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纸质及电子图书中标结果公示(湘潭生物机电学校2023)
湘潭生物机电学校图书馆纸质及电子图书采购项目谈判成交公告
公告日期:2023年07月24日
湘潭生物机电学校图书馆纸质及电子图书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项目于 2023年07月21日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审结束,现将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湘潭生物机电学校图书馆纸质及电子图书采购项目
二、预算金额:545000.00元
三、编号:
1、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潭市财采计(2023)0160号
2、委托代理编号: HXYD-20230617
四、邀请供应商的情况:
1、供应商产生方式:(√ )公告邀请 ( )供应商库抽取 ()采购人、专家推荐
五、谈判情况: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最终报价(元)
企业类型
政策性折扣
评审价(元)
评审结果
1
湖南省新华书店 有限责任公司
535000.00
未声明
/
535000.00
成交供应商
2
湖南壹诺科教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536000.00
未声明
/
536000.00
3
北京格润轩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536220.00
未声明
/
536220.00
六、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
成交供应商名称: 湖南省新华书店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沙市芙蓉区五一大道826号
联系人: 曹成 联系电话: 13469310873
成交金额:535000.00元
七、代理服务费:8025.00元
八、谈判小组成员名单:
评审小组职务
姓名
产生方式
参与过程
备注
评委组长
朱翠红
随机抽取
全过程
成员
谢岳峰
随机抽取
全过程
成员
徐红英
随机抽取
全过程
注:产生方式注明是随机抽取或自行选定;参与过程注明是确定供应商、谈判或全过程。
九、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 湘潭生物机电学校
地 址: 湘潭市雨湖区宋仙路49号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 0731-55880087
2.代理机构名称:湖南华鑫亿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湘潭市建设中路3号美高梅大酒店7楼708室
联系人:周恒、王艳 联系电话: 0731-58563896
十、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此中标(成交)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附件下载:
(定稿)湘潭生物机电学校图书馆纸质及电子图书采购项目.zip(定稿)湘潭生物机电学校图书馆纸质及电子图书采购项目.zip
采购人审核意见:(签章)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文件采购项目名称:湘潭生物机电学校图书馆纸质及电子图书采购项目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潭市财采计(2023)0160号委托代理编号:HXYD-20230617采购人:湘潭生物机电学校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华鑫亿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〇二三年七月目录第一章谈判邀请3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3二、采购需求3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4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4五、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4六、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及地点4七、询问及质疑5八、谈判说明5九、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5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5第二章谈判须知7第一节谈判须知前附表7第二节谈判须知正文13一、说明13二、谈判文件13三、响应文件14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7五、响应文件的评审与谈判17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21七、政府采购政策22八、其他规定25第三章采购需求26第四章合同草案条款32第一节合同协议书32第二节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35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36索引表符合性审查索引表38一、报价表及报价文件(格式)39附件1-1报价表39附件1-2分项报价说明40附件1-3分项报价明细表40二、谈判响应声明(格式)41三、保证金42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43四、授权委托书44五、供应商资格审查材料45附件5-1资格更新证明材料45六、采购需求的响应46附件6-1响应一览表46七、合同条款偏离表47八、采购需求偏离表48九、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49附件9-1中小企业声明函49附件9-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50附件9-3监狱企业证明资料51附件9-4强制采购或者优先采购产品的证明材料52十、响应标的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54十一、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55十二、最后报价56第一章谈判邀请(被邀请供应商名称):湘潭生物机电学校(采购人名称)的湘潭生物机电学校图书馆纸质及电子图书采购项目(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邀请你单位参加谈判采购活动。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1、采购项目名称:湘潭生物机电学校图书馆纸质及电子图书采购项目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潭市财采计(2023)0160号3、委托代理编号:HXYD-202306174、采购项目预算:545000元¨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þ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7、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内所有书本供货到位,且完成系统录入上架等工作。8、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þ谈判保证金:不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2%;þ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5%;¨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þ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5%。二、采购需求包号包名称标的名称简要技术要求数量采购项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节能产品进口产品整包湘潭生物机电学校图书馆纸质及电子图书采购项目湘潭生物机电学校图书馆纸质及电子图书采购项目根据采购人图书馆的建设需要,对纸质书籍、电子书籍进行补充,重新建立图书借阅系统,并对原有图书进行编码加工并录入系统等。1批545000元536825元//说明: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谈判。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者小型、微型企业采购。(2)强制采购: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实行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3)优先采购: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支持两型产品。(4)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小微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5)落实支持乡村振兴采购政策。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性单位。¨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分包给中小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备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物发行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物经营许可证》。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7、联合体响应。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五、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请你单位于2023年07月17日至2023年07月20日17:00止在湘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网上下载/获取谈判文件。通过网络下载,其谈判文件与书面谈判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供应商须在该时间段内按照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网上报名。六、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及地点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年07月2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地点: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湘潭市岳塘区宝塔街道湖湘南路1号市民之家南栋二楼)3、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07月2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4、首次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湘潭市岳塘区宝塔街道湖湘南路1号市民之家南栋二楼)七、询问及质疑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2、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谈判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八、谈判说明1、谈判邀请选项:þ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2、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九、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1、联系人姓名:周恒2、电话:0731-58563896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1、采购人信息(1)名称:湘潭生物机电学校(2)地址:湘潭市雨湖区宋仙路49号(3)联系人:刘老师(4)电话:0731-5588008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1)名称:湖南华鑫亿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地址:湘潭市建设中路3号美高梅大酒店7楼708室(3)联系人:周恒、王艳(4)电话:0731-58563896确认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单位已于年月日收到你单位年月日发出的(项目名称)谈判邀请,确认(参加/不参加)谈判采购。特此确认。单位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印章):年月日(请将此表扫描件于开标前一天发送至445473378@QQ.COM邮箱,原件带至开标现场与响应文件一同递交。)第二章谈判须知第一节谈判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一、说明第1.1款采购项目湘潭生物机电学校图书馆纸质及电子图书采购项目第1.2款是否预留采购份额/第2.2款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采购人:湘潭生物机电学校地址:湘潭市雨湖区宋仙路49号联系人:刘老师电话:0731-55880087第2.3款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华鑫亿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湘潭市建设中路3号美高梅大酒店7楼708室联系人:周恒、王艳电话:0731-58563896第3.1款供应商资格条件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1.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1.2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1.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或者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书面承诺(提供虚假承诺的供应商将以虚假资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供应商具备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物发行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物经营许可证》。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第3.2款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第5.1款现场勘察采购人不统一组织,由供应商自行踏勘。二、谈判文件第6.3款谈判文件的实质性变动内容1、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内所有书本供货到位,且完成系统录入上架等工作。2、交货地点:湘潭生物机电学校图书馆。3、付款方式:待所有图书到货且经双方联合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额的95%,余款5%待验收合格一年后(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无息付清。付款凭正式税务发票,发票须由成交供应商开具。三、响应文件的编写第11.3款采购项目预算(最高限价)采购项目预算:545000元,最高限价:536825元;各单位第一次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第11.6款报价的其他要求供应商最终报价不得超过第一次报价。第12.1款保证金1、保证金金额:壹万元整(¥10000.00元)人民币;2、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3、银行转账:①供应商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前,按照招标要求转入本单位申请到的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②各供应商需在递交投标保证金前确保本单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系统中录入的基本账户与本企业的基本账户一致,如存在不一致的情况,需要及时修改注册时填写的账户信息。4、保证保险电子保单:采用保证保险电子保单形式,供应商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点击“确认投标”进入投标管理页面,选择“保证保险”,系统跳转至工保网,请供应商仔细阅读投保须知及操作流程办理投保业务,具体操作详见《湘潭市投标保证保险操作手册》。5、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保单生效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6、未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第13.1款响应文件有效期60日(日历日)第14.1款分包不允许分包第15.2款响应文件副本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二份;U盘电子档一份采用胶装方式装订且双面打印,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四、响应文件的递交第16.2款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项目名称)响应文件政府采购编号:委托代理编号:在年月日时分之前不得启封供应商名称:第18.1款响应文件的递交时间和地点截止时间:2023年07月2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湘潭市岳塘区宝塔街道湖湘南路1号市民之家南栋二楼)五、响应文件的评审与谈判第22.4款谈判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第三章采购需求的内容第28.3款最后报价的算术修正/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第34.1款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第35.3款接收质疑函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采购人:湘潭生物机电学校联系人:刘老师电话:0731-55880087地址:湘潭市雨湖区宋仙路49号2、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华鑫亿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周恒、王艳电话:0731-58563896地址:湘潭市建设中路3号美高梅大酒店7楼708室第36.1款履约担保成交供应商应按成交金额的5%缴纳履约保证金。在项目验收合格后,凭成交通知书,政府采购合同和政府采购验收单无息退款。履约保证金以单位基本账户交至以下账户:【户名:湘潭市政府采购往来资金户;帐号:43001510063050003364;开户行:市建行雨湖支行】。七、政府采购政策第40.1款节能产品的价格折扣比例采购产品为最新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非标记★符号的节能产品的,本项目给予的具体扣除比例为/%。第40.1款环境标志产品的价格折扣比例采购产品为最新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环保产品,本项目给予的具体扣除比例为/%。第40.2款两型产品的价格折扣比例采购产品进入《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或《湘潭市“两型”技术产品推荐目录》的,本项目给予的具体扣除比例为/%。第41.2(1)项小型、微型企业的价格折扣比例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10%。注:①供应商享受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政策优惠的,可以同时享受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等产品优惠中的一项累加扣除。②须提供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如未提供或填写存在不实情况,视为放弃享受价格扣除政策。③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第41.2(2)项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价格折扣比例/第44.1款采购进口产品/八、其他规定第46.1(1)项合同预付款的支付比例和支付条件待所有图书到货且经双方联合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额的95%,余款5%待验收合格一年后(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无息付清。付款凭正式税务发票,发票须由成交供应商开具。第46.1(2)项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5%第46.2款其他规定/第二节谈判须知正文一、说明1.适用范围1.1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本章第一节“谈判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谈判须知前附表】)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1.2【谈判须知前附表】规定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属于“预留采购份额”的,供应商应当符合本章第38.1款规定,否则,其响应无效。2.定义2.1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见【谈判须知前附表】。2.2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谈判须知前附表】。2.3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谈判须知前附表】。2.4供应商是指响应谈判文件要求、参加竞争性谈判采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3.1供应商应当符合【谈判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3.2【谈判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形式的,供应商除应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l)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2)联合体各方应按谈判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合同工作量比例;(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4.参与谈判的费用4.1无论谈判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5.现场勘察5.1供应商应按【谈判须知前附表】中规定对采购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的现场考察。5.2勘察现场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勘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供应商自己负责。5.3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一旦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借口,而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二、谈判文件6.谈判文件的组成6.1谈判文件由下列文件组成:第一章采购邀请第二章谈判须知第三章合同草案条款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6.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的澄清或者修改,构成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6.3谈判文件中,谈判小组根据与供应商谈判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见【谈判须知前附表】。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6.4供应商应仔细阅读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谈判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任何对谈判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响应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其风险由供应商承担。7.谈判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7.1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7.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个工作日的,顺延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三、响应文件8.一般要求8.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按谈判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谈判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8.2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谈判小组就有关谈判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供应商可以提交其他语言的资料,但应附中文注释,在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8.3计量单位应使用我国法定计量单位,未列明时应默认为我国法定计量单位。8.4响应文件应采用书面形式,电报、传真、电子邮件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8.5供应商应按谈判文件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9.响应文件的组成9.1响应文件包括下列内容:(1)报价表及报价文件(格式)(2)谈判响应声明(格式)(3)保证金(4)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格式)(4)授权委托书(格式)(5)供应商资格审查材料(6)采购需求响应(7)合同条款偏离表(8)采购需求偏离表(9)享受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资料(10)响应标的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11)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如有)(12)最后报价9.2在谈判过程中,供应商根据谈判小组书面形式要求提交的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是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9.3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供应商无论成交与否,其响应文件不予退还。10.供应商的资格更新证明材料10.1被邀请的供应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前,其资格条件发生变化,影响或者可能影响资格条件的,应随响应文件提供更新或者补充的资格证明材料,以证实其各项条件仍能继续满足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11.报价要求11.1供应商应当根据谈判文件第三章第一节“采购清单一览表”逐一报价;谈判文件第三章提供第二节“工程量清单”的,供应商应按其要求填写相应表格。11.2在报价表、分项报价表填写报价时应注意下列要求:(1)采购需求要求的安装、调试、培训、售后服务及其他附加服务的费用。(2)所有根据合同或其他原因应由供应商交纳和支付的税款和费用。(3)谈判文件指定交货地点的运输、保险、装卸费。(4)实行工程量清单报价的,供应商提交最后报价应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总报价一致。11.3供应商的最后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否则,其响应无效。采购项目预算见【谈判须知前附表】。11.4采用固定价格定价方式的采购项目,供应商提交的最后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变动价格提交的报价将被认为是非实质响应而被拒绝。11.5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11.6报价的其他要求见【谈判须知前附表】。12.谈判保证金12.1谈判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交谈判保证金的,供应商应按【谈判须知前附表】规定,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提交谈判保证金。谈判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响应文件有效期一致。供应商可用保函、电子增信替代谈判保证金。12.2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交纳谈判保证金,其交纳的谈判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2.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12.4谈判保证金的退还按以下规定办理:(1)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2)未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3)终止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的,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12.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上缴本级财政国库:(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谈判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13.响应文件有效期13.1响应文件有效期见【谈判须知前附表】,在此期间响应文件对供应商具有法律约束力,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日起计算。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其响应无效。14.分包14.1【谈判须知前附表】规定供应商分包的,供应商分包承诺不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有关分包规定的,其响应无效。14.2供应商应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前向采购人提供分包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签订采购合同。14.3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14.4分包供应商不得再次分包。15.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5.1响应文件应按谈判文件要求在签章处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和在签字处由供应商代表签字。供应商代表可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为负责人或合伙人、个体工商户为负责人,谈判文件统称单位负责人);供应商代表不是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15.2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谈判须知前附表】;响应文件电子文档(U盘或光盘形式):一份。纸质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的字样。若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或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响应文件的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15.3响应文件任何加行、涂改、增删等改动,改动之处应由供应商代表签字。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15.4在谈判过程中,供应商按谈判文件规定和谈判小组要求提交的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可打印或用不褪色材料书写,并经供应商代表签字,或者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15.5为便于采购文件保存,响应文件电子文档建议为PDF格式,内容与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一致。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6.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6.1响应文件应密封包装,以保证其响应文件信息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被透露。16.2响应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谈判须知前附表】。16.3响应文件如果未按本章第16.1款规定密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17.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17.1供应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该通知应有供应商代表签字。17.2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时,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18.响应文件的递交与接收18.1供应商应在【谈判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交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拒收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18.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收到响应文件后,应当如实记载响应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签收保存,并向供应商出具包括以下信息的签收回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开启响应文件。(1)项目名称、政府采购计划编号;(2)供应商名称;(3)响应文件送达时间、地址;(4)响应文件密封情况;(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6)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接收人签字。18.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按本章第24.3款规定公布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前,不公开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五、响应文件的评审与谈判19.供应商资格审查19.1除本章第14.1款规定的情形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19.2如果供应商不再具备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时,响应文件无效。20.谈判小组20.1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20.2谈判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20.3谈判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谈判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21.谈判程序21.1谈判程序:谈判(响应文件审查、澄清)、最后报价、提出成交供应商。其中,谈判按本章第23条进行。21.2谈判小组应当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谈判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谈判。21.3在谈判过程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向他人透露与谈判有关的技术资料、价格或其他信息。22.响应文件审查22.1谈判小组对响应文件(包括首次提交的响应文件、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谈判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22.2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谈判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1)应交未交保证金或金额不足、保证金形式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2)未按照谈判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3)不满足谈判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4)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响应无效情形。22.3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的,谈判小组应拒绝其参与谈判,但属于谈判文件规定的实质性变动内容的除外。22.4谈判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谈判须知前附表】。23.澄清23.1谈判小组在对响应文件(包括首次提交的响应文件、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谈判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该要求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供应商代表签字,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谈判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4.谈判的规定24.1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并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供应商应派其代表参加谈判。24.2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技术标准及要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谈判小组将以书面形式将修改内容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24.3每轮谈判中,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代表应认真、准确、完整地记录谈判小组提出的问题和要求。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应当对谈判小组书面通知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并由供应商代表签字或者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25.退出谈判25.1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谈判情况退出谈判,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该通知由供应商代表签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本章第12.4款规定退还退出谈判的供应商的保证金。25.2供应商参与谈判,但未提交最后报价又未按前款规定退出谈判的,保证金不予退还。26.最后报价26.1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按本章第22.2款规定对响应文件或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响应文件不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谈判小组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交最后报价,也不得接受供应商提交的最后报价。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供应商不少于3家的,谈判小组应当要求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应由供应商代表签字或者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1)谈判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需求的技术、服务要求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谈判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需求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谈判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6.2下列情形,谈判小组确认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供应商不少于3家,可以不与供应商谈判,直接要求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供应商提交最后报价。(1)谈判文件未明确可能实质性变动的;(2)谈判文件明确可能实质性变动,但谈判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后,认为谈判文件不需发生实质性变动、不需要谈判的。26.3谈判小组应召集所有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逐一公布供应商的最后报价,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记录,并由供应商代表签字确认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27.异常报价27.1谈判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谈判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谈判小组应当将其作为响应无效处理。28.提出成交供应商28.1谈判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28.2供应商最后报价涉及算术修正、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按上款规定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序。最后报价排序相同的并列。28.3最后报价有算术错误的,除【谈判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谈判小组按以下原则对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供应商书面确认,并由供应商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单位公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报价作无效报价处理。(1)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修正后的报价由供应商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单位公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不确认的,其报价无效。28.4最后报价的评审(1)如果有算术错误,最后报价将按上款规定进行算术修正。(2)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优先采购、价格评审优惠)的,按本章本节第40、41条等相关规定进行价格扣除。29.确定成交供应商29.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29.2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谈判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29.3成交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自行确定成交供应商。30.谈判的特殊情形30.1对于经公开招标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招标过程中提交投标文件或者经评审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只有2家的,采购人在本次谈判采购活动开始前,报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公开招标限额标准以上的经本级财政部门批准,可以与该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30.2符合上款情形的,本章本节相关条款规定的供应商最低数量可以为两家。31.谈判终止31.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或者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少于3家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32.重新评审32.1除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和价格计算错误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32.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现谈判小组未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评定成交的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33.保密及串通行为33.1谈判小组成员以及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不得泄露评审情况以及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33.2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不得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不得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采购工作。33.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成交无效,并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情况,并修改其响应文件的;(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授意供应商撤换、修改响应文件的;(3)供应商之间协商技术方案、合同条款以及报价等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的;(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竞争性谈判政府采购活动的;(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的;(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提交响应文件或者退出谈判或者放弃成交的;(7)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及谈判小组成员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的。(8)法律、行政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串通行为。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34.成交信息的公布与成交通知书34.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在【谈判须知前附表】指定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竞争性磋商文件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成交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34.2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4.3成交通知书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35.询问及质疑35.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35.2供应商若认为谈判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可以按法律、规章及《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文件规定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5.3供应商提出质疑的,质疑函应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规定制作、签署、送达。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谈判须知前附表】。35.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规定进行质疑答复。35.5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期限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规定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36.履约担保36.1谈判文件要求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的,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谈判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交,供应商可用保函、电子增信替代履约保证金。联合体成交的,履约担保由联合体各方或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36.2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本章第36.1款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成交资格,其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37.签订合同37.1谈判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补充的响应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37.2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7.3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成交供应商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也不得将成交项目分包后分别向他人转让。七、政府采购政策38.预留采购份额38.1执行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政策的规定:(1)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应明确该项目或相关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并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2)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的,应明确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承诺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并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3)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成员)、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39.强制采购39.1纳入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品目清单中标注符号产品),实施政府强制采购的,供应商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强制采购规定,其响应无效。40.优先采购40.1对纳入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未标注符号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实施政府优先采购的,评审时对该部分产品按【谈判须知前附表】规定给予价格折扣;40.2对纳入湖南省财政厅等有关部门发布的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实施政府优先采购的,评审时该部分产品按【谈判须知前附表】规定给予价格折扣。41.价格评审优惠41.1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给予一定比例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41.2价格折扣比例(1)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符合小微企业生产的货物或者提供的服务、工程情形的,按照【谈判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比例给予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承诺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按照【谈判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比例给予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41.3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41.4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41.5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中小企业,不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41.6本章第1.2款规定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属于“预留采购份额”的,预留部分不再享受本款“价格评审优惠”的小微企业扶持政策。42.政府采购政策其他规定42.1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类型按照《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和《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认定。42.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及个体工商户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及个体工商户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扶持政策。42.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42.4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42.5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取得两个及以上优先采购产品认证的,评审时只有其中一项产品能够享受优先采购优惠(供应商自行选择,并在响应文件中并填报相关信息及数据)。42.6“价格评审优惠”可以与同时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及“两型产品”中的一项“优先采购”累加计算。43.供应商应提供的政府采购政策证明资料43.1符合本章第38条、第39条、第40条、第41条规定的,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资料。(1)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2)两型产品:提供《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最新一期)文件首页和产品所在页(截图)。(3)中小企业:货物类采购项目,按《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和《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工程、服务类采购项目,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有关措施的通知》(湘财购[2022]17号)文件规定提供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4)监狱企业:按《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44.采购进口产品44.1进口产品是指符合《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和《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件规定的产品。除【谈判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谈判。本款规定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谈判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谈判竞争。45.融资、担保45.1供应商有融资、担保需求的,可登陆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银行、担保机构业务。八、其他规定46.其他规定46.1合同价款支付(1)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支付合同预付款的,采购人应按【谈判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支付比例和支付条件向符合要求的成交供应商及时支付相应款项,并在政府采购合同中进行明确。(2)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需提交质量保证金的,采购人可以按【谈判须知前附表】规定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交质量保证金,并在政府采购合同中进行明确。(3)供应商可以保函、电子增信替代预付款担保、质量保证金。46.2谈判文件的其他规定见【谈判须知前附表】。第三章采购需求一、项目名称:湘潭生物机电学校图书馆纸质及电子图书采购项目二、用途的简要说明:用于湘潭生物机电学校校区学生、老师阅读、借阅书籍,营造良好的师生阅读环境.三、采购项目清单1、项目清单序号产品名称数量规格采购要求1纸质图书不少于30000册书籍年限2018-2023年,所有图书复本原则上不超过3本,所有书籍按学校要求加工、分类、上架,加工按采购人统一要求,书目详见书目清单。2电子图书30000册具有版权,且永久性保存服务,使用账号不限。3图书借阅系统1套借阅系统安装、调试、培训。4旧书加工20000册20000册图书加工、分类、上架,录入系统(加工、分类、上架)。2、供应商须按以下清单提供样书,达到比例为90%,采购的同类图书必须保证与样书的质量一致。样书清单序号条码书名定价出版社出版时间作者数量19787550011588你的努力,终将成就无可替代的自己32.00百花洲文艺出版社2021/07汤木1本29787531743040走近诗词品人生——陆游:铁马冰河入梦来36.00北方文艺出版社2020/08靳国君1本39787507525885荟萃中外经典·图说人类文明:中国名人速读32.90华文出版社2020/04姚晓华1本49787553456799历史的天空:中国历代明君27.80吉林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01荀伟东1本59787553475592全民阅读·经典小丛书:中华上下五千年·夏商周32.00吉林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06冯慧娟1本69787547257050幻影小札28.00吉林文史出版社2018/11严丽颖1本79787559406385诺贝尔奖获奖者散文丛书:青春之遐想54.00江苏凤凰文艺出版社2021/07(爱尔兰)叶芝1本89787510828492爱上阅读·中小学晨读精品选:记忆里的一棵树36.00九州出版社2021/07刘立勤1本99787559091390悦读季作家榜:茶馆59.00新疆青少年出版社2023/04老舍1本109787559091376悦读季作家榜:月亮与六便士48.00新疆青少年出版社2023/04毛姆1本119787559091413悦读季作家榜:志摩的诗45.00新疆青少年出版社2023/04徐志摩1本129787811427301新型乡村民宿建设与互联网运营14.00燕山大学出版社2020/06于帆1本139787518016396每天学点:时间管理49.80中国纺织出版社2022/06汤涛,陈国荣1本149787517129561朝花夕石70.00中国言实出版社2018/12孙瀑恩1本159787517125815果蔬园里种光阴39.80中国言实出版社2020/06曹文生1本169787515811475传世励志经典.砥砺人生放光华:革命先驱励志诗词选36.00中华工商联合出版社2022/01刘瑀,刘德隆1本179787515818948传世励志经典:世界伟人箴言录36.00中华工商联合出版社2020/10徐潜1本189787515822174小米传·从0到5000亿的秘密:为发烧而生,为梦想而战49.00中华工商联合出版社2022/02陈润,唐新1本199787554224779开播啦!从新农人到带货网红48.00中原农民出版社2022/04常广喜1本209787550033207告别平庸:改写你的人生剧本42.00百花洲文艺出版社2021/07二次元猫小姐1本注:①请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在开标现场按以上样书清单要求提供样品及加盖单位公章的样品清单一份。②样品将纳入评审范围,未按以上要求提供样品的供应商将被拒接。③未成交供应商的样品评审结束后现场退还,成交供应商样品留存于采购人处,作为交货验收的依据。④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受不按规定和逾期递交的样品。3、电子图书(镜像资源)(1)平台需针对不同层级的机构提供不同的管理应用。其中,后台须包括机构系统设置、内容管理、用户管理、图书资源管理、活动管理、校本资源管理、阅读统计等功能;(2)开放性平台设计,为用户自有资源建设提供了可靠的平台:系统兼容各种格式电子文档的上传和管理,包括TXT、DOC、PDF、MP3、MP4等,所有资源提供下载后本地阅读,而且这些多种格式的电子图书能在系统上被方便地检索;(3)平台界面友好直观,阅读交互清晰顺畅,资源内容分类清晰,阅读借阅操作简便,读书、活动、资讯等内容综合性强;(4)前台功能参数:整合阅读资源,统一发布和管理:本平台不仅可以管理数字图书,还可以对音频、自有资源等多媒体资源进行展示,用户可以浏览、检索并且使用这些多媒体资源;(5)平台提供图书元数据书名、作者、出版社等综合检索与元数据字段精准检索服务,支持多类型资源如图书、音频、校本等资源检索服务;(6)图书馆空间能提供借阅图书记录,通过当前借阅显示最近阅读情况,借阅历史记录显示,同时提供我的收藏、读书笔记、书评、我的活动、个人设置等功能服务;(7)图书阅读:系统能提供数字图书在线浏览;针对每本图书还可以“收藏”到“我的图书馆”;可以发表和查看相关评论;(8)图书分类浏览,为专业读者提供国家标准权威中图法分类检索图书,平台须提供自定义分类管理功能,管理员可通过此功能设置图书自定义分类;(9)平台提供资讯动态编辑发布服务,提高平台综合信息利用水平;(10)后台管理参数:后台管理系统功能模块部分:采用WEB浏览方式访问,管理员在PC终端上都能进入管理界面;(11)平台系统设置:系统管理员还可以修改平台首页的Banner、定制导航菜单设置;(12)用户管理:管理员可以对用户信息按系统要求批量导入,可对用户进行查看、修改、移除等操作;(13)自有资源管理:提供管理员自由自有资源发布和管理。可自定义对自有资源进行分类;管理员可对上传的资源进行管理、删除,防止无效资源的随意上传;(14)统计服务管理:多种数据统计,支持使用数据统计:系统管理员可以查看平台的统计数据,包括综合统计、图书排行榜、读者排行榜、图书分类阅读量等统计模块;(15)书评管理:列表显示用户对图书进行的评论,显示的信息包括图书名称、评论内容、读者、评论时间等。管理员可以设定图书名称、读者等条件进行检索,管理员可以选择单个或多个评论进行删除操作,管理员可以置顶书评;(16)资源数量由客户定制,电子图书可选总量不少于3万册;(17)电子图书:供应商须提供周梅森、刘慈欣、刘醒龙、熊召政、王跃文、阿来、丁玲、范小青、石钟山、关仁山、巴金、柳建伟、李国文、赵凝、李佩甫、邓友梅、徐贵祥、姚雪垠、赵本夫、许开祯、刘心武、毕飞宇等至少10位作家作品版权授权协议复印件(供应商需提供加盖制造商公章的版权授权书复印件)。四、纸质图书(一)图书采购能力1、成交供应商收到每批图书订单后要及时做好收订工作,同时保证按图书馆订购的图书品种、数量及时供货。除出版商取消出版、推迟出版或发生影响合同履行的不可抗力事件以外,若不能按时供货的图书种数或册数超过该批订单订购数的10%,即视该成交供应商为不具备该批图书供货条件,采购人有权要求终止供货,并要求供货商出具该批订单终止证明,终止供货所造成的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同时将该批订单转到另一家供货商。2、为尽可能消除因成交供应商不能按合同规定要求供货所造成的影响,采购人有权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如直接向出版商邮购图书或向其他供货商补订图书),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各项损失或增加的各项费用(如折扣损失、邮费、数据费、加工费)等均由违约的成交供应商承担,从图书结算款中扣除。3、供应商按采购人提供的书目清单供货,到货率不得低于95%。(二)包装、运输、保险及保管、验收等要求1、每件图书外包装使用防潮牛皮纸,并注明单位名称、图书批次号等相关信息,同时清楚标明“小心轻放”、“防潮”等字样。2、所有订购图书由成交供应商按采购人要求的到货时间、品种、数量,免费运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在图书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之前所发生的费用及风险全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由于搬运、装卸及运输不当造成的各种事故责任和损失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因自然灾害等非人力可抵御原因影响供货,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另行协商解决。3、成交供应商负责其派出的工作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4、成交供应商负责产品在交货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5、每批图书须配有电子发货单一份;图书总明细单2份,其中一份须单独打包,在外包装上有明显标志,由采购人签收,另一份分开装进每一包书中,以方便核对。每份明细单均含有打包单号,批次号、图书书名、种数、册数,码洋数、实洋数等;总明细单还包括总的图书种、册数,码洋数、实洋数。6、在收到书时,采购人验收若发现有非正版图书,污损、图文不清、缺页、倒页、缺附件等质量不合格图书,以及与订单不符的图书,一律予以退货或换货。将在10天内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书面异议,不签发验收单。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书面异议后,应在10天内予以纠正,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7、成交供应商应保证采购人免于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的起诉、行动、行政程序索赔、请求等,如发生此种情况则应承担采购人为此而遭受的全部损失,包括律师费用等。8、图书到达加工场地后,成交供应商应及时进行拆包验收,经验收无误后,成交供应商应及时加工,加工内容包括:图书编目、打印书标、贴书标、贴塑膜、盖章、录入系统、分类上架等。(三)加工要求1、图书编目:图书到馆后,按采购人要求,成交供应商派工作人员到采购人的图书馆提供所供应图书的MARC编目数据(含著录、分编、典藏及下库)。2、每册书粘贴不干胶书标一枚,按采购人要求贴在书脊处。根据图书的编目,及索书号的生成,打印图书书标。书标粘贴应处于紧靠书脊底部处。粘贴书标时,严格对照编目时在该册图书尾页备注的索书号,核对进行粘贴。3、每册书书标上覆贴不干胶塑膜。胶膜粘贴应位置正确,平整,不能影响翻页阅读。4、条形码粘贴根据采购人需求,提供与之相对应的图书条码,用于图书借阅、扫描等工作。5、馆藏章根据采购人需求,书籍首页和末页空白处需加盖馆藏章。(四)上架要求前期准备要求:1、图书上架前应提前一周向采购人提交图书上架计划(各大类的数量、约定图书上架的批次,每批次的人员数量、起止时间和图书上架任务内容等),计划未提交或不符合要求的,不予通过验收,并要求承担由此引发的额外上架、倒架、下架的责任。采购人对图书上架计划协商确认后,将以此计划为依据准备相应的下架、培训、验收或跟进点检工作。为便于管理,单批次图书上架人数不得超过6人,如图书上架时间需变更则应提前2个工作日通知采购人。2、图书上架、点检的人员需稳定,不得随意更换,供应商未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人员不能上岗。培训需要提前2个工作日通知采购人。上架验收要求:1、图书上架分为按索书号精确排架;按22大类排架;按主题排架等,每类排架正确率≥95%。2、图书上架过程中出现满架情况,必须倒架,保证上架图书摆放整齐、书脊朝外与书架外缘平齐,按索书号序逐册紧密正向立放在层架左壁与书立之间,其他任何情况视为错架或遗弃。3、图书上架完毕应通知验收人员进行图书上架验收,并在图书上架验收单上签字。其它要求:1、图书上架前需登记主要使用工具设备的编号,包括平板转运车、书车等。所有工具、耗材使用完毕后需归还到原属地。2、图书上架完成后原存书地和上书目的地不应留有垃圾和杂物。3、所有图书上架人员需严格遵守图书馆公共秩序及相关要求。五、质量保证及售后5.1质量保证(1)供应商提供的图书必须是采购人预定的图书,必须是国家正规出版物,整体外观和装订必须平整、牢固、无缺页、无脱胶、无页码倒装。所提交的图书排版整洁,纸质好,纸张无损坏、无撕页,字体、图片印刷清晰,无明显透印,字体大小适中等。应提供保证到书率(95%以上)的措施。若出现有盗版或其他类型非法出版物,由成交供应商负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有关部门的处理及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成交供应商负责,与采购人无关,图书借阅系统必须安装调试无误并且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否则采购人拒付全部货款。(2)质保期:图书编目数据及加工的质保期为一年;图书版权质保期为无限期。5.2售后服务(1)质保和售后要求超出厂家正常质保期限和要求的,成交供应商收到成交通知书后10天内提交有效证明确保能履行承诺。否则,投标无效,取消成交资格。(2)成交供应商负责所送图书中的误差、残损、印刷质量(缺页、错页)等问题的清退调换。(3)成交供应商负责系统的录入,如有疏漏、误差等问题的应及时清退调换直至采购人验收合格。六、其他要求及说明1、合同履行期限及地点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内所有书本供货到位,且完成系统录入及上架等工作。交货地点:湘潭生物机电学校图书馆。2、结算方法付款人:湘潭生物机电学校付款方式:待所有图书到货且经双方联合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额的95%,余款5%待验收合格一年后(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无息付清。付款凭正式税务发票,发票须由成交供应商开具。3、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书本运输保险保管、验收、培训、质保期免费保修维护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供应商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4、供应商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5、其他未尽事宜,需双方协商解决。附件:采购书目清单(另册)对于上述项目要求,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第四章合同草案条款第一节合同协议书采购合同编号:采购人(全称):(甲方)供应商(全称):(乙方)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1.项目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3)项目内容:(4)是否分包:。(5)项目负责人:。(6)联系电话:。2.合同金额(1)合同金额小写:大写:(2)具体标的见附件。(3)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4)付款方式(按项目实际勾选填写):¨全额付款:(应一次性支付全部合同款项)¨预付款:(应明确预付款的支付比例和支付条件)¨分期付款:(应按照季度分期支付合同款项)¨成本补偿:(应明确按照成本补偿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绩效激励:(应明确按照绩效激励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3.合同履行(1)起始日期:年月日,完成日期:年月日。总日历天数:天。(2)地点:(3)方式:(4)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金额、形式和期限要求。(5)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的金额、形式和期限要求。4.合同验收(1)验收主体:。(2)验收方式:。(3)验收标准:。5.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2)本合同协议书(3)成交通知书(4)响应文件(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8)其他合同文件。6.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7.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采购人执份,供应商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附件:具体标的明细、分包合同等。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账号:注:此合同为范本合同,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第二节合同专用条款采购人名称、地址名称:湘潭生物机电学校地址:湘潭市雨湖区宋仙路49号项目现场采购人指定地点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内所有书本供货到位,且完成系统录入及上架等工作。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交货方式:采购人指定方式。质保期图书编目数据及加工的质保期为一年;图书版权质保期为无限期。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待所有图书到货且经双方联合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额的95%,余款5%待验收合格一年后(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无息付清。2、付款凭正式税务发票,发票须由成交供应商开具。成交供应商提供的其他服务第三章采购需求及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要求。合同未尽事项双方协商解决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目录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应包含以下部分:一、报价表及报价文件(格式)二、谈判响应声明(格式)三、保证金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四、授权委托书(格式)五、供应商资格审查材料六、采购需求响应七、合同条款偏离表八、采购需求偏离表九、享受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资料十、响应标的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十一、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如有)十二、最后报价政府采购响应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采购人:政府采购计划编号:委托代理编号: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年月日索引表符合性审查索引表符合性审查索引表序号谈判文件条款号审查内容及标准响应文件及证明材料响应文件对应内容的册及页码一、报价表及报价文件(格式)附件1-1报价表报价表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项目名称:投标报价其他内容小写金额:(人民币元)大写金额:(人民币元)(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金额为准)注:本表须按包填写,一个“包号”一份。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印章):日期:年月日附件1-2分项报价说明分项报价说明注:1.供应商应按谈判文件第二章相关要求,对本节“分项报价明细表”进行编制,并说明。附件1-3分项报价明细表分项报价明细表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项目名称:标的名称规格型号品牌/产地数量/单位金额(元)备注标的名称规格型号规格型号品牌/产地单价小计备注12345…报价(元):注:1.本表应对应“报价表”,按包填写。供应商如果不提供分项报价明细表,其响应无效。2.不得填写“免费”或“赠与”,也不得进行“零”报价,否则响应无效。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印章):日期:年月日二、谈判响应声明(格式)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的谈判邀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委托代理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名称)提交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响应文件电子文档:一份,参加采购项目谈判,并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内容完整、真实。一、我方已详细审查谈判文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二、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采购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三、我方愿意按谈判文件规定和谈判小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四、我方同意在谈判文件中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日内(响应文件有效期)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法律约束力。五、我方承诺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第74号令)的有关规定,保证在获得成交资格后,按照谈判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六、我方承诺在参与竞争性谈判过程中,若出现《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和《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之情形,我方同意接受条款规定作出的处罚。七、我方的联系方式:地址:;邮编:;电话:;电子邮箱:。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印章):日期:年月日三、保证金提供:保证金付款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开标现场交易中心查询为准)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供应商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地址: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正面)复印件身份证(反面)复印件注:供应商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提供。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无需提供。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注: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的,请将此身份证明单独另备一份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于开标现场身份验证时使用。四、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授权(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1)签署、澄清、补正、修改、撤回、提交(项目名称、政府采购计划编号、委托代理编号)响应文件;(2)签署并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及最后报价;(3)退出谈判(如可能);(4)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反面)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反面)复印件注:供应商代表不是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提供。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印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日期:年月日注:委托代理人参与投标的,请将此授权书单独另备一份连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于开标现场身份验证时使用。五、供应商资格审查材料附件5-1资格更新证明材料供应商的资格更新证明材料注:根据谈判文件第二章第10.1款规定,被邀请的供应商在提交资格证明材料起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止,其资格条件发生变化,影响或者可能影响资格条件的,应随本响应文件提供更新或者补充的资格证明材料。六、采购需求的响应编制说明:供应商应按谈判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自行编写采购需求响应文件(其内容可包括,且不限于详细的技术指标和性能、售后服务和技术服务的组织及保证措施等,格式自拟)。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印章):日期:年月日附件6-1响应一览表响应一览表包号包名称标的名称简要技术要求数量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印章):日期:年月日七、合同条款偏离表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项目名称:包号:包名称:序号谈判文件章节条款号谈判文件要求响应文件的应答偏离说明供应商保证:除本合同条款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单位对谈判文件的其他商务、合同条款完全响应,无偏离。注:1.供应商应根据谈判文件第四章“第二节合同专用条款”填写本表;2.供应商如果对谈判文件第四章“第二节合同专用条款”的响应有偏离,应将偏离条款逐条如实应答,并作出说明;3.如不提供此表,则视为供应商不满足谈判文件第四章的所有条款要求,其响应无效。4.在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时,如成交供应商未在响应文件“合同条款偏离表”中列出偏离说明,无论已发生或即将发生任何情形,均视为完全符合谈判文件要求,并写入合同。若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前,以上述事项为借口而不履行合同签订手续及执行合同,则视作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印章):日期:年月日八、采购需求偏离表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项目名称:包号:包名称:序号谈判文件章节条款号谈判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应答偏离说明供应商保证:除本采购需求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单位对谈判文件的其他采购需求条款完全响应,无偏离。注:1.供应商应根据谈判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填写本表;2.供应商如果对谈判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的响应有偏离,应将偏离条款逐条如实应答,并作出说明;3.如不提供此表,则视为供应商不满足谈判文件第三章的所有条款要求,其响应无效。4.在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时,如成交供应商未在响应文件“采购需求偏离表”中列出偏离说明,无论已发生或即将发生任何情形,均视为完全符合谈判文件要求,并写入合同。若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前,以上述事项为借口而不履行合同签订手续及执行合同,则视作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5.本表偏离表与本章第六节“采购需求响应”不一致时,以“采购需求响应”为准。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印章):日期:年月日九、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供应商符合第二章第38条、第39条、第40条、第41条要求的,应提供下列证明资料,并填写相关数据。附件9-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不符合政策要求的无需提供)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注:1.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政府采购货物类项目,供应商应按本声明函内容和格式如实声明采购标的制造商的企业规模,未提供本声明函或不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其响应无效。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写。附件9-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不符合政策要求的无需提供)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附件9-3监狱企业证明资料监狱企业证明资料(不符合政策要求的无需提供)注:按《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附件9-4强制采购或者优先采购产品的证明材料强制采购或者优先采购产品的证明材料(不属于强制采购或者优先采购产品的无需提供)注:1.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属于优先采购的,应按第二章第43条规定提供证明材料和本章本节附页1“优先采购产品清单”,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2.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强制采购或者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内容注明“详见证书附件”的,应提供其附件,以证明认证证书与响应文件一致。附页1优先采购产品清单优先采购产品清单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项目名称:包号:包名称:以下为供应商提供的政府采购优先采购产品,供应商对本表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123456序号货物名称规格型号价格(元)货物制造商名称政策功能编码节能产品小计///环境标志产品小计///两型产品小计///注:1.本表用于计算政府采购优先采购产品(节能产品或者环境标志产品或者两型产品)的政府采购政策价格扣除。2.栏目4“价格”为综合单价,包含货物所有隐含的内容,如运输费、保险费、管理费和利润等。3.栏目6“政策功能编码”是指货物的中国环境标志认证证书编号、中国节能标志认证证书号、两型产品编号。4.货物同时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的,只需填写一种。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印章):日期:年月日十、响应标的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注:提供第三章规定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十一、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注: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包括:1.谈判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要求的其他资料;2.谈判文件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十二、最后报价备注:最后报价按第二章15.4款,由谈判小组评审现场提供。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印章):日期: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图书馆纸质及电子图书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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