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暨相关行业展示交易会宣传策划中标结果公示(营口市站前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2023)



2023年营口市房地产暨相关行业展示交易会宣传策划结果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2023年营口市房地产暨相关行业展示交易会宣传策划结果公告
有效期:
2023-06-27 至 2023-06-28

撰写单位:
营口诚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撰写人:
韩迪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2023年营口市房地产暨相关行业展示交易会宣传策划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23-210802-00100
二、项目名称:2023年营口市房地产暨相关行业展示交易会宣传策划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2023年营口市房地产暨相关行业展示交易会宣传策划
供应商名称:营口新闻媒体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营口市站前区辽宁省营口站前区渤海大街东10号
中标(成交)金额:76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2023年营口市房地产暨相关行业展示交易会宣传策划
服务类
名称:2023年营口市房地产暨相关行业展示交易会宣传策划(C99000000其他服务)
服务范围:一、策划执行 执行服务,包含现场安保、保洁、现场执行人员、安装撤展人工运输。 策划服务,包含整体展会方案策划、招商方案。 设计服务,包含整体展会设计。 二、布展 篷房搭建,包含展位整体篷房搭建、安装。 基础展位搭建,包括展位常规桁架,喷绘画面搭建、安装。 现场氛围布置,包含现场彩虹门、门头、吊旗、地毯、背板搭建。 三、活动部分 搭建活动主舞台,举行“2023年营口市房地产交易展示会”启动仪式,包含相关物料、演职人员,并进行3天不同主题活动。 四、媒体推广 媒体推广部分,设置融媒体直播间和专题栏目,对房交会及相关政策进行前期预热、中期直播和信息发布、后期成果性延伸宣传,通过营口电台、营口电视台、《营口日报》、营天下APP及营口新闻传媒中心所属官方账号实施媒体全程宣传。 五、物料制作 物料,包含现场细节物料制作工作证、展会宣传单、车辆通行证。
服务要求: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3天(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标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赵立军、孙晓敏、修虹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2023年营口市房地产暨相关行业展示交易会宣传策划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发改委计价格【2011】534号文件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1,7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营口市站前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本级            
地址:营口市站前区辽河大街原房产交易中心              
联系方式:0417-21493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营口诚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营口市站前区光华路南27号           
联系方式:0417-3827055         

3.项目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迪           
电 话:0417-3827055
十、附件
采购文件:服务--单一来源文件.docx服务--单一来源文件.docx

 

辽宁省政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文件采购项目名称:2023年营口市房地产暨相关行业展示交易会宣传策划采购计划编号:JH23-210802-00100采购文件编号:YKCX2023-DYLY-03采购单位:营口市站前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编制文件单位:营口诚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时间:2023年06月2023年营口市房地产暨相关行业展示交易会宣传策划单一来源采购一、项目信息采购人:营口市站前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项目名称:2023年营口市房地产暨相关行业展示交易会宣传策划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合理引导购房需求,促进商品房销售指标实现正增长,进一步激发我市房地产市场活力,落实《辽宁省进一步稳经济若干政策举措》辽政发【2023】1号文件精神,经市政府同意,交由我区承办2023年营口市房地产暨相关行业展示交易会主会场活动。该活动在少年官广场兴办,由招商、布展、宣传等部分组成,其中需要通过营口广播、电视、报纸、官方新媒体账号、音视频直播进行全媒体覆盖式活动宣传、相关政策的发布,是活动能否顺利开展的绝对因素。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780,000.00元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营口新闻传媒中心是营口地区唯一一家主流媒体管理单位,是营口地区官方权威资讯的唯一发布平台,具有大型活动的组织、策划、实施经验和能力。根据营口市人民政府业务会议纪要第44期(2022年10月11日)内容,营口新闻媒体有限公司交由营口新闻传媒中心经营管理,并独家经营营口新闻传媒中心所属的广播、电视、报纸、新媒体广告业务。因此,在营口市级区域内、无其他可替代途径实现以上效果,营口新闻媒体有限公司作为广告独家经营公司和活动策划、招商、布展执行公司,此项采购具备独一性要素条件。二、拟定供应商信息名称:营口新闻媒体有限公司地址:辽宁省营口市渤海大街东10号三、公示期限2023年06月13日至2023年06月20日其他补充事宜: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书面异议函(原件),以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送至我单位,由我单位进行答复。异议函和授权委托书需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书面异议函一式两份,请异议方同时送一份至营口市站前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查。五、联系方式1.采购人联系人:刘川联系地址:营口市站前区辽河大街原房产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417-21493082.财政部门联系人:关女士联系地址:营口市站前区智泉街东25-甲8号联系电话:0417-26688173.采购代理机构(如有)联系人:韩迪联系地址:营口市站前区光华路南27号联系电话:0417-3827055第一章单一来源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项目内容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资金来源财政拨款评审办法最低评标价法报价文件份数1、报价文件中需提供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报价文件一致性承诺函。具体事项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2、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报价文件外,还应:现场递交备份文件:应在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单独密封的以U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加密文件的密码须自行保存,如遇系统突发故障,代理公司将向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人获取。如因未收到供应商的备份文件或无法联系供应商等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如启用备份文件,备份文件与采购档案一并存档,如未启用备份文件,备份文件自动失效,并于评审结束后现场返还备份文件。具体事项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3、现场解密供应商需自行准备响应报价解密所需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以及CA认证等设备,也可以远程解密。4、报价文件的解密时间:60分钟。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报价文件未解密的;(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5、供应商在响应的全过程中要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公告信息,及时获取更正公告等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6、成交供应商须提供纸质和电子版各两份报价文件,领取成交通知书前递交至代理机构。投标有效期自报价文件接收截止之日起90天报价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地点时间:2023年06月27日09:30时(北京时间)地点:营口市营商环境建设中心(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市区民生路28号(营口市民服务中心三楼西区]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韩迪联系电话:0417-3827055最高限价人民币780,000.00元;超过最高限价,废标处理。谈判保证金1、谈判保证金金额:7,000.00元2、谈判保证金到账时间: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 3、谈判保证金缴纳方式:☑保函 ☑支票 ☑电汇 ☑其他:本票、汇票 保证金收款人银行信息: 开 户 名:营口诚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营口分行营业部 账 号:18410154800000865 4、保证金退还方式:原账户返还 5、保证金退还咨询电话:0417-3827055 6、其它: 请供应商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若因供应商原因涉及到退款问题,退款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注:财政部门鼓励采用保函的方式递交谈判保证金,具体办理流程参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不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 成交供应商 向代理机构予以支付。支付标准:参照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发改委计价格【2011】534号文件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此费用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得单独列项。支付形式:电汇、转账 支付时间:领取成交通知书之前计量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其他:谈判小组组成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 0 人,评审专家 3 人组成,共 3 人。 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方式成交供应商数量: 1名 □采购人委托谈判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质疑一、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1、接收质疑函的方式:接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质疑函联系单位:营口诚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关女士 联系电话:0417-3827055 通讯地址:营口市站前区光华路南27号2、质疑函的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二、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质疑,否则针对再次提出质疑将不予接收。(采购程序环节分为: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招标过程、中标结果)采购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第二章采购需求一、策划执行执行服务,包含现场安保、保洁、现场执行人员、安装撤展人工运输。策划服务,包含整体展会方案策划、招商方案。设计服务,包含整体展会设计。二、布展篷房搭建,包含展位整体篷房搭建、安装。基础展位搭建,包括展位常规桁架,喷绘画面搭建、安装。现场氛围布置,包含现场彩虹门、门头、吊旗、地毯、背板搭建。三、活动部分搭建活动主舞台,举行“2023年营口市房地产交易展示会”启动仪式,包含相关物料、演职人员,并进行3天不同主题活动。四、媒体推广媒体推广部分,设置融媒体直播间和专题栏目,对房交会及相关政策进行前期预热、中期直播和信息发布、后期成果性延伸宣传,通过营口电台、营口电视台、《营口日报》、营天下APP及营口新闻传媒中心所属官方账号实施媒体全程宣传。五、物料制作物料,包含现场细节物料制作工作证、展会宣传单、车辆通行证。六、履约期限:3天(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七、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八、付款方式及条件:展示交易会举办完成并将场地清理完毕后,一次性支付全部费用。第三章报价文件内容及格式项 目项目及审核内容格式报价文件的外封面、封口、封皮及目录报价文件的外封面及封口1报价文件的外封面、封口、封皮及目录报价文件的封皮2报价文件的外封面、封口、封皮及目录报价文件的目录3资格性证明材料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资格性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参加谈判的无需提供)或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参加谈判的须提供)4-1、2资格性证明材料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资格性证明材料单一来源采购谈判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缴款凭据复印件(注: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相关法规要求原文及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资格性证明材料单一来源采购谈判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据复印件(注: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相关法规要求原文及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资格性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资格性证明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资格性证明材料信用记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审查期间内进行查询)符合性证明材料报价函6符合性证明材料报价一览表7符合性证明材料商务条款偏离表8符合性证明材料服务需求响应表9符合性证明材料供应商关联单位说明10符合性证明材料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的承诺函11其它材料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其它材料中小企业声明函12其它材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13其它材料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声明函14其它材料采购文件要求的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材料重要提示:1.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除需要供应商填报或有特殊说明外,均须提供该材料的复印件。2.供应商在编制报价文件时,对于给定格式的文件内容,必须按照给定的标准格式进行填报;对于没有给定标准格式的文件内容,可以由供应商自行设计。供应商在装订报价文件时,应按照本表中“报价文件装订顺序”进行装订。格式1报价文件外封面、封口格式封面格式:收件人:报价文件(正本)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计划编号:采购文件编号:供应商名称(公章):收件人:报价文件(副本)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计划编号:采购文件编号: 供应商名称(公章):封口格式:——于   年  月  日   时之前不准启封——格式2辽宁省政府采购项目报价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采购计划编号:采购文件编号:供应商名称:格式3报价文件目录一、资格性证明材料1.1报价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所在页码1.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所在页码……二、符合性证明材料2.1报价函……………………………………………………所在页码2.2报价一览表………………………………………………所在页码……三、其它……我单位的报价文件由资格性证明资料、符合性证明资料和其它三部分组成,在此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保证报价文件中所有资料真实、有效。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格式4-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报价的,出具此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姓名在我公司(或企业、单位)任(董事长、经理、厂长)职务,是我公司全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就参加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组织的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询价签署报价文件。特此证明。(※此处请粘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年月日格式4-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人参加报价的,出具此授权委托书)委托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签字:)身份证号码:住所地:受委托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所地:联系方式:办公电话手机现委托受委托人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参加你公司组织的采购活动。委托代理权限如下:代为参加并签署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报价文件;代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及处理政府采购合同的执行、完成、服务和保修等相关事宜;代为承认与我公司签署、实施的与采购文件相关的采购活动及行为。本授权于年月日签字生效,无转委托,特此声明。(此处请粘贴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单位名称:(加盖公章)年月日格式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在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我单位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重大违法记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我单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发现我单位提供的声明函不实时,我单位将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格式6报价函(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根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的采购公告(项目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备份电子文档份,并以形式出具的金额为人民币元的谈判保证金。据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本项目响应总价详见报价一览表。(2)本响应有效期为自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历日。(3)已详细审查全部采购文件,包括所有补充通知(如果有的话)。(4)在规定的谈判时间后,遵守采购文件中有关保证金的规定。(5)我方不是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我方不是采购代理机构的附属机构。(6)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按采购文件规定的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适用于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情形)。(7)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其响应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响应。(8)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9)我方承诺响应文件中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有效。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地址:传真:电话:电子邮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开户银行(全称):供应商银行账号:日期:格式7报价一览表服务名称响应总价 谈判保证金履约期限履约地点备注小写:大写:最后报价现场填报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格式8商务条款偏离表序号采购文件的商务条款(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报价文件无效。)报价文件响应内容偏离程度偏离说明1履约期限:3天(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2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付款方式及条件:展示交易会举办完成并将场地清理完毕后,一次性支付全部费用。4验收标准:按照国家要求及合同进行验收。验收程序:执行国家或行业相关程序验收报告: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验收报告。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5其它采购单位未提供需求而供应商认为需说明及补充的内容在此填列填表要求:1.“报价文件响应内容”一栏由供应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进行响应。2.“偏离程度”一栏根据“报价文件响应内容”与采购文件逐项对照的结果填写。偏离必须用“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三个名称中的一种进行标注。3.“偏离说明”一栏由供应商对偏离的情况做详细说明。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格式9服务需求响应表包号/序号:服务内容:采购文件要求重要提示: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必须标注在序号前),★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投标文件无效。投标文件响应内容偏离程度偏离说明证明资料按服务需求填写其它采购单位未提供需求而投标人认为需说明及补充的内容在此填列填表要求:1.“投标文件响应内容”一栏由供应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并进行逐项响应。2.“偏离程度”一栏根据“报价文件响应内容”与采购文件逐项对照的结果填写。偏离必须用“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三个名称中的一种进行标注。3.“偏离说明”一栏由供应商对偏离的情况做详细说明。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格式10供应商关联单位的说明说明:供应商应当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下列关联关系的单位名称:(1)与供应商单位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2)与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注:若无此情形,写“无”即可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格式11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的承诺函(格式可自拟)参考格式如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单位提交的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如发现我单位提供的承诺函不实时,我单位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承诺。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格式12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格式1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供应商为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无需填写此声明函。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格式14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提供物业服务,其中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达到公司员工(含服务外包用工)%。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附:物业公司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注:供应商为非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的,无需填写此声明函。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日期:第四章评审方法一、评审方法最低评标价法。二、评审原则及程序(一)评审原则谈判小组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办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谈判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二)评审程序1、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表详见本章附件1。2、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表详见本章附件2。3、谈判谈判小组与供应商商定合理的成交价格并保证本项目采购质量4最后报价经过谈判后,供应商进行最终报价5、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性规定:5.1对于中小微企业的相关规定5.1.1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按要求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制造商企业(单位)类型声明函》(采购人采购的服务有伴随货物时,供应商所投货物为其它企业生产时须提供此声明函,仅作为价格扣除条件)的,对最后报价给予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最后报价扣除比例如下:(1)非联合体投标小型和微型企业相应产品、服务最后报价的10%(2)联合体投标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报价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报价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最后报价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按第本款(1)条规定享受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5.1.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按要求提交了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对其最后报价按本章5.1.1条款的比例予以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5.1.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对其最后报价按本章5.1.1条款的比例予以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5.1.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5.2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1)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供应商应能够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方可对获得证书的产品优先推荐。评审时,清单中所报产品的报价给予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报价扣除比例为清单中产品最后报价的/%。(2)供应商应同时提供品目清单网络截图,并以明确标注所报产品信息和位置的方式,用以方便评审。(3)认证机构和获证产品信息发布媒体:详见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建立的与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的链接。5.3对于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的相关规定对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响应产品、服务给予其最后报价/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三、确定成交供应商谈判小组根据全体谈判小组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并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附件1资格审查表序号审查项目审查标准供应商名称序号审查项目审查标准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适用)1.按要求提供2.合法有效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1.按要求提供2.合法有效3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1.按要求提供2.合法有效4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参加投标的无需提供)1.按给定格式填写2.按规定签章5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1.按给定格式填写2.按规定签章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1.按要求提供2.合法有效7单一来源采购谈判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缴款凭据复印件(注: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相关法规要求原文及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1.按要求提供2.合法有效8单一来源采购谈判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据复印件(注: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相关法规要求原文及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1.按要求提供2.合法有效9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1.信息完整2.按规定签章10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按给定格式填写2.按规定签章11信用记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审查期间内进行查询)1.按要求提供2.合法有效结论填表说明:1、每项审查内容中填写“√”或“×”2、审查结论填写“通过”或“不通过”审查人签字:日期附件2符合性审查表序号审查项目审查标准供应商名称序号审查项目审查标准1报价函1.按给定格式填写2.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3.按规定签章2报价一览表1.按要求提供2.合法有效3商务条款偏离表1.按给定格式填写2.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3.按规定签章4服务需求响应表1.按给定格式填写2.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3.按规定签章5供应商关联单位说明1.按给定格式填写2.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3.按规定签章6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的承诺函1.按给定格式填写2.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3.按规定签章7响应报价1.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结论填表说明:1、每项审查内容中填写“有”或“无”2、审查结论填写“通过”或“不通过”审查人签字:日期: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合同条款政府采购合同条款术语定义本政府采购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1“政府采购合同”指供需双方依照政府采购程序、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确定的事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政府采购合同的所有文件。1.2“政府采购合同价”指根据合同约定供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后需方应支付给供方的价格。1.3“服务”指政府采购合同服务清单(同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及其附表,下同)所约定的服务内容。1.5“需方”指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中所述取得产品和服务的采购单位。1.6“供方”指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中所述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中标供应商。1.7“检验”指需方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标准对供方所提供服务进行的检测和查验。1.8“验收书”指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根据合同履约验收意见书形成反映采购单位和组织验收机构意见的文件。1.9“天”指日历天数(如无特别说明)。1.10“第三人”是指本政府采购合同双方以外的任何中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或其它经济组织。1.11“法律、法规”是指由中国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及其它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1.12“招标文件”指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招标文件。1.13“投标文件”指供方按照采购代理机构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和递交,并最终被评标委员会接受的投标文件。2.技术规范与服务内容2.1投标服务的技术规范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如果有的话)相一致。若无相应说明,则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及规范为准。2.2投标服务的服务内容应与招标文件规定服务内容及投标文件中的项目要求及投标响应表一致。3.知识产权3.1供方应保证需方在使用本政府采购合同项下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如果发生此类问题,供方负责交涉、处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及经济责任。3.2供方应保证所供服务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3.3供方保证,供方依据本政府采购合同提供的服务及相关的软件和技术资料,供方均已得到有关知识产权的权利人的合法授权,如发生涉及到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争议,供方负责交涉、处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及经济责任。4.完成方式供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完成服务。5.付款5.1政府采购合同以人民币付款。5.2在供方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的规定履行服务后,需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条件付款。6.服务质量6.1供方应保证政府采购合同项下所供服务是由供方提供的,并完全符合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质量、性能和技术规范等要求。6.2供方提供的服务质量应满足行业一般标准,符合合同约定。6.3需方有权对供方的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发现服务存在不符合合同标准的情形的,可以要求供方改正服务方式、替换服务人员等补救方式,供方应按需方要求改正,并赔偿需方实际损失。6.4对于委托开发等最终以产品形式交付需方使用的服务,供方需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产品提供售后服务及质量保证,供方投标文件承诺的售后服务及质量保证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以投标文件承诺的售后服务及质量保证为准。7.技术服务和保修责任7.1本条适用于委托开发等最终以产品形式交付需方使用的服务。7.2供方对交付的产品的保修期,以招标文件中的规定为准,如果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优于招标文件规定,则以投标文件为准。7.3供方应按如下内容提供售后服务:7.3.1产品经过试运行期,所有性能指标达到技术规范书的要求时,可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内容进行初验。在试运行期间,由于产品质量等造成某些指标达不到要求,供方须更换或进行修复,试运行期重新计算。7.3.2初验后,设备再次经过试运行期,所有性能指标达到技术规范书的要求时,可按合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内容进行下一步验收工作,进行终验。全部达到要求时,有关方按财政部和省财政厅关于履约验收规定签署最终验收文件。7.3.3保修期间供方要保修除消耗品以外的所有产品。如果系统、设备等发生故障,供方要调查故障原因并修复直至满足最终验收指标和性能的要求,或者修理、更换整个或部分有缺陷的材料。7.3.4保修期内,供方提供电话、电子邮件、Web、现场服务等方式的技术支持,对用户的现场服务要求,供方必须按投标文件做出的承诺进行响应。7.3.5保修期内,供方应对出现故障无法修复的产品或无法正常运行的系统,提供替代产品以保证系统的正常工作。7.3.6保修期内,供方应投标时的承诺提供相关服务。7.3.7供方必须为维修和技术支持所未能解决的问题和故障提供正式的免费升级方案和升级服务。在质保期内,供方有责任解决所提供的投标货物和软件系统的任何问题;在质保期满后,当需要时,供方仍须对因投标货物本身的固有缺陷和瑕疵承担责任。7.3.8在保修期结束后,产品寿命期内供方必须继续提供对产品备件、故障处理、软件升级等的服务,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或中断对产品的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取费标准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规定或本合同约定的保修期内的相关标准执行。7.3.9如果供方提供货物出现质量问题,经需方通知,供方未按时回应、借故推脱、无理由拒绝需方提出的维修、更换服务请求,或者未按照约定期限履行维修、更换义务,需方有权另行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由此产生的维修和备件费用,由供方承担。需方有权对维修或更换服务以实际发生的费用或按市场价从尚未支付的政府采购合同价款中扣除。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需方有权向供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赔偿要求。货物经维修或更换后仍无法达到约定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需方有权退货并向供方索赔。7.3.10如果供方所提供货物发生质量责任事故,从而导致需方或者第三方发生损失或者需方被第三方索赔或者需方遭受处罚,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他机构认定事故为货物存在质量问题导致,则应由供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需方或第三方直接或者间接的损失,赔偿需方因事故支付给第三方的赔偿金额,赔偿需方因处理事故所花费的合理费用,赔付需方因事故责任产生的罚款或其他费用。本条款在质保期及合同期届满后持续有效。8.检验和验收8.1完成服务后,需方或采购代理机构(由具体项目决定)应在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时间内组织验收,并在“验收书”上签字。“验收书”将作为申请付款文件的一部分。8.2对于委托开发等最终以产品形式交付需方使用的服务,保修期自验收书签署之日起计算。9.违约责任9.1如果供方未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要求提供服务;或供方未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任何其它义务时,需方有权向供方发出违约通知书,供方应按照需方选择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承担赔偿责任:9.1.1在需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服务并承担由此给需方造成的一切损失;9.1.2在需方规定的时间内,用符合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服务以达到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要求,供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风险。此时,相关服务的期限也应相应延长;9.1.3需方有权部分或全部解除政府采购合同并要求供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此时需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相关费用由供方承担。9.2如果供方在收到需方的违约通知书后10日内未作答复也没有按照需方选择的方式承担违约责任,则需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如有)、尚未支付的政府采购合同价款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需方有权向供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赔偿要求。9.3延期服务的违约责任9.3.1除本合同条款第9条规定外,如果供方没有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需方可要求供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每周未提供服务费用的0.5%计收,但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为未提供服务的合同价格的5%。一周按7天计算,不足7天按一周计算。如果达到最高限额,需方有权解除政府采购合同。8.4以上各项交付的违约金并不影响违约方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各项义务。10.不可抗力10.1如果供方和需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政府采购合同迟延履行或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的责任。因供方或需方先延误或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而后遇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10.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10.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双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它事项。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11.争端的解决11.1需方和供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政府采购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政府采购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11.2如果协商不成,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可向需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1.3因政府采购合同部分履行引发诉讼的,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本政府采购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12.违约终止政府采购合同12.1在需方因供方违约而按政府采购合同约定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起作用的情况下,需方可在下列情况下向供方发出书面通知,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政府采购合同。12.1.1如果供方未能在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限期或需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服务;12.1.2如果供方未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其它任何义务。12.1.3未经需方事先书面同意,供方部分转让和分包或全部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政府采购合同义务。12.2如果需方根据上述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政府采购合同,需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履行服务类似的服务,供方应对购买类似服务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供方应继续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13.政府采购法对政府采购合同变更终止的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指供需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14.政府采购合同转让和分包除招标文件规定,并经需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供方不得部分转让和分包或全部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政府采购合同义务。15.适用法律:本政府采购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16.政府采购合同生效16.1本政府采购合同在供需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和加盖公章后生效。16.2本政府采购合同一式五份,需方执二份,供方、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各执一份。17.政府采购合同附件下列文件构成本政府采购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政府采购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7.1招标文件;17.2招标文件的更正公告、变更公告;17.3中标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17.4政府采购合同条款;17.5中标通知书;17.6政府采购合同的其它附件。合同格式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政府采购合同编号:签订地点:(需方名称)(以下简称需方)和(供方名称)(以下简称供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订立本政府采购合同,共同信守。一、政府采购合同文件本政府采购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政府采购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编号);2.招标文件的更正公告、变更公告;3.中标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4.政府采购合同条款;5.中标通知书;6.政府采购合同的其它附件。二、政府采购合同范围和条件本政府采购合同的范围和条件与上述政府采购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三、政府采购合同标的本政府采购合同的标的为招标文件中所列相关服务。。四、政府采购合同金额根据上述政府采购合同文件要求,政府采购合同的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五、付款方式及条件六、服务时间和服务地点1.服务时间:2.服务地点:七、验收要求供方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需方或需方的最终用户按照上述政府采购合同文件列明的标准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供方需按照第八条的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八、违约责任1.供方逾期提供服务的,每逾期一天向需方支付合同金额%的违约金,逾期日的,需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2.供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约定的,需方有权向供方书面提出整改意见,供方需无条件整改至符合约定,自需方向供方提出书面意见之日起日内,供方仍未整改或整改后服务仍不符合约定的,需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3.需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天向供方支付逾期金额%的违约金,逾期日的,供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九、争议解决双方因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需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合同生效本政府采购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需方(公章):供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地址:地址:联系人:联系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邮编:邮编: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房地产暨相关行业展示交易会宣传策划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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