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中标结果公示(千阳县交通运输局2023)



一、项目编号:TZGL2023-ZB026

二、项目名称:邓西路至邓家塬六组联网路工程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邓西路至邓家塬六组联网路工程):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陕西基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火炬路东段3号
62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邓西路至邓家塬六组联网路工程):
工程类(陕西基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金额(元)

1
公路工程施工
625365.00
天然砂砾石基层5150m2,水泥混凝土路面4635m2,路肩培土515m3,道口标柱4根等,以本项目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90日历天
王建兵
二级建造师、陕261161702499
620,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巧娥、李拴贵、乔建华(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采购代理机构依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31号)的规定,参照国家计委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的计取

合同包号
合同包名称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收取对象

1
邓西路至邓家塬六组联网路工程
0.62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千阳县交通运输局(本级)
地址:千阳县宝平路54号
联系方式:0917-424124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同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宝鸡市金台区大庆路凯旋城铭座12楼
联系方式:152296815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肖工
电话:15229681501

同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7月11日

相关附件:

千阳县交通运输局(本级)邓西路至邓家塬六组联网路工程中标(成交)明细.pdf
千阳县交通运输局(本级)邓西路至邓家塬六组联网路工程中标(成交)明细.pdf

陕西基兴-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陕西基兴-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磋商文件(定稿)(3).pdf
磋商文件(定稿)(3).pdf

千阳县交通运输局(本级)邓西路至邓家塬六组联网路工程中标(成交)明细,千阳县交通运输局(本级)邓西路至邓家塬六组联网路工程中标(成交)明细受受千阳县交通运输局(本级),千阳县交通运输局(本级)委托,采用委托,采用进行采购进行采购邓西路至邓家塬六组联网路工程,邓西路至邓家塬六组联网路工程(项目编码:(项目编码:TZGL2023-ZB026)项目,中)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及中标(成交)结果如下:,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及中标(成交)结果如下:一、合同包1(邓西路至邓家塬六组联网路工程)、中标(成交)供应商:陕西基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标(成交)总价:总价:620000.00元元1.1、中标(成交)供应商:陕西基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2、中标(成交)1.3、中标(成交)标的明细:、中标(成交)标的明细:工程类工程类序序号号品目品目名称名称标的名称标的名称施工范围施工范围施施工工工工期期项项目目经经理理执业证书信息执业证书信息数量数量计计量量单单位位单价单价(元元)总价总价(元元)公路工程施工625365.00天然砂砾石基层5150m2,水泥混凝土路面4635m2,路肩培土515m3,道口标柱4根等,以本项目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90日历天王建兵2611617024991.00二级建造师、陕项620,000.00620,000.001-第1页-附件二:(一)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关于印发(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千阳县交通运输局的邓西路至邓家源六组联网路工程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邓西路至邓家源六组联网路工程,属于建筑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陕西基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从业人员45人,营业收入为88869.022万元,资产总额为9057.32万元,属于中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陕西基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日期:2023年7月7日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42扫描全能王创建邓西路至邓家塬六组联网路工程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TZGL2023-ZB026采购人:千阳县交通运输局采购代理机构:同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〇二三年六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响应供应商须知第三章磋商方法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第五章采购内容及要求第六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第1页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邓西路至邓家塬六组联网路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7月0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TZGL2023-ZB026项目名称:邓西路至邓家塬六组联网路工程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625365.00元采购需求:合同包1(邓西路至邓家塬六组联网路工程):合同包预算金额:625365.00元合同包最高限价:621000.00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1-1公路工程施工邓西路至邓家塬六组联网路工程1(项)详见采购文件625365.00621000.00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合同包1(邓西路至邓家塬六组联网路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合同包1(邓西路至邓家塬六组联网路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3.1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第2页章)及法人身份证原件,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3.2供应商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企业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3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本单位注册(提供项目经理在本企业2022年5月至今连续12个月养老保险缴纳凭证),且无在建工程、无不良记录(提供无在建工程、无不良记录承诺书);3.4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近三年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3年06月26日至2023年06月30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方式:在线获取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07月07日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地点: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15开标室、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五、开启时间:2023年07月07日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地点: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15开标室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第3页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1《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2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督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1.3《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1.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关于印发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5〕366号)、《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质检总局认监委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号);1.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10号);1.6《关于政府采购优先购买福利性企业产品和服务的意见》(陕民发〔2015〕1号)。2.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使用捆绑CA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baoji.gov.cn/),交易平台〖首页〉电子交易平台〉企业端〗后,在〖招标公告/出让公告〗模块中选择有意向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并打印回执单。在获取时间内持网上确认单、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至宝鸡市金台区大庆路凯旋城铭座12楼确认报名信息,报名成功后即可从〖我的项目〉项目流程〉交易文件下载〗中下载电子文件(*.SXSZF格式),未完成网上响应成功的或未经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或未在文件下载时限内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采购文件的,无法完成后第4页续流程后果自负,采购文件谢绝邮寄;3.供应商在网上填写单位信息(单位名称、营业执照相关信息)时应与采购文件要求及后期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中相关信息一致,否则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后果自负;4.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模式,实行纸质与线上电子投标方式,各供应商须自行在网上下载采购文件、缴纳磋商保证金,并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baoji.gov.cn/)-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下载“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投标单位培训实操演示及操作手册”,并下载政府采购电子标书制作工具,按照流程制作电子标书并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前上传电子响应文件;5.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6.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规定,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在陕西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平台(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自主选择金融机构及其融资产品,凭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提出融资申请,办理“政采贷”业务。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千阳县交通运输局地址:千阳县宝平路54号联系方式:0917-424124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同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宝鸡市金台区大庆路凯旋城铭座12楼联系方式:15229681501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肖工电话:15229681501同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3年06月25日第5页第二章响应供应商须知响应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采购人名称:千阳县交通运输局地址:千阳县宝平路54号联系方式:0917-42412431.1.3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同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宝鸡市金台区大庆路凯旋城铭座12楼联系人:肖工联系电话:15229681501邮箱:2740628377@qq.com1.1.4项目名称邓西路至邓家塬六组联网路工程1.1.5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1.2.1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采购内容天然砂砾石基层5150m2,水泥混凝土路面4635m2,路肩培土515m3,道口标柱4根等,以本项目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1.3.2计划工期90日历天1.3.3质量要求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1.3.4安全目标零死亡/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1.4.1供应商资格要求及条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企业法人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其他组织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或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1.3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本年度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1.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本年度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1.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1.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及法人身份证原件,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3.2供应商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企业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3.3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本单位注册(提供项目经理在本企业2022年5月至今连续12个月养老保险缴纳凭证),且无在建工程、无不良记录(提供无在建工程、无不良记录承诺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3.4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1.4.2是否接受联合体参加不接受1.4.4竞争性磋商现场需携带资格证件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及法人身份证原件,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1.9踏勘现场采购人不组织统一踏勘现场,由各供应商自行踏勘1.10分包不允许2.1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其他材料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答疑以及往来通知、函件等。2.2.1递交(上传)响应文件方式、截止时间1、递交方式:纸质与电子版2、响应文件递交(上传)截止时间:2023年07月07日09时00分2.3.1供应商提出询问和质疑的时间已经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质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在此之后提出的质疑均为无效,不予受理。质疑联系人:杨先生,电话:153891732313.1.1构成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其他材料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相应条款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所作的答疑、修改,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其他组成部分,各供应商必须及时从竞争性磋商代理人处获取。3.2.1磋商报价1、本项目为固定总价合同。2、在合同执行期间(包括工期拖延期间),由于人工、材料和设备价格等的上涨而引起工程施工成本增加的风险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合同价格不调整。供应商在计算报价时,应充分考虑企业自身实力和承受风险的能力。3、结算依据最后报价与首次报价下浮比例,同比例调整。4、本次磋商采用二次报价,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如未发生变动,二次报价不得高于首次报价,二次报价为最终报价。磋商报价不得超过公布的本项目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超出(高于)者按照无效响应处理。5、其他要求详见第二章3.2条3.3.1磋商有效期90日历天(自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算起)3.4.1磋商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12000.00元)。形式:银行转账;电汇;银行保函。重要提示:1、磋商保证金不接受现金或支票形式,以银行转账、电汇形式交纳磋商保证金的(转账时请注明项目编号),磋商结束之后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转账形式退到供应商的账户。2、供应商以担保机构保函(格式详见第二章附件一)形式交纳磋商保证金的,在2023年07月06日11:00前,持银行保函原件、介绍信、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前来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宝鸡市金台区行政大道8号)6楼621室财务科办理并及时告知代理机构,逾期未提供视为放弃投标,有效期应当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3、磋商保证金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交纳至以下账户:账户名称: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帐号:80602000142101980606531开户行: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鸡分行营业部转账事由:(项目编号)磋商保证金注:请各供应商务必确保磋商保证金到达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后,将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正本复印件粘贴于第9页四、响应偏离表(一)商务响应偏离表序号磋商文件商务要求响应文件商务响应偏离情况说明说明:请按对应磋商文件“第五章”中的“商务要求”认真填写本表。偏离情况填写:“优于、等于或低于”。如有优于请在说明栏写明“优于”的详细情况。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第120页五、施工组织设计供应商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格式根据工程实际自主确定,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总体施工组织布置及规划;2、重点、关键和难点工程的施工方案;3、工期关键线路图及保证措施;4、关键工程质量保证措施;5、安全保证措施;6、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文明施工、文物保护保证措施;7、项目风险预测与防范,事故应急预案;8、其他应说明的事项。第121页六、项目管理机构表职务姓名职称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备注职务姓名职称证书名称级别专业备注注:后附人员相关身份证、资格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第122页七、类似业绩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公路等级路线长度(公里)发包人名称发包人地址发包人电话合同价格开工日期交工日期承担的工作工程质量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项目描述备注注:1.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2.本表后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交(竣)工证书复印件及中标结果公告截图(含查询路径)并加盖公章。3.如近年来,供应商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第123页八、磋商保证金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正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第124页九、供应商承诺书(一)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拒绝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承诺书为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治理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的号召,我公司在此庄严承诺:1、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公平竞争。2、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进行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以谋取交易机会。3、不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提供虚假资质文件或采用虚假应标方式参与政府采购市场竞争并谋取中标、成交。4、不采取“围标、陪标”等商业欺诈手段获得政府采购订单。5、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6、不在提供商品和服务时“偷梁换柱、以次充好”损害采购人的合法权益。7、不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或其它供应商恶意串通,进行质疑和投诉,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秩序。8、尊重和接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招标采购要求,承担因违约行为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9、不发生其他有悖于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原则的行为。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地址:邮编:电话:年月日第125页(二)宝鸡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承诺书致:(采购人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的我方(供应商名称)自愿参加贵单位组织的编号为(采购项目编号)的项目(项目名称)的政府采购活动,我方已知悉并理解本项目采购文件的各项要求。为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政府采购原则,共同维护宝鸡政府采购市场良好秩序,我方郑重声明和承诺如下:一、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宝鸡市有关规定。二、我方郑重声明,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重大违法记录。我方同时声明,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我方对以上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根据相关政策规定进行的信用记录查询。如发现以上声明不实,我方承担相应后果。三、我方郑重承诺,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1)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评审专家提供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对索取或接受商业贿赂的单位和个人,及时向财政部门和监察机关举报;(2)不与其它供应商串通采取围标、陪标等商业欺诈手段谋取中标(成交);(3)不出借或借用资质;(4)不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专家恶意串通;(5)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单位;(6)不以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7)不以低于成本价或恶意低价竞争;(8)不与采购人在招标采购过程中进行协商磋商;(9)中标或者成交后不得提供假冒伪劣产品;(10)中标或者成交后非因不可抗力不得变更投标(响应)文件中承诺的项目管理实施人员;(11)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得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12)不得有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协议的行为;(13)不转包或违法分包政府采购合同,不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14)不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质疑、投诉;(15)不得有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行为;第126页(16)不得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的违法犯罪或者失信行为。四、如有违反以上声明或者承诺之一情形的,我方知悉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等政府职能部门将采取以下一种或几种方式追究我方责任:1、投标(响应)无效;2、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或者履约保证金;3、约谈法人代表或者主要负责人,责令整改;4、中标(成交)无效;5、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6、没收违法得所得;7、吊销营业执照;8、政府相关部门的联合惩戒措施;9、追究民事责任;10、追究刑事责任;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处理处罚措施。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第127页(三)为农民工缴纳各项保险及足额发放工资保证书(采购人名称):我方参加了(项目名称)施工投标,若我方中标,我方在此承诺:不将工程违法分包、转包给无资质的“包工头”等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按规定与录用的每位农民工签订《建筑企业劳务用工合同》,并明确工资支付方式、标准和结算时间,所发放的农民工工资直接发放到农民工本人,并由其签收。按照“谁承包,谁负责,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企业在清理拖欠民工工资工作中的责任和义务,做到:总承包企业对工程发生的民工工资承担全部的支付责任,对工程发生的工程款(包括材料、机械费用)承担全部的支付责任。若未履行承诺拖欠民工工资和其他工程款引发集体上访或群体性事件的,将承担全部责任,并自愿接受相关部门的相应处罚:建筑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扣分、限制参与工程投标资格、清出和禁止进入宝鸡市建筑市场开展业务、并由招标人将我方的违约行为上报省级交通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公路建设市场信息管理系统。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第128页十、供应商认为有必要补充说明的事宜1、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认为有必要说明的其他内容。2、其他可以证明供应商实力的文件,如: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荣誉证书等。3、若无此页内容,须填无。第129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工程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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