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型消防站建设项目中标结果公示(营山县应急管理局2023)
营山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安全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项目竞争性谈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13222023000046
二、项目名称:2023年安全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四川天晟嘉源安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绿地中心一号楼
436,051.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货物类(四川天晟嘉源安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1
安全生产设备
安全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
旭信等
XMC4JB/9.6-LX250等
1(批)
436,051.00
436,051.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全洪江、王立华(采购人代表)、邓黎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采购文件要求以及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代理机构交纳成交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654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主要标的信息:采购标的:四轮消防摩托车;品牌:旭信;规格型号:XMC4JB/9.6-LX250;数量(单位):7辆;单价(万元):人民币3.94万元;总价(万元):人民币27.58万元。
2、本项目采购标的详见附件“采购标的”
3、备案编号:51132223210200000404[2023]00053
4、最高限价:人民币44.1168万元。
5、采购品目:安全生产设备
6、投诉受理单位:营山县财政局,联系电话:0817-8218553
7、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营山县应急管理局
地址:四川省南充市营山县朗池街道正西街48号
联系方式:杨老师,198128666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66号2栋22层1号
联系方式:曾女士 ,131118817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曾女士
电话:13111881710
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07月14日
相关附件:
2023年安全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项目谈判文件(2023070401).rar
2023年安全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项目谈判文件(2023070401).rar
中小企业声明函-四川天晟嘉源安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zip
中小企业声明函-四川天晟嘉源安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zip
评审情况-公告附件.xls
评审情况-公告附件.xls
采购标的.docx
采购标的.docx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2023年安全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营山县应急管理局
行政区域
营山县
公告时间
2023年07月14日 15:57
评审专家名单
全洪江,王立华,邓黎明
总中标金额
¥43.6051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曾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13111881710
采购单位
营山县应急管理局
采购单位地址
四川省南充市营山县朗池街道正西街4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杨老师,19812866686
代理机构名称
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66号2栋22层1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曾女士 ,13111881710
附件: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附件4
序号标的名称1选址、规划设计和制作实施方案2微型消防站点门头、灯箱、制度、公示栏-标识标牌部分3微型消防站点门头、灯箱、制度、公示栏- A4装订印刷登记本4举办消防队员培训班5四轮消防摩托车6手抬式机动消防泵组7直流水枪8有衬里消防水带9内扣式接口10二分水器11消火栓扳手12手提式手电13手提式干粉灭火器14消防单杠梯15森林扑火组合工具16森林扑火三号工具17消防口哨18手持对讲机19消防斧头20绝缘剪断钳21消防铁铤2202式消防头盔2302式消防作训服2402式消防手套2502式消防腰带2602式消防防护鞋27消防腰斧28过滤式消防自救呼吸器29方位灯30反光背心31救生绳32充电式手持指示牌33灭火弹34器材架\n\n\n\n\n\n\n\n\n\n\n\n\n评审情况表\n评审情况表\n评审情况表\n评审情况表\n评审情况表\n评审情况表\n评审情况表\n评审情况表\n评审情况表\n评审情况表\n评审情况表\n\n项目名称:\n2023年安全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项目\n2023年安全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项目\n2023年安全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项目\n项目编号:\nN5113222023000046\nN5113222023000046\n评审时间:\n2023年7月11日11:30(北京时间)\n2023年7月11日11:30(北京时间)\n2023年7月11日11:30(北京时间)\n\n评审过程\n评审过程\n评审过程\n评审过程\n评审过程\n评审过程\n评审过程\n评审过程\n评审过程\n评审过程\n评审过程\n\n包号\n供应商名称\n是否通过资格性审查\n未通过原因\n是否通过有效性审查\n未通过原因\n是否通过报价审查\n未通过原因\n最终报价(人民币/万元\n最终报价(人民币/万元\n评审结果\n\n1\n四川天晟嘉源安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n是\n/\n是\n/\n是\n/\n43.6051\n43.6051\n第一成交候选人,四川天晟嘉源安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报价:人民币43.6051万元\n\n1\n南充市金维物联科技有限公司\n是\n/\n是\n/\n是\n/\n43.607\n43.607\n第二成交候选人,南充市金维物联科技有限公司,报价:人民币43.607万元\n\n1\n南充欧奥贸易有限责任公司\n是\n/\n是\n/\n是\n/\n43.6975\n43.6975\n第三成交候选人,南充欧奥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报价:人民币43.6975万元\n\n1\n四川欣然欣荣科技有限公司\n是\n/\n是\n/\n是\n/\n44.0468\n44.0468\n/\n\n1\n成都嘉星汇商贸有限公司\n是\n/\n否\n自愿放弃谈判等后续环节。\n/\n/\n/\n/\n/\n\n1\n四川富邦中佳实业有限公司\n是\n/\n是\n/\n否\n放弃报价\n/\n/\n/\n\n1\n成都昊伟科技有限公司\n否\n未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未通过资格审查。\n/\n/\n/\n/\n/\n/\n/\n\n1\n成都彪龙科技有限公司\n否\n未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未通过资格审查。\n/\n/\n/\n/\n/\n/\n/\n\n1\n双流区紫气商贸部\n否\n未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未通过资格审查。\n/\n/\n/\n/\n/\n/\n/\n\n1\n成都众易商贸有限公司\n否\n未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未通过资格审查。\n/\n/\n/\n/\n/\n/\n/\n\n1\n四川昆丁泉贸易有限公司\n否\n未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未通过资格审查。\n/\n/\n/\n/\n/\n/\n/\n\n\n\n\n\n\n采购编号:N51132220230000462023年安全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营山县应急管理局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共同编制2023年7月目录第一章谈判邀请3第二章谈判须知6第三章供应商和报价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19第四章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20第五章采购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22第六章谈判内容、谈判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43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44第八章评审方法63第九章政府采购合同(草案)71第十章附件75第一章谈判邀请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营山县应急管理局委托,拟对2023年安全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N51132220230000462.采购项目名称:2023年安全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项目二、资金情况资金来源:财政资金。三、采购项目简介:本项目共1个包,采购2023年安全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供应商一名(详见谈判文件第五章)。四、供应商邀请方式本次采购采取方式1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方式1(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谈判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方式2(书面推荐):通过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各自出具书面推荐意见,推荐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方式3(供应商库随机抽取):通过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建立的供应商库中随机抽取供应商。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非中小企业参与的将视为无效响应。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七、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3年7月5日至2023年7月7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方式:在线获取售价:0元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参加谈判的时间):2023年7月11日11:30(北京时间)。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谈判地点。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文件接收时间:2023年7月11日11:00-22023年7月11日11:30(北京时间))十、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7月11日11:30(北京时间)在谈判地点开启。十一、谈判地点: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66号航兴国际广场1栋3层。十二、供应商信用融资:1、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附件“川财采〔2018〕123号”)。2、有贷款需求的供应商可与以下金融机构联系:2.1南充农商银行小企业金融中心0817-33662332.2中国工商银行营山支行阳博0817-83105132.3中国建设银行营山支行刘伟187817416822.4四川营山农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城支行冯荣13699694386十三、联系方式采购人:营山县应急管理局通讯地址:四川省南充市营山县朗池街道正西街48号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19812866686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通讯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66号2栋22层1号邮编:610000联系人:曾女士联系电话:13111881710传真:028-87793161第二章谈判须知一、供应商须知附表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1采购预算(实质性要求)人民币44.1168万元。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2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人民币44.1168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3进口产品(实质性要求)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未载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的产品,拒绝进口产品参与竞争,供应商以进口产品响应时,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载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的产品,不限制国产产品参与竞争。4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评审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5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本项目不适用。6节能、环保及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不适用。7谈判情况公告供应商资格审查情况、谈判情况、报价情况、谈判结果等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8谈判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谈判保证金。9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10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11谈判文件咨询联系人:覃先生联系电话:1882809478812谈判过程、结果工作咨询联系人:曾女生联系电话:1311188171013成交通知书领取采购结果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后,请登录我司网站http://sale.scbid.net/办理代理服务费缴纳及成交通知书领取的事宜。成交通知书领取:财务部028-87797107转1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66号2栋22层1号。14供应商询问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询问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统一答复。项目问题询问:联系人:覃先生联系电话:18828094788服务质量投诉:客户开发服务部028-87793117联系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66号2栋22层1号。15供应商质疑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统一接收、答复。联系方式:质量技术部028-87797776转820/725。递交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66号1栋17层。质疑提出时间:1.对采购文件内容的质疑:在获取采购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2.对采购过程质疑时间: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时间: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注:1.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供应商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3.质疑函相关格式请按照谈判文件第十章附件“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进行填写,或自行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相应范本进行填写。16供应商投诉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营山县财政局。联系电话:0817-8218553联系地址:营山县新北路北坝街36号注: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2.投诉书相关格式请按照谈判文件第十章附件“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进行填写,或自行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相应范本进行填写。17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向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18成交服务费依照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以成交金额作为计算基数,按下列收费标准进行收取,不足6000元按6000元收取:服务类型费率成交金额(万元)货物类服务类工程类100以下1.5%1.5%1.0%100-5001.1%0.8%0.7%500-10000.8%0.45%0.55%1000-50000.5%0.25%0.35%5000-100000.25%0.1%0.2%10000-1000000.05%0.05%0.05%1000000以上0.01%0.01%0.01%注:1.按本表费率计算的收费为采购代理服务全过程的收费基准价格。2.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3.服务费交纳账户:(1)收款单位: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2)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营业部(3)银行账号:99020017861542354.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成交服务费。服务类型费率成交金额(万元)货物类服务类工程类100以下1.5%1.5%1.0%100-5001.1%0.8%0.7%500-10000.8%0.45%0.55%1000-50000.5%0.25%0.35%5000-100000.25%0.1%0.2%10000-1000000.05%0.05%0.05%1000000以上0.01%0.01%0.01%服务类型费率成交金额(万元)货物类服务类工程类100以下1.5%1.5%1.0%100-5001.1%0.8%0.7%500-10000.8%0.45%0.55%1000-50000.5%0.25%0.35%5000-100000.25%0.1%0.2%10000-1000000.05%0.05%0.05%1000000以上0.01%0.01%0.01%19联合体(实质性要求)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20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采购一体化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采购一体化平台供应商库。(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登录采购一体化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四)采购一体化平台技术支持: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400服务电话:4001600900CA及签章服务: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21现场考察现场考察时间:自行考察,请提前与联系人联系。现场考察地点:项目各“微型消防站”建设点(社区)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19812866686。现场考察要求:供应商进行现场考察时,供应商派遣的考察人员需提供供应商开具的关于本项目现场考察介绍信,由联系人提供项目各“微型消防站”建设点(社区)负责人的联系方式,供应商自行组织对各站点进行现场考察并获取各站点建设的相关信息和数据资料。二、总则1.适用范围1.1本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本次谈判采购项目。1.2本谈判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所有。2.采购主体2.1本次谈判的采购人是营山县应急管理局。2.2本次谈判的采购代理机构是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3.合格供应商合格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3.1具备法律法规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3.2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3.3按照规定获取了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由代理机构提供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情况的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用提供证明材料。4.谈判费用(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参加谈判活动的全部费用。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5.1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2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5.3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采购项目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最后报价最低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最后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采购人委托谈判小组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供应商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供应商提供的部分或所有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本采购项目核心产品为:四轮消防摩托车。5.4回避。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相关人员是指谈判小组成员。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6.联合体竞争性谈判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7.谈判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谈判保证金。8.响应文件有效期(实质性要求)本项目响应文件有效期为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天。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必须载明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可以长于谈判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谈判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9.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9.1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9.2除非谈判文件特别规定,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9.3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9.4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三、谈判文件10.谈判文件的构成(实质性要求)10.1谈判文件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谈判的依据,同时也是谈判的重要依据。谈判文件用以阐明谈判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谈判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10.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谈判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供应商应详细阅读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其参加谈判或成交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1.谈判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1.1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谈判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11.2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公告的时间,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3个工作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11.3供应商应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前,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查询本项目的更正公告,以保证其对谈判文件做出正确的响应。更正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发布更正后的采购文件,供应商应依据更正后的采购文件编制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要求下载相关文件,或由于未及时关注更正公告的信息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负责。11.4供应商认为需要对谈判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申请,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决定是否采纳供应商的申请事项。12.答疑会和现场考察12.1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可以在谈判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前,组织已获取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12.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供应商接到通知后,不按照要求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的,视同放弃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的权利,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对该供应商重新组织,但也不会以此限制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或者以此将供应商响应文件直接作为无效处理。本项目组织现场考察,具体如下:现场考察时间:具体事项详见前附表。现场考察地点:具体事项详见前附表。12.3供应商考察现场或者参加答疑会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四、响应文件13.响应文件的组成13.1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13.2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性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两部分,分册装订。14.响应文件的语言14.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组织单位就有关谈判采购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主要部分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14.2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涉嫌虚假响应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14.3未翻译的外文资料,谈判小组可将其视为无效材料。15.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除谈判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报价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16.报价16.1本次谈判项目的报价货币为人民币,报价以谈判文件规定为准。(实质性要求)16.2本项目采用现场报价,响应文件中不用首次报价,报价要求参考附件,报价格式以现场提供为准。17.响应文件格式17.1供应商应执行谈判文件第七章的规定要求。17.2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谈判文件由供应商自行编写。18.响应文件的编制和签署18.1资格性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资格性响应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18.2其他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其他响应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18.3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响应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提供电子文档1份采用光盘或U盘制作。18.4响应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盖供应商公章。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响应文件可能被作为无效处理。18.5(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谈判文件要求的地方签字(注:供应商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或加盖私人印章,要求加盖公章的地方加盖单位公章,不得使用专用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18.6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需要逐页编目编码。18.7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用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18.8(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应根据谈判文件的要求签署、盖章(第八章2.4.6规定的例外情形除外)。18.9响应文件统一用A4幅面纸印制,除另有规定外。19.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不属于本项目谈判小组评审范畴,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接收响应文件时及时处理)19.1响应文件可以单独密封包装,也可以所有响应文件密封包装在一个密封袋内。19.2响应文件密封袋的最外层应清楚地标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19.3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19.4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或者在时间允许的范围内,要求修改完善后接收。20.响应文件的递交20.1资格性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应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用正楷填写本竞争性谈判文件附件“递交响应文件签收表”,然后将签收表和响应文件一并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20.2采购代理机构将向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发出谈判邀请;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未通过的原因。20.3报价表在谈判后,谈判小组要求供应商进行报价时递交。21.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补充、修改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按照本章“19.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规定处理)21.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可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该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须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且该通知需经正式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方为有效。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21.2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回的通知应该按规定进行编写、密封、标注和递送,并注明“修改响应文件”字样。21.3供应商不得在递交截止时间起至响应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回其响应文件。21.4供应商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五、评审22.谈判小组的组建及其评审工作按照有关法律制度和本文件第八章的规定进行。六、成交事项23.确定成交供应商方式一:采购人将按谈判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方式二:采购人授权谈判小组根据供应商最后报价排名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本项目采用方式一确定成交供应商。23.1采购代理机构自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谈判报告及有关资料送交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23.2采购人收到谈判报告及有关资料后,将在5个工作日内按照谈判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的,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谈判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23.3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过程中,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不予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1)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存在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违法行为的;(2)成交候选供应商因不可抗力,不能继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3)成交候选供应商无偿赠与或者低于成本价竞争;(4)成交候选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5)成交候选供应商恶意串通。24.成交结果24.1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将及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发布成交结果公告。24.2成交供应商应当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25.成交通知书25.1成交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25.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5.3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有权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成交通知书,依法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七、合同事项26.签订合同26.1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26.2谈判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双方确认的澄清文件等,均为有法律约束力的经济合同的组成部分。26.3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谈判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26.4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26.5竞争性谈判文件、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谈判中的最后报价、成交供应商承诺书、成交通知书等均称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内容。26.6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之后三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合同(一式壹份)在我司指定网站(http://sale.scbid.net)上传(注意:①注册登录后在采购合同上传界面操作②合同上传审核咨询电话:028-87797776-714)。27.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28.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本采购项目严禁成交供应商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成交供应商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成交供应商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29.补充合同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30.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31.合同公告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32.合同备案采购人应当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自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33.履行合同33.1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33.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34.验收34.1本项目采购人将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验收。34.2验收结果合格的,成交供应商凭验收报告办理相关手续;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会报告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35.资金支付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本项目采购资金付款详见第五章规定的付款方式。八、谈判纪律要求36.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谈判不得有下列情形:(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3)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谈判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5)在谈判过程中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协商;(6)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7)未按照谈判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8)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0)条情形之一的,同时将取消被确认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或者认定成交无效。九、询问、质疑和投诉37.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和四川省的有关规定办理(详细办理流程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供应商投诉处理办事指南》查询)。十、其他38.本谈判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规定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谈判文件不再做调整。第三章供应商和报价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一、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一)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非中小企业参与的将视为无效响应。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二)其他类似效力要求:1.授权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代表证明材料。二、报价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无。三、供应商应不属于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注:1.资格要求中“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的重大违法记录,即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有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2.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第四章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一、应当提供的供应商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一)资格要求相关证明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以上均提供复印件)2.具备良好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章);3.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注:①可提供2021或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②也可提供供应商内部的2021或2022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③也可提供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④供应商注册时间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加盖工商备案主管部门印章的公司章程复印件。}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章);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章);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章);7.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章);8.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非中小企业参与的将视为无效响应〔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详见第七章〕。9.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二)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相关证明材料:(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代理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注: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代理书原件需加盖公章;②如响应文件均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私人印章的且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本人参与谈判的,则可不提供。)二、供应商应提供的报价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无。三、供应商应不属于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谈判小组进行资格审查时,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相应材料,供应商无需提供证明材料)注:1.以上要求的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供应商单位的公章(鲜章)。2.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多证合一”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41号)等政策要求,若资格要求涉及的登记、备案等有关事项和各类证照已实行多证合一导致供应商无法提供该类证明材料的,供应商须提供“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并就被“多证合一”整合的相关登记、备案和各类证照的真实性作出承诺(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章)。第五章采购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前提:本章采购需求中标注“★”号的条款为本次谈判采购项目的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应全部满足。一、项目概述1.本项目共1个包,采购2023年安全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供应商一名。2.项目清单序号标的名称所属行业数量1选址、规划设计和制作实施方案/7个2微型消防站点门头、灯箱、制度、公示栏-标识标牌部分工业7套3微型消防站点门头、灯箱、制度、公示栏-A4装订印刷登记本工业42本4举办消防队员培训班/1期5四轮消防摩托车工业7辆6手抬式机动消防泵组工业7台7直流水枪工业21支8有衬里消防水带工业35根9内扣式接口工业35套10二分水器工业21套11消火栓扳手工业14把12手提式手电工业21只13手提式干粉灭火器工业35具14消防单杠梯工业7把15森林扑火组合工具工业21套16森林扑火三号工具工业21套17消防口哨工业7盒18手持对讲机工业21个19消防斧头工业14把20绝缘剪断钳工业14把21消防铁铤工业14根2202式消防头盔工业21顶2302式消防作训服工业21套2402式消防手套工业21双2502式消防腰带工业21根2602式消防防护鞋工业21双27消防腰斧工业21把28过滤式消防自救呼吸器工业21个29方位灯工业21盏30反光背心工业21个31救生绳工业21把32充电式手持指示牌工业21把33灭火弹工业70个34器材架工业7个注:①本项目均不涉及采购节能、环保标志产品,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②本项目涉及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分别为:四轮消防摩托车中灭火器、手提式干粉灭火器、过滤式消防自救呼吸器。③本项目属性为货物采购,不对非货物属性采购标的(序号1和4)的所属行业进行中小企业认定。★二、商务要求1、交货期限及地点1.1交货期限: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5天内完成所有合同货物的送货、安装、调试、交付使用,并通过最终验收。1.2交货地点:营山县内指定地点。2、付款方式和条件合同签订后15日内支付合同金额1%的预付款,全部服务及货物交付完毕并验收合格后30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99%。3、安装调试及验收3.1成交供应商负责设备安装、调试。3.2货物到达现场后,经采购人确认产品质量及数量后成交供应商开展现场组织安装、调试,达到正常使用要求,保证采购人正常使用。所需的费用包括在响应总价格中。3.3成交供应商应就设备的安装、调试、操作、维修、保养等对采购人维修技术人员进行培训。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成交供应商应对采购人操作人员进行现场培训,直至采购人的技术人员能独立操作,同时能完成一般常见故障的维修工作。3.4货物为原厂制造商未启封全新包装,序列号、包装箱号与出厂批号一致,并可追索查阅。4、售后服务4.1国家有相关规定按规定执行,无相关规定按一年(验收合格之日起)执行。质保期内接到采购人产品出现问题需要上门服务的通知后,成交供应商技术服务人员需在1小时内响应,8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维修,更换一切在正常情况下损坏的零配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4.2质保期外成交供应商接到采购人产品出现问题的通知后,需8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4.3如采购人维修技术人员或操作人员发生更换的,成交供应商必须对新换人员重新进行培训,保证采购人上述人员能正常、熟练的使用和维护。4.4保证所采购货物到达采购人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概由成交供应商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包装材料不予回收。5、其他要求5.1报价要求:响应货币为人民币报价。响应报价应包括:货物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安装费、技术服务费(含联络费、培训费、调试费、保修费)、税费、验收费、不可预见费等完成本采购内容所需的一切费用。5.2成交后由成交供应商自行协调每个站点的房屋空间使用、地点选取、站点安装位置等后续工作,及时安排人员负责协调工作,保证项目在规定时间内完成。5.3如果成交供应商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个项目,将不予支付资金并追究其法律责任。5.4所有的工作必须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制作并安装到位。5.5在整个项目实施过程中,成交供应商的所有人员安全问题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6、违约责任:(1)交货时间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交货、放置到位;每超出24小时扣除合同总额的0.3%,超出48小时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且成交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责任。(2)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一切责任由成交供应商负责。7、验收:7.1验收主体:营山县应急管理局。7.2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10日内组织验收。7.3验收组织方式:自行验收。7.4验收程序:一次性验收。7.5验收内容: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内容进行验收。7.6验收标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进行验收。7.7其它:采购人可根据项目情况邀请专家进行验收。8、不论供应商是否进行现场考察,均视作对本项目进行了充分了解和认可,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需提供“承诺函”,承诺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我方对项目建设内容、风险、实施的难易程度进行了充分了解,对项目的建设条件和具体要求认可,我方成交后愿承担项目建设可能涉及的相关风险和承担一切责任。(注:供应商若未提供此承诺函,按无效响应处理。)★三、技术要求序号产品名称单位数量技术参数要求1.选址、规划设计和制作实施方案个7对7个村委会(社区)现有场所“建设微型消防站”选址、规划设计,最后形成具体的实施文字方案,并将结果报采购人审阅,经采购人同意方案内容并由负责人签字确认后实施。2.微型消防站点门头、灯箱、制度、公示栏。套7按照每个微型消防站点安装40cm*60cm吸塑双面灯箱1个,80cm*40cm亚克力UV门牌1个,50cm*70cm写真+KT板铝合金边框制度职责1块,1.5m*1.2m写真+KT板铝合金边框信息公示栏1个(含15cm*19cm亚克力盒子6个),2.4m*1.2m写真+KT板铝合金边框宣传栏1个(含5cm*6cm亚克力盒子2个),A4装订印刷登记本6本。3.消防技能培训服务3.1举办消防队员培训班期1组织消防培训师资(人数不少于2人)对7个村委会(社区)共计不少于40人进行消防器材培训,并建立培训档案。4.车辆类4,1四轮消防摩托车辆7一、摩托车配置及技术要求:执行标准和检验依据GA768-2008《消防摩托车》。二、底盘参数:1.气缸排量≥250CC,方向把式2.发动机型式:单缸、风冷、四冲程3.启动方式:电启动/手拉反冲启动4.满载质量≤505kg5.制动距离≤7M6.最高车速≥50km/h7.加速行驶噪声≤82dB(a)8.离合器型式:自动离心式9.制动形式/操作方式:盘式/脚联动操作(前/后)10.警灯、警报器(警报器主机有U盘接口,能够播放音频文件,具有宣传功能,提供图片以及文字说明)。11.整车带塑料顶棚及前挡风玻璃,前挡风玻璃配置雨刮器。12.车辆前置器材放置框,并合理设计随车器材放置位置;车架设计消防个人防护装备放置架。13.外廓尺寸(长mm*宽mm*高mm)≤2365*1080*2013三、随车文件1.四轮消防摩托使用说明书2.四轮消防摩托合格证3.消防车随车器材清单四、消防车随车器材序号名称数量规格(允差满足产品行业要求的范围值)1灭火器4具4kg2水带4盘13-65-203地上消火栓扳手1把长400mm4吸水管1根8米5消防大斧1把长390mm6直流水枪1支与水带规格配套注:灭火器需提供应急管理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出具的“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五、提供国家消防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产品规格为“XMC4JB”开头,并达到GA768-2008《消防摩托车》标准要求的完整检验报告。注:成交人在和采购人签订合同时提供原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备查。序号名称数量规格(允差满足产品行业要求的范围值)1灭火器4具4kg2水带4盘13-65-203地上消火栓扳手1把长400mm4吸水管1根8米5消防大斧1把长390mm6直流水枪1支与水带规格配套序号名称数量规格(允差满足产品行业要求的范围值)1灭火器4具4kg2水带4盘13-65-203地上消火栓扳手1把长400mm4吸水管1根8米5消防大斧1把长390mm6直流水枪1支与水带规格配套5.灭火器材类5.1手抬式机动消防泵组台7产品要求:1.发动机型式:四冲程、单缸、风冷汽油机2.最大功率:11HP(340cc)3.启动方式:自回式手拉绳启动4.引水方式:排气自吸引水5.最大吸深:≥7m6.最大流量:≥45T/h7.额定流量:≥29.5T/h8.额定压力:≥0.5MPa9.进水口:65mm(±0.5mm)10.出水口:65mm(±0.5mm)11.扬程:≥53m5.2直流水枪支21一、产品要求:1.规格:QZG3.5/7.52.枪体材质:YL104或YL1023.接口型式和材质:KY65、YL104或KY65、YL1024.表面防腐处理工艺:阳极氧化后喷塑5.铸造工艺:压铸二、技术参数要求:1.流量:7.5×(1±8%)(L/S)2.射程:≥28(m)3.工作喷射压力(Mpa):0.354.接口公称通径:65mm5.当量喷嘴直径:19mm三、其它要求:1.配有肩带和开关功能,能配套65mm快速接口使用;2.对于直流开关水枪,杆式手柄指向水枪出口是“开”,杆式手柄垂直水枪轴线是“关”,并且在这两个位置有限位功能;3.水枪的操作力矩不大于15N.m。4.提供国家消防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5.提供应急管理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出具的“消防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5.3有衬里消防水带根35一、规格要求:1.规格:13-65-25-涤纶长丝/涤纶长丝-聚氨酯2.编织层编织方法:斜纹圆织3.衬里材质及衬里厚度:聚氨酯0.4±0.1mm4.标志:水带应以非黑色的有色线作带身中心线,在端部附近中心线两侧应用不易脱落的油墨,清晰地印有: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名、注册商标和生产日期。5.外观质量:(1)编织层:编织层应编织得均匀,表面整洁;无跳双经、断双经、跳经及划伤。(2)衬里:厚度应均匀,表面应光滑平整,无折皱或其它缺陷。二、技术参数要求:1.内径(mm):63.5+2.002.长度(m):25+0.303.单位长度质量(g/m):≤4804.爆破压力(MPa):≥3.9无经线断裂现象5.延伸率(%):≤56.膨胀率(%):≤57.附着强度织物层与衬里(N/25mm):≥208.扯断伸长率(%):≥2809.扯断强度(MPa):≥12三、热空气老化:1.附着强度织物层与衬里(%):≥752.爆破压力(%):≥75四、耐磨性能:1.耐磨次数:≥1002.设计工作压力下状况:在设计工作压力下,不应发生渗漏或破裂。五、其他要求1.提供国家消防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2.提供应急管理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出具的“消防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5.4内扣式接口套35一、产品工艺结构要求:1.本体材质:YL1042.表面防腐处理工艺:电泳或阳极氧化后喷塑3.铸造工艺:压铸二、技术参数要求:1.口径(mm):DN652.操作力矩(N.m):0.5~2.53.工作压力(MPa):≥1.6三、其它要求:1.标志:在接口表面醒目处应清晰地标出型号、规格、商标或厂名等永久性标志信息。2.耐腐蚀性能:接口经96h连续喷射盐雾腐蚀试验后,接口表面应无起层、氧化、剥落或其他肉眼可见的点蚀凹坑。试验后应能正常操作使用。3.水压强度:接口在1.5倍公称压力水压下,不应出现可见裂缝或断裂现象。试验后能正常操作。4.提供国家消防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5.提供应急管理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出具的“消防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5.5二分水器套21一、产品规格及结构要求:1.规格:FII65/65×2-1.62.接口材质、型式:YL104、KY653.本体材质:YL104或ZL104二、技术参数要求:1.设计工作压力(MPa):1.62.进水口:KY65(a.接口型式:卡式;b.公称通径(㎜):65。)3.出水口:KY65×2(a.接口型式:卡式;b.公称通径(㎜):65×2)。4.阀门开启力(N):≤200三、其它要求:1、标志:在分水器表面醒目处应清晰地铸出:型号规格和商标(或制造商名称)。2、外观要求:铸件表面应无结疤、裂纹、砂眼。加工表面应无明显的伤痕。本体上应清晰铸出阀门的“开”、“关”字样或者标志。3.提供《国家消防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4.提供《应急管理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出具的“消防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5.6消火栓扳手把14一、产品特点及技术要求:1.长度:≥37cm2.材质:铸铁或铸钢3.重量:0.85-1Kg4.钳口直径:55mm5.五角星口径:30mm6.颜色:红色5.7手提式手电只211.最大输出:≥800LM2.电池规格:2x186503.射程:≥300米4.外观材质:铝合金5.8手提式干粉灭火器具35产品结构及技术要求:1.规格:4Kg干粉灭火器2.标志及外观检查:应符合GB4351.1-2005的5.3、6.12.2、6.12.3、6.12.4、9.1、9.2条等规定。3.20℃±5℃有效喷射时间(s):≥13s4.20℃±5℃喷射滞后时间(s):≤5s5.喷射距离(m):≥3.5m6.20℃±5℃喷射剩余率(%):≤157.工作压力(MPa):1.2MPa8.使用温度范围(℃):-20℃~+55℃9.灭火级别和灭火种类:2A、55B、C、E10.灭火器保险解脱力(N):>20,且<10011.灭火器开启力(N):≤20012.灭火器总质量(Kg):≤2013.喷射软管长度(mm):≥40014.喷射软管及接头水压试验(MPa):2.1MPa水压试验不应出现泄漏、脱落等缺陷。15.水压试验压力(MPa):2.1MPa16.提供国家消防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17.提供应急管理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出具的“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5.9消防单杠梯把7产品工艺和技术参数要求:1.材料要求:消防梯采用竹,本材料应符合GA137-2007《消防梯》中附录A的要求,竹粘合成材料的粘合度按照6.3的方法试验后,应无脱胶现象。2.外形尺寸:(1)工作长度:3000±100mm(2)最小梯宽:250±2mm(3)梯蹬间距:340±2mm3.整梯质量:≤12kg4.水平弯曲残余变形比值(%):≤0.15%5.梯蹬弯曲残余变形比值(%):≤0.5%6.梯蹬剪切强度:梯蹬与侧板连接处和梯蹬本身不应有任何断裂现象。7.梯节扭转角(°):≤208.侧板悬臂弯曲最大变形值(mm):≤59.侧摇摆弯曲残余变形比值(%):≤0.310.翘曲试验:消防梯在进行翘曲试验时,任一梯脚均不得离地。11.滑移试验:滑移试验时,各梯脚在整个试验表面上不应出现位移。12.提供《国家消防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13.提供《应急管理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出具的“消防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6.森林灭火工具类6.1森林扑火组合工具套211.外箱尺寸:67×38cm±1cm2.包装方式:帆布包3.8件套配置名称:伐木斧、折叠铁楸、手锯、砍树刀、多功能扑火拍、五齿耙、链接杆、工具包。4.多功能扑火拍:利用70号钢丝压扁制成排条;拍头由23条拍条错位排列组成,带减震装置。手柄可连接,长度可调节。6.2森林扑火三号工具套211.手柄材质为直径:工具杆为2.5-3.0cm×长1.5m±0.5cm金属杆,净重大于等于0.8kg,拍头为1.5/2.0mm厚钢板多次冲压成型,拍头与工具杆为焊接固定或螺丝固定。2.三号工具钢丝长度为50-60cm,直径为3-4mm,条数要求为28条,钢丝前端焊接扣合加固防止开散变形。3.工具杆,长杆设计能增加扑火范围。4.工具质量:≥1.5kg6.3消防口哨盒71.产品尺寸:哨子:≥4*2cm,绳子:≥42cm±2cm2.产品材质:不锈钢3.规格:10只/盒7.通讯器材类7.1手持对讲机个21一、功能特点要求:1.防磁、不串台、防解码、高清音质。2.输出功率:≥13W3.不低于16组记忆频道4.宽窄带可供选择(25KHz/12.5KHz)5.VOX声控发射功能6.CTCSS/DCS7.紧急呼叫按钮8.TOT限时发射功能9.电池节电功能10.中英文编程软件,可供电脑写频。二、技术规格:(一)整机部分1.频率范围:UHF400-470MHZ2.使用温度范围:-20摄氏度+50摄氏度3.工作方式:同频单工或异频单工4.天线阻抗:50Ω(二)发射部分1.载波频率容限:±2.5ppm2.音频失真:≤10%3.调制特性:+3dB~-3dB4.杂散射频分量:≤7.5uW5.占用宽带:≤16KHz(三)接收部分1.音频失真:≤10%2.音频响应:+2dB~-10dB3.共信道抑制:≥-8dB4.邻频道选择性:≥55dB5.互抗干扰性:≥55dB6.杂散响应抗干扰性:≥55dB7.阻塞特性:≥85dB8.破拆工具类8.1消防斧头把141.材质:铸钢或铸铁锻造2.全长(m):≥0.73.刃宽(mm):≥1004.硬度:48-52HRC之间5.颜色:斧头表面采用大红色漆。6.手柄材质:木材或PE手柄。7.外观要求:斧头不得有裂纹、夹层、锈斑现象。8.2绝缘剪断钳把141.剪刀头由锰钢制成,具备高硬度和韧性。2.刃口锋利,剪切阻力小。3.高强度的坚固螺栓,配合防松螺母,全部经过热处理。4.手柄采用厚壁钢管柄,表面磨砂处理。5.手柄与剪刀头本体紧密配合。6.PVC握把。7.规格尺寸:≥24寸8.剪切范围:≥8mm9.适用范围和使用要求:所剪切的金属线材抗拉强度要在495mpa以下,硬度在hpc30以下。8.3消防铁铤根14一、功能特点要求:1.消防铁铤经过整体热处理,可用于撬、凿、抬、起、拨等多用,可用于火场撬门、破窗。2.两端形状为一头圆一头弯钩形六棱棍,要求防滑,采用高碳钢整体锻压而成,二次淬火处理。二、技术要求:1.结构类型:两端形状为一头圆一头弯钩形,六棱棍。2.长度(m):≥13.材质:碳钢4.直径(mm):25(±1mm)5.颜色:红9.个人防护类9.102式消防头盔顶211.功能要求:PC材料+阻燃披肩,可有效防尖锐物品的冲击、防腐、防热辐射、具有绝缘、轻便等特性,配带有软垫,披肩可有效保护面部及脖子,佩戴舒适。9.202式消防作训服套21一、产品用途:1.用作消防员作训时的普通作训服装,可用于路障清理、普通环境作业,以及建筑倒塌、狭窄空间、攀登救援等工作场所时的身体防护。二、技术要求:1.材质及工艺:采用涤纶+棉布料,经阻燃工艺处理,关键部位采用包缝并经两次缝合;服装颜色及标识醒目,整体服装采用抗湿面料制成并带有反光条,边缘以双线加固。2.续燃时间:≤2S3.阻燃时间:≤10S4.损毁长度:≤10CM5.撕裂强度:≥32N6.分体:包括有:上衣&下裤7.尺码:中号和大号(按照2:1的比例配备)8.颜色:藏青色9.302式消防手套双211.用于手部防护理,阻燃抗湿面料制成,并采用滴胶处理增加摩擦力。9.402式消防腰带根211.采用棉纶紧密编织,配有安全环,精钢铸造,可自由调节,实心零部件。9.502式消防防护鞋双211.阻燃橡胶制造,鞋子底部含有钢板。2.鞋子尺码:39/41/43(按照1:1:1的比例配备)9.6消防腰斧把21一、功能特点要求:1.功能要求:消防腰斧采用碳结构钢煅造,虎口设计、防滑减震手柄,手柄底部削尖设计、刀尖月牙设计,刃口锋利,可用于平砍、尖劈、撬门窗、弯栅条。二、技术要求:1.材质:高碳钢,斧柄套采用橡胶材料制造,经防滑处理。2.工艺:金属成形工艺锻造,金属热处理工艺淬火处理。3.基本尺寸(mm)(1)全长:285±2.5(2)斧头长度:160±2.5(3)斧头厚度:10±1(4)平刃宽度:56±1.5(5)柄刃宽度:22±1(6)撬口宽度:30±1(7)撬口深度:25±14.外观要求(1)腰斧各刃部应抛光处理,其表面粗糙度Ra值不应大于6.3μm;(2)腰斧金属表面应平整光洁,不应有裂纹、毛刺、凹痕、缺损或有害杂质缺陷,涂漆部分不应有流痕、气泡缺陷;(3)橡胶斧柄套应无碎渣、气泡、孔隙、夹杂物及其它明显缺陷,表面花纹应清晰。5.质量(kg):≤1.06.硬度:腰斧各刃部及撬口均经热处理,硬度达到48HRC-56HRC,刃部热处理长度应不小于20mm且不大于40mm,撬口热处理长度应不小于5mm且不大于10mm;7.平刃砍断性能:腰斧平刃应能砍断直径6.5mm的Q235A圆钢,应无明显缺刃、卷边和裂纹等影响使用功能的损伤;8.尖刃和柄刃凿击性能:尖刃和柄刃能凿击Q235A钢平板,无缺刃、卷边和裂纹等损伤、具备抗冲击、耐腐蚀性能;9.抗冲击性能:腰斧各刃部经5kg的重锤冲击后,不应有裂纹、变形等损伤;10.耐腐蚀性能:腰斧的金属部分经GB/T10125-1997规定的48h中性盐雾试验后,外观应符合GB/T6461-2002外观等级评定轻微级的要求。12.提供《国家消防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13.提供《应急管理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出具的“消防产品认证证书”。9.7过滤式消防自救呼吸器个21一、参数要求:1.规格要求:TZL30型2.额定防护时间:≥30min3.防护对象:一氧化碳(CO)、氰化氢(HCN)毒烟、毒雾。4.佩戴质量(g):≤10005.材料要求:(1)金属材料表面质量:所有金属零部件应经过耐腐蚀处理,其表面应无龟裂、皱折、毛刺等缺陷。(2)橡塑材料老化性能:不应出现明显的变形、破损、粘附、龟裂、硬化以及其他异常现象。(3)材料阻燃性能:呼吸器在阻燃试验后,所有可能接触到火焰材料均不应出现持续燃烧、熔融等现象,不应对人体产生附加的伤害。6.防护性能:(1)CO透过浓度(mL/m3):在额定防护时间内任何单个5min过程中,CO透过浓度的时间加权平均值≤200mL/m3。(2)吸气温度(℃):≤65(3)吸气阻力(Pa):≤800(4)呼气阻力(Pa):≤300(5)滤烟性能(%):滤烟效率≥95%7.防护头罩:(1)眼区漏气系数(%):≤20(2)呼吸区漏气系数(%):≤5(3)总视野(%):≥70(4)双目视野(%):≥55(5)下方视野(°)≥35(6)吸入气体中的CO2含量(%):≤2(7)透光率(%):≥858.连接强度(N):过滤装置与防护头罩间的连接能承受的轴向拉力≥50。9.提供《国家消防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10.提供《应急管理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出具的“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9.8方位灯盏21一、功能要求:1.产品可在各种易燃易爆场所(含0区)内安全使用。2.采用LED光源,4800米内可肉眼可视;对水及雨雾的穿透力为≥300米。3.全密封性工艺设计,可在水下100米内正常工作。4.配装高能电池,连续工作时间可达100小时以上。5.可在腐蚀环境下正常工作,可在-20严寒~+50°C温度下正常工作。6.可采用吊挂、夹扣、捆绑和磁力吸附等多种携带方式。二、参数要求:1.额定电压:3(V)2.静态电流:<3(μA)3.闪光频率:≥1.5(Hz)4.脉冲电流最大值:80(mA)5.重量:低于0.5kg6.外壳防护等级:≥IP689.9反光背心个21一、功能要求:1.魔术贴设计。2.高亮反光晶格:在夜间经测试,远在200米之外的机动车驾驶员一眼就能看到穿着本产品的人员,从而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二、技术要求:1.规格要求:衣长57cm×最大腰围大于130cm×肩宽45cm(±2cm)2.面料材质:130g鱼尾纹网格布/高亮反光晶格(±1g)3.重量:≤250g4.尺码要求:XL(均码,魔术贴可调节大小)5.颜色:荧光黄6.穿着方式:为头套式,腰部前后粘搭扣。9.10救生绳把211.规格:8mm逃生安全绳(单钩反扭钢丝)(±0.1mm)2.直径:Φ8mm(±0.2mm)3.钢丝直径:≥2.5mm4.材质:航空钢丝+丙纶工业5.长度:20米(±0.5米)9.11充电式手持指示牌把21一、功能要求:1.充电接口:手柄处充电设计,可重复使用,便携式设计,可即插即充。2.多功能控制:多功能开关包含爆闪、长亮、关闭,集中不同闪光模式,第一档为关闭状态,第二档为红灯闪烁,第三档为长亮功能。3.背面使用LED灯,具备穿雾性能。4.底部手电筒设计:充电款式底座,穿雾照明灯光强度高,照明度明显。二、技术要求:1.材质:ABS材料+LED灯2.规格:长340mm×宽180mm(±2mm)3.LED灯珠:≥9颗4.警示灯厚度:≥25mm5.爆闪方式:闪光-关闭6.颜色:红色9.12灭火弹个70一、技术参数:1.直径:≥15cm2.噪声:≤115dB3.有效灭火空间:≤3㎡4.自动灭火时间:≤3s5.环境温度:-40℃~+90℃6.灭火球重量:1150±150g7.干粉重量:1100±150g灭火种类:可灭A/B/C/E/F类火,无需维保,固定式。10.其它器材10.1器材架个71.规格尺寸(定制):(长*宽*高mm)1500*400*1800(±5mm)2.材质:冷轧钢板3.层数:4层层板4.层板规格:冷轧钢板,0.7mm-1.0mm厚5.层板每层最大承重:≥150kg6.立柱规格:75*35mm(±1mm)/厚1.3mm(±0.1mm)7.横梁规格:80*50mm(±1mm)厚不低于1.5mm8.层板材质及工艺要求:冷轧钢板,层板表面均经酸洗,磷化静电喷粉喷涂,经过高温处理,与钢板有效分离;层板正面外表面经过酸洗、磷化、喷塑、高温固化处理,层板采用冷轧钢板,经过裁剪、折弯、焊接加强筋制作而成;层板背面采用点焊轧制式增强筋4根,使其承受力大大增强不易变形。9.颜色:红色第六章谈判内容、谈判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针对第五章、第九章所包含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在获得采购人代表确认的前提下,可以根据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相关内容。谈判小组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会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一、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律不具有强制性。二、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供应商根据自身响应情况作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三、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目无关,在不改变响应文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供应商可以不予填写,但应当注明。第一部分“资格性响应文件”格式格式1-1封面(正本/副本)XX项目资格性响应文件供应商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号:日期:XX年XX月XX日格式1-2一、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XXXXXXXX(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本授权声明:XXXX(供应商名称)XXXX(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姓名、职务)授权XXXX(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XXXXXXXX”项目(采购项目编号:XXXX)谈判采购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谈判采购、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特此声明。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委托人)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XXXX。授权代表(被授权人)签字:XXXX。供应商名称:XXXX(单位盖章)。日期:XXXX。注:1.供应商为法人单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时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时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材料”。2.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3.身份证明材料包括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或军官证或护照等。4.身份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其在有效期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格式1-3二、承诺函XXXX(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单位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谈判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七)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本单位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单位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追究法律责任。供应商名称:XXXX(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XXXX。日期:XXXX。格式1-4三、供应商和报价产品其他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注:供应商应按谈判文件第四章相关要求提供佐证材料,有格式要求的从其要求,无格式要求的格式自拟。格式1-5四、承诺函(如涉及)XXXX(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单位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现郑重承诺如下:根据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三章资格证明要求中第项,我单位应具备(备案、登记、其他证照)。但因我单位所在地已对上述备案、登记、其他证照实行“多证合一”,故在此次采购活动中提供满足资格要求:(营业执照中对该备案、登记、其他证照的描述)的“多证合一”营业执照。我单位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内容存在虚假,我单位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追究法律责任。供应商名称:XXXX(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XXXX。日期:XXXX。注:1.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多证合一”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41号)等政策要求,若资格要求涉及的登记、备案等有关事项和各类证照已实行多证合一导致供应商无法提供该类证明材料的,供应商须提供该承诺。2.若已提供资格要求涉及的登记、备案等有关事项和各类证照的证明材料,无需提供该承诺。3.若本项目资格要求不涉及,无需提供该承诺。格式1-6五、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格式1-7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XXXX单位的XXXX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XXXX(盖单位公章)日期:XXXX注: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供应商为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此声明。格式1-8七、监狱企业根据《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参加采购活动的,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注:1.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为监狱企业适用。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第二部分“其他响应文件”格式格式2-1封面:(正本/副本)XX项目其他响应文件供应商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号:时间:XX年XX月XX日格式2-2响应函XXX(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方全面研究了“XXXXXX”项目谈判文件(项目编号:XXXX),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谈判采购。1.我方自愿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货物/服务。2.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3.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XX份,用于谈判报价。4.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谈判报价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5.本次谈判,我方递交的响应文件有效期为谈判文件规定起算之日起XX天。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XXX通讯地址:XXX邮政编码:XXX联系电话:XXX传真:XXX日期:XXX年XXX月XXX日格式2-3承诺函(实质性要求)XXX(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方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谈判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一、我方已认真阅读并接受本项目谈判文件第二章的全部实质性要求,如对谈判文件有异议,已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谈判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谈判以求侥幸成交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二、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三、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我方承诺不属于此类禁止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四、响应文件中提供的任何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五、如本项目谈判采购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方提供的样品将作为成交后履约验收的参考,我方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导致未能成交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六、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采购产品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我方承诺符合其要求。七、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我方完全同意谈判文件第二章关于“谈判费用”、“合同分包”、“合同转包”、“履约保证金”的实质性要求,并承诺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履行。八、我方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我方承担所有相关责任。除非谈判文件特别规定,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如我方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我方承诺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如我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非自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已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我方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方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法律责任。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XXXX。供应商名称:XXXX(盖章)日期:XXX年XXX月XXX日格式2-4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供应商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网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联系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联系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项目经理营业执照号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初级职称人员账号技工经营范围备注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XXX日期:XXX年XXX月XXX日格式2-5响应产品技术、服务要求应答表序号包号货物名称制造厂家及规格型号采购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响应注:供应商需根据谈判文件要求据实逐条填写,不得虚假响应,虚假响应的,其响应文件无效并按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XXX日期:XXX年XXX月XXX日格式2-6商务应答表序号包号采购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响应注意:供应商需根据谈判文件要求据实逐条填写,不得虚假响应,虚假响应的,其响应文件无效并按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XXX日期:XXX年XXX月XXX日格式2-7商务、技术、服务应答附表(仅用于成交结果公告,此表不作为评审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三款要求,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应当公告中标(成交)供应商的相关内容,请供应商根据响应情况如实完善以下内容,结果公告时公布中标(成交)供应商的相关信息。中标(成交)供应商的相关信息*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注册地址*行政区域*供应商规模□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型企业(对应处打“√”)*单位联系方式*单位联系人*单位电话*单位邮箱注:以上*号项信息供应商须如实填写,信息将录入四川省政府采购计划执行系统,若因供应商提供错误信息造成的问题,由其自身承担。供应商应答“采购文件”的主要内容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规格型号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数量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单价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服务要求(如:交货期、质保期、售后服务等等)..................注:1.供应商需如实完善表格内容。2.供应商应答的主要内容应与响应文件一致,可以进行简要概括性表述。3.供应商应答的主要内容仅用于结果公告,供应商自行完善的内容视为不涉及供应商商业秘密。若供应商没有填写或没有递交此表,视为允许采购代理机构将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所有相关的应答内容进行公告。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报价日期:格式2-8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年份用户名称项目名称完成时间合同金额是否通过验收备注注:以上业绩需提供谈判文件要求的有关书面证明材料。供应商名称:XXXX(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XXXX日期:XXXX格式2-9供应商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采购编号:类别职务姓名职称常住地资格证明(附复印件)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售后服务人员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XXX日期:XXX第八章评审方法1.总则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法律制度,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谈判办法。1.2谈判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谈判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谈判小组负责。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法律等方面的专家组成。1.3谈判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谈判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供应商。1.4谈判小组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谈判方法和标准进行谈判,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一)熟悉和理解谈判文件,确定谈判文件内容是否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谈判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二)审查供应商响应文件是否满足谈判文件要求,并作出公正评价;(三)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谈判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说明或者纠正;(四)推荐成交供应商,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成交供应商;(五)起草评审报告并进行签署;(六)向采购人、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1.5谈判过程独立、保密。供应商非法干预谈判过程的,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1.6谈判小组评价响应文件,除谈判小组要求其澄清、说明或者纠正而提供的资料外,仅依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不寻求供应商提供其他外部证据。2.评审程序2.1熟悉和理解谈判文件和停止评审。2.1.1谈判小组正式评审前,应当对谈判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谈判文件中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评审方法和标准、政府采购政策要求以及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等。2.1.2本谈判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小组应当停止评审:(1)谈判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2)谈判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3)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谈判文件未依法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4)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谈判文件未依法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5)谈判文件载明的成交原则不合法的;(6)谈判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2.1.3出现本条2.1.2规定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谈判小组应当向采购人书面说明情况。除本条规定的情形外,谈判小组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审。2.2资格性审查本项目需要谈判小组进行资格性检查。2.2.1谈判小组应依据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是否按照规定要求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是否属于禁止参加谈判的供应商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谈判资格。2.2.2资格性审查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出具资格性审查报告,没有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谈判小组应当在资格审查报告中说明原因。2.2.3采购代理机构宣布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名单时,应当告知供应商未通过审查的原因。2.3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本章2.3.1的情况除外),终止本次采购活动,并发布终止采购活动公告。2.3.1根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的相关规定,公开招标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招标过程中提交投标文件或者经评审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只有两家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本办法第四条经本级财政部门批准后可以与该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招标文件中的采购需求编制谈判文件,成立谈判小组,由谈判小组对谈判文件进行确认。符合本款情形的,本办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五条中规定的供应商最低数量可以为两家。2.4谈判2.4.1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一轮或多轮谈判,并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谈判顺序以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情况调整谈判轮次。2.4.2每轮谈判开始前,谈判小组应根据谈判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拟定谈判内容。2.4.3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谈判文件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书面确认。2.4.4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2.4.5谈判过程中,谈判文件变动的,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注:供应商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2.4.6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审查中发现供应商响应文件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1)响应文件组成明显不符合采购文件的规定要求,影响评审委员会评判的;(2)响应文件的语言、计量单位、知识产权、响应有效期等不符合采购文件的规定,影响谈判小组评判的;(3)经最终谈判后,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仍不能完全响应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4)未载明或者载明的采购项目履约时间、方式、数量及其他政府采购合同实质性内容与本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不一致,且采购单位无法接受的。(5)属于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无效响应情形的。但谈判小组对响应文件签署、盖章等进行审查过程中,有下列情形的,谈判小组应当评定为不影响整个响应文件有效性和采购活动公平竞争,并通过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审查:(1)响应文件存在个别地方(总数不能超过2个)没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但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私人印章或者有效授权代理人签字的;(2)响应文件除采购文件明确要求加盖单位(法人)公章的以外,其他地方以相关专用章加盖的;(3)以骑缝章的形式代替响应文件内容逐页盖章的(但是骑缝章模糊不清,印章名称无法辨认的除外)。谈判小组对所有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后,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报告。没有通过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的供应商,谈判小组应在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报告中说明原因。2.4.7谈判过程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2.4.8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发现或者知晓供应商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谈判小组应当将该供应商淘汰,不允许其提交最后报价。2.4.9谈判完成后,谈判小组应出具谈判情况记录表,谈判情况记录表需包含谈判内容、谈判意见、实质性变动内容等。2.5报价2.5.1本次谈判采购采用现场报价,响应文件中不用首次报价(除现场报价以响应文件报价为准的情形之外,响应文件报价不作为评审的依据,以现场报价为准),参与报价的供应商按谈判小组要求进行报价。报价超过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政府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或者相关报价不符合采购文件其他的报价规定的,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2.5.2谈判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本章2.3.1的情况除外)。或谈判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谈判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本章2.3.1的情况除外)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5.3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两轮(若有)以上报价的,供应商在未提高响应文件中承诺的产品及其服务质量的情况下,其最后报价不得高于对该项目之前的报价,否则,谈判小组应当对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并书面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谈判小组认为供应商最后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在谈判小组发出质询函后供应商未能提供合理的成本分析和价格构成的或对质函询的解释未被谈判小组采信的,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2.5.4供应商最后报价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注:供应商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或加盖公章。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2.5.5报价如果出现下列不一致的,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一)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文字存在错误的,应当先对大写金额的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二)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单价或者单价汇总金额存在数字或者文字错误的,应当先对数字或者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确认采取书面且加盖单位公章或者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的方式。不得未经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直接将供应商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6谈判小组复核。供应商最后报价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进行评审复核,对拟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供应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的重点复核。2.7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谈判小组复核后,应当按照供应商的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推荐3家以上(本章2.3.1的情况除外)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谈判报告。供应商报价相同的,对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的供应商,或响应产品属于优先采购范围内的供应商实行优先推荐。多家供应商符合优先推荐条件的,不再区分优先顺序,排名并列。均不符合优先推荐条件的,排名并列。(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的供应商需提供属于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企业的相关证明材料,或供应商注册地为少数民族地区;响应产品属于优先采购范围内的,需提供谈判文件第二章中规定的证明材料。)2.8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评审结果。2.8.1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谈判小组拟出具谈判报告前,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组织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谈判文件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和价格计算错误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情况书面建议谈判小组现场修改评审结果。由谈判小组自主决定是否采纳采购代理机构的书面建议,并承担独立评审责任。谈判小组采纳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按照规定现场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并在谈判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不采纳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未被谈判小组采纳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擅自中止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认为谈判小组评审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采购代理机构复核过程中,谈判小组成员不得离开评审现场。2.8.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现场修改评审结果:(1)谈判小组已经出具谈判报告并且离开评审现场的;(2)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复核工作人员数量不足的;(3)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没有采购监督人员现场监督的;(4)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内容超出规定范围的;(5)采购代理机构未提供书面建议的。2.9编写谈判报告。谈判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应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谈判报告。谈判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以及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名单;(2)评审日期和地点,谈判小组成员名单;(3)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审查情况、谈判情况、报价情况等;(4)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的名单及理由。谈判报告应当由谈判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谈判小组成员对谈判报告有异议的,谈判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谈判报告有异议的谈判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谈判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谈判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谈判报告。2.10谈判异议处理规则。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成员对响应文件是否符合谈判文件规定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但不违背谈判文件规定。有不同意见的谈判小组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谈判文件规定的,应当在谈判报告中予以反映。2.11供应商澄清、说明2.11.1谈判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11.2谈判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注:供应商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2.12终止谈判采购活动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除本章2.3.1的情况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3.谈判纪律及注意事项3.1谈判小组内部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必须保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给供应商或与供应商有关的单位或个人。3.2在谈判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对谈判小组成员进行旨在影响谈判结果的私下接触,否则将取消其参与谈判的资格。3.3对各供应商的商业秘密,谈判小组成员应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供应商。3.4谈判小组独立评判,推荐成交候选人,并写出书面报告。3.5谈判小组可根据需要对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4.确定成交供应商4.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4.2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5.成交通知书5.1成交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5.2采购人按符合采购需求的合格供应商确定成交供应商,确定成交供应商后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示成交结果,由采购代理机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5.3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关责任。5.4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对成交或未成交原因作出解释,也不退还响应文件。6.谈判小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谈判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四)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评审专家做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以及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五)发现谈判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谈判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六)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预的情况;(七)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7.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一)不得参加与自己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的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标活动。发现参加了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活动,须主动提出回避,退出评审;(二)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代理机构统一保管;(三)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四)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影响评审公正的倾向性、歧视性言论,不得征询或者接受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不得明示或暗示供应商在澄清时表达与其响应文件原义不同的意见,不得以谈判文件没有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作为评审的依据,不得修改或者细化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违规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五)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六)评审现场服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的管理,接受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代理机构的请托。第九章政府采购合同(草案)合同编号:XXX签订地点:XXX签订时间:XXX年XXX月XXX日采购人(甲方):XXX供应商(乙方):XXX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XXX采购项目(项目编号:XXX)的《谈判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谈判文件、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合同货物货物品名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万元)总价(万元)随机配件交货期资金来源(万元)预算内预算外自筹其他二、合同总价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XXX元,即RMB¥XXX元;该合同总价已包括货物设计、材料、制造、包装、运输、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及保修期内保修服务与备用物件等所有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三、质量要求1.乙方须提供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2.货物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行业)XXX标准,以及本项目谈判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3.乙方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XXX日内送交货物成品样品给甲方确认,在甲方出具样品确认书并封存成品样品外观尺寸后,乙方才能按样生产,并以此样品作为验收样品;每台货物上均应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标志。4.货物制造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乙方负担,甲方有权到乙方生产场地检查货物质量和生产进度。5.货物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理,但费用由甲方负担。四、交货及验收1.乙方交货期限为合同签订生效后的XXX日内,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XXX)天内交货到甲方指定地点,随即在XXX日内全部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如由于采购人的原因造成合同延迟签订或验收的,时间顺延)。交货验收时须提供产品质检部门从同类产品中抽样检查合格的检测报告。2.验收由甲方组织,乙方配合进行:(1)货物在乙方通知安装调试完毕后XXX日内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后,进入XXX天试用期;试用期间发生一般性质量问题,修复后试用期相应顺延;试用期结束后XXX日内完成最终验收,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合格证明书》。(2)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甲方谈判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乙方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谈判文件及响应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3)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4)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报告。3.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后XXX日内,甲方无故不进行验收工作并已使用货物的,视同验收合格。4.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配件、随机工具、用户使用手册、原厂保修卡等资料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必须负责补齐,否则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5.如货物经乙方XXX次维修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并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且须支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甲方还可依法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6.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五、付款方式1.甲方在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接到乙方通知和票据凭证资料后的XXX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百分之XXX的价款。2.全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之日起,甲方接到乙方通知与票据凭证资料以后的XXX日内,提交支付凭证资料给XXX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办理财政国库支付手续,并由其向乙方核拨合同总价的百分之XXX款项:¥XXX元,人民币大写XXX元整;自筹资金由甲方直接支付给乙方。3.乙方须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六、售后服务1.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XX年,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通知后XXX小时内响应到场,XXX小时内完成维修或更换,并承担修理调换的费用;如货物经乙方XXX次维修仍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视作乙方未能按时交货,甲方有权退货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复,但费用由甲方负担。2.乙方须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七、违约责任1.甲方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应偿付合同总价百分之XXX的违约金;(2)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除应及时付足货款外,应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万分之XXX/天的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XXX天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3)甲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还应按乙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乙方。2.乙方违约责任(1)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XXX的违约金,并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内更换合格的货物给甲方,否则,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违约,按本条本款下述第“(2)”项规定由乙方偿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2)乙方不能交付货物或逾期交付货物而违约的,除应及时交足货物外,应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万分之XXX/天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XX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则应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XXX的款额向甲方偿付赔偿金,并须全额退还甲方已经付给乙方的货款及其利息。(3)乙方货物经甲方送交具有法定资格条件的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检测后,如检测结果认定货物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标准的,则视为乙方没有按时交货而违约,乙方须在XXX天内无条件更换合格的货物,如逾期不能更换合格的货物,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另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XXX的赔偿金给甲方。(4)乙方保证本合同货物的权利无瑕疵,包括货物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疵。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货物主张权利或国家机关依法对货物进行没收查处的,乙方除应向甲方返还已收款项外,还应另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XXX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乙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按甲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甲方。八、争议解决办法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机构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由当事人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九、其他1.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2.本合同双方应加盖骑缝章。3.本合同一式四份,自双方签章并经代理机构审核编号后生效。甲方、乙方、政府采购管理部门、采购代理机构各一份。甲方:(盖单位公章)乙方:(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代表):地址:地址: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第十章附件附件:递交响应文件签收表递交响应文件签收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时间:采购地点:包号供应商递交时间密封合格与否(签收人确认)联系方式签收回执确认签收人年月日时分□是□否联系人:供应商代表签字:电话:邮箱:备注:请以正楷字填写各项目内容,“递交时间”、“联系方式”请在现场签收时填写。我公司将向供应商出具响应文件签收回执,请供应商代表在“签收回执确认”签字确认。附件:报价一览表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采购编号:第XX包序号产品名称制造厂家及规格型号品牌数量单价(万元)总价(万元)是否属于进口产品备注报价合计(万元):大写:注:1.所有报价均用人民币表示,所报价格是交货地的验收价格,其总价即为履行合同的固定价格。运输、安装、调试、检验、培训、税金和保险等费用以及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费用均应包含在报价中。2.应完整填写表格中相关内容。3.本项目采用现场报价,响应文件中不用首次报价(除现场报价以响应文件报价为准的情形之外,响应文件报价不作为评审的依据,以现场报价为准)。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XXX日期:XXX年XXX月XXX日附件: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附件: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投诉书范本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投诉人: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被投诉人1: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被投诉人2……相关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三、质疑基本情况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投诉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投诉事项2……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投诉书制作说明: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附件:《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四川省财政厅文件川财采[2018]123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各市(州)、扩权县(市)财政局,各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各金融机构,各采购代理机构,各政府采购供应商: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大力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精神,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监管和执行若干规定的通知》(川府发[2018]14号)等有关规定,现就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融资概念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以下简称“政采贷”),是指银行以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审查和政府采购信誉为基础,依托政府采购合同,按优于一般企业的贷款程序和利率,直接向申请贷款的供应商发放无财产抵押贷款的一种融资模式。二、基本原则(一)财政引导,市场运行财政部门推进“政采贷”,银行和供应商按照自愿原则参与。供应商自愿选择是否申请“政采贷”,银行依据其内部审查制度和决策程序决定是否为供应商提供融资,自担风险。(三)建立机制,服务银企财政部门与银行建立“政采贷”工作机制,推动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和金融资源的有机结合,拓宽银行的融资业务,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企业健康发展。(三)优质优惠,加强扶持银行按优于同期一般企业的贷款利率,向政府采购供应商提供信用贷款,贷款额度由银行根据政府采购合同的具体情况确定-2-不要求申请融资的供应商提供财产抵押或第三方担保,不收取融资利息之外的额外费用。三、基本条件(一)银行暨“政采贷”金融产品1、征集。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意向开展“政采贷”工作的银行,可以于2018年12月21日前,直接向四川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提交书面申请。四川省财政厅可以根据情况每年征集一次有意向开展“政采贷”工作的银行。申请材料应当包括银行基本情况、“政采贷”产品名称、申请贷款条件、申请贷款方式、申请贷款程序、贷款审查流程、贷款额度、发放贷款时间、收款方式及其他优质服务和优惠承诺等。银行提供的“政采贷”产品应当满足“无抵押担保、程序简便、利率优惠、放款及时”的基本条件以及本通知其他相关规定。银行申请材料中应当载明其自愿提供“政采贷”产品,自担风险,不得要求或者变相要求财政部门和采购人为其提供风险担保、承诺。2、公示。四川省财政厅收到银行提交的书面申请后,对满足本通知要求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具体信息,及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向社会公示。银行申请材料中提供的“政采贷”产品不满足本通知要求的,四川省财政厅将退回申请,并告知理由。(二)供应商-3政府采购供应商向银行申请“政采贷”,应当满足下列基本条件:1、具有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依法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能力;3、参加的政府采购活动未被财政部门依法暂停、责令重新开展或者认定中标、成交无效;4、无《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的重大违法记录;5、未被法院、市场监管、税务、银行等部门单位纳入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6、在一定期限内的(银行可以具体确定)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或者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无不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行政处罚的或者产生法律纠纷被法院、仲裁机构判决、裁决败诉的;7、其他银行要求的不属于提供财产抵押或第三方担保的条件。四、构建平台四川省财政厅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统一构建四川省“政采贷”信息化服务平台,推进四川省“政采贷”工作信息化建设。五、财金互动-4各级财政部门应当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规定》(川财采[2016]35号)等有关规定,对金融机构向小微企业提供“政采贷”贷款产生的损失,纳入财政金融互动政策范围给予风险补贴。六、基本流程(一)意向申请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银行应及时按照有关规定完成对供应商的信用审查以及开设账户等相关工作。(二)正式申请供应商与采购人在法定时间依法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应当依法在7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备案,2个工作日内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后,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向银行提出“政采贷”正式申请。对拟用于“政采贷”的政府采购合同,应在合同中注明贷款银行名称及账号,作为供应商本次采购的唯一收款账号。因发生特殊情况需要在还款前变更收款账号的,供应商应当事前书面告知采购人和放款银行,并获得采购人和放款银行同意。采购人和放款银行同意后,采购人与供应商应当就该条款重新签订政府采-5-购合同或者签订补充协议作为原政府采购合同的一部分,并在签订后依法在7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备案,2个工作日内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三)贷款审查银行按规定对申请“政采贷”的供应商及其提供的政府采购合同等信息进行审查。审查过程中,银行认为有必要的,可以到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财政部门对该政府采购合同的书面信息与备案信息进行核实,有关单位应当配合。银行审查通过后,应当按照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政采贷”产品服务承诺事项及时放款。(四)信息报送银行完成放款后,应当通过四川省“政采贷”信息化服务平台,填写《四川省“政采贷”信息统计表》(详见附件),每季度终了5个工作日内,向四川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报送,以便相关部门及时掌握和分析“政采贷”信息,不断推进“政采贷”工作。(五)资金支付政府采购资金支付时,采购人必须将采购资金支付到政府采购合同中注明的贷款银行名称及账号,以保障贷款资金的安全回收。采购人不得将采购资金支付在政府采购合同约定以外的收款账号。-6-政府采购资金支付过程中,银行需要查询采购资金支付进程有关信息的,财政部门和采购人应当支持。七、职责要求(一)各级财政部门应当高度重视“政采贷”工作,提高认识,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作用。不断完善政策措施,加强对“政采贷”采购项目的跟踪监督,对于银行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核实或者获取合法范围内的相关政府采购信息有困难的,可以积极进行协调。财政部门不得为“政采贷”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和承诺。(二)银行应当切实转变注重抵押担保的传统信贷理念,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不断完善“政采贷”产品,优化贷款审查流程,简化贷款审查手续,提供更多优质服务,同时做好风险防控工作。银行对于供应商是否如期还款情况及未如期还款的主要原因等信息,应当及时向财政部门反馈。(三)采购人应当积极支持“政采贷”工作,对于银行、供应商提出的合理需求,应当支持。对于已融资采购项目,供应商履约完成后,要及时开展履约验收工作,及时支付采购资金,不得无故拖延和拒付采购资金。(四)采购代理机构在组织实施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采取有效方式,向供应商宣传“政采贷”政策。银行需要借用采购代理机构的场所直接向供应商介绍其“政采贷”产品的,采购代理-7机构应当支持。(五)供应商应当依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公平竞争,诚实守信,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合同履约,严格按照借款合同偿还债务。(六)财政部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规干预供应商选择“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也不得违规于预银行向供应商进行贷款。(七)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开展“政采贷”工作过程中,发现新问题、新情况或者有意见建议的,请及时向四川省财政厅反馈。八、违规处理(一)银行违规处理银行不按照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政采贷”产品服务承诺事项办理供应商信用融资贷款申请的,由四川省财政厅进行约谈,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或者变相拒不整改的,撤销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的公示信息,取消其资格,并在1-3年内拒绝接收其再次申请。(二)供应商违规处理供应商以政府采购合同造假或者其他造假方式违规申请信用融资的,或者违反有关规定或者约定,导致无法偿还信用融资贷款的,或者拒绝或无故拖延还款付息的,由有关部门单位依法处理,纳入“不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条件”名单,并在-8-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三)其他违规处理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拖延和拒付采购资金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支持银行借用场所向供应商介绍其“政采贷”产品的,或者有关单位或个人违规干预供应商选择“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的,或者有关单位或个人违规干预银行向供应商进行贷款的,由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进行约谈,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或者变相拒不整改的,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处理。附件:四川省“政采贷”信息统计表省财208年11月9四川省财政厅办公室2018年11月16日印发-10-采购编号:N51132220230000462023年安全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营山县应急管理局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共同编制2023年7月目录第一章谈判邀请················3第二章谈判须知················6第三章供应商和报价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19第四章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20第五章采购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22第六章谈判内容、谈判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43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44第八章评审方法················63第九章政府采购合同(草案)··········71第十章附件··················752第一章谈判邀请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营山县应急管理局委托,拟对2023年安全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N51132220230000462.采购项目名称:2023年安全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项目二、资金情况资金来源:财政资金。三、采购项目简介:本项目共1个包,采购2023年安全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供应商一名(详见谈判文件第五章)。四、供应商邀请方式本次采购采取方式1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方式1(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谈判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方式2(书面推荐):通过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各自出具书面推荐意见,推荐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方式3(供应商库随机抽取):通过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建立的供应商库中随机抽取供应商。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非中小企业参与的将视为无效响应。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七、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3年7月5日至2023年7月7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方式:在线获取售价:0元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参加谈判的时间):2023年7月11日11:30(北京时间)。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谈判地点。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文件接收时间:2023年7月11日11:00-22023年7月11日11:30(北京时间))十、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7月11日11:30(北京时间)在谈判地点开启。十一、谈判地点: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66号航兴国际广场1栋3层。十二、供应商信用融资:1、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具体4内容详见采购文件附件“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微型消防站建设项目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