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水害防治社会化技术服务中标结果公示(长治市应急管理局2023)
一、项目编号:1404992023CCS00237
二、项目名称:长治市应急管理局煤矿水害防治社会化技术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
长治市应急管理局煤矿水害防治社会化技术服务
长治市辖区煤矿开采历史悠久,随着近年来我市煤矿采场逐步向深部、向边远转移,水害威胁日趋严重,防治水工作难度逐渐增大。为进一步提升煤矿防治水工作和监管水平,拟通过购买煤矿水害防治工作社会化技术服务,有效防范化解煤矿重大水害风险,切实防范煤矿水害事故发生。
不限
项
/
报价:1688200(元)
安徽惠洲地质安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省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桃花工业园汤口路41号
91340100793556550J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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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长治市应急管理局煤矿水害防治社会化技术服务
长治市应急管理局煤矿水害防治社会化技术服务
长治市辖区内正常生产建设煤矿企业
为进一步提升煤矿防治水工作和监管水平,拟通过购买煤矿水害防治工作社会化技术服务,有效防范化解煤矿重大水害风险,切实防范煤矿水害事故发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时间
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规范规程等相关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
王淑萍、刘冬梅、崔少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采购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20505.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治市应急管理局
地 址:长治市电大巷38号
联系方式:0355-30835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海天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治市和平壹号小区二号楼一单元1201室
联系方式:0355-30989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小雨、苗雨
电 话:0355-3098999
附件信息:
长治市应急管理局煤矿水害防治社会化技术服务.docx长治市应急管理局煤矿水害防治社会化技术服务.docx171.6K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中小企业声明函.pdf74.9K
安徽惠洲地质安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中小企业声明函1安徽惠洲地质安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中小企业声明函1263.3K
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1404992023CCS00237项目名称:长治市应急管理局煤矿水害防治社会化技术服务采购单位:长治市应急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山西海天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3年6月第一部分磋商公告项目概况长治市应急管理局煤矿水害防治社会化技术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下载采购文件,并按规定上传加密的响应文件(下载采购文件、上传响应文件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并于2023年7月3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1404992023CCS00237项目名称:长治市应急管理局煤矿水害防治社会化技术服务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170万元采购需求:长治市辖区煤矿开采历史悠久,随着近年来我市煤矿采场逐步向深部、向边远转移,水害威胁日趋严重,防治水工作难度逐渐增大。为进一步提升煤矿防治水工作和监管水平,拟通过购买煤矿水害防治工作社会化技术服务,有效防范化解煤矿重大水害风险,切实防范煤矿水害事故发生。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磋商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时间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采需满足的资格条件: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3年6月21日至2023年6月28日地点:山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方式:通过“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获取(采购公告下方选取“潜在供应商”处“获取采购文件”),不提供纸质版采购文件,供应商只有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并下载了采购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采购文件。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7月3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山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五、开启时间:2023年7月3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山西海天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2.其他事项:2.1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2.2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交易;电子化交易流程操作指南:“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下载专区”获取或“采云直播-山西政府采购供应商专场培训”观看操作视频;2.3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事项详见“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下载专区”)2.4各潜在供应商安装“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请供应商自行前往“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下载专区”获取并安装;2.5如有疑问,可致电技术支持热线:95763。2.6开标时间起30分钟内供应商可登录“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模块对响应文件进行在线解密。若在规定时间内响应文件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则投标无效。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长治市应急管理局地址:长治市电大巷38号联系方式:0355-208005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山西海天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长治市和平壹号小区2号楼1单元1201室联系方式:0355-3098999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吴小雨、苗雨电话:0355-3098999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报价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项目名称长治市应急管理局煤矿水害防治社会化技术服务2项目编号1404992023CCS002373预算金额170万元4保证金金额及交纳要求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汇、转账形式或投标保函。1.采用电汇或银行转账形式:投标保证金的金额:17000元递交时限: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方式:通过投标单位银行基本账户递交退还方式:退至投标单位银行基本账户投标保证金凭证:转账单投标保证金开户银行及帐号如下:递交账户名称:山西海天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长治金山国际广场支行行 号:104164000896账 号:144235419508 备注:转账时在备注栏里注明项目名称2.采用投标保函,投标保函应当是具备合法资质的金融机构开具的银行保函。投标文件中附保函文件,其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文件有效期一致,且真实有效,电子投标文件中需附银行保函扫描件。未按要求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未提交,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5响应件有效期90日历天(从提交响应文件日起计算)6响应文件份数电子响应文件: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一份(在山西省政府采购平台指定位置上传)7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时间8服务承诺合格9磋商小组构成窗体顶端磋商小组3人10现场勘查或磋商前答疑会不组织(不召开)11磋商过程中根据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本项目采购需求中的技术要求、服务要求、合同草案条款。12政府采购政策要求节能产品凡涉及最新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9号)标注“★”的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供应商须提供所投产品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12政府采购政策要求节能产品提供的货物有最新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强制采购产品以外的其他节能产品的予以优先采购。12政府采购政策要求环境标志产 品提供的货物有最新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8号)中产品的予以优先采购。12政府采购政策要求正版软件要 求采购项目中如含有计算机,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所采购的其它软件必须为正版软件。12政府采购政策要求信息安全产 品货物涉及《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8类13项),供应商须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12政府采购政策要求产品包装商品包装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符合《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12政府采购政策要求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供应商提供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属于《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中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予以优先采购。12政府采购政策要求中 小企 业本项目 是 否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2政府采购政策要求中 小企 业本项目属于农林牧渔业 工业 建筑业 批发业 零售业 交通运输业 仓储业 邮政业 住宿业 餐饮业 信息运输业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房地产开发经营 物业管理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其他未列明行业。12政府采购政策要求中 小企 业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按照本次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的划型标准,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须按照磋商采购文件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12政府采购政策要求中 小企 业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山西省财政厅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 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晋财购[2022]6号规定,本项目适用于: 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5%—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5%-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小、微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享受货物的价格折扣,须如实填写《报价明细表》(详见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12政府采购政策要求福 利企 业根据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12政府采购政策要求监 狱企 业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能够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13政采智贷凡符合要求且自愿选择“政采智贷”的中标供应商,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山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点击“政采智贷”,进入“山西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平台”页面,按照《山西省“政采智贷”业务操作指南》办理该项业务。同时,参与“政采智贷”的供应商,应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合同履约,严格按照信贷合同偿还债务。14招标服务费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费率和计算办法按照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执行。一、总则1.适用范围1.1本磋商文件适用于本次采购活动的全过程。2.定义2.1“服务”指本磋商文件所述供应商应该履行的承诺和义务。3.合格供应商的条件3.1具有本项目服务能力,符合并承诺履行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均可参加磋商。3.2供应商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供应商。3.3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和本项目所需的特定条件及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供应商的规定,有能力提供招标采购货物/服务的供应商。3.4“电子签章”指编制投标文件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的电子签章,电子签章包含投标人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和经授权的本项目的项目经理电子签章。4.磋商费用4.1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二、磋商文件5.磋商文件的构成5.1磋商文件由下列六部分内容组成:第一部分磋商公告;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第三部分评标标准和评分方法;第四部分服务需求;第五部分合同原则;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5.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条款、事项、格式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磋商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或被确定为投标无效。6.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6.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6.2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视情况确定是否有必要召开标前会。如果召开标前会,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向所有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出通知。三、响应文件7.响应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7.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7.2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8.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8.1响应文件分为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响应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和响应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按要求加密上传。资格证明文件部分指投标人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的文件。商务技术文件部分指投标人提交的能够证明其提供的货物/服务满足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响应文件的编制、加密上传及要求按第一章第四条规定执行。8.2响应文件要求内容及编排顺序(1)商务部分:磋商函(见‘响应文件格式’);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见‘响应文件格式’);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响应文件格式’);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见‘响应文件格式’);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证明文件;长治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材料。(2)技术部分:开标报价一览表(见“响应文件格式”);服务方案;服务承诺;服务人员配置;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材料。以上内容必须在响应文件中附相关的有效证明材料(加盖单位电子章)8.3响应文件按照磋商文件所规定的内容顺序,统一编目、编页码,由于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其责任应当由供应商承担。为方便评标,技术文件中的各项表格必须按照磋商文件第六部分格式要求制作。1、在开标之日后到投标有效期满前,供应商擅自撤回《响应文件》的;2、成交供应商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3、成交供应商不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4、提供虚假材料的;中标后未履行投标承诺的。8.4报价(1)本项目的报价采用人民币进行报价,供应商的报价应包含本项目所有内容的全部费用,并列出分项明细。如未提供明细,采购人将认为包含了所有费用。9.投标内容填写说明9.1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响应文件须对磋商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10.响应文件的有效期10.1本项目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为90个日历天。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11.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1.1组成响应文件的各项文件均应遵守本条。11.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电子签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11.3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的下方以及其他磋商文件要求的位置填写供应商全称并加盖电子签章。11.4供应商须注意:为合理节约采购评审成本,提倡诚实信用的投标行为,特别要求供应商应本着诚信精神,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内容。11.5供应商应按本磋商文件所要求的响应文件上传加密文件。(1)供应商对本磋商文件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中提供格式的资料,必须按照样表格式要求在指定位置加盖与供应商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字,否则按投标无效处理。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2.磋商截止时间12.1响应文件须按照规定的解密时间进行解密,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未进行解密、解密不成功的,报价无效。13.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13.1投标人在响应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可以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13.2投标人对电子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应在电子响应文件上进行,修改完成后重新上传。13.3在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五、评标程序和要求本次磋商采取一轮磋商、二轮报价、最后综合评分方式进行14.成立磋商小组14.1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组建成立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共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14.2磋商小组负责完成磋商文件的确认和具体的评审磋商事务,提出经磋商小组签字的评审报告。14.3磋商活动的组织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15.确认磋商文件磋商小组对本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程序、磋商内容、合同草案的条款以及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进行书面确认。16.响应文件的审查顺序磋商小组确认本磋商文件后,磋商小组成员按照随机顺序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17.响应文件审查17.1磋商小组进行资格性检查及有效性、完整性、响应程度审查,应严格遵循本文件第三部分评定和成交标准中的相关规定。17.2资格性检查,磋商小组对每个投标人提交的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17.3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由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进行审查,以确定响应文件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17.3.1在审查时,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7.3.2磋商小组要求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中提出,投标人对磋商小组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要求需加盖法人电子签章形式进行响应。17.4未通过资格性检查或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磋商小组将及时告知有关投标人。17.5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是指与磋商文件的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根据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审查内容,经磋商小组认定的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响应文件。17.6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响应人提供的货物/服务的主要技术性能、数量、服务方案和服务期限等明显不能满足磋商文件的要求,或者实质上与磋商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18.确定参加磋商的投标人18.1磋商小组按照第17.1条对投标人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后,要依据磋商文件对每个符合相应资格条件,且通过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估与比较,依法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投标人中确定不少于3家的投标人参加磋商。18.2磋商小组根据本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投标人进行磋商。19.磋商19.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投标人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投标人平等的磋商机会。19.2磋商的顺序,按照参加磋商的投标人签到的顺序进行。19.3磋商内容包括报价、业绩、服务期限、服务质量保证以及磋商小组认为有必要明确的其它问题。19.4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不进行任何实质性变动,投标人的响应文件全部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在满足3家以上投标人的竞争要求的情况下,进入最后报价。20.最后报价20.1磋商结束后,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进行最后报价,最后报价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进行提交,投标人须在磋商小组确定的最后报价时间内进行报价,最后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文件有效的组成部分。21.确定成交供应商21.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三部分综合评分标准中规定的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进行。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以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确定为成交供应商,得分相同的,以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确定为成交供应商。得分和最后报价均相同的,按技术服务指标优劣顺序排列。21.2磋商小组组长根据磋商过程中形成的原始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确认。22.评审复核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审结果:A、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B、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C、磋商小组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D、经磋商小组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评审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当场修改评审结果,并在评审报告中记载;评审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磋商小组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审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23.磋商保密23.1在磋商期间,任何人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投标人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23.2磋商结束后,参与评审磋商的所有人员不得带走磋商现场的任何资料。24.关于投标人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或无效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投标人进入初审、磋商或其它后续程序的,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导致此前评审结果被取消,其相关的一切损失均由该投标人承担。25.采购项目终止25.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本次磋商活动:A、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B、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C、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投标人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5.2项目终止磋商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依法重新组织采购活动。六、签订合同26.成交通知26.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在刊登本次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并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但该成交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成交的供应商是否知道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6.2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做未成交原因的解释。26.3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27.成交服务费27.1本次招标按国家有关规定收取成交服务费。27.2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计取费用向成交供应商收取,项目结束后一次性付清,请供应商在测算报价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28.签订合同28.1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后尽快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成交通知书,并在本项目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28.2成交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评标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28.3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参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原则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七、保密和披露29.保密29.1供应商自领取磋商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本招标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招标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30.披露30.1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标书的有关人员披露。30.2在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成交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八、询问和质疑31.供应商有权就招标事宜提出询问和质疑31.1招标程序受到严格的内部监督,以确保授予合同过程的公平公正。31.2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条款或技术、商务参数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31.3供应商对采购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询问。31.4供应商认为其投标未获公平评审或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31.5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31.6质疑书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被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磋商公告发布时间、质疑事项、法律依据(具体条款)、质疑人全称、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有效联系方式(包括手机、传真号码)。31.7质疑应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质疑书应当附相关证明材料。质疑材料应为简体中文,一式二份,并当面办理接收手续。31.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不予受理:(1)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质疑的;(2)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的;(3)所提交材料未明示属于质疑材料的;(4)质疑书没有法定代表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质疑书由参加采购项目的授权代表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但没有法定代表人特别授权的;(5)质疑书未提供有效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的;(6)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或者行政复议或者诉讼程序的;(7)质疑书未附相关证明材料,被视为无有效证据支持的。(8)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条款或技术参数有异议,未在开标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并且供应商已经参与投标,而于开标后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9)在提出本次质疑前半年内连续三次质疑而无事实依据的;(10)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31.9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做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31.10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相关部门投诉。32质疑函(格式)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九、违约处罚33.违约处罚33.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被没收,并可能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供应商今后参与同类采购项目的机会可能会受到影响:(1)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撤回其投标;(2)在评标期间,供应商企图影响采购机构或磋商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成交供应商未按本磋商文件规定签约;(4)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5)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十、政府采购相关政策依据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如果投标单位或所提供的货物满足下述要求并经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集体认定通过,予以考虑执行。(1)应该采购本国产品、工程和产品(是指所采购项目产品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的,必须采购本国产品)。(2)采购项目中含“计算机设备(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和平板式微型计算机)、输入输出设备(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管型荧光灯镇流器)、生活用电器(空调机、电热水器)、照明设备(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和高压钠灯)、电视设备、便器、水嘴等”(以“★”标注)的,属于国家强制性采购产品,必须符合《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最新一期的要求,否则报价无效。其他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在评审中优先采购(最终报价相等的前提下),查询网站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网站(http://www.mof.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http://hzs.ndrc.gov.cn);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网站(http://www.cqc.com.cn)。(3)凡列入《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均为政府优先采购产品,须按最新一期采购清单的要求执行。对于同时列入环保清单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应当优先采购只列入一个清单的产品。查询网站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http://www.mof.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http://www.zhb.gov.cn);中国绿色采购网(http://www.cgpn.org)。(4)采购货物中含信息安全产品,必须是列入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的产品,投标单位须附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否则报价无效。(5)小型和微型企业的评审要求:中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竞标须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5%—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5%-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评审要求:依据财库[2017]141号印发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对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实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本项目中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产品相等的情况下给予最终报价15%—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接受社会的监督,若与事实不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7)监狱企业的评审要求:依据财库[2014]68号印发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监狱企业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在本项目中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产品相等的情况下给予最终报价15%—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未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证明文件不予认可)。注:对满足上述要求的投标单位或报价产品不进行报价比例累计扣除,只选满足要求的最高比例进行扣除。第三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一、评审原则磋商小组在评审时,依据最终投标报价和各项技术、服务因素对供应商进行综合评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因素:响应报价;服务方案的合理性;供应商提供的其它内容和条件。二、评审方法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因素的主要因素为价格、技术、业绩以及对磋商文件的磋商响应程度。每一供应商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评分的算数平均值。按得分高低顺序进行排序,确定得分排名第一的作为成交供应商。1.评审程序评审委员会首先对响应文件进行资格和符合性审查。没有通过审查的,不得进入打分程序。通过审查后,方可进入下一阶段评审。条款内容标准资格性评审标准磋商函内容齐全,报价人电子签章符合要求。资格性评审标准报价人代表的证明(1)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2)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第六章);内容齐全,报价人电子签章符合要求。资格性评审标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报价人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多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资格性评审标准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证明文件扫描件,并盖投标人公章资格性评审标准长治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符合磋商文件要求资格性评审标准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符合磋商文件要求资格性评审标准中小企业声明函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符合性评审标准开标报价一览表内容齐全,报价人电子签章符合要求。符合性评审标准服务方案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符合性评审标准服务承诺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符合性评审标准服务人员配置符合磋商文件要求详细评审只对初步评审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评审采用百分制综合评估法,满分100分。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推荐供应商。得分相同的,按磋商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磋商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最低有效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本评标办法的标准总分为100分。标准总分的构成如下:评分标准商务部分(23分)1、合同执行能力、投标人业绩(10分)投标人提供近三年内同类业绩的,每提供一项得2分,最高得10分; (投标人合同案例以提供的合同为准,要求必须提供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注:本款可作为加分的合同案例仅指投标人自身的合同案例,即合同案例合同的乙方必须与投标人的名称 完全一致,如公司名称发生变更,须提供工商部门的证明文件。商务部分(23分)2、供应商信誉(6分)供应商提供自身获得的奖项得2分,最高得6分。商务部分(23分)3、人员配备(3分)本项目要求技术人员应包括1名教授或正高级职称的专家组组长和3名高级工程师成员;除要求外每提供1名具有地质相关专业教授或正高级工程师职称或有地质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人员得1分;最高得三分。商务部分(23分)4、设备配备(4分)配备专业、齐全的煤矿水害探测构造设备的得2分。配备专业、齐全的煤矿水害探测水设备的得2分。技术部分(67分)1、组织实施保障(22分)A、有且准确提供本项目总负责人及主要人员的姓名、职务、详细的地址和联系方式得4分,每缺一项扣1分,不提供不得分;B、整体项目周期安排,在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前提下,以各供应商作出的项目周期安排计划进行综合比较,优于磋商文件要求的4-6分,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得1-3分,否则不得分;C、进度保证措施:根据供应商进度保证措施是否全面完整、切实可行进行综合比较,优于磋商文件要求的得4-6分,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得1-3分,否则不得分;D、质量保障措施:根据供应商质量保障措施的完整性、可行性进行综合比较,优于磋商文件要求的得4-6分,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得1-3分,否则不得分;技术部分(67分)2、服务承诺(15分)投标单位的服务承诺,包括编制报告的质量承诺、工作时间承诺、编制人员承诺以及廉洁服务承诺等。服务承诺安全、技术先进、可行性强,优于磋商文件要求的得11-15分,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得6-10分,基本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得1-5分。技术部分(67分)3、服务内容(15分)能够深刻理解、全面把握并充分体现采购人意图,依据长治市应急管理局相关文件和要求,并结合长治市所辖煤矿的实际情况,将长治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技术服务项目相关内容反映在技术服务方案中,优于磋商文件要求的得11-15分,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得6-10分,基本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得1-5分。技术部分(67分)4、实施方案(15分)要将长治市应急管理局安全技术服务的工作内容、实施方法步骤、技术路线、进度安排以及领导保证、督促检查等各个环节都要做出具体明确的安排,主要技术问题分析透彻、技术措施合理先进,优于磋商文件要求的得11-15分,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得6-10分,基本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得1-5分。价格部分(10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100%注: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一、项目概况长治市辖区煤矿开采历史悠久,随着近年来我市煤矿采场逐步向深部、向边远转移,水害威胁日趋严重,防治水工作难度逐渐增大。为进一步提升煤矿防治水工作和监管水平,拟通过购买煤矿水害防治工作社会化技术服务,有效防范化解煤矿重大水害风险,切实防范煤矿水害事故发生。二、技术商务要求(1)技术要求1、服务内容1.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煤矿防治水工作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协助政府监管部门更加详细、具体掌握所会诊煤矿防治水工作现状,提出辖区矿井防治水问题的解决方案,提升煤矿防治水工作安全监管水平。1.2摸清辖区内会诊煤矿的水患防治基本状况,包括防治水组织机构、基础管理、水文补勘、探放水管理、防治水技术实施、排水设备设施配备、水害应急处置等情况,如实反映存在的水害威胁和安全隐患。1.3对市局煤矿防治水日常管理和监管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当发现所会诊煤矿存在较大水患时,开展现场调研排查,协助制定技术措施和现场处置方案。1.4为煤矿企业提供防治水安全技术服务,帮助企业不断提升安全管理和安全技术水平,防范煤矿水害事故发生。1.5指导煤矿制定水害隐患整改治理方案,提出防治水安全管理改进建议,提供安全技术咨询服务。1.6分析汇总煤矿防治水工作安全生产现状,指导煤矿企业水害隐患整改。1.7根据需求,为所会诊煤矿提供防治水工作综合技术咨询服务,协助召开防治水会议、交流等活动。1.8协助市局出台煤矿水害防治相关要求和措施;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水害安全生产事故,并及时有效地参加水害应急救援工作。2、技术服务要求2.1专家会诊组由水文地质相关专业5人以上人员组成,其中应包括1名教授或正高级职称的专家组组长和3名高级工程师成员,对所服务矿井提出整改要求和建议。2.2专家对所会诊煤矿的防治水会诊意见与建议应符合煤矿实际,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2.3会诊完成后一个月内,服务机构要针对每座煤矿“一矿一策、一面一策”提出有针对性、可操作的建议和具体整改要求及措施,形成书面会诊报告,加盖社会服务机构公章,报告由长治市应急管理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2.4本项目服务过程和成果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规范规程等相关要求。3、服务效果3.1借助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设备,对所会诊煤矿进行隐患排查,并进行安全生产技术检测、评估,全面排查煤矿防治水工作存在的安全隐患,防止煤矿水害事故的发生。3.2通过实地下井检查和查阅资料,及时提出专业性合理化和可操作性建议,确保所会诊煤矿防治水工作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3.3通过专家会诊,能应对所会诊煤矿可能发生的水害事故,并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维护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环境。(2)商务要求1、服务对象长治市辖区内正常生产建设煤矿企业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时间3、付款方式根据《长治市2022年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创新提升工作方案》长财〔2022〕3号文件要求,合同签订且技术服务方提供发票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技术服务费总额的40%;完成目标矿井数量的50%后,且技术服务方提供发票后十个工作日支付技术服务费总额的30%;完成目标矿井现场专家会诊检查,并提交经评审验收的总结报告后,且技术服务方提供发票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技术服务费总额的30%。第五部分合同原则(格式)政府购买服务合同(样式)甲方(购买主体):长治市应急管理局地址:乙方(承接主体):地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政府购买服务实施办法的通知》和《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市场监管局关于规范政府购买服务合同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等相关规定,为保证政府购买服务实效,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现就长治市应急管理局煤矿水害防治社会化技术服务项目达成如下合同,以兹共同遵守:一、项目名称及内容(一)项目名称:长治市应急管理局煤矿水害防治社会化技术服务(二)项目内容:(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煤矿防治水工作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协助政府监管部门更加详细、具体掌握所会诊煤矿防治水工作现状,提出辖区矿井防治水问题的解决方案,提升煤矿防治水工作安全监管水平。(2)摸清辖区内正常生产建设煤矿的水患防治基本状况,包括防治水组织机构、基础管理、水文补勘、探放水管理、防治水技术实施、排水设备设施配备、水害应急处置等情况,如实反映存在的水害威胁和安全隐患。(3)对煤矿防治水日常管理和监管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现场指导。当发现所会诊煤矿存在较大水患时,开展现场调研排查。(4)为煤矿企业提供防治水安全技术服务,帮助企业不断提升安全管理和安全技术水平,防范煤矿水害事故发生。(5)指导煤矿制定水害隐患整改治理方案,提出防治水安全管理改进建议,提供安全技术咨询服务。(6)分析汇总煤矿防治水工作安全生产现状,指导煤矿企业水害隐患整改。(7)根据需求,为所会诊煤矿提供防治水工作综合技术咨询服务,协助召开防治水会议、交流等活动。(8)协助市局出台煤矿水害防治相关要求和措施;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水害安全生产事故,并及时有效地参加水害应急救援工作。二、服务项目及要求(一)服务对象:针对长治市长治市辖区内正常生产建设煤矿企业开展全面、深入的水害防治安全会诊。(二)合同期限:合同期限为1年(月/日),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三)服务时间:(四)服务数量:(五)服务标准:为进一步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细则》、《煤矿地质工作规定》、《煤矿防治水“三区”管理办法》、《煤矿专门水文地质勘查规范》、《建筑物、水体、铁路及主要井巷煤柱留设与压煤开采规范》、《煤矿地质测量图例规定》及省市关于煤炭安全生产的相关要求,做好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落实《山西省煤矿老空水害防治工作规定》《山西省煤矿防治水“三专两探一撤”规定》,提高长治市煤矿防治水工作技术水平,增强矿井防治水安全意识,通过煤矿水害防治社会化技术服务提高煤矿防治水工作安全监管水平,帮助企业不断提升安全管理和专业技术水平,确保全市矿井水害防治各项工作得到有力的技术支撑,全面掌握各矿水害防治工作现状,监督各矿依法依规、有序开展防治水工作,有效防范煤矿水害事故发生。(六)提供服务的地点:长治市长治市辖区内正常生产建设煤矿企业。(七)提供服务的形式:(1)专家会诊组由水文地质相关专业5人以上人员组成,其中应包括1名教授或正高级职称的专家组组长,和3名高级工程师成员,对所服务矿井提出整改要求和建议。(2)专家对所会诊煤矿的防治水会诊意见与建议应符合煤矿实际,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3)会诊完成后一个月内,服务机构要针对每座煤矿“一矿一策、一面一策”提出有针对性、可操作的建议和具体整改要求及措施,形成书面会诊报告,加盖社会服务机构公章,报告由长治市应急管理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三、合同金额本合同服务费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元)。四、付款方式(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采取以下第(2)种付款方式:1、一次性付款:乙方履约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服务费。2、分期支付:(1)按年/按季度/按月支付等额的服务费;(2)根据《长治市2022年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创新提升工作方案》长财〔2022〕3号文件要求,合同签订且技术服务方提供发票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技术服务费总额的40%即元(元整);完成目标矿井数量的50%后,且技术服务方提供发票后十个工作日支付技术服务费总额的30%即元(元整);完成目标矿井现场专家会诊检查,并提交经评审验收的总结报告后,且技术服务方提供发票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技术服务费总额的30%即元(元整)。(本条款内容可根据政府购买服务内容予以细化)(二)支付方式:1、支付方式:银行转账。2、乙方账户信息如下:收款人名称:开户银行:账号:五、绩效评价(一)服务质量绩效目标(总体目标)服务质量评价指标1、数量指标(具体指标)2、质量指标(具体指标)3、时效指标(具体指标)4、成本指标(具体指标)5、满意度指标(具体指标)六、项目验收(一)验收内容1、履约验收时间项目结束后,项目单位提出申请,采购人组织专家对项目成果进行验收。2、履约验收方式采购人组织专家审查报告。3、履约验收程序项目单位提出申请,采购人组织专家对项目成果进行验收,出具评审验收报告。4、履约验收内容采购人组织专家审查报告。5、履约验收验收标准以本项目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合同为验收依据。(二)结果应用会诊对象依据会诊建议制定相关水害防治措施,提升水害防治水平;会诊成果作为采购人开展执法计划的重要参考,督促煤矿企业进一步加强防治水工作,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水害事故发生。(具体载明评价指标验收结果与合同资金挂钩的约定等)七、甲乙双方权责(具体约定甲乙双方有关权责)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约定不同的,以补充协议为准。(二)因发生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无继续履行的必要的,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且互不承担违约责任。除上述约定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三)对乙方履约时出现损害或可能损害公共利益、公共安全情形的,甲方可随时终止合同。(四)(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知识产权(一)乙方保证甲方在使用成交服务时,不承担任何涉及知识产权法律诉讼的责任。(二)乙方保证其提供的内容拥有合法的知识产权或授权,其权利义务不涉及第三人,没有任何侵权,若乙方所作的设计造成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受保护的权利的侵犯,则所引起的一切索赔和诉讼费用(包含但不限于赔偿费、诉讼费、鉴定费和律师费)由乙方承担。若发生以上情况并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负法律责任,甲方有权依法向乙方索赔并追究责任。(三)(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十、违约责任(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相关条款和本合同约定,乙方未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发生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依法向乙方进行经济索赔,并报请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甲方违约的,应当赔偿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二)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确因在现有水平条件下难以克服的技术困难,赔偿项目限合同款范围内。所会诊煤矿企业未予以落实会诊意见而导致的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十一、保密条款乙方及其项目参加人员应就合同履行过程中了解到、涉及到、搜集到甲方技术信息、经验信息以及其他尚未公开的有关信息、资料负有保密义务,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有权索赔。乙方应承担的保密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一)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上述信息、资料披露给任何第三人;(二)不得将上述信息、资料用于本合同以外的其他目的;(三)在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或按甲方要求,及时将上述信息、资料返还甲方,或按甲方要求作适当处理。(四)本合同项下的保密义务约定至相关信息、资料正式向社会公开之日或甲方书面解除乙方本合同项下保密义务之日起终止。(五)本条约定在本合同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且不受合同解除、终止或无效的影响。(六)(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无)十二、不可抗力(一)当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而导致其中一方不能履行合同时,应依据不可抗力对其造成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因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除外;(二)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对方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扩大。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事件发生后日内向对方提供该不可抗力事件的详细情况,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三)因不可抗力导致双方均发生损失的,双方各自承担损失;不可抗力结束后,经甲乙双方协商确认合同仍有继续履行的必要的,双方均应积极履行合同。十三、争议解决(一)当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无法协商达成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乙方履行合同工作中,乙方发生意外伤亡事故,甲方概不负责。十四、其他(一)本合同中的保密条款、知识产权条款、争议解决条款长期有效,不随本合同的终止、无效、被撤销而失效。(二)本合同所有附件及政府采购文件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三)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四)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叁份,乙方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五)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为乙方项目联系人。十五、合同附件(若有附件应注明,并注明附件名称)甲方(公章)乙方(公章):单位名称: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联系方式:联系方式: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日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格式)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单位全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商务部分一、磋商函(格式):(采购单位名称)(供应商全称)授权(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或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为此:1、我方同意在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开标日起的有效期90日历天内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本项目规定的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3、提供投标须知规定的全部响应文件。4、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服务的磋商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5、我方承诺:完全理解投标报价超过开标时公布的预算金额时,投标将被拒绝。6、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7、承诺完全满足和磋商响应磋商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若有偏差,已在响应文件商务条款偏离表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8、保证遵守磋商文件的规定。9、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我方的磋商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10、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11、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1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13、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磋商文件所列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服务。14、我方承诺接受磋商文件中《合同条款》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15、我方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成交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3)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未经采购代理机构同意,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磋商的;(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所有有关本投标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地址:邮编:电话:传真:供应商代表姓名:供应商代表联系电话:(办公)(移动)E-mail: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签章):日期:注: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投标函的任何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磋商响应投标,从而导致该投标被拒绝。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供应商(公章):日期: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采购单位名称)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供应商住址)的(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单位)授权在下面签字的(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单位)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以本单位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后附: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签章):供应商全称、供应商公章:日期: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五、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证明文件;六、长治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长治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致(采购人):供应商名称(自然人姓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联系地址和电话:为维护公平、公正、公开的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树立诚实守信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形象,本单位(本人)自愿作出以下承诺:一、我单位(本人)自愿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诚信经营,无条件遵守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各项规定。我单位(本人)郑重承诺,我单位(本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采购文件、本承诺函的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中国网站不存在失信惩戒、重点关注和风险提示信息;(七)未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八)未曾作出虚假政府采购承诺;(九)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我单位(本人)保证上述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如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接受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和其他机关的审查和处罚。供应商(电子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负责人、本人(签字或电子印章):日期:年月日注:1.供应商须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按此模板提供承诺函,未提供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按无效投标(响应)处理。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的签字或盖章应真实、有效,如由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七、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八、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材料。技术部分一、开标报价一览表(格式)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货币:人民币/元供应商总报价人民币: 元(¥: 元)服务期质量承诺其他说明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签章):日期:二、服务方案(格式自拟);三、服务承诺(格式自拟);四、服务人员配置(格式自拟);五、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材料等。六、政策性要求(如涉及)(一)中小企业声明及证明文件材料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如不适用,请注明不适用。(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注:中标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代理机构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不适用,请注明不适用。(三)监狱企业证明材料监狱企业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项目编号:)招标活动由本单位提供服务。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公章):日期:如不适用,请注明不适用。(四)正版软件承诺格式正版软件承诺格式(如有)正版软件承诺本供应商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本公司承诺投报的计算机产品预装正版操作系统,投报的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如上述声明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声明供应商(公章):日期:如不适用,请注明不适用。(五)信息安全产品说明信息安全产品说明如产品为信息安全产品,响应文件中须提供有效认证证书扫描件;如不适用,请注明不适用。(六)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本供应商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本公司承诺所供商品包装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符合《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如上述声明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声明。供应商(公章):日期:如不适用,请注明不适用。(七)创新服务明细表创新服务明细表货币:人民币/元序号服务名称服务内容数量单价总价创新服务价格合计:说明:(1)供应商如实填写表格,无相应内容可填的,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或用“/”来表示。(2)供应商提供的服务为创新服务,需填写此表后,提供《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供应商(公章):日期:如不适用,请注明不适用。六、政策性要求(如涉及)(一)中小企业声明及证明文件材料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长治市应急管理局煤矿水害防治社会化技术服务,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安微惠洲地质安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81人,营业收入为7982.85万元,资产总额为15294.22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安徽惠洲地质安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日期:2023年6月25日如不适用,请注明不适用。长治市应急管理局煤矿水害防治社会化技术服务响应文件六、政策性要求(如涉及)(一)中小企业声明及证明文件材料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长治市应急管理局煤矿水害防治社会化技术服务,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安徽惠洲地质安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81人,营业收入为7982.85万元,资产总额为15294.22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安徽惠洲地质安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日期:2023年6月25日如不适用,请注明不适用。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煤矿水害防治社会化技术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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