遮阳棚建设工程中标结果公示(吕梁市图书馆2023)


一、项目编号:1411992023BCS00134
二、项目名称:吕梁市图书馆遮阳棚建设工程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总价(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
吕梁市图书馆遮阳棚建设工程项目
吕梁市图书馆遮阳棚建设工程项目,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磋商文件中工程量清单相应规定为准。
638717.36
山西弘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山西省吕梁市离石区凤山街道虎山路199号
91141100MA0L2R2M3H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1
吕梁市图书馆遮阳棚建设工程项目
吕梁市图书馆遮阳棚建设工程项目
吕梁市图书馆遮阳棚建设工程
7天
张怡
晋2142015202051563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康崇鑫(采购人代表),白霞,蔚润俊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费用额度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和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的标准计算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6387.17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吕梁市图书馆
地 址:吕梁市城区丽景街市民广场西侧
联系方式:0358-82917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宏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吕梁市离石区七里滩城东小学对面海尔专卖店三楼
联系方式:0358-33851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于先生
电 话:0358-3385107

附件信息:

ZCY-2023.0506-2 吕梁市图书馆遮阳棚建设工程项目.docZCY-2023.0506-2 吕梁市图书馆遮阳棚建设工程项目.doc2.7M

山西弘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小企业声明函1山西弘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小企业声明函1588.9K

吕梁市图书馆遮阳棚建设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1411992023BCS00134采购人:吕梁市图书馆采购代理机构:山西宏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目录第一部分磋商公告1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8第四部分工程量清单21第五部分评审标准和评审方法22第六部分合同原则30第七部分响应文件组成(格式)66第一部分磋商公告项目概况吕梁市图书馆遮阳棚建设工程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7月2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1411992023BCS00134项目名称:吕梁市图书馆遮阳棚建设工程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643352.45元最高限价:643352.45元采购需求:吕梁市图书馆遮阳棚建设工程项目,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磋商文件中工程量清单相应规定为准。计划工期:7天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验收结束止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小微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报价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中报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3年07月10日至2023年07月14日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方式:只允许在线获取。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按照以下步骤获取采购文件:(1)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完成注册;(2)请于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进入山西省政府采购平台,使用企业数字证书(CA)免费获取采购文件。售价:0.00元人民币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07月20日09:00(北京时间)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递交五、开启时间:2023年07月20日09:00(北京时间)开启地点:政采云平台在线开启评标地点:吕梁市离石区居然之家四层山西融贯科技有限公司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针对本项目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2、供应商应完成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全部注册步骤并成为正式供应商。3、为确保在电子竞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详见“山西政府网采购网-办事指南-下载专区”。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吕梁市图书馆地址:吕梁市城区丽景街市民广场西侧联系方式:王女士13835848094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山西宏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吕梁市离石区七里滩城东小学对面海尔专卖店三楼联系方式:于先生0358-3385107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于先生联系电话:0358-3385107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项号内 容说明与要求1项目名称吕梁市图书馆遮阳棚建设工程项目2计划工期7天3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的实施地点4实施范围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项目磋商文件中工程量清单的相应规定为准。5供应商应具备的特定资格要求报价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中报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6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7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8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地点2023年07月10日 至2023年07月 14日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网址: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9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供应商应按下列顺序提交资格证明文件。 (1)供应商为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3)开户许可证(基本存款账户信息);(4)报价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中报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5)磋商保证金交款凭证;(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7)资格承诺函。以上资格证明文件,若有一项未提供或无效,或因模糊不清无法确定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将导致其不具备投标资格,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10供应商应提交的商务技术文件供应商应按下列顺序提交商务技术文件,其中加*项为实质性响应条款。商务响应文件包括下列内容:(1)*磋商响应声明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5)*开户许可证(基本存款账户信息);(6)*报价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中报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7)*磋商保证金交款凭证;(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9)近三年同类项目案例及相关证明资料;(10)*资格承诺函;(11)*报价人企业简况;(12)*政策性因素;(13)报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材料。技术响应文件包括下列内容:(1)*报价一览表;(2)*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3)*施工组织设计;(4) 报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材料。11磋商有效期90个日历天(从递交响应文件之日起计算)12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金额:10000元人民币磋商保证金允许形式:电汇或转账 磋商保证金允许缴纳方式:基本户转账开户名称:山西宏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吕梁分行营业部账 号:698 625 78213是否考察现场不考察13是否召开答疑会如有需要,时间另行通知。14响应文件组成响应文件分为资格证明文件部分和商务技术文件部分,响应文件为逐页加盖电子公章后的PDF文件。15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截止时间:2023年07月20日09:00递交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递交网 址: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16响应文件的递交按照“政采云平台”的要求递交响应文件17响应文件编制加密/解密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响应文件解密。18磋商开启时间及地点时间:2023年07月20日09:00地点:政采云平台在线开启网址: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19磋商方式一轮磋商,两轮报价。20磋商小组组建本项目磋商小组由3人及以上单数组成。21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是22磋商文件售价0.00元人民币23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费用额度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和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的标准计算24本项目预算金额预算金额:见磋商公告;供应商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将否决其磋商。25其他要求当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和供应商须知中的内容和条款有冲突或不一致时,以本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为准。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磋商文件适用于本次磋商活动的全过程。2.定义2.1“工程”是指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需向采购人提供的施工内容。2.2“服务”指本磋商文件所述供应商应该履行的承诺和义务。2.3“潜在供应商”指符合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合格供应商。2.4“供应商”系指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的法人、其他组织及自然人。2.5“采购人”指组织本次竞争性磋商的单位。3.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3.1具有本项目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均可参加磋商。3.2供应商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仍有效存续的供应商,并且其所持有的由工商行政管理局所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上所载明的营业期限余额应当不少于本次采购的相关合同基本义务履行所需,或已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能够证明具有履约能力。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及磋商小组有权拒绝其本次磋商。3.3依法注册的供应商其注册资金应足以保证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风险承担和赔付能力。3.4供应商应遵守我国的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本项目中所需的其他特定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报价,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4.磋商费用4.1供应商应当承担参与本次磋商活动发生的相关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通知5.1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本次磋商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公告的形式送达所有已报名并获取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请报价人随时关注政采云平台发布的有关通知、公告及相关补疑等信息,由于报价人未及时查看相关信息或未及时反馈问题导致报价受影响的,后果由报价人自行承担,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不承担任何责任。二、磋商文件6.磋商文件的内容6.1磋商文件由下列七部分内容组成:第一部分磋商公告;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第四部分工程量清单;第五部分评审标准和评审方法;第六部分合同文本;第七部分响应文件格式(格式)。6.2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果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的要求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无效响应文件处理。7.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7.1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以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接收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7.2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以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接收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将顺延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7.3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7.4如延长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或项目因故暂停,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磋商文件要求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以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接收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7.5项目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供应商磋商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或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变化,将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变更文件),以公告的形式通知被邀请的供应商。三、响应文件的编制要求8.响应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8.1供应商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包括技术资料等中的说明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件,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8.2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必须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9.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9.1响应文件分为资格证明文件部分和商务技术文件部分,响应文件为逐页加盖电子公章后的PDF文件。资格证明文件部分指供应商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的文件。商务技术文件部分指供应商提交的能够证明其提供的工程满足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9.2响应文件要求内容及编排顺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具体填写要求及格式详见本磋商文件第七部分。9.3响应文件按照磋商文件所规定的内容顺序,统一编目、编页码。9.4若供应商投报多个包件,应按每个标项分别提供单独的响应文件。9.5保证金(1)供应商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缴纳保证金,保证金金额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保证金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供应商的响应文件。(2)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自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3)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一)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二)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三)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四)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9.5磋商报价所有磋商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10.响应文件填写说明10.1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响应文件应对磋商文件中的要求需做出有效性和完整性的响应。如果不能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不能对磋商过程中各方面的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10.2磋商文件第七部分响应文件中有格式要求的,应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10.3报价一览表应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统一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10.4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磋商小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10.5为提倡诚实信用的行为,特别要求供应商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在本次响应文件中,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对技术指标等内容进行完整地、真实地描述。11.响应文件的有效期本项目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响应文件的签署及其他规定12.1组成响应文件的各种文件均应遵守本款规定。12.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电子印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印章,否则将按响应无效处理。12.3因响应文件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13.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13.1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完成对响应文件的补充或修改。13.2在磋商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撤回响应文件。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4.响应文件的递交14.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完成递交(上传),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递交(上传),视为放弃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14.2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代表递交响应文件时须填写真实有效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14.3供应商应按规定的地点进行递交。15.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5.1响应文件须按照磋商文件第一部分磋商公告中规定的时间递交。15.2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本须知的规定,通过修改磋商文件或自行决定延长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日期的,采购人和供应商受递交截止日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16.响应文件的加密16.1供应商将响应文件加密并递交。16.2供应商无论基于任何原因未按磋商文件要求递交响应文件,由此带来的后果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概不负责。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视为无效:(1)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章的;(2)未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的;(3)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或未通过响应文件有效性审查的;(4)递交的响应文件有效期短于磋商文件规定有效期的;(5)未按磋商小组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6)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7)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评审后,认为在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方面没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8)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的;(9)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10)在磋商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情形的;(11)重新递交的响应文件没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五、磋商程序18.磋商程序及其有关事项18.1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磋商。18.2供应商须按规定时间在“开标大厅”中对响应文件进行在线解密,供应商超过解密时限且未进行异常处理的,系统默认自动放弃。18.3各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作为供应商第一轮报价。19.组建磋商小组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磋商文件的规定,结合本项目的特点,组建磋商小组,由评审专家3人及以上单数组成。20.响应文件评审20.1磋商小组成员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对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性审查。审查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是否对磋商文件要求做出了实质性响应。20.1.1资格性审查:由磋商小组成员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各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20.1.2符合性审查:由磋商小组成员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对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主要条款、条件和要求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对磋商文件做出了实质性响应。20.2在审查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发起询问,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但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过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0.3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的,应当发起询问。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加盖电子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章。20.4作出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是指与磋商文件的主要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经磋商小组成员认定的没有偏离的响应文件。20.4.1重大偏离系指计划工期、付款方式、执行标准、验收标准等与磋商文件要求不一致,明显不能满足磋商文件要求,而且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将对其他实质上响应磋商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A.本文件对“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0条中带*号的商务、技术文件未实质上响应的;B.未按磋商文件的规定签章的;C.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D.“报价一览表”中的相关内容与磋商文件要求不符的、不满足磋商文件中相关要求的;E.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报价的;F.不符合磋商文件中有关分包、转包规定的;G.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H.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20.4.2重大偏离不允许在开启后修正。20.4.3响应文件如果未对磋商文件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磋商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再对响应文件进行任何修正从而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20.4.4细微偏差是指在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供应商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供应商的商务技术文件的有效性。20.5磋商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无效。20.6政策性因素评审要求见第五部分第五条规定。20.7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判定,只依据响应文件内容本身,不依据任何外来证明。20.8磋商小组各评审专家在资格性、符合性审查之后,对未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做出说明。对磋商文件未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作投标无效处理。21.磋商及第二次报价(最终报价)磋商小组与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3家及以上的供应商,就本次采购要求以及采购合同范本等同时进行磋商以及第二次报价(最终报价),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22.确定最终采购方案22.1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内容以及采购合同范本,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22.2对磋商文件做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3.磋商的澄清23.1在评审期间,磋商小组可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做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所作的答复应当加盖电子公章,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对供应商有约束力。23.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相关内容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响应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23.3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3.4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递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并加盖电子公章。由授权代表签章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章并附身份证明。23.5最终报价结束后,磋商小组须对各供应商的最终报价进行合理性审核,如磋商小组一致认为某个供应商的最终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行的可能时,磋商小组有权决定是否通知供应商限期进行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磋商小组有权拒绝该报价。24.确定成交供应商24.1磋商小组根据第五部分评审标准和评审方法的规定,即从商务和技术均能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人,并按顺序确认排名第一的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25.磋商过程保密25.1磋商开始之后,直到授予成交供应商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报价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与评审无关的人员透露。25.2在磋商期间,供应商企图影响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报价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6.关于供应商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报价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供应商进入初审、详细评审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采购代理机构均有权决定取消该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或决定对该报价予以拒绝,并有权采取相应的补救及纠正措施。27.采购项目终止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六、签订合同28.成交通知28.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刊登本次磋商公告的媒体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并同步向成交人(未成交人)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采购结果通知书)。中标(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8.2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作未成交原因的解释。28.3中标(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29.成交服务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0.签订合同30.1成交供应商应在接到中标(成交)通知书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磋商响应文件及评审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30.2成交供应商不得转包,亦不得将合同全部及任何权利、义务向第三方转让,除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外,其他情形将被视为严重违约。30.3成交供应商应当自合同或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将合同报采购代理机构备案。七、保密和披露31.保密供应商自获取磋商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对本采购项目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磋商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32.披露32.1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标书的有关人员披露。32.2在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成交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磋商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八、询问和质疑33.询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34.质疑34.1磋商程序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并受到严格的内部监督,以确保授予合同过程的公平公正。34.2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条款或商务、技术要求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34.3供应商认为其报价未获公平评审或磋商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成交信息公告正式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34.4质疑应当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起在线质疑,提交质疑函时要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4.5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质疑时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4.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不予受理:(1)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质疑的;(2)所提供材料未明示属于质疑材料的;(3)质疑书没有法定代表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质疑文件由参加采购项目的授权代表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但没有法定代表人特别授权的;(4)质疑书未提供有效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的;(5)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或者诉讼程序的;(6)质疑书未附相关证明材料,被视为无有效证据支持的;(7)报价人对磋商文件条款或技术参数有异议,未在磋商前通过澄清或质疑程序提出,并且报价人已经参与报价,而于开标后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8)在提出本次质疑前半年内连续三次质疑而无事实依据的;(9)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34.7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作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以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34.8供应商进行虚假和恶意质疑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提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将处理决定在相关政府采购媒体上公布。34.9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进行投诉。九、供应商违规处罚35.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成交无效,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将提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依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作出处理。(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4)报价后供应商撤回其报价的;(5)在磋商期间,影响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的任何活动的;(6)成交后未按本磋商文件要求签约或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的;(7)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事项。十、特殊情况处理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1家的,采购人(项目实施机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第四部分工程量清单详见附件评审标准和评审方法一、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序号内容标准1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的符合供应商自身性质的证明文件清晰、有效。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清晰、有效的证明文件。注:要求审计报告必须由两名注册会计师签字盖章并加盖会计事务所公章。提供的审计报告内容包括三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会计事务所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及两名签字盖章注册会计师的证书。(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可不提供此项)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清晰、有效的证明文件,若依法免税或无需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报价人需要提供相关免税或无需缴纳的证明文件。(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可不提供此项)5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违法记录声明内容完整,签署符合要求。6磋商保证金的交纳磋商保证金按要求足额交纳。7本项目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文件清晰、符合要求。说明:1、不清晰、无法辨认或内容不符合规定,该项内容将视为无效。2、资格审查的内容若有一项未提供或达不到审查标准,将导致其不具备磋商资格,且不允许在磋商后补正。3、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文件证明。4、供应商提供的其他材料,不作为资格审查的内容。二、符合性审查的内容及标准序号内容标准1磋商响应声明函内容齐全,签署符合要求。2磋商有效期有效期满足磋商文件要求。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内容齐全,签署符合要求。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内容齐全,签署符合要求。5报价一览表内容齐全,签署符合要求。6响应文件的报价1、所有磋商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2、不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磋商报价。3、不接受超出本项目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报价7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对照本文件第四部分“工程量清单”的内容和响应文件的响应情况进行审查,响应文件内容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要求。8其他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有无超出磋商文件可接受的偏差范围;有无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等。磋商小组共同认定响应文件存在重大偏离的情况的,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做无效投标处理。三、特别说明1、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的其他材料,不作为资格审查的内容。2、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要求“格式”提供材料,如有调整,内容及签署必须完整、有效,且没有本文件不可接受的条件。四、无效磋商的情形1、应交未交磋商保证金的;2、未按磋商文件的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3、不具备磋商文件规定资格要求的;4、报价超过磋商文件规定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5、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6、未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为无效磋商;7、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的。五、政策性要求评审内容及标准依据政府采购政策因素的相关规定,如果报价人所提供的工程满足下述要求并经磋商小组认定通过,予以考虑执行。1、本项目如所涉及计算机,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所采购的其它软件必须为正版软件,否则投标无效。2、采购货物中如含信息安全产品,必须是列入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的产品,报价人须附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否则投标无效。3、采购人拟采购产品如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以“★”标注的,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报价人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以《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为准。4、中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文件规定及《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晋财购〔2022〕6号)、工信部联【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小、微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承建的享受3%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为中型企业承建的,不享受价格评审优惠。(2)联合体价格折扣:本项目若允许联合体参加,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与评审。(3)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行业。5、监狱企业的评审要求。监狱企业参加投标视同小微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经磋商小组核实有效后,对其报价给予3%的扣除。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1)须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时,享受3%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A.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B.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C.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D.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E.提供本单位承担的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3)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注: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项目,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六、评审方法及成交条件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对价格、商务、技术等主要因素的量化指标进行评审得分(具体评分见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评 定 内 容 及 标 准 一、商务部分(10分)1、业绩(8分)合同案例是以提供的报价人自身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要求必须提供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每提供一个在报价截止日期前三个年度内签署的同类合同案例得2分,最高得8分。2、响应文件响应程度(2分)磋商小组根据报价人提交响应文件的响应程度酌情赋分。二、施工组织设计(60分) 1.施工方案(包括技术、劳动组织准备、施工到竣工验收等组织方案),施工方案全面完整、针对性强、切实可行得10-6分;施工方案基本完整、针对性较强、基本切实可行得5-1分;施工方案不完整、没有针对性、不切合实际得0分。 2.施工部署安排是否合理得5-1分,不合理得0分。 3.人员齐备、劳动力计划安排是否合理得5-1分,不合理得0分。 4.材料供应安排是否合理得5-1分,不合理得0分。 5.质量安全管理措施是否完善,保证措施是否切实可行得5-1分,不完善、不可行得0分。6.关键部位施工方法是否明确,是否切实可行得5-1分,不明确、不可行得0分。 7.合同履行期限计划合理、保证措施切实可行得5-1分,不合理、不可行得0分。 8.机械设备配置满足本工程施工要求得5分,基本满足得4-1分,不满足的0分。 9.具有可行的提高工程质量、保证合同履行期限、降低造价的合理化建议得5-1分,不提供得0分。 10.服务承诺是否全面、具体得5-1分,无服务承诺得0分。 11.施工现场采用环保、消防、降噪声、文明等施工技术措施针对性强、切实可行得5-1分,不可行得0分。价格部分(30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报价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 第六部分合同原则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资金来源:。4.工程内容:。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5.工程承包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招标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单价合同。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报价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签章)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详见GF—2017—0201)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2其他合同文件包括:施工合同协议书(主要是经双方对工程有关问题的洽商、变更的书面协议,同时还有相关的变更文件)、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附件、施工合同专用条款、施工合同通用条款、已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以及与之相关的技术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工程报价单等重要资料。1.1.3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4监理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5设计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2工程和设备1.2.1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执行通用条款。1.2.2永久占地包括:土地规划部门批准的占地范围。1.2.3临时占地包括:施工期间占用的用于临时性生产、生活用地。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等国家规定的相关法律。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施工图纸规定的标准和规范、施工图纸中没有明确的,执行建设部颁发的现行规范和标准。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施工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书及其附件4、施工合同专用条款5、施工合同通用条款;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图纸8、工程量清单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10、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承包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图纸。1.6.2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主要材料设备及机械进场计划、主要施工管理人员配置及进场计划、劳务人员进场计划;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工程开工后7日;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纸质文件并加盖企业印章;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自收到文件之日起7日内提出修改意见或予以确认。1.6.3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另外保存一套完整的图纸和承包人文件,供发包人、监理人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7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本项目施工现场发包人办公室;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本项目施工现场发包人办公室;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本项目施工现场发包人办公室;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1.8交通运输1.8.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1.8.2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1.8.3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9知识产权1.9.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执行通用条款。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执行通用条款。1.9.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执行通用条款。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执行通用条款。1.9.3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执行通用条款。1.10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执行通用条款。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9.6款约定。2.发包人2.1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身份证号:;职务:;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1、批准暂停施工命令、复工命令、进度计划;2、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3、提出或审核变更单;4、组织竣工验收;5、签认竣工付款证书;6、签发工程接收证书;7、签发缺陷责任中止证书;8、签发最终结清证书;9、签认索赔处理结果;10、对发生的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停工造成的无法施工的处理;11、代表发包人行使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2.2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2.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2.2.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执行通用条款。2.3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竣工图纸、竣工验收资料。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款前一周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书面形式,按要求装订并提供数据完整的电子版1份。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在施工过程中节约资源、杜绝浪费、文明施工以及施工过程中确保现场设施及人员安全。3.2项目经理3.2.1项目经理:姓名:;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在本工程承包范围内依据承包人项目管理相关规定行使其职权,按照施工图纸要求以及质量标准规范组织施工,确保本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符合合同文件的相关约定。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执行通用条款。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由此引起的劳资纠纷、法律问题全部由承包人承担。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由此造成的工程质量、安全、施工进度问题等增加的费用及延误工期损失全部由承包人承担。3.2.2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由此造成的工程质量、安全、施工进度问题、法律责任、监督部门停工损失等增加的费用及延误工期损失全部由承包人承担。3.2.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由此造成的工程质量、安全、施工进度问题等增加的费用及延误工期损失全部由承包人承担。3.3承包人人员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承包人接到开工通知后7天内。3.3.2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全部由承包人承担。3.3.3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执行通用条款。3.3.4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全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全部由承包人承担。3.4分包3.4.1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执行通用条款。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执行通用条款。3.4.2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执行通用条款。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3.4.3分包合同价款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3.5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3.6履约担保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4.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监理人应当根据发包人授权及法律规定,代表发包人对工程施工相关事项进行检查、查验、审核、验收,并签发相关指示。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监理人无权修改合同,且无权减轻或免除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责任与义务。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4.2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职务:;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4.3商定或确定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5.工程质量5.1质量要求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执行通用条款。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5.2隐蔽工程检查5.2.1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小时。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安全文明施工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6.1.2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执行通用条款。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6.1.3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执行通用条款。6.1.4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7.工期和进度7.1施工组织设计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执行通用条款。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7.2施工进度计划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7.3开工7.3.1开工准备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执行通用条款。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执行通用条款。7.3.2开工通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7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7.4测量放线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7.5工期延误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7.6不利物质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执行通用条款。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7.8提前竣工的奖励7.8.1提前竣工的奖励:/。8.材料与设备8.1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1.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8.2样品8.2.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执行通用条款。8.3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3.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9.试验与检验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9.1.2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执行通用条款。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执行通用条款。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执行通用条款。9.2现场工艺试验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执行通用条款。10.变更10.1变更的范围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10.2变更估价10.2.1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10.3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执行通用条款。10.4暂估价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10.4.1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1种方式确定。10.4.2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1种方式确定。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10.5暂列金额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暂列金额优先用于支付变更价款。11.价格调整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合同价格予以调整。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1合同价格形式1、单价合同。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完全不承担的风险:/。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由于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引起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或清单项目工程数量的增减,其相应综合单价按如下办法调整;(1)响应文件中有相同项目单价的按响应文件中的综合单价结算。(2)响应文件中有相近或相似项目单价的比照响应文件中综合单价结算。(3)响应文件中无相同、相近、相似项目单价的,由承包人提出,发包人、监理单位共同审核确认作为结算依据。(4)承包人违约或由于承包人的其他原因引起的变更,其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人自行承担。(5)发包人违约或由于发包人的其他原因引起的变更,其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发包人承担,在结算时给予承包人结算。(6)暂估价材料结算价的认定,由发包人、监理单位、承包人三方共同考察,并签订供货合同,以供货合同中的价格作为结算依据,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执行10.7款约定。2、总价合同。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3、其他价格方式:/。12.2预付款12.2.1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预付款支付期限:。预付款扣回的方式:。12.2.2预付款担保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12.3计量12.3.1计量原则工程量计算规则: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规定及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12.3.2计量周期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按月计量。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12.3.4总价合同的计量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12.3.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12.4工程进度款支付12.4.1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执行通用条款。12.4.5支付分解表的编制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执行通用条款。13.验收和工程试车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1.1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小时。13.2竣工验收13.2.1竣工验收程序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执行通用条款。13.2.2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13.3工程试车13.3.1试车程序工程试车内容:执行通用条款。(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执行通用条款承担;(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执行通用条款承担。13.3.2投料试车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13.4竣工退场13.4.1竣工退场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14.竣工结算14.1竣工结算申请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执行通用条款。14.2竣工结算审核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执行通用条款。14.3最终结清14.3.1最终结清申请单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14.3.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5.1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执行通用条款。15.2质量保证金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在工程项目竣工前,承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第3.7条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15.2.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2)3%的工程款;(3)其他方式:。15.2.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3)其他扣留方式:/。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15.3保修15.3.1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期为:以质量保修书约定的保修期为准,但不得低于法定最低保修年限。15.3.2修复通知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执行通用条款。16.违约16.1发包人违约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执行通用条款。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执行通用条款。(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执行通用条款。(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7)其他:/。16.1.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28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16.2承包人违约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执行通用条款。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执行通用条款。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执行通用条款。17.不可抗力17.1不可抗力的确认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执行通用条款。17.2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28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18.保险18.1工程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执行通用条款。18.2其他保险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执行通用条款。18.3通知义务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19.争议解决19.1争议评审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执行通用条款。19.2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执行通用条款。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执行通用条款。其他事项的约定:/。19.3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19.4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1种方式解决:(1)向吕梁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诉。附件:协议书附件:附件1: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专用合同条款附件:附件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附件4: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附件5: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附件6: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附件7:分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附件8:履约担保格式附件9:预付款担保格式附件10:支付担保格式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附件1: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单位工程 名称建设规模建筑面积(平方米)结构形式层数生产能力设备安装内容合同价格(元)开工日期竣工日期附件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序号材料、设备品种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质量等级供应时间送达地点备注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二、质量保修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年;3.装修工程为年;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年;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个采暖期、供冷期;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年;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缺陷责任期工程缺陷责任期为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四、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五、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附件4: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文件名称套数费用(元)质量移交时间责任人附件5: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序号机械或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产地制造年份额定功率(kW)生产能力备注附件6: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名 称姓名职务职称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一、总部人员项目主管其他人员二、现场人员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造价管理质量管理材料管理计划管理安全管理其他人员其他人员其他人员其他人员其他人员其他人员附件7:分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名 称姓名职务职称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一、总部人员项目主管其他人员二、现场人员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造价管理质量管理材料管理计划管理安全管理其他人员其他人员其他人员其他人员其他人员其他人员附件8:履约担保(发包人名称):鉴于(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与(承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于年月日就(工程名称)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就承包人履行与你方签订的合同,向你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担保有效期自你方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你方签发或应签发工程接收证书之日止。3.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给你方造成经济损失时,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7天内无条件支付。4.你方和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变。5.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6.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担保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年月日附件9:预付款担保(发包人名称):根据(承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与(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于年月日签订的(工程名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按约定的金额向你方提交一份预付款担保,即有权得到你方支付相等金额的预付款。我方愿意就你方提供给承包人的预付款为承包人提供连带责任担保。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担保有效期自预付款支付给承包人起生效,至你方签发的进度款支付证书说明已完全扣清止。3.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而要求收回预付款时,我方在收到你方的书面通知后,在7天内无条件支付。但本保函的担保金额,在任何时候不应超过预付款金额减去你方按合同约定在向承包人签发的进度款支付证书中扣除的金额。4.你方和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保函规定的义务不变。5.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6.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担保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年月日附件10:支付担保(承包人):鉴于你方作为承包人已经与(发包人名称)(以下称“发包人”)于年月日签订了(工程名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称“主合同”),应发包人的申请,我方愿就发包人履行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义务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担保:一、保证的范围及保证金额1.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2.本保函所称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是指主合同约定的除工程质量保证金以外的合同价款。3.我方保证的金额是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的%,数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元(大写:)。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1.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2.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完毕之日后日内。3.你方与发包人协议变更工程款支付日期的,经我方书面同意后,保证期间按照变更后的支付日期做相应调整。三、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是代为支付。发包人未按主合同约定向你方支付工程款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代为支付。四、代偿的安排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及发包人未支付主合同约定工程款的证明材料。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2.在出现你方与发包人因工程质量发生争议,发包人拒绝向你方支付工程款的情形时,你方要求我方履行保证责任代为支付的,需提供符合相应条件要求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说明材料。3.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的证明材料后7天内无条件支付。五、保证责任的解除1.在本保函承诺的保证期间内,你方未书面向我方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解除。2.发包人按主合同约定履行了工程款的全部支付义务的,自本保函承诺的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解除。3.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保证责任所支付金额达到本保函保证金额时,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解除。4.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解除我方保证责任的其他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解除。5.我方解除保证责任后,你方应自我方保证责任解除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本保函原件返还我方。六、免责条款1.因你方违约致使发包人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发包人的另行约定,免除发包人部分或全部义务的,我方亦免除其相应的保证责任。3.你方与发包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如加重发包人责任致使我方保证责任加重的,需征得我方书面同意,否则我方不再承担因此而加重部分的保证责任,但主合同第10条〔变更〕约定的变更不受本款限制。4.因不可抗力造成发包人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七、争议解决因本保函或本保函相关事项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诉。八、保函的生效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担保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邮政编码:传真:年月日附件11:11-1:材料暂估价表序号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元)备注11-2:工程设备暂估价表序号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元)备注11-3:专业工程暂估价表序号专业工程名称工程内容金额小计:序号专业工程名称工程内容金额小计:第七部分响应文件组成(格式)(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响应文件报价供应商单位全称:(加盖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加盖电子章)年月日资格证明文件部分:目录1、供应商为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3、开户许可证(基本存款账户信息);4、报价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中报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5、磋商保证金交款凭证;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7、资格承诺函。商务技术文件部分:目录一、商务部分:1、磋商响应声明函;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4、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5、开户许可证(基本存款账户信息);6、报价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中报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7、磋商保证金交款凭证;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9、近三年同类项目案例及相关证明资料;10、资格承诺函;11、报价人企业简况;12、政策性因素;13、报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材料。二、技术部分:1、报价一览表;2、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3、施工组织设计;4、报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材料。一、商务部分1、磋商响应声明函:(报价人全称)授权(报价人代表姓名)(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磋商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报价。为此:1、我方同意在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磋商日起的有效期内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3、提供供应商须知规定的全部响应文件。4、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工程报价详见报价一览表和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等。5、我方承诺:完全理解投标报价超过磋商文件公布的预算金额时,投标将被拒绝。6、我方承诺本项目磋商有效期为个日历天。7、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8、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磋商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若有偏差,已在响应文件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9、保证遵守磋商文件的规定。10、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撤回报价,我方的磋商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11、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报价。12、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13、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14、我方承诺接受磋商文件中《合同条款》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15、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3)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未经采购代理机构同意,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所有有关本投标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报价人代表姓名:报价人代表联系电话:(办公)(移动)E-mail:报价人(加盖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加盖电子章):日期:备注: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磋商响应声明函的任何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从而导致参加磋商的资格被拒绝。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报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身份证粘贴处(加盖电子公章)身份证粘贴处(加盖电子公章)报价人(加盖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加盖电子章):日期: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报价人住址)的(报价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报价人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生效,特此声明。身份证粘贴处(加盖电子公章)身份证粘贴处(加盖电子公章)报价人全称、报价人电子公章:4、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5、开户许可证(基本存款账户信息)6、报价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中报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7、磋商保证金交款凭证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9、近三年同类项目案例及相关证明资料10、资格承诺函供应商的资格条件:1、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可不提供此项)。具有上年度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审计报告或经审计的财务报告。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可不提供此项)。具有报价截止日期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凭证。具有报价截止日期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的社保金凭证。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见格式)。具备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本报价人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现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如上述承诺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声明。报价人(加盖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加盖电子章):日期:资格承诺函致:(釆购人、釆购代理机构)我单位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的政府釆购活动,现承诺如下:1、我单位具有符合釆购文件资格要求的财务状况报告。2、我单位具有符合釆购文件资格要求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3、我单位具有符合釆购文件资格要求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若我単位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报价人(加盖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加盖电子章):日期:11、报价人企业简况12、政策性因素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报价人(加盖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加盖电子章):日期:注:报价单位应严格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的划分标准准确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所提供信息不真实,投标单位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涉及填写,无涉及可不填写)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承担工程,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报价人(加盖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加盖电子章):日期:注:报价单位应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如所提供信息与事实不符,将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13、报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材料二、技术部分1、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报价人名称:货币:人民币/元序号项目名称投标报价计划工期总报价:(大写) (小写)¥ 报价人(加盖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加盖电子章):日期:2、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3、施工组织设计4、报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材料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吕梁市图书馆的昌梁市图书馆遮阳棚建设工程项目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WIOTSI的具体情况如下:欧天梁市图书馆遮阳棚建设工程项目,属于建建筑行业;承建企业为信西弘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60人,营业收入为2438万元资产总额为751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工程有山西引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爱汉代法定代表人或(加盖电子章4期:20m月10日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遮阳棚建设工程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