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动场改造 操场跑道改造中标结果公示(平泉市教育和体育局2023)
平泉市教育和体育局七沟小学、台头山小学和高杖子小学运动场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HB2023073600010026
二、项目名称:平泉市教育和体育局七沟小学、台头山小学和高杖子小学运动场改造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供应商编码
承德航烽建筑有限公司
平泉市平泉镇白庙子村金地花园S8幢4号底商
91130823MA098C2Q73
平泉宏焱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平泉市卧龙镇三十家子村承德华北物流中心B3B幢1-3层21号房
91130823MA09CAN55B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供应商名称
工程名称
工程施工工期
工程施工范围
工程项目经理
工程执业证书信息
中标金额
下浮率
费率
优惠率
优惠产品简要描述信息
优惠价/入围价
承德航烽建筑有限公司
平泉市教育和体育局七沟小学、台头山小学和高杖子小学运动场改造项目
自施工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完成全部工程内容
七沟中心小学、台头山中心小学、高杖子中心小学操场跑道改造,详见工程量清单
马冬梅
冀 213131790793
1332400
平泉宏焱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平泉市教育和体育局七沟小学、台头山小学和高杖子小学运动场改造项目
自施工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完成全部工程内容
七沟中心小学、台头山中心小学、高杖子中心小学操场跑道改造,详见工程量清单
张杰
冀213212211723
20268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涛、吴旭东、于建伟(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 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293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平泉市教育和体育局本级
地址:平泉市西城社区城西胡同26号
联系方式:0314-60240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北楷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高新区天山大街266号方大科技园9-408
联系方式:0314-5909691
3.项目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志亮
电 话:0314-6024099
十、附件
航烽声明函航烽声明函
宏炎承诺函宏炎承诺函
7.12(定稿)平泉市教育和体育局七沟小学、台头山小学和高杖子小学运动场改造项目7.12(定稿)平泉市教育和体育局七沟小学、台头山小学和高杖子小学运动场改造项目
宏炎声明函宏炎声明函
航烽承诺函航烽承诺函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平泉市教育和体育局七沟小学、台头山小学和高杖子小学运动场改造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平泉市教育和体育局本级
行政区域
平泉县
公告时间
2023年07月25日 09:25
评审专家名单
王涛、吴旭东、于建伟(采购人代表)
总中标金额
¥335.92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宋志亮
项目联系电话
0314-6024099
采购单位
平泉市教育和体育局本级
采购单位地址
平泉市西城社区城西胡同2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314-6024099
代理机构名称
河北楷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石家庄高新区天山大街266号方大科技园9-40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314-5909691
中小企业声明(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平泉市教育和体育局(单位名称)的平泉市教育和体育局七沟小学、台头山小学和高林子小学运动场改造项目一标段(项目名称及所属标段)果购活动,工程的意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平泉市教育和体育局七沟小学、台头山小学和高枝子小学运动场改造项目一标段(标的名称)属于建筑业(保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承德航烽建筑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20人,营业收入121.44万元,资产总额为67.58万元,属于微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方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手其,企业名称(盖章)承东建用码!公司日期:2023三7月24日附件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本项目文件规定的承诺函承诺函致:平泉市教育和体育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本项目文件的规定,我公司郑重承诺如下:1、我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我公司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我公司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我公司保证上述承诺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公司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损失。供应商全称(盖单位公章):平至宏焱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2023年7月24日平泉市教育和体育局七沟小学、台头山小学和高杖子小学运动场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名称:平泉市教育和体育局七沟小学、台头山小学和高杖子小学运动场改造项目项目编号:HBKSCD2023-015采购人:平泉市教育和体育局代理机构名称:河北楷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二三年目录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第三部分合同主要条款第四部分项目概况及工程量清单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平泉市教育和体育局七沟小学、台头山小学和高杖子小学运动场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平泉市教育和体育局七沟小学、台头山小学和高杖子小学运动场改造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承德市)(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点击【投标用户登录】登录投标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7月24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HBKSCD2023-015项目名称:平泉市教育和体育局七沟小学、台头山小学和高杖子小学运动场改造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预算金额:叁佰叁拾陆万零柒佰壹拾壹元零壹分(¥3360711.01)最高限价:一标段拦标价为人民币壹佰叁拾叁万叁仟陆佰捌拾陆元叁角伍分(¥1333686.35元);二标段拦标价为人民币贰佰零贰万柒仟零贰拾肆元陆角陆分(¥2027024.66元)。采购需求:七沟中心小学、台头山中心小学、高杖子中心小学操场跑道改造,详见工程量清单。工程期限:自施工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完成全部工程内容。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相关规定,本次采购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3年7月12日至2023年7月18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2: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承德市)(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点击【投标用户登录】登录投标系统,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温馨提示: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市场主体库通过资格确认(注册登记)并办理数字证书的供应商可直接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承德市)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下载文件;供应商如未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承德市)注册并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无效的,自行承担责任。详细投标流程见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右下角【投标流程】。报名须知: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支持CA列表:河北CA、山西CA、北京CA、联通CA、CQCCA、CFCA。已办理以上各家数字证书的外省市场主体均可在我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招投标活动。CA证书互认范围:河北省电子认证有限公司(所有类型介质+腾翔签章)、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林果介质+北京CA签章)、山西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吉大正元介质+吉大正元签章)、联通智慧安全科技有限公司(龙脉介质+点聚签章)、北京中认环宇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飞天介质+点聚签章)、中金金融认证中心有限公司。河北CA400-707-3355山西CA400-653-0200北京CA400-994-3319联通CA0311-85691619CFCA400-880-9888CQCCA13832326174方式: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7月24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承德市)(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五、开启时间:2023年7月24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承德市)(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平泉市教育和体育局地址:平泉市西城社区城西胡同26号联系方式:宋志亮0314-602409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河北楷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石家庄高新区天山大街266号方大科技园9-408联系方式:周宇航0314-5909691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宋志亮电话:0314-6024099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项号内容内容规定1项目名称平泉市教育和体育局七沟小学、台头山小学和高杖子小学运动场改造项目2采购人名称平泉市教育和体育局3招标代理机构河北楷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4资金来源薄改与能力提升省级专项资金(冀财教【2022】182号)5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注册单位为供应商),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设项目;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承诺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根据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对失信被执行人取消投标资格,开标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踏勘现场不组织8磋商有效期60天(日历日)9质量标准合格10响应文件份数中标单位后期提供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A4 纸打印并胶装),作为验收存档依据。11磋商开始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3年7月24日9点30 分开标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承德市)网站(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12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7月24日9点30 分13磋商办法综合评分法14最高限价一标段拦标价为人民币壹佰叁拾叁万叁仟陆佰捌拾陆元叁角伍分(¥1333686.35元);二标段拦标价为人民币贰佰零贰万柒仟零贰拾肆元陆角陆分(¥2027024.66元)。15投标保证金依据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保证金收取行为的通知》冀财采[2021]7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再收取供应商投标保证金。16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3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由采购人代表1人及专家库随机抽取2人组成。17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原国家计价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之附件《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之规定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支付时间为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供应商须知前附件本章是本磋商文件中涉及的所有无效文件的摘要,磋商文件中有关无效文件与本章节不一致的,以本章节内容为准。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制作和标记。2、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文件数量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3、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未通过的。4、响应文件有关内容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加盖供应商印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5、响应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6、报价有严重缺漏项的。7、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8、技术参数中标注“*”号的为重要技术参数,对这些重要关键技术参数的任何负偏离将导致响应无效。(如有)9、供应商低于成本报价竞标的。10、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11、响应文件内容有多处和同一标段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雷同的(磋商文件提供的内容除外)。12、以他人名义竞标、串通磋商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磋商的,经磋商小组做出决议的。13、磋商小组认定可以废标的其他情况。A说明1.适用范围1.1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项目的采购。2.合格的供应商2.1通过资格审核的企业均视为合格的供应商。2.2供应商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3.费用的承担3.1无论磋商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3.2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原国家计价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之附件《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之规定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支付时间为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开评标费用由成交供应商另据实支付。B磋商文件说明4.“磋商文件”的构成4.1“磋商文件”是用以阐明项具体的情况,以及磋商程序和相应的合同条款。“磋商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见格式)5.“磋商文件”的修改5.1“磋商文件”的修改书将构成磋商文件的一部分,对供应商有约束力。C响应文件的编写6.要求6.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确保其“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响应文件可能被拒绝,对提供虚假资料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响应文件”的组成(见格式)8.“响应文件”格式8.1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制作响应文件。9.投标报价9.1投标项目的报价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10.资格的证明文件10.1供应商必须提交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投标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证明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磋商保证金11.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政府采购项目,依据冀财采【2021】7号文件规定,不再收取供应商投标(响应)保证金。12.“响应文件”的印刷、签署及修改的规定12.1供应商应按要求准备响应文件电子版一份并在规定时间前提交;12.2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响应文件按要求上传电子版即可,标后采购人若要求提供纸质版文件存档,供应商应当按需提供。12.3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12.4本项目已启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标,无需到场参加开标,无需提供纸质版文件,资格审查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取消原件备查,均以上传电子版文件为准。D响应文件的递交13.“响应文件”的递交13.1“响应文件”需由专人送交,将“响应文件”按照“磋商文件”中注明的开标时间前上传至至采购人指定地点。13.2未按要求制作的响应文件在递交时将被拒绝。14.递交“响应文件”的时间、地点14.1递交“响应文件”的时间:磋商截止时间前。14.2递交“响应文件”的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承德市)(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14.3供应商自主决定是否对上传的电子版响应文件进行加密,若加密需在磋商时远程解密,在规定时间内不解密或解密不成功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解密时间为下达解密指令之后不少于10分钟。若供应商未对上传的电子版响应文件进行加密,则不需解密,所造成的泄密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5.迟交的“响应文件”15.1采购人将拒绝接收在递交截止时间后递交的“响应文件”。E磋商和评审16.磋商16.1采购人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磋商。17.磋商小组17.1采购人将根据本次采购项目的特点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共三人(含)及以上的单数组成,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质询、评估和比较。17.2评审时,供应商应由法人代表或法人委托人接受询问。18.对“响应文件”的审查和响应性的确定18.1评审开始后,磋商小组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18.2磋商小组将确定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对“磋商文件”的要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而没有重大偏离。实质性响应是指符合“磋商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定,且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影响到“磋商文件”规定的范围、质量和性能,或限制了买方的权力和供应商的义务的规定。而纠正这些偏离将影响到其它提交实质性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的公平竞争地位。18.3磋商小组判断“响应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依靠“响应文件”以外的证据。18.4磋商小组将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供应商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响应文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18.5采购人允许修改磋商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的地方。18.6废标、无效响应判定办法:18.6.1在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废标处理: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18.6.2响应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按照无效文件处理:不满足供应商须知前附件中要求的;未提交磋商文件中所要求的解决方案或提交解决方案不符合或不满足建设要求的;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的;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19.响应文件的澄清19.1为了有助于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采购人有权向供应商提出质询,并请供应商澄清其响应内容。供应商有责任,按照采购人通知的时间、地点,指派专人进行答询和澄清。19.2重要的澄清答复应是书面的,但不得对磋商内容进行实质性修改。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0.质疑20.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磋商文件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或质疑;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受理对磋商文件的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公示期内提出质疑意见并到采购人处履行受理登记程序。供应商在成交结果公示起七个工作日内,就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依据以书面形式(经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向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20.2供应商质疑实行实名制,其质疑应当有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根据,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20.3供应商质疑时,应当提交质疑书原件,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质疑供应商和被质疑人的机构名称、地址、电话、邮编等;(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和依据;(4)相关证明材料;(5)提起质疑的日期。质疑书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20.4质疑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务。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务时,除提交质疑书外,还应当提交质疑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20.5质疑供应商提起质疑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质疑供应商是参与所质疑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2)质疑书内容符合本章第20.3项的规定;(3)在质疑有效期限内提起质疑;(4)属于所质疑的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采购活动;(5)同一质疑事项未经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处理;(6)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20.6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自受理质疑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对质疑事项做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及其他有关供应商。20.7未有署名、法人签署、加盖公章、无事实依据的质疑书不予受理;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的质疑不予受理;因虚假、恶意质疑给采购人和采购人造成权益损害的,质疑人应承担赔偿责任。21.投诉21.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首先依法向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做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21.2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并按照被投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如材料中有外文资料应同时附上对应的中文译本):(1)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电话等;(2)具体的投诉事项及事实依据;(3)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4)提起投诉的日期。投诉书应当署名。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21.3投诉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时,除提交投诉书外,还应当提交投诉人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21.4投诉人提起投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投诉人是参与所投诉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2)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3)投诉书内容符合本章第21.2项的规定;(4)在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投诉;(5)承德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管辖;(6)同一投诉事项未经承德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处理;(7)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21.5承德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诉人、被投诉人及其他与投诉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人。21.6承德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可以视具体情况暂停采购活动。22.评审程序和方法22.1评审程序:22.1.1资格性审查与符合性审查:首先检查响应文件资格证明文件等内容(详见资格评审表),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响应文件将进入符合性审查(详见初步评审表)。22.1.2商务评审:对通过符合性检查的响应文件进行商务评审。内容应包括投标的有效性、投标有效期、工期、工程质量等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它要求。商务评审完全合格的响应文件可以进入技术审查程序。22.1.3技术审查:磋商小组成员将对合格响应文件的技术参数响应情况进行详细审查。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2.1.4最后报价:磋商小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22.2评审方法: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附表一:资格评审表资格评审表序号项目内容合格条件备注1营业执照 有效2资质证书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3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4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承诺函符合要求5项目经理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注册单位为供应商),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设项目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原件扫描,加盖供应商公章7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通知的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残疾人企业及监狱企业均视同为中小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不符合要求的单位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8信用查询于开标当日登陆有关网站查询对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的破产企业,有及时在“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中申请添加相关企业重整情况信息的,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允许其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结论:是否通过资格审查。说明:1、以上各项评审内容有一项不满足即视为未响应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不能通过资格后审,并作无效投标处理;2、供应商须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附表二:初步评审表初步评审表供应商:序号评审项目情况记录1磋商响应文件印章是否齐全2响应文件响应的工期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规定3磋商报价是否超出磋商文件规定的拦标价4磋商响应文件的其他方面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结论:是否通过资格审查“√”表示通过,“×”表示不通过评委签字说明:各项评审内容有一项不满足即视为未响应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不能通过初步评审,并作无效投标处理。评分标准序号评审项目标准分评审标准1磋商报价40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在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终磋商报价最低的报价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磋商报价)*标准分。2施工组织设计60分 施工部署及现场平面布置(8分)科学合理5.01-8.002施工组织设计60分 施工部署及现场平面布置(8分)较科学合理3.01-5.002施工组织设计60分 施工部署及现场平面布置(8分)一般1.00-3.002施工组织设计60分 施工方法及主要技术措施(10分)科学合理5.01-10.002施工组织设计60分 施工方法及主要技术措施(10分)较科学合理3.01-5.002施工组织设计60分 施工方法及主要技术措施(10分)一般1.00-3.002施工组织设计60分 工程质量保证措施(10分)科学合理5.01-10.002施工组织设计60分 工程质量保证措施(10分)较科学合理3.01-5.002施工组织设计60分 工程质量保证措施(10分)一般1.00-3.002施工组织设计60分 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措施(10分)科学、可靠、可行5.01-10.002施工组织设计60分 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措施(10分)较科学、可靠、可行3.01-5.002施工组织设计60分 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措施(10分)一般1.00-3.002施工组织设计60分 施工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10分)科学、可靠、可行5.01-10.002施工组织设计60分 施工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10分)较科学、可靠、可行3.01-5.002施工组织设计60分 施工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10分)一般1.00-3.002施工组织设计60分 项目班子组成、资历情况(6分)齐全 4.01-6.002施工组织设计60分 项目班子组成、资历情况(6分)较齐全2.01-4.002施工组织设计60分 项目班子组成、资历情况(6分)一般1.00-2.002施工组织设计60分 主要施工机具、劳动力使用计划(6分)科学、可靠、可行4.01-6.002施工组织设计60分 主要施工机具、劳动力使用计划(6分)较科学、可靠、可行2.01-4.002施工组织设计60分 主要施工机具、劳动力使用计划(6分)一般1.00-2.00合计100分注: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报价的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设定拦标价为:一标段人民币壹佰叁拾叁万叁仟陆佰捌拾陆元叁角伍分(¥1333686.35元);二标段人民币贰佰零贰万柒仟零贰拾肆元陆角陆分(¥2027024.66元)。报价低于“拦标价”为有效报价,若报价高于拦标价,将作无效报价处理。4、供应商无需到达现场提交相关原件,开标方式为远程开标。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前需持磋商文件中所涉及到相关要求的原件由采购人复核,若发现有弄虚作假等不真实情形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附件一: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及所属标段)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附件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标段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日期:年月日附件三: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我单位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纪录,包括:我单位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说明:授权用招标专用章的,与公章具有相同法律效力附件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本项目文件规定的承诺函承诺函致:平泉市教育和体育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本项目文件的规定,我公司郑重承诺如下:1、我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我公司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我公司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我公司保证上述承诺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公司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损失。供应商全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F授予合同23.成交原则23.1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进行评审,对供应商投标提供的材料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择优成交。23.2磋商小组对供应商低于成本报价的判定。“评审小组认为排在前面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最低投标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评审小组可以取消该供应商的成交资格”规定,磋商小组对成交候选人有低于成本报价判定时,应要求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递交真实的、符合财务规定的成本核算清单、账册或证据,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能递交或所递交的材料有瑕疵和低于成本报价的取消成交候选人资格。24.成交结果通知24.1磋商结束后,本成交结果将在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承德市)公示1个工作日。24.2《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重要依据。25.授予合同时变更数量的权力25.1采购人在授予合同时,有权根据磋商的情况,对方案数量和服务予以增加或减少。但增加的金额不能超过成交金额的10%。26.签订合同26.1成交供应商应按《成交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26.2“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27.解释权27.1本采购文件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政府采购管理有关规定和参照国际惯例编制,解释权属本采购代理机构。第三部分合同主要条款政府采购合同(合同文本实质性条款,甲乙双方均无权修改)项目名称:甲方(公章):平泉市教育和体育局(采购人)乙方(公章):(成交供应商)2023年月日目录第一部分协议书第二部分合同通用条款第一章定义和释义第二章采购项目内容第三章权利与义务第四章税费第五章合同的变更和解除第六章不可抗力第七章承诺第八章违约责任第九章争议解决第十章合同生效、终止及无效第十一章附件第十二章服务承诺第一部分协议书甲方:(全称)平泉市教育和体育局乙方:(全称)甲方组织实施的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经磋商小组评审并经甲方确认,最终确定乙方为成交供应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竞争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等材料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恪守。一、项目概况项目名称:项目地点:项目内容:资金来源:二、承包范围承包范围:三、合同工期自施工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完成全部工程内容。四、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五、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合同总价:人民币(大写):(¥元)开工后申请30%预付款,其余工程款以中标人所报综合报价进行决算,变更的工程按实际变更审批工程量决算,工程决算(结算)经审计后做为最终付款依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支付到确认工程价款的97%,质保期结束后付清3%余款。实际拨付工程款进度以在甲方积极协调的基础上财政拨款到位为前提。。六、项目经理乙方项目经理:七、组成合同的文件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按以下第条的约定。(1)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2)本合同第三部分专用条款。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九、承诺1.乙方承诺乙方向甲方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2.甲方承诺甲方向乙方承诺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工程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十、签订时间本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十一、签订地点本合同订立地点:十二、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三、合同生效甲方、乙方约定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并于后生效。十四、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份,乙方执份。甲方:(公章)乙方:(公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第一部分通用合同条款第一章定义和释义1.1定义除非另有法定定义或上下文另有规定,本合同所定义的词语,用在合同中具有以下被约定的含义:1.1.1“甲方”:是指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依法组织实施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的采购单位(即:采购人)。1.1.2“乙方”:是指参与“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的成交供应商。1.1.3“项目”或“本项目”:是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所涵盖的一切内容。1.1.4“生效日期”:指按照本合同的规定,甲方和乙方正式签署本合同并发生法律效力的日期。1.1.5“质保期”:是指从乙方购买的服务经甲方签署验收合格手续后开始计算日期的质量保证及免费保修期。1.2释义在本合同中:1.2.1“中文”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规范汉字;1.2.2“人民币”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货币;1.2.3除本合同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参照的条款和附件均为本合同的条款和附件;1.2.4除非本合同另有规定外,“一方”或“双方”应为本合同的一方或双方;1.2.5任何所指的一定天数的时间期间均指公历日;1.2.6所指的日、月份、年均指公历的日、月份、年。第二章采购项目内容2.1采购项目范围乙方成交本项目全部服务(如分包请注明包次)。2.2成交价格2.3工期:2.4履约保证金及质保金:甲乙双方自行约定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民法典》有关规定处理。2.4.3本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履约,逾期则为乙方违约。2.5履约地点及履约验收2.5.1本合同履约地点为甲方指定的。2.5.2本合同项下服务由甲方组织验收,在验收过程中,甲方可委托独立第三方进行检测或检验。第三章权利与义务3.1甲方权利与义务3.1.1甲方作为本项目采购单位,拥有如下权利:3.1.1.1甲方有权在本合同约定的乙方履约期限内获得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服务。3.1.1.2甲方对所有服务拥有验收的权利,且可以委托独立第三方进行检测;如经第三方检测,存在不符合本项目规定情形,除甲方有权拒收并依法追究乙方违约责任外,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全额支付并保留追究乙方责任权利。3.1.1.3法律、法规、规章及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权利;3.1.2甲方作为本项目采购单位,应履行如下义务:3.1.2.1甲方有义务组织履约验收,并对本合同项下的所有服务是否符合本合同规定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3.1.2.2验收合格后,甲方有义务按合同约定给付采购货款;3.1.2.3法律、法规、规章及《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义务。3.2乙方权利与义务3.2.1乙方作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拥有如下权利:3.2.1.1除因乙方违约致使合同解除或不可抗力外,乙方拥有本合同项下全部服务的权利;3.2.1.2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有权在约定期限内收取合同项下规定的合同价款;3.2.1.3法律、法规、规章及《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权利。3.2.2乙方作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应履行如下义务:3.2.2.1乙方应全面履行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竞争性磋商文件修改、澄清材料)、乙方响应文件(包括澄清文件)、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的全部义务和服务承诺;3.2.2.2乙方应积极配合承德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及有关部门监督检查,并按规定提供真实的资料;3.2.2.3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义务。第四章税费及价格调整4.1税费及价格调整4.1.1乙方成交的本项目的总报价包含但不限于工作人员服务费、通讯费、办公设施费、交通设施费、生活费用、管理费、税金、利润及其它为完成合同的所有费用。在质保期内,非因甲方人为或外力造成的损坏,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4.1.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不论是否发生国家税收政策调整,甲乙双方均无权以此为由,调整成交价格。4.1.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不论是否发生其他内外因素致使总成本变化,甲乙双方均无权以此为由,调整成交价格。第五章合同的变更、解除5.1合同的修改、补充与变更5.1.1本合同项下实质性条款,除因不可抗力外,甲乙双方均无权变更;实质性条款以外的任何修改、补充或变更,须符合政府采购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补充合同方为有效。一方违约时,守约方为督促违约方纠正违约行为而发出通知、备忘录等文件,除非其中明确注明视为合同变更,否则均不产生合同变更效力。5.1.2本项目因不可抗力导致需修订或变更时,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案后,甲乙双方方可协商予以变更。5.1.3任何一方不得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责任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方。5.2合同解除5.2.1因发生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可提前解除。但须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案。5.2.2甲方在乙方出现如下违约情形发生时,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追究乙方违约责任:5.2.2.1乙方不按约定期限提供服务;5.2.2.2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本合同规定且在服务期限内未重新提供合格服务。5.2.2.3因合同签订后法律、法规或者有关文件修改,致使本合同继续履行出现法律、政策风险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第六章不可抗力6.1不可抗力的范围本合同中所述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战争、外敌入侵及瘟疫;核反应、辐射、放射性污染、空中飞行物坠落、地震、火山爆发、滑坡、海啸等;非任何一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水灾;罢工、暴乱、骚乱;地震、台风等无法预见、且无法采取防范措施的重大自然灾害或自然力的破坏情形。6.2其他情形下列情形因乙方提前知道或者应当提前知道并可以采取措施避免而不属于不可抗力:6.2.1因生产厂商货物更新换代造成流通环节缺货致使乙方不能按期供货;6.2.2因节假日、物流运输、资金周转困难等因素致使乙方不能按期供货;6.2.3其他可以预见、能够采取措施避免或者乙方自身原因的情形。第七章承诺7.1甲方承诺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承诺非因不可抗力,切实履行本合同项下全部义务。7.2乙方承诺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承诺非因不可抗力、切实履行本合同项下全部义务。第八章违约责任8.1甲方违约责任(按采购人要求编写)8.1.18.1.28.2乙方违约责任(按采购人要求编写)8.2.18.2.2第九章争议解决9.1协商如果甲、乙双方在解释和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则双方应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并把协商结果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案。9.2诉讼若甲、乙双方无法通过协商解决争议,则各方均有权将争议依法提交承德市人民法院诉讼解决。9.3其他在争议诉讼期间,双方应继续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并继续享有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所有权利,而不影响以后根据诉讼结果进行最终调整。第十章合同生效、终止及无效10.1合同生效与终止条件10.1.1生效条件甲乙双方加盖公章后即刻生效。10.1.2终止条件10.1.2.1乙方违约触发合同解除条件的,自甲方发出合同终止通知之日起,合同终止。但合同终止不影响甲方及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追究乙方违约及违法责任;10.1.2.2合同签订后因法律、法规、文件修改致使合同履行存在法律、政策风险的,自甲方发出合同终止通知之日起,合同终止;10.1.2.3因不可抗力触发合同解除条款的,自甲乙双方签订解除合同之日起,合同终止。10.1.2.4合同项下全部义务履约完成后,本合同自动终止。10.2无效合同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始至终均属于无效合同:10.2.1乙方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取消成交资格;10.2.2存在《民法典》规定的无效合同情形的。10.3其他10.3.1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的本合同附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这些附件中与本合同的文字、意思、条文、理解不一致之处,均以本合同为准。10.3.2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及乙方响应文件的法律效力高于本合同。如本合同规定与之不一致时,以竞争性磋商文件及乙方响应文件为准;如竞争性磋商文件与乙方响应文件规定不一致时,以竞争性磋商文件为准。10.3.3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但补充合同不得与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及乙方响应文件相抵触,否则补充合同无效。10.3.4本合同壹式陆份,效力等同。其中:甲方贰份,乙方壹份、承德市财政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采购代理机构各备案壹份。第十一章附件11.1附件:第十二章服务承诺第四部分项目概况及工程量清单一、项目概况平泉市教育和体育局七沟小学、台头山小学和高杖子小学运动场改造项目,项目地点位于平泉市,项目总预算为拦标价为人民币叁佰叁拾陆万零柒佰壹拾壹元零壹分(¥3360711.01元)。其中一标段拦标价为人民币壹佰叁拾叁万叁仟陆佰捌拾陆元叁角伍分(¥1333686.35元),二标段拦标价为人民币贰佰零贰万柒仟零贰拾肆元陆角陆分(¥2027024.66元)。二、工期自施工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完成全部工程内容。建设内容七沟中心小学、台头山中心小学、高杖子中心小学操场跑道改造。四、项目要求工程期限:自施工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完成全部工程内容。质保要求:1年。质量标准:合格付款条件:开工后申请30%预付款,其余工程款以中标人所报综合报价进行决算,变更的工程按实际变更审批工程量决算,工程决算(结算)经审计后做为最终付款依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支付到确认工程价款的97%,质保期结束后付清3%余款。实际拨付工程款进度以在甲方积极协调的基础上财政拨款到位为前提。五、工程量清单平泉市教育和体育局七沟小学、台头山小学和高杖子小学运动场改造项目建安工程量清单评审单位:平泉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投资评中市中评审时间023年扫描全能王创建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正本平泉市教育和体育局七沟小学、台头山小学和高杖子小学运动场改造项目标段响应文件(项目编号:)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目录一、报价函及报价函附录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三、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四、施工组织设计五、项目管理机构及业绩六、资格审查资料一、报价函及报价函附录(一)报价函(采购人名称):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及所属标段)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的报价,工期,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标准。2.我方承诺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响应文件。3.如我方成交:(1)我方承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随同本报价函递交的报价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3)我方承诺按照磋商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4.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5.(其他补充说明)。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电话:传真:邮政编码:年月日(二)报价函附录序号条款名称约定内容备注1项目经理姓名: 执业证书编号 2工期 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盖单位章)年月日二、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及所属标段)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投标有效期满。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年月日三、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1、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应盖单位公章。四、施工组织设计1.供应商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编制时应简明扼要地说明施工方法,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冬雨季施工、工程进度、技术组织等主要措施。用图表形式阐明本项目的进度计划以及拟投入主要施工设备、劳动力、项目管理机构等。2.图表及格式要求:附表一拟投入的主要施工设备表附表二劳动力计划表附表三进度计划附表一: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施工设备表序号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国别产地制造年份额定功率(kW)生产能力用于施工部位备注附表二:劳动力计划表单位:人工种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附表三:进度计划1.供应商应递交施工进度网络图或施工进度表,说明按磋商文件要求的计划工期进行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2.施工进度表可采用网络图或横道图表示。五、项目管理机构及业绩(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职务姓名职称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备注职务姓名职称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二)项目经理简历表姓 名年 龄学历职 称职 务拟在本合同任职毕业学校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主要工作经历时 间参加过的类似项目担任职务发包人及联系电话附:承诺书承诺书(采购人名称):我方在此声明,我方拟派往(项目名称及所属标段)(以下简称“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姓名)现阶段没有担任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特此承诺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三)主要项目管理人员简历表姓 名年 龄学历职 称职 务拟在本合同任职毕业学校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主要工作经历时 间参加过的类似项目担任职务发包人及联系电话(四)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发包人名称发包人地址发包人电话合同价格开工日期竣工日期承担的工作工程质量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描述备注备注:本表后附施工合同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五)正在实施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发包人名称发包人地址发包人电话签约合同价开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承担的工作工程质量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描述备注备注:本表后附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六、资格审查资料(一)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供应商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 话联系方式传 真网 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项目经理营业执照号其中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其中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其中初级职称人员账号其中技 工经营范围备注注:本表后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等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四)供应商认为需补充的其他资料中小企业产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平泉市教育和体育局(单位名称)的平泉市教育和体商局七沟小学、台头山小学和高杖子小学运动场改造项目二标段(项目名称及所属标段)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l.平泉市教育和体育局七沟小学、台头山小学和高杖子小学运动场改造项目二标段(标的名称),属于建筑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平泉宏焱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23人,营业收入1171万元,资产总领为1944万元1,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编%,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组相应负壬企业名称(盖章):平泉宏焱建筑T理有限公司日期:2023年7月24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本项目文件规定的承诺函承诺函致:平泉市教育和体育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本项目文件的规定,我公司郑重承诺如下:1、我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我公司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我公司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我公司保证上述承诺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公司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损失。供应商全称(盖单位公章):德航烽建筑有民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草):印日期:2023年7月24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运动场改造 操场跑道改造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