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政务信息化建设管理平台中标结果公示(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
钟楼区政务信息化建设管理平台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常采竞磋[2023]0086号
二、项目名称:钟楼区政务信息化建设管理平台
三、成交信息
分包1
中标供应商名称: 江苏今点软件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 人民币陆拾玖万元整
中标供应商地址: 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玉龙南路179-1号(常州科技街A座G080号)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分包:1 服务范围:开发钟楼区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平台,对全区信息化项目建设进行全方位立体式监管,建立政务信息化项目申报、立项、采购、实施、验收、评估等的全流程管理体系。 服务要求:开发“工作首页”、“可视化展示”模块、“项目全流程管理”、“统一资源管理”、“云资源申请与监控”、“统计分析”、“业务支撑”等功能模块,实现各类系统的对接,提供相应网络安全等级保护认证。 服务时间:2023年8月至2023年10月 服务标准:开发“工作首页”、“可视化展示”模块、“项目全流程管理”、“统一资源管理”、“云资源申请与监控”、“统计分析”、“业务支撑”等功能模块,实现各类系统的对接,提供相应网络安全等级保护认证。
五、评审专家名单:
何兴豪,李忠,章华雪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免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我市实行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政策,是将信用作为政策工具引入政府采购领域,金融机构根据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通知书或中标(成交)合同,为中标(成交)中小企业供应商提供相应额度贷款的融资模式。申请条件及操作流程等事项详见常州市政府采购网--政采融资平台栏目或者政采贷平台()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 址:常州市钟楼区星港路88号钟楼区人民政府 联系人:王逸翔 电 话:0519-88890255
2.集中采购机构信息 名 称: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常州市天宁区锦绣路2号常州市政务服务中心1-1号楼6楼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文件相关联系人:杭先生 电 话:0519-85588156 开标评审相关联系人:郭女士 电 话:0519-85588150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中标通知书 3.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
钟楼区政务信息化建设管理平台采购文件.doc
钟楼区政务信息化建设管理平台采购文件.doc
常采竞磋[2023]0086号钟楼区政务信息化建设管理平台成交通知书.zip
常采竞磋[2023]0086号钟楼区政务信息化建设管理平台成交通知书.zip
江苏今点软件有限公司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江苏今点软件有限公司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attachment##政采贷常州市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服务类)项目名称:钟楼区政务信息化建设管理平台项目编号/包号:常采竞磋[2023]0086号采购人: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采购代理机构: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目录第一章采购邀请1第二章供应商须知5第三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18第四章采购需求28第五章合同草案条款29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30第一章采购邀请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包号:常采竞磋[2023]0086号2.项目名称:钟楼区政务信息化建设管理平台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项目预算金额:72万元、项目最高限价:72万元5.采购需求:钟楼区政务信息化建设管理平台(内容详见本采购文件第四章)6.合同履行期限:2023年10月,提供2年免费维保服务。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8.本项目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响应:不接受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以及下列情形:1.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中小企业政策(说明:中小企业包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小微企业包含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分包1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响应:否3.2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07月27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常州市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平台3.方式:供应商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常州市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平台(http://czjapp.changzhou.gov.cn/cgzx/login?bs=5)获取电子版磋商文件。4.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08月0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本项目采用不见面交易方式,无需到现场提交,供应商登录常州市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平台供应商端,通过系统在线提交电子响应文件。。五、开启时间:2023年08月0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本项目采用不见面交易方式,无需到现场提交,供应商登录常州市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平台供应商端,通过系统在线解密电子响应文件。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无。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常州市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办理CA认证证书、进行常州市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数字认证证书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技术支持服务热线0519-85588210CA认证证书办理(可邮寄)联系电话0519-855881202.1办理CA认证证书供应商登录常州市政府采购网“下载中心”下载并查阅“常州市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平台(供应商)国信CA证书办理指南”,按照程序要求办理。2.2注册供应商登录常州市政府采购网“下载中心”-“常州市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平台供应商操作指南”下载相关操作手册、操作视频等,查阅后进行自助注册。2.3控件、客户端下载供应商登录常州市政府采购网“下载中心”-“常州市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平台供应商客户端下载下载”下载相关控件和客户端。2.4获取电子磋商文件供应商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常州市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平台获取电子磋商文件。未在规定期限内通过常州市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平台获取磋商文件的响应无效。2.5编制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应使用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客户端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进行线上响应,供应商电子响应文件需要加密并加盖电子签章,如无法按照要求在电子响应文件中加盖电子签章和加密,请及时通过技术支持服务热线联系技术人员。2.6提交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应于响应截止时间前在常州市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平台提交电子响应文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过程中请保持与互联网的连接畅通。2.7电子开标供应商使用CA认证证书登录常州市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平台进行电子化不见面开标。2.8注意事项供应商在开标前应当使用“验证CA”功能验证本地计算机的控件环境是否正常,并且在开标、评审过程中不可随意更换计算机,必须使用验证成功的计算机进行操作,否则造成相应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关于常州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根据《常州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常州市中心支行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常财购〔2021〕1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我市实行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将信用作为政策工具引入政府采购领域,金融机构根据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通知书或中标(成交)合同,为中标(成交)中小企业供应商提供相应额度贷款的融资模式。申请条件及操作流程等事项详见该文件相关内容或者常州市政府采购网--政采融资平台栏目。八、对本项目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地址:常州市钟楼区星港路88号钟楼区人民政府联系人:王逸翔电话:0519-8889025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地址:常州市锦绣路2号常州市政务服务中心1-1号楼6楼3.项目联系方式采购文件相关联系人:杭先生电话:0519-85588156开标评审相关联系人:郭女士电话:0519-85588150电子化招投标技术支持电话:0519-85588210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资料表本表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均以本资料表为准。条款号条目内容2.2项目属性项目属性:服务2.3科研仪器设备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项目:否3.1现场考察不组织3.1磋商前答疑会不召开4.2.5标的所属行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0.2报价报价的特殊规定:无11.1磋商保证金免收12.1响应有效期自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60日历天。23.5分包除了“通过分包措施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且投标人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拟进行分包”的情形以外,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是否允许分包:不允许24.1询问询问送达形式:纸质书面送达24.2质疑质疑送达形式:纸质书面送达24.3联系方式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方式采购人信息名 称: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地 址:常州市钟楼区星港路88号钟楼区人民政府联 系 人:王逸翔电 话:0519-8889025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地 址:常州市锦绣路2号常州市政务服务中心1-1号楼6楼采购文件相关联系人:杭先生 电 话:0519-85588156开标评审相关联系人:郭女士 电 话:0519-85588150供应商须知一说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联合体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见第一章《采购邀请》。供应商(也称“申请人”):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联合体:指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资金来源、项目属性、科研仪器设备采购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和/或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项目属性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现场考察、磋商前答疑会若《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了组织现场考察、召开磋商前答疑会,则供应商应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由于未参加现场考察或磋商前答疑会而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影响响应文件编制、报价准确性、综合因素响应不全面等问题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不利评审后果。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包括已经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关于进口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文)、《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小企业定义: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关于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定义: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定义: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见第一章《采购邀请》。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的政策调整:见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关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如本项目采购产品属于实施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节能产品,则供应商所报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响应无效;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见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如涉及)。依据《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文件精神,采购人在采购文件中明确政府采购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的,在政府采购合同中载明对政府采购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和履约验收相关条款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必须严格执行,必要时应按照要求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管理为落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有关要求,做好支持脱贫攻坚工作,本项目采购活动中对于支持乡村振兴管理的相关要求见第四章《采购需求》(如涉及)。正版软件依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关于印发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5〕366号),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和含有无线局域网功能的计算机、通信设备、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等产品的,优先采购符合国家无线局域网安全标准(GB15629.11/1102)并通过国家产品认证的产品,否则响应无效。其中,国家有特殊信息安全要求的项目必须采购认证产品。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根据政府采购改革进展和无线局域网产品技术及市场成熟等情况,从国家指定的认证机构认证的生产厂商和产品型号中确定优先采购的产品,并以“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的形式公布。清单中新增认证产品厂商和型号,由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以文件形式确定、公布并适时调整。各级政府部门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时,必须采购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计算机产品,相关规定依据《国家版权局、信息产业部、财政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政府部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采购已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的通知》(国权联〔2006〕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47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财预〔2010〕536号)。信息安全产品所投产品属于《关于调整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要求的公告》(2009年第33号)范围的,采购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否则响应无效。关于信息安全相关规定依据《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号)。政府采购创新产品政策采购人要将创新要求嵌入采购项目需求,可在采购文件中设定评审规则,优先采购各级政府部门公开发布的有效期内的创新产品、创新服务、首台套、首购首用等《目录》的创新产品,上述《目录》内创新产品,自认定之日起2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业绩分值为满分。响应费用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无论磋商的结果如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承担这些费用的义务和责任。二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以下部分:采购邀请供应商须知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采购需求合同草案条款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无效。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以发布更正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具有约束力。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以更正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上述时间的,将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三响应文件的编制响应范围、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及磋商语言本项目如划分采购包,供应商可以对本项目的其中一个采购包进行响应,也可同时对多个采购包进行响应。供应商应当对所报采购包对应第四章《采购需求》所列的全部内容进行响应,不得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响应,否则其对该采购包响应无效。除竞争性磋商文件有特殊要求外,本项目磋商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除专用术语外,响应文件及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解释。供应商提交的支持资料和已印制的文献可以用外文,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未附中文翻译本或翻译本中文内容明显与外文内容不一致的,其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响应文件构成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响应文件的部分格式要求,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对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标记了“实质性格式”文件的,供应商不得改变格式中给定的文字所表达的含义,不得删减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不得自行添加与格式中给定的文字内容相矛盾的内容,不得对应当填写的空格不填写或不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无效。未标记“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和竞争性磋商文件未提供格式的内容,可由供应商自行编写。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中涉及的证明文件。对照第四章《采购需求》,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第四章《采购需求》做出了响应,或申明与第四章《采购需求》的偏差和例外。如第四章《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应当按具体要求提供证明文件。供应商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报价所有响应均以人民币报价。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税费,采购人将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所报货物及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出厂价(包括已在中国国内的进口货物完税后的仓库交货价、展室交货价或货架交货价)和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费和保险费,安装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培训、质量保证、售后服务、税费等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全部相关服务费用。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全部相关工程或服务费用。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供应商不能提供任何有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最终报价(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否则其响应无效。磋商保证金根据江苏省和常州市的相关文件规定,免收保证金。响应有效期响应文件应在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保持有效,响应有效期少于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期限的,其响应无效。响应文件的签署、盖章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字的内容(如授权委托书等),可以使用电子签章或使用原件的电子件(电子件指扫描件、照片等形式电子文件);要求第三方出具的盖章件原件(如联合协议、分包意向协议、制造商授权书原件等),响应文件中应使用原件的电子件。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盖章的内容,一般通过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加盖电子签章。四响应文件的提交响应文件的提交本项目使用常州市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平台。供应商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常州市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编制、生成并提交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受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以外任何形式提交的响应文件,磋商保证金除外。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供应商应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响应文件提交至常州市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平台。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磋商保证金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无需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但应就其补充、修改或者撤回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五评审响应文件的解密与开启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竞争性磋商文件预先确定的地点开启响应文件。本项目采用不见面招交易模式,使用常州市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平台在线进行解密。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开启后6分钟以内)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因非系统原因导致的解密失败,视为响应无效。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予解密。本项目不公开报价。供应商须在开标前使用“验证CA”功能验证本地计算机的控件环境是否正常,并且在解密、评审过程中不可随意更换计算机,必须使用验证成功的计算机进行操作,否则造成相应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本地计算机要求安装摄像头、麦克风和音箱,保持网络通畅。因本项目采用不见面交易的方式,在解密、评审过程中,供应商需要保持操作计算机前有相关责任人值守,及时对于系统或者磋商小组发出的指令和要求进行响应操作。如果因为无人值守造成不能及时回应系统或者磋商小组指令和要求从而导致影响开标、评审结果的,责任由供应商承担。如果在采购活动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常州市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平台”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代理机构可以延缓或者暂停采购活动,情况严重的可以终止采购活动:1)平台系统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平台系统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平台系统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平台系统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本次采购活动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上述情形,不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性的,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不见面交易采购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性的,应当终止本次项目,重新组织采购。磋商小组磋商小组根据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和本次采购项目的特点进行组建,并负责具体评审事务,独立履行职责。评审专家须符合相关规定。依法自行选定评审专家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查询有关信用记录,对具有行贿、受贿、欺诈等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见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六确定成交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将在收到评审报告后,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依法确定。成交公告与成交通知书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常州市政府采购网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终止在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除了“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平台系统出现序号17.7的所述情形,情况严重且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性的。签订合同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联合体获得成交资格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成交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包。采购人允许采用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否则响应无效。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询问与质疑询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依法提出询问,并按《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载明的形式送达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质疑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由供应商派授权代表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磋商文件中采购需求以及相关部分(第四章、第五章以及供应商资格要求)由采购人负责制定和管理,对该部分内容有询问或者质疑的,供应商应当向采购人书面提出,由采购人负责接收和回复。质疑函须使用财政部制定的范本文件。(下载网址:http://gks.mof.gov.cn/ztztz/zhengfucaigouguanli/201802/t20180201_2804589.htm)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法定质疑期内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再次提出的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答复。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代理费收费对象、收费标准及缴纳时间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由成交供应商支付的,成交供应商须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代理费,报价应包含代理费用。集中采购机构不收取代理费。第三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一、评审程序响应文件的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审查磋商小组将根据《资格性检查要求》和《符合性审查要求》中规定的内容,对供应商进行检查,并形成检查结果。供应商《响应文件》有任何一项不符合《资格性检查要求》和《符合性审查要求》要求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资格性检查要求》中对格式有要求的,除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均为“实质性格式”文件。《资格性检查要求》见下表:资格性检查要求序号审查因素审查内容格式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具体规定见第一章《采购邀请》1-1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提供了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1-2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截止时点: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后、资格审查阶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实际查询时间;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查询结果网页打印页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信用信息的使用原则:经认定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即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其响应无效。联合体形式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无须供应商提供,由采购人和磋商小组查询。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具体要求见第一章《采购邀请》2-1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本项目(包)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必须提供,否则无须提供。1、供应商单独参与磋商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为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必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按注1或注2要求提供证明材料。2、如磋商文件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要求合同分包的,且供应商为联合体或拟进行合同分包的,则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具体情况须在《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如实填报。上述中小企业如为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在声明函中如实列明单位性质,并按注1或注2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注1: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注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2-2拟分包情况说明及分包意向协议(类型一)如本项目(包)要求通过分包措施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且投标人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拟进行分包的,必须提供;否则无须提供。对于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包),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2-3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见第一章《采购邀请》提供证明文件的电子件或电子证照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有,见第一章《采购邀请》3-1是否接受联合体响应1、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响应,且供应商为联合体时必须提供《联合协议》,明确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指定联合体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本项目响应和合同实施阶段的牵头、协调工作。该联合协议应当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响应文件其他内容同时递交。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须提供本表中序号1-1、1-2的证明文件。3、本表序号3-2项规定的其他特定资格要求中的每一小项要求,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本表中其他资格要求并提供证明文件。4、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6、若联合体中任一成员单位中途退出,则该联合体的响应无效。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供应商不得为联合体。提供《联合协议》原件的电子件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如有,见第一章《采购邀请》提供证明文件的电子件或电子证照《符合性审查要求》见下表:符合性审查要求序号审查因素审查内容1响应函、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响应函、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2响应完整性未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响应;(由磋商小组审查,无需供应商提供材料)3响应报价响应报价未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项目/采购包预算金额或者项目/采购包最高限价;(由磋商小组审查,无需供应商提供材料)4报价唯一性响应文件未出现可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提供《分项报价表》,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5响应有效期响应文件中承诺的响应有效期满足磋商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有效期的;提供承诺书6签署、加盖公章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加盖公章的;(由磋商小组审查,无需供应商提供材料)7实质性格式标记为“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均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除前面已提供的实质性格式文件以外,还需提供:合同条款偏离表,采购需求偏离表,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8分包承担主体资质(如有)分包承担主体具备《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载明的资质条件且提供了资质证书电子件(如有);9分包意向协议(如有)按磋商文件规定签订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原件的电子件的;(如有)10报价的修正(如有)不涉及报价修正,或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时,供应商对修正后的报价予以确认;(如有)(由磋商小组审查,无需供应商提供材料)11进口产品(如有)磋商文件不接受进口产品响应的内容时,供应商所投产品非进口产品的;(由磋商小组审查,无需供应商提供材料)12国家有关部门对供应商的响应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国家有关部门对供应商的响应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如相应技术、安全、节能和环保等),如有下列情形的,供应商的响应产品应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并提供证明文件电子件:1)采购的产品若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中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则供应商所报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2)响应产品如涉及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的,须提供***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3)响应产品如有属于开展国家信息安全产品认证产品范围的,须提供由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原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等);4)国家有特殊信息安全要求的项目,采购产品涉及无线局域网产品和含有无线局域网功能的计算机、通信设备、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等产品的,响应产品须为符合国家无线局域网安全标准(GB 15629.11/1102)并通过国家产品认证的产品;13公平竞争供应商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存在恶意串通,妨碍其他供应商的竞争行为,不存在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情形的;(由磋商小组审查,无需供应商提供材料)14串通响应不存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响应管理办法》视为供应商串通响应的情形:(一)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包含系统判定使用同一机器注册码的计算机制作电子响应文件的情形);(二)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响应事宜(包含系统判定使用同一机器注册码的计算机提交或者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的情形);(三)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 性差异;(五)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15附加条件响应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由磋商小组审查,无需供应商提供材料)16其他无效情形供应商、响应文件不存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由磋商小组审查,无需供应商提供材料)17实质性条款(★号条款)响应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中实质性条款(★号条款)要求的;如有的,根据下面列出的实质性条款,按照序号逐项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没有的,则无需供应商提供材料。磋商、响应文件有关事项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和最终报价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通过常州市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平台系统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授权委托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会将通过常州市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平台系统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电子公章。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文件将作为响应文件内容的一部分。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常州市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平台系统提交最终报价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最终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终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最终报价的算术修正及政策调整最终报价须包含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内容,如最后分项报价表有缺漏视为已含在其他各项报价中,将不对最终报价总价进行调整。磋商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此进行书面确认,供应商不确认的,视为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响应,其响应无效。最终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竞争性磋商文件对于报价修正是否另有规定:无,按下述3.2.2-3.2.5项规定修正。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最终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书面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无效。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价格调整:只有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4.2条规定情形的,可以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如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评标时价格不予扣除。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且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给定的格式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监狱企业提供了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的,视同小微企业。若供应商同时属于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的两种及以上,将不重复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减的优惠政策。其他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实施的优先采购:无。磋商环节及提交最终报价后如出现以下情况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无效:供应商对实质性变动不予确认的;不满足磋商文件★号条款或磋商文件技术指标超出磋商文件《采购需求》中主要技术参数允许偏差的最大范围的(如有);未按照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逾期提交最终报价的;如供应商的最终报价超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项目/采购包预算金额或者项目/采购包最高限价的;响应文件中出现可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最终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供应商对修正后的报价不予确认的;其他:______。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本项目采用的评审方法为:综合评分法,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见《评标标准》,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不得作为评审的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如涉及)见评标标准相关评分项。关于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如涉及)见评标标准相关评分项。确定成交候选人名单磋商小组将根据各供应商的评审排序以及磋商文件中关于成交候选人的相关规定,确定本项目成交候选人名单,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的排名顺序。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终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磋商小组根据上述供应商排序,依次推荐排序前3名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若在磋商文件允许的情形下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为二家,则依次推荐二名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磋商小组要对评分汇总情况进行复核,特别是对排名第一的、报价最低的、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进行重点复核。报告违法行为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时,有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的职责。二、评审标准评分因素评分标准分值评审材料1.1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0%×100。20主观分 下列(2.1,2.2,2.3,2.4,2.5,2.6,2.7,2.8,2.9,2.10,2.11,2.12)评分项属于暗标评审项2.1需求理解:1、供应商对项目建设背景、建设目标、需求分析理解、分析到位的,得5分;2、供应商对项目建设背景、建设目标、需求分析的理解、分析存在偏差,得3分;3、供应商对项目建设背景、建设目标、需求分析存在重大偏差或无具体描述的,得0分。5该评分项属于暗标评审项目,各投标人(供应商)提供评审材料(含样品)中不能出现投标人(供应商)的名称、标志、标记以及其它能够体现投标人(供应商)的信息,否则所有暗标评审项目均不得分。2.2总体设计:1、供应商总体设计方案系统架构合理、功能设计介绍详细,系统先进性、可扩展性与开放性强的,得6分;2、供应商总体设计方案系统架构、功能设计介绍粗略,系统先进性、可扩展性与开放性一般的,得3分;3、供应商总体设计方案系统架构、功能设计介绍存在重大偏差或无具体描述的,得0分。6该评分项属于暗标评审项目,各投标人(供应商)提供评审材料(含样品)中不能出现投标人(供应商)的名称、标志、标记以及其它能够体现投标人(供应商)的信息,否则所有暗标评审项目均不得分。2.3功能设计:1、供应商提供的应用系统设计方案功能设计完整合理、介绍详细,并对采购需求作出实质响应的,得7分;2、供应商提供的应用系统设计方案功能设计无缺漏但设计粗略、介绍不完善,并对招标需求响应不完全的,得4分;3、供应商提供的应用系统设计方案功能设计存在缺漏,无法满足招标需求要求或无具体描述的,得0分。7该评分项属于暗标评审项目,各投标人(供应商)提供评审材料(含样品)中不能出现投标人(供应商)的名称、标志、标记以及其它能够体现投标人(供应商)的信息,否则所有暗标评审项目均不得分。2.4系统对接:1、供应商系统提供的对接方案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完全满足招标需求的,得6分;2、供应商系统提供的对接方案较为完整、具备可操作性,基本满足招标需求的,得3分;3、供应商系统提供的对接方案无法满足招标需求或无具体描述的,得0分。6该评分项属于暗标评审项目,各投标人(供应商)提供评审材料(含样品)中不能出现投标人(供应商)的名称、标志、标记以及其它能够体现投标人(供应商)的信息,否则所有暗标评审项目均不得分。2.5网络安全::1、供应商能够根据项目建设需要,提供详细系统网络安全保障设计方案的,得5分;2、供应商对系统网络安全保障方案设计一般,得3分;3、供应商对系统网络安全保障方案设计存在重大偏差或无具体描述的,得0分。5该评分项属于暗标评审项目,各投标人(供应商)提供评审材料(含样品)中不能出现投标人(供应商)的名称、标志、标记以及其它能够体现投标人(供应商)的信息,否则所有暗标评审项目均不得分。2.6项目进度:1、供应商能提供全面、完整的进度计划安排及确保进度按正常计划开展的保障措施,计划和措施合理、可行性强,得4分;2、供应商提供的计划安排以及保障措施可行性一般的,得2分;3、供应商对进度计划安排无具体描述的,得0分。4该评分项属于暗标评审项目,各投标人(供应商)提供评审材料(含样品)中不能出现投标人(供应商)的名称、标志、标记以及其它能够体现投标人(供应商)的信息,否则所有暗标评审项目均不得分。2.7人员培训::1、供应商提供的培训方案完善性、可行性强的,得4分;2、供应商提供的培训方案完善性、可行性一般的,得2分;3、供应商提供的培训方案完善性、可行性差的,得0分。4该评分项属于暗标评审项目,各投标人(供应商)提供评审材料(含样品)中不能出现投标人(供应商)的名称、标志、标记以及其它能够体现投标人(供应商)的信息,否则所有暗标评审项目均不得分。2.8上传的视频不能超每个50兆,所有演示视频时间总计不超过15分钟。功能演示1:智能初审演示。1、演示对项目申报信息和项目建议书内容进行规范性、完整性检查功能(2分);2、演示对检查出的问题的精准定位功能,能够直接定位并查看问题部分(2分)。功能完整、设计合理、界面美观、操作便捷得该项4分,功能完整但设计与界面操作存缺陷得2分,功能缺漏得0分。4该评分项属于暗标评审项目,各投标人(供应商)提供评审材料(含样品)中不能出现投标人(供应商)的名称、标志、标记以及其它能够体现投标人(供应商)的信息,否则所有暗标评审项目均不得分。2.9上传的视频不能超每个50兆,所有演示视频时间总计不超过15分钟。功能演示2:云端查重演示。1、演示项目关键词自动分析抽取功能(1分)。2、演示项目关键词人工添加、删除功能(1分)。3、演示历史项目云端查重功能,需能够查看相关历史项目的相关度及详情(2分)。功能完整、设计合理、界面美观、操作便捷得该项4分值,功能完整但设计与界面操作存缺陷得2分值,功能缺漏得0分。4该评分项属于暗标评审项目,各投标人(供应商)提供评审材料(含样品)中不能出现投标人(供应商)的名称、标志、标记以及其它能够体现投标人(供应商)的信息,否则所有暗标评审项目均不得分。2.10上传的视频不能超每个50兆,所有演示视频时间总计不超过15分钟。功能演示3:专家在线评审演示。1、演示专家按章节读取项目建议书内容并自动添加专家水印功能(2分);2、演示专家对项目建议书在线评分功能(1分);3、演示专家设置并选择常用意见模板功能(1分)。功能完整、设计合理、界面美观、操作便捷得该项4分,功能完整但设计与界面操作存缺陷得2分,功能缺漏得0分。4该评分项属于暗标评审项目,各投标人(供应商)提供评审材料(含样品)中不能出现投标人(供应商)的名称、标志、标记以及其它能够体现投标人(供应商)的信息,否则所有暗标评审项目均不得分。2.11上传的视频不能超每个50兆,所有演示视频时间总计不超过15分钟。功能演示4:项目进度可视化展示。1、演示整体项目进度图可视化展示功能(1分)。2、演示单个信息化项目全生命周期全景图展示功能,体现全流程管理的思想(1分)。功能完整、设计合理、界面美观、操作便捷得该项2分,功能完整但设计与界面操作存缺陷得1分,功能缺漏得0分。2该评分项属于暗标评审项目,各投标人(供应商)提供评审材料(含样品)中不能出现投标人(供应商)的名称、标志、标记以及其它能够体现投标人(供应商)的信息,否则所有暗标评审项目均不得分。2.12上传的视频不能超每个50兆,所有演示视频时间总计不超过15分钟。功能演示5:云资源申请演示。1、演示云资源的新增、变更、停用在线申请功能(1分);2、演示对云资源申请的审批功能(1分)。功能完整、设计合理、界面美观、操作便捷得该项2分,功能完整但设计与界面操作存缺陷得1分,功能缺漏得0分。2该评分项属于暗标评审项目,各投标人(供应商)提供评审材料(含样品)中不能出现投标人(供应商)的名称、标志、标记以及其它能够体现投标人(供应商)的信息,否则所有暗标评审项目均不得分。客观分3.1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3分。需提供有效证书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不提供不得分。33.2供应商拟派项目团队中具有软件设计师、数据库相关认证证书的,每有一个得3分,最高分9分,一人多证的不重复得分。需提供有效证书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不提供不得分。93.3供应商具有与本次项目相关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著作权证书内容应与招标需求的“项目管理”方面内容对应,能提供的得3分,不提供不得分。(①以上软件著作权在招标公告发布前取得有效;②含相同关键字段的软件著作权不重复计数,同一软件著作权的不同字段不重复计数、不重复得分。)33.4供应商自2021年1月1日以来具有政府信息化项目相关开发经验的,每提供一份合同得3分,最高得12分,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注:供应商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不提供不得分。12第四章采购需求一、技术要求①开发“工作首页”,根据不同用户角色显示权限内数据,如项目申报、审批、立项情况,云网资源情况,项目资金,代办任务,以及平台技术服务信息等。②开发“可视化展示”模块,搭建领导驾驶舱,总体呈现全区信息化项目建设情况;搭建项目推进图,总体展示各个项目的建设进程推进情况;搭建项目全景图,以项目为维度展示项目全貌、项目进度、文档材料等详情。③开发“项目全流程管理”模块,线上实现项目申报、智能初审、专家评审、并联评审、云端查重、项目实施、项目验收、绩效评估的项目建设全过程的申报与审批。④开发“统一资源管理”模块,通过建设信息化项目库,将历史与新建信息化项目数据统一汇集入库,实现项目管理与综合查询;建设专家库,通过专家入库、信息维护、评审记录、专家评价、专家出库功能,实现对专家的统一管理;建设硬件库,实现对物联感知设备的目录管理、信息维护和项目关联。⑤开发“云资源申请与监控”模块,实现对服务器、IP、负载均衡等区级/市级云网资源的在线申请与审批;提供多维度的云资源查询以及对资源利用率等的异常监控、督办功能。⑥开发“统计分析”功能,从项目维度、资金维度、云资源维度、数据资源等多维度对钟楼区政务信息化项目进行统计分析,并控制不同角色的权限范围。⑦开发“预警监控”功能,配置流程滞缓预警规则、项目硬件资产比对预警规则和专家抽取预警规则,在项目推进过程的相关环节能够自动触发预警,提醒相关用户当前操作存在风险。⑧开发“业务支撑”功能,从组织架构、统一用户、角色权限、工作流、日志管理、短信中心、信息发布、文件下载方面对实际业务及平台运行提供统一支撑。⑨实现“系统对接”,根据本系统的建设需求以及数据共享需求,需与常州市数字政府统一登录门户平台、常州市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管理服务平台、电子印章管理系统进行对接,并开发项目运行分析数据采集接口。⑩提供网络安全等级保护二级认证。二、服务要求1、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完成系统部署上线试运行。2、交付地点:按甲方要求地点。3、应提供2年系统免费维保服务。4、成果交付:项目所有产出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属钟楼区人民政府,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交付软件成果及技术文档、使用手册、部署手册等,配合完成相应项目考核指标(如软件著作权等),并经甲方验收。软件项目成果以电子成果提交;报告、手册、技术文档等成果以纸质和电子文档报告格式提交。三、技术开发清单序号工作内容内容描述数量1首页工作首页系统根据不同用户角色显示权限内数据,如项目情况、云网资源情况、项目资金、代办任务,以及平台技术服务信息等。1项2可视化展示领导驾驶舱以领导的视角多维度可视化展示全区信息化项目建设情况。1项3可视化展示项目推进图总体展示各个项目的建设进程推进情况。1项4可视化展示项目全景以单个项目为核心,展示项目建设全貌,支持项目切换查看。1项5项目全流程管理项目申报实现计划内、计划外、临时项目的申报,包括业务软件类、硬件资产类、运维项目类等,在线填写项目信息涉及基本信息、联系信息、申报信息等。1项6项目全流程管理智能初审实现对申报内容的规范性自查功能,并按申请表格和项目建议书分类展示检查出问题,支持问题精准定位至对应章节。1项7项目全流程管理专家评审支持随机抽取、人工抽取和原项目专家三种抽取方式,同时根据抽取规则判断专家抽取是否合规,并进行智能提醒;项目评审专家依据设定的评分标准打分,支持多项目批量评审。1项8项目全流程管理并联评审区网信办、发改委、工信局、财政局等部门参与项目并联审核,系统汇总展示专家评审状态、初审情况、评审会议记录和自动汇总评审得分等评审数据供部门参考。1项9项目全流程管理云端查重实现项目内容关键词和历史项目数据自动对比查重,为评审人员提供信息参考。1项10项目全流程管理项目实施项目实施阶段由部门及时填报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如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实施进展情况等。1项11项目全流程管理项目验收在项目建设完成后进行项目初验、数据共享审批、竣工验收等工作,通过系统进行验收申请与审批。1项12项目全流程管理历史项目入库提供项目补录入口,实现全区所有信息化项目统一入库,统一管理。1项13项目全流程管理项目综合查询根据不同用户权限实现综合查询,主要包括项目基本信息、建设详情、文档材料、供应商、流程等信息。1项14云网资源管理云资源申请提供市级资源申请入口,项目经办人根据资源申请类型在线提交云资源申请,经区大数据局审核后流转至市级平台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由市分配云资源。资源申请包括服务器、互联网、负载均衡、高阶服务。1项15云网资源管理云资源申请提供区级资源申请入口,项目经办人根据资源申请类型在线提交云资源申请,经区大数据局审核并加盖公章后,由运营商进行分配。资源申请包括服务器、互联网、负载均衡、高阶服务等资源申请。 16云网资源管理异常督办云资源管理人员根据云资源利用率的监控状况,可通过本平台线上督办通知项目经办人和云资源运维人员进行资源配置升/降级。1项17云网资源管理云资源查询根据不同用户权限展示项目当前已申请开设的云资源信息、对应项目资料、变更记录等信息,并根据表单模板生成云资源台账。1项18业务支撑从组织架构、统一用户、角色权限、工作流、日志管理、短信中心、信息发布、文件下载方面对实际业务及平台运行提供统一支撑。1项19评估分析指标管理梳理云网资源、平台使用情况、安全通报、数据共享等方面指标并进行统一管理,构建项目运行分析指标体系。1项20评估分析部门自评在项目通过验收并投入运行后1年内,各建设单位按照绩效评价相关要求,开展项目绩效自评价,通过平台按年度线上报送系统运行自评价报告。1项21评估分析大数据综合评估实现组织联合会审成员单位及专家对项目成本效益、应用实效、运行效率、使用频度、共享开放、信息安全、创新服务等方面进行绩效评估。1项22评估分析报告模板配置项目运行分析基础模板,制定打分标准、分数权重等评分规则。1项23评估分析生成报告基于接口进行数据采集分析后,自动生成项目运行分析报告。1项24统计分析项目维度从项目维度对区政务信息化项目进行统计分析,并根据不同用户角色权限,控制查询范围。1项25统计分析资金维度从资金维度对区政务信息化项目进行统计分析,并根据不同用户角色权限,控制查询范围。1项26统计分析云资源维度从云资源维度对区政务信息化项目进行统计分析,并根据不同用户角色权限,控制查询范围。1项27统计分析数据资源维度从数据资源维度对区政务信息化项目进行统计分析,并根据不同用户角色权限,控制查询范围。1项28预警监控项目流程滞缓预警设置项目管理环节流转的时间间隔预警规则,对于项目推进环节超限的项目系统自动触发预警提示。1项29预警监控硬件资产比对预警将项目采购流程后上报的项目硬件清单及资金投入与项目验收审核时的相关验收材料进行比对,若资金投入或硬件实际使用情况前后匹配度不高,则自动触发系统预警。1项30预警监控评审专家抽取预警配置专家数量预警规则,在专家评审环节抽取专家时,若当前专家抽取总数、核心专家数量、专家组成不符合抽取条件,则自动触发预警提示。1项31专家管理专家首页展示各类专家数量、近期评审会议及专家,提供专家查询快速入口。1项32专家管理专家信息维护支持对入库的专家进行信息维护,包括新增、修改、查询、导出、删除功能。1项33专家管理专家入库实现专家信息登记与审核、公示无异议的专家,按专家类型进行分类入库;提供与与市级专家库信息对接的能力。1项34专家管理评审记录支持汇总查询专家项目参评记录等功能。1项35专家管理专家评价区政府办公室(区大数据管理局)会同专家使用单位对专家评审过程进行日常评价,以及每年定期对专家当年评审情况进行年度评价。1项36专家管理专家出库专家存在违反相关管理办法要求的,实现专家移库功能,并将出库原因反馈至专家本人;系统支持专家再次入库时的判断,如未满5年则不得再申请。1项37硬件管理目录管理梳理钟楼区硬件资产资源目录,并统一汇集形成资源目录库,实行在线动态管理。1项38硬件管理信息维护根据硬件资源目录对具体硬件资产信息进行分类管理,支持对硬件资产信息的日常动态维护。1项39硬件管理项目关联根据硬件资产关联追踪其涉及到的所有项目。1项40系统对接与常州市数字政府统一登录门户平台对接,获取部门组织架构信息。1项41系统对接与常州市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管理服务平台对接,导入市级专家库信息。1项42系统对接与电子印章管理系统对接,获取部门印章数据,在资源审批环节实现印章加盖。1项43系统对接与钟楼区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对接,获取系统用户量、访问量等系统使用情况,以及数据归集及时率、正确率等共享交换情况。1项44系统对接开发项目运行分析数据采集接口,并制定接口标准规范,获取云网资源、安全通报等方面数据,实现对项目系统的监控与评价。1项45二级等保1项第五章合同草案条款合同编号:参考范本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第一部分合同专用条款项目名称:钟楼区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平台甲方: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乙方:签订地:签订日期:2023年月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及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编号为采购文件及投标(响应)文件,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1.1合同组成部分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对甲乙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事项的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1.1.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1.1.2中标通知书;1.1.3投标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1.1.4招标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1.1.5其他相关采购文件。1.2服务1.2.1服务名称:;1.2.2服务标准:。1.3价款本合同总价为:¥元(大写:元人民币)。分项价格:序号分项名称分项价格 总价(含 %税) 1.4结算方式,甲方支付乙方每笔款项的另一前提是收到乙方开具的正式发票,甲方应自接收到乙方开具的正式发票之日后15日内按照约定支付资金。1.5服务提供时间、地点和方式1.5.1提供时间:;1.5.2服务地点:;1.5.3服务方式:。1.6检验和验收1.7违约责任1.7.1除不可抗力外,若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提供服务,则视为乙方违约,每延迟一日,乙方应当按照延期提供服务总价格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总额不超过本合同总价的%;乙方延迟提供服务天以上,甲方除了有权按照以上标准向乙方主张违约金外,还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因此产生的相关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解除通知送达对方时本合同即解除;1.7.2除不可抗力外,若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时间支付价款,则视为甲方违约,每迟延一日,甲方应当按照逾期付款金额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总额不超过本合同总价的%,甲方迟延付款天以上,则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解除通知送达对方时本合同即解除。1.7.3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解除通知送达对方时,本合同即解除;1.7.4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7.5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7.6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1.8合同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应当选择下列第种方式解决:1.8.1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1.8.2向(①被告住所地②合同履行地③合同签订地④原告住所地⑤标的物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解决。1.9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住所:住所: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签字):联系人:联系人:约定送达地址:约定送达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邮箱:电子邮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开户名称:开户名称:开户账号:开户账号:第二部分合同一般条款2.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按以下内容进行解释:2.1.1“合同”系指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签订的载明双方当事人所达成的协议,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2.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中标供应商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中标供应商的价格。2.1.3“服务”系指中标供应商根据合同约定应向采购人履行的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采购人自身需要的服务和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2.1.4“甲方”系指与中标供应商签署合同的采购人;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表其与乙方签订合同的,采购人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2.1.5“乙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中标供应商;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应为乙方或者与乙方相同地位的合同当事人,并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6“现场”系指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地点。2.2技术规范服务所应遵守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如果采购文件中没有技术规范的相应说明,那么应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和规范为准。2.3知识产权2.3.1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服务全部或部分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行为;若因乙方提供的服务的知识产权问题导致甲方被追究法律责任,则乙方须与该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赔偿;2.3.2合同涉及技术成果的归属和收益的分成办法的,详见合同专用及补充条款。2.4履约检查和问题反馈2.4.1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时,对乙方是否能够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进行履约检查,以确保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能够依约满足甲方之项目需求,但不得因履约检查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应予积极配合;2.4.2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将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反馈给乙方,双方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约定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内容。2.5结算方式和付款条件详见合同专用及补充条款。2.6技术资料和保密义务2.6.1乙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等,甲方应予积极配合;2.6.2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和保护由甲方提供的前款信息和资料等;2.6.3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对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应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有关合同的或者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任何未公开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情报、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和商业信息等,并采取一切合理和必要措施和方式防止任何第三方接触到对方当事人的上述保密信息和资料。2.7质量保证2.7.1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履行合同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供相关内部规章制度给甲方,以便甲方进行监督检查;2.7.2乙方应保证履行合同的人员数量和素质、软件和硬件设备的配置、场地、环境和设施等满足全面履行合同的要求,并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2.7.3乙方应保证提供的服务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同时符合甲方提供的规范标准。2.8延迟履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以书面形式酌情同意乙方可以延长履行的具体时间,否则,视为乙方违约,按照合同专用及补充条款承担相应违约责任。2.9合同变更2.9.1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签订书面补充合同的形式变更合同,但不得违背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且如果系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那么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价的10%;2.9.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按各自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2.10合同转让和分包合同的权利义务依法不得转让,但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即:依法可以将合同项下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且乙方应就分包项目向甲方负责,即与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1不可抗力2.11.1如果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相应顺延,顺延的期限即为不可抗力期间;2.11.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2.11.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合同专用及补充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2.11.4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合同专用及补充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合同专用及补充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2.12税费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缴纳。2.13乙方破产如果乙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且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和赔偿,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元,若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各项损失,则甲方还有权就各项损失向乙方主张赔偿责任。2.14合同中止、终止2.14.1双方当事人不得无故擅自中止或者终止合同;2.14.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双方按各自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2.15检验和验收2.15.1乙方按照合同专用及补充条款的约定,定期提交服务报告,甲方按照合同专用及补充条款的约定进行定期验收;2.15.2合同期满或者履行完毕后,甲方有权组织(包括依法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对乙方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即: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组织对乙方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2.15.3检验和验收标准、程序等具体内容以及前述验收报告的效力详见合同专用及补充条款。2.16通知和送达2.16.1甲乙双方确认,合同第一部分尾部所载明地址为其法定送达地址,双方往来中所有通知、文件、材料送达该地址,即视为送达,包括但不限于邮寄送达、拒绝签收等;任何一方变更上述送达地址的,应于变更前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当事人,在对方当事人收到有关变更通知之前,变更前的约定送达地址仍视为有效。2.16.2以当面交付方式送达的,交付之时视为送达;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发出电子邮件之时视为送达;以传真方式送达的,发出传真之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送达的,邮件挂号寄出或者交邮之日之次日视为送达。2.17合同使用的文字和适用的法律2.17.1合同使用汉语书就、变更和解释;2.17.2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18履约保证金2.18.1采购文件要求乙方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乙方应按合同专用及补充条款约定的方式,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不超过合同价5%的履约保证金;2.18.2履约保证金在合同专用及补充条款约定期间内不予退还或者应完全有效,前述约定期间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2.18.3如果乙方不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那么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同时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2.18.4除2.18.3所述情形以外,甲方如逾期未退还乙方履约保证金的,除了全部退还履约保证金以外,超期时间还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向乙方支付利息。2.19合同份数合同份数按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三部分合同补充条款本部分是对前两部分的补充和修改,如果前两部分和本部分的约定不一致,应以本部分的约定为准。本部分的条款号应与前两部分的条款号保持对应;与前两部分无对应关系的内容可另行编制条款号。条款号约定内容 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编制文件须知1、供应商按照本部分的顺序编制响应文件,编制中涉及格式资料的,应按照本部分提供的内容和格式(所有表格的格式可扩展)填写提交。2、对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标记了“实质性格式”文件的,供应商不得改变格式中给定的文字所表达的含义,不得删减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不得自行添加与格式中给定的文字内容相矛盾的内容,不得对应当填写的空格不填写或不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无效。未标记“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和竞争性磋商文件未提供格式的内容,可由供应商自行编写。3、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及所附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准确的和完整的。4、实行电子化不见面交易方式的,加盖公章、签名等均通过响应文件编制工具加盖电子公章、签字、签章或印鉴。响应文件封面(非实质性格式)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日期:一、资格证明文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1-1供应商资格声明函(实质性格式)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投标人资格声明函致: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人名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招标文件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全称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如属于分公司经总公司授权参与项目,由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的,需提供总公司项目授权书)。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指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无本资格声明第十条情形)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四、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单位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主要设备有: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五、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供应商如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六、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七、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此情形的,填写“无”):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八、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九、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投标人:(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说明:供应商承诺不实的,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中小企业声明函(实质性格式)(如项目(包)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必须提供。格式见二、中小企业声明函)2-2拟分包情况说明及分包意向协议(类型一)(实质性格式)(本项目(包)要求通过分包措施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且投标人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拟进行分包的,必须提供;否则无须提供。)拟分包情况说明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我单位参加贵单位组织采购的项目编号为_______的_________项目(填写采购项目名称)中___包(填写包号)的响应。拟签订分包合同的单位情况如下表所示,我单位承诺一旦在该项目中获得采购合同将按下表所列情况进行分包,同时承诺分包承担主体不再次分包。序号分包承担主体名称分包承担主体类型(勾选)资质等级拟分包合同内容拟分包合同金额(人民币元)占该采购包预算金额的比例(%)1□中型企业□小微企业2□中型企业□小微企业…合计: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说明:(1)本表仅在供应商“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而向中小企业分包时填写,非因“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而进行的分包请按照《拟分包情况说明(类型二)》要求填写。(2)如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载明本项目分包承担主体应具备的相应资质条件,则供应商须在本表中列明分包承担主体的资质等级,并后附资质证书电子件,否则响应无效。(3)供应商与上述拟分包承担主体签署的《分包意向协议》后附。附:分包意向协议(实质性格式)甲方(供应商):________乙方(拟分包单位):________甲方承诺,一旦在_________(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为:_______)采购项目中获得采购合同,将按照下述约定将合同项下部分内容分包给乙方:1.分包内容:_____。2.分包金额:_____,该金额占该采购包预算总金额的比例为___%。乙方承诺将在上述情况下与甲方签订分包合同。本协议自各方盖章之日起生效,如甲方未在该项目(采购包)成交,本协议自动终止。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说明:供应商须与所有拟分包单位分别签订《分包意向协议》,每单位签订一份,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交全部协议原件的电子件,否则响应无效。2-3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有)3-1联合协议(如有)(实质性格式)联合协议___________、__________及__________就“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包采购项目的响应事宜,经各方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由_____________牵头,__________、___________参加,组成联合体共同进行采购项目的响应工作。___________为本次响应的牵头人,联合体以牵头人的名义参加响应,联合体成交后,联合体各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均同意由牵头人代表其他联合体成员单位按磋商文件要求出具《授权委托书》。牵头人为项目的总负责单位;组织各参加方进行项目实施工作。___________负责_________,具体工作范围、内容以响应文件及合同为准。___________负责_________,具体工作范围、内容以响应文件及合同为准。___________负责_________(如有),具体工作范围、内容以响应文件及合同为准。本项目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额为________元,联合体各成员按照如下比例分摊(按联合体成员分别列明):(1)___________为□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企业(包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其他,合同金额为_____元;(2)___________为□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企业(包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其他,合同金额为_____元;(…)___________为□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企业(包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其他,合同金额为_____元。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其他约定(如有):______________本协议自各方盖章后生效,采购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如未成交,本协议自动终止。联合体牵头人名称:______联合体成员名称:______盖章:______盖章:______联合体成员名称:______盖章: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注:联合体各方成员应在本协议上共同盖章,不得分别签署协议书。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二、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类)格式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日期:________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请进行勾选):□不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加盖公章):日期:说明:(1)如本项目(包)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此时声明函属于实质性格式。(2)如本项目(包)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资格证明文件部分无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如本项目(包)是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如是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一定比例的,须提供《联合协议》;如是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的,须提供《拟分包情况说明及分包意向协议(类型一)》。(4)其他1)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此格式文件,未提供的将不享受有关政策。《中小企业声明函》由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出具。联合体投标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由牵头人出具。2)对于联合体中由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或者分包给中小企业的部分,必须全部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者承接。供应商应当在声明函“项目名称”部分标明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具体内容或者中小企业的具体分包内容。3)对于多标的的采购项目,投标人应充分、准确地了解所投产品制造企业信息。对相关情况了解不清楚的,不建议填报本声明函。4)中小企业认定标准以《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为准。5)温馨提示:为方便广大中小企业识别企业规模类型,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开发了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在国务院客户端和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上均有链接,投标人填写所属的行业和指标数据可自动生成企业规模类型测试结果。(工信部网址:http://202.106.120.146/baosong/appweb/orgScale.html)6)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未提供声明函的,监狱企业未提供证明的,价格分评审不予价格扣除。7)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大中型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小微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小微企业扶持政策,不予价格扣除。三、商务技术文件格式1响应函(实质性格式)响应函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我方参加你方就___________(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响应。1.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自愿参与响应并承诺如下:(1)本响应有效期为自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60个日历日。(2)除合同条款及采购需求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方响应磋商文件的全部要求。(3)我方已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并对此承担一切法律后果。(4)如我方中标,我方将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并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2.其他补充条款(如有):___________。与本响应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函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实质性格式)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单位名称:地址: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为参与(项目名称)的政府采购活动,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上述项目的响应文件、进行合同磋商、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电子件。供应商:(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签章或印鉴:日期:年月日说明:1.若供应商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或分支机构(仅当磋商文件注明允许分支机构响应的),则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处的签署人可为单位负责人。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情形,可不提供本《授权委托书》。3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实质性格式)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为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树立诚实守信的供应商形象,本单位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自愿作出以下承诺: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全面做到履约守信,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二、本单位已经阅读并充分理解《常州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自愿按照《常州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发生失信行为将记录并公开到“信用常州”、常州市政府采购网。三、本单位提供给注册登记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司法部门、行业组织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交的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四、严格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主动接受行业监管,自愿接受依法开展的日常检查;违法失信经营后将自愿接受约束和惩戒,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五、承诺本单位自觉接受行政管理部门、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六、承诺本单位自我约束、自我管理,重合同、守信用,不制假售假、商标侵权、虚假宣传、违约毁约、恶意逃债、偷税漏税、价格欺诈、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维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七、承诺本单位在信用中国(江苏)网站中无违法违规、较重或严重失信记录。八、承诺本单位提出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坚持依法依规、诚实信用原则。九、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作出的其他承诺。十、承诺本单位若违背承诺约定,经查实,愿意接受行业主管部门和信用管理部门相应的规定处罚,承担违约责任,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十一、承诺本单位同意将以上承诺事项上网公示,违背承诺约定行为将作为失信信息,记录到常州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并予以公开。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4报价一览表(实质性格式)报价一览表项目编号/包号: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序号项目名称报价序号项目名称大写小写注:1.此表中,每包的报价应和《分项报价表》中的总价相一致。2.本表必须按包分别填写。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5分项报价表(实质性格式)分项报价表项目编号/包号: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报价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分项名称服务内容数量单位响应价格序号分项名称服务内容数量单位单价合价12345……总价注:1.本表应按包分别填写。2.如果不提供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3.本表行数可以按照项目分项情况增加。4.上述各项的服务内容如表格中填写不下的,可以逐项另页描述。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6合同条款偏离表(实质性格式)合同条款偏离表项目编号/包号: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对本项目合同条款的偏离情况(请进行勾选):□无偏离(如无偏离,仅勾选无偏离即可)□有偏离(如有负偏离,则须在本表中对负偏离项逐一列明)序号磋商文件条目号(页码)磋商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内容偏离情况(据实填写)说明注:1.对合同条款中的所有要求,除本表所列明的所有偏离外,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2.“偏离情况”列应据实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7采购需求偏离表(实质性格式)采购需求偏离表项目编号/包号: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对本项目采购文件要求的偏离情况(请进行勾选):□无偏离(如无偏离,仅勾选无偏离即可)□有偏离(如有偏离,则应在本表中对偏离项逐一列序号磋商文件条目号(页码)磋商文件要求响应内容偏离情况(据实填写)说明注:1.对磋商文件中的所有商务、技术要求,除本表所列明的所有偏离外,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此表中若无任何文字说明,内容为空白,则响应无效。2.“偏离情况”列应据实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8项目实施方案等,包括但不限于如下主题:1)项目组织实施方案;2)项目管理方案;3)拟达到的标准,配备的人员、设备配置等;4)培训方案、技术支持等方案;5)优惠条款或承诺;6)其他。9参加本项目人员一览表参加本项目人员一览表项目编号:序号姓名性别年龄毕业学校和学历专业职称专业培训及证书责任或分工项目经历或主要工作业绩 注:参加本项目人员须是供应商正式职工。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10相关业绩案例一览表相关业绩案例一览表项目编号:项目时间项目甲方单位项目名称合同金额单位地址联系电话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11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或供应商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常州市政府采购成交通知书采购编号:常采竞磋[2023]0086号江苏今点软件有限公司:由我中心组织的钟楼区政务信息化建设管理平台项目,经评审确定贵公司为成交单位,中标金额:陆拾玖万元整人民币(¥690000元)特此通知,请贵公司持本成交通知书于规定时间内与本项目采购单位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通过“常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办理合同在线签订等事宜。采购单位联系人:王安丽联系电话:88890809我市实行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政策,有需求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登陆常州市政府采购网--政采融资平台栏目或者政采贷平台(https://www.cz-credit.cn/zqt/)查看。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2023年08月02日常州市政府采购成交通知书采购编号:常采竞碳[202310086号江苏今点软件有限公司:由我中心组织的钟楼区政务信息化建设管理平台项目,经评审确定贵公司为成交单位,中标金额:陆拾玖万元整人民币(?690000元)特此通知,请贵公司持本成交通知书于规定时间内与本项目采购单位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通过”常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办理合同在线签订等事宜。采购单位联系人:王安丽联系电话:88890809我市实行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政策,有需求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登陆常州市政府采购网--政采融资平台栏目或者政采贷平台(https://www.cz-credit.cn/zqt/)查看。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2023年08月02日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类)格式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的(钟楼区政务信息化建设管理平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钟楼区政务信息化建设管理平台),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承建(承接)企业为(江苏今点软件有限公司),从业人员77人,营业收入为1444.08万元,资产总额为1384.65万元1,属于(小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加盖公章):江苏今点软件有限公司日期:2023年8月2日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政务信息化建设管理平台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常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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