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楼搬迁工程 食堂宿舍中标结果公示(东北大学2023)



东北大学本级东北大学南湖校区交叉学科创新楼搬迁工程-国际交流中心员工食堂宿舍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DDWG202311(招标文件编号:DDWG202311)
二、项目名称:东北大学南湖校区交叉学科创新楼搬迁工程-国际交流中心员工食堂宿舍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沈阳昕威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沈阳市新民市站前大街119号
中标(成交)金额:178.5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工程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

1
沈阳昕威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东北大学南湖校区交叉学科创新楼搬迁工程-国际交流中心员工食堂宿舍
东北大学南湖校区交叉学科创新楼搬迁工程-国际交流中心员工食堂宿舍
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日内完成施工
隋超
辽1212019202100009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久存、于东业、王雯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采购文件规定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163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东北大学本级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文化路三巷11号        
联系方式:庄老师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801            
联系方式:张冬妮、电话:024-3191838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冬妮
电 话:  024-31918381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东北大学南湖校区交叉学科创新楼搬迁工程-国际交流中心员工食堂宿舍

品目
工程/其他建筑工程

采购单位
东北大学本级

行政区域
和平区
公告时间
2023年07月14日 15:07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久存、于东业、王雯

总成交金额
¥178.5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冬妮

项目联系电话
024-31918381

采购单位
东北大学本级

采购单位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文化路三巷1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庄老师

代理机构名称
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80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张冬妮、电话:024-31918381

附件:

附件1
国际交流中心员工食堂宿舍磋商文件7.3(出售版).pdf国际交流中心员工食堂宿舍磋商文件7.3(出售版).pdf

附件2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东北大学南湖校区交叉学科创新楼搬迁工程-国际交流中心员工食堂宿舍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采购编号:DDWG202311采购人:东北大学采购代理机构: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时间:二○二三年7月东北大学南湖校区交叉学科创新楼搬迁工程-国际交流中心员工食堂宿舍目录采购公告第一章供应商须知第二章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第三章技术要求第四章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第五章评审办法第六章采购合同条款及格式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第1页共103页东北大学南湖校区交叉学科创新楼搬迁工程-国际交流中心员工食堂宿舍东北大学南湖校区交叉学科创新楼搬迁工程-国际交流中心员工食堂宿舍采购公告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东北大学的委托,组织实施“东北大学南湖校区交叉学科创新楼搬迁工程-国际交流中心员工食堂宿舍”竞争性磋商采购,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名称:东北大学南湖校区交叉学科创新楼搬迁工程-国际交流中心员工食堂宿舍2.项目编号:DDWG2023113.采购人:东北大学4.建设地点:东北大学南湖校区5.采购范围:东北大学南湖校区交叉学科创新楼搬迁工程-国际交流中心员工食堂宿舍6.采购预算:180万元7.资金来源:自筹资金8.本项目工期要求: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日内完成施工。9.质量标准:合格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目前无在建项目。4.不接受联合体。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3年7月3日至2023年7月10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方式:供应商在上述期间内,将下列报名信息发送至453463005@qq.com:供应商单位名称、联系人、电话、所报项目名称、开具发票信息,并附采购文件费用电汇截图(采购文件费用电汇至: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黄河大街支行,36490188000107903,备注:东北大学南湖校区交叉学科创新楼搬迁工程-国际交流中心员工食堂宿舍),无需提交其他报名材料。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7月14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96号同方广场B座11楼1111室五、开启时间:2023年7月14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96号同方广场B座11楼1111室六、采购公告发布媒体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第2页共103页东北大学南湖校区交叉学科创新楼搬迁工程-国际交流中心员工食堂宿舍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东北大学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网:http://www.czzx.neu.edu.cn/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采购单位:东北大学地址:沈阳市和平区文化路三巷11号联系人:庄老师电话:024-83689255采购代理: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801联系人:张冬妮、马春艳电话:024-31918388-316购买文件联系人:张冬妮、马春艳电话:024-31918381传真:024-31918309邮箱:453463005@qq.com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第3页共103页东北大学南湖校区交叉学科创新楼搬迁工程-国际交流中心员工食堂宿舍第一章供应商须知一供应商须知表条款号项目内容1.1采购人名称:东北大学地址:沈阳市和平区文化路三巷11号联系人:庄老师电话:024-836892551.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96号同方广场B座11楼1111室购买文件联系人:张冬妮、马春艳电话:024-31918388-3161.3.4合格供应商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见采购公告1.3.5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1.4是否允许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是☑否1.4.8联合体的其他资格要求见采购公告2.2项目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人民币180万元,供应商需按响应文件规定格式进行填写响应报价。4计量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其他:6.1现场考察、磋商前答疑会☑不组织□组织11.3样品或演示☑不需要提供样品☑不需要提供演示12.1响应报价货币要求☑所有响应文件中均按人民币货币进行报价。□其它:13.1磋商保证金1.磋商保证金金额:人民币2万元2.磋商保证金缴纳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磋商保证金缴纳方式:☑保函☑支票(限沈阳本地)☑电汇(须从供应商账户汇出)□其他:保证金收款人银行信息:开户名: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黄河大街支行账号:36490188000107903汇款摘要:东北大学南湖校区交叉学科创新楼搬迁工程-国际交流中心员工食堂宿舍4.保证金退还方式:转账(保函除外)5.保证金退还咨询电话:024-31918388-309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第4页共103页东北大学南湖校区交叉学科创新楼搬迁工程-国际交流中心员工食堂宿舍15.1响应有效期120日历日16.1响应文件份数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电子版文件:电子文件(光盘和U盘)各4份。具体包封要求详见“总则”中的相应条款18.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地点:详见采购公告,以采购公告规定时间、地点为准。20.1开启时间、地点:详见采购公告,以采购公告规定时间、地点为准。21.2磋商小组组成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1人,评审专家2人组成,共3人。24.1样品的评审办法以及评审标准演示的评审办法及评审标准样品:不适用1、样品评审办法:2、样品评审标准:演示:不适用1、演示评审办法:2、演示评审标准:29.2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31.2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数量333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方式成交供应商数量:1☑采购人委托谈判小组直接确认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人确认成交候选供应商37.1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本项目收取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金额的10%履约保证金递交时间:确定成交供应商后,成交供应商需支付成交金额(以成交通知书金额为准)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前5个工作日内以汇款的形式提交至东北大学账户。竣工验收合格后无息返还。与成交通知书所标注的金额相一致。备注:东北大学南湖校区交叉学科创新楼搬迁工程-国际交流中心员工食堂宿舍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递交方式:支票电汇本票账户信息:开户名:东北大学开户行:中国银行沈阳东北大学支行账号:318146100001银行联行号:10422101602338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不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予以支付。支付标准: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具体收费标准:成交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第5页共103页东北大学南湖校区交叉学科创新楼搬迁工程-国际交流中心员工食堂宿舍金额100万以下的部分,收费费率为0.75%;100万到500万的部分,收费费率为0.525%。支付形式:代理服务费只收现金、支票、电汇支付时间:签订合同后5个日历日内41.3质疑一、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接收质疑函的方式:接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纸质疑函联系单位: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24-31918381通讯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801二、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质疑,否则针对再次提出质疑将不予接收。(采购程序环节分为:磋商公告、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注:表格中“☑”项或“■”项为被选中项。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第6页共103页东北大学南湖校区交叉学科创新楼搬迁工程-国际交流中心员工食堂宿舍二总则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1.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表1.1条。1.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表1.2条。★1.3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本项目的供应商及其响应货物须满足以下条件:1.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1.3.2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1.3.3以采购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采购文件。1.3.4符合供应商须知表1.3.4条中规定的其他要求。1.3.5若供应商须知表1.3.5条中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凡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不作为进口产品。对从境外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再经办理报关手续后从海关特殊监管区进入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应当认定为进口产品),供应商应保证所响应进口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但不限制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磋商。若供应商须知表1.3.5条中未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供应商响应产品为进口产品,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4如供应商须知表1.4条中允许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对联合体规定如下:1.4.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采购活动。1.4.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相关规定的条件。1.4.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1.4.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参加采购活动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1.4.5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采购活动,共同参加采购活动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参加采购活动协议响应总金额的比例。1.4.6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较低的资质等级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1.4.7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采购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第7页共103页东北大学南湖校区交叉学科创新楼搬迁工程-国际交流中心员工食堂宿舍活动。(2)联合体成交的,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1.4.8对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其他资格要求见供应商须知表1.4.8条。★1.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其相关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6本项目为改造工程,因此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可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1.7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不得向采购人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物品,影响其正常决策行为。一经发现,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2.资金来源2.1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磋商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本项目为非财政性资金)。★2.2项目预算金额和分项或分包最高限价见供应商须知表2.2条。★2.3供应商报价超过采购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分项、分包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3.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磋商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4.计量单位除供应商须知表4条中有特殊要求外,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5.磋商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的费用。★6.现场考察、磋商前答疑会6.1供应商须知表6.1条规定组织现场考察或磋商前答疑会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表6.1条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现场考察或磋商前答疑会,或者在领取采购文件期限截止后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6.2由于未参加现场考察或磋商前答疑而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影响技术文件编制、响应报价准确性、综合因素响应不全面等问题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后果。6.3现场考察及磋商前答疑会所发生的费用及一切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7.适用法律7.1本项目为政府采购项目。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第8页共103页东北大学南湖校区交叉学科创新楼搬迁工程-国际交流中心员工食堂宿舍三采购文件8.采购文件构成8.1采购文件共六章,内容如下:采购公告第一章供应商须知第二章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第三章技术要求第四章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第五章评审办法第六章采购合同条款★8.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采购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等。如供应商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采购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响应。9.采购文件的澄清与修改9.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应当在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应当顺延首次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9.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采购文件的收受人具有约束力。供应商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四响应文件的编制10.响应范围10.1项目有分包的,供应商可对采购文件其中某一个分包或几个分包进行响应。★10.2供应商应当对所响应分包采购文件中“技术要求”所列的所有工程内容进行响应,如仅响应分包中某一部分内容,其该包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0.3无论采购文件第三章技术要求中是否要求,供应商所响应货物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11.响应文件构成★11.1供应商应完整地按采购文件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证明文件、符合性证明文件、其它材料三部分。具体详见第二章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11.2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编写响应文件。采购文件提供标准格式的按标准格式填列,未提供标准格式的可自行拟定。11.3样品或演示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表11.3条。★12.响应报价12.1所有响应均按供应商须知表12.1条中要求货币进行报价。供应商的响应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第9页共103页东北大学南湖校区交叉学科创新楼搬迁工程-国际交流中心员工食堂宿舍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10.7暂估价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10.7.1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10.7.2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10.8暂列金额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11.价格调整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否。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1合同价格形式本工程为固定单价合同。合同执行过程中,合同价格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不可调整。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第97页共106页东北大学南湖校区交叉学科创新楼搬迁工程-国际交流中心员工食堂宿舍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对于承包人严重超过市场价格的综合单价,将在合同中明确;对于认定为不平衡报价的综合单价,如果发生数量变动,将按照有利于发包人的综合单价进行认价。12.2预付款本工程无预付款。12.3计量12.3.1计量原则工程量计算规则:,。12.3.2计量周期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12.3.4总价合同的计量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12.4工程进度款支付按照工程形象进度、按月支付进度款,每月采购人及监理核定的工程形象进度对应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及核算产值(核算产值应包括当月申报产值、变更、签证、材差、清单误差等所涉及的价款调整的内容),按核算产值的80%支付工程进度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经东北大学审计部门审计后支付至审计审定金额的97%,留审定金额的3%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两年,工程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返还质保金。承包人逾期不予办理的质保期自动顺延。付款前承包人需提供合法有效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否则发包人有权暂停付款。13.验收和工程试车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小时。13.2竣工验收13.2.2竣工验收程序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13.3工程试车13.3.1试车程序工程试车内容:,。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第98页共106页东北大学南湖校区交叉学科创新楼搬迁工程-国际交流中心员工食堂宿舍(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担;(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承担。13.3.3投料试车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13.6竣工退场13.6.1竣工退场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14.竣工结算14.1竣工结算申请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14.2竣工结算审核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14.4最终结清14.4.1最终结清申请单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14.4.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5.2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年。15.3质量保证金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在工程项目竣工前,承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第3.7条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15.3.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种方式:(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2)3%的工程款;(3)其他方式:/。15.3.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种方式: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第99页共106页东北大学南湖校区交叉学科创新楼搬迁工程-国际交流中心员工食堂宿舍(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3)其他扣留方式:。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15.4保修15.4.1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期为:。15.4.3修复通知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16.违约16.1发包人违约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7)其他:。16.1.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16.2承包人违约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第100页共106页东北大学南湖校区交叉学科创新楼搬迁工程-国际交流中心员工食堂宿舍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17.不可抗力17.1不可抗力的确认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18.保险18.1工程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18.3其他保险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18.7通知义务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20.争议解决20.3争议评审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20.3.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其他事项的约定:,。20.3.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20.4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一条质量与验收乙方应认真按照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采购内容要求进行施工,并应接受甲方代表或委派人员的检查,检验,乙方应为甲方人员检查提供便利条件,对不合格的部分按甲方代表及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返工的费用。但因甲方不正确纠正和其他非乙方原因引起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不可抗力导致的双方各承担一半。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第101页共106页东北大学南湖校区交叉学科创新楼搬迁工程-国际交流中心员工食堂宿舍第十二条设计变更12-1对新建、改建工程,乙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须经甲方代表同意,由甲方取得原设计单位出具相应说明,方可进行变更。12-2对维修工程,确需改变原施工方案或增加工程量,需由甲方代表批准后,方可进行变更。12-3经双方洽商同意办理变更后,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办理签证单:12-3-1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数量;12-3-2更改有关工程的性质、质量、规格;12-3-3更改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12-3-4增加工程需要的附加工作;12-3-5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因以上变更导致的经济支出和乙方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第十三条竣工与结算13-1竣工验收。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有关规定,向甲方代表提供竣工验收报告。甲方代表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在协议条款的约定时间内组织有关部门验收。13-1-1已竣工未验收的工程,在交工前由乙方负责保管;13-1-2由于乙方原因,应交工验收而不交不验的工程,除按拖延工期条款处理外,并补偿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13-1-3因特殊原因,部分单位工程和部位须甩项竣工时,双方订立甩项竣工协议以明确各方责任。13-2工程结算。工程验收后,乙方报结算书和相关资料,甲方送审计部门进行审计,双方以审计部门审计结论为最终结算额。第十四条保修14-1质保金。工程竣工结算时,甲方从应付乙方之工程款内,按工程合同价款的3%预留工程质保金。14-2乙方向甲方提交工程保修书。保修期:按照国务院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执行。保修期间,乙方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后2个工作日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可委托其他单位或人员修理。因乙方原因造成返修的费用,甲方在质保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支付。非乙方原因造成返修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不可抗力除外。14-3甲方应在协商的保修期满后20天内,将该质保金退还乙方(无息)。保修责任由乙方继续承担。第十五条双方施工现场代表甲方代表:,,联系电话:,;乙方代表:,,联系电话:,。工地代表由双方各自委派,双方代表按合同约定内容,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第102页共106页东北大学南湖校区交叉学科创新楼搬迁工程-国际交流中心员工食堂宿舍第十六条争议解决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执,且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不成,可向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七条不可抗力在施工过程中若遇不可抗力如特殊气象原因及自然灾害等发生时,乙方应在24小时内向甲方通报受害情况。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第十九条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根据合同发生的签证、各种通知文件、委托、证书等书面形式资料均应作为合同条款的补充内容,与合同条款具有同等效力。第二十条安全施工20-1乙方必须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并承担由于自身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费用。20-2乙方和分包方对安全生产负连带责任。如甲方被要求赔偿,甲方有权向乙方和分包方追偿。第二十一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的情形21-1乙方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的。21-2质量不合格,拒绝整改或整改无效的。21-3严重滞后,经催告无有效改进措施的。21-4发生安全事故,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21-5其他情形。解除合同的,乙方有义务及时撤出现场,以利于接续者顺利施工。对已完工程经验收合格,据实结算。双方对结算数额有异议的可共同委托第三方评估,无法共同委托的由甲方指定。对已完工程量共同认定,无法共同认定,甲方采取保全措施。第二十二条合同生效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竣工结算、甲方工程款支付完毕,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它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结清款项。第二十三条增订条款23-1本工程所用主要材料须由甲方认质认价。23-2按国家相关政策发放农民工工资,若发生纠纷由乙方自行解决。23-3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第103页共106页东北大学南湖校区交叉学科创新楼搬迁工程-国际交流中心员工食堂宿舍地址:,地址:联系人:,联系人:电话:,电话:开户行:,开户行:账号:,账号:纳税人识别号:,邮编: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第104页共106页东北大学南湖校区交叉学科创新楼搬迁工程-国际交流中心员工食堂宿舍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二、质量保修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年;3.装修工程为年;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年;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个采暖期、供冷期;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年;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缺陷责任期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实际竣工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四、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第105页共106页东北大学南湖校区交叉学科创新楼搬迁工程-国际交流中心员工食堂宿舍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五、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无。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自验收之日起至保修期满止。发包人(盖章):,承包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地址:,地址:联系人:,联系人:电话:,电话:开户行:,开户行:账号:,账号:邮编:,邮编: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第106页共106页(九)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东北大学(单位名称)的东北大学南湖校区交叉学科创新楼搬迁工程-国际交流中心员工食堂宿舍(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东北大学南湖校区交叉学科创新楼搬迁工程-国际交流中心员工食堂宿舍,属于建筑业;承建(承接)企业为沈阳昕威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203人,营业收入为20586万元,资产总额为4223万元,属于_小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1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沈阳昕威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日期2023年07月14日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14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创新楼搬迁工程 食堂宿舍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