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中标结果公示(武汉市第一医院2023)


一、项目编号
    HBZLT-WH-123029-1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420100-2023-02277
三、项目名称
    武汉市中西医结合医院4月货物政府采购计划 
四、中标(成交)信息
 
    包1:
         供应商名称:武汉市盈美森商贸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湖北-武汉-硚口宝丰二路74号X708 
         中标(成交)金额:60% 
    包2:
         供应商名称:武汉市兴诺达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湖北-武汉-黄陂盘龙城经济开发区叶店村武汉28街休闲商业中心B1栋1-2层2、3室 
         中标(成交)金额:64% 
五、主要标的信息
 
    包1:
   货物类
   名称:酶类消毒材料 
   品牌(如有):心普牌 
   规格型号:全效能多酶清洗剂 
   数量:1 
   单价:0.0183 万元 
    包2:
   货物类
   名称:离子再生剂 
   品牌(如有):中盐 
   规格型号:10Kg/包 
   数量:1 
   单价:0.000288 万元 
六、评审专家名单   
    关莉萍(采购人代表);姚锐(组长);袁慧;史志波(采购人代表);李荆桃;冯伟松; 
七、评审信息
    1. 评审时间:2023-06-29 
    2. 评审地点:武汉市江岸区马祖路17号9楼电子评标室 
八、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中标人应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的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中标服务费,每包最低收费2000元,不足2000元按照2000元收取。 
    2. 收费金额(万元):0.6 
九、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的相关规定,作废标处理。 

十一、合同信用融资
1.相关政策:
2.融资产品:
十二、政府采购保函
1.相关政策:
2.预付款保函和履约保函:
十三、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武汉市第一医院 
         地     址:武汉市硚口区中山大道215号 
         联系方式:027-8533274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中联太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 马祖路17号9楼
         联系方式:027-85492633/027-854926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宫永鑫、盛其昌、郑思成、邓若渔、胡佳康、马晶晶
         电     话:027-85492633/027-85492605
   湖北中联太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3-06-30

相关附件:
定稿(第二次)-武汉市中西医结合医院4月货物政府采购计划(货物)电子标招标文件.pdf
定稿(第二次)-武汉市中西医结合医院4月货物政府采购计划(货物)电子标招标文件.pdf

采购需求和实施计划-武汉市中西医结合医院4月货物政府采购计划.pdf
采购需求和实施计划-武汉市中西医结合医院4月货物政府采购计划.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武汉市政府采购项目武汉市第一医院武汉市中西医结合医院4月货物政府采购计划公开招标文件(货物类电子标)项目名称:武汉市中西医结合医院4月货物政府采购计划项目编号:HBZLT-WH-123029-1备案编号:420100-2023-02277采购人:武汉市第一医院代理机构:湖北中联太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编制时间:二零二三年陆月招标文件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总则二、招标文件三、投标文件的编制和数量四、投标文件的递交五、开标和评标六、授予合同七、公告、质疑八、相关条文解读九、其他注意事项十、适用法律第三章采购项目内容、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第四章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文件一、投标书二、投标一览表三、投标附录函四、投标保证承诺书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书六、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的承诺书七、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的价格扣除证明(若有)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九、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招标文件十、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简历表十一、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表十二、商务响应、偏离说明表十三、投标方案及内容十四、技术响应、偏离说明表十五、售后服务、培训计划及相关承诺十六、检验、测试与验收十七、其他证明文件、资料等十八、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83十九、中小企业声明函二十、监狱企业证明文件二十一、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二十二、武汉市政府采购投标人信用承诺书二十三、廉洁承诺书二十四、税务发票承诺书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邀请项目概况武汉市中西医结合医院4月货物政府采购计划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6月29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HBZLT-WH-123029-1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100-2023-022773.项目名称:武汉市中西医结合医院4月货物政府采购计划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5.预算金额:100万元6.最高限价:55万元7.采购需求:本项目共分为3个项目包,具体分包及需求详见附件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一年,合同期内接采购人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交货验收完毕。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第3页共94页招标文件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微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微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微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微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本招标文件所称“中小企业”详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二条)。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3年6月8日至2023年6月1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网上3.方式: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可通过登录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http://fscg.whszfcg.com:9090/wuhan/views/announce/home.html)直接获取,流程如下:(1)未注册账号的投标人,请先完成系统账号注册,再办理CA锁。方式为:打开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首页,点击“投标人注册”进入网上信息注册填写。投标人注册时应诚信、客观、真实和准确地填写相关信息,不能弄虚作假或假冒他人名义。否则,一经发现,将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在有关网站上公示,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注册完成后可进行CA锁办理,办理细则及操作流程可在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首页-下载中心,下载《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流程》。(2)已有登录账号但未办理CA的用户可在获取文件有效时间内(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明确所申请具体项目标段,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注:未办理CA锁的投标人无法网上投标,请潜在投标人合理安排时间及时前往武汉市民之家四楼大厅窗口办理CA,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已办理CA证书的投标人可在获取文件有效时间内登录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第4页共94页招标文件系统下载招标文件。且请老系统CA锁的老用户(于2019年7月1日前办理CA的用户)在下载招标文件后,到武汉市民之家四楼大厅8号窗口(中金CA窗口)进行CA签章的更新。4.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开始时间:2023年6月8日00点00分(北京时间)2.截止时间:2023年6月2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3.地点:网上(本项目将在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分散采购)进行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项目包信息:第一包:酶类消毒材料预算金额:15万元;第二包:离子再生剂预算金额:25万元;第三包:皮肤表面过敏检测材料预算金额:15万元;2.投标人无需提交纸质投标文件,需于截止时间前在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分散采购)上传电子投标文件。3.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含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4.合同信用融资相关政策:(1)关于印发《湖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实施方案》的通知(鄂财采发[2020]5号)(2)关于印发《武汉市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业务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3)融资产品:市级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5.政府采购保函(1)相关政策:关于推进政府采购预付款保函和履约保函工作的通知(武财采〔2022〕341号)(2)预付款保函和履约保函:http://27.17.40.162:8000/zfcgGuarantee.html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武汉市第一医院第5页共94页招标文件地址:武汉市硚口区中山大道215号联系方式:027-8533274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湖北中联太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武汉市江岸区马祖路17号9楼联系方式:027-85492633/027-85492605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宫永鑫、盛其昌、郑思成、邓若渔、胡佳康、马晶晶电话:027-85492633/027-85492605湖北中联太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2023年6月7日第6页共94页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下面所列资料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说明。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采购人武汉市第一医院2采购代理机构湖北中联太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3监督管理部门武汉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4项目名称武汉市中西医结合医院4月货物政府采购计划5资金来源事业收入资金6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7招标范围按照采购人提供的需求,完成实施及全部货物的供货、检测、调试和相关服务等。8投标货币人民币9结算方式按医院相关财务管理规定及流程付款。10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11现场考察、开标前答疑会□本项目不适应√不组织,投标人自行考察□组织,考察或答疑时间:考察或答疑集中地点:12中标后分包√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不允许分包,其他内容可以分包。第7页共94页招标文件分包金额要求:/分包人资质要求:/13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接受√不接受14政府采购政策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本项目第项目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1.投标人应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中对中小企业划型标准,需提供本单位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在本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所投全部货物由中小微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微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微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在本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微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视为无效投标。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2.投标人如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在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投标人如符合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在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4.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第8页共94页招标文件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且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4%的价格扣除。5.依据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鄂财采发〔2021〕8号)的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或采购包,按照财库[2020]46号文第九条规定,对符合条件的投标人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其中,对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小微企业,以价格优惠幅度的上限享受评审优惠:残疾人企业或监狱企业;纳入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内的企业;政府采购项目的品目属于政府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范围内,获得相关证书的企业。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符合鄂财采发〔2021〕8号文第二条第(二)款规定的小微企业,还应提供符合该条款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否则在评审时不享受上述评审优惠。6.对中小企业在资金支付期限方面的优惠措施:按《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鄂财采发〔2021〕8号执行。投标人应当对《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上述材料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以上声明函将在中标结果公告中依法公示。第9页共94页招标文件附件: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二○一一年六月十八日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第85页共94页招标文件(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第86页共94页招标文件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第87页共94页招标文件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第88页共94页招标文件二十、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投标人如是监狱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投标人(法人/授权)代表签章:投标人(公章):日期:第89页共94页招标文件二十一、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第90页共94页招标文件二十二、武汉市政府采购投标人信用承诺书(市财政局关于修订政府采购投标人信用承诺登记制度的通知〔2022〕1216号)市场主体名称:证件类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件号码:行政区划代码:承诺内容:为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树立诚实守信的政府采购投标人形象,本单位自愿做出以下承诺:一、承诺本单位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全面做到履约守信,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二、承诺本单位提供给注册登记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司法部门、行业组织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交的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三、承诺本单位严格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主动接受行业监管,自愿接受依法开展的日常检查;违法失信经营后将自愿接受约束和惩戒,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四、承诺本单位自觉接受行政管理部门、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五、承诺本单位将按照《湖北省社会信用信息管理条例》要求,向社会公示信用信息;六、承诺本单位自我约束,自我管理,重合同、守信用,不制假售假、商标侵权、虛假宣传、违约毁约、恶意逃债、偷税漏税、价格欺诈、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维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七、承诺本单位在信用中国(湖北)网站中无违法违规、较重或严重失信记录;八、承诺本单位提出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坚持依法依规、诚实信用原则,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没有三次以上查无实据的政府采购投诉;九、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作出的其他承诺:十、承诺本单位若违背承诺约定,经查实,愿意接受行业主管部门和信用管理部门相应的规定处罚,承担违约责任,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自愿按照《湖北省社会信用信息管理条例》规定,违背承诺约定行为作为失信信息,记录到省社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并予公开。第91页共94页招标文件十一、承诺本单位同意将以上承诺事项上网公示。承诺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诺日期:注: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主体名称发生变更的应当重新做出承诺。第92页共94页招标文件二十三、廉洁承诺书致武汉市第一医院:为在项目执行中保持廉洁自律的工作作风,防止各种不正当行为的发生,根据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我单位承诺如下:一、应当自觉遵守国家和所在地区的工作规则和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二、应当通过正常途径开展相对业务工作,不得为获取某些不正当利益而向采购方工作人员赠送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等。三、不得以洽谈业务、签订经济合同为借口,邀请采购方工作人员外出旅游和进入营业性高档娱乐场所。四、不得为采购人单位和个人购置或者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家电、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五、采购人如发现我公司有违反本承诺或者采取不正当的手段行贿采购方工作人员,采购人可根据具体情节和造成的后果追究合同总金额1-5%的违约金。由此给采购人单位造成的损失均由我单位承担,我单位用不正当手段获取的非法所得由采购人单位予以追缴。承诺单位:承诺单位法人(签字):公司盖章:日期:第93页共94页招标文件二十四、税务发票承诺书武汉市第一医院:我单位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确保在经济交易中提供给贵院的税务发票全部真实、合法、合规、完整。确保经济业务中单位名称、银行账户与税务发票中填写一致。我单位经济事项如有变更,按法规办理相关手续。如果我单位开具虚假发票、套开发票等违法、违规行为,院方有权立即终止经济合同,终止付款业务。我单位愿意承担因发票违规给贵院带来的法律责任(包括违约责任等)以及由此造成的负面影响,并承担院方受检连带责任相应处罚。我单位在此向武汉市第一医院郑重承诺。承诺单位:承诺单位法人(签字):公司盖章:日期:第94页共94页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武汉市中西医结合医院的武汉市中西医结合医院4月货物政府采购计划/HBZLT-WH-123029-1,第1包:酶类消毒材料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心普全效能多酵清洗剂,属于工业:制造商为杭州心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53人,营业收入为4578万元,资产总额为2588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单位章汉市美森商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有限日期:2023年6月26日台公司十九、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武汉市第一医院的(武汉市中西医结合医院4月货物政府采购计划)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武汉市中西医结合医院4月货物政府采购计划),属于(工业):制造商为(中盐国本盐业有限公司),从业人员23人,营业收入为350万元,资产总额为550万元,属于(小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人,营业收入为_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2023-06-18武汉市第一医院武汉市中西医结合医院4月货物政府采购计划采购需求和采购实施计划项目名称:武汉市中西医结合医院4月货物政府采购计划采购人:武汉市第一医院编制单位:武汉市第一医院二零二三年编制目录前言第一章、项目基本情况第二章、需求调查情况第三章、公开征求意见情况第四章、采购需求4.1采购标的汇总表4.2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4.2.1技术要求4.2.2商务要求第五章、采购实施计划5.1合同订立安排5.1.1采购项目预(概)算、最高限价5.1.2开展采购活动的时间安排5.1.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情况5.1.4采购组织形式和委托代理安排5.1.5采购包划分与合同分包5.1.6供应商资格条件5.1.7采购方式5.1.8竞争范围5.1.9评审规则5.1.10其它5.2合同管理安排5.2.1合同类型5.2.2定价方式5.2.3合同文本的主要条款5.2.4履约验收方案5.2.5风险管控措施5.2.6其他前言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武汉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政府采购需求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2021〕1479号)相关规定,武汉市第一医院编制了武汉市第一医院武汉市中西医结合医院4月货物政府采购计划采购实施计划,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基本情况、需求调查情况、公开征求意见情况、采购需求、采购实施计划五方面内容,目的是保障武汉市第一医院武汉市中西医结合医院4月货物政府采购计划采购工作有序实施并顺利完成采购目标。第一章、项目基本情况(一)项目名称:武汉市中西医结合医院4月货物政府采购计划(二)预算金额:100万元(三)最高限价:99万元(四)项目采购人:武汉市第一医院(五)项目类型:分散采购(六)采购项目目标:按照采购需求及实施计划,完成武汉市中西医结合医院4月货物政府采购计划采购工作。(七)预算绩效目标:(1)投入指标:项目绩效目标合理、资金到位率100%。(2)过程指标:项目管理必须要做到职责明确、制度完善、进度达标、质量过关、资料完整、监督有效。财务制度健全,做到专人负责,制度健全,执行有效、资金使用合规,支用规范、监控有效。(3)产出指标:完成本项目规定工作量、达到预计质量目标、按时完成供货安装、有效控制成本消耗。(4)效果指标:关注本项目货物使用对象满意度,并根据项目行业特点关注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等。货物使用对象满意度应≥95%。第二章、需求调查情况一、需求调查说明本次采购项目采购为货物类采购项目,项目预算金额为100万元,不属于《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所规定的必须开展需求调查的项目:“第十一条对于下列采购项目,应当开展需求调查:(一)1000万元以上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3000万元以上的工程采购项目;(二)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关注度较高的采购项目,包括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等;(三)技术复杂、专业性较强的项目,包括需定制开发的信息化建设项目、采购进口产品的项目等;(四)主管预算单位或者采购人认为需要开展需求调查的其他采购项目。”第三章、公开征求意见情况不适用,本项目不属于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第四章、采购需求4.1采购标的汇总表包号标的名称品目分类编码计量单位数量采购预算(万元)最高限价(万元)是否进口是否创新产品绿色发展预留1酶类消毒材料A07026899套1批1515否否否0%,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2离子再生剂A07026899套1批2525否否否0%,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3皮肤表面过敏检测材料A07026899套1批1515否否否0%,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4检验试管类材料A07026899套1批3535否否否0%,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5物表消毒材料A07026899支1批109否否否0%,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4.2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4.2.1技术要求第一包:酶类消毒材料预算金额:15万元(一)采购清单及技术需求序号产品名称产品要求单位预算单价(元)1生物酶清洗液由多种酶(脂肪酶、蛋白酶、纤维素酶、淀粉酶、糖化酶等)的复合配方、表面活性剂、活性因子、酶稳定剂及助剂制成的内窥镜专用清洗剂。升3052生物酶清洗液具有清洗和酶解双重作用,适用于清洗被血液、粘液等污染的内窥镜及附件,对生物膜有去除作用。升3053生物酶清洗液低泡易过水冲洗,适合自动清洗机、手工清洗及超声波清洗。升3054生物酶清洗液抗物理及化学吸附,抗静电,使用后不影响镜片光学分辨率。升3055生物酶清洗液无腐蚀性,环保无害。升305第二包:离子再生剂预算金额:25万元(一)采购清单及技术需求序号产品名称产品要求单位预算单价(元)2.感官指标:色白、无明显的外来杂质、无异味。▲3.氯化钠含量(每100克):>99.5克。4.水不容物(每100克):<0.01克。5.硫酸根(每100克):<0.50克。1离子再生剂▲1.提供国家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报告。kg4.5▲6.钙离子(每100克):<0.10克。▲7.镁离子(每100克):<0.10克。8.钾离子(每100克):<0.20克。9.铅(每kg):<1.0mg。10砷(每kg):<0.5mg。第三包:皮肤表面过敏检测材料预算金额:15万元(一)采购清单及技术需求序号产品名称产品要求产品要求单位预算单价(元)1斑贴试验测试器用于20种常见接触类致敏的检测氯化钴套128252斑贴试验测试器用于20种常见接触类致敏的检测硫氢基混合物套128253斑贴试验测试器用于20种常见接触类致敏的检测咪唑烷基尿套128254斑贴试验测试器用于20种常见接触类致敏的检测对苯二胺基质套128255斑贴试验测试器用于20种常见接触类致敏的检测N-环已基硫酞内脂套128256斑贴试验测试器用于20种常见接触类致敏的检测重铬酸钾套128257斑贴试验测试器用于20种常见接触类致敏的检测亚乙基二胺套128258斑贴试验测试器用于20种常见接触类致敏的检测松香套128259斑贴试验测试器用于20种常见接触类致敏的检测甲醛套1282510斑贴试验测试器用于20种常见接触类致敏的检测环氧树脂套1282511斑贴试验测试器用于20种常见接触类致敏的检测溴硝丙醇套1282512斑贴试验测试器用于20种常见接触类致敏的检测秋兰姆混合物套1282513斑贴试验测试器用于20种常见接触类致敏的检测对苯类混合物套12825阐述缺项;合理性:方案需依据项目要求及相关标准规范进行科学设计,要求方案合理可落地;针对性:方案需对以上内容进行充分响应,不得提供与本评标项无关内容;存在缺陷:指所编制方案中存在不完整、不合理、无针对性等情况的。第五包:评分项评分项评分项评分细则项目评审内容分值评分细则价格部分30分投标报价30分1.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折扣)为评标基准价(D),其价格分为满分(30分)2.其他合格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按如下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D/投标报价V)×100%×30服务评价10分根据投标人2020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获得的正面服务评价进行评审,每提供一份得2分,最多得10分。(须提供委托单位盖章的正面服务评价复印件)商务部分24分类似业绩10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2020年1月至今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个得2分,满分10分。(需提供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商务部分24分信用承诺4根据《市财政局关于修订政府采购投标人信用承诺登记制度的通知》(〔2022〕1216号)的要求,提供《政府采购投标人信用承诺书》得4分,否则不得分。技术部分46分技术响应12分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产品要求(共计2项)作出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审,完全响应本项目产品要求得12分,每项产品要求负偏离扣6分,扣完为止。技术部分46分质量保障与处罚措施12分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质量保障与处罚措施进行评审,包括以下方面:1.具有质量保障措施及承诺(6分);2.具有对应的处罚措施(6分);评分标准:根据投标人针对以上2个方面所编制方案的完整性、合理性、针对性进行评审。每提供1个方面描述完整、合理、具有针对性得6分;每个方面描述缺乏完整性及合理性,针对性不强得4分;每个方面表达存在缺陷或未提供得0分,本项最高得12分。完整性:方案需结合整体需求,进行全方面的阐述,不得存在阐述缺项;合理性:方案需依据项目要求及相关标准规范进行科学设计,要求方案合理可落地;针对性:方案需对以上内容进行充分响应,不得提供与本评标项无关内容;存在缺陷:指所编制方案中存在不完整、不合理、无针对性等情况的。售后服务方案12分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进行评审,包括以下方面:1.售后服务技术能力(6分);2.售后服务响应方案(含退换货)(6分);评分标准:根据投标人针对以上2个方面所编制方案的完整性、合理性、针对性进行评审。每提供1个方面描述完整、合理、具有针对性得6分;每个方面描述缺乏完整性及合理性,针对性不强得4分;每个方面表达存在缺陷或未提供得0分,本项最高得12分。完整性:方案需结合整体需求,进行全方面的阐述,不得存在阐述缺项;合理性:方案需依据项目要求及相关标准规范进行科学设计,要求方案合理可落地;针对性:方案需对以上内容进行充分响应,不得提供与本评标项无关内容;存在缺陷:指所编制方案中存在不完整、不合理、无针对性等情况的。应急预案10分投标人应依据国家、行业标准和自身项目经验分析本项目可能出现的突发情况,并制定应急处理方案,包括以下方面:1.应急预案(5分);2.应对突发事件的响应时间承诺(5分);评分标准:根据投标人针对以上2个方面所编制方案的完整性、合理性、针对性进行评审。每提供1个方面描述完整、合理、具有针对性得5分;每个方面描述缺乏完整性及合理性,针对性不强得3分;每个方面表达存在缺陷或未提供得0分,本项最高得10分。完整性:方案需结合整体需求,进行全方面的阐述,不得存在阐述缺项;合理性:方案需依据项目要求及相关标准规范进行科学设计,要求方案合理可落地;针对性:方案需对以上内容进行充分响应,不得提供与本评标项无关内容;存在缺陷:指所编制方案中存在不完整、不合理、无针对性等情况的。5.1.10其它无5.2合同管理安排5.2.1合同类型□√买卖合同□建设工程合同□技术合同□物业服务合同□委托合同□其他:5.2.2定价方式□√固定总价,要求:本项目采取统一折扣报价,投标人应以本项目采购清单中所列品目预算单价为折扣基准进行统一折扣报价。最终结算金额=实际采购数量×品目预算单价×中标折扣。□固定单价,要求:□成本补偿,要求:5.2.3合同文本的主要条款合同书(此合同书仅供签订正式合同时参考用)合同编号:甲方:武汉市第一医院地址:武汉市硚口区中山大道215号,邮编:430022乙方:地址:,法人:电话:,传真:开户行:行号:帐号:鉴于:1.甲方是一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法律成立并在中国【武汉】合法注册、经营及有效存续的医院,具有签署本合同的合法主体资格,且在签署本合同时无任何法律障碍和重大事件影响买方继续正常存续和履行本合同的能力;2.乙方,一家依据中国法律成立并在中国【】合法注册、经营及有效存续的公司,具有签署本合同的合法主体资格,且在签署本合同时无任何法律障碍和重大事件影响卖方继续正常存续和履行本合同的能力;3.乙方拥有合法销售本合同标的物的全部政府许可、生产和/或使用许可和/或授权,对其所销售的标的物拥有完全的排他的所有权和/或知识产权。卖方对本合同标的物的销售不会损害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为此,经过双方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双方同意签订以下合同条款,以便双方共同遵守、履行合同。一、本合同仅为明确双方在采购期年月日至年月日的化学试剂及危险化学品采购品牌、价格及配送等服务。采购配送总金额不超过万元(大写:),超过该金额合同自动失效。供货品种清单及单价如下:产品序号货物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商单价(元)备注二、上述合同总价为固定不变价,包含卖方将产品运送至买方指定交货地点并交付给买方指定收货人之前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成本及利润、税金、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仓储费、损耗费】),本合同总金额不得做任何变更与调整。三、合同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四、付款方式完成验收合格后,按医院财务管理规定付款。五、有效期除非甲方对有效期另有规定,乙方应保证供给甲方的耗材自甲方收到之日起使用有效期不少于6个月。六、专利权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销售品种时,不会损害任何第三方的权益,也不会受到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保护期的起诉,否则应由乙方自行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若甲方因此被索赔或被追究任何法律责任,均应由乙方承担最终责任并赔偿甲方产生的相关损失。七、配送(1)乙方保证销售品种包装符合国家各级药品监督管理机构颁布的法规规章及货物运输要求。(2)乙方保证以符合相关规范及销售品种特性的物流配送方式进行运输,并保证就运输过程中发生的货品灭失及因包装或运输不善等原因导致货品损坏或变质等承担全部责任,并应对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3)乙方负责对甲方所需的货品进行及时配送。甲方发送的一般订单,乙方应在发送当日回复,并在订单发送时间起72小时内完成配送;遇节假日可顺延。紧急订单,应在订单发送时间起4小时内回复并完成配送;特急订单,应在订单发送时间起2小时内回复并完成配送。乙方配送交货地点由甲方指定。(4)交货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证件、材料、票据等书面文件。甲方认为有必要的,有权要求乙方就耗材供货渠道的合法性进行进一步的说明或提供有效的书面证明材料。若乙方向甲方提供非法渠道来源的耗材,则甲方有权将此视为欺诈。为维护甲方合法权益,甲方有权终止与欺诈方全部合作,欺诈方应向甲方承担耗材价值双倍的赔偿责任。同时,甲方保留依据现行法律法规追究其他责任的权利。(5)销售品种交货时应货票同行,并严格按照法定的运输管理要求及耗材储存、包装标准等将中选品种按时发运给甲方,甲方收到乙方供货的销售品种时,应当场清点产品的整体整箱外包装(即大件包装)是否完好牢固。甲方在接收产品时,发现短少、破损、污染、异形等情形,或有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有权拒绝接收,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及时更换被拒收的品种,并承担由此对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6)除非甲方对包装另有规定,乙方提供的全部耗材均应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及根据耗材特性所需的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以防止耗材在转运过程中损坏或变质,并应确保耗材安全无损运抵甲方指定现场。否则,对于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包括赔偿责任在内的一切法律责任。(7)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详细装箱单和质量检验报告书/合格证。包装、标记和包装箱内外的单据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本协议约定的要求,以及甲方提出的其他要求等。八、伴随服务乙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和协议中规定应承担的其它义务。在本协议履行的过程中,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免费提供下列服务中一项或全部:(1)耗材的现场搬运或入库;(2)提供耗材开箱或分装的用具;(3)对开箱时发现的破损、近效期耗材或其他不合格包装耗材及时更换;(4)在甲方指定地点为所供耗材的临床应用进行现场讲解或培训;(5)其他乙方应提供的相关服务项目。九、退换货若因销售品种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甲方退货的情况,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无条件且及时退换货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输费用),而且由此所导致的所有纠纷、赔偿及其他责任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若甲方因此被索赔或被追究任何法律责任,均应由乙方承担最终责任。同时,乙方承诺以现金形式补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所有损失。十、召回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若乙方自行或者根据中国政府相关部门的要求召回销售品种时,乙方应当及时通知甲方,作出相应说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必要的协助配合。十一、质量保证及检验(1)按协议交付的耗材质量应符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标准,以确保临床使用安全有效。耗材的包装、标识、标签、说明书等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并具备国家管理部门的相关批件。(2)如果甲方确认需要进行耗材质量检验,应及时以书面形式把质量检验的具体要求通知乙方。乙方应当同意配合甲方进行耗材质量检验,如果通过检验证明耗材存在质量问题,则进行耗材质量检验的费用由乙方承担。检验在交货的最终目的地进行。(3)甲方在接收耗材时,应对耗材进行验货确认,对不符合协议要求或质量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接受。乙方应及时更换被拒绝的耗材,不得影响甲方的临床使用。(4)若遇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中选品种进行耗材质量抽样检查,按相关要求执行。(5)如产品经检验,确实出现质量问题,乙方还应向甲方给付全部有问题产品的双倍货款作为违约金,且乙方不得以耗材已被验收合格作为抗辩理由。十二、履约延误(1)乙方应按照甲方规定的时间配送耗材并提供伴随服务。(2)在履行协议的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妨碍按时配送耗材和提供伴随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核实,并确定是否同意酌情延长交货时间以及是否收取违约金或终止协议。延期应通过补充协议的方式由甲、乙双方认可并重新签署。(3)如乙方无正当理由拖延交货,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误期赔偿费或终止协议等违约责任。十三、不可抗力本合同所指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受阻方立即通知了对方,并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的十五(15)天内提供有关该事件的公证文书和书面说明,书面说明中应包括对延迟履行或部分履行本合同的原因说明。不可抗力事件终止或被排除后,受阻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并应尽快通知另一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达三十(30)日或以上时,双方应根据该事件对本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协商对本合同的修改或终止。十四、合同纠纷的解决本合同的成立、有效性、解释、履行、签署、修订和终止以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如果任何争议或权利要求起因于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或与本合同的解释、违约、终止或效力有关,都应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败诉方应支付因诉讼所发生的一切法律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调查费、公证费等。十五、廉政条款:1、甲乙双方应当自觉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2、对于违反相关法律和规定的处置为:如甲方违反,则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置;如乙方违反,则甲方将乙方列入甲方不良记录合作商名单,不再进行合作,并将相关情况上报至上级有关部门备案。对于情节严重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十六、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持肆份,乙方持壹份。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合同附件与合同正文有任何冲突,以合同正文为准。本合同已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如双方签署日期不一致,自较迟的签署日起生效。甲方:武汉市第一医院,乙方:(盖章),(盖章)甲方代表:,乙方代表: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5.2.4履约验收方案(1)履约验收主体武汉市第一医院(2)履约验收时间货物到达采购人指定指定后。(3)履约验收方式甲乙双方现场验收(4)履约验收程序甲乙双方按验收单逐项进行验收,并在验收单上签字确认;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免费调换,甲方有权对一切相关损失,包括延误,向乙方提出索赔。(5)履约验收内容验收应甲乙双方共同参与,验收内容主要有:外包装检查、开箱验收、数量验收、应用质量验收。甲乙双方应仔细检查外包装、装备是否完好无损,严格核对货物品名、生产商、产地、规格、型号、数量等是否与合同一致。破损或不一致的,乙方应免费调换,甲方有权对一切相关损失,包括延误,向乙方提出索赔。(6)履约验收标准各项参数及性能指标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及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技术手册所规定的技术要求,检验测试由甲乙双方共同认可、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实施,并出具检验合格报告,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5.2.5风险管控措施(1)国家政策变化应对措施∶制定合同补充条款,如遇国家政策变化,采购人和供应商协商解决采购过程和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问题。(2)实施环境变化应对措施∶制定合同补充条款,如遇实施环境变化,采购人和供应商协商解决采购过程和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问题。(3)重大技术变化应对措施∶制定合同补充条款,如遇重大技术变化,采购人和供应商协商解决采购过程和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问题。(4)预算项目调整应对措施∶据实调整(5)因质疑投诉影响采购进度应对措施∶据实调整(6)采购失败应对措施:重新招标或者上报相关主管部门变更采购方式。(7)不按规定签订或者履行合同应对措施∶及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8)出现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情形应对措施∶及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5.2.6其他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武汉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