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生作业本中标结果公示(九寨沟县教育局2023)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YTTH-2023-FC0223

项目名称

九寨沟县教育局2023年中小学生作业本采购项目

二、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四川速腾印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大英县蓬莱镇盛马大道

中标(成交)金额

163800.74

三、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九寨沟县教育局2023年中小学生作业本采购项目

品牌

望龙

规格型号

大本子(数学作业本):16开;大本子(作文本):16开;大本子(英语本):16开;小本子(拼音本):32开;小本子(作业本):32开;小本子(小字本):32开;小本子(美术本):16开

数量

大本子(数学作业本):59520本;大本子(作文本):55400本;大本子(英语本):41024本;小本子(拼音本):23344本;小本子(作业本):23344本;小本子(小字本):14590本;小本子(美术本):13174本

单价

大本子(数学作业本):1.06元;大本子(作文本):1.06元;大本子(英语本):1.06元;小本子(拼音本):0.53元;小本子(作业本):0.53元;小本子(小字本):0.53元;小本子(美术本):1.06元

四、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名单

向庆德(组长)向萍、罗静霞(采购人代表)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按照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按定额4000元收取。 2、服务费交纳账户: (1)收款单位:四川易通天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铁像寺支行 (3)账 号:150532479 3、收取方式为在成交通知书发出时,由成交单位支付给代理机构。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补充事宜



八、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

九寨沟县教育局

采购联系人

王老师

采购联系电话

0837-7723813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

四川易通天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

祝先生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028-85320556

详细地址

成都高新区中和大道二段99号14栋1楼4号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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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YTTH-2023-FC0223九寨沟县教育局2023年中小学生作业本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中国·四川采购人:九寨沟县教育局代理机构:四川易通天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共同编制二〇二三年七月目录第一章谈判邀请1第二章谈判须知4第三章供应商和报价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18第四章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20第五章采购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22第六章谈判内容、谈判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26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28第八章评审方法50第九章采购合同(草案)59第一章谈判邀请四川易通天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九寨沟县教育局(采购人)委托,拟对九寨沟县教育局2023年中小学生作业本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YTTH-2023-FC02232.采购项目名称:九寨沟县教育局2023年中小学生作业本采购项目3.采购人:九寨沟县教育局4.采购代理机构:四川易通天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二、资金情况预算金额:21.20212万元(大写:人民币贰拾壹万贰仟零贰拾壹元贰角)三、采购项目简介:本项目为九寨沟县教育局2023年中小学生作业本采购项目,共一个包。内容详见谈判文件第五章。四、供应商邀请方式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谈判邀请在西部招标采购交易平台(www.xbzcpt.com.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7.1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非法人机构则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7.2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印刷经营许可证;供应商为非生产厂家的,提供产品生产厂家在有效期内的印刷经营许可证;7.3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响应。六、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七、谈判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谈判文件自2023年7月13日至2023年7月17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西部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s://xbzcpt.com.cn/)上购买。本项目谈判文件有偿获取,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谈判文件售后不退,谈判资格不能转让。未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并登记备案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谈判。注:获取谈判文件需提供以下资料:(1)单位介绍信加盖鲜章;(2)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如经办人是法人则需提供营业执照和法人身份证均加盖鲜章)。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参加谈判的时间):2023年7月20日10:00(北京时间)。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谈判地点。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十、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7月20日10:00(北京时间)在谈判地点开启。十一、谈判地点:四川易通天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成都市高新区中和大道二段99号14栋1层4号)。十二、联系方式采购人:九寨沟县教育局地址: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九寨沟县政务中心4号楼3楼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837-7723813采购代理机构:四川易通天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通讯地址:成都市高新区中和大道二段99号14栋1层4号联系人:祝先生联系电话:028-853205562023年7月12日第二章谈判须知一、供应商须知附表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1采购预算(实质性要求)预算金额:21.20212万元(大写:人民币贰拾壹万贰仟零贰拾壹元贰角)报价超过采购预算,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2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最高限价:21.20212万元(大写:人民币贰拾壹万贰仟零贰拾壹元贰角)报价超过最高限价,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3进口产品(实质性要求)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未载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的产品,拒绝进口产品参与竞争,供应商以进口产品响应时,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载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的产品,不限制国产产品参与竞争。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4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谈判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谈判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5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实质性要求)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监狱企业证明》原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4.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5.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二、符合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政策条件的,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采购的机会。6节能、环保及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政策(若涉及)一、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政策: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相关要求,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的,供应商应按上述要求提供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鲜章),否则响应无效。(实质性要求)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优先采购范围的,当供应商的评审价相同时,优先采购其响应产品属于品目清单内的产品,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按上述要求提供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鲜章)。注: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二、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的《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当供应商的评审价相同时,优先采购其响应产品属于《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的产品,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该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对应页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鲜章)。7谈判情况公告谈判结果等在西部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上予以公告。8谈判保证金(实质性要求)本项目不收取谈判保证金。9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10谈判文件咨询联系人:祝先生 联系电话:028-8532055611谈判过程、结果工作咨询联系人:祝先生 联系电话:028-8532055612成交通知书领取采购结果公告在西部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上发布后,请成交供应商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成交通知书。联 系 人:祝先生联系电话:028-85320556地 址:成都市高新区中和大道二段99号14栋1层4号13供应商询问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询问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联系人:祝先生 联系电话:028-8532055614供应商质疑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询问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联 系 人:祝先生联系电话:028-85320556联系地址:成都市高新区中和大道二段99号14栋1层4号。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谈判文件、谈判过程、谈判结果的范围,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供应商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15代理服务费1、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按照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按定额4000元收取。2、服务费交纳账户:(1)收款单位:四川易通天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铁像寺支行(3)账 号:1505324793、收取方式为在成交通知书发出时,由成交单位支付给代理机构。16响应文件份数正本壹套,副本壹套,电子文档壹份(U盘或光盘制作)17建议品牌或者供应商若文件涉及建议品牌或者供应商,其目的是为了准确清楚说明采购项目的技术标准和要求,其意思表示为“参照或相当于”建议品牌或者供应商,其品牌或供应商具有可替代性。二、总则1.适用范围1.1本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本次谈判采购项目。1.2本谈判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所有。2.采购主体2.1本次谈判的采购人是九寨沟县教育局。2.2本次谈判的采购代理机构是四川易通天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3.合格供应商合格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3.1具备法律法规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3.2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3.3按照规定获取了谈判文件,属于实质性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4.谈判费用(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参加谈判活动的全部费用。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5.1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5.2利害关系授权代表处理。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授权代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5.3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5.4供应商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是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5.5同一母公司的两家以上的子公司只能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不得以不同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5.6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采购代理机构的母公司或子公司,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5.7回避。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采购人员是指采购人内部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项目的负责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活动的负责人。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相关人员是指谈判小组成员。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6.联合体竞争性谈判(仅适用于允许联合体参与的项目)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7.谈判保证金7.1供应商必须以人民币按谈判文件要求足额缴纳谈判保证金。联合体谈判的,可以由联合体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谈判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谈判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7.2未按谈判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前交纳规定数额谈判保证金的响应文件无效。7.3供应商所交纳的谈判保证金不计利息。7.4未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并按规定交纳了履约保证金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注:①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保证金延迟退还,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相应责任;②供应商因涉嫌违法违规,按照规定应当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有关部门处理认定违法违规行为期间不计入退还保证金期限内。)7.5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将不予退还谈判保证金:(1)在谈判文件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销响应文件的;(2)在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之前放弃成交候选资格的;(3)成交后放弃成交、不领取或者不接收成交通知书的;(4)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5)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6)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供虚假材料的;(7)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8.响应文件有效期(实质性要求)本项目响应文件有效期为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120天。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必须载明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可以长于谈判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谈判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9.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9.1供应商应提供承诺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9.2除非谈判文件特别规定,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9.3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9.4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三、谈判文件10.谈判文件的构成(实质性要求)10.1谈判文件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谈判的依据,同时也是谈判的重要依据。谈判文件用以阐明谈判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谈判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10.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谈判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供应商应详细阅读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其参加谈判或成交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1.谈判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1.1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谈判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11.2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西部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供应商的时间,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3个工作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11.3供应商应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前,在西部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查询本项目的更正公告,以保证其对谈判文件做出正确的响应。供应商未按要求下载相关文件,或由于未及时关注更正公告的信息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负责。更正通知通过供应商报名时备注的电子邮箱发送至所有购买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在收到相应更正通知后,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如供应商未给予书面回复,则视为收到并认可该更正通知的内容。11.4供应商认为需要对谈判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申请,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决定是否采纳供应商的申请事项。12.答疑会和现场考察本项目不举办答疑会和现场考察。四、响应文件13.响应文件的组成13.1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他人完成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或谈判过程中澄清。13.2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性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两部分,分册装订。14.响应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14.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组织单位就有关谈判采购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主要部分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14.2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涉嫌虚假响应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14.3如因未翻译而造成的响应文件无效风险,由供应商承担。15.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除谈判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报价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16.报价货币(实质性要求)16.1所有报价一律以人民币报价。报价以谈判文件规定为准。16.2供应商的报价是其响应本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16.3供应商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具体详见“供应商须知附表”)的,视为无效报价,将被淘汰。17.响应文件格式17.1供应商应执行谈判文件第七章的规定要求。17.2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谈判文件由供应商自行编写。18.响应文件的编制和签署(实质性要求)18.1资格性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资格性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件号(若有)、供应商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18.2其他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其他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件号(若有)、供应商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18.3响应文件电子文档壹份(包含资格性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U盘或光盘制作)。18.4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响应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18.5响应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盖供应商公章。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响应文件可能被作为无效处理。18.6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响应文件要求的地方签字(或加盖私人印章),要求加盖公章的地方加盖单位公章,不得使用专用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18.7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需要逐页编目编码。18.8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用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18.9响应文件应根据谈判文件的要求签署、盖章。18.10响应文件统一用A4幅面纸印制,除另有规定外。19.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不属于本项目谈判小组评审范畴,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接收响应文件时及时处理)19.1响应文件可以单独密封包装,也可以所有响应文件密封包装在一个密封袋内。19.2响应文件密封袋的最外层应清楚地标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件号(若有)、供应商名称。19.3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19.4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或者在时间允许的范围内,要求供应商密封完善后接收。20.响应文件的递交20.1资格性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应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20.2采购代理机构将向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发出谈判邀请;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未通过的原因。20.3报价表在谈判后,谈判小组要求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时递交。20.4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21.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补充、修改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按照本章“19.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规定处理)21.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可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该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须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且该通知需经正式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方为有效。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21.2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回的通知应该按规定进行编写、密封、标注和递送,并注明“修改响应文件”字样。21.3供应商不得在递交截止时间起至响应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销其响应文件。否则其谈判保证金将按相关规定不予退还。21.4供应商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五、评审22.谈判小组的组建及其评审工作按照有关法律制度和本文件第八章的规定进行。六、成交事项23.确定成交供应商本项目采用方式一确定成交供应商。方式一:采购人将按谈判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方式二:采购人授权谈判小组根据供应商最后报价排名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23.1采购代理机构自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谈判报告及有关资料送交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23.2采购人收到谈判报告及有关资料后,将在5个工作日内按照谈判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的,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谈判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23.3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过程中,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不予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1)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存在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违法行为的;(2)成交候选供应商因不可抗力,不能继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3)成交候选供应商无偿赠与或者低于成本价竞争;(4)成交候选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5)成交候选供应商恶意串通。24.成交结果24.1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将及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发布成交结果公告。24.2成交供应商应当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24.3成交供应商不能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邮寄、快递等方式将项目成交通知书送达成交供应商。25.成交通知书25.1成交通知书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25.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5.3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有权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成交通知书,依法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七、合同事项26.签订合同26.1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26.2谈判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双方确认的澄清文件等,均为有法律约束力的经济合同的组成部分。26.3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谈判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26.4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26.5竞争性谈判文件、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谈判中的最后报价、成交供应商承诺书、成交通知书等均称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内容。27.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27.1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这种要求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征得采购人同意,并且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等,必须与成交的一致。分包工作实施前,将其选择的分包单位的资质、专业能力等相关资料情况报采购人。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成交供应商的主要合同义务。27.2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28.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本采购项目严禁成交供应商将任何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成交供应商将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成交供应商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29.补充合同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采购合同一致。30.履约保证金:无。31.履行合同31.1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31.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32.验收32.1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本项目谈判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或者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承诺等进行验收。33.资金支付采购人将按照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本项目采购资金付款详见第五章规定的付款方式。八、谈判纪律要求34.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谈判不得有下列情形:(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3)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谈判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5)在谈判过程中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协商;(6)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7)未按照谈判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8)将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采购合同;(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0)条情形之一的,同时将取消被确认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或者认定成交无效。九、询问、质疑和投诉35.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和四川省的有关规定办理(详细规定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政策法规模块查询)。十、其他36.本谈判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规定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谈判文件不再做调整。37.(实质性要求)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采购产品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必须符合其要求。第三章供应商和报价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一、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1项至第6项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1.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非法人机构则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2.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印刷经营许可证;供应商为非生产厂家的,提供产品生产厂家在有效期内的印刷经营许可证。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三)其他类似效力要求:1.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代表证明材料。二、报价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无。注:1、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成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若提供虚假承诺将被视为虚假响应,取消成交资格。3、重大违法记录中的较大数额罚款的具体金额标准是:“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4、供应商应对其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来源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第四章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一、应当提供的供应商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一)至(六)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以上均提供副本复印件)。(2)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①可提供2021或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②也可提供2021或2022年供应商内部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③也可提供距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④供应商注册时间至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1年的,也可提供在工商备案的公司章程(复印件);)。(3)提供具备良好商业信誉的承诺函原件(格式详见第七章)。(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提供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社保及纳税资金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5)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原件(格式详见第七章)。(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原件(格式详见第七章)。(7)提供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承诺函原件(格式详见第七章)。(二)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1)提供供应商及现任法定代表人(非法人机构则为主要负责人)不具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2)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印刷经营许可证;供应商为非生产厂家的,提供产品生产厂家在有效期内的印刷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三)其他类似效力要求:(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他人参与谈判时需要提供)。(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亲自参加谈判时需要提供)。二、应当提供的报价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无。说明:(1)供应商提供的以上资格证明材料为复印件的均应加盖供应商公章。(2)供应商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应当真实、有效。第五章采购项目技术、服务、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一、项目概况1、本项目为九寨沟县教育局2023年中小学生作业本采购项目,共一个包。★二、采购清单序号标的名称技术要求数量(本)1大本子(数学作业本)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行业标准》QB/T1437-2014《课业簿册》(作业本)的相关规定及相关国家标准、法律法规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21027-2020《学生用品的安全通用要求》;符合《儿童青少年学习用品近视防控卫生要求》GB 40070-2021要求。(供应商针对此项提供承诺函原件并加盖公章)2、本项目大、小本子、美术本封面和封底均采用原浆纸≥100g/㎡;大、小本子内页采用≥70g/㎡的“防近视作业本专用纸张”,美术本内页使用≥80g/㎡的原浆纸(白色无荧光);内页纸张的D65亮度应不小于55.0%,且不大于85.0%,正反面平滑度均应不小于20 s,D65荧光亮度不大于5.0%(美术本除外)。大、小本子、美术本书写内页统一为32页,装订为胶头装订(上下翻页),施胶度≥0.75mm。大本子、美术本为16开(185mm×260mm),小本子为32开(130mm×185mm),开本尺寸根据国家标准规定允许误差±1.5mm,内页书写流畅顺滑,不渗墨。3、内页单面绿色胶印、线条粗细均匀、清晰、色泽均匀一致,不得有明显短线、断线。4、大、小本子、美术本封面和封底设计方案和内容应形象、生动、健康,须具有九寨沟旅游文化元素。(成交人印刷之前必须将确定好的作业本效果图交由采购人审核,经采购人审核通过后方可生产),彩色印刷,封面图案无版权争议。5、要求:印刷色泽鲜明、图像清晰、套印准确;封面、封底使用规范字体,无商业性广告。装订整齐,封面封底及内页符合标准要求,不得缺页、缺角。6、标志:每本封底右下角应有型号、名称、纸质、页数、开本、执行标准号;印刷厂名称、地址、邮编、出厂年月、出厂批号等。7、作业本封面(或封底)标注“四川省义务教育免费作业本”字样及本地质量监督举报电话、学生资助热线电话。595202大本子(作文本)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行业标准》QB/T1437-2014《课业簿册》(作业本)的相关规定及相关国家标准、法律法规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21027-2020《学生用品的安全通用要求》;符合《儿童青少年学习用品近视防控卫生要求》GB 40070-2021要求。(供应商针对此项提供承诺函原件并加盖公章)2、本项目大、小本子、美术本封面和封底均采用原浆纸≥100g/㎡;大、小本子内页采用≥70g/㎡的“防近视作业本专用纸张”,美术本内页使用≥80g/㎡的原浆纸(白色无荧光);内页纸张的D65亮度应不小于55.0%,且不大于85.0%,正反面平滑度均应不小于20 s,D65荧光亮度不大于5.0%(美术本除外)。大、小本子、美术本书写内页统一为32页,装订为胶头装订(上下翻页),施胶度≥0.75mm。大本子、美术本为16开(185mm×260mm),小本子为32开(130mm×185mm),开本尺寸根据国家标准规定允许误差±1.5mm,内页书写流畅顺滑,不渗墨。3、内页单面绿色胶印、线条粗细均匀、清晰、色泽均匀一致,不得有明显短线、断线。4、大、小本子、美术本封面和封底设计方案和内容应形象、生动、健康,须具有九寨沟旅游文化元素。(成交人印刷之前必须将确定好的作业本效果图交由采购人审核,经采购人审核通过后方可生产),彩色印刷,封面图案无版权争议。5、要求:印刷色泽鲜明、图像清晰、套印准确;封面、封底使用规范字体,无商业性广告。装订整齐,封面封底及内页符合标准要求,不得缺页、缺角。6、标志:每本封底右下角应有型号、名称、纸质、页数、开本、执行标准号;印刷厂名称、地址、邮编、出厂年月、出厂批号等。7、作业本封面(或封底)标注“四川省义务教育免费作业本”字样及本地质量监督举报电话、学生资助热线电话。554003大本子(英语本)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行业标准》QB/T1437-2014《课业簿册》(作业本)的相关规定及相关国家标准、法律法规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21027-2020《学生用品的安全通用要求》;符合《儿童青少年学习用品近视防控卫生要求》GB 40070-2021要求。(供应商针对此项提供承诺函原件并加盖公章)2、本项目大、小本子、美术本封面和封底均采用原浆纸≥100g/㎡;大、小本子内页采用≥70g/㎡的“防近视作业本专用纸张”,美术本内页使用≥80g/㎡的原浆纸(白色无荧光);内页纸张的D65亮度应不小于55.0%,且不大于85.0%,正反面平滑度均应不小于20 s,D65荧光亮度不大于5.0%(美术本除外)。大、小本子、美术本书写内页统一为32页,装订为胶头装订(上下翻页),施胶度≥0.75mm。大本子、美术本为16开(185mm×260mm),小本子为32开(130mm×185mm),开本尺寸根据国家标准规定允许误差±1.5mm,内页书写流畅顺滑,不渗墨。3、内页单面绿色胶印、线条粗细均匀、清晰、色泽均匀一致,不得有明显短线、断线。4、大、小本子、美术本封面和封底设计方案和内容应形象、生动、健康,须具有九寨沟旅游文化元素。(成交人印刷之前必须将确定好的作业本效果图交由采购人审核,经采购人审核通过后方可生产),彩色印刷,封面图案无版权争议。5、要求:印刷色泽鲜明、图像清晰、套印准确;封面、封底使用规范字体,无商业性广告。装订整齐,封面封底及内页符合标准要求,不得缺页、缺角。6、标志:每本封底右下角应有型号、名称、纸质、页数、开本、执行标准号;印刷厂名称、地址、邮编、出厂年月、出厂批号等。7、作业本封面(或封底)标注“四川省义务教育免费作业本”字样及本地质量监督举报电话、学生资助热线电话。410244小本子(拼音本)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行业标准》QB/T1437-2014《课业簿册》(作业本)的相关规定及相关国家标准、法律法规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21027-2020《学生用品的安全通用要求》;符合《儿童青少年学习用品近视防控卫生要求》GB 40070-2021要求。(供应商针对此项提供承诺函原件并加盖公章)2、本项目大、小本子、美术本封面和封底均采用原浆纸≥100g/㎡;大、小本子内页采用≥70g/㎡的“防近视作业本专用纸张”,美术本内页使用≥80g/㎡的原浆纸(白色无荧光);内页纸张的D65亮度应不小于55.0%,且不大于85.0%,正反面平滑度均应不小于20 s,D65荧光亮度不大于5.0%(美术本除外)。大、小本子、美术本书写内页统一为32页,装订为胶头装订(上下翻页),施胶度≥0.75mm。大本子、美术本为16开(185mm×260mm),小本子为32开(130mm×185mm),开本尺寸根据国家标准规定允许误差±1.5mm,内页书写流畅顺滑,不渗墨。3、内页单面绿色胶印、线条粗细均匀、清晰、色泽均匀一致,不得有明显短线、断线。4、大、小本子、美术本封面和封底设计方案和内容应形象、生动、健康,须具有九寨沟旅游文化元素。(成交人印刷之前必须将确定好的作业本效果图交由采购人审核,经采购人审核通过后方可生产),彩色印刷,封面图案无版权争议。5、要求:印刷色泽鲜明、图像清晰、套印准确;封面、封底使用规范字体,无商业性广告。装订整齐,封面封底及内页符合标准要求,不得缺页、缺角。6、标志:每本封底右下角应有型号、名称、纸质、页数、开本、执行标准号;印刷厂名称、地址、邮编、出厂年月、出厂批号等。7、作业本封面(或封底)标注“四川省义务教育免费作业本”字样及本地质量监督举报电话、学生资助热线电话。233445小本子(作业本)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行业标准》QB/T1437-2014《课业簿册》(作业本)的相关规定及相关国家标准、法律法规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21027-2020《学生用品的安全通用要求》;符合《儿童青少年学习用品近视防控卫生要求》GB 40070-2021要求。(供应商针对此项提供承诺函原件并加盖公章)2、本项目大、小本子、美术本封面和封底均采用原浆纸≥100g/㎡;大、小本子内页采用≥70g/㎡的“防近视作业本专用纸张”,美术本内页使用≥80g/㎡的原浆纸(白色无荧光);内页纸张的D65亮度应不小于55.0%,且不大于85.0%,正反面平滑度均应不小于20 s,D65荧光亮度不大于5.0%(美术本除外)。大、小本子、美术本书写内页统一为32页,装订为胶头装订(上下翻页),施胶度≥0.75mm。大本子、美术本为16开(185mm×260mm),小本子为32开(130mm×185mm),开本尺寸根据国家标准规定允许误差±1.5mm,内页书写流畅顺滑,不渗墨。3、内页单面绿色胶印、线条粗细均匀、清晰、色泽均匀一致,不得有明显短线、断线。4、大、小本子、美术本封面和封底设计方案和内容应形象、生动、健康,须具有九寨沟旅游文化元素。(成交人印刷之前必须将确定好的作业本效果图交由采购人审核,经采购人审核通过后方可生产),彩色印刷,封面图案无版权争议。5、要求:印刷色泽鲜明、图像清晰、套印准确;封面、封底使用规范字体,无商业性广告。装订整齐,封面封底及内页符合标准要求,不得缺页、缺角。6、标志:每本封底右下角应有型号、名称、纸质、页数、开本、执行标准号;印刷厂名称、地址、邮编、出厂年月、出厂批号等。7、作业本封面(或封底)标注“四川省义务教育免费作业本”字样及本地质量监督举报电话、学生资助热线电话。233446小本子(小字本)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行业标准》QB/T1437-2014《课业簿册》(作业本)的相关规定及相关国家标准、法律法规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21027-2020《学生用品的安全通用要求》;符合《儿童青少年学习用品近视防控卫生要求》GB 40070-2021要求。(供应商针对此项提供承诺函原件并加盖公章)2、本项目大、小本子、美术本封面和封底均采用原浆纸≥100g/㎡;大、小本子内页采用≥70g/㎡的“防近视作业本专用纸张”,美术本内页使用≥80g/㎡的原浆纸(白色无荧光);内页纸张的D65亮度应不小于55.0%,且不大于85.0%,正反面平滑度均应不小于20 s,D65荧光亮度不大于5.0%(美术本除外)。大、小本子、美术本书写内页统一为32页,装订为胶头装订(上下翻页),施胶度≥0.75mm。大本子、美术本为16开(185mm×260mm),小本子为32开(130mm×185mm),开本尺寸根据国家标准规定允许误差±1.5mm,内页书写流畅顺滑,不渗墨。3、内页单面绿色胶印、线条粗细均匀、清晰、色泽均匀一致,不得有明显短线、断线。4、大、小本子、美术本封面和封底设计方案和内容应形象、生动、健康,须具有九寨沟旅游文化元素。(成交人印刷之前必须将确定好的作业本效果图交由采购人审核,经采购人审核通过后方可生产),彩色印刷,封面图案无版权争议。5、要求:印刷色泽鲜明、图像清晰、套印准确;封面、封底使用规范字体,无商业性广告。装订整齐,封面封底及内页符合标准要求,不得缺页、缺角。6、标志:每本封底右下角应有型号、名称、纸质、页数、开本、执行标准号;印刷厂名称、地址、邮编、出厂年月、出厂批号等。7、作业本封面(或封底)标注“四川省义务教育免费作业本”字样及本地质量监督举报电话、学生资助热线电话。145907美术本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行业标准》QB/T1437-2014《课业簿册》(作业本)的相关规定及相关国家标准、法律法规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21027-2020《学生用品的安全通用要求》;符合《儿童青少年学习用品近视防控卫生要求》GB 40070-2021要求。(供应商针对此项提供承诺函原件并加盖公章)2、本项目大、小本子、美术本封面和封底均采用原浆纸≥100g/㎡;大、小本子内页采用≥70g/㎡的“防近视作业本专用纸张”,美术本内页使用≥80g/㎡的原浆纸(白色无荧光);内页纸张的D65亮度应不小于55.0%,且不大于85.0%,正反面平滑度均应不小于20 s,D65荧光亮度不大于5.0%(美术本除外)。大、小本子、美术本书写内页统一为32页,装订为胶头装订(上下翻页),施胶度≥0.75mm。大本子、美术本为16开(185mm×260mm),小本子为32开(130mm×185mm),开本尺寸根据国家标准规定允许误差±1.5mm,内页书写流畅顺滑,不渗墨。3、内页单面绿色胶印、线条粗细均匀、清晰、色泽均匀一致,不得有明显短线、断线。4、大、小本子、美术本封面和封底设计方案和内容应形象、生动、健康,须具有九寨沟旅游文化元素。(成交人印刷之前必须将确定好的作业本效果图交由采购人审核,经采购人审核通过后方可生产),彩色印刷,封面图案无版权争议。5、要求:印刷色泽鲜明、图像清晰、套印准确;封面、封底使用规范字体,无商业性广告。装订整齐,封面封底及内页符合标准要求,不得缺页、缺角。6、标志:每本封底右下角应有型号、名称、纸质、页数、开本、执行标准号;印刷厂名称、地址、邮编、出厂年月、出厂批号等。7、作业本封面(或封底)标注“四川省义务教育免费作业本”字样及本地质量监督举报电话、学生资助热线电话。13174★三、服务要求1、供应商负责以一定数量按作业本大小、品种分类包装、标注,便于配送到九寨沟县各学校,在运输途中损坏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作业本必须是全新的,且符合采购文件规定。3、供应商提供的所有作业本应保持生产工艺、标准、颜色等一致,不得出现分厂印刷等情况。4、供应商提供的作业本未达到采购文件规定要求,属劣质和不合格产品,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相关部门按照有关法规给予处理。5、交货时需向每个校点提供所交货物每批次的质检报告复印件(原件备查),否则按没有按时供货处理。7、成交人应配合采购人对本次采购项目的作业本的印刷过程进行监管。8、学生作业本配送到指定学校的运输费用由成交人承担。9、成交供应商在签订采购合同时,须提供与响应文件中质检(检验)报告扫描件一致的质检(检验)报告,如未提供或不一致的,成交资格将被取消(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四、商务要求1、交货时间:经采购人确定封面排版后20日内交货。2、交货地点:九寨沟县境内义务教育学校(采购人指定地点)。3、包装和运输:3.1成交供应商需派专人、专车将产品按每所学校要求的数量分品种打捆包装按时送到所在学校(自带装卸工人),并按学校要求堆放整齐,由学校验货签字收取。3.2供应商须严格按照《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的要求进行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包装。3.3供应商应当按照约定的方式交付标的物。对于包装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应当按照通用的方式包装;没有通用方式的,应当采取足以保护标的物且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包装方式。3.4包装方式要求:产品外包装应牢固、整洁;内包200册/包,包装内应有硬质防护装置,不得有因捆扎变形的作业本。运输过程中应保持清洁、干燥,轻装轻卸,严禁日晒雨淋,贮存库房应保持干燥通风、防火防潮,有防虫防鼠设施,保证配送到各学校时外包装保持完好、无破损,不影响作业本外观质量;外包装上应注明品名、数量、厂名、厂址、出厂合格证等,合格证上数据清楚明晰,有出厂检验合格印章及检验日期,不得涂改。若出现不属于采购人原因造成破损等情况,作业本应无条件更换。4、付款方式:供货合同由教育局统一签订,成交供应商给每个学校配送完毕,学校验收合格后由教育局根据送货数量据实结算(支付款项时成交供应商需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如遇财政结算期,日期顺延(若因未按要求提供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导致付款延迟的,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5、报价要求: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合同货物、检验检测费用、合同货物的税费、保险费、包装费、运输费、转运费、搬运费、售后服务和与货物有关的供方应纳的税费和不可预见费用等完成本项目所需一切费用,采购人不在额外支付其他费用。6、售后服务:供应商承担与合同不相符的作业本品种交换、数量补差、质量包换等义务,退换货时间为接到业主通知后3天内完成退换货,所有费用由供应商承担。成交供应商须提供服务联系电话(固话、手机)。如电话响应无法解决,在接报后24小时内到达现场提出解决问题方案并迅速解决处理相关问题,不得影响使用方的正常工作。7、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7.1违约责任:(1)成交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有不符合采购文件约定及合同规定的,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的5%的违约金,并须在采购人规定的整改期限内改正,否则视作成交供应商不能履约而违约,按本条本款下述第“(3)”项规定由成交供应商偿付违约金给采购人。(2)因供应商原因未按时和足额供应作业本,每延迟一天付违约金1000元。逾期交货超过10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则应按合同总价的20%的款额向甲方偿付赔偿金。(3)成交供应商不能履约而违约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则应按合同总价的5%向采购人偿付赔偿金,并须全额退还采购人已经付给成交供应商的款项及其利息。(4)成交供应商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采购人损失的,还应按采购人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采购人。7.2解决争议的方法:向采购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8、履约验收方式:8.1货物到达指定学校后,由学校验收小组进行初步验收,清点、检查外观、查验质检报告和原浆双胶纸的检测报告,做好记录,双方签字确认。8.2货物到达指定学校后,采购人在成交供应商参与见证下抽查复验,以供货商响应时的样品与供应作业本作比对,所供应作业本应符合或优于样品。8.3验收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釆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组织验收,以谈判文件要求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响应为准。如出现未在谈判文件中明确规定的,以相关标准为准。9、样品9.1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时需提供《采购清单》中7个品种的本子各1本作为样品。样品须齐全,样品及样品外包装不能标注供应商的任何信息,未提供样品或在样品上标注相关信息的,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9.2所提供样品需符合本次采购项目技术要求,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对应品种且符合QB/T1437-2014《课业簿册》的第三方质检(检验)报告扫描件。9.3采购活动结束后,对于未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样品,采购代理机构在结果公告发布7个工作日后通知退还,供应商应在接到通知3个工作日内办理样品退还手续,超出规定日期的视为放弃样品退还,采购代理机构有权自行处理;对于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样品将交由采购人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依据(交货时如货物质量低于样品质量,采购单位有权利拒收)。注:带“★”标注的内容为实质性要求,不允许有负偏离,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第六章谈判内容、谈判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针对第五章、第九章所包含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在获得采购人代表确认的前提下,可以根据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相关内容。谈判小组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会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一)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律不具有强制性。(二)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供应商根据自身响应情况作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三)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目无关,在不改变响应文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供应商可以不予填写,但应当注明。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中“注”的部分,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可以删除,也可以保留。(四)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中涉及“法定代表人”的描述,在非法人机构参与谈判情况下可修改为“负责人”,在自然人参与谈判情况下可修改为“本人”。(五)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中涉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地方,在自然人参与谈判情况下可删除,仅由自然人本人或其响应代表签字即可。(封面格式)资格性响应文件(正本/副本)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公章)日期:年月日目录(自拟)一、法定代表人授权书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本授权声明:(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职务)授权(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项目(项目编号:)谈判采购活动的合法代表,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谈判采购、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特此声明。附:(1)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正反面复印件(2)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正反面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注:1、法定代表人不亲自参加谈判,而授权代表参加谈判的适用。2、供应商为法人单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时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时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材料”。3、身份证明材料包括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或军官证或护照等。一、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单位名称:地址:姓名:性别:年龄:职务:本人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就参加你单位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合同签订以及合同履约等一切事宜,我单位均予承认,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均由我单位承担。特此证明。附:(1)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材料正反面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注:1、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谈判时适用本证明书。2、身份证明材料包括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或军官证或护照等。二、承诺函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单位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谈判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本单位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单位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追究法律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日期:年月日三、其他资格证明资料及相关说明等注:格式自拟。(封面格式)其他响应文件(正本/副本)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公章)日期:年月日目录(自拟)一、报价函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代理机构名称):1.我方全面研究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报价为“最终报价及承诺书”中所述价格,按合同约定向采购人提供所需货物与服务。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于合同签字生效后按合同约定时间完成,并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3、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壹份、电子文档壹份,本次谈判,我方递交的响应文件有效期为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天。4、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谈判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5、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采购产品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我方承诺符合其要求。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传真:日期:二、第一次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报价合计小写: (大写: )备注注:1.表格如不能完全表达相关内容,供应商可自行补充。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日期:年月日三、分项报价明细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品牌单位数量单价总价备注分项报价合计¥ XXX,XXX,XXX .XX 大写: 注:1.所有报价均用人民币表示。2.“分项报价明细表”各分项报价合计应当与第一次报价一览表合计相等。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日期:年月日四、承诺函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方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谈判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一、我方已认真阅读并接受本项目谈判文件第二章的全部实质性要求(含国家规定的强制采购范围),如对谈判文件有异议,已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谈判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谈判以求侥幸成交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二、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三、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我方承诺不属于此类禁止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四、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五、我方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同时是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的情形。六、不存在同一母公司的两家以上的子公司,以不同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的情形。七、我方与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是采购代理机构的母公司或子公司。八、响应文件中提供的任何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九、如本项目谈判采购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方提供的样品即为成交后将要提供的成交产品,我方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导致未能成交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十、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采购产品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我方承诺符合其要求。我方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方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法律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日期:年月日五、实施方案(格式自拟)六、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供应商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方式传真网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联系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联系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项目经理营业执照号其中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其中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其中初级职称人员账号其中技工经营范围备注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日期:年月日八、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年份用户名称项目名称完成时间合同金额是否通过验收备注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日期:年月日七、商务、技术、服务应答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谈判文件条目号谈判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应答偏离情况(正偏离或负偏离或无偏离)注:1.供应商应当将相对谈判文件“第五章采购项目技术、服务、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有偏离的内容(包括正偏离和负偏离)在上表中如实反映,未在上表中予以列明的,视为供应商承诺其所提供服务相对于谈判文件要求无偏离。2.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响应,否则将取消其谈判或成交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日期:年月日九、供应商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类别职务姓名职称常住地资格证明(附复印件)类别职务姓名职称常住地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管理人员管理人员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技术人员技术人员..................注:本格式为参考,供应商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日期:年月日十、其他资料及相关说明等(格式自拟)最终报价及承诺书(现场填写)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品牌单位数量单价总价备注分项报价合计¥ XXX,XXX,XXX .XX 大写: 其他承诺:注:此页不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持空白页至谈判现场根据实际需要填写。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日期:年月日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釆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标的名称),属于工业(釆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标的名称),属于工业(釆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监狱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供应商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为中小型企业或监狱企业适用。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还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XXXX单位的XXXX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日期:年月日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供应商为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得提供此声明,提供此声明的,声明无效。第八章评审方法1.总则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法律制度,结合本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谈判办法。1.2谈判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谈判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谈判小组负责。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法律等方面的专家组成。1.3谈判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谈判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供应商。1.4谈判小组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谈判方法和标准进行谈判,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熟悉和理解谈判文件,确定谈判文件内容是否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谈判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2)审查供应商响应文件是否满足谈判文件要求,并作出公正评价;(3)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谈判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说明或者纠正;(4)推荐成交供应商,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成交供应商;(5)起草评审报告并进行签署;(6)向采购人、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1.5谈判过程独立、保密。供应商非法干预谈判过程的,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1.6谈判小组评价响应文件,除谈判小组要求其澄清、说明或者纠正而提供的资料外,仅依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不寻求供应商提供其他外部证据。2.谈判程序2.1熟悉和理解谈判文件和停止评审。2.1.1谈判小组正式评审前,应当对谈判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谈判文件中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评审方法和标准、政府采购政策要求以及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等。2.1.2本谈判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小组应当停止评审:(1)谈判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2)谈判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3)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谈判文件未依法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4)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谈判文件未依法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5)谈判文件载明的成交原则不合法的;(6)谈判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2.1.3出现本条2.1.2规定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谈判小组应当向采购人书面说明情况。除本条规定的情形外,谈判小组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审。2.2资格性审查。本项目需要谈判小组进行资格性检查。2.2.1谈判小组应依据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是否按照规定要求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是否属于禁止参加谈判的供应商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谈判资格。2.2.2资格性审查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出具资格性审查报告,没有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谈判小组应当在资格审查报告中说明原因。2.2.3谈判小组应依据谈判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对符合资格的响应文件进行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以确定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名单。2.2.4采购代理机构宣布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名单时,应当告知供应商未通过审查的原因。2.3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本章2.3.1的情况除外),终止本次采购活动,并发布终止采购活动公告。2.3.1根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的相关规定,公开招标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招标过程中提交投标文件或者经评审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只有两家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本办法第四条经本级财政部门批准后可以与该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招标文件中的采购需求编制谈判文件,成立谈判小组,由谈判小组对谈判文件进行确认。符合本款情形的,本办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五条中规定的供应商最低数量可以为两家。2.4谈判2.4.1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一轮或多轮谈判,并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谈判顺序以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情况调整谈判轮次。2.4.2每轮谈判开始前,谈判小组应根据谈判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拟定谈判内容。2.4.3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谈判文件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书面确认。2.4.4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2.4.5谈判过程中,谈判文件变动的,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注:供应商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谈判过程中,供应商根据谈判情况自行决定变更其响应文件的,谈判小组不得拒绝,并应当给予供应商必要的时间,但是供应商变更其响应文件,应当以有利于满足谈判文件要求为原则,不得变更为不利于满足谈判文件规定,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2.4.6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2.4.6.1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对供应商递交的首次响应文件进行审查,审查中发现供应商首次响应文件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1)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不足的;(2)响应文件的语言、报价货币、知识产权、响应文件有效期不符合采购文件的规定,影响谈判小组评判的;2.4.6.2经最终谈判后,响应文件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1)响应文件仍不能完全响应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2)响应文件仍中有规定的其他无效响应情形的。但谈判小组对响应文件签署、盖章等进行审查过程中,有下列情形的,谈判小组应当评定为不影响整个响应文件有效性和采购活动公平竞争,并通过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审查:(1)响应文件存在个别地方(总数不能超过2个)没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但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私人印章或者有效授权代理人签字的;(2)响应文件除采购文件明确要求加盖单位(法人)公章的以外,其他地方以相关专用章加盖的;(3)以骑缝章的形式代替响应文件内容逐页盖章的(但是骑缝章模糊不清,印章名称无法辨认的除外)。谈判小组对所有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后,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报告,确定继续谈判的供应商名单。没有通过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的供应商,谈判小组应在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报告中说明原因。2.4.7谈判过程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2.4.8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发现或者知晓供应商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谈判小组应当将该供应商淘汰,不允许其提交最后报价。2.4.9谈判完成后,谈判小组应出具谈判情况记录表,谈判情况记录表需包含谈判内容、谈判意见、实质性变动内容等。2.5报价2.5.1除首次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以外,供应商报价采用现场报价,参与报价的供应商按谈判小组要求进行报价。报价超过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政府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或者相关报价不符合采购文件其他的报价规定的,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2.5.2供应商报价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文字存在错误的,应当先对大写金额的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2.5.3供应商报价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注:供应商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或加盖公章。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2.5.4谈判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本章2.3.1的情况除外)。或谈判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谈判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本章2.3.1的情况除外)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5.5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两轮(若有)以上报价的,供应商在未提高响应文件中承诺的产品及其服务质量的情况下,其最后报价不得高于对该项目之前的报价,否则,谈判小组应当对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并书面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谈判小组认为供应商最后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在谈判小组发出质询函后供应商未能提供合理的成本分析和价格构成的或对质函询的解释未被谈判小组采信的,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2.6谈判小组复核。供应商最后报价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进行评审复核,对拟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供应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的重点复核。2.7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谈判小组复核后,应当按照供应商的报价(各项单价汇总价)由低到高顺序推荐3家以上(本章2.3.1的情况除外)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谈判报告。供应商报价相同的,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的供应商推荐顺序在非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的供应商之前;供应商报价相同的,且均为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的供应商并列;供应商报价相同的,且不能判定为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的供应商并列。(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的供应商需提供属于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企业的相关证明材料,或供应商注册地为少数民族地区。)2.8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评审结果。2.8.1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谈判小组拟出具谈判报告前,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组织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谈判文件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情况书面建议谈判小组现场修改评审结果。由谈判小组自主决定是否采纳采购代理机构的书面建议,并承担独立评审责任。谈判小组采纳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按照规定现场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并在谈判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不采纳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未被谈判小组采纳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擅自中止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认为谈判小组评审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采购代理机构复核过程中,谈判小组成员不得离开评审现场。2.8.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现场修改评审结果:(1)谈判小组已经出具谈判报告并且离开评审现场的;(2)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复核工作人员数量不足的;(3)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没有采购监督人员现场监督的;(4)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内容超出规定范围的;(5)采购代理机构未提供书面建议的。2.9编写谈判报告。谈判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应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谈判报告。谈判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以及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名单;(2)评审日期和地点,谈判小组成员名单;(3)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审查情况、谈判情况、报价情况等;(4)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的名单及理由。谈判报告应当由谈判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谈判小组成员对谈判报告有异议的,谈判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谈判报告有异议的谈判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谈判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谈判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谈判报告。2.10谈判异议处理规则。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成员对响应文件是否符合谈判文件规定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但不违背谈判文件规定。有不同意见的谈判小组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谈判文件规定的,应当在谈判报告中予以反映。2.11供应商澄清、说明2.11.1谈判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11.2谈判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注:供应商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2.12终止谈判采购活动。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除本章2.3.1的情况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3.谈判纪律及注意事项3.1谈判小组内部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必须保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给供应商或与供应商有关的单位或个人。3.2在谈判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对谈判小组成员进行旨在影响谈判结果的私下接触,否则将取消其参与谈判的资格。3.3对各供应商的商业秘密,谈判小组成员应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供应商。3.4谈判小组独立评判,推荐成交候选人,并写出书面报告。3.5谈判小组可根据需要对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4.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将按谈判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5.成交通知书5.1成交通知书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5.2采购人按符合采购需求的合格供应商确定成交供应商,确定成交供应商后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公示成交结果,由采购代理机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5.3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关责任。5.4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对成交或未成交原因作出解释,也不退还响应文件。6.谈判小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1)遵守评审工作纪律;(2)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谈判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3)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4)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评审专家做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以及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5)发现谈判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谈判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6)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预的情况;(7)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7.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1)不得参加与自己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的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标活动。发现参加了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活动,须主动提出回避,退出评审;(2)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代理机构统一保管;(3)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4)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影响评审公正的倾向性、歧视性言论,不得征询或者接受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不得明示或暗示供应商在澄清时表达与其响应文件原义不同的意见,不得以谈判文件没有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作为评审的依据,不得修改或者细化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违规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5)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6)评审现场服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的管理,接受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7)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代理机构的请托。第九章采购合同(草案)合同编号:XXXX。签订地点:XXXX。签订时间:XXXX年XX月XX日。采购人(甲方):成交供应商(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与项目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XXXX项目(项目编号:XXXX)的《谈判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谈判文件》、《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一、合同标的货物品名单位数量单价(元)规格型号品牌总价(元)履约时间二、合同价款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即¥元;该合同总价已包括产品设计、材料、制造、包装、运输、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及保修期内保修服务与备用物件等等所有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三、质量要求1.乙方须提供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2.货物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行业)标准,以及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质量要求、技术指标、出厂标准。3.乙方须在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日内送交货物成品给甲方,送交货物成品必须与成交保留样品一致(涉及样品时);每台货物上均应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标志。4.货物制造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乙方负担,甲方有权到产品生产厂家生产场地检查货物质量和生产进度。四、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验收1.履行期限和方式乙方交货期限为合同签订生效后的日内,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天内交货到甲方指定地点,最迟应在XX年XX月XX日前全部完成安装、调试、试运行、最终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如由于采购人的原因造成合同延迟签订或验收的,时间顺延)。2.履行地点:甲方指定地点3.验收要求验收由甲方组织,乙方配合进行。(1)货物在乙方通知安装调试完毕后日内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后,进入试用期;试用期间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修复后试用相应顺延;试用期结束后日内完成最终验收;(2)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甲方采购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满足项目采购清单中备注栏要求)、乙方的比选申请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比选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3)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4)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报告。3.货物安装完成后日内,甲方无故不进行验收工作并已使用货物的,视同已安装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4.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配件、随机工具、用户使用手册、原厂保修卡等资料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必须负责补齐,否则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5.如货物经乙方次维修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并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违约,甲方可依法依约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6.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进行验收。五、付款方式:六、售后服务1.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年,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通知后小时内响应到场,小时内完成维修或更换,并承担修理调换的费用;如货物经乙方次维修仍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视作乙方未能按时交货,甲方有权退货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2.乙方须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七、违约责任1.甲方违约责任(1)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除应及时付足货款外,应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万分之/天的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天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2)甲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还应按乙方经济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乙方。2.乙方违约责任(1)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的违约金,并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内更换合格的货物给甲方,否则,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违约,按本条本款下述第“(2)”项规定由乙方偿付违约金给甲方。(2)乙方不能交付货物或逾期交付货物而违约的,除应及时交足货物外,应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万分之/天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15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则应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的款额向甲方偿付违约金,并须全额退还甲方已经付给乙方的货款及其利息。(3)甲方有权将乙方货物送交送交具有法定资格条件的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检测,若乙方货物经检测后检测结果认定货物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标准的,则视为乙方没有按时交货而违约,乙方须在天内无条件更换合格的货物,如逾期不能更换合格的货物,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另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的违约金给甲方。(4)乙方保证本合同货物的权利无瑕疵,包括货物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疵。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货物主张权利或国家机关依法对货物进行没收查封的,乙方除应向甲方返还已收款项外,还应另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5)乙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按甲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甲方。八、解决争议的方法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甲方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机构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照下列方式解决(任选一项,且只能选择一项,在选定的一项前的方框内打“√”):□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3、仲裁裁决应为最终决定,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4、除另有裁决外,仲裁费应由败诉方负担。5、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九、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一式XX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起效。甲方XX份,乙方XX份,采购代理机构XX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附件1、项目谈判文件2、项目修改澄清文件3、项目响应文件4、成交通知书5、其他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地址:地址: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注:合同条款可根据采购人及成交人签订合同时的实际情况进行修改调整。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中小学生作业本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