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心肺康复设备 心肺康复训练管理系统 心电监护系统 肩关节前平举训练器 夹扩 卧式转体功率车 夹扩胸训练器中标结果公示(晋城市社会福利院2023)
一、项目编号:1405992023ACS00169
二、项目名称:晋城市社会福利院老年人心肺康复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位
总价(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
晋城市社会福利院老年人心肺康复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心肺康复训练管理系统、心电监护系统、肩关节前平举训练器、夹扩胸训练器、下肢蹬踏训练器、卧式转体功率车
1
批
报价:476000(元)
北京康瑞星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市石景山区双峪路63-3号院办公楼A座一层105
91110107MA01N9QH2R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品牌
数量
单价
规格型号
1
晋城市社会福利院老年人心肺康复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心肺康复训练管理系统
瑞星云康
1
139000
K-X01
2
晋城市社会福利院老年人心肺康复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心电监护系统
瑞星云康
1
50000
K-X02
3
晋城市社会福利院老年人心肺康复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肩关节前平举训练器
瑞星云康
1
82000
K-Z02
4
晋城市社会福利院老年人心肺康复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夹扩胸训练器
瑞星云康
1
82000
K-Z03
5
晋城市社会福利院老年人心肺康复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下肢蹬踏训练器
瑞星云康
1
82000
K-Z07
6
晋城市社会福利院老年人心肺康复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卧式转体功率车
瑞星云康
1
59000
R-Y01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纪永红,殷姗姗,马晓颖(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7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晋城市社会福利院
地 址:晋城市白水西街1600号
联系方式:0356-213626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晋城市城区文博路南段常春藤教育大厦4楼410室
联系方式:18903564040、035621318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18903564040、03562131877
附件信息:
磋商文件.doc磋商文件.doc466.1K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中小企业声明函.pdf122.5K
北京康瑞星科技有限公司中小企业声明函1北京康瑞星科技有限公司中小企业声明函1356.5K
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1405992023ACS00169项目名称:晋城市社会福利院老年人心肺康复设备采购项目(二次)采购人:晋城市社会福利院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编制时间:2023年6月目录第一部分磋商公告-1-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7-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25-第五部分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30-第六部分评定和成交标准-31-第七部分合同草案-38-第八部分响应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41-第九部分相关范本-66-第一部分磋商公告项目概况晋城市社会福利院老年人心肺康复设备采购项目(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山西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7月11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1405992023ACS00169项目名称:晋城市社会福利院老年人心肺康复设备采购项目(二次)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元):500000.00最高限价(元):500000.00采购需求:本次采购共分1包,具体参数及要求详见磋商文件。品类序号品类名称单位需求数量1心肺康复训练管理系统套12心电监护系统套13肩关节前平举训练器套14夹扩胸训练器套15下肢蹬踏训练器套16卧式转体功率车套1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7日历天内完成供货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为小微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有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3年6月28日00时00分至2023年7月5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2、地点:山西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3、方式:线上免费获取。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2023年7月11日9点00分(北京时间)。2、地点:山西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线上递交。五、开启1、时间:2023年7月11日9点00分(北京时间)2、地点: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现场地点:晋城市城区文博路南段常春藤教育大厦4楼410室)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次磋商公告在山西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上发布。2、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晋城市社会福利院地址:晋城市白水西街1600号联系方式:0356-2136261王先生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晋城市城区文博路南段常春藤教育大厦4楼410室联系方式:0356-2131877、18903564040李先生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先生电话:0356-2131877、18903564040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 容说明与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要求(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2)本包是否接受联合体参加:否(3)本包是否接受代理商参加:是(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为小微企业(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有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2响应文件登陆山西省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上传加密的电子版响应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政采云平台上传经过CA签章的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逾期递交或未按要求递交响应文件的,采购人将予以拒收。3响应文件(资格证明文件)1、供应商代表证明(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 (2)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3)自然人参加投标的,提供个人身份证明扫描件2、响应函(格式见第八部分)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4、以下内容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见第八部分)5、本项目特定资格条件具备有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6、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的采购项目,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提供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见第八部分)本项目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上述文件进行资格审查,具体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见第五部分。4响应文件(商务技术文件)1、开标报价一览表;2、对商务要求的响应内容;3、对实质性要求的响应内容;4、对非实质性要求的响应内容;5、对服务要求的响应内容;6、对技术要求的响应内容;7、类似合同案例及相关证明资料;8、磋商文件要求或磋商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文件;说明:以上内容涉及的格式资料详见第八部分;以上涉及相关要求的内容见本文件第四部分相对应内容。5保证金þ本项目不需要提交投标保证金¨本项目需要提交投标保证金1、交纳数额为人民币(币种): 元。2、提交形式:非现金形式:提供针对本项目且满足保证金金额的由银行、保险机构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形式,受益人需为 。3、退还方式: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相关规定退还。6响应文件有效期90个日历天(从提交响应文件之日起计算)7本项目预算金额和磋商最高限价预算金额:人民币(大写)伍拾万元整(¥:500000.00元)最高限价:人民币(大写)伍拾万元整(¥:500000.00元)8现场勘查(或磋商前答疑会)本项目不集中举行答疑会或勘查现场。9磋商过程中根据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本项目第四部分中的技术要求、服务要求、商务要求、合同草案。10合同分包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11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如涉及的话)1、本项目涉及进口产品的要求:本项目采购标的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2、本项目涉及节能、环保产品的要求:(1)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相关要求,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2)采购标的涉及最新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磋商供应商应提供所投产品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响应文件将会被拒绝。3、本项目涉及正版软件的要求:磋商供应商需承诺投报的计算机产品预装正版操作系统,投报的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4、本项目涉及信息安全产品的要求:投标货物中如含有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需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5、小型、微型企业参加本项目磋商要求:(1)须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八部分),监狱企业参加磋商视同小微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小、微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可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享受价格折扣(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扣除优惠的扶持政策)。若有的话,如实填写《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创新产品企业提供货物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3)货物采购项目中,小微企业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不享受价格优惠。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磋商的要求:(1)须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八部分);(2)磋商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享受磋商货物的价格折扣。若有的话,如实填写《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创新产品企业提供货物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7、本项目涉及创新产品和服务的要求:根据晋财购[2019]19 号《政府采购支持创新产品和服务实施细则》,磋商供应商提供标的物中有符合创新要求的产品和服务的,须如实填写《创新产品和服务承诺函》,并如实填写《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创新产品企业提供货物明细表》。12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þ 是。本次开标采用远程在线开标方式,供应商必须准备好CA数字证书准时参加在线开标,供应商需使用CA数字证书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解密;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响应文件,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部分供应商响应文件未解密的,其他响应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电子开标过程出现故障时(因系统原因导致全部供应商无法解密或开标不能顺利进行),由采购代理机构另行通知开标时间。13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 注:具体划分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14其它纸质响应文件份数: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备注:因不确定因素无法到现场的供应商,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后5个工作日内邮寄至采购代理机构。)注:本表内容与供应商须知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表内容为准。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2.定义2.1“采购人”指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的采购单位。2.2“代理机构”指组织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的执行机构,即“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2.3“供应商”指符合本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受邀请获得磋商文件参加磋商,并向代理机构提交响应文件、最后报价的供应商。2.4“货物”指供应商按磋商文件的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2.5“服务”指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的服务和应当履行的承诺和义务。2.6本须知中单独对货物所描述的要求,只针对涉及采购货物。3.合格的供应商3.1具有本项目生产、制造、供应及/或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3.2供应商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持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证件的供应商。3.3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和本项目所需的特定条件及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供应商的规定,有能力提供磋商采购货物/服务的供应商。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具体提供的材料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1的要求。3.4本次磋商是否允许代理商参加,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1的规定。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6本次磋商是否允许由两个以上供应商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身份共同参加磋商,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1的规定。3.6.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各方均应按照本部分3.3条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3.6.2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的,联合体各方的同类资质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磋商。3.6.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磋商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磋商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联合响应协议格式见本磋商文件第八部分。3.6.4多家代理商代理同一品牌参加报价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报价供应商数量。若某包内包含多种产品的,主要产品或金额较大的产品以加※号来确定,如果加※号产品的品牌完全相同,则按一家供应商计算报价供应商数量。4.竞争性磋商费用供应商应当承担参与本次磋商活动发生的相关费用,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成交)供应商承担。5.通知的告知及获取5.1通知的告知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下同)或以在本次磋商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公告的形式送达所有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联系方式以供应商的登记为准。收到通知的供应商应以书面方式立即予以回复确认。因登记有误或传真线路故障导致通知延迟送达或无法送达,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责任。二、磋商文件6.磋商文件的内容6.1磋商文件由下列九部分内容组成:第一部分磋商公告;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第五部分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第六部分评定和成交标准;第七部分合同草案;第八部分响应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第九部分相关范本6.2代理机构磋商开始后对供应商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截止时间为拆封响应文件当日;查询内容为信用中国网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记录情况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情况;查询后存在问题的将留存证据并对响应文件做无效响应处理。6.3除非特殊要求,磋商文件不单独提供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6.4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代理机构所有。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代理机构解释为准。6.5磋商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法律、法规规定的,代理机构将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解释。7.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7.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具有约束作用。7.2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代理机构将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5日前,以发布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将顺延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7.3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疑问,可要求答疑。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当方式予以答复,并认为必要时,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答复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通知已获取文件的所有潜在供应商。7.4如延长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或项目因故暂停,代理机构将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以发布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接收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7.5项目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供应商磋商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或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变化,还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用更正公告(或变更公告)的方式发布。7.6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疑问,应当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公告期限满7个工作日内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上要求澄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内,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通知所有获取到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逾期提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7.7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是否进行现场勘查或召开标前答疑会,详细内容见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8的要求。三、响应文件8.响应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8.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的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以及供应商与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外文资料必须提供中文译文,并保持与原文一致,否则,产生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8.2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必须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9.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9.1响应文件分为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响应文件按各自内容分别以系统要求的格式加密上传。9.2响应文件的递交及要求按第一部分第四条规定执行。9.3纸质响应文件规格幅面(A4),采用双面打印胶印形式装订。封面“响应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为华文中宋初号加黑字体,其它为华文中宋三号加黑字体;目录及正文使用华文中宋小四号字体;表格内容为华文中宋五号字体。9.4响应保证金本项目是否要求供应商提交保证金,及要求供应商应提交的保证金金额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5的规定。9.5磋商报价9.5.1所有的磋商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9.5.2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中,要填报“报价一览表”(格式见第八部分),应提供货物/服务/工程(包括施工设备、劳务、管理、材料、安装、维护、利润、税金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等需要计取的所有费用)总价及其他事项,作为本次磋商的第一轮报价。9.5.3其他轮次的报价均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各项购买货物/服务及其运送、安装、调试、验收、保险和相关服务等的费用。9.5.4磋商供应商投报多包的,应对每包分别报价并分别填报开标报价一览表。磋商供应商报出的总价为服务全部完成交付的最终价格。9.5.5磋商供应商必须整包进行投标,不得拆包分项投标。9.5.6本次磋商不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投标和报价。9.5.7任何超出磋商文件要求而额外赠送的货物、服务等其他形式的优惠,在评标时将不作为价格折算的必备条件。9.5.8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主要辅材的项目,磋商供应商自行设计表格,填写备品、备件清单或主要辅材清单,注明品牌、型号、产地、单价、数量等内容。10.响应文件填写说明10.1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磋商文件中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对磋商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性的响应,否则,供应商须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风险和责任。10.2磋商文件有固定格式要求的须按第八部分提供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10.3报价一览表应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统一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10.4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磋商小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0.5因响应文件字迹潦草、提交资料不清晰或表达不清楚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11.响应文件的有效期本项目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6的规定。12.响应文件的签署12.1组成响应文件的各种文件均应遵守本条规定。12.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的电子签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印章,否则将做无效报价处理。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3.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3.1电子响应文件须按照磋商文件第一部分磋商邀请中规定的磋商解密时间进行解密。磋商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未进行解密的,投标无效。14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本须知的规定,通过修改磋商文件或自行决定延长磋商截止日期的,采购人和磋商供应商受磋商截止日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15.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15.1磋商供应商在开标解密截止时间前,可以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15.2在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磋商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五、磋商采购程序16.成立磋商小组16.1代理机构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组建成立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共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16.2磋商小组负责完成具体的磋商评审事务,提出经磋商小组签字的书面磋商评审报告。16.3磋商活动的组织工作由代理机构负责。17.响应文件审查17.1磋商小组进行资格性检查及有效性、完整性、响应程度审查,应严格遵循本文件第五部分评定和成交标准中的相关规定。17.2资格性检查,采购人代表对每个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17.3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由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进行审查,以确定响应文件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17.3.1在审查时,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7.3.2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依照要求在线提交。17.4评审中遵循的原则17.4.1审查中,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磋商无效:未按磋商文件的规定提交响应保证金的;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不具备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报价超过磋商文件规定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提交的响应文件有效期短于磋商文件规定有效期的;未按磋商小组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评审后,认为在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方面没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没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的。17.4.2在磋商过程中发现磋商有下列情形的,磋商小组应认定其磋商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A、有恶意串通的;B、有妨碍其他供应商的竞争行为的;C、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的。17.4.3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串通行为,其磋商无效:A、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的。B、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C、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为同一人;D、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E、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F、不同供应商的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17.4.4审查中,对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处理:A、如果正本与副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B、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C、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D、单价金额小数点或百分比有明显错误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E、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磋商小组将要求磋商供应商按上述原则在“电子交易系统”内调整确认,如果磋商供应商不予确认,其投标无效。17.5未通过资格性检查或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磋商小组须及时告知有关供应商。17.6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是指与磋商文件的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根据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审查内容,经磋商小组认定的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响应文件。17.7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服务的主要技术性能、数量、服务方案和交货(服务)期限等明显不能满足磋商文件的要求,或者实质上与磋商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18.磋商18.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18.2磋商的顺序,按照参加磋商的磋商供应商随机的顺序进行。18.3磋商内容包括货物/服务/工程等采购需求以及磋商小组认为有必要明确的其它问题。磋商时,磋商小组根据情况,可以要求或同意供应商就某些磋商事项作出明确的承诺,承诺文件依照要求在线提交,一并保存到“交易系统”中,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18.4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9明确本项目的技术要求、服务要求、合同商务要求、合同文本在磋商过程中不作任何实质性变动,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全部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在满足3家以上供应商的竞争要求的情况下,进入最后报价。18.5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9明确了在磋商过程中可能进行实质性变动本项目的技术要求、服务要求、合同商务要求、合同文本的内容,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不进行任何实质性变动,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全部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在满足3家以上供应商的竞争要求的情况下,进入最后报价。18.6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9明确了在磋商过程中可能进行实质性变动本项目的技术要求或服务要求或合同商务条款的内容,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按照明确的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后,进行实质性变动,代理机构将及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使每个供应商均同时获得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磋商供应商接到该通知要按照采购代理机构要求在线进行确认,一并保存到“交易系统”中。18.7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的内容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该通知由磋商小组成员共同签字。18.8发生实质性变动时,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包括现场提交响应文件补充文件的形式和另行约定时间提交响应文件的形式。18.8.1如发生的实质性变动内容较简单,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磋商现场能够马上做出承诺,并且经磋商小组认可,可以以提交响应文件补充文件的形式提交响应文件。18.8.2如发生的实质性变动内容较复杂,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磋商现场不能马上做出承诺,而必须给予一定的时间根据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重新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则在磋商现场由磋商小组另行约定时间提交响应文件。18.9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要求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除要对磋商文件变动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响应外,还要做出新的一轮报价。18.10磋商小组应对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按照本文件有关要求进行审查。18.11根据磋商文件(包括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和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新一轮的磋商。18.12经磋商、审查,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全部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在满足3家以上供应商的竞争要求的情况下,进入最后报价。19.最后报价19.1磋商小组对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首次磋商报价进行记录。19.2磋商结束后,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供应商最后报价按照磋商小组提供的报价格式单进行报价,供应商须在磋商小组确定的最后报价时间内进行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有效的组成部分。19.2.1磋商文件对技术、服务要求已详细列明,磋商结束后,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要按照磋商小组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19.2.2磋商文件对技术、服务要求没有详细列明,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在政采云平台系统内进行提交,供应商在磋商小组确定的最后报价时间内进行报价,最后报价是报价人响应文件有效的组成部分。19.3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报价处理。20.综合评审20.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20.2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应按照磋商文件第六部分评定和成交标准中规定的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进行。21.推荐或确认成交候选供应商21.1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或直接确认成交供应商,得分相同的,按磋商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磋商报价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21.2磋商小组组长根据磋商过程中形成的原始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22.评审复核22.1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审结果:A、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B、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C、磋商小组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D、经磋商小组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22.2评审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当场修改评审结果,并在评审报告中记载;评审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磋商小组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审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23.磋商保密23.1采购人、代理机构要采取必要措施,保证磋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磋商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磋商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磋商现场。23.2有关人员对磋商情况以及在磋商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任何人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23.3磋商结束后,参与评审磋商的所有人员不得带走磋商现场的任何资料。24.关于供应商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或无效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供应商进入初审、磋商或其它后续程序的,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导致此前评议结果被取消,其相关的一切损失均由该供应商承担。25.采购项目终止25.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本次磋商活动:A、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数量不足3家的;B、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C、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D、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5.2项目终止磋商后,磋商小组应做出书面报告,代理机构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项目终止公告。25.3如本项目属于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符合竞争要求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是2家,而不被终止。25.4如本项目属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1家的,采购人(项目实施机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六、关于成交26.成交通知26.1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在刊登本次磋商公告的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并以书面或电子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但该成交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成交的磋商供应商是否知道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6.2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前书面或者口头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对未成交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书面或者口头告知评审得分与排序。26.3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27.签订合同27.1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27.2成交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磋商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27.3本文件第四部分需求中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成交供应商须按照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27.4成交供应商应当自合同或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合同提交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备案。七、服务费28.服务费按采购人与代理机构签订的政府采购委托代理协议中约定按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计算后收取中标服务费。成交通知书领取前,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交纳成交服务费。请磋商供应商在测算投标报价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八、保密和披露29.保密供应商自领取磋商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本采购项目下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磋商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30.披露30.1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文件的有关人员披露。30.2在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或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下,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同意即可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必须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九、询问和质疑31.询问31.1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疑问的,可按第一部分磋商邀请中载明的联系方式、地址,口头或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采购人提出询问;供应商进行质疑的,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函。供应商对评审过程、采购结果有疑问的,可按成交公告中载明的联系方式、地址提出质疑。31.2询问事项若属于采购人提交的采购需求范畴的,询问方式为口头询问的,代理机构告知询问对象直接向采购人询问;询问方式为书面询问的,供应商须提供以下资料各2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影印件、询问函。在代理机构领取《供应商询问告知函》,询问供应商持《供应商询问告知函》向采购人进行询问。采购人须在法定时间内向询问供应商进行书面答复。32.质疑32.1质疑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按照本磋商文件第九部分提供的质疑函范本以书面形式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32.2质疑供应商质疑时须携带以下资料各2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内容包括: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法定代表人质疑时不提供此项内容。);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影印件;质疑供应商领取采购文件时间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原件。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函内容包括:A.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B.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C.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D.事实依据;E.必要的法律依据;F.提出质疑的日期。32.3对磋商文件编制内容(不包括采购需求)、磋商过程、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由代理机构进行书面答复。对磋商文件中采购需求提出质疑的,代理机构出具《供应商质疑告知函》(一式三份),供应商持《供应商质疑告知函》向采购人提出质疑。32.4代理机构、采购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时限对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做出处理和答复。质疑答复应当包括下列内容:A.质疑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B.收到质疑函的日期、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C.质疑事项、质疑答复的具体内容、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D.告知质疑供应商依法投诉的权利;E.质疑答复人名称;F.答复质疑的日期。质疑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32.5质疑供应商撤回质疑的,终止质疑处理。十、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如涉及的话)1、采购货物中含《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最新一期附件规定的强制性采购产品的,必须采购清单指定产品,否则投标无效。其它货物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最新一期内容中的产品。查询网站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网站(http://www.mof.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http://www.ndrc.gov.cn);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网站(http://www.cqc.com.cn)。2、本次采购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最新一期内容中的产品,查询网站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网站(http://www.mof.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网站(http://www.zhb.gov.cn);中国绿色采购网(http://www.cgpn.org)。3、中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须按照工信部联【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经评委会评审确认后,依据财库【2022】19号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通知,在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情况下,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扣除优惠的扶持政策)。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时,按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附相关有效证明文件。经评委会评审确认后,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进行评审。5、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按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提供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经评委会评审确认后,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进行评审。6、采购项目中如含有计算机,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所采购的其它软件必须为正版软件,否则投标无效。7、采购货物中含信息安全产品,必须是列入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的产品,供应商须附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否则投标无效。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一、项目概况项目编号:1405992023ACS00169项目名称:晋城市社会福利院老年人心肺康复设备采购项目(二次)项目概况:老年人心肺康复设备采购二、商务要求1、交付地点:晋城市社会福利院。2、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7日历天内完成供货。3、付款方式:签订合同时另行约定。三、实质性要求1、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若有的话);2、若投标货物涉及财库〔2019〕19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需提供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3、若供应商在响应采购人需求时提供的货物配件涉及医疗器械,需提供生产商的相关资质;正版软件承诺:承诺所投报的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若有的话);4、其他强制性要求或标准:无。四、非实质性要求1、磋商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货物不会出现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发法律或经济纠纷,否则由磋商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任何被磋商供应商用于未经授权的商业目的行为所造成的违约或侵权责任由磋商供应商承担。2、成交供应商未按合同要求提供货物或服务质量不能满足技术要求,且在规定时间内未使采购人满意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同时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其违约行为进行追究。3、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保标志产品。(若有的话)五、服务要求:★1、提供相关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采购货物的操作、测试流程、使用注意事项等。培训费用均由投标人负责。★2、投标人在质保期内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直至货物满足招标文件及合同的规定。质量保证期后提供同等条件的服务,投标人可以收取成本费(服务分项价格应不高于本期合同约定).3、合同生效后,投标人应将每台设备和仪器的中文技术资料同时交付给采购人。5、所投产品须无技术侵权纠纷。6、质量保证期6.1本项目的质量保证期与免费维护期均为最终验收通过之日起不低于一年,期限内供应商因服务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工时费、交通费、住宿费、通讯费)已包含到本项目预算中,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6.2供应商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供售后服务承诺(包括质量保证期内和质量保证期后),并在响应文件中注明详细内容。7、供应商应负责将所采购货物检验合格后,免费运至合同中规定的交付地点。8、货物交付验收时须提供完整的产品技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装箱单、质检报告、质量合格证书及其相关资料),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委托的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的质量检查和管理。9、本项目从实施直至最终交验中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如中标服务费、运输费、装卸费、税费、培训费、质检费等一切相关费用)由供应商负责。六、验收标准1、采购人或邀请相关行业技术专家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及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合同文本进行验收。2、项目所涉及内容完成后,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对所提供的货物、服务等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填写验收书,并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3、对于弄虚作假,虚假应标骗取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七、技术要求(一)技术需求内容:详见本部分技术需求书。(二)技术响应文件编排顺序:供应商应按照技术需求书中的序号顺序编排技术响应文件。(三)技术响应文件内容及要求:1、技术响应文件内容应是同投标标的物品牌型号一致的技术响应文件;2、技术响应文件是指能够证明投标标的物满足磋商文件技术需求的证明材料,技术响应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投标标的物技术指标的检测报告/功能截图/产品彩页/产品说明书/详细的技术说明文件/运行性能的详细描述文件等;3、项目实施过程中所需的主要辅材(若有的话,供应商按品牌、型号、产地、单价、数量。自行列表响应);4、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响应文件;八、其他1.本文件中未明确但国家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均需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2.投标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在线磋商,随时准备对磋商小组的询问予以解答。3.采用现场开标方式的供应商需自行准备电脑终端设备,电脑终端设备需具备IE11及以上的浏览器【推荐使用Chrome浏览器】和CA数字证书驱动,同时自行解决所需网络,需准备好CA数字证书准时参加现场开标,供应商需使用CA数字证书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解密;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响应文件,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参加本次磋商活动的供应商,在进行解密、澄清、说明、更正、磋商、多轮报价时,须使用CA数字证书,因未携带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5.在磋商期间,如出现不可抗力导致的系统无法运行或无法上报等情况,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按照要求可在磋商活动中进行其他形式书面材料的提交。6.未尽事宜,以签订正式合同为准!。采购项目技术参数及其他需求序号产品名称数量参数/功能1心肺康复训练管理系统1套功能:信息管理模块:医务人员可以对患者信息进行管理,制定训练计划、训练强度、形成运动处方。★远程处方管理模块:系统和训练器械及监护系统能够无线互联,通过无线管理实现运动处方下发到相对应的运动设备上,患者依据运动处方进行康复训练;★数据实时监控模块:医务人员通过系统可以监控患者在训练中的训练负荷、时间、次数、卡路里、心率、心电图、血压、血氧饱和度等信息,确保患者在康复训练时更安全有效;★运动报告管理模块:患者在训练完成后的训练数据、生理指标参数将自动存入数据库,并生成报告,方便医务人员单次或多次对患者所有数据进行分析和查看。支持报表打印患者住院期间全部的训练数据;硬件参数:显示屏尺寸≥23.8英寸;显示屏分辨率:≥1920*1080;台车参数:外形尺寸:1200 x 503 x 680(mm);±50mm材质:主体部分采用铝合金型材,金属钢材,台面ABS工程塑料.工作台面尺寸:503*390(mm);±40mm台面承重:≥25kg;台车前面需有拉手,便于医护人员实际操作;抽屉:工作台面下方需配有带锁抽屉,可提供储物功能;抽屉尺寸:390×300×40(mm);±15mm打印机托板及滑动键盘架:460*260(mm);±20mm供电方式:标配5孔插排;▲显示器支架: 单头显示器支承重≥20KG,可单独升降≥25cm,倾斜角度≥-15-20°,需旋转360°;台车净重:≥28kg;2心电监护系统1套功能:★监测多位患者训练中心电图,监测心率失常;★监测多位患者训练中的实时心率,防止发生意外;★监测多位患者实时血氧饱和度,保护老人训练中安全;监测多位患者运动前血压和运动后血压;wifi无线联网技术将所有设备信息集中在显示屏中进行实时监控;监护系统和管理系统及器械能够无线互联,生理指标参数同步;硬件参数:屏幕尺寸:≥55英寸;屏幕分辨率:≥2560*14403肩关节前平举训练器1套功能:通过肩部上举、下拉运动增强肩部肌群,锻炼老年人肩肘关节,缓解肩部肌肉酸痛感,可改善冠心病,脑卒中,高血压,糖尿病,脑动脉硬化、痛风、关节炎等;并提高肌肉力量和心肺功能。可对肱三头肌、肱二头肌、三角肌、背阔肌、胸大肌、斜方肌、肩胛带肌等进行锻炼。增强肩后伸,肘屈曲的力量。牵伸肩关节后伸肌群,提高肩胛骨的稳定性,如:菱形肌、胸小肌、前锯肌、肩胛提肌。特点:★阻力系统:采用电脑控制的气阻式阻力系统;安全保护功能:能够实时监控运动的负荷、时间、次数、心率、血氧、血压的变化,可根据患者的需要控制运动强度和时间,提供强大的安全保护;心率监控功能:能够实时监控当前心率、目标心率、报警心率;可设置目标心率值和报警心率值;血氧:训练中能够实时测量血氧饱和度;血压:血压测量,训练中能够测量运动前和运动后血压;双功能设计:上举/下拉两种可独立训练模式,可在同一台设备上完成训练,既能做到主动训练,也可以加强对伤病的预防;系统:系统可升级;显示屏:多方向调节功能,屏幕尺寸≥10.4英寸LED触摸屏;杯架:具有杯架设计功能,方便患者在训练过程中放置水杯;▲座椅:座椅:高度调节(415-540mm≥可调,行程范围≥125mm);安全装置:安全开关★配置便携式心电监护遥测设备;★采购人或生产商可长时动态数据抓取。技术参数:阻力:10-210N可调;可精度到1N;训练时间:1-120min可选择;次数:1-999次可选择;座椅尺寸:420*260*75(mm);±15mm;净重:≥160 kg载重:≥170Kg;4夹扩胸训练器1套功能:通过运动增加老年人肩周肌肉力量以及运动的控制,牵伸胸大肌胸小肌。如:胸大肌、胸小肌、三角肌、冈下肌、小圆肌、菱形肌、 斜方肌等,并可改善肩关节的活动范围,可针对伸肌、屈肌进行独立训练,并可改善冠心病,脑卒中,高血压,糖尿病,脑动脉硬化、痛风、关节炎等;并提高肌肉力量和心肺功能。特点:★阻力系统:采用电脑控制的气阻式阻力系统;安全保护功能:能够实时监控运动的负荷、时间、次数、心率、血氧、血压的变化,可根据使用者的需要控制运动强度和时间,提供强大的安全保护;心率监控功能:可实时监控当前心率、目标心率、报警心率;可设置目标心率值和报警心率值;血氧:实时测量血氧饱和度;血压:血压测量,能够测量运动前血压和运动后血压;▲双功能设计:夹胸/扩胸两种可独立训练模式,可在同一台设备上完成训练,既能做到主动训练,也可以加强对伤病的预防;系统:系统可升级;显示屏:多方向调节功能,屏幕尺寸≥10.4英寸LED触摸屏;▲座椅:高度调节(415-540mm≥可调,行程范围≥125mm);★配置便携式心电监护遥测设备;★采购人或生产商可长时动态数据抓取。技术参数:阻力:10-210N可调,可精度到1N;训练时间:1-120min可选择;次数:1-999次可调;座椅尺寸:420*260*75(mm);±15mm净重:≥130 kg;载重:≥170Kg;5下肢蹬踏训练器1套功能:通过登踏训练增强老年人下肢肌肉力量,其中下肢伸展时具有运动负荷。同步训练模式时主要锻炼股直肌、股内外侧肌、趾长肌、腓骨长肌等;异步训练模式时主要锻炼股四头肌、阔筋膜张肌、腘绳肌等可改善髋关节、膝关节、踝关节活动范围,可改善冠心病,脑卒中,高血压,糖尿病,脑动脉硬化、痛风、关节炎等;并提高肌肉力量和心肺功能。特点:★阻力系统:采用电脑控制的气阻式阻力系统;安全保护功能:提供实时监控运动的负荷、时间、次数、心率、血氧、血压的变化,可根据使用者的需要控制运动强度和时间,提供强大的安全保护;心率监控功能:可实时监控当前心率、目标心率、报警心率;可设置目标心率值和报警心率值;血氧:实时测量血氧饱和度,可在监护系统上实时显示血氧值;血压:动态血压测量,能够测量运动前血压和运动后血压;▲双功能设计:同步/异步两种可独立训练模式,可在同一台设备上完成训练,既能做到主动训练,也可以加强对伤病的预防;系统:系统可升级;显示屏:多方向调节功能,屏幕尺寸≥10.4英寸LED触摸屏;★配置便携式心电监护遥测设备;★采购人或生产商可长时动态数据抓取▲座椅:具备左右调节,调节范围≥10CM,方便轮椅贴近座椅;▲座椅:具备前后可调(0-210mm可调)、靠背角度,可调(0-130°可调)技术参数:阻力:10-210N可调,可精度到1N训练时间:1-120min可选择;次数:1-999次可选择;座椅尺寸:390*340*60(mm);±15mm;净重:≥226kg;载重:≥170kg6卧式转体功率车1套功能:锻炼老人心肺功能,腿部肌肉和人体协调感,同时可以锻炼下肢协调能力,提高中枢神经系统对肌肉的支配效果,增加对外展肌群,内收肌群,旋内肌群等功能。特点:心率监控功能:实时监控当前心率、目标心率、报警心率;可设置目标心率值和报警心率值,可在监护系统上实时显示当前心率图和心率值;血氧:实时测量血氧饱和度,血压:动态血压测量,可以测量运动前血压和运动后血压;显示屏:≥10.4英寸LED触摸屏;兼容:兼容连接大屏功能;系统:系统可升级;杯架:具有杯架设计功能,方便患者在训练过程中放置水杯;显示屏电子读数:阻力,心率,速度,程序,时间,距离,卡路里;安全装置:安全开关;★配置便携式心电监护遥测设备;★采购人或生产商可长时动态数据抓取▲座椅:座椅转体180°可调节,方便老人及脊髓病人,轮椅病人使用;技术参数:净重:≥80kg;载重:≥110kg;第五部分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序号类型内容标准1基本资质响应函内容齐全,签署和印章使用完整、清晰、符合要求。2基本资质供应商代表证明(1)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2)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格式见第八部分)(3)自然人参加磋商的,提供个人身份证明影印件内容齐全,签署和印章使用完整、清晰、符合要求。3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4基本资质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5财务报告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6基本资质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7基本资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8特定资质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有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9采购政策供应商为小微企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的采购项目,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提供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请根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上传对应的资格文件,格式以采购文件要求为准说明:1、资格检查的内容若有一项未提供或达不到检查标准(其中第3、4、5、6、7项可以在评标现场规定的时间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补正,补正后如符合要求视为有效证件;第1、2、8、9项不允许在开标后进行补正),将导致其不具备投标资格。资格检查的内容若有一项未提供或达不到检查标准,将导致其不具备磋商资格,且不允许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补正。2、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磋商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法人电子印章。3、供应商提供的其他材料,不作为资格检查的内容。第六部分评定和成交标准响应文件的符合性(有效性、完整性、响应程度)检查的内容及标准序号内容标准1响应文件的报价1、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2、供应商投报多包的,应对每包分别报价并分别填报开标报价一览表。3、不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磋商和报价。4、不接受超出本项目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报价2商务要求响应内容对照本文件第四部分中“商务要求”内容和投标文件的响应内容进行审查,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做无效投标处理。3实质性要求响应内容对照本文件第四部分中“实质性要求”内容和投标文件的响应内容进行审查,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做无效投标处理。4服务要求响应内容对照本文件第四部分“服务要求”中标“★”内容和投标文件的响应内容进行审查,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做无效投标处理。5技术要求响应内容对照本文件第四部分的“技术要求”中标“★”的内容和投标文件的响应内容进行审查,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做无效投标处理。6进口产品(若有)本项目采购标的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否则报价无效;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 如果有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参与,应当按照公平竞争的原则进行评审。说明:1、符合性检查的内容,经磋商小组共同认定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二、小型、微型企业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1、本项目采购标的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2、涉及节能、环保产品的根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规定和最新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货物中有强制节能产品的,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响应文件将会被拒绝。3、涉及正版软件的本项目所采购的货物中如包含计算机,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所采购的其它软件必须为正版软件。4、涉及信息安全产品的供应商提供货物中如含有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须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未附有效认证证书,将有可能导致响应文件无效。5、涉及小型、微型企业参加评审的(1)须按照工信部联【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八部分),晋财购【2020】28号《财政厅司法厅关于积极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的通知》中规定,监狱企业参加投标视同小微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根据财库【2022】19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文件,调整对小微企业的价格评审优惠幅度,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由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的6%—10%提高至10%—2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扣除优惠的扶持政策)。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幅度由2%—3%提高至4%—6%。政府采购工程的价格评审优惠按照财库〔2020〕46号文件的规定执行。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享受价格折扣的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小、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若有的话,如实填写《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3)联合体价格折扣:本项目若允许联合体参加,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3%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与评审。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1)须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八部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时,享受6%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A.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B.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C.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D.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E.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7、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8、涉及监狱企业参加评审的依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对属于监狱企业的价格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注:(1)监狱企业又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有。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9、涉及创新产品、创新服务的(供应商投提供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属于《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中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对供应商的报价给予6%的价格折扣,以折扣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三、无效磋商的情形未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为无效磋商。四、成交标准授权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对价格、商务、技术等主要因素的量化指标进行评审得分,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得分相同的,按磋商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磋商报价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每一供应商的最终得分为所有磋商小组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四舍五入。评审内容及标准评 定 内 容 及 标 准 一、商务部分(9分) (评审小组共同认定)供应商业绩(9分)根据近三年(磋商截止日期前三年内,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供应商的同类型项目的供货业绩,每提供一项得3分,最多得9分,未提供或提供资料不齐全不计分。要求必须提供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金额所在页、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作为证明。二、服务部分(6分)服务保障(6分)1、项目团队的构成情况:根据项目团队的组成结构, 项目总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的整体素质和配备齐全的情况,良好得2分;一般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2、有实施时间进度表且安排科学合理并有相应措施的,良好得2分;一般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3、服务保障方案: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售后服务网点明细、服务人员配备、备品备件、服务保障措施等是否完整、合理、科学;良好得2分;一般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三、技术部分(55分)1、产品技术参数响应情况(25分) 所投产品满足磋商文件带★技术参数要求,得15分。①加★项参数,为本次采购核心产品,不满足技术参数中带★指标的产品不予接受,将导致废标;②加▲项参数,每有1项产品参数满足或优于采购文件的要求加2分,最高得10分。响应文件中需辅以文字及图片清晰表述(图片须是可以体现产品此项功能的实物图片,可以为多张);③非加★参数,为产品通用参数,每有一项不满足扣2分,扣完为止。2、供货方案(10分)对供货方案内容完整性,方案合理性、实施计划科学合理等方面经行综合评审;优:10-7(含)分,良:7-4(含)分,一般:4-1 分,其它情况不得分。3、质量保障方案(10分)对供应商提供的质量保障方案的完整性、针对性及可实施性进行综合评审;优:10-7(含)分,良:7-4(含)分,一般:4-1 分,其它情况不得分。4、培训方案(5分)对供应商提供的培训计划的完整性、合理性进行综合评审;优5-4分、良3-2分、一般1分,其它情况不得分。5、售后服务(5分)对售后服务方案的服务标准、服务流程、服务内容、技术响应时间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审;优5-4分、良3-2分、一般1分,其它情况不得分。四、价格分(30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扣除优惠的扶持政策)。第七部分合同草案(仅供参考)需方:供方:供方在****组织的****招标采购项目中中标,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一、服务条款供方向需方提供以下服务(具体服务内容及清单后附)二、合同总金额:人民币(大写):(小写):¥此价格为合同执行不变价,不因国家政策变化而变化。三、货款支付货到指定地点,验货合格后由需方负责办理货款支付手续。付款方式:四、售后服务及承诺五、交货1、交货日期:2、交货地点:六、交验1、依据设备装箱单,对所有设备进行初步点验,如有不符应及时加以解决。2、开箱检查设备外观,如有损伤或质量缺陷,及时进行解决。3、依据合同设备清单,对设备品牌、型号、数量、技术参数、质保书等必备附件进行检查。4、设备安装后,检查设备物理连接是否正确,经调试和运行,供需双方及集中采购机构共同确认设备正常运行后,完成设备验收。七、需方责任1、及时办理付款手续2、负责提供工作场地,协助供方办理有关事宜。3、对合同条款及价格负有保密义务。八、供方责任1、×××设备均为标书承诺设备,符合相关质量检测标准,具有该产品的出厂标准或国家鉴定证书。2、保证设备的售后服务,严格依据报价文件及相关承诺,对设备及系统进行保修、维护等服务。九、违约责任1、供方所交的设备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需方有权拒收。同时,供方向需方支付合同款总额2%的违约金。3、供方不能交付设备时,供方向需方偿付合同款总额2%的违约金。4、供方逾期交付设备时,每逾1日供方向需方偿付合同款总额3‰的滞纳金。逾期交货超过30天后,需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5、因需方错告或变更到货地点而给供方造成的损失,由需方负担。十、不可抗力供需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十一、争议解决供需双方在执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合同签署所在地法院提出诉讼。十二、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由供、需双方代表签章确认后,即行生效。2、本合同一式四份,供方持一份,需方持一份,采购代理机构存档一份,财政厅备案一份。3、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合同和磋商文件的前提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纪要”形式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十三、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1、磋商文件2、投标文件3、供应商所做的其他承诺需方(章):供方(章):法人代表: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说明:本合同草案作为合同的基本格式,不作为最终合同,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时对合同的相关条款及内容作进一步的细化和修改。第八部分响应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须知1、供应商按照本部分的顺序编排响应文件,编排中涉及格式资料的,应按照本部分提供的内容和格式(所有表格的格式可扩展)填写提交。2、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及所附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准确的和完整的。3、按磋商文件要求“格式”提供的材料,如有调整,内容及签署必须完整、有效,且没有本文件不可接受的条件。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响应文件封面及目录格式(正/副)本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加盖法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目录资格证明文件1、供应商代表的证明…………………………………………………………页码2、响应函…………………………………………………………………………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4、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若有)……………………………………………6、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影印件……………………………………………7、保证金缴纳证明(若有)……………………………………………………商务技术文件1、开标报价一览表………………………………………………………………页码报价明细表(若有的话,自行设计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有的话)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有的话)2、对商务要求的响应内容………………………………………………………3、对实质性要求的响应内容……………………………………………………4、对非实质性要求的响应内容…………………………………………………5、对服务要求的响应内容………………………………………………………6、对技术要求的响应内容………………………………………………………7、类似合同案例及相关证明资料………………………………………………8、磋商文件要求或磋商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文件……资格证明文件一、供应商代表证明格式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或(长期)姓名:性别:身份证号: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法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影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采购代理机构):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注册于(供应商住址)的(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代表本公司授权(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供应商:(法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电子章)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注:法定代表人参加,不用此委托书。二、响应函格式响应函*********(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全称)授权(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报价。为此: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本项目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以下报价,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及合同约定完成项目。人民币¥元(大写:元),2、我方同意在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90日历天内(自递交响应文件之日起计算)遵守本磋商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如果成交,响应文件有效期延长至合同履约完毕。3、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和本磋商文件规定的特定资质要求。4、提供磋商须知规定的全部响应文件。5、按磋商文件要求报价详见报价一览表。6、我方承诺:完全理解磋商报价超过磋商文件公布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时,报价将拒绝。7、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8、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磋商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若有偏差,已在响应文件商务条款偏离表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9、保证遵守磋商文件的规定且没有任何异议。10、我方承诺对磋商小组依法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中,确定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没有任何异议。11、对贵方在本次磋商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的公告或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我方会及时查看获取。若因线路故障等其他原因导致通知延迟获取或无法获取,责任由我方自负。12、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磋商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13、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14、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磋商文件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供货。所有有关本次磋商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地址:邮编:电话:传真:供应商代表姓名:供应商代表联系电话:(办公)(手机)E-mail:供应商:(法人电子签章)年月日说明: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响应函的任何实质性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报价,从而导致该报价无效三、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供应商有效的“多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以下内容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一份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供应商名称(自然人姓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和电话:为维护公平、公正、公开的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树立诚实守信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形象,本单位(本人)自愿作出以下承诺:一、我单位(本人)自愿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诚信经营,无条件遵守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各项规定。我单位(本人)郑重承诺,我单位(本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采购文件、本承诺函的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的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七)未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八)未曾作出虚假政府采购承诺;(九)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我单位(本人)保证上述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如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接受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和其他机关的审查和处罚。磋商供应商:(法人电子签章)年月日五、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六、保证金缴纳证明(如有)*********(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全称)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已递交保证金人民币元。供应商全称供应商开户银行供应商账号供应商行号供应商联系人联系电话粘贴保函凭证(清晰影印件)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仅供参考)(如有)(若用银行转账、电汇等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可不递交该投标担保函)致:********************鉴于(以下简称“供应商”)拟参加项目编号为项目编号的项目名称、包号(若有的话)(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投标,根据本项目磋商文件,供应商参加投标时应向你方交纳投标保证金,且可以投标担保函的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投标保证金担保: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一)在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1、中标后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应当交纳保证金的其他情形。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1、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2、我方的保证期间为:自本保函生效之日起个月止。(必须包含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起的投标有效期,即不得少于90天)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附有证明供应商发生我方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事实材料。2、我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在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符合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我方应按照你方的要求代供应商向你方支付投标保证金。四、保证责任的终止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终止。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我方保证责任终止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五、免责条款1、依照法律规定或你方与供应商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供应商投标保证金义务时,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2、因你方原因致使供应商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第(一)款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3、因不可抗力造成供应商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4、你方或其他有权机关对磋商文件进行任何澄清或修改,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澄清或修改经我方事先书面同意的除外。六、争议的解决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七、保函的生效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保证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商务技术文件报价一览表格式开标报价一览表货币:人民币/元序号货物名称品牌规格型号产地及厂家数量单价合价质保期 总报价(大写): ¥:说明:磋商供应商如实填写表格,该表部分内容会随成交公告同时公示。无相应内容可填的,填写“无”或用“/”来表示。若单个序号的货物中包含多个产品的,可自行设计报价明细表。磋商供应商:(法人电子签章)年月日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创新产品企业提供货物明细表格式(若有的话,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创新产品企业提供货物明细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磋商供应商名称:货币:人民币/元序号货物名称品牌规格或型号产地及厂家数量单价代理小、微企业产品价格总价残疾人福利单位产品价格总价代理创新产品价格总价代理小、微企业产品价格合计:残疾人福利单位产品价格合计:代理创新产品价格合计:说明:磋商供应商如实填写表格,无相应内容可填的,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或用“/”来表示。磋商供应商:(法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附件1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有的话)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全称(法人电子印章):日期: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附件2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若有的话)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附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有的话)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报价单位(法人电子印章):签署日期:年月日附件4创新产品和服务承诺函(若有的话)本单位郑重承诺,根据《政府采购支持创新产品和服务实施细则》(晋财购〔2019〕19号)的规定,本单位参加____项目(项目编号:_______)采购活动中,所磋商的物符合政府采购支持的创新产品和服务,具体情况如下:1、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制造企业名称为;为《2020年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第一批)》列表中序号第项。2、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制造企业名称为;为《2020年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第一批)》列表中序号第项。.......本单位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证明文件附后报价单位(法人电子印章):签署日期:年月日二、对商务要求的响应内容格式商务要求响应内容表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商务要求响应内容是否响应偏离情况注:①磋商供应商根据本磋商文件第四部分商务要求中的内容(例如:交货时间、交货地点、付款方式、履约保证金等)进行响应。②磋商供应商如实填写表格,有偏离情况的,需说明偏离内容;无偏离情况的,填写“无”或“无偏离”。磋商供应商:(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三、对实质性要求响应内容格式(若有的话,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实质性要求响应内容表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实质性要求响应内容是否响应响应情况附件5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若有的话)包号产品名称制造商产品型号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号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认证证书扫描件见——页见——页见——页见——页1、本文件未列出的“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供应商可投报“品目清单”中政府优先采购产品或“品目清单”范围以外的产品。2、认证证书附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书)附件6正版软件承诺(若有的话)本谈判供应商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本公司承诺投报的计算机产品预装正版操作系统,投报的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如上述声明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声明磋商供应商:(电子签章)附件7信息安全产品明细表(若有的话)包号产品名称制造商产品型号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证书号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认证证书扫描件见——页见——页见——页见——页1、根据磋商文件第四部分实质性要求中的内容进行响应。2、磋商供应商如实填写表格,无相应内容可填的,填写“无”或用“/”来表示。四、对非实质性要求的响应内容格式(若有的话)根据本文件第四部分非实质性要求中的内容进行响应;(若涉及以下格式资料内容,请按内容填写;若有的话,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非实质性要求响应内容表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磋商文件非实质性要求内容是否响应响应情况注:如供应商完全响应,则请在“是否响应”栏内打“√”,对空白或打“×”视为偏离,请在“响应情况”栏内扼要说明偏离情况,响应情况内容较多时可在表格填写响应内容所在页码(如:见页)。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序号产品名称制造商产品型号产品认证证书号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认证证书影印件见 页见 页见 页认证证书附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书)。五、对服务要求的响应内容格式服务响应内容表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服务要求响应内容是否响应响应情况注:1、对于上述要求,如供应商完全响应,则请在“是否响应”栏内打“√”,对空白或打“×”视为偏离,请在“响应情况”栏内扼要说明偏离情况,响应情况内容较多时可在表格成交明响应内容所在页码。2、此表内容必须与投标文件中所介绍的内容一致,打“★”项为不可负偏离(劣于)的重要项。3、本表内容不得擅自修改。磋商供应商:(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服务方案附后六、对技术要求的响应内容格式(根据本文件第四部分技术要求中的内容进行响应,格式自拟。)七、类似合同案例及相关证明资料序号合同名称采购单位合同核实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签署日期合同金额项目结算凭证类型结算凭证金额123……①磋商供应商提供的类似合同案例,至少需提供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②磋商供应商应尽可能填全以上表格。③无业绩,无需填写此表。④类似合同案例证明材料附后。磋商供应商:(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八、磋商文件要求或磋商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文件第九部分相关范本质疑函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的(晋城市社会福利院老年人心肺康复设备采购项目(二次))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心肺康复训练管理系统),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康瑞星医疗设备(山东)有限公司,从业人员8人,营业收入为421.37万元,资产总额为145.21万元1,属于(小型企业);2.(心电监护系统),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康瑞星医疗设备(山东)有限公司,从业人员8人,营业收入为421.37万元,资产总额为145.21万元1,属于(小型企业);3.(肩关节前平举训练器),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康瑞星医疗设备(山东)有限公司,从业人员8人,营业收入为421.37万元,资产总额为145.21万元1,属于(小型企业);4.(夹扩胸训练器),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康瑞星医疗设备(山东)有限公司,从业人员8人,营业收入为421.37万元,资产总额为145.21万元1,属于(小型企业);5.(下肢蹬踏训练器),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康瑞星医疗设备(山东)有限公司,从业人员8人,营业收入为421.37万元,资产总额为145.21万元1,属于(小型企业);6.(卧式转体功率车),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康瑞星医疗设备(山东)有限公司,从业人员8人,营业收入为421.37万元,资产总额为145.21万元1,属于(小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第2页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全称(法人电子印章):北京康瑞星科技有限公司日期:2023年07月11日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第3页七、小微企业查询记录注册登录使用须知全国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服务网(小微企业名录)首页我要查政策我要查查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我要学知识我去专题找服务首页/我要查查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Q查询图北京康瑞星科技有限公司小微企业库说明北京瑞星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110108MAC4X7JF57成立日期:2022年12月27日登记机关: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北京康瑞星科技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110107MA01N9QH2R成立日期:2019年10月24日登记机关:北京市石景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首页上一页下一页尾页版权所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号:京ICP备18022388号-2中技术支持电话:010-88650856政府网站技术咨询:微信搜索你呼我应公众号,关注后进行咨询。党政机关找错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八号邮政编码:100820注册登录一使用须知全国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服务网(小微企业名录)首页我要查政策我要查查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我要学知识我去专题找服务首页/我要查查小微企业/企业详情企业名称:北京康瑞星科技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110107MA01N9QH2R注册资本:200万人民币登记机关北京市石景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门类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成立日期2019年10月24日行业其他科技推广服务业享受扶持政策信息经营异常信息严重违法失信信息企业黑名单信息更多信息暂无享受扶持政策第1页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的(晋城市社会福利院老年人心肺康复设备采购项目(二次))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心肺康复训练管理系统),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康瑞星医疗设备(山东)有限公司,从业人员8人,营业收入为421.37万元,资产总额为145.21万元1,属于(小型企业);2.(心电监护系统),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康瑞星医疗设备(山东)有限公司,从业人员8人,营业收入为421.37万元,资产总额为145.21万元1,属于(小型企业);3.(肩关节前平举训练器),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康瑞星医疗设备(山东)有限公司,从业人员8人,营业收入为421.37万元,资产总额为145.21万元1,属于(小型企业);4.(夹扩胸训练器),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康瑞星医疗设备(山东)有限公司,从业人员8人,营业收入为421.37万元,资产总额为145.21万元1,属于(小型企业);5.(下肢蹬踏训练器),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康瑞星医疗设备(山东)有限公司,从业人员8人,营业收入为421.37万元,资产总额为145.21万元1,属于(小型企业);6.(卧式转体功率车),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康瑞星医疗设备(山东)有限公司,从业人员8人,营业收入为421.37万元,资产总额为145.21万元1,属于(小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第2页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全称(法人电子印章):北京康瑞星科技有限公司日期:2023年07月11日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第3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老年人心肺康复设备 心肺康复训练管理系统 心电监护系统 肩关节前平举训练器 夹扩 卧式转体功率车 夹扩胸训练器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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