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起重设备第三方检测服务中标结果公示(成都市龙泉驿区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2023)
一、项目编号:N5101122023000213
二、项目名称:在建工程起重设备第三方检测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四川天航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成都市武侯区双凤五路288号6栋2层附1号
986,8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服务类(四川天航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
其他服务
在建工程起重设备第三方检测
为切实加强对建筑起重机械的安全监管,深入排查安全生产隐患,结合龙泉驿区建设工程安全监管的实际情况,拟开展建筑起重机械(塔吊、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第三方检测)。
1.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升降设备设施检验标准》(JGJ305-2013)、《起重机械安装改造重大修理监督检验规则》(TSG Q7016-2016)、《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规则》(TSG Q7015-2016)、《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规则》(TSG Q7015-2016)文件及其他相关管理办法和规定的要求开展检测工作; 2.供应商必须依据设备资料和实体的真实情况出具检测报告,并对报告的真实性负责; 3.成果文件要求:按照国家现行相关标准、规范及文件要求,对设备进行检测,出具完善的检测成果资料。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满足国家行业现行标准、规范规程、相关文件规定、建设主管部门及采购人要求,按时完成各项检测项目并出具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必须各类印章齐全,各相关人员均须签字齐全。
986,8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建黎(采购人代表)、崔红梅、赵琴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以成本加合理利润为原则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5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本项目情况:1、预算金额:100万元/年;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3、本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4、计划备案号:51011223210200005707[2023]00922。
二、监督管理部门:龙泉驿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28-84636986。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市龙泉驿区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
地址:成都市龙泉驿区龙泉镇龙平路144号
联系方式:028-848592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成都驿马川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龙平路102号亚热带商城5楼516室
联系方式:028-884339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女士
电话:028-88433979
成都驿马川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07月31日
相关附件: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在建工程起重设备第三方检测服务项目磋商文件(2023071701).rar
在建工程起重设备第三方检测服务项目磋商文件(2023071701).rar
磋商报告.pdf
磋商报告.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在建工程起重设备第三方检测服务项目在建工程起重设备第三方检测服务项目评审情况表评审情况表项目编号:N5101122023000213,项目编号:序序号号供应商名供应商名称称是否通是否通过资格过资格性审查性审查是否通是否通过符合过符合性审查性审查未未通通过过原原因因是否根据政府扶持是否根据政府扶持政策在评审时进行政策在评审时进行价格扣除价格扣除技术技术环节环节(56分分)商务商务环节环节(34分分)价格价格环节环节(10分分)综合评审得综合评审得分汇总分汇总((100分)分)评审结果评审结果1四川天航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是是/否49.67346.2889.950第一成交候选人:四川天航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报价金额:986800(元)(玖拾捌万陆仟捌佰元整)。第二成交候选人:四川斯弗特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报价金额:620100(元)(陆拾贰万零壹佰元整)。第三成交候选人:沈阳亿科检测检验有限公司;报价金额:991800(元)(玖拾玖万壹仟捌佰元整)。2四川斯弗特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是是/否44341088.000第一成交候选人:四川天航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报价金额:986800(元)(玖拾捌万陆仟捌佰元整)。第二成交候选人:四川斯弗特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报价金额:620100(元)(陆拾贰万零壹佰元整)。第三成交候选人:沈阳亿科检测检验有限公司;报价金额:991800(元)(玖拾玖万壹仟捌佰元整)。3沈阳亿科检测检验有限公司是是/否41.33346.2581.580第一成交候选人:四川天航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报价金额:986800(元)(玖拾捌万陆仟捌佰元整)。第二成交候选人:四川斯弗特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报价金额:620100(元)(陆拾贰万零壹佰元整)。第三成交候选人:沈阳亿科检测检验有限公司;报价金额:991800(元)(玖拾玖万壹仟捌佰元整)。2023-07-29-第1页-序号府采购供应商名称是否通过资格性审查是否通过符合性审查未通过原因是否根据政府扶持政策在评审时进行价格扣除技术环节(56分)商务环节(34分)价格环节(10分)综合评审得分汇总(100分)四川省政府评审结果1四川天航检测技术有限府公司台2是072911:08:是/否川省政49.6734007.296.2808:289.950第一成交候选人:四川天航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省政府报价金额:986800(元)(玖拾捌万陆仟捌佰元整)。第二成交候选人:四川斯弗特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报价金额:620100(元)(陆拾贰万零壹佰元整)。第三成交候选人:沈阳亿科检测检验有限公司;报价金额:省政府991800(元)(玖拾玖万壹仟捌佰元整)。2四川斯弗特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是是/否44341088.000第一成交候选人:四川天航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省政府报价金额:986800(元)(玖拾捌万陆仟捌佰元整)。第二成交候选人:四川斯弗特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报价金额:620100(元)(陆拾贰万零壹佰元整)。第三成交候选人:沈阳亿科检测检验有限公司;报价金额:省政府991800(元)(玖拾玖万壹仟捌佰元整)。3一体化府采购沈阳亿科检测检验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一体化2023-07是台2023-072911:08:2是2911:08:2四川省政否四川省政采购41.33采购平台20234202告-07-2916.25-07-291:08:2181.58008:2第一成交候选人:四川天航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省政府报价金额:986800(元)(玖拾捌万陆仟捌佰元整)。第二成交候选人:四川斯弗特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报价金额:620100(元)(陆拾贰万零壹佰元整)。第三成交候选人:沈阳亿科检测检验有限公司;报价金额:省政府991800(元)(玖拾玖万壹仟捌佰元整)。采购编号:N5101122023000213在建工程起重设备第三方检测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国·四川采购人:成都市龙泉驿区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采购代理机构:成都驿马川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共同编制2023年07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1第二章磋商须知4第三章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19第四章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21第五章采购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23第六章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26第七章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27第八章响应文件格式28第九章评审方法51第十章政府采购合同(草案)61附件一:密封袋封面65附件二:质疑函(范本)66附件三:投诉书(范本)67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成都驿马川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成都市龙泉驿区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采购人)委托,对在建工程起重设备第三方检测服务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该项目的竞争性磋商。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1、采购项目编号:N51011220230002132、采购项目名称:在建工程起重设备第三方检测服务项目。3、采购人:成都市龙泉驿区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4、采购代理机构:成都驿马川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5、本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二、资金情况:财政资金100万元,资金来源已落实。三、采购项目简介:本项目共计1个包,采购在建工程起重设备第三方检测服务项目供应商一名。四、供应商邀请方式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zfcg.scsczt.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五、合格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1项至第6项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供应商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本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3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四)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五)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六)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核准证(起重机械检验机构甲类)。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七、磋商文件获取时间、方式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07月18日至07月24日00:00:00-23:59:59(北京时间)采购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从“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获取采购文件(网址:https://zfcg.scsczt.cn/gp-auth-center/login?origin=oauth)。登录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电子交易-应标-项目投标-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提示:(1)本项目采购文件免费获取。(2)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①供应商应当自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采购一体化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采购一体化平台供应商库。②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登录采购一体化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③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④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八、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7月28日上午10:3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之前将响应文件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九、磋商时间、地点:2023年07月28日上午10:30(北京时间),成都驿马川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龙平路102号亚热带商城5楼516室。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采购人:成都市龙泉驿区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地址:成都市龙泉驿区龙泉镇龙平路148号联系人:周老师电话:028-84859287代理机构:成都驿马川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龙平路102号亚热带商城5楼516室联系人:陈女士联系电话:028-88433979第二章磋商须知一、供应商须知附表序号条款名称说明和要求1采购预算(实质性要求)采购预算:100万元;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为无效报价。1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最高限价:100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2是否专门面向中小(监狱)企业等(实质性要求)是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5项目完成时间、服务地点项目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项目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6质量要求、验收方式和标准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要求;验收方法和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采购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采购人、成交供应商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采购人在采购文件与响应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其他未尽事宜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进行验收。7现场考察、标前答疑会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组织供应商进行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但不得单独或分别组织只有一个供应商参加的现场考察和答疑会。若组织答疑会和现场考察以采购代理机构通知为准。2.供应商考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8联合体磋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9报价有效期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日起90天10备选方案和报价本项目不接受备选方案和多个报价11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1.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2.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3.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审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包括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的)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12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和失信企业惩戒(实质性要求)一、(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磋商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磋商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6%的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联合体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未提供声明的,视为放弃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4、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可不再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未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为放弃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政策。5、根据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所列条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政策。注:若本项目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在结果公告中将同时公示其声明函。二、(对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项目)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项目,中型企业和小微型企业均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三、失信企业惩戒1.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响应文件中进行承诺。2、“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参加项目磋商直接作无效文件处理。13信用记录查询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于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对供应商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并将查询记录存档。2.针对查询时已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将被拒绝(注: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3.两个以上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14节能、环保及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不涉及)一、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政策: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相关要求,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内强制采购的,供应商应按上述要求提供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鲜章),否则响应无效。(实质性要求)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内优先采购的,按照《综合评分明细表》的规则进行加分。注: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二、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的《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将按照《综合评分明细表》的规则进行加分。注:不涉及节能、环保以及无线局域网产品的不适用本项。三、农副产品和物业服务采购:根据《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同等条件下应优先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物业服务。注:不涉及农副产品、物业服务的不适用本项。15强制认证产品(本项目不涉及)如涉及3C认证产品的3C认证证书在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采购文件有要求的除外),成交供应商应在签订采购合同时提交至采购人,未提供或不能提供的,视为放弃成交。采购人将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或重新组织采购。16评标情况公告供应商的磋商结果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17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要求。18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要求。19响应文件数量(实质性要求)资格性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其他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文档1份(U盘制作)20采购文件咨询联系人:陈女士联系电话:028-8843397921成交通知书领取成交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后,请联系我司办理代理服务费缴纳及成交通知书领取的事宜。联系人:陈女士联系电话:028-88433979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龙平路102号亚热带商城5楼516室。22供应商询问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询问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联系人:陈女士联系电话:028-88433979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龙平路102号亚热带商城5楼516室。23供应商质疑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联系人:陈女士联系电话:028-88433979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龙平路102号亚热带商城5楼516室。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24供应商投诉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龙泉驿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28-8463698625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由采购人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向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龙泉驿区财政局备案。26进口产品采购文件中未载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的产品,拒绝进口产品的投标。采购文件中载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的产品,允许国产产品参与投标竞争。27招标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以成本加合理利润为原则,以成交金额作为计算基数,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为15000.00元,大写(壹万伍仟元整)。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收款单位:成都驿马川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银行账号:15671829028承诺提醒关于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承诺,项目采购活动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如有必要将核实供应商所作承诺真实性,如提供虚假承诺将报告监管部门严肃追究法律责任。二、总则1、适用范围1.1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磋商所叙述的服务采购。1.2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所有。2、采购主体2.1本次磋商的采购人是成都市龙泉驿区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2.2本次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是成都驿马川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3、合格供应商(实质性要求)合格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3.1具备法律法规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3.2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3.3按照规定获取了磋商文件,属于实质性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4、竞争性磋商费用(实质性要求)4.1无论竞争性磋商采购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竞争性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4.2无论评审结果如何,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含电子文档)均不予退还。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5.1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5.2利害关系授权代表处理。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授权代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5.3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5.4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本项目不适用)。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采购项目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供应商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5.5供应商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是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5.6同一母公司的两家以上的子公司只能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不得以不同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5.7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采购代理机构的母公司或子公司,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5.8回避。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采购人员是指采购人内部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项目的负责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活动的负责人。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相关人员是指磋商小组成员。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6、联合体竞争性磋商(实质性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7、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要求)8、响应文件有效期(实质性要求)本项目响应文件有效期为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天。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必须载明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可以长于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9、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9.1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9.2除非磋商文件特别规定,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9.3供应商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9.4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三、磋商文件10、磋商文件的构成10.1磋商文件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磋商的依据,同时也是磋商的重要依据。磋商文件用以阐明磋商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磋商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10.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其参加磋商或成交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1、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1.1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11.2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若出现无法预估的情况除外),同时以邮件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若供应商登记的信息有误导致无法传达,则供应商应自行承担相关后果)。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供应商的时间,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5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请相关供应商密切关注四川政府采购网,查阅本项目信息。11.3供应商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需要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个工作日前(工作时间内)向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方式提出,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决定是否采纳供应商的申请事项。在规定时间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完全认同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11.4对同一事项有多次澄清或修改时,以最后发出的澄清或修改公告为准。11.5磋商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供应商都具有约束力。12、答疑会和现场考察12.1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可以在磋商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前,组织已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12.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供应商接到通知后,不按照要求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的,视同放弃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的权利,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对该供应商重新组织,但也不会以此限制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或者以此将供应商响应文件直接作为无效处理。12.3供应商考察现场或者参加答疑会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四、响应文件13、响应文件的组成(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他人完成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或磋商过程中澄清。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性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两部分,应分册装订、分别密封。响应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14.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报价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说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14.2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15、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报价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16、报价货币(实质性要求)本次磋商项目的报价货币为人民币,报价以磋商文件规定为准。17、响应文件格式17.1供应商应执行磋商文件第八章的规定要求。17.2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磋商文件由供应商自行编写。18、响应文件的编制和签署18.1资格性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资格性响应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18.2其他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其他响应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18.3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均需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响应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电子文档采用U盘制作。18.4响应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盖供应商公章。18.5(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响应文件要求的地方签字,要求加盖公章的地方加盖单位公章,不得使用专用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18.6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需要从目录开始逐页编码。18.7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用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18.8响应文件应根据磋商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规程(修订)》规范)18.9响应文件统一用A4幅面纸印制,除另有规定外。19、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不属于本项目磋商小组评审范畴,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接收响应文件时及时处理)19.1响应文件应当密封。19.2响应文件的密封袋上应当注明资格性响应文件/其他响应性文件/电子文档、供应商名称、采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及分包号(如有分包)。注:19.1-19.2参考附件一密封袋封面19.3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20、响应文件的递交20.1资格性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应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20.2采购代理机构将向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发出磋商邀请;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未通过的原因。20.3最终报价在磋商后,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时递交。20.4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21、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补充、修改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按照本章“19.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规定处理)21.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可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该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须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且该通知需经正式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方为有效。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21.2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回的通知应该按规定进行编写、密封、标注和递送,并注明“修改响应文件”字样。21.3供应商不得在递交截止时间起至响应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销其响应文件。21.4响应文件中报价如果出现下列不一致的,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一)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文字存在错误的,应当先对大写金额的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二)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单价或者单价汇总金额存在数字或者文字错误的,应当先对数字或者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确认采取书面且加盖单位公章或者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的方式。21.5供应商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五、评审22、磋商小组的组建及其评审工作按照有关法律制度和本文件第九章的规定进行。六、成交事项23、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将按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23.1采购代理机构自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磋商报告及有关资料送交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23.2采购人收到磋商报告及有关资料后,将在5个工作日内按照磋商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的,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磋商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23.3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过程中,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不予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1)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存在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违法行为的;(2)成交候选供应商因不可抗力,不能继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3)成交候选供应商无偿赠与或者低于成本价竞争;(4)成交候选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5)成交候选供应商恶意串通。成交候选供应商有本条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以确定后一位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依次类推。也可以重新组织采购活动。24、成交结果24.1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及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发布成交结果公告。24.2成交供应商应当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25、成交通知书25.1成交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25.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5.3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有权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成交通知书,依法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七、合同事项26、签订合同26.1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26.2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双方确认的澄清文件等,均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部分。26.3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26.4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26.5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磋商中的最后报价、成交供应商承诺书、成交通知书等均称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内容。27、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本项目不允许分包28、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本采购项目严禁成交供应商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成交供应商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成交供应商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29、补充合同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30、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本项目不要求)31、合同公告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32、合同备案采购人应当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自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33、履行合同33.1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33.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34、验收34.1本项目采购人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进行验收。34.2(本项目不适用)验收结果合格的,成交供应商凭验收报告到采购人处办理履约保证金的退付手续;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也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会报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35、资金支付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八、磋商纪律要求36、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磋商不得有下列情形:(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3)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5)在磋商过程中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协商;(6)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7)未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8)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0)条情形之一的,同时将取消被确认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或者认定成交无效。九、询问、质疑和投诉37、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和四川省的有关规定办理(详细规定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政策法规模块查询)。十、其他38、本磋商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规定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磋商文件不再做调整。39、(实质性要求)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供应商和采购产品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必须符合其要求。第三章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一、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1项至第6项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以采取承诺制)。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供应商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本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3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四)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五)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六)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供应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核准证(起重机械检验机构甲类)。二、报价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无注:资格要求中“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的重大违法记录,即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的具体金额标准是指: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2)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第四章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一、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一)资格要求相关证明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以上均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2、具备良好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可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八章);3、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注:①可提供2021或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②也可提供2021或2022年度供应商内部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③也可提供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④供应没注册时间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在工商备案的公司章程(复印件加盖公章)⑤可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八章};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①可提供2022年以来任意1个月的税收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或税收缴纳的承诺函原件(证明材料可为银行电子回单或者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或有效票据的复印件);②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证明其依法免税的官方文件;③可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八章};5、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注:①可提供2022年以来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或社保缴纳的承诺函原件(证明材料可为银行电子回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或有效票据复印件);②可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八章}。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八章)7、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可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八章)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八章)9、供应商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可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八章)10、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本次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可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八章)11、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可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八章)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三)资质性要求相关证明材料:1、供应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核准证(起重机械检验机构甲类)(提供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四)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相关证明材料:(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代理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注: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代理书原件需加盖公章;②如响应文件均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的且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本人参与投标的,则可不提供。)。二、应当提供的磋商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具有类似效力的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无说明:1)确定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数量采用合格数量制,即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资格审查后,凡符合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均进入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名单。2)供应商提供的以上资格证明材料均应在有效期内,需要年检的还应提供年检记录,为复印件的均应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视为无效响应。3)供应商应对其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来源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第五章采购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序号标的名称所属行业预算金额服务期限01在建工程起重设备第三方检测服务项目其他未列明行业100万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一、项目背景按照《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成都市龙泉驿区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第三方巡查法〉的通知》(龙安委〔2015〕16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加强对建筑起重机械的安全监管,深入排查安全生产隐患,结合龙泉驿区建设工程安全监管的实际情况,拟开展建筑起重机械(塔吊、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第三方检测)。服务内容及要求(一)服务内容在成都市龙泉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施工许可证的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安装的建筑起重机械,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按照《建筑施工升降设备设施检验标准》开展专项检测,塔吊、施工电梯、物料提升机实施不少于两次全覆盖检测,整体提升架机位、吊篮按比例实施抽检。编制检测方案,按国家相关规范和标准要求实施取样或原位检测,相应数据收集及分析,编制并出具检测报告等内容。(二)服务要求1.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升降设备设施检验标准》(JGJ305-2013)、《起重机械安装改造重大修理监督检验规则》(TSGQ7016-2016)、《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规则》(TSGQ7015-2016)、《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规则》(TSGQ7015-2016)文件及其他相关管理办法和规定的要求开展检测工作;2.供应商必须依据设备资料和实体的真实情况出具检测报告,并对报告的真实性负责;3.成果文件要求:按照国家现行相关标准、规范及文件要求,对设备进行检测,出具完善的检测成果资料。(三)其他要求1.供应商配备的人员及仪器、设备需满足现行法律法规要求;2.检测工作完成后必须保证后续服务工作;3.检测报告必须体现检验、审核、批准人员的签字和检验机构的核准证号、检验专用章或公章。4.成果文件份数要求不低于纸质文件3套,电子文件1套。5.服务方案至少包括:①服务人员团队配置及岗位职责、②检测仪器设备配置、③项目检测技术方案、④质量保证计划、⑤质量管理措施、⑥安全保障措施、⑦设计进度计划、⑧进度计划管理、⑨技术保障措施。6.应急措施方案至少包括:①应急制度、②应急响应、③应急响应措施、④应急人员安排方案。★三、商务要求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2、付款方式:按季度支付,每个季度以合同约定检测单价按实际完成检测数量据实结算。3、质量要求:满足国家行业现行标准、规范规程、相关文件规定、建设主管部门及采购人要求,按时完成各项检测项目并出具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必须各类印章齐全,各相关人员均须签字齐全。4、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采购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与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采购人、成交供应商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采购人在采购文件与响应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其他未尽事宜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进行验收。注:标记“★”部分为本项目实质性要求,供应商须完全响应,否则认定为无效应答。第六章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1.明确的技术、服务要求,商务要求等。2.政府采购政策要求。3.采购文件明确的实质性要求。第七章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一)磋商内容:1.本次采购需求范围中的服务、技术要求(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不可变动的实质性要求条款除外)。2.技术要求、商务等情况说明。3.合同主要条款及价格商定情况。(二)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1.需求中的商务、服务、技术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不可变动的实质性要求条款除外)。2.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磋商小组中的采购人代表书面确认。注意:采购人不同意磋商文件在磋商过程中有任何变动的,可以不规定此章内容。第八章响应文件格式一、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律不具有强制性。二、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供应商根据自身响应情况作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三、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目无关,在不改变响应文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供应商可以不予填写,但应当注明。政府采购项目资格性/其他响应文件(封面)(正本/副本)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日期:年月日响应文件分资格性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两部分,应分册装订、密封第一部分资格性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一、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适用于授权代表参加磋商)成都驿马川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本授权声明:XXXX(供应商名称)XXXX(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姓名、职务)授权XXXX(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XXXXXXXX(采购项目名称)XXXX(采购项目编号)采购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磋商、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特此声明。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XXXX授权代表签字:XXXX供应商名称:XXXX(单位盖章)日期:XXXX。附: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2、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注:1、供应商为法人单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时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时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材料”。2、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外籍人员提供护照)。3、响应文件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署,且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参与磋商的,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适用于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成都驿马川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在(供应商名称)处任(职务名称)职务,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说明:上述证明文件在响应文件中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时才能生效(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代表参加磋商可不提供。供应商名称:XXXX(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XXXX日期:XXXX三、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供应商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方式传真网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联系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联系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项目经理营业执照号其中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其中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其中初级职称人员账号其中技工经营范围备注供应商名称:XXXX(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XX。日期:XXXX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名称:XXXX(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XX。日期:XXXX。五、承诺函成都驿马川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七)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二、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我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本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3年内不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四、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五、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采购文件中规定的知识产权、投标费用、投标有效期等各项实质性要求,如对采购文件有异议,已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投标以求侥幸中标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六、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七、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八、如果有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将在响应文件中全面如实反映。九、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我公司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材料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十、如本项目评审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公司提供的样品即为成交后将要提供的成交产品,我公司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导致未能成交的,我公司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十一、我单位及我单位提供的投标产品均满足法律法规强制性要求的其他许可或认证资格。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追究法律责任。供应商名称:XXXX(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XX。日期:XXXX。注:本承诺函可自行提供具有有效签字或盖章的格式。六、供应商诚信情况承诺函XXXX(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本单位(供应商名称)参加(采购项目名称及采购项目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根据相关规定,针对本单位的诚信情况作出以下承诺:我单位具有失信行为次(填写失信行为的次数时,建议使用大写数字,如零、壹、贰、叁、肆等。);(仅限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当日仍在有效期的次数)我单位对以上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不实,本单位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供应商名称:XXXX(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XX。日期:XXXX。注:本表格式及内容仅供参考,供应商也可提供自己的格式。七、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采购人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加盖公章):日期: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八、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采购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注: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供应商为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此声明。九、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注:1、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2、供应商为非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此材料。十、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第二部分其他响应文件(格式)一、响应函致:成都驿马川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根据贵方(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为的磋商邀请,正式授权的下述签字人(姓名和职务)代表供应商(供应商的名称),提交文件正本1份,副本份。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1)我们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承担完成合同的责任和义务。(2)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磋商文件,包括磋商文件修改书(如果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问题的权利。(3)本报价有效期为自磋商之日起90天。报价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4)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本报价有关任何证据或资料。(5)我们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与本报价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供应商名称(公章):地址:电话:传真: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二、服务内容及要求应答表序号磋商文件条目号磋商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应答是否偏离供应商名称:XXXX(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XX。日期:XXXX。注:供应商必须根据磋商文件要求据实逐条填写,不得虚假响应,虚假响应的,其响应文件无效并按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如与磋商文件技术、服务要求相关条款无偏离(包括正偏离和负偏离),则可以不逐条应答。如有偏离条款,请将偏离条款(包括正偏离和负偏离)逐条应答。未明确应答的条款(包括磋商文件要求的非资格性审查的实质性条款及本章格式所附的“注”),均视为满足/默认/接受磋商文件要求,并严格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货物和服务。三、商务要求应答表序号磋商文件条目号磋商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应答是否偏离供应商名称:XXXX(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XX。日期:XXXX。注:供应商必须根据磋商文件要求据实逐条填写,不得虚假响应,虚假响应的,其响应文件无效并按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四、项目实施方案(格式自拟)致:成都驿马川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我方参与采购项目编号为的(采购项目名称)的服务提供项目实施方案如下:供应商名称:XXXX(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XX。日期:XXXX。五、供应商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类别职务姓名职称常住地资格证明(附复印件)类别职务姓名职称常住地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管理人员管理人员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技术人员技术人员售后服务人员售后服务人员售后服务人员注:供应商可增减本表的行数,但不能改变其他内容。供应商名称:XXXX(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XX。日期:XXXX。六、业绩一览表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年份用户名称项目名称完成时间合同金额备注注:以上业绩仅限于磋商人自己实施的,对于供应商不涉及的项目可不填写,如无业绩可不提供本页内容。供应商名称:XXXX(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XX。日期:XXXX。七、报价函成都驿马川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名称):1.我方全面研究了XXXXXX(采购项目名称)磋商文件XXXX(采购项目编号),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磋商采购。2.我方自愿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服务,总报价为人民币XX万元(大写:XXXX)。3.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4.我方同意对我方可能存在的失信行为进行惩戒。5.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XX份,用于磋商报价。6.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磋商报价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7.本次磋商,我方递交的响应文件有效期为磋商文件规定起算之日起90天。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XX。通讯地址:XXX邮政编码:XXX联系电话:XXX传真:XXX日期:XXX年XXX月XXX日八、报价表项目名称服务内容项目完成时间报价(总价)大写备注注:1、报价应是最终用户验收合格后的总价,包括人工、保险、代理、培训、税费等实施本次采购项目的所有费用。2、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作为首轮报价。供应商名称:XXXX(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XX。日期:XXXX。第九章评审方法1、总则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制度,结合本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磋商方法。1.2磋商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磋商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1.3磋商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磋商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供应商。1.4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程序、评分方法和标准进行评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一)熟悉和理解磋商文件,确定磋商文件内容是否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根据需要书面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文件作出解释;(二)审查供应商响应文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并作出公正评价;(三)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四)推荐成交供应商,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成交供应商;(五)起草评审报告并进行签署;(六)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1.5(实质性要求)磋商过程独立、保密。供应商非法干预磋商过程的,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2、磋商程序2.1审查磋商文件和停止评审。2.1.1磋商小组正式评审前,应当对磋商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磋商文件中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磋商办法和标准、政府采购政策要求以及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等。2.1.2本磋商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1)磋商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2)磋商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3)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磋商文件未依法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4)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磋商文件未依法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5)磋商文件将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6)磋商文件载明的成交原则不合法的;(7)磋商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2.1.3出现本条2.1.2规定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磋商小组应当向采购人书面说明情况。除本条规定的情形外,磋商小组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审。2.2资格性审查。2.2.1本项目需要磋商小组进行资格性检查。磋商小组应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是否按照规定要求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是否属于禁止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2.2.2资格性审查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出具资格性审查报告,没有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应当在资格审查报告中说明原因。2.2.3磋商小组应依据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对符合资格的响应文件进行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以确定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名单。2.2.4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宣布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名单时,应当告知供应商未通过审查的原因。2.2.5《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磋商结束后,……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同时,该条第三款提出,“符合本办法第三条第四项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其中,“本办法第三条第四项情形”为“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2.2.6、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的要求,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1家的,采购人(项目实施机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3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本章2.2.5和2.2.6除外),终止本次采购活动,并发布终止采购活动公告。2.4磋商。2.4.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一轮或多轮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顺序以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情况调整磋商轮次。2.4.2每轮磋商开始前,磋商小组应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拟定磋商内容。2.4.3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磋商文件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书面确认。2.4.4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4.5磋商过程中,磋商文件变动的,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根据磋商情况自行决定变更其响应文件的,磋商小组不得拒绝,并应当给予供应商必要的时间,但是供应商变更其响应文件,应当以有利于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为原则,不得变更为不利于满足磋商文件规定,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2.4.6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2.4.7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或者知晓供应商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磋商小组应当将该供应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不允许其提交最后报价。2.4.8磋商完成后,磋商小组应出具磋商情况记录表,磋商情况记录表需包含磋商内容、磋商意见、实质性变动内容等。2.5最后报价。2.5.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两家。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两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5.2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两轮(若有)以上报价的,供应商在未提高响应文件中承诺的产品及其服务质量的情况下,其最后报价不得高于对该项目之前的报价,否则,磋商小组应当对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不允许进入综合评分,并书面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2.5.3供应商最后报价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或加盖公章。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2.5.4最后报价中的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修正: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如果小写、大写金额和单价、总价金额出现明显文字错误,应当按照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程序先纠正错误后,再行修正,不得不经过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直接将供应商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6比较与评价。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具体要求详见本章综合评分部分。2.7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成交候选供应商应当排序。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报价相同的,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的供应商排列顺序在非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的供应商之前;得分且报价相同的,且均为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的供应商并列;得分且报价相同的,且不能判定为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的供应商并列。(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的供应商需提供属于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企业的相关证明材料,或供应商注册地为少数民族地区。)2.8磋商小组复核。磋商小组评分汇总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进行评审复核,对拟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供应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的重点复核。2.9采购组织单位现场复核评审结果。2.9.1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磋商小组拟出具磋商评审报告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组织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磋商文件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情况书面建议磋商小组现场修改评审结果:(1)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的;(2)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3)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4)客观评分不一致的。存在本条上述情形的,由磋商小组自主决定是否采纳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书面建议,并承担独立评审责任。磋商小组采纳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按照规定现场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并在磋商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不采纳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未被磋商小组采纳的,应当接照规定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擅自中止采购活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磋商小组评审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复核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离开评审现场。2.9.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现场修改评审结果:(1)磋商小组已经出具磋商报告并且离开评审现场的;(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复核工作人员数量不足的;(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没有采购监督人员现场监督的;(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内容超出规定范围的;(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提供书面建议的。2.10编写磋商报告。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应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磋商报告。磋商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2)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3)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4)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审查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5)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名单及理由。磋商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磋商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磋商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磋商报告。2.11磋商异议处理规则。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对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规定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但不违背磋商文件规定。有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磋商文件规定的,应当在磋商报告中予以反映。2.12供应商澄清、说明2.12.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12.2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2.13终止磋商采购活动。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2家的。3、综合评分3.1本次综合评分的因素是:报价,服务方案,项目团队人员配置,履约能力等。3.2综合评分明细表3.2.1综合评分明细表的制定以科学合理、降低评委会自由裁量权为原则。3.2.2综合评分明细表序号评分因素及权重分值评分标准备注1报价10%10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分值。共同评审因素2拟派项目人员配置30%30分本项目每具有1名特种设备检验师(中级及以上职称),同时具备Ⅱ级无损检测资格证的人员加9分,本项最多得18分;每提供1名特种设备检验员得3分,本项最多得12分。注:(1)上述人员须附相应的证件复印件;(2)人员不得重复得分,须为供应商本单位人员;(3)以上人员均须提供最近6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缴费证明。共同评审因素3业绩4%4分2020年1月1日至今,每具有1个类似检测服务业绩得2分,本项最多得4分。注:提供合同或中标(成交)通知书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鲜章,否则相应得分项不得分。共同评审因素4服务方案36%36分1、针对本项目提供的项目检测方案(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服务人员团队配置及岗位职责、②检测仪器设备配置、③项目检测技术方案,方案内容完整,阐述清楚,逻辑合理且符合实际要求得12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4分;虽提供但所述内容不合理扣2分,直至本项分值扣完为止,未提供方案不得分。2、针对本项目提供的保障措施方案(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质量保证计划、②质量管理措施、③安全保障措施,方案内容完整,阐述清楚,逻辑合理且符合实际要求得12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4分;虽提供但所述内容不合理扣2分,直至本项分值扣完为止,未提供方案不得分。3、针对本项目提供的项目检测进度计划方案(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设计进度计划②进度计划管理③技术保障措施,方案内容完整,阐述清楚,逻辑合理且符合实际要求得12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4分;虽提供但所述内容不合理扣2分,直至本项分值扣完为止,未提供方案不得分。不合理是指:项目理解不准确,方案中存在不可能实现的夸大情形或与项目需求不符、内容前后不一致、基本信息错误、逻辑错误、常识性错误等情形。共同评审因素5应急措施方案20%20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应急措施方案(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应急制度、②应急响应、③应急响应措施、④应急人员安排方案内容完整,阐述清楚,逻辑合理且符合实际要求得20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5分;虽提供但所述内容不合理扣3分,直至本项分值扣完为止,未提供方案不得分。不合理是指:项目理解不准确,方案中存在不可能实现的夸大情形或与项目需求不符、内容前后不一致、基本信息错误、逻辑错误、常识性错误等情形。共同评审因素注: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4、磋商纪律及注意事项4.1磋商小组内部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必须保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给供应商或与供应商有关的单位或个人。4.2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对磋商小组成员进行旨在影响磋商结果的私下接触,否则将取消其参与磋商的资格。4.3对各供应商的商业秘密,磋商小组成员应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供应商。4.4磋商小组独立评判,推荐成交候选人,并写出书面报告。4.5磋商小组可根据需要对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5、磋商小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四)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评审专家做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以及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五)发现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六)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预的情况;(七)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6、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一)不得参加与自己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的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标活动。发现参加了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活动,须主动提出回避,退出评审;(二)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代理机构统一保管;(三)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四)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影响评审公正的倾向性、歧视性言论,不得征询或者接受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不得明示或暗示供应商在澄清时表达与其响应文件原义不同的意见,不得以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作为评审的依据,不得修改或者细化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违规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五)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六)评审现场服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的管理,接受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代理机构的请托。第十章政府采购合同(草案)合同主要条款一、针对本章所包含的全部内容,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在获得采购人代表确认的前提下,可以根据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相关内容。磋商小组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会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二、合同草案如下:合同编号:XXXXXX签订地点:XXXX。签订时间:XXXX年XX月XX日。采购人(甲方):供应商(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与项目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项目(采购项目编号:)的《采购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项目基本情况合同期限服务内容与质量标准…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无产权瑕疵条款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要求。甲方的权利和义务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考评办法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定期考评。当考评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考评办法约定的数额扣除履约保证金。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乙方的权利和义务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及合理使用。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乙方逾期完成检查工作并按约定提交检测成果报告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1%的违约金,逾期超过15日,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按本合同总金额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对检测成果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如因检测成果报告错误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不可抗力事件处理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60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合同生效及其他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一式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起效。甲方份,乙方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份,同级财政部门备案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项目磋商文件项目修改澄清文件项目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其他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地址:地址: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附件一:密封袋封面资格性响应文件/其他响应文件/电子文档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日期:附件二:质疑函(范本)政府采购质疑函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获取地址:质疑的程序环节:□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附件:(相关证明材料)签字(签章):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三:投诉书(范本)政府采购投诉书成都市龙泉驿区财政厅:一、投诉人的基本信息1.投诉人:2.法定代表人:3.地址:4.联系电话(固定电话及手机):5.邮编:6.电子邮箱:二、被投诉人基本信息1.被投诉人:2.法定代表人:3.地址:4.联系电话(固定电话及手机):5.邮编:6.电子邮箱:三、投诉事项:我公司参加了202X年XX月XX日被投诉人组织的“项目(采购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我公司认为该项目的(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成交)结果)损害了我公司权益,对此,我公司202X年XX月XX日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了质疑,对其做出的答复我公司有以下几方面不能接受,特向贵厅投诉:1.(投诉事项及事实依据)2.(投诉事项及事实依据)3.(投诉事项及事实依据)我公司认为,上述事项的发生使我公司的权益受到了严重侵害,特向贵厅投诉,请求贵厅调查处理,以维护我公司的正当权益。本投诉书正本两份,副本XX份附件:质疑材料相关复印件,共页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年月日备注:应同时准4至5份副本,由监管部门同意提供给相关当事人。采购编号:N5101122023000213在建工程起重设备第三方检测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国·四川采购人:成都市龙泉驿区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采购代理机构:成都驿马川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共同编制2023年07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第二章磋商须知第三章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第四章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第五章采购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第六章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第七章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第八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九章评审方法第十章政府采购合同(草案)附件一:密封袋封面附件二:质疑函(范本)附件三:投诉书(范本)I成都驿马川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碳商邀请公告第二章碳商须知..4第三章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19第四章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20第五章采购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22第六章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24第七章碳商内容、碳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25第八章响应文件格式.26第九章评审方法..49第十章政府采购合同(草案)。58附件一:密封袋封面..62附件二:质疑函(范本)。63附件三:投诉书(范本)。64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成都驿马川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成都市龙泉驿区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采购人)委托,对在建工程起重设备第三方检测服务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该项目的竞争性磋商。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1、采购项目编号:N51011220230002132、采购项目名称:在建工程起重设备第三方检测服务项目。3、采购人:成都市龙泉驿区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4、采购代理机构:成都驿马川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5、本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二、资金情况:财政资金100万元,资金来源已落实。三、采购项目简介:本项目共计1个包,采购在建工程起重设备第三方检测服务项目供应商一名。四、供应商邀请方式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zfcg.scsczt.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五、合格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1项至第6项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供应商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本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3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四)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五)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六)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核准证(起重机械检验机构甲类)。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七、磋商文件获取时间、方式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07月18日至07月24日00:00:00-23:59:59(北京时间)采购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从“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获取采购文件(网址:https://zfcg.scsczt.cn/gp-auth-center/login?origin=oauth)。登录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电子交易-应标-项目投标-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提示:(1)本项目采购文件免费获取。(2)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①供应商应当自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采购一体化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采购一体化平台供应商库。②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登录采购一体化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③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④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八、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7月28日上午10:3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之前将响应文件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九、磋商时间、地点:2023年07月28日上午10:30(北京时间),成都驿马川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龙平路102号亚热带商城5楼516室。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采购人:成都市龙泉驿区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地址:成都市龙泉驿区龙泉镇龙平路148号联系人:周老师电话:028-84859287代理机构:成都驿马川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龙平路102号亚热带商城5楼516室联系人:陈女士联系电话:028-88433979Y成都驿马川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③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4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八、递交竞争性碳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7月28日上午10:3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之前将响应文件送达碳商地点,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九、碳商时间、地点:2023年07月28日上午10:30(北京时间),成都驿马川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龙平路102号亚热带商城5楼516室。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采购人:成都市龙泉驿区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地址:成都市龙泉驿区龙泉镇龙平路148号联系人:周老师电话:028-84859287代理机构:成都驿马川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龙平路102号亚热带商城5楼516室联系人:陈女士联系电话:028-88433979第二章磋商须知一、供应商须知附表序号条款名称说明和要求1采购预算(实质性要求)采购预算:100万元;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为无效报价。1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最高限价:100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2是否专门面向中小(监狱)企业等(实质性要求)是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5项目完成时间、服务地点项目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项目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6质量要求、验收方式和标准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要求;验收方法和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采购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采购人、成交供应商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采购人在采购文件与响应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其他未尽事宜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进行验收。7现场考察、标前答疑会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组织供应商进行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但不得单独或分别组织只有一个供应商参加的现场考察和答疑会。若组织答疑会和现场考察以采购代理机构通知为准。2.供应商考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8联合体磋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9报价有效期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日起90天10备选方案和报价本项目不接受备选方案和多个报价11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1.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2.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Y成都驿马川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第二章碳商须知一、供应商须知附表序号条款名称说明和要求1采购预算(实质性要求)采购预算:100万元;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为无效报价。1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最高限价:100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2是否专门面向中小(监狱)企业是等(实质性要求3采购方式竞争性碳商4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5项目完成时间、服务地点项目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项目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6质量要求、验收方式和标准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要求;验收方法和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采购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采购人、成交供应商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采购人在采购文件与响应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其他未尽事宜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进行验收。7现场考察、标前答疑会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组织供应商进行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但不得单独或分别组织只有一个供应商参加的现场考察和答疑会。若组织答疑会和现场考察以采购代理机构通知为准。2.供应商考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8联合体碳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碳商。9报价有效期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日起90天10备选方案和报价本项目不接受备选方案和多个报价11当竞争预防措施关证明材料。1.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低于成本价不正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实质性要求)2.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序号条款名称说明和要求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3.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审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包括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的)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12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和失信企业惩戒(实质性要求)一、(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磋商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磋商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6%的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联合体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未提供声明的,视为放弃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4、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可不再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未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为放弃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政策。5、根据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所列条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序号条款名称说明和要求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政策。注:若本项目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在结果公告中将同时公示其声明函。二、(对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项目)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项目,中型企业和小微型企业均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三、失信企业惩戒1.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响应文件中进行承诺。2、“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参加项目磋商直接作无效文件处理。13信用记录查询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于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对供应商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并将查询记录存档。2.针对查询时已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将被拒绝(注: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3.两个以上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14节能、环保及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不涉及)一、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政策: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相关要求,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内强制采购的,供应商应按上述要求提供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鲜章),否则响应无效。(实质性要求)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内优先采购的,按照《综合评分明细表》的规则进行加分。注: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序号条款名称说明和要求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二、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的《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将按照《综合评分明细表》的规则进行加分。注:不涉及节能、环保以及无线局域网产品的不适用本项。三、农副产品和物业服务采购:根据《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同等条件下应优先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物业服务。注:不涉及农副产品、物业服务的不适用本项。15强制认证产品(本项目不涉及)如涉及3C认证产品的3C认证证书在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采购文件有要求的除外),成交供应商应在签订采购合同时提交至采购人,未提供或不能提供的,视为放弃成交。采购人将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或重新组织采购。16评标情况公告供应商的磋商结果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17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要求。18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要求。19响应文件数量(实质性要求)资格性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其他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文档1份(U盘制作)20采购文件咨询联系人:陈女士联系电话:028-8843397921成交通知书领取成交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后,请联系我司办理代理服务费缴纳及成交通知书领取的事宜。联系人:陈女士联系电话:028-88433979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龙平路102号亚热带商城5楼516室。22供应商询问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询问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联系人:陈女士联系电话:028-88433979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龙平路102号亚热带商城5楼516室。23供应商质疑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联系人:陈女士联系电话:028-88433979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龙平路102号亚热带商城5楼516室。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供应商应在法定Y成都驿马川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序号条款名称说明和要求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二、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的《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将按照《综合评分明细表》的规则进行加分。注:不涉及节能、环保以及无线局域网产品的不适用本项。三、农副产品和物业服务采购:根据《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同等条件下应优先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物业服务。注:不涉及农副产品、物业服务的不适用本项。强制认证产品15(本项目不涉及)如涉及3C认证产品的3C认证证书在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采购文件有要求的除外),成交供应商应在签订采购合同时提交至采购人,未提供或不能提供的,视为放弃成交。采购人将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或重新组织采购。16评标情况公告供应商的碳商结果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17碳商保证金本项目不要求。18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要求。19响应文件数量(实质性要求)资格性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其他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文档1份(U盘制作)20采购文件咨询联系人:陈女士联系电话:028-8843397921成交通知书领取成交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后,请联系我司办理代理服务费缴纳及成交通知书领取的事宜。联系人:陈女士联系电话:028-88433979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龙平路102号亚热带商城5楼516室。22供应商询问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询问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联系人:陈女士联系电话:028-88433979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龙平路102号亚热带商城5楼516室。23供应商质疑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联系人:陈女士联系电话:028-88433979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龙平路102号亚热带商城5楼516室。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供应商应在法定7序号条款名称说明和要求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24供应商投诉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龙泉驿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28-8463698625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由采购人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向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龙泉驿区财政局备案。26进口产品采购文件中未载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的产品,拒绝进口产品的投标。采购文件中载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的产品,允许国产产品参与投标竞争。27招标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以成本加合理利润为原则,以成交金额作为计算基数,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为15000.00元,大写(壹万伍仟元整)。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收款单位:成都驿马川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银行账号:15671829028承诺提醒关于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承诺,项目采购活动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如有必要将核实供应商所作承诺真实性,如提供虚假承诺将报告监管部门严肃追究法律责任。二、总则1、适用范围1.1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磋商所叙述的服务采购。1.2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所有。2、采购主体2.1本次磋商的采购人是成都市龙泉驿区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2.2本次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是成都驿马川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3、合格供应商(实质性要求)合格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3.1具备法律法规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3.2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3.3按照规定获取了磋商文件,属于实质性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4、竞争性磋商费用(实质性要求)4.1无论竞争性磋商采购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竞争性磋商有关的Y成都驿马川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序号条款名称说明和要求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24供应商投诉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龙泉驿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28-8463698625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由采购人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向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龙泉驿区财政局备案。26进口产品采购文件中未载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的产品,拒绝进口产品的投标。采购文件中载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的产品,允许国产产品参与投标竞争。27招标代理服务费服务费。代理服务费以成本加合理利润为原则,以成交金额作为计算基数,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为15000.00元,大写(壹万伍仟元整)。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收款单位:成都驿马川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银行账号:15671829028承诺提醒关于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承诺,项目采购活动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如有必要将核实供应商所作承诺真实性,如提供虚假承诺将报告监管部门严肃追究法律责任二、总则1、适用范围1.1本碳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碳商所叙述的服务采购。1.2本碳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所有。2、采购主体2.1本次碳商的采购人是成都市龙泉驿区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2.2本次碳商的采购代理机构是成都驿马川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3、合格供应商(实质性要求)合格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3.1具备法律法规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3.2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3.3按照规定获取了碳商文件,属于实质性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4、竞争性碳商费用(实质性要求)4.1无论竞争性碳商采购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竞争性碳商有关的8安排方案内容完整,阐述清楚,逻辑合理且符合实际要求得20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5分;虽提供但所述内容不合理扣3分,直至本项分值扣完为止,未提供方案不得分。不合理是指:项目理解不准确,方案中存在不可能实现的夸大情形或与项目需求不符、内容前后不一致、基本信息错误、逻辑错误、常识性错误等情形。因素注: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4、磋商纪律及注意事项4.1磋商小组内部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必须保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给供应商或与供应商有关的单位或个人。4.2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对磋商小组成员进行旨在影响磋商结果的私下接触,否则将取消其参与磋商的资格。4.3对各供应商的商业秘密,磋商小组成员应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供应商。4.4磋商小组独立评判,推荐成交候选人,并写出书面报告。4.5磋商小组可根据需要对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5、磋商小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四)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评审专家做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以及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五)发现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六)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预的情况;(七)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6、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一)不得参加与自己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的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标活动。发现参加了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活动,须主动提出回避,退出评审;(二)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代理机构统一保管;(三)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四)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影响评审公正的倾向性、歧视性言论,不得征询或者接受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不得明示或暗示供应商在澄清时表达与其响应文件原义不同的意见,不得以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作为评审的依据,不得修改或者细化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违规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五)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六)评审现场服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的管理,接受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代理机构的请托。第十章政府采购合同(草案)合同主要条款一、针对本章所包含的全部内容,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在获得采购人代表确认的前提下,可以根据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相关内容。磋商小组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会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二、合同草案如下:合同编号:XXXXXX签订地点:XXXX。签订时间:XXXX年XX月XX日。采购人(甲方):供应商(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与项目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项目(采购项目编号:)的《采购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第一条项目基本情况第二条合同期限第三条服务内容与质量标准1)2)3)4)5)…第四条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第五条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第六条无产权瑕疵条款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第七条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要求。第八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2.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考评办法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定期考评。当考评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考评办法约定的数额扣除履约保证金。3.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4.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第九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第1章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第2章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及合理使用。第3章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第4章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第5章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第十条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2.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3.乙方逾期完成检查工作并按约定提交检测成果报告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1%的违约金,逾期超过15日,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按本合同总金额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4.乙方对检测成果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如因检测成果报告错误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第十一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第1章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第2章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第3章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第十二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60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三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一式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起效。甲方份,乙方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份,同级财政部门备案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四条附件1.项目磋商文件2.项目修改澄清文件3.项目响应文件4.成交通知书5.其他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地址:,地址: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账号:账号: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附件一:密封袋封面资格性响应文件/其他响应文件/电子文档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日期:采购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日期:附件二:质疑函(范本)政府采购质疑函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获取地址:质疑的程序环节:□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附件:(相关证明材料)签字(签章):,公章:日期:年月日63附件三:投诉书(范本)政府采购投诉书成都市龙泉驿区财政厅:一、投诉人的基本信息1.投诉人:2.法定代表人:3.地址:4.联系电话(固定电话及手机):5.邮编:6.电子邮箱:二、被投诉人基本信息1.被投诉人:2.法定代表人:3.地址:4.联系电话(固定电话及手机):5.邮编:6.电子邮箱:64三、投诉事项:我公司参加了202X年XX月XX日被投诉人组织的“项目(采购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我公司认为该项目的(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成交)结果)损害了我公司权益,对此,我公司202X年XX月XX日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了质疑,对其做出的答复我公司有以下几方面不能接受,特向贵厅投诉:1.(投诉事项及事实依据)2.(投诉事项及事实依据)3.(投诉事项及事实依据)我公司认为,上述事项的发生使我公司的权益受到了严重侵害,特向贵厅投诉,请求贵厅调查处理,以维护我公司的正当权益。本投诉书正本两份,副本XX份附件:质疑材料相关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起重设备第三方检测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成都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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