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服务中标结果公示(中共神木市委党校2023)



中共神木市委党校物业管理服务采购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SMZCZ-2023228C

二、项目名称:物业管理服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物业管理服务):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榆林市亿和物业有限公司
陕西省榆林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长兴路上林苑小区2号楼1单元601室
673,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物业管理服务):
服务类(榆林市亿和物业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
物业管理服务
物业管理服务
详见采购文件
按采购文件服务要求
1年
按采购文件服务标准
673,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任欢(采购人代表)、张向东、慕建通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合同包号
合同包名称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收取对象

1
物业管理服务
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共神木市委党校
地址:神木市滨河新区街道尚德路3号
联系方式:183912592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神木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神木市滨河新区煤炭综合大楼
联系方式:091283308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朋利
电话:13379498881

神木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3年07月31日

相关附件:

物业管理服务磋商文件(2023071601).zip
物业管理服务磋商文件(2023071601).zip

中共神木市委党校物业管理服务中标(成交)明细.pdf
中共神木市委党校物业管理服务中标(成交)明细.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doc
中小企业声明函.doc

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招标文件正文.pdf

神木市政府采购中心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SMZCZ-2023228C项目名称:中共神木市委党校物业管理服务采购人:中共神木市委党校采购代理机构:神木市政府采购中心目录第一章磋商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评审办法及标准第四章磋商内容及采购需求第五章合同基本条款第六章响应文件构成及格式第一部分响应函格式第二部分第一次磋商报价第三部分资格证明文件第四部分供应商概况第五部分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承诺书第六部分响应方案第一章磋商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SMZCZ-2023228C项目名称:中共神木市委党校物业管理服务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680000.00元采购需求:合同包号合同包名称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预算金额(元)是否接受联合体合同履行期限1中共神木市委党校物业管理服务详见采购文件680000.00否1年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相关政策落实。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由采购人代表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无需提供纸质材料,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2)投标人是否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或“税收违法黑名单”;是否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3)社保缴纳证明:提供投标人已缴存的2022年1月1日以来任意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人已缴纳的2022年1月1日以来任意月份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7)供应商书面声明函。(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份额为整体预留,供应商须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备注: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供应商书面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应按招标文件第六章给定的格式填写。2、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投标视同为中小企业,不再单独享受价格扣除。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3年7月17日至2023年7月21日,每天上午08: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CA锁报名后自行下载方式:在线获取售价:免费获取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7月27日13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五、开启时间:2023年7月27日13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地点:不见面开标,网上递交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开标地点:榆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1、方式:供应商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http://www.sxggzyjy.cn/),选择“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人”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投标人界面进行报名并免费下载招标文件。特别提醒: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使用数字认证证书(CA锁)对响应文件进行签章、加密、上传、签到、解密。不见面开标系统的签到和响应文件解密事宜请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榆林市)(http://yl.sxggzyjy.cn/),选择“服务指南”,点击“下载专区”,点击榆林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榆林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询标操作手册V1.0,请供应商仔细阅读操作手册,了解操作流程,熟练掌握不见面开标、不见面询标操作相关事宜,若无法正常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技术支持热线:400-998-0000。CA锁购买:榆林市榆阳区文化南路市民大厦三楼窗口购买,或下载手机APP:陕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线上购买。联系电话:0912-3452148。2、建议使用带有麦克风和摄像头的笔记本电脑。3、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各供应商应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中共神木市委党校地址:神木市滨河新区街道尚德路3号联系方式:1839125929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神木市政府采购中心地址:神木市滨河新区煤炭综合大楼联系方式:0912-8330855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谢朋利电话:0912-833085513379498881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定义(一)采购人:中共神木市委党校(二)监管部门:神木市财政局(三)采购代理机构:神木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四)供应商:拟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二、供应商注意事项(一)询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采购人应当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二)质疑和投诉供应商如果认为磋商文件中涉及的采购需求(包括供应商资格条件、评审要素及分值设置、采购内容和要求、合同条款等)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可以在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供应商如果认为采购程序、采购过程或成交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采购人、采购中心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人和其他有关供应商。1、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财政部《质疑函范本》给定的格式进行填写,范本下载详见【财政部国库司(gks.mof.gov.cn)】网站〖首页•〉政府采购管理〗栏目中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链接地址:http://gks.mof.gov.cn/ztztz/zhengfucaigouguanli/201802/t20180201_2804589.htm2、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在《质疑函》上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在《质疑函》上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授权代表办理质疑事项时,除提交《质疑函》外,还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的有效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在法定质疑期内,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当一次性提出。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采购人、采购中心不予受理:(1)质疑人不是参与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或潜在供应商;(2)质疑人与质疑事项不存在利害关系的;(3)未在法定期限内提出质疑的;(4)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出,或《质疑函》主要内容构成不完整的,或缺乏必要的证明材料及证明材料不完整的;(5)《质疑函》没有合法有效的签字、盖章或授权的;(6)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据、材料的;(7)质疑答复后,同一质疑人就同一事项再次提出质疑的;4、质疑人对采购中心或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人、采购中心未在规定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神木市财政局提出投诉。5、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6、对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质疑、投诉的行为予以严肃处理。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供应商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②投诉人在全国范围内十二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③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的投诉将被驳回,并将提出投诉的供应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一至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7、依法严惩捏造事实诬告陷害、诽谤他人的行为。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43条【诬告陷害罪】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46条【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8、质疑函递交地址:采购人:中共神木市委党校联系电话:18391259297地址:神木市滨河新区街道尚德路3号代理机构:神木市政府采购中心地址:陕西省神木市滨河新区煤炭综合大楼七楼西(707)联系电话:0912-83308559、投诉书递交地址: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912-8330666(三)关于信用记录的查询和使用1、磋商小组在资格审查阶段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对供应商的信用情况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本次投标活动。2、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但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的时间段为“磋商公告发布之日(含当日)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不含当日)”。信用记录查询的结果,将以纸质截图形式留存。供应商未如实填报《供应商书面声明函》的,视为“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行为,拒绝其参本次投标活动。(四)执行优惠政策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本次投标,以及节能产品、环保产品的采购,执行******以及国家部委有关文件。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2、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五)关于知识产权与保密事项1、所有涉及知识产权的产品及设计,供应商必须确保采购人拥有其合法的、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并免受任何侵权诉讼或索偿,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供应商承担。2、由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供应商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或将其用于本次投标以外的任何用途。开标后,若采购人有要求,供应商须归还采购人认为需保密的文件和资料,并销毁所有相应的备份文件及资料。(六)政采贷业务为了进一步推动金融支持政策更好适应市场主体的需要,扎实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积极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根据中办、国办《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财政部、工信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等有关规定,按照市场主导、财政引导、银企自愿、风险自担的原则,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根据自身资金需求,登录陕西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平台(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在线申请,依法参加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活动。目前的合作银行有:北京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信银行、中国平安银行、中国光大银行、浦发银行、兴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秦农银行、浙商银行、中国银行、西安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七)供应商的投标费用自理三、磋商文件(一)磋商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章磋商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评审办法及标准第四章磋商内容及采购要求第五章合同基本条款第六章响应文件构成及格式(二)磋商文件的检查及阅读供应商下载磋商文件后应仔细阅读检查磋商文件中的所有内容,按照磋商文件中所列事项、条款、规范要求及格式,在响应文件中对磋商文件做出全面的响应,并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如本项目废标后需重新组织招标,采购中心将重新编制、发布新版磋商文件,供应商应按新版磋商文件重新编制响应文件。原磋商文件及响应文件失效。响应文件封面、响应函以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三处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如有)应当与最新发布的磋商文件保持一致,否则将被视为无效响应文件。(三)磋商文件的修改、澄清1、采购中心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将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其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中心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3个工作日前,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不足3个工作日,采购中心将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3、磋商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在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采购人或采购中心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在此之后提出的针对磋商文件的质疑为无效质疑。答复的内容可能影响磋商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中心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4、各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应随时关注下列地址发布的变更公告,也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查看左上角的信息提醒,采购中心不再单独通知,因供应商未及时关注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中的〖首页·〉更正公告〗;(2)【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http://www.sxggzyjy.cn/)】中的〖首页·〉交易大厅·〉政府采购〗。(四)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中心。四、投标报价投标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完成采购内容所需的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及其它相关的一切费用。供应商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磋商文件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应当计取的费用均应列入报价中。报价时不论是否计取,采购人均按已计取对待。(一)供应商应严格按照《响应文件构成及格式》中《开标一览表》中的相关要求填写分类报价及其他需要响应的内容。(二)投标报价货币:人民币;单位:元。(三)投标报价只能提交唯一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按无效投标处理。(四)投标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供应商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参与投标。(五)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响应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六)因供应商对磋商文件理解不透、误解、疏漏或对市场行情了解不清造成的后果和风险,均由供应商自己负责。五、响应文件(一)响应文件的式样本项目采用电子响应文件的形式。编制电子响应文件时,应使用最新发布的电子磋商文件及专用制作工具进行编制。并使用数字认证证书(CA锁)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签章、加密、递交及开标时解密等相关招投标事宜。1、电子磋商文件下载。供应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首页·〉电子交易平台·〉企业端〗后,在〖磋商公告/出让公告〗模块中选择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参与投标活动。然后即可在〖我的项目〗中点击“项目流程>交易文件下载”下载电子磋商文件。2、电子磋商文件需要使用专用软件打开、浏览。供应商可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免费下载“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电子标书制作工具(V8.0.0.2)”,并升级至最新版本,使用该客户端可以打开电子磋商文件。软件操作手册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类)响应文件制作软件操作手册》。3、制作电子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同样需要使用上述软件进行编制。在编制过程中,如有技术性问题,请先翻阅操作手册,或致电软件开发商。技术支持热线:4009280095、4009980000CA锁购买:榆林市市民大厦三楼窗口,电话:0912-3452148(二)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有效期为自开标之日起90个日历日。如成交,延长至合同执行完毕时止。(三)响应文件的提交电子响应文件可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时段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电子交易平台>企业端”进行提交,逾期系统将拒绝接收。提交时,供应商应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选择“首页>电子交易平台>企业端>我的项目”,点击“项目流程”,在打开的“项目管理”对话框中选择“上传响应文件”,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成功后,电子化平台将予以记录。(四)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1、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后,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的,应先从电子交易平台上撤回旧版,再重新提交新版。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五)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响应文件视为无效文件:1、逾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2、提交的响应文件与本项目不相符;3、供应商拒绝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解密;4、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如在榆林市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截止时间前未签到、供应商网络设备故障或沿用旧版磋商文件编制电子响应文件等情形),导致在规定时间(30分钟内)内无法解密响应文件(如因系统原因导致无法解密可延长);5、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无法打开。6、在规定时间内(30分钟内)未进行二次报价(因系统原因导致可延长),视为退出磋商。六、组织开标(一)采购中心组织招标、开标、评标工作,整个过程受政府采购监管机构的监督、管理。(二)采购中心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供应商必须在榆林市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签名报到。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三)开标时,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在榆林市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解密电子响应文件。(四)开标会议记录由采购中心工作人员记录,参加开标的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在榆林市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签到,参加开标的采购人及采购中心工作人员签到,所有资料随磋商文件一并存档。(五)投标供应商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中心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情形的,应在榆林市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提出询问或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中心应当及时处理。(六)投标供应商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七)特殊情形下的应急处置:在开标、评审过程中,如因停电、断网、电子化系统故障等特殊原因导致电子化开、评标无法正常进行时,视具体情况确定是否停止开评标活动。七、资格审查开标结束后,由磋商小组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无需提供纸质材料,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2)供应商是否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或“税收违法黑名单”名单;是否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3)社保缴纳证明:提供投标人已缴存的2022年1月1日以来任意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人已缴纳的2022年1月1日以来任意月份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7)投标人书面声明函。(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份额为整体预留,供应商须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八、组织评标(一)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评标工作,并履行下列职责:1、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函,对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职责履行情况予以记录,并及时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向财政部门报告;2、宣布评标纪律;3、公布供应商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4、组织磋商小组推选评标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5、在评标期间采取必要的通讯管理措施,保证评标活动不受外界干扰;6、根据磋商小组的要求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磋商文件;7、维护评标秩序,监督磋商小组依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及时制止和纠正采购人代表、评审专家的倾向性言论或者违法违规行为;8、核对评标结果;9、评审工作完成后,按照规定向评审专家支付劳务报酬和异地评审差旅费,不得向评审专家以外的其他人员支付评审劳务报酬;10、处理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事项。(二)磋商小组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2、发现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3、审查、评价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4、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做出澄清或者说明;5、对响应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6、确定成交候选人名单;7、配合答复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8、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审查、评价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9、编写评标报告。(三)组建磋商小组1、为了确保评标工作的公平、公正,依据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相关法规、规章,成立磋商小组。评审专家对本单位的采购项目只能作为采购人代表参与评标。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由本机构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标。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在评标结果公告前应当保密。2、评标专家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对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评审专家的,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采购人可以自行选定相应专业领域的评审专家。自行选定评审专家的,应当优先选择本单位以外的评审专家。3、评标中因磋商小组成员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磋商小组组成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中心应当依法补足后继续评标。被更换的磋商小组成员所做出的评标意见无效。无法及时补足磋商小组成员的,采购中心应当停止评标活动,封存所有响应文件和开标、评标资料,依法重新组建磋商小组进行评标。原磋商小组所做出的评标意见无效。(四)评标方法: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采用综合评分法,是指即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的评标方法。(五)磋商程序分步评审,每一步评审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者,不得进入下一步评审,全部评审合格的供应商,进入最后的打分,最后按得分由高向低排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1、第一次磋商报价。2、磋商响应文件的符合性审查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对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全部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磋商小组要审查每份磋商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磋商小组应告知有关供应商未通过审查的原因,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成为实质上响应。3、磋商响应文件的澄清(1)磋商小组在对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磋商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2)依照民法中的过失责任原则,澄清、说明或补正前磋商小组将按最不利于投标供应商的原则对磋商响应文件做出评判。(3)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磋商响应文件应通过不见面电子询标。(4)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磋商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内容将作为合同履行的重要依据。4、磋商过程磋商小组应在符合性评审的基础上对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认真阅读,磋商小组必须对响应文件的采购内容等有关要求进行一对一磋商。5、最终报价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通过的供应商进入最终报价阶段。最终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供应商使用CA锁,自行在电脑上进行最终报价。对成交供应商的最终报价出现明显低于或高于同业同期市场平均价的情形时,磋商小组应当在评审意见中详细说明理由。磋商小组应审查供应商是否具备“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如不符合相关文件要求或供应商未提供相关声明或证明材料,供应商不可以享受价格折扣优惠政策。供应商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6、综合比较与评价磋商小组应按“评审要素及分值一览表”中规定的评标标准,对通过符合性和响应性审查的响应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7、推荐成交候选人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8、编写评标报告(1)磋商小组应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包括:磋商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供应商名单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评标方法和标准;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供应商名单及原因;评标结果,确定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或者经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的成交人;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评标过程中供应商根据磋商小组要求进行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磋商小组成员的更换等。(2)磋商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对拒绝说明理由的,报市财政局处理,并将其评审情况如实计入考核表。(3)除出现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四种情况之一的以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出现上述情形的处理方法:评标结果汇总完成,评标报告签署前,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结果汇总完成,评标报告签署后,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市财政局。九、无效投标情形(一)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1、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2、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3、报价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4、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5、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按无效投标处理;6、按《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采购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二)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三)供应商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十、成交(一)采购中心在评标工作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二)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成交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中心将发布成交公告。(三)采购中心将在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布媒体为【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http://www.sxggzyjy.cn/)】上公告成交结果。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四)在公告成交结果的同时,采购中心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五)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成交结果,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成交。十一、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一)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规定,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内容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二)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三)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及其澄清、说明文件、承诺等,均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四)政府采购合同应当包括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的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验收要求、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内容。(五)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六)采购人应及时对采购项目进行验收。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七)采购人应当加强对成交供应商的履约管理,并按照采购合同约定,及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对于成交供应商违反采购合同约定的行为,采购人应当及时处理,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十二、废标情形(一)磋商小组发现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中心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采购中心确认后,应当修改磋商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二)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按废标处理: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2、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三)在评审过程中,因提供相同品牌(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为同一品牌的,导致有效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废标后,由采购中心发布废标公告。第三章评审办法及标准一、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表序号符合性审查项通过条件1响应文件封面、响应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三处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三处均无遗漏,且与所投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一致。2响应文件签署、盖章均按磋商文件要求盖章(评分标准中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除外)。3响应文件组成响应文件应包含以下内容:(1)响应函;(2)第一次磋商报价表、分项报价表(磋商文件未作要求的除外);(3)资格证明文件;(4)供应商概况;(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承诺书;(6)响应方案。4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有效期符合磋商文件要求。5第一次磋商报价一览表(1)磋商报价符合唯一性要求:(2)磋商一览表填写符合要求;(3)计量单位、报价货币均符合磋商文件要求;(4)未超出采购预算或磋商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6磋商文件要求的实质性条款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各项实质性条款(加★号的条款)。7无其他磋商文件或法规明确规定响应无效的事项没有不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被视为无效响应的其他条款。8合同条款响应有完全理解并接受磋商文件合同基本条款要求的描述。二、综合比较与评价评审要素及分值一览表项别分项评审要素备注名称总分值100分名称分项最高分值评审要素备注磋商报价得分20分价格20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20。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服务方案及管理措施55分服务方案28供应商依照采购人规定及各岗位职责要求,结合各工作实际情况,针对采购人要求的服务主要内容、服务工作要求、质量标准制订切实可行的整体服务方案,开展专业化服务。物业服务方案全面、科学合理、规范,可操作性强,得20-28分;物业服务方案较为合理、规范,具有一定操作性,得11-19分;物业服务方案简单,不具备操作性,得0-10分。服务方案及管理措施55分组织机构8组织机构完善,能够针对本项目列出清晰的管理流程,得6-8分;组织机构合理,能够针对本项目列出合理的管理流程,得3-5分;组织机构不尽合理,管理流程不清晰,得0-2分。服务方案及管理措施55分应急保障措施7根据本项目制定火灾、突发自然灾害(水灾、地震、气象等)事件、暴力事件等应急突发事件的保障措施。应急保障措施全面、有效、合理、规范,可实施性强,得6-7分;应急保障措施有效、合理,具有一定实施性,得4-5分;应急保障措施简单、不规范,得0-3分。服务方案及管理措施55分设施设备管理6工作时间内正常运行,管理、维护有具体的保障措施及有效可行的管理制度。对于配电柜、消防等设施设备的运行保障有详细方案。管理制度和方案详尽、全面、有效、合理,可实施性强,得5-6分;管理制度和方案有效、合理,具有可实施性,得3-4分;管理制度和方案具有实施性,得0-2分。服务方案及管理措施55分投入设备及工具情况6提供拟投入设备清单。机械、设备工具种类齐全、能完全满足物业需要、能及时补充、更换,得4-6分;机械设备工具基本齐全,得0-3分。人员管理制度7分人员管理制度7针对不同岗位有不同的培训制度、人员奖惩制度、请销假制度。管理制度全面、有效、规范、可行,得5-7分;管理制度有效、可行,得3-4分;管理制度不健全,得0-2分。服务承诺8分服务承诺8承诺在提供服务时,详细列出服务方案、内容和方式,服务措施切实可行,能够考虑并满足服务的多种需求,接受采购人对服务的监督、批评和建议。服务措施详尽、全面、有效、合理,可实施性强,得6-8分;服务措施有效、合理,具有一定实施性,得3-5分;服务措施简单、不具有实施性,得0-2分。人员培训5分人员培训5根据其单位的特点,要有切实可以的培训方案。培训方案合理、详细,可操作性强,具有详细的培训计划(内容)和培训人员安排。得4-5分;培训方案较为合理,有操作性,有培训计划,得2-3份培训方案简单、操作性不强、培训计划不详细,得1份未提供此项不得分业绩5分业绩5提供2019年6月至今(服务期限内视为有效)类似项目的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提供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开标时需准备好原件通过网络备查),每份得1分,满分5分。注:1、各种计算数字“四舍五入”保留二位小数。2、评标委员会成员如有打分超过分值界限或未按本表规定打分的,则该成员的打分作废,不计入汇总分。磋商内容及采购需求一、中共神木市委党校基本情况:中共神木市委党校位于神木市滨河新区尚德路,它的前身是中共神府特委党校,创建于1937年,2017年4月9日神木撤县设市获批后改为中共神木市委党校。现有教职工16人,内设办公室、教务处、科研处、信息处、总务处等科室。中共神木市委党校占地22.319亩,建筑面积14129.3平方米,由办公楼、干训宿舍楼、地下停车场等组成。内设多媒体教室、报告厅、讨论室、电子阅览室、图书室、报刊阅览室、党员活动室、职工活动室、廉政展室等。地下停车场建筑面积6630平方米,总服务面积为20759.3平方米。二、采购内容与管理目标(一)采购内容:常规物业服务为主,综合服务与特约服务为辅。常规物业服务包括:保洁服务、安保服务、房屋日常维护服务、供电设备管理维护服务、柴油发电机组维护服务、给排水管道维护服务、会议服务、办公区域及附属设施、绿化养护等物业管理服务。保洁服务:多媒体教室、会议室、办公室等所有房间内设施设备和地面墙面的卫生清洁,所有公共区域的走廊、车道、车库地面及车库内供暖消防等设施设备、卫生间、公共休息场所、楼宇墙面、院子等卫生清洁(含垃圾清运)。2、房屋日常维护:照明及附属设施给排水系统的设备、设施,如水泵、蓄水池、给排水管道、绿化管道、管件、阀门、水龙头、卫生洁具以及楼顶透气管疏通等设施设备使用进行日常维护。3、供电设备管理维护:供电系统的高、低压电器设备、电线电缆、电气照明装置等设备正常使用进行24小时日常管理和维护(持有政府专业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操作证)。4、会议服务:会议室会前席签、茶杯摆放、空调操控、音响设备调试以及开会期间的饮水续添、会后室内保洁服务、物品回库。5、物业档案资料管理:负责收集、存档物业设施设备相关资料的管理工作。6、绿化养护:办公楼内绿植、院子绿化带内树木、花卉绿植经常浇灌、施肥、修剪、喷洒农药、杂草清除等服务工作。7、安保服务:协助中共神木市委党校、公安机关维护本校安全,负责监控室、正门值班室、车库的24小时值班,工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定时巡逻,确保中共神木市委党校安全,全年无治安、刑事案件发生,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理突发事件。特约服务:室内清洁服务。水、暖、电、天然气等费用的代理服。负责中共神木市委党校工作人员快递收发服务。负责中共神木市委党校书刊报纸等的接收和分发服务。按时完成单位领导安排的其他方面的服务事项。人员配备要求所有拟派人员年龄不超45周岁,必须具备较高的文化素质和业务素质,经过培训,持有效《健康证》上岗(安保人员持有保安人员从业资格证或退伍军人证,特种作业人员持有政府专业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操作证)。并能较快适应快节奏的制度化管理,以满足标准化、人性化服务要求。各岗位人员配置(年龄不超45周岁)共计10人岗位设置★人数工作职责项目经理兼保安主管1人负责项目整体日常管理工作和本项目日常的安保工作。持有物业经理资格证书。思想进步、作风正派、敬业精神强,具有很强的组织能力、协调能力、改革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意识,具有丰富的物业管理知识和工作经验,熟悉质量管理,能独挡一面地负责管理工作(持证上岗)。工程主管1人负责校内设施设备运行、保养、维修及水、暖、电的维修维护工作(持有政府专业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操作证上岗)。客服会务服务文员1人负责协助项目经理落实《物业服务合同》和公司各项管理制度、会议服务及物业档案整理(形象良好,会操作电脑)。室内保洁3人负责办公楼内外所有保洁、绿化养护及垃圾清运工作。室外保洁1人负责办公楼内外所有保洁、绿化养护及垃圾清运工作。保安2人门卫、车库、室内外巡查、定期检查消防设施,男性,五官端正,身体健全,无传染病,具有类似项目保安经验。夜班保安1人门卫、车库、室内外巡查、定期检查消防设施,男性,五官端正,身体健全,无传染病,具有类似项目保安经验。合计10人注:响应文件内需提供所有拟派人员身份证及健康证复印件;项目经理提供物业经理证复印件;安保人员需提供保安证或者退伍军人证复印件;工程主管需提供政府专业管理部门颁发的操作证复印件。以上10人的人工工资、服装、加班、管理、各种设备(清洗工具和所需材料)、人员的福利、人员的工伤等社会保险等全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三)管理目标物业管理工作将全面按照《陕西省物业管理条例》和《陕西省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标准一级》开展服务,遵从“业主至上,服务第一”的原则,对中共神木市委党校实行社会化,专业化物业管理服务。达到以下管理目标:1、物业管理工作严格执行《陕西省物业服务指导标准》一级有关规定,对校区物业管理要求得到相关标准。2、物业服务企业必须通过国家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3、物业服务企业所有员工统一着装,佩戴标牌,行为规范,服务主动、热情。4、从事物业服务的专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与其岗位要求相一致的资格证书。5、常规性服务工作流程及标准将按照质量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标准执行。一年内物业服务满意率达到90%以上。6、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质量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制度,承接项目有完善的物业管理服务方案。三、服务质量与要求(一)保洁服务(环境卫生管理)总体要求:1、卫生责任明确,责任人对所属的责任区采取跟踪服务。2、全天候保洁,校区保洁员保证同单位一齐按时上、下班。3、责任区内达到无垃圾、杂物、死角干净,垃圾清运及时。4、环境卫生达到标准化保洁标准,校区内道路、走廊楼梯、卫生间等公用设施保持动态干净。房屋外墙及公共空间无乱张贴、乱悬挂现象。5、清洁工作“三及时”及时清理公共场所、及时清扫积水积雪,及时清理乱堆乱放物品。6、办公室及会议室平时保持表面干净无积灰,室内座椅摆放整齐,会前会后加强清洁。7、自行提供清洁卫生所需的拖把、水桶、抹布等保洁必需品耗材。具体要求:1、校区公共场所、公共绿地、主次干道(不少于以下频次)公共绿地1次/天清理硬化地面2次/天清扫主次干道2次/天清扫室外标识、宣传栏、信报箱1次/周擦拭2、房屋内公共部位楼内通道、楼梯1次/天拖扫消防通道1次/天拖擦公共活动场所2次/天拖擦门厅玻璃2次/天全面擦拭扶手、开关面板1次/天全面擦拭过道门、踢脚线1次/周全面擦拭公共卫生间4次/天全面擦拭室外扶手、护栏、休闲设施、柱灯、音响、石桌、石凳、花盆、灯罩、灯具、停车场及出入口的标识每周擦洗、保持干净、明亮、无积尘。积水、积雪清扫及时。清扫完毕后,清洁区域无垃圾、无杂物、无异味,并进行保洁巡查,卫生间所用擦手纸、手纸、洗手液由物业公司提供,费用包含在报价内。3、垃圾的处理业主在规定时间、地点放置垃圾;垃圾每日收集1次,做到日产日清,无垃圾桶、果壳箱溢满现象;垃圾不能超过垃圾桶、果壳箱三分之二,烟灰缸烟头不得多于五个。垃圾桶、果壳箱每日清理,定期擦拭,保持干净;4、除“四害”管理和卫生消毒灭鼠、灭蚊、灭蝇、灭蟑螂达到全国爱卫会规定的标准。科学有效地进行卫生消毒。服务标准:采取综合措施消灭老鼠,鼠密度用粉迹法测定不得超过5%,用鼠夹法测定不得超过1%,鼠征阳性房间不得超过2%;严格控制室内苍蝇孳生地,办公室、大厅、走廊、车库及室内公共部分都应达到基本无蝇;采取综合措施杀灭蟑螂,房间蟑螂侵害率不得超过5%,有蟑螂房间的成虫数不超过5只;有蟑螂未孵化卵荚的房间不得超过2%,有卵荚平均数不得超过2个;严格控制室内外蚊虫孳生,逐步做到有蚊房间的蚊数不得超过3只。定期科学有效地对办公区进行卫生消毒。在化学防治中,注重科学合理用药,不使用国家禁用的药品,所购药品、捕鼠工具等由物业公司提供,费用包含在报价内。(二)公共设施、设备以及水暖电维修服务服务要求:1、有完善的设备安全运行、维修养护和卫生清洁制度并在工作场所明示。有设备台账、运行记录、检查记录、维修记录和保养记录。2、定期检查消防设施设备,确保随时启用。3、设备主管或设备员每日对公用设备设施进行巡视,并有巡视日志(如供水、供电、供热、监控系统及空调系统等)。4、实行24小时报修值班制度。急修半小时内到达现场,一般维修一小时达到现场。5、环路灯、楼道灯、围墙灯、车库灯、指示灯等完好率98%以上,并按规定时间开关,负责公共区域照明灯具、开关等设备的更换并承担其费用。6、对危及人身安全隐患的设备设施,设有明显标志和防范措施。7、对蓄水池、二次供水水箱按规定定期清洗、消毒、加药,水质符合卫生要求。8、每季度对供水管道保养一次,主要阀门、阀体开启灵活,无漏水现象,负责更换用坏的阀门、水龙头管件等,费用由物业公司承担。9、雨、污水管道每月检查一次,每年对公共雨、污水管道全面疏通一次,确保排水畅通。10、化粪池每月检查一次,每年清掏1-2次,费用由物业公司承担。(三)、绿化养护1、有专业人员实施绿化养护管理。2、草坪长势良好,及时修剪和补栽补种,无杂草、杂物。3、花卉、绿篱、树木应根据其品种和生长情况,及时修剪整形,保持观赏效果。4、定期组织浇灌、施肥和松土,做好防涝、防冻。5、定期喷洒药物,预防病虫害,所用药品工具由物业公司提供并承担其费用。(四)、安全管理服务要求1、前门房和车库入口24小时值班,保证不定时巡查。检查有无安全隐患,并有巡查记录。2、对进出校区的车辆实行登记管理,引导车辆出入,有序停放。3、对进出校区的大件物品有严格的管理制度。4、对进出校区的装修施工人员、服务人员应进行盘问、登记;对学员进行指引路径。5、对校区设备房、顶层、顶柱灯危险隐患部位,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并有防护措施。6、对火灾、水灾、治安案件和交通事故等突发事件有应急处理预案(每年预演一次)。四、综合要求1、磋商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各项指标符合或优于本次磋商要求、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规范。2、磋商供应商必须按磋商文件各章节条款的内容和顺序逐项作出实质性应答。无论磋商文件如何表述,磋商小组欢迎磋商供应商尽可能用数据响应技术要求。所提供的服务要求与所规定要求的任何偏离都必须逐条列入响应文件中的磋商服务偏离表中,任何不按此要求的响应文件将承担被拒绝接受的风险。成交后,成交人在合同谈判中的任何偏离都不得超越此偏离表中已被采购人确认的条款。3、磋商供应商应为本项目组配备一支有能力的服务团队,人员要求应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岗位人员最低要求。4、磋商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中制定针对本项目的相关技术文件、应急预案及相关保障措施等。五、服务期限:合同服务期为一年(从合同签订之日起算)。服务期满后根据上年度服务期间完成甲方所要求服务情况,在财政预算资金有保障、物业管理服务内容要求不变、成交金额不变的情况下可以续签,续签时间不超过两年。六、付款办法:合同签订后每季度支付一次物业服务费(投标报价应包括人工工资、补助、人员的各项社会保险(各项社会保险按国家相关政策缴纳)、利润、税金等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各项费用等承包计价的一切费用)。经采购单位组织有关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付款,每次支付服务费乙方必须提供正规税务发票,否则拒付。第五章合同基本条款一、服务条件(一)服务地点:中共神木市委党校(二)服务期:合同服务期为一年(从合同签订之日起算)二、合同价款合同总价为一次性包杆价,不受市场价格变化因素的影响。三、款项结算(一)支付方式:银行转账(二)货币单位:人民币(三)结算方式:合同签订后每季度支付一次物业服务费。经采购单位组织有关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付款,每次支付服务费乙方必须提供正规税务发票,否则拒付。四、服务保证(一)提供的服务必须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二)符合国家要求,确保服务达到最佳状态。五、服务承诺以响应文件、澄清表(函)、合同等相关文件为准。六、违约责任(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相关条款执行。(二)未按合同要求提供服务或服务质量不能满足合同要求,采购人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款及合同约定终止合同,并要求成交供应商承担违约责任。七、争议解决若本合同执行过程中产生纠纷,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向采购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八、合同生效及其他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2、采购人与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3、未尽事宜由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具体明确。第六章响应文件构成及格式注释:1、本章分为六部分,是为方便供应商制作响应文件设计。第一至五部分应按要求或给定格式填报。2、第六部分响应方案格式仅供参考,供应商应根据项目特点,结合本次招标要求,对有关表格进行补充或修改,但不得对实质性文件的相关条款做出变动。封面格式神木市政府采购服务项目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盖章)时间:目录第一部分响应函格式X第二部分第一次磋商报价表X一、开标一览表X二、分项报价表X第三部分资格证明文件X一、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X二、社保缴纳证明X三、财务状况报告X四、税收缴纳证明X五、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X六、信用记录X七、投标人书面声明函X八、中小企业声明函-------------------------------X九、其他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X第四部分供应商概况一、供应商基本信息X二、供应商性质X三、其他X第五部分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承诺书X第六部分响应方案X一、响应方案X二、参考样表X三、技术服务偏差表X四、合同条款响应X五、供应商认为有利于成交的其他情况说明X第一部分响应函格式响应函神木市政府采购中心:我方收到贵中心发布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第标段磋商文件,经详细研究,我方决定参加该项目第标段招标活动。为此,我方郑重声明以下诸点,并负法律责任。一、我方已详细阅读了磋商文件,完全理解并同意磋商文件的所有事项及内容。二、我方已悉知并关注了贵方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详见磋商文件第二章第三条中的“磋商文件的修改、澄清”)上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有关变更公告(包括但不限于对磋商文件做出的修改或澄清、答疑纪要,以及项目暂停、重启、延期、终止等)。三、我方同意向贵方提供与本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明材料,保证所提交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并尊重磋商小组的评审结果。四、我方愿意按照磋商文件中的一切要求,完成本项目合同责任和义务。五、我方提交电子响应文件一份。六、开标后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我们愿接受政府采购的有关处罚决定。七、我方的响应文件在开标之日起90个日历日内有效,如成交,延长至合同执行完毕时止。八、所有关于此次招标活动的函电,请按下列地址联系:供应商:名称(盖章)地址:开户银行:账号:电话:传真:邮编:电子邮箱:(专用邮箱)日期:年月日备注:1、项目不分标段的,第___标段空白处填写“/”。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响应函的任何实质性内容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第二部分第一次磋商报价表一、开标一览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内容服务期投标报价小写:大写:单位:元供应商名称(盖章)年月日备注:1、“投标报价”为投标总价。投标报价必须包括:完成采购内容所需的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及其它相关的一切费用,以及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及不可预见费用等完成合同规定责任和义务、达到合同目的的一切费用。2、以上费用均为含税价格。二、分项报价表(样表)序号服务名称计量单位具体服务内容单价数量合计备注投标报价小写:大写:单位:元备注:1、本表“投标报价”金额应与“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一致;2、本表为样表,仅供参考,供应商根据项目实际需求进行填写。供应商名称(盖章)年月日第三部分资格证明文件供应商按以下要求逐一提供全部资料,缺少其中任何一项,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供应商书面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应按下文给定格式填写,否则按无效处理。特别说明,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可不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但须提供其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二、社保缴纳证明三、财务状况报告四、税收缴纳证明五、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六、信用记录七、供应商书面声明函八、中小企业声明函九、其他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神木市政府采购中心:现委派(授权代表姓名)为本公司的授权代表,参加贵中心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政府采购活动,就该项目的投标及合同的执行和完成,以本公司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宜。注:本授权自磋商之日起,有效期为90个日历日。授权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备注:1、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无需提供该委托授权书,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可采用纸质签字或盖章后,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也可使用法定代表人CA锁在电子响应文件制作软件中签章。供应商书面声明函神木市政府采购中心:我方作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____)的投标供应商,在此郑重声明:1、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的经营活动中____(填“没有”或“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应提供期限届满的证明材料。2、我方______(填“未被列入”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我方______(填“未被列入”或“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4、我方______(填“未被列入”或“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有不实,我方将无条件地退出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并遵照《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备注:项目不分标段的,第___标段空白处填写“/”。第四部分供应商概况一、供应商基本信息单位基本情况供应商全称注册地址成立时间登记证号单位性质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所属行业上年度营业收入资产总额所获得资质及等级(国家行政部门颁发)经营范围人员情况从业人员总数管理人员数量专业技术人员数量从业人员总数残疾人人数少数民族人数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相关供应商关系供应商名称说明1、登记证号指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中的登记号。2、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不提供“上年度营业收入”。3、供应商应如实填写上述信息。磋商文件允许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二、供应商性质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时,应提供声明函(按下文给定格式)。监狱企业投标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不做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投标视同为中小企业,不再单独享受价格扣除。磋商文件允许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应分别提供上述声明函或证明文件,此外,还须按下文给定格式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投标联合体未提供联合体协议书的,其响应文件无效。非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也无联合体情况的,可不提供此项内容。三、其他如:经营状况、同类服务业绩、客户评价证明、获得奖励及证书等。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神木市图书馆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物业管理);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物业管理);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备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本项目标的名称为中共神木市委党校物业管理服务,所属行业为物业管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第___标段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的服务。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年月日备注:项目不分标段的,第___标段空白处填写“/”。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一、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五)提供本单位承担的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的服。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二、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监狱企业证明函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要求享受相关优惠政策的,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备注: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第五部分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承诺书未签署下列承诺书的,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一、拒绝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承诺书(执行陕财办采管〔2006〕21号文件)为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治理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的号召,我公司在此庄严承诺:1、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公平竞标。2、不向政府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进行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以谋取交易机会。3、不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提供虚假资质文件或采用虚假应标方式参与政府采购市场竞争并谋取中标、成交。4、不采取“围标、陪标”等商业欺诈手段获得政府采购定单。5、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6、不在提供商品和服务时“偷梁换柱、以次充好”损害采购人的合法权益。7、不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或其它供应商恶意串通,进行质疑和投诉,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秩序。8、尊重和接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招标采购要求,承担因违约行为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9、不发生其他有悖于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原则的行为。供应商名称(盖章)年月日第六部分响应方案一、响应方案参照磋商文件第二章第八项《组织评标》各条款的要求,结合第四章《磋商内容及采购需求》编制响应方案。二、参考样表(一)同类业绩统计样表(仅供参考)(业绩证明文件附后)序号采购单位名称合同名称合同起止时间合同金额(万元)……数量合计(个):(二)项目团队样表(仅供参考)1、项目团队情况概述概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为本项目提供后勤服务的团队整体情况、团队负责人、联系人基本情况、背景、能力介绍等,具体内容自行编制。2、项目行政管理团队人员清单(仅供参考)1、项目负责人姓名年龄资格职称在本行业从业工作年限主要工作业绩和经历当前分工2、主要管理人员姓名年龄资格职称在本行业从业工作年限主要工作业绩和经历当前分工3、行政辅助人员姓名年龄学历职称从事类似项目工作年限主要工作业绩和经历当前分工备注表格空间不足时请自行扩展。3、各岗位服务人员配置明细样表(仅供参考)序号分项内容配置服务人员人数应急预备人数备注序号分项内容配置服务人员人数应急预备人数备注1234……三、服务偏差表序号磋商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响应条款偏离程度偏离简述或相关证明材料123456……备注:1、填写此表时以第四章“磋商内容及采购要求”各条款为基本响应要求,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偏离程度”注明“0”,无需填写“偏离简述”项。超出、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列出“+”、“-”偏差,并在“偏离简述”项做出详细说明;如果“偏离程度”项未填写,将视为该项指标未响应。2、“响应文件响应条款”必须与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证明材料的实质性响应情况相一致。若在评审环节发现该项与响应文件证明材料的实质性响应情况不一致,按无效响应处理。供应商名称(盖章)年月日四、合同条款响应完全理解并接受磋商文件中“合同基本条款”要求。供应商名称(盖章)年月日五、供应商认为有利于成交的其他情况说明中共神木市委党校物业管理服务中标(成交)明细中共神木市委党校物业管理服务中标(成交)明细受受中共神木市委党校,中共神木市委党校委托,采用委托,采用进行采购进行采购物业管理服务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编码:(项目编码:SMZCZ-2023228C)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及中,)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及中标(成交)结果如下:,标(成交)结果如下:一、合同包1(物业管理服务)1.1、中标(成交)供应商:榆林市亿和物业有限公司、中标(成交)供应商:榆林市亿和物业有限公司1.2、中标(成交)、中标(成交)总价:总价:673000.00元元1.3、中标(成交)标的明细:、中标(成交)标的明细:服务类服务类序序号号品目名称品目名称标的名称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要求服务时服务时间间服务标准服务标准数量数量计量单计量单位位单价单价(元元)总价总价(元元)1物业管理服务物业管理服务详见采购文件按采购文件服务要求1年按采购文件服务标准1.00项673,000.00673,000.00-第1页--第1页-八,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中共神木市委党校的中共神木市委党校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编号:SMZCZ-2023228C)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中共神木市委党校物业管理服务,属于(物业管理):承建(承接)企业为(榆林市亿和物业有限公司),从业人员93人,营业收入为512.69万元,资产总额为820.33万元,属于微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榆林市亿和物业有限公寓(盖::日期:202347月21神木市政府采购中心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SMZCZ-2023228C项目名称:中共神木市委党校物业管理服务采购人:中共神木市委党校采购代理机构:神木市政府采购中心中共神木市委党校物业管理服务目录第一章磋商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评审办法及标准第四章磋商内容及采购需求第五章合同基本条款第六章响应文件构成及格式第一部分响应函格式第二部分第一次磋商报价第三部分资格证明文件第四部分供应商概况第五部分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承诺书第六部分响应方案第1页中共神木市委党校物业管理服务第一章磋商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SMZCZ-2023228C项目名称:中共神木市委党校物业管理服务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680000.00元采购需求:合同包号合同包名称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预算金额(元)是否接受联合体合同履行期限1中共神木市委党校物业管理服务详见采购文件680000.00否1年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相关政策落实。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由采购人代表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无需提供纸质材料,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2)投标人是否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或“税收违法黑名单”;是否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3)社保缴纳证明:提供投标人已缴存的2022年1月1日以来任意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第2页中共神木市委党校物业管理服务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人已缴纳的2022年1月1日以来任意月份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7)供应商书面声明函。(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份额为整体预留,供应商须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备注: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供应商书面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应按招标文件第六章给定的格式填写。2、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投标视同为中小企业,不再单独享受价格扣除。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3年7月17日至2023年7月21日,每天上午08: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CA锁报名后自行下载方式:在线获取售价:免费获取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7月27日13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五、开启第3页中共神木市委党校物业管理服务时间:2023年7月27日13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地点:不见面开标,网上递交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开标地点:榆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1、方式:供应商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http://www.sxggzyjy.cn/),选择“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人”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投标人界面进行报名并免费下载招标文件。特别提醒: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使用数字认证证书(CA锁)对响应文件进行签章、加密、上传、签到、解密。不见面开标系统的签到和响应文件解密事宜请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榆林市)(http://yl.sxggzyjy.cn/),选择“服务指南”,点击“下载专区”,点击榆林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榆林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询标操作手册V1.0,请供应商仔细阅读操作手册,了解操作流程,熟练掌握不见面开标、不见面询标操作相关事宜,若无法正常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技术支持热线:400-998-0000。CA锁购买:榆林市榆阳区文化南路市民大厦三楼窗口购买,或下载手机APP:陕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线上购买。联系电话:0912-3452148。2、建议使用带有麦克风和摄像头的笔记本电脑。3、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各供应商应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中共神木市委党校地址:神木市滨河新区街道尚德路3号第4页中共神木市委党校物业管理服务联系方式:1839125929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神木市政府采购中心地址:神木市滨河新区煤炭综合大楼联系方式:0912-8330855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谢朋利电话:0912-833085513379498881第5页中共神木市委党校物业管理服务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定义(一)采购人:中共神木市委党校(二)监管部门:神木市财政局(三)采购代理机构:神木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四)供应商:拟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二、供应商注意事项(一)询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采购人应当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二)质疑和投诉供应商如果认为磋商文件中涉及的采购需求(包括供应商资格条件、评审要素及分值设置、采购内容和要求、合同条款等)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可以在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供应商如果认为采购程序、采购过程或成交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采购人、采购中心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人和其他有关供应商。1、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财政部《质疑函范本》给定的格式进行填写,范本下载详见【财政部国库司(gks.mof.gov.cn)】网站〖首页•〉政府采购管理〗栏目中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链接地址:http://gks.mof.gov.cn/ztztz/zhengfucaigouguanli/201802/t20180201_2804589.htm第6页中共神木市委党校物业管理服务2、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在《质疑函》上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在《质疑函》上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授权代表办理质疑事项时,除提交《质疑函》外,还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的有效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在法定质疑期内,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当一次性提出。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采购人、采购中心不予受理:(1)质疑人不是参与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或潜在供应商;(2)质疑人与质疑事项不存在利害关系的;(3)未在法定期限内提出质疑的;(4)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出,或《质疑函》主要内容构成不完整的,或缺乏必要的证明材料及证明材料不完整的;(5)《质疑函》没有合法有效的签字、盖章或授权的;(6)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据、材料的;(7)质疑答复后,同一质疑人就同一事项再次提出质疑的;4、质疑人对采购中心或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人、采购中心未在规定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神木市财政局提出投诉。5、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6、对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质疑、投诉的行为予以严肃处理。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供应商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②投诉人在全国范围内十二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第7页中共神木市委党校物业管理服务③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的投诉将被驳回,并将提出投诉的供应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一至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7、依法严惩捏造事实诬告陷害、诽谤他人的行为。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43条【诬告陷害罪】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46条【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8、质疑函递交地址:采购人:中共神木市委党校联系电话:18391259297地址:神木市滨河新区街道尚德路3号代理机构:神木市政府采购中心地址:陕西省神木市滨河新区煤炭综合大楼七楼西(707)联系电话:0912-83308559、投诉书递交地址: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912-8330666(三)关于信用记录的查询和使用1、磋商小组在资格审查阶段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对供应商的信用情况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本次投标活动。2、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但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第8页中共神木市委党校物业管理服务3、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的时间段为“磋商公告发布之日(含当日)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不含当日)”。信用记录查询的结果,将以纸质截图形式留存。供应商未如实填报《供应商书面声明函》的,视为“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行为,拒绝其参本次投标活动。(四)执行优惠政策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本次投标,以及节能产品、环保产品的采购,执行******以及国家部委有关文件。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2、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五)关于知识产权与保密事项1、所有涉及知识产权的产品及设计,供应商必须确保采购人拥有其合法的、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并免受任何侵权诉讼或索偿,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供应商承担。2、由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供应商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或将其用于本次投标以外的任何用途。开标后,若采购人有要求,供应商须归还采购人认为需保密的文件和资料,并销毁所有相应的备份文件及资料。(六)政采贷业务为了进一步推动金融支持政策更好适应市场主体的需要,扎实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积极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有第9页中共神木市委党校物业管理服务第四部分供应商概况一、供应商基本信息单位基本情况单位基本情况单位基本情况单位基本情况单位基本情况单位基本情况供应商全称注册地址成立时间登记证号单位性质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所属行业上年度营业收入资产总额所获得资质及等级(国家行政部门颁发)经营范围人员情况人员情况人员情况人员情况人员情况人员情况从业人员总数管理人员数量专业技术人员数量从业人员总数残疾人人数少数民族人数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相关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相关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相关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相关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相关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相关供应商关系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第47页中共神木市委党校物业管理服务说明1、登记证号指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中的登记号。2、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不提供“上年度营业收入”。3、供应商应如实填写上述信息。磋商文件允许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二、供应商性质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时,应提供声明函(按下文给定格式)。监狱企业投标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不做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投标视同为中小企业,不再单独享受价格扣除。磋商文件允许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应分别提供上述声明函或证明文件,此外,还须按下文给定格式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投标联合体未提供联合体协议书的,其响应文件无效。非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也无联合体情况的,可不提供此项内容。三、其他如:经营状况、同类服务业绩、客户评价证明、获得奖励及证书等。第48页中共神木市委党校物业管理服务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神木市图书馆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物业管理);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物业管理);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备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本项目标的名称为中共神木市委党校物业管理服务,所属行业为物业管理。第49页中共神木市委党校物业管理服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第___标段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的服务。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年月日备注:项目不分标段的,第___标段空白处填写“/”。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一、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五)提供本单位承担的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的服。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第50页中共神木市委党校物业管理服务二、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第51页中共神木市委党校物业管理服务监狱企业证明函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要求享受相关优惠政策的,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备注: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第52页中共神木市委党校物业管理服务第五部分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承诺书未签署下列承诺书的,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一、拒绝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承诺书(执行陕财办采管〔2006〕21号文件)为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治理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的号召,我公司在此庄严承诺:1、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公平竞标。2、不向政府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进行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以谋取交易机会。3、不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提供虚假资质文件或采用虚假应标方式参与政府采购市场竞争并谋取中标、成交。4、不采取“围标、陪标”等商业欺诈手段获得政府采购定单。5、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6、不在提供商品和服务时“偷梁换柱、以次充好”损害采购人的合法权益。7、不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或其它供应商恶意串通,进行质疑和投诉,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秩序。8、尊重和接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招标采购要求,承担因违约行为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9、不发生其他有悖于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原则的行为。供应商名称(盖章)年月日第53页中共神木市委党校物业管理服务第六部分响应方案一、响应方案参照磋商文件第二章第八项《组织评标》各条款的要求,结合第四章《磋商内容及采购需求》编制响应方案。二、参考样表(一)同类业绩统计样表(仅供参考)(业绩证明文件附后)序号采购单位名称合同名称合同起止时间合同金额(万元)……数量合计(个):数量合计(个):数量合计(个):数量合计(个):数量合计(个):(二)项目团队样表(仅供参考)1、项目团队情况概述概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为本项目提供后勤服务的团队整体情况、团队负责人、联系人基本情况、背景、能力介绍等,具体内容自行编制。2、项目行政管理团队人员清单(仅供参考)1、项目负责人1、项目负责人1、项目负责人1、项目负责人1、项目负责人1、项目负责人1、项目负责人姓名年龄资格职称在本行业从业工作年限主要工作业绩和经历当前分工2、主要管理人员2、主要管理人员2、主要管理人员2、主要管理人员2、主要管理人员2、主要管理人员2、主要管理人员姓名年龄资格职称在本行业从业工作年限主要工作业绩和经历当前分工3、行政辅助人员3、行政辅助人员3、行政辅助人员3、行政辅助人员3、行政辅助人员3、行政辅助人员3、行政辅助人员第54页中共神木市委党校物业管理服务姓名年龄学历职称从事类似项目工作年限主要工作业绩和经历当前分工备注表格空间不足时请自行扩展。表格空间不足时请自行扩展。表格空间不足时请自行扩展。表格空间不足时请自行扩展。表格空间不足时请自行扩展。表格空间不足时请自行扩展。3、各岗位服务人员配置明细样表(仅供参考)序号分项内容配置服务人员人数应急预备人数备注1234……三、服务偏差表序号磋商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响应条款偏离程度偏离简述或相关证明材料123456……第55页中共神木市委党校物业管理服务备注:1、填写此表时以第四章“磋商内容及采购要求”各条款为基本响应要求,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偏离程度”注明“0”,无需填写“偏离简述”项。超出、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列出“+”、“-”偏差,并在“偏离简述”项做出详细说明;如果“偏离程度”项未填写,将视为该项指标未响应。2、“响应文件响应条款”必须与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证明材料的实质性响应情况相一致。若在评审环节发现该项与响应文件证明材料的实质性响应情况不一致,按无效响应处理。供应商名称(盖章)年月日四、合同条款响应完全理解并接受磋商文件中“合同基本条款”要求。供应商名称(盖章)年月日五、供应商认为有利于成交的其他情况说明第56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物业管理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