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教学楼改建工程中标结果公示(南充市嘉陵区南荣路小学2023)



南充市嘉陵区南荣路小学教学楼改建工程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13042023000033

二、项目名称:教学楼改建工程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四川耀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成都市武侯区二环路西一段100号1幢1单元15层13号
1,482,608.39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工程类(四川耀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金额(元)

1-1
房屋施工
南充市嘉陵区南荣路小学教学楼改建工程
采购内容:南充市嘉陵区南荣路小学教学楼改建工程; 主要功能或目标:南荣路小学教学楼屋顶加层及附属人行道等; 需满足的要求:满足国家、行业及采购文件相关标准需求。
工期: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天。
刘明勇
二级建造师 川2512007200807325
1,482,608.39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浩、李小琴(采购人代表)、戚清路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万元。收取对象:无。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充市嘉陵区南荣路小学
地址:嘉陵区南荣路二段
联系方式:杨老师,1354059968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南充市嘉陵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四川省南充市嘉陵区粮丰街42号2楼
联系方式:0817-36362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0817-3636239

南充市嘉陵区政府采购中心

2023年06月28日

相关附件:

教学楼改建工程-文件集.zip
教学楼改建工程-文件集.zip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四川耀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pdf
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四川耀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pdf

评审结果.pdf
评审结果.pdf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教学楼改建工程

品目

采购单位
南充市嘉陵区南荣路小学

行政区域
嘉陵区
公告时间
2023年06月28日 11:05

评审专家名单
陈浩,李小琴,戚清路

总中标金额
¥148.2608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
0817-3636239

采购单位
南充市嘉陵区南荣路小学

采购单位地址
嘉陵区南荣路二段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杨老师,13540599684

代理机构名称
南充市嘉陵区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
四川省南充市嘉陵区粮丰街42号2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817-3636239

附件: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附件4

教学楼改建工程教学楼改建工程评审情况表评审情况表项目编号:N5113042023000033,项目编号:2023-06-27序序号号供供应应商商名名称称是是否否通通过过资资格格性性审审查查是是否否通通过过符符合合性性审审查查未通过原因未通过原因是是否否根根据据政政府府扶扶持持政政策策在在评评审审时时进进行行价价格格扣扣除除报价报价((50.00分)分)施工组施工组织设计织设计((34.00分)分)后期服后期服务保障务保障方案方案((8.00分)分)业绩业绩((3.00分)分)优先采优先采购节能购节能、环境、环境标志标志、无线、无线局域网局域网产品产品((5.00分)分)综合综合评审评审得分得分汇总汇总((100分)分)评审结果评审结果1汶川县禹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是是//50.0027.008.003.005.0093.002四川耀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是是//50.0031.008.003.005.0097.00-第1页-3江西昌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否/评审条款\"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不通过;评审条款\"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不通过;评审条款\"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通过;评审条款\"资质证书\"不通过;评审条款\"安全生产许可证\"不通过;评审条款\"省外企业提供\"不通过;评审条款\"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通过///////第一成交候选人:四川耀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报价金额:1,482,608.39(元)(壹佰肆拾捌万贰仟陆佰零捌元叁角玖分)。第二成交候选人:四川权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价金额:1,482,608.39(元)(壹佰肆拾捌万贰仟陆佰零捌元叁角玖分)。第三成交候选人:成都天兴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报价金额:1,482,608.39(元)(壹佰肆拾捌万贰4华质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是否评审条款\"符合性要求\"不通过///////第一成交候选人:四川耀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报价金额:1,482,608.39(元)(壹佰肆拾捌万贰仟陆佰零捌元叁角玖分)。第二成交候选人:四川权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价金额:1,482,608.39(元)(壹佰肆拾捌万贰仟陆佰零捌元叁角玖分)。第三成交候选人:成都天兴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报价金额:1,482,608.39(元)(壹佰肆拾捌万贰5四川权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是是//50.0030.007.203.005.0095.20第一成交候选人:四川耀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报价金额:1,482,608.39(元)(壹佰肆拾捌万贰仟陆佰零捌元叁角玖分)。第二成交候选人:四川权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价金额:1,482,608.39(元)(壹佰肆拾捌万贰仟陆佰零捌元叁角玖分)。第三成交候选人:成都天兴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报价金额:1,482,608.39(元)(壹佰肆拾捌万贰6四川省奥隆达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是是//45.0627.007.203.005.0087.26第一成交候选人:四川耀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报价金额:1,482,608.39(元)(壹佰肆拾捌万贰仟陆佰零捌元叁角玖分)。第二成交候选人:四川权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价金额:1,482,608.39(元)(壹佰肆拾捌万贰仟陆佰零捌元叁角玖分)。第三成交候选人:成都天兴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报价金额:1,482,608.39(元)(壹佰肆拾捌万贰-第2页-7成都天兴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是是//50.0029.008.003.005.0095.00仟陆佰零捌元叁角玖分)。8四川江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是是未满足第二轮磋商内容要求///////仟陆佰零捌元叁角玖分)。9成都金宏志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是否评审条款\"符合性要求\"不通过///////仟陆佰零捌元叁角玖分)。10重庆长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否/评审条款\"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不通过;评审条款\"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不通过;评审条款\"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通过;评审条款\"资质证书\"不通过;评审条款\"安全生产许可证\"不通过;评审条款\"省外企业提供\"不通过;评审条款\"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通过///////仟陆佰零捌元叁角玖分)。-第3页-11评审条款\"符合性要///////求\"不通过四川谦诚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是否11评审条款\"符合性要///////求\"不通过-第4页-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南充市嘉陵区南荣路小学的教学楼改建工程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南充市嘉陵区南荣路小学教学楼改建工程,属于建筑业行业;承建企业为四川耀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从业人员90人,营业收入为834.156012万元(大写:捌佰叁拾肆万壹仟伍佰陆拾元壹角贰分),资产总额为5,632.598395万元(大写:伍仟陆佰叁拾贰万伍仟玖佰捌拾叁元玖角伍分),属于小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四川耀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日期:2023年6月26日注:1、供应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结合自身实际,确定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均填0,根据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时的实际情况填写企业类型。3、供应商不属于中小企业的,无需提供此声明。采购项目资格审查报告一、项目信息采购项目名称:教学楼改建工程采购项目编号:N5113042023000033采购包号:1二、资格审查依据3-06-271835.0详见采购(或招标)文件三、递交响应(或投标)文件的供应商情况递交响应(或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共12家供应商四、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名单汶川县禹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四川耀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华质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四川权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四川省奥隆达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天兴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四川江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成都金宏志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四川谦诚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五、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名单江西昌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重庆长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六、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数量是否达到要求:是七、本次采购活动是否终止:否资格审查小组或评审小组签字:生成日期:2023年06月27日-第1页-采购项目名称:教学楼改建工程采购项目编号:N5113042023000033采购项目详细评分表(小组)采购包号:1评审日期:2023-06-27序号供应商名称得分及结论报价客了(50.00分)施工组织设计{客}(34.00分)后期服务保障方案{客}(8.00分)业绩{客了(3.00分)优先采购节能、环境标志、无线局域网产品《客}(5.00分)总得分1汶川县禹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得分50.0027.008.003.005.0093.002四川耀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得分50.0031.008.003.005.0097.003四川权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得分50.0030.007.203.005.0095.204四川省奥隆达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得分45.0627.007.203.005.0087.265成都天兴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得分50.0029.008.003.005.0095.00评审意见:无评委签章:2制表时间:2023年06月27日18时05分-第1页-采购项目评审报告(碳商)、项目信息采购项目名称:教学楼改建工程采购项目编号:N5113042023000033采购包号:1二、公告刊登本项目采用供应商库随机抽取方式邀请供应商,无对外刊登公告。三、碳商日期及地点碳商日期:2023年06月27日-2023年06月27日碳商地点:采购一体化平台线上开标四、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开启日期:2023年06月27日10时00分开启地点:采购一体化平台线上开标五、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以供应商库随机抽取的方式邀请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共有12家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六、获取碳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汶川县禹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18家供应商(见《获取文件记录表》)七、参加碳商的供应商名单汶川县禹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11家供应商(详见《采购项目开启记录表》)八、商文件内容是否修改:否06.2九、修改部分是否取得采购人同意:否修改内容:1:无十、供应商响应文件变更情况十一、碳商轮次:2十二、报价轮次:1十三、碳商小组成员名单:专家:陈浩戚清路采购人代表:李小琴十四、响应文件评审情况通过资格检查9家,未通过资格检查2家(详见《资格审查报告》)通过符合性检查6家,未通过符合性检查3家(详见《符合性审查报告》)十五、参加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名单供应商名称最后报价(元)四川耀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1,482,608.39四川省奥隆达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1,645,172.00汶川县禹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482,608.38成都天兴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482,608.39四川权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1,482,608.39十六、未允许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名单供应商名称06原因江西昌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评审条款\"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不通过:评审条款\"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不通过;评审条款\"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通过;评审条款\"资质证书\"不通过:评审条款\"安全生产许可证\"不通过:评审条款\"省外企业提供\"不通过;评审条款\"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通过评审条款\"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不通过:评审条款\"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不通过;评审条款\"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通过;评审条款\"资质证书\"不通过:评审条款\"安全生产许可证\"不通过:评审条款\"省外企业提供\"不通过;评审条款\"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通过重庆长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评审条款\"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不通过;评审条款\"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不通过;评审条款\"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通过;评审条款\"资质证书\"不通过;评审条款\"安全生产许可证“不通过;评审条款\"省外企业提供\"不通过;评审条款\"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通过评审条款\"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不通过;评审条款\"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不通过;评审条款\"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通过;评审条款\"资质证书\"不通过;评审条款\"安全生产许可证“不通过;评审条款\"省外企业提供\"不通过;评审条款\"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通过华质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评审条款\"符合性要求\"不通过评审条款\"符合性要求\"不通过-第1页-成都金宏志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评审条款\"符合性要求\"不通过评审条款\"符合性要求\"不通过四川谦诚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评审条款\"符合性要求\"不通过评审条款\"符合性要求\"不通过四川江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未满足第二轮碳商内容要求十七、最后报价审查情况通过最后报价审查5家,未通过最后报价审查0家(详见《采购项目最后报价审查表》)十八、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是否需要终止062否十九、评审结果和成交候选供应商本项目的碳商小组推选陈浩同志为组长,主要负责协调碳商小组成员之间的事物性工作、牵头与采购组织单位交涉相关事宜、执笔撰写评审报告等。碳商小组成员阅读领会了竞争性碳商文件内容,根据载明的评审办法、评分方法和标准对各参加最后报价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独立进行评审打分。按照供应商综合得分(见附表)从高到低的顺序,被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供应商名单列下表成交候选人顺序投标人名称最后得分(平均分)最后报价(元)1四川耀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97.00分1482608.392四川权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95.20分1482608.393成都天兴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95.00分1482608.39二十、最后报价是否修正202306.2718否二十一、对评审过程和评审结果有不同意见,特说明如下:无二十二、其他需说明的情况华质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符合性不通过原因:无服务要求承诺函。成都金宏志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符合性不通过原因:无项目技术负责人未在其它项目任职承诺函、无工期和服务要求承诺函。四川谦诚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符合性不通过原因:无服务要求承诺函。江西昌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重庆长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资格不通过原因:未提供经审计的供财务会计报告、专业技术能力佐证资料、中小企业声明函、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书、企业入川证明等资料。四川江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碳商时未满足第二轮碳商内容要求。碳商小组:制表时间:2023-06-2718:31:52报价表一、项目信息采购项目名称:教学楼改建工程采购项目编号:N5113042023000033采购包号:1采购方式:竞争性碳商轮次:1二、供应商名称:四川耀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三、响应总价(元)(小写)1482608.39(大写)壹佰肆拾捌万贰仟陆佰零捌元叁角玖分供应商:时间:2023年06月27日16时16分-第1页-中标(成交)供应商确认书采购项目名称:教学楼改建工程采购项目编号:N5113042023000033项目内部编号:包件号:1南充市嘉陵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南充市嘉陵区南荣路小学委托,于2023年06月27日组织了教学楼改建工程的采购活动。根据碳商小组的评审及比较,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推荐/确认中标(成交)供应商。其结果如下:中标(成交)供应商:四川耀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中标(成交)金额:1,482,608.39元采购人:生成日期:2023年06月27日磋商文件(工程类)采购项目名称:教学楼改建工程采购项目编号:N5113042023000033南充市嘉陵区南荣路小学南充市嘉陵区政府采购中心共同编制2023年06月12日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南充市嘉陵区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南充市嘉陵区南荣路小学委托,拟对教学楼改建工程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进行采购,兹邀请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一、采购项目编号:N5113042023000033二、采购项目名称:教学楼改建工程三、磋商项目简介采购内容:南充市嘉陵区南荣路小学教学楼改建工程;主要功能或目标:南荣路小学教学楼屋顶加层及附属人行道等;需满足的要求:满足国家、行业及采购文件相关标准需求。四、邀请供应商本次采购采取供应商库随机抽取邀请磋商的供应商。通过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建立的供应商库中随机抽取供应商。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关于“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的要求,供应商在编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需从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采购一体化平台”)供应商库中选择本单位没有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负责人)作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负责人)。供应商在参加后续采购活动、合同履约过程中,拟派项目经理(负责人)未解除与本项目的绑定关系前,供应商不得再将其作为其他项目的项目经理(负责人)。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采购包1(合同包一):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采购包1: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描述: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资质证书(描述: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3、安全生产许可证(描述:供应商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省外企业提供(描述: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省外企业须具有在有效期的《四川省省外建筑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或带二维码《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企业入川承揽业务省厅基本信息录入》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建筑入川信息电子登记表》)六、电子化采购相关事项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采购一体化平台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采购一体化平台,进入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供应商库。(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登录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四)采购一体化平台技术支持: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400服务电话:4001600900CA及签章服务: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七、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一)磋商文件获取时间:详见采购公告或邀请书(二)在磋商文件获取开始时间前,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本项目磋商文件上传至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免费向供应商提供。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磋商文件。成功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将收到已获取磋商文件的回执函。未成功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不得对磋商文件提起质疑。成功获取磋商文件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后的磋商文件,供应商应当重新获取磋商文件。供应商未重新获取磋商文件或者未按照澄清或者修改后的磋商文件编制响应文件进行响应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注:获取的磋商文件主体格式包括pdf、word两种格式版本,其中以pdf格式为准。八、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地点、方式(一)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详见采购公告或邀请书。(二)响应文件提交方式、地点:供应商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提交响应文件。成功提交的,供应商将收到已提交响应文件的回执函。九、磋商方式本项目磋商小组与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在线方式进行磋商。磋商会议由磋商小组在线主持,供应商代表在线参加。供应商应随时关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信息,及时参与在线磋商。供应商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与磋商小组进行在线磋商、提交供应商响应表,供应商响应表应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电子印章。十、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釆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四川政府釆购网—金融服务平台,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十一、联系方式采购人:南充市嘉陵区南荣路小学地址:嘉陵区南荣路二段邮编:637500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13540599684代理机构:南充市嘉陵区政府采购中心地址:四川省南充市嘉陵区粮丰街42号2楼邮编:637500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817-3636239采购监督机构:南充市嘉陵区财政局联系人:尹老师联系电话:0817-3881363第二章供应商须知2.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1采购预算(实质性要求)本项目各包采购预算金额如下:采购包1:1,744,245.16元供应商采购包报价高于采购包采购预算的,其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处理。2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详见第三章。供应商的采购包响应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处理。3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磋商小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提交的书面说明,应当加盖供应商公章,在磋商小组要求的时间内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提交,否则视为不能证明其响应报价合理性。供应商不能证明其响应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注:供应商报价低于最高限价85%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90%的,磋商小组可以认为该供应商“报价明显低于其他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报价”。)4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详见第五章)5是否允许联合体采购包1:不接受6落实节能、环保、无线局域网、信息安全产品政策1.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相关要求,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2.本项目采购便器、水嘴等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应强制采购的产品范围,供应商应当按照第六章强制、优先采购产品承诺函格式进行承诺,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3.本项目采购照明设备等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应优先采购的产品范围,本项目采购照明设备、水泥混凝土制品、防水卷材、便器、水嘴、门、窗等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应优先采购的产品范围,供应商可根据第六章强制、优先采购产品承诺函格式要求承诺提供经认证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4.响应产品属于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的《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在有效期内的,按《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关于印发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5〕366号)要求优先采购。5.本项目采购无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根据《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号)的要求,供应商应当提供由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和销售许可证,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响应处理。具体详见《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实质性要求)7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仅非预留份额采购项目或预留份额采购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适用)关于本项目采购包中执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情况、具体扣除比例和规则详见第五章。8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核心产品允许有多个,不同供应商提供了任意一个相同品牌的核心产品,即视为提供相同品牌的供应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采购活动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最后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人。核心产品清单详见第三章。在符合性审查、有效报价环节提供核心产品品牌不足3个的,视为有效响应供应商不足3家。9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10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采购包1:不缴纳11质量保证金采购包1:不缴纳12响应有效期(实质性要求)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不少于90天。13代理服务费(实质性要求)本项目不收取代理服务费14采购结果公告采购结果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15成交通知书采购结果公告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成交通知书。16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报本级财政部门备案。17进口产品不允许18是否组织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采购包1:组织现场踏勘:否19特殊情况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中止电子化采购活动,并保留相关证明材料备查:(一)交易系统发生故障(包括感染病毒、应用或数据库出错)而无法正常使用的;(二)因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原因,导致采购活动无法继续通过交易系统实施的;(三)其他无法保证电子化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上述的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采购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依法终止采购活动。20报价/分值精确度所有数据项默认最多可输入/展示至小数点后2位,超出小数点位的数值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进行精确。2.2总则2.2.1适用范围一、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二、本磋商文件的最终解释权由南充市嘉陵区南荣路小学和南充市嘉陵区政府采购中心享有。对磋商文件中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磋商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评审细则及标准由南充市嘉陵区南荣路小学负责解释。除上述磋商文件内容,其他内容由南充市嘉陵区政府采购中心负责解释。2.2.2有关定义一、“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磋商的采购人是南充市嘉陵区南荣路小学。二、“供应商”是指在按照磋商公告规定获取磋商文件,拟参加响应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三、“代理机构”是指政府采购集中采购机构和从事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代理机构是南充市嘉陵区政府采购中心。四、“网上开启”是指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在线完成签到、响应文件解密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在线完成已解密响应文件的开启工作。五、“电子评审”是指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在线完成磋商小组组建,开展资格和符合性审查、比较与评价、出具磋商报告、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等活动。2.3磋商文件2.3.1磋商文件的构成一、磋商文件是本次采购活动的基本依据,也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参加采购活动的依据。磋商文件包括资格预审文件、磋商邀请、采购方式、采购预算、采购需求、政府采购政策要求、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标准、价格构成或者报价要求、响应文件编制要求、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等。本磋商文件包括以下内容:(一)竞争性磋商邀请;(二)供应商须知;(三)磋商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四)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五)磋商办法;(六)响应文件格式;(七)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二、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供应商没有对磋商文件全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所产生的风险由供应商承担。2.3.2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一、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二、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推送项目更正通知,供应商应及时关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工作台中的项目更正通知。更正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发布更正后的磋商文件,供应商应依据更正后的磋商文件编制响应文件。若供应商未按前述要求进行响应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2.3.3答疑会和现场考察一、采购人、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将在磋商文件提供期限截止时间后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组织已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二、采购人、代理机构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按照规定获取了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供应商接到通知后,不按照要求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的,视同放弃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的权利,采购人、代理机构不再对该供应商重新组织,但也不会以此限制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或者以此将供应商响应文件直接作为无效处理。三、供应商考察现场或者参加答疑会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2.4响应文件2.4.1响应文件的语言一、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磋商小组在磋商过程中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主要部分要对应翻译成中文并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未翻译的外文资料,磋商小组将视其为无效材料。二、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涉嫌提供虚假材料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三、如因未翻译而造成对供应商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2.4.2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项目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2.4.3响应货币(实质性要求)本项目均以人民币报价。2.4.4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一、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二、供应商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三、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使用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四、构成本磋商文件的各组成部分,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供应商不得擅自复印或用于非本磋商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2.4.5响应文件的组成(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具体内容详见第六章。2.4.6响应文件格式一、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六章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相关内容。二、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响应文件由供应商自行编写。2.4.7响应报价(实质性要求)一、供应商应认真核实本项目的工程量清单。二、供应商的报价是其响应本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三、本项目合同价格形式为如下:采购包1:项目包干价项目包干价。适用于设计施工图纸详尽完善(即工程量固定),投资规模较小、施工工期较短且施工内容相对简单的工程项目。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全部响应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供应商直接给出其完成本项目全部工作内容所需的总价,不再提供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采购人选择采用此种报价方式的,应当科学测算项目工程量,避免工程量调整造成履约纠纷。2.4.8响应有效期(实质性要求)响应有效期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响应文件未明确响应有效期或者响应有效期小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响应有效期要求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2.4.9响应文件的制作、签章和加密(实质性要求)一、响应文件应当根据磋商文件进行编制。供应商应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下载响应客户端,使用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二、供应商应按照客户端操作要求,对应磋商文件的每项实质性要求,逐一如实响应;未如实响应或者响应内容不符合磋商文件对应项的要求的,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三、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编制后,应按照磋商文件第1章明确的签章要求,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对响应文件进行电子签章和加密。四、磋商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代理机构将重新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后的磋商文件,供应商应重新获取澄清或者修改后的磋商文件,按照澄清或者修改后的磋商文件进行响应文件编制、签章和加密。2.4.10响应文件的提交(实质性要求)一、供应商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完成响应文件提交。二、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代理机构不再接受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影响响应文件提交的各种因素,确保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提交。2.4.11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成功提交的响应文件;对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的,应当先行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撤回后,视为未提交过响应文件。2.5开启、磋商和确定成交供应商2.5.1开启及开启程序一、本项目为竞争性磋商项目。网上开启的开始时间为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成功提交或成功提交和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予开启,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终止采购活动。二、磋商开启准备工作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供应商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等待代理机构开启磋商。三、解密响应文件(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符合响应文件规定数量的,代理机构将启动响应文件解密程序,解密时间为30分钟;供应商应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响应文件解密。供应商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按无效响应处理。开启过程中,各方主体均应遵守互联网有关规定,不得发表与采购活动无关的言论。供应商对开启过程和开启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及时向工作人员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对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2.5.2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开启结束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5.3评审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2.5.4成交通知书一、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确认成交供应商后,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成交结果公告、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成交通知书。二、成交通知书是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如果出现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将以公告形式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成交通知书将自动失效,并依法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三、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2.6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2.6.1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二、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签订的采购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以及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6.2合同分包和转包(实质性要求)2.6.2.1合同分包一、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成交后将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二、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成交供应商的主要合同义务。三、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履行分包项目事项应当具备法定资质规定要求的,分包供应商应当具备相应资质。四、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采购包1:不允许合同分包;2.6.2.2合同转包本采购项目严禁成交供应商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将其全部工程转给他人或者将其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承包的行为。成交供应商转包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2.6.3合同公告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完成电子签章)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本项目采购合同,但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2.6.4合同备案采购人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完成电子签章)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本项目采购合同通过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2.6.5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的权利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2.6.6履行合同一、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及合同条款约定进行处理。2.6.7履约验收方案采购包1:1)验收组织方式:自行验收2)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否3)是否邀请专家:否4)是否邀请服务对象:是5)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否6)履约验收程序:一次性验收7)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28日内组织验收8)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无9)技术履约验收内容:(1)满足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及采购文件要求。(2)工程质量、材料、施工等的特殊要求: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10)商务履约验收内容:验收合格后成交供应商提供完整的符合国家规范的《竣工验收资料》给采购人备案(包括竣工图);所有资料需提供纸质及电子版。11)履约验收标准:达到国家和行业质量验收合格标准。12)履约验收其他事项:无二、交付竣工验收的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三、验收结果合格的,采购人应向成交供应商出具履约验收报告,成交供应商凭验收报告办理相关手续。四、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采购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2.6.8资金支付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2.7纪律要求2.7.1磋商活动纪律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应保证磋商活动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采购人、代理机构、供应商和磋商小组成员应当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本项目磋商文件以及代理机构现场管理规定,接受采购人委派的监督人员的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和影响磋商过程和结果。对各供应商的商业秘密,磋商小组成员应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供应商。2.7.2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参加响应不得有下列情形: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响应:(一)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三)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三、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四、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五、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六、在磋商过程中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进行协商磋商;七、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八、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九、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十、提供假冒伪劣产品;十一、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十二、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十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情形。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有前述一至十三条情形之一的,其响应文件无效,或取消被确认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或认定成交无效。2.7.3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回避要求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一)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二)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三)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四)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五)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2.8询问、质疑和投诉一、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规定办理。二、供应商询问、质疑的答复主体: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对采购文件的询问、质疑由南充市嘉陵区政府采购中心负责答复;供应商对采购过程的询问、质疑由南充市嘉陵区政府采购中心负责答复;供应商对采购结果的询问、质疑由南充市嘉陵区政府采购中心负责答复。三、供应商提出的询问,应当明确询问事项,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由供应商签字并加盖公章。为提高采购效率,降低社会成本,鼓励询问主体对于不损害国家及社会利益或自身合法权益的问题或情形采用询问方式处理解决(包含但不限于文字错误、标点符号、不影响响应文件的编制的情形)。四、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一)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三)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五、本项目不接受在线提交质疑,供应商通过书面形式线下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交质疑资料。六、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当准备的资料(一)质疑函正本1份;(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详见附件一)(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委托书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三)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五)针对质疑事项必要的证明材料(针对磋商文件提出的质疑,需提交从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的磋商文件回执单)。答复主体:采购单位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13540599684地址:嘉陵区南荣路二段邮编:637500答复主体:代理机构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817-3636239地址:嘉陵区粮丰街42号2楼邮编:637500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七、供应商对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详见附件二)第三章磋商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注:带“★”的参数需求为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必须响应并满足的参数需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合理设定,并明确具体要求。带“▲”号条款为允许负偏离的参数需求,若未响应或者不满足,将在综合评审中予以扣分处理。)3.1技术、服务标准和要求采购包1:采购包预算金额(元):1,744,245.16采购包最高限价(元):1,744,245.16序号标的名称数量标的金额(元)计量单位所属行业1南充市嘉陵区南荣路小学教学楼改建工程1.001,744,245.16项建筑业一、技术、服务标准和要求:采购包1:标的名称:南充市嘉陵区南荣路小学教学楼改建工程参数性质序号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1一、采购项目技术及服务要求(一)安全文明施工1、安全防护:在工程施工、交付及修补任何缺陷的过程中,供应商应当始终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规程等。2、供应商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3、供应商应遵照有关法规要求,编印安全防护手册发给进场施工人员,做好上岗前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4、供应商应为其进场施工人员配备必需的安全防护设施和设备,以确何财产和人身安全以及最大程度地降低施工可能造成的不便。5、整个施工过程中,供应商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避免安全事故发生。6、文明施工供应商应遵守国家和工程所在地有关法规、规范、规程和标准的规定,履行文明施工义务,确保文明施工专项费用专款专用。在工程施工期间,供应商应始终避免现场出现不必要的障碍物。7、环境保护:在工程施工、完工及修补任何缺陷的过程中,供应商应当始终遵守国家和工程所在地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标准和规程等,并制定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确保环境不损害。8、工程进度:供应商根据自身的设备材料采购、施工情况,自行编写。9、工程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二)执行标准1、招标工程量清单;2、国家和省级、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相关规程规范;3、其他相关资料。(三)技术要求及其他要求1、其他要求:(1)报价要求为固定总价。提供首次报价的工程量清单,最终报价在首次报价清单基础上同比下浮。(2)严禁转包和违法分包:本项目严禁转包和违法分包。未经采购人批准,成交供应商不得变更项目经理和项目技术负责人。凡磋商文件未明确可以分包的,成交供应商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分包。成交供应商派驻施工现场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与响应文件承诺不符的,视同转包。如果监理人认为已委派的主要人员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不称职,不能胜任,经发包人同意并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可以撤换。但并不免除承包人违约责任,同时处承包人更换人员违约金(项目经理3万元/人次;更换技术负责人2万元/人次,更换其他人员1万元/人次)。★2、压证施工:实行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制度。在成交供应商提供响应文件承诺的上述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的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后,采购人才能与成交供应商签订施工合同,至施工合同标的主体工程完工后才能退还。★3、本项目合同形式为固定单价合同。4、增加工程量的管理:按区政府相关文件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5、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在实施本项目期间无其它在建项目任务。6、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另行协商解决。7、供应商在施工前,要针对施工人员和项目工程在国有大型保险公司,购买死亡赔付额度不低于100万元、受伤治疗赔付额度不低于10万元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8、质量要求:按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相关要求进行施工,达到或超过国家规范和行业标准相关质量要求。★9、材料要求:按要求供应施工材料,所有材料均为合格、环保符合国家质检部门及生产厂商的质量要求的全新货物。(材料进场后必须提供合格证、满足环保等要求)10、安全责任:工程在运输、安装、调试等整个工程活动期间,在工程实施地点范围内,所有安全责任均由施工方负责。11、施工组织方案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安全保证措施及安全应急预案、质量保证措施、工期保证措施、环保和文明施工措施、资源配备计划等。★12、供应商须提供拟派为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建筑工程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证明材料且提供未在其它项目任职的承诺函。★2二、商务要求1、合同签订期:自成交公告发出之日起5日内。2、项目内容: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工期: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天。本项目除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外,工期不得延误,工期每延误一天,扣成交供应商人民币贰仟元每天的罚款,如果成交供应商无故拖延工程超过完工日期30日,采购人有权无条件解除合同,并要求成交供应商赔偿一切损失。(供应商应提供本条款的单独承诺函,格式自拟)4、工程后期服务:出现质量问题,接到采购人电话后2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解决问题。成交供应商须指派专人负责与采购人联系售后服务事宜。5、履约验收:供应商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与合同约定相关条款进行验收。6、漏项工程处理:施工过程中,发现工程量清单存在漏项工程的,该漏项工程作为本项目本章采购需求的组成部分,采购人和供应商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签订不超过成交金额百分之十的补充合同。工程变更按嘉府发【2020】11号等文件有关规定执行。7、质量要求:其工程质量按照国家、行业现行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执行。8、缺陷责任期: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9、付款方式:工程款的支付:合同签订后2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在工程主体完工经验收合格后2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竣工结算审核后30日内,支付至审核金额的97%;剩余金额在质量缺陷责任期满无任何质量缺陷问题30日内一次性支付。付款时间最终以上级主管部门资金下达时间为准。10、资料要求:验收合格后提供完整的《竣工验收资料》给予采购人备案,若有图纸资料还须提供纸质及电子版。11、服务要求:对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工期及后期服务做出详细、完整的承诺函,并提供工程管理人员的书面详细资料。12、其他未尽事宜在签订采购合同时约定。13、本项目图纸及清单详见公告附件。注:以上内容带“★”的为实质性内容,不允许负偏离。否则作无效文件处理。二、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施工,必须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技术规范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验收合格标准:采购包1: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工程内容须达到行业标准:三、针对本项目的其他技术服务要求:(1)满足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及采购文件要求。(2)工程质量、材料、施工等的特殊要求: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四、工程量清单(详见附件)(说明:工程量清单应当结合《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第六条第二款规定,明确相关性能、材料、结构、外观、安全、标准等。)3.2其他要求1、本磋商文件(包含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磋商文件规定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磋商文件不再作调整。第四章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第三章“磋商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第七章“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注:工程量清单不属于磋商过程中可以实质性变动的内容。第五章磋商办法5.1总则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规程(修订)》等法律制度,结合本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次竞争性磋商评审方法。二、评审工作由代理机构组织,具体评审事务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三、评审工作应遵循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并以相同的磋商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供应商。四、本项目采取电子评审,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完成评审工作。磋商小组成员、采购人、代理机构和供应商应当按照本磋商文件规定和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操作要求开展或者参加评审活动。五、评审过程中的书面材料往来均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传递,供应商通过证书加盖其电子印章后生效。出现无法在线签章的特殊情况,评审委员会成员可以线下签署评审报告,由代理机构对原件扫描后以附件形式上传。六、评审过程应当独立、保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评审活动。供应商非法干预评审活动的,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处理;代理机构、采购人及其工作人员、采购人监督人员非法干预评审活动的,将依法追究其责任。5.2磋商小组本项目磋商小组成员人数应为三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审专家是采取随机方式在采购一体化平台的专家库系统(以下简称专家库系统)抽取。技术复杂、专业性较强的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1名法律专家。一、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满足并适应电子化采购评审的工作需要,使用已身份认证并具备签章功能的证书,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入项目评审功能模块确认身份、签到、推荐磋商小组组长。采购人代表可以使用采购人代表专用签章确认评审意见。二、磋商小组成员获取解密后的响应文件,开展评审活动。出现应当回避的情形时,磋商小组成员应当主动回避;代理机构按规定申请补充抽取评审专家;无法及时补充抽取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封存供应商响应文件,按规定重新组建磋商小组,解封响应文件后,开展评审活动。三、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程序、评审方法和标准进行评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一)熟悉和理解磋商文件;(二)审查供应商响应文件等是否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三)根据需要要求采购组织单位对磋商文件作出解释;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四)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成交供应商;(五)起草评审报告并进行签署;(六)向采购组织单位、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5.3评审程序5.3.1熟悉和理解磋商文件和停止评审一、磋商小组正式评审前,应当对磋商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磋商文件中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磋商办法和标准、政府采购政策要求以及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等。二、本磋商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一)磋商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无法进行的;(二)磋商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三)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磋商文件未依法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四)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磋商文件未依法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五)磋商文件将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六)磋商文件载明的成交原则不合法的;(七)磋商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出现上述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磋商小组应当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向采购人提交情况说明。除上述情形外,磋商小组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审。出现上述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采购组织单位应当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书面告知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说明具体原因,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采购组织单位认为磋商小组不应当停止评审的,可以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3.2资格审查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结束后,由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响应资格,并出具资格审查报告。资格审查标准及要求如下:5.3.2.1一般资格审查采购包1:序号资格审查要求概况评审点具体描述关联格式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21年或2022年度完整有效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包含三表一附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注:1、公司注册时间至公告发布之日不足一年的,可提供在工商备案的公司章程。2、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供应商为上市公司的提供上年度企业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4、供应商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的可不提供以上资料。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分项报价表中小企业声明函技术服务合同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应答表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响应文件封面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报价函强制、优先采购产品承诺函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投标(响应)函主要人员简历表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7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8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9供应商应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应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具备相应专业的建造师资质,项目负责人要具备相应专业的安全生产考核证明(B证)))。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或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的安全生产考核证明(B证)。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投标(响应)函5.3.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格审查采购包1:序号资格审查要求概况评审点具体描述关联格式1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结合自身实际,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和关联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进行响应。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5.3.2.3特殊资格审查采购包1:序号资格审查要求概况评审点具体描述关联格式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响应)函2资质证书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投标(响应)函3安全生产许可证供应商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响应)函4省外企业提供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省外企业须具有在有效期的《四川省省外建筑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或带二维码《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企业入川承揽业务省厅基本信息录入》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建筑入川信息电子登记表》投标(响应)函5.3.3符合性审查一、磋商开始前,磋商小组对供应商首次提交的响应文件(包括报价)进行审查,审查内容为磋商文件不允许实质性变动的实质性要求,不符合实质性要求或应当作无效响应处理的,作无效响应处理。二、磋商小组对供应商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进行算术性复核,如果出现下列不一致的,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正:(一)报价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文字存在错误的,应当先对大写金额的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二)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或费率)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或费率)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或费率)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量清单、单位工程汇总表、单项工程汇总表、报价汇总表)。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确认采取书面方式并经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磋商小组不得未经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确认,直接将供应商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三、在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如果出现磋商小组成员意见不一致的情况,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但不得违背政府采购基本原则和磋商文件规定。四、磋商小组对所有响应文件进行审查后,确定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名单。符合性审查标准见下表(按以下顺序审查):采购包1:序号符合审查要求概况评审点具体描述关联格式1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1.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报价,有可能影响工程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注:供应商报价低于最高限价85%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90%的,磋商小组可以认为该供应商“报价明显低于其他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报价”。)2.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在磋商小组要求的合理时间内提交说明,否则无效。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分项报价表报价函2符合性要求满足本项目文件的符合性要求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分项报价表中小企业声明函技术服务合同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应答表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响应文件封面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报价函强制、优先采购产品承诺函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投标(响应)函主要人员简历表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5.3.4磋商一、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一轮或多轮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顺序由磋商小组组长以在线抽签的方式确定。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情况调整磋商轮次。二、每轮磋商开始前,磋商小组应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拟定磋商内容。三、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在获得采购人代表确认的前提下,可以根据磋商文件第三章“磋商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第七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规定的可实质性变动内容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磋商文件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四、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五、磋商过程中,磋商文件变动的,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就磋商文件变动部分提交在线响应材料,并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六、经最终磋商后,响应文件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一)响应文件仍不能实质响应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二)响应文件中仍有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响应情形的。七、磋商小组对供应商在磋商、评审过程中的书面交换材料,未按要求加盖电子印章或签字的,视同未提交书面交换材料。八、磋商小组在最终磋商后,对所有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后,确定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名单。九、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十、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或者知晓供应商存在违法行为的,应当在磋商情况记录表中予以注明,并向本级财政部门报告,依法应将该供应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的,应当作无效处理。5.3.5最后报价一、方案评审采购包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情况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二、磋商小组开启报价后,供应商应随时关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信息或短信提醒,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通过“等候大厅”进行报价并签章后提交。三、供应商在未提高响应文件中承诺的标准情况下,其最后报价不得高于对该项目之前的报价,否则,磋商小组应当对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不允许进入综合评分,并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四、供应商最后报价属于明显低价不正当竞争的,磋商小组应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项规定处理。五、供应商未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内提交报价或未按要求进行报价的,视为无效响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不利后果。六、供应商未按磋商小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的,视为其退出磋商。七、最后报价一旦提交后,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撤回。八、最后报价为有效报价应符合下列条件:(一)供应商所提供的最后报价是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二)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应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电子印章。(三)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应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四)最后报价唯一,且不高于最高限价。(五)若采用项目包干价的,供应商直接给出其完成本项目全部工作内容所需的总价,不再提供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报价格式要求见第六章)。(六)若采用项目单价的,首次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报价。供应商最后报价采用基于首次响应文件的报价下浮一定比例的方式进行报价(最后报价格式要求见第六章)。九、最后报价出现下列情况的,不需要供应商澄清,按以下原则处理:(一)报价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出现文字错误,导致金额无法判断的除外;(二)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三)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汇总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最后报价经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电子印章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最后报价无效。5.3.6解释、澄清有关问题一、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认为磋商文件有关事项表述不明确或需要说明的,可以提请代理机构书面解释。代理机构的解释不得改变磋商文件的原义或者影响公平、公正,解释事项如果涉及供应商权益的以有利于供应商的原则进行解释。二、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应当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并给予供应商必要的反馈时间。供应商应当按磋商小组的要求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影响响应文件的效力,有效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材料是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三、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需进行电子签章,应当不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不实质性改变响应文件的内容、不影响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导致响应文件从不响应磋商文件变为响应磋商文件的条件。下列内容不得澄清:(一)供应商响应文件中不响应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参数指标和商务应答;(二)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未提供的证明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资格、符合性规定要求的相关材料。(三)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材料因印刷、影印等不清晰而难以辨认的。四、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情形,按照本章前述规定予以处理,不需要供应商澄清。五、代理机构宣布评审结束前,供应商应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随时关注评审消息提示,及时响应磋商小组发出的澄清、说明或更正要求。供应商未能及时响应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六、磋商小组应当积极履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职责,不得滥用权力。5.3.7比较与评价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具体要求详见本章评审办法及标准部分。5.3.8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包1:候选供应商数量3名。“本项目”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磋商报告(若本项目属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当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为2家时,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本项目的技术指标为:施工组织设计,按照技术指标得分确定优劣)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且技术指标得分均相同的,按供应商根据第六章强制、优先采购产品承诺函格式要求承诺提供的经认证的优先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数量由多到少顺序推荐。评审得分、最后报价、技术指标得分和承诺提供的经认证优先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数量均相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5.3.9磋商小组复核磋商小组评分汇总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进行评审复核,对拟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供应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的重点复核。5.3.10代理机构现场复核评审结果一、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磋商小组拟出具磋商磋商报告前,代理机构应当组织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磋商文件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代理机构应当根据情况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建议磋商小组现场修改评审结果。存在本条上述情形的,由磋商小组自主决定是否采纳代理机构的建议,并承担独立评审责任。二、磋商小组采纳代理机构建议的,应当按照规定现场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并在磋商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不采纳代理机构建议的,应当说明理由。代理机构建议未被磋商小组采纳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擅自中止采购活动。代理机构认为磋商小组评审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三、代理机构复核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离开评审现场。5.3.11编写磋商报告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应向代理机构出具磋商报告。磋商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二)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四)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响应文件审查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五)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名单及理由。磋商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或加盖电子签章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磋商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磋商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磋商报告上签字或加盖电子签章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磋商报告。5.3.12评审争议处理规则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对于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对供应商响应文件做无效处理及其他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但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有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磋商文件规定的,应当在磋商报告中予以反映。5.3.13终止磋商采购活动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5.4评审办法及标准一、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的要求采用相同的评审程序、评分办法及标准进行评价和比较。二、磋商小组成员应依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和方法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5.4.1评分办法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5.4.2评分标准一、本次综合评分的因素详见综合评分明细表。二、综合评分明细表(一)综合评分明细表的制定以科学合理、降低磋商小组自由裁量权为原则。(二)综合评分明细表中的报价应先按供应商须知附表中的相关要求进行价格调整,再进行报价评分。(三)综合评分明细表:(说明:采购人根据项目实际需要设置评审因素和标准,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应当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采购包1:评审因素评审标准分值构成详细评审100.00分评审因素分类评审项详细描述分值客观/主观关联格式详细评审报价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50%50.00客观技术服务合同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应答表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主要人员简历表强制、优先采购产品承诺函施工组织设计(1)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15分:根据主要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进行评定。包括但不限①施工方法和流程;②施工机械;③资源配置安排;④对施工有针对性的用水、用电;⑤施工场地进出部署方案。以上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完善、能满足本项目实际需求得15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或有缺陷扣3分,扣完为止。没有提供或与项目不符的不得分。(2)质量保证措施5分: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质量控制与措施进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①质量保证措施;②质量保证体系;③质量目标;④施工技术标准;⑤质量管理制度及检查制度。以上方案完善、能满足本项目实际需求得5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或有缺陷扣1分,扣完为止。没有提供或与项目不符的不得分。(3)安全保证措施及安全应急预案6分:包括但不限于①安全生产管理目标;②安全保证体系;③安全管理制度;④安全经济措施及安全技术措施;⑤安全教育培训;⑥安全应急预案。以上方案完善、能满足本项目实际需求得6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或有缺陷扣1分,扣完为止。没有提供或与项目不符的不得分。(4)环保和文明施工方案4分:对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文明、环境保护管理体系进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①文明施工组织措施;②文明施工保证措施;③环境保护措施;④扬尘控制措施。以上方案完善、能满足本项目实际需求得4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或有缺陷扣1分,扣完为止。没有提供或与项目不符的不得分。(5)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4分: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工期保证体系、保证措施进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①工期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②施工进度计划;③影响工期的因素分析;④赶工措施内容。以上方案完善、能满足本项目实际需求得4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或有缺陷扣1分,扣完为止。没有提供或与项目不符的不得分。34.00客观技术服务合同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应答表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主要人员简历表强制、优先采购产品承诺函后期服务保障方案1.后期服务保障工作内容计划;2.后期服务保障巡查或复查计划;3.拟配置有后期服务保障团队人员组成体系;4.后期服务保障质量措施;5.后期服务响应时间及回访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审。上述内容均符合实际情况、内容完善详细、机构健全、完全响应采购要求且适用规范和标准的得8分;每有一项存在内容错误、缺陷或不足的扣0.8分;每缺少一项内容的扣1.6分,扣完为止。8.00客观技术服务合同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应答表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主要人员简历表强制、优先采购产品承诺函业绩供应商提供2020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完成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个得1.5分,本项最多得3分。(供应商须同时提供施工合同复印件,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否则不得分)3.00客观技术服务合同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应答表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主要人员简历表强制、优先采购产品承诺函优先采购节能、环境标志、无线局域网产品供应商所响应的产品中每有一项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优先采购范围的得0.5分;每有一项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优先采购范围的得0.5分;每有一项为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的得0.5分。本项共5分。说明:1、可重复计分;2、本项目采购的产品中属于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强制采购范围的,不属于本项评分范围。3、供应商所响应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优先采购范围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的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公布的该产品认证信息截图或者打印资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鲜章),否则不予给分。4、供应商所投产品属于优先采购范围内的无线局域网产品的,需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的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封面及对应页且在有效期内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鲜章)。注: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范围以品目清单为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无线局域网产品优先采购范围以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的《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为准。5.00客观技术服务合同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应答表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主要人员简历表强制、优先采购产品承诺函价格扣除序号情形适用对象比例说明关联格式无5.5确定成交供应商一、评审结束后,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磋商报告及有关资料送交采购人。二、采购人在收到磋商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在磋商报告确定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的,由采购人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三、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磋商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四、根据采购人确定的成交供应商,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5.6磋商小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四、及时向监督管理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的违法违规情况,包括采购组织单位向评审专家作出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情况,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情况,其他非法干预评审情况等;五、发现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竞争性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编制停止评审说明,并发送给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停止评标说明中应说明停止评标的情形和具体理由。六、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5.7磋商小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一、遵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及财政部关于回避的规定。二、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组织单位统一保管。三、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四、评审过程中,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审工作,不得发表倾向性、引导性意见,不得修改或细化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意见,不得协商评分,不得违反规定的评审格式评分和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五、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六、服从评审现场采购组织单位的现场秩序管理,接受评审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组织单位的请托。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一、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不具有强制性。二、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供应商根据自身响应情况作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采购包1:分册名称:投标响应文件分册详见附件:响应文件封面详见附件:投标(响应)函详见附件:报价函详见附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详见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附件: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详见附件:技术服务合同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应答表详见附件: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详见附件:强制、优先采购产品承诺函详见附件: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详见附件:分项报价表详见附件: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详见附件:主要人员简历表第七章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政府采购合同(工程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XXX采购项目(项目编号:XXX)的《磋商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4.工程内容、规模及承包范围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和规范1.该工程质量符合标准:2.采购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定价方式:。3.付款进度安排及资金支付方式:五、项目经理姓名:证书名称:;证书编号:证书专业:。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成交)通知书;(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3)通用合同条款;(4)采购文件;(5)投标(响应)文件;(4)暂列金额:(6)评审报告;(7)技术标准和要求;(8)图纸;(9)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10)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甲方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乙方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八、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九、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十、违约责任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十二、签订日期本合同于XX年XX月XX日签订。十三、签订地点本合同在XXX签订。十四、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五、合同生效本合同自XX生效。十六、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XX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XX份,承包人执XX份。甲方:(盖章)法定(授权)代表人:地址:开户银行:账号:签订日期:年月日乙方:(盖章)法定(授权)代表人:地址:开户银行:账号:签订日期:年月日磋磋商商文文件件(工程类)(工程类)采购项目名称:教学楼改建工程采购项目名称:教学楼改建工程采购项目编号:N5113042023000033,采购项目编号:南充市嘉陵区南荣路小学南充市嘉陵区南荣路小学南充市嘉陵区政府采购中心共同编制南充市嘉陵区政府采购中心共同编制2023年年06月月12日日-第1页-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南充市嘉陵区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南充市嘉陵区南荣路小学委托,拟对教学楼改建工程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进行采购,兹邀请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一、采购项目编号:N5113042023000033一、采购项目编号:二、采购项目名称:教学楼改建工程二、采购项目名称:教学楼改建工程三、磋商项目简介三、磋商项目简介采购内容:南充市嘉陵区南荣路小学教学楼改建工程;主要功能或目标:南荣路小学教学楼屋顶加层及附属人行道等;需满足的要求:满足国家、行业及采购文件相关标准需求。四、邀请供应商四、邀请供应商本次采购采取供应商库随机抽取邀请磋商的供应商。通过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建立的供应商库中随机抽取供应商。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关于“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的要求,供应商在编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需从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采购一体化平台”)供应商库中选择本单位没有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负责人)作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负责人)。供应商在参加后续采购活动、合同履约过程中,拟派项目经理(负责人)未解除与本项目的绑定关系前,供应商不得再将其作为其他项目的项目经理(负责人)。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采购包1(合同包一):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采购包1: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描述: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资质证书(描述: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3、安全生产许可证(描述:供应商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省外企业提供(描述: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省外企业须具有在有效期的《四川省省外建筑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或带二维码《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企业入川承揽业务省厅基本信息录入》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建筑入川信息电子登记表》)六、电子化采购相关事项六、电子化采购相关事项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采购一体化平台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采购一体化平台,进入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供应商库。(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第2页-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登录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四)采购一体化平台技术支持: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400服务电话:4001600900CA及签章服务: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七、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七、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一)磋商文件获取时间:详见采购公告或邀请书(二)在磋商文件获取开始时间前,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本项目磋商文件上传至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免费向供应商提供。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磋商文件。成功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将收到已获取磋商文件的回执函。未成功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不得对磋商文件提起质疑。成功获取磋商文件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后的磋商文件,供应商应当重新获取磋商文件。供应商未重新获取磋商文件或者未按照澄清或者修改后的磋商文件编制响应文件进行响应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注:获取的磋商文件主体格式包括pdf、word两种格式版本,其中以pdf格式为准。八、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地点、方式八、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地点、方式(一)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详见采购公告或邀请书。(二)响应文件提交方式、地点:供应商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提交响应文件。成功提交的,供应商将收到已提交响应文件的回执函。九、磋商方式九、磋商方式本项目磋商小组与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在线方式进行磋商。磋商会议由磋商小组在线主持,供应商代表在线参加。供应商应随时关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信息,及时参与在线磋商。供应商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与磋商小组进行在线磋商、提交供应商响应表,供应商响应表应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电子印章。十、供应商信用融资十、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釆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四川政府釆购网—金融服务平台,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十一、联系方式十一、联系方式采购人:南充市嘉陵区南荣路小学,采购人:南充市嘉陵区南荣路小学地址:嘉陵区南荣路二段邮编:637500-第3页-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13540599684代理机构:南充市嘉陵区政府采购中心,代理机构:南充市嘉陵区政府采购中心地址:四川省南充市嘉陵区粮丰街42号2楼邮编:637500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817-3636239采购监督机构:南充市嘉陵区财政局,采购监督机构:南充市嘉陵区财政局联系人:尹老师联系电话:0817-3881363-第4页-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二章供应商须知2.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1采购预算(实质性要求)本项目各包采购预算金额如下:采购包1:1,744,245.16元供应商采购包报价高于采购包采购预算的,其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处理。2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详见第三章。供应商的采购包响应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处理。3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磋商小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提交的书面说明,应当加盖供应商公章,在磋商小组要求的时间内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提交,否则视为不能证明其响应报价合理性。供应商不能证明其响应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注:供应商报价低于最高限价85%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90%的,磋商小组可以认为该供应商“报价明显低于其他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报价”。)4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详见第五章)5是否允许联合体采购包1:不接受6落实节能、环保、无线局域网、信息安全产品政策1.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相关要求,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2.本项目采购便器、水嘴等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应强制采购的产品范围,供应商应当按照第六章强制、优先采购产品承诺函格式进行承诺,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3.本项目采购照明设备等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应优先采购的产品范围,本项目采购照明设备、水泥混凝土制品、防水卷材、便器、水嘴、门、窗等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应优先采购的产品范围,供应商可根据第六章强制、优先采购产品承诺函格式要求承诺提供经认证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4.响应产品属于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的《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在有效期内的,按《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关于印发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5〕366号)要求优先采购。5.本项目采购无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根据《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号)的要求,供应商应当提供由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和销售许可证,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响应处理。具体详见《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实质性要求)-第5页-7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仅非预留份额采购项目或预留份额采购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适用)关于本项目采购包中执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情况、具体扣除比例和规则详见第五章。8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核心产品允许有多个,不同供应商提供了任意一个相同品牌的核心产品,即视为提供相同品牌的供应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采购活动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最后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人。核心产品清单详见第三章。在符合性审查、有效报价环节提供核心产品品牌不足3个的,视为有效响应供应商不足3家。9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10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采购包1:不缴纳11质量保证金采购包1:不缴纳12响应有效期(实质性要求)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不少于90天。13代理服务费(实质性要求)本项目不收取代理服务费14采购结果公告采购结果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15成交通知书采购结果公告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成交通知书。16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报本级财政部门备案。17进口产品不允许18是否组织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采购包1:组织现场踏勘:否19特殊情况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中止电子化采购活动,并保留相关证明材料备查:(一)交易系统发生故障(包括感染病毒、应用或数据库出错)而无法正常使用的;(二)因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原因,导致采购活动无法继续通过交易系统实施的;(三)其他无法保证电子化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上述的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采购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依法终止采购活动。-第6页-20报价/分值精确度所有数据项默认最多可输入/展示至小数点后2位,超出小数点位的数值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进行精确。2.2总则总则2.2.1适用范围适用范围一、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二、本磋商文件的最终解释权由南充市嘉陵区南荣路小学和南充市嘉陵区政府采购中心享有。对磋商文件中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磋商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评审细则及标准由南充市嘉陵区南荣路小学负责解释。除上述磋商文件内容,其他内容由南充市嘉陵区政府采购中心负责解释。2.2.2有关定义有关定义一、“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磋商的采购人是南充市嘉陵区南荣路小学。二、“供应商”是指在按照磋商公告规定获取磋商文件,拟参加响应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三、“代理机构”是指政府采购集中采购机构和从事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代理机构是南充市嘉陵区政府采购中心。四、“网上开启”是指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在线完成签到、响应文件解密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在线完成已解密响应文件的开启工作。五、“电子评审”是指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在线完成磋商小组组建,开展资格和符合性审查、比较与评价、出具磋商报告、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等活动。2.3磋商文件磋商文件2.3.1磋商文件的构成磋商文件的构成一、磋商文件是本次采购活动的基本依据,也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参加采购活动的依据。磋商文件包括资格预审文件、磋商邀请、采购方式、采购预算、采购需求、政府采购政策要求、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标准、价格构成或者报价要求、响应文件编制要求、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等。本磋商文件包括以下内容:(一)竞争性磋商邀请;(二)供应商须知;(三)磋商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四)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五)磋商办法;(六)响应文件格式;(七)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二、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供应商没有对磋商文件全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所产生的风险由供应商承担。2.3.2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一、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二、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推送项目更正通知,供应商应及时关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工作台中的项目更正通知。更正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发布更正后的磋商文件,供应商应依据更正后的磋商文件编制响应文件。若供应商未按前述要求进行响应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第7页-2.3.3答疑会和现场考察答疑会和现场考察一、采购人、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将在磋商文件提供期限截止时间后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组织已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二、采购人、代理机构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按照规定获取了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供应商接到通知后,不按照要求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的,视同放弃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的权利,采购人、代理机构不再对该供应商重新组织,但也不会以此限制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或者以此将供应商响应文件直接作为无效处理。三、供应商考察现场或者参加答疑会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2.4响应文件响应文件2.4.1响应文件的语言响应文件的语言一、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磋商小组在磋商过程中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主要部分要对应翻译成中文并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未翻译的外文资料,磋商小组将视其为无效材料。二、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涉嫌提供虚假材料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三、如因未翻译而造成对供应商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2.4.2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项目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2.4.3响应货币(实质性要求)响应货币(实质性要求)本项目均以人民币报价。2.4.4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一、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二、供应商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三、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使用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四、构成本磋商文件的各组成部分,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供应商不得擅自复印或用于非本磋商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2.4.5响应文件的组成(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的组成(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具体内容详见第六章。2.4.6响应文件格式响应文件格式一、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六章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相关内容。二、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响应文件由供应商自行编写。2.4.7响应报价(实质性要求)响应报价(实质性要求)一、供应商应认真核实本项目的工程量清单。二、供应商的报价是其响应本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三、本项目合同价格形式为如下:采购包1:项目包干价项目包干价。适用于设计施工图纸详尽完善(即工程量固定),投资规模较小、施工工期较短且施工内容相对简单的工程项目。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全部响应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供应商直接给出其完成本项目全部工作内容所需的总价,-第8页-不再提供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采购人选择采用此种报价方式的,应当科学测算项目工程量,避免工程量调整造成履约纠纷。2.4.8响应有效期(实质性要求)响应有效期(实质性要求)响应有效期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响应文件未明确响应有效期或者响应有效期小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响应有效期要求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2.4.9响应文件的制作、签章和加密(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的制作、签章和加密(实质性要求)一、响应文件应当根据磋商文件进行编制。供应商应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下载响应客户端,使用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二、供应商应按照客户端操作要求,对应磋商文件的每项实质性要求,逐一如实响应;未如实响应或者响应内容不符合磋商文件对应项的要求的,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三、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编制后,应按照磋商文件第1章明确的签章要求,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对响应文件进行电子签章和加密。四、磋商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代理机构将重新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后的磋商文件,供应商应重新获取澄清或者修改后的磋商文件,按照澄清或者修改后的磋商文件进行响应文件编制、签章和加密。2.4.10响应文件的提交(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的提交(实质性要求)一、供应商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完成响应文件提交。二、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代理机构不再接受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影响响应文件提交的各种因素,确保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提交。2.4.11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成功提交的响应文件;对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的,应当先行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撤回后,视为未提交过响应文件。2.5开启、磋商和确定成交供应商开启、磋商和确定成交供应商2.5.1开启及开启程序开启及开启程序一、本项目为竞争性磋商项目。网上开启的开始时间为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成功提交或成功提交和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予开启,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终止采购活动。二、磋商开启准备工作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供应商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等待代理机构开启磋商。三、解密响应文件(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符合响应文件规定数量的,代理机构将启动响应文件解密程序,解密时间为30分钟;供应商应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响应文件解密。供应商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按无效响应处理。开启过程中,各方主体均应遵守互联网有关规定,不得发表与采购活动无关的言论。供应商对开启过程和开启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及时向工作人员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对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2.5.2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开启结束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第9页-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5.3评审评审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2.5.4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确认成交供应商后,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成交结果公告、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成交通知书。二、成交通知书是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如果出现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将以公告形式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成交通知书将自动失效,并依法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三、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2.6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2.6.1签订合同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二、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签订的采购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以及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6.2合同分包和转包(实质性要求)合同分包和转包(实质性要求)2.6.2.1合同分包合同分包一、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成交后将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二、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成交供应商的主要合同义务。三、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履行分包项目事项应当具备法定资质规定要求的,分包供应商应当具备相应资质。四、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采购包1:不允许合同分包;2.6.2.2合同转包合同转包本采购项目严禁成交供应商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将其全部工程转给他人或者将其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承包的行为。成交供应商转包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2.6.3合同公告合同公告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完成电子签章)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本项目采购合同,但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2.6.4合同备案合同备案采购人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完成电子签章)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本项目采购合同通过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2.6.5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的权利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的权利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2.6.6履行合同履行合同一、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第10页-(五)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名单及理由。磋商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或加盖电子签章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磋商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磋商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磋商报告上签字或加盖电子签章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磋商报告。5.3.12评审争议处理规则评审争议处理规则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对于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对供应商响应文件做无效处理及其他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但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有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磋商文件规定的,应当在磋商报告中予以反映。5.3.13终止磋商采购活动终止磋商采购活动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5.4评审办法及标准评审办法及标准一、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的要求采用相同的评审程序、评分办法及标准进行评价和比较。二、磋商小组成员应依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和方法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5.4.1评分办法评分办法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5.4.2评分标准评分标准一、本次综合评分的因素详见综合评分明细表。二、综合评分明细表(一)综合评分明细表的制定以科学合理、降低磋商小组自由裁量权为原则。(二)综合评分明细表中的报价应先按供应商须知附表中的相关要求进行价格调整,再进行报价评分。(三)综合评分明细表:(说明:采购人根据项目实际需要设置评审因素和标准,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应当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采购包1:评审因素评审因素评审因素评审因素评审标准评审标准评审标准评审标准评审标准评审标准评审标准评审标准分值构成分值构成分值构成分值构成详细评审100.00分详细评审100.00分详细评审100.00分详细评审100.00分评审因素评审因素分类分类评审项评审项详细描述详细描述分值分值客观客观/主主观观关联格式关联格式-第25页-施工组织设计(1)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15分:根据主要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进行评定。包括但不限①施工方法和流程;②施工机械;③资源配置安排;④对施工有针对性的用水、用电;⑤施工场地进出部署方案。以上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完善、能满足本项目实际需求得15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或有缺陷扣3分,扣完为止。没有提供或与项目不符的不得分。(2)质量保证措施5分: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质量控制与措施进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①质量保证措施;②质量保证体系;③质量目标;④施工技术标准;⑤质量管理制度及检查制度。以上方案完善、能满足本项目实际需求得5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或有缺陷扣1分,扣完为止。没有提供或与项目不符的不得分。(3)安全保证措施及安全应急预案6分:包括但不限于①安全生产管理目标;②安全保证体系;③安全管理制度;④安全经济措施及安全技术措施;⑤安全教育培训;⑥安全应急预案。以上方案完善、能满足本项目实际需求得6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或有缺陷扣1分,扣完为止。没有提供或与项目不符的不得分。(4)环保和文明施工方案4分:对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文明、环境保护管理体系进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①文明施工组织措施;②文明施工保-第26页-34.00客观技术服务合同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应答表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主要人员简历表强制、优先采购产品承诺函报价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50%50.00客观技术服务合同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应答表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主要人员简历表强制、优先采购产品承诺函证措施;③环境保护措施;④扬尘控制措施。以上方案完善、能满足本项目实际需求得4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或有缺陷扣1分,扣完为止。没有提供或与项目不符的不得分。(5)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4分: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工期保证体系、保证措施进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①工期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②施工进度计划;③影响工期的因素分析;④赶工措施内容。以上方案完善、能满足本项目实际需求得4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或有缺陷扣1分,扣完为止。没有提供或与项目不符的不得分。详细评审-第27页-详细评审后期服务保障方案1.后期服务保障工作内容计划;2.后期服务保障巡查或复查计划;3.拟配置有后期服务保障团队人员组成体系;4.后期服务保障质量措施;5.后期服务响应时间及回访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审。上述内容均符合实际情况、内容完善详细、机构健全、完全响应采购要求且适用规范和标准的得8分;每有一项存在内容错误、缺陷或不足的扣0.8分;每缺少一项内容的扣1.6分,扣完为止。8.00客观技术服务合同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应答表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主要人员简历表强制、优先采购产品承诺函详细评审业绩供应商提供2020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完成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个得1.5分,本项最多得3分。(供应商须同时提供施工合同复印件,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否则不得分)3.00客观技术服务合同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应答表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主要人员简历表强制、优先采购产品承诺函价格扣除优先采购节能、环境标志、无线局域网产品供应商所响应的产品中每有一项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优先采购范围的得0.5分;每有一项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优先采购范围的得0.5分;每有一项为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的得0.5分。本项共5分。说明:1、可重复计分;2、本项目采购的产品中属于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强制采购范围的,不属于本项评分范围。3、供应商所响应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优先采购范围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的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公布的该产品认证信息截图或者打印资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鲜章),否则不予给分。4、供应商所投产品属于优先采购范围内的无线局域网产品的,需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的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封面及对应页且在有效期内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鲜章)。注: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范围以品目清单为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无线局域网产品优先采购范围以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的《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为准。5.00客观技术服务合同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应答表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主要人员简历表强制、优先采购产品承诺函序号序号情形情形适用对象适用对象比例比例说明说明关联格式关联格式无无无无无无-第28页-5.5确定成交供应商确定成交供应商一、评审结束后,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磋商报告及有关资料送交采购人。二、采购人在收到磋商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在磋商报告确定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的,由采购人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三、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磋商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四、根据采购人确定的成交供应商,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5.6磋商小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磋商小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四、及时向监督管理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的违法违规情况,包括采购组织单位向评审专家作出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情况,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情况,其他非法干预评审情况等;五、发现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竞争性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编制停止评审说明,并发送给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停止评标说明中应说明停止评标的情形和具体理由。六、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5.7磋商小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磋商小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一、遵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及财政部关于回避的规定。二、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组织单位统一保管。三、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四、评审过程中,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审工作,不得发表倾向性、引导性意见,不得修改或细化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意见,不得协商评分,不得违反规定的评审格式评分和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五、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六、服从评审现场采购组织单位的现场秩序管理,接受评审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组织单位的请托。-第29页-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一、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不具有强制性。二、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供应商根据自身响应情况作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采购包1:分册名称:投标响应文件分册详见附件:响应文件封面详见附件:投标(响应)函详见附件:报价函详见附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详见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附件: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详见附件:技术服务合同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应答表详见附件: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详见附件:强制、优先采购产品承诺函详见附件: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详见附件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教学楼改建工程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南充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