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工系统项目 学工应用服务系统软件中标结果公示(沈阳职业技术学院2023)
沈阳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采购学工系统项目结果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沈阳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采购学工系统项目结果公告
有效期:
2023-07-20 至 2023-07-21
撰写单位:
辽宁明大国际咨询有限公司
撰写人:
回繁宇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沈阳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采购学工系统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23-210100-05486
二、项目名称:沈阳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采购学工系统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沈阳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采购学工系统项目
供应商名称:辽宁同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和平区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94-1号同方广场A座4511
中标(成交)金额:851,8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沈阳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采购学工系统项目
货物类
名称:金智教育WE-SA学工应用服务系统软件V4.0(A08060303应用软件)
品牌:金智教育
规格型号:金智教育WE-SA学工应用服务系统软件V4.0
数量:1
单价(元):8518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吕金和、夏寒、刘占文、宋晓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沈阳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采购学工系统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考《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和《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2,777.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沈阳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沈阳市大东区劳动路32号
联系方式:1884257254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明大国际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文艺路52-2号泊岸华庭四楼
联系方式:024-23416469
3.项目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明明
电 话:024-23416469
十、附件
采购文件:沈阳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采购学工系统项目终稿文件(20230629).doc沈阳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采购学工系统项目终稿文件(20230629).doc
辽宁省政府采购项目货物类公开招标招标文件项目名称:沈阳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采购学工系统项目项目编号:JH23-210100-05486/LNMD-232055HC编制单位:辽宁明大国际咨询有限公司目录招标公告1第一章投标人须知4第二章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20第三章货物需求82第四章评标方法83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及格式96沈阳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采购学工系统项目招标公告项目概况沈阳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采购学工系统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7月2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H23-210100-05486/LNMD-232055HC项目名称:沈阳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采购学工系统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858,000.00元最高限价:人民币858,000.00元采购需求:建设“学生工作管理系统”,通过计算机及网络技术实现对学生工作管理的一站式平台,系统可以满足学校的要求,根据自身业务变化调整业务流程,可接收其他系统的数据输入,完成已有数据的输出,实现对学生工作的全方面管理。建设内容包括:基础服务管理、学生一张表管理、学工队伍管理、思政教育管理、日常事务管理、学生综合测评、学生资助、评奖评优、勤工助学、心理咨询、学工移动端、学籍管理、公寓管理。详见第三章货物需求。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90日内。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四、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06月29日至2023年07月06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方式:在线下载售价:免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3年07月2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正本电子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备份文件递交至辽宁明大国际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市沈河区文艺路52-2号泊岸华庭四楼)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质疑与投诉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1、接收质疑函方式:依据《辽宁省政府采购电子化质疑投诉管理办法》辽财采规〔2021〕8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可依托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化质疑投诉系统,开展政府采购电子化质疑的提出。质疑供应商无法在系统中提出质疑的,可继续采取现场提交、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质疑。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以及《辽宁省政府采购电子化质疑投诉管理办法》辽财采规〔2021〕8号文件的相关规定,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依据《辽宁省政府采购电子化质疑投诉管理办法》辽财采规〔2021〕8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八、其他补充事宜1、投标人不派授权代表到达开评审场地现场参加开标并递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以介质形式(U盘、移动硬盘或电子邮件)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的应以邮寄方式递交至以下邮寄地址:辽宁明大国际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市沈河区文艺路52-2号泊岸华庭四楼)接收邮寄方式递交备份文件的起始至截止时间:2023年07月20日09:30截止,并且以邮寄送达至上述地址实际时间为准。若采用邮寄方式递交备份文件的投标人不派授权代表到达开评审场地现场参加开标的,可应邀采用在线观看相关活动的网络直播,投标人授权代表未参加现场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应根据本单位(个人)实际情况,进入CA平台自主选择CA认证机构办理CA数字认证证书(以下简称“CA证书”)。已经办理过省内CA证书的单位或个人,如该发证机构已接入政府采购网,可联系发证机构升级CA证书,无需重新办理。3、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沈阳职业技术学院地址:沈阳市大东区劳动路32号联系方式:1884257254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辽宁明大国际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沈阳市沈河区文艺路52-2号泊岸华庭四楼联系方式:024-23416469邮箱地址:lnmd@163.com开户行:招商银行沈阳奉天支行账户名称:辽宁明大国际咨询有限公司账号:124902038410803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明明电话:024-23416469第一章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表条款号项 目内 容1.1采购人名 称:沈阳职业技术学院地 址:沈阳市大东区劳动路32号联系人:李镇江电 话:188425725401.2采购代理机构名 称:辽宁明大国际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文艺路52-2号泊岸华庭四楼联系人:张明明电 话:024-234164691.3.4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无1.3.5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是R否1.3.6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R否1.3.7是否有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有,具体产品为 R没有1.4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是R否1.4.8联合体投标的其他资格要求不允许2.2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预算金额:人民币858,000.00 元最高限价:人民币858,000.00元4计量单位R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其他: 6.1现场考察、开标前答疑会R不组织£组织,时 间: 地 点: 联系人: 电 话: £组织,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以书面形式通知。10.3核心产品 无 (非单一产品采购时,只能设一个核心产品)11.3样品或演示R不需要提供样品£需要提供样品 1、递交样品的截止时间: 年 月 日 时(北京时间)递交样品地点: 递交样品联系人: 递交样品联系电话: 2、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 3、随样品提交相关检测报告要求: (包含是否要求提供、检测机构要求、检测内容等)4、样品的封存及退回:中标人的样品将由采购人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未中标的投标人提供的样品,应当由采购人进行保管、封存,中标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由未中标人自行领回或经未中标人同意后自行处理。£不需要提供演示R需要提供演示1、演示时间:每家供应商演示时间不超过20分钟。 演示地点:辽宁明大国际咨询有限公司 演示顺序:供应商递交备份文件的顺序。 2、演示要求:供应商自行携带演示设备,需逐条按照《评分细则》要求演示。 12.1投标报价货币要求R所有投标均按 人民币 货币进行报价。£其它: 13.1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金额:不收取(按照沈阳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保证金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全面取消市本级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15.1投标有效期 90 日历日16.1投标文件及电子文档份数正本0份,副本0份电子文档 U盘,响应文件正本彩色扫描件PDF格式1份详见第二章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三、符合性证明材料9.618.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公告,以招标公告规定时间、地点为准。20.1开标时间、地点详见招标公告,以招标公告规定时间、地点为准。若采用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派授权代表到达开评标现场参加开标的,投标文件中应另页附(格式自拟)★投标人授权代表就本项目自认的手机电话号码(签字和盖章)。投标人授权代表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起至全部评审期间,应保持上述手机畅通,评标过程中若因投标人授权代表的上述手机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正常三次拨打无法或顺畅接通,导致无法或影响向投标人提出澄清内容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上述澄清内容可采用电子版形式。邀请投标人授权代表在线观看相关活动的网络直播方式:腾讯会议会议号:965-990-92321评标委员会组成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 1 人,评审专家 4 人组成,共 5 人。 25.1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演示的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样品:1、样品评审方法: 2、样品评审标准: R演示:1、演示评审方法:评标委员会按照《评分细则》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赋分。2、演示评审标准: 详见评分细则 27.2评标办法R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 29.2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数量 3名 31确定中标人的方式中标人数量: 1 R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采购人确定中标人35.1履约保证金R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本项目收取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 履约保证金递交时间: 履约保证金递交方式:£保函 £支票 □电汇账户信息: 开 户 名: 开 户 行: 账 号: 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及规定: (注:1.财政部门鼓励采用保函的方式递交履约保证金,具体办理流程参阅辽宁政府采购网;2.应为收到采购人或招标采购代理机构书面通知后向采购人或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支付的见索即付的保函,否则无效)36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不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R本项目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予以支付。支付标准:参考《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和《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支付形式:电汇支付时间: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时39.3质疑一、投标人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1、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依据《辽宁省政府采购电子化质疑投诉管理办法》辽财采规〔2021〕8 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可依托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化质疑投诉系统,开展政府采购电子化质疑的提出。质疑供应商无法在系统中提出质疑的,可继续采取现场提交、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质疑。联系单位:辽宁明大国际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张经理联系电话:024-23416469 通讯地址:沈阳市沈河区文艺路52-2号泊岸华庭四楼注:电子化质疑投诉,是依托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化质疑投诉系统,开展政府采购电子化质疑的提出和答复、投诉的提起和处理,实现全流程电子化办公。2、质疑函的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以及《辽宁省政府采购电子化质疑投诉管理办法》辽财采规〔2021〕8 号文件的相关规定。二、投标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质疑,否则针对再次提出质疑将不予接收。(采购程序环节分为: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招标过程、中标结果)3注:表格中“R”项或“■”项为被选中项。二总则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1.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采购人见投标人须知表1.1款。1.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表1.2款。★1.3投标人: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本项目的投标人及其投标货物须满足以下条件:1.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1.3.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关于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1.3.3以采购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招标文件。1.3.4符合投标人须知表1.3.4款中规定的资格条件。1.3.5若投标人须知表1.3.5款中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凡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不作为政府采购项下进口产品。对从境外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再经办理报关手续后从海关特殊监管区进入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应当认定为进口产品),投标人应保证所投进口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但不限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若投标人须知表1.3.5款中未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投标人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3.6若投标人须知表1.3.6款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投标人为非中小企业且所投产品为非中小企业产品,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3.7若投标人须知表1.3.7款中写明采购的产品为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发布的品目清单中属于实施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节能产品,如投标人所投产品不具备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4如投标人须知表1.4款中允许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规定如下:1.4.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1.4.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4.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投标人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1.4.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1.4.5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投标,共同投标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投标协议投标总金额的比例。1.4.6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较低的资质等级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1.4.7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1.4.8对联合体投标的其他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表1.4.8款。★1.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其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6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7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不得向采购人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物品,影响其正常决策行为。一经发现,其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2.资金来源2.1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包括财政性资金和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2.2项目预算金额和分项或分包最高限价见投标人须知表2.2款。★2.3投标人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分项、分包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3.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4.计量单位除投标人须知表4款中有特殊要求外,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5.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费用。6.现场考察、开标前答疑会6.1投标人须知表6.1款规定组织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的,采购人按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或者在领取招标文件期限截止后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6.2由于未参加现场考察或标前答疑而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影响技术文件编制、投标报价准确性、综合因素响应不全面等问题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后果。6.3现场考察及参加标前答疑会所发生的费用及一切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7.适用法律本项目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关于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其权利受到上述法律法规的保护。三招标文件8.招标文件构成招标文件内容如下: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第二章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第三章货物需求第四章评标方法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及格式★8.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等。如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投标被认定为投标无效。9.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9.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9.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招标文件的收受人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四投标文件的编制10.投标范围10.1项目有分包的,投标人可对招标文件其中某一个分包或几个分包进行投标。★10.2投标人应当对所投分包在招标文件中“货物需求”所列的所有货物内容进行投标,如仅响应分包中某一部分内容,其该包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0.3如一个分包内包含多种产品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人须知表10.3款中载明核心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时,只能设一个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照第四章“评标办法”第4款“同一品牌产品”规定处理。10.4无论招标文件第三章货物需求中是否要求,投标人所投货物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11.投标文件构成★11.1投标人应完整地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包括资格证明文件、符合性证明文件、其它材料三部分。具体见第二章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11.2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编写投标文件。招标文件提供标准格式的按标准格式填列,未提供标准格式的可自行拟定。11.3样品或演示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表11.3款。★12.投标报价12.1所有投标均按投标人须知表12.1款中要求货币进行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条的规定,为保证公平竞争,如有货物主体部分的赠与行为,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2.2投标价格(单价及总价)应为投标货物(包括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出厂价格(包括已在中国国内的进口货物完税后的交货价)、购买货物和伴随服务需缴纳的所有税费、运输费、保险费、装卸费、安装及调试费、检验费、技术服务费和培训费等完成所需的一切费用。12.3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关表格中标明投标货物及伴随服务的单价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12.4投标人所报的各分项投标单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2.5每种货物只能有一个投标报价。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12.6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报价原则上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13.投标保证金13.1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人须知表13.1款中规定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13.2投标保证金缴纳人、招标文件领取人、投标登记人和投标人必须为同一组织机构或联合体内不同成员单位,否则将视同未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13.3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1)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的;(2)中标后不按本须知第34款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3)中标后不按本须知第35款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4)中标后不按本须知第36款的规定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的;(5)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13.4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3.5投标保证金的退还13.5.1中标人应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13.5.2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暨中标结果公告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投标人应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手续。13.5.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自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13.5.4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不予退回。13.6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相应责任。★14.证明投标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文件14.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投标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4.2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它包括:(1)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2)货物从采购人开始使用至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质期内正常、连续地使用所必须的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包括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货源及现行价格;(3)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及伴随的工程和服务已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15.投标有效期15.1投标应在投标人须知表15.1款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5.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且本须知中有关投标保证金的要求须在延长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投标人可以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及时无息退还。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16.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6.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表16.1款中的规定,准备和递交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和电子文档。★16.2每份投标文件封皮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16.3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经其正式委托代理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在投标文件上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印章。委托代理人须持有书面的“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并将其附在投标文件中。如对投标文件进行了修改,则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每一修改处签字。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五投标文件的递交★17.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7.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密封,将正本和所有的副本、电子文档密封,并进行包封。17.2所有包装封皮上均应:(1)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投标人名称。(2)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17.3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18.投标截止18.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表18.1中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到投标人须知表18.1款中规定的地点。18.2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按本须知的规定,延迟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19.投标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19.1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19.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如实记载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并向投标人出具以下签收回执。接收投标文件回执单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递交时间接收单位接收人签字19.3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如果投标人要进行修改或撤回投标,须提出书面申请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密封、标记。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接收,并视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否则,修改后的投标文件或撤回行为无效。19.4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19.5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所接收并当众宣读投标内容的投标文件概不退回。六开标及评标★20.开标20.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投标人须知表20.1款中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20.2开标时,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记录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当众拆封投标文件,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对于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的投标声明,在开标时当众宣读,评标时有效。未宣读投标价格、价格折扣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20.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并存档备查。投标人未参加开标或未签字确认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20.4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21.组建评标委员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负责本项目评标工作。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组成详见投标人须知表21款。★22.资格审查22.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应按照第二章《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中的相应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能进入评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22.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至资格审查结束前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22.2.1不良信用记录指: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联合体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22.2.2查询及记录方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询网页打印并存档备查。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标依据。投标人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23.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投标人应按照第二章《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中的相应要求,提交符合性证明材料。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数量不足3家的,不得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24.投标文件的澄清24.1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拒不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或者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作出书面澄清、说明、补正的,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4.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将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24.3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24.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提交证明材料的合理时间按第四章评标方法规定执行。25样品及演示25.1投标人须知表11.3款中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的,按照投标人须知表25.1款中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进行评审。25.2采购活动结束后,对于未中标人提供的样品,应当及时退还或者经未中标人同意后自行处理;对于中标人提供的样品,应当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具体内容见投标人须知表11.3条。25.3演示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具体内容见投标人须知表25.1款。★26.投标无效26.1在比较与评价之前,根据本须知的规定,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性要求是指招标文件中带有★号标识内容(包括本级及其下级编号中所有内容)等文字说明的要求。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进行响应是指与招标文件中带有★号标识内容的文字说明、条款、条件和规格等要求相符。如果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进行响应,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不得再对投标文件进行任何修正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内容及财政主管部门指定媒体发布的相关信息。26.2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2)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3)投标人的报价超过了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4)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5)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6)与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7)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且投标人未按照规定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8)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9)属于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27.比较与评价27.1经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27.2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根据实际情况,在投标人须知表27.2款中规定采用下列一种评标方法,详细评标标准见第四章评标方法。(1)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2)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27.3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制造商企业(单位)类型声明函》(投标产品非投标人生产制造的须提供),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报价扣除6-10%后参与评审。具体详见第四章评标方法。27.4依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发布的品目清单和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具体优先采购办法详见第四章评标方法。27.5根据财政部、辽宁省财政厅相关规定,对于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具体优先采购办法详见第四章评标方法。★28.废标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将导致项目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做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3家;(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9.中标候选人的推荐原则及标准29.1除第32条规定外,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标标准,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按下列方法进行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除了算数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对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评标结果按修正和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序。报价相同的,按第四章评标办法规定执行。(2)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序。得分相同的,按第四章评标办法规定执行。29.2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标标准,按投标人须知表29.2款中规定的数量推荐中标候选人。29.3因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产生其他问题,由评标委员会集体研究处理。★30.保密原则30.1评标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30.2有关人员应当遵守评标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标情况和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七确定中标31.确定中标人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须知表31中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32.采购任务取消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时,采购人有权拒绝任何供应商中标,且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33.中标通知书33.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及其地方分网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33.2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34.签订合同34.1中标人应当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书面合同。34.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34.3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35.履约保证金35.1中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表35.1款规定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35.2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上述履约保证金的规定执行,将视为拒绝签订合同并放弃中标资格,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确定下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6.采购代理服务费中标人须按照投标须知表36款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37.廉洁自律规定37.1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政府采购代理业务,不得与采购人、投标人恶意串通操纵政府采购活动。37.2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采购人或者投标人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向采购人或者投标人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38.人员回避投标人认为采购人及其相关人员有法律法规所列与其他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39.质疑与接收39.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39.2质疑投标人应按照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以纸质形式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超出法定质疑期的、重复提出的、分次提出的或内容、形式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质疑投标人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39.3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投标人须知表39.3款。40.履约验收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进行验收。第二章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一、投标文件、电子文档的外封面、封口、封皮及目录序号内容格式1投标文件、电子文档的外封面及封口12投标文件的封皮23投标文件的目录3二、资格证明材料(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序号资格证明材料格式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适用)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上述证明(如适用)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上述证明(如适用)3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上述证明(如适用)4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投标的无需提供)45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5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如适用)67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缴款凭据复印件(注: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相关法规要求原文及加盖单位公章的情况说明)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上述证明(如适用)8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据复印件(注: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相关法规要求原文及加盖单位公章的情况说明)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上述证明(如适用)9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710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上述证明(如适用)811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如适用)912其它资格证明文件(如适用,按投标人须知表1.3.4要求描述)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上述证明(如适用)13联合体投标的其它资格证明文件(如适用,按投标人须知表1.4.8要求描述)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上述证明(如适用)14信用记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审查期间内进行查询)联合体各方均需查询(如适用)15关于是否“在环境保护领域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声明书(应由声明人亲自签署,声明人含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否则无效)格式自拟16关于是否存在“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的声明书(应由声明人亲自签署,声明人含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否则无效)格式自拟17应附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公示的上一年度真实、及时的“企业公示信息(年度报告)”的打印件。投标人(供应商)应书面承诺同意招标人(采购人)可查询“企业公示信息”中选择不公示的信息,否则其投标(响应)将被否决。格式自拟三、符合性证明材料(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序号符合性证明材料格式1投标函102递交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复印件(不适用)3开标一览表114分项报价表125技术规格偏离表136商务条款偏离表147投标人关联单位说明158《品目清单》、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须提供)9其他符合性证明材料: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产品技术说明书、技术白皮书、产品彩页等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均可),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检测报告等(如适用)。1.投标人(供应商)应如实填写招标(采购)文件中格式13《技术规格偏离表》或《服务需求响应表》和格式14《商务条款偏离表》,填写的内容应严格依据投标人(供应商)附在其投标(响应)文件中的按招标(响应)文件中的相关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或证明文件中的相关内容。若投标人(供应商)未能完整(仅限于加★项)、正确(仅限于加★项)、如实的填写《商务条款偏离表》、《技术规格偏离表》或《服务需求响应表》的内容,即被视为《商务条款偏离表》、《技术规格偏离表》或《服务需求响应表》填写不完整或不实或虚假,作投标(响应)无效处理。2. 投标人(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其投标(响应)文件中同时附有投标人(供应商)及制造商的售后服务承诺书时,评审时以制造商的相关内容为准。3. 如果投标人(供应商)不是采购产品的制造厂商,须具备采购产品制造厂商出具的产品授权书、采购产品制造厂商出具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如适用、国产货物不适用)4. (1)格式13《技术规格偏离表》或《服务需求响应表》的“证明材料”一栏应包括标注投标(响应)文件中所附的支持资料的页码;(2)商务条款偏离表的“偏离说明”一栏中的8至11项(加★时)应附相应支持资料并同时在“偏离说明”一栏中标注投标(响应)文件中所附的支持资料的页码。5.投标文件中凡是要求签署和加盖公章处均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本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本人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实质性(含加★项)声明(或承诺类)文件应由声明(或承诺)人亲自签署,不得代签,未按上述要求签署和加盖公章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文件。6.依据辽宁省财政厅2021年5月31日“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相关规定如下:(1).开标及评标(审)过程中,供应商应自行准备电子设备。(2).供应商应递交备份投标(响应)文件(以下简称“备份文件”)的制作、存储、密封和采用纸质形式的具体环节以及供应商未按规定响应的后果等事项见采购文件。(3).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CA认证平台下载签章工具或向CA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4).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以介质形式(U盘、移动硬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或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未附上述承诺的投标(响应)无效。(5).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6).采购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况,导致电子评审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评审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按以下规定处理:1)电子评审系统发生故障导致无法登录访问;2)电子评审系统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评审系统出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评审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上述情形,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及时向辽宁政府采购网平台运维服务机构申请技术鉴定,同时提供用户账号、项目名称及编号、具体情形等相关信息,并保持通讯畅通。平台运维服务机构将在30分钟内对问题进行鉴定,将鉴定结果反馈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并记录存档。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将有关情况请示本级财政部门后,分类进行处理。其中:1)接收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出现上述情形影响供应商上传投标(响应)文件但不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的,可使用其备份文件进行评审。2)接收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出现上述情形但短时间可以消除的,应当延长评审时间,短时间内无法消除的,可启用备份文件进行评审。3)出现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7).启用备份文件应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相关供应商共同签字确认,供应商未到场的,通过视频方式进行确认。系统恢复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及时将备份文件上传至电子评审系统,并将存储备份文件的介质与采购档案一并存档。供应商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正常解密的且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备份文件自动失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前将未使用的密封备份文件退还供应商,并做好记录存档。7.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包括投标/响应文件中应针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中列明的技术要求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例如产品样本),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货物产品技术说明书、技术白皮书、产品彩页等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之一的均可。投标人/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允许的其他形式为准,对实质性或加★技术要求未提供技术支持资料的或提供的不符合要求的或提供的不完整的,其投标/响应将被否决)。8.投标/响应文件中涉及的实质性内容(包括加★项)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响应无效:(1)不真实有效、不清晰可辨;(2)信息缺失;(3)内容或格式不正确;(4)相关内容含义不明确;(5)不能够有效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供随时调取查用的;9.本项目不允许分包。四、其他材料(如有,请提供;如未提供,投标文件不作无效处理)序号其他材料格式1《品目清单》、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可以提供) 2进口产品的制造厂家的授权书(如适用)(可调整至符合性证明材料)163监狱企业证明文件4中小企业声明函175制造商企业(单位)类型声明函18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197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的证明材料(如适用)(此项要求可视实际情况设置在符合性证明材料或其他材料中)8招标文件规格型号中涉及品牌或企业自有的型号项目为相当于该品牌或型号9投标人授权代表就本项目自认的手机电话号码和微信号码(签字和盖章)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应单独密封一份随同投标文件同时递交。未能提交微信号码的投标人或提交了微信号码的投标人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其微信号码邀请其投标人授权代表参与在线观看相关活动的网络直播时,未予响应的则视为放弃在线观看相关活动的网络直播的权利。10一、本项目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二、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三、符合本文件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工程项目为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5%作为其价格分。四、中小企业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16),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五、本采购项目涉及中小企业采购的相关要求:(一)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明确该项目或相关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以及相关标的及预算金额;(二)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的,明确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并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三)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明确有关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四)规定依据本文件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五)采购人认为具备相关条件的,明确对中小企业在资金支付期限、预付款比例等方面的优惠措施;(六)明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七)法律法规和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六、中标、成交供应商享受本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公开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在公示中标候选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七、政府采购监督检查、投诉处理及政府采购行政处罚中对中小企业的认定,由货物制造商或者工程、服务供应商注册登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财政部门或者有关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关于协助开展中小企业认定函后 10 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答复。八、供应商按照本文件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按照本文件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11投标人(供应商)若递交降价声明书的不得仅列明降价后的总价,在列明降价后的总价的同时应列明所降的相关单价的金额,并且降价声明书中所降的单价的科目不得涉及招标人(采购人)给定的分项报价表中所列的不得变更的价格的科目,否则,投标人(供应商)的降价声明书无效。格式自拟12投标/响应文件中涉及的非实质性内容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作为评审依据:(1)不清晰可辨;(2)信息缺失;(3)内容不正确;(4)相关内容含义不明确;注:上述内容包括应附的相关复印件。13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信息技术服务业14演示(按照投标人须知表25.1条中确定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进行评审。)重要提示:1、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除需要投标人填报或有特殊说明外,均须按要求提供。2、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对于给定格式的文件内容,必须按照给定的标准格式进行填报;对于没有给定标准格式的文件内容,可以由投标人自行设计。3、投标文件应用中文书写。投标文件中所附或所引用的材料不是中文时,应附中文译本,并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投标的,无需加盖单位公章,需要签字)。4、“资格证明材料”所列内容即为采购项目的资格审查条件,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5、“符合性证明材料”所列内容即为采购项目的符合性审查条件,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6、“其他材料”(1)综合评分法:投标人可就招标文件要求以及评分细则中各项要求提供相应材料。(2)最低评标价法:投标人可就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材料。格式1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外封面、封口格式封面格式:投标文件/电子文档所投包号:第 包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封口格式:——于 年 月 日 时之前不准启封(公章)——格式2投标文件的封皮正本/副本正本/副本投标文件所投包号:第包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格式3目录一、资格证明材料……二、符合性证明材料……三、其它材料……我单位的投标文件由资格证明材料、符合性证明材料和其它材料三部分组成,在此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保证投标文件中所有材料真实、有效。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格式4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现任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日期:格式5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住所地:授权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址:电话:现委托就(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包号)投标中,以我单位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或盖章生效,无转委托,特此声明。(※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人(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传真:电话:日期:格式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格式自拟)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格式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格式自拟)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格式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在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我单位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重大违法记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我单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发现我单位提供的声明函不实时,我单位将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声明。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格式9联合体协议书(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经研究,我方决定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项目的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一、联合体成员:1.2.3.二、(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三、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项目投标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投标或成交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四、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参加投标,履行中标义务和中标后的合同,并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五、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按照本条上述分工,联合体成员单位各自所承担的合同工作量比例如下:。六、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七、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采购人各执份。牵头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成员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格式10投标函(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根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的招标公告(招标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份、副本份及电子文档份,并以形式出具的金额为人民币元的投标保证金。据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本项目投标总价详见开标一览表。本投标有效期为自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历日。(3)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所有补充通知(如果有的话)。(4)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遵守招标文件中有关保证金的规定。(5)我方不是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我方不是采购代理机构的附属机构。(6)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适用于中标人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情形)。(7)按照贵方可能要求,提供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8)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9)我方承诺投标文件中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其他事项:。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地址:传真:电话:电子邮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开户银行(全称):投标人银行账号:日期:格式11开标一览表包号:001报价单位:元货物名称投标总价投标保证金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备注小写:大写:注:此表中,投标总价应和分项报价表的总价相一致。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格式12分项报价表包号:001报价单位:元序号产品名称品牌型号规格数量原产地制造商名称单价总价备注总价注:1.此表中,单价应和开标一览表的投标单价相一致。2.本表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拓展。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格式13技术规格偏离表包号/序号:001产品名称:沈阳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采购学工系统项目数量:1套是否为经过审批采购的进口产品:否是否为核心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时适用):否 招标文件要求重要提示: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必须标注在序号前),★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投标文件无效。投标文件响应内容偏离程度偏离说明证明材料1系统总体建设目标建成围绕我校学生能力成长融合管理的智慧学工服务平台,实现学生事务办理、思政教育、生活服务、全方位的信息化,在管理与服务层面达到优化管理流程、提高管理效率,提升服务体验的目的,使得学生工作的信息化水平与学校整体发展定位一致,进而建立一种符合学校特色发展的质量文化。2技术路线要求2.1设计原则★2.1.1开放性系统采用国际标准和规范,模块与模块之间、内部系统与系统之间、与外部系统之间都留有开放的接口,能支持新建和集成现有的应用系统,实现不同部门间、不同应用系统间的数据交换和互操作,实现协同工作环境,实现资源充分应用、信息充分共享、管理更加便利有效。★2.1.2可靠性和稳定性为保证各项应用可用、安全,系统选择成熟的技术和平台,对网络结构、网络设备、服务器设备等各个方面进行高可靠性的设计和建设,尽量避免系统的单点故障。在建立适度冗余、可靠备份及安全保护措施的基础上,采用相关的软件技术提供较强的管理机制、控制手段和事故监控与网络安全保密等技术措施,提高整个系统的安全可靠性。★2.1.3可扩展性及易升级性具有良好的平滑可扩充性。要提供简便、规范、畅通的基础数据服务,具有高扩展性的服务架构和访问接口,要能够满足业务数据的扩充以及增加新数据和扩充数据体系的要求,可实现各系统无缝集成,使系统具备与国内、外的相关应用系统或信息平台相互兼容和交流的条件和能力。2.1.4安全性和保密性分别针对不同的应用和不同的网络通信环境,采取不同的安全措施,包括用户安全性、数据安全性、运行安全性等;要对数据库提供备份和恢复机制;用户信息加密传输,采用不可逆的加密技术。2.1.5可管理性和可维护性具有良好的可管理性和可维护性。易用性。系统的设计必须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能为用户提供友好、方便的服务,用户操作直观、快捷。基础信息方面的字段均可由用户自行添加增删管理。 先进性和成熟性。系统设计应采用超前思维、先进技术和系统工程方法,注意思维的合理性,技术的可行性,方法的正确性。不但能反映当今的先进技术和理念,而且具有发展潜力,能保证未来 5-10 年内占主导地位。 2.2技术指标要求2.2.1系统结构及开发技术要求投标方提供的平台及应用系统软件均要求采用B/S结构,可运行于Unix、Linux、windows及国产操作系统等高安全性操作系统。开发技术应采用J2EE标准、组件技术及在数据交换上对XML的支持,使系统功能最优化,同时将整体系统内部在技术上的相互依赖性减至最低。具体要求如下:★1、平台及应用系统软件必须遵循J2EE的技术路线,采用Java编程语言和服务器端Java技术进行开发。2、采用面向对象的组件技术,着重于开发构成应用程序“业务对象”的可重复使用的组件,利用这些组件顺利地建立分布式应用程序。并通过业务组件库实现行业知识的积累。组件采有面向对象的思想构建,组件之间可以继承,组件之间从物理和逻辑上都是隔离的。3、应用程序开发与运行结构要基于统一的技术开发平台的三层架构,即Web服务器、应用支撑服务器和数据库服务器。4、平台及应用系统软件能完成学工业务流程及相对应的分级授权体系。5、各应用系统要充分利用现有先进技术手段,采用相同的体系结构和运行平台,基于多层架构和组件技术,进行构建,整体架构基于Spring的MVC结构,分为显示层、控制层、服务层、持久化层。组件的执行是以模型进行驱动,每层都有相应的模型配置,引擎解析这些模型,自动实现各层的功能做到系统结构层次清晰。所有应用逻辑、流程、数据等都应当能够根据实际业务要求的颗粒度进行封装。2.2.2数据库要求后台数据库采用关系型数据库管理系统,需与我校现有学工系统数据库进行无缝整合,完整保留现有数据,业务应用系统须不限基于oracle数据库上,也需要支持国产数据库。2.2.3运行环境要求服务器端操作系统应在满足性能和稳定性要求的基础上,要求支持应用服务与数据库服务分离部署。需要支持国产操作系统,其中可提供支持国产服务器操作系统的兼容认证证书复印件,可提供支持国产桌面操作系统的兼容认证证书复印件。要求支持IE8及其以上、Firefox、Chrome、360等主流浏览器,客户端原则上不用安装任何插件。2.2.4性能要求学工管理系统并发量能达到5000,测试过程中系统平均响应时间均在3秒以内,系统在50000在线用户时,对系统进行操作,测试期间系统未崩溃,各功能可正常运行。投标人所投产品生产厂商提供检测机构出具的性能效率测试报告。3安全要求3.1★加密要求应用系统安全由软件开发方负责,必须及时进行漏洞检测和修补;应用系统数据由校方所有,未经学校允许,软件提供方不得获取、传播任何数据;应用系统必须能够基于IPv6 环境提供相同服务。 3.2安全保障要求分别针对不同的应用和不同的网络通信环境,采取不同的安全措施,包括用户安全性、数据安全性、运行安全性等;要对数据库提供备份和恢复机制;用户信息加密传输,采用不可逆的加密技术。必须保证系统和信息的高安全性。保证系统自身无安全缺陷,同时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使整个系统受到有意、无意的非法侵入而造成系统破坏的可能性降至最低程度。构建安全防护体系,对用户、软件功能、数据文件提供安全管理,仅授权用户能够访问或修改系统数据。对来自校园网和Internet的访问提供安全访问控制。3.3数据库安全设计建立数据库备份计划,可以设定数据库每天、每周定时备份一次。备份时,备份文件名称按照:日期时间格式命名。提供数据库备份软件,可以随时备份;提供数据库恢复软件实现对数据库的恢复操作。3.4访问安全用户注册,建立用户管理。根据用户身份进行访问授权配置,形成全校全局和局部应用一致的授权管理。支持网上办事大厅单点登录,实现完善的访问控制机制。形成访问记录,为统计和分析提供依据。3.5数据安全应充分考虑学生工作管理系统的数据安全,提供完善的数据备份与恢复方案,实现数据交换接口安全、数据完整性保证、数据传输安全、数据存储安全等。数据安全能力应符合TLC030-2021《数据安全管理能力技术规范》,满足智慧学工系统涉及的数据安全管理活动。4系统功能要求4.1学工管理微服务4.1.1 学生一张表管理管理维护学生基本信息,可从数据中心集成其他业务系统数据,形成学生在校全生命周期的数据档案。支持自定义设置管理权限(各级人员只能浏览或修改内容)。4.1.1.1学生信息字段仓库系统具有学生信息字段仓库,可自定义扩展学生字段分类,当系统的字段不够用,或者需要变更时,可以在字段仓库进行自定义添加修改,从而能够适应学校业务变化的需求。通过字段仓库服务,能够快速构建服务调用接口,服务于智慧校园数据共享。数据中心如果需要学工数据,支持做集成。学生信息分类包含:学生基本信息、学生扩展信息、教育经历、家庭信息、联系信息、学习情况、体检信息、奖项信息、违纪信息、培训经历等多种分类信息。4.1.1.2学生信息动态管理各级管理人员可通过勾选的方式调整权限范围内学生基本信息字段的显示/隐藏,查看/编辑,必填/非必填状态,设置符合自身管理要求的学生一张表的呈现内容及学生可修改内容。另外可以通过导入模板的方式,更新学生的信息。4.1.1.3学生信息采集与审核4.1.1.3.1信息采集任务发布各级管理人员可以针对不同的学生类型,或者指定的学生范围发布信息采集任务,采集学生信息。提供引导式操作页面,设置信息采集任务流程,通过勾选字段的方式,快速设计采集表单。可自定义设置是否需要审核流程。4.1.1.3.2学生信息采集填写采集任务发布之后,学生可进行学生信息采集,保存之后即完成采集任务。如采集任务需要审核流程的,各级管理人员根据审核流程可对管辖学生信息进行审核确认,审核通过后信息才会自动更新学生一张表。如无需审核流程的采集任务,学生提交的采集信息,系统将直接自动更新至一张表中。4.1.1.3.3信息采集进度监控各级管理员可以按照不同的采集任务,查看学生的信息采集任务完成进度以及信息详情,可对已提交的内容可以进行回退操作。按照不同的采集任务,以学院、年级、专业、班级不同维度统计采集任务的完成情况,已完成人数、未完成人数、已完成比例,一目了然的掌握信息采集情况,并且支持导出统计报表。4.1.1.4学生照片管理管理和维护学生的录取照片、学籍照片、身份证照片、迎新现场照片等照片类型,支持各级管理员按照一定的规则命名之后将照片生成.zip文件批量上传,上传的照片可以和已有学生信息绑定。同时,可对学生照片进行批量下载,支持自定义照片命名规则。4.1.1.5学生个人信息查询及维护通过学生基本信息图表进行布局,可快速查看学生基本情况,并且通过学院、专业、年级或者条件搜索快速查询学生个人详情信息。学生个人可对可编辑的字段信息进行维护。支持通过信息分类查询学生分类信息,并导出该信息内容。如教育经历、党员信息等。4.1.1.6学生信息变更查询系统自动记录学生信息修改的痕迹,追溯数据的变化记录,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可通过搜索学生学号等、查询学生的信息修改所有记录,包含变更前和变更后的内容以及变更时间。4.1.1.7学籍异动管理管理维护学生学籍异动信息,包含异动原因、异动类型、异动前后去向等信息。可与教务系统数据同步,也可由学工系统产生学籍异动信息同步至教务系统。4.1.2学工队伍管理4.1.2.1学工队伍一张表管理管理维护我校学工队伍基本信息,可从数据中心或者人事系统集成数据,形成学工队伍在校数据档案。4.1.2.1.1学工队伍信息字段仓库系统需具有学工队伍信息字段仓库,可自定义扩展教师字段分类,当系统的字段不够用,或者需要变更时,可以在字段仓库进行自定义添加修改,从而能够适应学校业务变化的需求。通过字段仓库服务,能够快速构建服务调用接口,服务于智慧校园数据共享。学工队伍信息分类包含:基本信息、教育经历、培训经历、获奖情况、课题研究、论文发表、著作发表、工作经历、岗位信息、谈话记录等。4.1.2.1.2学工队伍信息动态管理学工管理人员可通过勾选的方式调整学工队伍信息字段的显示/隐藏,查看/编辑,必填/非必填状态,设置符合自身管理要求的学工队伍一张表的呈现内容及学工队伍可修改内容。另外可以通过导入模板的方式,更新教职工的信息。4.1.2.1.3学工队伍带班信息管理根据学校人员具体分工,设置各院系负责人,各班级班主任或辅导员、各班级班长,从而使这些角色具有管辖该数据范围的权限。支持查看所有人员的带班情况,以及历史带班记录。4.1.2.1.4学工队伍个人信息维护及查询通过学工队伍基本信息图表进行布局,可快速查看学工队伍基本情况,并且通过学院、专业、班级或者条件搜索快速查询学工队伍个人详情信息。教师根据可编辑字段对本人信息进行维护。如涉及到接口对接,例如:人事系统导入数据功能,在学校已建设系统、并且可以提供接口的前提下支持对接。支持通过信息分类查询学工队伍分类信息,并导出该信息内容。如教育经历、培训经历、基本信息等。4.1.2.2学工队伍职务管理4.1.2.2.1业务工作角色设置按照学工的每项业务工作,定义该工作不同角色的功能权限。例如对于困难生业务,可以定义困难生工作负责人、困难生工作专员(资助科)、困难生工作专员(二级学院)、困难生工作专员(班级),各角色分别拥有拥有全功能权限,仅困难生工作管理的功能权限,或审批功能权限。4.1.2.2.2学工职务自定义设置由于我校的职务名称会不定时变化,系统提供学工职务名称自定义设置,可以设置对应学工队伍的各职务名称以及各职务所负责的工作内容,从而使该职务具有相应的功能权限。4.1.2.2.3分配数据及功能权限将对应的职务授权给具体的用户,使用户具有对应的数据及功能权限。一个职务可以分配多个用户。通过这样的方式,当用户调整时,只需要重新分配用户即可完成权限的配置,有效解决了人员调整带来的工作交接问题。4.1.2.3辅导员工作手册管理4.1.2.3.1工作手册分类工作手册是管理辅导员日常工作的工具,管理员可按学期、学年、每天、每月等多个时间维度、创建工作手册分类,自定义编辑手册填写内容,满足多种具体化事项记录,包含不限于:如:学生谈话记录、工作记录、学期总结、班会记录、走访课堂记录、与家长联系记录等。支持对相关信息填报时间进行记录。4.1.2.3.1.1每日学生谈话记录手册学生谈话记录包含谈话时间、谈话地点、学生姓名及谈话要点。可以新增多条谈话记录。(辅导员没有过后补材料的权限,只有学生处一事一议批准后可补)。4.1.2.3.1.2每周班会记录手册班会记录手册包含班会主题、班会日期、班会地点、班会内容、附件材料4.1.2.3.1.3每月重大事件汇报手册重大事件及异常事件报送手册包含事件名称、事件概述、处理结果等,所有功能全部支持手机端操作。4.1.2.3.1.4每学期工作计划手册每学期工作总结手册包含日期、工作计划、附件材料等4.1.2.3.1.5每学年工作总结手册每学年工作总结手册包含日期、工作总结内容、附件材料等。4.1.2.3.2工作手册填写各职务人员查看本人需要填写的工作手册类型,填写的工作手册分为有已提交,已检查,未完成三种状态,填写者通过状态筛选可直观地查看本人工作手册的填写记录,以及还需要填写的内容和数量,在填写过程中可以保存草稿,以便下次编辑。4.1.2.3.3工作手册检查按照工作手册类型,按照每日、每周、每月、每学期、每学年、其他方式归类,上级领导可对各级职务工作手册填写内容进行抽查,填写检查意见,达到了管理的目的4.1.2.4学工队伍考核管理系统将指标、考评表、考核方案、计分规则等各元素,通过平台灵活的构建能力,实现自由定义,快速配置,自动统计考核分数并进行考核排名,支持学生评、自评、互评、领导评、职能部门评、学院评。4.1.2.4.1考核评价指标管理系统提供三种考核用表样式,分别为考核内容+评分二列式样表,一级指标+考核内容+评分三列式样表、一级指标+二级指标+考核内容+评分四列式样表,可适用于学院评分、学生评分、学工评分、辅导员自评,我校学工管理人员可选择对应考核用表样式,自定义设置评价指标。自定义设置评价指标,可选择指标的评分方式为手动打分及选项打分,以及设置各项指标的计算比例。4.1.2.4.2计算规则设置自定义各类考核环节的计算规则,如计算平均分、方差,保留两位小数等,支持自动去掉最高分、不可信成绩。4.1.2.4.3考核管理办法根据不同类型考核对象,创建不同的考核管理办法,配置不同环节的评分对象及评分权重比例,设置该考核管理办法的结果评定等级。4.1.2.4.4考核任务发布考核任务发布可分对象、分批次有序安排,在每学年或者每周期发布考核任务,由管理人员设置各环节的评分时间开始及结束时间,任务发布后,各评分对象即可对相应的考核对象进行打分。在考核任务列表中,可查看未开始、进行中、已结束的考核任务基本详情以及查看每个考核任务中的考核对象名单,支持手动添加考核对象名单。4.1.2.4.5考核中心各评分人员的评分任务集中展示页面。评分人员可在未开始、进行中、已结束条件政工筛选任务状态。进入进行中的任务,根据考核用表对未考核的人员进行评分。评分完成后,可查看已完成的评分记录。支持保留每年辅导员的考核成绩,并可查看平均分。4.1.2.4.6考核附加分由各级管理人员,录入或者导入考核人员所在学年/学期获得的奖项或工作成果,赋予相应的加分值。4.1.2.4.7考核进度监控各级管理人员可查看各考核任务各环节的评分进度,包含学生评、学院评、行政部门评、互评等参评完成率。可查看具体某位教职工的评分的总评人数、已参评人数、未参评人数,实时掌握考核的进度。4.1.2.4.8考核结果计算及排名考核任务时间结束后,由系统统一计算本次考核各环节的考核得分(考核得分+附加分)得出考核对象的考核总分、自动进行考核排名以及考核等级认定,形成考核统计表,支持表格导出。4.1.3思政教育管理4.1.3.1违纪处分管理4.1.3.1.1处分类型与违纪事项设置可自定义配置记过、警告、严重警告、留校察看、开除学籍等处分类型,设置处分周期、是否允许解除等参数。根据学校具体管理办法,设置违纪事项及对应处分规则,可公示给全体学生。4.1.3.1.2违纪处分申报及登记当学生出现违纪现象,管理老师可通过系统直接对学生进行违纪处分登记,或者导入违纪学生名单,也可以通过申报的方式,由各级学院领导审批,审批通过之后自动形成学生违纪名单。4.1.3.1.3违纪处分申诉与解除在学生处于违纪处分期间可以对违纪处分提出申诉,老师可以对申诉进行审批,审批意见包含维持原判、撤销处分、降低处分等级。在违纪处分周期结束时,学生可进行违纪处分解除或可由管理人员手动解除该学生违纪处分。4.1.3.1.4违纪处分查看与统计按照学期、学年统计各学院违纪数据,可分析各学院违纪率,提供违纪处分、个人处分查询及学生违纪详情导出功能,辅助学校作出管理方式调整,同时能够提供辅导员所带学生违纪率。4.1.3.2学生德育分管理对学生日常行为进行德育加减分管理,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生活、学习习惯,促进良好的学风、校风建设,德育分结果可同步至综合测评中。4.1.3.2.1参与德育管理学生设置默认所有在读学生参与德育分管理,可手动移除不参与学生。4.1.3.2.2德育行为项管理设置学生的基础分为60、100或者其它,由管理人员自定义添加学生日常行为加分项和减分项。4.1.3.2.3德育分登记管理可由班干部或者各级管理人员手动登记或者导入学生个人或者班级行为项内容,行为项内容包括行为项、发生次数、行为发生时间、及证明材料。4.1.3.2.4德育分统计及排名按照学年学期,统计各学生的最终德育行为分,查看每个学生的德育详情,统计列表支持excel导出。4.1.3.3学业预警管理4.1.3.3.1学业预警类别设置由管理人员定义学业预警类别,设置预警类别名称,选取预警颜色,设置预警类别等级。等级值越大,预警类别等级越高(即问题越严重)。4.1.3.3.2学业预警条件设置不同预警类别,可通过资格筛选器,设置预警条件,可要求同时满足多个条件或者满足其一即预警,系统自动按照该条件筛选出学生预警名单。4.1.3.3.3学业预警发布与通知根据学校具体需求,管理人员按照预警类别,可针对不同年级分别发布预警通知。在预警名单里的学生,将收到学业预警通知。各级管理人员也可查看各类预警详情名单以及导出学生word版预警通知书,发放给学生。4.1.3.3.4学业预警统计按照学年学期,以学院、年级、班级各维度,统计各预警类别人数及占比。4.1.3.3.5学生挂科统计按照学年学期、以学院、年级、班级各维度,统计挂科人数及挂科率。4.1.3.4征兵入伍管理4.1.3.4.1入伍学生登记手动登记或者通过导入的方式管理及维护入伍学生信息,包含学生的参军时间、服兵役地点。4.1.3.4.2退伍复学登记手动登记或者通过导入的方式管理及维护退伍复学学生信息,包含学生的退伍时间、复学学期。4.1.4日常事务管理4.1.4.1请假管理4.1.4.1.1学生请假申请 请假申请表单4.1.4.1.2学生请假审核按照请假天数系统会自动选择审核节点,具体规则可以通过流程脚本做一定调整。请假通过后可以到学生请假模块中查看到学生请假的数据。 4.1.4.1.3 学生请假查看学校管理员和校长可以看到全校学生请假记录,院系书记可以看到本院系的学生请假记录,班主任和辅导员可以看到自己管辖班级的学生请假记录。学生可以看到自己的请假记录。4.1.4.1.4请假流程设置设置请假的类型,请假的申请表单。自定义不同的请假天数,流转不同审批流程,如请假一天、仅由辅导员审批,请假三天由辅导员、学院副书记审批,请假一周,由辅导员、学院副书记、学工处审批。4.1.4.1.5请假申请与审批学生提出请假申请,填写请假时间、请假类型、是否需要离校、紧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各级管理人员收到学生请假申请,填写审批意见,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同意申请或驳回申请。4.1.4.1.6销假管理学生请假时间结束后,可自行进行销假或者由管辖老师对待销假学生进行批量销假。4.1.4.2问卷调查提供开放可扩展的问卷调查功能,满足学校对学生思想动态、生活动态、学习动态、心理调查管理服务满意度等信息收集类问卷调查需求。4.1.4.2.1题库管理管理维护各题目分类,题库编辑支持单选题、多选题、填空题、简答题,用于问卷发布时,可以在题库中随机抽取。4.1.4.2.1.1单选题编辑单选题编辑,可选择题目性质为打分题或非打分题,输入题目,以及选项答案及勾选一个正确答案。编辑过程可实时预览题目效果。4.1.4.2.1.2多选题编辑多选题编辑,可选择题目性质为打分题或非打分题,输入题目,以及选项答案及勾选多个正确答案,并且可以设置题目规则,如少选不得分,少选得固定分,少选得部分分,编辑过程可实时预览题目效果。4.1.4.2.1.3填空题编辑填空题编辑,可选择题目性质为打分题或非打分题,输入题目,插入填空符,以及输入填空答案并且可以设置答案得分规则,如完全匹配才得分,部分匹配可得分,编辑过程可实时预览题目效果。4.1.4.2.1.4简答题编辑简答题编辑,可选择题目性质为打分题或非打分题,输入题目及简答题答案,可添加多个答案,并且可以设置题目得分规则,如与答案一致得分,或者主观给分,编辑过程可实时预览题目效果。4.1.4.2.2问卷管理针对固定主题的内容,可自定义设计问卷,按照各题型编辑步骤进行问卷编辑,编辑过程可以随时预览问卷。4.1.4.2.3问卷发布各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何时候发布问卷,发布问卷时需要填写问卷的标题,以及问卷的答题时间,可设置是否限制答题(应用于考试场景),指定问卷参与者,问卷内容可以从选择固定问卷,也可以从题库随机抽取组成问卷,并且可以设置是否允许学生多次答题。问卷发布之后,可以实时查看问卷的填写进度。4.1.4.2.4问卷填写各问卷参与者在自身问卷答题页面可查看需要填写的所有问卷,学生可在进行中,已结束条件筛选问卷状态,进入问卷填写页面,实时查看题目完成情况。答题完成之后,可查看最终得分。对可重新考试的问卷,可点击重新考试再次答题。4.1.4.2.5问卷统计各级管理人员可实时查看各问卷的参与统计情况及题目作答情况,参与统计包含总人数、参加人数、未参加人数、参加率,以及各学院、每个学生参与情况;题目作答情况可查看问卷的每道题目每个答案的答题情况及答题率。4.1.4.3节假日离返校4.1.4.3.1去向类别管理管理人员自定义节假日去向类别,如:留校、回家、旅游、实习等,方便学生离校登记时选择。4.1.4.3.2离校登记任务发布在节假日前,管理人员可发布节假日离返校登记任务,通知各年级假期需要离校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做好离校登记。任务发布后,学生可以进行离校申请。4.1.4.3.3离校申请与审核学生收到通知后,可通过PC端或者移动端进行离校申请,填写离校去向、紧急联系人,各级管理人员进行审核,填写审批意见。4.1.4.3.4离校学生查询及返校确认各级管理人员可查看权限范围内学生离校申请记录,通过返校状态、学生类别、学年筛选查看申请记录,支持导出申请名单列表。在假期结束后,学生本人通过移动端进行返校确认,也可由各级管理人员能够对未返校学生进行批量返校确认。4.1.4.3.5离返校统计各级管理人员可查看权限范围内,各节假日学生的离返校情况人数统计,离校去向统计,正常返校/提前返校/延期返校人数统计。4.1.4.4寒暑假留校4.1.4.4.1留校原因管理管理人员自定义留校原因,如:参加比赛、留校写论文、做实验等,方便学生留校登记时选择。4.1.4.4.2留校登记任务发布在寒暑假前,管理人员可发布寒暑假登记任务,通知各年级假期需要留校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做好留校登记。任务发布后,学生可以进行留校申请。4.1.4.4.3留校申请与审核学生收到通知后,可通过PC端或者移动端进行留校申请,填写留校原因、家长联系方式,各级管理人员进行审核,填写审批意见。4.1.4.4.4留校记录查询各级管理人员可查看权限范围内学生留校申请记录,通过假期类型、学生年级、学年筛选查看记录,支持导出申请名单列表。4.1.4.4.5留校人员统计按照学院、宿舍楼栋维度,统计学院留校人数,以及男女生留校人数。4.1.4.5学生证补办4.1.4.5.1学生证补办申请与审核学生在校期间因学生证丢失后,可以通过PC端/移动端申请学生证补办,各级管理人员进行审核确认,审核确认之后,学生证补办负责人登记学生的办理状态,学生可实时查询办理进度。当办理完成时,学生可在固定时间地点,领取学生证。4.1.4.5.2学生证办理登记查看申请审核通过的学生证补办记录,更新办理状态。也可由学生证补办负责人手动登记或导入学生证补办记录,并对已经领取学生证的记录进行领取确认。4.1.4.6医保管理4.1.4.6.1参保管理4.1.4.6.1.1医保档次管理管理及维护医保档次及报销金额,供学生参保选择。4.1.4.6.1.2医保任务发布由管理人员每年度发布参保任务,设置申请时间、医保类型及参保范围,发布任务后,可实时查看医保申请完成情况。4.1.4.6.1.3医保申请及审核学生在PC端或移动端进行医保申请,如参保,则选择医保档次,如不参保则填写不参保的原因,各级管理人员进行审核。4.1.4.6.1.4医保记录查询与统计参保任务结束时,可查询所有学生参保申请记录。支持导入各学生的医保缴费记录,系统按照申请记录、缴费记录分类统计参保名单、不参保名单、未参与名单人员,并且按照学院、年级、班级维度统计参保人数以及各类状态人数,支持导出各类名单列表。4.1.4.6.2报销管理4.1.4.6.2.1报销申请与审核学生进行报销申请,各级管理人员进行审核。或者由医保管理人员手动登记/批量导入各学生的报销记录、异地就医报销记录,内容包含学生基本信息、就诊方式、就诊地点、报销金额、就诊时间及诊断说明。4.1.4.6.2.2报销记录查询与统计管理人员查询所有报销名单及金额汇总,支持导出报销列表。4.1.4.6.3退保管理由学生申请退保,各级管理人员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医保负责人进行退保确认,更新退保状态。支持医保负责人手动登记/批量导入退保名单。4.1.5综合测评4.1.5.1综合测评指标管理系统提供表格模式、树形模式自定义编辑综合测评指标,指标编辑所见即所得。支持各级指标计算比例设置以及测评项的评分方式设定,包含固定分值、分数段打分、分数不限制、勾选测评选项、指标接口。不同的评分方式,对应不同的计算规则。4.1.5.2综合测评流程设置支持多流程模式,可以应对不同学院、专业或不同学生类型采取不同的测评考核办法,流程综测模板可同时运行。提供复制流程功能,可快速创建新一年的测评模板,大大减少老师的工作量。综合测评的环节涉及多个角色的评议、审核,系统支持对各个环节如自评、班级评议、辅导员评、院系评、学工处评的权限以及及打分规则个性化设置。4.1.5.3综合测评任务发布综合测评模板设置完毕后,可以按不同批次、不同测评对象分别发布评测任务,设置任务的开始结束时间以及参与测评的学生范围。任务发布成功之后,整个测评流程就正式开始,学生即可开始评测。4.1.5.4学生自评学生在测评中心查看自评内容,学生根据测评模板,对自己的加减分项进行填写,可提交相关加分项附件材料,并且可以实时查看各环节的评分结果。4.1.5.5班级测评班级评议人员对已提交自评的学生进行评议,审查学生附件材料的真实性,并且根据测评模板进行打分。可批量继承上一环节的分数或批量导入班级评分结果。针对有异议的情况,可对学生自评进行回退操作。待所有学生都评议完之后,统一提交至下一环节。可查看未提交名单进行催办。4.1.5.6辅导员评分辅导员对已提交班级评议的班级学生进行评分并且根据测评模板进行打分,可批量继承上一环节的分数或批量导入评分结果。针对有异议的情况,可对班级评议进行回退操作。待所负责班级都评议完之后,统一提交至下一环节。4.1.5.7学院评分/审阅学院管理人员对已提交辅导员评分的班级学生进行评分或者审阅,并且根据测评模板进行打分。可批量继承上一环节的分数或批量导入班级学生评分结果。支持额外追加奖励分或者扣减分,待全院学生都评议完之后,统一提交至下一环节。如是审阅环节,可进行批量审阅,审阅完成后即完成综合测评流程。4.1.5.8综测任务进度监控测评任务开始之后,可随时查看测评任务的进度、各学院参评人数、未参评人数等。4.1.5.9综合测评结果查看查询各评选周期所有学生的综测成绩及排名,支持查看学生综合测评全过程数据,含自评成绩、班级评成绩、辅导员评成绩、学院评成绩以及学业详细成绩;4.1.5.10综测结果统计按照不同的测评周期,以学院、专业、班级维度统计综合测评的结果,包含参与测评的人数及平均分的统计。4.1.6学生资助主要用于困难生认定、助学金、奖学金、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学生资助相关工作的管理,目的是统一管理学生资助工作,减少工作繁琐的步骤,降低工作量,提高工作效率。4.1.6.1困难生认定4.1.6.1.1贫困预测分析采用学生的家庭特征和校内消费行为特征,基于逻辑回归的评分卡模型,模拟生成学校贫困生预测判定模型,实时地分析出学生贫困认定的相关动态信息,促进学生资助工作的实时性与动态性,提高精准扶贫力度。4.1.6.1.2困难生任务发布按照学校实际,通过字段勾选方式设置困难生申请的表单、设置困难生认定的审核流程,在困难生认定工作开始时,设置申请开始时间和结束时间发布困难生认定任务。4.1.6.1.3困难生认定申请与审核困难生认定任务发布之后,学生可进行认定申请、各级管理人员结合学生家庭行为特征得分,进行等级判定。在审核过程中,允许管理人员调整认定等级。认定等级分为不困难、一般困难、困难、特殊困难。支持学校自己设计申请表单。4.1.6.1.4困难生省级数据更新查询困难生申请详情进度,支持学校困难生认定结果与全国省级资助系统进行导入导出对接。4.1.6.1.5困难生认定公示与反馈将当年审核通过的困难生认定认定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内,可对有异议的学生调整困难生等级。4.1.6.2助学金自定义设置助学金种类、等级,支持发布助学金申请任务,学生申请、各级审批、助学金名单查询与统计全过程管理;4.1.6.2.1助学金类型管理提供引导式操作页面,灵活设置学校助学金的类型及助学金具体信息,如助学金等级、资金来源、助学金额、助学金简介及附件介绍、评定条件、表单设计、评定流程、参评范围。助学金表单与学校模板保持一致。4.1.6.2.2助学金评选条件设置不同助学金类别,可通过资格筛选器,用勾选的方式设置评选条件,可要求同时满足多个条件或者满足其一即可,系统自动按照该条件从学生信息仓库筛选出符合条件名单。4.1.6.2.3助学金评定流程设置通过字段勾选的方式,设计申请表单,可以实时预览表单效果。设计完表单之后,通过拖拉拽的方式设计评定流程,各审批节点的表单模板均可独立设置、以及可对各审批节点的操作进行控制,如单个审批、批量审批、预审批、可回退等操作。4.1.6.2.4助学金流程不可兼得设置各项助学金任务发布时,可同时设置本助学金与其他助学金之间兼得关系,自定义添加其他流程,通过勾选方式,设置规则。4.1.6.2.5助学金评定工作管理资助管理人员在发布助学金评定任务时,从助学种类库中选择可申请的助学金类型,快速复制该助学金的评选条件和参评范围,无需重新配置,只需设置任务的评定周期、开始结束时间,分配各学院获奖名额,名额分配方式可按名额分配,也可按金额分配。设置完成即可发布助学金评定任务。任务发布后,符合条件的学生即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4.1.6.2.6助学金申请与审核助学金任务发布后,学生申请。学生基本信息系统会自带出来,不用再重复填写,学生只需填写助学金。当助学金流程不可兼得时,系统可提醒学生不能申请该助学金。或者是不符合条件时,学生也不能申请该流程,申请提出后可查看申请的处理进度。各级管理人员按流程进行审批,审批通过的学生申请文档可以按照模板打印归档。4.1.6.2.7预审批由于每种助学金每个学院获得名额有限,系统提供预审批功能,先对所有申请学生进行预审批,再从预审批名单中筛选出更符合获得助学金条件的学生。4.1.6.2.8助学金查询与统计各级管理人员可查询及导出全校/全院各类助学金申请详情、监控助学金工作进度;以及查看导出最后获得助学金名单,进行公示。各学院学生的资助信息以图片形式提交学生处审核,各学院自行保存原始材料备查,要求学生自行上传图片。4.1.6.3困难补助自定义设置困难补助类型,含物品补助类型。支持发布困难补助申请任务、学生申请、各级审批、困难补助名单查询与统计全过程管理4.1.6.3.1困难补助基本信息填写管理维护困难补助基本信息,包含补助名称、评定周期、资金来源、补助类型、补助金额、补助简介,补助物资种类等。4.1.6.3.2困难补助评定条件设置通过资格筛选器,用勾选的方式设置评选条件,可要求同时满足多个条件或者满足其一即可,系统自动按照该条件从学生信息仓库筛选出符合条件名单。4.1.6.3.3困难补助对象范围设置通过学生名单筛选器,按年级、学生类别、学院、专业、班级条件筛选,选择可参与申请的学生范围。4.1.6.3.4困难补助评选流程设置通过字段勾选的方式,设计申请表单,可以实时预览表单效果。设计完表单之后,通过拖拉拽的方式设计评定流程,各审批节点的表单模板均可独立设置、以及可对各审批节点的操作进行控制,如单个审批、批量审批、预审批、可回退等操作。4.1.6.3.5困难补助不可兼得设置各项困难补助任务发布时,可同时设置本困难补助与其他困难补助之间兼得关系,自定义添加其他流程,通过勾选方式,设置规则。4.1.6.3.6困难补助任务发布设置困难补助的申请时间,勾选发布,即发布困难补助任务,学生可在规定时间段申请。4.1.6.3.7困难补助申请与审核困难补助任务发布后,学生申请。学生基本信息系统会自带出来,不用再重复填写,学生只需填写申请理由,上传附件。当困难补助流程不可兼得时,系统可提醒学生不能申请该困难补助。或者是不符合条件时,学生也不能申请该流程,申请提出后学生可查看申请的处理进度。各级管理人员按流程进行审批,审批通过的学生申请文档可以按照模板打印归档。4.1.6.3.8困难补助发放管理手动新增或者批量导入困难补助发放记录,学生可查看困难补助发放进度。4.1.6.3.9困难补助名单查询各级管理人员可查询及导出全校/全院各类困难补助发放记录、导出名单列表。4.1.6.4助学贷款管理维护生源地学生借款信息,支持校园地贷款申请、审批、放款、贷款名单查询、还款全流程管理。4.1.6.4.1校园地贷款任务发布每学年发布学生校园地贷款申请任务,包括贷款学年,贷款开始/结束时间、贷款金额、贷款银行、贷款说明。通过字段勾选方式设置贷款申请的表单、设置贷款审核流程,设置贷款信息,任务发布之后,符合条件的学生可进行贷款申请。4.1.6.4.2校园地贷款申请条件设置可通过资格筛选器,用勾选的方式设置评选条件,可要求同时满足多个条件或者满足其一即可,系统自动按照该条件从学生信息仓库筛选出可申请学生名单,该名单支持导出。4.1.6.4.3校园地贷款申请与审核校园地贷款任务发布之后,学生可进行贷款申请、学生基本信息系统会自带出来,不用再重复填写,学生只需填写贷款金额、贷款理由,申请提出后可查看申请的处理进度。各级管理人员根据学生提供材料进行审核。4.1.6.4.4校园地贷款放款管理贷款管理人员可手动新增放款信息,或者通过导入的方式批量新增放款信息,包含:学生基本信息、贷款信息、合同号、到账状态。新增放款状态后,学生可查询贷款放款情况。4.1.6.4.5校园地贷款还款管理贷款管理人员可手动新增学生还款信息,或者通过导入的方式批量新增还款信息,包含:学生基本信息、还款金额、还款方式、还款时间、还款状态。4.1.6.4.6生源地助学贷款信息维护贷款管理人员可手动新增、或通过导入的方式批量新增或维护生源地贷款信息,包含,学生基本信息、贷款信息、合同号、到账状态。已维护的学生生源地贷款信息,可以限定其不可申请其他助学贷款。4.1.6.5学/宿费减免管理维护专业学费/宿费标准、自定义设置学费/宿费减免种类,支持学生申请、各级审批、学费/宿费减免名单查询与统计全过程管理。4.1.6.5.1专业学费标准管理管理人员通过手动新增或者导入的方式,维护每学年各专业的学费标准,作为学分减免的参考依据。4.1.6.5.2学费减免种类管理提供引导式操作页面,灵活设置学校学费减免的类型及学费减免具体信息,如学费减免等级、减免标准、减免比例、减免说明、申请条件、表单设计、评定流程。、4.1.6.5.3减免条件设置不同学费减免类别,可通过资格筛选器,用勾选的方式设置申请条件,可要求同时满足多个条件或者满足其一即可,系统自动按照该条件从学生信息仓库筛选出符合条件名单。4.1.6.5.4申请流程设置通过字段勾选的方式,设计申请表单,可以实时预览表单效果。设计完表单之后,通过拖拉拽的方式设计评定流程,各审批节点的表单模板均可独立设置、以及可对各审批节点的操作进行控制,如单个审批、批量审批、预审批、可回退等操作。4.1.6.5.5学费减免工作管理资助管理人员在发布学费减免信息时,从学费减免类库中选择可申请的学费减免的类型,快速复制该学费减免的申请条件,无需重新配置,只需设置任务的申请学年、申请开始结束时间,设置完成即可发布学费减免信息。信息发布后,符合条件的学生即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4.1.6.5.6学费减免申请与审核学费减免信息任务发布后,学生申请。学生基本信息系统会自带出来,不用再重复填写,学生只需填写学费减免理由及上传相关资料。是不符合条件时,学生也不能申请该流程,学生申请提出后可查看申请的处理进度。各级管理人员按流程进行审批,审批过程可以调整学费减免的金额。4.1.6.5.7学费减免查询与统计各级管理人员可查询及导出全校/全院各类学费减免申请详情、监控学费减免工作进度;以及查看导出最后获得学费减免汇总名单。4.1.7评奖评优4.1.7.1奖学金自定义设置奖学金种类、等级,支持发布奖学金申请任务,学生申请、各级审批或提名,奖学金名单查询与统计全过程管理。4.1.7.1.1奖学金类型管理提供引导式操作页面,灵活设置学校奖学金的类型及奖学金具体信息,如奖学金等级、奖金来源、奖金金额、奖学金简介及附件介绍、评定条件、表单设计、评定流程、参评范围。奖学金表单与学校模板保持一致。4.1.7.1.2奖学金评选条件设置不同奖学金类别,可通过资格筛选器,用勾选的方式设置评选条件,可要求同时满足多个条件或者满足其一即可,评选条件的数据可对接其他系统,保存在学生信息仓库。如平均成绩绩点在3.7以上、志愿活动次数3次以上等,系统自动按照该条件从学生信息仓库筛选出符合条件名单。4.1.7.1.3奖学金评选流程设置通过字段勾选的方式,设计申请表单,可以实时预览表单效果。设计完表单之后,通过拖拉拽的方式设计评定流程,各审批节点的表单模板均可独立设置、以及可对各审批节点的操作进行控制,如单个审批、批量审批、预审批、可回退等操作。4.1.7.1.4奖学金流程不可兼得设置各项奖学金金任务发布时,可同时设置本奖学金与其他奖学金之间兼得关系,自定义添加其他流程,通过勾选方式,设置规则。规则包含:4.1.7.1.5奖学金评定工作管理管理人员在发布奖学金评定任务时,从奖学种类库中选择可申请的奖学金类型,快速复制该奖学金的评选条件和参评范围,无需重新配置,只需设置任务的评定周期、开始结束时间,分配各学院获奖名额,名额分配方式可按名额分配,也可按金额分配。设置完成即可发布奖学金评定任务。任务发布后,符合条件的学生即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4.1.7.1.6奖学金申请与审核奖学金任务发布后,学生申请。学生基本信息系统会自带出来,不用再重复填写,学生只需填写奖学金申请理由。当奖学金流程不可兼得时,系统可提醒学生不能申请该奖学金。或者是不符合条件时,学生也不能申请该流程,申请提出后可查看申请的处理进度。各级管理人员按流程进行审批,审批通过的学生申请文档可以按照模板打印归档。4.1.7.1.7预审批由于每种奖学金每个学院获得名额有限,系统提供预审批功能,先对所有申请学生进行预审批,再从预审批名单中筛选出更优秀的学生,优中选优。4.1.7.1.8奖学金查询与统计各级管理人员可查询及导出全校/全院各类奖学金申请详情、监控奖学金工作进度;以及查看导出最后获得奖学金名单,进行公示。4.1.8勤工助学从用工管理、任职管理、工作量登记、薪酬发放与统计,保障勤工助学工作规范开展。4.1.8.1用工单位管理管理人员新增或者导入用工需求部门的信息,指定每个部门的业务负责人。4.1.8.2用工计划管理制定各个学院、行政部门等单位允许用工人数,以及每个部门的学年薪酬发放上限。4.1.8.3岗位需求上报提供引导式操作页面,灵活设置用工单位上报岗位信息。信息包含岗位名称、岗位性质、岗位负责人、岗位工作内容、薪酬标准、申请条件等,设置完成后,在相应的时间内进行上报。各级管理人员根据审核流程审核。审核通过的岗位才能发布,供学生申请。4.1.8.4岗位发布勤工管理人员可手动创建新的岗位,在每学年或每学期初对已创建、已上报的岗位进行发布,发布时设置开始时间和结束时间,符合条件的学生即可查看到该岗位的申请信息。4.1.8.5学生岗位申请和审核学生可针对学校发布的岗位进行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才能申请对应的岗位,申请提交后,可查看申请进度。各级管理人员按照审批流程进行审批,确认上岗学生。4.1.8.6学生任职维护及查询用工单位登记任职学生上岗时间,学生离岗后,对任职学生进行离岗处理。以用工部门、学院、学校各维度统计学生任职情况,为各级管理人员提供勤工助学学生信息查询及导出快捷通道。4.1.8.7工作量登记由用工单位负责人每日记录任职学生的考勤及工时,可通过卡片日历直接登记,也可通过导入模板方式进行记录,可以设置学生月工作量的最长工作时间,学生超过工作时间也按照最大工作时长计算工时,并通过标红提示。学生也可以通过手机端打卡,打卡记录自动同步到工作量登记。4.1.8.8薪酬发放管理勤工管理人员可自定义薪酬发放上报流程,发布薪酬上报任务管理,系统自动抽取上月用人单位岗位任职学生的工作量登记情况,自动计算任职学生薪酬,岗位负责人进行核对后上报本单位的薪酬明细。勤工负责人进行审核,支持导出薪酬报表,制作台账,安排薪酬发放工作。同时,提供学生/用人单位/学院维度的每月薪酬发放总额统计,便于统计分析勤工资金使用情况。4.1.8.9薪酬查询及统计按照学生、用人单位、学院、月度、年度等各位度统计薪酬发放金额,方便各级人员查询发放金额。4.1.8.10用工黑名单管理针对在勤工过程中发现异常的学生,可以将学生拉入黑名单,从而无法申请勤工岗位,支持黑名单申请、审核、解除、统计等管理;4.1.9心理咨询4.1.9.1心理咨询类别管理自定义心理咨询的类别,供学生预约选择,方便对应擅长的咨询师对症诊断;4.1.9.2心理咨询室值班管理设置咨询室的地点以及值班时间4.1.9.3心理咨询师管理心理咨询负责人管理维护咨询师的信息,包含基本信息、资格等级、擅长处理问题、工作履历、头像,以及根据咨询室的值班安排设置咨询师的值班日程表,4.1.9.4值班安排表根据每位咨询师的值班日程表自动汇总成所有咨询室的最终的值班安排表。4.1.9.5学生网上预约与答复学生查看咨询安排表、以及可预约的时间段,进行网上预约或者取消预约,预约之后可查看预约记录及咨询师的回复记录。咨询师可查看自己的咨询日历,对学生的预约进行答复。4.1.9.6心理咨询档案登记在学生咨询过程中,由咨询师登记学生咨询内容,形成学生心理咨询档案。包含咨询的问题、主诉内容、咨询师对问题的理解等。4.1.9.7心理咨询查询与统计查看所有学生的咨询记录及详情,并统计学生的咨询次数、结办个案数、处理数4.1.10资格鉴定器管理维护各资格项分类、静态值、资格项详情,系统自动从信息仓库筛选出资格项名单,支撑各业务资格筛选自定义勾选。可以将资格控制管理复用到新的学生业务当中,极大提高了信息化建设的效率。4.1.11流程扩展中心提供流程引擎工具,为学工业务提供可扩展的,无代码设计流程及申请表单平台。4.1.12学工移动端基于H5技术面向学校师生构建学工移动端,根据学校实际,可自定义集成到APP或者企业微信、易班各平台,实现学工业务移动化,移动端服务包含移动综测、移动奖勤助贷、事务申请审批、数据查询等服务,方便师生日常事务管理。系统可以与教育部“易班”系统对接,提供“易班”官网查询路径和易班共建应用的“授权证书”。系统可以与教育部“易班”系统对接的成功案例并提供备案材料,备案材料必须有学校易班中心负责部门的章。投标人所提供的系统移动服务端需通过教育部APP备案审核,提供教育部官方APP备案公告链接网址和备案号码(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4.1.12.1教师端4.1.12.1.1事务待办集中处理当前用户所有我的待办、我的申请、我的参与业务。4.1.12.1.1.1我的待办查看及审核当前用户的申请的业务事项,包含请假审核、岗位审核、奖勤助贷审核、医保审核、信息采集填写、问卷调查等。4.1.12.1.1.2我申请的查看当前用户所有申请业务事项进度、审批结果。4.1.12.1.1.3我参与的查看当前用户所有申请、参与过的审核业务事项进度、审批结果。4.1.12.2学生信息管理4.1.12.2.1学生信息查询各级管理人员可通过输入学号、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查询权限范围内的学生基本信息、住宿信息、班主任、扩展信息等。 各级管理人员可查看权限范围内的学生人数统计。以统计图方式展示学生在校人数分布、男女生人数分布、年级人数分布、民族人数分布、学生类别人数分布、生源地人数统计分布。4.1.12.2.2请假记录查询查询权限范围内所有学生的审核中、审核通过、审核不通过的所有请假记录。4.1.12.2.3请假统计以统计图方式统计各学期全校请假人数、各学院、各班级请假人数情况。以统计图方式统计已发布的各类奖学金获奖人数,各学院、各班级获奖人数。4.1.12.2.4助学金统计以统计图方式统计已发布的全校各类助学金获奖人数,各学院、各班级获奖人数4.1.12.2.5荣誉称号统计以统计图方式统计已发布的各类荣誉称号全校获奖人数,各学院、各班级获奖人数。4.1.12.2.6违纪处分统计以统计图方式统计各学期学年全校、各学院、各年级、各专业违纪处分人数,统计不同违纪类型人数。4.1.12.2.7综合测评管理4.1.12.2.7.1进度查询各级管理人员可查看权限范围内的综合测评进度,包含学生自评完成率、班级评议完成率、学院审核完成率、学校审核完成率。各年级的完成情况。 4.1.12.2.7.2综合测评统计查询各学生的测评情况,以及综合测评排名。 4.1.12.3学生端4.1.12.3.1事务申请与查询学生可以通过手机端进行业务申请及申请进度查询,包含奖助学金申请、困难生申请、请假申请、医保申请、勤工岗位申请、违纪处分解除申请、离返校申请、节假日留校申请、助学贷款申请、学费减免申请、学生证补办申请、困难补助申请、医保缴费申请等。 4.1.12.3.2学生信息采集管理人员在PC端发布学生信息采集任务后,学生可通过移动端填写学生信息,并提交。 4.1.12.3.3我的奖助学金学生可查询自己在校期间所获得所有奖助学金记录。4.1.12.3.4我的请假记录学生可查询自己在校期间所有请假记录,并且可以申请销假4.1.12.3.5我的违纪处分记录学生可查询自己在校期间所有违纪处分记录及详情。4.1.12.3.6综合测评自评及查询综合测评任务发布后,学生可在移动端自评分,上传附件,提交自评表,查看综合测评进度、综合测评得分结果 4.1.12.3.7勤工值班打卡学生可通过移动端进行勤工岗位上下班值班打卡,打卡成功后,系统自动统计工作时长。 4.2学籍管理学籍管理是我校学生管理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承载了学生从入学到毕业的所有学习活动相关数据以及过程管理。管理人员通过系统对学生学籍基本信息、奖惩信息、家庭信息、异动信息进行维护,还可以通过学生标签设置、学业预警设置对学生学业加强管理;学生也可依据学校流程规定申请转专业等学籍变动活动,同时学生还可以进行各种学生证件打印;校领导可查看和下载各类学籍信息统计和分析报表,为教学管理和决策提供数据支撑。4.2.1新生信息管理4.2.1.1新生信息录入管理人员可以通过线上或线下的方式对接学校招生处新生基本数据,并通过单个增加或者模板导入方式,完成新生信息录入。新生信息主要包括:新生的考生号、学号、姓名、一卡通号、学院、年度、年级专业、行政班级、入学年度、性别、身份证类型、身份证件号、手机号、银行卡号、出生日期、国籍、籍贯、民族、政治面貌、楼层、寝室号、录取号、学生类别、生源地、高考分数等信息。4.2.1.2新生信息转入学籍库在对新生分班编学号结束后,可决定是否将新生信息转入到学籍库。4.2.1.3行政班级查询对已经分好班级的新生按照班级进行统计和分析。支持多种类型查询,同时支持班级名单的导出。4.2.2学籍管理核对4.2.2.1学籍信息管理各级院系可管理和维护学生信息,包括学生基本信息、联系方式、家庭成员、社会关系、学习经历等。同时也记录了学生在校期间学籍变动、奖励、处分、补办学生证、成绩、注册、毕业情况、辅修情况、修改日志。学籍信息具体包括如下字段:学号、姓名、性别、曾用名、身份证号、身份证类型、姓名拼音、国籍、出生地、出生日期、血型、民族、籍贯、家庭住址、政治面貌、婚姻状况、港澳台、宗教信仰、健康状况、学生照相;所属分校、所属院系、专业、学科门类、培养方式、班号、学生类别、研究方向、导师姓名、获得学历方式、学分制学生状况、学习形式、学籍状态、学校办学类型、培养层次、招生季节、入学日期、生源地、考生号、学生备注信息。支持批量录入学生信息,对学籍库学生信息可自动进行有无照片检测,同时可以批量上传或下载学生照片,支持在校证明打印等功能。4.2.2.2学生标签设置各院系可通过学生标签设置实现特殊类型学生群体的规则化管理。一个学生可以设置多种学籍标签。通过学生设置标签可方便后续业务的开展。例如:一个标签为“港澳台学生“的学生群体,在选课时可不用选修思政课程。4.2.2.3学生核对信息设置通过系统自定义设置需要开展信息核对学生范围(年级和专业),设置学籍信息中允许学生进行修改的字段,同时设置信息核对开始时间和结束时间等。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可以登录系统进行信息核对。对于需要修改的信息,学生可提交修改申请。各院系学籍负责人可通过系统查看所在学院学生核对进程,可查看学生完成核对的情况。针对学生核对信息,支持上传照片功能。4.2.2.4核对信息审批学生登陆学工系统后,对需要修改的字段提交修改申请,审核人在审核界面可查看学生提交的详情,审核可根据明细选择“通过”或者“驳回”两种状态,驳回时可选择不同的回退节点,可批量审核修改申请。4.2.2.5核对信息查询用于记录学生的修改信息申请和审批日志,支持修改记录导出。4.2.3查询统计服务根据学校需要,从多个维护进行学生相关数据统计,并支持导出所需表格。支持增加更多字段,支持按照民族对学生进行统计查询。4.2.3.1在校学生统计从班级维度对在校学生按照总人数、男生数、女生数、有学籍数等情况进行统计。4.2.3.2学生情况分析从学院维度对各个教学部门不同入学年份学生人数进行统计,支持导出,为招生就业工作开展提供数据支撑, 4.2.3.3各省学生人数统计从学生所在生源地(省份)维度对不同年级学生人数进行生源地统计分析,助力后期招生工作的进行。4.2.4学生注册服务报到注册管理是对学生学籍有效性的一种认可体现,系统可实现学费收取与注册工作直接挂钩。此处的学生注册服务主要是针对老生,新生注册服务主要由学工处在新生入学时负责开展。4.2.4.1学生缴费管理各院系可通过对接学校财务系统数据,完成学生缴费状态的记录和管理,并用于关联后期学生注册状态以及能否选课等。4.2.4.2注册规则设置教学管理员依据学校规定,通过系统设置每学年学期下的注册规则,预确认学生注册状态。可通过关联学生缴费状态来确定学生注册状态,比如设置完成缴费状态的学生注册状态为“是”,系统将自动生成学生注册数据。4.2.4.3辅导员注册确认辅导员对自动生成的注册数据进行审核确认。通过比对所负责学生实际缴费状态进行单个注册确认或者批量注册确认。注册数据保持与学校财务相关系统同步。4.2.4.4注册信息维护各院系对学生报到注册情况进行信息维护。支持对已注册人数、未注册人数、学生姓名、年级、学院、专业、年级方向、班级、未注册原因、辅导员确认状态的明细统计与查询。4.2.5转专业4.2.5.1报名条件设置由各院系根据学院接收计划要求,设置转专业报名时间、转入条件、转入流程。并发布到学校教务处官网上,学生可对照报名条件选择是否报名。4.2.5.1.1报名时间设置用于控制各学院转专业报名时间。各院系可依据其学院安排设置转专业报名时间范围、报名年级、报名学期等信息。4.2.5.1.2转入条件设置各院系根据学院专业接收计划设置转专业条件,如:所学课程平均学分绩点需达到多少、所学课程平均学分绩点需名列专业前几、必修课程必须合格、没有处分记录等。学生只有满足这些条件才可以通过线上报名审核。4.2.5.1.3转入报名设置转入条件设置好以后,需要进行流程设置,例如是否需要面试、报名需符合什么条件等。4.2.5.2转专业考核学生在查看并比对转入专业的条件后,参与线上报名,并根据线上转专业考试安排,参加笔试和面试考核。4.2.5.2.1报名名单管理管理线上报名转专业学生名单。系统各根据转入条件设置,自动判断学生是否通过申请。4.2.5.2.2学生考试管理教务管理员针对通过审核的转专业学生,通过系统安排参与转专业学生的考试。学生可通过登陆系统查看具体的考试信息,包括学生学号、姓名、申请学院、申请时所读专业、申请转入学院、申请转入专业、考试时间、考试地点等信息。4.2.5.2.3教师监控管理安排转专业学生笔试的监考老师。包括教工号、教师姓名、考试日期、考试时间、考试地点等信息。4.2.5.2.4学生成绩管理学生参加转专业考试后,教务管理员对学生笔试和面试成绩录入系统,通过系统对参与转专业学生的笔试和面试结果进行详情管理。详情包括学生的学号、姓名、申请学院、申请时所读专业、申请转入学院、申请转入专业、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学生成绩最终决定是否转专业成功。4.2.5.3转专业审批与结果查询学生在参加考核结束后,转入和转出学院通过参考学生成绩排名等情况对学生转专业结果进行审核。4.2.5.3.1所在学院审核学生考核结束后,先由所在学院对学生转出申请进行审核。4.2.5.3.2接收学院审核当转专业学生所在学院完成审核后,再由接收学院进行审核。4.2.5.3.3教务处审核接收学院审核后,最后由教务处进行最终转专业结果审核。4.2.5.3.4报名审核查询支持审核流程追踪,同时也可查看转专业结果,是否通过转专业,以及学生总成绩的排名等信息。4.2.6学籍异动(除转专业)4.2.6.1异动类别学籍异动是指学生学籍上的非程序化变动,主要包括休学、复学、退学、转学、提前毕业、留级等等状态类别。教务管理员可根据学校对异动的实际管理需求,通过系统实现不同异动下关联业务数据联动。例如:退学的学生,可以选择删除其已选课程名单,可以选择是否保留其已出席课程的平时成绩,选择是否删除其对授课教师的评教信息等。同时也可设置其异动的原因,以及审核流程等信息。4.2.6.2学籍异动申请学生可登陆系统申请或由所在院系教学秘书进行异动申请。申请时需录入异动原因、异动类别、学籍状态等信息,同一个界面可直接查看当前学生异动前后情况变化。4.2.6.3学籍异动审批审核人登陆系统在审核界面可查看学生异动明细,审核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通过”或者“驳回”两种状态。4.2.6.4学籍异动维护异动审核通过后,教务管理员需要对发生异动学生的选课、考试、评教进行数据联动处理。选课处理:发生异动的学生,以退学为例,当学生要退学,其已选的未上课程会进行删除,已经上了超过半学期的课程则将保留。考务处理:发生异动的学生,同样以退学为例,当学生要退学,其已安排的考务信息可以做删除处理。评教处理:发生异动的学生,异动前安排的考务信息进行删除处理。4.2.6.5学籍异动统计查询可按照学生姓名、原学号、身份证号、异动类别、异动原因、异动日期、审批状态、审批环节、是否实施、申请日期等字段查询和导出相关学生信息。支持按照各个维度进行异动学生人数统计分析。比如可按学年学期、院系、专业、班级、异动类型、异动原因等统计。支持对查询结果进行导出。4.2.7学籍预警4.2.7.1预警规则设置为加强对学生过程学习质量管理,及时发现学生学业异常情况,教务管理员可根据学校自身教学管理文件要求,设置相关的预警规则。如:当学生不及格课程门数、不及格课程学分总数、已修学分数量、应修学分数等达到一定数值后,系统自动检测已有的数据是否触发规则,若是触发设置规则,例如:在连续两个学期内,不及格门数超过3门、平均绩点低于2,则会自动向学生、学生监护人、辅导员等相关人员发送不同程度的预警信息。4.2.7.2预警等级设置教务管理员可以根据学籍管理规定自定义设置预警程度(如警告、留级、退学、休学等)和预警级别(一般预警、红色预警、黄色预警等);可按学年学期或学年内累计修读情况进行预警,可设置计算对象的对象字段、计算条件、统计字段、计算符号等,灵活应对不同复杂程度的预警条件设置要求。支持多个条件组合进行预警,可自定义设置各类预警条件计算公式,提供基本四则运算、求和、求平均数、求记录数、逻辑运算(或关系、且关系)的运算条件设置;并可控制计算对象的学期范围、课程类别范围、课程属性范围。4.2.7.3预警初始名单根据预设的预警规则,系统可自动生成预警名单。各院系可以在名单中直接查看不同学生出发预警的原因、预警时间、学生在校状态等信息。同时还可选择是否将预警名单进行公示。4.2.7.4预警档案管理与统计支持按照学院、年级、专业等不同维度进行学生预警人数统计,加强学生学业管理。4.2.8高基报表根据教育部的数据格式和要求,自动生成如下高基报表:高基311普通专科分专业学生数;高基312普通本科分专业学生数;高基321在校生分年龄情况;高基322招生、在校生来源情况;高基331学生变动情况;高基332学生休退学的主要原因;高基341在校生中其他情况;高基931专职辅导员分年龄、专业技术职务、学历情况;高基932心理咨询工作人员情况;教基3040学生变动情况;教基3045其他情况在校学生数;教基3324高等职业教育专科分专业学生数;教基3326普通本科分专业学生数;教基3334高等教育分年龄在校学生数;教基3335高等教育招生、在校生来源情况;教基3343学生休退学的主要原因;教基4064心理咨询工作人员情况;教基4366专职辅导员分年龄、专业技术职务、学历情况。支持导出下载并支持按照日期进行版本保存及调整;对生成报表中数据调整后,支持将结果数据重新上传同步到系统中,报表数据重新生成。需支持表格的导出下载,并按照日期进行版本保存及调整。4.3公寓管理微服务学生宿舍和公寓是我校学生日常生活与学习的重要场所,公寓管理微服务为楼栋管理员、学工部提供学生公寓信息管理、宿舍安排宿舍进出登记、假期管理、卫生检查、宿舍评比、违纪管理等服务,帮助学校扩大网格化管理范围,有效掌握学生在校动态。4.3.1楼栋房间信息管理管理维护学校校区、房屋楼栋、楼层、房间属性、房间类型、楼栋管理员、收费标准等信息。同时支持设置校区、学院、片区管理员。设置每一栋公寓每一层房间的信息,包括所属楼栋、所属楼层、房间号、房间面积、排序号等,可使用Excel格式导入楼层信息。4.3.2校区楼栋管理员管理设置校区的公寓管理员、楼栋管理员、办公电话、办公地址等,校区或楼栋管理员拥有查看所管辖下所有数据的权限。4.3.3寝室长信息管理支持设置各宿舍的寝室长,通过点击设置,选择宿舍成员即可设置为宿舍长。4.3.4公寓住宿管理4.3.4.1分配床源系统根据设置的楼栋、楼层、房间属性,自动生成全校所有的床位信息,公寓管理员能够将全校所有的床位信息分配给学院、年级或专业。各学院、年级、专业负责人可处理管辖范围内的床位,分配给对应学生。4.3.4.2床位分配/自选管理员可批量分配床位给学生或者是开放给学生自主选床位。4.3.4.3入住管理给需要入住的学生登记住宿,并且可以打印入住申请单,在相关单位办理手续后方可入住。4.3.4.4走读生查询管理维护走读学生信息;可支持Excel导出走读学生信息;4.3.4.5调宿管理管理员可手动登记调宿学生信息,支持单个宿舍调宿及批量调宿,同时支持学生通过申请流程,调宿审批通过后,完成调宿。4.3.4.6退宿管理管理员可对已住宿学生进行单人退宿、批量退宿。系统支持学生在线上进行退宿申请,待审批各个环节审批通过后即可完成退宿。4.3.4.7住宿信息清理管理员可对已退宿或者已毕业的学生进行单人信息清理、批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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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学工系统项目 学工应用服务系统软件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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