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经费-设备中标结果公示(北海市气象局2023)
广西政建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北海市银海区创建“中国天然氧吧”经费-设备采购(BHZC2023-J1-001-ZJ)的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BHZC2023-J1-001-ZJ(招标文件编号:BHZC2023-J1-001-ZJ )
二、项目名称:北海市银海区创建“中国天然氧吧”经费-设备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北京依派伟业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大柳树富海中心2号楼11层1105-1
中标(成交)金额:100.48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货物名称
货物品牌
货物型号
货物数量
货物单价(元)
1
北京依派伟业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生态环境清新空气多要素监测站
EPEX
EP100B
4套
2075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绍明、于振强、朱春燕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竞争性谈判文件供应商须知表第14项规定向成交供应商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5053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海市气象局
地址:北海市海城区广东路66号
联系方式:李宇 0779-20264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政建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海市北海大道科技大厦四楼
联系方式:赵童燕 0779-206198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童燕
电 话: 0779-2061987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北海市银海区创建“中国天然氧吧”经费-设备采购
品目
货物/通用设备/计算机设备及软件/计算机网络设备/网络检测设备/其他网络检测设备
采购单位
北海市气象局
行政区域
广西壮族自治区
公告时间
2023年08月04日 17:22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绍明、于振强、朱春燕
总成交金额
¥100.48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赵童燕
项目联系电话
0779-2061987
采购单位
北海市气象局
采购单位地址
北海市海城区广东路6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李宇 0779-2026405
代理机构名称
广西政建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北海市北海大道科技大厦四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赵童燕 0779-2061987
附件:
附件1
成交标的.pdf成交标的.pdf
附件2
J1-01北海市气象局天然氧吧定稿7.25.pdf
附件3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序号货物名称数量单位①单价②单项合价(元)③=①*②备注1生态环境清新空气多要素监测站4套207500.00830000.002支架4套900.003600.003围栏4套2200.008800.004监测系统软件平台1套50000.0050000.005户外显示发布系统4套12500.0050000.006数据无线传输与存储三年4800.0014400.007太阳能供电系统4套8500.0034000.008防雷系统4套1500.006000.009安装实施与辅材1项8000.008000.00合计:大写人民币壹佰万零肆仟捌佰元整小写:¥1004800.00合计:大写人民币壹佰万零肆仟捌佰元整小写:¥1004800.00合计:大写人民币壹佰万零肆仟捌佰元整小写:¥1004800.00合计:大写人民币壹佰万零肆仟捌佰元整小写:¥1004800.00合计:大写人民币壹佰万零肆仟捌佰元整小写:¥1004800.00合计:大写人民币壹佰万零肆仟捌佰元整小写:¥1004800.0010.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10.1.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北海市气象局的北海市银海区创建“中国天然氧吧”经费-设备采购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生态环境清新空气多要素监测站、支架、围栏、监测系统软件平台、户外显示发布系统、数据无线传输与存储、太阳能供电系统、防雷系统、安装实施与辅材,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北京依派伟业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56人,营业收入为2301万元,资产总额为4127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加盖公章):北京依派伟业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日期2023年8月4日填写注意事项(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3)政府采购监督检查、投诉处理及政府采购行政处罚中对中小企业的认定,由货物制造商或者工程、服务供应商注册登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112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创建经费-设备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