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岙桥加固维修工程中标结果公示(温州市文成县交通运输局2023)


一、项目编号:WCFSCG-2023-16(第三次)
二、项目名称:文成县2023年瑞友线垟岙桥加固维修工程(第三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1
报价:839154(元)
浙江新越交通建设有限公司
文成县大峃镇城东大道总部经济大楼12层B区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1
文成县2023年瑞友线垟岙桥加固维修工程(第三次)
文成县2023年瑞友线垟岙桥加固维修工程(第三次)
垟岙桥位于瑞友线,建成于2005年,中心桩号为K59+620。桥梁全长51m。跨径3×10m,桥面总宽10.5m,桥宽横向组合为0.5m(护栏)+9.5(行车道)+0.5m(护栏)。具体详见施工图及预算书
90日历天
胡雄
二级建造师、浙2332006202308597

五、评标专家抽取  
评审专家抽取规则评审专家抽取规则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肖宝宝,李科,徐冕

七、开标情况
标项1标项1
八、资格审查情况
标项1标项1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标项1标项1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标项
供应商名称
专家1
专家2
专家3
商务技术得分
报价得分
总分

1
浙江新越交通建设有限公司
48.0
55.7
57.4
53.7
29.29
82.99

1
浙江顺成建设有限公司
38.5
47.7
45.3
43.83
29.43
73.26

1
温州市凯达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45.0
42.7
36.3
41.33
29.29
70.62

1
浙江中途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33.5
32.7
29.2
31.8
30.0
61.8

标项1标项1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标项1标项1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服务费按照差额定律累进计费方式计算,标准如下:        成交金额100万元以下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50%,服务类采购费率1.50%;        成交金额1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10%,服务类采购费率0.80%;        成交金额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80%,服务类采购费率0.45%;        成交金额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50%,服务类采购费率0.25%;        成交金额5000万元至10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25%,服务类采购费率0.10%;        成交金额10000万元至100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05%,服务类采购费率0.05%;        成交金额1000000万元以上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01%,服务类采购费率0.01%;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7500.00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温州市文成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文成县樟台社区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868680656
质疑联系人:王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138686806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之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文成县大峃镇县县前公寓1单元401室
传 真:0577-67810100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忠芬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819769688
质疑联系人:吴思豪
质疑联系方式:13819769688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文成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 址:文成县财政局大峃镇伯温路
传 真:0577-67833147
联系人:王李快
监督投诉电话:0577-67860159

附件信息:

2023.7.25招标文件(第三次).doc2023.7.25招标文件(第三次).doc654.6K

2023.7.25招标文件(第三次).doc

专家抽取规则项目编号:WCFSCG-2023-16(第三次)项目名称:文成县2023年瑞友线垟岙桥加固维修工程(第三次)抽取方案1抽取方案1抽取方案1抽取方案1抽取方式:自行抽取抽取方式:自行抽取评审人数:3评审人数:3抽取规则抽取规则抽取规则抽取规则专家隶属库评审专业人数抽取条件浙江省温州市文成县公路工程施工,桥梁工程施工,3年龄:-职称:级别:意愿评标区划:常驻地址:所属单位性质:回避单位回避原因文成县交通运输局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回避专家回避原因1/1开标记录表开标记录表项目编号项目编号WCFSCG-2023-16(第三次),项目名称项目名称文成县2023年瑞友线垟岙桥加固维修工程(第三次)采购方式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开标时间开标时间2023-08-0414:30:00开标地点开标地点浙江省温州市文成县浙江省文成县大峃镇西门街50号一楼开标室开标室一序号,供应商名称,报价(元)1温州市凯达交通工程有限公司839000(捌拾叁万玖仟元整)2浙江中途交通工程有限公司819204(捌拾壹万玖仟贰佰零肆元整)3浙江新越交通建设有限公司839154(捌拾叁万玖仟壹佰伍拾肆元整)4浙江顺成建设有限公司835041(捌拾叁万伍仟零肆拾壹元整)1/1资格审查记录表资格审查记录表资格审查记录表资格审查记录表资格审查记录表资格审查记录表资格审查记录表资格审查记录表项目编号项目编号WCFSCG-2023-16(第三次)项目名称项目名称文成县2023年瑞友线垟岙桥加固维修工程(第三次)采购方式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开标时间开标时间2023-08-0414:30:00开标地点开标地点浙江省温州市文成县浙江省文成县大峃镇西门街50号一楼开标室开标室一浙江省温州市文成县浙江省文成县大峃镇西门街50号一楼开标室开标室一浙江省温州市文成县浙江省文成县大峃镇西门街50号一楼开标室开标室一序号序号供应商供应商资格审查情况资格审查情况情况说明情况说明1温州市凯达交通工程有限公司符合2浙江中途交通工程有限公司符合3浙江新越交通建设有限公司符合4浙江顺成建设有限公司符合1/1符合性评审汇总表符合性评审汇总表符合性评审汇总表符合性评审汇总表符合性评审汇总表符合性评审汇总表符合性评审汇总表符合性评审汇总表项目编号项目编号WCFSCG-2023-16(第三次)项目名称项目名称文成县2023年瑞友线垟岙桥加固维修工程(第三次)采购方式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开标时间开标时间2023-08-0414:30:00符合性审查人符合性审查人员员开标地点开标地点浙江省温州市文成县浙江省文成县大峃镇西门街50号一楼开标室开标室一序号序号供应商供应商符合性情符合性情况况情况说明情况说明1温州市凯达交通工程有限公司符合2浙江中途交通工程有限公司符合3浙江新越交通建设有限公司符合4浙江顺成建设有限公司符合签名:1/1技术技术商务商务评分明细评分明细(专家(专家1))项目名称:文成县2023年瑞友线垟岙桥加固维修工程(第三次)(WCFSCG-2023-16(第三次))序号评分类型评分项目内容分值范围温州市凯达交通工程有限公司浙江中途交通工程有限公司浙江新越交通建设有限公司浙江顺成建设有限公司1.1商务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项目负责人的相关情况进行打分。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且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年龄60周岁以下。得2分。(提供证书扫描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否则不得分。)拟委任项目经理允许在文成县区域内在建合同工程中任一个项目的项目经理。0-22.02.02.02.02.1商务派驻现场的工程技术管理人员的配置:科学合理、完全满足施工需要的得4分;基本满足施工需要的得2分;存在明显不合理或不足的得0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否则不得分。)0-42.00.02.04.03.1商务2020年1月1日(以实际交工或(竣)工日期为准)至投标截止:按一个标段成功完成过公路等级四级及以上一座中桥及以上新建(或改建或加固)工程的施工业绩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或项目副经理业绩。每提供一个业绩得1分;本项最多可得2分。(响应文件内提供客户联系方式、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意见表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否则不得分)。0-21.00.00.00.04.1商务1、信用评价结果得分:根据《浙江省交通运输行业信用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浙交〔2021〕39号文件要求,信用等级(信用交通.浙江http://xyfw.jtyst.zj.gov.cn/pjjg/1482.html公布的依2022年度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截图的为准:(包括延用2021年度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企业)得分,浙交〔2021〕39号文件59页第八条款规定)。按以下规则计算:1)信用等级为AA的施工企业在投标中的信用等级得分均得6分;2)信用等级为A级的施工企业在投标中的信用等级得分均得3分;3)信用等级为B级的或无2022年度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信用等级的企业的信用等级得分为0分;4)信用等级为C级企业的信用等级得分为-1分、信用等级为D级企业的信用等级得分为-2分;-2-60.00.06.06.04.2商务2、近一年(2022年1月1日以来),被交通运输部、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浙江省发改委三部门以外的省级及以上单位(部门)书面通报限制投标,并在处罚期内的,如实填报的扣1分,隐瞒不报的一经查实作否决投标处理,并视为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按投标人须知第3.5.8项处理;-1-00.00.00.00.04.3商务3、近三年(2020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或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工程建设领域中,有行贿受贿行为未构成犯罪的,如实填报的扣1分,隐瞒不报的一经查实作否决投标处理,并视为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按投标人须知第3.5.8项处理(投标人和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网站查询页面显示内容为准。)-1-00.00.00.00.05.1技术总体施工方案、组织布置、方法与技术措施的描述全面可行;下部结构、上部结构(含支座)、桥面系和附属工程施工及安装技术方案、施工方法合理性、完备性;关键工序和复杂环节的技术保障措施是否可行完备,分析工程施工重点、难点。分档打分,其中:优的得30分-26分;中的得25分-21分;一般的得20分-16分;不合理得5分。5-3022.018.020.018.06.1技术根据磋商供应商工期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的描述,进行打分(6分)1、描述全面、合理,针对性强的,得6分;2、描述较为全面、合理,针对性较强的,得5分;3、描述基本全面、合理,针对性一般的,得4分;4、描述简单或存在缺漏的,得2分;5、描述偏离要求,无具体描述,得0分。0-64.00.05.00.07.1技术根据磋商供应商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的描述,进行打分(6分)1、描述全面、合理,针对性强的,得6分;2、描述较为全面、合理,针对性较强的,得5分;3、描述基本全面、合理,针对性一般的,得4分;4、描述简单或存在缺漏的,得2分;5、描述偏离要求,无具体描述,得0分。0-64.04.05.04.08.1技术根据磋商供应商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的描述,进行打分(6分)1、描述全面、合理,针对性强的,得6分;2、描述较为全面、合理,针对性较强的,得5分;3、描述基本全面、合理,针对性一般的,得4分;4、描述简单或存在缺漏的,得2分;5、描述偏离要求,无具体描述,得0分。0-64.04.04.02.09.1技术根据磋商供应商文明施工、文物保护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的描述,进行打分(6分)1、描述全面、合理,针对性强的,得6分;2、描述较为全面、合理,针对性较强的,得5分;3、描述基本全面、合理,针对性一般的,得4分;4、描述简单或存在缺漏的,得2分;5、描述偏离要求,无具体描述,得0分。0-64.04.02.02.010.1商务承诺提供不少于35万元人民币的流动资金(由磋商供应商自行决定采用银行信贷证明或财务能力承诺书)。若采用银行信贷证明,开具银行信贷证明的银行级别:国有或股份制银行县(区、市)级及以上银行。达到最低要求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0-11.01.01.00.011.1技术有目录索引、页码无错乱、标题、编号、正文、表格等排版规范得1-0.6分。电子投标文件的逐项响应、定位和绑定清晰准确得0-0.5分。0-11.00.51.00.5合计合计合计1-7045.033.548.038.5专家(签名):2/6技术技术商务商务评分明细评分明细(专家(专家2))项目名称:文成县2023年瑞友线垟岙桥加固维修工程(第三次)(WCFSCG-2023-16(第三次))序号评分类型评分项目内容分值范围温州市凯达交通工程有限公司浙江中途交通工程有限公司浙江新越交通建设有限公司浙江顺成建设有限公司1.1商务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项目负责人的相关情况进行打分。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且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年龄60周岁以下。得2分。(提供证书扫描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否则不得分。)拟委任项目经理允许在文成县区域内在建合同工程中任一个项目的项目经理。0-22.02.02.02.02.1商务派驻现场的工程技术管理人员的配置:科学合理、完全满足施工需要的得4分;基本满足施工需要的得2分;存在明显不合理或不足的得0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否则不得分。)0-42.00.02.04.03.1商务2020年1月1日(以实际交工或(竣)工日期为准)至投标截止:按一个标段成功完成过公路等级四级及以上一座中桥及以上新建(或改建或加固)工程的施工业绩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或项目副经理业绩。每提供一个业绩得1分;本项最多可得2分。(响应文件内提供客户联系方式、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意见表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否则不得分)。0-21.00.00.00.04.1商务1、信用评价结果得分:根据《浙江省交通运输行业信用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浙交〔2021〕39号文件要求,信用等级(信用交通.浙江http://xyfw.jtyst.zj.gov.cn/pjjg/1482.html公布的依2022年度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截图的为准:(包括延用2021年度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企业)得分,浙交〔2021〕39号文件59页第八条款规定)。按以下规则计算:1)信用等级为AA的施工企业在投标中的信用等级得分均得6分;2)信用等级为A级的施工企业在投标中的信用等级得分均得3分;3)信用等级为B级的或无2022年度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信用等级的企业的信用等级得分为0分;4)信用等级为C级企业的信用等级得分为-1分、信用等级为D级企业的信用等级得分为-2分;-2-60.00.06.06.04.2商务2、近一年(2022年1月1日以来),被交通运输部、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浙江省发改委三部门以外的省级及以上单位(部门)书面通报限制投标,并在处罚期内的,如实填报的扣1分,隐瞒不报的一经查实作否决投标处理,并视为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按投标人须知第3.5.8项处理;-1-00.00.00.00.04.3商务3、近三年(2020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或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工程建设领域中,有行贿受贿行为未构成犯罪的,如实填报的扣1分,隐瞒不报的一经查实作否决投标处理,并视为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按投标人须知第3.5.8项处理(投标人和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网站查询页面显示内容为准。)-1-00.00.00.00.05.1技术总体施工方案、组织布置、方法与技术措施的描述全面可行;下部结构、上部结构(含支座)、桥面系和附属工程施工及安装技术方案、施工方法合理性、完备性;关键工序和复杂环节的技术保障措施是否可行完备,分析工程施工重点、难点。分档打分,其中:优的得30分-26分;中的得25分-21分;一般的得20分-16分;不合理得5分。5-3019.017.025.021.03/66.1技术根据磋商供应商工期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的描述,进行打分(6分)1、描述全面、合理,针对性强的,得6分;2、描述较为全面、合理,针对性较强的,得5分;3、描述基本全面、合理,针对性一般的,得4分;4、描述简单或存在缺漏的,得2分;5、描述偏离要求,无具体描述,得0分。0-64.02.04.02.07.1技术根据磋商供应商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的描述,进行打分(6分)1、描述全面、合理,针对性强的,得6分;2、描述较为全面、合理,针对性较强的,得5分;3、描述基本全面、合理,针对性一般的,得4分;4、描述简单或存在缺漏的,得2分;5、描述偏离要求,无具体描述,得0分。0-65.04.05.04.08.1技术根据磋商供应商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的描述,进行打分(6分)1、描述全面、合理,针对性强的,得6分;2、描述较为全面、合理,针对性较强的,得5分;3、描述基本全面、合理,针对性一般的,得4分;4、描述简单或存在缺漏的,得2分;5、描述偏离要求,无具体描述,得0分。0-64.04.05.04.09.1技术根据磋商供应商文明施工、文物保护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的描述,进行打分(6分)1、描述全面、合理,针对性强的,得6分;2、描述较为全面、合理,针对性较强的,得5分;3、描述基本全面、合理,针对性一般的,得4分;4、描述简单或存在缺漏的,得2分;5、描述偏离要求,无具体描述,得0分。0-64.02.05.04.010.1商务承诺提供不少于35万元人民币的流动资金(由磋商供应商自行决定采用银行信贷证明或财务能力承诺书)。若采用银行信贷证明,开具银行信贷证明的银行级别:国有或股份制银行县(区、市)级及以上银行。达到最低要求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0-11.01.01.00.011.1技术有目录索引、页码无错乱、标题、编号、正文、表格等排版规范得1-0.6分。电子投标文件的逐项响应、定位和绑定清晰准确得0-0.5分。0-10.70.70.70.7合计合计合计1-7042.732.755.747.7专家(签名):4/6技术技术商务商务评分明细评分明细(专家(专家3))项目名称:文成县2023年瑞友线垟岙桥加固维修工程(第三次)(WCFSCG-2023-16(第三次))序号评分类型评分项目内容分值范围温州市凯达交通工程有限公司浙江中途交通工程有限公司浙江新越交通建设有限公司浙江顺成建设有限公司1.1商务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项目负责人的相关情况进行打分。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且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年龄60周岁以下。得2分。(提供证书扫描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否则不得分。)拟委任项目经理允许在文成县区域内在建合同工程中任一个项目的项目经理。0-22.02.02.02.02.1商务派驻现场的工程技术管理人员的配置:科学合理、完全满足施工需要的得4分;基本满足施工需要的得2分;存在明显不合理或不足的得0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否则不得分。)0-42.00.02.04.03.1商务2020年1月1日(以实际交工或(竣)工日期为准)至投标截止:按一个标段成功完成过公路等级四级及以上一座中桥及以上新建(或改建或加固)工程的施工业绩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或项目副经理业绩。每提供一个业绩得1分;本项最多可得2分。(响应文件内提供客户联系方式、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意见表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否则不得分)。0-21.00.00.00.04.1商务1、信用评价结果得分:根据《浙江省交通运输行业信用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浙交〔2021〕39号文件要求,信用等级(信用交通.浙江http://xyfw.jtyst.zj.gov.cn/pjjg/1482.html公布的依2022年度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截图的为准:(包括延用2021年度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企业)得分,浙交〔2021〕39号文件59页第八条款规定)。按以下规则计算:1)信用等级为AA的施工企业在投标中的信用等级得分均得6分;2)信用等级为A级的施工企业在投标中的信用等级得分均得3分;3)信用等级为B级的或无2022年度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信用等级的企业的信用等级得分为0分;4)信用等级为C级企业的信用等级得分为-1分、信用等级为D级企业的信用等级得分为-2分;-2-60.00.06.06.04.2商务2、近一年(2022年1月1日以来),被交通运输部、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浙江省发改委三部门以外的省级及以上单位(部门)书面通报限制投标,并在处罚期内的,如实填报的扣1分,隐瞒不报的一经查实作否决投标处理,并视为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按投标人须知第3.5.8项处理;-1-00.00.00.00.04.3商务3、近三年(2020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或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工程建设领域中,有行贿受贿行为未构成犯罪的,如实填报的扣1分,隐瞒不报的一经查实作否决投标处理,并视为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按投标人须知第3.5.8项处理(投标人和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网站查询页面显示内容为准。)-1-00.00.00.00.05.1技术总体施工方案、组织布置、方法与技术措施的描述全面可行;下部结构、上部结构(含支座)、桥面系和附属工程施工及安装技术方案、施工方法合理性、完备性;关键工序和复杂环节的技术保障措施是否可行完备,分析工程施工重点、难点。分档打分,其中:优的得30分-26分;中的得25分-21分;一般的得20分-16分;不合理得5分。5-3016.018.026.023.06.1技术根据磋商供应商工期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的描述,进行打分(6分)1、描述全面、合理,针对性强的,得6分;2、描述较为全面、合理,针对性较强的,得5分;3、描述基本全面、合理,针对性一般的,得4分;4、描述简单或存在缺漏的,得2分;5、描述偏离要求,无具体描述,得0分。0-64.02.05.00.07.1技术根据磋商供应商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的描述,进行打分(6分)1、描述全面、合理,针对性强的,得6分;2、描述较为全面、合理,针对性较强的,得5分;3、描述基本全面、合理,针对性一般的,得4分;4、描述简单或存在缺漏的,得2分;5、描述偏离要求,无具体描述,得0分。0-64.02.05.04.08.1技术根据磋商供应商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的描述,进行打分(6分)1、描述全面、合理,针对性强的,得6分;2、描述较为全面、合理,针对性较强的,得5分;3、描述基本全面、合理,针对性一般的,得4分;4、描述简单或存在缺漏的,得2分;5、描述偏离要求,无具体描述,得0分。0-64.02.05.04.09.1技术根据磋商供应商文明施工、文物保护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的描述,进行打分(6分)1、描述全面、合理,针对性强的,得6分;2、描述较为全面、合理,针对性较强的,得5分;3、描述基本全面、合理,针对性一般的,得4分;4、描述简单或存在缺漏的,得2分;5、描述偏离要求,无具体描述,得0分。0-62.02.05.02.010.1商务承诺提供不少于35万元人民币的流动资金(由磋商供应商自行决定采用银行信贷证明或财务能力承诺书)。若采用银行信贷证明,开具银行信贷证明的银行级别:国有或股份制银行县(区、市)级及以上银行。达到最低要求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0-11.01.01.00.011.1技术有目录索引、页码无错乱、标题、编号、正文、表格等排版规范得1-0.6分。电子投标文件的逐项响应、定位和绑定清晰准确得0-0.5分。0-10.30.20.40.3合计合计合计1-7036.329.257.445.3专家(签名):6/6得分汇总表得分汇总表项目名称:文成县2023年瑞友线垟岙桥加固维修工程(第三次)(WCFSCG-2023-16(第三次))序号供应商报价(元)技术商务得分报价分总得分排名是否推荐成交3浙江新越交通建设有限公司839154元(捌拾叁万玖仟壹佰伍拾肆元整)53.729.2982.991√4浙江顺成建设有限公司835041元(捌拾叁万伍仟零肆拾壹元整)43.8329.4373.2621温州市凯达交通工程有限公司839000元(捌拾叁万玖仟元整)41.3329.2970.6232浙江中途交通工程有限公司819204元(捌拾壹万玖仟贰佰零肆元整)31.830.061.84评审专家(签名):2023年08月04日1/1文成县2023年瑞友线垟岙桥加固维修工程(第三次)采购文件(电子招投标)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项目编号:WCFSCG-2023-16(第三次)采购人:文成县交通运输局(文成县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之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〇二三年七月目录第一部分采购公告5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9前附表9一、总则13二、采购文件的构成、澄清、修改17三、磋商响应17四、响应文件开启、资格审查与信用信息查询20五、评审21六、评审结果确定21七、合同授予22八、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22九、验收23第三部分采购需求21第四部分评审办法23评审办法前附表233281.评审方法282.评审程序及标准283.评审结果314.其他31第二节项目专用合同条款32B.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33项目专用合同条款35资格文件部分80商务技术文件部分86报价文件部分92报价一览表(初次报价)93报价一览表(第二次报价)94第一部分采购公告项目概况文成县2023年瑞友线垟岙桥加固维修工程(第三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8月4日14点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WCFSCG-2023-16(第三次)项目名称:文成县2023年瑞友线垟岙桥加固维修工程(第三次)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元):839204最高限价(元):839154采购需求:垟岙桥位于瑞友线,建成于2005年,中心桩号为K59+620。桥梁全长51m。跨径3×10m,桥面总宽10.5m,桥宽横向组合为0.5m(护栏)+9.5(行车道)+0.5m(护栏)。具体详见施工图及预算书(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标项名称:文成县2023年瑞友线垟岙桥加固维修工程(第三次)数量:1预算金额(元):839204简要规格描述: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备注:无合同履约期限:标项1,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五部分合同文本本项目(þ否)接受联合体响应。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þ专门面向中小企业:þ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下列(1)或(2)项资质:(1)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桥梁养护资质乙级及以上单位(允许2023年第三批、第四批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申报专家审查结果的公示期满单位);(2)具有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二类乙级资质(有效期内的);投标人应具有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近三年内(2020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的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公告发出之日至响应文件开启时间截止时间,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四、提交响应文件开启时间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地点提交响应文件开启时间截止时间:2023年8月4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响应地点(网址):浙江省文成县大峃镇西门街50号一楼开标室(本项目采用在线投标方式,投标供应商无须前往磋商现场,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开启时间:2023年8月4日14点30分地点(网址):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注意:需在线质疑后才可在线投诉,并电话告知相关采购人、代理机构、财政部门。3.其他事项:(一)质疑投诉: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二)电子招投标的说明:①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②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③招标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④投标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⑤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⑥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⑦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政采云平台学习专题https://edu.zcygov.cn/luban/e-biding。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文成县交通运输局(文成县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地址:文成县樟台社区项目联系人(询问):王先生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868680656质疑联系人:王先生质疑联系方式:1386868065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浙江之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文成县大峃镇县前公寓1单元401室;传真:0577-67810100项目联系人(询问):陈忠芬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819769688质疑联系人:陈忠芬质疑联系方式:13819769688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文成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地址:文成县财政局大峃镇伯温路传真:0577-67833147联系人:王李快监督投诉电话:0577-67860159注: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项 目内 容1项目名称详见第一部分“采购公告”2合同履行地点详见第一部分“采购公告”3项目编号详见第一部分“采购公告”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5采购需求详见第一部分“采购公告”6合同履约期限详见第一部分“采购公告”7资金来源财政资金8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需缴纳磋商保证金。9履约保证金þ 需要,提交合同金额1%的履约保证金供应商可登录政采云平台-【金融服务】—【我的项目】—【已备案合同】以保函形式提供履约保证金:(1)供应商在合同列表选择需要投保的合同,点击[保函推荐]。(2)在弹框里查看推荐的保函产品,供应商自行选择保函产品,点击[立即申请]。(3)在弹框里填写保函申请信息。具体步骤:选择产品—填写供应商信息—选择中标项目—确认信息—等待保险/保函受理—确认保单—支付保费—成功出单。政采云金融专线400-903-958310▲最高限价详见第一部分“采购公告”11响应文件开启前答疑会或现场踏勘þ 不组织。12分包与转包(1)分包:þ 不同意分包。转包:本项目不允许转包。13项目属性与核心产品þ交通运输业。14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þ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15样品提供þ 不要求提供。16方案讲解演示þ 不要求。17响应文件开启时间的编制详见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第12款18响应文件开启时间的形式电子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包括“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备份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在响应文件开启时间编制完成后同时生成);(1)“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开启时间”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响应文件开启时间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备份响应文件开启时间”是指与“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标书,用于供应商标书解密异常时应急使用),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响应文件开启时间视为无效备份响应文件开启时间。19响应文件开启时间的传输递交详见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第15款注:上传、递交过程中如有疑问,可咨询“政采云”客服热线:400-881-719020提交响应文件开启时间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地点详见第一部分“采购公告”21磋商小组的组建磋商小组构成:由采购人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为3人及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类专家不得少于总人数的2/3;评标专家确定方式:按相关规定从专家库中抽取。22评审办法详见第四部分“评审办法前附表”23成交结果公告采购结果经采购人确认后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外发布成交公告和成交通知书。采购代理机构按相关政府采购规定将成交结果发布在政府采购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磋商小组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作落标原因解释。24合同备案1、中标供应商须在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日历天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2、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2日历天内将合同原件交向财政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备案。2.合同原件扫描件电子版发给浙江之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邮箱: 631037150@qq.com ;3.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按规定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予以公告。25磋商有效期磋商有效期为从提交响应文件开启时间的截止之日起 90 天26质疑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27投诉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28▲符合性审查、无效标条款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评标办法”2.2款29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本项目供应商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2)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3)信用信息截止时点为从本项目响应截止日往前追溯三年,期间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供应商信用信息均将用于本项目。4)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以网页截图等方式留存。5)信用信息将作为评审和确定成交供应商的依据。6)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30本项目扶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有关政策1、扶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1)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属于þ交通运输业。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相关规定:2.1.是否为预留份额项目:þ本项目为预留份额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2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 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2.3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2.4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2.5接受分包的项目,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3、根据财库〔2017〕141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属于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满足财库〔2017〕141号文件第一条的规定,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根据财库〔2014〕68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注:未提供以上材料的,均不给予价格扣除,以上优惠政策只享受一次)。31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32磋商报价其他要求磋商报价包含的内容: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本次招标,招标代理费按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 服务类标准计算,由采购人在中标人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之前将代理服务费用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费用(包含第三方检测及评审费用);¨ 其他: 无 ;33特别说明(1)如果发现本采购文件中存在含糊不清、相互矛盾、多种含义以及歧视性不公正条款或违法违规等内容时,请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后,答疑截止时间前按要求书面提出,逾期视同自动放弃疑问提出的权利或采购人不作答复。(2)该项目成交公示期间,供应商不得通过非正当途径、更不得通过非正当手段获取法律法规规定磋商小组(包括其他相关人员)应当保密的相关内容。34合同履约管理合同签订后,采购人依法加强对合同履约进行管理,并在成交单位服务、项目验收等重要关节,如实填写《合同验收报告》(或考核资料),并及时向同级财政部门及交通局质量监督部门报告验收过程中遇到的问题。35安全目标不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36质量目标标段工程交(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 合格。计划工期:9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37工程量清单预算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预算进行报下。38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一般计税法。39质量监督监督部门:文成县交通运输局地 址:文成县大峃镇建设路114号电 话:0577-67819295邮政编码:32530040构成采购文件的其他材料采购人按规定报备后的标有编号的补遗书(如有) 41免则声明1、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投标过程中产生的费用。无论何种因素导致采购项目延期开标、废标(流标)、投标供应商未成交、项目终止采购的,采购人与代理机构均不承担供应商投标费用。2、投标供应商在投标、合同履行过程中必须做好安全保障工作,不因项目实施而危及自身及第三方人员、财产安全。若发生任何安全事故,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损失。如有特殊原因放弃投标的,弃标单位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登入网上投标系统提交弃标申请,否则按无故不参加投标处理。3.供应商在中标后打印与正本一致投标文件6份,同时还需提预算软件存档格式的电子版一份,及导成EXCEL格式电子版一份。4.项目签订合同后14日历天,必须提交开工令所需的纸质资料,若没按时提交的,罚扣履约保证金3万元(在计量支付工程款中直接扣减)。42解释权构成本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仅适用于磋商阶段的约定,按竞争性磋商公告、磋商供应商须知、评定办法、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约定不一致的,以逻辑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约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一、总则本项目采购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2019〕10号)等法律及有关法规组织和实施的。1.适用范围本采购文件适用于该项目的组织采购、磋商响应、响应文件开启、资格审查及信用信息查询、评审、评审结果确定、合同、验收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定义2.1“采购人”系指采购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人。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采购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2.3“供应商”系指是指响应采购、参加磋商响应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负责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2.5“电子签名”系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公章”系指单位法定名称章。因特殊原因需要使用冠以法定名称的业务专用章的,磋商响应时须提供《业务专用章使用说明函》(附件4)。2.6“电子交易平台”是指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所依托的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2.7“▲”且加下划线的条款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系产品采购项目中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þ”系指适用本项目的要求,“¨”系指不适用本项目的要求。3.合格供应商要求3.1合格的供应商应满足采购文件第一部分“采购公告”对申请人的资格要求。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3供应商可授权供应商代表以供应商名义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包括响应文件开启时间的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等以及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如果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3.4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货物类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磋商响应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审;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审的供应商,采购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响应无效。使用综合评分法的货物类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响应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采购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3.5货物类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是否要求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等情况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4.1根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文件相关规定,本项目原则上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除非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已经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且在采购需求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会对其加以限制,仍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4.2支持绿色发展4.2.1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供应商须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供应商应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4.2.2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4.3支持中小企业发展4.3.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4.3.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4.3.2.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4.3.2.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4.3.2.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4.3.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4.3.4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4.3.5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4.3.6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4.3.7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4.4中小企业信用融资: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温州市财政局出台了《温州市财政局关于温州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的通知》(温财采〔2020〕3号),供应商若有融资意向,可直接登录http://jinrong.zcygov.cn,查看信用融资政策文件及各相关银行服务方案,也可直接向各银行咨询相关业务。供应商成交后也可在“政采云”平台申请政采贷: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融资服务】,可在热门申请中选择产品直接申请,也可点击云智贷匹配适合产品进行申请,或者在可申请项目中根据该项目进行申请。4.5加大支持科技创新力度4.5.1.优先推荐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产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4.5.2.对省级以上主管部门认定的首台套产品,自纳入《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起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业绩分为满分。5.询问、质疑、投诉5.1供应商询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5.2供应商质疑5.2.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5.2.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5.2.2.1质疑提交形式: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公告中载明的质疑联系人提交或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通过“询问质疑投诉”栏向采购机构内设的质疑联系人提交并上传书面质疑材料。5.2.2.2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供应商获得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5.2.2.3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须一次性提出。5.2.2.4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5.2.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5.2.3.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5.2.3.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5.2.3.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5.2.3.4事实依据;5.2.3.5必要的法律依据;5.2.3.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函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附件2。5.2.4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质疑回复后5个工作日内,在浙江政府采购网的“其他公告”栏目公开质疑答复,答复内容应当完整。质疑函作为附件上传。5.2.5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5.3供应商投诉5.3.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5.3.2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5.3.3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5.3.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投诉书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附件3。二、采购文件的构成、澄清、修改6.采购文件的构成6.1采购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附件:6.1.1采购公告;6.1.2供应商须知;6.1.3采购需求;6.1.4评审办法;6.1.5拟签订的合同文本;6.1.6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5.2与本项目有关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7.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7.1已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响应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7.2采购代理机构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将同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通知已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依法应当公告的,将按规定公告,同时视情况延长响应截止时间和响应文件开启时间。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三、磋商响应8.采购文件的获取详见采购公告中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采购文件售价。9.响应文件开启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采购人组织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响应文件开启前答疑会的,潜在供应商按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参加现场考察或者响应文件开启前答疑会。10.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需缴纳磋商保证金。1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的语言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供应商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1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的组成12.1资格文件:12.1.1提供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及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书或其它工商等登记证明材料,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复制件(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五选一):①如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②如供应商是事业单位,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③如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④如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⑤如供应商是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或公安机关出具的临时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或港澳台胞证或护照)。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在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中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独立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由单位负责人签署相关文件材料。12.1.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证明材料(中小企业声明函);12.1.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证明材料(如有)。12.1.4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12.2商务技术文件:12.2.1报价声明函;12.2.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12.2.3评审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12.2.4商务技术偏离表;12.2.5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12.3报价文件:12.3.1报价一览表;12.3.2分项报价表;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响应无效;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响应的,响应无效。13.响应文件开启时间的编制13.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分为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各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开启时间时请按照采购文件第六部分规定的格式进行,混乱的编排导致响应文件开启时间被误读或磋商小组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供应商的风险。13.2供应商进行电子投标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开启时间,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13.3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14磋商报价14.1▲磋商报价形式:þ人民币总价报价:14.2þ人民币总价报价:有关本项目实施所需的所有费用(含税费)均计入报价。报价一览表是报价的唯一载体。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中价格全部采用人民币报价。采购文件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14.3▲所响应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不接受有选择报价的响应文件开启时间。15.响应文件开启时间的签署、盖章15.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按照采购文件第六部分格式要求进行签署、盖章。▲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开启时间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其响应无效。15.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15.3采购文件对响应文件开启时间签署、盖章的要求适用于电子签名。16.响应文件开启时间的提交、补充、修改、撤回16.1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开启时间。补充或者修改响应文件开启时间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响应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响应截止时间后递交的响应文件开启时间,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16.2电子交易平台收到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将妥善保存并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确认回执通知。在响应截止时间前,除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或提取响应文件开启时间。16.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情况延长响应文件开启时间提交的截止时间。在上述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与供应商以前在响应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至新的响应截止期。16.4备份响应文件开启时间16.4.1备份响应文件开启时间”是指与“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标书),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响应文件开启时间视为无效备份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为确保采购项目顺利实施,避免因政采云上电子响应文件开启时间解密失败导致供应商响应无效,供应商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后,还可以在响应截止时间前提交电文文档形式的备份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备份响应文件开启时间提交形式:解密CA必须是上传并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开启时间CA锁,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强制或变相强制供应商提交备份响应文件开启时间。16.4.2供应商仅提交备份响应文件开启时间,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响应文件开启时间的,响应无效。17.磋商有效期17.1磋商有效期详见响应须知前附表。▲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中承诺的磋商有效期少于采购文件中载明的磋商有效期的,响应无效。17.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合格投递后,自响应截止日期起,在磋商有效期内有效。17.3在原定磋商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通知供应商延长磋商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无效。四、响应文件开启、资格审查与信用信息查询18.响应文件开启18.1采购代理机构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响应文件开启,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18.2响应文件开启时,电子交易平台按响应文件开启时间自动提取所有响应文件开启时间。采购代理机构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供应商按照平台提示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18.3响应文件开启时间未按时解密,供应商提供了备份响应文件开启时间的,以备份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作为依据,否则视为响应文件开启时间撤回。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已按时解密的,备份响应文件开启时间自动失效。19、资格审查19.1响应文件开启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19.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对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特定资格条件等进行审查。19.3供应商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与基本资格条件、特定资格条件相应的有效资格证明材料的,视为供应商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其响应无效。19.4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19.5在评审过程中出现供应商不足3家时,评审专家认定仍具有竞争性的继续评审。20、信用信息查询20.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供应商响应截止时间当天的信用记录。20.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现场查询的供应商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经确认后将与采购文件一起存档。20.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0.4联合体信用信息查询: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五、评审21.磋商小组将根据采购文件和有关规定,履行评审工作职责,并按照评审方法及评分标准,全面衡量各供应商对采购文件的响应情况。对实质上响应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排出推荐成交的供应商的先后顺序,并按顺序提出授标建议。评审过程的保密性。响应文件开启后直至向成交供应商授予合同时止,凡与招标有关的资料均不得向供应商及与本次采购无关人员透露。如果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试图向招标采购单位和磋商小组成员施加影响,或扰乱响应文件开启和评审秩序,其磋商响应将被拒绝。详见采购文件第四部分评审办法。六、评审结果确定22.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将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在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23.成交通知与成交结果公告23.1自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同时编制发布采购结果公告。采购代理机构也可以以纸质形式进行成交通知。23.2成交结果公告内容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开启记录、未成交情况说明、成交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评分汇总及明细。23.3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七、合同授予24.合同主要条款详见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25.合同的签订25.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在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依法发布合同公告。25.2成交供应商按规定的日期、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如成交供应商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成员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25.3如签订合同并生效后,供应商无故拒绝或延期,除按照合同条款处理外,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并给予通报。25.4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5.5采购合同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开启时间等内容通过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自动备案。八、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27.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27.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7.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7.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27.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7.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28.出现以上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九、验收29.验收29.1采购人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理。29.2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29.3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29.4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29.5履约验收费用由供应商承担,因供应商原因造成验收不通过的,再次验收的费用仍由供应商承担。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一、采购内容:垟岙桥位于瑞友线,建成于2005年,中心桩号为K59+620。桥梁全长51m。跨径3×10m,桥面总宽10.5m,桥宽横向组合为0.5m(护栏)+9.5(行车道)+0.5m(护栏)。具体详见施工图及预算书本工程项目必须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及省、市、行业的一切有关法规、规范的要求。二、本项目采购固定总价合同,工程量清单预算编制参照1、《文成县2023年瑞友线垟岙桥加固维修工程(第三次)施工图设计》;2、浙江省地方标准《交通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第1部分:公路工程》(DB33/628.1-2021)3、《浙江省公路桥梁维修加固工程预算定额》(浙交[2019]21号);4、《公路桥梁养护工程预算定额》(JTGT5612-2020);5、《转发交通运输部2018年第86号公告的通知》(浙交〔2019〕116号);6、《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3830-2018);7、《公路工程预算定额》(JTG3832-2018);8、《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JTG3833-2018);9、交通运输部关于调整《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编制办法》(JTG3820-2018)和《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3830-2018)中“税金”有关规定的公告(第26号);10、其他有关资料。最终结算价不超过投标下浮率后总价,设计变更内容在原采购清单内已有的清单子目数量增减的,按实调整,设计变更内容在原采购清单内无相同清单子目的由采购供应商承担风险,费用不予增加,视为已包含在其他清单子目中。三、项目的验收包括初步验收、试运行和竣工验收,1)项目初验:项目初验前,中标方应首先对系统进行自测,并将系统自测报告提交甲方和监理方审查(如有)。中标方依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提交成果及相关文档,并向甲方提出初验申请。甲方接到中标方初验申请后,组织监理方与中标方联合进行初验,初验合格后联合签署初验报告。2)试运行:初验合格后,系统进入试运行,试运行时间不少余7天。3)终验:系统通过试运行后,中标方向甲方提出终验申请,甲方组织相关单位进行系统的终验。系统终验通过,进入正式运行阶段。系统终端验收合格的条件必须至少满足以下三个要求:已提供了合同要求的全部设备、软件和资料;试运行时性能满足合同要求;性能测试和试运行验收时出现的问题已被解决。四、保修期1)▲免费保修期为2年。2.付款方式:详见合同条款第四部分评审办法评审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评审办法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开启后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前3名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的评审方法2.1▲资格审查2.1.1提供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及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书或其它工商等登记证明材料,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复制件(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2.1▲资格审查2.1.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审查材料: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1▲资格审查2.1.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审查材料:具有下列(1)或(2)项资质: (1)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桥梁养护资质乙级及以上(允许2023年第三批、第四批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申报专家审查结果的公示期满单位);(2)具有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二类乙级资质(有效期内的);投标人应具有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1▲资格审查2.1.4商业信誉审查:至本项目响应截止时间止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代理机构以响应文件开启当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页查询记录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其磋商响应将作无效响应处理。2.2▲符合性审查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根据本“第四章评审办法”2.2.1~2.2.3条款规定的符合性审查内容要求对响应文件开启时间的有效性、完整性、响应文件开启时间的响应程度审查。符合性审查其他要求: 无2.3比较与评价þ采用综合评分法2.3.1分值权重构成磋商小组将对各供应商的磋商报价、技术或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和业绩情况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开启时间进行评价、打分。各供应商的综合得分为:最终报价得分+商务技术得分之和,总和为100分,其中:其中商务技术 70 分(商务技术权值 70 %),报价 30 分(价格权值 30 %)。2.3.22.3.2评审因素评审标准分值备注2.3.22.3.2商务技术评分标准商务技术评分标准项目负责人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项目负责人的相关情况进行打分。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且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年龄60周岁以下。得2分。(提供证书扫描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否则不得分。)拟委任项目经理允许在文成县区域内在建合同工程中任一个项目的项目经理。0-2分客观分2.3.22.3.2商务技术评分标准商务技术评分标准人员配置要求派驻现场的工程技术管理人员的配置:科学合理、完全满足施工需要的得4分;基本满足施工需要的得2分;存在明显不合理或不足的得0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否则不得分。)0-4分客观分2.3.22.3.2商务技术评分标准商务技术评分标准供应商同类业绩2020年1月1日(以实际交工或(竣)工日期为准)至投标截止:按一个标段成功完成过公路等级四级及以上一座中桥及以上新建(或改建或加固)工程的施工业绩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或项目副经理业绩。每提供一个业绩得1分;本项最多可得2分。(响应文件内提供客户联系方式、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意见表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否则不得分)。0-2分客观分2.3.22.3.2商务技术评分标准商务技术评分标准信誉评分1、信用评价结果得分:根据《浙江省交通运输行业信用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浙交〔2021〕39号文件要求,信用等级(信用交通.浙江http://xyfw.jtyst.zj.gov.cn/pjjg/1482.html公布的依2022年度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截图的为准:(包括延用2021年度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企业)得分,浙交〔2021〕39号文件59页第八条款规定)。按以下规则计算:1)信用等级为AA的施工企业在投标中的信用等级得分均得6分;2)信用等级为A级的施工企业在投标中的信用等级得分均得3分;3)信用等级为B级的或无2022年度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信用等级的企业的信用等级得分为0分;4)信用等级为C级企业的信用等级得分为-1分、信用等级为D级企业的信用等级得分为-2分;2、近一年(2022年1月1日以来),被交通运输部、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浙江省发改委三部门以外的省级及以上单位(部门)书面通报限制投标,并在处罚期内的,如实填报的扣 1 分,隐瞒不报的一经查实作否决投标处理,并视为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按投标人须知第 3.5.8 项处理;3、近三年(2020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或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工程建设领域中,有行贿受贿行为未构成犯罪的,如实填报的扣1分,隐瞒不报的一经查实作否决投标处理,并视为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按投标人须知第 3.5.8 项处理(投标人和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网站查询页面显示内容为准。)(-4)-6分客观分2.3.22.3.2商务技术评分标准商务技术评分标准施工重点、关键工序和复杂环节合理安排总体施工方案、组织布置、方法与技术措施的描述全面可行;下部结构、上部结构(含支座)、桥面系和附属工程施工及安装技术方案、施工方法合理性、完备性;关键工序和复杂环节的技术保障措施是否可行完备,分析工程施工重点、难点。分档打分,其中:优的得30分-26分;中的得25分-21分;一般的得20分-16分;不合理得5分。5-30分主观分2.3.22.3.2商务技术评分标准商务技术评分标准施工组织方案根据磋商供应商工期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的描述,进行打分(6分)1、描述全面、合理,针对性强的,得6分;2、描述较为全面、合理,针对性较强的,得5分;3、描述基本全面、合理,针对性一般的,得4分;4、描述简单或存在缺漏的,得2分;5、描述偏离要求,无具体描述,得0分。0-6分主观分2.3.22.3.2商务技术评分标准商务技术评分标准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根据磋商供应商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的描述,进行打分(6分)1、描述全面、合理,针对性强的,得6分;2、描述较为全面、合理,针对性较强的,得5分;3、描述基本全面、合理,针对性一般的,得4分;4、描述简单或存在缺漏的,得2分;5、描述偏离要求,无具体描述,得0分。0-6分主观分2.3.22.3.2商务技术评分标准商务技术评分标准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根据磋商供应商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的描述,进行打分(6分)1、描述全面、合理,针对性强的,得6分;2、描述较为全面、合理,针对性较强的,得5分;3、描述基本全面、合理,针对性一般的,得4分;4、描述简单或存在缺漏的,得2分;5、描述偏离要求,无具体描述,得0分。0-6分主观分2.3.22.3.2商务技术评分标准商务技术评分标准文明施工、文物保护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根据磋商供应商文明施工、文物保护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的描述,进行打分(6分)1、描述全面、合理,针对性强的,得6分;2、描述较为全面、合理,针对性较强的,得5分;3、描述基本全面、合理,针对性一般的,得4分;4、描述简单或存在缺漏的,得2分;5、描述偏离要求,无具体描述,得0分。0-6分主观分2.3.22.3.2商务技术评分标准财务要求承诺提供不少于35万元人民币的流动资金(由磋商供应商自行决定采用银行信贷证明或财务能力承诺书)。若采用银行信贷证明,开具银行信贷证明的银行级别:国有或股份制银行县(区、市)级及以上银行。达到最低要求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0-1分客观分2.3.22.3.2商务技术评分标准标书制作质量有目录索引、页码无错乱、标题、编号、正文、表格等排版规范得1-0.6分。电子投标文件的逐项响应、定位和绑定清晰准确得0-0.5分。0-1分主观分2.3.3报价评分标准(1)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2)其他投标人的投标价格得分按以下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有效评标价)× 价格权值 ×10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2.3.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标项,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2.3.4磋商原则及标准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集中与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2)如磋商小组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评审结束后,磋商小组可以直接对供应商进行打分评价。3)如磋商小组认为需要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已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磋商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4)如有需要可进行2至3次磋商,并要求供应商提交最后磋商报价。▲在竞争性磋商文件未做任何调整的情况下,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如有出现最后磋商报价超过磋商响应文件中初次报价的,则该供应商的最后磋商报价按无效处理。2、评审原则和方法1)磋商小组负责审查磋商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并作出评价。对于磋商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询标的方式要求磋商响应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磋商小组有权决定全部或部分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无效。2)磋商小组将综合分析合格供应商的各项指标,而不是以单项指标的优劣评选出成交的供应商。 3)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和最后磋商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如竞争性磋商文件所列采购内容明确不需要修改的或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清楚明确不需要澄清的,可以不进行磋商环节,直接要求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磋商小组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制定的评审办法对供应商进行评审排序。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磋商小组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制定的评审办法对供应商进行评审排序。3评审结果þ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1名成交候选供应商3评审结果þ采用综合评分法的,磋商小组按照供应商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得分相同的,按磋商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最终报价相同的并列,响应文件开启时间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1.评审方法本次采用的评审办法及推荐成交候选人的人数见评审办法前附表。2.评审程序及标准2.1资格审查响应文件开启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各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有一项不符合以下评审标准的,响应无效:2.1.1▲提供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及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书或其它工商等登记证明材料,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复制件(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允许其独立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由单位负责人签署相关文件材料(合伙企业由全体合伙人签署相关材料,但合伙协议约定或者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一名或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由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全体合伙人签署相关文件材料),与其他法人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署的文件材料具有同等效力)。2.1.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见评审办法前附表。2.1.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见评审办法前附表。2.1.4商业信誉审查要求:见评审办法前附表。2.2符合性审查磋商小组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进行符合性审查:2.2.1▲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响应无效:(1)供应商仅提交备份响应文件开启时间,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响应文件开启时间的;(2)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3)响应文件开启时间未按采购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4)明显不符合采购文件中标注“▲”且加下划线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主要技术规格、商务技术标准或服务要求)的;(5)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供应商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6)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中承诺的磋商有效期少于采购文件中载明的磋商有效期的;(7)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实质性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8)最终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9)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报价的;(10)供应商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1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2)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磋商响应的;(13)商务技术文件中出现磋商报价的;(14)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15)供应商有恶意串通、妨碍其他供应商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情形的;(16)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不满足采购文件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17)法律、法规、规章(适用本市的)及省级以上规范性文件(适用本市的)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2.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供应商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响应文件开启时间的;(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开启时间的;(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开启时间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2.2.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响应,其响应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开启时间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响应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开启时间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异常一致或者磋商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开启时间相互混装;2.2.4符合性审查其他要求见评审办法前附表。2.2.5实质上没有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磋商响应将被否决,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响应成为实质上响应的磋商响应。2.3比较与评价2.3.1分值权重构成,见评审办法前附表。2.3.2商务技术评分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2.3.3报价评分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2.3.4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2.3.5磋商原则及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2.3.6供应商综合得分=商务技术得分+报价得分。2.3.7磋商小组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磋商报价,使得其磋商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磋商小组应当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磋商响应。2.4响应文件开启时间的澄清2.4.1为有助于响应文件开启时间的审查、评价和比较,磋商小组可以在“政采云平台”在线询标或其他有效形式要求供应商对同一份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含义不明确或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的内容(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处理方法的除外)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供应商应采用在线回复或其他有效形式在询标规定时间内进行澄清或说明(需盖电子签章或实体公章)。2.4.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中报价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2.4.3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开启时间的范围且不得改变响应文件开启时间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响应文件开启时间的组成部分。2.4.4磋商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磋商小组的要求。3.评审结果3.1采用综合评分法的,磋商小组按照供应商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多家供应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的该产品或者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的核心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磋商响应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人。3.2磋商小组完成评审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和成交候选人名单。磋商小组根据全体评审小组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磋商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4.其他4.1废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在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采购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采购机构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4.2修改采购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磋商小组发现采购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或者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将停止评审工作,并与采购人、采购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采购机构确认后,将修改采购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第五部分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完全采用《浙江省公路养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范本(上册)》第四章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略第二节项目专用合同条款说明:1.招标人在根据《浙江省公路养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范本(上册)》编制项目招标文件中的“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时,可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对“通用合同条款”进行补充和细化,除“通用合同条款”明确“专用合同条款”可作出不同约定外,补充和细化的内容不得与“通用合同条款”强制性规定相抵触。同时,补充、细化或约定的不同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2.项目专用合同条款的编号应与通用合同条款和养护工程合同专用合同条款一致。3.项目专用合同条款可对下列内容进行补充和细化:(1)“通用合同条款”中明确指出“专用合同条款”可对“通用合同条款”进行修改的内容(在“通用合同条款”中用“应按合同约定”、“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除合同另有约定外”、“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等多种文字形式表达);(2)其它需要约定、补充、细化的内容。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说明:本数据表是项目专用合同条款中适用于本项目的信息和数据的归纳与提示,是项目专用合同条款的组成部分。序号条目号信息或数据11.1.2.2招标人:文成县交通运输局(文成县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地 址:文成县樟台社区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13868680656 21.1.2.6监理人:(合同签订后通知承包人)地址:31.1.4.5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起24个月。41.6.3图纸需要修改和补充的,应由监理人取得发包人同意后,在该工程或工程相应部位施工前7天内签发图纸修改图和补充图给承包人53.1.1监理人在行使下列权力前需要经发包人事先批准:(6)监理人在行使 15.3 款及其他项变更前均需要经发包人事先批准。65.2.1发包人是否提供材料或工程设备:否76.2发包人是否提供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否811.5逾期交工违约金:(1)逾期交工10天及以内的,发包人按照2000元∕天向承包人处罚违约金;逾期交工超过10天的,发包人按照3000元∕天向承包人处罚违约金。逾期交工违约金处罚限额为签约合同价5%。(2)逾期交工超过20天以上的,发包人向承包人处罚违约金外,逾期交工违约金处罚限额为签约合同价5%。且由监理核实上报发包人,再由发包人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811.5逾期交工违约金限额:5%签约合同价911.6提前交工的奖金: / 元∕天811.6提前交工的奖金限额: / %签约合同价916.1因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按照第16.1.2 项约定的原则处理合同期内不调价1017.1进度付款涉及政府投资资金的,按照财政拨款情况并结合工程有关规定,按实际进度计量支付。1117.2.1开工预付款金额:合同价的0%;1217.2.1材料预付款比例:无1317.3.2承包人在每个付款周期末向发包人提交进度付款申请单的份数: 6份进度付款证书最低限额:50万元。1417.4.1质量保证金限额 1.5 %结算价格。1517.5.1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交工付款申请单(包括相关证明材料)的份数: 6 份1617.6.1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包括相关证明材料)的份数:6 份1718.2竣工资料的份数: 6 份,电子稿1份。1820.1建筑工程一切险的保险费率:4‰;(若险费率不足保险费率4‰的,以实际费率支付,若险费率大于4‰的,超出的部分由承包人承担)1920.4.2浙交〔2022〕116 号规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覆盖第三者责任险,但不覆盖建筑一切险)。按工程量清单第100章(不含保险费、安全生产费)至第700章合计金额的2.0‰计取。2024.1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 仲裁或诉讼 如采用仲裁,仲裁委员会名称:项目所在地所辖的仲裁委员会 项目专用合同条款说明:本部分所列的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是对“通用合同条款”中规定必须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的内容的集中,招标人根据本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的“项目专用合同条款”不限于本部分所列示例性内容。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2合同当事人和人员通用合同条款1.1.2项细化为:本项补充1.1.6.1、1.1.6.2目:1.1.6.1根据浙江省地方标准《交通养护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DB33/T751)规定,“一类项目”是指规定范围和数量的检查、保养和小修项目,实行年度总承包的养护项目。1.1.6.2根据浙江省地方标准《交通养护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DB33/T751)规定,“二类项目”是指超过一类项目规定范围和数量的检查、保养和小修项目,实行按实结算的养护项目。本项目的发包人为:1.4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1.4款约定为: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1)合同协议书及各种合同附件(含廉政合同、安全生产合同、工程质量责任合同、工程资金监管协议及评标期间和合同谈判过程中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2)中标通知书;(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4)项目专用合同条款(含招标文件补遗书中与此有关的部分);(5)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6)通用合同条款;(7)项目专用技术规范(含招标文件补遗书中与此有关的部分);(8)通用技术规范;(9)图纸(含招标文件补遗书中与此有关的部分);(10)已标价工程量清单;(11)承包人有关人员、设备投入、财务能力的承诺及投标文件中的施工组织设计;(12)其他合同文件。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3图纸的修改通用合同条款1.6.3项细化为:图纸需要修改和补充的,应由监理人取得发包人同意后,在该工程或工程相应部位施工前的7天内签发图纸修改图和补充图给承包人。承包人应按修改和补充后的图纸施工。1.7联络通用合同条款第1.7.2项约定为:1.7.2第1.7.1项中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来往函件,均应在函件发出24小时内送达指定地点和接收人,并办理签收手续。2.发包人义务2.6支付合同价款通用合同条款2.6款补充:发包人严格执行《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人社部发〔2021〕53号)、《关于做好全省公路水运建设工程人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工作的通知》(浙交〔2018〕241号文)和《关于在全省工程建设领域改革保证金制度的通知》(浙建〔2020〕7号文)的要求,按照承包人提供的人工费用数额,将应支付工程款中的人工费单独拨付到承包人在项目所在地开设的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帐户。2.8其他义务通用合同条款2.8款补充: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交和履约担保对等金额的支付担保。发包人应在签署合同协议书后28天内,按照金额和条件对等的原则,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或者其他经承包人事先认可的格式向承包人提交一份支付担保。支付担保的有效期同履约担保。支付担保应在发包人付清交工付款之后28天内退还给发包人,承包人不承担发包人与支付担保有关的任何利息或其他费用或收益。4.承包人4.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4.1.10其它义务本项第4.1.10(2)目细化为:(1)承包人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解决拖欠工程款和民工工资的法律、法规,及时支付工程中的材料、设备货款及民工工资等费用。承包人应分解工程款中的人工费用(工程款的15%,以浙建【2020】7号文规定的要求为准),在项目所在地开设的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帐户,专项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帐户应向项目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委托银行负责日常监管,确保专款专用。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拖欠材料、设备货款及民工工资等费用,如果出现此种现象,发包人有权代为支付其拖欠的材料、设备货款及民工工资,并从应付给承包人的任何款项中扣除相应款项。对恶意拖欠和拒不按计划支付的,作为不良记录纳入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建设市场诚信信息系统和信用评价管理系统。(2)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根据《温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全市交通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工作的通知》温交〔2019〕126号、《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人社部发〔2021〕65号、《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8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浙人社发[2022]13号文件执行,可采用现金、保函、保险的形式缴纳,缴纳要求:①如属市级项目缴纳市交通运输局设立的交通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专用账户名称:温州市交通运输局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专户,开户银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开发区支行,账号:517819900001433。②如属县级项目缴纳县级交通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专用账户(缴纳现金方式专户账户名称:文成县交通运输局-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账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文成支行,账号:1203286029200051424),县级交通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专用账户由属地交通主管部门设立,并对外公布公开。(3)在施工过程中若发现施工企业存在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事实并核实的,启用该保证金:(一)施工企业存在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事实并核实的,经人力社保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仍不支付的,交通主管部门和人力社保部门将启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应急预案,受委托银行或保险公司根据提供的《温州市交通施工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应急启用表》(附件3)进行资金划拨,交通主管部门和人力社保部门将监督欠薪单位根据实际欠薪情况发放工资。(二)施工企业保证金不足以支付被拖欠或克扣的农民工工资的,经过合法程序后,可直接以未结清的工程款为限,用于支付被拖欠或克扣的农民工工资。(三)施工企业最高施工资质已在本市其他行业部门缴纳保证金的,保证金启用程序由市交通运输局提请市人力社保局协助向缴纳保证金的行业部门提出,并跟踪落实。(3)承包人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内开立专用账户,或在已有专用账户下设立项目分账户,并与建设单位、开户银行签订资金管理三方协议,明确委托授权内容、人工费用拨付方式、数据安全、免责条款等权利和义务,并授权银行向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平台推送专户交易、余额等信息。专用账户开立后30日内,总包单位应将专用账户信息、工程施工合同有关约定信息和资金管理三方协议通过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平台报监管部门备案。并按浙人社发〔2022〕14号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11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规定执行,监理单位应当加强对项目不同阶段的实际用工人数、人工费用比例和劳务作业进度等情况的审核及监督,并在监理日志中进行登记。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在农民工工资支付方面如有新的政策、文件出台,则按最新文政策、文件执行。第4.1.10(3)目约定:(1)承包人驻地建设按照温州市公路管理局温公办〔2014〕125号“关于印发《温州市普通国省道公路养护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参照执行。第4.1.10(4)目细化为:(4)承包人应履行的其它义务为:①承包人应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后14天内,为本合同实施设立现场项目经理部,该项目经理部应成为承包人授权的代理人或代表的合法机构,承包人应保证该项目经理部履行职责直至合同期满为止。②承包人应对全部现场作业和施工方法的适用性、可靠性和安全性承担全部责任。③承包人在养护过程中必须采取一切措施,确保车辆正常运行,做到养护作业、车辆通行两不误,由于承包人措施不力,导致阻车和事故,造成较大影响,引起索赔、诉讼或养护费用增加,应由承包人承担一切责任及费用。④承包人在养护过程中,应服从交警、路政、业主及行业主管部门的指导,按规范要求配备交通标志和明显的警示标志,指定专人维持车辆通行秩序。⑤几个承包人在同一区域内施工时,业主代表有权协调工程的实施,并对工程衔接做出指示,承包人应在业主代表的统一协调下工作,承包人因此增加的费用应认为已包括在投标价中,发包人不另行支付。⑥由于承包人原因,导致阻车、交通事故(包括坑洞修补不及时引起的交通事故)、结构物事故(包括倒塌、烧毁等)或损坏地方道路,影响交通安全和正常运行,并造成重大影响,引起索赔,赔偿、诉讼费用及工程拖延或施工费用增加时,应由承包人承担一切责任和费用。⑦工程完工后,承包人所在标段的遗留问题,如(不限于):施工垃圾清理、破损、赔偿等,承包人应积极主动进行处理和解决,并承担所有费用。如果上述问题在发包人规定的期限内不能解决,发包人有权单独或委托其他单位进行处理,发生的全部费用从承包人保留金中抵扣,承包人应无条件接受。增加要求内容:在施工过程中所享用周边环境及享用原有路面和安保设施维护(含拆除、保管、安装和施工期间损毁路面维护维修)其相关费用投标单位在综合单价中自行考虑。A:施工单位在施工期间应对所享用原有利用路面和护栏实行维护和管养,如在施工期间必须暂时拆除护栏的按该款约定完成拆除、保管及安装,其费用不再另行增减。由于施工单位在施工期间使用的机械设备和原有护栏的拆卸保管安装等,因不文明施工和未有效的保护与管理导致局部或大部分路面损毁和护栏乱拆乱弃而损毁等,修复及恢复的一切费用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担,修复后须经监理及发包人确认,如未达到损毁前原状,发包人有权按路面和护栏实际损毁数量×市场单价的总额在当期计量款中予以扣除作为修复费。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4.1.10第(4)目细化为:(4)项目审计(含跟踪审计)、稽查和检查等的配合a.与本工程项目相关的审计和稽查,承包人应高度重视并委派专人积极予以配合;b.有关单位对本项目的各种检查等活动,承包人有义务予以积极配合开展各项工作;c.本工程项目有关的各类统计报表、汇报材料包括交(竣)工验收和项目后评价报告等,承包人有义务配合发包人做好编制工作并提供相应的资料;d.承包人应按发包人、监理人和有关文件要求,建立相应的计量、支付和变更台帐,同时承包人应配合发包人、监理人建立相应的台帐,并保持其持续有效直至工程决算完成;e.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要求将有关材料的供货合同等资料提供给发包人和监理人备案。取材的料场或供货人和货源应保持相对固定,承包人及其供货人应接受发包人和监理人的监督检查,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发包人或监理人并送交相应有关资料。监理人征得发包人同意后有权要求承包人更换不符合要求的材料,承包人必须接受。(5)与第三方检测(含交竣工验收质量评定检测单位)、监控、科研单位及本项目其他承包人等其他相关单位的配合a.承包人必须积极配合、协助第三方检测、监控、科研单位及本项目其他承包人等其他相关单位的工作,委派专人做好配合工作。b.承包人应熟悉第三方检测、监控、科研单位的检测实施方案和流程,配合工作也应有相应的方案,该方案须经监理人审批同意;c.施工检测及本项目其他承包人等其他相关单位的配合过程中,应在监理人的统一调配下,承包人应尽可能地提供人员、材料、设备的便利,以便施工检测及本项目其他承包人等的工作顺利的进行;d.承包人应参与检测资料的总结与分析工作。(6)地方道路、分流道路的维护和管理承包人在使用现有地方道路和分流道路过程中,必须采取一切措施确保车辆正常通行,做到施工、通车两不误。承包人应针对通车路段的施工特点,承包人应针对通车路段的施工特点,编制通车路段的施工维护、交通组织方案,报监理人及相关职能部门批准,并认真组织实施,费用在报价中综合考虑,发包人不另行支付。施工方案和措施应包括:a.成立维护、管理组织,负责正常道路维护和交通管理工作;b.配备交通管理标志,指定专人维护交通秩序;c.加强与交警、路政等职能部门联系,争取交警、路政等的参与,建立切实可行交通管理制度。由于承包人措施不力,导致阻车和事故频发或损坏现有地方道路、市政道路,影响交通安全和正常运行,并造成重大影响,引起索赔,赔偿、诉讼费用及工程拖延或施工费用增加时,应由承包人承担一切责任和费用。承包人人员的管理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4.6.1项补充:承包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施工班组、主要管理技术人员如下表:项目经理最低要求人 员数 量资 格 要 求项目经理1按施工实际需用配备项目总工1按施工实际需用配备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人 员数 量资 格 要 求桥梁负责人1按施工实际需用配备安全生产负责人1按施工实际需用配备质检负责人1按施工实际需用配备试验负责人1按施工实际需用配备劳资专管员1按施工实际需用配备承包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施工班组、主要管理技术人员、主要关键设备需经监理人、发包人审查同意后方可投入本项目。承包人应对所有人员(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工人及辅助人员等)进行健康监测,建立全员“一人一档”健康监测制度,对于体温异常或身体不适应者应严禁进场作业,并及时安排就医,如确诊患有传染性疾病的,应立即上报,不得隐瞒。通用合同条款4.6.3项细化为:4.6.3承包人安排在施工场地的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应与承包人承诺的名单一致,且应是承包人的在职人员,其上岗证书(或资格证书)上的企业聘用单位名称应与承包人名称一致。承包人应保持上述人员的相对稳定,未经监理人批准,不应无故不到位或被替换;若确实无法到位或需替换,需经监理人审核并报发包人批准后,用同等资质和经历的人员替换。通用合同条款4.6款补充第4.6.6项~第4.6.8项:4.6.6承包人的所有管理人员、施工人员(包括分包队伍)需统一着装,并按不同岗位佩证上岗。4.6.7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离开工地必须向监理人书面请假,并经发包人同意后才能离开;每月在工地天数应大于20天(特殊情况经监理人批准报发包人同意例外)。4.6.8除因管理原因发生重大安全质量安全事故不适合再任,因生病住院、终止劳动合同关系(需提供相关部门或单位的证明材料)等无法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被勒令停止执业、羁押或判刑外,承包人不得提出提出更换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符合上述规定需要更换的,应征得发包人同意,并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且更换后的人员不得低于原投标承诺人员所具有的资格和业绩条件,其中被更换的项目经理在原承担的合同工程项目未通过验收前不得参加依法进行招标的其他国有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的投标活动。4.7保障承包人人员的合法权益通用合同条款4.8.3项补充:承包人应至少设一名具有一定卫生常识及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卫生督查员,负责承包人所在施工现场的传染病检查、控制、报告。一旦爆发任何具有传染性的疾病时,承包人应遵守并执行当地政府或卫生防疫部门为防治和消灭上述传染病蔓延而制订的规章、命令和要求。建立人员流动登记制度、信息报告制度,与当地卫生防疫部门积极合作,做好各项防范措施的落实工作。4.10承包人现场查勘本款补充第4.10.3项:承包人应认真查勘施工现场,充分考虑到施工区域与相邻标段的相互影响和干扰,以及材料、设备等进入施工现场的公路和水路现状,并在投标报价中考虑上述因素而产生的所有费用,这些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4.11不利物质条件4.1.11不利物质条件的范围:/6.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6.3要求承包人增加或更换施工设备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6.3款细化为: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最低要求下列表:设备名称规格、功率及容量单位最低数量要求备注按施工需要及时配备承包人的施工设备必须按时到达现场,不得拖延、缺短或任意更换。尽管承包人已提供了上述设备,但若承包人使用的施工设备不能满足合同进度计划和(或)质量要求时,监理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增加或更换施工设备,承包人应及时增加或更换,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的机械、车辆必须证(照)齐全,三无车辆不得进场。违反本款规定,则按第22.1款承包人违约处理。7.交通运输7.2场内施工道路通用合同条款第7.2.2项约定为:7.2.2承包人应允许发包人、监理人及发包人安排的其他相关人员无偿使用由承包人修建和维护的临时道路、桥梁等设施。承包人应允许与发包人签订有承包合同的其他承包人或其工作人员使用由承包人修建和维护的临时道路、桥梁等设施;如其他承包人或其工作人员在使用中对临时设施有损坏时,承包人可通过监理人指出由其他承包人给予修复或赔偿的要求。8.测量放线本款补充第8.5项:承包人根据监理工程师的指示在现场进行放样,放样后须经监理工程师和业主代表签字确认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9.施工安全、治安保卫和环境保护9.2承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第9.2.1项细化为:(1)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履行安全职责,严格执行国家、地**府有关施工安全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同时严格执行发包人制订的本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安全检查程序及施工求,以及发包人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2)承包人必须建立严密的安全管理体系,明确安全管理目标,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组织网络,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管理职责、措施。(3)承包人应按照《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及招标文件规定开展养护作业,规范养护机械设备安全标识的配置和养护人员着装,切实做好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4)承包人应严格按照《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的规定采取安全措施,从而保证现场工作人员和第三方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5)严格持证上岗制度。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安全资格上岗证书、特殊工种作业上岗证等,否则,应更换相应人员,以保证施工生产的安全。(6)承包人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教育,每月组织全体养护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学习;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台账,并由专人记录。(7)承包人应充分关注和保障所有在现场工作的人员的安全,采取有效措施,使现场和本合同工程的实施保持有条不紊,以免使上述人员的安全受到威胁。(8)在整个合同过程中对承包人采取的安全措施,发包人有权监督,并向承包人提出整改要求。(9)承包人未能对其负责的上述事项采取各种必要的措施或措施不到位而导致或发生与此有关的人身伤亡、养护机械的损坏维修费、罚款、索赔、损失补偿、诉讼费用及其他一切责任应由承包人负责。第9.2.5项约定为: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浙交〔2021〕12号),安全生产费用总额一般不得低于投标价的2.0%,且不得作为竞争性报价。安全生产费用应用于以下范围使用:(1)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支出,包括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系统、洞口、临边、机械设备、高处作业防护、交叉作业防护、防火、防爆、防尘、防毒、防雷、防台风、防地质灾害、地下工程有害气体监测、通风、临时安全防护等设施设备支出;(2)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3)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4)安全生产检查、咨询、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和标准化建设支出;(5)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6)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7)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新标准的推广应用支出;(8)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9)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安全生产费用的具体使用范围详见《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浙交〔2021〕12号)附件《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范围明细表》。如承包人在此基础上增加安全生产费用以满足项目施工需要,则承包人应在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其它相关子目的单价或总额价中予以考虑,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因采取合同未约定的特殊防护措施增加的费用,由监理人按第3.5款商定或确定。安全生产费用实行专款专用。承包人应当建立健全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管理、计取和使用制度,明确安全生产费用管理、计取和使用的程序、职责及权限。承包人应当在规定范围安排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不得挪用或挤占。9.4环境保护9.4.16承包人应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22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浙政发〔2018〕35号)、《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温州市打赢蓝天保卫战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温政办〔2019〕35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生态文明示范创建行动计划的通知》(浙政发〔2018〕18号)、《公路交通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指南》(浙交〔2019〕44号)等的要求强化扬尘善可行的环保监控、泥浆防护外运、洒水防尘、车辆冲洗、道路清扫、防震、防噪措施,同时减少对施工周边地区的干扰。承包人为完成上述工作而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计入投标报价中,发包人将不另行支付。如因承包人采取措施不力,造成的一切损失或由于上述原因造成工期的拖延或施工费用的增加,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担。10.进度计划10.1合同进度计划项目专用合同条款第10.1款细化为:(1)养护工程的施工组织、现场布置;(2)养护工程计划;(3)劳动力、机械设备、材料的供应及资金流量计划;(4)大中修养护工程的技术措施和保施工道路畅通方案;a.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b.对下列危险性较大的养护作业应当编制专项施工方案:①不良地质条件下有潜在危险性的土方、石方开挖;②滑坡和高边坡处理;③桩基础、挡墙基础、深水基础及围堰工程;④桥梁工程中的梁、拱、柱等构件施工;⑤隧道工程中的不良地质隧道施工;⑥大型临时工程中的大型支架、模板、便桥的架设与拆除;⑦爆破工程;⑧其它危险性较大的养护作业;(5)质量、安全保证体系;(6)环境保护措施;(7)其它应说明的事项。10.5季度计划、月度计划、旬计划(1)季度计划承包人在总体计划(年度计划)总体要求下编制季度计划,其格式统一按发包人批准后下发的填报要求执行。季度计划必须保持总体计划的实现。季度计划应在上一个季度的最后一个月的25日前提交给监理人。(2)月度计划承包人在季度计划的要求下编制月度计划,其格式统一按发包人批准后下发的填报要求执行。月度计划必须保持季度计划的实现。月度计划应在上个月25日前交给监理人,月度计划如未能完成,应在文字介绍里详述原因,并在剩余工期中的下一阶段进度计划中补回来,且详述补救措施。(3)旬计划承包人应根据批复的月度计划编制旬计划,并按要求定期向发包人上报旬计划及完成情况汇报资料。11.开工和交工11.4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本款补充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为:(1)持续高温:连续三日日最高气温38℃以上;(2)持续低温:连续三日日最高气温-20℃以下;(3)暴雨天气:日降雨量50mm,雨日超过1天及以上,或降雨强度大于20mm/h;(4)大风天气:日风力在6级以上且持续时间不少于4小时,或阵风大于8级以上台风灾害;(5)造成工程损坏的冰雹和大雪灾害:日降雪量10mm及以上;(6)水淹:施工场地大部或全部被潮水、洪水或雨水淹没超过1天;(7)其它异常恶劣气候灾害。异常恶劣的气候数据以养护工程所在地气象部门资料为准。13.工程质量13.1工程质量要求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第13.1.1项细化为:13.1.1工程质量验收按技术规范及《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17)执行。本工程的质量目标为:《浙江省普通国省道养护大中修工程管理办法》的通知浙交〔2018〕3号规定执行,标段工程竣(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路况目标PQI≥95,PCI≥99,RQI≥92)。。承包人应为本合同的施工建立强有力的质保系统和质检系统,认真执行国家和交通运输部有关加强质量管理的法规与文件,开展全面质量管理,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目标要求。若由于承包人不重视质量管理,工程验收未能达到目标要求,则按22.1款规定进行违约处理。13.2承包人的质量管理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第13.2.3项细化为:13.2.3承包人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严格执行公路工程强制性技术标准、各类技术规范及规程以及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8年9月30日公布的《浙江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与要求,全面履行工程合同义务,依法对公路工程质量负责。13.5工程隐蔽部位覆盖前的检查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第13.5.1项补充:13.5.1隐蔽工程覆盖前应经监理人检查签认,分阶段(工序)进行摄像或照相,并向监理人提供相关资料作为计量支付的依据。13.6清除不合格工程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第13.6.1(1)目细化为:(1)承包人使用不合格材料、工程设备,或采用不适当的施工工艺,或未按图纸施工,或施工不当,造成工程不合格的,监理人可以随时发出指示,要求承包人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替换、补救或拆除重建,直至达到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补充第13.7款:13.7质量抽检各级交通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有权对承包人施工质量随时进行抽检,并通过监理人对工程质量实施否决,承包人应积极配合并免费提供试验用的试件。承包人为配合上述工作发生的材料、机械、人员及试验和检验等费用不另行支付。14.试验和检验14.1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通用合同条款第14.1.3项细化为:14.1.3监理人对承包人的试验和检验结果有疑问的,或为查清承包人试验和检验成果的可靠性要求承包人重新试验和检验的,可按合同约定由监理人与承包人共同进行,或由监理人委托给第三方独立的检验单位,该检验单位必须具有国家技术监督局或专业机构的认证资格。重新试验和检验的结果证明该项材料、工程设备或工程的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重新试验和检验结果证明该项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符合合同要求,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并支付承包人合理利润。执行本款约定还须符合《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浙交监〔2015〕18号)规定。15.变更15.3变更程序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第15.3.4项细化为:15.3.4设计变更程序应执行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05年第5号)、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普通国省道干线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浙交〔2017〕34号)及《温州市普通国省道干线公路养护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温州市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涉及工程相关事宜专题协调会纪要〔2020〕6号规定、以及文成县政府相关规定和要求。本项目合同实施过程中,如出台新的相关规定,按新规定执行。15.4变更的估价原则15.4.1如果取消某项工作,则该项工作的总额价不予以支付;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第15.4.2项细化为:15.4.2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作的子目的,采用该子目的单价。但是,如果合同的工程量清单中某一个支付子目所列的“合价”(含变更后的“合价”)超过签约合同价的2%,而且该支付子目变更后的工程实际增(或减)数量超过工程量清单中所列数量的25%,则该支付子目的单价应予以调整,新单价的确定原则适用15.4.4项的规定。当支付子目变更后的工程实际增加数量超过工程量清单中所列数量的25%的,调整后的新单价适用于该支付子目超过工程量清单中所列数量的工程数量;当支付子目变更后的工程实际减少数量超过工程量清单中所列数量的25%的,调整后的新单价适用于该支付子目全部工程数量。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15.4.3项细化为:15.4.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于变更工作的子目,但有类似子目的,应在投标人提供单价分析表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或抽换后采用。原材料价格采用顺序同15.4.4第(3)条。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15.4.4项细化为:15.4.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或类似子目的单价,依据以下次序原则进行处理:(1)定额套用:浙江省交通厅【2005】224号《浙江公路养护工程预算编制办法》《浙江省公路养护工程预算定额》、《浙江省公路养护工程机械台班费定额》《公路工程预算定额》(JTG/T3822-2018)、《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JTG/T3833-2018)及交通运输部、浙江省交通运输厅补充定额;《浙江省公路养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范本(2011年版)》《文成县2023年农村公路桥梁维修加固工程Ⅰ标段工程量清单预算及招标文件会审会议纪要》(2023年5月26日);(2)取费标准、人工费、机械台班费用(扣除其中的安全及文明施工措施费、临时设施费):按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浙江省公路养护工程预算编制办法》,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3830-2018)、《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JTG/T3833-2018)、交通运输部关于调整《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编制办法》(JTG3820-2018)、《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3830-2018)中“税金”有关规定的公告(有最新规定的从其规定)、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和浙江省交通运输厅《转发交通运输部2018年第86号公告的通知》(浙交﹝2019﹞116号)规定执行;(3)材料(均指不含进项税市场信息价平均值):按本项目专用合同条款16.1款公布的基期价格计入,16.1款没有规定基期价格的材料,按投标截止日前1个月﹝地方材料为投标截止日所在的季度(若未公布则按前1个季度)﹞浙江省交通工程管理中心发布的《质监与造价》上的信息价计入(温州市信息价平均值,若有文成县信息价则采用文成县信息价),《质监与造价》上没有的可采用《浙江造价信息》(正刊)信息价,以上信息价均没有的,由监理人、发包人、承包人商定。(4)无法套用上述定额和取费标准的,依次按水运、市政、水利、铁路、建筑定额和取费标准的顺序进行组价;上述定额有区域性的,优先适用浙江定额与取费标准;(5)无法套用现行任何定额的,则由承包人提出组价方案,由监理人审核,并经发包人审批同意后计取。(6)根据上述原则组价的综合单价,乘以承包人的投标价与招标时经公布的工程量清单预算价的比例,作为该子目的单价。16.价格调整16.1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本款约定为:本项目在合同执行期间(包括工期拖延期间),因人工、材料、设备和机械台班价格波动、政策法规变化及工程数量变更等原因均不进行价格调整。17.计量与支付17.1计量:按照财政拔款情况并结合工程实际进度计量支付。17.1.2项后补充:按技术规范规定进行计量。17.2预付款17.2.1预付款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17.2.1(1)目细化为:(1)开工预付款的金额为签约合同价的0%,17.2.2预付款的扣回与还清本项第(1)、(2)目约定为:(l)开工预付款在进度付款证书的累计金额:无(2)总包单位应当在工程施工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开立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或在已有专用账户下设立项目分账户,并与建设单位、开户银行签订资金管理三方协议。17.3工程进度付款17.3.1按照财政拔款情况并结合工程实际进度计量支付支付实际完成工程量款的85%,工程完工后,工程验收达到要求的质量等级,支付实际完成工程量款的90%;资料归档结算审核后,付至工程结算价的98.5%;余下的1.5%待工程质量保证期满后15天内一次性付清(无利息)。17.3.2进度付款涉及政府投资资金的,按照财政拨款情况并结合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岙桥加固维修工程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温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