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配送中标结果公示(泸西县人民医院2023)
泸西县人民医院药品配送商补充遴选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泸西县人民医院药品配送商补充遴选采购项目
采购单位
泸西县人民医院
行政区域
红河州
公告时间
2023-06-27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
2023-05-29
中标日期
2023-06-27
中标供应商
云南省医药有限公司;
总中标金额
¥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周大强、李云丽、杜来华
项目联系电话
0871-65632190
采购单位
泸西县人民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
泸西县中枢镇九华路6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873-6651516
代理机构名称
云南泰熙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昆明市盘龙区北京路926号财智心景大厦19楼1909-1915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871-65727200
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1545-234220212082
二、项目名称:泸西县人民医院药品配送商补充遴选采购项目
三、中标信息
标段名称:泸西县人民医院药品配送商补充遴选采购项目
供应商名称:云南省医药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昆明市盘龙区环城北路210号
中标金额(万元):0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标段名称:泸西县人民医院药品配送商补充遴选采购项目
名称:药品配送商补充遴选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药品配送
服务要求:满足招标人要求
服务时间:三年
服务标准:配送药品符合国家质量要求,配送服务满足招标人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钱玉和、罗鸿能、闫怀民、李海瑛、谭红丽、候春、王经天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以中标通知书中确定的金额为收费计算基数,向中标人收取。
金额:9.56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泸西县人民医院
地址:泸西县中枢镇九华路68号
联系方式:0873-66515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泰熙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盘龙区北京路926号财智心景大厦19楼1909-1915号
联系方式:0871-657272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大强、李云丽、杜来华
电 话:0871-65632190
(注:如下载的文件后缀为“.ZCZBJ”,请下载安装“.ZCZBJ文件查看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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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文件
泸西县人医院药品配送商遴选招标文件 (定稿).docx
2023-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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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西县人民医院药品配送商补充遴选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招标人:泸西县人民医院招标编号:1545-234220212082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泰熙招标有限公司二○二三年五月目录第一部分招标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三、获取招标文件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五、公告期限六、其他补充事宜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A投标人B招标文件C投标文件D投标文件的递交E开标及评标F授予合同G中标服务费H重新招标第三部分药品配送服务要求第四部分合同一般条款1.定义2.技术规范3.专利权4.包装要求5.装运标志6.交货方式7.装运通知8.保险9.付款方式10.技术资料11.质量保证12.检验13.索赔14.延期交货15.违约赔偿16.不可抗力17.税费18.仲裁19.违约终止合同20.破产终止合同21.转让和分包22.合同修改23.通知24.计量单位25.适用法律26.合同生效及其它第五部分合同特殊条款第六部分合同格式第七部分附件--投标文件格式附件一投标书附件二开标一览表附件三配送要求偏离表附件四投标书附件及技术说明附件五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和配送要求提供的有关文件附件六资格证明文件(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二)投标人须具有《药品经营许可证》(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任意一年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任意一年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五)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依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的要求,供应商不得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者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时间和地域范围内)(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活动开始以前进行查询核实,存在不良记录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原件)(七)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八)投标人须为“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备案的企业,并提供查询截图附件七:其他材料(一)中小企业声明函(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三)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四)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相应的有关材料(五)法定代表身份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六)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七)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开户信息(八)泸西县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人(供应商、竞买人、竞租人)承诺书第一部分招标公告项目概况泸西县人民医院药品配送商补充遴选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06-27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项目概况泸西县人民医院药品配送商补充遴选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06-27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1545-234220212082项目名称:泸西县人民医院药品配送商补充遴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万元):3000.00(预算金额为暂估价,以医院实际用量进行结算)最高限价(万元):3000.00(预算金额为暂估价,以医院实际用量进行结算)采购需求:除中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以外的其他药品;合同履行期限:三年。每年度一考核,考核不合格终止合同。配送周期3年(自签订药品配送协议起计算,协议一年一签,经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协议)。在配送周期内,因国家、省、州、县政策变化需要终止配送协议的,必须无条件执行;配送供应商因在经营过程中发生变化,主动退出或被强制退出的,将不再增补;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3.2投标人须具有《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任意一年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加盖公章);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任意一年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复印件加盖公章);3.5投标人须为“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备案的企业,并提供查询截图;3.6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依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的要求,供应商不得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者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时间和地域范围内)(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活动开始以前进行查询核实,存在不良记录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3.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9以上资格条件必须同时具备。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05月30日至2023年06月0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方式:网上获取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时间:2023年06月27日09:3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泸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远程解密)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配送量:按采购人需求配送;2、质量要求:配送药品符合国家质量要求,配送服务满足招标人要求;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4、本项目在原有配送商基础上补充遴选药品配送商1家。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名称:泸西县人民医院地址:泸西县中枢镇九华路68号联系方式:0873-6651516联系人:唐老师、王老师、卢老师2、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云南泰熙招标有限公司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北京路926号财智心景19层1909-1915室电话:0871-65727200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周大强、李云丽、杜来华电话:0871-65632190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A投标人1.合格的投标人1.1凡具有法人资格,有生产或服务能力的国内企、事业单位均可参加投标(如果投标货物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应有生产许可证)。1.2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相关企业。1.3满足第一部分招标公告中第二项要求的企、事业单位。1.4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令和条例,以及符合并承认和履行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2.投标委托2.1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人代表,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统一格式)。3.投标费用3.1无论投标过程中的作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B招标文件4.招标文件4.1要求提供的货物、招标过程和合同条件在招标文件中均有说明。招标文件以中文编写,以中文本为准。招标文件共七个部分,内容如下: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第三部分药品配送要求第四部分合同一般条款第五部分合同特殊条款第六部分合同格式第七部分附件4.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格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否决。5.招标文件的澄清5.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潜在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机构。招标机构对投标截止期15日以前收到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要求均以网上公告的形式予以答复。6.招标文件的修改6.1在投标截止期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机构和招标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潜在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6.2招标文件的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将以网上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并对潜在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潜在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向招标机构和招标人确认。6.3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机构和招标人可适当推迟投标截止期,并将此变更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6.4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招标货物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象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C投标文件7.投标文件计量单位7.1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7.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机构和招标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投标人提交的支持资料和以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语言的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翻译本为准。8.投标文件的构成8.1投标文件(统一格式),包括:(1)投标书(2)开标一览表(用于唱标)(3)投标保证金(5)技术规格偏离表(6)投标文件附件8.2资格证明文件包括:(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2)投标人须具有《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任意一年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加盖公章);(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任意一年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复印件加盖公章);(5)投标人须为“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备案的企业,并提供查询截图;(6)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依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的要求,供应商不得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者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时间和地域范围内)(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活动开始以前进行查询核实,存在不良记录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注: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符合相关规定的,其投标将被拒绝。9.投标内容填写说明9.1投标文件按统一格式填写,装订成册。9.2开标一览表为在开标仪式上唱标的内容,要求按格式填写、统一规范,不得自行增减内容。10.投标文件附件的编制及编目10.1投标文件附件由投标人视需要自行编制。规格幅面应与正文一致,附于正文之后,与正文页码统一编目编码装订。10.2投标文件附件要求包含以下内容:1、组织实施方案及管理制度;2、质量保证措施;3、品种供应能力;4、仓储能力;5、服务团队人员配置;6、应急供应能力;7、冷链药品管理及配送能力;8、信息管理水平;9、“两票制”执行情况;10、配送服务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程度;11、业绩。投标报价本项目不进行投标报价。12.投标保证金12.1投标人应提供投标保证金。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鼓励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通知(云发改交易管理〔2023〕397号)要求,对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减收,具体金额人民币50000.00元整(大写:伍万元整),须于2023年06月27日09:30(北京时间)前缴纳到以下账户:账户名称:泸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泸西城区支行银行账号:9558852507000702697注:投标保证金采用线上缴纳,以线上缴纳为准。12.2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招标机构和招标人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损失。招标机构和招标人在因投标人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本须知第12.8条的规定不予退还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12.3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保证金的提交方式有三种:银行转账、银行保函、投标保证保险。(一)银行转账:投标(交易)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提交,并且必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不得以分支机构其他名义提交(按照规定,投标人可以为自然人的项目除外)。(二)银行保函:保函申请人必须是投标人,受益人必须是投标人,保证人必须是投标人基本账号的开户银行;银行保函必须正确填写受益人和申请人的全称,并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名称相一致,以免造成投标无效。(三)保证保险:应符合《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接入电子保函服务指导意见的通知》(云发改平台建管〔2021〕1152号)的相关要求。12.3.1、投标保证金的办理程序(一)采用银行转账方式:办理程序:潜在投标人转账到保证金专项银行账户后,潜在投标人需要使用数字证书(CA)登陆“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s://ggzy.yn.gov.cn/#/homePage)”在投标保证金模块找到对应项目进行确认并打印确认回执;若保证金出现未绑定导致无法确认的请及时联系筑龙服务热线:010-86483801;(二)采用银行保函方式:办理程序:潜在投标人需要使用数字证书(CA)登陆“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s://ggzy.yn.gov.cn/#/homePage)”在投标保函模块找到对应项目进行保函信息的录入。(三)采用保证保险方式:办理程序:潜在投标人需要使用数字证书(CA)登陆“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s://ggzy.yn.gov.cn/#/homePage)”在在缴纳保证金页面—保险保函节点—电子保险保函模块,点击【去购买】或【购买保险保函】按钮购买保证保险,录入完成后可在投标系统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12.4未按12.1和第12.3条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其投标无效。12.5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买方签订合同,并缴纳了招标服务费后予以退还。12.6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12.7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形式:银行转账。12.8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保证金将被没收。(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2)中标人不按本须知第27条规定签订合同;(3)中标人不按本须知第28条规定缴纳招标服务费;(4)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5)与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13.投标有效期13.1投标应自开标日起120天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足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并予以拒绝。13.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但应当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在这种情况下,本须知第12条有关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和没收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14.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4.1组成投标文件的各项资料(本须知第8条中所规定)均应遵守本条。14.2投标人应填写全称,同时加盖印章。14.3投标文件必须由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D投标文件的递交15.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15.1网上递交。网上递交需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16.投标截止时间16.1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到指定的投标地点,或上传至指定的网站。16.2招标人推迟投标截止时间时,将以书面(或传真、电报)或指定网站发布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在这种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16.3招标机构和招标人对投标文件在邮寄或网络传输过程中的遗失或损坏不负责任。16.4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机构和招标人拒绝接收。17.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7.1投标以后,投标截止时间以前,投标人可以撤回投标文件,修改后重新上传。17.3开标后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否则视为无效投标。E开标及评标18.开标18.1招标机构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18.2开标方式:采用远程解密开标方式。18.2.1标时投标单位无需到现场出席开标会,也无需递交公司相关证书原件;各投标单位对上传的相关证件及证明资料真实性负责(确保上传的相关资料清晰可辨,如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无法辨别影响投标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投标资格,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一、开标准备1、系统名称: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网上智能开标系统。2、各工程建设投标人及政府采购供应商(以下简称:投标人或供应商)自行准备参与对应项目远程在线开标的电脑、音频设备(如需语音提示),并确保设施设备运行状况良好、网络状况良好。浏览器版本:建议使用1280x768以上分辨率,并采用IE10及以上浏览器,同时确保电脑能正常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3、投标人或供应商提前准备好参与投标的数字证书及对应项目投标文件的加密证书。二、注意事项(一)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下同)通过网上智能开标系统下达“网上解密”指令后,投标人或供应商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内,使用对本项目投标文件进行加密的数字证书完成本单位所有投标文件解密操作(即点击解密、输入密码、密码确认)。(二)投标人在对应项目开标过程中,应及时通过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后跳转智能开标系统,选择投标项目并实时关注项目开标信息。(三)投标人或供应商若对本项目在线开标过程有任何异议,应在开标结束指令下达前提出。三、系统操作流程1.系统入口介绍打开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从投标方入口进行登录,点击【登录】按钮,输入数字证书密码即可登录系统。(温馨提示:请在开标时间前登录系统做好网上开标远程解密准备工作。)2.详细操作流程2.1进入开标室2.1.1点击【开标】下的【开标会】菜单,进入开标会列表页,在到达开标时间之后点击后方的【进入】按钮进入云南省网上智能开标系统。2.1.2直接进入到云南省网上智能开标系统界面,投标人可以在右下角看到开标会现场的视频直播:2.2进入开标室2.2.1.进入本项目,等待招标人导入招标文件,招标人导入完成后,点击【下一步】。2.2.2进入解密界面,等待招标人下达解密指令解密指令下达后,点击【确定】。2.2.3在电脑上插入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点击【解密】,输入密码并确认。2.2.4解密完成后,等待系统自动导入投标文件。2.2.5所有文件导入成功即,解密完成,并点击【下一步】。2.2.6进入唱标界面,查看本次开标内容,可点击“开始语音播报”,系统将自动语音唱标,播报过程中可暂停/恢复,播报完成后也可重新进行播报。2.2.7当招标方发起对本次开标过程是否有异议询问,请及时回复是否有异议。对本次开标过程有异议的,点击“有异议”,进入异议界面,点击“提出异议”并及时提出异议。特别说明:开标端发起对本次开标过程是否有异议询问后,不确认或不及时提出异议,视为对本次开标过程无异议。2.3开标结束招标方在开标端点击“开标结束”按钮,结束开标。投标人或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打印开标一览表。五、技术支持:云南省电子化平台由北京筑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技术支持:咨询服务电话:010-86483801技术支持QQ:400961899818.2.2开标系统下达网上解密指令后,投标单位点击上方【网上解密】进入网上解密界面,各投标单位必须在系统下达的时间内完成解密工作,由于自身原因解密失败的视为无效投标。招标人将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一切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18.2.3开标过程中等全部投标单位解密成功唱标后投标单位如有问题,可以在线发起异议,点击右上角的【提出异议】按钮,填写异议详细内容之后进行提交,由招标代理机构给予对应的回复。18.2.4在开标系统下达电子签名命令后,投标单位点击上方【签名确认】按钮进行签名确认,各投标单位必须在系统下达的时间内完成签名确认工作,签名确认成功之后,右下角方会出现“签名确认成功”提示,投标人的网上开标远程解密即操作完成。由于自身原因签名失败的视为无效投标,招标人将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一切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18.2.5各投标人应当提前熟悉和掌握网上开标远程解密详细操作。18.2.6开标当天投标人或供应商无法正常登录系统、无法正常解密应及时联系筑龙客服说明问题并请求远程协助检查确认问题,同时联系招标人、代理机构说明情况。18.3招标机构在开标大会上,网上开启电子标书后,将公布投标人的名称、投标货物名称、投标价格、交货期及其投标的修改、备注及有关声明等,招标机构工作人员打印开标记录表并让各投标代表签字确认。19.对投标文件的初审19.1初审内容为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内容是否完整、价格构成有无计算错误、文件签署是否齐全。19.2初审中,对价格的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修正:(1)如果单价乘数量不等于总价,应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2)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如果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4)投标人不同意以上修正,则其投标将被拒绝。19.3与招标文件有重大偏离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重大偏离系指投标货物的质量、数量及交货期明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这些偏离不允许在开标后修正。但招标人将允许修改投标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的地方。19.4招标人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内容本身,不依靠开标后的任何外来证明。20.投标的澄清20.1招标人有权就投标文件中含混之处向投标人提出询问或澄清要求。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人通知的时间、地点派技术和商务人员进行答疑和澄清。20.2必要时招标人可要求投标人就澄清的问题作书面回答,该书面回答应有投标全权代表的签章,并将作为投标内容的一部分。20.3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澄清不得改变投标价格及实质内容。21.评标21.1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对具备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服务与货物需求方和技术、经济、法律专家及其他有关方面的代表等五人以上单数组成。21.2评标原则及步骤21.2.1评委会将遵照公开、公平、公正的评标原则,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评标,平等地对待所有投标方,择优定标。21.2.2评委会将对投标文件中的每个响应进行评价,检查其对招标文件要求的符合程度并给出评分。21.2.3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第二项第3条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相应资料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21.2.4符合性检查。依据以下条款投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1)投标的竞争性(投标人是否少于3家);2)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性;3)有无低于成本价竞标;4)投标是否附有招标方不能接受的条件;5)投标文件中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报价、承诺内容前后矛盾;6)投标文件有效期;7)超出采购预算价;8)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21.2.5对资格性检查、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按以下方法进行综合评分。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品种供应能力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分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中间插入法确定分数,具体分值如下:1、组织实施方案及管理制度评审(F1满分15分)第一个档次(11-15分):对本项目理解透彻、准确,方案中充分体现出对本项目的重点和难点的准确分析,并提供了针对性强、具体可行的解决方案和措施。且为本项目建立了健全的组织机构,设置科学合理,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和考核标准,内容具体完整、针对性强,充分体现了本项目的实际需求;第二个档次(6-10分):对本项目理解一般,方案详实具体,对本项目重点、难点有一定分析,解决方案基本可行,有一定的保证措施。或本项目组织机构基本完整、清晰,管理制度不够完善,考核标准基本完整,但针对性欠缺;第三个档次(0-5分):对本项目理解有欠缺,或方案简单、针对性不强,或解决方案不可行、无保证措施。且本项目组织机构缺失,或管理制度简单,或未建立考核标准。2、质量保证措施评审(F2满分15分)第一个档次(11-15分):质量管理制度完善,具有独立的质量管理部门,质量承诺完整具体,质量保证措施具体完整、针对性强、合理可行,有明确的违约责任承诺,充分体现了本项目的实际需求;第二个档次(6-10分):质量管理制度完善,具有独立的质量管理部门,质量承诺基本完整、清晰,保证措施不够完善,或针对性欠缺,有明确的违约责任承诺;第三个档次(0-5分):质量管理制度基本完善,具有独立的质量管理部门,质量承诺及质量保证措施阐述无实质性内容,无明确的违约责任承诺。3、品种供应能力(F3满分10分)按投标企业2022年在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配送品规数进行排名,品规数最多的为第一名,得10分;后续各名在前一名得分基础上依次递减2分,减到0分止;注:须附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不得分。4、仓储能力(F4满分10分)1、投标单位仓储面积(常温库、阴凉库等)仓库面积5000㎡及以下得2分;投标单位仓储面积(常温库、阴凉库等)仓库面积5000㎡-15000㎡(含15000㎡)以上得3分;投标单位仓储面积(常温库、阴凉库等)仓库面积15000㎡以上得5分。2、投标单位冷库体积1000m³及以下得2分;冷库体积1000m³-3000m³(含3000m³)得3分,冷库体积3000m³以上得5分;*以最近一次药品监管部门仓库(或中转库)验收许可证明材料上注明的仓库面积/体积为依据。5、服务团队人员配置(F5满分10分)第一个档次(7-10分):拟派往本项目的服务团队人员搭配合理、有充足的药学专业人员、岗位分工明确,与项目需求的匹配程度高,充分体现了本项目的实际需求;第二个档次(4-6分):拟派往本项目的服务团队人员搭配合理、药学专业人员较充足、岗位分工较明确,与项目需求的匹配程度一般;第三个档次(0-3分):拟派往本项目的服务团队人员搭配不合理、药学专业人员不充足、岗位分工不明确,与项目需求的匹配程度差;6、应急供应能力评审(F6满分10分)第一个档次(7-10分):具备短缺药品,急、抢救药品保障供应能力及保障措施,具备医院突发用药需求保障供应能力及保障措施,具备血液制品保障供应能力及保障措施,内容具体完整、针对性强,充分体现了本项目的实际需求;第二个档次(4-6分)具备短缺药品,急、抢救药品保障措施,具备医院突发用药需求保障措施,具备血液制品保障保障措施,但供应能力及保障措施制度不够完善,针对性较差;第三个档次(0-3分)对本项目不能提供应急保障,或保障方案简单、针对性不强,或解决方案不可行、无保证措施。注:须附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不得分。7、冷链药品管理及配送能力评审(F7满分10分)第一个档次[7-10]分:供应商具有规模的冷链管理的相关存储设备,贮藏规范、温度控制适宜;具有一定数量的冷链配送车辆且有相关温控设备、运输方案合适,各环节的人员都经过物流管理或质量管理的相关培训;第二个档次[4-6]分:供应商具有少数冷链管理的相关存储设备,贮藏规范、温度控制适宜;具有少数能满足要求的冷链配送车辆且有相关温控设备、运输方案合适,各环节的人员大部分经过物流管理或质量管理的相关培训;第三个档次[0-3]分:供应商不具有冷链管理的相关存储设备,贮藏不规范、温度控制不适宜;没有冷链配送车辆、运输方案简单,不能有效满足冷链配送的要求,各环节的人员未经过物流管理或质量管理的相关培训;8、信息管理水平评审(F8满分5分)1)具备健全的物流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现代化仓储信息管理的得2分;信息化管理系统不健全或实用性较差的得1分,无管理系统不得分;2)具备电子标签自动分拣系统及设备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3)具备自动运送系统及设备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4)具备信息化供应服务平台,有健全的药品信息(包括药品目录、药检报告、包装、说明书图片等信息)便于医院查询使用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注:须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不得分。9、“两票制”执行情况(F9满分5分)1)医院通过全省“两票制”验票系统能够查询到投标人上传的两票信息得3分,未能查询的不得分。2)提供“两票制”承诺书的得2分,未提供的不得分。注:需提供云南省“互联网+药品流通”公共服务平台登录截图,未提供不得分。10、配送服务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程度(F10满分5分)投标人所提供的配送服务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药品配送服务要求得5分,一条不满足扣1分,扣完为止;11、业绩(F11满分5分)提供一个类似业绩得2.5分。(类似业绩为中标通知书或合同)21.2.6评标总得分的计算(1)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2)评标总得分=F1+F2+……+Fn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分因素的汇总得分;其中F值为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汇总得分的算术平均值。21.3中标条件:(1)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2)该项目遴选1家中标供应商(综合得分最高的供应商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3)有良好的执行合同能力和售后服务承诺。22.评标过程保密22.1开标之后,直到授予投标人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22.2在评标期间,投标人企图影响招标人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F授予合同23.质疑与投诉23.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首先依法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23.2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并按照被投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下简称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一)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电话等:(二)具体的投诉事项及事实依据,(三)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四)提起投诉的日期。23.3投诉书应当署名。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23.4投诉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时,除提交投诉书外,还应当向同级财政部门提交投诉人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23.5投诉人提起投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投诉人是参与所投诉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二)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三)投诉书内容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的规定,(四)在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投诉:(五)属于本财政部门管辖;(六)同一投诉事项未经财政部门投诉处理,(七)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24.招标人在授标时有变更数量的权力在与投标人签订合同时,招标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变更数量和服务的内容。25.招标人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力尽管有第21.3条规定,在特殊情况下(投标人相互串通、哄抬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利益及投标人搞虚假投标,影响到投标的公正性;招标人的采购计划发生重大变化或合同金额突破招标人预算资金),招标机构和招标人保留在授标之前拒绝任何投标以及宣布招标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投标的权利。26.中标通知26.1在投标有效期内,招标机构以书面形式通知所选定的中标人。通知也可以电报、传真的形式,但需要随以书面确认。26.2当中标人按第27条规定与买方签订合同后,招标机构将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发出招标结果通知,并退还投标保证金。招标机构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作未中标原因的解释。26.3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27.签订合同27.1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0天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否则按开标后撤回投标处理。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7.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G中标服务费28.中标服务费28.1中标人与买方签订合同后,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收取中标服务费,以中标通知书中确定的中标总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计算标准如下:中标金额(万元)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以下1.50%1.50%1.00%100-5001.10%0.80%0.70%500-10000.80%0.45%0.55%1000-5000 0.50%0.25%0.35%5000-100000.25%0.10%0.20%10000-1000000.05%0.05%0.05%1000000以上0.01%0.01%0.01%注:a.按本表费率计算的收费为招标代理服务全过程的收费基准价格,单独提供编制招标文件(有标底的含标底)服务的,可按规定标准的30%计收。b.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28.2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后15天内向招标代理机构缴付中标服务费。28.3中标服务费可采用现金、支票、银行汇票、电汇形式。28.4中标人如未按28.1和第28.2条规定办理,招标代理机构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H重新招标29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2)在评标期间,出现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3)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拒绝所有投标的。第三部分药品配送服务要求一、对配送商的总体要求:1、根据*******、******厅字〔2016〕36号文件《关于进一步推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经验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33号文件《关于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7号文件《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云政办发〔2015〕82号文件《云南省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云南省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实施意见》、云南省卫计委云卫医改发〔2017〕1号文件《关于转发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的通知》、云卫药政发〔2015〕2号文件《关于印发云南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两票制”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要求,积极推进公立医院医药分开,改革以药养医机制,规范药品流通秩序,压缩中间环节,遏制虚高药价,打击药品购销中“挂靠、走票”等过票洗钱、恶意抬价违规回扣等乱象,保障药品质量,满足临床用药需求,并结合医院发展建设资金压力的实际需要,整合资源,将药品进行集中采购配送。2、配送商需在云南省药品交易平台上注册,同时具有药品经营资质和医用且规模较大、配送能力强、有实力、守合同、保质量、重信誉的配送企业承担药品集中配送工作。3、配送商不得改变药剂科功能、地位和管理模式,所有药学及医用服务人员全部由医院聘任、管理。4、医院药品已实行零差率销售(中药饮片除外),药品采购价格原则上以云南省药品交易平台中所中标品规价格为准,平台没有的品种实行备案采购。5、药品不得任意提高价格及更改生产厂家。如在规定的配送时间内不能配送的品种,医院将从其他的公司进购。6、必须配送《泸西县人民医院药品采购计划》内所需品种,配送范围应包括:除中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以外的其他药品,配送率须达90%以上,配送服务时间覆盖整个采购合同周期。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具备规定的药品经营及供应保障能力并在云南省药品交易平台注册;在上级要求实施采购“两票制”时,必须严格执行“两票制”管理。入选的配送企业无论路途远近、品种和数量多少都必须按时(72小时内)配送到位,急救药品(24小时内)配送到位,不能影响医院的临床使用。8、具备有网上交易的能力,遵守本实施方案和交易规则。9、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0、配送公司确定后,采购周期内原则上不允许变更。个别品种为满足临床需要确需增加、修改、撤销配送的,采购人和配送公司之间须协商一致并盖章确认。11、配送药品为《泸西县人民医院用药目录》内医院所需的相关药品,并根据临床需要增减。12、被遴选确定为中标配送的公司必须按合同约定,为泸西县人民医院及时提供配送服务,并承担相应责任。13、配送服务中涉及到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类的配送,如配送商具备相关配送资质的,将相关资质证明提供给采购人,经采购人审核同意后,可以配送该类药品;如果不具备相关资质的,不作强行要求。14、本项目预算金额为暂估价,以医院实际用量进行结算。第四部分合同一般条款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合同”系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在卖方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应付给卖方的价格。(3)“货物”系指卖方根据合同规定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药品、手册和其它技术资料及其它材料。(4)“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以及其它的服务,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协助、培训和其他类似的义务。(5)“买方”系指购买货物的单位。(6)“卖方”系指根据合同规定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或实体。(7)“现场”系指合同项下货物将要进行安装和运行的地点。(8)“验收”系指合同双方依据规定的程序和条件确认合同项下的货物符合技术规范的要求。2.技术规范提交货物的技术规范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投标文件的规格偏差表(如果被买方接受的话)相一致。若技术规范中无相应说明,则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及规范为准。3.专利权卖方应保护买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卖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4.包装要求4.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卖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国家或专业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使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卖方承担。4.2每件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5.装运标志5.1卖方应在每一包装箱的四侧用不褪色的油漆以醒目的中文字样做出下列标记:(1)收货人:__________(2)合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装运标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4)收货人代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5)目的地:____________________(6)货物名称、品目号和箱号/箱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7)毛重/净重(公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8)尺寸(长×宽×高,以厘米计):___________________5.2如果货物单件重量在2吨或2吨以上,卖方应在每件包装箱的两侧用中文和适当的运输标记,标明“重心”和“吊装点”,以便装卸和搬运。根据货物的特点和运输的不同要求,卖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有“小心轻放”、“防潮”、“勿倒置”等字样和其他适当的标志。6.交货方式6.1工厂交货:由卖方负责办理运输和保险事宜。6.2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前30天以传真形式将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包装箱件数、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和备妥交货日期通知买方。同时卖方应用挂号信将详细交货清单一式六份包括合同号、货物名称、规格、数量、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包装箱件数和每个包装箱的尺寸(长×宽×高)、单价、总价和备妥待交日期以及对货物在运输和仓储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项通知买方。6.3在现场交货和工厂交货条件下,卖方装运的货物不应超过合同规定的数量或重量。否则,卖方应对超运部分的数量或重量而引起的一切后果负责。7.装运通知7.1在现场交货和工厂交货条件下的货物,在卖方已通知买方货物已备妥待运输后24小时之内,卖方应将合同号、货名、数量、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发票金额、运输工具名称及启运日期,以传真通知买方。如因卖方延误将上述内容用传真通知买方,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应由卖方负担。8.保险8.1如果货物是按现场交货方式报价的,由卖方办理货物运抵现场这一段的保险,保险以人民币按照发票金额的110%办理“一切险”,保险范围包括卖方承诺装运的货物;9.付款方式付款方式见合同特殊条款。10.技术资料合同项下技术资料(除合同特殊条款规定外)将以下列方式交付:10.1合同生效后30天之内,卖方应将中文技术资料一套,如目录索引、图纸、技术说明书、操作手册、使用指南、设备基础、维修指南和/或服务手册和示意图等寄给买方。(如有)10.2另外一套完整的上述资料应包装好随同每批货物一起发运。10.3如果买方确认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不完整或在运输过程中丢失,卖方将在收到买方通知后3天内将这些资料免费寄给买方。11.质量保证11.1卖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是用一流的工艺和最佳材料制造而成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卖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货物质量保证期之内,卖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11.2根据买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结果或当地质检部门检验结果,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数量、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买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提出索赔。11.3卖方在收到通知后30天内应免费更换有缺陷的货物。11.4如果卖方在收到通知后30天内没有弥补缺陷,买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11.5除合同特殊条款规定外,合同项下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自货物通过最终验收起个月。12.检验12.1在交货前,制造商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证书。该证书将作为申请付款单据的一部分,但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制造商检验的结果和细节应在证书中加以说明。12.2货物运抵现场后,买方将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和重量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证书。如发现货物的规格或数量或两者都与合同不符,买方有权在货物运抵现场后90天内,根据买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结果或当地质检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卖方提出索赔,除责任由保险公司或运输部门承担的之外。12.3如果货物的质量和规格与合同不符,或在第11条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买方将有权向卖方提出索赔。12.4买方有权提出在货物制造过程中派人到制造厂进行监造,卖方有义务为买方监造人员提供方便。12.5制造厂对所供货物进行机械运转试验和性能试验时,必须提前通知买方。13.索赔13.1除责任应由保险公司或运输部门承担的之外,买方有权根据买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的结果或当地质检部门出具的质检证书向卖方提出索赔。13.2在根据合同第11条和第12条规定的检验期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卖方对买方提出的索赔和差异负有责任,卖方应按照买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1)卖方同意退货,并按合同规定的同种货币将货款退还给买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2)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买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经买卖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3)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和修补缺陷部分,卖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买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卖方应按合同第11条规定,相应延长修补或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13.3如果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30天内,卖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卖方接受。如卖方未能在买方提出索赔通知后30天内或买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本合同第13.2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买方将从议付款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买方有权向卖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补偿。14.延期交货14.1卖方应按照买方规定的时间表交货和提供服务。14.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卖方遇到不能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延误时间通知买方。买方在收到卖方通知后,应进行分析,如果同意,可通过修改合同,酌情延长交货时间。14.3如果卖方毫无理由地拖延交货,将受到以下制裁:加收违约损失赔偿和/或终止合同。15.违约赔偿15.1除合同第16条规定外,如果卖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买方可从货款中扣除违约赔偿费,赔偿费应按每迟交一周,按迟交货物或未提供服务交货价的0.5%计收。但违约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迟交货物或没有提供服务的合同价的5%。一周按7天计算,不足7天按一周计算。如果卖方在达到最高限额后仍不能交货,买方可考虑终止合同。16.不可抗力16.1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和地震以及其它经双方同意属于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16.2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尽快以传真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用挂号信航寄给或送给另一方。如果不可抗力影响时间延续120天以上的,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17.税费17.1根据国家现行税法对买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买方负担。17.2根据国家现行税法对卖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卖方负担。17.3在中国境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卖方负担。18.仲裁18.1买卖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果协商仍得不到解决,任何一方均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提交调解和仲裁。18.2仲裁裁决应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18.3仲裁费除仲裁机构另有裁决外应由败诉方负担。18.4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19.违约终止合同19.1买方在卖方违约的情况下,如果:(1)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买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全部或部分货物;或(2)如果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卖方在收到买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30天内,或经买方书面认可延长的时间内未能纠正其过失。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通知,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并不影响买方向卖方提出的索赔。19.2在买方根据上述第19.1条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买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卖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费用负责。而且卖方还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20.破产终止合同20.1如果卖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买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通知卖方终止合同。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买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补救措施的权利。21.转让和分包21.1未经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卖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21.2对投标中没有明确分包的合同,卖方应书面通知买方本合同中将分包的全部分包合同,在原投标文件中或后来发出的分包通知均不能解除卖方履行本合同的义务。22.合同修改22.1欲对合同条款进行任何改动,均须由买卖双方签署书面的合同修改书。23.通知23.1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或电传/传真/电报的形式发送,而另一方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24.计量单位24.1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25.适用法律25.1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26.合同生效及其它26.1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26.2本合同一式四份,以中文书写,双方各执二份。26.3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经协商,双方应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协议将作为本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第五部分合同特殊条款合同特殊条款是合同一般条款的补充和修改。如果两者之间有抵触,应以特殊条款为准。按合同一般条款序号有下列各项:1.定义:(5)买方:(7)现场:6.交货方式6.1本合同项下的货物交货方式为:(1)现场交货。9.付款方式:按照供货情况据实结算。10.技术资料:见第三部分11.质量保证:必须符合国家规定及采购人验收标准;投标人须为“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备案的企业。11.5质保期:12.检验:见第三、四部分第六部分合同格式合同范本(备注:本合同仅供参考,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或删除条款)合同编号: 合同自编号:招标编号:合同编号: 合同自编号:招标编号:合同编号: 合同自编号:招标编号:●本合同须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有效云南省政府采购(委托采购)合同书签订地点: 云南省财政厅 制甲方(采购人公章)名 称:地 址:邮 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电 话:签订日期:乙方(供应商公章)名 称:地 址:邮 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经办人:电 话:签订日期:丙方(鉴证方公章)名 称:地 址:邮 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经办人:电 话:甲方(采购人公章)名 称:地 址:邮 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电 话:签订日期:乙方(供应商公章)名 称:地 址:邮 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经办人:电 话:签订日期:丙方(鉴证方公章)名 称:地 址:邮 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经办人:电 话:甲方(采购人公章)名 称:地 址:邮 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电 话:签订日期:乙方(供应商公章)名 称:地 址:邮 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经办人:电 话:签订日期:丙方(鉴证方公章)名 称:地 址:邮 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经办人:电 话:为严格保障人民用药安全有效,保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双方履行的权利和义务,甲、乙双方本着真诚合作、诚信经营、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合同法》及药品流通的有关规定,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定本合同并共同信守以下条款。一、双方经营资格确定:甲、乙双方开展药品销售业务前,应按《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相关规定相互提供相关资格证书,经双方审核认可建立档案后,正式签订销售合同。如因一方证明文件虚假给对方造成损失,过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甲、乙双方应按许可证规定范围开展销售业务,乙方不得向甲方销售超范围药品。二、供货价格:1、乙方配送药品价格,以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药物交易系统公示价格为准,三、销售目标约定:经甲、乙双方约定,甲方全年预计从乙方购进产品万元。配送期:配送期为三年。四、结算和付款:1、结算方式:(1)口现金、口支票、口电汇;(2)口现款、口月结、口其它。2、付款:(1)以甲方验收签字、盖章的收货凭证为具体结算凭据。(2)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发票后核对双方开票信息,如有疑问,请及时与乙方取得联系,并于开票的当月办理相关退补手续,超过认证期限的发票甲方自行负责。(3)甲方在收到乙方货物后天内以(口现金、口支票、口电汇)方式向乙方指定银行帐户付清货款;支付现金必须为乙方指定的收款人员,并有相应的收款凭据,不得向乙方授权之外的人员支付现金,否则后果自负;(4)超过双方约定时间甲方仍未付货款的,乙方将停止供货。(5)另签有产品分销协议的,付款方式及时间按分销协议执行。(6)在双方立约规定的付款时间前,乙方开具增值税票或普通发票给甲方。(7)在合同终止不续签情况下,甲方必须在天内付清所有货款。如有违反甲方每天按5‰的违约金付给乙方。五、信誉额度管理1、“信誉”是指甲方承付货款的能力及信用程度。2、乙方根据上一年度甲方的销售及回款时间,确定给予甲方回款授信期限天,信誉额度为:人民币。3、甲方未付款金额达到信誉限额,或是账期超过授信天数,乙方开票系统将自动停止开票,即停止对甲方供货,待甲方货款承付至信誉额度内和回款到授信天数内再度开通销售。六、甲方权利和义务1、甲方应严格按GSP要求,提供满足乙方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2、甲方每次收货时,应在乙方提供的收货回执上签字、盖章。如对所收产品的品种、质量、数量、价格、批号等有异议,可在三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收到书面异议通知后,与甲方协商处理方式,逾期,即为无异议。3、托运货物无法提供签字回执的以托运单据为准。上述收货回执、欠条原件或传真件均为合法有效的债权凭证。4、如甲方在收到货物后发现破损、短少、污染等情况,属货运公司问题的,应在收到货物时即与承运方协商解决。如不属运输方责任的破损、短少、污染等情况请于收到货物三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以便及时查明原因,逾期不通知乙方的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5、甲方必须按有关规定储存药品,甲方因储存、保管、养护、运输不当等造成药品质量问题的相关责任及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6、甲方自提货物,必须仔细核对票据、货物是否相符,如发现差错当面解决,若交接手续办清双方认可后,发生的短少、破损等由甲方承担;7、乙方供出的药品,出现以下情况不允许退货:(1)甲方无法出示乙方所开具的有效票据。(2)甲方所要退换的产品与乙方所供产品的批号、生产厂家、规格、效期不符的。(3)产品上贴有价格标签的,外包装已被污染或破损的。(4)密封产品(药品)的封口、封条已开启的。(5)需要冷藏保存的药品或在甲方购货时已说明不退换的。(6)因甲方保管不当所造成变质、近效期的。(7)超过有效期的商品,不论任何原因,乙方一律不予办理退、换货。(8)超出乙方退货期限的。(9)未尽事项,双方协商解决七、乙方权利和义务1、乙方所供药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的质量标准和有关质量要求,提供符合有关规定及要求的合法证照及资料给甲方。2、乙方在接到甲方要货计划后,保证普通药品在2日内、急救药品在4小时内送达甲方指定地点。3、由双方商定须交货运公司托运的货物,乙方负责把货物安全送达甲方指定地点,并办好托运手续。4、乙方供出的产品,自销售清单开具之日起在药品到期3个月前出现以下情况允许退货:(1)药监部门命令禁止不允许继续销售的药品;(2)未按甲方指明产地、规格供货的;(3)乙方供货数量超过甲方要货数量的;(4)运输途中的破损或造成污染(以现场记录和破损残骸为证);(5)其它经乙方确认允许退(换)货药品;5、乙方所供商品包装必须完好无损,符合货物运输的要求。6、运输方式(打√):口乙方直接送货;口甲方自己提货;口乙方代办托运;口其它方式;7、中标单位在签订中标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需向采购人缴纳配送量(金额)的10%的履约保证金到采购人基本账户;在合作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履约保证金全额退回到中标单位指定的账户。八、退换货处理1、甲方收到乙方货物时须当场查验货、票是否相符。如发现质量问题及短少、破损须进行退、换货处理的,应在运单上注明,并通知乙方业务员,当场办理退换货手续。2、药品属特殊性商品,原则上一经售出概不退货。但因特殊原因需退换的货物,必须经乙方同意,并确保在开单之日起180天内凭原票退换货。3、总代理及分销品种以开票之日起180天以内凭原票退换货。如包装损坏、市场价格变动或退货数量小于件包装的,乙方有权拒绝换货。超过180天,非货品自身质量问题的,乙方不予办理退换货。特殊情况或特殊产品双方协商解决。4、如双方对质量产生争议,甲方有权送到地市级以上药监部门检验,药品、耗材质量以法定检验报告为准。九、违约责任1、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任何一条,均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2、甲方必须按约定时间承付货款,逾期即为违约,甲方除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外,并赔偿因违约给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3、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终止本合同,否则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伍万元的违约金。4、乙方承诺乙方自身、分支机构或雇员在履行本协议项目下义务的过程中,不会为达到销售指定产品的目的,或者获取其他任何利益,而采取任何被认为是非法、不正当、不道德的行为或手段,如假冒、虚假宣传、商业贿赂、诋毁竞争对手等。十、法律合规1、双方应确保本协议项下各自从事的活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一方根据本协议约定向另一方支付任何款项不存在任何非法目的,也不涉及任何非法活动。2、在履行本协议各项协议责任时,双方应遵守国家反腐及反商业贿赂的有关法律。3、乙方承诺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秉着高尚的商业道德规范和个人道德标准。4、乙方承诺乙方自身、分支机构或雇员在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的过程中不会采取任何被认为是非法、不正当、不道德的行为或手段,如假冒、虚假宣传、商业贿赂、诋毁竞争对手等,未达到销售指定产品的目的,或者获取其他任何利益。5、乙方承诺不采用不正当或者秘密地诱惑甲方直接或是间接购买指定产品、促成指定产品的销售、或为指定产品的销售提供协助。6、乙方被授权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规及严格按照授权书授权范围开展业务。被授权人员超出授权范围进行的业务活动,为被授权人员个人行为,甲方可以拒绝配合。乙方业务人员向甲方借货借款的行为均属个人行为。对于甲方未经乙方公司书面同意擅自扣除的任何款项均属无效行为。由上述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方承担,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十一、不可抗力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影响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书面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15日内提供证明,经对方书面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不履行本合同。并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予违约责任。但该方应尽力排除或减小此阻碍履行合同的因素造成的损失,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排除后,立即继续履行其合同行为。2.如乙方因为不可抗力而导致不能正常供应药品时,则由替供应,待排除不可抗力影响后,恢复乙方的正常供应权利。十二、附则1、本合同共计五页,涂改无效,经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2、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送上级监督部门备案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以补充合同明确,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双方协商解决不成时,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执行,并由本协议双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5、本合同有效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止。6、其它:。第七部分附件--投标文件格式附件一投标书致:(招标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单位全称)授权____________________(全权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职务、职称)为全权代表提交下述文件参加贵方组织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招标编号、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服务进行投标。为此:1、提供投标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a.投标书;b.开标一览表;c.配送要求偏离表;d.投标书附件及技术说明;e.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和技术规格要求提供的有关文件;f.资格证明文件;g.其他材料;2、保证遵守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规定和收费标准。3、保证忠实地执行买卖双方所签的经济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4、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该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5、本投标自开标之日起天内有效。6、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投标单位(盖章):全权代表(签字):日期:附件二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招标编号:________________服务内容服务期限供货时限质量承诺交货地点备注投标单位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附件三配送要求偏离表序号招标文件技术规范、要求投标文件对应规范备注全权代表签字:注:1、如果不提供配送要求偏离表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2、投标人应对照招标文件配送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并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附件四投标书附件及技术说明1、组织实施方案及管理制度;2、质量保证措施;3、品种供应能力;4、仓储能力;5、服务团队人员配置;6、应急供应能力;7、冷链药品管理及配送能力;8、信息管理水平;9、“两票制”执行情况;10、配送服务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程度;11、业绩。附件五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和配送要求提供的有关文件附件六资格证明文件(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二)投标人须具有《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任意一年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加盖公章)(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任意一年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复印件加盖公章)(五)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依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的要求,供应商不得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者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时间和地域范围内)(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活动开始以前进行查询核实,存在不良记录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原件)致:(招标机构)本单位以___________(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的资格,郑重承诺:我公司具有履行合同要求的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的不良记录,无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若在本次项目的招标全过程中,被查实我公司提供的资料及上述承诺不属实,或提供的相关资料不属实或不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则采购人有权取消我公司的参与投标及中标资格,且我公司将无条件承担由此给本次招标活动带来的一切后果(包括经济损失)。特此声明。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七)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八)投标人须为“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备案的企业,并提供查询截图附件七:其他材料(一)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为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注:1.若为符合政策规定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需填写本声明函,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不享受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优先政策的供应商不需填写。(三)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必须提供有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四)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相应的有关材料(五)法定代表身份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5-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供应商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盖单位章)5-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致:(招标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单位全称)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授权________________(全权代表姓名)为全权代表,参加贵处组织的项目(招标编号:)招标活动,全权处理招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宜。法定代表人签字:投标单位全称(公章):日期:附:全权代表姓名:职务: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传真:电话(六)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七)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开户信息(八)泸西县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人(供应商、竞买人、竞租人)承诺书本企业(人)参与泸西县人民医院药品配送商补充遴选采购项目(宗地、矿权)的投标(拍卖、挂牌、招租)交易,现作出如下承诺:1、我单位参与此次投标(拍卖、挂牌、招租)交易活动所提交的资料都是合法、真实、有效的。2、不与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竞买人、竞租人)串通投标、围标,依法、依规公平参与竞争,不损害招标人(采购人、出让人、处置人)或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竞买人、竞租人)的合法权益。3、不转让、出租、出借资质证书、人员岗位证书,不以法律、法规禁止的方式参与投标(竞买、竞租)。4、不私下接触与项目(宗地、矿权)有利害关系的招标人(采购人、出让人、处置人)相关人员、招标(集采、拍卖、评估)代理机构人员和评标(评审)专家,不与招标人(采购人、出让人、处置人)、招标(集采、拍卖、评估)代理机构、评标(评审)专家串通投标(竞买、竞租),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5、不向招标人(采购人、出让人、处置人)、招标(集采、拍卖、评估)代理机构人员、评标委员会成员、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人员、监督人员行贿、吃请、送礼或赠送有价证券,不组织其他有可能影响公正交易的活动。6、不扰乱红河州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正常秩序。7、不进行虚假、恶意质疑、投诉。8、因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被查处时,不干预案件查处。如违反以上承诺,甘愿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调查处理。违法、违规或不良行为事实成立的,本单位(人)不再要求退还所提交的投标(竞买、竞租)保证金,并承担相关责任。给招标人(采购人、出让人、处置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供应商名称(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药品配送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