轮椅 成人 助听器中标结果公示(吕梁市残疾人联合会2023)
一、项目编号:1411992023ACS00117
二、项目名称:吕梁市残疾人联合会采购成人助听器、采购成人轮椅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总价(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包一
吕梁市残疾人联合会采购成人助听器
报价:197500(元)
上海启音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上海市场中路2181号101室
913101087743495642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包二
吕梁市残疾人联合会采购成人轮椅
标项2投标供应商数量不符合要求,系统自动废标
无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品牌
数量
单价
规格型号
包一
吕梁市残疾人联合会采购成人助听器
瑞声达
100台
1975.00元
ET788-DWH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瑞玲,李婷,孙廉(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1980号文件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2962.5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吕梁市残疾人联合会
地 址:吕梁市离石区
联系方式:0358-82251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鸿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吕梁市离石区办龙山路256号
联系方式:0358-82800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女士
电 话:0358-8280030
附件信息:
吕梁市残疾人联合会采购成人助听器、采购成人轮椅项目采购文件.doc吕梁市残疾人联合会采购成人助听器、采购成人轮椅项目采购文件.doc280.4K
上海启音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中小企业声明函1上海启音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中小企业声明函1149.4K
吕梁市残疾人联合会采购成人助听器、采购成人轮椅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1411992023ACS00117采购人:吕梁市残疾人联合会采购代理机构:山西鸿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期:2023年06月目录第一部分磋商公告··································1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3第三部分评审标准和方法····························18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20第五部分合同范本··································21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24第一部分磋商公告项目概况吕梁市残疾人联合会采购成人助听器、采购成人轮椅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7月1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基本情况项目编号:1411992023ACS00117项目名称:吕梁市残疾人联合会采购成人助听器、采购成人轮椅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最高限价):一包:20万元;二包30万元。采购需求:本次采购共二包;采购内容为:一包:成人助听器100台;二包:成人便携轮椅200台,成人功能轮椅200台;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磋商文件中商务和技术的相应要求为准。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如为生产厂家需具备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副本;供应商如为代理商需具备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3年6月26日至2023年7月3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方式:在线获取。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7月1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地点:政采云投标客户端。五、开启时间:2023年7月1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吕梁市离石区龙山路256号。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采购人名称:吕梁市残疾人联合会联系地址:吕梁市离石区联系人:王先生电话:0358-822510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招标代理机构:山西鸿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吕梁市离石区办龙山路256号联系人:吴女士联系电话:0358-82800303.联系方式联系人:吴女士联系电话:0358-8280030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磋商文件适用于本次磋商活动的全过程。2.定义2.1“服务”指本磋商文件所述报价人应该履行的承诺和义务。2.2“货物”指本磋商文件中所述所有货物。2.3“供应商”指符合本磋商文件规定并参加磋商的供应商。3.合格供应商的条件3.1具有本项目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3.2供应商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供应商。3.3供应商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和本文件中规定的条件:3.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3.3.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3.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3.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3.3.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4供应商下载磋商文件时应提供有效联系方式。3.5如供应商委托代理人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6供应商应独立于采购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为本次磋商的服务进行设计、编制技术要求和其它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4.磋商费用4.1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二、磋商文件5.磋商文件的构成5.1磋商文件由下列六部分内容组成:第一部分磋商公告;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第三部分评审标准和方法;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第五部分合同范本;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5.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条款、事项、格式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将会导致其磋商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磋商或被确定为磋商无效。6.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6.1供应商澄清要求的提交:任何下载了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均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按政采云平台规定送达采购代理机构。6.2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对澄清要求的处理: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对其认为需要给予澄清、修改及/或进行其它答复的,将以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并且采用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补充公告的形式。补充文件中包括原提出的问题及问题的说明意见,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6.3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6.4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澄清、修改及其它答复的效力:无论是否根据供应商的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一旦对磋商文件做出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即刻发生效力,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有关的补充文件,应当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6.5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视情况确定是否有必要安排所有下载了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踏勘现场,而无论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或采购人是否安排踏勘现场,供应商均应当将相关的因素作为磋商所应当考虑或依据的因素。6.6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视情况确定是否有必要召磋商会议前会。如果召磋商会议前会,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向所有下载了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出通知。6.7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在磋商会议对磋商情况可在不改变磋商文件实质内容前提下做进一步的澄清和说明,并经所有供应商委托代理人在线签字确认。三、响应文件7.响应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7.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等)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7.2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8.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8.1响应文件分为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商务部分指供应商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技术部分指供应商提交的能够证明供应商提供的服务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本次磋商,供应商应按本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商务、技术部分内容和需要供应商自行编写的其他文件,其中加*项目若有缺失或无效,将导致磋商被拒绝。(具体填写要求及格式详见磋商文件第六部分)。8.2响应文件要求内容及编排顺序(1)商务部分:*磋商函(格式)*磋商保证金缴费证明(见‘响应文件格式’)*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见‘响应文件格式’)*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响应文件格式’)*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特定资格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承诺书,见‘响应文件格式’)*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由具有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上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供应商承诺书的可不提供此项,见‘响应文件格式’);*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报价截止日期近一年内任意一期的纳税凭据或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报价截止日期近一年内最后一次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提供供应商承诺书的可不提供此项,见‘响应文件格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承诺书,见‘响应文件格式’);*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供应商承诺书,见‘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见‘响应文件格式’)*针对企业“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用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同类项目案例及相关证明资料(见‘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企业简况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材料技术部分:*首次报价一览表(见‘响应文件格式’)*投标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运行性能的详细描述。*投标货物技术规范偏离表(见‘响应文件格式’);同投标货物型号一致的产品手册、介绍、说明书等技术材料;本项目实施时间进度表;投标货物配件、耗材、选配件、工具、备件清单;售后服务网点、人员、设施等情况;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材料。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部分:节能产品明细表(如适用)(见“响应文件格式”);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如适用)(见“响应文件格式”);承诺所投报的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为正版软件。(如适用);所响应信息安全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如适用)(附:有效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中小企业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适用)(见“响应文件格式”);监狱企业声明函(如适用)(见“响应文件格式”)。8.3按照磋商文件所规定的内容顺序,统一编制目录、编排连续的页码为方便评审,技术文件中的各项表格必须按照磋商文件第六部分格式要求制作。8.4磋商保证金供应商须在磋商会议前提交人民币一包:贰仟元整;二包:叁仟元整作为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应当以电汇、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必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到账,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报价无效。收款单位:山西鸿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吕梁分行营业部账号:162505097(3)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交纳后,务必在汇款单位附加信息及用途栏注明项目名称。(4)未按前述各款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或所提交保证金不符合各项要求的磋商,将被视为无效磋商。(5)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8.5磋商报价(1)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规定数额。(2)供应商要按服务项目内容、价格表(统一格式)的内容填写报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委托代理人签署。(3)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最低报价不能作为成交的保证。9.磋商内容填写说明9.1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响应文件须对磋商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性的响应。9.2供应商照搬照抄磋商文件技术、商务要求,并未提供技术资料或提供资料不详的,磋商小组有权决定是否通知供应商限期进行在线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磋商小组有权拒绝该磋商。9.3响应文件应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第六部分的要求提交,并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响应文件未按规定提交或留有空项,将被视为不完整响应的响应文件,其磋商有可能被拒绝。9.4首次报价一览表为在磋商会议仪式上报价的内容,要求按格式统一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9.5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磋商小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10.响应文件的有效期本项目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为90个日历天。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磋商将被拒绝。11.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1.1组成响应文件的各项文件均应遵守本条。11.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在线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11.3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的封面下方以及其他磋商文件要求的位置填写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同时在该处签署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委托代理人的人签字或盖章。11.4供应商须注意:为合理节约政府采购评审成本,提倡诚实信用的磋商行为,特别要求供应商应本着诚信精神,在本次响应文件的偏离表和其它偏离文件中(若本次磋商文件中没有提供偏离表或其它偏离文件样本,供应商亦应当自制偏离表并装订于本次响应文件中,并应当在总目录及分目录上清楚表明所在页数),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偏离。若供应商对某一事项是否存在或是否属于偏离不能确定,亦必须在偏离表中清楚地表明该偏离事项,并可以注明‘不能确定’的字样。任何情况下,对于供应商没有在偏离表中明确、清楚地披露的事项,包括可能属于被供应商在偏离表中遗漏的事项,一旦在评审中被发现存在负偏离或被认定为属于负偏离,则评委会有权视该条款是否为主要技术、商务条款而决定是否对该磋商予以拒绝。11.5供应商应按本磋商文件的要求上传响应文件。11.6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11.7因响应文件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2.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12.1响应文件进行加密后上传。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3.1截止时间:见磋商公告。13.2响应文件须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时间、地点上传。在截止时间以后上传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14.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14.1供应商可以在截止时间前,对所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14.2供应商修改响应文件的要求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委托代理人签署,补充、修改响应文件的材料,应当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14.3在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五、磋商会议15.磋商会议及其有关事项15.1采购代理机构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公开磋商会议,采购人代表、供应商委托代理人及有关工作人员在线参加。15.2磋商会议时由签到供应商在线解密响应文件。15.4报价时,采购代理机构将当众宣读供应商名称、报价、服务承诺以及采购机构认为适当的其他内容。15.5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做首次报价记录要求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供应商委托代理人在线电子签章确认。六、磋商程序和要求16.组建磋商小组16.1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磋商文件的规定,结合本磋商项目的特点组建磋商小组,对具备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磋商小组由3人组成,其中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三分之二。16.2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就磋商文件征询过意见的专家,不得作为评审专家参加评审,采购单位人员不得以专家身份参与评审,采购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评审。17.磋商程序17.1磋商会议后,磋商小组将审查各供应商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基本要求:内容是否完整、资格证明文件是否齐全、有无计算错误、文件签署是否齐全及验证磋商保证金。17.2审核时,磋商小组要审核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1)实质上响应的是指与磋商文件的主要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2)重大偏离(主要技术、商务要求)系指服务项目的质量、服务内容和服务期限等明显不能满足磋商文件的要求,或者实质上与磋商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将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A、本文件“供应商须知”第8条“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部分中,带*部分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无效的;B、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的规定签署、盖章的;C、磋商有效期不足的;D、报价货物性能、规格、数量、交货时间、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售后服务承诺等不满足磋商文件中的相关要求和超出采购人可接受的偏差范围的;E、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报价的;F、不符合磋商文件中有关分包、转包规定的;G、联合体响应文件未附联合体协议书的;H、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I、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3)重大偏离不允许在磋商会议后修正。(4)如果响应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磋商小组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再对响应文件进行任何修正。(5)响应文件的细微偏差(一般技术、商务要求)是指在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供应商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响应文件的有效性。17.3审核中,对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处理:(1)如果以文字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以文字表示的为准。如果大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如果单价乘以数量不等于总价,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如果明细价格相加不等于汇总价格,以明细价格为准。(3)调整后的数据应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若供应商不同意以上修正,其磋商将被拒绝。17.4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判定,只依据响应文件内容本身,不依据任何外来证明。17.5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在线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17.6磋商文件的变动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2)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在线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3)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17.7最后报价的确定(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3)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4)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18.澄清18.1磋商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等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该要求应当采用在线书面形式,并由磋商小组专家共同签字。18.2供应商必须按照磋商小组通知的内容和时间做出在线书面答复,该答复经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委托代理人的签字认可,将作为响应文件内容的一部分。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拒不按照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磋商小组可以拒绝。18.3如磋商小组一致认为某个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行的可能时,磋商小组有权决定是否通知供应商限期进行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磋商小组有权拒绝。19.详细评审磋商小组只对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的进行评价和比较;评审应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具体评审原则、方法和成交条件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评标标准和办法”。20.确定成交候选人20.1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20.2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2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21.评审过程保密21.1磋商会议之后,直到授予成交人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与评标无关的人员透露。22.关于供应商非实质性响应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做拒绝磋商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供应商进入初审、详细评审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磋商小组均有权决定取消该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或决定对该磋商予以拒绝,并有权采取相应的补救及纠正措施。23.采购项目废标条件23.1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对采购项目予以废标:(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采购项目废标后,磋商小组应做出书面报告。23.2废标后,采购机构应当将废标原因通知所有供应商,并依法重新组织采购活动。七、签订合同24.成交通知24.1成交人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在刊登本次磋商公告的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并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但该成交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成交的供应商是否知道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4.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25.签订合同25.1成交人应在接到成交通知书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5.2成交人应按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评审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成交人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25.3在合同履行中,采购人如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成交人可与采购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百分之十。25.4成交人一旦成交,未经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事先给予书面同意不得转包、分包,亦不得将合同全部及任何权利、义务向第三方转让,否则将被视为严重违约,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有权决定按照成交人成交后毁标、终止或解除合同等依约处理。25.5违反25.1条、25.2条的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七、成交服务费:26.成交服务费由成交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服务费参照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收取。八、保密和披露27.保密采购人自领取磋商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本磋商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磋商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28.披露28.1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标书的有关人员披露。28.2在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成交人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成交人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成交人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九、询问和质疑29.供应商有权就磋商事宜提出询问和质疑。29.1磋商程序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并受到严格的内部监督,以确保授予合同过程的公平公正。29.2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条款或技术、商务参数有异议的,应当在磋商会议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29.3供应商对采购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询问。29.4供应商认为其磋商未获公平评审或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质疑要一次性全部提出,线上书面送达并当面办理相关接收手续。29.5质疑应当以线上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29.6质疑书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被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磋商公告发布时间、质疑事项、法律依据(具体条款)、质疑人全称、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有效联系方式(包括手机、传真号码)。29.7质疑应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质疑书应当附相关证明材料。质疑材料应为简体中文,一式二份。29.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不予受理:(1)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质疑的;(2)质疑未以线上书面形式提出的;(3)所提交材料未明示属于质疑材料的;(4)质疑书没有法定代表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质疑书由参加采购项目的授权代表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但没有法定代表人特别授权的;(5)质疑书未提供有效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的;(6)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或者行政复议或者诉讼程序的;(7)质疑书未附相关证明材料,被视为无有效证据支持的。(8)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条款或技术参数有异议,未在磋商会议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并且供应商已经参与磋商,而于磋商会议后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9)在提出本次质疑前半年内连续三次质疑而无事实依据的;(10)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29.9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在收到下线上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做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以线上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29.10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投诉。十、违约处罚30.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被没收,并可能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供应商今后参与同类政府采购项目的机会可能会受到影响:(1)磋商会议后在磋商有效期内,供应商撤回其磋商;(2)在评审期间,供应商企图影响采购机构或磋商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磋商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成交人未按本磋商文件规定签约;(4)成交人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5)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十一、其他31.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内容认定(1)根据《******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的规定,本项目采购的货物中如包含财政部、发改委发布的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标注的国家强制性采购产品,属于财政部、环保部发布的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均须提供清单中的国家强制性采购产品。本文件有规定允许采购清单以外产品的除外。货物中有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须按第五部分的格式如实填写节能产品明细表、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同时,提供所投产品在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所在页截图复印件,并予以标记,作为评定依据。包含有国家强制采购的节能、环保产品,报价人未在响应文件中进行标记,报价时又没有能够作出承诺,评标小组经审查所报产品不属于国家强制采购的节能、环保产品将对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2)本项目所采购的货物中如包含计算机,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所采购的其它软件必须为正版软件。(3)报价人提供货物中如含有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须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未附有效认证证书,将有可能导致报价文件无效。32.中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评审标准(1)要求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第九条规定,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如果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等满足下述要求并经磋商小组全体成员集体认定通过,予以考虑执行。中小微企业参加须按照工信部联【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经磋商小组评审确认后,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文件要求,在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情况下,对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给予1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对于联合体报价的,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份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4%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时,按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参照上述规定执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3)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按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提供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参照上述规定执行。三、评审标准和方法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 一、商务部分(20分) 1、业绩(15分)合同案例是以提供的供应商自身合同为准,要求必须提供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复印件等作为证明,提供一个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三个年度内签署的同类型案例得5分,不能提供或者缺项均不得分,最多得15分。2、响应文件响应程度(5分) A、按磋商文件要求的内容和格式编制响应文件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B、对响应文件编排页码的得2分,未编排页码或编制不完整的不得分;C、根据磋商文件所提供的格式填写相关内容且无空项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 二、服务部分(32分) 1、根据项目供货方案(8分)包括但不限于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项目进度安排等内容:1)方案详细全面、针对性、适用性、可实施性强5-8分;2)方案较详细全面、针对性、适用性、可实施性较强3-4分;3)方案粗略、针对性、适用性、可实施性一般1-2分;未提供不得分。2、质量保证措施(8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质量保证措施是否详尽有效,具有针对性:1)方案内容科学、合理、全面的得5-8分;2)方案内容较科学、合理、较全面的得3-4分;3)方案内容不够科学、不够合理、不够全面的得1-2分;未提供不得分。3、售后服务(8分)根据售后服务方案的可行性、完备性、等进行综合评审横向比较:1)方案安排全面合理、措施得当、针对性强,实施计划完整、详尽,得5-8分;2)方案安排较全面,计划较详细,进度安排较合理,得3-4分;3)方案安排不全面,计划不够详细,内容不全面,得1-2分。不提供不得分。4、应急预案(8分)1)出现质量重大问题,具备有效的预防和补救措施,措施详细具体、合理可行、切合实际,得5-8分;2)出现质量重大问题,具备有效的预防和补救措施,措施内容简单、基本合理,得2-4分;3)出现质量重大问题,措施内容较差、不合理的不得分。 三、技术部分(18分) 1、产品参数(8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全部技术指标得5分,每有一项优于技术参数的指标,正偏离的加1分,加满3分为止。2、投标主要产品从安全、耐用、易操作、易维护等多个维度,由评标委员会进行综合评分。(0-10分)2.1、投标产品的安全性和耐用性:从产品技术标准、用户使用量方面进行评价(5分)优秀得4-5分,良好得2-3分、一般得1分。2.2、投标产品易操作、易维护:从产品维护时间、零配件获取方面进行评价(5分)优秀得4-5分,良好得2-3分、一般得1分。(评标委员会各成员进行评价打分时,依据投标人提供的商务技术文件等资料进行。)四、价格部分( 30分)1、本次评标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注:对于属于政策性因素规定的情形由专家集体判定进行价格扣除的小型、微型企业给予15%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报价参与价格评审。中小微企业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予扣除。监狱企业应提供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等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附相关证明资料,否则不予扣除。供应商属于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最多只能享受一次价格扣除,不重复享受政策优惠。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一、商务要求1、项目名称:吕梁市残疾人联合会采购成人助听器、采购成人轮椅项目2、预算金额(最高限价):一包:20万元;二包30万元。3、采购需求:本次采购共二包;采购内容为:一包:成人助听器100台;二包:成人便携轮椅200台,成人功能轮椅200台;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磋商文件中商务和技术的相应要求为准。4、采购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等。5、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6、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7、质量标准:达到验收合格标准。8、质保期:一年二、技术要求采购清单及参数助听器技术参数序号产品名称参数单位数量1助听器1、2.4GHz无线技术(第四代)2、MFi功能3、14通道WARP压缩系统4、16个电脑微调频段5、4个聆听程序6、实景声场环绕系统7、环境优化器Ⅱ8、实景声场环绕处理器(可调分频点)9、多维自适应方向性10、多重自适应方向性11、智能转换系统12、频谱重组(3个级别)13、低频提升(限UP受话器,2个级别)14、净噪系统Ⅱ(3个级别)15、风噪卫士(2个级别)16、静音系统(2个级别)17、超级DFSⅡ(内置反馈安全墙)18、自然方向性Ⅱ19、双耳智能融合系统(中高级)20、同步智能转换系统21、智能自动电话22、实时数据分析系统Ⅱ23、智能延时启动24、纳米涂层防护技术25、开放耳选配可选(限LP,MP受话器)26、自动直接音频输入27、耳鸣管理器28、最大声输出≥135.dBSPL29、满档声增益≥74dB30、等效输入噪声≤13.5dB31、总谐波失真≤1.5%32、频率范围不小于100-6500Hz33、电流量≤1.35mA34、电感敏感度≥125dB台100轮椅技术参数序号名称型号参数数量1功能性轮椅钢制座便轮椅1.车架选用管材直径≥22MM、壁厚≥1.2MM的A3钢焊接而成,表面电镀处理,还具有不易褪色、防锈能力强,安全性能高,坚固耐用等特点。2.靠背架:角度完全按人体腰部生理弯曲度来设计,为人体提供最佳支撑。3.黑色皮革软靠背垫,可拆卸硬座厕板,内置U型开口厕孔,带长方形抽拉式加深座便桶,便桶可拆卸便于清洗。4.固定式结构扶手架,扶手垫采用高品质皮革包海绵材质,柔软易清洁。5.固定式结构拆脚架,配置金属脚踏板,高度可调,同时配有小腿带。6.前轮:8英寸高品质PVC万向前轮,配高强度电镀铁质前叉,坚固耐用。7.后轮:24英寸橡胶实心轮胎,后轮手圈采用高强度波浪型塑料材质一次性注塑成型,不易变形。8.双刹车结构:肘节式刹车装置制动后低于座位面,手推把处装置自锁结构护理刹车,使用安全可靠。9.可折叠式车型方便携带出行,且能节省占用空间位置。200台2成人便携轮椅铝合金折背轮椅1.车架选用管材直径≥19MM、壁厚≥2MM的高强度铝合金材料焊接而成,表面经烤漆处理后不仅轻便美观、还具有不褪色防锈能力强;安全性能高,坚固耐用。2.靠背可折叠结构,方便携带。3.座垫/靠垫:采用阻燃阻燃牛津尼龙布料做成,质地柔软、透气防滑,平整美观. 座面平整,靠背带双层加强带,防止靠背下垂。4.扶手架:可后翻式扶手结构, 扶手垫采用高品质皮革包海绵材质,柔软易清洁。5.固定式结构拆脚架,配置金属脚踏板,高度可调,同时配有小腿带。6.前轮:8英寸高品质PVC万向前轮,配高强度砂光黑前叉,坚固耐用。7.后轮:24英寸免充气PU胎,后轮手圈采用高强度波浪型塑料材质一次性注塑成型,不易变形。8.双刹车结构:肘节式刹车装置制动后低于座位面,手推把处装置自锁结构护理刹车,使用安全可靠。9.可折叠式车型方便携带出行,且能节省占用空间位置。200台第五部分合同原则(仅供参考)需方:供方:供方在组织的采购项目中成交,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一、货物条款供方向需方提供。(具体品牌、数量、技术参数及质保期等见后附货物清单)二、合同总金额人民币(大写):。(小写):。此价格为合同执行不变价,不因国家政策变化而变化。三、货款支付无预付款,货物到达、安装、调试、培训、验收合格后由采购人以转账形式结清货款。四、售后服务及承诺。五、交货1、交货时间:2、交货地点:六、交验1、依据货物装箱单,对所有货物进行初步点验,如有不符应及时解决。2、开箱检查货物外观,如有损伤或质量缺陷,及时进行解决。3、依据合同货物清单,对货物数量、质量等进行检查。4、安装调试完毕,应对设备现场清理干净。七、需方责任1、及时办理付款手续。2、协助供方办理有关事宜。3、对合同条款及价格负有保密义务。八、供方责任1、保证所供货物均为响应文件承诺货物,符合相关质量检测标准。2、保证货物的售后服务,严格依据响应文件及相关承诺,对货物进行售后服务。九、违约责任1、供方所交的货物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需方有权拒收。同时,供方向需方支付合同款总额2%的违约金。2、供方不能交付货物时,供方向需方偿付合同款总额2%的违约金。3、供方逾期交付货物时,每逾1日供方向需方偿付合同款总额3‰的滞纳金。逾期交货超过30天后,需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4、因需方错告或变更到货地点而给供方造成的损失,由需方负担。十、不可抗力供需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十一、争议解决供需双方在执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合同签署所在地法院提出诉讼。十二、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由供、需双方代表签章确认后,即行生效。2、本合同一式份,供方持份,需方持份,财政厅备案份。3、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合同和中标通知书的前提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纪要”形式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十三、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1、成交通知书2、响应文件3、报价人所做的其他承诺需方(章):供方(章):法人代表: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注:需方与供方另有约定时,从其约定。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提交文件须知供应商应严格按照以下顺序填写和提交下述规定的全部格式文件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混乱的编排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后果由供应商承担。2.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和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3.本资格声明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的和准确的。4.磋商小组将应用供应商提交的资料并根据自己的判断,决定供应商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5.供应商提交的材料将被妥善保存,但不退还。6.全部文件应按供应商须知中规定的语言和份数提交。(项目名称)第包响应文件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目录商务文件部分1、磋商函……………………………………………………………2、磋商保证金…………………………………………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5、…………………………………………………………………6、…………………………………………………………7、……………………………………………………..................................技术文件部分1、首次报价一览表……………………2、投标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运行性能的详细描述……………………3、投标货物技术规范偏离表…………………………………4、…………………………………………………………………5、…………………………………6、………………………………………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部分1、……………………2、……………………3、…………………………………4、………………………………商务部分磋商函(格式)(采购人):(供应商全称)授权(供应商委托代理人姓名)(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磋商。为此:1、我方同意在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磋商会议日起的有效期90日历天内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3、提供规定的全部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纸质版、电子版、报价一览表。4、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货物和服务的报价详见报价一览表。5、我方承诺:完全理解报价超过磋商会议时公布的预算金额时,将被拒绝。6、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7、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磋商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若有偏差,已在响应文件商务条款偏离表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8、保证遵守磋商文件的规定。9、如果在磋商会议后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撤回磋商,我方的磋商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10、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磋商。11、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磋商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1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13、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磋商文件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供货。14、我方承诺接受磋商文件中《合同条款》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15、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成交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3)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未经采购代理机构同意,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所有有关本磋商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地址:邮编:电话:传真:供应商委托代理人姓名:供应商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办公)(移动)E-mail:供应商(公章):供应商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注: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磋商函的任何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磋商,从而导致该磋商被拒绝。磋商保证金缴费证明(格式)致:(供应商全称)参加贵方组织的采购编号为:项目磋商活动。按磋商文件规定,已从我公司基本账户递交人民币元的磋商保证金。若未成交,请按磋商文件要求,退还至本公司基本账户(应与汇出银行一致):收款单位:开户行:账号:附:磋商保证金缴纳证明(电汇凭证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影印件(电汇凭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身份证: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附法定代表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 特此证明。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采购代理机构):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注册于(磋商供应商住址)的(磋商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代表本公司授权(磋商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附: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承诺书(格式)致:(釆购人、釆购代理机构)我单位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的政府釆购活动,现承诺如下:我单位具有符合釆购文件资格要求的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我单位具有符合釆购文件资格要求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我单位具有符合釆购文件资格要求的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4、我单位具有符合釆购文件资格要求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5、我单位具有符合釆购文件资格要求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若我単位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供应商(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供应商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格式)山西鸿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磋商供应商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现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如上述承诺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声明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年月日同类项目案例及相关证明资料(格式)供应商应提供同类型合同案例,要求必须提供供应商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提供近三年来签署的合同项目案例。序号用户名称服务内容成交(中标)金额联系人联系电话备注12345678合计————————技术部分首次报价一览表(格式)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货币:人民币/元序号货物名称品牌规格型号产地及厂家数量单价合价合同履约期限 质量标准备注1 2 3...总报价(大写): ¥: 注:分项报价格式自拟(如有)。供应商(公章):供应商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投标货物技术偏离表(格式)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序号货物名称数量磋商文件技术规范、要求响应文件对应规范偏离情况备注供应商(公章):供应商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部分节能产品明细表(如适用)序号产品名称制造商产品型号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号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提供所投产品在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所在页截图复印件,并予以标记。供应商(公章):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如适用)序号产品名称制造商注册商标产品型号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号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提供所投产品在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所在页截图复印件,并予以标记。供应商(公章):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监狱企业证明资料(如有)监狱企业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本单位参加(采购人)单位的(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提供服务。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全称(公章):日期:附: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等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复印件须逐页加盖公章。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日期:年月日后附:(1)单位残疾人员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或经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精神残疾证明的复印件,复印件须逐页加盖供应商公章。与单位每一位残疾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的复印件,复印件须逐页加盖供应商公章。合同期限至少一年(含一年)。提供为单位每一位残疾人员按时缴纳社保金的凭证及加盖社保部门章的明细表的复印件,复印件须逐页加盖供应商公章。。提供为单位每一位残疾人员支付工资的工资表的复印件,复印件须逐页加盖供应商公章。注:所附资料不全或不满足要求的,评审时价格不予扣除。(3)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部分26.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吕梁市残疾人联合会(单位名称)的吕梁市残疾人联合会采购成人助听器、采购成人轮椅项目(第一包)(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助听器(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制造商为瑞声达听力技术(中国)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844人,营业收入为83468万元,资产总额为42847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上海启音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日期:2023年7月9日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轮椅 成人 助听器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