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水计量设施建设中标结果公示(昭通市昭阳区水务局2023)



昭通市2023年昭阳区灌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供水计量设施建设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昭通市2023年昭阳区灌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供水计量设施建设项目

采购单位
昭通市昭阳区水务局

行政区域
昭通市
公告时间
2023-07-31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
2023-07-19
成交日期
2023-07-31

成交供应商
云南佟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总成交金额
¥73.057889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范景波

项目联系电话
0870-2132896

采购单位
昭通市昭阳区水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
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环城西路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范景波/0870-2132896

代理机构名称
云南烽越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凤凰街道远大广场12 幢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李杰、温晓露/0870-2834168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FY(招标)ZT2023-060

二、项目名称:昭通市2023年昭阳区灌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供水计量设施建设项目

三、成交信息

标段名称:昭通市2023年昭阳区灌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供水计量设施建设项目
供应商名称:云南佟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二环西路乌蒙古镇35幢5号
成交金额(万元):73.057889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标段名称:昭通市2023年昭阳区灌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供水计量设施建设项目

名称:昭通市2023年昭阳区灌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供水计量设施建设项目

施工范围:招标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施工工期:签订合同后60日历天内完成安装调试

项目经理:凌明凯

执业证书信息:云253201020216224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杨怀喜 、吴仕林(组长)、汤朝兵(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执行现行招标代理费收费文件,参考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计价收取
金额:0.8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昭通市昭阳区水务局
地址: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环城西路
联系方式:范景波/0870-21328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烽越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凤凰街道远大广场12 幢
联系方式:李杰、温晓露/0870-28341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范景波
电 话:0870-21328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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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文件
2023年水价改革磋商文件(磋商文件)(1)(1).doc
2023-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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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佟清).pdf
2023-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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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文件
成交结果公告1.docx
2023-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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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通市2023年昭阳区灌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供水计量设施建设项目项目编号:FY(招标)ZT2023-060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人:昭通市昭阳区水务局采购代理机构:云南烽越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023年7月目录注意事项1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2第二章供应商须知5第三章评审办法14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23第五章工程量清单41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41注意事项各供应商:在您递交响应文件时还须携带下列证件由现场工作人员登记验收,并提交磋商小组核验:1、若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响应文件并参与投标活动的,则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2、若由被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响应文件并参与投标活动的,则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原件;以上1、2条要求满足其中之一即可。3、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4、磋商保证金缴款电子回执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昭通市2023年昭阳区灌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供水计量设施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昭通市2023年昭阳区灌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供水计量设施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云南烽越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昭阳区凤凰街道迎宾大道59号附16号(远大集团写字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7月3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FY(招标)ZT2023-0602.项目名称:昭通市2023年昭阳区灌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供水计量设施建设项目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预算金额:731694.37元5.最高限价:731694.37元6.建设内容: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7.计划工期:签订合同后60日历天内完成安装调试。8.项目地点:昭阳区。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需提供声明函);(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声明函);(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供应商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0-2022年度任意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供应商成立未满1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及健全的财务制度。(复印件加盖公章);4.信誉要求:无重大违法失信不良信用记录。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栏”查询截图(未出现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查询、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记录查询);须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网页截图(截图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无不良信息记录)。并将以上网站的查询结果放入《响应文件》中。供应商不满足本项规定条件的,将被否决投标(注:查询时间应为公告发布开始至投标截止期间)。5.资格审查方法:本次磋商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等。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水利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在本企业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同时拟投入本工程的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拟投入本工程的专职安全员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3年7月19日至2023年7月25日,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云南烽越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昭阳区凤凰街道迎宾大道59号附16号(远大集团写字楼))。方式:现场获取,供应商请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获取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600.0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7月3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云南烽越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昭阳区凤凰街道迎宾大道59号附16号(远大集团写字楼))。五、开启时间:2023年7月3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云南烽越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昭阳区凤凰街道迎宾大道59号附16号(远大集团写字楼))。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等。2.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上发布,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信息,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昭通市昭阳区水务局地址: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环城西路联系方式:范景波/0870-213289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云南烽越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昭阳区凤凰街道迎宾大道59号附16号(远大集团写字楼)联系方式:李杰、温晓露(0870-2834168)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杰、温晓露电话:0870-2834168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采购人采购人:昭通市昭阳区水务局地 址: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环城西路联系人:范景波电 话:0870-21328962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云南烽越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 系 人:李杰、温晓露联系电话:0870-2834168邮 箱:ynjczbzt@163.com 3磋商范围及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5出资比例100%6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7计划工期签订合同后60日历天内完成安装调试;8建设地点昭阳区9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的相关标准及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10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条11踏勘现场不组织12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其他材料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发出的答疑书、补遗书或通知等13磋商报价磋商报价不得超过本项目工程量清单中的磋商控制价价,超过者做废标处理。14磋商控制价本次采用全费用综合总价报价731694.37元,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本项目最高限价,否则将视为无效报价。15磋商有效期90日历天16签字或盖章要求(1)响应文件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格式部分要求,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没有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2)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响应文件中应附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其授权委托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签字;(3)响应文件中所有签字的地方不能用私章或签字章代替。17响应文件份数文档响应文件: 壹 份正本, 贰 份副本。响应文件电子版(U盘):壹份。18装订要求不提倡豪华装帧,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密封完好,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响应文件应编制目录,并且逐页标注连续页码,否则,采购人对由于响应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其他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 19封套上写明响应文件封套密封:封套上写明:(1) (项目名称) 响应文件(2)项目编号: (3)供应商名称: (4)2023年7月31日上午09时30分,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20响应文件电子版密封密封方式:响应文件电子版先单独密封,最终与响应文件一同密封。21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地点:云南烽越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昭阳区凤凰街道迎宾大道59号附16号(远大集团写字楼))22是否退还响应文件否23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的形式:转账(从各投标公司基本户转入)。保证金缴纳信息:账户:云南烽越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账号:536899991013000077542 开户行:交通银行昭通昭阳支行金  额(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1、磋商保证金必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转入云南烽越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基本户(磋商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3年7月31日09时30分)2、递交磋商保证金时必须备注所投项目的项目名称(标段)及编号;3、磋商保证金以汇款的形式缴纳到云南烽越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基本户并打印转款回执单。4、磋商保证金有效期:同投标有效期一致。5、财务室联系电话:0870-2834168 24磋商时间和地点磋商时间:2023年7月31日09时30分(同递交截止时间)磋商地点:云南烽越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昭阳区凤凰街道迎宾大道59号附16号(远大集团写字楼))25磋商小组的组建磋商小组构成:3人及以上单数,由采购人代表,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在政府采购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26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否由磋商小组根据“第三章 评审办法”的相关规定推荐1~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本项目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2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3本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4本项目建设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5本项目的资金来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6本项目的出资比例: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7本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8本次磋商范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9本项目的质量标准: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10本项目的标段划分: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供应商资格要求1.2.1供应商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服务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1.2.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1.2.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项目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3)被责令停业的;(4)被暂停或取消磋商资格的;(5)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6)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成交或严重违约或重大服务质量问题的。(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活动。1.3费用承担1.3.1供应商准备和参加竞争性磋商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3.2本项目的磋商代理服务费及其它相关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费用在成交通知书发出时由成交人一次性缴纳给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1.4踏勘现场1.4.1本项目不组织勘察现场。1.4.2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4.3除采购人的原因外,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4.4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2.竞争性磋商文件2.1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2.1.1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评审办法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2.1.2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其他材料: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2.1.3供应商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后,应仔细检查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2.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及修改2.2.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应在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3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采购人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予以澄清。书面形式送至云南烽越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昭阳区凤凰街道迎宾大道59号附16号(远大集团写字楼))。并将电子文件发至:ynjczbzt@163.com。2.2.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2.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2.2.4供应商在收到澄清或修改内容后,应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文件。3.响应文件3.1响应文件的组成3.1.1响应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磋商函部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四部分组成。3.2磋商报价3.2.1本项目设控制价,控制价金额详见本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磋商控制价,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3.2.2磋商报价说明及要求磋商的报价及合同所有款项的支付均以人民币计算。磋商报价为供应商人在响应文件中提出的支付金额的综合单价。3.2.3供应商的磋商报价,应是完成本项目所列磋商范围及内容内的全部,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作为供应商计算单价的依据。本次磋商进行两次报价,首轮报价为磋商文件中的报价,经过首轮磋商后,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第二次报价,第二次报价将作为最终报价进行比较与评审,也是最终的合同价。3.3磋商有效期3.3.1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磋商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磋商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文件失效。3.4响应文件的编制3.4.1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3.4.2响应文件应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3.4.3响应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响应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3.4.4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4.5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3.5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3.5.1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密封完好,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公章或密封章。3.5.2响应文件封套上写明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5.3响应文件电子版密封: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6响应文件的递交3.6.1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3.6.2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6.3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3.6.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3.7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3.7.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3.7.2供应商修改或撤回已递交响应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4.2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3.7.3修改的响应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4条、第3.5条、第3.6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4.磋商4.1磋商小组4.1.1采购人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组建磋商小组。4.1.2磋商小组成员以及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不得泄露评审情况以及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4.2磋商时间和地点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4.3磋商程序4.3.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采购人监督人员或公证员随机开启各响应文件。4.3.2磋商小组对各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通过初步评审的响应文件才能进入详细评审及磋商)。4.3.3磋商小组对进入详细评审的响应文件审定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4.3.4磋商小组按抽取的磋商顺序分别与供应商就响应文件的具体内容进行磋商及澄清。4.3.5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递交磋商承诺及最终报价。4.3.6磋商小组根据各竞争性磋商申请单位的《响应文件》、《磋商承诺》及《最终报价表》进行评审,按照综合评估打分法根据供应商最终得分由高到低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向采购人提交“推荐候选供应商名单”。4.4磋商内容的变动4.4.1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建设内容中的技术、质量标准,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4.4.2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4.4.3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5.合同授予5.1成交供应商确定方式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外,采购人应当在收到磋商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磋商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确定成交供应商。5.2成交通知成交结果公示期结束无异议后2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5.3签订合同5.4.1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以及磋商时递交的磋商承诺和最终报价订立书面合同。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对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5.4.2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与第二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第三章评审办法评审办法前附表条款评审因素评审标准资格性评审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满足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0条供应商资格要求。资格性评审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满足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0条供应商资格要求。资格性评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满足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0条供应商资格要求。资格性评审信誉要求满足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0条供应商资格要求。资格性评审财务状况要求满足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0条供应商资格要求。资格性评审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满足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0条供应商资格要求。初步评审标准供应商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初步评审标准响应文件签字盖章竞争性磋商文件格式中要求有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章的内容符合要求初步评审标准响应文件格式符合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初步评审标准营业执照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初步评审标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按规定格式填写。核验原件,还须另附一份原件于响应文件正本中。初步评审标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具备有效证件;核验原件,复印件附于响应文件中。初步评审标准质量承诺响应文件有质量承诺且质量承诺满足竞争性磋商件要求初步评审标准磋商保证金已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初步评审标准磋商价格供应商磋商报价方式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且不高于规定的最高限价初步评审标准磋商有效期有效期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初步评审标准工期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初步评审标准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给出的范围、单位、数量1.评审方法本竞争性磋商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打分法进行评审,磋商小组对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承诺》及《最终报价表》按照本章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根据供应商最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2.评审标准2.1资格性审查和初步评审标准2.1.1磋商小组根据本章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资格审查和初步评审,并记录评审结果。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不再进行详细评审及磋商。2.1.2磋商报价有算术错误的,磋商小组按以下原则对磋商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供应商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供应商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1)磋商报价大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2详细评审标准只有通过了资格审查和初步评审、被判定为合格的供应商可进入详细评审及磋商。磋商小组就响应文件的具体内容与供应商进行磋商,并根据磋商结果按照详细评审标准进行打分。2.2.1分值构成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技术、商务部分分别按照评审方法打分后,再按下列公式计算出供应商的最后得分:Z=S+JZ为供应商最终得分;S为供应商商务部分得分;J为供应商技术部分得分;2.2.2技术部分评审评分按照规定的分值设定、评分标准,对技术部分进行评审和评分,按分档进行打分。技术部分评审评分(满分90分)1、工期承诺及保证措施(10分)(1)工期承诺满足磋商文件且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施工进度计划详细、明确,施工工期保证措施得当合理,具有针对性及指导性的得8-10分;(2)工期承诺满足磋商文件且有违约责任承诺;施工进度计划基本合理,施工工期保证措施基本合理,但不具有针对性及指导性的得4-7分;(3)工期承诺满足磋商文件,有施工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但不合理得1-3分;(4)无施工进度计划或无保证措施的不得分。2、施工技术方案(20分)(1)有具体施工技术方案,方案合理且具有较强的指导性、针对性;重难点突出,分析深入、细致,有具体的保障措施,满足工程需要得15-20分;(2)有具体施工技术方案,方案基本合理且有一定的指导性、针对性;重难点突出,但分析不够深入、细致得8-14分;(3)有施工技术方案但不具体,指导性、针对性不强,重难点不突出得4-7分;(4)有施工技术方案但不合理,无指导性、针对性,且无重难点分析得1-3分;(5)没有施工技术方案的不得分。3、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10分)(1)质量承诺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工程质量保证措施阐述详细、明确,并具有针对性及指导性的得8-10分;(2)质量承诺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有违约责任承诺,质量保证措施基本达到要求但不具有针对性及指导性的的得5-7分;(3)质量承诺满足磋商文件,没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质量保证措施基本达到要求但存在一些问题的得1-4分;(4)无质量保证措施不得分。4、主要管理和技术人员配置(10分)(1)项目管理人员针对工程实际配置且合理,能满足工程管理需要且有针对性的,得8-10分;(2)项目管理人员配置合理,能满足工程管理需要,但专业配置针对性一般的,得4-7分;(3)项目管理人员配置不合理,不能满足工程要求的,得1-3分;对项目管理人员没有说明的不得分。5、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10分)(1)响应文件有具体、完整、可行的安全文明施工实施保证措施,且合理、先进、针对性好,并有具体的安全违约责任,符合国家、省、州(市)的有关规定的得8-10分;(2)响应文件有具体、完整、可行的安全文明施工实施保证措施和安全违约责任,并符合国家、省、州(市)的有关规定,内容合理,但针对性一般的得3-7分;(3)响应文件有具体、完整、可行的安全文明施工实施保证措施和安全违约责任,符合国家、省、州(市)的有关规定,但不具体且存在一些问题的得1-2分;(4)无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或没有具体的安全违约责任,不得分。6、施工主要工序(10分)(1)施工主要工序阐述明细、全面、合理,主要工种施工方法得当,且对磋商项目的关键技术、工艺有明确、深入的表述,对施工重点、难点有合理、经济、安全的解决方案和可行保证措施的得10分;(2)施工主要工序有阐述全面、合理,主要工种施工方法基本得当,且对磋商项目的关键技术、工艺有明确的表述,对施工重点、难点有合理的解决方案,保证措施基本可行的得8分;(3)施工主要工序阐述全面、基本合理,有主要工种施工方法,且对磋商项目的关键技术、工艺有一定了解,对施工重点、难点有建议,解决方案和保证措施基本可行的得5分;(4)施工主要工序阐述基本全面,且对磋商项目的关键技术、工艺有一定了解,对施工重点、难点有建议,解决方案和保证措施不可行的得3分。无施工主要工序阐述的不得分。7、施工机械投入(5分)(1)施工机械投入与施工进度计划呼应、满足工程要求,施工机械搭配合理、准确且明确的,有相对应的费用的得5分;(2)施工机械投入与施工进度计划呼应、满足工程要求,施工机械搭配基本合理、基本准确且有相对应的费用的得4分;(3)施工机械投入与施工进度计划呼应、基本满足工程要求,但施工机械搭配不当的得3分;(4)施工机械投入与施工进度计划不相呼应、不满足工程要求的得1分。施工机械投入未作说明的不得分。8、劳动力安排和材料投入计划及其保证措施(10分)(1)劳动力安排和材料投入计划与施工进度计划呼应,能较好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合理,能指导施工且针对性好的得8-10分;(2)劳动力安排和材料投入计划与施工进度计划呼应,能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合理,但针对性和指导性一般的得5-7分;(3)劳动力安排和材料投入计划与施工进度计划基本呼应,能基本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基本合理,但缺乏针对性的得2-4分;(4)劳动力安排和材料投入计划与施工进度计划不能呼应得1分。无劳动力安排和材料投入计划的不得分。9、类似工程业绩(5分)供应商提供一个类似业绩的得基本分3分,每增加1个类似项目业绩加1分,加到满分为止。(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不提供不得分。)2.3商务部分评审评分按照规定的分值设定、评分标准,对商务部分进行评审和评分。商务部分的报价以最终报价为准。商务部分评审评分(满分10分)磋商基准价: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有效磋商报价的最低价。计算公式: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终磋商报价)*价格权重*100。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精神,参谈供应商被认定为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监狱企业提供符合规定的工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为准)且所投产品为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所生产的,对小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报价给予3%的扣除,即:评标价=磋商总报价×(1-3%);扣除后的价格为评标价。政策优惠: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报价给予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注:得分中间值用插入法,小数点后保留两位。2.2.4汇总评分结果(1)磋商小组应对各供应商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分值评分。(2)技术部分评分中,各磋商小组应自主评分并签字确认。各分档评分中间不得插入小数。(3)统计分数原则:计算平均分值为供应商技术部分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4)详细评审工作全部结束后,汇总各个磋商小组成员的详细评审评分结果,并按照详细评审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对供应商进行排序。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技术部分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技术部分评审得分仍相同的,磋商小组成员以记名投票的方式,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其得分相同供应商的排名顺序。2.2.5响应文件的澄清和补正(1)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2)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3)磋商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磋商小组的要求。2.2.6评审结果(1)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外,磋商小组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综合评估打分法,根据供应商最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2)磋商小组完成磋商及评审后,应当根据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磋商报告。磋商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磋商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磋商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磋商报告。2.3特殊情况的处置程序2.3.1磋商过程中如遇特殊问题,由磋商小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研究决定。2.3.2在任何评审环节中,需磋商小组就某项定性的评审结论做出表决的,由磋商小组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附件A:废标条件废标的全部条件应为本章评审标准所包含全部内容,本附件所集中列示的废标条件,是对评审的补充。A1.废标条件供应商或磋商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磋商作否决投标处理:A1.1不按磋商小组要求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A1.2在初步评审中,磋商小组认定供应商的磋商不符合评审标准中规定的任何一项评审标准的。A1.3磋商响应文件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加盖单位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未按要求签章的。A1.4磋商响应文件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A1.5供应商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磋商响应文件,或在一份磋商响应文件中对同一磋商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方案的除外;A1.6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或提交的保证金有瑕疵的;A1.7磋商小组初步评审时若发现供应商报价存在有重大漏项、缺项,且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没有明确的阐述和承诺的;A1.8磋商小组初步评审时应认真审查各供应商磋商报价,若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报价,且其磋商响应文件的磋商报价分析不能说明清楚的,使得其磋商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对该供应商进行询标。询标毕后,供应商应对磋商小组所提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磋商小组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磋商;A1.9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取消其磋商资格:(1)串通报价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2)不按磋商小组要求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3)在磋商响应文件上签章与其他供应商在磋商响应文件上的签章相同的;(4)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的。A1.10磋商响应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报价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对不同文字文本磋商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5)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磋商响应文件的报价,供应商同意后,调整后的报价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申请将被拒绝并且其保证金也将被没收。A1.11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或磋商响应性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参考格式)本合同条款仅作参考,最终以双方共同商定的合同为准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见《标准施工招标文件》,本文件不再重复。第二节合同专用条款1、一般约定1.1.2合同当事人和人员1.1.2.1合同当事人:指发包人和(或)承包人。1.1.2.2发包人:昭通市2023年昭阳区灌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供水计量设施建设项目合同协议书中与承包人签字的当事人。1.1.2.3承包人:昭通市2023年昭阳区灌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供水计量设施建设项目合同协议书中与发包人签字的当事人。1.1.2.4承包人项目经理:姓名,资质证书编号是承包人派驻施工场地的全权负责人。1.1.2.6监理人:,是受发包人委托对合同履行实施管理的法人或其他组织。1.1.2.7总监理工程师(总监):姓名,资质证书编号监理人委派常驻施工场地对合同履行实施管理的全权负责人。1.1.4日期1.1.4.1开工通知:监理人给承包人发出的开工的函件。1.1.4.2开工日期:。1.1.4.3工期:本合同签约工期为。1.1.4.5缺陷责任期:本合同缺陷责任期为壹年。1.2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汉语言),还使用/语言文字。1.3法律需要明示的法律、地方法规、行政法规:执行现行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和规章。需要明示的行业和部门规章:按通用条款执行。增加条款:适用标准、规范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1.4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1)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4)专用合同条款;(5)通用合同条款;(6)技术标准和要求;(7)图纸;(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清单;(9)其他合同文件。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套数:/,提供图纸的时间:/。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和保密期限:不得私自外传1.7联络1.7.2双方往来函件:1.7.2.1函件送达的期限:28天。1.8转让合同权利的转让:不允许转让。2.发包人义务2.3提供施工场地(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已完成且具备施工条件。(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施工现场用水、用电由承包人自行解决。(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承包人自行解决。(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双方协商解决(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6)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交验要求:开工前10日,在施工现场以书面形式进行交验,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确认。(7)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按通用条款执行。(8)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承包人应根据发包人具体的工作指令执行。2.4协助承包人办理证件和批件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办理法律规定的有关施工证件和批件的名称和时间:另行协商。2.5组织设计交底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发布开工令前7日内。2.6支付合同价款2.6.1合同价款的确定(一)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合同方式确定。(1)采用固定价格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除政策指导性文件、清单工程量增10%以上外,综合单价无论发生任何情况均不做调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自行考虑风险,进入标总价,中标后不作调整(政策指导性文件调整除外)。(四)新增项目或漏项的工程量的调整方法:除合同有规定外,招标人提供工程量清单如有漏项或发生设计变更时,工程量按实际发生计算。(五)新增项目或漏项的综合单价调整方法: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招标人提供工程量清单如有漏项或发生设计变更时,单价按下列方法确定:a、投标报价清单中已有相同或类似的工程项目,其综合单价按报价清单中相同或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计算;类似项目项目指:套用相同定额计价的项目或虽套用不同定额,但定额人工费、机械费相同的项目;b、若投标报价清单中没有相同或类似的项目,由承包人于变更事项发生后7曰内提出适当变更价格,经发包人确认后执行。23.3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另行约定。(五)、措施费用调整范围及计算方法:本工程措施费(安全施工费、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除外)无论发生任何情况均不作调整。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在办理结算时按政策性文件执行。(六)、总承包服务费:本工程不填报总承包服务费。(七)、人工费调价原则:从本工程控制价编制时到工程竣工期间政策人工费标准有调整的,调整人工费差额。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人工费低于或等于控制价编制时人工费规定标准(基准人工费)的,按施工期省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人工费标准减招标期基准人工费调差;投标报价中人工费高于招标期基准人工费的,调整施工期人工费与投标报价人工费之差。(八)、机械费及其他费用调价原则:从本工程控制价编制时到工程竣工期间,工程造价管理或有关部门对机械设备使用费及其他费用调整的,按照其规定进行调整,本工程控制价编制时,未计算机械油料消耗量的价差,结算时按有关规定按实调整。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另行约定。2.6.2工程预付款本工程没有预付款2.6.3工程款(进度款)支付完成工程量一半,支付第一次进度款,工程完工后,按规定,支付第二次进度款。2.6.3.5质量保证金的退还:在整个合同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并发给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后14天内,由监理工程师审核发包人同意将保证金一次退还给承包人。2.7组织竣工验收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按通用条款执行。2.8其他义务2.8.1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姓名:职务:职权:2.8.2不实行监理的,工程师的职权:2.8.3发包人应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3、监理人3.1监理人的职责和权力发包人委托监理人的职权: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3.2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职务:3.5商定或确定3.5.1总监理工程师应与合同当事人协商或确定的事项:另行协商。4、承包人4.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4.1.3完成各项承包工作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1)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当月25日提供下月施工计划,当月25日提供本月情况报告,季度第一个月中旬提供季度计划,以上文件一式肆份,由发包方、承包方、监理单位分别保存。(2)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问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按国家和工程所在地区建设主管部门安全文明施工相关要求执行,负责施王现场内的保卫工作和场地照明,费用已含在合同中。(3)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在现场提供两间临时办公室,费用由承包人承担。(4)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按照国家、省、市、县相关规定执行在发包人指定的时间内完成,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自行承担由其造成的损失、罚款。(5)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竣工验收前承包人负责,发包人配合,含在投标报价中,竣工验收后发包人负责,承包人配合。(6)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承包人采取保护措施,费用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7)施工场清洁卫生的要求:按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82号《建筑施工现场监督管理条例》负责文明施工,费用按相关文件执行。(8)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协调施工场地内各交叉作业施工单位和人员之间的关系,保证按要求顺利施工。提供所有参与工程施工人员的由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上岗证、技术等证件复印件,施工人员应随身携带上岗证书并接受发包人和监理单位检查。4.2履约担保4.2.1履约担保: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5%(不含发包人部分),承包人通过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向发包人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3%,承包人向劳动监察大队部门缴纳。4.2.2履约担保的退还时间:承包人应保证其担保在发包人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前一直有效。发包人应在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后28天内把担保退还给承包人(无息)。4.3分包4.3.2工程分包:/。4.5承包人项目经理4.5.1项目经理姓名:职务:项目经理的职权:4.5.4承包人项目经理的授权人姓名:职务:职责:5.材料和工程设备5.1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5.1.2承包人采购的各项材料和工程设备:承包人应向监理人提交其负责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品种、规格、数量、质量和供货时间、供货人及质量证明文件等报送监理人审批,并按照规范实行有见证送检。5.2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5.2.1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约定:5.2.1.1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见附件或工程量清单)5.2.1.2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双方约定发包人承担责任如下:(1)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另行协商。(2)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另行协商。(3)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另行协商。(4)供应数量与一览表不符:另行协商。(6)到货时间与一览表不符:另行协商。5.2..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无。5.2..3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运输和保管约定:(1)发包人运输和保管:另行协商。(2)由承包人运输、保管的费用:另行协商。10.进度计划10.1合同进度计划10.1.1承包人提供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施工图会审后3日内;工程师确定的时间:5日内。10.1.2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按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的时间。11、开工和竣工11.1开工(1)工程建设项目约定的开工日期:;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13.工程质量:13.1工程质量要求13.1.1工程质量应当达到的标准: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14.试验和检验14.1对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15.变更15.1变更的范围和内容的约定:按工程实际双方协商后按建设程度变更。15.2变更劝的约定:发包人有权决定变更,承包人必须按工程建设程序及监理人的指示执行变更。15.3变更程序15.3.1变更的提出(3)承包人提出的书面变更:收到监理人发出的图纸和文件后7天。15.8暂估价:无。16.价格调整16.1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因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采用方式的约定:按2.6.1条执行。(1)价格指数调整价格差额(2)造价信息调整价格差额16.1.1因物价波动超过/的幅度,采用价格指数调整价格的约定:/。16.1.2因物价波动超过/的幅度,采用造价信息调整价格的约定:/。16.3其他因素的价格调整(新增)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按2.6条支付合同价款的第2条执行。17.计量与支付17.2预付款17.2.1预付款支付与扣回:18.竣工验收18.3验收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约定:竣工验收后30日按甲方要求提供装订成册的全套竣工竣验收资料,甲方收到全套资料后30日内送发包人委托的造价咨询公司进行结算办理事宜。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按通用条款执行。21、不可抗力21.1不可抗力的确认21.1.1发包人承包约定的其他不可抗力:战争、地震、特大水灾、暴风雪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按通用条款执行)22、违约22.1承包人违约(1)承包人违约逾期竣工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按通用条款执行。22.2发包人违约发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按通用条款执行。(4)双方约定的发包人其他违约责任:因发包方自身原因导致的合同中止,发包方向承包方支付不高于0.5%合同价格的违约金:因双方约定的不可抗力因素(如战争、地震、特大水灾、暴风雪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导致的中止合同,双方各自丞担损失,互不赔偿违约金。24、争议的解决24.1争议的解决方式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履行合同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不愿提请争议评审或者不接受争议评审组意见的,双方约定选择下列(1)方式解决。(1)向辖区内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三节专用附件格式附件一:合同协议书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为实施(项目名称),己接受(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对该项目施工的投标。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1.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l)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专用合同条款;(4)通用合同条款;(5)招标文件(含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补遗书中与此有关的部分)(6)投标书、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含已标价工程量清单);(7)技术标准和要求;(8)图纸;(9)其他合同文件。2.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3.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元(¥)。4.承包人项目经理:5.工程质量符合标准。6.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7.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8.承包人应按照监理人指示开工,工期为日历天。9.本协议书一式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10.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发包人:(盖单位章)承包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附件二:工程质量保修书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以下简称发包人)承包人:(以下简称承包人)为保证建设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正常使用,发包人承包人经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和双方约定的其他土建工程,以及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的安装工程,装饰工程等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二、质量保修期质量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之日算起。分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双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具体工程约定质量保修期如下:1、土建工程为建筑物合理的使用年限,屋面、外墙面、厨卫间及有防水的其他房间的防水工程为5年;2、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安装工程为2年;3、供热及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4、室外的上下水和小区道路等市政公用工程为2年;5、给排水、装饰工程为2年;6、其他约定:本工程质量保修期为1年。7、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后3天内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发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保修费用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2、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4小时内到达事故现场抢修。非承包人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四、质量保修金的支付工程质量保修金为最终审计结算价的5%。本项目双方约定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工程质量保修金额为元(大写)。质量保修金银行利率不计。五、缺陷责任期及质量保修金的返还1、缺陷责任期为期12月,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满1年若无遗留问题,发包人30天内向承包人退还质量保修金(不计利息)。六、其他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中标签定合同时另行协商。本项目质量保修书作为施工合同附件,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共同签署。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附件三:安全施工合同安全施工合同为在(项目名称)施工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发包人(以下简称发包人)与承包人(以下简称承包人)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合同:一、发包人职责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5、组织对承包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监督承包人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二、承包人职责1、严格遵守国家、云南省、昭通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条款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经理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施工人员的1%-3%配备的安全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4、承包人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5、承包人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焊接、机动车船艇驾驶、爆破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项目经理必须承担管理责任。6、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承包人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7、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8、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9、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10、承包人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及时上报告有关部门,并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三、违约责任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工程师,同时发包人将根据造成事故的严重程度,对承包人予以处罚,具体标准为:每重伤1人,处罚200000.00元;每死亡1人处罚400000.00元。以上处罚发包人有权从承包人履约担保或任何发包人应付承包人的款项中扣除。本合同一式六份,双方各执行三份,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与加盖公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附件四:建设工程廉政合同廉政合同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加强我市政府资金项目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预防和减少投资建设中的经济违规违法行为,保证工程建设优质、高效、有序地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招标法》,(以下简称发包人)和(以下简称承包人)自愿签定标段工程(项目)廉政合同。一、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约定1、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应共同遵守国家和省、市以及行业主管部门关于加强建筑工程设施建设管理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2、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应认真执行双方签订的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3、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或合同文件另有规定外,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的业务活动均应支持公开、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严禁从事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的不正当交易。4、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有对本方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的义务。5、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应加强对本方人员廉政监督、建立和健全廉政制度,杜绝本方人员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6、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如发现对方人员业务活动中有不廉行为,有权提醒对方并督促期纠正,或直接向对方法人代表、纪检部门如实反映情况和认真查处本方人员违纪违法行为。二、发包人在廉政建设方面的责任1、发包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承包人索要或收受回扣。2、发包人不得接受承包人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承包人报销任何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3、发包人工作人员及其亲友不能参加可能对公正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宴请、娱乐和旅游活动。4、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承包人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属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省、出国等提供方便。5、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向承包人介绍其家属或亲友从事与发包人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转包、劳务等经济活动。6、发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承包人强行推荐分包单位;不得强行要求承包人购买合同规定外的任何材料和设备。7、工作人员不得在家里接待承包人有关工程事项的询访。8、发包人不得滥用职权影响和干扰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和工程安全。三、承包人在廉政建设方面的责任1、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工作人员行贿和馈赠礼品。2、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名义向发包人工作人员报支需由其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3、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邀请发包人工作人员或其亲友吃、喝、玩、娱乐等活动。4、承包人不得为发包人单位或个人购置、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家电和办公用品等。5、不得以任何理由(诸如:工程事项等)到发包人工作人员家里询访。四、违约责任1、发包人违反本合同第一条第1—5款和第二条的,除按发包人单位及其上级党政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规定和有关建筑工程设施规定处分外,对当事人给予经济处罚,对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本合同第一条第1—5款第三条的,除按承包人单位及其上级党级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工程建筑基础设施建设有关行业规定处罚外,视情节轻重和造成损失大小分别给予其所承担工程款总额的3%至5%的违约罚款,并上报省、市有关(建筑)部门,建议给予一年至三年不得进行工程建设市场的处罚,对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五、对督查单位的约定双方约定:本“廉政合同”的督查单位为县纪委监察局、县职务犯罪预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行业主管部门。六、本“合同”有效期自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为止。七、本“合同”作为工程项目附件,与工程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协议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八、本“合同”一式六份,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各持贰份,送交督查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各一份。发包人:(盖章)承包人:(盖章)法人代表: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签约日期:年月日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另册提供)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正本/副本正本/副本昭通市2023年昭阳区灌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供水计量设施建设项目响应文件项目编号:供应商(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一、响应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格式(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供应商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及评审办法中的评审内容自行编制。(二)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四)企业资质证书供应商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及评审办法中的评审内容自行编制。(五)财务要求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0-2022年度任意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供应商成立未满1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及健全的财务制度。(复印件加盖公章);(六)企业信誉情况说明1、企业信誉情况致:(采购人名称)我公司参加(项目名称)的磋商活动,我公司当前(此处填写“已”或“未”)因不良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停止投标资格;我公司当前(此处填写“已”或“未”)在“信用中国”或各级信用共享平台查询得到的失信被执行人。注:信誉要求:无重大违法失信不良信用记录。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栏”查询截图(未出现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查询、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记录查询);须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网页截图(截图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无不良信息记录)。并将以上网站的查询结果放入《响应文件》中。供应商不满足本项规定条件的,将被否决投标(注:查询时间应为公告发布开始至投标截止期间)。供应商(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七)资格证明承诺函项目名称/标段:致:(采购人名称)(供应商名称)郑重承诺,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在合同签订前后随时愿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同时承诺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并承诺近三年内未拖欠农民工工资,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承诺。供应商(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八)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建筑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建筑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附件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盖单位公章):日期:注:1、若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证明文件依次附在本声明函后。2、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无需提供此表。(九)供应商认为可以提交的其他证件复印件供应商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及评审办法中的评审内容自行编制。二、响应文件磋商函部分格式(一)磋商函致:(采购人名称)1、根据你方项目编号为(项目编号)的(项目名称)竞争性磋商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经踏勘项目现场和研究上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磋商须知、合同条款、技术规范书、服务标准及其他有关文件资料后,我方愿以(最终磋商报价),并按上述合同条款、服务相关标准的要求对本项目进行服务。2、我方承诺我们的磋商报价不低于我们自身的成本。3、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时)及有关附件。4、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合同协议书中规定的服务周期来完成。5、我方同意所提交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在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磋商须知前附表中第15条规定的竞争性磋商有效期,在此期间内如果成交,我方将受此约束。6、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成交)通知书和本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7、我方将与本竞争性磋商函一起,提交人民币元的磋商保证金作为担保。供应商(盖单位公章):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开户银行名称:开户银行账号:日期:年月日(二)磋商函附录致:(采购人名称)序号内容承诺内容1供应商资格要求符合《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条供应商资格要求;2供应商履约能力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组织项目活动,做好本项目的服务;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专业技术队伍;具备签署并履行本合同所需的全部资格。3保密性供应商对此项目的全部内容保密并不得私自转让,或用于其他商业用途。我方承诺以上内容都真实、有效。供应商(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盖单位公章)年月日注: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四)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供应商:(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章或盖章)身份证号码:年月日注:1、附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2、如供应商由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响应文件并参与相关活动,则不需要办理授权。如有被授权的代理人签署上述文件,则必须按本格式规定填报并提交授权书,否则被授权的代理人将不被认可。3、本授权委托书配合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使用方可生效。(五)标价工程量清单按本项目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进行填报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采购人名称)我公司自愿参加(项目名称)的磋商,并按磋商文件要求缴纳磋商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我公司承诺所缴纳磋商保证金是从本公司基本账户缴纳的,若有虚假,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均由我公司承担。附件:(1)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2)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供应商(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三、响应文件商务部分格式(一)磋商报价说明1、报价依据本项目供应商须知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关条款进行编制。2、本报价的币种为人民币。3、供应商应将磋商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用文字书写与磋商报价表一并报送。(二)磋商报价表项目名称:序号项目金额(万元)序号项目小写大写1 磋商报价2工期3 质量承诺4项目经理姓名:注册编号:5磋商保证金形式及金额6备注注:“磋商报价表”各供应商放在响应文件封面后第一页。供应商(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最终磋商报价表项目名称:序号项目金额(万元)序号项目小写大写1 磋商报价2工期3 质量承诺4项目经理姓名:注册编号:5磋商保证金形式及金额6备注注:“最终磋商报价表”各供应商应打印后加盖单位鲜章携带到开标会现场(无需装订在响应文件内),待资格审查及初步评审通过后,将通知各供应商进行现场填写最终报价。供应商(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四、响应文件技术部分格式(一)、施工组织设计1、施工组织设计具体编制要求应满足以下几点:(1)工程概述;(2)施工技术方案:编制时应采用文字并结合图表形式说明;施工技术方案、施工主要工序、劳动力安排和材料投入计划及其保证措施和施工大纲;(3)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需有针对性并且切实可行性;(4)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有具体、完整、可行的安全文明施工实施,并符合国家、省、州(市)的有关规定;(5)工期承诺及保证措施:满足招标文件且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有施工进度计划,且能保证工期;(6)施工机械投入;(7)降低成本措施;(8)降低环境污染和噪音措施;(9)农民工工资保障措施;(10)有必要说明的其他内容。2、施工组织设计除采用文字表述外可参考附下列图表,图表及格式,投标人根据其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可自行把下列图表添加到相应的项目中。附表一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施工设备表附表二拟配备本项目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图附表六临时用地表附表一: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施工设备表序号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国别产地制造年份额定功率(KW)生产能力用于施工部位备注附表二:拟配备本项目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序号仪器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国别产地制造年份已使用台数用途备注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单位:人工种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1.投标人应递交施工进度网络图或施工进度表,说明按招标文件要求的计划工期进行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2.施工进度表可采用网络图(或横道图)表示。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图投标人应递交一份施工总平面图,绘出现场临时设施布置图表并附文字说明,说明临时设施、加工车间、现场办公、设备及仓储、供电、供水、卫生、生活、道路、消防等设施的情况和布置。附表六:临时用地表用途面积(平方米)位置需用时间(二)、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1)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2)项目负责人简历表(3)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4)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辅助说明资料(1)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职务姓名职称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已 承 担工 程 情 况职务姓名职称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原服务单位项目数主要项目名称一旦我单位中标,将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我方保证并配备上述项目管理机构。上述填报内容真实,若不真实,愿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项目管理班子机构设置、职责分工等情况另附资料说明。 (2)项目负责人简历表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职称学历参加工作时间担任项目负责人年限项目负责人在建和已完工程项目情况招标人 项目名称建设规模开、竣工日期在建或已 完工程质量注:附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项目承诺书。(3)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职称学历参加工作时间担任技术负责人年限在建和已完工程项目情况招标人 项目名称建设规模开、竣工日期在建或已 完工程质量注:附技术负责人身份证、职称证书等证书。(4)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辅助说明资料注:1.辅助说明资料主要包括管理机构的机构设置、职责分工、有关复印证明资料以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资料。辅助说明资料格式不做统一规定,由投标人自行设计。(三)企业类似项目业绩情况表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工程规模完成日期主要参与人员获奖情况业绩证明材料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供应商:(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四)供应商认为还应提交的其他材料具体内容及格式自拟(八)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云南佟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单位名称)的昭通市2023年昭阳区灌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供水计量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昭通市2023年昭阳区灌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供水计量设施建设项目(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建筑行业;制造商为云南佟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118人,营业收入为8792.705632万元,资产总额为3857.401221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昭通市2023年昭阳区灌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供水计量设施建设项目(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建筑行业;制造商为云南佟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118人,营业收入为8792.705632万元,资产总额为3857.401221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云南佟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日期:2023年7月30日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昭通市2023年昭阳区灌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供水计量设施建设项目成交结果公告一、项目编号:FY(招标)ZT2023-060二、项目名称:昭通市2023年昭阳区灌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供水计量设施建设项目三、中标(成交)信息供应商名称:云南佟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二环西路乌蒙古镇35幢5号中标(成交)金额:73.057889万元四、主要标的信息工程类名称:昭通市2023年昭阳区灌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供水计量设施建设项目施工范围:招标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施工工期:签订合同后60日历天内完成安装调试项目经理:凌明凯执业证书信息:云2532010202162240五、评审专家名单:杨怀喜、吴仕林(组长)、汤朝兵(采购人代表)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执行现行招标代理费收费文件,参考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计价收取,约0.8万元。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八、其他补充事宜无。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昭通市昭阳区水务局地址: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环城西路联系方式:范景波/0870-213289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云南烽越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昭阳区凤凰街道迎宾大道59号附16号(远大集团写字楼)联系方式:李杰、温晓露(0870-2834168)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杰、温晓露电话:0870-2834168十、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供水计量设施建设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