寻求、提供或允许供应商对投标报价等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有关澄清的答复均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签字。5.5.5供应商的澄清文件是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5.6磋商5.6.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5.6.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5.6.3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5.6.4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5.6.5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2家。5.5.6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2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5.6.7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其磋商保证金将予以退还。5.6.8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本办法第三条第四项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5.6.9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5.6.10采购结果确认(1)磋商小组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步骤、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底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供应商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得分且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磋商小组依据对各响应文件的评审结果,按各供应商的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向采购人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5.7.公示或公告5.7.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对成交供应商和采购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六、授予合同6.1签订合同6.1.1采购人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根据成交结果和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有关补遗文件签订合同。6.1.2采购人应按磋商文件要求和中标人的响应文件承诺订立书面合同,不得超出磋商文件和中标人响应文件的范围,也不得再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6.1.3采购人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将报相关部门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备案。七、质疑和投诉7.1质疑7.1.1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符合以下条件:如果供应商对此次采购活动有疑问,可依据《政府采购法》等相关规定,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电话等;(2)质疑人法人签章和单位公章;(3)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依据;(4)明确的请求和必要(合法来源)的证明材料;(5)以联合体形式参与资格预审的,则必须联合体各方共同签署、盖章;(6)提起质疑的日期。特注:未按上述程序规定的必备内容进行质疑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不予以受理。7.1.2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一并提交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有效身份证明。无法提供证件原件的,应当提供真实有效的扫描件,并签字或者盖章。7.1.3质疑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项,代理人办理质疑事项时,除提交质疑书外,还应当提交质疑人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7.1.4被质疑人应当在受理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人和其他有关供应商,答复内容仅限于供应商所质疑的内容,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7.2投诉7.2.1质疑人如对被质疑人的质疑回复不满意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做出回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项目管辖内的政府采购监督部门提起投诉。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7.2.2投诉人提起投诉应符合以下条件:(1)投诉人应是参与项目的供应商;(2)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3)投诉书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20号令《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4)在投诉有效期内;(5)同一投诉事项未经处理的;(6)相关法律、法规和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7.2.3供应商投诉时,应当当面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投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联系方式及相关证明;(2)被投诉人的名称、住所、联系方式;(3)具体的投诉事项、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4)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5)提起投诉的日期。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投诉人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7.2.4投诉人可以授权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时,除提交投诉书外,还应当向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人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7.2.5投诉人不符合上述规定提起的投诉,政府采购监督部门不予受理。八、项目验收8.1采购单位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包括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8.2验收标准: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标准。九、适用法律9.1本项目招标采购单位和供应商的一切招标投标活动均参照《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十、磋商文件的解释权10.1本项目磋商文件的最终解释权为采购单位所有。十一、其他注意事项1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1.2供应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11.3参照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11.4参照财政部《关于规范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依法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作出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等行政处罚决定在全国范围内生效。11.5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三、技术参数一、货品的品种、数量、计量1.品种:甲方每日指定定购的品种。2.数量:按甲方每日指定定购数量为准。3.计量单位:按购买明细内的单位计4.计量方法:由乙方称重或点数,送到甲方所指定地点,再由甲方核准。该合同以固定单价中标,结算数量按照各餐厅供货数量进行结算。5.货物一览表:序号名称单位预计购买量单价(元)总计(元)备注1白干公斤4002大方干公斤20003豆腐公斤40000带样品4豆腐皮公斤10000带样品5粉皮公斤30006干面筋公斤407擀面皮公斤30008高旦面公斤50009河粉公斤100010黄面公斤200011凉粉公斤100012凉皮公斤10000带样品13卤水豆腐公斤800014米粉公斤500015米线公斤20000带样品16凉皮面筋公斤600017魔芋公斤200018年糕公斤400019牛筋面公斤900020牛皮干公斤1021千页豆腐(10KG)件100022日本豆腐件200023手擀粉公斤200024水面筋公斤300025素鸡公斤500026香干公斤300027油豆腐公斤3028内脂豆腐盒400合 计根据年采购量,年度采购总价合计:小写:¥ 元大写: 元本项目需分项报价,投标报价超过总价视为无效投标交货期:每日北京时间7:30-8:00供货。供应商投标提供的所有数据及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中标后甲方会实地调研,如发现人员、车辆或仓储能力等任何一项弄虚作假,如发现转包或乙方经营项目与中标项目不相符,或实体店铺经营项目与中标项目不相符的,取消中标资格,并列入医科大学招投标黑名单,由得分排名第二名投标人替补(以此类推)或重新组织招标。6.本合同为固定单价,以上供货价格系指包括全部货品、税费、包装费、运输、装卸等费用,以及已支付或将支付的其它税费等所有费用。合同期内中标价格不因市场因素进行调整。乙方应保证甲方除支付合同约定货款之外无需再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和款项。合同总额按照甲方实际采购且验收合格的数量结合上述单价进行结算。7.价格清单表是基于乙方在完全理解本项目所需为前提,同时甲方对清单中的名称、规格、技术参数及数量等没有校对的义务,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得对清单的综合费用提出任何费用的增加。8.甲方根据各餐厅实际使用需要,如需采购未在报价清单内物资,由甲方进行各大品类批发市场询价,采集物资价格。结合乙方供货商报价,协商价格后执行;甲方每月不定期的进行市场询价,考核乙方供货商的供货质量与价格。9、在疫情封闭管控期间,乙方应根据甲方应急需求配送本项目货物清单外的其他类别物资。10、本合同有效期为:壹年,自2023年12月21日起至2024年12月20日止。合同开始试用期3个月(包含在一年合同期内),如乙方的供货质量、服务质量等不能满足甲方要求,甲方有权随时单方终止本合同;试用期满,经甲方食材集中采购中心书面确认合格后,进入合同期,试用期不合格,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向乙方发出解除通知书,本合同即解除,且甲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11、合同期内,验收和使用时货品出现有异物的情况,每次,甲方扣除所有餐厅当日出现异物的总货款作为违约金。二、质量保证1、乙方保证提供本合同项下的货物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及招投标文件、答疑附件的质量要求,干净卫生、无杂质,无过期、变质、腐烂、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现象。食品的理化指标及农药残留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乙方保证其销售的产品不存在有造成甲方或任何第三人人身损害的现实或潜在的危险,并可溯源;若因此造成任何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豆制品质量标准要求序号品名执行国家标准验收标准1豆腐GB2712-2014呈淡黄色、有豆香、不酸,揭布后不脱皮、不坍、切口光亮、持水性好,爽滑不粗、较密实,冷链配送,并附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报告。2豆腐皮GB2712-2014色泽淡黄,豆香味浓郁纯正、韧性好、无杂质,厚度0.2mm-0.4mm。3素鸡GB2712-2014椭圆形,淡黄色,有弹性,无异味。4豆腐干GB2712-2014咸味爽口,硬中带韧。5其他豆类产品GB2712-2014色泽及口感纯正,新鲜无异味,有自然香味,弹性韧性好。2、乙方应保证其配送的每一个批次的货物符合上述质量标准及相应的安全标准。提供所需证件、合格证及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在实施中甲方将核实乙方投标书中的产品质量标准、检验报告、生产许可证与实际供货的产品的质量标准、检验报告、生产许可证是否一致,如发现偏离,甲方将取消乙方供货资格,并追究乙方相关法律责任。3、根据疫情防控要求,乙方有责任配合甲方做好人员、车辆等疫情防控检测的要求,按要求提供每批货物及外包装、送货人员等检测报告。4、乙方需在本合同签署之日向甲方提供各种有效证照的复印件一式三份(需加盖乙方公章),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食品卫生许可证、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与食品销售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否则,甲方有权不予付款且不承担违约责任。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必须保证上述各类证照始终处于合法、有效状态。第三方(自治区或当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专业检测机构)产品检验报告每半年更新,非供货商生产的货品每份检测报告后要提供生产厂家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5、乙方应保证货源充足,根据甲方采购计划单的品种数量,乙方不得缺斤少两,缺货少货由乙方当日12:00前(北京时间)必须补齐,运输、装卸等费用乙方自理。乙方如发生不给甲方按时补齐货物的情况,第一次甲方有权按照同等金额扣除货款作为违约金,并提出一次警告;第二次出现同样情况者,甲方有权扣除当月货款作为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6、如甲方应急临时需购货品,乙方必须按指定的品种、数量,在接到甲方的要货通知后2小时内及时送货,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节假日保证按时配送。如甲方有特殊配送需求的,乙方必须设法满足,如不能按时到货,导致甲方断货,乙方将按第八条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7、根据招标文件、答疑附件、合同等确定货品品牌、品质后,在合同期内,乙方不许以任何理由,调整所供货品的品牌、品质。必须保证为原厂出产,如出现拆混倒袋现象,按违约处理,并扣除未结算货款。如遇该厂产品市场缺货情况属实,经甲方书面同意可调换同等质量、价格的知名品牌产品。8、甲方根据需要每年至少一次对送来货物进行一次质量抽检,抽检样品(主要为豆腐、豆腐皮、凉皮、米粉米线等)送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进行检测,检测费用由乙方支付,如发现不符合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标准,甲方将扣除上月或者当月货款,并终止合同。在省市各级食品安全相关监督检查部门进行质量抽检中,如出现不符合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标准的,乙方负责免费无条件更换货品,并承担因此产生的处罚等一切相关费用。三、质量保证期1、乙方不对供应甲方的货品进行长时间储藏,合同期内配送的货物必须为24小时内生产产品。质量保证期自甲方书面验收合格之日起至生产厂家产品包装上印刷的有效质保期为止。甲方发现不符合配送期要求的货品,有权拒收或要求乙方无偿调换。2、在质量保证期内,因货物出现发酸、发粘、烹饪后易碎、变质、过期及其他质量问题等现象的,乙方负责免费无条件更换或者甲方进行数量核减,并承担因更换货物所产生的包装、运费等一切相关费用。若乙方当日未按甲方要求予以更换或配送货物,甲方有权另行采购其他商家同类货物,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并且甲方有权按照当日要求更换货物的两倍金额从当月货款中扣除作为违约金。3、如发现质次价高的货品或同等质量货品价格虚高的现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根据所验货物数量金额的双倍支付违约金或减半支付货款,并提出一次警告;第二次出现同样情况者,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根据所验货物数量金额的双倍支付违约金或减半支付货款,同时单方解除合同。四、交货时间、地点1、交货时间: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采购计划明细,乙方接到甲方供货通知后24小时内进行供货。节假日保证按时配送。有可能会发生每日少量供货现象。如甲方有特殊配送需求的,乙方必须设法满足,如不能按时到货,导致甲方断货影响配餐,乙方将按第八条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2、交货地点:新疆医科大学各校区各餐厅,装卸码放整齐,并确保及时配合甲方完成验收工作。3、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甲方指定的接货人为:食材采购中心采购员或餐厅负责人,双方明确,除该指定接货人外,其他任何人员(包括甲方的其他任何工作人员)签署的接货单,甲方均不予认可。4、交货完成前(即货物交付完毕且经甲方书面验收合格前),本合同项下货物的损毁灭失风险由乙方承担,交货完成后(货物交付完毕且经过甲方书面验收合格后),货物的所有权及损毁灭失风险转移至甲方。5、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延期交货后,及时采取补救措施,不得无故断货。无故断货,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如果乙方无故断货造成甲方餐厅无法正常营业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伍万元违约金;二次出现同样情况者,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五、货物的包装及运输1、包装必须与运输方式相适应,包装方式的确定和包装费用均由乙方负责;由于不适当的包装而造成的食品有任何的损坏由乙方负责。包装费、运输费、装卸费和保险费等均已包含在合同单价内。2、乙方向甲方提供食品的运输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和规范。乙方保证运输周转的容器与车辆的清洁卫生和防止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受到污染。乙方所提供的货物不得敞露运输,货物必须轻装轻卸,并码放整齐。3、采用定型包装的货物,包装必须符合国家对产品包装的有关规定。货品由生产厂家使用符合国家食品卫生要求的包装箱或包装袋进行完整包装,包装上必须标识清晰有厂家信息、生产日期、保质期、净重量;外包装破损或“三无”的货物甲方有权不予以接收。4、运输途中的货物安全问题均由乙方负责。乙方应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必须执行甲方有关防疫制度的规定对货物进行消杀工作,同时出具每批货物和送货人的相关防疫检疫检测合格报告。5、夏季,必须冷藏运输,防止变质。六、验收1、验收标准:以招投标文件及本合同甲、乙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为货物的验收标准。甲方仅对乙方交付货物的数量、规格、外观等进行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不代表乙方对所交付货物潜在质量安全问题免责。按公斤单位验收的货品,除皮验收,去除送货包装箱重量。2、数量的认定:乙方每日依据甲方提供的物资计划单中品种数量配送;甲方工作人员和乙方人员现场称重或点数完毕后,共同在送货单上核准并签字,并加盖乙方发票专用章作为结帐凭证。此送货单一式三联(甲方、餐厅、乙方各执一联)。计量单位:按公斤、个、件等计。结算数量按照各餐厅实际进货数量进行结算。实际供货数量以双方签字确认的数量为准。3、初步验收合格后,甲方依照本合同中约定的质量要求和验收标准进行最终验收。最终验收不合格的,应及时向乙方提出书面或口头异议,乙方应在接到异议后及时进行更换,直至验收合格,如果因乙方供货质量原因造成的甲方受到的损失,乙方还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并承担相应赔偿。如因乙方供货质量不符合标准,达不到甲方要求,经甲方三次书面告知后仍然不能达到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通知乙方解除合同。七、货款的支付1、本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总价以合同单价乘以甲方实际采购数量确定总价进行支付。甲方支付上述任何一笔款项前,乙方应提供符合甲方财务做账要求的正规全额增值税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付款项且不承担违约责任。2、采取滚动押单方式结账。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之后,乙方首次送货完毕且经甲方书面验收合格两个月后按照实际验收合格数量结算首月货款,以此类推。每月按使用餐厅的大类最多进行1次货款结算。如遇节假日、寒暑假、甲方财务扎帐等特殊情况,结账日期依次顺延。3、甲方通知乙方结算货款时,乙方需认真核对结算清单和送货单,双方就当次货款结算完毕且乙方开具货款正规发票后即视为乙方对该期货款结算金额认可无异议。从发票开具之日起,乙方再发现当期货款存在错算、漏算的情况,甲方不予补付任何货款,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4、本合同有效期满后,如因本项目尚未完成招投标程序,在无法确定新成交供应商的情况下,甲方可要求乙方根据本协议约定的价格继续履行供货义务。但继续供应货物的金额不得超过本协议已发生供货总金额的10%。待甲方完成招投标程序、确定性的成交供应商后,合同自动终止。5、乙方银行账户信息:开户行:银行行号:账户名称:银行账号:甲方向以上账户付款,即为完成本合同项下对乙方相应的付款义务。乙方对上述账户信息的准确性和可用性承担全部责任。若上述账户状态或信息发生任何变更,乙方应提前7个工作日使甲方获悉,否则甲方不对乙方迟延收到或未能收到任何款项承担责任。八、违约责任1、乙方必须满足在突发公共安全等事件时,各单位封闭在家状况下对甲方无条件提供货物保障供应,如不能满足极端特殊条件下的供应(包括提供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货品),视为违约,赔偿甲方合同预算总额的30%的违约金(由未结算货款进行抵扣),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为满足极端特殊条件下的供应不间断,经甲方同意可更换同等质量其他品牌产品。2、合同签订后,乙方应严格按照中标价格履行合同,如乙方因价格原因,寻找借口,拒绝供货或不能根据合同约定的品种、规格、数量、质量等标准和要求供货,无法满足甲方采购需要,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乙方按已履行合同总价的10%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与第三方供货商另行签订合同,进行供货。3、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要求配送货物的日期交货,每逾期一日,乙方向甲方支付500元违约金;乙方逾期供货超出交付期七天(含七天)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拒绝支付任何货款,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合同预算总额30%的违约金。4、乙方所交食品不符合招投标文件、答疑附件及合同规定的要求的,由乙方负责包换,并承担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不能调换或拒绝调换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按上个月(第一个月时按本月)结算货款的两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还应当赔偿甲方因此产生的实际损失。5、若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或任何第三人发生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索赔、律师费、诉讼费、鉴定费、公证费、差旅费等甲方采取诉讼途径发生的一切费用)以及相关法律责任;除此之外,甲方有权不支付该批次货款,且乙方按已履行合同总价的10%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6、乙方保证在供货时遵从甲方关于本项目的采购程序,保证不会将合同及(或)其中的权利、义务转让,保证不会转包、分包。如发现转包、分包现象,甲方有权扣除上月货款及终止合同。7、乙方在供货过程中,因送货车辆在甲方校园内发生交通事故,乙方承担全部经济责任,甲方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8、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不得以货物市场价格上涨等各种理由断货、中止供货或要求甲方调价,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拒绝支付任何合同款项,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9、上述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以甲方的实际损失为准。九、不可抗力1、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2、“不可抗力”是指甲乙双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预见或即使预见亦无法避免的事件,该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根据合同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行为、电信行业行为、自然灾害、战争或任何其它类似事件;十、争议解决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十一、合同的生效与文本1、本合同一式捌份,甲方陆份、乙方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成立生效。3、合同内容如遇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十二、其他约定事项1、乙方签定的供货补充合同和供货承诺书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招投标文件、答疑附件、合同附件《食品安全承诺书》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他未尽事宜,从其规定。2、本合同首尾部的双方联系方式及地址为双方有效的送达地址,如有一方地址发生变更,应在变更后当日向对方书面通知,如因变更方未及时通知,相对方按合同尾部地址送达的,视为送达成功。3、本合同中所载的书面通知方式仅指当事人亲自送达、挂号信、EMS方式。一方采取当事人亲自送达方式的,另一方有积极配合签收的义务。如一方拒绝签收而使另一方变更送达方式的,由此所生的费用应当由违约方承担;如以EMS或快递方式寄送的,如无相反证据证明,自寄送之日起的第三日为送达之日。4、本合同载明的各方的联系人、联系地址、电话等均为有效、真实的信息,任何一方如发生变更,应在变更前通知另一方,否则依上述联系方式送达法律文书、通知、往来文件等材料的,自送达时即视为送达成功。(以下无正文,为本合同签署页,以实际签订为准)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地址:地址:电话:电话: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附件:食品安全承诺书、廉政承诺书食品安全承诺书一、本人做为新疆医科大学的供货商及合作商,为确保食品消费安全,杜绝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流入流通领域,努力营造健康、安全、有序、诚信的消费环境,自愿向贵校承诺如下:1、绝不提供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贵校采购标准和双方合同约定质量的货物;2、不销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不合格、腐烂变质、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不缺斤短两,如出现缺斤短两,少一赔百(公斤);3、不销售未经检验、检测或经检验、检测不合格的食品;4、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及食品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自觉接受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自觉接受社会和消费者的监督,做到诚实守信、依法经营;5、建立并执行食品质量验收、购销台账和索证索票制度,严把食品进货质量关口,坚决不从非法渠道购入食品;6、建立并执行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发现不合格食品,立即停止销售,并采取销毁等措施予以处理。对已向甲方售出的危害人身安全的食品,负责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并负责将食品召回、销毁;7、如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的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由我单位承担经济赔偿责任以及相关法律责任;8、我方保障食品安全的运送设施,运输时,避免日晒雨淋,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或其他影响质量的物品混装运输;9、储存食品环境达到规定要求,不得与有毒有害物品同库存存放。存放食品设施达到国家相关标准要求,有良好的通风、防潮、防污染、防变质条件。10、绝不随意断货、不乱提价格、不重复结算;11、绝不与其他任何第三方串通,做出任何损害贵校利益及声誉的事情;二、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本单位自愿承担如下责任:1、本公司(本人)已缴纳的全部保证金全部归贵校所有;2、本公司(本人)剩余未结全部款项作为违约金全部归贵校所有;3、如因本人的相关行为给贵校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本人)的保证金及未结款项不足以弥补贵校损失的,本人继续承担赔偿责任;4、本公司(本人)自愿接受被贵校列入供应商黑名单的制裁,该制裁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1)授权贵校在全国的各类报纸、杂志、网络、微信、电台、电视台等任何媒体对本人的上述行为进行曝光,相关费用全部由本人承担;(2)授权贵校将本人的上述行为作为反面案例,以任何形式在任何场所进行广泛宣传;5、如本人的上述行为构成犯罪的,贵校有权直接报案,依法追究本人的全部法律责任;三、本人作为合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及股东,自愿为本人的上述承诺承担连带责任、经济赔偿责任及刑事法律责任。承诺人(签名):承诺单位(盖章):担保人(签名):日期:廉政承诺书为建立廉洁自律的工作纪律,本公司作为新疆医科大学的供应商,在独立、客观、公正的基础上开展各项业务,杜绝发生违法、违纪和不良行为。本公司将严格按照以下措施做好各项工作,并自愿向贵校承诺如下:第一条廉政内容(一)严格遵守党规、党纪、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贵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和廉洁自律;(二)正确行使权力,不在贵校的管理、招投标活动和业务合作中发生任何违法、违规、违纪行为,不谋取不正当利益和损害贵校的利益;(三)不以权谋私,不从事任何损害贵校利益的业务,不利用条件上的便利从事有偿居间活动;不利用条件上的便利为亲属、特定关系人谋取任何利益;(四)坚决抵制商业贿赂,绝不向贵校的工作人员及其家人行贿或变现行贿,不以任何形式向其赠送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以报销、提成、回扣等方式给予任何费用;(五)在业务合作过程中,如出现相关人员吃、拿、卡、要等现象应立即停止并向新疆医科大学进行反映;(六)不以任何理由邀请新疆医科大学工作人员外出旅游或安排参加宴请及娱乐活动;(六)本公司指定业务代表洽谈业务,销售代表必须在工作时间到新疆医科大学指定地点联系商谈,不得到学校、学院、科室等推销任何产品,不得借故到相关领导、部门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家中访谈并提供任何好处费。第二条如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自愿承担如下责任(一)如因本公司的相关行为给贵校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剩余未结款项全部归贵校所有,如不足以弥补贵校损失的,本公司继续承担赔偿责任;2、如本公司的上述行为构成犯罪的,贵校有权直接报案,依法追究本公司的全部法律责任;3、本公司自愿接受被贵校列入员工黑名单的制裁,该制裁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1)授权贵校在任何媒体对本公司的上述行为进行曝光,相关费用全部由本公司承担;(2)授权贵校将本公司的上述行为作为反面案例,以任何形式在任何场所进行广泛宣传.三、本公司将认真执行上述承诺事项,自愿对上述承诺内容承担法律责任、经济赔偿责任及刑事法律责任;承诺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日期:年月日开标现场需带样品,豆腐一块(约1公斤)、豆腐皮(完整)三张、凉皮一公斤、米线一公斤;样品不退。中标后投标样品即为合同期验收标准。【样品需标明样品编号和投标人编号,将同类样品摆放一起以便现场评判】样品到场方案供应商应在2023年06月25日18:00(北京时间)报备招标代理公司邮箱:www.190872754@qq.com进入新疆医科大学雪莲山校区信息,需包含:姓名、身份证号码、电话及送货车辆车号。(发至邮箱后电联项目联系人:刘捷,电话:18097676662。确保发送成功)招标代理公司将供应商信息报送至新疆医科大学雪莲山校区审批,审批后招标代理公司电话告知供应商送达样品时间。(2023年06月27日10时30分前,送至新疆医科大学雪莲山校区行政楼B105室,联系人:刘捷,电话:18097676662)注:供应商应将全部样品进行单独密封保存,贴上标识(仅写明样品名称、数量信息)放至指定地点,并由招标代理机构配合该项目监督人对供应商所递交的样品进行暗标标号。将样品信息用封条完全遮盖并标注数字1.2.3用作区分,在开标时评审专家以数字序号作为样品打分名称确保开标工作的保密性且样品得分环节顺利进行。(如样品为冻货样品,需做冷冻处理,供应商应将全部样品放至冷冻箱中保证开标时样品冰鲜,在冷冻箱外侧标注公司名称,公司名称标识不宜过大。)四、评审标准4.1初步审查表序号标准评审标准供应商1供应商2供应商3……1资格审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提供营业执照正本扫描件)2资格审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财务会计制度相关资料)3资格审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相关证明材料)4资格审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相关证明材料)5资格审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截图)6资格审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7资格审查本项目授权人证明。(需提供相关授权委托书)8资格审查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9资格审查有效的投标保证金银行回执单。(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0资格审查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1资格审查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扫描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2资格审查提供所投货物的近期第三方检验报告(由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专业检测机构出具,各项指标需在国标范围内,检验日期须在2022年6月1日以后;豆腐、豆腐皮、凉皮、米粉为必检项目)(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3资格审查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4符合评审投标文件未按要求加盖供应商章、法定代表人章处未加盖印章15符合评审投标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16符合评审投标报价高于本项目采购预算17符合评审投标文件不符合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18符合评审供应商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4.2投标报价得分评分项目子项评分内容分值投标报价(40分)价格40分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修正后投标报价)×40%×100备注:1.投标价格评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2.评标基准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经算术修正,依据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扣除后的最低报价为评标基准价。3.修正后投标报价:评标委员会以报价一览表中投标报价为基础,对其进行算术修正,依据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扣除后,作为投标报价计算的依据。4.本项目为中小微企业预留项目,故价格不进行扣除幅度。404.3技术、商务评分表序号 评审因素及权重评分标准分值1综合实力投标商能够提供本地化技术支持和服务,得2分。须提供证明材料(如购房合同或租赁合同等扫描件等)22仓储面积具备本地仓储能力,提供拥有1年以上库房使用权或租赁合同的相关证明材料,用途须显示为库房,且有库容容积量显示,评标专家根据提供证明材料评定,仓储面积合计≤200㎡的得基础分2分,仓储面积合计在200㎡的基础上每增加100㎡加1分,满分为5分53配送车辆提供1辆得基础分1分,每增加一辆加1分,满分3分。不满足1辆的得0分。车辆需附相关照片;供应商法人或公司拥有的车辆需提供有效机动车行驶证的扫描件,租赁车辆必须提供租赁合同扫描件。34配送人员可服务本项目人员不少于3人,3人(含)得分2分,每增加1人加1分,满分5分。3人以下得0分。本项目服务人员须提供的有效证件:有效健康证及身份证扫描件,不提供不得分。55业绩2020年6月1日至今已完成或正在进行的豆制品有效供货业绩,需提供业绩合同、供货发票,每个有效业绩得2分,满分12分。如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所提供业绩残缺不全、模糊难辨或未提供的不得分。同一采购人同一年内多个业绩合同视为一个业绩。126第三方专业检测报告由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专业检测机构出具,检测报告时间为:2022年6月1日至今。各项指标均符合国家标准。必须提供:豆腐、豆腐皮、凉皮、米线或米粉四种货品合格的检测报告,得基础4分;除上述四种外的提供其他货品检测报告,每多提供1份加1分,本项满分13分。(非投标人生产的,每份检测报告后需附:该生产厂家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扫描件。)137服务方案①投标人根据本项目需求提供具有可操作性的服务方案,内容包含但不限于:1.车辆通行保障;2.发票项目与实际供货的一致性:3.缺送漏送的解决、退换货的处理;4、运输安全和卫生安全保障计划;以上每有一项得0.5分,满分2分,未提供相关说明材料不得分。②供应商提供方案中有超出以上要求内容且有利于项目实施,有利于空间和时间上合理统筹的,每有一项可加1分,最多加1分。38应急预案①根据供应商对紧急事件处理预案进行评审,至少包含:1.问题产品召回;2.货源短缺时的解决;3.恶劣天气等情况的应急;4.遇突发安全事件或突发疫情的应急预案和处理。提供应急预案及以往案例进行说明,每提供一项得0.5分,满分2分,未提供相关说明材料不得分。29样品现场评判1.豆腐①进行感官鉴别:豆腐呈均匀的乳白色或淡黄色,稍有光泽,为优质得2分。豆腐色泽变深直至呈浅红色,无光泽,次质得1分。豆腐呈深灰色、深黄色或者红褐色,有黑色粉渣,劣质得0分。②进行豆腐组织状态的鉴别:先取样品直接看其外部状况,然后用刀切成几块再仔细观察切口处,最后用手轻轻按压,以试验其弹性和硬度。优质豆腐块形完整,软硬适度,富有一定的弹性,质地细嫩,结构均匀,无杂质,得分2分。次质豆腐块形基本完整,切面处可见比较粗糙,质地不细嫩,弹性差,有黄色液体渗出,表面发黏,得分1分。劣质豆腐块形不完整,组织结构粗糙而松散,触之易碎,无弹性,有杂质,表面发黏,用水洗冲后仍然粘手,得分0分。③豆腐气味鉴别:在常温下直接嗅闻其气味。优质豆腐具有豆腐特有的香味,口感细腻鲜嫩,味道纯正清香,得分2分。次质豆腐香气平淡,无酸涩滋味,得分1分。劣质豆腐有豆腥味、馊味等不良气味或有酸味、苦味、涩味及其他不良滋味,得分0分。2.豆腐皮色泽淡黄,豆香味浓郁纯正、韧性好、无杂质、无异味,厚度0.2mm-0.4mm。优得3分,一般得1分,差得0分。3. 凉皮白色或淡黄色,色泽正常,均匀一致;具有面皮特有的滋味和气味、无霉味、馊味及其他异味;面皮表面光滑、薄厚均匀、无异物,经切制呈条状,切面均匀完整,略有弹性。优得3分,一般得1分,差得0分。4. 米线米线:呈米白色,无漂白色,色泽均匀一致,粗细均匀,表面平滑。具有米香,无异味;口感滑爽、柔韧不粘牙,基本无硬芯。无杂质,无霉点。优得3分,一般得1分,差得0分。15五、拟签订的合同文本注1:投标人应完全同意接受下述合同协议书及合同条款;同时《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个工作日内,将签字盖章后的纸质版合同报送至招标人处,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合同以最终签订版本为准)六、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响应文件封面(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响应文件采购人: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联系方式:联系地址:日期:年月日目录一、投标函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三、开标一览表四、分项报价表五、资格证明文件六、近三年(2020年6月1日-至今)类似项目业绩七、主要人员配备表八、技术条款(技术要求)偏离说明表九、项目实施方案十、其他材料商务、经济文件★投标函(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供应商名称)授权(供应商委托代理人姓名、职务)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为此:1、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和本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条件。2、我方同意在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遵守本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我方的投标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3、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提供全部投标文件。4、我方承诺: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服务,我方投标报价为(小写),(大写),保质期为,质量标准为,磋商有效期为日(日历日)。5、我方承诺:接受磋商文件中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保证遵守磋商文件的规定。6、我方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磋商文件中的各项货物要求和服务要求,若有偏差,已在偏离表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7、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以及投标报价若超过项目预算时投标将被拒绝。8、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投标文件,包括投标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9、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10、我方承诺:投标文件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及时、有效。由于我方提供资料不实而造成的责任和后果由我方承担。我方同意按照贵方提出的要求,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11、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磋商的;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说明: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投标函的任何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从而导致该投标被拒绝。★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代理机构名称):兹有同志为公司法定代表人,代表我公司办理一切社会公务事宜,具有法律效力。附法定代表人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电话号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代理机构名称):兹授权同志为我公司参加贵单位组织的编号为(项目编号)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的委托代理人,全权代表我公司处理在该项目采购活动中的一切事宜。代理期限:。代理人工作单位:职务:性别: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总价小写:大写:服务期限质量标准备注:说明:1、供应商严格按照规定的格式填写。投标总价作为评审及定标的依据。2、任何有选择或有条件的投标总价或表中某一包填写多个报价,均将导致投标被拒绝。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分项报价表(具体内容可依照参数内容填写,此表格如不需填写,请忽略)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名称单位预计购买量投标报价/单价(元)投标报价/总价(元)备注123456……说明:1.所有价格均用人民币表示,单位为元。2.分项报价总计价格必须与《报价一览表》报价一致。3.如果不提供详细的分项报价表将被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询价通知书。4.供应商必须按此表格式中的对应栏目内容填写,若需增加栏目,请参照以上格式自行增加。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资格证明文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或其他法人组织,有能力提供合同项下全部采购内容的供应商;★本文前附表第25条“资格审查资料”中全部内容;★小微企业声明函;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如供应商是中小微企业,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网站中查询的小微企业名录(http://xwqy.gsxt.gov.cn/)网络截图;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其代理产品的制造商也必须为小型、微型企业,需同时提供其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网络截图。如未附明确的小微企业名录(http://xwqy.gsxt.gov.cn/)网络截图,将不按小型、微型企业处理。如已附网络截图但有虚假,将按无效标处理。如供应商不是小微企业,以上内容请填写“/”。★近三年(2020年6月1日-至今)类似项目业绩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项目单位名称项目单位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合同金额项目负责人姓名项目实施时间项目内容说明说明:1.每个项目须单独附表,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否则专家在评审时将不予采信;2.项目内容请详细说明所承担的具体工作内容;3.本表后附合同、供货发票并加盖公章。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售后服务承诺(格式自拟)★主要人员配备表序号姓名身份证号码性别职务备注1、主要人员应包括:提供本项目服务的相关人员。2、主要人员应附身份证、相关专业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并加盖公章。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技术文件组成由各供应商(除技术规格偏离表)自行编写。内容详尽、易于理解和评审并富有建设性的项目实施方案将在评标时具有优势。具体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实施方案注明:各供应商根据项目的需要参照以上内容制作响应文件。附件:★技术规格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名称磋商文件条目号磋商文件 要求规格响应文件 投标规格偏离备注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注:请投标人根据磋商文件技术参数要求填写本表。若有偏离,请将具体偏离条款在“偏离”一栏中详细说明;若无偏离,请在“偏离”一栏成交注“无”字样,不填写视为不响应。其他材料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如有)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新疆园中蔬商贸有限公司(联合体)参加新疆医科大学(单位名称)的新疆医科大学2023年豆制品采购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豆制品.(标的名称),属于批发和零售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新疆园中蔬商贸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10人,营业收入为812.5213万元,资产总额为1309.7481万元1,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新疆园中蔬商贸有限公司日期:2023年06月26日注册登录使用须知全国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服务网(小微企业名录)首页我要查政策我要查查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我要学知识我去专题找服务首页/我要查查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新疆园中蔬商贸有限公司Q查询小微企业库说明信息争议申诉新疆园中蔬商贸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650103MA79G0GC598成立日期:2021年06月16日日登记机关:沙依巴克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首页上一页下一页尾页版权所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号:京ICP备18022388号-2技术支持电话:010-88650856政府网站中C政府网站技术咨询:微信搜索你呼我应公众号,关注后进行咨询。找错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八号邮政编码:100820注册登录使用须知全国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服务网(小微企业名录)首页我要查政策我要查查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我要学知识我去专题找服务首页/我要查查小微企业/企业详情·企业名称:新疆园中蔬商贸有限公司小微企业信息争议申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650103MA79G0GC59注册资本500万人民币登记机关沙依巴克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门批发和零售业成立日期2021年06月16日行业其他食品批发享受扶持政策信息经营异常信息中题失信信息名单信息更多信息暂无享受扶持政策版权所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号:京ICP备18022308号-2技术支持电话:010-68650856中政府网站技术咨询:微信搜索你呼我应公众号,关注后进行咨询。找错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八号邮政编码:10082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豆制品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新疆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