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楼改造项目中标结果公示(内丘县实验小学2023)
实验小学综合楼改造项目(北校区)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HB2023073050080001
二、项目名称:实验小学综合楼改造项目(北校区)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供应商编码
河北省内丘县天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内丘县城解放路41号
91130523X01417123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供应商名称
工程名称
工程施工工期
工程施工范围
工程项目经理
工程执业证书信息
中标金额
下浮率
费率
优惠率
优惠产品简要描述信息
优惠价/入围价
河北省内丘县天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实验小学综合楼改造项目(北校区)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工作日历天
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李银奎
建筑工程、贰级、冀213071791832
3845880
0.17%
/
0.17%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霍如超、要平印、李卫国(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 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计价格[2002]1980 号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的95%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28424.95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内丘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内丘县实验小学
地址:内丘县内丘镇解放路
联系方式:0319-68852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北庆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邢台市信都区兴发路37号5号楼2单502室
联系方式:0319-2181189
3.项目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圆圆
电 话:0319-2181189
十、附件
二十二条承诺书二十二条承诺书
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
实验小学综合楼改造项目(北校区)竞争性磋商文件实验小学综合楼改造项目(北校区)竞争性磋商文件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实验小学综合楼改造项目(北校区)
品目
采购单位
内丘县实验小学
行政区域
内丘县
公告时间
2023年07月31日 08:27
评审专家名单
霍如超、要平印、李卫国(采购人代表)
总中标金额
¥384.588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徐圆圆
项目联系电话
0319-2181189
采购单位
内丘县实验小学
采购单位地址
内丘县内丘镇解放路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319-6885258
代理机构名称
河北庆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河北省邢台市信都区兴发路37号5号楼2单502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319-2181189
9、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条。定的借广商基本条件的承诺书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的承诺书我单位承诺在实验小学综合楼改造项目(北校区)(项目名称)政府采购活动中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B、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河北省内庄县天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公章)生教法定代表人:赵云生或签字)日期:2023年7月27日8、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性单明监狱企业证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参加内丘县实验(单位名称的实验小学综合楼改造项目(北校区)(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相关企业(合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实验小学综合楼改造项目(北校区)(标的名称),属于工程-建筑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河北省内丘县天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238人,营业收入为18539万元,资产总额为8180万元,属于中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立(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2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國,概辰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河北街内丘县天翼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日期:2023年7月日3说明: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推。注:供应商须提供上述中小企业声明函”实验小学综合楼改造项目(北校区)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HBQH2023-15采购人:内丘县实验小学采购代理机构:河北庆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3年07月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实验小学综合楼改造项目(北校区)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内丘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或“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惠招标”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3年07月2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HBQH2023-15项目名称:实验小学综合楼改造项目(北校区)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3852598.97元;最高限价(如有):3852598.97元;采购内容: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工作。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转包、不分包。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项目经理未承担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三、获取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07月17日至2023年07月21日,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1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地点:登录“内丘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或“惠招标”,免费自行下载。获取方式:自行下载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07月2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提交地点: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开启开标时间:2023年07月2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供应商应及时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参与开标。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报名须知:1.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办理河北CA后,可直接登录“内丘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或“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相关磋商文件、澄清或修改等资料。如果有本项目的补充通知或答疑,将在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信都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惠招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台发布,供应商请及时关注网站。未能及时关注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供应商,请按照“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要求办理相关手续。3.未办理CA的供应商,需进行企业CA注册。具体事宜可联0319-2686133。4.潜在供应商如对磋商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出。若供应商在使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的过程中遇到任何操作性问题,可咨询客服电话:400-780-9998。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内丘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惠招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内丘县实验小学地址:内丘县内丘镇解放路联系方式:李卫国电话:0319-688525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河北庆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河北省邢台市信都区兴发路37号5号楼2单502室联系方式:徐圆圆电话:0319-2181189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徐圆圆电话:0319-2181189目录第一章:磋商须知一、磋商须知前附表二、磋商须知(一)总则(二)磋商报价说明(三)磋商响应性文件的编制(四)磋商响应性文件的提交(五)磋商(六)磋商程序和定标(七)合同的授予(八)质疑与投诉第二章:合同拟定条款第三章:磋商响应性文件格式第四章:工程量清单(另附)第五章:技术标准与要求第六章:澄清说明或变更通知(如有)第一章磋商须知一、磋商须知前附表项号内容说明及要求1采购人名称:内丘县实验小学地址:内丘县内丘镇解放路联系方式:李卫国0319-6885258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河北庆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河北省邢台市信都区兴发路37号5号楼2单502室联系方式:徐圆圆0319-21811893采购项目名称实验小学综合楼改造项目(北校区)4采购文件编号HBQH2023-15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6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7采购内容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8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9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工作。10质量标准合格。11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2响应文件有效期60日历天(从首次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13供应商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项目经理未承担其他在建工程项目;14报名须知1.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办理河北CA后,可直接登录“内丘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或“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相关磋商文件、澄清或修改等资料。如果有本项目的补充通知或答疑,将在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内丘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惠招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台发布,供应商请及时关注网站。未能及时关注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供应商,请按照“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要求办理相关手续。3.未办理CA的供应商,需进行企业CA注册。具体事宜可联系0319-2686133。4.潜在供应商如对磋商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出。若供应商在使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的过程中遇到任何操作性问题,可咨询客服电话:400-780-9998。15磋商保证金根据冀财采(2021)7号文件,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政府采购项目,自2021年5月1日起,全省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上或集中采购目录以内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政府采购项目,不再收取供应商响应保证金。16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1、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采购货物中含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必须符合国家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公布的《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根据财库[2019]9号文《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规定,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采购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中强制采购的,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附所投产品的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否则为无效投标。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中优先采购的,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附所投产品的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否则不享受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优先采购加分政策。注:1)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详见财库[2019]18文《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2)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详见财库[2019]19号文《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3)投标人所提供的节能环保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或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需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扫描件。4)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详见2019第16号文《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3、财库[2022]19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5、《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6、中小微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微企业。团体组织、事业单位不属于中小微企业划分范畴。7、适用情形: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予认定,并不享受相关的优惠政策。8、执行方式1)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转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2]19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规定,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提供的货物全部为小微企业制造且符合该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工程项目为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提供的声明函必须真实,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2)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注:关于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17最高限价3852598.97元注:供应商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报价,按废标处理。18履约保证金无19磋商小组的组建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1人和从河北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审专家2人,共3人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磋商小组主任由磋商小组推举产生,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磋商小组主任。20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21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本次采购为电子招投标,响应文件采用数据电子文件。电子响应文件递交:电子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07月27日09时00分,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http://www.hbidding.com)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在线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前,供应商应当使用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及CA为响应文件加密。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因供应商的原因导致电子响应文件不能打开的,采购人不予受理其投标。22电子响应文件的编制电子响应文件的编制必须使用惠招标提供的响应文件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按后缀名为hzb的磋商文件格式编制。响应文件制作完成时,需使用供应商的河北CA电子证书生成“htb”格式进行加密。23开标地点及时间时间:2023年07月2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网上开标,供应商应及时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参与开标。24解密截止时间解密截止时间:2023年07月2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之前完成解密。注:供应商需在开标时间以后,解密截止时间之前,在惠招标平台开标大厅使用河北CA完成对其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劳动力计划表(表2)项目名称:,单位:人工种、级别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工种、级别注:供应商应按所列格式提交包括分包人在内的估计的劳动力计划表。本计划表是以每班八小时工作制为基础的。施工进度表(表3)1.供应商应提交的施工进度网络图或施工进度表,说明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的工期进行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中标的供应商还应按照合同条件有关条款的要求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2.施工进度表可采用网络图(或横道图)表示,说明计划开工日期和各分项工程各阶段的完工日期以及分包合同签订的日期。3.施工进度计划应与施工组织设计相适应。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1)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2)项目经理简历表(1)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职务姓名职称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备注职务姓名职称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2)项目经理简历表姓名年龄学历学历学历职称职务拟在本合同任职拟在本合同任职拟在本合同任职毕业学校主要工作经历主要工作经历主要工作经历主要工作经历主要工作经历主要工作经历主要工作经历主要工作经历主要工作经历时间时间参加过的类似项目参加过的类似项目参加过的类似项目参加过的类似项目担任职务发包人及联系电话发包人及联系电话注:后附项目经理身份证、建造师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的证明等原件扫描件附:项目经理未承担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承诺书(采购人名称):我方在此声明,我方拟派往,(项目名称)(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姓名)现阶段没有担任任何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特此承诺投标人:(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其他辅助说明资料业绩一览表序号项目名称项目实施时间项目金额项目单位备注12345…注:供应商应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后附相关证明材料。第四章工程量清单(另附)第五章技术标准与要求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实验小学综合楼改造项目(北校区)工程地点:甲方指定地点。项目内容:工程量清单所有内容。二、本工程采用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要求本工程采用的技术规范:根据工程实际,本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必须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及河北省及相关行业的所有有关的法规、规范要求。供应商必须保证完成验收等工作。1、工期要求成交单位应在接到采购人进场通知3日内进场,按合同约定的工期完成合同施工内容,并具备分部工程竣工验收条件。施工过程中除非有采购人签字认可的顺延工期证明,否则不得延长施工工期。2、施工安全①响应人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②成交单位进场作业,必须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管理体系。3、验收由采购人负责组织实施本工程验收。第六章:澄清说明或变更通知(如有)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综合楼改造项目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