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彩票市场手机中标结果公示(西藏自治区体育彩票管理中心2023)
西藏自治区体育彩票管理中心彩票市场手机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XZXSY-CG-2300123(招标文件编号:XZXSY-CG-2300123)
二、项目名称:西藏自治区体育彩票管理中心彩票市场手机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西藏博涛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金马国际9栋1单元901号
中标(成交)金额:87.4125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货物名称
货物品牌
货物型号
货物数量
货物单价(元)
1
西藏博涛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手机
OPPO
/
175个
4995.00元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凤艳、诸葛福雷、石庆芳、蒋明芳、申浩然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代理按照计价格【2015】299号文件标准向成交人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3111875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本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
开标时间:2023年06月27日10:30(北京时间)
公告时间:2023年06月28日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西藏自治区体育彩票管理中心
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扎基路7号
联系方式:格旺139890815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西藏鑫盛源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拉萨市城关区江冲路三江家园东门商铺18栋17-18号
联系方式:赵先生1398990786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先生
电 话: 0891-6828077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西藏自治区体育彩票管理中心彩票市场手机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其他货物/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采购单位
西藏自治区体育彩票管理中心
行政区域
西藏自治区
公告时间
2023年06月28日 12:32
评审专家名单
李凤艳、诸葛福雷、石庆芳、蒋明芳、申浩然
总中标金额
¥87.4125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赵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0891-6828077
采购单位
西藏自治区体育彩票管理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扎基路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格旺13989081515
代理机构名称
西藏鑫盛源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拉萨市城关区江冲路三江家园东门商铺18栋17-18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赵先生13989907867
附件:
附件1
西藏自治区体育彩票管理中心彩票市场手机采购项目-123(1).doc西藏自治区体育彩票管理中心彩票市场手机采购项目-123(1).doc
西藏鑫盛源(采)字[2023]0123号西藏鑫盛源(采)字[2023]0123号西藏自治区体育彩票管理中心彩票市场手机采购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XZXSY-CG-2300123采购人:西藏自治区体育彩票管理中心采购代理机构:西藏鑫盛源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日期:2023年6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1第二章供应商须知3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二、供应商须知正文部分8第三章项目清单及要求21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23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30第一部分商务部分32第二部分资格审查文件44第三部分技术部分55第六章评标方法及标准57第一章招标公告招标公告项目概况 西藏自治区体育彩票管理中心彩票市场手机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应在拉萨市城关区江冲路三江家园东门商铺18栋17-18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6 月27 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XZXSY-CG-2300123项目名称:西藏自治区体育彩票管理中心彩票市场手机采购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875000.00元最高限价:875000.00元采购需求:西藏自治区体育彩票管理中心彩票市场手机采购。(具体内容详见技术参数)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30天内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2)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3)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4)《******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5)《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督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3.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06月07日至2023年06月13日(每天9:30-12:30,15:30-18: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拉萨市城关区江冲路三江家园东门商铺18栋17-18号方式:投标人报名时以现金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采购文件费用(售后不退)售价:85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截止时间:2023年06月27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06月27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西藏鑫盛源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一)报名资料:1、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报名授权委托书(原件);3、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加盖公章);5、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提供截图加盖印章)。(二)注意事宜:1、报名资料装订成册留存;2、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下面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名称:西藏自治区体育彩票管理中心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扎基路7号联系人:格旺联系方式:13989081515采购代理信息:名称:西藏鑫盛源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拉萨市城关区江冲路三江家园东门商铺18栋17-18号联系方式:0891-68280773本项目联系方式姓名:赵先生电话:0891-682807713989907867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注:本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与招标文件的其他描述如有矛盾,以本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为准。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一、供应商须知正文部分第1.1款项目名称西藏自治区体育彩票管理中心彩票市场手机采购项目第1.1款项目编号XZXSY-CG-2300123第2.1款 采购人名 称:西藏自治区体育彩票管理中心地 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扎基路7号联系方式:13989081515第2.2款采购代理机构名 称:西藏鑫盛源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 拉萨市城关区江冲路三江家园18栋17-18号联系方式:0891-6828077第3.1款供应商资格条件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2)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3)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4)《******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5)《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督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3.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无。第6款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接受二、招标文件第7.3款指定的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第8.1款招标文件的提供期限时间:2023年06月07 日至2023年06月13 日(每天9:30-12:30,15:30-18: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拉萨市城关区江冲路三江家园东门商铺18栋17-18号第9.2款一般条款允许偏离的最高项数无偏离或正偏离第11.1款供应商要求澄清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5日内三、投标文件的编写第15.4款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预算金额:875000.00元最高限价: 875000.00元注:供应商报价包括“第三章项目清单及服务要求”的全部内容、税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等费用,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第16.1款备选方案√ 不接受□ 接受第18.1款投标保证金1、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7000.00元2、保证金缴纳形式: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开标时间之前(转账以银行回单为凭据),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规定的其它递交方式以开标现场提供的原件为准(包括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收取人:西藏鑫盛源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市中银广场支行账号:1388156842243、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投标截至时间前(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4、联系电话:0891-6828077 夏先生注:保证金缴纳时请供应商务必在用途或备注中注明“项目全称+招标保证金”字样,以便财务核查保证金缴纳情况。如因项目名称过长导致回单中无法全部显示不属于投标保证金瑕疵。第19.1款投标有效期 90 日历天签字和(或)盖章要求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处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和单位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供应商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第21.1款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投标文件递交:西藏鑫盛源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五、开标和评标1开标正本一份和副本三份(封装成一个包)、 “开标一览表”单独密封(包括投标函、开标一览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保证金凭据复印件)、投标文件所有电子版(签章后的全本PDF彩色扫描及WORD格式各1份,介质为U盘)单独密封,每个单独密封包均需加贴封条,并在封套上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单位章。即提交文件时是三个独立文件包。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和副本”、 “ 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开标一览表”字样,并应在封套上写明以下内容:采购人地址:采购人名称: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在2023年06 月27日10 点30 分(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得开启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六、合同签订第29.1款履约担保要求提供,履约担保的金额为:不高于中标价款的10%(详与招标人协商决定),履约保证金的支付及退回以签定政府采购合同为准。七、其他规定第36.1款采购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机构按照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的规定及项目情况1.5%向中标人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第37.1款其他规定本项目不允许提供进口产品八、评标方法及标准1评标因素和标准详见第六章2无效投标的规定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在资格性、符合性审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1)应交未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保函有效期不足、投标保证金形式或投标保函出证机构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2)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3)联合体没有提交联合体协议书,或未提交联合体各方资格证明文件,或联合体牵头方不符合“供应商须知正文部分”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的;(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 (5)不具备“供应商须知正文部分”第3.1款规定资格要求的;(6)不满足“供应商须知正文部分”第9.2款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7)同一供应商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的,但“供应商须知正文部分”第16.2款允许提交备选方案的除外;(8)投标文件载明的投标范围小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范围的(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9)投标有效期不足的;(10)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11)供应商报价超过本项目控制价(最高限价);3废标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予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招标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4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否5中标候选人数量3名九、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1甲方名称、地址 名 称:西藏自治区体育彩票管理中心地 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扎基路7号2服务(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3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30天内4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5解决争议的方式 诉讼□ 仲裁6合同未尽事项另行商议二、供应商须知正文部分1.适用范围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2.定义2.1“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接受采购人委托,代理采购项目的集中采购机构和经财政部门认定资格的其他采购代理机构。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3“供应商”系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2.4“服务”系指对本次招标的各项要求采购的内容。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3.1供应商应当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下列资格条件要求:★3.1.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3.1.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2)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3)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4)《******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5)《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督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3.1.3.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无。★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l)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2)供应商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但警告和罚款额在三万元以下的行政处罚除外;(3)供应商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3.3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两个以上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政府采购项目投标。4.投标费用4.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参与投标的相关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授权委托5.1供应商代表如果不是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应持有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6.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招标文件7.招标文件的构成7.1招标文件共六章。7.2本章第10.1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7.3采购代理机构在媒体上发布的电子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发布媒体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7.4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任何对招标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投标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其风险由供应商承担。8.招标文件的提供期限8.1招标文件的提供期限自开始发出之日起不得少于五个工作日。具体提供期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8.2供应商应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获取招标文件。8.3招标文件的提供期限截止时,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少于三家,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同意可以延长招标文件的提供期限或者不再限制提供期限,或者修改招标文件,重新发布招标公告。延长招标文件的提供期限或者不再限制提供期限的,遵守本章第10.1款关于招标文件修改的规定。9.偏离9.1本条所称偏离为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偏离,即不满足、或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偏离分为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条款偏离和对招标文件的一般商务和技术条款(参数)偏离。9.2除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外,招标文件中用“拒绝”、“不接受”、“无效”、“不得”等文字规定或本须知中标注“★”符号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条款(即重要条款),对其中任何一条的偏离(即不满足、或不响应),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未用上述文字规定或符号标注的条款为非实质性要求条款(即一般条款)。10.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10.1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并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0.2如果澄清或者修改发出的时间距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十五日,将相应顺延投标截止时间。11.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11.1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应当在本章第10.1款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并在本章第7.3款指定的媒体上发布。三、投标文件12.投标语言12.1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供应商可以提交其它语言的资料,但应附有中文注释,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13.计量单位13.1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4.投标文件的组成14.1投标文件由投标报价、技术部分、商务部分等部分组成。14.2供应商如有投标优惠,涉及价格的,应当直接在开标一览表的投标报价中给出(即投标报价中已包含价格折扣)。15.投标报价★15.1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要求、责任范围和合同条件,以人民币进行报价。15.2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投标总价中也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15.3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允许提交备选方案外,供应商对每种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不接受选择性报价,否则,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15.4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采购最高限价。采购最高限价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5.5投标文件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和条件的投标,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15.6供应商的价格折扣(价格变更声明)应当直接在开标一览表的投标报价中给出。16.备选方案16.1除本章第15.3款另有规定外,本采购项目不接受备选方案投标。16.2本章第15.3款规定接受备选方案投标时:(1)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只能提交一个备选方案并注明主选方案,且备选方案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主选方案。如果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两个以上备选方案或未注明何为主选方案,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2)在评标时,评标委员会仅对主选方案进行评标。(3)备选方案应当在开标一览表列出。17.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17.1供应商应提交满足本章第3.1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要求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7.2如果供应商为联合体,则应提交联合体各方资格证明文件、联合体协议。否则,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18.投标保证金★18.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要求提交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与本章第19.1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一致。供应商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或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18.2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8.3未中标的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18.4中标的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18.5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本章第19.1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或修改投标文件;(2)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七十五条情形之一;(3)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4)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19.投标有效期★19.1投标有效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在此期间投标文件对供应商具有法律约束力,以保证采购人有足够的时间完成评标、定标以及签订合同。投标有效期从本章第10.1款规定的投标截止之日起计算。投标有效期不足的,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19.2特殊情况需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采购代理机构的要求与供应商的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在原投标有效期期届满后将不再有效,但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供应商同意延长的,既不允许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但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有关退还和没收保证金的规定在投标文件有效期的延长期内继续有效。20.投标文件的签署★20.1投标文件需在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处盖单位章和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文件中的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和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不按上述要求盖章和签字的,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四、投标文件的递交21.投标文件的递交★21.1投标文件应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方式:西藏鑫盛源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22.投标文件的修正22.1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23.串通投标行为23.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七)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八)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九)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十)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十一)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23.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一)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二)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三)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四)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五)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六)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的,中标无效。五、开标和评标24.开标24.1采购代理机构在本章第10.1款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本章第21.1项规定的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参加开标的供应商代表应签名以证明其出席。24.2开标时,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名称;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当众宣读供应商名称、投标价格、本章第15.3款规定的备选方案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并记录在案。24.3开标时,如唱标人宣读的内容与投标文件不一致时,供应商代表应当当场提出。未宣读的投标价格和本章第15.3款规定的备选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24.4供应商代表、采购人代表、采购代理机构代表、监督人(如果在现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24.5纪律和监督24.5.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1、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24.5.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1、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2、对逾期送达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密封的投标文件,不得因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拒收而无理取闹;3、在开标室指定席位就坐,不得随意走动,保持会场安静,关闭通讯工具,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发现供应商有上述行为予以警告,若不听取意见将取消其投标资格;4、对开标过程存在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不得在开标结束后再对开标过程提出异议;5、不得在中途退出会场,交易组织结束后应尽快离场不得逗留,不得在场内或场外采用任何手段联系和接触评标专家;6、严禁吸烟,严禁高声喧哗,严禁乱丢杂物,爱护公物自觉维护交易现场秩序。24.5.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六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24.5.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24.5.5投诉供应商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25.评标委员会25.1评标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25.2评标委员会成员与供应商存在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26.评标26.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六章“评标方法及标准”规定的评标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六、中标27.中标信息确定27.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27.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28.中标信息公布中标人确定后,中标信息将在本章第7.3款指定的媒体上公布。七、合同签订29.履约担保29.1中标人在收到采购代理机构的《中标通知书》后十日内,需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的,应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交。联合体中标的,履约担保由联合体各方或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29.2中标人没有按照本章第29.1款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且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30.签订合同30.1采购人应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30.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30.3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不得向他人分包中标项目(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规定的除外)。3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变更数量的权利31.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八、质疑与投诉32.质疑与投诉32.1本项目相关质疑与投诉的处理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九、特殊情形的规定33.特殊情形33.1特殊情形是指: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或者经评审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只有两家的情形。34.特殊情形规定34.1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后在不变更供应商资格条件和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与这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谈判。34.2未进行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按第六章“评标方法及标准”第2.1款规定进行资格性、符合性审查。当符合招标文件第六章“评标方法及标准”第2.1款规定的供应商少于两家(含两家)时,重新采购。十、其他规定35.政府采购政策35.1本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35.1.1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对符合办法的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第六章”附件一要求的材料。35.1.2落实《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第六章”附件二和附件三要求的材料。35.1.3落实《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依据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印发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和《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采购人采购的产品属于清单中品目的,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清单中的产品。35.1.4落实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在供应商评标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推荐按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执行的供应商。35.2特殊情形的规定35.2.1供应商提供的产品既属于节能产品,又属于环境标志的产品,只享受一项优先采购优惠,不累加计算。35.2.2供应商同时符合小型、微型企业及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享受政策。35.2.3供应商既符合价格评审优惠,又提供优先采购产品的,将分别给予评审优惠,小微型企业的价格评审优惠与“优先采购”的评审优惠累加计算。35.2.4供应商提供部分产品属于优先采购的,给予该部分产品优先采购评审优惠。35.2.5对于列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实行政府采购强制采购(品目清单标注★符号产品)的,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应当取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认证证书,否则,其投标无效。35.2.6本项目采购需求中涉及国家规定的强制采购范围内产品,均应按照国家相关要求进行审核。不管采购文件是否要求,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未提供,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带来的后果,其投标文件作无效响应处理。优先采购范围内的产品按采购文件约定执行。35.3供应商符合本章第35.1款规定,获得相应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应提供相关材料。36.采购代理服务费36.1中标人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37.其他规定37.1本项目产品不允许提供进口产品。第三章项目清单及要求一、采购清单序号名称数量单位备注1手机175个详细参数见附件二、附件1、CPU型号:相当于骁龙8Gen2或更高2、运行内存:≥16GB3、三防标准:IP684、充电功率:80-119W5、支持IPv6:支持IPv66、屏幕材质:OLED曲面屏7、后摄主像素:≥5000万像素8、机身内存:≥512GB9、屏幕分辨率:QHD+及以上10、特征特质:LTPO屏幕,E6材质,屏幕指纹,屏幕高刷新率,光学防抖拍照,高倍率变焦,潜望式长焦,防水防尘,无线充电,NFC,5G,红外遥控等11、机身尺寸:宽76.3mm;长164.8mm;厚9.5mm12、机身重量:不高于216g13、屏幕刷新率:120Hz14、屏幕特色:E6材质;DisplayMate认证;SGS认证;高频PWM调光15、屏幕分辨率:3168*144016、屏幕尺寸:不低于6.82英寸17、电池容量:≥5000mAh(typ)18、无线充电:≥50W19、充电功率:≥100W20、5G网络:支持5G21、3G/2G网络:3GWCDMA(联通);2GCDMA(电信);2GGSM(移动/联通)22、4G网络:4GFDD-LTE;4GTD-LTE23、SIM卡类型:NanoSIM24、双卡机类型:双卡双待25、SIM卡数量:2个26、数据接口:WIFI;OTG接口;蓝牙;NFC27、耳机接口:Type-C28、充电接口:Type-C29、生物识别:人脸识别;屏幕指纹30、后摄3-tele像素:≥5000万像素31、后摄主像素:≥5000万像素32、后摄2-超广角像素:≥5000万像素33、前摄主像素:≥3200万像素34、蓝牙:支持35、包装清单:主机*1适配器*1数据线*1快速入门指南*1产品重要信息与保修卡*1VIP卡*1取卡针*1保护壳*1三、具有要求:1.外包装显著处印有体彩LOGO(彩色)2.配送要求:按甲方要求进行点对点配送,乙方承担所有费用(不低于2年仓储、物流、搬运等)3.其他要求: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时需提供符合本项目参数要求的样品供采购人查验,待采购人查验合格后,方可签订采购合同。若中标人未提供样品或样品不合格,将被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4.合同期限/服务时间、服务地点及交付方式(1).服务时间:根据甲方要求执行,没特殊要求,供货时间在30日内完成(2)服务地点:根据甲方要求执行,甲方如果需要将货物发放到地市分中心的,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要求免费送到指定地点。如果没其它要求货物将按照甲方要求运送到拉萨市指定地点(3)服务方式:完成最终成果后交由甲方验收。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项目名称:甲方:乙方:签订地:签订日期:年月日年月日,(采购人名称)以(政府采购方式)对(项目名称)项目进行了采购。经(相关评定主体名称)评定,(中标供应商名称)为该项目中标供应商。现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采购人名称)(以下简称:甲方)和(中标供应商名称)(以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1.1合同组成部分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的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1.1.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1.1.2中标通知书;1.1.3投标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1.1.4招标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1.1.5其他相关采购文件。1.2标的1.2.1标的名称:;1.2.2标的数量:;1.2.3标的质量:。1.3价款本合同总价为:¥元(大写:元人民币)。分项价格:序号分项名称分项价格总价1.4付款方式和发票开具方式1.4.1付款方式:;1.4.2发票开具方式:。1.5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1.5.1履行期限:;1.5.2履行地点:;1.5.3履行方式:。1.6违约责任1.6.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履行,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履行一日的应提供而未提供服务价格的%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迟延履行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1.6.2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1.6.3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1.6.4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6.5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6.6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1.7合同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下列第种方式解决:1.7.1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1.7.2向(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中选出的人民法院名称)人民法院起诉。1.8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盖章或者签字时生效。甲方:乙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住所:住所: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签字):联系人:联系人:约定送达地址:约定送达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邮箱:电子邮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开户名称:开户名称:开户账号:开户账号:第二部分合同一般条款2.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按以下内容进行解释:2.1.1“合同”系指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签订的载明双方当事人所达成的协议,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2.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中标供应商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中标供应商的价格。2.1.3“服务”系指中标供应商根据合同约定应向采购人履行的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采购人自身需要的服务和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2.1.4“甲方”系指与中标供应商签署合同的采购人;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表其与乙方签订合同的,采购人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2.1.5“乙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中标供应商;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应为乙方或者与乙方相同地位的合同当事人,并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6“现场”系指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地点。2.2技术规范服务所应遵守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如果采购文件中没有技术规范的相应说明,那么应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和规范为准。2.3知识产权2.3.1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服务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那么乙方须与该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赔偿;2.3.2合同涉及技术成果的归属和收益的分成办法的,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4履约检查和问题反馈2.4.1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时,对乙方是否能够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进行履约检查,以确保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能够依约满足甲方之项目需求,但不得因履约检查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应予积极配合;2.4.2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将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反馈给乙方,双方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约定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内容。2.5结算方式和付款条件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6技术资料和保密义务2.6.1乙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等,甲方应予积极配合;2.6.2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和保护由甲方提供的前款信息和资料等;2.6.3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对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应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有关合同的或者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任何未公开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情报、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和商业信息等,并采取一切合理和必要措施和方式防止任何第三方接触到对方当事人的上述保密信息和资料。2.7质量保证2.7.1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履行合同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供相关内部规章制度给甲方,以便甲方进行监督检查;2.7.2乙方应保证履行合同的人员数量和素质、软件和硬件设备的配置、场地、环境和设施等满足全面履行合同的要求,并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2.8延迟履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以书面形式酌情同意乙方可以延长履行的具体时间。2.9合同变更2.9.1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签订书面补充合同的形式变更合同,但不得违背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且如果系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那么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价的10%;2.9.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0合同转让和分包合同的权利义务依法不得转让,但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即:依法可以将合同项下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且乙方应就分包项目向甲方负责,并与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1不可抗力2.11.1如果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2.11.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2.11.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2.11.4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2.12税费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缴纳。2.13乙方破产如果乙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且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和赔偿,但合同的终止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的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2.14合同中止、终止2.14.1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中止或者终止合同;2.14.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5检验和验收2.15.1乙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定期提交服务报告,甲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进行定期验收;2.15.2合同期满或者履行完毕后,甲方有权组织(包括依法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对乙方履约的验收,即: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组织对乙方履约情况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2.15.3检验和验收标准、程序等具体内容以及前述验收书的效力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16通知和送达2.16.1任何一方因履行合同而以合同第一部分尾部所列明的发出的所有通知、文件、材料,均视为已向对方当事人送达;任何一方变更上述送达方式或者地址的,应于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当事人,在对方当事人收到有关变更通知之前,变更前的约定送达方式或者地址仍视为有效。2.16.2以当面交付方式送达的,交付之时视为送达;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发出电子邮件之时视为送达;以传真方式送达的,发出传真之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送达的,邮件挂号寄出或者交邮之日之次日视为送达。2.17合同使用的文字和适用的法律2.17.1合同使用汉语书就、变更和解释;2.17.2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18履约保证金2.18.1采购文件要求乙方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乙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方式,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不超过合同价10%的履约保证金;2.18.2履约保证金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期间内不予退还或者应完全有效,前述约定期间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2.18.3如果乙方不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那么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同时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2.19合同份数合同份数按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款本部分是对前两部分的补充和修改,如果前两部分和本部分的约定不一致,应以本部分的约定为准。本部分的条款号应与前两部分的条款号保持对应;与前两部分无对应关系的内容可另行编制条款号。条款号约定内容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正本/副本(项目名称)投标文件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公章)供应商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时间:目录第一部分商务部分一、投标函二、开标一览表三、分项报价表四、投标保证金五、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六、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七、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八、商务条款偏离表九、其它材料第二部分资格审查文件附件一、供应商基本信息表附件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附件三、近一年财务状况表附件四、依法缴纳税收证明附件五、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附件六、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附件七、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违法记录的承诺书附件八、企业信用记录查询附件九、关联单位声明函附件十、其它资料第三部分技术部分一、项目实施方案二、技术条款偏离表第一部分商务部分一、投标函(格式)致:(采购人)根据你方(项目名称)招标文件,委托代理人(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电子投标文件一份等资料,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内容完整、真实。1、商务文件:投标函、开标一览表、分项报价表、投标保证金、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供应商具备投标资格的证明文件、类似项目一览表、其他材料等;2、技术文件:项目实施方案与技术规格偏离表等资料。在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所附投标价格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投标总价为(人民币,以元为单位):(人民币大写),小写,详见开标一览表。2、供应商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3、供应商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4、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自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个日历天。在投标有效期内我方同意遵守本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投标文件对我方具有法律约束力。5、我方承诺:(1)我们在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背法律的行为,并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我们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没有偷税、漏税的行为,没有逃避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行为;(3)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无任何的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6、同意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二、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投标报价(元)大写:小写:合同履行期限扣除10%后的价格(元)(非小、微企业此项可不填写)大写:小写:投标保证金(元):金额(大写):交纳形式: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注: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包括本项目所涉及到的一切的费用。三、分项报价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名称型号和规格(服务内容)数量制造商(承接商)名称单价总价备注123456......总计供应商名称(盖章):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注:根据报价方式供应商可自行调整表格格式。四、投标保证金注:附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五、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盖单位章)年月日(二)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供应商名称)的(姓名)为我公司签署本项目的投标文件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以本单位名义与贵单位进行招标、签署文件和处理一切与此有关的事务。代理人的一切行为均代表本单位,与本人的行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单位将承担代理人行为的全部法律责任和后果。代理人无权转让委托权,特此委托。委托时限:年月日至年月日附: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签字)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职务:投标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授权委托日期:年月日注:1、法人参与投标的无须提供授权委托书;2、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无需提供。六、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说明: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复印件上应加盖本单位公章。2.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供身份证明的复印件。七、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一)项目负责人姓 名年 龄学历职 称职 务拟在本项目任职证书类别 专业毕业学校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主要工作经历时 间参加过的类似项目名称项目概况说明注:后附身份证等复印件。(二)其他人员职务姓名年龄学历工作年限职称注:后附拟投入本项目人员的身份证等复印件。八、商务条款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偏离情况备注(无偏离、正偏离、负偏离)1234....注:1.供应商把招标文件商务、服务要求及合同重要条款逐条列出。2.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应答,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九、其它资料注:本项所指的“其它资料”为响应招标文件及评分表中内容所提供的其他商务证明材料或承诺。第二部分资格审查文件附件一、供应商基本信息表附件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附件三、近一年财务状况表附件四、依法缴纳税收证明附件五、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附件六、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附件七、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违法记录的承诺书附件八、企业信用记录查询附件九、关联单位声明函附件十、其它资料附件一、供应商基本信息表企业名称成立日期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注册资本企业类型批准登记机关组织代码法定代表人营业期限资质类型资质等级主营业务地址开户银行开户行号银行账号电话传真邮箱邮编联系人联系方式注:1.供应商随此表附上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仅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2.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提供身份证明的复印件。附件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注:供应商提供良好的商业信誉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附件三、近一年财务状况表备注:财务审计报告,须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附注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为2022年度,2023年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以来每月的财务报表或银行资信证明)附件四、依法缴纳税收证明说明:供应商须提供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复印件,如依法无须缴纳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即可,并加盖本单位公章。附件五、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说明:供应商须提供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复印件,如依法无须缴纳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即可,并加盖本单位公章。附件六、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注:提供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附件七、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违法记录的承诺书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违法记录的承诺书(供应商单位名称)作为供应商,对在此次“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中,我方郑重承诺,对我单位在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违法记录,特此承诺。供应商名称(盖章):供应商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附件八、企业信用记录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附件九、关联单位声明函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附件十、其它资料注:要求提供的其它书面证明材料(若有)第三部分技术部分一、项目实施方案(格式自拟)注:项目实施方案不限于以下内容,供应商可根据“第三章项目清单及服务要求”及“评分表”内容进行增减:第一章、项目实施方案第二章、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描述的项目其它内容二、技术规格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名称招标文件技术规格投标文件技术规格偏离情况说明(无偏离、正偏离、负偏离)12345...注:投标人需按要求将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所投货物(服务)进行对比,不得虚假应标,否则视为不合格投标。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第六章评标方法及标准一、总则1.评标委员会1.1为保证评标的专业性、公正性,此次评标小组由技术类专家、经济类专家2部分组成,负责本项目的评标工作。1.2评标小组成员共计5人;专家从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选;评标小组组长由评标小组共同推举一名承担。2.评标方法2.1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即投标文件能够最大限度的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且经评审得分最高的前3名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评标因素:投标报价、商务部分、技术部分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以及相应的比重或者权值等,但不包括第一章“投标须知”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二、评标程序3.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3.1初步评审分为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1)资格性审查。根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2)符合性审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评标委员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投标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3)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3.2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无效投标的情况同时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集中列示:(1)应交未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保函有效期不足、投标保证金形式或投标保函出证机构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3)联合体没有提交联合体协议书,或未提交联合体各方资格证明文件,或联合体牵头方不符合第一章“投标须知”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的;(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5)不具备第一章“投标须知”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的;(6)不满足第一章“投标须知”第9.1款、第9.2款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7)投标报价超过采购最高限价的;(8)同一供应商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的,但第一章“投标须知”第16.2款允许提交备选方案的除外;(9)投标文件载明的投标范围小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范围的(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10)投标有效期不足的;(11)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3.3有下列情形之一时,评标委员会应予废标,并将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废标的情形同时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集中列示:(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最高限价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4.澄清有关问题4.1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对投标文件做实质性的修改(计算错误修正除外)。评标委员会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4.2供应商不得对下列内容进行澄清或补充:(1)开标时,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第一章“投标须知”第16.2款允许提交的备选方案等实质性内容。(2)不满足第一章投标须知第9.1款、第9.2款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内容。4.3计算错误将按以下方法修正: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总价金额与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4.4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该采用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按评标委员会的通知要求递交。4.5有效的书面澄清材料,是投标文件的补充材料,成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5.比较与评价5.1评标委员会应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标准和评标因素,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5.2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评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6.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6.1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且综合评分排名前三的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确定中标人。6.2中标候选人数量为3名。三、资格性审查表序号审查因素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签字盖章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文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书面声明和近一年2022年经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2023年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以来每月的财务报表或银行资信证明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须提供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如依法无须缴纳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即可5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6无重大违法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信用记录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书面声明8关联单位声明函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声明函)结论(通过/不通过)注:评审过程中,当供应商有其中一项未通过,则视为该供应商资格性审查未通过,不得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四、符合性审查表序号审查标准投标人名称.....1供应商名称与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一致2投标文件签字盖章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签字和盖章要求”3围标、串标行为投标人是否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围标、串标行为(若有一项,按无效投标处理):需提供书面声明。4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5投标保证金是否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递交6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30天内结论(通过/不通过)注:评审过程中,当供应商有其中一项未通过,则视为该供应商符合性审查未通过,不得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五、综合评分表(总分100分)1、价格评审(30分)评分依据1.2招标报价的计算根据财政部令第87号文件,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经复审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对满足条件的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提供中小企业证明材料、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证明材料或声明函,否则不予价格扣除。)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技术部分(63分)2.1投标产品技术参数响应情况20分1、供应商所投货物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没有负偏离的得20分。1)采购需求中的技术参数每有一项技术参数负偏离扣1分,扣完为止。 备注:(1)供应商需如实对招标文件中的技术参数进行点对点应答,并详细填写技术参数偏离表,如虚假响应或提供虚假证明资料,采购人及招标小组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并将违法情况上报主管部门,取消其成交资格。2.2项目实施方案20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设备详细的项目实施方案:①货物供货进度及措施、②应急情况处理措施、③安全保障措施、④明确的人员职责分工、⑤质量保证措施,以上5项要素齐全且满足本项目要求的得20分,每缺少一项扣4分,方案中有缺陷或不足、且不利于项目实施的每一处扣2分,扣完为止。注:缺陷或不足是指:存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凭空编造、方案中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地点区域错误、内容缺失、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等。2.3培训方案8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设备使用、保养等注意事项详细的培训方案:①培训目的、②培训计划、③培训形式、④培训内容,以上4项要素齐全且满足本项目要求的得8分,每缺少一项扣2分,方案中有缺陷或不足、且不利于项目实施的每一处扣1分,扣完为止。注:缺陷或不足是指:存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凭空编造、方案中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地点区域错误、内容缺失、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等。2.4售后服务计划15分根据供应商售后服务方案,其重点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①质量保证范围、②售后服务组织架构、③故障报修流程、④售后服务流程、⑤应急维修服务。以上5项要素齐全且满足本项目要求的得15分,每缺少一项扣3分,方案中有缺陷或不足、且不利于项目实施的每一处扣1.5分,扣完为止。注:缺陷或不足是指:存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凭空编造、方案中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地点区域错误、内容缺失、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等。3、商务部分(7分) 3.1产品授权6分供应商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授权书或代理商授权书(需体现本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且授权品牌和型号与所投产品一致,提供齐全的得6分,不提供不得分。3.2支持少数民族及不发达地区1分1、扶持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供应商为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企业的得1分。注:少数民族地区以营业执照的注册地为准,不发达地区以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为准。附件附件1: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的中小企业、签到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型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型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申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附件2:监狱企业声明函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本单位郑重声明,我单位:(单位名称)为监狱企业。本单位参加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监狱企业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同时我单位在本声明函后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本声明函无效。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年月日附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采购单位名称)单位的(采购项目名称)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后附证明材料单位名称(盖章):日期:附件4:企业助廉守法承诺书企业公司名称(盖章)企业公司法人注册地址承诺人姓名性 别民 族住 址项目名称项目主管单位或业主承 诺 内 容本人代表企业(公司、个人)在生产经营性活动中作出以下郑重承诺: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企业(公司、个人)有关廉洁从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行为规范、廉洁从业;二、坚决抵制商业贿赂,不向国家公职人员行贿、赠送礼金礼品,不利用各种关系谋求不正当利益;三、如违反承诺,自觉接受行业主管部门或单位的处罚,同意被行业主管部门或单位列入“黑名单”。承 诺 人 签 字:承诺人身份证号:承 诺 时 间:公司名称:(签章)签订企业助廉守法承诺书说明一、签订对象《企业助廉守法承诺书》签订对象为与各市、县(区)、各单位各部门发生生产经营性活动的各类企业(公司、个人),含在市工商局注册登记的企业和个人,在市国税局纳税的企业和个人,由市国资委主管的国有企业,由市工商联联系或主管的非公企业,由市民政局主管的经营性社会团体等。二、签订内容为进一步降低党员领导干部职工在从事土地转让、工程建设、产权交易、政府采购、招标投标以及其它生产经营性活动中的廉政风险,全市各类企业(公司、个人)与各单位各部门之间发生生产经营性活动的,需按照管理层级与项目主管单位或项目业主签订《企业助廉守法承诺书》。三、签订方式各单位各部门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产权交易、项目建设、资产出租出售、内部维修改造、维护翻修等签订合同或投递标书环节中,要以工程项目为依据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投标企业(公司、个人)签订《企业助廉守法承诺书》。各企业主管部门也可在企业注册、换证、登记、纳税、检查过程中签订。四、签订要求《企业助廉守法承诺书》应成为各企业签订合同、投递标书、登记注册等的前置条件,并实行备案制。五、签订主体《企业助廉守法承诺书》由各项目业主或项目主管单位(含单位内部自行实施的项目)同项目实施的企业(公司、个人)法人、法人代表、法人授权委托人或项目负责人签订。六、实行“黑名单”制度各类企业(公司、个人)签订《企业助廉守法承诺书》后,一经发现有违反承诺行为除依据法律法规处罚外,还应由企业主管部门将其列入“黑名单”,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和个人,视情节3-5年内不得参与各县市、(区)、各单位各部门主导的生产经营性活动。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彩票市场手机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西藏自治区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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